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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纲目续麟三

(卷首)(3/3)

史藏 · 编年 · 已译 · 第 401–431 段

下当补节度使李迢死之○按唐室节使非自为乱【中和三年韩简】则降贼耳【中和六年秦宗权】仅一李迢犹知国恩,不为贼草表,遂杀其身,可不特着其节乎?故当补书

十一月,王铎罢,以卢携同平章事。

当书复,以卢携同平章事。○按,携以元年与郑畋同平章事,五年罢,至是再相。史称携内挟田令孜,外倚高骈,卒致陷东都【广明元年黄巢陷东都,入潼关】而走兴元【本年黄巢入长安,帝走兴元】皆宰相非其人之过也。故当书复。复者,不宜复也。

【庚子】广明元年,河东军乱,杀节度使康传圭。

分注【传圭贪虐,遣敎练使张彦球将兵追沙陀,至百井,军变还,杀传圭。朝廷闻之,遣使宣慰,曰:“杀节度使,事出一时,各宜自安,勿复忧惧】

书法【天平军乱,书诏本军宣慰之。病唐也,于是遣使宣慰。其不书宣慰,何畧之也?曷为畧之?纪纲扫地,以是为不足复病也】

不书宣慰讳之也。杀节使,不问,而使之自安,是纵贼也。恶可闻于后世乎?讳而不书,所以深病之也。书法以为略之,非是。

  以李顺融为枢密使

  分注【始降白麻与宰相同】

书法【为枢使多矣,未有书者书顺融何始降麻也?窦文塲之为中尉也,尝请麻矣,德宗不许。至是降麻,遂与宰相等。唐欲不亡,得乎】

此亦当书,宦者方见降麻之非,纲目略之,非是。

【辛丑】中和元年春,正月,幸成都。

  考异【幸上漏帝字】

当作帝如成都【唐纪亦作如】○据凡例,廵行郡国曰如,官府第宅曰幸。成都郡国非第宅也,故当作如。

黄巢遣尚让冦鳯翔,郑畋击败之。

考异【按:击当作讨,败当作破】

前已书讨【上年书鳯翔节度使郑畋合邻道兵讨贼】此书击者,为彼来冦,则应兵也。考异不必从。

  八月星交流如织或大如杯碗

交,字羡,书如织,则交可知,故当删去。

  【壬寅】二年李克用冦蔚州

书法【前书赦克用召之矣,此其书防何?既陷忻、代,复犯蔚州,是贼而已矣】

冦陷皆贼也【凡例:犯顺曰冦,冦得曰陷】书法谓复犯蔚州是贼而已,然则忻、代之陷,独非贼乎?勲谓当云「前书赦克用,召之矣」,此其书冦,何未顺命也?故前书陷,此书冦,贼之也。

【癸卯】三年,以王镕为成徳畱后。

考异【刋本大书漏成德节度使王景宗卒九字,分注漏子镕生十年矣,军中立为留后十二字】

当从考异,书成德节度使王景宗卒【本传作景崇】去以王镕为成德畱后八字入分注。○按本传云,镕年十歳,军中推为畱后,不应以朝命书之【按龙纪元年,平卢军推王敬武子师范为畱后,纲目不书,书平卢节度使王敬武卒,可证】

  五月李克用破黄巢収复长安

分注【李克用与忠武将厐从、河中将白志迁等引兵先进,与黄巢战于渭南,一日三防。义成、义武等军继之,贼众大奔。克用等入京师,巢焚宫室,遁去,多遗珍寳于路,官军争取之,不急追贼,遂逸去】

当作李克用复长安,黄巢遁。○按书复长安,则黄巢之破可知【元年书黄巢据长安】不书遁,无以见巢之尚存也【赵犨云:巢不死,长安必东走】是役也,官军争取珍寳,不急追贼,故巢得逸去。然则书遁,又以罪官军之不力也。

六月,黄巢取蔡州,节度使秦宗权降之,合兵围陈州。分注【巢使其骁将孟楷将万人击蔡州,宗权迎战而败,遂称臣于巢。初,陈州刺史赵犨谓将佐曰:“巢不死,长安必东走陈,其冲也,不可不为之偹。”乃完城堑,缮甲兵,积刍粟,六十里之内民有资粮者,悉徙入城,多募勇士,使子弟分将之。楷果移兵击陈,犨先示之弱,伺其无偹,袭击杀获殆尽。巢闻之怒,与宗权合兵围之,掘堑五重,百道攻之,陈人大恐。犨谕之曰:“忠武素着义勇,陜州号为劲兵,况吾家久食陈禄,誓与此州存亡。且殉国而死,不愈于臣贼而生乎?”有异议者斩。数引锐兵开门击贼,破之。巢益怒,营于州北,为持久之计。时民间无积聚,贼掠人为粮,置舂磨寨】

取

译下当补书节度使李迢死节。○按:唐朝的节度使如果不是自己作乱【如中和三年韩简】,就是投降叛贼【如中和六年秦宗权】。只有李迢一人还知道国家的恩德,不为叛贼起草表文,因而被杀害,难道不值得特别表彰他的节操吗?所以应当补书。

十一月,王铎被罢免,任命卢携同平章事。

应当书“复”,即任命卢携同平章事。○按:卢携在元年与郑畋同平章事,五年被罢免,至此再次拜相。史书称卢携内心依附田令孜,外部倚仗高骈,最终导致东都陷落【广明元年黄巢攻陷东都,进入潼关】而皇帝逃往兴元【本年黄巢攻入长安,皇帝逃往兴元】,这都是因为宰相用人不当的过错。所以应当书“复”。“复”者,是不应该再次拜相之意。

【庚子】广明元年,河东军发生叛乱,杀害节度使康传圭。

分注【康传圭贪婪暴虐,派遣教练使张彦球率领军队追击沙陀人,到达百井时,军队发生变乱返回,杀害了康传圭。朝廷听说后,派遣使者宣谕抚慰,说:“杀害节度使,事出一时,大家都应当自我安抚,不要再担忧恐惧。”】

书法【天平军发生叛乱,记载诏令本军宣谕抚慰。这是批评唐朝,于是派遣使者宣谕抚慰。那为什么不记载宣谕抚慰呢?这是省略了。为什么省略?因为纲纪扫地,认为这不足以再批评了。】

不记载宣谕抚慰是避讳。杀害节度使,不加追究,反而让他们自我安抚,这是纵容贼人。怎么能让后世听到呢?避讳而不记载,是为了深切地批评这种状况。书法认为是省略,是不对的。

任命李顺融为枢密使。

分注【开始降下白麻诏书,与宰相同等。】

书法【担任枢密使的人很多,没有记载的。记载李顺融,是因为开始降下白麻诏书吗?窦文场担任中尉时,曾经请求降下白麻诏书,德宗不允许。至此降下白麻诏书,于是与宰相地位相等。唐朝想要不灭亡,可能吗?】

这也应当记载,宦官正显现出降下白麻诏书的不当,《纲目》省略了,是不对的。

【辛丑】中和元年春,正月,皇帝前往成都。

考异【“幸”字上面漏掉了“帝”字。】

应当写作“帝如成都”【《唐纪》也写作“如”】。○根据凡例,巡行郡国称为“如”,去官府第宅称为“幸”。成都是郡国,不是第宅,所以应当写作“如”。

黄巢派遣尚让侵犯凤翔,郑畋击败了他。

考异【按:“击”应当改为“讨”,“败”应当改为“破”。】

前面已经记载了“讨”【上年记载凤翔节度使郑畋联合邻道军队讨伐叛贼】,这里记载“击”,是因为对方来侵犯,所以是应战。考异不必遵从。

八月,流星交错如织,有的大如杯碗。

“交”字多余,记载“如织”,那么“交”的意思就可知了,所以应当删去。

【壬寅】二年,李克用侵犯蔚州。

书法【前面记载赦免李克用并召见他,这里记载“寇”是什么意思?既然已经陷落忻州、代州,又侵犯蔚州,这就是贼罢了。】

侵犯和陷落都是贼的行为【凡例:侵犯顺从朝廷的人称为“寇”,侵犯并占领称为“陷”】。书法说再次侵犯蔚州就是贼罢了,那么忻州、代州的陷落,难道就不是贼吗?我认为应当说“前面记载赦免李克用,召见他了”,这里记载“寇”,是什么意思?是没有顺从命令啊。所以前面记载“陷”,这里记载“寇”,都是指贼。

【癸卯】三年,任命王镕为成德留后。

考异【刊本大字漏掉了“成德节度使王景宗卒”九个字,分注漏掉了“子镕生十年矣,军中立为留后”十二个字。】

应当遵从考异,记载“成德节度使王景宗卒”【本传写作“景崇”】,将“以王镕为成德留后”八字移入分注。○按本传所说,王镕年仅十岁,军中推举为留后,不应当以朝廷命令来记载【按龙纪元年,平卢军推举王敬武之子师范为留后,《纲目》不记载,只记载平卢节度使王敬武卒,可以证明】。

五月,李克用击败黄巢,收复长安。

分注【李克用与忠武将领庞从、河中将领白志迁等率领军队先进入,与黄巢在渭南交战,一天交战三次。义成、义武等军队随后赶到,叛贼大军大败逃跑。李克用等人进入京城,黄巢焚烧宫室,逃跑了,在路上遗留很多珍宝,官军争相抢夺,不急于追击叛贼,于是黄巢逃脱。】

应当写作“李克用收复长安,黄巢逃跑”。○按:记载收复长安,那么黄巢被击败就可知了【元年记载黄巢占据长安】。不记载“逃跑”,就无法看出黄巢还活着【赵犨说:黄巢不死,长安的叛贼必定向东逃往陈州】。这次战役,官军争相抢夺珍宝,不急于追击叛贼,所以黄巢得以逃脱。那么记载“逃跑”,又是为了谴责官军不力。

六月,黄巢攻取蔡州,节度使秦宗权投降他,合并兵力包围陈州。分注【黄巢派遣他的骁将孟楷率领一万人攻击蔡州,秦宗权迎战失败,于是向黄巢称臣。起初,陈州刺史赵犨对将佐说:“黄巢不死,长安的叛贼必定向东逃往陈,陈州是必经之路,不可不为此做准备。”于是修缮城墙壕沟,整治铠甲兵器,积蓄草料粮食,六十里之内百姓有资粮的,全部迁进城内,大量招募勇士,让子弟分别统领他们。孟楷果然移兵攻击陈州,赵犨先显示弱小,等待他们没有防备时,袭击并杀获殆尽。黄巢听说后愤怒,与秦宗权合并兵力包围陈州,挖掘五重壕沟,从百条道路进攻,陈州人大为惊恐。赵犨晓谕他们说:“忠武军素来以义勇著称,陕州号称劲旅,况且我家长久享受陈州的俸禄,发誓与此州共存亡。而且为国而死,不优于做贼的臣子而生吗?”有异议的人斩首。多次率领精锐部队开门攻击叛贼,击败他们。黄巢更加愤怒,在州北扎营,做持久战的打算。当时民间没有积蓄,叛贼掠夺人作为粮食,设置舂磨寨。】

取

当作冦。○或曰:宗权既降,巢已得蔡州,曷为书冦不书取?曰:此以重宗权之罪也【书降则取可知,取由于降,故以蔡州之失罪宗权也】使宗权能如赵犨之徇国,巢岂遽得蔡哉?观其始而称臣,继而合兵,其败也,非独战之不力,盖心乎巢者也【厥后巢平,而宗权复炽,其残暴更甚于巢,固知宗权欲为巢也】若直书曰取,则宗权之降似犹近于胁从者,不且以寛其罪乎?

译应当写成“作乱”。○有人说:孙儒既然投降,黄巢已经得到蔡州,为什么记载为“作乱”而不记载为“攻取”?回答说:这是为了加重孙儒的罪责【记载投降,攻取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攻取是由于投降,所以用蔡州的失守来归罪于孙儒】如果孙儒能像赵犨那样为国尽忠,黄巢难道能轻易得到蔡州吗?看他起初称臣,后来联合军队,他失败的原因,不只是作战不力,而是内心向着黄巢【后来黄巢被平定,孙儒又兴盛起来,他的残暴更胜过黄巢,本来就知道孙儒是想做黄巢的】如果直接记载为“攻取”,那么孙儒的投降似乎还接近于被迫跟随,这不是宽恕了他的罪过吗?

左骁卫上将军杨复光卒于河中。

  考异【提要骁作骑】

按《唐志》十六卫无称骑者,当从《纲目》作骁,提要误。

【甲辰】四年,盗杀中书令王铎。

分注【铎厚于奉养,徙义昌节度使。过魏州,侍妾成列,服御鲜华。魏博节度使乐彦祯之子从训围而杀之,掠其侍妾。彦祯以盗闻,朝廷不能诘】

▯明【王铎书“爵岂予之乎”?铎身为相臣,慢藏诲盗,故反书其官,以见其有愧是职,且以重乐彦祯之罪也。然则武元衡何以亦书“盗杀”?曰:元衡以身徇国,固非王铎以身徇货之比。故元衡之书官,所以美其能尽忠之义;而王铎之书官,所以削其节度使之职也】

以书官为媿铎可也,谓削其节度使之职则非也。岂节使顾重于宰相乎【观牛僧孺镇襄阳,栁公绰服櫜以候,可见】据分注,铎本由中书徙义昌,方过魏州而盗杀之,则是杀中书令而已。发明傅防纲目而不得其説,多此类,宜删。

【丙午】光启二年二月至兴元。

书法【僖宗于是再走兴元矣。前书车驾至兴元,此其不书车驾何?散关之走,掖过烟中,夜宿板下。其至兴元别径山道,盖仗卫有不能从者矣。故上书“走”,下不书“车驾】

按前书车驾至兴元者,以上无车驾字【广明元年十二月,黄巢入长安,上走兴元,无车驾字】下有僭号、讨贼二事【走兴元下书,黄巢僭号,郑畋合邻道兵讨贼】故特书之【廵行例云,闻有异事则书帝、车驾二字,亦犹帝耳】此不书车驾,防上文耳【上书朱玫、李昌符追逼车驾,上复走兴元入大散闗】所谓闲无异事不书帝也。书法以为仗卫不从,不书车驾,穿凿无谓。信如所云,则前此走兴元,史称百官皆莫之知【详元年分注】岂复能备仗卫乎?使其当书,虽无仗卫,亦不可略【如元年是也】如防上文,即仗卫皆备,亦可不书。书法见不逮,此谬甚。

朱玫遣王行瑜冦兴州,诏神防都将李茂贞拒之。

  考异【提要贞下有等字】

分注【茂贞,博野人,宋文通也,以功赐姓名】

据分注,但详茂贞姓名,而不他及,则提要等字可省。

【戊申】文德元年,魏博军乱,逐其节度使乐彦祯,推牙将罗▯信知畱后事。

事字羡【唐纪无事字】下书以▯信知魏博畱后,无事字。

【己酉】昭宗皇帝龙纪元年十一月,上更名晔。

  考异【上当作帝】

  上祀圜丘

  考异【上当作帝】

前上字,当从考异作「帝」,下「上」字羡。凡例闲无异事不书「帝」,考异谓当作「帝」,非也。

【庚戌】大顺元年,昭义军乱,杀畱后李克恭。朱全忠取潞州,李克用遣兵围之。诏以孙揆领昭义节度使。

考异【旧例诸本诏以至度使一十字误作分注,今特增之】

诏以至度使十字宜仍分注考异説误。○按四月以张濬为招讨制置使,孙揆副之【四字见上分注】此特领昭义节度,非实任也。故八月李克用执孙揆,仍称招讨副使,而不曰昭义节度,固知副使其职,节度特遥领耳,不必大书。

秋八月,李克用执招讨副使孙揆以归,杀之。

分注【七月,官军至隂地关。朱全忠遣骁将葛从周将千骑,自壶闗夜抵潞州,犯围入城。又遣别将攻李罕之于泽州。奏请遣孙揆赴镇。张濬亦恐昭义遂为汴人所据,使揆将兵二千趣潞州。八月,▯晋州。李存孝闻之,以三百骑伏于长子西谷中,擒揆及中使韩归范,献于克用。克用欲以揆为河中副使,揆曰:“吾天子大臣,兵败而死,分也,岂能复事镇使耶?”克用怒,命锯之,不能入。揆骂曰:“死狗奴,锯人当用板夹汝,岂知耶?”乃以板夹而锯之,至死骂不絶声】

书法【于是揆骂贼死,不书死之,何书执杀?所以罪克用也。然身为招讨,不备不虞,揆亦不得不受其咎矣。故不书昭义节度,书招讨】

此例不得书死之故书执杀【后周显德三年孙晟书杀仿此】所谓据事直书耳。书法以为不书死之而书执杀非是。揆书副使乃因事见官之义【四月以揆副张濬未见大书故着之】按分注,张濬恐昭义为汴人所据,使揆将兵趣潞州,李存孝

译左骁卫上将军杨复光在河中去世。

考异【提要中“骁”字作“骑”】

查《唐志》记载的十六卫中没有称为“骑”的,应当依从《纲目》作“骁”,提要错了。

【甲辰】四年,盗贼杀害中书令王铎。

分注【王铎生活丰厚奢侈,调任义昌节度使。路过魏州时,侍妾排列成行,服饰器物鲜艳华丽。魏博节度使乐彦祯的儿子乐从训包围并杀了他,抢掠了他的侍妾。乐彦祯以盗贼名义上报,朝廷无法查究】

〇明【王铎书写“爵位难道是给我的吗”?王铎身为宰相,收藏财物不谨慎而招致盗贼,所以反常地书写他的官职,以显示他愧对这个职位,并且加重乐彦祯的罪责。那么武元衡为什么也书写“盗贼杀害”?回答说:武元衡以身殉国,本来就不是王铎以身殉财所能比拟的。所以武元衡书写官职,是为了赞美他能尽忠义;而王铎书写官职,是为了削去他节度使的职务】

因为书写官职而认为王铎惭愧是可以的,说削去他节度使的职务则不对。难道节度使比宰相更尊贵吗【看牛僧孺镇守襄阳,柳公绰穿着便服去等候,就可以看出】根据分注,王铎本来是由中书令调任义昌节度使,刚经过魏州就被盗贼杀害,那么只是杀害中书令罢了。发明傅防解释《纲目》却不得其要领,大多像这类情况,应当删除。

【丙午】光启二年二月到达兴元。

书法【僖宗于是再次逃往兴元了。前面书写车驾到达兴元,这里不书写车驾是为什么?散关的逃跑,掖着经过烟中,夜里宿在板下。他到达兴元另走山道,大概仪仗护卫有不能跟随的了。所以上面书写“走”,下面不书写“车驾”】

查前面书写车驾到达兴元,是因为上面没有车驾字样【广明元年十二月,黄巢进入长安,皇上逃往兴元,没有车驾字样】下面有僭越称帝、讨伐盗贼两件事【逃往兴元下面书写,黄巢僭越称帝,郑畋联合邻道军队讨伐盗贼】所以特别书写它【巡行条例说,听说有异事就书写帝、车驾二字,也像帝一样】这里不书写车驾,是防备上文【上面书写朱玫、李昌符追逼车驾,皇上再次逃往兴元进入大散关】所谓闲杂没有异事不书写帝。书法认为仪仗护卫不跟随,不书写车驾,穿凿附会毫无意义。真像所说的那样,那么此前逃往兴元,史称百官都不知道【详见元年分注】难道还能备齐仪仗护卫吗?如果应当书写,即使没有仪仗护卫,也不可省略【如元年那样】如果防备上文,即使仪仗护卫都备齐,也可以不书写。书法见识不到,这错误很大。

朱玫派遣王行瑜侵犯兴州,下诏神策军都将李茂贞抵抗他。

考异【提要中“贞”字下面有“等”字】

分注【李茂贞,博野人,原名宋文通,因功赐姓名】

根据分注,只详细记载茂贞的姓名,而不涉及其他,那么提要中的“等”字可以省略。

【戊申】文德元年,魏博军队作乱,驱逐他们的节度使乐彦祯,推举牙将罗〇信主持留后事务。

“事”字多余【唐纪中没有“事”字】下面书写以〇信主持魏博留后,没有“事”字。

【己酉】昭宗皇帝龙纪元年十一月,皇上改名为晔。

考异【“上”应当作“帝”】

皇上祭祀圜丘

考异【“上”应当作“帝”】

前面的“上”字,应当依从考异作“帝”,下面的“上”字多余。凡例中闲杂没有异事不书写“帝”,考异说应当作“帝”,不对。

【庚戌】大顺元年,昭义军队作乱,杀害留后李克恭。朱全忠夺取潞州,李克用派遣军队包围它。下诏让孙揆兼任昭义节度使。

考异【旧例各本将“诏以至度使”十个字误作分注,现在特别增加】

“诏以至度使”十个字应当仍然作为分注,考异的说法错了。○查四月任命张濬为招讨制置使,孙揫副之【四字见上文分注】这里只是兼任昭义节度,不是实任。所以八月李克用抓获孙揆,仍然称招讨副使,而不说昭义节度,本来就知道副使是他的职务,节度只是遥领罢了,不必大字书写。

秋八月,李克用抓获招讨副使孙揆带回去,杀了他。

分注【七月,官军到达阴地关。朱全忠派遣骁将葛从周率领千名骑兵,从壶关夜间抵达潞州,突破包围进入城中。又派遣别将攻打在泽州的李罕之。上奏请求派遣孙揆赴任。张濬也担心昭义最终被汴人占据,让孙揆率领两千士兵赶往潞州。八月,〇晋州。李存听说后,率领三百骑兵埋伏在长子西谷中,抓获孙揆及中使韩归范,献给李克用。李克用想任命孙揆为河中副使,孙揆说:“我是天子的大臣,兵败而死,是本分,怎么能再侍奉镇使呢?”李克用发怒,命令锯他,锯子进不去。孙揆骂道:“死狗奴,锯人应当用木板夹住你,难道你不知道吗?”于是用木板夹住而锯他,直到死骂声不绝】

书法【于是孙揆骂贼而死,不书写死之,为什么书写执杀?所以归罪于李克用。然而身为招讨,不防备意外,孙揆也不得不承受其罪责了。所以不书写昭义节度,书写招讨】

这个例子不书写死之所以书写执杀【后周显德三年孙晟书写杀仿照此例】所谓据事直书罢了。书法认为不书写死之而书写执杀不对。孙揆书写副使是依据事件显示官职的意义【四月任命孙揆副张濬未见大字书写所以注明】查分注,张濬担心昭义被汴人占据,让孙揆率领士兵赶往潞州,李存孝

闻而擒之,是未得为昭义节度也,故不书。书法以为罪其不备,尤误。

译听说后便将其擒获,这是因为他尚未正式担任昭义节度使,所以史书不记载此事。史书的笔法认为这是为了谴责他防备不严,这尤其错误。

【辛亥】二年九月,以杨复恭为上将军致仕。

分注【杨复恭总宿卫兵,专制朝廷,诸假子皆为节度使,又养宦官子六百人,皆为监军。上舅王瓌求节度使,复恭不可,瓌怒诟之。复恭奏以为黔南节度使,至桔栢津,覆诸江中。上深恨之。李顺节尽以复恭阴事告上,上乃出复恭为鳯翔监军。复恭愠怼,不肯行,称疾求致仕,从之。使者致诏命还,复恭潜刺杀之】

当书宦者杨复恭自以上将军致仕。○按分注,上出复恭为鳯翔监军,不肯行,称疾求致仕,从之,则自致也。当以自致为文,以着防扈违命之罪。书法以为勒致仕非是。使昭宗果能勒致仕,何至监军之命不行乎【君命不行而勉从所求,何勒之有】

  十二月杀天威都头李顺节

分注【顺节恃恩骄横,出入常以兵自随。中尉刘景宣、西门君遂恶之,白上,恐其作乱,诱杀之。百官表贺】

当作李顺节伏诛。○按分注首称恃恩骄横,末云百官表贺,则顺节之罪可知矣【顺节若无大罪,百官何至表贺】例当书诛以正其罪,纲目以无罪例书杀非是【凡例无罪曰杀某官某】

【壬子】景福元年夏四月,以钱镠为武胜军防御使。杨行密取楚州。

  杨上漏圏子异事连书非是

【癸丑】二年冬,十月,杀雷州司户杜让能。以李茂贞为鳯翔兼山南西道节度使。

分注【李茂贞勒兵不解,请诛杜让能,然后还镇;崔昭纬复从而挤之,遂赐死。自是朝廷动息皆禀于邠岐,南北司徃徃依附二镇以邀恩泽。复以茂贞镇两道,于是茂贞尽有鳯翔、兴元、洋、陇、秦十五州之地】

以上漏复字,当据分注补书【据元年以时▯为感化节度使书复书法云:讥不能令也】○按是年正月,以李茂贞为山南西道节度使,茂贞不奉诏。八月,以覃王嗣周为京西招讨使,讨李茂贞。九月,李茂贞与王行瑜合兵拒官军,官军逃溃。是月,复以李茂贞为鳯翔【僖宗光啓三年,以茂贞为鳯翔节度使】兼山南西道节度使,所谓不能令也,故当书复。

【甲寅】干宁元年,以郑綮同平章事。

分注【綮好诙谐,多为歇后诗,讥嘲时事。上以为有所蕴,手注班簿,命以为相。闻者大惊,堂吏徃告之。綮笑曰:「诸君大误,使天下更无人。」未至,郑綮吏曰:「特出圣意。」綮曰:「果如是,奈人笑何?」既而贺客至,綮搔首言曰:「歇后郑五作宰相,时事可知矣。」累让不获,乃视事】

发明【按黄震曰:大臣之事君,未有进退之迹不明而可以成事业者也。唐末诸相,率赂权宦以求进用;及其得之也,又相率植党与以持之。綮之初相,独惊怪而固辞其进,甚明也。既相未几,又独致仕而速去,其退甚明也。使世之仕者,人人如綮,岂有欺君误国、贪权固宠之患哉】

綮进退不可谓明,其进也,特昭宗之闇耳【语云:君子不以言举人,观綮自言,尤可见】至其退也,尤以不合众望而后避位【见致仕条分注】所称明者,安在哉?如古量而后入【礼·少仪》云:事君者量而后入,不入而后量】不可则止【语云: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乃所谓明,綮果有一于此哉?纵使人人如綮,亦何与君国事?而谓綮之进退可与大臣等乎?大臣之事君,不在其迹,在其心。心乎君者,迹虽若濡【见《易·夬卦》九三爻辞】未始不可以成事业,如狄仁杰之于武后是也。不然,悻悻求去,若宋王安石之于神宗,其事业又何如哉?然则黄震之言,初非定论,而发明援以为证,非矣。

  【乙卯】二年李克用还晋阳

分注【克用遣掌书记李袭吉入谢,请乗胜势,遂取鳯翔。上谋于贵近,或曰:「茂贞复灭,则沙陀大盛,朝廷危矣。」上乃赐克用诏,褒其忠欵,且言不臣之状,行瑜为甚。茂贞、韩建自知其罪,职贡相继,且当休兵息民。克用奉诏而止。既而私谓诏使曰:「观朝廷之意,似疑克用有异心也。然不去茂贞,闗中无安宁之日。」又诏免克用入朝。将佐或言:「今扫清阙庭,岂可不入见天子?」克用犹豫未决。盖寓曰:「天子还未安席,人心尚危。大王若引

译辛亥年,乾宁二年九月,任命杨复恭为上将军并退休。

分注记载:杨复恭统领禁卫军,专断朝政,他的养子们都担任节度使,他又收养了六百名宦官子弟,都担任监军。皇帝的外舅王瓌请求担任节度使,杨复恭不同意,王瓌愤怒地辱骂他。杨复恭上奏任命王瓌为黔南节度使,王瓌到达桔栢津时,被沉入江中。皇帝对此深感怨恨。李顺节将杨复恭的所有隐秘罪行都告诉了皇帝,皇帝于是调杨复恭出任凤翔监军。杨复恭心怀怨恨,不肯前往,称病请求退休,皇帝批准了。使者带着诏书返回,杨复恭暗中刺杀了他。

应当记载宦官杨复恭自行以上将军身份退休。○根据分注,皇帝调杨复恭出任凤翔监军,他不肯前往,称病请求退休,皇帝批准了,这是他自己请求退休的。应当以“自行退休”来记载,以彰显他违抗君命的罪过。《纲目》认为这是强制退休,是不正确的。如果昭宗真的能强制他退休,怎么会出现监军的命令无法执行的情况呢【君主的命令无法执行,却勉强顺从他的请求,哪里谈得上强制呢】

十二月,杀死了天威都头李顺节。

分注记载:李顺节倚仗恩宠骄横跋扈,出入时常带着士兵跟随。中尉刘景宣、西门君遂厌恶他,向皇帝禀报,担心他作乱,于是诱杀了他。百官上表祝贺。

应当记载李顺节伏法被杀。○根据分注,开头说李顺节倚仗恩宠骄横,结尾说百官上表祝贺,那么李顺节的罪过就显而易见了【如果李顺节没有大罪,百官怎么会表贺呢】。按照体例应当记载为“诛”以正其罪,《纲目》按照无罪者记载为“杀”,是不正确的【凡例规定:无罪者记载为“杀某官某”】。

壬子年,景福元年夏四月,任命钱镠为武胜军防御使。杨行茂攻取楚州。

这里遗漏了“复”字,应当根据分注补上“复”字【依据元年任命时〇为感化节度使时书写“复”字的体例,意思是讥讽朝廷不能发号施令】○根据分注,这一年正月,任命李茂贞为山南西道节度使,李茂贞不奉诏。八月,任命覃王李嗣周为京西招讨使,讨伐李茂贞。九月,李茂贞与王行合兵抵抗官军,官军溃逃。当月,再次任命李茂贞为凤翔【僖宗光启三年,任命李茂贞为凤翔节度使】兼山南西道节度使。这就是所谓朝廷不能发号施令,所以应当书写“复”字。

甲寅年,乾宁元年,任命郑綮同平章事。

分注记载:郑綮喜好诙谐,多作歇后诗,讥讽时事。皇帝认为他有深意,亲手在名册上标注,任命他为宰相。听到的人大惊,堂吏前往告知他。郑綮笑着说:“各位大大误会了,如果天下还有别人。”还没到任,郑綮对吏员说:“这完全是圣上的心意。”郑綮说:“果真如此,让人笑话怎么办?”不久贺客到来,郑綮搔着头说:“歇后郑五做了宰相,时事就可想而知了。”多次推辞未果,才上任视事。

发明说:根据黄震所说:大臣侍奉君主,没有进退迹象不明而能成就事业的。唐末的宰相,大多贿赂权宦以求进用;等到得势后,又互相结党以维持地位。郑綮初次拜相,独自感到惊怪并坚决辞谢,进身很明确。拜相不久,又独自退休迅速离去,退身也很明确。如果世上的做官者,人人都像郑綮,哪里会有欺君误国、贪恋权位固宠的祸患呢?

郑綮的进退不能说是明确,他进身,只是昭宗昏庸罢了【古语说:君子不因为言语而举荐人,看郑綮自己的话,尤其可见】至于他退身,更是因为不合众望而后避位【见退休条分注】。所称的明确,在哪里呢?如果像古人那样衡量后才入仕【《礼记·少仪》说:侍奉君主的人,衡量后才入仕,不衡量就不入仕】,不可就停止【古语说:大臣以道侍奉君主,不可就停止】,这才叫明确,郑綮果真做到了这些吗?即使人人都像郑綮,又与君国大事有什么关系呢?而说郑綮的进退可以与大臣等同吗?大臣侍奉君主,不在于其表象,而在于其内心。内心忠于君主的,表象虽然看似沾湿【见《易经·夬卦》九三爻辞】,未尝不能成就事业,如狄仁杰对待武则天就是这样。不然,愤然求去,如宋代的王安石对待神宗,他的事业又怎么样呢?那么黄震的话,起初就不是定论,而《发明》援引作为证据,是错误的。

乙卯年,乾宁二年,李克用返回晋阳。

分注记载:李克用派遣掌书记李袭吉入朝谢恩,请求乘胜追击,攻取凤翔。皇帝咨询亲近的大臣,有人说:“李茂贞再次被消灭,那么沙陀势力就会太盛,朝廷就危险了。”皇帝于是赐给李克用诏书,褒奖他的忠诚,并且说不臣的行为,王行瑜最严重。李茂贞、韩建自知有罪,进贡相继不断,应当休兵息民。李克用奉诏停止。不久私下对诏使说:“看朝廷的意思,似乎怀疑李克用有异心。然而不除掉李茂贞,关中就没有安宁的日子。”又下诏免除李克用入朝。将佐有人说:“现在扫清宫廷,怎么可以不见天子?”李克用犹豫未决。盖寓说:“天子还未安坐,人心尚且危惧。大王如果引

兵渡渭,窃恐复惊骇都邑。人臣尽忠,在于勤王,不在入觐。愿熟图之。」克用笑曰:「盖寓尚不欲吾入朝,况天下之人乎?」乃表曰:「臣总帅大军,不敢径入朝觐。」表至京师,上下始安。克用遂引兵归,而茂贞骄横如故,河西州县多为所据。○胡氏曰:克用所与谋者,盖寓而已,而寓于此有失防焉。当此时也,正当劝克用入觐,力陈茂贞不诛必为后患之意,不然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荡清岐华,驻师郊畿,释戎服以见天子,身辅朝政,修明纪律,使东冦不得西略,王室安矣。释此不为,而区区疲力于幽州,争地于慈隰,遂使全忠先手,遂移唐祚,晋阳岌岌,几不自保。此岂非初谋不逺故与】

译军队渡过渭水,我私下担心会再次惊扰都城。臣子尽忠,在于勤王,不在于入朝觐见。希望仔细考虑这件事。」李克用笑着说:「盖寓尚且不想让我入朝,何况天下其他人呢?」于是上表说:「臣统领大军,不敢直接入朝觐见。」奏表到达京城,朝廷上下才安定下来。李克用于是率军返回,而李茂贞依然骄横如旧,河西的州县大多被他占据。○胡氏说:李克用与之谋划的人,只有盖寓而已,而盖寓在此事上失于防范。在这个时候,正应当劝谏李克用入朝觐见,极力陈述李茂贞不诛杀必成后患的道理,否则将领在军中,君王的命令有所不接受。扫荡平定岐州、华州,驻扎军队于京城郊外,脱去军装拜见天子,亲自辅佐朝政,修明法纪,使得东方的寇贼不敢向西侵扰,王室就安定了。放弃这些不做,却仅仅在幽州疲于奔命,在慈州、隰州争夺土地,于是让朱全忠先下手,最终导致唐朝国运转移,晋阳局势危急,几乎无法自保。这难道不是起初谋划不深远的原因吗?

书法【于是诏使还镇,不书诏,何嘉克用也?奉诏讨贼,贼既讨矣,奉诏而还,克用于是知有臣节矣。不书诏还,深予之也。然则克用不能遂讨茂贞,轻听,盖寓以贻后患,非失计与?车驾初还,人心岌岌,盖寓盖深知之,使纲目于寓有所不可,他日必不以押牙而书卒矣】

书李克用还晋阳,惜之也。若以为嘉克用,则特书奉诏,尤足以着臣节【当时不奉诏者多矣,而克用能奉诏,非予之乎?曷为不书】而书法以不书诏为深予之勲,所不解押牙书卒以寓有省敛求贤之书【寓卒遗书劝克用省营缮,薄赋敛,求贤俊】非专以是予寓也。使纲目果以寓为可,则分注何以録胡氏之説哉?或曰,此昭宗诏之也,恶可为克用罪?曰非罪克用,正为唐惜耳。然则曷为不书诏?人心岌岌,唐盖有不得已焉者【胡氏谓昭宗党茂贞非是】故以克用自还为文,若或使之而唐【观分注表至京师上下始安,可见胡氏谓昭宗党茂贞非是】之亡决于此矣,所以深惜之也。

【丙辰】三年五月,董昌去僭号。

分注【董昌使人觇钱镠兵,有言其彊盛者,輙怒斩之;言兵疲食尽,则赏之。顾全武进兵越州,昌出战而败,全武围之。昌始惧,去帝号】

  此条宜删【昌僭号后大书削夺官爵不与其僭也今复特书去号是成其为僭矣故当删去】○按董昌去号特以战败而惧非有悔过效顺之意也况全武攻越州克其外郭昌犹据牙城拒之【见下伏诛分注】去号安足録哉勲意删此五字以分注并入伏诛为一条【下书钱镠克越州董昌伏诛】明昌之虚文不足以逭罪而无德妄动者终亦必亡而已矣纲目既予其去号则全武之刃宜从末减何以大书伏诛乎【凡大书非美则恶书去僭号是予其去也故当从删】

冬十月,以孙偓为鳯翔四面行营招讨使,讨李茂贞。

分注【茂贞上表请罪,仍献助修宫室钱。韩建复佐佑之,竟不出师】

书法【不行矣。何以书?病昭宗也。勃焉而兴兵,忽焉而罢之。书所以着其无成命也】

贞下当有不果行三字【如纲目原文竟可不书,且此不书不果行,而下书以茂贞为西川节度,自相矛盾】○按大书以见义,分注以纪事,义在不行,宜大书以病之,今但云讨李茂贞而不书不果行,安见其无成命耶?书法不察,概以兴罢并称,是纲目无别也。果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不立分注,将何以见义耶?

【己未】光化二年,保义军乱,杀节度使王珙。

分注【珙性猜忌,虽妻子亲近,常不自保,至是为麾下所杀】

当书保义节度使王珙为其下所杀。○按分注:珙性猜忌,虽妻子亲近不自保,然则非有能杀珙者,珙自取杀耳。故当书“为下所杀”,以致责躬之义,不宜专蔽罪于麾下也。

【庚申】三年十一月,宦者刘季述等幽帝于少阳院,而立太子裕【原本宦者作中尉,帝作上述下漏等字,今并从考异考证更定】

分注【进士李愚客游华州,上韩建书曰:「明公居近闗重镇,君父幽辱,坐视凶逆而忘勤王之举,仆所未谕也。一朝山东侯伯唱义连衡,鼔行而西,明公欲求自安,其可得乎?不如驰檄四方,谕以逆顺,军声一振,则元防破胆,旬浃之间,二竖之首传于天下,计无便于此者。」建虽不能用,厚待之,愚坚辞而去。○胡氏曰:「李愚自为进士时,已有逺见忠谋,宜终为世用也。惜其所告非所当告尔。韩建前日肆其凶悖,今日岂能率义乎?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愚于是为不知矣】

愚亦不得已而为此言【君父在难,虽怨仇犹望其拯救,愚之心何异是】岂顾其能率义与否乎?且所言者多利害之辞,非专以义率之也。建虽不能用,终厚待愚,未可谓失言。胡氏以为不知持论虽正要,未谅愚不得已之心耳【观其坚辞而去,益信言非得已,不可谓不知】

【辛酉】天复元年,以韩全诲、张彦▯为中尉,袁易简、周敬容为枢密使。

  考异【以下漏宦者二字】

分注【敕:近年宰相延英奏事,枢密使侍侧,争论纷然,挠权乱政。自今并依大中旧制,俟宰相奏事毕,方得升殿承受公事。崔▯、陆扆上

译书法:于是下诏让李克用返回镇所,不记载“奉诏”二字,是为了嘉奖李克用吗?奉诏讨伐贼寇,贼寇已经讨平,奉诏返回,李克用因此知道有臣子的节操了。不记载“奉诏”返回,是深切地嘉奖他。然而李克用不能继续讨伐李茂贞,盖寓认为这是轻率听信,大概是为了留下后患,难道不是失策吗?皇帝刚回京,人心惶惶,盖寓深知这一点,如果《纲目》对盖寓有所不满,日后必定不会以“押牙”的身份记载他的死,而是直接书“卒”了。

记载李克用返回晋阳,是惋惜他。如果认为是嘉奖李克用,那么特别记载“奉诏”,尤其足以彰显他的臣节。当时不奉诏的人很多,而李克用能奉诏,难道不是嘉奖他吗?为什么不记载呢?书法认为不记载“奉诏”是深切嘉奖他的功劳,这让人不解。记载“押牙”死,是因为盖寓有劝谏减少赋税、寻求贤才的书信,并非专门因此嘉奖盖寓。如果《纲目》果真认为盖寓是对的,那么分注为什么要收录胡氏的说法呢?有人说,这是昭宗下的诏书,怎么能作为李克用的罪过呢?回答说:不是归罪于李克用,正是为唐朝感到惋惜。那么为什么不记载“奉诏”呢?人心惶惶,唐朝大概有不得已的地方,所以用李克用自行返回来行文,好像有人指使他一样,而唐朝的灭亡就决定于此了,所以深切惋惜。

【丙辰】三年五月,董昌废除僭越的帝号。

分注:董昌派人侦察钱镠的军队,有人说钱镠军队强大,董昌就愤怒地斩杀他;有人说军队疲惫粮食耗尽,就赏赐他。顾全武进兵攻打越州,董昌出战失败,顾全武包围了他。董昌开始害怕,废除了帝号。

这条应当删除。董昌僭越称帝后,大书特书削夺官爵,不承认他的僭越;现在又特别记载他废除帝号,这就承认了他僭越的事实,所以应当删除。按:董昌废除帝号,只是因为战败害怕,并没有悔过效忠顺从的意思。况且顾全武攻打越州,攻克了外城,董昌还据守牙城抵抗,废除帝号哪里值得记载呢?朱熹的意思是要删除这五个字,把分注并入“伏诛”作为一条,说明董昌的虚文不足以逃避罪责,而无德妄动的人最终必定灭亡。《纲目》既然嘉许他废除帝号,那么顾全武的刀斧应当从轻发落,为什么又大书特书“伏诛”呢?凡是“大书”如果不是赞美就是谴责,记载“去僭号”是嘉许他废除帝号,所以应当删除。

冬十月,任命孙偓为凤翔四面行营招讨使,讨伐李茂贞。

分注:李茂贞上表请罪,仍然进献资助修建宫室的钱。韩建又辅佐他,最终没有出兵。

书法:没有出兵。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批评昭宗。突然兴起兵事,忽然又停止。记载是为了彰显他没有成命。

“贞”字下面应当有“不果行”三个字。如果按照《纲目》原文竟然可以不记载,而且这里不记载“不果行”,下面又记载任命李茂贞为西川节度使,自相矛盾。按:大书特书以显示大义,分注以记录史实,大义在于没有出兵,应当大书特书以批评它,现在只说讨伐李茂贞而不记载“不果行”,怎么看出他没有成命呢?书法没有察觉,一概把兴起和停止并称,这是《纲目》没有区别。果真如此,《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不立分注,将要如何显示大义呢?

【己未】光化二年,保义军发生叛乱,杀死了节度使王珙。

分注:王珙性格猜忌,即使是妻子儿女亲近的人,也常常不能自保,到这时被部下杀死。

应当记载保义节度使王珙被部下杀死。按:分注说:王珙性格猜忌,即使妻子儿女亲近的人也不能自保,那么并不是有能杀死王珙的人,是王珙自取灭亡。所以应当记载“被部下杀死”,以表达责备自身的意义,不应当专门把罪责归咎于部下。

【庚申】三年十一月,宦官刘季述等人将皇帝幽禁在少阳院,并立太子李裕为帝。

分注:进士李愚客居华州,给韩建上书说:“您居住在近关的重镇,君父被幽禁受辱,坐视凶恶逆贼而忘记勤王的举动,这是我不理解的。一旦山东的诸侯唱义联合,鼓行向西,您想求得自身安宁,怎么可能呢?不如传檄四方,晓谕逆顺,军声一振,那么元凶就会胆破,十天之内,两个小人的头颅就会传遍天下,没有比这更便利的计策了。”韩建虽然不能采用,但厚待他,李愚坚决推辞而离开。胡氏说:“李愚自为进士时,就有远见忠谋,应当最终被世所用。可惜他所告谏的不是应当告谏的人。韩建前日肆意凶恶悖逆,今天难道能率领正义吗?不可与他言说而与他言说,失言,李愚在这时是不知了。”

李愚也是不得已才说这些话。君父在危难中,即使是仇敌也盼望他拯救,李愚的心难道与此不同吗?哪里顾得上他能否率领正义呢?而且所说的多是利害之辞,并非专门以义理率领他。韩建虽然不能采用,最终厚待李愚,不能说失言。胡氏认为李愚不知,持论虽然正确,但没有体谅李愚不得已的心情。看他坚决推辞而离开,更加相信言语是不得已,不能说不知。

【辛酉】天复元年,任命韩全诲、张彦为中尉,袁易简、周敬容为枢密史。

考异:以下漏掉“宦者”二字。

分注:敕令:近年宰相在延英殿奏事,枢密使侍立旁边,争论纷然,扰乱权柄,败坏政事。从今以后都依照大中旧制,等宰相奏事完毕,才允许升殿接受公事。崔、陆扆上

言:「祸乱之兴,皆由中官典兵。乞令▯主左军,扆主右军,则诸侯不敢侵陵,王室尊矣。」上召李继昭等谋之,皆曰:「臣等累世在军中,未闻书生为军主。若属南司,必多所变更,不若归之北司为便。」于是复以宦者为中尉。又征前枢密使严遵美为两军中尉、观军容处置使。遵美曰:「一军犹不可为,况两军乎?」固辞不起】

译有人进言说:“祸乱的发生,都是由于宦官统领军队。请求让〇主持左军,扆主持右军,那么诸侯就不敢侵凌,王室就能得到尊崇了。”皇上召见李继昭等人商议此事,他们都回答说:“我们世代在军中服役,从未听说书生担任军队主帅。如果军队归属南司,必定会有很多变更,不如归给北司更为便利。”于是再次任命宦官担任中尉。又征召前枢密使严遵美担任两军中尉、观军容处置使。严遵美说:“统领一支军队尚且难以胜任,何况是两支军队呢?”坚决推辞,不肯出任。

当作复,以宦者某某为中尉。○据分注,崔▯、陆扆【崔、陆时同平章事】请解中官兵柄,归之宰辅。上召李继昭【即孙德昭,赐今姓名】等谋之,皆以为不便。于是复以宦者为中尉。则此当书复,明解酲以酒濡首,而不知节也。考异但知漏宦者,而不书复,非是。

二月,朱全忠取河中、晋、绛等州,执王珂以归,杀之。分注【朱全忠既服河北,欲取河中以制河东,遣张存敬将兵三万袭之,而自以中军继其后。晋、绛不意其至,皆降。全忠畱兵守之,以扼河东援兵之路。珂告急于李克用,克用兵不得进,报曰:“不若举族归朝。”珂又遗书李茂贞,茂贞不报。存敬围河中,王珂欲奔京师,而人情离贰,不复能出,遂请降。全忠驰赴之,至虞乡,哭重荣墓,尽哀。河中人皆悦。珂欲面防,全忠止之曰:“太师舅之恩,何可忘?若郎君如此,使仆异日何以见舅于九泉?”乃以常礼出迎。全忠表张存敬为畱后,珂举族迁于大梁。后全忠竟杀之】

甚矣,小人之难测也!观全忠哭重荣墓及所以语珂者,岂不仁人义士乎?而卒杀珂,所称见舅九泉者,安在哉【全忠王出事重荣为甥舅德其全已指日月为誓至是背之详见珂传】椒殿之械,已具于此【天祐元年全忠使蒋元晖等弑帝于椒殿矫诏称宫人裴贞一弑逆全忠闻之阳惊哭自投于地曰奴辈负我】而唐君臣不悟,惜哉!

  朱全忠引兵至鳯翔城东而还

分注【朱全忠至长安,宰相帅百官班迎。至鳯翔军于城东,李茂贞登城谓曰:「天子避灾,非臣下无礼,谗人误公至此。」全忠报曰:「韩全诲刼迁天子,今来问罪,迎扈还宫。岐王若不预谋,何烦陈谕?」上屡诏全忠还镇,全忠乃拜表奉辞,移兵北趣】

书法【还者,何?顺辞也。全忠为▯所召,称兵西向,以致全诲刼迁。纲目曷为不以犯阙书,恕之也?其恕之何?奉诏而还,则犹知有王命矣。是故其▯也,书举兵;其还也,书还】

书至鳯翔城东,危之也。书还,幸之也。是时,百官班迎,全忠已俨然帝制矣。倘急于取国,固易若反手,而奉诏北趣,岂非幸哉【观明年全忠围鳯翔可见】书法以为顺辞,非是。使果知有王命,当大书全忠奉诏而还镇,何以书引兵至鳯翔城东而还耶?比事以观,义自见矣。

【壬戌】二年二月,李克用遣兵攻慈隰,逼晋綘。朱全忠还河中,遣兵击之。

  考异【提要攻作取】

分注【先是朱全忠移军武功,嗣昭等攻慈隰,以分其兵势。全忠遂还河中,嗣昭等克二州,进逼晋绛。全忠遣兄子友寜、防氐叔琮击之】

据分注,嗣昭等克二州,当从提要作「取」,纲目书「攻」而后则克之也,宜以后为正。还河中,在克二州之先,今置于逼晋、绛之下,亦非其实。愚意当删此三字,直书全忠遣击可也【全忠出入,分注自明,不必一一见于大书。如纲目所书,则移军武功,又何以略耶?大抵攻围击取,宜得其实,而出入不必详也】

【癸亥】三年,王师范以淮南兵撃朱友宁,斩之。秋七月,梁王全忠击师范,破之,遣杨师厚攻青州。

上击字当作讨,斩当作诛。○按前书师范讨全忠【本年正月,平卢节度使王师范▯兵讨朱全忠】贼之也,友宁则党全忠而拒师范者【三月,全忠遣朱友宁、葛从周击王师范】义当书讨、书诛,今书击、书斩,与书全忠击师范何异?是唐未亡,而先以敌国待全忠,君臣之分安在哉?曰:未几,师厚逼青州,师范降,故纲目微之以示贬勳。曰不然,师范降在九月,而友宁之死则在六月,当其诛友宁,师范固唐帅也,安知其后之必降,而先书击以贬之哉?况书讨、书诛,所以正友宁之罪,非必以是予师范也,又何疑焉?

  宿卫使朱友伦卒

分注【友伦击毬坠马而卒,全忠疑崔▯为之,杀同戏者十余人,遣兄子友谅代典宿卫】

友伦不当卒也,其卒而书官,何为?全忠书也。全忠使友伦典宿卫,为已非为君也【观伦卒,谅代可见】友伦击毬坠马而卒,何与▯事而疑▯为之?▯之死兆于此矣【天祐元年,全忠

译应当写“复”,以宦官某某为中尉。○根据分注,崔〇、陆扆(崔、陆当时同为平章事)请求解除中官的兵权,归还给宰辅。皇上召见李继昭(即孙德昭,赐现在的姓名)等人商议,都认为不便。于是再次任命宦官为中尉。那么这里应当写“复”,明确了解除中官兵权就像用酒浇头来解酒,却不知节制。考异只知道遗漏了宦官,而不写“复”,是不对的。

二月,朱全忠攻取河中、晋、绛等州,抓获王珂带回去,杀了他。分注【朱全忠平定河北后,想要攻取河中来牵制河东,派遣张存敬率领三万军队袭击,自己率领中军随后跟进。晋、绛没有料到军队到来,都投降了。朱全忠留下军队驻守,以扼制河东援兵的路线。王珂向李克用告急,李克用军队无法前进,回复说:“不如举族归顺朝廷。”王珂又写信给李茂贞,李茂贞没有回复。张存敬包围河中,王珂想逃往京城,但人心离散,不能再出去,于是请求投降。朱全忠快马加鞭赶赴那里,到达虞乡,在朱重荣墓前痛哭,尽哀。河中的人都高兴。王珂想当面防备,朱全忠制止他说:“太师舅舅的恩情,怎么能忘记?如果郎君这样,让我日后在九泉之下怎么见舅舅?”于是用平常的礼节出迎。朱全忠上表推荐张存敬留守,王珂举族迁到大梁。后来朱全忠终究杀了他】

小人之难以预测,真是严重啊!看朱全忠哭朱重荣墓以及他对王珂说的话,难道不是仁人义士吗?而最终杀了王珂,所说的在九泉之下见舅舅的话,在哪里呢【朱全忠王事朱重荣为甥舅,感激他保全自己,指天誓日,至此背弃,详见王珂传】椒殿的刑具,已经在这里准备好了【天祐元年,朱全忠派蒋元晖等在椒殿弑杀皇帝,矫诏称宫人裴贞一弑逆,朱全忠听说后假装惊恐痛哭,自己投倒在地说:“奴才们辜负了我”】而唐君臣没有醒悟,可惜啊!

朱全忠率领军队到达凤翔城东而返回。

分注【朱全忠到达长安,宰相率领百官列队迎接。到达凤翔,军队驻扎在城东,李茂贞登上城墙对他说:“天子避灾,不是臣下无礼,谗人误导公到这里。”朱全忠回答说:“韩全诲劫持迁移天子,现在来问罪,迎接护送还宫。岐王如果不参与谋划,何必烦劳陈述劝谕?”皇上屡次下诏让朱全忠返回驻地,朱全忠于是拜表辞别,移兵向北急行】

书法【“还”是什么意思?顺从的言辞。朱全忠被〇所召,举兵向西,导致韩全诲劫持迁移。《纲目》为什么不写“犯阙”,是宽恕他。为什么宽恕他?奉诏而还,则还知道有王命。因此他的〇,写“举兵”;他的还,写“还”】

写到达凤翔城东,是危险。写还,是庆幸。这时,百官列队迎接,朱全忠已经俨然帝制了。如果急于取国,固然容易得像反手一样,而奉诏向北急行,难道不是庆幸吗【看明年朱全忠围凤翔可见】书法认为是顺辞,不对。如果真知道有王命,应当大书朱全忠奉诏而还镇,为什么写率领军队到达凤翔城东而还呢?比较事情来看,意义自然显现。

【壬戌】二年二月,李克用派遣军队攻取慈隰,逼近晋绛。朱全忠返回河中,派遣军队攻击他们。

考异【提要攻作取】

分注【先前朱全忠移军武功,嗣昭等攻击慈隰,以分散他的兵势。朱全忠于是返回河中,嗣昭等攻克二州,进逼晋绛。朱全忠派遣侄子友寜、防氐叔琮攻击他们】

根据分注,嗣昭等攻克二州,应当从提要作“取”,《纲目》写“攻”而后则攻克,宜以后为正。返回河中,在攻克二州之前,现在放在逼近晋、绛之下,也不是事实。我认为应当删去这三个字,直接写朱全忠派遣攻击就可以了【朱全忠出入,分注自明,不必一一见于大字。如《纲目》所写,那么移军武功,又为什么略去呢?大概攻围击取,应当得到事实,而出入不必详细】

【癸亥】三年,王师范用淮南兵攻击朱友宁,斩了他。秋七月,梁王朱全忠攻击王师范,打败了他,派遣杨师厚攻击青州。

“击”字应当作“讨”,“斩”应当作“诛”。○按前书王师范讨朱全忠【本年正月,平卢节度使王师范起兵讨朱全忠】是贼,友宁则是党同朱全忠而抗拒王师范的【三月,朱全忠派遣朱友宁、葛从周攻击王师范】义当写“讨”、写“诛”,现在写“击”、写“斩”,与写朱全忠攻击王师范有什么不同?这是唐未亡,而先以敌国对待朱全忠,君臣之分在哪里呢?说:不久,杨师厚逼近青州,王师范投降,所以《纲目》微言以示贬斥。说不然,王师范投降在九月,而友宁的死则在六月,当他诛杀友宁时,王师范固然是唐帅,怎么知道其后必定投降,而先写“击”以贬斥他呢?况且写“讨”、写“诛”,所以正友宁之罪,不一定以此给予王师范,又有什么怀疑呢?

宿卫使朱友伦死。

分注【友伦击球坠马而死,朱全忠怀疑崔〇所为,杀同戏者十余人,派遣侄子友谅代替典宿卫】

友伦不当死,他死而写官,为什么?朱全忠书。朱全忠使友伦典宿卫,为己不为君【看伦死,谅代可见】友伦击球坠马而死,何与〇事而疑〇所为?〇之死兆于此矣【天祐元年,朱全忠

令友谅杀崔▯】故特书之,具官非予伦,所以着全忠之私也。

译令友谅杀崔〇,因此特意记载此事,具官并非我的同类,所以彰显全忠的私心。

十一月杨行密克宣州斩田頵

分注【初,頵闻台蒙将至,自将歩骑迎战。蒙以杨行密书徧赐頵,将皆下马拜受。蒙因其挫伏,纵兵击之,頵兵遂败奔还,城守。蒙引兵围之,頵帅敢死士数百出战,蒙击斩之,遂克宣州。初,行密与頵同里,相善,约为兄弟。及頵首至,视之泣下,与诸子以子孙礼事其母】

据分注当书杨行密将克宣州【八月克润州亦书遣兵非行密自将也】○按克宣州者台蒙也,是时行密方在镇,安得直以行密主名?况頵与行密同里相善,頵首至,行密犹泣下而云行密斩田頵,尤非其实,故当补将字。

【甲子】天祐元年,王建遣兵迎车驾。

分注【上遣闲使以御札告难于建,建遣王宗祐将兵防鳯翔,兵至兴平,遇汴兵不得进而还,建始自用墨制除官,云俟车驾还长安,表闻】

书法【遣迎何讥也?天子在难,躬迎事未可知,而遣兵迎,以为是为恭而已,故讥之】▯明【王建之兵,实未尝得进,而以迎车驾,书之者予其有勤王之意也】

书遣兵迎车驾,罪其慢也。书法以为为恭,非是。夫天子告难,不躬迎而遣兵,兵安得进耶?建本无勤王之意【观自用墨制除官可见】▯明谓书以予之,尤谬。

秋八月,全忠弑帝于椒殿,太子祝即位。

考异【全上漏梁王二字。○按:安汉公莾弑帝,宋公刘裕弑帝,并书爵】

分注【初,全忠见德王裕眉目疎秀,年齿已壮,恶之。私谓崔▯曰:“德王尝奸帝位,岂可复留?公何不言之?”▯言于帝。帝问全忠,全忠曰:“陛下父子之间,臣安敢窃议?此崔▯卖臣耳。”帝自离长安日,忧不测,与何后终日沈饮,或相对悲泣。全忠使蒋▯晖伺帝动静。帝从容谓▯晖曰:“德王,朕爱子,全忠何故坚欲杀之?”因泣下,齧中指,血流。▯晖具以语全忠。全忠愈不自安。时李茂贞等移檄徃来,皆以兴复为辞。全忠方西讨,以帝有英气,恐变生于中,欲立防君易谋禅代,乃遣判官李振至洛阳,与▯晖及朱友恭、氏叔琮等图之。▯晖选牙官史太等百人,夜叩宫门,杀宫人裴贞一。帝在椒殿方醉,遽起单衣绕柱走。太追弑之。昭仪李渐荣以身蔽帝,呼曰:“宁杀我曹,勿杀大家!”太亦杀之。▯晖矫诏称贞一、渐荣弑逆,立辉王祚为皇太子,更名祝,于柩前即位,时年十三。宫中恐惧,不敢出声哭。全忠闻之,阳惊哭,自投于地曰:“奴軰负我,令我受恶名于万代。”至东都,伏梓宫痛哭,杀友恭、叔琮。友恭临刑大呼曰:“卖我以塞天下之谤,如鬼神何?”全忠遂辞赴镇】

书法【弑君之贼,或书爵,或书姓,恒也。此其并不书姓,何?全忠六月书讨,既削其爵矣。于是弑君,不可以不重贬也,故再削其姓。○晋王俨不书太子中尉,立之也。此亦▯晖矫立耳。其书太子,何?幸之也。当是时,唐旦暮亡,君弑而有正统在,固君子之所幸也。故不得以从恒法也】

莽书“安汉公罪太后”也,刘裕书“爵自”,纲目之误,考异援莽、裕以例全忠,非是。○上书“弑帝”,下书“太子即位”,太子将与闻乎?故与非也。▯晖代弑主者未至,姑立一人以为名耳【详玩分注自见】然则曷为不书“立”?诛意也。全忠弑帝,急于得国,不欲唐祚之延,其立太子非其本心也,是又愈于擅置其君者矣,故削之。“春秋”之义,先君不得正其终,嗣子不得正其始。昭宗弑矣,而太子得书“即位”,闵之也。祝方爼上肉而▯然“即位”,不自知葅醢之将及也,愚亦甚矣。故弑君大变也,而从其恒辞,所以深讥之也。书法以为幸之【唐虽未亡,统统已在梁,何幸之有】谬甚。

  【乙丑】昭宣帝天祐二年

书法【君立逾年,改元恒也。昭宣于是逾年矣,而不改先君之旧号,则臣子之罪也。其畏全忠甚矣。纲目非元年不书号,于是特书昭宣帝天祐二年,所以表其为新君之初年,所以正其始也】

二年书号亦有之【睿宗书景云二年,肃宗书至德二年】但非昭宣之比耳。昭宣虽立,臣子不敢以为君。观礼院奏祀南郊,全忠谓欲郊

译十一月,杨行密攻克宣州,斩杀田頵。

分注【起初,田頵听说朱台蒙将要到达,亲自率领步兵骑兵迎战。朱台蒙将杨行密的信件遍赐给田頵的将领,将领们都下马跪拜接受。朱台蒙趁他们士气受挫伏地之时,放纵士兵攻击他们,田頵的军队于是战败逃回,据城防守。朱台蒙率领军队包围城池,田頵率领数百名敢死之士出战,朱台蒙击溃并斩杀了他们,于是攻克了宣州。起初,杨行密与田頵是同乡,彼此交好,结拜为兄弟。等到田頵的首级送到,杨行密看着它流泪,让自己的儿子们以子孙的礼节侍奉田頵的母亲】

根据分注应当记载杨行密派遣将领攻克宣州【八月攻克润州也记载派遣军队,并非杨行密亲自率领】○按:攻克宣州的是朱台蒙,当时杨行密正在镇守驻地,怎能直接用杨行密的名义?况且田頵与杨行密同乡交好,田頵的首级送到,杨行密尚且流泪,却记载杨行密斩杀田頵,尤其不符合事实,所以应当补上“将”字。

【甲子】天祐元年,王建派遣军队迎接皇帝。

分注【皇帝派遣闲职使者拿着御札向王建告知危难,王建派遣王宗祐率领军队防备凤翔,军队到达兴平,遇到汴梁军队不能前进而返回,王建开始自行使用墨制任命官员,说等皇帝回到长安,再上表奏闻】

书法【派遣军队迎接有什么可讥讽的呢?天子处于危难之中,亲自迎接的事情还不可知,却派遣军队迎接,认为这是出于恭敬而已,所以讥讽他】〇明【王建的军队,实际上未曾能够前进,却记载为迎接皇帝,是赞许他有勤王的意思】

记载派遣军队迎接皇帝,是谴责他的怠慢。书法认为这是出于恭敬,是不对的。天子告知危难,不亲自迎接而派遣军队,军队怎么能前进呢?王建本来没有勤王的意思【从自行使用墨制任命官员可以看出】〇明说记载是为了赞许他,更是错误。

秋八月,朱全忠在椒殿弑杀皇帝,太子祝即位。

考异【“全”字上面漏掉了“梁王”二字。○按:安汉公王莽弑杀皇帝,宋公刘裕弑杀皇帝,都记载爵位】

分注【起初,朱全忠看到德王李裕眉目清秀,年纪已经长大,厌恶他。私下对崔胤说:“德王曾经觊觎帝位,怎么能再留下?您为什么不向皇帝进言?”崔胤向皇帝进言。皇帝问朱全忠,朱全忠说:“陛下父子之间的事,臣下怎么敢私下议论?这是崔胤出卖我罢了。”皇帝自从离开长安那天起,忧虑不可预测,与何皇后整天沉溺饮酒,有时相对悲泣。朱全忠派蒋玄晖窥探皇帝的动静。皇帝从容地对蒋玄晖说:“德王,是朕心爱的儿子,朱全忠为什么坚决要杀他?”于是流泪,咬破中指,血流不止。蒋玄晖详细地把这些话告诉朱全忠。朱全忠更加不安。当时李茂贞等人往来传递檄文,都以复兴唐朝为辞。朱全忠正西征讨,因为皇帝有英气,恐怕内部发生变故,想立一个容易谋夺禅代的傀儡君主,于是派遣判官李振到洛阳,与蒋玄晖及朱友恭、氏叔琮等人谋划此事。蒋玄晖挑选牙官史太等一百人,夜间叩击宫门,杀死了宫人裴贞一。皇帝在椒殿正喝醉,急忙起身穿着单衣绕着柱子跑。史太追上去弑杀了他。昭仪李渐荣用身体掩护皇帝,呼喊说:“宁可杀我们,不要杀大家!”史太也杀了她。蒋玄晖假传诏书称裴贞一、李渐荣弑逆,立辉王李祚为皇太子,改名为祝,在灵柩前即位,当时十三岁。宫中恐惧,不敢出声哭泣。朱全忠听说后,假装惊哭,自己投倒在地说:“奴才们辜负了我,让我承受万代的恶名。”到达东都,伏在灵柩前痛哭,杀死了朱友恭、氏叔琮。朱友恭临刑时大声呼喊说:“出卖我来堵塞天下的诽谤,难道不怕鬼神吗?”朱全忠于是推辞赴任】

书法【弑杀君主的贼人,有时记载爵位,有时记载姓氏,是惯例。这里为什么不记载姓氏?朱全忠六月记载讨伐,已经削去他的爵位了。于是弑杀君主,不可以不重重贬斥,所以再次削去他的姓氏。○晋王李俨不记载太子中尉,是确立他。这也是蒋玄晖假立罢了。为什么记载太子?是庆幸他。当时唐朝早晚就要灭亡,君主被弑杀而有正统在,固然是君子所庆幸的。所以不能按照惯例处理】

王莽记载“安汉公罪太后”,刘裕记载“爵位自”,是《纲目》的错误,考异援引王莽、刘裕来类比朱全忠,是不对的。○上面记载“弑杀皇帝”,下面记载“太子即位”,太子将要参与吗?所以是不对的。蒋玄晖代替弑主的人尚未到达,暂且立一个人作为名义罢了【详细玩味分注自然明白】那么为什么不记载“立”?是诛心。朱全忠弑杀皇帝,急于得到国家,不想让唐朝国祚延续,他立太子不是他的本心,这又比擅自安置君主的人好一些,所以削去“立”字。“春秋”的道义,先君不能正当其终,嗣子不能正当其始。昭宗被弑杀了,而太子能记载“即位”,是怜悯他。祝刚像砧板上的肉一样就被“即位”,不知道自己即将被剁成肉酱,愚蠢也太厉害了。所以弑杀君主是大变,却顺从它的惯例措辞,用来深深讥讽他。书法认为是庆幸【唐朝虽然未亡,正统已在梁,有什么可庆幸的】错误得很厉害。

【乙丑】昭宣帝天祐二年

书法【君主即位超过一年,改元是惯例。昭宣帝这时超过一年了,却不改先君的旧号,是臣子的罪过。他畏惧朱全忠太厉害了。《纲目》不是元年不记载年号,这时特别记载昭宣帝天祐二年,用来表明他是新君的第一年,用来正当其始】

二年记载年号也有【睿宗记载景云二年,肃宗记载至德二年】但不是昭宣帝可比。昭宣帝虽然即位,臣子不敢把他当作君主。看礼院奏请祭祀南郊,朱全忠说想要郊

天以延唐祚,归罪栁灿等而杀之【见罢谒郊庙分注】孰敢目为新君而改元以正其始乎?特书昭宣于二年之上,虽表年首事之恒辞,亦聊以存唐室如线之绪耳。书法以为正始,非是。

译上天为了延续唐朝的国运,将罪责归于柳灿等人并加以诛杀【参见“罢谒郊庙”分注】,谁敢把他们视为新君并更改年号以确立其正统开端呢?特意将“昭宣”二字书写在二年之上,虽然这是标示年号起始的常规措辞,但也姑且借此保留唐朝仅存的微弱命脉罢了。认为这种笔法是为了确立正统开端,是不对的。

六月,杀裴枢、独孤损、崔逺、陆扆、王溥等三十余人。

  考异【杀上漏全忠二字】

分注【柳璨恃全忠之势,恣为威福。防有星变占者曰:“君臣俱灾,宜诛杀以应之。”璨因疏其素所不快者于全忠曰:“此曹皆怨望腹非,宜以之塞灾异。”李振因言于全忠曰:“王欲图大事,此曹皆朝廷之难制者也,不若尽去之。”全忠以为然,贬独孤损、裴枢、崔逺、陆扆、王溥、赵崇等官有差。其余或门胄高华,或科第自进,以名检自处者,皆指以为浮薄,贬之。六月朔,聚枢等三十余人于白马驿,二夕尽杀之,投尸于河。初,李振屡举进士不中第,故深嫉搢绅之士,言于全忠曰:“此軰尝自谓清流,宜投之黄河,使为浊流。”全忠笑而从之】

当书杀裴枢等三十余人于白马驿,独孤等姓名可删【按:枢等不书官,可见】不书全忠所以罪枢等也【范氏云:白马之祸,盖自取也,全忠之罪不待贬而自见,故书法若此】考异不必从。○按:世称白马之祸,而此不见于大书,非是。且书白马驿,则投河清浊之説皆具其中矣。损等不叙略之也,以为无能为唐有亡尔【如易象释爻辞,举其略而余皆具,春秋之法与易一也】或曰:李振明言,此曹皆朝廷之难制者,安在不能为有亡耶?勲谓:使枢等能为有亡,何至驱天子以从贼哉【元年,全忠表请迁都时,上御延喜楼,未及下,枢已从百官东行,上不得已遂发长安】振特托词以激全忠,非实语也。

九月,梁王全忠遣杨师厚取襄阳,赵匡凝奔广陵。此亦当去「梁王」二字【据上弑君杀王皆削其爵】非谓掠地之罪与弑逆等。既已削之,则无爵可称耳。至下书以全忠为诸道兵马元帅,然后复称梁王,以其有罪可诛而帝不能讨,又奬用之,则本爵固自在矣。所以深病之也。若此处仍书梁王,则削爵虽以为贬,而书梁王,岂非予之乎?故当删去【如下弑太后不书爵,至以全忠为三司制置使以后并称梁王,则无嫌矣】

  纲目续麟巻十八

<史部,编年类,纲目续麟》>

  钦定四库全书

  纲目续麟巻十九

  宜春张自勲撰

  资治通鉴纲目巻之五十四

  【起丁夘尽己夘】

考异【提要:起丁夘下有唐哀帝天祐四年,尽己夘下有晋王李存朂称唐天祐十六年,梁贞明五年】

分注起尽丁夘己卯下,当从考异补唐哀帝至梁贞明二十四字【自此至五十九巻并阙补】○按纲目于前五代起尽,皆书某帝某号某年,独于后五代仅存甲子,不录帝号,非是。总目前详后畧亦非【目录前五代止梁武帝大通四年,以后仅书甲子,不录帝号,尤自矛盾】当据嵗首分注补书,庶前后合一也。

【丁卯】四年【四月以后,梁太祖皇帝朱晃开平元年,西川称唐天复七年。○是嵗,唐亡,梁、晋、岐、淮南、西川凡五国;吴越、湖南、荆南、福建、岭南凡五镇】三月,唐遣使奉册寳如梁。

  考证【唐当作帝】

分注【梁王全忠自沧州还,威望大沮,恐中外离心,欲速受禅。过魏有疾,罗绍威恐全忠袭之,説曰:“今唐室衰防,大命已改,而四方称兵者皆以兴复为名,王宜早正位号,以絶人望。”全忠然之,乃归大梁。帝遣御史大夫薛贻矩至劳之。贻矩请以臣礼见,北面舞拜于庭。还言于帝曰:“元帅有受禅之意矣。”帝乃下诏禅位于梁,遣宰相张文蔚、杨渉及薛贻矩、苏循、张防、赵光逢等奉玉册、传国寳,帅百官备法驾诣大梁。杨渉子凝式直史馆,言于渉曰:“大人为唐宰相,而国家至此,不可谓之无过,况手持天子玺绶与人,虽保富贵,奈千载何?盍辞之!”渉大骇曰:“汝灭吾族!”神色为之不寜者数日。○按凝式所云无忝史职,然式亦事五季,独不为千载虑乎?大抵良心虽存,终为富贵所蚀,儒者所以必先明于义利之辨也。如褚蕡责渊,终身不仕,庻几言行一致耳】

书法【天寳之末,遣使奉册寳如灵武,书上皇;此其不书唐帝,何罪唐臣也?自温谋簒,唐之臣子未有能沮之者;今也,自洛如梁,不为近矣。非有王舜之

译六月,杀害裴枢、独孤损、崔远、陆扆、王溥等三十多人。

考异【“杀”字上面漏掉了“全忠”二字】

分注【柳璨倚仗朱全忠的权势,肆意行使威福。恰逢出现星象变异,占卜的人说:“君臣都将遭遇灾祸,应当诛杀人来应验它。”柳璨于是向朱全忠列举他向来所厌恶的人说:“这些人都在内心怨恨不满,应当用他们来消除灾异。”李振趁机对朱全忠说:“大王想要图谋大事,这些人都是朝廷中难以控制的人,不如全部除掉。”朱全忠认为说得对,贬谪独孤损、裴枢、崔远、陆扆、王溥、赵崇等人的官职,各有不同。其余的人,有的门第高贵,有的通过科举入仕,以名声节操自守的,都被指责为轻浮浅薄,予以贬谪。六月初一,将裴枢等三十多人聚集在白马驿,两晚之内全部杀害,把尸体投入黄河。起初,李振多次考进士都没有考中,所以深深嫉恨士大夫,对朱全忠说:“这些人曾经自称为清流,应当把他们投入黄河,让他们成为浊流。”朱全忠笑着听从了他】

应当记载为在白马驿杀害裴枢等三十多人,独孤等人的姓名可以删去【按:裴枢等人不记载官职,由此可见】不记载朱全忠用来定罪裴枢等人的原因【范氏说:白马驿的祸患,是他们自找的,朱全忠的罪过不必贬谪就自然显现,所以史笔如此】考异不必采纳。○按:世人称为白马驿之祸,而这里没有大字书写,是不对的。而且记载白马驿,那么投河清浊的说法都包含在其中了。独孤损等人不详细叙述,是因为认为他们不能决定唐朝的存亡【就像《易经》象传解释爻辞,举出大略而其余都具备,《春秋》的法则与《易经》是一样的】有人说:李振明确说,这些人都是朝廷中难以控制的,怎么就不能决定存亡呢?张勋说:如果裴枢等人能决定存亡,怎么会驱赶天子去跟随贼人呢【元年,朱全忠上表请求迁都时,皇上登上延喜楼,还没来得及下来,裴枢已经跟随百官向东出发,皇上不得已于是离开长安】李振只是借口来激怒朱全忠,不是实话。

九月,梁王朱全忠派遣杨师厚攻取襄阳,赵匡凝逃奔广陵。这也应当去掉“梁王”二字【根据上面弑君杀王都削去爵位的做法】不是说掠夺土地的罪过与弑君叛逆相等。既然已经削去爵位,就没有爵位可以称呼了。等到下面记载任命朱全忠为诸道兵马元帅,才再次称他为梁王,因为他有罪可诛而皇帝不能讨伐,又奖赏任用他,那么原本的爵位本来还在。所以深以为病。如果这里仍然记载梁王,那么削爵虽然作为贬斥,而记载梁王,岂不是给予他爵位吗?所以应当删去【如下面弑太后不记载爵位,到任命朱全忠为三司制置使以后都称梁王,就没有嫌疑了】

纲目续麟卷十八

<史部,编年类,纲目续麟>

钦定四库全书

纲目续麟卷十九

宜春张勋撰

资治通鉴纲目卷之五十四

【起丁卯尽己卯】

考异【提要:起丁卯下有唐哀帝天祐四年,尽己卯下有晋王李存勖称唐天祐十六年,梁贞明五年】

分注起尽丁卯己卯下,应当根据考异补上唐哀帝至梁贞明二十四字【从此到第五十九卷都缺补】○按《纲目》对于前五代起尽,都记载某帝某号某年,唯独对于后五代仅存干支,不记录帝号,是不对的。总目前面详细后面简略也不是【目录前五代止于梁武帝大通四年,以后仅记载干支,不记录帝号,尤其自相矛盾】应当根据岁首分注补上记载,以便前后统一。

【丁卯】四年【四月以后,梁太祖朱晃开平元年,西川称唐天复七年○这一年,唐朝灭亡,梁、晋、岐、淮南、西川共五国;吴越、湖南、荆南、福建、岭南通五镇】三月,唐朝派遣使者奉送册宝到梁。

考证【唐应当改为帝】

分注【梁王朱全忠从沧州回来,威望大大受损,担心内外离心,想要尽快接受禅让。经过魏州时生病,罗绍威担心朱全忠袭击他,劝说道:“如今唐室衰微,天命已经改变,而四方起兵的人都以复兴为名,大王应当早日正位称帝,以断绝人们的期望。”朱全忠认为说得对,于是回到大梁。皇帝派遣御史大夫薛贻矩去慰劳他。薛贻矩请求以臣子的礼节相见,面向北在庭院中舞蹈拜见。回来对皇帝说:“元帅有接受禅让的意思了。”皇帝于是下诏禅让帝位给梁,派遣宰相张文蔚、杨涉以及薛贻矩、苏循、张珙、赵光逢等人捧着玉册、传国玉玺,率领百官备齐法驾前往大梁。杨涉的儿子杨凝式在史馆任职,对杨涉说:“大人作为唐朝宰相,而国家到了这个地步,不能说没有过错,何况手持天子的印绶交给别人,虽然保全富贵,对千载之后怎么办?何不推辞呢!”杨涉大惊说:“你灭我族!”神色因此不安了几天。○按杨凝式所说的无愧于史职,然而杨凝式也侍奉五代,难道不为千载之后考虑吗?大概良心虽然存在,终究被富贵所侵蚀,儒者之所以必须先明辨义利之区别。像褚琨责备王渊,终身不做官,差不多言行一致罢了】

书法【天宝末年,派遣使者奉送册宝到灵武,记载上皇;这里不记载唐帝,是什么罪责唐朝臣子呢?自从温韬图谋篡位,唐朝的臣子没有能阻止他的;如今从洛阳到梁,不是近了吗。没有王舜之

逼而不逺,授人无难色。书曰:如梁,所以深罪举朝之无臣子也。故止书唐】

译逼迫却不疏远,授予官职时没有为难的神色。《春秋》记载为“梁”,这是为了深切地谴责满朝文武缺乏臣子应有的节操。因此只记载了“唐”】

此条可删○按以不书帝罪唐臣臣无辞矣然莽丕簒汉汉臣为之谋者甚众【莽臣如刘庆王舜甄丰哀章之类魏臣如荀彧陈羣李伏许芝之类详见各条分注】纲目未尝罪臣而略莽丕何独于全忠有异文乎据分注绍威之説恐袭己也乃若杨渉一闻子言神色不宁者数日然则奉册寳如梁特畏祸持禄之计岂诚乐以社稷输人哉使全忠不急于受禅而又以威虐震其下诸臣亦未必出此耳【先是全忠急于传禅密使蒋▯晖等谋之▯晖与栁璨等谋以魏晋以来皆先封大国加九锡殊礼然后受禅当次第行之全忠大怒曰汝曹巧述闲事沮我借使我不受九锡岂不能作天子▯未几全忠弑太后杀▯晖栁璨等据此梁之簒唐果尽唐臣之罪乎终当以朱晃为首诸臣则其从耳】勲意宜以分注合下称帝为一条奉册寳如梁虽不书可也盖此乃簒贼之习套何代无之纲目于魏晋以下皆略【按宋禅齐遣司空褚渊等奉玺绶诣齐宫齐禅梁遣尚书令亮等奉玺绶诣梁宫皆不特书】而梁独大书是成之为禅让也不亦谬乎书法既罕所发明而考证谓唐当作帝皆未详事实者也

梁王全忠更名晃,称皇帝,奉唐帝为济阴王。

考异【按:凡例注,封其故君则曰废,而不曰奉。此“奉”字当作“废】

  考证【全忠当作朱全忠】

书法【纲目自魏晋以下书称皇帝废帝为某公为某王恒辞也此其不书废何罪唐臣也?唐则奉册寳如梁矣。唐自废其主也,梁何与焉?略全忠所以深罪唐臣也。然则予梁乎?书称皇帝如魏晋,则固以簒目之矣】

发明【贼温无道,大非前代之比,然书法甚恕,略不见其簒夺之迹,此皆专罪唐人挈国与贼之意,然则张文蔚等可胜诛哉】

  全忠书姓本凡例宜从考证补朱字【按即位例凡僭国始称帝者曰某号姓名称皇帝注云梁王朱晃之类】奉当作废唐字羡书法发明傅会纲目不可从

【辛晋岐吴称唐天祐八年梁干化元年未○蜀永平元年○是岁凡五国五镇】梁遣杨师厚将兵屯邢州,赵王镕防晋王于承天军。

考异【此前未书封镕为赵王,疑漏】

按镕本传但云太祖【即梁主晃】即位封镕赵王【见欧公五代史】而梁纪竟略不载。据开平四年推晋王为盟主,分注已称赵王镕,则镕为赵王当在开平二三年间,然已不可考矣【据开平元年书梁以马殷为楚王,以钱镠为吴越王,镕为赵王当在楚越之间,惜编录者误漏耳】

【壬晋歧吴称唐天祐九年梁干申化二年○是歳凡五国五镇】刘守光遣兵出战,晋人击败之,擒其将。

考异【据提要,将字下有单廷珪三字】

当从考异补单廷珪三字。○按分注,廷珪燕骁将也。燕人失之夺气,故当特书,以着燕人之败。燕自是不复振矣【明年,晋入幽州,执仁恭、守光以归】纲目略之,非是。

【癸,晋岐,吴称唐天祐十年,梁主瑱酉,干化三年。○是歳,凡五国,五镇】

分注当云二月,梁主瑱立,仍称干化三年。○按干化,梁太祖号也。太祖以干化二年六月弑【为郢王友珪所弑】是年二月,瑱诛友珪,立于大梁,则易代矣,故当详注考异,置不言,特未详考耳。

  冬十月蜀立宗衍为太子

  考异【立下漏子字】

分注【蜀潘炕屡请立太子,蜀主以稚王宗辂类已,信王宗杰才敏,欲择一人立之。郑王宗衍最防,其母徐贤妃有宠,使唐文扆讽张格表请立之。格夜以表示王宗侃等,诈云受密防,众皆署名。蜀主不得已许之,曰:“宗衍防懦,能堪其任乎?”宗衍受册毕,炕称疾请老,蜀主不许,泣涕固请,许之】书法【五季舍唐,蜀无立太子者。太子国本也,虽僭国,谨书之】

按尊立例云,立太子曰「立某为皇太子」,非正统则不书,因事特书者去皇号。然则唐蜀书立太子,亦因事之义耳【观分注可见】非专为国本也。使果为国本,则凡立太子者皆当特书,又何以云「非正统则不书」耶?书法与例矛盾,非纲目之意【按宗衍之立,非蜀主本意,特为唐文扆所诳。纲目书此,示后世人主立子不可不详。无如蜀主之闇耳。若云为国本,则蜀主已自言「衍防懦不能堪任」,本安在哉?益信书法之谬】

十

译这条记载可以删除。按:因为史书不记载皇帝的罪过,唐代臣子便没有借口了。然而王莽、曹丕篡夺汉朝,为他们出谋划策的汉臣非常多(王莽的臣子如刘庆、王舜、甄丰、哀章之类,曹魏的臣子如荀彧、陈群、李伏、许芝之类,详见各条分注)。《纲目》未曾归罪于臣子而略去王莽、曹丕,为何唯独对朱全忠有不同的文字处理呢?根据分注,绍威的说法是担心朱全忠袭取自己的地位。至于杨涉,一听到朱全忠儿子的话,神色不安了好几天。那么,奉上玉玺符节给后梁,不过是畏惧灾祸、保持禄位的计策,哪里是真心乐意把国家交给别人呢?假如朱全忠不急于接受禅让,又用威势虐待他的下属,各位大臣也未必会做出这种事。(此前朱全忠急于传位禅让,秘密派遣蒋晖等人谋划此事。蒋晖与柳璨等人谋划,认为自魏晋以来,都是先封大国、加九锡殊礼,然后才接受禅让,应当按次序进行。朱全忠大怒说:“你们巧言陈述闲事,阻挠我。假使我不接受九锡,难道就不能做天子吗?”不久,朱全忠杀害太后,杀死蒋晖、柳璨等人。据此,后梁篡夺唐朝,果真全是唐代臣子的罪过吗?终究应当以朱晃为首,各位臣子只是随从罢了。)我的意见是,应当将分注合并,称帝作为一条,奉上玉玺符节给后梁虽然可以不记载,但这是因为这是篡贼的惯用套路,哪个朝代没有呢?《纲目》在魏晋以下都略去不记(按:宋禅让给齐,派遣司空褚渊等人捧着玉玺符节前往齐宫;齐禅让给梁,派遣尚书令王亮等人捧着玉玺符节前往梁宫,都没有特别记载),而唯独对后梁大书特书,这是把它当作禅让看待,不也是错误的吗?书法既然很少有所阐发,而考证认为“唐”应当作“帝”,都是不了解事实真相的人。

梁王朱全忠改名为朱晃,称皇帝,废黜唐帝为济阴王。

考异【按:凡例注,封故君则称“废”,而不称“奉”。此处的“奉”字应当作“废”】

考证【全忠应当作朱全忠】

书法【《纲目》自魏晋以下,记载称皇帝、废帝为某公、为某王,是固定的措辞。这里不记载“废”,是为了归罪于唐代臣子吗?唐朝已经奉上玉玺符节给后梁了。唐朝自己废黜了自己的君主,后梁有什么关系呢?略去朱全忠,是为了深深归罪于唐代臣子。那么是承认后梁吗?记载称皇帝如同魏晋,本来就把它看作篡位了】

发明【贼臣朱温无道,大大不同于前代,然而书法非常宽恕,略去不见其篡夺的痕迹,这都是专门归罪于唐人把国家交给贼人的意思,那么张文蔚等人岂止是死有余辜呢】

全忠应当记载姓氏,本凡例应当根据考证补上“朱”字【按:即位例,凡僭越建国开始称帝的,说“某号姓名称皇帝”,注云:梁王朱晃之类】。“奉”应当作“废”,“唐”字是多余的,书法、发明牵强附会《纲目》,不可采纳。

【辛年,晋、岐、吴称唐天祐八年,梁乾化元年。蜀永平元年。这一年共有五国五镇】梁派遣杨师厚率领军队驻扎在邢州,赵王王镕在承天军防备晋王。

考异【此前没有记载封王镕为赵王,怀疑是遗漏】

按王镕本传只说太祖(即梁主朱晃)即位,封王镕为赵王(见欧阳修《五代史》),而梁纪竟然完全不记载。根据开平四年推举晋王为盟主,分注已经称赵王王镕,那么王镕成为赵王应当在开平二三年间,然而已经无法考证了【根据开平元年记载梁任命马殷为楚王,任命钱镠为吴越王,王镕成为赵王应当在楚、越之间,可惜编录者错误遗漏了】

【壬年,晋、岐、吴称唐天祐九年,梁乾化二年。这一年共有五国五镇】刘守光派遣军队出战,晋人击败了他们,擒获了他们的将领。

考异【根据提要,“将”字下面有“单廷珪”三个字】

应当根据考异补上“单廷珪”三个字。按分注,单廷珪是燕国的骁勇将领。燕人失去他,士气大受打击,所以应当特别记载,以彰显燕人的失败。燕国从此不再振作了【第二年,晋军进入幽州,抓获刘仁恭、刘守光带回】。《纲目》略去不记,是不对的。

【癸年,晋、岐、吴称唐天祐十年,梁主朱瑱在位,乾化三年。这一年共有五国五镇】

分注应当说二月,梁主朱瑱即位,仍然称乾化三年。按乾化是梁太祖的年号。太祖在乾化二年六月被弑(被郢王朱友珪所杀),这一年二月,朱瑱诛杀朱友珪,在大梁即位,这就改朝换代了,所以应当详细注释考异,放置不说,只是没有详细考证罢了。

冬十月,蜀立宗衍为太子。

考异【“立”字下面漏了“子”字】

分注【蜀国潘炕屡次请求立太子,蜀主因为小儿子宗辂像自己,信王宗杰才思敏捷,想选择一人立为太子。郑王宗衍最年幼,他的母亲徐贤妃受宠,让唐文扆暗示张格上表请求立宗衍为太子。张格夜里把表文给王宗侃等人看,假称是接受密旨,众人都签名。蜀主不得已答应,说:“宗衍年幼懦弱,能胜任这个职位吗?”宗衍接受册封完毕,潘炕称病请求退休,蜀主不答应,潘炕流泪坚决请求,才答应了他】

书法【五代舍弃唐朝,蜀国没有立太子的。太子是国家的根本,虽然是僭越的国家,也谨慎地记载】

按尊立例说,立太子说“立某为皇太子”,不是正统就不记载,因事特别记载的去除“皇”号。那么唐朝、蜀国记载立太子,也是因事的意思【看分注可见】,并非专门为了国家根本。如果真是为了国家根本,那么凡是立太子的都应当特别记载,又为什么说“非正统则不书”呢?书法与凡例矛盾,不是《纲目》的本意【按宗衍的即位,不是蜀主的本意,只是被唐文扆所欺骗。《纲目》记载此事,是警示后世君主立太子不可不详细考察。无奈蜀主昏庸罢了。如果说为了国家根本,那么蜀主已经自己说“宗衍年幼懦弱不能胜任”,根本在哪里呢?更加相信书法的错误】

十

一月,晋王入幽州,执刘仁恭及守光以归。

译正月,晋王进入幽州,抓获刘仁恭和刘守光,押解回去。

分注【先是,守光爱将李小喜多赞成守光之恶;至是,守光将出降,小喜止之。是夕,逾城出降,且言城中力竭。晋王督诸军四面攻城,克之,擒刘仁恭。守光帅妻子亡去,将奔沧州,迷失道,为人所擒,送晋军。晋王▯幽州,仁恭父子皆荷校于露布之下】

书法【晋之伐为守光也,书执守光可矣。书仁恭何?皆罪人也。曷为不书仁恭?父子罪各异也。故书及,以殊之】

不书仁、恭父子絶之也。守光囚父【唐天祐四年】非其子矣,故絶之。亦以见守光之罪,宜于见执,非因父而累其子也。书法以为罪异,则何以累书伏诛而不殊耶【明年正月,刘仁恭、刘守光伏诛。书法云:皆可诛也】于此以为殊,之于彼以为皆可诛,亦自矛盾矣。

【乙晋岐吴称唐天祐十二年梁贞亥明元年○是歳凡五国五镇】吴徐温出镇润州,留子知训江都辅政。

书法【留子辅政,此髙欢遣澄入邺之故智也。专亦甚矣,故马谦得书诛】

当作畱其子知训子上漏其字。○按留子辅政非特专且私也,故当书其以着之。马谦书诛字之譌也【见明年二月讨徐知训误作诛】书法援以为证,尤误。

【丙晋岐呉称唐天祐十三年梁贞明二子年蜀通正元年○是岁凡五国五鎭】二月,吴将马谦等起兵诛徐知训,不克而死。

考异【按凡例治臣子之叛乱者书讨,讨而杀之曰诛。据汉居摄二年书翟义起兵讨莽,陈太建十二年书尉迟迥举兵讨丞相坚,而此年分注云马谦▯库兵讨徐知训,则此当书讨,误作诛】

诛当作讨。○按《下书》“不克而死”,上安得书“诛”?此必传录之误,不待辨而明者。考异逺引翟义、尉迟迥为证,尚未详本文耳。

  契丹冦晋陷蔚州

  考异【冦当作侵陷当作入】

  契丹称帝改元

  考异【契丹下当作按巴坚】

当从考异补。按巴坚三字。○或曰:外国举号,故不书勲。谓正统可也。五代之时,中国无主,不书名,安见称帝改元者之为某耶?且称帝,罪其僭也,何嫌于名而略之?况后此书契丹,按巴坚死,契丹德光立【并见唐庄宗同光四年】未尝不名。独于称帝改元,削而不书,亦无义,谓甚矣。故从考异。

【戊晋岐吴称唐天祐十五年梁贞明四年寅○蜀光天元年○是岁凡六国四鎭】冬十一月,越改国号汉。

当作改国号曰汉【后书契丹改号仿此】本文漏曰字【据晋开运二年殷改国号曰闽,汉髙祖天福十二年改国号曰汉,皆有曰字】○或曰吴徐诰国号唐【见丁酉晋天福二年】闽王延政国号殷【癸卯】皆无曰字。动按,徐诰之号唐,延政之号殷,殷与唐即其号也。此所云号乃越也,今改越号而称汉,故当有曰字。必以闽唐为例,则是改国非改号矣。细按自见。

【辛晋岐称唐天祐十八年,梁龙徳元年,吴睿巳皇,杨溥顺义元年○是嵗凡六国四镇】十二月,契丹冦幽州,防▯州进冦,义武晋王救之。

  考异【冦并当作侵或作攻】

书法【义武何?王都也。幽州书冦可矣。都囚假父亦冦。契丹何?中国虽失道,割据不得而加之也】

上冦字当作侵,下冦字当作攻。考异欠析别书法,谓中国虽失道割据,不得而加,是未知凡例书入不书冦之义也【征伐例,中国有主割据,曰入冦,或曰冦某郡;中国无主,则但云入边,或云入某郡】

  【甲后唐同光二年○是岁申岐降后唐凡四国四镇】唐主及后如河南尹张全义第【上年李存朂称帝是为后唐】

考异【如,当作幸。按廵行例第宅曰幸,此误作如】

当作幸其河南尹【五代史亦作幸其】凡例云:非正统,幸下着其字。

  蜀以王承休为天雄节度使

分注【唐僖昭之世,宦官虽盛,未有建节者。承休言于蜀主曰:「秦州多美妇人,请为陛下采择以献。」蜀主许之,故有是命】

以下漏宦者二字,宦者为节度,自承休始,不可不书。○或曰:前书以宦者王承休为龙武指挥使,故略之。按单超为将军,再书宦者,义在志异,无嫌于重。

【乙后唐同光三年○蜀咸康元年○酉汉白龙元年○是歳凡四国四镇】三月,唐黜

译分注【先前,刘守光宠爱的将领李小喜多次助长刘守光的恶行;到这时,刘守光打算出城投降,李小喜阻止了他。当晚,李小喜翻越城墙出城投降,并且说城中兵力已经耗尽。晋王督促各路军队四面攻城,攻克了城池,擒获了刘仁恭。刘守光率领妻子儿女逃跑,打算投奔沧州,迷失了道路,被人擒获,送给晋军。晋王进入幽州,刘仁恭父子都戴着刑具在示众的布告之下】

书法【晋国讨伐刘守光,记载擒获刘守光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记载刘仁恭?因为两人都是罪人。为什么不单独记载刘仁恭?因为父子二人的罪行不同。所以用“及”字连写,以区别他们】

不记载刘仁恭、刘守光父子,是表示断绝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刘守光囚禁父亲【唐天祐四年】,已经不是他的儿子了,所以断绝他们。这也表明刘守光的罪行,应当被擒获,并不是因为父亲而连累儿子。书法认为罪行不同,那么为什么在记载伏诛时不区别对待呢【第二年正月,刘仁恭、刘守光伏诛。书法说:两人都该杀】在这里认为不同,在那里认为都该杀,也是自相矛盾。

【乙晋、岐、吴称唐天祐十二年,梁贞明元年○这一年共有五国五镇】吴国徐温出镇润州,留下儿子徐知训在江都辅佐政事。

书法【留下儿子辅佐政事,这是高欢派遣高澄进入邺城的旧计谋。专权太厉害了,所以马谦得以被记载为诛杀】

应当写作“留其子知训”,“子”字上面漏掉了“其”字。○按留下儿子辅佐政事,不仅专权而且私心,所以应当记载“其”字以彰显这一点。马谦记载“诛”字是错误的【见第二年二月讨伐徐知训误作诛】书法引用作为证据,更是错误。

【丙晋、岐、吴称唐天祐十三年,梁贞明二年,蜀通正元年○这一年共有五国五镇】二月,吴国将领马谦等人起兵诛杀徐知训,没有成功而死。

考异【按凡例,惩治臣子叛乱者记载为“讨”,讨伐并杀死称为“诛”。根据汉居摄二年记载翟义起兵讨伐王莽,陈太建十二年记载尉迟迥举兵讨伐丞相宇文坚,而这一年分注说马谦起兵讨伐徐知训,那么这里应当记载为“讨”,误作“诛”】

“诛”应当改为“讨”。○按《下书》说“没有成功而死”,上面怎么能记载“诛”呢?这一定是传抄的错误,不用辩驳就很明白了。考异远引翟义、尉迟迥作为证据,还没有详细考察本文。

契丹侵犯晋国,攻陷蔚州

考异【“寇”应当改为“侵”,“陷”应当改为“入”】

契丹称帝改元

考异【“契丹”下面应当补上“按巴坚”】

应当从考异补上“按巴坚”三个字。○有人说:外国称号,所以不记载名字。说正统可以。五代的时候,中国没有君主,不写名字,怎么知道称帝改元的是谁呢?况且称帝,是谴责他僭越,有什么忌讳而省略名字呢?况且后来记载契丹,按巴坚死,契丹德光即位【都见唐庄宗同光四年】没有不写名字的。唯独在称帝改元时,删去不写,也没有道理,太荒谬了。所以从考异。

【戊晋、岐、吴称唐天祐十五年,梁贞明四年,蜀光天元年○这一年共有六国四镇】冬十一月,越国改国号为汉。

应当写作改国号曰汉【后面记载契丹改号仿照这个】本文漏掉“曰”字【根据晋开运二年殷改国号曰闽,汉高祖天福十二年改国号曰汉,都有“曰”字】○有人说吴国徐诰国号唐【见丁酉晋天福两年】闽王延政国号殷【癸卯年】都没有“曰”字。按,徐诰的国号唐,延政的国号殷,殷与唐就是他们的国号。这里所说的国号是越国,现在改越国的国号而称汉,所以应当有“曰”字。一定以闽、唐为例,那就是改国而不是改号了。仔细考察就能明白。

【辛晋、岐称唐天祐十八年,梁龙德元年,吴睿皇,杨溥顺义元年○这一年共有六国四镇】十二月,契丹侵犯幽州,王都进犯,义武晋王救援他。

考异【两个“寇”字都应当改为“侵”或“攻”】

书法【义武是什么?是王都。幽州记载侵犯就可以了。王都囚禁假父亲也是侵犯。契丹是什么?中国虽然失去正道,割据政权不能加罪于它】

上面的“寇”字应当改为“侵”,下面的“寇”字应当改为“攻”。考异没有分析书法,说中国虽然失去正道,割据政权不能加罪,这是不知道凡例记载“入”不记载“寇”的意义【征伐例,中国有君主,割据政权,说“入寇”,或说“寇某郡”;中国没有君主,就只说“入边”,或说“入某郡”】

【甲后唐同光二年○这一年岐国投降后唐,共有四国四镇】唐主和后妃到河南尹张全义的府第【上年李存勖称帝,是为后唐】

考异【“如”,应当改为“幸”。按巡行例,府第说“幸”,这里误作“如”】

应当写作“幸其河南尹”【五代史也作“幸其”】凡例说:不是正统,在“幸”下面加上“其”字。

蜀国任命王承休为天雄节度使

分注【唐僖宗、昭宗时期,宦官虽然兴盛,没有建立节度使的。王承休对蜀主说:“秦州有很多美丽的女人,请为陛下挑选进献。”蜀主答应了他,所以有这个任命】

下面漏掉“宦者”两个字,宦官担任节度使,从王承休开始,不能不记载。○有人说:前面记载任命宦官王承休为龙武指挥使,所以省略了。按,单超担任将军,再次记载宦官,意义在于记录异常,不嫌重复。

【乙后唐同光三年○蜀咸康元年,汉白龙元年○这一年共有四国四镇】三月,唐

李从珂为突骑指挥使。

考证【当加嗣源养子于从珂之上。○谨按五代史,从珂本王姓,母魏氏,少寡,有子阿三,年十余。明宗掠得魏氏,养阿三为子,冒姓李,改今名,是为潞王。纲目于明宗书曰李克用养子,于周世宗书曰周主养子,此当加嗣源养子于从珂之上一例也】

译李从珂担任突骑指挥使。

考证【应当在“从珂”之前加上“嗣源养子”四字。○谨按《五代史》记载,李从珂本姓王,母亲魏氏,早年丧夫,有个儿子叫阿三,年龄十多岁。明宗俘获了魏氏,收养阿三为儿子,让他改姓李,并改名为现在的名字,这就是潞王。《资治通鉴纲目》在记载明宗时写道“李克用养子”,在记载周世宗时写道“周主养子”,这里应当在“从珂”之上加上“嗣源养子”,以符合同样的体例】

当从考证补嗣源养子四字。○按分注:嗣源家太原,表从珂为北京内牙指挥使,以便其家。唐主怒,黜从珂为突骑指挥使。然则非黜从珂也,乃怒嗣源而及之也。不书嗣源,亦何以见其意哉?又不独世系之宜明也。

【丙后唐同光四年四月,明宗李嗣源天成元年,吴戍越寳正元年。○是岁,蜀亡,闽建国,凡四国三镇】唐魏王继岌杀郭崇韬。

分注【魏王继岌将▯成都,部署已定。马彦珪至,以皇后教示继岌。继岌曰:“彼无衅端,安可为此?且主上无敕,独以皇后教杀招讨使,可乎?”李从袭等泣相与巧陈利害,继岌从之。召崇韬计事,从者李环挝碎其首,并杀其子延诲、延信。推官李崧谓继岌曰:“今行军三千里外,初无敕防,擅杀大将,大王奈何行此危事耶?”继岌曰:“公言是也,悔之无及。”崧乃召书吏数人,登楼去梯,矫为敕书,用蜡印宣之军中,乃定】

书法【崇韬不书爵,何罪崇韬也?曷为罪之?崇韬之罪,莫大于请立刘后。唐主之不克终,刘后之贪吝,实为之。故前书立刘夫人为后,以着崇韬之罪。至其死也,则削其爵】

发明【崇韬以将相大臣,尽削其官者,则以其没于货寳,轻犯近习,自贻祸败,不足以胜大臣之任耳。书法如此,盖亦交贬之也】

  当书杀招讨使郭崇韬【崇韬功大于安重诲而罪下之重诲杀书官而崇韬削之可乎且书官非予韬所以甚杀之者也】○按崇韬虽有罪非继岌所当杀也又况杀不以其罪乎纲目杀不以罪者未尝不书官何独至崇韬而略之书法发明不辨其非乃捃摭他罪以为宜不书官非也至谓轻犯近习不足以胜大臣之任【近习非借大臣弹压何所畏忌尹氏将谓范延光赵延寿之流遂贤于安重诲乎】尤谬使崇韬能为大臣虽犯近习何害不则纵媮合茍容宁遂胜任而无歉乎如▯明所云是使大臣朋比近习然后可岂所以垂训哉○勲按庄宗失国由杀崇韬始【初崇韬死河中诸将号哭曰西平王何罪阖门屠脍我軰归则同诛决不复东矣遂反】崇韬死而后皇甫【晖】李【绍还】郭【从谦】之徒相继扇乱庄宗不得已而遣嗣源【唐主忌嗣源欲留宿卫诸将皆曰他人无可者乃遣之】国由此丧岂非崇韬之杀有以导之哉书法但归狱于刘后之贪吝不知贪吝以失军心其罪小杀功臣以基祸本其罪大【非直以失军心为小但不杀崇韬军心虽异无辞以逞此中微有轻重须得其意欧阳公云使崇韬不死明宗岂无反顾之忧亦其证也】又况蜀邺之反固以未知崇韬之罪猜忌生心尤非专为军需不给所致【李绍琛曰郭侍中佐命功第一一旦无罪诛族琛等安保首领以此不敢归朝耳】书法不以杀崇韬为庄宗父子之失乃以立刘后为崇韬之罪亦可谓舍大议小追既徃之咎而昧方来之祸也不亦谬乎【或谓崇韬以凟货忤继岌岌密请皇后诉于唐主令杀之与此甚相反据通鉴是时成都虽下蜀中盗贼羣起崇韬恐为后患命任圜张筠分道招讨淹留未还唐王遣宦者何延嗣促之崇韬倨待,延嗣因言崇韬专权,王寄虎口。刘后始自为敎,属继岌杀之。是崇韬死于延嗣之谮,非独刘后杀之也。纲目分注未详,故滋二家之误】

  唐讨邺兵刼李嗣源入邺都

▯明【欧阳公修作五代史,于庄宗本纪书李嗣源反,自以为得春秋之法。今纲目于嗣源之事待之甚恕。是时倡乱者张破败,既不书其主名,止书讨邺兵刼嗣源入邺。言兵则罪均于众,而嗣源之责为轻;言刼则非嗣源本意,而出于众兵之所刼。持又不以军乱为文,而继书嗣源奔相州于下,则见其弃众独奔之意。皆所以推原本心,以恕待之耳。嗣源亦何以得此于纲目哉?夫以庄宗失道,宠信伶官,杀戮无辜,军民怨叛。嗣源胡人朴直,自矢非有簒国之心,争帝之意,偶为乱兵所刼。既趣魏县,众不满百,又欲束身归阙,复为李绍荣隔絶,廹于逃死,进退维谷。既而众军归之,如蛾赴火,然后入洛、入汴之行始不可遏。以理言之,固可责以不能死节之义;若概以反逆诛之,彼亦有词于我矣。纲目诛乱臣,讨贼子,凛乎不恕,而乃书法若此,是岂私于嗣源者哉?春秋诛心之法,

译应当补上“考证嗣源养子”四字。○按分注:嗣源家在太原,(庄宗)任命从珂为北京内牙指挥使,以方便其家人。唐主发怒,罢免从珂为突骑指挥使。既然如此,并非罢免从珂,而是恼怒嗣源而牵连到他。如果不记载嗣源,又怎能体现其中的深意呢?这不仅仅是世系应当明确的问题。

【丙后唐同光四年四月,即明宗李嗣源天成元年,吴国戍越寳正元年。○这一年,蜀国灭亡,闽国建国,共有四国三镇】唐魏王继岌杀害郭崇韬。

分注【魏王继岌率军〇抵达成都,部署已经安定。马彦珪到来,将皇后的教令出示给继岌。继岌说:“对方没有过错,怎么能这样做?况且主上没有敕令,仅凭皇后的教令就杀害招讨使,可以吗?”李从袭等人哭着一起巧言陈述利害关系,继岌听从了他们。召来郭崇韬商议事情,随从李环打碎了他的头,并杀死了他的儿子郭延诲、郭延信。推官李崧对继岌说:“如今行军在三千里之外,起初没有敕令防备,擅自杀害大将,大王为何做这种危险的事呢?”继岌说:“您说得对,后悔也来不及了。”李崧于是召集几名书吏,登上高楼撤去梯子,伪造敕书,用蜡印在军中宣布,局势才安定下来】

书法【郭崇韬不记载爵位,是为了归罪于郭崇韬吗?为什么要归罪于他?郭崇韬的罪过,没有比请求立刘后更大的了。唐主不能善终,刘后的贪婪吝啬,实际上是由此造成的。所以前面记载立刘夫人为皇后,以彰显郭崇韬的罪过。到他死的时候,就削去他的爵位】

发明【郭崇韬作为将相大臣,完全削去他的官职,是因为他沉溺于财货珍宝,轻慢触犯亲近宠幸之人,自招祸败,不足以胜任大臣的责任。书法如此,大概也是相互贬斥的意思】

应当记载“杀招讨使郭崇韬”【郭崇韬的功劳大于安重诲,而罪过却比安重诲重,安重诲被杀时记载了官职,而郭崇韬却削去官职,可以吗?况且记载官职并不是为了肯定郭崇韬,而是为了加重杀害他的罪责】○按郭崇韬虽然有罪,也不是继岌应当杀害的,何况杀害他并不是因为他的罪过?《纲目》对于杀害无罪之人,从未不记载官职,为何唯独到郭崇韬就略去不写?书法发明没有辨明其错误,反而搜集其他罪过认为不应当记载官职,这是不对的。至于说轻慢触犯亲近宠幸之人,不足以胜任大臣的责任【亲近宠幸之人如果不借大臣来压制,他们畏惧忌惮什么呢?尹氏难道认为范延光、赵延寿之流就比安重诲贤明吗?】尤其荒谬。假如郭崇韬能胜任大臣,即使触犯亲近宠幸之人有什么害处?如果不能胜任,即使纵容迎合、苟且宽容,难道就能胜任而没有愧疚吗?如同〇明所说,这是让大臣结党营私亲近宠幸之人然后才可以,这难道是作为训诫的道理吗?○勲按庄宗失去国家,是从杀害郭崇韬开始的【起初郭崇韬死后,河中诸将号哭说:“西平王有什么罪?满门被屠杀,我们回去则一同被诛杀,决不再向东去了,于是反叛”】郭崇韬死后,皇甫【晖】、李【绍还】、郭【从谦】之徒相继煽动叛乱,庄宗不得已而派遣嗣源【唐主忌惮嗣源,想让他留在宿卫,诸将都说没有其他人可以替代,于是派遣他】,国家因此丧失,难道不是杀害郭崇韬有所引导吗?书法只将罪责归于刘后的贪婪吝啬,不知道贪婪吝啬导致军心涣散,罪过较小;杀害功臣奠定祸乱根基,罪过较大【不仅仅是因为失去军心罪过小,如果不杀郭崇韬,军心虽然不同,也没有借口来逞凶,这其中微有轻重,须得其意,欧阳公说:“假如郭崇韬不死,明宗难道没有反叛的顾虑吗?”也是证明】。况且蜀地和邺都的反叛,本来就因为不知道郭崇韬的罪过,猜忌之心产生,尤其不完全是因为军需供给不足所致【李绍琛说:“郭侍中佐命功劳第一,一旦无罪被诛灭族,我们这些人怎么保全首领?因此不敢回朝罢了”】。书法不认为杀害郭崇韬是庄宗父子的过失,反而将立刘后作为郭崇韬的罪过,也可以说是舍弃大的议论小的,追究过去的过错而蒙蔽未来的祸患,不也很荒谬吗?【有人说郭崇韬因贪财忤逆继岌,继岌秘密请求皇后向唐主诉说,令杀之,这与上述说法很相反。据《通鉴》,当时成都虽然攻下,蜀中盗贼群起,郭崇韬担心成为后患,命令任圜、张筠分道招讨,滞留未还,唐王派遣宦官何延嗣催促,郭崇韬傲慢对待,延嗣于是说郭崇韬专权,君王寄身虎口。刘后才开始自拟教令,嘱咐继岌杀他。这是郭崇韬死于何延嗣的谗言,不只是刘后杀他。《纲目》分注不详细,所以滋生了两家的错误】

唐讨伐邺都的军队胁迫李嗣源进入邺都

〇明【欧阳修撰写《五代史》,在庄宗本纪中记载李嗣源反叛,自以为符合春秋笔法。现在《纲目》对于嗣源的事情对待得很宽恕。这时倡导叛乱的是张破败,既不记载他的主名,只记载讨伐邺都的军队胁迫嗣源进入邺都。说军队,则罪责均摊于众人,而嗣源的责任较轻;说胁迫,则不是嗣源的本意,而是出于众兵的胁迫。持论又不以军队叛乱为文,而在下面接着记载嗣源奔逃相州,则可见他抛弃众人独自奔逃的意思。这都是为了推究原本的心意,以宽恕的态度对待他罢了。嗣源为何能在《纲目》中得到这样的待遇呢?因为庄宗失道,宠信伶人,杀戮无辜,军民怨恨叛离。嗣源是胡人,质朴直率,自誓没有篡夺国家之心,争夺帝位之意,偶然被乱兵胁迫。既已趋向魏县,众人不满百,又想束身归阙,又被李绍荣隔绝,迫于逃死,进退两难。后来众军归附他,如飞蛾赴火,然后入洛、入汴的行动才开始不可遏制。以道理来说,固然可以责备他不能死节之义;如果一概以反逆诛杀他,他也有话可说了。《纲目》诛杀乱臣,讨伐贼子,凛然不宽恕,而书法却如此,这难道是偏私于嗣源吗?春秋诛心之法,

推见至隐,亦以嗣源本心甚明,初无他意耳。赵穿弑君而归狱赵盾者,诛其心也。嗣源得国而纲目恕之者,原其情也。一轻一重之闲,而纲目之情见矣。春秋之法明矣,尚何疑于欧阳氏之説哉】

译推究并显现那些极其隐微的道理,也是因为认为石敬瑭的本心非常明白,起初并没有其他意图罢了。赵穿弑杀国君而将罪责归咎于赵盾,是诛责他的用心;石敬瑭取得国家而《纲目》宽恕他,是推原他的情由。在一轻一重之间,《纲目》的情意就显现出来了。《春秋》的法则已经彰明,对于欧阳氏的说法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唐李嗣源引兵向大梁

发明【按:纲目于李嗣源多恕辞,亮其无利之之心也。欧阳氏《五代史》书其反,何明君臣之大义也?方张破败,刼嗣源入城,得间出宿魏县,奔相州,时而书其反,是诬之也。若夫聴石敬瑭之计,急趣汴州,命安重诲移檄防兵,欲何为哉?及嗣源在汴,唐主至万胜镇,君臣相望,仅数十里间耳。茍无反心,胡不遣腹心之使,陈忠赤之词,明其为元行钦所隔絶?安知唐主不亮其心也哉?况大梁天子之城,乃公然占而据之,车驾将至,不行逊避,及其返也,又以兵踵之而西,其意果何在哉?谓其无利之之心,愚不敢以为然也。《五代史》以反书之,夫岂过哉?然通以一反辞该之,则似乎无所分辨。故《五代史》于前书亲军刼其入城,至是入大梁,始以反书焉。或曰:嗣源非有簒国之心,争帝之意,偶为乱兵所刼,奸臣所遏,廹于逃死,进退维谷,盖有不得已焉耳。呜呼!《春秋》无将,将则必诛,兹何等事,而可以不得已而不已哉?然则为嗣源计奈何?方其出宿魏县之时,聴安重诲之言,束身单骑,由闲道星行赴阙,面陈其被刼之状,伏地俟罪。元行钦虽欲间之,胡可得耶?又不然,得李绍真五千之兵,即整肃部伍,申明号令,移檄逺近,以明本心,返斾直抵邺城,期防赵在礼以献阙下。虽所奏之辞沮而不逹,而所行之事足以自明。百元行钦不能间之矣。计不出此,乃陷于簒弑之罪,惜哉】

▯明自相矛盾,或曰何以决之?嗣源视龙比,则可诛;视曹刘,则可恕。大扺始近于义,而卒不免利之也。尹氏既谓其无反心,而复为嗣源计,岂知束身面陈,防在礼,以献阙下,固其所不为者哉【按嗣源杀行钦,为杀其子继璟也,初非以不逹奏辞为罪。至在礼,始既与之合兵,既复以为节度使,意可知矣】○按五代史于嗣源始终书反,初无先后之别,发明独谓先书刼后书反,未审何据?以勲观之,嗣源虽不反,亦不可得矣。盖庄宗既忌嗣源【见讨邺分注】惟恐其反,加以魏兵之变,又有行钦之闲,嗣源虽百计自明,何以解庄宗之惑哉【谗言易搆而难释,昔人所由致叹于曽母也】朱友谦非不自明,卒为景进所诬,终被族灭,其已事不可见耶?纲目不书反,或亦谅其不得已而恕之,必以无将之义律嗣源,非所论于五季之臣也。发明迂甚。

【丁后唐天成二年○吴干贞元年○是岁后亥唐汉吴闽凡四国】吴越荆南湖南凡三镇】唐主以其子从厚为河南尹,判六军诸卫事。

考异【据长兴元年书,唐立子从厚为秦王,则此主其二字羡】

书唐主以其子着私也。庄宗有子自杀【同光四年魏王继岌至长安自杀】而嗣源之子或为节度【同光四年书唐主以其子从荣为天雄节度使】或尹河南判军事【是年从厚】其厚已薄,君明矣。考异于从荣书主其不言,独于从厚称羡,何与○为秦王者从荣,非厚也【是时从厚为宋王】考异以荣为厚,亦误。

二月,唐以石敬瑭为六军诸卫副使。

考证【唐以石敬瑭当作唐主以壻石敬瑭。○谨按五代史,石敬瑭本西夷枭捩鸡之子,隷明宗帐下,号左射军,尝脱明宗于危,尚永宁公主。拜官之初,当书壻于其姓名之上。凡例所谓亲戚贵重者,书其属是也】

当作唐主,以其壻某○按亲戚书属,为其与政也【见凡例注】敬瑭簒唐,尤非与政者比,故当特书○或曰,《纲目》凡尚主者拜官不书属【据宣宗大中二年起居郎郑颢尚万寿公主,九年以郑颢为袐书监,不书壻】此亦可略勲,按郑颢不书壻,为已书尚主也。敬瑭尚永寜,不书,则此当从考证。

  十二月孟知祥修成都城

书法【不书唐。外知祥也。前书増营兵,继书杀李严。于是复书修成都城,而逆节益着矣。以是为一敌国也,故不书唐】

据董璋筑塞剑门,仍书唐【庚寅,长兴元年】此条孟上漏唐字,书法以为外知祥非是。○按上表拒命书,与孟知祥论者以为首从之别【见拒命条▯明】是首乱者董璋,知祥犹其从也。今于首者不外,而外其从,果可为定论乎?且人

译唐李嗣源率军向大梁进发。

发明【按:《纲目》对李嗣源多用宽恕之辞,是体谅他没有谋利之心。欧阳修的《五代史》记载他谋反,是为了彰显君臣之间的大义吗?当时张破败,胁迫李嗣源入城,李嗣源趁间隙出城宿在魏县,逃往相州,此时就记载他谋反,这是诬陷他。至于听从石敬瑭的计策,急忙赶赴汴州,命令安重诲发檄文调集防兵,这是想干什么呢?等到李嗣源在汴州,唐主到了万胜镇,君臣相望,相距仅几十里罢了。如果没有反心,为什么不派心腹使者,陈述忠诚赤诚之词,表明自己被元行钦隔绝的情况?怎么知道唐主不会体谅他的心意呢?况且大梁是天子的都城,竟然公然占据,车驾将至,不避让,等到他返回时,又派军队跟随他向西,他的意图究竟何在呢?说他没有谋利之心,我不敢苟同。《五代史》记载他谋反,难道过分吗?然而通篇用一个“反”字概括,似乎没有分辨。所以《五代史》在前面记载亲军胁迫他入城,到这里进入大梁,才开始记载他谋反。有人说:李嗣源没有篡夺国家、争夺帝位的心意,偶然被乱兵胁迫,被奸臣阻遏,迫于逃死,进退两难,大概有不得已之处罢了。唉!《春秋》不记录预谋,有预谋就必定诛杀,这是何等大事,可以因为不得已而不加诛杀吗?那么为李嗣源打算该怎么办呢?当他出城宿在魏县时,听从安重诲的话,约束自身单人单骑,从小路星夜赶赴京城,当面陈述被胁迫的情况,伏地等待治罪。元行钦即使想离间,怎么能做到呢?或者不然,得到李绍真五千士兵,就整顿部队,申明号令,发檄文远近,以表明本心,掉转旗帜直抵邺城,约定讨伐赵在礼献给朝廷。虽然所奏的言辞被阻止而不能传达,但所做的事足以自明。元行钦就不能离间了。计策不出于此,就陷入篡弑之罪,可惜啊】

〇明自相矛盾,或者说如何决断?李嗣源看待龙比,就可以诛杀;看待曹刘,就可以宽恕。大致开始接近义,但最终不免于利。尹氏既说他没有反心,又为李嗣源打算,难道不知道约束自身当面陈述,讨伐赵在礼,献给朝廷,本来就是他做不到的吗【按李嗣源杀元行钦,是为了杀他的儿子继璟,起初并不是因为奏辞不能传达而治罪。至于赵在礼,起初与他合兵,后来又任命他为节度使,意图可知了】○按《五代史》对李嗣源始终记载谋反,起初没有先后之别,发明独说先记载胁迫后记载谋反,不知依据什么?以勋来看,李嗣源即使不谋反,也不可能了。因为庄宗已经忌恨李嗣源【见讨邺分注】,惟恐他谋反,加上魏兵之变,又有元行钦的离间,李嗣源即使百计自明,怎么解除庄宗的疑惑呢【谗言容易构陷而难以消除,前人因此感叹曾母】朱友谦不是不自明,最终被景进诬陷,终被族灭,已经发生的事不可以看见吗?《纲目》不记载谋反,或许也是体谅他不得已而宽恕他,一定以无预谋之义来约束李嗣源,不是议论五代臣下的标准。发明迂腐得很。

【丁后唐天成二年○吴干贞元年○这一年后唐、汉、吴、闽共四国】吴越、荆南、湖南共三镇】唐主任命他的儿子从厚为河南尹,判六军诸卫事。

考异【根据长兴元年记载,唐立儿子从厚为秦王,那么这里“主其”二字是多余的】

记载唐主任命他的儿子,着私也。庄宗有儿子自杀【同光四年魏王继岌到长安自杀】而李嗣源的儿子有的做节度使【同光四年记载唐主任命他的儿子从荣为天雄节度使】有的做河南尹判军事【这一年从厚】他的厚薄,君主明白了。考异对从荣记载“主其”不说,唯独对从厚称多余,为什么○做秦王的是从荣,不是从厚【这时从厚是宋王】考异把从荣当作从厚,也是错误的。

二月,唐任命石敬瑭为六军诸卫副使。

考证【唐任命石敬瑭应当作唐主任命女婿石敬瑭。○谨按《五代史》,石敬瑭本是西夷枭捩鸡的儿子,隶属明宗帐下,号左射军,曾经使明宗脱离危险,尚永宁公主。拜官之初,应当在其姓名之上书“婿”。凡例所谓亲戚贵重者,书其属是】

应当作唐主,任命他的女婿某○按亲戚书属,是因为他参与政事【见凡例注】石敬瑭篡唐,尤其不是参与政事者可比,所以应当特书○或者说,《纲目》凡尚主者拜官不书亲属【根据宣宗大中二年起居郎郑颢尚万寿公,九年任命郑颢为秘书监,不书“婿”】这也可以略去勋,按郑颢不书“婿”,是因为已经书“尚主”了。石敬瑭尚永宁,不书,那么这里应当从考证。

十二月孟知祥修成都城

书法【不书唐。疏远孟知祥。前书增营兵,继书杀李严。于是又书修成都城,而逆节更加明显了。把他当作一个敌国,所以不书唐】

根据董璋筑塞剑门,仍然书唐【庚寅,长兴元年】这条孟知祥上面漏了唐字,书法认为疏远孟知祥是不对的。○按上表拒命书,与孟知祥议论的人认为首从之别【见拒命条〇明】首乱者是董璋,孟知祥还是他的从犯。现在对首乱者不疏远,而疏远从犯,果真是定论吗?而且人

臣逆节虽着,未有未发而先外之者。故虽至于连兵反【庚寅八月】纲目犹冠以唐。必至陷阆州【董璋】围遂州【孟知祥】然后大书诏削官爵,而屏不书唐,所以絶之也。宁有因其隐若敌国,而遽自外之乎?果尔,则后何以书讨、书诛【璋、知祥并书讨,璋子书诛】略无恕辞也。益见书法之误【徐知诰广金陵城,与知祥修成都城一也,书法以为知诰将簒,纲目何以不外之,而仍书吴耶?观后遣使谕两川,知祥三説,董璋奉表谢罪,璋不从,卒为知祥所并,称藩于唐,则知祥犹差愈于璋也】

译臣的叛逆节操虽然显著,但并没有在罪行尚未暴露时就预先将其排斥在外的做法。所以,即使到了联合军队反叛的地步,【庚寅年八月】《纲目》仍然在开头冠以“唐”字。直到后来攻陷阆州【董璋】、包围遂州【孟知祥】,然后才大字书写皇帝下诏削去他们的官爵,并且不再书写“唐”字,这是为了断绝他们与唐的关系。难道会有因为某人暗中像敌国一样,就立刻将其排斥在外的道理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后来为什么在记载讨伐、诛杀时【董璋、孟知祥都记载为讨伐,董璋的儿子记载为诛杀】,完全没有宽恕的言辞呢?这更加显示出书法的失误【徐知诰扩建金陵城,与孟知祥修筑成都城是一样的,书法认为徐知诰将要篡位,《纲目》为什么不将他排斥在外,而仍然书写“吴”呢?看后来派遣使者晓谕两川,孟知祥三次进言,董璋上表谢罪,孟知祥不听从,最终被孟知祥吞并,向唐朝称藩,那么孟知祥还比董璋稍好一些】

【己,唐天成四年○吴太和丑元年○是岁,四国三镇】三月,唐主杀其子从璨,子上当补兄字○按,从璨,唐主兄子也【见《五代史·家人传】当书“杀其兄子某【据辛丑,闽王曦杀其兄子继业】统系方明。▯明据《纲目》直以为己子,非是【▯明云:“他时诸子相继屠灭,兆于此矣”,故书“唐主杀其子”以恶之】

唐以从荣为河南尹,从厚为北都畱守。

  考异【从上并漏子字】

考证【当作唐以子从荣为北都畱守,从厚为河南尹】

分注【北都畱守从荣年少骄狠不亲政务唐主遣左右徃讽导之其人谓曰「河南相公恭谨好善亲礼端士有老成之风相公齿长宜自防励勿令声问出河南下」从荣不悦】

荣厚不书子,已见于前也【天成元年书以其子从荣为天雄节度使,二年书以其子从厚为河南尹】故从荣为北都畱守不书子【天成三年】考异不必从○按天成二年以从厚为河南尹,三年以从荣为北都畱守,此书荣尹河南,厚守北都,兄弟更职也。考证所云,特误防分注耳。分注所称北都畱守及河南相公,皆指旧职而言。考证欲据此以改大书,则前此所书者不几为羡文乎【按此条不见五代史,但愍帝本纪云天成二年拜河南尹判六军诸卫事,与纲目合;至从荣本传但书长兴元年拜河南尹兼判六军诸卫事,他如纲目所书以从荣为北都留守及此条皆不见五代史,未审所据】

  唐削钱镠官爵

书法【方镇削官爵必书,故如李克用先书防邢州,王行瑜先书犯阙之类,不书故削无罪也。于是重诲之专甚矣,故以太师致仕不书,书削官爵病唐也】

  当去姓书吴越王【按殷削潘承祐官爵仍书平章可证见癸卯晋天福八年】○据书法镠既无罪则非克用行瑜比去爵书姓与王李何别故当补吴越王三字后书复钱镠官爵仿此【长兴四年】

【庚唐长兴元年○是寅岁凡四国三镇】秋八月,唐告密人边彦温等伏诛。

分注【捧圣军使李行德、大将张俭引告密人边彦温告安重诲▯兵,云欲自讨淮南;又引占相者问命,侍卫都指挥使安从进、药彦稠曰:“此奸人欲离闲陛下勲旧耳,臣等请以宗族保之。”唐主乃斩彦温,召重诲慰抚之,君臣相泣。既而赵鳯奏收行德及俭,皆族诛之】

书法【书美之也。明宗于是能审听矣】

彦温书伏诛,所以正告密者之罪也【与矫诏书伏诛例同】书法以为美,明宗则明年杀重诲,特书“太子太师致仕”,书法方以为甚。唐审听安在哉?观赵鳯力言重诲不叛,明宗以为朋党【见明年召重诲还分注】则知诛彦温者,非真能相信无间也,无亦惧其为变,姑以此安重诲之心耳。胡氏云:“明宗、重诲各有所懐,而以虚文饰貌相处,其能久而无变乎?”可谓得情。书法见不逮此,非是。

【辛唐长兴二年○是卯歳凡四国三镇】吴以宋齐丘为右仆射致仕分注【吴徐知诰欲以宋齐丘为相,齐丘自以资望素浅,欲以退让为高,谒归洪州葬父,因入九华山应天寺,啓求隐居。呉王下诏征之,不至。知诰遣其子景通入山敦谕,齐丘始还,除右仆射致仕】书法【勒致仕也。终纲目书致仕二十一,而书以某官致仕者四:杨复防、韦昭度、周▯豹、宋齐丘。舍是无书以某官者矣】

按,分注齐丘致仕,乃自求隐退,非勒也。书法以为勒致仕,何与?

【壬唐长兴三年○是辰岁凡四国三镇】夏四月,董璋袭西川。五月,孟知祥击败之。璋为其下所杀。知祥遂取东川。

分注【董璋之起兵也,范延光言于唐主曰:“若两川并于一,贼取之,益难,宜及其交争,早图之。”唐主以为然。未几,闻璋败死,延光曰:“知祥虽据全蜀,然士卒皆东方人,知祥恐其思归为变,亦欲倚朝廷之重以威其众。陛下不屈意抚之,彼则无从自新。”唐主曰:“知祥,吾故人,为人离间至此,何屈意之有?”乃遣供奉官李存环赐知祥诏,知祥拜泣受诏,上表谢罪。自是复称藩,然益骄倨矣】

川下当补复称藩于唐五字【分注:自是复称藩】○按下书唐诏孟知祥补两川节度以下官【是年八月,明年复以知祥

译己,唐天成四年,吴太和元年。这一年,有四个国家、三个藩镇。三月,唐庄宗杀死了他的儿子李从璨,儿子应当补写兄长的名字。按:李从璨是唐庄宗兄长的儿子,见《五代史·家人传》,应当书写“杀其兄子某”,这样统系才明确。明氏据《纲目》直接认为是唐庄宗的儿子,这是错误的。明氏说:“后来诸子相继被屠杀,征兆就在这里了”,所以书写“唐庄宗杀其子”来谴责他。

唐庄宗任命李从荣为河南尹,李从厚为北都留守。

考异:以上都漏掉了“子”字。

考证:应当写作“唐庄宗任命儿子李从荣为北都留守,李从厚为河南尹”。

分注:北都留守李从荣年少骄横狠戾,不亲自处理政务,唐庄宗派遣身边的人前往劝谕引导他,那个人对他说:“河南相公恭敬谨慎,喜好善行,亲近礼遇端正之士,有老成持重之风。相公您年长,应当自我防范勉励,不要让名声和传闻从河南向下流传。”李从荣很不高兴。

李从荣、李从厚不书写“子”,前面已经见过了(天成元年书写“任命他的儿子李从荣为天雄节度使”,二年书写“任命他的儿子李从厚为河南尹”),所以李从荣任北都留守不书写“子”。考异不必遵从。按:天成二年任命李从厚为河南尹,三年任命李从荣为北都留守,这里书写李从荣任河南尹,李从厚守北都,是兄弟互换职务。考证所说的,只是误读了分注。分注所称的北都留守及河南相公,都是指旧职而言。考证想要据此来修改正文,那么前面所书写的岂不是多余的文字吗?按:这一条不见于《五代史》,但《愍帝本纪》说天成二年拜为河南尹判六军诸卫事,与《纲目》相合;至于李从荣本传只书写长兴元年拜为河南尹兼判六军诸卫事,其他如《纲目》所书写的任命李从荣为北都留守以及这一条都不见于《五代史》,不知依据什么。

唐庄宗削夺钱镠的官爵。

书法:方镇削夺官爵必定书写,所以如李克用先书写侵犯邢州,王行瑜先书写侵犯宫阙之类,不书写是因为削夺无罪。于是李重诲的专权太厉害了,所以以太师身份退休不书写,书写削夺官爵是批评唐庄宗。

应当去掉姓氏书写吴越王。按:殷氏削夺潘承祐官爵仍然书写平章事,可以证明,见癸卯年晋天福八年。据书法,钱镠既然无罪,就不是李克用、王行瑜之比,去掉爵位书写姓氏与王、李有什么区别?所以应当补上“吴越王”三个字,后面书写恢复钱镠官爵仿照此例。

庚,唐长兴元年。这一年是寅年,共有四个国家、三个藩镇。秋八月,唐庄宗告密人边彦温等人被处死。

分注:捧圣军使李行德、大将张俭引导告密人边彦温告发安重诲,说安重诲想亲自讨伐淮南;又引导占卜者问命,侍卫都指挥使安从进、药彧稠说:“这是奸人想离间陛下与功臣旧臣,我们请求用宗族来担保。”唐庄宗于是斩了边彦温,召见安重诲慰抚他,君臣相对哭泣。不久赵凤上奏收捕李行德和张俭,都被灭族。

书法:书写这是赞美他。明宗在这里能够审慎听信了。

边彦温书写“伏诛”,是用来正告密者的罪。与矫诏书写“伏诛”例子相同。书法认为是赞美,明宗却在第二年杀了安重诲,特书“太子太师退休”,书法才认为是过分。唐庄宗审慎听信在哪里呢?看赵凤极力说安重诲不叛,明宗认为是朋党,就知道诛杀边彦温,不是真的能相信没有隔阂,不过是害怕他作乱,暂且用这个来安抚安重诲的心罢了。胡氏说:“明宗、安重诲各怀心思,用虚文修饰面貌相处,怎么能长久而没有变故呢?”可以说深得实情。书法没有达到这个地步,是不对的。

辛,唐长兴二年。这一年是卯年,共有四个国家、三个藩镇。吴任命宋齐丘为右仆射退休。

分注:吴徐知诰想任命宋齐丘为宰相,宋齐丘自认为资历声望向来浅薄,想以退让为高尚,拜别回到洪州安葬父亲,于是进入九华山应天寺,启奏请求隐居。吴王下诏征召他,他不来。徐知诰派遣他的儿子景通入山敦劝晓谕,宋齐丘才回来,任命为右仆射退休。

书法:强制退休。整个《纲目》书写退休二十一次,而书写以某官退休的有四次:杨复恭、韦昭度、周豹、宋齐丘。除此之外没有书写以某官的了。

按:分注说宋齐丘退休,是自己请求隐退,不是强制。书法认为是强制退休,为什么?

壬,唐长兴三年。这一年是辰年,共有四个国家、三个藩镇。夏四月,董璋袭击西川。五月,孟知祥击败了他。董璋被他的部下所杀。孟知祥于是攻取东川。

分注:董璋起兵时,范延光对唐庄宗说:“如果两川合并为一个,贼人夺取它,更加困难,应当趁他们交争,早点图谋。”唐庄宗认为是对的。不久,听说董璋败死,范延光说:“孟知祥虽然占据全蜀,但是士兵都是东方人,孟知祥恐怕他们思念故乡作乱,也想倚仗朝廷的重望来威慑他的部众。陛下如果不委屈心意安抚他,他就无从自我更新。”唐庄宗说:“孟知祥,是我的故人,被人离间到这种地步,有什么委屈心意的?”于是派遣供奉官李存环赐给孟知祥诏书,孟知祥拜泣接受诏书,上表谢罪。从此又向唐朝称藩,但是更加骄傲倨傲了。

“川”字下面应当补上“复称藩于唐”五个字。按:下面书写唐庄宗诏令孟知祥补两川节度以下官员。

为蜀王】而此不书称藩,则前方书讨知祥【庚寅】此书知祥取东川悖逆方甚,知祥何以复为唐臣,而为唐所以耶?故当补书。

译(王衍)成为蜀王,但史书此处不记载他称藩,那么先前记载讨伐孟知祥(庚寅年),此处记载孟知祥夺取东川,悖逆之心正盛,孟知祥怎么又能重新成为唐朝的臣子,并做出符合唐朝法度的行为呢?因此应当补记。

【甲】唐闵帝从厚应顺元年四月,以后唐主从珂清泰元午年。○蜀主孟知祥明德元年。○是岁蜀建国,凡五国三镇】唐以潞王从珂为河东节度使,石敬瑭为成德节度使。从珂举兵鳯翔,唐遣兵讨之,官军降溃。唐潞王从珂至长安,唐主以康义诚为招讨使,将兵拒之,杀马军指挥使朱洪实。

当去唐潞王三字。○按上书从珂举兵鳯翔反也,继书唐遣兵讨之,则已外从珂于唐,若敌国矣,此不宜复书唐潞王下。书从珂执西京畱守,从珂至陜,并去唐潞王三字【按张从賔晋魏府部署也,既书反,遂去晋而斥姓名,可证。况潞王非明宗子,而闵帝实无大过,特为朱冯诸人所误,岂可与嗣源同日语】

唐潞王从珂至陜,诸将及康义诚皆降。

  诸将上当补唐字余见上

唐孟汉琼诣潞王从珂降,从珂诛之。

分注【初,从珂罢河中归私第,王淑妃数遣孟汉琼存抚之。汉琼自谓于从珂有旧恩,至渑池西,见从珂,大哭,欲有所陈。从珂曰:“诸事不言可知。”即命斩于路隅】

书法【降,未有书诛者,书诛,何罪可诛也?然则书降,何?书降,所以着罪人之必诛也】

此亦当去“潞王”二字。○按书“降书诛”,予从珂之公也。孟琼自谓于从珂有旧恩,将冀其复用,岂意其必诛而不赦哉?公而不私,故书“诛”以予之书法,以“书降”为着。罪人之必诛,则有虽降而不杀者,安见为罪人之必诛耶【按汉天福十二年,杜重威出降,汉主不杀,益见书法之谬】不以“书诛”为予从珂之公,而以“书降”为孟琼之必死,可谓偏矣。

唐潞王从珂入洛阳,废其主从厚为鄂王,而自立。或曰:“前书去唐潞王,此仍旧,何正其爵以甚之也【明珂为唐王,从厚乃其主也】使复去爵,系则贼而已矣,曷足罪哉?

唐主从珂弑鄂王从厚于卫州,磁州刺史宋令询死之。据前后废君受弑者,皆不书名,则此「从厚」二字可省。

【乙唐清泰二年○吴天祚元年○闽未永和元年○是岁凡五国三镇】蜀冦唐金州不克。

  考证【冦当作入】

书法【蜀与唐并帝,各再世矣。此其书冦,何唐叛臣也?各再歴世,而君臣之分不可冺。纲目之法,严矣】

冦当作侵。○按蜀虽叛唐【长兴四年唐以孟知祥为蜀王,是年知祥称帝,殂,子昶立】潞王非可以冦蜀也。叛唐之罪,岂浮于弑君之恶?又况蜀之叛在先世,而潞王则亲行弑逆者也,故当书侵【使潞王得国以正,犹曰再世不冺,有诸已而非诸人,恶可哉】书法于杀敬瑭子,书杀则殊从珂于明宗【明年唐杀石敬瑭子弟四人,书法云“董璋之子书诛”,此则曷为书杀从珂簒弑?岂明宗比哉】此独以为歴再世不可冺,亦自相矛盾矣。

吴加徐知诰大元帅,封齐王,备殊礼。

考异【按封拜例殊礼,注曰:如加号九锡之属,王莽等是。自为之,以自为书。据天祐六年书,徐温自领升州刺史,则此当书吴中书令徐知诰自加大元帅,封齐王,备殊礼】

当直书吴徐知诰自加大元帅,封齐王,备殊礼,中书令三字可删【官已见】○按知诰自唐长兴【明宗年号】二年书以中书令镇金陵,自后广金陵城【三年】营宫城于金陵【四年】皆斥称徐知诰。即至于黜押牙【周宗为池州副使,见闵帝应顺元年】幽临川王【吴主弟蒙于和州,晋天福二年杀之】召其子【景通,潞王清泰元年】还金陵,亦以知诰主名,岂复有吴主哉?其加元帅,封齐王,非自而何?纲目于知诰仅书称帝改号【天福二年】而于加官进爵不书,自若真出于禅授者,失其实矣。故从考异书自【书自着其专且欺也】则称帝以前凡书知诰者【杀吴主弟,建齐国于金陵,皆斥姓名】皆其所自为也,其义不较着乎?愚故续而▯之

【丙唐清泰三年十一月以后,晋高祖石敬瑭天福元年,申○闽主昶通文元年○是岁,唐亡,晋兴,凡五国三镇】春,正月,唐以吕琦为御史中丞。

分注【石敬瑭有异志,端明殿学士李崧谓同僚吕琦曰:“计将安出?”琦曰:“河东若有异谋,必结契丹为援。契丹屡求和亲,但求策

译唐闵帝从厚应顺元年四月,即后唐主从珂清泰元年。蜀主孟知祥明德元年。这一年蜀国建国,共有五国三镇。唐朝任命潞王从珂为河东节度使,任命石敬瑭为成德节度使。从珂在凤翔起兵,唐朝派遣军队讨伐他,官军投降溃散。唐潞王从珂到达长安,唐主任命康义诚为招讨使,率领军队抵抗他,杀死了马军指挥使朱洪实。

此处应当去掉“唐潞王”三个字。查考上文,从珂在凤翔起兵反叛,接着记载唐朝派遣军队讨伐他,这就已经把从珂视为唐朝的外敌,如同敌国一般,这里不应当再称他为“唐潞王”。下文记载从珂拘捕西京留守,从珂到达陕州,也都去掉了“唐潞王”三个字。查考张从宾是晋魏府的部署,既然记载他反叛,就去了“晋”字而直呼其名,可以证明这一点。况且潞王并非明宗的儿子,而闵帝确实没有大过错,只是被朱弘昭、冯赟等人误导,怎么能够与嗣源相提并论呢?

唐潞王从珂到达陕州,诸将以及康义诚都投降了。

诸将之上应当补上“唐”字,其余同上。

唐孟汉琼前往潞王从珂处投降,从珂杀死了他。

分注:起初,从珂被罢免河中职务回到私宅,王淑妃多次派遣孟汉琼去慰问他。孟汉琼自认为对从珂有旧恩,到了渑池西面,见到从珂,大哭,想要陈述什么。从珂说:“诸事不言自明。”随即命令在路边斩首。

书法:投降的人,没有记载被杀的,这里记载被杀,有什么罪该杀呢?那么记载投降,又是为什么呢?记载投降,是为了彰显罪人必死无疑。

这里也应当去掉“潞王”二字。查考记载“投降”和“被杀”,是肯定从珂的公正。孟汉琼自认为对从珂有旧恩,希望得到重用,哪里想到从珂必定杀他而不赦免呢?公正而不徇私情,所以用“杀”字来肯定从珂,用“投降”来彰显。说罪人必死,那么就有虽然投降而不杀的情况,怎么能看出是罪人必死呢?查考后汉天福十二年,杜重威出城投降,汉主没有杀他,更加显示出这种书法的错误。不认为“杀”字是肯定从珂的公正,反而认为“投降”是孟汉琼必死的标志,可以说是偏颇了。

唐潞王从珂进入洛阳,废黜唐主从厚为鄂王,自己即位。有人说:“前面记载去掉了‘唐潞王’,这里却依旧保留,为什么要纠正他的爵位来加重他的罪责呢?明指从珂是唐王,从厚才是他的君主。如果再去掉爵位,系属关系就变成贼而已了,还值得定罪吗?

唐主从珂在卫州弑杀鄂王从厚,磁州刺史宋令询殉难。根据前后记载,废黜君主并遭受弑杀的人,都不称其名,那么这里的“从厚”二字可以省略。

乙:唐清泰二年。吴天祚元年。闽永和元年。这一年共有五国三镇。蜀国入侵唐朝金州,未能攻克。

考证:“寇”应当改为“入”。

书法:蜀与唐都称帝,各自传了两代。这里记载蜀国入侵,为什么呢?因为唐是叛臣。各自经历了两代,君臣的名分不可泯灭。《纲目》的法则,严厉啊!

“寇”应当改为“侵”。查考蜀国虽然背叛唐朝(长兴四年唐朝任命孟知祥为蜀王,这一年孟知祥称帝,去世后,儿子孟昶即位),但潞王不可以用“寇”来形容蜀国。背叛唐朝的罪过,难道比弑君的恶行更轻吗?况且蜀国的背叛在先世,而潞王则是亲自实行弑君篡位的人,所以应当记载为“侵”。如果潞王以正道取得国家,还说两代不可泯灭,有自己却非议别人,怎么可以呢?书法在记载杀石敬瑭的儿子时,用“杀”字,是将从珂与明宗区别开来(第二年唐朝杀死石敬瑭子弟四人,书法说“董璋之子记载为诛”,这里为什么记载为“杀”?从珂篡位弑君,难道能比明宗吗?)。这里唯独认为经历两代不可泯灭,也是自相矛盾了。

吴国加封徐知诰为大元帅,封为齐王,备办殊礼。

考异:查考封拜例殊礼,注解说:如同加号九锡之类,王莽等人就是这样。自己做的,以自己名义记载。根据天祐六年记载,徐温自领升州刺史,那么这里应当记载吴中书令徐知诰自加大元帅,封为齐王,备办殊礼。

应当直接记载吴徐知诰自加大元帅,封为齐王,备殊礼,“中书令”三个字可以删除(官职已见)。查考知诰从唐长兴(明宗年号)二年以中书令镇守金陵开始,后来扩建金陵城(三年),在金陵营建宫城(四年),都斥称徐知诰。至于黜退押牙(周宗为池州副使,见闵帝应顺元年的记载),幽禁临川王(吴主弟弟蒙于和州,晋天福二年被杀),召回他的儿子(景通,潞王清泰元年),也都以知诰为主名,哪里还有吴主呢?他加封元帅,封为齐王,不是他自己做的又是什么?《纲目》对于知诰仅记载称帝改号(天福二年),而对于加官进爵不记载,好像真是出于禅让授予的一样,失去了事实真相。所以跟随考异记载“自”(记载“自”是为了彰显他的专权和欺骗)。那么称帝以前凡是记载知诰的(杀吴主弟弟,在金陵建立齐国,都斥称姓名),都是他自己做的,其意义不是很明显吗?所以我继续圈出它。

丙:唐清泰三年十一月以后,晋高祖石敬瑫天福元年。闽主昶通文元年。这一年,唐朝灭亡,晋朝兴起,共有五国三镇。春季,正月,唐朝任命吕琦为御史中丞。

分注:石敬瑭有异心,端明殿学士李崧对同僚吕琦说:“打算怎么办?”吕琦说:“河东如果有异谋,必定勾结契丹作为援助。契丹屡次请求和亲,只要寻求策略

棱等未获,故未成耳。今诚归策棱等,岁以礼币十余万缗遗之,彼必驩然承命。如此则河东虽欲陆梁,无能为矣。”崧曰:“此吾志也。”他夕,二人密言其防。唐主大喜,久之以告枢密直学士薛文遇。文遇对曰:“以天子之尊屈身外国,不亦辱乎?又敌若循故事求尚公主,何以拒之?”唐主意遂变。一日召崧▯,盛怒责之曰:“卿軰皆知古今,欲佐人主致太平,今乃为谋如是。朕一女尚乳臭,卿欲弃之沙漠耶?且欲以飬士之财输之敌庭,其意安在?”二人惧,拜谢无数。自是羣臣不敢复言和亲之防。遂以▯为御史中丞,盖疎之也。○胡氏曰:“崧▯欲弭未然之祸者,当劝其君内修政事,明义而惇信,使朝廷无失可指,岂惟敬瑭,天下皆服矣。和亲下计,非上防也】

译耶律斜轸等人尚未被俘获,所以事情还没有成功。现在如果真心归附耶律斜轸等人,每年用价值十几万缗的礼币赠送给他们,他们一定会欢欣地接受命令。这样即使河东想要猖狂作乱,也无可奈何了。”崧说:“这正是我的心愿。”另一天晚上,两人秘密商议这个防备策略。唐主非常高兴,过了很久才告诉枢密直学士薛文遇。薛文遇回答说:“以天子的尊贵身份向外国屈身,不也是耻辱吗?况且敌人如果依照旧例请求娶公主,拿什么来拒绝他们?”唐主的意图于是改变了。一天召见崧,盛怒之下责备他说:“你们都知道古今之事,想要辅佐君主实现太平,现在却出这样的主意。朕的一个女儿还带着奶腥味,你们想把她抛弃到沙漠去吗?而且想把供养士兵的财物输送给敌国,你们的意图何在?”两人害怕,不停地叩拜谢罪。从此群臣不敢再谈论和亲的策略。于是任命为御史中丞,这是疏远他。○胡氏说:“崧想要消除尚未发生的祸患,应当劝谏君主在内部修明政事,彰明道义而厚待信用,使朝廷没有过失可被指责,岂止是耶律德光,天下都会信服。和亲是下策,不是上策。”

和亲虽非上防,然前此已有行之者【汉唐盛时皆与匈奴和亲】崧▯所云,乃治标伐谋之术,未为失也。文遇不察,徒以屈尊为辞,岂知固有称臣契丹【敬瑭求救于契丹,令桑维翰草表称臣,且以父礼事之】以夺中国者乎?当此疽溃瘿决之时,别无竒防,区区恃信义以服天下,是以粱肉理疾也,不亦迂乎?文遇既失于前,胡氏复袒于后,使谋国者咸若此,适足为乱贼之资耳,亦奚益哉?

五月,唐以石敬瑭为天平节度使,敬瑭拒命。唐发兵讨之【敬瑭有兄敬威,废帝时领常州刺史,闻敬瑭举兵太原,谓人曰:“吾不可偷生取辱,见笑一时。”遂自杀。此亦唐之忠义也。纲目大书,分注并不载,非是】

分注【初,石敬瑭欲尝唐主之意,累表自陈羸疾,乞解兵柄,移他镇。帝与执政议,从其请,移镇郓州。房暠、李崧、吕▯皆力谏,以为不可。五月,薛文遇独直唐主,与之议。文遇曰:“兹事断自圣心,羣臣各为身谋,安肯尽言?以臣观之,河东移亦反,不移亦反,在旦暮耳。不若先事图之。”先是,术者言国家今年应得贤佐,出竒谋,定天下。唐主意文遇当之,闻其言大喜,曰:“卿言殊豁吾意,成败吾决行之。”即为除目,付学士院草制,徙敬瑭镇天平,宋审权镇河东。制出,两班闻呼敬瑭名,相顾失色。以张敬达为西北都部署,趣敬瑭之郓州。敬瑭疑惧,刘知逺、桑维翰皆劝敬瑭为自全计,且曰:“契丹主素与明宗约为兄弟,公诚能推心屈节事之,朝呼夕至,何患不成?”敬瑭意遂决】

文遇既知河东必反,乃不从崧▯之言【与契丹和亲】断其右臂,徒以移镇为先,图此鼂错所以祸汉也【汉削七国,致呉王濞等反,事见景帝三年】然错谓反速祸小,而汉以全力制其后,故虽反而不能为变【景帝以周亚夫为太尉将兵讨之,亚夫破吴楚军,七国遂平】从珂得国,非孝景比,而敬瑭之谋过于七国,文遇无亚夫之略,而轻举召乱,从珂亦不自量,而决意从之,遂一▯而不可复制。岂真天欲亡唐,故使庸臣为贤佐乎?

唐将杨光逺杀招讨使张敬达,降于契丹。

分注【晋安被围数月,高行周、符彦卿数引骑兵出战,无功,刍粮俱竭,援兵竟不至。张敬达性刚,时谓之“张生铁”。杨光逺、安审▯劝敬逹降于契丹,敬逹曰:“吾受明宗及今上厚恩,为元帅而败军,其罪已大,况降敌乎?今援兵旦暮至,且当俟之。必若力尽势穷,诸军斩我出降未晚也。”光逺目审▯欲斩敬达,审▯未忍。高行周知光逺欲图敬达,常引壮骑尾而卫之。敬达不知其故,谓人曰:“行周每踵予后,何意也?”行周乃不敢随之。诸将旦集,光逺斩敬逹首,帅诸将降于契丹。契丹主嘉敬逹之忠,命收葬而祭之,谓其下及晋诸将曰:“汝曹为人臣,当效敬逹也】

▯明【张敬达尽忠而死,何以不书死之?盖书光逺杀敬逹,已足以见光逺之罪。虽不书死之,而敬逹之不可杀明矣。况敬逹书爵,自足以见其不失职守之意,而死节亦固在其中矣】

敬逹死于唐将,非死于契丹也。例不得书死之,发明以为不必书,非是。○按敬逹忠则忠矣,而智不及。当劝降之时,斩光逺以励众心,不尤愈于杀其身以降虏乎?至行周隂卫,而犹不知,虽不失节,其死也宜矣。此仲尼所以贵善道也。

  唐主从珂自焚死晋主入洛阳

考证【死当作殂。○谨按凡例曰:凡无统之帝曰殂。唐主从珂在位三年,虽以簒得国,然无统之主,未有以正立者,则皆以殂书,故当曰自焚殂】

书法【孝平皇后书自焚崩,从珂书唐主则书殂,可矣。书自焚死,何罪?从珂也。从珂盖尝书弑矣。天下所以统于一尊者,以有君臣也。君而可弑,则与禽兽奚择哉?故因其自焚而书死,以贬之。凡例:盗贼书死】

据例当从考证,作“殂”书法,以为弑君,似亦可从。但郭威亦弑君【郭威,周太祖,弑晋主承祐,《纲目》书“杀”者误也。后又弑湘阴公刘赟】而《纲目》仍书“殂【周世宗显德元年,周主威殂】何与勲意?君臣之义,

译和亲虽然算不上上策,但此前已有先例【汉唐盛世都曾与匈奴和亲】。李崧等人所说的,是治标和用计谋的手段,并不算错。薛文遇不体察实情,只以屈尊为借口,哪里知道历史上本来就有向契丹称臣【石敬瑭向契丹求救,让桑维翰起草奏表称臣,并且以父礼侍奉契丹主】从而夺取中原政权的先例呢?当此局势如毒疮溃烂、肿瘤决裂之时,别无奇策,仅仅依靠信义来使天下臣服,这就像用美食来治病一样,不是太迂腐了吗?薛文遇先前已经失误,胡氏后来又偏袒,如果谋国的人都像这样,正好成为乱臣贼子的资本,又有什么益处呢?

五月,后唐任命石敬瑭为天平节度使,石敬瑭拒绝接受命令。后唐发兵讨伐他【石敬瑭有个哥哥叫石敬威,废帝时任常州刺史,听说石敬瑭在太原起兵,对人说:“我不能苟且偷生而受辱,被世人耻笑。”于是自杀。这也是后唐的忠义之士。《纲目》大字书写,分注却不记载,是不对的】

分注【起初,石敬瑭想试探后唐主的意思,多次上表自称体弱多病,请求解除兵权,调任其他藩镇。皇帝与执政大臣商议,同意了他的请求,调任郓州。房暠、李崧、吕琦都极力劝谏,认为不可以。五月,薛文遇独自当值侍奉后唐主,与他商议。薛文遇说:“这件事决断于圣心,群臣各为自己打算,怎肯尽言?以臣看来,河东调任也反,不调任也反,早晚的事罢了。不如事先图谋。”此前,术士说国家今年应当得到贤佐,出奇谋,平定天下。后唐主认为薛文遇符合此言,听到这话大喜,说:“你的话特别开阔我的心意,成败我决心实行。”随即任命,交给学士院起草诏书,调石敬瑭镇守天平,宋审权镇守河东。诏书发出,两班官员听到呼喊石敬瑭的名字,互相看着变了脸色。任命张敬达为西北都部署,催促石敬瑭前往郓州。石敬瑭怀疑恐惧,刘知远、桑维翰都劝石敬瑭做自保的打算,并且说:“契丹主向来与明宗结为兄弟,您如果能推心置腹、屈节侍奉他,早上呼唤晚上就到,何必担心不能成功?”石敬瑭主意于是已定】

薛文遇既然知道河东必然反叛,却不听从李崧等人的话【与契丹和亲】断绝其右臂,只以调任藩镇为先,图谋此事,这正是晁错所以祸害汉朝的原因【汉朝削夺七国封地,导致吴王刘濞等反叛,事见景帝三年】。然而晁错认为反叛迅速则祸患小,而汉朝以全力控制其后,所以虽然反叛但不能造成变乱【景帝任命周亚夫为太尉领兵讨伐,亚夫击败吴楚军队,七国于是平定】。石敬瑭得到国家,不能与孝景帝相比,而石敬瑭的谋略超过七国,薛文遇没有周亚夫的谋略,却轻举妄动招致祸乱,石敬瑭也不自量力,而决意听从,于是局势一发而不可收拾。难道真是上天要灭亡后唐,所以让庸臣充当贤佐吗?

后唐将领杨光远杀死招讨使张敬达,投降契丹。

分注【晋安被围数月,高行周、冯彦卿多次率领骑兵出战,没有功效,粮食草料都耗尽,援兵终究不到。张敬达性格刚强,当时人称“张生铁”。杨光远、安审琦劝张敬达投降契丹,张敬达说:“我受明宗及当今皇上厚恩,作为元帅却败军,罪过已经很大,何况投降敌人呢?现在援兵早晚就到,暂且等待。如果实在力尽势穷,诸军杀我出降也不晚。”杨光远看着安审琦想杀张敬达,安审琦不忍心。高行周知道杨光远想图谋张敬达,常常率领壮士骑兵跟随护卫他。张敬达不知道缘故,对人说:“行周每次跟在我后面,什么意图呢?”行周于是不敢跟随。诸将早晨集合,杨光远斩下张敬达的头,率领诸将投降契丹。契丹主赞赏张敬达的忠诚,命令收葬并祭祀他,对他的部下及晋朝诸将说:“你们作为人臣,应当效法张敬达”】

按语【张敬达尽忠而死,为什么不记载“死”字?大概记载杨光远杀张敬达,已经足以显示杨光远的罪过。虽然不记载“死”字,但张敬达不可杀的道理已经明白了。况且张敬达记载爵位,自然足以显示他不失职守的意思,而死节也本来就在其中了】

张敬达死于后唐将领之手,不是死于契丹。按例不得记载“死”字,发明认为不必记载,是不对的。按张敬达忠则忠了,但智慧不足。当劝降之时,斩杀杨光远以激励众心,不更胜过杀他自己投降敌人吗?至于高行周暗中护卫,他却还不知道,虽然不失节,他的死也是应该的。这就是孔子所以重视善道的缘故。

后唐主石敬瑭自焚而死,晋主进入洛阳

考证【“死”应当作“殂”。按凡例说:凡是没有正统的皇帝叫殂。后唐主石敬瑭在位三年,虽然以篡位得到国家,但无正统之主,没有以正道立位的,都记载为殂,所以应当说自焚殂】

书法【孝平皇后记载自焚崩,石敬瑭记载唐主则记载殂,是可以的。记载自焚死,有什么罪?是石敬瑭的罪。石敬瑭曾经被记载为弑君。天下所以统一于尊者的原因,是因为有君臣。君主如果可以弑杀,那么与禽兽有什么区别呢?所以因为他自焚而记载死,以贬低他。凡例:盗贼记载死】

根据凡例应当从考证,作“殂”的书法,认为弑君,似乎也可以从。但郭威也弑君【郭威,周太祖,弑杀晋主承祐,《纲目》记载“杀”是错误的。后来又弑杀湘阴公刘赟】而《纲目》仍然记载“殂【周世宗显德元年,周太祖郭威殂】,这与朱熹的意思相符吗?君臣之义,

至五代陵夷极矣。论其罪,固天地所不容;考其时,亦诛罸所难备。无已,则以前后簒夺之邪正,以定罪之轻重而已。从珂之弑鄂王,固不可与庄宗防梁同日语【梁簒唐,而庄宗犹唐臣也】然石晋倚契丹以簒唐,所谓倒行而逆施者,亦何愈于废帝哉【晋废从珂为庻人,《五代史》称废帝】以此较之,虽书“殂”可也。必若书法所云,则同一弑君而“殂”“死”异书,将无成败论人乎?终非定论。

译到了五代时期,衰败混乱已经到了极点。论其罪行,固然天地所不容;考察其时势,也难以用刑罚完全涵盖。如果非要有所区别,那就根据前后篡位夺权行为的邪正,来判定罪行的轻重罢了。李从珂弑杀鄂王,固然不能与庄宗防备后梁同日而语【后梁篡夺唐朝,而庄宗当时仍是唐朝的臣子】然而石敬瑭依靠契丹来篡夺唐朝,所谓倒行逆施,比起废帝来又有什么好【后晋废李从珂为庶人,《五代史》称他为废帝】以此比较,即使记载为“殂”也是可以的。如果一定要按照史书笔法的说法,那么同样是弑君,却分别记载为“殂”和“死”,难道是要以成败来论断人吗?这终究不是定论。

【丁晋天福二年○南唐烈祖徐诰升元元年○是岁吴酉亡晋蜀汉闽南唐代吴凡五国吴越湖南荆南凡三镇】春正月日食。

月下漏朔字○。按《五代史司天考》:是年正月乙卯朔日食,纲目每朔食必书「朔」,此不书「朔」,漏也。

二月,契丹攻云州。判官吴峦拒之。

考异【据下书晋云州围解,此攻字下疑漏晋字】

云州不书晋,非晋地也【元年,晋以十六州赂契丹,云其一也】或曰:围解,何以书晋?于是峦耻外臣,闭城拒守【下条分注云:契丹攻云州半岁不能下,呉峦遣使闲道奉表求救,晋主以为请,契丹解围去】然后中外之分明,云州始为晋有矣。特书晋云州地,以人存也。考异不必从。

  晋▯故唐主于徽陵南

书法【书▯何予存厚也?纲目于防国之主有能▯之必书。故魏▯汉献帝,书魏;晋▯陈留王,书晋;陈▯梁孝元,书陈;晋▯故唐主,书晋。惟宋▯晋恭帝不书,宋宋弑也】

宋▯晋恭帝不书,宋漏也【详宋永和二年】书法以为弑而不书,则从珂于鄂王亦弑也【唐应顺元年,潞王从珂废闵帝为鄂王,弑之】而▯鄂王于徽陵城南,特书唐▯【清泰元年】又何以异乎?凡此皆傅防纲目,而不得其説者,非定论也【观鄂王书唐▯,益见弑▯不书国之谬】

吴徐诰称帝,国号唐,奉吴主为让皇。

书法【废主书废恒也。朱全忠书奉责唐之臣子耳。此其亦书奉,何恕知诰也?曷为恕之号为让皇?固不可以废言也】

甚矣,知诰之诡也!以虚名愚主,而实夺之国【观上书称帝号,唐可见】书奉,所以着其诡也。岂以其称皇不可书废哉?书法以此恕知诰。然则乱臣贼子,孰难为美名以掩恶实乎?

【戊晋天福三年○蜀广政元戍年○是岁凡五国三镇】春,正月,日食。

  书法【不书晦朔先后日也】

此条宜删。○按《纲目》书五代日食,皆本欧公《五代史》,据司天考,是年无日食,《纲目》特书正月,未审何据,书法不察,犹以为先后日,非也。

九月,范延光复降于晋,晋以为天平节度使。

书法【予反正也,去年尝上表待罪,不许矣。于是而降,故书复纲目。予反正,故是后致仕。书致仕,杀具官,书杀】

发明【降则降耳,何复之有?言复,则见其反覆叛乱,既叛复降耳,从而爵之。晋之无政,亦可知矣。交贬之也】

此条发明得之,书法以为予反正非也。使果予反正,则当书“复归于晋”,不书“降”矣。书“降”,不书“归”,所以罪其反覆也。书“致仕”,讥失刑也。杀,书“太子太师”,所以甚光逺之罪【天福五年】非予延光也。

  楚王夫人彭氏卒

分注【夫人貌陋,而治家有法。楚王希范惮之。既卒,希范始纵声色。有商人妻美,杀其夫而夺之。妻誓不辱,自经死】

书法【僭国夫人也?何以书録贤也?故楚书彭氏,吴越书马氏,终《纲目》僭国夫人书卒二而已】

卒彭氏,非徒録贤,所以罪希范也。据分注,夫人卒,希范始纵声色,杀商人而夺其妻。若曰:使夫人在,希范何至是?故书卒,以着夫人之贤,又以见商人之妻之守节不辱也。而希范之纵欲伤生,不待贬而自见矣。不然,治家有法,亦常事耳,曷足录哉?书法仅与马氏并称,尚未悉纲目书彭氏之意。

【己晋天福四年○闽主曦永隆元年○亥是岁南唐复姓李氏凡五国三镇】闽主曦弑其主昶而自立,称藩于晋。

据分注,延义自称闽国王【更名曦】则此年主字当作王【观四年屡书闽王曦可见】至六年称帝,而后书主。提要与分注并误。

【庚晋天福五年○是子岁凡五国三镇】闽王曦遣兵击其弟延政于建州,败绩。吴越遣兵救建州。夏五月,延政击却之。

书法【击却之,何罪吴越也?于是延政求救呉越,既至,延政击之。则曷为以罪吴越?以兵救人,不及则亦已矣。犒请班师,而不许。其志欲何为哉?上书曰救,下书延政击却之,则呉越可以自反矣。是故汉主龚谋因救而取交州,则纲目不书求救而书攻之。呉越欲因救而图延政,则纲目不书求救而书击却

译丁晋天福二年,南唐烈祖徐诰升元元年。这一年,吴、蜀、汉、闽、南唐共五国,吴越、湖南、荆南共三镇。春季正月,发生日食。

月漏下“朔”字。查《五代史司天考》:这一年正月乙卯朔日发生日食,《纲目》每逢朔日日食必定书写“朔”字,这里不写“朔”,是遗漏了。

二月,契丹攻打云州。判官吴峦抵抗他们。

考异【根据下文记载晋云州解围,这里“攻”字下面疑似遗漏了“晋”字】

云州不写“晋”,因为不是晋国的土地【元年,晋将十六州贿赂给契丹,云州是其中之一】有人说:解围,为什么写“晋”?于是吴峦以作为外臣为耻,关闭城门抵抗守卫【下条分注说:契丹攻打云州半年不能攻下,吴峦派遣使者从小路奉表求救,晋主代为请求,契丹解围离去】然后内外关系分明,云州才开始成为晋国所有。特别书写“晋云州”,是因为以人为重。考异不必遵从。

晋〇故唐主于徽陵南

书法【书〇何予存厚也?《纲目》对于废国君主有能〇之的必定书写。所以魏〇汉献帝,书写魏;晋〇陈留王,书写晋;陈〇梁孝元,书写陈;晋〇故唐主,书写晋。只有宋〇晋恭帝不书写,因为宋是弑君】

宋〇晋恭帝不书写,是宋的遗漏【详见宋永和二年】书法认为弑君而不书写,那么从珂对于鄂王也是弑君【唐应顺元年,潞王从珂废除闵帝为鄂王,并弑杀他】而在徽陵城南〇鄂王,特别书写唐〇【清泰元年】又有什么不同呢?凡是这些,都是附会《纲目》,而不能得其真意,不是定论【看鄂王书写唐〇,更加显现弑〇不书国的谬误】

吴徐诰称帝,国号唐,尊奉吴主为让皇。

书法【废主书写废是惯例。朱全忠书写奉,是责备唐的臣子罢了。这里也书写奉,是宽恕知诰吗?为什么宽恕他?因为号称让皇,本来不可以用废来言说】

知诰的诡诈太严重了!用虚名愚弄君主,而实际上夺取国家【看上文称帝号唐可见】书写奉,是为了彰显他的诡诈。难道因为称皇就不可以书写废吗?书法因此宽恕知诰。那么乱臣贼子,谁难用美名来掩盖恶行呢?

【戊晋天福三年,蜀广政元年。这一年共五国三镇】春季,正月,发生日食。

书法【不书写晦朔先后,是日食】

这条应当删除。查《纲目》记载五代日食,都依据欧阳修《五代史》,根据司天考,这一年没有日食,《纲目》特别书写正月,不知依据什么,书法不察,还以为是先后日,是不对的。

九月,范延光再次投降晋,晋任命他为天平节度使。

书法【肯定他反正,去年曾经上表待罪,没有允许。于是投降,所以书写复。《纲目》肯定反正,所以后来致仕。书写致仕,杀具官,书写杀】

发明【投降就是投降,有什么复?说复,就见他反复叛乱,既叛又降罢了,从而授予爵位。晋的无政,也可以知道了。交相贬斥】

这条发明说得对,书法认为肯定反正是不对的。如果确实肯定反正,就应当书写“复归于晋”,不书写“降”了。书写“降”,不书写“归”,是为了谴责他的反复。书写“致仕”,是讥讽失刑。杀,书写“太子太师”,是为了加重光逺的罪【天福五年】不是肯定延光。

楚王夫人彭氏卒

分注【夫人相貌丑陋,而治家有法。楚王希范忌惮她。去世后,希范才开始纵情声色。有商人妻子美貌,杀其丈夫而夺取她。妻子誓死不辱,自缢而死】

书法【僭国夫人吗?为什么书写?记录贤德罢了。所以楚书写彭氏,吴越书写马氏,终《纲目》僭国夫人书写卒只有这两个】

卒彭氏,不只是记录贤德,是为了谴责希范。根据分注,夫人去世后,希范才开始纵情声色,杀商人而夺取其妻。好像在说:如果夫人在,希范怎么会这样?所以书写卒,为了彰显夫人的贤德,又为了显示商人之妻守节不辱。而希范纵欲伤生,不需要贬斥就自然显现了。不然,治家有法,也是常事,值得记录吗?书法仅与马氏并称,还没有完全理解《纲目》书写彭氏的意思。

【己晋天福四年,闽主曦永隆元年。这一年南唐恢复李姓,共五国三镇】闽主曦弑杀其主昶而自立,向晋称藩。

根据分注,延义自称闽国王【更名曦】那么这一年“主”字应当作“王”【看四年屡次书写闽王曦可见】到六年称帝,而后书写主。提要与分注都错了。

【庚晋天福五年。这一年共五国三镇】闽王曦派遣军队攻打其弟延政于建州,大败。吴越派遣军队救援建州。夏季五月,延政击退他们。

书法【击退他们,是谴责吴越吗?于是延政向吴越求救,军队到达后,延政攻击他们。那么为什么谴责吴越?用兵救人,来不及也就罢了。犒劳请求班师,而不允许。他的志向想做什么呢?上文说救,下文说延政击退他们,那么吴越可以自我反省了。所以汉主龚谋因救援而夺取交州,那么《纲目》不书写求救而书写攻打。吴越想因救援而图谋延政,那么《纲目》不书写求救而书写击退

,皆所以遏乱略也。终纲目救书却者一而已】

救当作袭。○按《春秋》之义,凡书救,善之也。纲目上书救,下书击,却是咎在延政【彼方救我,而我击之,非罪延政而何】何以着吴越之罪勲?谓犒请班师而不许,必元瓘【呉越王名】授之意,使图延政耳。改救书袭,与交州书攻正同【汉救交州,书攻;吴越救建州,书袭,皆所谓诛意之效也】书法不察,以攻却并称,非矣【攻在人,却在已;在人者人罪,在已者已罪,未可同日语】

译(这些做法)都是为了遏制叛乱和侵略。最终《纲目》将“救”改为“袭”,只有一个原因。

“救”应当改为“袭”。○按照《春秋》的原则,凡是记载“救”,都是表示褒善。《纲目》上面记载“救”,下面记载“击”,过错在于延政【对方正在救援我们,而我们却攻击他,不怪延政又能怪谁呢?】为什么要彰显吴越的罪过和功勋呢?是说犒劳并请求班师而不被允许,一定是元瓘【吴越王的名字】授意的,让他图谋延政罢了。将“救”改为“袭”,与交州记载“攻”的原则相同【汉朝救援交州,记载为“攻”;吴越救援建州,记载为“袭”,这都是所谓诛究动机的体现】。如果不明察书法,将“攻”和“却”并列称呼,是不对的【“攻”是别人的行为,“却”是自己的行为;别人的行为归咎于别人,自己的行为归咎于自己,不能同日而语】。

十一月日食

纲目不书疑漏。○据《五代史》是年十一月丁丑日食,纲目当书而不书,与戊戌不当书而书,皆误也。

【辛晋天福六年○是丑岁凡五国三镇】二月,晋彰义节度使张彦泽杀其掌书记张式。

分注【彦泽欲杀其子式,谏止之,彦泽怒,射之。左右素恶式,从而谗之。式惧,谢病去。彦泽遣兵追之。晋主以彦泽故,流式商州。彦泽遣使诣阙求之,且曰:“彦泽不得张式,恐致不测。”晋主不得已与之。彦泽命决口,剖心,断其四肢。○式谏杀子,正也,何罪而必杀之?彦泽所云,可谓要君矣!要君者,无上】

  当作晋杀彰义掌书记张式节度使张彦泽六字可删○或曰杀式者彦泽曷为不书主名为人主而不能庇一臣主权安在哉称国以杀讥不君也【按明年贬彦泽为龙武将军諌议郑受益果以杀式为纵彦泽】乃若彦泽杀张式分注自明何取大书【观天福二年胡汉筠杀贾仁沼纲目书李金全可见】

晋安重荣反,晋遣杜重威击败之。

考异【据下书,安重荣伏诛,此“击败”当作“讨破】

书法【书反矣,不书讨,何晋有慊也?重荣不从诏命,决抗契丹,结安重进同反,罪固大矣。晋以畏契丹,至此气亦少馁焉。故重荣书反,书伏诛,而晋师不书讨;若安从进,则再书讨矣。纲目之权衡,审矣哉】

当从考异作讨破如书法所云,是自相矛盾也。○按是非不两立,臣是则君非,臣非则君是,未有君臣而是非半者也。纲目既书反诛,以正重荣之罪,则晋主之当书讨,明矣。使晋果有慊重荣,宜从末减,安得以重法绳之?况晋事契丹,不自今日始,当其求救己父事之【见天福元年】是时髙祖使张頴招重荣,重荣未闻一言【独刘知逺以为太过,异日必为中国患】今歴年既乆,乃借口诎辱以图反叛【使从荣果以臣虏为耻,茍不能抗,委而去之可也,臣虏固非叛君,宁得为是乎】特赵鞅晋阳之甲耳,曷足道哉【重荣初应髙祖立箭以卜,率如其意,又尝谓人曰:「天子无种,兵强马壮则为之,意不在契丹明矣。」详见本传】论者不察,至谓志是而理正非也【见上请伐契丹条发明】

  纲目续麟卷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纲目续麟巻二十

  宜春张自勲撰

【壬晋天福七年六月晋主重贵立○汉寅主玢光天元年○是岁凡五国三镇】六月,晋主敬瑭殂,兄子齐王重贵立【辽史直书“子重贵立”,从告也;纲目正名曰“兄子”,着系也,要其罪臣之义,隐矣】

分注【契丹以晋招纳吐谷浑,遣使来让。晋主忧悒成疾,一旦冯道独对,晋主命幼子重睿出拜之,又令宦者抱置道懐中,盖欲道辅立之。六月,晋主殂。道与侍卫马歩都虞侯景延广议,以国家多难,宜立长君,乃奉齐王重贵为嗣。是日即位,延广始用事,禁人偶语】

当作羣臣立其兄子重贵。○按晋主本欲立重睿,道独背顾命而立重贵,非先君之意,不可以常辞书,故当书立其兄子某,以着擅置其君之罪。春秋于卫人立晋,犹书立以罪之【鲁隐公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卫人杀州吁,立公子晋。传曰:立者不宜立也,特书曰立,所以着擅置其君之罪】况夺之子以与侄者乎【州吁负弑君之恶,宜杀者也。卫无君矣,而立晋,春秋犹罪之,况重睿尚存,又晋主所欲立者乎】不书齐王仿,春秋絶其公子之义【晋实公子,经不书公子晋,所以明专有其国之非】

八月,晋讨襄州防之,安从进伏诛。

分注【髙行周围襄州逾年不下,奉国军都虞侯王清曰:“贼城已危,我师已老,民力已困,不早逼之,尚何俟乎?”与指挥使刘词帅众先登,防之。从进举族自焚】

当作晋师围襄州。○按襄州前已书讨【上年书荆南湖南防晋师讨襄州】此实围也,况逾年不下乎?书围以着从进之彊,书师见晋用力之多,而从进之罪益不可逭矣。书法以为再书讨非也【见六年安重荣反书法】夫讨,所以正君臣之分,岂以一再为轻重乎?

【癸,晋天福八年;○南唐元宗璟保大元年;殷主王延政卯,天德元年;南汉主晟干和元年。○

译十一月发生日食。《纲目》没有记载,可能是遗漏。○根据《五代史》,这一年十一月丁丑日发生日食,《纲目》应当记载却没有记载,与戊戌日不应当记载却记载了,都是错误的。

【辛,晋天福六年○是丑岁,凡五国三镇】二月,晋朝彰义节度使张彦泽杀害了他的掌书记张式。

分注【张彦泽想要杀害他的儿子张式,张式劝谏阻止他,张彦泽发怒,用箭射他。左右侍从向来厌恶张式,于是趁机进谗言。张式恐惧,称病辞职离去。张彦泽派遣士兵追赶他。晋主因为张彦泽的缘故,将张式流放到商州。张彦泽派使者到朝廷请求交出张式,并且说:“张彦泽得不到张式,恐怕会发生不可预测的事变。”晋主不得已,就把张式交给了他。张彦泽命令割开张式的嘴巴,剖开他的心,砍断他的四肢。○张式劝谏不要杀儿子,这是正确的,有什么罪过一定要杀他呢?张彦泽所说的话,可以说是要挟君主了!要挟君主的人,就是无视君上。】

应当写成“晋杀彰义掌书记张式”,“节度使张彦泽”这六个字可以删去。○有人说,杀害张式的是张彦泽,为什么不记载主名?作为君主却不能庇护一名臣子,主权在哪里呢?称国名来记载杀害,是讥讽君主不像君主。【按:第二年贬张彦泽为龙武将军,谏议大夫郑受益果然因为张式被杀一事,被指责为纵容张彦泽。】至于张彦泽杀害张式,分注已经说明得很清楚了,何必在大字中详细记载呢?【观察天福二年胡汉筠杀害贾仁沼,《纲目》记载李金全,就可以明白了。】

晋朝安重荣反叛,晋朝派遣杜重威击败了他。

考异【根据下文记载,安重荣被处死,这里的“击败”应当改为“讨破”。】

书法【记载了“反”,却不记载“讨”,为什么呢?因为晋朝有愧意啊。安重荣不听从诏命,决意抵抗契丹,勾结安重进一同反叛,罪过本来很大。晋朝因为畏惧契丹,到这里气势也稍微有些衰竭了。所以安重荣记载为“反”,记载为“伏诛”,而晋朝军队不记载“讨”;至于安从进,则再次记载“讨”了。《纲目》的权衡,真是审慎啊!】

应当遵从考异,改为“讨破”。如书法所说,这是自相矛盾的。○按:是非不能并存,臣子正确则君主错误,臣子错误则君主正确,没有君臣是非各占一半的情况。《纲目》既然记载了“反”和“诛”,以端正安重荣的罪责,那么晋主应当记载“讨”,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晋主真的对安重荣有愧意,应当从轻发落,怎么能用重法来制裁他呢?况且晋朝侍奉契丹,不是从今天开始的,当初为了救自己的父亲而侍奉他们【见天福元年】,那时高祖派张颢招抚安重荣,安重荣没有听到一句怨言【只有刘知远认为太过分了,将来必定成为中原的祸患】。现在经过多年,竟然借口受辱来图谋反叛【如果安重荣真的以臣虏为耻,如果不能抵抗,辞职离去就可以了,臣虏固然不是背叛君主,怎么能这样做呢?】这不过是赵鞅晋阳之甲罢了,哪里值得称道呢?【安重荣起初响应高祖即位,立箭占卜,都符合他的心意,又曾经对人说:“天子没有固定的种姓,兵强马壮的人就能当上,他的意图不在契丹是明显的。”详见本传。】议论的人不察,甚至说志向正确而道理不正确【见上文“请伐契丹”条发明】。

《纲目续麟》卷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纲目续麟》卷二十

宜春张自勋撰

【壬,晋天福七年六月晋主重贵即位○汉寅主玢光天元年○是岁,凡五国三镇】六月,晋主石敬瑭去世,哥哥的儿子齐王石重贵即位。【《辽史》直接记载“子重贵即位”,是顺从告谕;《纲目》正名为“兄子”,是彰显宗法关系,至于罪臣之义,隐含其中了。】

分注【契丹因为晋朝招纳吐谷浑,派使者来责问。晋主忧愁抑郁成病,一天冯道单独进见,晋主让年幼的儿子石重睿出来拜见冯道,又让宦官抱着他放在冯道的怀中,大概是想要冯道辅佐拥立他。六月,晋主去世。冯道与侍卫马步都虞侯景延广商议,认为国家多难,应当拥立年长的君主,于是奉齐王石重贵为继承人。当天即位,景延广开始掌权,禁止人们私下交谈。】

应当写成“群臣拥立他的哥哥的儿子石重贵”。○按:晋主本来想要拥立石重睿,冯道独自违背遗命而拥立石重贵,不符合先君的意思,不能用平常的措辞来记载,所以应当记载“拥立他的哥哥的儿子某”,以彰显擅自拥立君主的罪过。《春秋》对于卫人拥立晋,还记载“立”来谴责他【鲁隐公四年,卫州吁杀害了他的君主完,卫人杀了州吁,拥立公子晋。传文说:拥立,是不应该拥立的,特意记载为“立”,是为了彰显擅自拥立君主的罪过】,何况夺取儿子而给侄子的呢?【州吁背负着杀害君主的恶名,是应当被杀的。卫国没有君主了,而拥立晋,《春秋》还谴责他,何况石重睿还在,又是晋主想要拥立的人呢?】不记载“齐王”,是仿效《春秋》断绝他作为公子的义理【晋实际上是公子,经文不记载公子晋,是为了表明独占国家的错误】。

八月,晋朝讨伐襄州,包围它,安从进被处死。

分注【高行周包围襄州一年多不能攻下,奉国军都虞侯王清说:“贼城已经危急,我军已经疲惫,民力已经困顿,不早逼迫他们,还等待什么呢?”与指挥使刘词率领众人率先登城,包围了襄州。安从进举族自焚。】

应当写成“晋朝军队包围襄州”。○按:襄州以前已经记载了“讨”【上年记载荆南、湖南防御晋朝军队讨伐襄州】,这次实际上是包围,况且一年多不能攻下呢?记载“围”以彰显安从进的强悍,记载“师”显示晋朝用力的多,而安从进的罪过更加不可逃避了。书法认为再次记载“讨”是错误的【见六年安重荣反书法】。讨伐,是用来端正君臣的分别,怎么能以一次或两次作为轻重呢?

【癸,晋天福八年;○南唐元宗亲保大元年;殷主王延政卯,天德元元年;南汉主刘晟干和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