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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学仕遗规补编四

学仕遗规补编卷三

史藏 · 职官 · 已译 · 第 16–21 段

今摘其所言事上临民。理讼慎刑。恤囚弭盗诸条。补入学仕遗规。以备莅官者参观而力行之。于学于仕。不无裨益云。

译现在摘录其中关于事奉君主、治理百姓、审理诉讼、慎用刑罚、体恤囚犯、消除盗贼等条目,补充进入学和做官的遗留规范中,以供任职官员参考阅览并努力实行。对于求学和做官,不无益处。

世上原无好做之官。虽抱关之吏。亦须夜行早起。方为称职。纔说做官好。便非做好官之人矣。士子平日读书。博得一第。居四民之上。自谓朝廷倚重。生民利赖。孰知日日行害人事。件件行折福事。时时做违心违理事。反在人前。扬扬得意。略无愧色。岂复有廉耻哉。故人以得官为可喜。我正以得官为可惧也。

  天非私富一人。原以众贫者相托也。非私贵一人。实以众贱者相托也。在贫贱者。自己血汗。自己消受。天之鉴察也常宽。若富贵之人。高爵厚禄。万民血汗。一人消受。天之督过也常严。天心不远。以民为心者也。抚民即所以奉天也。每叹居官之人。事上则俯首鞠躬。临民则逞志作威。或则厚敛。或则酷刑。或则苦役。贱之如犬马。刈之如草芥。讵知祸民者。天必祸之乎。忠恕违道不远。舍此六字。未有能合人情。得天理者也。

  当官处事。尝思有恩以及人。而以方便为主。即如一催科也。其势万不能免。但就其闲求所以省民力者。不使骚扰。重为民害。则所全己多。一听讼也。准之以人情物理。出之以静气平心。不事煅炼罗织。而人心各得其平。至于恤灾捍患。移风易俗。当颠困欲毙之时。而起诸沟壑。予以生全。尤不若先事区处。不致颠顿危急之为妙也。当越礼犯法之日。而严刊峻法。重惩示警。尤不如止恶未萌。不至用刑。而俗美民安之为愈也。

  有此志向。庶可望其仕不负学也。

  官场上下相承。分谊攸关。其当尽礼仪。乃衙门体统如此。惟有忠厚以尽事上之礼。直躬而行本职之事。一切升沈显晦。非援上者所能致其万一也。且上官所责望于下属。下属所仰承于上宪者。无非期其施行之咸宜耳。顾其中利害相参。是非互异。上官或得之纸上。未必尽悉其曲折。万一见解不符。事机乖错。为下属者。忠告以尽其诚。善道以致其礼。但得诚意交孚。自可相助为理。夫何委靡不振。悦谀成风。上官曰是。彼亦曰是。上官曰非。彼亦曰非。迨其后事势乖违。民怨沸腾。彼则曰此上官之意。非距心所得为也。其居心之险。大非事上之敬。即此一段庸懦卑鄙之态。亦甚失士大夫立身制行之正矩矣。

  既为上官。谁不知以人事君之大义。谁甘为妨贤病国之小人。如其两贤相契。方将以言论丰采。觇人才品格。果其持论忠正。刚方自矢。彼方欲引而进之。岂肯妄加祸于守正之人乎。即不然。或意见相左。或好倘相违。甚至媢疾深恶。亦不过如梁冀之恶张刚。使之为广陵守耳。不过如邓骘之恶虞诩。使之为朝歌长耳。彼原假借贼手以杀二子。而二子卒能骧起事功。彪名后代。是杀之适以成之也。盖才全则运险为夷。命在则因祸为福。人各有天。人各有命。造化有定。人其如天何。其如命何哉。

  因论事相左。至于媢疾深恶。必不相容。皆由平日积忿而成。孔子誾誾。注训和悦而诤。可师可法。

  地方官词讼。无日无之。最足见居官者之明暗。而亦戒饬平反。革薄从忠之一大段工夫也。慨自人心变诈。明明被殴。而称杀伤。分明争财。妄云抢劫。又或牵引其父兄。连及其妇女。意谓未辨是非。且先使追呼扰动。耗财以泄其忿耳。更其中诬赖人命。尤极惨酷。或以奴仆胁主人。或以顽佃诬业主。或以卑幼制尊长。有亲人逼死。而乘机索诈者。有冒认亲族。而毁门坏屋者。种种诬罔。不可枚举。官长止以尸场一验了事。而岂知其鱼麋肉烂。鲸吞虎噬。已无所不至哉。此弊不除。人心日益险。事变日益多。官府亦应接不暇矣。吾谓户婚田土。当视其情词虚实。不宜滥准。不准者。必指批其不准之故。毋使再来翻渎。不可粗心浮气。略观大意。以不得混渎一语。批出了事。其准者。则必亲问。不可听其讲和。问则必速。不可稽迟拖累。审明则必断结。不可含糊逐出候示。又起探听打点之弊。若于投词之日。使原告证佐同时到案。当堂取证佐确供。倘诘出党恶诬证之弊。不待被告到案证明。先惩其诳证

译世上原本就没有好做的官职。即使是看守关门的吏卒,也必须早起晚睡,才能算是称职。才说做官好,便不是做好官的人了。读书人平日读书,博得一个功名,居于士农工商四民之上,自认为朝廷倚重,百姓依赖。哪里知道日日做损害人事,件件做折损福报的事,时时做违背良心、违背常理的事,反而在人前洋洋得意,毫无愧色,哪里还有廉耻呢?所以别人把得官当作可喜,我却把得官当作可惧。

上天并非偏私让一个人富有,原本是将众多贫穷的人托付给他;并非偏私让一个人尊贵,实在是将众多卑贱的人托付给他。对于贫贱的人,用自己的血汗,自己消受,上天的鉴察常常宽缓。如果是富贵的人,享有高官厚禄,万民的血汗,由一人消受,上天的督责过失常常严厉。天心并不遥远,以百姓的心为心。安抚百姓就是侍奉上天。每每感叹做官的人,侍奉上司则低头鞠躬,面对百姓则逞志作威,有的横征暴敛,有的施用酷刑,有的劳役繁重,把百姓看得像犬马一样低贱,像割草砍芥一样随意,哪里知道祸害百姓的人,上天必定会祸害他呢?忠恕之道离大道不远,舍弃这六个字,没有能合乎人情、得天理的。

做官处理事务,常想着施恩于人,而以方便为主。就像催缴赋税,形势上万不能免除,但就在其中寻求节省民力的方法,不使骚扰,加重百姓的祸害,那么保全的就很多了。审理诉讼,依据人情物理,出于平静的心气,不从事罗织罪名,而人心各自得到公平。至于救济灾患,移风易俗,在百姓困顿濒死之时,将他们从沟壑中救起,给予生存保全,尤其不如事先安排处置,不致陷入危急为妙。在越礼犯法之日,严刑峻法,重惩示警,尤其不如在恶念未萌时制止,不至于用刑,而风俗美好、百姓安宁为更好。

有这样的志向,大概可以期望他做官不辜负所学了。

官场上下相承,分内情谊相关,应当尽礼仪,乃是衙门的体统如此。只有用忠厚来尽侍奉上司的礼,正直地做本职的事。一切升迁沉浮、显达隐晦,不是攀附上司所能达到的万一。而且上司对下属的责望,下属对上宪的仰承,无非是期望施行都适宜罢了。然而其中利害参半,是非互异,上司或许从纸上得知,未必完全知晓其中的曲折。万一见解不符,事机错乱,作为下属,忠诚劝告以尽诚心,善意引导以尽礼节,只要诚意相交,自然可以相助治理。为何萎靡不振,逢迎谄媚成风?上司说是,他也说是;上司说非,他也说非。等到后来事态违背,民怨沸腾,他却说这是上司的意思,不是本心所能做的。他居心的阴险,大大不符合侍奉上司的恭敬。仅这一种庸懦卑鄙的态度,也大大失去了士大夫立身制行的正矩。

既然做了上司,谁不知道以人事君的大义,谁甘愿做妨害贤才、祸害国家的小人。如果两人都贤良相契,正将用言论风采来观察人才的品格,如果持论忠正,刚正自守,上司正想引荐提拔他,哪里肯妄加祸害于守正的人呢?即使不然,或者意见相左,或者好尚相违,甚至嫉妒深恶,也不过像梁冀厌恶张刚,让他做广陵太守罢了;不过像邓骘厌恶虞诩,让他做朝歌县长罢了。他们原本借贼人之手来杀这两人,而这两人最终能兴起事功,彪炳后代。这杀害反而成就了他们。大概才德完备则运势由险变夷,命运在则因祸为福。人各有天,人各有命,造化有定数,人能奈天何,能奈命何呢?

因为议论相左,以至于嫉妒深恶,必不相容,都是由平日积怨而成。孔子“誾誾”,注训为和悦而诤,可师可法。

地方官的诉讼,无日无之,最能看出做官者的明暗,也是戒饬平反、革除薄俗、归于忠厚的一大段工夫。感慨自从人心变诈,明明是被殴打,却声称是杀伤;分明是争财,妄称是抢劫。又或许牵连其父兄,连及其妇女,意谓未辨是非,且先使追呼扰动,耗费钱财以泄其忿罢了。更其中诬赖人命,尤其极尽惨酷。有的用奴仆胁迫主人,有的用顽劣佃户诬告业主,有的用卑幼控制尊长。有亲人被逼死,而乘机索诈的;有冒认亲族,而毁坏门屋的。种种诬罔,不可枚举。长官只以尸场一验了事,哪里知道其中的鱼目混珠、鲸吞虎噬,已无所不至呢。此弊不除,人心日益险恶,事变日益增多,官府也应接不暇了。我说户婚田土,应当看其情词虚实,不宜滥准。不准的,必定批注不准的缘故,不要使再来翻渎。不可粗心浮气,略观大意,以不得混渎一语,批出了事。准的,则必须亲自审问,不可听其讲和。审问则必须迅速,不可稽迟拖累。审明则必须断结,不可含糊逐出候示,又起探听打点的弊端。如果在投词之日,使原告证佐同时到案,当堂取证佐确供,倘若诘查出党恶诬证的弊端,不待被告到案证明,先惩处其诳证

扛帮之罪。其有情节可审者。则限日投审。原告情虚。固必加罪三等。而证佐则尤必加重。不过一二月闲。扛帮积弊。无情诬讼。即可去其七八矣。

译对于扛帮的罪责,如果有情节可以审理的,就限定日期提交审理。如果原告的情由虚假,固然必须加重三等处罚,而证人佐证的则尤其必须加重处罚。不过一两个月之间,扛帮的积弊、毫无情由的诬告诉讼,就可以去除七八成了。

投词之日。先问原告证佐。是亦审状之一策。但亦防其有扛帮赴控之弊。倘原告无力邀约众证。必致有屈不能赴告。证佐肯来。未必肯供实情。莫如凡有告状。当堂收词。就原词驳诘。无可登答。轻则逐出不收。重则量惩。所告似有理。而一时不能查案。则暂收候批。凡雇人代告者。则不敢来矣。州县告状。虽不拘于告期。势须随告随收。接状行。即须抽闲一审。亦以免告期拥挤守候也。予厯任府道司院。皆如此行。有临时散去。不敢投状者出入拦舆控喊。皆不准收。自是告者渐少。皆用此法也。

  诬命一事。直是父子兄弟闲以死为利。暴尸灭法。揣其情节。与手刃无异。是必严诬告加三等之法。惩一警百。更榜示告谕。则亲族利死之心。风俗搬抢之恶习。亦可从此渐息。

  尸亲诬告蒸检。原有反坐之律。验尸后押令掩埋。暴尸不埋。立可究处。藉命抄抢。久有明条。官肯速审执法。自可杜绝刁风。其要尤在尸场将验出某伤轻重。指令尸亲认明取供。以杜后来翻告。至于自尽命案。如无别故。罪止满杖。即当于尸场乘原被邻证齐集之时。讯取确供。明白晓谕。听候详结。不必将原被带署候审。于尸场耐一二刻之烦劳。便省许多探听拖累。案内干涉之人。俱令各回安业。有应得之罪。不过重杖。取保候示可也。最可恨者。尸场嫌其臭恶。不肯近尸亲验。犯人与尸亲争伤。置若罔闻。止执笔为仵作誊录。一经掩棺。疑似之伤。将来尸亲指告。或上司驳诘。凭何申覆耶。常有自尽命案。原被及案内有名之人。往返拖累。至于破家者。皆由州县验尸之后。急急旋署之故。为民牧者。不可不知也。

  吕叔简刑戒一书。 【 详载从政遗规】 是从铁床火坑边行清凉之剂。盖痛酷吏深文峻法。以毒无辜。故以此致戒。非谓巨恶元凶。竟可宽纵也。但当推明律文。权其重轻。用刑时不可以犯法为怒。不必以得情为喜。盖怒则以为彼罪当受。绝无矜怜。喜则谓我见甚明。惟知痛快。常存此心以调伏之。不言造福。实所以尽心也。

  夹棍一物。原有不得不用之时。不过欲取确供耳。初审狡展。正不妨屡呼要夹。而其难其慎。不肯即夹。三木之下。动关人命。堂上一声催刑。众役奋力。受之者魂飞魄散。气蔽血壅。即有供吐。昏迷之中。随口强应。亦未确凿。平日于行刑之人。明白指示。如不得巳。必须用夹。不得遽收。先就情理反复穷诘。此时问者之狼狈着急。较受刑之人为更甚。如不从实供吐。催令收刑但一收止二三分。又就案情反复诘问。有证据者。质之证据。使其计重语塞。自必供吐。此时官府审问。本犯呼号。行杖者暗暗松放。再有狡展。仍如初置刑内再收。亦不过二三分。一收一放。痛则有之。伤人则不能也。且其神魂清白。语言不至混乱。此时供吐。方为确切。可以定谳。俗称夹棍为大刑。示不可轻用。更不可错用也。然不独大刑为然。即行杖亦不可忽。竹板示警。罪当杖者。亦视其人气体壮健。足以当之而无伤性命者。然后如法杖责。凡行杖时。官暂停阅审卷。亦不可别有问答。惟注目凝神。以观受杖之人。一则视其人能受与否。倘不能受。量减数杖。杖虽减而法己尽矣。一则防行杖者有任意重责要害。毒打一处之弊。 【 如专用板头。专打腿湾。】 余厯任二十年。从未因杖责而损伤一人者。率是道也。

  夹棍尺寸。原有定式。不可改短。杖用竹箆。削平棱节。夹棍桚指。均不得过两时。敲杖不得过三十。用时切当留神。

  牢狱之苦。杂秽疫痢。暑月为最。常遣人洒埽囹圄。洗涤枷杻。不时调取监簿。稽查囚数。以自察其治状。务使眼前火坑。化作逍遥世界。此只在当官者念头动。舌头动。笔头动。一霎时之闲耳。

  有外结之事而暂寄监者。有羁候待质。而犯证己到。未即质审者。有案巳奉文归结。或有应追之赃。不即发落者。州县??几忙。每易忘忽。刑胥苟无所得。岂肯为之禀请省释

译在接收诉状的那天,先询问原告和证人,这也是审查诉状的一种策略。但也要防备有人伙同他人赴官控告的弊端。如果原告无力召集众多证人,必然导致有冤屈却无法控告。证人肯来,未必肯如实供证。不如凡是有人告状,就在堂上接收诉状,就原诉状进行驳问。如果无法回答,轻则驱逐不收,重则酌情惩处。所告之事看似有理,但一时无法查案,则暂时收下等待批示。凡是雇人代为控告的,就不敢来了。州县受理诉状,虽然不拘泥于规定的告期,但势必要随告随收。接到诉状后,就要抽空审理,以免告期拥挤等候。我历任府、道、司、院等职,都这样办理。有临时散去、不敢投状的人,出入拦轿喊冤,都不准接收。从此告状的人逐渐减少,都是用了这个方法。

诬告人命一事,简直是父子兄弟之间以死为利。暴露尸体、灭绝法纪,揣度其情节,与亲手杀人无异。这必须严格执行诬告加三等治罪的法律,惩一儆百。再张贴告示晓谕,那么亲族利欲熏心致人死亡的念头,以及风俗中搬抢的恶习,也可以从此逐渐平息。

尸亲诬告蒸检,原本就有反坐的律例。验尸后责令掩埋,暴露尸体不埋,立刻可以追究处置。借命案抄抢,早有明文规定。官员肯迅速审理、执法,自然可以杜绝刁风。关键尤其在于尸场验出某处伤情的轻重,指令尸亲辨认清楚并取供,以杜绝后来翻供。至于自尽命案,如果没有其他缘故,罪止满杖,就应当在尸场趁着原告、被告、邻居、证人齐集的时候,讯取确凿供词,明白晓谕,听候详报结案。不必将原告、被告带回衙门等候审理。在尸场忍耐一二刻的烦劳,便省去了许多探听拖累。案中涉及的人,都让他们各自回去安居乐业。有应得的罪,不过是重杖,取保等候示谕即可。最可恨的是,在尸场嫌其臭恶,不肯靠近尸体亲自检验。犯人与尸亲争辩伤情,置若罔闻,只是执笔为仵作誊录。一旦掩棺,疑似的伤情,将来尸亲指告,或者上司驳问,凭什么申辩回复呢?常有自尽命案,原告、被告及案内有名的人,往返拖累,以至于破家者,都是因为州县验尸之后,急忙回衙的缘故。作为百姓的父母官,不可不知道这一点。

吕叔简的《刑戒》一书,【详细记载于《从政遗规》】,是从铁床火坑边施行的清凉药剂。大概是痛恨酷吏深文峻法,以毒害无辜,所以以此警示。并不是说巨恶元凶,就可以宽纵。但应当推明律文,权衡轻重。用刑时不可以因为犯法而愤怒,不必因为得情而喜悦。因为愤怒就会认为他罪有应得,绝无怜悯;喜悦就会认为我见解高明,只知痛快。常存此心以调伏自己,不说造福,实在是尽心了。

夹棍这一物,原本有不得不用之时,不过是想取得确凿供词罢了。初审狡辩,正不妨屡次说要夹,但对其难慎,不肯立即夹。三木之下,动关人命。堂上一声催刑,众役奋力,受刑者魂飞魄散,气蔽血壅。即使有供吐,在昏迷之中,随口强应,也不确凿。平日对行刑之人,明白指示,如不得已,必须用夹,不得遽然收紧。先就情理反复穷诘。此时问者的狼狈着急,较受刑之人为更甚。如不从实供吐,催令收刑,但一收只二三分,又就案情反复诘问。有证据的,质问证据,使其计穷语塞,自必供吐。此时官府审问,本犯呼号,行杖者暗暗松放。再有狡辩,仍如初置刑内再收,也不过二三分。一收一放,痛则有之,伤人则不能也。且其神魂清醒,语言不至混乱,此时供吐,方为确切,可以定案。俗称夹棍为大刑,示不可轻用,更不可错用。然而不独大刑为然,即行杖亦不可忽视。竹板示警,罪当杖者,也视其人气体壮健,足以当之而无伤性命者,然后如法杖责。凡行杖时,官暂停阅审卷,亦不可别有问答,惟注目凝神,以观受杖之人。一则视其人能受与否,倘不能受,量减数杖,杖虽减而法已尽矣。一则防行杖者有任意重责要害,毒打一处之弊。【如专用板头,专打腿弯。】我历任二十年,从未因杖责而损伤一人者,率是道也。

夹棍尺寸,原有定式,不可改短。杖用竹箠,削平棱节。夹棍桚指,均不得过两时。敲杖不得过三十。用时切实当留神。

牢狱之苦,杂秽疫痢,暑月为最。常遣人洒扫囹圄,洗涤枷杻,不时调取监簿,稽查囚数,以自察其治状。务使眼前火坑,化作逍遥世界。此只在当官者念头动,舌头动,笔头动,一霎时之闲耳。

有外结之事而暂寄监者,有羁候待质,而犯证已到,未即质审者,有案已奉文归结,或有应追之赃,不即发落者。州县事务繁忙,每易忘忽。刑胥苟无所得,岂肯为之禀请省释

。必须州县每日调取监簿。进内衙查阅。以便随时结释。至于狱官每日查监。不过点名了事。原委未明。心念不切。岂能禀堂催结。州县更须隔三两日。抽闲出其不意。亲到监中查点。以防其有凌虐之弊。更验其墙宇。以防其有越狱之事。地方官总须把这监内人犯。往来于胸臆中。自不至于滥禁淹禁也。予厯任抚司。地位悬隔。不能亲自查监。曾酌定册式。令州县将某犯事由。到监月日。何日审理。应否拟罪。何时题奉部文。及何衙门批令收禁。逐名填册具报。以备不时专员持册到监查点。其时州县有因造此册。而查审省释者。院中就册查核。而行提归结者亦不少。较之委员查监。似更迅速。实在其监犯多。而州县不可信者。出其不意。不拘文武员弁。持册到监查点。多少不符者。按名查究。州县无不悚惕检点。是亦清理监狱之一法也。 功令最严越狱。凡禁卒非刑凌虐。率以防其越狱。耸禀本官。殊不知墙屋高坚。门户扃锁。囚犯焉能飞越。岂可以非刑为防闲。高忠宪公云。狱囚日闲不妨宽松。夜闲更当严禁。狱门不得容人出入。亦禁防重囚之一法。

译必须州县每日调取监簿,送入内衙查阅,以便随时结案释放。至于狱官每日查监,不过是点名应付了事,案情原委并不清楚,心中挂念不深,怎能禀报堂官催促结案?州县更须每隔两三天,抽空出其不意亲自到监中查点,以防有凌虐囚犯的弊端;更要查验墙垣房屋,以防有越狱逃跑之事。地方官总须把监内人犯的情况常放在心上,自然不至于出现滥禁、淹禁的现象。我历任抚司,地位相隔较远,不能亲自查监,曾斟酌制定册式,命令州县将某犯的事由、入监的月日、何日审理、是否应定罪、何时题报奉到部文,以及何衙门批令收禁,逐名填写册子上报,以备不时派遣专员持册到监查点。当时州县中有因造此册而查审、省释囚犯的,院中依据册子查核而提审结案的不也不少,比起派遣委员查监,似乎更加迅速。实在那些监犯众多、州县不可信赖的地方,出其不意,不拘文武官员,持册到监查点,多少不符的,按名查究,州县无不惶恐警惕、认真检点,这也是清理监狱的一种方法。

法令对越狱最为严厉,凡是禁卒非刑凌虐,大多是为了防止越狱,以此耸动禀报本官。殊不知墙屋高峻坚固,门户关闭上锁,囚犯怎能飞越?岂能靠非刑来作为防范?高忠宪公说:“狱囚白天空闲不妨宽松,夜间空闲更当严禁;狱门不得容人出入,这也是严防重囚的一种方法。”

盗贼未起。防守为要。盗贼既起。擒捕为要。昔李崇刺兖州。令村建一楼。楼悬一鼓。诸村闻楼鼓声。各守要路。遇盗辄擒。李肃为宰。不必建楼。比户置鼓。盗发辄击。远近皆应。盗遂敛迹。吾以为建楼置鼓。犹有所费。止须家置一梆。或竹或木。一处起梆。各处四应。有被窃而不传梆者。罪坐失主。一家梆起。而四邻不应。及应而并不出身协拿者。查明责究。亦何盗贼虑乎。

  夜防盗贼。人人皆有此心。敲梆呼救。闻梆接应。贼虽众。未有不惊逸者。乡村防盗之法。莫捷于此。

  州县亲民之官。非特贪酷足为民害。即拘谨之流。未尝不洁清自好。而闇暗不明。优柔不断。识不足以剔弊。力不足以惩奸。彼虽不贪。有代之而吸民膏者。彼虽不酷。有代之而戕民命者。其与贪酷害民无异。且百为丛脞。诸务废弛。或反不若贪酷者流。犹能理烦而治剧。所谓廉而无能。不若贪而有干。古之人诚有慨乎其言之也。

  非取贪酷也。清官不能理事。民之受害亦不少。

  为政说宽说严。皆迹也。莫如切实讲理。理者人心自有之天也。发一言。施一事。以我心之天。感孚乎人心共有之天。非言人所不能言。实言人所必欲言也。非行人所不能行。实行人所必欲行也。宽之可为杜母。严之可为召父。宽严之迹悉化。以此大畏民志。所谓不赏而劝。不怒而威。此道得也。何宽严之足云。

  古人谓太上化民以德。其次莫如猛。是说也。非谓猛愈于宽。猛以济宽。适所以成其宽也。缘民愚无知。彼见上之宽则玩心生。后又从而刑之。则怨毒起矣。为民上者。视事之初。即严加整饬。吏役士民。苟有过犯。毫不假借。见之明。行之果。人心震动恪恭。各怀一不敢慢易。不敢欺蔽之心。如此则呼应既灵。法在难犯。而处心积虑。却时时欲与民休息。事事为愚顽鉴原。准情度理。足以快人听闻。即尽法处之。身受者不敢怨。观听者靡不服。畏威怀德。一时并到。若其始不振。后即整顿。徒招怨耳。

  外虽严而内则宽。始虽严而终则宽。亲民之官。究心于此。庶得宽猛相济之道。

  学仕遗规补编卷三终

  ●学仕遗规补编卷四

  桂林陈宏谋榕门辑

  子锺珂

  侄锺理 锺琛

  孙兰森同编校

  策略汇抄

  ◆策略汇抄

  谨按制科取士。首二场试四书经义。三场专试策问。盖以策者自经史著述兵农礼乐刑政典制。及切要时务。皆在所策之内。故四书经义祗三四艺。而策则有五。正足征士子学识经济。较书义更为详备也。祗因法久弊生。诸生揣摩习熟。或剿袭陈言。或填砌故实。或就问语敷衍。玩其文似乎出经入史。涵古茹今。大率强记名目。漫无考据。直钞例义。鲜有心得。按之胸中。仍然固陋。措之于用。与文策所对。迥不相符。厯科所取。虽不乏有体有用之儒。而空疏无用者。几于十人而九。获售者不过如此。未售者。遂不复致力。讲求五策之试。几成虚设矣。窃惟圣门垂训。不知言无以知人。有体有用之儒。仍不外于文策中分别而拔识之。是在持衡者发策时毋论经史时务。屏其浮泛。指其疑难。以观其所见之是非异同。所得之浅深优劣。俾讲求经济之士。有以自见。空疏剿袭者。不能以伪乱真。入彀者决非无用之人。不止于拔十得五也。今就先儒文集。及近今条议。汇为策略。以示大概。切望有志者好学而深思。触类而引伸之也。

  真德秀

  方孝孺

  高拱

  王守仁

  冯从吾

  凌义渠

  王心敬

  魏禧

  闵本贞

  陆陇其

  熊伯龙

  马世俊

  缪彤

  韩菼

  万松龄

  ○真德秀 【 字景元履贯见前】

  先圣言君子和而不同。以其叶心共济。非以其阿意相从也。今登延众彦。将追元佑之风。而羣贤持论。颇患不一。兵议既兴。有以先发制人为说者。有以量时度力为言者。

译盗贼尚未兴起时,防守是首要任务;盗贼已经兴起后,擒拿捕抓是首要任务。从前李崇任兖州刺史,命令每个村庄建立一座瞭望楼,楼上悬挂一面鼓。各村庄听到楼上的鼓声,就各自把守要害道路,遇到盗贼就立即擒拿。李肃担任县令,不必建楼,而是挨家挨户放置鼓。盗贼发作时就击鼓,远近都响应,盗贼于是收敛行迹。我认为建楼置鼓,仍然有所耗费。只需每家放置一个梆子,无论是竹制还是木制。一处敲响梆子,各处四面响应。有被盗窃却不传梆报警的,罪责由失主承担。一家梆子响起,而四邻不响应,以及响应了却不现身协助抓捕的,查明后予以责罚追究。这样还有什么盗贼可担忧的呢?

夜间防范盗贼,人人都有这种心思。敲梆呼救,听到梆声接应,盗贼即使众多,没有不惊骇逃窜的。乡村防盗的方法,没有比这更快捷的了。

州县亲近百姓的官员,不仅仅是贪婪残酷足以成为百姓祸害,即使是拘谨拘束的一类人,未曾不廉洁清正自我修养,但昏昧不明,优柔寡断,见识不足以剔除弊端,力量不足以惩治奸邪。他们虽然不贪婪,却有代替他们吮吸民脂民膏的人;他们虽然不残酷,却有代替他们残害百姓性命的人。这与贪婪残酷害民没有区别。而且百事琐碎杂乱,各项政务废弛,有时反而不如贪婪残酷的那类人,还能处理繁杂事务而治理严峻局面。所谓廉洁而无才能,不如贪婪而有才干。古人对此确实感慨良深啊。

并不是推崇贪婪残酷,而是清官不能处理政务,百姓受到的祸害也不少。

谈论为政说宽厚说严厉,都是表象。不如切实讲道理。道理是人心本有的天性。说一句话,做一件事,用我内心的天性,感动并信服人心共有的天性。不是说别人不能说的话,实在是说别人必然想说的话;不是做别人不能做的事,实在是做别人必然想做的事。宽厚可以成为杜母,严厉可以成为召父。宽厚严厉的表象全部化解,以此来使百姓心生敬畏。所谓不奖赏而能劝勉,不愤怒而能威严,这就是得道了。哪里还谈得上宽厚与严厉呢?

古人说最高明的是用德行教化百姓,其次没有比严厉更好的了。这种说法,并不是说严厉胜过宽厚,而是用严厉来补救宽厚,正好成就其宽厚。因为百姓愚昧无知,他们看到上级宽厚就产生轻慢之心,后来又对他们施加刑罚,那么怨恨毒恨就产生了。作为百姓的上级,在视事之初,就严格整顿,官吏差役士人百姓,如果有过错犯罪,毫不宽容借故。看得明白,执行果断,人心震动恭敬,各自怀着不敢轻慢、不敢欺骗蒙蔽的心。这样呼应既灵敏,法律难以触犯,而内心积虑,却时时想要与百姓休养生息,事事为愚笨顽固的人宽恕原谅。合乎情理,足以让人听闻愉快,即使依法处置,身受者不敢怨恨,旁观者无不佩服。敬畏威严,怀念恩德,一时同时达到。如果起初不整顿,后来再整顿,只会招致怨恨罢了。

外表虽然严厉而内心则宽厚,起初虽然严厉而最终则宽厚。亲近百姓的官员,用心于此,大概就能得到宽猛相济的道理。

《学仕遗规补编》卷三终

《学仕遗规补编》卷四

桂林陈宏谋字榕门辑

儿子锺珂

侄子锺理、锺琛

孙子兰森一同编校

策略汇抄

谨按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头两场考四书经义,第三场专门考策问。因为策问的内容,从经史著述、兵农礼乐、刑政典制,以及切要时务,都在考查范围内。所以四书经义只有三四篇,而策问则有五篇,正足以证明士子的学识经世致用能力,比书义更为详备。只是因为法令久行弊端产生,诸生揣摩习熟,有的抄袭陈词滥调,有的堆砌典故事实,有的就问题敷衍作答。看他们的文章似乎出入经史,涵泳古今,大率是强记名目,毫无考证,直接抄录例文义理,很少有心得。对照他们胸中的学识,仍然固陋浅薄。应用到实际,与文章策问所答的,完全不相符。历科所录取的,虽然不乏有体有用之儒,但空疏无用的人,几乎十个人中有九个。考中的人不过如此,没考中的,于是就不再努力,讲求五策的考试,几乎成为虚设了。我私下认为圣人留下的训诫,不知言无以知人。有体有用之儒,仍然不外乎从文策中分别识别提拔。这在于主持考试的人在出题时,无论经史时务,摒弃浮泛之语,指出疑难之处,以观察他们见解的是非异同,所得的浅深优劣。使讲求经世致用的人,得以自我表现。空疏抄袭的人,不能以假乱真。考中的人决非无用之人,不止于拔十得五。现在就先儒文集,以及近今条议,汇为策略,以显示大概。切望有志者好学而深思,触类旁通而引申之。

真德秀

方孝孺

高拱

王守仁

冯从吾

凌义渠

王心敬

魏禧

闵本贞

陆陇其

熊伯龙

马世俊

缪彤

韩菼

万松龄

真德秀【字景元,籍贯见前】

先圣说君子和而不同,是因为他们同心协力,而不是因为阿谀顺从。现在延揽众多贤才,将要追慕元佑之风,而群贤持论,颇患不统一。兵议既起,有以先发制人为说者,有以量时度力为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