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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子藏书斋夜话一

(卷首)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8 段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书斋夜话。杂家类【杂説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书斋夜话》四卷,宋俞琰撰。琰有《大易集説》已着録,此书乃其平日读书论文,随所得而笔记者。卷一皆辨论经义,其斥孔安国称「洛书锡禹」之非,确为有见于诸经字训正讹考异,颇为该洽。如谓《论语》「富与贵」章,当就不以其道为句;《孟子》「则慕少艾」为「慕爱少衰」之思,当读「少」字为上声,其説亦颇足资参正。二卷、三卷皆推阐先儒之説,多发明河图、洛书及先天太极二图,葢陈抟所述,以丹诀通之于易。其原本出道家,琰所注《隂符经》《参同契》,皆诠释黄老神仙之説。所着《席上腐谈》《易外别傅》,亦硏究炉火修炼之术,故其注《易》皆传邵学。是书反覆申明,亦不出是义也。末一卷皆论文之语,然颇乏精奥,葢琰词章之学不及其易学之深。观所作《林居山人集》,亦可以概见。云乾隆五十一年四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书斋夜话卷一       元 俞琰 撰

经传字多舛误,如“三叹”作“三嗅”,“己亥”作“三豕”,“三之”作“言旡”,“作之害”割为周乌焉”,成马,何可胜数!今姑举其畧。

礼记》字舛误最多,吉为告,先为天,九原为九京,滹沱为恶池,奠彻为塡池,笄纚为鸡斯。

大学》云:“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郑氏注以“命”为“慢”。朱晦庵以“命”为“怠慢”。与“命”声相近而讹也。“怠”与“命”字相近而讹也。

论语》:“云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礼记·缁衣》:“云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卜筮。”巫与筮,字之讹也;医与筮,声之讹也。

书云:「其在髙宗时作,其即位乃或亮隂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礼记·檀弓》云:「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懽。』』」懽字之讹也。

易》云:「不耕获,不菑畬,旡凶。」字记云:「不耕获,不菑畬,凶。」有凶字,无凶字者,是有凶字者,非。

论语》云:「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作「傩」字者,是记;「云乡人裼,朝服而立于阼阶。」「裼」字者,非。

乐记》云:「易直子谅。」《韩诗外传》云:「易直慈良。」非《韩诗外传》,则不知「子谅」之为「慈良」也。《论语》云:「加我数年。」司马氏《史记》云:「假我数年。」非《史记》,则不知「加我」为「假我」也。

易》云:“直其正也,方其义也。”《记》乃云:“直其政,方其义。”以《易》下文“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正之即是“敬”字。敬讹为“政”,政又转为“正”。“《记》云:‘体旡咎言’,《记》乃云:‘履旡咎言’。”以《金縢》“公曰:‘体王其罔害’”,证之即是“体”字体。讹为“礼”,又转而为“履”也。

礼记》云:「庻人之挚匹。」郑氏注云:「说者以匹为防。」释文云:「依注作防,音木鸭。」愚按:《周礼》大宗伯六挚,庻人执防,则郑氏以匹为防无疑矣。以此推之,则孟子所谓「力不能胜一匹雏」,亦当为「防雏」。

周礼》大司冦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止于朝,然后听之。夫一钧重三十斤,贫者安得有三十斤之金?钧字当作钩字之讹尔。钩金即《孟子》一钩金之谓,盖钩金乃带钩之金也。

周礼》司烜氏掌以夫燧取明火于日。郑氏注云:「夫燧,阳燧也。」释文云:「夫,方符反。」愚谓「夫」字当作「木」字。《内则》有金燧、木燧。郑氏注云:「金燧取火于日,木燧钻火也。」

周礼》醢人:“箈菹、鴈醢、笋菹、鱼醢。”郑氏注云:“箈,箭萌,与箈同。”愚谓箭萌即竹萌,乃笋也。箈当作菭,从草不从竹,当与防字同,即今之海苔也。苔菹而鴈醢,笋防而鱼醢,各以时物为偶。既有笋菹,岂可又以菭为箭萌?

礼器》

译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书斋夜话》杂家类【杂说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书斋夜话》四卷,宋代俞琰撰写。俞琰著有《大易集说》已著录,这本书是他平日读书论道,随有所得便记录下来的。第一卷都是辨析经义,其中驳斥孔安国称“洛书赐给禹”的错误,确实是在各种经书的字义训诂、正讹考异方面有所见地,颇为广博洽通。如认为《论语》“富与贵”一章,应当在“不以其道”处断句;《孟子》“则慕少艾”是“慕爱少衰”的意思,应当将“少”字读作上声,这些说法也颇足以供参考印证。第二卷、第三卷都是推阐前代儒者的学说,多阐发河图、洛书以及先天太极二图,大概是陈抟所述,用丹道秘诀来贯通《易经》。其本源出自道家,俞琰所注《阴符经》《参同契》,都是诠释黄老神仙的学说。他所著《席上腐谈》《易外别传》,也研究炉火修炼之术,所以他注《易》都传承邵雍的学问。这本书反复申明,也不出这个义理。最后一卷都是谈论文章的言语,然而颇缺乏精妙深奥之处,大概是俞琰在辞章方面的学问不及他在易学方面深入。看他所作的《林居山人集》,也可以大概知晓。乾隆五十一年四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书斋夜话》卷一 元 俞琰 撰

经传中的文字多有错讹,如“三叹”写成“三嗅”,“己亥”写成“三豕”,“三之”写成“言旡”,“作之害”被割裂为“周乌焉”,变成“马”,哪里能数得完!现在姑且列举其大略。

《礼记》中的文字错讹最多,“吉”误为“告”,“先”误为“天”,“九原”误为“九京”,“滹沱”误为“恶池”,“奠彻”误为“塡池”,“笄纚”误为“鸡斯”。

《大学》说:“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郑玄注将“命”解释为“慢”。朱熹将“命”解释为“怠慢”。这是因“怠”与“命”声音相近而产生的讹误。“怠”与“命”字形相近而产生的讹误。

《论语》:“南方人有句话说:人如果没有恒心,不可以做巫医。”《礼记·缁衣》:“南方人有句话说:人如果没有恒心,不可以做卜筮。”“巫”与“筮”,是字形的讹误;“医”与“筮”,是声音的讹误。

《尚书》说:“那在高宗时作,他即位后有时亮阴三年不言,他之所以不言,一说话就和谐。”《礼记·檀弓》说:“子张问:‘《尚书》说: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懽。’”“懽”是“雍”字的讹误。

《易经》说:“不耕获,不菑畬,无凶。”《礼记》说:“不耕获,不菑畬,凶。”有“无”字的,没有“无”字的,是有“无”字的正确。

《论语》说:“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作“傩”字的,是正确的;《礼记》说:“乡人裼,朝服而立于阼阶。”作“裼”字的,是错误的。

《乐记》说:“易直子谅。”《韩诗外传》说:“易直慈良。”如果不是《韩诗外传》,就不知道“子谅”是“慈良”的讹误。《论语》说:“加我数年。”司马迁《史记》说:“假我数年。”如果不是《史记》,就不知道“加我”是“假我”的讹误。

《易经》说:“直其正也,方其义也。”《礼记》却说:“直其政,方其义。”根据《易经》下文“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正”字即是“敬”字。“敬”讹为“政”,“政”又转为“正”。《礼记》说:“体无咎言”,《礼记》却说:“履无咎言。”根据《金縢》“公曰:‘体王其罔害’”,证明即是“体”字。“体”讹为“礼”,又转而为“履”也。

《礼记》说:“庶人的挚礼用匹。”郑玄注说:“解说者认为匹是防。”《释文》说:“依据注写作防,音木鸭。”我认为:《周礼》大宗伯六种挚礼,庶人执防,那么郑玄将匹解释为防无疑了。由此推之,那么孟子所说的“力不能胜一匹雏”,也应当是“防雏”。

《周礼》大司寇用两剂禁止民间诉讼,缴纳钧金,三天后在朝廷停止,然后审理。一钧重三十斤,贫穷的人哪里能有三十斤的金子?“钧”字应当是“钩”字的讹误。钩金就是《孟子》中一钩金的意思,大概钩金是指带钩上的金子。

《周礼》司烜氏掌管用夫燧从太阳取明火。郑玄注说:“夫燧,就是阳燧。”《释文》说:“夫,方符反。”我认为“夫”字应当是“木”字。《内则》中有金燧、木燧。郑玄注说:“金燧从太阳取火,木燧钻木取火。”

《周礼》醢人:“箈菹、雁醢、笋菹、鱼醢。”郑玄注说:“箈,是箭萌,与箈同。”我认为箭萌就是竹萌,也就是笋。箈应当是菭,从草不从竹,应当与防字同,就是现在的海苔。苔菹配雁醢,笋菹配鱼醢,各自以时令物品配对。既然有笋菹,怎么又能以菭为箭萌呢?

《礼器》

云:「束帛加璧,尊徳也。」谓尊贵其徳。《郊特牲》云:「束帛加璧,徃徳也。」徃字疑是旌字,谓旌表其徳。或曰:「尊」亦当作「旌」,「尊」与「旌」声相近也。「徃」与「旌」字相近也。

译说:“用束帛加上玉璧,是尊崇其德行。”意思是尊崇他的德行。《郊特牲》说:“用束帛加上玉璧,是徃其德行。”“徃”字大概是“旌”字,意思是表彰他的德行。有人说:“尊”也应该当作“旌”,“尊”与“旌”读音相近。“徃”与“旌”字形相近。

棺入土曰窆,陵騐切。土曰垄,曰封,方容切。《丧大记》云:“几封用綍。”郑氏注云:“封,《周礼》作之窆。窆,下棺也。”此窆或皆作敛。《檀弓》曰:“般谓以机封谓之敛。”然则棺之入坎为敛,与敛尸相似。愚谓记中言封多是窆字,乃若马鬛封之封,却是如字,与《易》“不封树”之封同矣。

檀弓》云县棺而封。郑氏注云:「封当作窆,窆,下棺也。」《春秋》作「崩」。愚谓郑氏以「封」为「窆」,诚是以证《已春秋》之「塴」则非也。释文云:「封依注作窆,彼騐反。」亦是己以为「彼騐反」则非也。「彼騐」当作「陂騐」,乃何切。徐氏「甫邓反」则又谬矣。塴与窆义相近而音不同。《春秋·昭公十二年》▯郑简公,左氏传云:「日中而塴。」杜预注云:「塴,下棺。」释文云:「塴,北郑反。」礼家作「窆」,徐騐反。愚谓义同,有音切有韵,「北郑反」则成音韵而可切,「彼騐反」则不成音韵而不可切,「徐騐反」则渐成音矣。或曰:「窆字从穴,郑氏谓棺入坎是已。」塴字从土从崩,当是既下棺而掩之以土也。杜预以塴为下棺非也,徳明以塴为窆亦非也。

诗经·天保》云:“俾尔单厚。”郑氏笺云:“单厚也。”释文又音丹。“昊天有成命”云:“单厥心”,亦当音丹,谓尽其心矣。毛公训“单”为“厚”,郑氏笺云:“厚其心。”释文乃音“都但反”。徳明盖承康成之误,康成盖承毛公之误。

诗《楚茨》云:“先祖是皇,神保是飨。”《楚词》云:“思灵兮贤姱。”“灵保”即“神保”也。朱晦庵《诗传》谓“神保”是鬼神之嘉号。或问云:“既说先祖,又说神保,似语义重复。”晦庵所云,近见洪庆善说,“灵保”是巫。今诗中不说巫,当便是尸,却是向来解错了此两字。余谓今之巫者,言“神巫”,其体盖犹古之尸。故南方俚俗,称巫为“大保”,又呼为“师”。“人师”字即是“尸”字,“师”与“尸”声相近也。

父之父生曰大父,死曰祖。祖者,始也,本也。祖之为言狙也,死则称祖,未死而祖,宜欤?

朽生出《东汉魏伯阳参同契》,腐生出桓常纪。朽与腐皆言其年老,而形容其枯槁也。

苍生出书,益稷注以为草木苍苍然出;山涛谓王衍误天下苍生,卢仝云:「百万亿苍生命」,则谓人为苍生。

汉书》云:“苍头,谓小僮鬀发,则其头青色也。”今称老者为老苍,谓其苍头如艾色也。乃若少女为少艾,则谬矣。岂有少年女面色乃如苍艾也哉?

孟子云:「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上「少」字去声,下「少」字上声。谓幼少则恋父母之心甚切,长则情窦开,知好美色,而慕恋之心少衰也。荀子云:「妻子具而爱衰于亲,与此同。」防赵岐注《孟子》,乃以美好误矣。《诗》「庭燎」云:「夜未艾。」《毛诗》训「久」;《閟宫》云:「俾尔耆而艾。」「艾」、「豭」皆训老,未闻训以美好也。《楚辞》云:「竦长剑兮拥少艾。」注云:「长艾也,犹言少长也。」亦不以幼艾为女子之美好。或谓两「少」字皆去声,「艾」字恐是「女」字之讹耳,岂其然乎?不若证以荀子之説为长矣。

列子、庄子鲲鹏之鹏,即古篆▯凤字。《说文》云:“古文凤,象形。凤飞,羣鸟从万数,故以为朋党字。”愚按:《尔雅·释鸟》有凤无鹏字。又按《楚词》云:“尺泽之鲵,岂能与鲲鱼量?江海之大藩篱之鷃,岂能与凤凰料天地之高哉。”《楚辞》与《列庄》皆凤对鲲而言。

老子云:「域中有四大,而王处其一焉。道大,天大,地大,王大。」王字当作「人」字。下文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按《祭义》云:「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谓无如人之大也。此以证之,则老子谓人亦大是已。无锡尤氏《老氏释音》谓:「河上公注以人为王,古本『王』作『人』字。」

罪即古辠字,秦始王辠字象皇字,乃改辠为罪。古对字从口,汉文帝以言多为非诚,乃去口从土。

译棺木下葬入土称为窆,音陵騐切。堆在墓上的土称为垄,称为封,音方容切。《礼记·丧大记》说:“几封用綍。”郑玄注说:“封,在《周礼》中写作窆。窆,就是下棺。”这里的窆,有的版本都写作敛。《礼记·檀弓》说:“般说用机枢下棺称为敛。”那么棺木放入墓穴称为敛,与收敛尸体相似。我认为《丧大记》中说的封大多是窆字,至于像马鬣封那样的封,却是本字,与《易经》中“不封树”的封相同。

《礼记·檀弓》说悬挂棺木而下葬。郑玄注说:“封应当作窆,窆,就是下棺。”《春秋》中写作“崩”。我认为郑玄以“封”为“窆”,确实是为了证明《春秋》中的“塴”,这是不对的。《经典释文》说:“封依据注作窆,音彼騐反。”也是自己认为“彼騐反”是不对的。“彼騐”应当是“陂騐”,音乃何切。徐邈注音“甫邓反”则更加错误。塴与窆意义相近但读音不同。《春秋·昭公十二年》记载郑简公去世,左氏传云:“日中而塴。”杜预注说:“塴,下棺。”《经典释文》说:“塴,音北郑反。”礼学家写作“窆”,音徐騐反。我认为意义相同,有音切有韵,“北郑反”则成音韵而可切,“彼騐反”则不成音韵而不可切,“徐騐反”则逐渐成音了。有人说:“窆字从穴,郑玄说棺入坎是对的。”塴字从土从崩,应当是既下棺又用土掩埋。杜预以塴为下棺是不对的,陆德明以塴为窆也是不对的。

《诗经·天保》说:“俾尔单厚。”郑玄笺说:“单厚也。”《经典释文》又音丹。《诗经·昊天有成命》说:“单厥心”,也应当音丹,意思是尽其心。毛公训“单”为“厚”,郑玄笺说:“厚其心。”《经典释文》却音“都但反”。陆德明大概是承袭郑康成的错误,郑康成大概是承袭毛公的错误。

《诗经·楚茨》说:“先祖是皇,神保是飨。”《楚辞》说:“思灵兮贤姱。”“灵保”就是“神保”。朱晦庵《诗传》认为“神保”是鬼神的嘉号。有人问:“既然说了先祖,又说神保,似乎语义重复。”朱晦庵所说,近来见到洪庆善说,“灵保”是巫。现在诗中不说巫,应当就是尸,却是向来解错了这两个字。我认为现在的巫者,说“神巫”,其体大概还是古代的尸。所以南方俚俗,称巫为“大保”,又呼为“师”。“人师”字即是“尸”字,“师”与“尸”声相近。

父亲的父亲活着叫大父,死了叫祖。祖,是始,是本。祖这个词来源于狙,死了才称祖,没死就称祖,合适吗?

朽生出《东汉魏伯阳参同契》,腐生出桓常纪。朽与腐都形容年老,而形容其枯槁。

苍生出书,益稷注认为草木苍苍然出;山涛说王衍误天下苍生,卢仝说:“百万亿苍生命”,则指人为苍生。

《汉书》说:“苍头,指小僮剃发,所以头是青色的。”现在称老者为老苍,说其苍头如艾色。至于少女为少艾,则错误了。哪有少年女子面色如苍艾的呢?

孟子说:“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上“少”字去声,下“少”字上声。意思是幼少时恋父母之心甚切,长大后情窦开,知好美色,而慕恋之心少衰。荀子说:“妻子具而爱衰于亲,与此同。”赵岐注《孟子》,以美好解释“少艾”是误矣。《诗经·庭燎》说:“夜未艾。”《毛诗》训“久”;《閟宫》说:“俾尔耆而艾。”“艾”、“豭”都训老,没听说训以美好的。《楚辞》说:“竦长剑兮拥少艾。”注说:“长艾也,犹言少长也。”也不以幼艾为女子之美好。有人说两“少”字皆去声,“艾”字恐是“女”字之讹,难道是这样吗?不如以荀子之说为长。

《列子》、《庄子》鲲鹏之鹏,即古篆凤字。《说文》说:“古文凤,象形。凤飞,羣鸟从万数,故以为朋党字。”我认为:《尔雅·释鸟》有凤无鹏字。又按《楚辞》说:“尺泽之鲵,岂能与鲲鱼量?江海之大藩篱之鷃,岂能与凤凰料天地之高哉。”《楚辞》与《列庄》皆凤对鲲而言。

老子说:“域中有四大,而王处其一焉。道大,天大,地大,王大。”王字应当作“人”字。下文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按《祭义》说:“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意思是无如人之大。以此证明,则老子谓人亦大是已。无锡尤氏《老氏释音》说:“河上公注以人为王,古本‘王’作‘人’字。”

罪即古辠字,秦始皇嫌辠字象皇字,乃改辠为罪。古对字从口,汉文帝以言多为非诚,乃去口从土。

古疉字从三日,新室以三日太盛,乃改三日作三田。隋乃改随字,随汉东之国也。随文帝以周、齐不遑宁处,故去之作隋,以之为走,故也。

译古代的“疉”字由三个“日”组成,新室(王莽)认为三个“日”太盛,于是将三个“日”改为三个“田”。隋朝后来将“随”字改为“隋”,因为“随”是汉东的一个诸侯国。隋文帝认为周朝和齐朝都不得安宁,所以去掉“随”字中的“辶”旁,改为“隋”,以此作为“走”的含义,表示原因。

武则天讳曌即照也

▯即騧字,宋明帝以騧象祸,字乃改騧为▯。唐太宗有马拳毛▯。

诗「美目盼兮」之「昐匹苋切。孟子「盻然」之「盻」,说文作「五礼反」,佩觹集作「不计反」,或读「盻」为「盼」,误矣。

书云「惟斆学半」,盘庚「斆于民」,孔氏皆训「斆」为教。《礼记·学世子》「学士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之类,竝戸教反教也?与「学」字通用。

书云:「乱而敬。」又云:「乱臣十人,乱乃治也。」《诗》云:「薄污我私,污洁也。」《书》云:「扰而毅。」《礼》云:「扰万民。」《左氏传》云:「扰龙氏,扰乃顺也。」《孟子》云:「深耕易耨,易乃治田而为力艰也。」《论语》曰:「丧与其易也,宁戚。」易乃治丧而为力艰也。易字疑是具字。按《檀弓》云:「丧具,君子耻具。」具,俱,易,葢相似也。又按《檀弓》云:「与其哀不具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亦与此同防耳。

书云:「若之何?」其诗云:「夜如何?」其记云:「何居?」其「居」皆音「箕」,语助也。

经传之结,以与字即是欤字耳,即而已尔。即如是,诸即之乎,两声合为一声,葢省文也。

孟子云:「景子曰:礼曰: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固将朝也。闻王命而遂不果,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愚谓与音欤?古者欤字皆作与字,如礼与何如是也。宜与即何乎之类,当以与字絶句,不当连下文。」

朱晦庵曰:「王介甫防书如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古注从父字絶句,介甫则就违、保、辟絶句,夐出诸儒之表。」东坡解《吕刑》:「王享国百年,耄作一句;荒度作刑作一句,甚有理。」又曰:「《礼记》方马二解尽有好处,如君赐衣服,服以拜,赐絶句;以辟之勤,大命施于丞彛鼎。旧防以辟之为句,极无义。礼辟乃君也,以君之命铭彛鼎是。」

檀弓云:「季康子之母死,般请机封。公肩假曰:『般,尔以人之母尝巧,则岂不得以其母以尝巧者乎?』公输般,鲁人之伎巧者也,欲设机以下棺。公肩假责之曰:『尔以他人之母试尔之伎,何不自以汝之母自试其巧乎?』语意甚明。郑氏乃以「岂不得以」句防,又以「以」字为「已」字母,字音无误矣。近见方慤《礼记》解,予说正与之合,因语生徒云:「意到理到,异世而同符。」微方氏,则予为臆脱矣。方慤,正和时人也。

儒行》云:「今众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诟。葢言当时众人之所谓儒,乃妄名为儒,非真儒也。」刘子云:「鲁人缝掖,实非儒行。」愚谓:「既非儒行,故常以儒招戱。真儒如孔子,则莫之敢戱。」愚论如此。及读方氏解,亦如此。当依方氏,从「妄」字句;防郑氏连「常」字为句,误矣哉!

论语》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当就不以其道防,如説之不以道,亦当就道防。夫富贵贫贱,是人所欲所恶也。处富贵而不以其道,则吾之得富贵也,宁舍之不处也;贫贱而不以其道,则吾之得贫贱也,宁受之不去也。然则得富贵何以处?富贵必以其道也。得贫贱者何以去?贫贱亦必以其道也。若就不以其道得之防,则富贵固有以其道得之者,亦有不以其道得之者;若贫贱则安有以其道得之者哉?大抵如生于公侯家,素富贵,是以其道而得之;生于闾阎之中,而素贫贱,亦岂不以其道得之?不以其道,不以其道。葢谓处富贵、去贫贱不以其道,非谓得富贵、得贫贱不以其道也。犹记至元庚寅秋,雨云间衞山齐夜话及此,山齐之论亦然。

中庸云:「君子之道,费而隐。」朱晦庵注云:「费用之广也。」愚谓「费」字当作「府」,味反,乃费用之「费」,与「注意」合。今作「符」,味反,则「符」、「味」反两字母子相同,而切成「味」字,与「注意」不合矣。以「府」为「符」,此乃传写之讹尔。

大学》云:「厌然揜其不善而着其善。」郑氏注云:

译武则天名曌,即“照”字。

〇即“騧”字,宋明帝因为“騧”字象征灾祸,于是将“騧”字改为〇。唐太宗有一匹马叫拳毛〇。

《诗经》中“美目盼兮”的“盼”,音匹苋切。《孟子》中“盻然”的“盻”,《说文解字》注音为五礼反,《佩觹集》注音为不计反,有人把“盻”读作“盼”,这是错误的。

《尚书》说:“惟斆学半”,《盘庚》说:“斆于民”,孔安国都解释“斆”为教。《礼记·学记》中“学士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之类,都读作户教反,是教的意思吗?与“学”字通用。

《尚书》说:“乱而敬。”又说:“乱臣十人,乱乃治也。”《诗经》说:“薄污我私,污洁也。”《尚书》说:“扰而毅。”《礼记》说:“扰万民。”《左传》说:“扰龙氏,扰乃顺也。”《孟子》说:“深耕易耨,易乃治田而为力艰也。”《论语》说:“丧与其易也,宁戚。”易乃治丧而为力艰也。易字疑似是具字。查考《檀弓》说:“丧具,君子耻具。”具,即俱,易,大概字形相似。又查考《檀弓》说:“与其哀不具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这也与此处断句相同。

《尚书》说:“若之何?”《诗经》说:“夜如何?”《礼记》说:“何居?”其中的“居”都读作“箕”,是语助词。

经传中的句末,用“与”字就是“欤”字罢了,即“而已尔”。即如是,诸“即”之乎,两声合为一声,大概是省文。

《孟子》说:“景子曰:礼曰: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固将朝也。闻王命而遂不果,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我认为“与”音欤?古时候“欤”字都写作“与”字,如“礼与何如是也”。“宜与”即“何乎”之类,应当以“与”字断句,不应当连下文。

朱晦庵说:“王介甫断句如‘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古注从‘父’字断句,介甫则从‘违’、‘保’、‘辟’断句,远远超出诸儒之上。”东坡解释《吕刑》:“王享国百年,耄作一句;荒度作刑作一句,很有道理。”又说:“《礼记》方马二解尽有好处,如‘君赐衣服,服以拜,赐’断句;‘以辟之勤,大命施于丞彛鼎’。旧注以‘辟之’为句,极无意义。礼中的‘辟’是君的意思,以君之命铭刻于彛鼎是。”

《檀弓》说:“季康子之母死,般请机封。公肩假曰:‘般,尔以人之母尝巧,则岂不得以其母以尝巧者乎?’”公输般,是鲁国擅长技巧的人,想设置机关来下棺。公肩假责备他说:“你用他人的母亲来试验你的技巧,何不自己用你的母亲来试验你的技巧呢?”语意很明白。郑玄却以“岂不得以”断句,又把“以”字当作“已”字,母字音无误。近来看到方慤《礼记》的解说,我的说法正与他相合,因此告诉学生说:“意到理到,异世而同符。”如果没有方氏,我就属于主观臆断了。方慤,是正和年间的人。

《儒行》说:“今众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诟。”大概是说当时众人所谓的儒,是妄名为儒,不是真儒。刘子说:“鲁人缝掖,实非儒行。”我认为:“既然不是儒行,所以常以儒招致戏弄。真儒如孔子,则没有人敢戏弄。”我的论述如此。等到读方氏的解说,也是如此。应当依从方氏,从“妄”字断句;郑氏连“常”字为句,错误啊!

《论语》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应当就在“不以其道”处断句,如说“之不以道”,也应当在“道”处断句。富贵贫贱,是人所欲所恶的。身处富贵而不以其道,那么我得到富贵,宁可舍弃而不处;身处贫贱而不以其道,那么我得到贫贱,宁可承受而不去。那么得到富贵何以处?富贵必以其道。得到贫贱者何以去?贫贱亦必以其道。如果就在“不以其道得之”处断句,那么富贵固然有以其道得之者,也有不以其道得之者;如果贫贱,哪有以其道得之者呢?大概如生于公侯家,素来富贵,是以其道而得之;生于闾阎之中,而素来贫贱,亦岂不以其道得之?不以其道,不以其道。大概是说身处富贵、去除贫贱不以其道,不是说得到富贵、得到贫贱不以其道。还记得至元庚寅秋,在云间衞山齐夜话及此,山齐的论述也是如此。

《中庸》说:“君子之道,费而隐。”朱晦庵注说:“费用之广也。”我认为“费”字当作“府”,音味反,是费用的“费”,与“注意”相合。今作“符”,音味反,则“符”、“味”反两字母相同,而切成“味”字,与“注意”不合了。以“府”为“符”,这是传写之讹。

《大学》说:“厌然揜其不善而着其善。”郑玄注说:

「厌读为厌靥,闭藏貌。」愚谓「厌」字当作入声,于叶反,藏伏也,乃与「注意」合。郑氏读「厌」为「靥」,恐则是「靥」字于叶反讹而为「压」也。不然,古者「黡靥」通,亦不可知。按《荀子》所谓「厌然」一涉反,《诗》「厌浥行露」之「厌」,亦作入声。俚谓语「厌羞」「藏厌」皆是入声。

译“厌”读作“厌靥”,是闭藏的样子。我认为“厌”字应当读入声,音于叶反,意为藏伏,这才与“注意”相合。郑玄将“厌”读为“靥”,恐怕是因为“靥”字于叶反的读音讹变为“压”了。如果不是这样,古人“黡”与“靥”通用,也不可得知。查考《荀子》所说的“厌然”读一涉反,《诗经》中“厌浥行露”的“厌”,也读入声。俗语中说的“厌羞”“藏厌”,都是读入声。

曽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三如字,下文云:「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曽子每日以三者省察其身也。与季文子「三思而后行之」,三不同。

中庸》云:「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晋讳昭,故以「昭」音为「韶」。朱晦庵《经觧》并如字。

舜典「正月上日」正音政,秦始皇名政,遂以正为征。《丧记》云:「子夏丧其子,孔氏不丧出母。」《孝经》云:「孝子之丧亲也,不过三年。」丧字皆当作平声。

诗云不我过。《论语》曰:过位,色勃如也。又云: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孟子云:禹三过其门而不入。又云:过我门而不入,我室。皆经过之「过」,当作平声。

莆阳郑氏曰:「尚书,秦之官名也。今之谓亦尚书。至今秦人谓尚为常,此声之异,古今不变也。」

经书中,“庆”字皆作平声韵。观《诗》可见,易《坤》卦《彖传》与诸卦《爻传》皆然。

周易》爻传皆叶韵。坤六三“以时发也”,叶“知”、“光”、“大”也。愼不害也。“发”字作去声。诗云:“飘风发发”,与“害”字叶,亦去声。

▯六四」独逺实也。实字作去声,叶顺字。巽字未济初六,亦不知极也。极字作去声,叶正字。或改正字作直字,以叶极字,非也。

闗雎》序「告于神明」之「告」,释文「古毒反」,其余「告」字无音,非无音也,音其一以例其余耳。如《葛覃》言「告师氏」,《小旻》「不我告」,犹《四月》「维以告」,《哀十月之交》「日月告凶」,《楚茨》「工祝致告」,《江汉》「告厥于王」,《泮水》「不告于讻」,《抑》「告之话言」,《大东》「以告病焉」,读者皆作去声。「考槃」「永矢弗告」之「告」,作入声,何也?曰:皆去声也。北音「陆轴宿」,其实皆是去声,叶「告」字。南音则以「陆轴宿」作入声,遂以「告」字作入声,与「陆轴宿」叶。陆徳明,南人也,诸经「告」字,徳明皆因此音。谷如《易》「凟则不告」之「告」,本只是去声,释文乃亦音「告」。乃若「渎」与「句读」之「读」同,不作去声。大扺北音入声皆作去声,未尝以去声为入声也。

诗云:「侯作,侯祝作,侧虑反。」今之「诅」字,「祝」,周救反;今之「咒」字也。莆阳郑氏曰:「郑康成谓『咒』为『注』,齐音也。」

周司约注云:「约,言语之约束也。」约,于妙反;束,诗注反。陈平封曲逆侯,曲音去,逆音遇。又如録囚为虑囚,安作为安做,赎为树,嚼为噍,织为志,肉为授。应吉甫《宴射》诗:「过则有失」,叶韵失音。试潘岳《西征赋》:「伯恬静以无欲」,叶韵欲音喻,皆以入声作去声。

国语》云:「勾践亲为夫差洗马。」或作「洗」音铣。今谓洗马为浴马,误矣。《荀子》云:「扶舆洗马。」杨倞:「自导马也。」《前汉书》云:「太师、太傅、太保属官有洗马,「洗」音铣。如淳曰:「前驱也。」

礼记》“纶綍”之“綍”即“拂”字,或作“勃”也。《左传》“蕞尔”之“蕞”,言其小也。徂,外反,或读为“撮”,非也。《庄子》“迳庭”之“庭”,勅定反,“勅”字闽音为“惕”。

贾谊《过秦论》云:「招八州而朝同列。」韩愈《諌臣论》云:「招其君之过,『招』字并祈尧反举也。」葢出《庄子》,有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招」音翘揭也。

周虢州亦谓之郭州,韩灭而子孙分散江淮间,为何氏?郭忠恕曰:“虢、郭、韩、何,此随音而生变也。”愚谓:“闽音王为黄,越音武为姥,吴音余为奚,徐为齐,杭州人金为斤,阴为因,齐人鸡为赍,吃为抉,皆乡音也哉。”

西汉《书·张骞传》:「身毒国在大夏东南佛郎国也。」李奇曰:「一名天笃,则浮屠胡是也。」顔师古曰:「今曰天竺,葢身毒声转为天竺,省文作竺,又转为竹音。」

东汉书「浮屠」即「佛佗」也,「伊蒲塞」即「优婆塞」,西方之言如此者众。若以华言字面求其义理,不可得矣。

监本畧长字上声丁

译曾子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三”字按本字读音,下文说:“替别人谋划是否不忠诚?与朋友交往是否不守信?老师传授的知识是否没有温习?”曾子每日用这三点来省察自身。这与季文子“三思而后行”中的“三”含义不同。

《中庸》说:“宗庙的礼仪,是用来排列昭穆次序的。”晋朝避讳“昭”字,所以将“昭”的读音改为“韶”。朱熹在《经解》中仍按本字读音。

《舜典》中“正月上日”的“正”读作“政”,因为秦始皇名政,于是将“正”改为“征”。《丧记》说:“子夏为儿子服丧,孔子不为出母服丧。”《孝经》说:“孝子为父母服丧,不超过三年。”这些“丧”字都应读平声。

《诗经》说“不我过”。《论语》说:“经过尊位时,脸色变得庄重。”又说:“楚国的狂人接舆唱着歌经过孔子。”孟子说:“禹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又说:“经过我的门而不进,进入我的室。”这些都是表示经过的“过”,都应读平声。

莆阳郑氏说:“尚书是秦朝的官名。现在的说法也叫尚书。直到今天秦地的人仍将‘尚’读作‘常’,这种声音的差异,从古至今没有改变。”

经书中,“庆”字都作平声韵。看《诗经》可以知道,《易经》《坤》卦的《彖传》和各卦的《爻传》都是如此。

《周易》的爻辞都押韵。《坤》卦六三“以时发也”,与“知”、“光”、“大”押韵。“慎不害也”中的“发”字读去声。《诗经》说:“飘风发发”,与“害”字押韵,也读去声。

“六四”爻辞说“独远实也”。“实”字读去声,与“顺”字押韵。《巽》卦和《未济》卦初六爻辞说“亦不知极也”。“极”字读去声,与“正”字押韵。有人将“正”字改为“直”字,以便与“极”字押韵,这是错误的。

《关雎》序中“告于神明”的“告”,《释文》注音为“古毒反”,其余“告”字没有注音,并非没有读音,而是举一例以类推其余。如《葛覃》说“告师氏”,《小旻》说“不我告”,如同《四月》说“维以告”,《十月之交》说“日月告凶”,《楚茨》说“工祝致告”,《江汉》说“告厥于王”,《泮水》说“不告于讻”,《抑》说“告之话言”,《大东》说“以告病焉”,读者都读去声。《考槃》中“永矢弗告”的“告”,读入声,为什么呢?回答说:都读去声。北音中“陆轴宿”,其实都是去声,与“告”字押韵。南音则将“陆轴宿”读作入声,于是将“告”字也读作入声,与“陆轴宿”押韵。陆德明是南方人,各经中的“告”字,德明都因此注音。例如《易经》“渎则不告”的“告”,本来只是去声,《释文》却也注音为“告”。至于“渎”与“句读”的“读”相同,不读去声。大致上北音的入声都读作去声,不曾将去声读作入声。

《诗经》说:“侯作,侯祝。”“作”读侧虑反。现在的“诅”字,“祝”读周救反;即现在的“咒”字。莆阳郑氏说:“郑康成认为‘咒’是‘注’,这是齐地的读音。”

《周礼》司约注说:“约,是言语的约束。”“约”读于妙反;“束”读诗注反。陈平被封为曲逆侯,“曲”读去声,“逆”读遇声。又如“录囚”读作“虑囚”,“安作”读作“安做”,“赎”读作“树”,“嚼”读作“噍”,“织”读作“志”,“肉”读作“授”。应吉甫《宴射》诗:“过则有失”,押韵时“失”读入声。试看潘岳《西征赋》:“伯恬静以无欲”,押韵时“欲”读喻声,都是将入声读作去声。

《国语》说:“勾践亲自为夫差洗马。”有人将“洗”读作铣声。现在认为洗马是浴马,这是错误的。《荀子》说:“扶舆洗马。”杨倞注:“是引导马匹。”《前汉书》说:“太师、太傅、太保的属官有洗马,‘洗’读铣声。”如淳说:“是前驱。”

《礼记》“纶绋”的“绋”即“拂”字,或作“勃”。《左传》“蕞尔”的“蕞”,是说它小。“徂”读外反,或读为“撮”,这是错误的。《庄子》“迳庭”的“庭”,读勅定反,“勅”字在闽音中读为“惕”。

贾谊《过秦论》说:“招八州而朝同列。”韩愈《諌臣论》说:“招其君之过,‘招’字并读祈尧反。”大概出自《庄子》,有虞氏招仁义以扰乱天下,“招”读翘揭声。

周虢州也叫郭州,韩国灭亡后子孙分散在江淮之间,成为何氏?郭忠恕说:“虢、郭、韩、何,这是随着语音而产生的变化。”我认为:“闽音中‘王’读为‘黄’,越音中‘武’读为‘姥’,吴音中‘余’读为‘奚’,‘徐’读为‘齐’,杭州人‘金’读为‘斤’,‘阴’读为‘因’,齐人‘鸡’读为‘赍’,‘吃’读为‘抉’,这些都是乡音啊。”

西汉《史记·张骞传》:“身毒国在大夏东南,是佛郎国。”李奇说:“一名天笃,就是浮屠胡。”颜师古说:“现在叫天竺,大概‘身毒’的语音转为‘天竺’,省略文字作‘竺’,又转为‘竹’音。”

东汉书“浮屠”即“佛陀”,“伊蒲塞”即“优婆塞”,西方语言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如果用汉语的字面意义去探求其义理,是得不到的。

监本略长字上声丁

丈切,当作转西切。刘字丁角反,当作侧角切。又如▯合之▯,当作明粉切,与泯字同音。若作武粉切,则与愤字同音矣。又与昊珉二字皆音作民,若作武巾切,则与愤字同音矣。毛晃韵畧始改正其失。

译“丈”字切韵,应当作转西切。“刘”字反切为丁角,应当作侧角切。又如“〇”字合韵之“〇”,应当作明粉切,与“泯”字同音。如果作武粉切,那就与“愤”字同音了。又“昊”“珉”二字都读作“民”音,如果作武巾切,那就与“愤”字同音了。毛晃的《韵略》才开始改正这些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