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宋朝事实类苑三十九
三司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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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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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子司三部,各有计院、都磨勘司、支收司、拘收司、开拆司、凭由司、理欠司。三计院各一人判之,都磨勘、支收一人判之,开拆衙司一人判之,凭由、理欠一人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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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主判详覆法直官刑部主判官或一员两员不定。详覆官六员,主详覆天下断讫大辟奏案。法直官一员,以流内人任之,年满得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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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刑院审刑,本中书刑房宰臣所领之职。淳化年中析出,置审刑院,每大理奏案,须经审刑详覆,判院官同详议官一人进呈,得旨后,批送中书降勑。始以枢密直学士李昌龄知院事,置详议官六员,以京朝官充,并赐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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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御史自大夫至主簿,并存六典旧式,今只置中丞、杂端各一员,共判台事。外有推直官,或以他官充。左右巡史各一,以御史充。主簿一员,与推直同管刑狱公事,旧更有推勘官,主外勘公事,今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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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官大理寺判官或 【『或』原作『各』,据明抄本、活字本改。】 一员两员不定。少卿一员,以它官权。详断官十二员,法直官一员以流内人任之,年满得京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