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録卷一
钱録卷一
右一品洪遵《泉志》云:「张台见于宝鼎尉王铸处,然不能名为何代也。」按《路史》:「太昊伏羲氏聚天下之铜,仰视俯观,以为棘币。」注曰:「□□乃帝昊字,幕文作□。」李孝美所谓「了傍斜画者」,盖「羲」字。此布文适合其「□」字。□字引《盄钟》暨《封禅文》,似不为无据。此货币之始。
神农氏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説者谓货即货布。此品有□字,勾画甚精。《路史》云:“是神字,神农布也。”又言其好圆,形制亦合。
路史》又谓神农钱无周郭,面七字纵横,此品近之,而文不可读。
路史《黄帝有熊氏作货币,其文为□□二斤,全背文串。据张台云,有如二字者,金边安爪者,山下安中者,两口相重者,盖四字也。而路史则云五字,不可攷。背文与面文苐一字同。
<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钱录,卷一><子部,谱录类,器物之属,钦定钱录,卷一>右四品文字同前一品,但倒置耳。洪志谓是安阳之吉货。五字二品,大者一柄,中有防;一柄上有穿。二品小者,一有穿,一无穿,皆无背文。路史亦以为黄帝货也。
右《金刀刘恕外纪》谓黄帝范金为货,制金刀。《洪志》载古刀,其直文大小俱合。
少昊氏作,布货面文有□□□。此品文字,合説者谓□作化字,□▯字,□金字,亦本《路史》。
按罗氏论币所起,一篇长平布中有作□以舌一,及作允□平□仑□□□者,有肉郭皆髙阳金,右二品□字类平□类允,而左文并同,幕作斜直文,象水盖泉耳。
按髙阳金有十等,此二品有文,类阳字与前品同,因识于此。
路史又言尧布文作上十全□,此文字近之□,即□亦倒书也。
洪志异布一文曰□□□□□□与此类而李孝美谱谓不可识。按舜得防乗马之数,乃割髙▯倮太衍防羣害,以作防马货,当金货,一金二金二四金二五金防乗马币。故董逌谓文当为尚金,为全防,为乘马,为正防。字释未详,正字则此乃王字,当金明白可晓。当金者,当重金。説见《管子》。
右二品面背无文字,姚元泽谱云:「三代以上布也。」
髙阳氏金有文作隆▯者,此左文稍彷佛而右文不类。
右二品面皆有文字,而青緑剥蚀,不可摹写。
右一品有好,无轮郭,好下作防文,足间圆形。
右一品无好郭足间亦圆形右一品□,疑泉字又类张台所谓山下安中者□,即□倒书之金字也。
洪志据旧谱谓此布面文五字不可识,今按左文与前金字同。
右一品面文,类尧布而缺二字,洪志所未载,合前品为十种。其原始莫可攷録,之三代之前,不敢臆为断也。
钱録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