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巻五宋 苏洵 撰衡论下养才夫人之所为,有可勉强者,有不可勉强者。煦煦然而为仁,孑孑然而为义,不食片言以为信,不见小利以为廉。虽古之所谓仁与义、信与廉者,不止若是,而天下之人亦不曰“是非仁人,是非义人,是非信人,是非廉人”。此则无诸己而可勉强以到者也。在朝廷而百官肃,在边鄙而四夷惧,坐之于繁剧纷扰之中而不乱,投之于羽檄奔走之地而不惑。为吏而为吏,为将而为将。若是者,非天之所与,性之所有,不可勉强而能也。道与徳可勉以进也,才不可强揠以进也。今有二人焉,一人善揖让,一人善骑射,则人未有不以揖让贤于骑射矣。然而揖让者未必善骑射,而骑射者舍其弓以揖让于其间,则未必失容。何哉?才难强而道易勉也。吾观世之用人,好以可勉强之道与徳而加之不可勉强之才之上,而曰“我贵贤贱能”,是以道与徳未足以化人,而才有遗焉。然而为此者亦有由矣。有才者而不能为众人所勉强者耳。何则?竒杰之士常好自负,疎隽傲诞,不事绳检,往往冒法律,触刑禁,呌号驩呼以发其一时之乐,而不顾其祸。嗜利酗酒,使气傲物,志气一发,则倜然逺去,不可羁束以礼法。然及其一旦翻然而悟,折节而不为此,以留意于向所谓道与徳可勉强者,则何病不至?奈何以朴樕小道加诸其上哉?夫其不肯规规以事礼法,而必自纵以为此者,乃上之人之过也。古之养竒杰也,任之以权,尊之以爵,厚之以禄,重之以恩,责之以措置天下之务,而易其平居自纵之心,而声色耳目之欲,又已极于外,故不待放肆而后为乐。今则不然,竒杰无尺寸之柄,位一命之爵,食斗升之禄者过半,彼又安得不越法逾礼而自快耶?我又安可急之以法,使不得泰然自纵耶?今我绳之以法,亦己急矣。急之而不已,而随之以刑,则彼有北走胡,南走越耳。噫!无事之时,既不能养,及其不幸,一旦有边境之患,繁乱难治之事,而后优诏以召之,丰爵重禄以结之,则彼已憾矣。夫彼固非纯忠者也,又安肯黙然于穷困无用之地而已耶?周公之时,天下号为至治,四夷已臣服,卿大夫士已称职。当是时,虽有竒杰,无所复用,而其礼法风俗尤复细宻,举朝廷与四海之人,无不遵蹈。而其八议之中,犹有曰「议能者」。况当今天下未甚至治,四夷未尽臣服,卿大夫士未皆称职,礼法风俗又非细宻如周之盛时,而竒杰之士复有困于簿书米盐间者,则反可不议其能而恕之乎?所宜哀其才而贳其过,无使为刀笔吏所困,则庻乎尽其才矣。或曰:竒杰之士有过得以免,则天下之人孰不自谓竒杰而欲免其过者?是终亦溃法乱教耳。曰:是则然矣。然而竒杰之所为,必挺然出于众人之上。苟指其己成之功以晓天下,俾得以赎其过,而其未有功者,则委之以难治之事而责其成绩,则天下之人不敢自谓竒杰,而真竒杰者出矣。用法古之法简,今之法繁。简者不便于今,而繁者不便于古。非今之法不若古之法,而今之时不若古之时也。先王之作法也,莫不欲服民之心。服民之心,必得其情。情然耶,而罪亦然,则固入吾法矣。而民之情,又不皆如其罪之轻重大小,是以先王忿其罪而哀其无辜,故法举其略,而吏制其详。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则以着于法,使民知天子之不欲我杀人伤人耳。若其轻重出入,求其情而服其心者,则以属吏,任吏而不任法,故其法简。今则不然,吏奸矣,不若古之良;民媮矣,不若古之淳。吏奸则以喜怒制其轻重而出入之,或至于诬执;民媮则吏虽以情出入,而彼得执其罪之大小以为辞。故今之法纎悉委备,不执于一,左右前后,四顾而不可逃,是以轻重其罪,出入其情,皆可以求之法。吏不奉法,輙以举劾,任法而不任吏,故其法繁。古之法若方书,论其大概而增损剂量,则以属医者,使之视人之疾而参以已意。今之法若鬻屦,既为其大者,又为其次者,又为其小者,以求合天下之足,故其繁简则殊,而求民之情以服其心则一也。然则今之法不劣于古矣,而用法者尚不能无弊,何则?律令之所禁,画一明备,虽妇人孺子皆知畏避,而其间有习于犯禁而遂不改者,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也。先王欲杜天下之欺也,为之度以一天下之长短,为之量以齐天下之多寡,为之权衡以信天下之轻重,故度量权衡,法必资之官资之官,而后天下同。今也,庶民之家刻木比竹,绳丝缒石以为之;富商豪贾,内以大出以小,齐人适楚,不知其孰为斗孰为斛,持东家之尺而校之西邻,则若十指然,此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一也。先王恶竒货之荡民,且哀夫微物之不能遂其生也,故禁民采珠贝;
译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卷五 宋代苏洵撰写 《衡论》下 培养人才 人的作为,有可以勉强做到的,有不可以勉强做到的。和善温厚地行仁,孤高自守地行义,不因别人的一句话而改变信用,不因看不到小利而失去廉洁。即使古人所说的仁义、信用、廉洁不只是这样,天下人也不会说‘这个人不是仁人、不是义人、不是守信的人、不是廉洁的人’。这些就是自身原本没有,却可以勉强做到的。在朝廷上能使百官肃然,在边境能使四夷畏惧,把他置于繁杂纷扰之中而不混乱,投进羽檄飞驰、四处奔走的环境而不迷惑;做官就能做好官,做将领就能做好将领。像这样的人,是上天所赋予、天性中所有的,不可以勉强而得到。道和德可以勉力增进,才能却不能强行拔高。如今有两个人,一个擅长揖让礼仪,一个擅长骑马射箭,人们没有不认为擅长揖让比擅长骑射更贤能的。然而擅长揖让的人未必擅长骑射,擅长骑射的人放下弓箭,在他们中间行揖让礼,也未必会失去仪态。为什么呢?才能难以强求,道德却容易勉力修习。我观察世人任用人才,喜欢把可以勉强做到的道德加在不可勉强做到的才能之上,还说‘我尊重贤德而轻视才能’,结果是道德还不足以感化人,才能却被遗弃了。然而这样做的人也有原因。只是因为有才能的人不能成为众人都可以勉强达到的榜样。为什么呢?奇异杰出的人常常喜欢自负,疏放俊逸而傲慢诞妄,不遵守约束,往往触犯法律、违反刑禁,呼叫欢闹来发泄一时的快乐,却不顾及祸患。他们贪利、酗酒,任性傲视他人;志气一旦发作,就洒脱地远去,不能用礼法拘束。可是等到有一天突然醒悟,改变节操,不再这样做,而把心思放在前面所说可以勉强做到的道德上,那么还有什么病不能达到治愈呢?为什么偏偏要把浅陋的小道加在他们身上呢?他们不肯拘拘束束地遵守礼法,偏要放纵自己做这些事,正是上面人的过错。古代培养奇杰之士,给他们权力,用爵位尊崇他们,以厚禄供养他们,以深厚恩惠笼络他们,让他们负责安排天下事务,以改变他们平日放纵的心;而声色耳目的欲望在外部也已经得到充分满足,所以不必等到放纵之后才寻求快乐。如今却不是这样:奇杰之士没有丝毫权柄,只有最低的一命之爵,领取斗升俸禄的过半;他们又怎么能不越过法律、超越礼法来使自己快意呢?我又怎么能急切地用法律束缚他们,使他们不能安然放纵自己呢?如今我用法律约束他们,也已经过于急迫了。如果一味逼迫他们而不停止,接着又用刑罚对待他们,那么他们不过是向北逃到胡地,向南逃到越地罢了。唉!平安无事的时候,既不能供养他们;等到不幸发生,一旦有边境忧患、繁杂混乱而难以治理的事情,然后才发布优厚的诏令召用他们,用丰厚的爵位和俸禄来笼络他们,那么他们早已心怀怨恨了。他们本来就不是纯粹忠诚的人,又怎么肯默默地待在穷困而无用武之地呢?周公时代,天下被称为治理最好的时代,四夷已经臣服,卿、大夫、士都称职。当时即使有奇异杰出的人才,也没有什么可再任用的了;礼法风俗又尤其严密,整个朝廷和四海之内的人,没有不遵守践行的。在八种可以议罪减刑的情形中,尚且还有一项叫作“议能”,何况如今天下还没有达到大治,四夷还没有全部臣服,卿、大夫、士也没有全都称职,礼法风俗又不像周朝盛世那样严密,而奇杰之士又有困顿在文书和米盐琐事之间的,那么反而可以不议论他们的才能而宽恕他们吗?应当怜惜他们的才能,赦免他们的过错,不要让他们受刀笔吏的困扰,这样或许才能使他们充分发挥才能。有人说:“奇杰之士有过错却可以免罪,那么天下人谁不自称奇杰而想免除自己的过错呢?这样最终还是会败坏法令、扰乱教化。”我说:“这确实是这样。” 然而,奇杰之士所做的事,必定卓然超出众人之上。如果指出他已经成就的功劳,让天下人明白,使他能够用功劳赎过;至于还没有功劳的人,就把难以治理的事情交给他,并责求他的成绩,那么天下人就不敢自称奇杰,而真正的奇杰之士也会出现了。用法 古代的法令简略,今天的法令繁密。简略的法令不适合今天,繁密的法令不适合古代。这并不是今天的法令不如古代的法令,而是今天的时势不如古代的时势。先王制定法令,没有不是想使百姓心服的。要使百姓心服,必须了解他们的实情。实情确实如此,罪行也确实如此,那么本来就应当纳入我们的法令。但百姓的实情,又不都与他们罪行的轻重大小相同,因此先王既憎恨他们的罪行,又怜悯其中的无辜,所以法令只列出大略,而由官吏制定详细的处理办法。杀人者处死,伤人者受刑,这些写在法令中,是为了让百姓知道天子不希望我们杀人伤人罢了。至于罪刑轻重、出入宽严,要寻求事实真相而使人心服,就交给属吏办理;相信官吏而不专靠法令,所以法令简略。如今却不是这样:官吏奸诈,不如古代的良吏;百姓浮薄,也不如古代淳朴。官吏奸诈,就凭自己的喜怒来决定罪刑轻重、宽严出入,有时甚至到了捏造罪名、拘捕无辜的地步;百姓浮薄,即使官吏根据实情从宽或从严处理,他们也会抓住罪行大小来作为辩解的借口。因此今天的法令纤细周备,任何一点都不能遗漏,前后左右四面查看而无处可逃,所以罪刑轻重、案情宽严,都可以依据法令来求取。官吏不奉行法令,动辄就要举劾,于是依靠法令而不依靠官吏,所以法令繁密。古代的法令好比药方,只论大致的药剂,至于增减剂量,就交给医生,让他观察病人的病情,再参酌自己的意见。今天的法令好比卖鞋,既做大号的,又做中号的,又做小号的,以求适合天下人的脚。因此,法令有繁简的不同,但寻求百姓的实情以使他们心服这一点是相同的。既然如此,今天的法令并不比古代差,但执行法令的人仍不能没有弊病,这是为什么呢?律令所禁止的事情,规定得统一而明白周备,即使妇女儿童也都知道应当畏惧躲避;然而其中有些人习惯于触犯禁令而始终不改,天下人都知道,却从来不觉得奇怪。先王担心天下人弄虚作假,所以制定度来统一天下长度的标准,制定量来齐一天下容量的标准,制定权衡来取信于天下的轻重标准。因此度量权衡必须由官府制定,天下才会一致。如今,平民百姓家里削木、排竹,用绳丝悬石来制作度量器具;富商豪贾又在里面用大的、在外面用小的来作弊。齐国人到了楚国,竟不知道哪个是斗、哪个是斛;拿着东家的尺去和西邻的尺校验,就像十根手指各不相同一样。这是天下人都知道却从来不觉得奇怪的第一件事。先王憎恶奇异货物扰乱百姓,又怜悯那些细小物品不能顺利生长,所以禁止百姓采珠取贝;
恶夫物之伪而假真,且重费也,故禁民糜金以为涂饰。今也采珠贝之民溢于海濵,糜金之工肩摩于列肆,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二也。先王患贱之凌贵而下之僭上也,故冠服器皿皆以爵列为等差,长短大小莫不有制。今也工商之家曳纨锦,服珠玉,一人之身循其首以至足,而犯法者十九,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三也。先王惧天下之吏负县官之势以侵劫齐民也,故使市之坐贾视时百物之贵贱而録之,旬輙以上,百以百闻,千以千闻,以待官吏之私儥。十则损三,三则损一,以闻以备县官之公籴。今也吏之私儥而从县官公籴之法,民曰:「公家之取于民也,固如是。」是吏与县官敛怨于下,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四也。先王不欲人之擅天下之利也,故仕则不商,商则有罚,不仕而商,商则有征。是民之商不免征,而吏之商又加以罚。今也吏之商既幸而不罚,又从而不征,资之以县官公籴之法,负之以县官之徒,载之以县官之舟,闗防不讥,津梁不呵。然则为吏而商诚可乐也,民将安所措手,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五也。若此之类不可悉数,天下之人耳习目熟以为当然,宪官法吏目击其事亦恬而不问。夫法者天子之法也,法明禁之而人明犯之,是不有天子之法也,衰世之事也。而议者皆以为今之弊不过吏胥骫法以为奸,而吾以为吏胥之奸由此五者始。今有盗白昼持梃入室而主人不知之,禁则逾垣穿穴之徒必且相告而恣行于其家,其必先治此五者而后诘吏胥之奸可也。议法古者以仁义行法律,后世以法律行仁义。夫三代之盛,王其教化之本出于学校,蔓延于天下,而形见于礼乐。下之民被其风化,循循翼翼,务为仁义,以求避法律之所禁,故其法律虽不用,而其所禁亦不为不行于其间。下而至于汉、唐,其教化不足以动民,而一于法律,故其民惧法律之及其身,亦或相勉为仁义。唐之初,大臣房、杜軰为刑统,毫厘轻重,明辩别白,附以仁义,无所阿曲。不知周公之刑何以易此?但不能先使民务为仁义,使法律之所禁不用而自行,如三代时然。要其终,亦能使民勉为仁义,而其所以不若三代者,则有由矣。政之失,非法之罪也。是以宋有天下,因而循之,变其节目,而存其大体。比闾小吏奉之以公,则老奸大猾束手请死,不可漏略。然而狱讼常病,多盗贼常病众,则亦有由矣。法之公而吏之私也。夫举公法而寄之私吏,犹且若此,而况法律之间,又不能无失,其何以为治?今夫天子之子弟,卿大夫与其子弟,皆天子之所优异者,有罪而使与甿▯并笞而偕戮,则大臣无耻而朝廷轻。故有赎焉,以全其肌肤而励其节操,故赎金者朝廷之体也,所以自尊也,非与其有罪也。夫刑者必痛之,而后人畏焉;罚者不能痛之,必困之,而后人惩焉。今也大辟之诛,输一石之金而免,贵人近戚之家,一石之金不可胜数。是虽使朝杀一人而输一石之金,暮杀一人而输一石之金,金不可尽,身不可困。况以其官而除其罪,则一石之金又不皆输焉,是恣其杀人也。且不笞不戮,彼已幸矣,而赎之又轻,是啓奸也。夫罪固有疑,今有人或诬以杀人而不能自明者,有诚杀人而官不能折以实者,是皆不可以诚杀人之法坐。由是有减罪之律,当死而流,使彼为不能自明者耶?去死而得流刑,已酷矣;使彼为诚杀人者耶?流而不死刑,已寛矣。是失实也,故有啓奸之衅。则上之人常幸,而下之人虽死而常无告。有失实之弊,则无辜者多怨,而侥幸者易以免。今欲刑不加重,赦不加多,独于法律之间变其一端,而能使不啓奸、不失实,其莫若重赎。然则重赎之説何如?曰:古者五刑之尤轻者,止于墨,而墨之罚百锾。逆而数之,极于大辟,而大辟之罚千锾,此穆王之罚也。周公之时则又重于此,然千锾之重,亦已当今三百七十斤有竒矣。方今大辟之赎,不能当其三分之一。古者以之赦疑罪,而不及公族。今也贵人近戚皆赎,而疑罪不与。记曰:「公族有死罪,致刑于甸人,虽君命宥,不听。」今欲贵人近戚之刑,举从于此,则非所以自尊之道。故莫若使得与疑罪皆重赎。且彼虽号为富强,苟数犯法而数重困于赎金之间,则不能不敛手畏法。彼罪疑者,虽或非其辜,而法亦不至残溃其肌体。若其有罪,则法虽不刑,而彼固亦己困于赎金矣。夫使有罪者不免于困,而无辜者不至陷于笞戮,一举而两利,斯智者之为也。兵制
译先王憎恶器物伪造而以假充真,又认为耗费太重,所以禁止百姓熔化黄金来制作涂饰。如今采珠取贝的人遍布海边,熔金的工匠在排列的店铺中摩肩接踵,这是天下人都知道却从来不觉得奇怪的第二件事。先王担心卑贱者凌驾尊贵者、下位者僭越上位者,所以冠服器皿都按照爵位等级规定差等,长短大小无不有制度。如今工商人家拖着纨绔锦绣,穿戴珠玉,一个人从头到脚都如此,而犯法的人竟十有八九,这是天下人都知道却从来不觉得奇怪的第三件事。先王担心天下的官吏凭借县官的势力侵扰劫掠普通百姓,所以让市场上的坐贾观察当时各种货物的贵贱并记录下来,每十天就上报一次,价值百的按百上报,价值千的按千上报,以备官吏私下购买时使用。价值十的减去三成,价值三的减去一成,把情况上报,以备县官公开收购。如今官吏私下收购也依照县官公开收购的办法,百姓说:“公家从百姓那里取物,本来就是这样。”这就使官吏和县官在下层百姓中积聚怨恨,这是天下人都知道却从来不觉得奇怪的第四件事。先王不希望有人擅自独占天下的利益,所以做官就不能经商,经商就要受罚;不做官而经商,经商就要纳税。这就是说,百姓经商不能免除征税,官吏经商还要加上处罚。如今官吏经商,既侥幸不受处罚,又进一步不纳税,还凭借县官公开收购的办法,用县官的差役为自己出力,用县官的船只装载货物,关卡不盘问,渡口桥梁也不呵止。这样看来,做官而经商确实很快乐,百姓将要把手脚放在哪里呢?这是天下人都知道却从来不觉得奇怪的第五件事。像这样的事情无法一一列举,天下人耳濡目染,已经把它当成理所当然,监察官和执法官亲眼看见这些事情,也安然不问。法令是天子的法令,法令明白禁止而人却明目张胆地触犯,这就等于没有天子的法令,是衰世的事情。议论者都认为如今的弊病不过是胥吏曲解法令来作奸,而我认为胥吏的奸邪正是从这五件事开始的。现在如果有盗贼白天拿着棍棒闯进屋里,而主人竟不知道;那么禁令一旦松弛,翻墙穿洞的盗贼就必然互相传告,肆意侵入他家。因此,必须先治理这五件事,然后再追究胥吏的奸邪,才可以。议法 古代用仁义来推行法律,后世用法律来推行仁义。三代盛世,君王的教化根本出自学校,扩展到天下,并表现在礼乐上。下层百姓受到这种风俗教化,恭敬谨慎,努力行仁义,以求避开法律所禁止的事情,所以法律虽然不用,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也没有不在其中自行停止的。后来到了汉、唐,教化不足以感动百姓,便专一依靠法律,因此百姓害怕法律加身,也有时互相勉励去行仁义。唐朝初年,房玄龄、杜如晦等大臣制定刑统,把刑罚轻重分辨得丝毫不差,明白清楚,并以仁义为依据,没有偏私曲从。不知道周公的刑法怎么会超过它呢?只是不能先使百姓致力于仁义,使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不必施刑而自行停止,像三代时那样。总的说来,它最终也能使百姓勉力行仁义,只是它不如三代的原因,是有缘由的。政治的失误,并不是法律本身的罪过。因此宋朝取得天下后,就沿袭这种办法,改变其中的条目,而保留大体。即使乡里小吏公正地奉行法令,老奸巨猾之徒也会束手请求处死,不可能漏掉或略过他们。然而,诉讼案件常常成为弊病,盗贼太多也常常成为弊病,这同样是有原因的:法令是公正的,而官吏却有私心。把公正的法令交给有私心的官吏执行,尚且会这样,何况法律本身又不能没有缺失,那还凭什么治理天下呢?如今,天子的子弟、卿大夫以及他们的子弟,都是天子优待尊异的人;如果他们犯罪,却让他们和普通百姓、奴隶一起受笞刑、同样被杀戮,那么大臣就会无耻,朝廷也会被轻视。因此设有赎罪之法,以保全他们的身体并激励他们的节操,所以缴纳赎金是朝廷体面的表现,是用来尊重自身的,并不是赞同他们有罪。刑罚必须使人感到痛苦,然后人才会畏惧;罚金不能使人疼痛,就必须使人困窘,然后人才会受到惩戒。如今判处死刑,只缴纳一石黄金就可以免死;贵人和皇亲国戚之家,一石黄金多得数不清。这样即使早晨杀一个人缴纳一石黄金,晚上再杀一个人缴纳一石黄金,黄金也用不完,身体也不会困窘。何况凭借官位可以除去罪责,那么一石黄金也不一定都要缴纳,这就是纵容他们杀人。而且不用受笞刑、不被杀戮,他们已经侥幸了;赎罪又如此轻易,这就开启了作奸的门路。罪行本来有疑难之处:有人被诬陷杀人却无法自我辩明,有人确实杀了人而官府却不能查实,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按照确实杀人的法律定罪。因此有减轻罪刑的法律,把应当处死改为流放;但这样是在替无法自我辩明的人考虑吗?把死刑改为流刑,已经很残酷了;如果是确实杀人的人呢?流放而不处死,又已经很宽大了。这就是失去事实真相,因此留下了开启奸邪的漏洞。这样一来,上层的人常常侥幸免罪,而下层的人即使死了也常常无处申诉。出现失实的弊病,无辜者就多有怨恨,侥幸者也容易逃脱。如今想要刑罚不加重、赦免不增加,只在法律中改变其中一个方面,就能使它既不助长奸邪、又不失去事实真相,没有比加重赎金更好的办法了。那么,加重赎金的主张怎么样呢?回答说:古代五刑中最轻的刑罚止于墨刑,而墨刑的罚金是百锾。反过来逐级计算,最重到大辟,而大辟的罚金是千锾,这是周穆王的刑罚。周公时代又比这更重,但千锾的重量,也已经相当于今天三百七十斤有余了。如今大辟的赎金,还不到古代千锾的三分之一。古代用赎金赦免有疑问的罪,不涉及公族。如今贵人和皇亲国戚都可以赎罪,而有疑问的罪反而不能适用。记载说:“公族有死罪,就把刑罚施加在甸人身上;即使君主下令宽赦,也不听从。”如今若要使贵人和皇亲国戚的刑罚完全依照这一办法,就不是尊重自身的道理了。因此,不如让他们和疑罪一样都缴纳重额赎金。而且他们即使号称富有强盛,如果多次犯法,又多次因赎金而受到沉重困窘,就不能不收敛手脚、畏惧法令。那些罪行有疑问的人,即使有的确实不是他们的过错,法律也不至于残害他们的身体;如果他们确实有罪,那么法律即使不施刑,他们本来也已经会因赎金而陷入困窘。使有罪的人不能免于困窘,而无辜的人又不至于陷入笞刑和杀戮,一举而获得两方面的好处,这才是有智慧的人所做的事。兵制
三代之时,举天下之民皆兵也。兵民之分,自秦汉始。三代之时,闻有诸侯抗天子之命矣,未闻有卒吏呌呼衡行者也。秦汉以来,诸侯之患不减于三代,而御卒伍者乃如蓄虎豹圈槛,一缺咆勃四出。其故何也?三代之兵耕而食,蚕而衣,故劳劳则善心生。秦汉以来,所谓兵者,皆坐而衣食于县官,故骄骄则无所不为。三代之兵皆齐民,老幼相养,疾病相救,出相礼让,入相慈孝,有忧相吊,有喜相庆,其风俗优柔而和易,故其兵畏法而自重。秦汉以来,号齐民者比之三代则既已薄矣,况其所谓兵者乃其齐民之中尤为凶悍桀黠者也,故常慢法而自弃。夫民耕而食,蚕而衣,虽不幸而不给,犹不我咎也。今谓之曰:「尔毋耕,尔毋蚕,为我兵,吾衣食尔。」他日一不充其欲,彼将曰:「向谓我毋耕毋蚕,今而不我给也。」然则怨从是起矣。夫以有善心之民,畏法自重而不我咎,欲其为乱不可得也。既骄矣,又慢法而自弃,以怨其上,欲其不为乱亦不可得也。且夫天下之地不加于三代,天下之民衣食乎其中者又不减于三代,平居无事,占军籍,畜妻子而仰给于斯民者则徧天下,不知其数。奈何民之不日剥月割以至于流亡而无告也?其患始于废井田,开阡陌,一壊而不可复収。故虽有明君贤臣,焦思极虑而求以救其▯,卒不过开屯田,置府兵,使之无事则耕而食耳。呜呼!屯田府兵,其利既不足以及天下,而后世之君又不能循而守之,以至于废陵夷。及于五代,燕帅刘守光又从而为之黥面▯手之制,天下遂以为常法,使之判然不得与齐民齿,故其人益复自弃,视齐民如越人矣。太祖既受命,惩唐季五代之乱,聚重兵京师,而边境亦不曰无备,损节度之权,而藩镇亦不曰无威。周与汉唐,邦镇之兵强,秦之郡县之兵弱。兵强故末大不掉,兵弱故天子孤睽。周与汉、唐则过,而秦则不及,得其中者惟吾宋也。虽然,置帅之方则逺过于前代,而制兵之术,吾犹有疑焉?何者?自汉迄唐,或开屯田,或置府兵,使之无事则耕而食,而民犹且不胜其患。今屯田葢无几,而府兵亦已废,欲民之丰阜,势不可也。国家治平日乆,民之趋于农者日益众,而天下无莱田矣。以此观之,谓斯民宜如生三代之盛时,而乃戚戚嗟嗟,无终歳之蓄者,兵食夺之也。三代井田,虽三尺童子知其不可复,虽然,依仿古制,渐而图之,则亦庶乎其可也。方今天下之田,在官者惟二:职分也,籍没也。职分之田,募民耕之,敛其租之半而归诸吏;籍没则鬻之,否则募民耕之,敛其租之半而归诸公。职分之田徧于天下,自四京以降,至于大藩镇,多至四十顷,下及一县,亦能千畆。籍没之田不知其数,今可勿复鬻,然后量给其所募之民,家三百畆以为率。前之敛其半者,今可损之三分而取其一,以归诸吏与公。使之家出一夫为兵,其不欲者听其归田而他募,谓之新军。毋黥其面,毋湼其手,毋拘之营,三时纵之,一时集之,授之器械,教之战法,而择其技之精者以为长。在野督其耕,在阵督其战,则其人皆良农也,皆精兵也。夫籍没之田既不复鬻,则歳益多,田益多则新军益众,而向所谓仰给于斯民者,虽有废疾死亡,可勿复补。如此数十年,则天下之兵,新军居十九,而皆力田不事他业,则其人必纯固朴厚,无呌呼衡行之忧,而斯民不复知有餽饷供亿之劳矣。或曰:“昔者敛其半,今三分而取一,其无乃薄于吏与公乎?”曰:“古者公卿大夫之有田也,以为禄,而其取之亦不过什一。今吏既禄矣,给之田则已甚矣,况三分而取一则不既优矣乎?民之田不幸而籍没,非官之所待以为冨也,三分而取一,不犹愈于无乎?且不如是,则彼不胜为兵故也。”或曰古者什一而税,取之薄,故民胜为兵。今三分而取一,可乎?曰:古者一家之中,一人为正卒,其余为羡卒,田与追胥竭作。今家止一夫为兵,况诸古则为逸,故虽取之差重而无害。此与周制稍甸、县都役少轻而税十二无异也。夫民家出一夫,而得安坐以食数百畆之田,征繇科敛不及其门,然则彼亦优为之矣。田制
译三代时期,天下所有百姓都是兵。兵与民的区分,从秦、汉开始。三代时期,听说有诸侯抗拒天子的命令,却没有听说有士卒和小吏叫嚷横行的。秦、汉以来,诸侯的祸患并不比三代减少,而统率士卒的人却像蓄养虎豹、用圈槛囚禁它们一样,一有缺口便咆哮着四处逃窜。原因是什么?三代的士兵耕种来获得食物,养蚕来获得衣服,所以辛劳勤勉,善心便由此产生。秦、汉以来,所谓士兵,都是坐着由县官供给衣食,因此骄纵放肆,便无所不为。三代的士兵都是普通百姓,老幼相互供养,患病相互救助,出门相互礼让,回家相互慈爱孝敬,有忧患相互慰问,有喜事相互庆贺;他们的风俗宽厚和顺,所以士兵畏惧法令而自重。秦、汉以来,号称普通百姓的人与三代相比已经很浅薄了,何况所谓士兵又是普通百姓中尤其凶悍狡黠的人,因此常常轻慢法令、自暴自弃。百姓自己耕种而获得食物、养蚕而获得衣服,即使不幸收成不足,也还不会怪罪我。如今却对他们说:“你不要耕种,不要养蚕,替我当兵,我来供给你衣食。”以后有一天供给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他们就会说:“从前叫我不要耕种、不要养蚕,如今却不供给我了。” 这样,怨恨就从这里产生了。对于本来有善心、畏惧法令而自重、不会怪罪我的百姓,想让他们作乱也不可能;他们一旦骄纵,又轻慢法令、自暴自弃,并因此怨恨上层,想让他们不作乱也不可能。况且天下的土地没有比三代增加,天下百姓在其中取得衣食的人也没有比三代减少;平时无事,占着军籍,蓄养妻子儿女而依靠这些百姓供给的人却遍布天下,不知有多少。为什么百姓不能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地被剥削,以至于流离逃亡而无处申诉呢?这种祸患始于废除井田、开辟阡陌,一经破坏就不能恢复。因此即使有明君贤臣,焦心苦思、竭尽心力设法挽救弊病,最终也不过是开设屯田、设置府兵,让他们无事时耕种而取得食物罢了。唉!屯田、府兵的利益既不足以惠及天下,后世君主又不能沿袭守护,以至于废弃衰败。到了五代,燕帅刘守光又进一步实行黥面、涅手的制度,天下于是把它当作常法,使他们明显不能与普通百姓并列,因此这些人更加自暴自弃,把普通百姓看得如同越人一般。太祖接受天命后,鉴戒唐末、五代的动乱,把重兵集中在京师;边境也并没有因此说是毫无防备,削弱节度使的权力,而藩镇也并没有因此说是没有威势。周朝和汉、唐时期,地方藩镇的军队强大;秦朝郡县的军队弱小。军队强大,所以末端势力壮大而不能控制;军队弱小,所以天子孤立而与外界隔绝。周朝以及汉、唐做得过头了,秦朝又做得不够,得到其中适当程度的,只有我们宋朝。虽然如此,设置将帅的办法远远超过前代,但统制军队的方法,我仍然有所疑虑。为什么呢?从汉到唐,有的开设屯田,有的设置府兵,使他们无事时耕种而取得食物,可百姓仍然承受不了这种祸患。如今屯田几乎没有,府兵也已经废止,想使百姓富足丰裕,按这种形势是不可能的。国家安定太久,趋向务农的百姓一天比一天多,而天下已经没有荒芜的田地了。由此看来,按理说百姓应当像三代盛世时那样生活,却反而忧愁叹息,没有一年的储蓄,这是因为兵粮夺取了他们的财富。三代的井田制度,即使三尺童子也知道不能恢复;然而依照古制加以仿行,逐步谋划,或许也还可以做到。如今天下的田地,属于官府的只有两类:职分田和籍没田。职分田招募百姓耕种,收取一半租税归给官吏;籍没田则卖掉,否则就招募百姓耕种,收取一半租税归给公家。职分田遍布天下,从四京以下直到大藩镇,多的有四十顷,少到一个县,也有一千亩。籍没田不知有多少,如今可以不再卖掉,然后按照所招募百姓的数量分给他们,每家以三百亩为标准。以前收取一半租税,现在可以减为三分之一,分别归给官吏和公家。让每家出一个男子当兵;不愿意的,听任他回去耕田,再招募别人,把这种兵称为新军。不要在他们脸上刺字,不要在他们手上刺字,不要把他们拘禁在营中;三季放他们回家,一季集合他们,发给他们武器,教授他们作战方法,再选取其中技艺精熟的人担任军长。在田野里督促他们耕种,在战阵上督促他们作战,那么这些人既都是良农,也都是精兵。籍没田既然不再卖掉,年年就会增加;田地增加,新军也会增多,那么从前所说的依靠百姓供给的人,即使有残废、疾病、死亡,也可以不再补充。这样经过几十年,天下的士兵中,新军将占十分之九,而且都努力耕田、不从事其他行业,那么他们必定纯朴坚实、厚道敦实,不会有叫嚷横行的忧患,百姓也不再知道有供给军粮、承担运输供应的劳苦。有人说:“过去收取一半,现在收取三分之一,岂不是对官吏和公家太少了吗?”回答说:“古代公卿大夫有田地,是用来作为俸禄的,他们收取的也不过十分之一。如今官吏已经有俸禄,再给他们田地已经很过分了,何况收取三分之一,难道还不算优厚吗?” 百姓的田地不幸被籍没,并不是官府要靠它来发财;收取三分之一,难道不仍然胜过一无所有吗?况且如果不这样做,那些人本来就无法承受当兵的劳苦。有人说:“古代按十分之一征税,所取很少,所以百姓能够承受当兵。如今收取三分之一,可以吗?”回答说:“古代一家之中,一个人是正式士卒,其余人是预备士卒,耕田和追捕、服役都要全家出动。如今每家只让一个男子当兵,和古代相比已经是安逸了,因此即使所取稍重,也没有妨害。这与周制中稍、甸、县、都的役少而税为十二分之一没有不同。百姓每家出一个男子当兵,却可以安坐着享用数百亩田地的收成,征发、徭役、科敛都不到他家门前,这样他们也就会乐于承担了。” 田制
古之税重乎?今之税重乎?周公之制,园廛二十而税一,近郊十一,逺郊二十而三,稍甸县都,皆无过十二。漆林之征,二十而五。葢周之盛时,其尤重者至四分而取一,其次者乃五而取一,然后以次而轻,始至于十一,而又有轻者也。今之税虽不啻十一,然而使县官无急征、无横敛,则亦未至乎四而取一与五而取一之为多也。是今之税与周之税,轻重之相去无几也。虽然,当周之时,天下之民歌舞以乐其上之盛徳,而吾之民反慼慼不乐,常若擢筋剥肤以供亿其上周之税如此,吾之税亦如此,而其民之哀乐何如此之相逺也?其所以然者,葢有由矣。周之时,用井田,井田废,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资于富民,富民之家地大业广,阡陌连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安坐四顾,指麾于其间,而役属之民,夏为之耨,秋为之获,无有一人违其节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已得其半,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日累其半以至于富强,耕者日食其半以至于穷饿而无告。夫使耕者至于穷饿而不耕、不获者坐而食,富强之利,犹且不可,而况富强之民输租于县官而不免于怨叹嗟愤?何则?彼以其半而供县官之税,不若周之民以其全力而供其上之税也。周之十一,以其全力而供十一之税也。使以其半供十一之税,犹用十二之税然也。况今之税又非特止于十一而已,则宜乎其怨叹嗟愤之不免也。噫!贫民耕而不免于饥,富民坐而饱以嬉,又不免于怨。其弊皆起于废井田。井田复,则贫民皆有田以耕,糓食粟米不分于富民,可以无饥。富民不得多占田以锢贫民,其势不耕则无所得食,以地之全力供县官之税,又可以无怨。是以天下之士争言复井田。既又有言者曰:夺富民之田以与无田。之民则富民不服,此必生乱。如乘大乱之后,土旷而人稀,可以一举而就。髙祖之灭秦,光武之承汉,可为而不为,以是为恨。吾又以为不然。今虽使富民皆奉其田而归诸公,乞为井田,其势亦不可得。何则?井田之制,九夫为井,井间有沟,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为一成,成间有洫,其地百井而方十里。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为一同,同间有浍,其地万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间,为浍者一,为洫者百,为沟者万。既为井田,又必兼修沟洫。沟洫之制,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万夫之地,葢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间为川为路者一,为浍为道者九,为洫为涂者百,为沟为畛者千,为遂为径者万。此二者非塞谿壑,平涧谷,夷丘陵,破坟墓,壊庐舍,徙城郭,易疆垅不可为也。纵使能尽得平原广野,而遂规画于其中,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专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以望天下之地尽为井田,尽为沟洫。已而又为民作屋庐于其中,以安其居,而后可吁,亦已迂矣。井田成而民之死其骨已朽矣。古者井田之兴,其必始于唐虞之世乎?非唐虞之世,则周之世无以成井田。唐虞啓之,至于夏商,稍稍葺治,至周而大备。周公承之,因遂申定其制度,疏整其疆界,非一日而遽能如此也。其所由来者渐矣。夫井田虽不可为,而其实便于今。今诚有能为近井田者而用之,则亦可以苏民矣乎?闻之董生曰:「井田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名田之説,葢出于此。而后世未有行者,非以不便民也,惧民不肯损其田以入吾法,而遂因之以为变也。孔光、何武曰:「吏民名田无过三十顷,期尽三年而犯者没入官。」夫三十顷之田,周民三十夫之田也,纵不能尽如周制,一人而兼三十夫之田,亦已过矣。而期之三年,是又廹蹙平民,使自壊其业,非人情,难用。吾欲少为之限,而不禁其田,尝已过吾限者,但使后之人不敢多占田以过吾限耳。要之,数世富者之子孙,或不能保其地以复于贫,而彼尝已过吾限者,散而入于他人矣。或者子孙出而分之,以为几矣。如此则富民所占者少,而余地多,余地多则贫民易取以为业,不为人所役属,各食其地之全利,利不分于人,而乐输于官。夫端坐于朝廷,下令于天下,不惊民,不动众,不用井田之制,而获井田之利,虽周之井田,何以逺过于此哉?
嘉祐集巻五
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巻六宋 苏洵 撰
六经论
译古代的税重,还是今天的税重?周公的制度是:园圃和宅地按二十取一征税,近郊按十分之一,远郊按二十取三,稍、甸、县、都都不超过十二分之一。漆树林的税是二十取五。大概周朝盛世时,最重的税达到四分取一,其次是五分取一,然后依次减轻,最初到十分取一,还有比这更轻的。如今的税虽不止十分之一,但如果县官没有紧急征收、没有横征暴敛,也还没有达到四分取一、五分取一那样重。这样看来,今天的税和周朝的税,轻重相差并不大。然而周朝时,天下百姓歌舞欢庆,以他们上层统治者的盛德为乐;我们的百姓反而忧愁不乐,常常像是抽筋剥皮来供养上层。周朝的税是这样,我们的税也是这样,为什么百姓的悲喜却相差如此遥远呢?其中的原因,大概是有缘由的。周朝时实行井田制;井田废除后,田地不再是耕作者所有,而有田的人又不耕种。耕作者的田地要依靠富民提供;富民之家土地广大、产业丰厚,招募流动的佃客,分派他们耕种其中,对他们鞭打驱使,把他们看作奴仆。自己安坐在一旁,四面张望,在田间指挥,而被役使的百姓,夏天替他锄草,秋天替他收割,没有一个人敢违背他的节度而嬉游;田地的收入已经取得一半,耕作者得到另一半。有田的人只有一个,耕种的人却有十个,因此田主每天积累他所得的一半,直到富有强盛;耕作者每天靠自己所得的一半度日,直到贫困饥饿而无处申诉。假使耕作者穷困饥饿到不再耕种、不再收割,而有田的人却坐着享用收成,那么富民的利益尚且不能维持,何况富民还要向县官缴纳租税,却不能免除怨叹愤恨呢?为什么?因为他们用自己所得的一半来供给县官的税,不如周朝百姓用全部劳力来供给上层的税。周朝的十分之一,是用全部劳力来供给十分之一的税;如果用一半收入来缴纳十分之一的税,实际上就等同于缴纳十二分之一。何况如今的税又不只是十分之一而已,那么百姓不能免除怨叹愤恨就很自然了。唉!贫民耕种却不能免于饥饿,富民坐着吃饱而游乐,却也不能免于怨恨。这些弊病都起源于废除井田。恢复井田后,贫民都有田地可以耕种,谷物粮食不再分给富民,就可以不挨饿;富民不能多占田地来困住贫民,他们若不耕种就没有食物可得,用土地的全部产出来供给县官的税,也就可以没有怨恨。因此天下的士人争相主张恢复井田。后来又有人说:“夺取富民的田地交给无田的百姓,那么富民不服,这一定会发生动乱。” 如果是在大乱之后,土地空旷、人口稀少,就可以一举完成。高祖消灭秦朝、光武承接汉业时,本来可以这样做却没有做,后人把这看作遗憾。我又认为不是这样。如今即使让富民都交出田地归公,要求实行井田制,实际上也不能做到。为什么呢?井田制度是九夫为一井,井与井之间有沟;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甸方八里,旁边增加一里为一成,成与成之间有洫,这块地共有一百井,方圆十里。四甸为一县,四县为一都;四都方圆八十里,旁边增加十里为一同;同与同之间有浍,这块地共有一万井,方圆百里。百里之内,浍有一条,洫有一百条,沟有一万条。既然实行井田,又必须同时修治沟洫。沟洫制度是:每夫之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之间有沟,沟上有畛;百夫之间有洫,洫上有涂;千夫之间有浍,浍上有道;万夫之间有川,川上有路。万夫的土地,大约方圆三十二里半;其中作为川、路的有一处,作为浍、道的有九处,作为洫、涂的有一百处,作为沟、畛的有一千处,作为遂、径的有一万处。这两项工程,不填塞溪壑、填平涧谷、削平丘陵、毁坏坟墓、拆毁房舍、迁移城郭、改变田界田埂,就不能完成。即使能够全部得到平原旷野,再在其中规划设置井田,也应当驱使天下人,耗尽天下粮食,穷尽数百年,专心致力于此而不治理其他事情,然后才可以希望天下土地全部成为井田、全部修成沟洫。事成之后还要为百姓在其中建造屋舍,使他们安居,然后才可以说完成了;这也已经太迂缓了。等到井田建成,百姓的尸骨恐怕都已经朽烂了。古代井田的兴起,大概一定始于唐、虞时代吧?如果不是在唐、虞时代开始,就不可能在周代完成井田。唐、虞开启了它,到了夏、商逐渐修补整治,到周代才大为完备。周公承接下来,于是进一步申明确定制度,疏通整治疆界,这不可能在一天之内突然做到。它的由来是逐步形成的。井田虽然不能照原样实行,但它的实际原则适合今天。如今如果确实有人能够实行接近井田的制度并加以运用,或许也可以使百姓得到恢复吧?我听董生说:“井田虽然难以仓促实行,但应当稍微接近古制,限制百姓名下的田地,用来供养不足的人。”限制名田的主张,大概就出于此。后来没有实行,并不是因为它不利于百姓,而是担心百姓不肯减少田地交入法令范围,反而借此引发变乱。孔光、何武说:“官吏和百姓名下的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限期三年完成;超过者没收入官。” 三十顷田地,相当于周朝三十个成年男子的田地;即使不能完全实行周制,一个人兼有三十个成年男子的田地,也已经太多了。又限定在三年内完成,这就更是逼迫普通百姓,使他们自行毁坏产业,不合人情,难以实行。我想把限额定得稍微宽一些,但不禁止已有的田地;对于已经超过我所定限额的人,只让以后的世代不敢多占田地而超过我的限额。总之,富裕数世的人的子孙,有的未必能保住土地而重新陷入贫困;那些曾经超过我的限额的田地,也会分散到他人手中。或者子孙出来分割田地,这样也会逐渐减少。这样一来,富民所占的田地减少,剩余的土地增多;剩余土地增多,贫民就容易取得它作为产业,不再受人役使,各自享用土地的全部收益,利益不必分给他人,并且乐意把租税交给官府。坐在朝廷之上,向天下下令,既不惊扰百姓,也不动员众人,不采用井田制度,却获得井田制度的利益,即使周朝的井田制,又怎么能远远超过这样呢?《嘉祐集》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卷六 宋代苏洵撰写 六经论
易论圣人之道,得礼而信,得易而尊。信之而不可废,尊之而不敢废。故圣人之道所以不废者,礼为之明,而易为之幽也。生民之初,无贵贱,无尊卑,无长幼,不耕而不饥,不蚕而不寒。故其民逸,民之苦劳而乐逸也。若水之走下,而圣人者独为之君臣,而使天下贵役贱,为之父子,而使天下尊役卑,为之兄弟,而使天下长役幼。蚕而后衣,耕而后食,率天下而劳之一。圣人之力,固非足以胜天下之民之众,而其所以能夺其乐而易之以其所苦,而天下之民亦遂肯弃易而即劳,欣然戴之以为君师,而遵蹈其法制者,礼则使然也。圣人之始作礼也,其説曰:天下无贵贱,无尊卑,无长幼,是人之相杀无已也。不耕而食,鸟兽之肉;不蚕而衣,鸟兽之皮;是鸟兽与人相食无已也。有贵贱,有尊卑,有长幼,则人不相杀;食吾之所耕,而衣吾之所蚕,则鸟兽与人不相食。人之好生也甚于逸,而恶死也甚于劳。圣人夺其逸死,而与之劳生,此虽三尺竖子知所趋避矣。故其道之所以信于天下而不可废者,礼为之明也。虽然,明则易逹,易逹则防,防则易废。圣人惧其道之废而天下复于乱也,然后作易。观天地之象以为爻,通隂阳之变以为卦,考鬼神之情以为辞,探之茫茫,索之冥冥,童而习之,白首而不得其源。故天下视圣人如神之幽,如天之髙,尊其人,而其教亦随而尊。故其道之所以尊于天下而不敢废者,易为之幽也。凡人之所以见信者,以其中无所不可测者也;人之所以获尊者,以其中有所不可窥者也。是以礼无所不可测,而易有所不可窥。故天下之人信圣人之道而尊之。不然,则易者岂圣人务为新竒秘怪以夸后世耶?圣人不因天下之至神,则无所施其教。卜筮者,天下之至神也。而卜者听乎天而人不预焉者也;筮者决之天而营之人者也。▯漫而无理者,也灼荆而钻之,方功义弓。惟其所为,而人何预焉?圣人曰:“是纯乎天技耳。”技何所施?吾教于是取筮。夫筮之所以或为阳,或为隂者,必自分而为二。始挂一,吾知其为一而挂之也。揲之以四,吾知其为四而揲之也。归竒于扐,吾知其为一、为二、为三、为四而归之也。人也,分而为二,吾不知其为几而分之也。天也。圣人曰:“是天人参焉。”道也,道有所施,吾教矣。于是因而作《易》,以神天下之耳目,而其道遂尊而不废。此圣人用其机权,以持天下之心,而济其道于不穷也。
礼论夫人之情,安于其所常为,无故而变其俗,则其势必不从。圣人之始作礼也,不因其势之危亡困辱之者,以厌服其心,而徒欲使之轻去其旧而乐就吾法,不能也。故无故而使之事君,无故而使之事父,无故而使之事兄,彼其初非如今之人知君父兄之不事,则不可也,而遂翻然以从我者,吾以耻厌服其心也。彼为吾君,彼为吾父,彼为吾兄。圣人曰:「彼为吾君父兄,何以异于我?」于是坐其君与其父以及其兄而已,立于其旁,且俛首屈膝于其前以为礼,而为之拜,率天下之人而使之拜其君父兄。夫无故而使之拜其君,无故而使之拜其父,无故而使之拜其兄,则天下之人将复咄笑以为迂怪而不从。而君父兄又不可以不得其臣子弟之拜,而徒为其君父兄。于是圣人者又有术焉,以厌服其心而使之肯拜其君父兄。然则圣人者果何术也?耻之而已。古之圣人将欲以礼法天下之民,故先自治其身,使天下皆信其言:「曰此人也,其言如是,是必不可不如是也。」故圣人曰:「天下有不拜其君父兄者,吾不与之齿;而使天下之人亦曰:『彼将不与我齿也。』」于是相率以拜其君父兄,以求齿于圣人。虽然,彼圣人者必欲天下之拜其君父兄何也?其微权也。彼为吾君,彼为吾父,彼为吾兄。圣人之拜不用于世,吾与之皆坐于此,皆立于此,比肩而行于此,无以异也。吾一旦而怒,奋手举梃而搏逐之,可也。何则?彼其心常以为吾侪也,何则?不见其异于吾也。圣人知人之安于逸而苦于劳,故使贵者逸而贱者劳。且又知坐之为逸,而立且拜者之为劳也,故举其君父兄坐之于上,而使之立且拜于下。明日彼将有怒作于心者,徐而自思之,必曰:「此吾向之所坐而拜之,且立于其下者也。」圣人固使之逸而使我劳,是贱于彼也。奋手举梃以搏逐之,吾心不安焉。刻木而为人,朝夕而拜之。他日析之以为薪,而犹且忌之。彼其始木焉,已拜之,犹且不敢以为薪。故圣人以其微权,而使天下尊其君父兄;而权者又不可以告人,故先之以耻。呜呼,其事如此,然后君父兄得以安其尊,而至于今。今之匹夫匹妇,莫不知拜其君父兄,乃曰「拜起坐立,礼之末也」,不知圣人其始之教民拜起坐立如此之劳也。此圣人之所虑,而作《易》以神其教也。
译易论 圣人的道,得到礼就能使人信服,得到《易》就能使人尊崇。人们信奉它就不敢废弃,尊崇它就不敢废弃。因此圣人的道之所以不会废弃,是因为礼使它明白显著,而《易》使它幽深神秘。人类刚开始出现时,没有贵贱、尊卑、长幼的区别;不耕种也不会饥饿,不养蚕也不会寒冷。因此百姓安逸,而百姓苦于劳作、喜欢安逸,就像水自然向下流一样。圣人却独自设立君臣关系,使天下的贵者役使贱者;设立父子关系,使天下的尊者役使卑者;设立兄弟关系,使天下的长者役使幼者。养蚕以后才能穿衣,耕种以后才能吃饭,率领天下人一起劳作。圣人的力量本来不足以胜过天下众多百姓,但他之所以能够夺走他们的安逸、用他们所厌苦的劳作来替代安逸,而天下百姓也终于肯舍弃安逸而接近劳作,欣然拥戴他为君主和老师,遵守践行他的礼法制度,是礼造成的。圣人最初制定礼时这样解释:天下没有贵贱、尊卑、长幼,人们就会互相杀戮而没有止境;不耕种却取得食物,就只能吃鸟兽的肉;不养蚕却取得衣服,就只能穿鸟兽的皮;这样鸟兽和人也会相互吞食而没有止境。有贵贱、尊卑、长幼的区别,人就不会互相杀戮;吃自己耕种所得的食物,穿自己养蚕所得的衣服,鸟兽和人就不会相互吞食。人喜欢生存胜过喜欢安逸,厌恶死亡胜过厌恶劳作。圣人夺去他们安逸而死的可能,给他们劳作而生存的道路,这即使三尺高的童子也知道应当趋向什么、躲避什么。因此圣人的道之所以能被天下信奉而不可废弃,是因为礼使它明白显著。虽然如此,明白显著就容易通达,容易通达就容易被防范,容易被防范就容易被废弃。圣人担心自己的道被废弃、天下重新陷入混乱,于是创作《易》。他观察天地的形象来制定爻,贯通阴阳的变化来制定卦,考察鬼神的情状来制定卦辞;探究它于茫茫之中,寻索它于冥冥之内,幼年开始学习,到白头也未必能找到它的根源。因此天下人看圣人,如同看神灵那样幽深,如同看苍天那样高远;尊重圣人本人,他的教化也随之受到尊重。所以圣人的道之所以受到天下尊崇而不敢废弃,是因为《易》使它幽深神秘。凡是人们之所以被信任,是因为他的内心没有什么不可测知的;人之所以获得尊重,是因为他的内心有不可窥见的地方。因此礼没有不可测知之处,而《易》有不可窥见之处。天下人于是信奉并尊崇圣人的道。否则,难道《易》是圣人刻意制造新奇、秘密、怪异来向后世夸耀的吗?圣人如果不凭借天下最神秘的事物,就没有办法施行他的教化。卜筮,是天下最神秘的事物。卜是听从天意而不由人参与的事,筮是由天作出决定而又由人来操作的事。龟甲漫无规律,人们灼烧荆条并钻凿它,[此处原文残缺,无法确释];任凭它自然呈现,人又能参与什么呢?圣人说:“这完全是天的技艺。”这种技艺有什么可以施用的地方?我的教化就在这里取用筮法。筮数之所以有时成为阳、有时成为阴,必定是先分开成为两部分。开始挂起一根蓍草,我知道它是一根,所以把它挂起来;用四来揲数,我知道它以四为数,所以用四来揲;把余数归到指间,我知道它是一、是二、是三、是四,所以把它归入其中。至于把蓍草分成两部分,我分开它,却不知道各有多少,这是天意。圣人说:“这是天与人共同参与。”这就是道;道有了施行的地方,我的教化也就建立了。于是因而创作《易》,使天下人的耳目感到神奇,于是圣人的道终于受到尊崇而不被废弃。这就是圣人运用权变机巧来维系天下人的心志,使他的道能够长久流传而不穷尽。礼论 人的性情,安于自己平常所做的事情;没有缘故而改变他的习俗,按情势他一定不会服从。圣人最初制定礼时,并不是利用人们处在危亡、困辱中的形势来压服他们的心,而只是想让他们轻易舍弃旧习,乐意遵从我的法度;这是做不到的。因此,没有缘故地让他们侍奉君主,没有缘故地让他们侍奉父亲,没有缘故地让他们侍奉兄长;他们起初并不是像今天的人那样知道君、父、兄不可不侍奉,却突然翻然醒悟而服从我,这是因为我用羞耻压服了他们的心。他是我的君主,他是我的父亲,他是我的兄长。圣人说:“他是我的君父兄长,和我有什么不同?”于是让君主、父亲和兄长坐着,而自己站在他们旁边,在他们面前低头屈膝,以此作为礼,并向他们行拜礼,率领天下人使他们拜自己的君、父、兄。无缘无故地让天下人拜君主、拜父亲、拜兄长,天下人就会再次嗤笑,认为这迂腐怪异而不肯服从。可是君主、父亲、兄长又不能没有臣子、子弟的跪拜,却只作为君父兄长存在。于是圣人又有办法压服他们的心,使他们愿意拜自己的君父兄。这样说来,圣人究竟用了什么办法呢?只是使他们感到羞耻罢了。古代圣人将要用礼法来规范天下百姓,所以先约束自身,使天下人都相信他的话:“这个人,他说这样的话,就一定不能不这样做。”因此圣人说:“天下有不拜自己君主、父亲、兄长的人,我不和他平等交往。”并且使天下人也说:“他将不和我平等交往。”于是大家相互带领着去拜自己的君父兄,以求获得圣人的承认。虽然如此,圣人为什么一定要天下人拜自己的君父兄呢?这是他隐微的权术。他是我的君主,他是我的父亲,他是我的兄长。圣人的拜礼如果不施行于世间,我和他就都坐在这里,都站在这里,并肩走在这里,没有什么不同。我一旦发怒,挥手举棍去搏击驱逐他,也是可以的。为什么?因为他的心里总是把自己看作和我同类。为什么?因为他看不见他与我的不同。圣人知道人安于安逸而苦于劳作,所以使尊贵者安逸而卑贱者劳作;又知道坐着是安逸,站着并且行拜礼是劳作,所以让君主、父亲、兄长坐在上面,而使臣下、子弟站在下面行拜礼。第二天,那个人心中也许会生出愤怒,慢慢自己想一想,一定会说:“这就是我从前坐着向他拜礼、又站在他下面的那个人。” 圣人本来就是让他安逸、让我劳作,这是把我置于他的下位。我若挥手举棍去搏击驱逐他,心里就会感到不安。把木头刻成人形,早晚向它行拜礼;过了一天,把它劈开当柴烧,仍然会有所忌惮。它起初只是木头,我已经向它拜过了,尚且不敢把它当柴烧。因此圣人运用隐微的权术,使天下人尊重自己的君、父、兄;而这种权术又不能告诉别人,所以先用羞耻来引导他们。唉!事情就是这样,于是君、父、兄得以安稳地享有尊贵地位,一直延续到今天。如今的普通男女,没有不知道拜自己的君、父、兄的,却说“拜、起、坐、立,是礼的末节”,不知道圣人当初教百姓拜、起、坐、立,是如此劳苦。这正是圣人所忧虑的,所以创作《易》来使他的教化显得神秘。
乐论礼之始作也,难而易行。既行也,易而难。乆天下未知君之为君,父之为父,兄之为兄,而圣人为之君父兄。天下未有以异其君父兄,而圣人为之拜起坐立。天下未肯靡然以从我拜起坐立,而圣人身先之以耻。呜呼,其亦难矣。天下恶夫死也,乆矣。圣人招之曰:「来,吾生尔。」既而其法果可以生天下之人。天下之人视其向也如此之危,而今也如此之安,则宜何从?故当其时,虽难而易行。既行也,天下之人视君父兄如头足之不待别白而后识,视拜起坐立如寝食之不待告语而后从事。虽然,百人从之,一人不从,则其势不得遽至乎死。天下之人不知其初之无礼而死,而见其今之无礼而不至乎死也,则曰:「圣人欺我。」故当其时,虽易而难。乆呜呼!圣人之所恃以胜天下之劳逸者,独有死生之説耳。死生之説不信于天下,则劳逸之説将出而胜之。劳逸之不胜,则圣人之权去矣。酒有鸩,肉有堇,然后人不敢饮食。药可以生死,然后人不敢以苦口为讳。去其鸩,彻其堇,则酒肉之权固胜于药。圣人之始作礼也,其亦逆知其势之将必如此也。曰:「告人以诚,而后人信之。」幸今之时,吾之所以告人者,其理诚然而其事亦然,故人以为信。吾知其理,而天下之人知其事。事有不必然者,则吾之理不足以折天下之口。此告语之所不及也。告语之所不及,必有以隂驱而濳率之。于是观之,天地之间得其至神之机而窃之以为乐。雨,吾见其所以湿万物也;日,吾见其所以燥万物也;风,吾见其所以动万物也。隐隐谹谹而谓之雷者,彼何用也?隂凝而不散,物蹙而不遂。雨之所不能湿,日之所不能燥,风之所不能动,雷一震焉,而凝者散,蹙者遂。曰雨者,曰日者,曰风者,以形用;曰雷者,以神用。用莫神于声。故圣人因声以为乐,为之君臣父子兄弟者,礼也。礼之所不及。而乐及焉,正声入乎耳,而人皆有事君、事父、事兄之心,则礼者固吾心之所有也,而圣人之説又何从而不信乎?
诗论人之嗜欲,好之有甚于生,而愤憾怨怒有不顾其死,于是礼之权又穷,礼之法曰:“好色不可为也,为人臣,为人子,为人弟,不可使有怨于其君父兄也。”使天下之人皆不好色,皆不怨其君父兄,夫岂不善?使人之情皆泊然而无思,和易而优柔以从事于此,则天下固亦大治。而人之情又不能皆然,好色之心敺诸其中,是非不平之气攻诸其外,炎炎而生,不顾利害,趋死而后已。噫!礼之权止于死生,天下之事不至乎可以博生者,则人不敢触死以违吾法。今也人之好色与人之是非不平之心勃然而发于中,以为可以博生也,而先以死自处其身,则死生之机固已去矣。死生之机去,则礼为无权,区区举无权之礼以强人之所不能,则乱益甚而礼益败。今吾告人曰:“必无好色,必无怨而君父兄。”彼将遂从吾言而忘其中心所自有之情耶?将不能也。彼既已不能纯用吾法,将遂大弃而不顾。吾法既已大弃而不顾,则人之好色与怨其君父兄之心将遂荡然无所隔限,而易内窃妻之变与弑其君父兄之祸必反公行于天下。圣人忧焉,曰:“禁人之好色而至于滛,禁人之怨其君父兄而至于叛,患生于责人太详。”好色之不絶而怨之不禁,则彼将反不至于乱。故圣人之道严于礼而通于诗。礼曰:“必无好色,必无怨而君父兄。”诗曰:“好色而无至于滛,怨而君父兄而无至于叛。”严以待天下之贤人,通以全天下之中人。吾观《国风》婉娈柔媚而卒守以正,好色而不至于滛者也。《小雅》悲伤诟讟而君臣之情卒不忍去,怨而不至于叛者也。故天下观之曰:“圣人固许我以好色而不尤我之怨吾君父兄。”也许我以好色不滛可也,不尤我之怨吾君父兄,则彼虽以虐遇我,我明讥而明怨之,使天下明知之,则吾之怨亦得当焉,不叛可也。夫背圣人之法而自弃于滛。叛之地者,非断不能也。断之始,生于不胜。人不自胜其忿,然后忍弃其身。故诗之教,不使人之情至于不胜也。夫桥之所以为安于舟者,以有桥而言也。水潦大至,桥必觧,而舟不至于必败。故舟者,所以济桥之所不及也。吁!礼之权,穷于易逹,而有易焉;穷于后世之不信,而有乐焉;穷于强人,而有诗焉。吁!圣人之虑事也,葢详。
译乐论 礼最初创立时,艰难却容易实行;实行之后,容易却又困难。很久以来,天下人不知道君主为什么是君主、父亲为什么是父亲、兄长为什么是兄长,圣人于是替他们确立君、父、兄;天下人还没有把自己的君父兄看成与众不同,圣人就为此规定拜、起、坐、立;天下人不肯顺势全部跟随我来行拜、起、坐、立,圣人便亲自先做出羞耻的示范。唉,这确实艰难。天下人厌恶死亡,已经很久了。圣人招呼他们说:“来,我让你们生存。”后来他的法令果然能够使天下人获得生存。天下人看到过去那样危险,而现在这样安稳,那么应当跟从哪一边呢?所以在那个时候,虽然艰难却容易实行。实行之后,天下人把君父兄看得如同头和脚一样,不必等到辨明区别后才认识;把拜、起、坐、立看得如同睡觉、吃饭一样,不必等到告知说明后才去做。虽然如此,一百个人服从,一个人不服从,那么形势就不能立刻达到死亡的后果。天下人不知道当初没有礼就会死,却看到如今没有礼也不至于死,于是说:“圣人欺骗了我。”所以在那个时候,虽然容易实行却又困难。唉!圣人用来胜过天下人对劳作和安逸的取舍,所凭借的只有关于死生的说法。死生的说法不被天下人信服,那么关于劳作和安逸的说法就会出现并战胜它。关于劳作和安逸的说法一旦不能取胜,圣人的权术就失去了。酒中有毒,肉中有堇,人们才不敢饮酒吃肉;药物可以决定生死,人们才不敢因为药味苦涩而避讳服用。去掉酒中的毒,除去肉中的堇,那么酒肉的作用本来就会胜过药物。圣人最初制定礼时,大概也预先知道形势必定会这样发展。他说:“把真实情况告诉别人,然后别人就会相信。”幸运的是在当时,我用来告诉人的道理确实如此,事情也确实如此,所以人们认为可信。我知道其中的道理,而天下人只知道事情的表面。事情有未必如此的时候,那么我的道理就不足以说服天下人的议论。这是言语告诫所不能达到的地方。言语告诫不能达到的地方,必须有办法暗中驱使、潜移默化地引导他们。于是圣人观察天地之间,取得其中最神妙的机理,暗中借来作为乐。雨,我看见它使万物湿润的作用;太阳,我看见它使万物干燥的作用;风,我看见它使万物运动的作用。那隐隐轰轰、被称为雷的东西,它有什么作用呢?阴气凝聚而不散,万物收缩而不能舒展;雨不能使它湿润,太阳不能使它干燥,风不能使它运动,雷一震动,凝聚的就散开,收缩的就舒展。称为雨的,称为太阳的,称为风的,是凭借形体发挥作用;称为雷的,是凭借神妙发挥作用。作用没有比声音更神妙的。因此圣人借助声音创作音乐;制定君臣、父子、兄弟的关系,是礼。礼所不能达到的地方,乐可以达到:端正的声音进入耳中,人们就都产生侍奉君主、侍奉父亲、侍奉兄长的心,那么礼本来就是我们心中所具有的,圣人的学说又怎么会不被信奉呢?诗论 人的嗜好欲望,有时比生命还要强烈;而愤懑、遗憾、怨恨、愤怒一旦发作,也有不顾死亡的时候。这样一来,礼的权力就又穷尽了。礼法说:“不能贪恋美色;作为臣子、儿子、弟弟,不能使自己对君主、父亲、兄长产生怨恨。”假使天下人都不好色,都不怨恨自己的君主、父亲、兄长,难道不是很好吗?假使人的性情都能淡泊无欲,平和柔顺地从事这些事情,那么天下本来就会大治。然而人的性情又不能全都如此。贪恋美色的念头从内心驱迫着他,是非不平之气从外部攻击着他,怒火炽烈地燃烧起来,便不顾利害,直到走向死亡才停止。唉!礼的权力止于死生。天下的事情若没有发展到可以用死亡换取生命的地步,人就不敢冒死来违背我的法令。如今,人贪恋美色以及对人和事的是非不平之心,在内心勃然发作,认为这样做可以用死亡换取生命,却先把自己置于死地,那么死生的关键本来已经失去了。死生的关键一旦失去,礼就没有了权力;还要拿没有权力的礼去强迫人做不到的事,混乱就更加严重,而礼也更加败坏。现在我告诉人们:“一定不要好色,一定不要怨恨君主、父亲、兄长。”他们难道就会听从我的话,而忘掉自己内心本来具有的感情吗?他们将做不到。既然他们已经不能完全采用我的法令,就会干脆把它全部抛弃而不顾。我的法令既被彻底抛弃,人贪恋美色以及怨恨君主、父亲、兄长的心就会任意驰骋,再也没有限制;交换内室、偷取妻妾的变乱,以及弑杀君主、父亲、兄长的祸患,反而一定会公然在天下发生。圣人为此忧虑,说:“禁止人好色,结果反而使他陷入淫乱;禁止人怨恨君主、父亲、兄长,结果反而使他走向叛乱,这是因为责备人的要求太过苛细。”既然不能断绝好色,也不能禁止怨恨,那么他们反而不会发展到作乱。所以圣人的道路,在礼方面严格,在诗方面通达。礼说:“一定不要好色,一定不要怨恨君主、父亲、兄长。”诗说:“可以好色,但不要达到淫乱;可以怨恨君主、父亲、兄长,但不要达到叛乱。”用严格的标准对待天下的贤人,用通达的原则保全天下的普通人。我看《国风》写男女柔媚相爱,最终却能守住正道,这是好色而不至于淫乱;《小雅》写悲伤、责骂和怨怼,但君臣之情最终仍不忍舍弃,这是怨恨而不至于叛乱。因此天下人看了说:“圣人本来就允许我好色,却不责怪我怨恨君主、父亲、兄长。”圣人允许我好色而不淫乱,这可以做到;不责怪我怨恨君主、父亲、兄长,那么即使他们虐待我,我也公开讥刺、公开怨恨,使天下人明白地知道,这样我的怨恨也算合乎情理;不叛乱,也可以做到。背弃圣人的法则,自己放纵到淫乱、叛乱的地步,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到的。走向极端的开始,产生于不能克制自己。人不能战胜自己的愤怒,然后就忍心抛弃自己的生命。所以诗的教化,就是不让人的感情发展到不能自制的地步。桥之所以能使船安全,是因为有桥可以通行;大水突然到来,桥必然会被冲毁,但船却不至于一定毁坏。所以船,是用来渡过桥所不能达到之处的。唉!礼的权力在容易通行之处穷尽了,还有《易》来补救;在后世不相信礼时穷尽了,还有音乐来补救;在强迫人时穷尽了,还有诗来补救。唉!圣人考虑事情,实在周详。
书论风俗之变,圣人为之也。圣人因风俗之变而用其权。圣人之权用于当世,而风俗之变益甚,以至于不可复反。幸而又有圣人焉,承其后而维之,则天下可以复治。不幸其后无圣人,其变穷而无所复入,则已矣。昔者吾尝欲观古之变,而不可得也。于诗见商与周焉,而不详。及今观书,然后见尧舜之时与三代之相变如此之亟也。自尧而至于商,其变也皆得圣人而承之,故无忧。至于周而天下之变穷矣。忠之变而入于质,质之变而入于文,其势便也。及夫文之变,而又欲反之于忠,也是犹欲移江河而行之山也。人之喜文而恶质与忠也,犹水之不肯避下而就髙也。彼其始未尝文焉,故忠质而不辞。今吾日食之以太牢,而欲使之复茹其菽哉!呜呼!其后无圣人,其变穷而无所复入,则已矣。周之后而无王焉,固也。其始之制,其风俗也,固不容为其后者计也。而又适不值乎圣人,固也。后之无王者也,当尧之时,举天下而授之舜。舜得尧之天下,而又授之禹。方尧之未授天下于舜也,天下未尝闻有如此之事也。度其当时之民,莫不以为大怪也。然而舜与禹也,受而居之,安然若天下固其所有,而其祖宗既已为之累数十世者,未尝与其民道其所以当得天下之故也。又未尝悦之以利,而开之以丹朱、商均之不肖也。其意以为天下之民以我为当在此位也,则亦不俟乎援天以神之,誉已以固之也。汤之伐桀也,嚣嚣然数其罪而以告人,如曰:「彼有罪,我伐之,冝也。」既又惧天下之民不己悦也,则又嚣嚣然以言柔之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如曰:「我如是而为尔之君,尔可以许我焉。」尔吁亦既薄矣。至于武王,而又自言其先祖父偕有显功,既已受命而死,其大业不克终,今我奉承其志,举兵而东伐,而东国之士女束帛以迎。我纣之兵倒戈以纳,我吁又甚矣!如曰:吾家之当为天子乆矣,如此乎?民之欲我速入商也。伊尹之在商也,如周公之在周也。伊尹摄位三年,而无一言以自解;周公为之纷纷乎,急于自疏其非▯也。夫固由风俗之变,而后用其权;权用而风俗成,吾安坐而镇之。夫孰知夫风俗之变而不复反也?
译《书》论 风俗的变化,是圣人造成的。圣人顺应风俗的变化而运用权宜之道。圣人的权宜之道用于当世,风俗的变化反而更加严重,直到无法恢复原状。幸而后来又有圣人承接前人而加以维系,天下就可以重新得到治理;不幸后来没有圣人,变化发展到尽头而无从恢复,那就完了。从前我曾想观察古代的变化,却没有能够做到;从《诗经》中可以看见商、周的变化,但不够详细。直到现在读《尚书》,才看见尧舜时代以及三代相互变化竟然如此迅速。从尧到商,变化都能遇到圣人承接,所以没有忧患。到了周,天下的变化已经走到尽头了。忠厚的变化转入质朴,质朴的变化转入文饰,这是形势自然便利的结果。等到文饰发生变化,却又想使它返回忠厚,就像想移动江河,让它沿山而行一样。人喜欢文饰而厌恶质朴和忠厚,就像水不肯避开低处而流向高处一样。那种质朴、忠厚的风俗,当初还没有文饰,所以人们安于忠厚质朴而不以为难;如今我每天给他们吃太牢,却想让他们重新去吃豆类,怎么可能呢!唉!后来没有圣人,变化发展到尽头而无从恢复,那就完了。周以后没有王者,本来就是如此。周初制定的制度和形成的风俗,本来就没有考虑到后世的情形。而且后来又恰好没有遇到圣人,这本来也是必然的。后世没有王者,也是如此。尧在位时,把整个天下授给舜;舜得到尧的天下,又把它授给禹。尧还没有把天下授给舜的时候,天下人从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推想当时的百姓,没有谁不认为这极其奇怪。然而舜和禹接受天下而居其位,安然自若,仿佛天下本来就是他们所有的,而且他们的祖宗已经做了几十代;他们从来没有向百姓说明自己凭什么应当得到天下,也没有用利益诱导百姓,拿丹朱、商均的不肖来为自己开路。他们心里认为,天下百姓既然认定我应当处在这个位置上,就不必借助上天来神化自己,也不必称誉自己来巩固地位。汤讨伐桀时,气势汹汹地列数他的罪过并告诉众人,好像说:“他有罪,我讨伐他,是应当的。”后来又担心天下百姓不喜欢自己,便又气势汹汹地用话安抚他们说:“天下各方有罪,罪在我一人;我一人有罪,不要牵连你们天下各方。”好像说:“我这样做你们的君主,你们可以认可我。”这已经很过分了。到了武王,又亲自说他的先祖父曾共同建立显赫功业,已经接受天命而死去,但伟大的事业没有能够完成;如今我承继他们的志向,发兵向东讨伐,东国的士人和女子都捆束着帛来迎接。纣王的军队倒戈来接纳我,我的说法就更加过分了!好像说:“我家成为天子的时间已经很久了,难道不该如此吗?百姓希望我赶快进入商国。”伊尹在商朝,就像周公在周朝一样。伊尹摄政三年,没有说一句话为自己辩解;周公却为此忙乱不已,急于说明自己并非有意篡夺。事情本来是由于风俗变化,才需要运用权宜之道;权宜之道施行后风俗形成,我安坐在那里镇守它。谁知道风俗一旦变化,就再也不能恢复原状呢?
春秋论赏罚者,天下之公也;是非者,一人之私也。位之所在,则圣人以其权为天下之公,而天下以惩以劝;道之所在,则圣人以其位为一人之私,而天下以荣以辱。周之衰也,位不在夫子而道在焉。夫子以其权,是非天下可也。而《春秋》赏人之功,赦人之罪,去人之族,絶人之国,贬人之爵,诸侯而或书其名,大夫而或书其字,不惟其法,惟其意;不徒曰此是此非而赏罚加焉。则夫子固曰:“我可以赏罚人矣。赏罚人者,天子诸侯事也。”夫子病天下之诸侯大夫僭天子诸侯之事,而作《春秋》而已,则为之,其何以责天下?位公也,道私也。私不胜公,则道不胜位。位之权得以赏罚,而道之权不过于是非。道在我矣,而不得为有位者之事,则天下皆曰:“位之不可僭也。”如此,不然,天下其谁不曰:“道在我,则是道者位之贼也。”曰:“夫子岂诚赏罚之耶?徒曰赏罚之耳,庸何伤?”曰:“我非君也,非吏也,执涂之人而告之曰:‘某为善,某为恶’可也。继之曰:‘某为善,吾赏之;某为恶,吾诛之’,则人有不笑我者乎?”夫子之赏罚,何以异此?然则何足以为夫子?何足以为《春秋》?曰:“夫子之作《春秋》也,非曰孔氏之书也,又非曰我作之也。赏罚之权不以自与也。”曰:“此鲁之书也,鲁作之也。有善而赏之,曰鲁赏之也;有恶而罚之,曰鲁罚之也。”何以知之?曰:“夫子系《易》,谓之《系辞》;言孝,谓之《孝经》,皆自名之,则夫子私之也。而《春秋》者,鲁之所以名史,而夫子托焉,则夫子公之也。公之以鲁史之名,则赏罚之权固在鲁矣。《春秋》之赏罚,自鲁而及于天下,天子之权也。鲁之赏罚不出境,而以天子之权与之,何也?”曰:“天子之权在周,夫子不得已而以与鲁也。”武王之崩也,天子之位当在成王,而成王幼,周公以为天下不可以无赏罚,故不得已而摄天子之位,以赏罚天下,以存周室。周之东迁也,天子之权当在平王,而平王昏故,夫子亦曰:“天下不可以无赏罚,而鲁,周公之国也。居鲁之地者,宜如周公,不得已而假天子之权以赏罚天下,以尊周室,故以天子之权与之也。”然则假天子之权,宜如何?曰:“如齐桓、晋文可也。”夫子欲鲁如齐桓、晋文而不遂,以天子之权与齐、晋者,何也?齐桓、晋文阳为尊周,而实欲冨强其国,故夫子与其事而不与其心。周公心存王室,虽其子孙不能继,而夫子思周公而许其假天子之权以赏罚天下,其意曰:“有周公之心,而后可以行桓、文之事。”此其所以不与齐、晋而与鲁也。夫子亦知鲁君之才不足以行周公之事矣,顾其心以为今之天下无周公,故至此,是故以天子之权与其子孙,所以见思周公之意也。吾观《春秋》之法,皆周公之法,而又详内而略外,此其意欲鲁法周公之所为,且先自治而后治人也,明矣。夫子叹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而田常弑其君,则沐浴而请讨。然则天子之权,夫子固明以与鲁也。子贡之徒不逹夫子之意,续经而书。孔子卒,夫子既告老矣,大夫告老而卒不书,而夫子独书。夫子作《春秋》以公天下,而岂私一孔子哉?呜呼!夫子以为鲁国之书,而子贡之徒以为孔氏之书也欤?迁、固之史有是非而无赏罚,彼亦史臣之体冝尔也。后之效夫子作《春秋》者,吾惑焉。《春秋》有天子之权,天下有君,则《春秋》不当作;天下无君,则天下之权,吾不知其谁与。天下之人,乌有如周公之后之可与者与之,而不得其人,则乱;不与人而自与,则僭;不与人、不自与而无所与,则散。呜呼!后之《春秋》乱耶?僭耶?散耶?
嘉祐集巻六
译《春秋》论 赏罚,是天下公有的权力;是非判断,则是一个人的私权。地位所在之处,圣人以自己的权力作为天下的公权,天下人据此受到惩罚或劝勉;道所在之处,圣人以自己的地位作为一人的私权,天下人据此获得荣誉或耻辱。周朝衰落时,地位不在孔子那里,但道在孔子那里。孔子凭借自己的权力,可以评判天下的是非。《春秋》赏赐人的功劳,赦免人的罪过,削去人的氏族,灭绝人的国家,贬低人的爵位;诸侯有时记其名,大夫有时记其字,不拘泥于固定法则,只看其中的用意,并不是只说谁对谁错然后施加赏罚。这样,孔子本来是在说:“我可以赏罚人了。赏罚人的事情,是天子和诸侯的职权。”孔子忧虑天下的诸侯、大夫僭越天子、诸侯的职权,于是作《春秋》而已;既然如此,又凭什么责备天下呢?地位是公权,道是私权;私权不能胜过公权,道就不能胜过地位。地位的权力能够用来赏罚,而道的权力不过只能判断是非。道在我这里,却不能做有地位者所做的事,那么天下人都会说:“地位是不能僭越的。”否则,天下谁不会说:“道在我这里,那么这个道就是地位的敌人。” 有人说:“孔子难道真的在行使赏罚吗?不过是说说赏罚罢了,又有什么妨碍?”回答说:“我不是君主,也不是官吏,只是一个走路的人,告诉别人:‘某人行善,某人作恶’,可以;接着又说:‘某人行善,我赏赐他;某人作恶,我诛罚他’,那么有人不笑我吗?”孔子的赏罚,和这有什么不同?这样说来,凭什么足以称为孔子?凭什么足以称为《春秋》?回答说:“孔子作《春秋》,并没有说这是孔氏的书,也没有说是我作的;赏罚的权力并没有据为己有。”又说:“这是鲁国的史书,是鲁国所作。有善行而赏赐,说是鲁国赏赐;有恶行而惩罚,说是鲁国惩罚。”怎么知道呢?回答说:“孔子为《易》作系辞,称为《系辞》;讲孝道,称为《孝经》,都是自己命名,所以孔子把它们视为私作。《春秋》则是鲁国给史书命名,孔子寄托于此,因此孔子把它视为公作。以鲁国史书的名义公开它,赏罚的权力本来就在鲁国。《春秋》的赏罚从鲁国推及天下,这是天子的权力。鲁国的赏罚不能越出国境,却把天子的权力交给它,这是为什么?” 回答说:“天子的权力在周王室,孔子不得已把它交给鲁国。”武王去世时,天子之位应当属于成王,但成王年幼,周公认为天下不能没有赏罚,所以不得已摄行天子之位,以赏罚天下、保存周王室。周朝东迁时,天子的权力应当在平王那里,但平王昏庸,所以孔子也说:“天下不能没有赏罚,而鲁国是周公的国家。居处在鲁国土地上的人,应当像周公一样,不得已借用天子的权力来赏罚天下,以尊崇周王室,所以把天子的权力交给鲁国。”既然如此,借用天子的权力,应当怎样做呢?回答说:“像齐桓公、晋文公那样就可以。”孔子希望鲁国像齐桓公、晋文公,却没有实现;那么,为什么把天子的权力交给齐、晋呢?齐桓公、晋文公表面上尊奉周王室,实际上想使自己的国家富强,所以孔子赞成他们所做的事,却不赞成他们的内心。周公心存王室,即使他的子孙不能继承他的志业,孔子仍思念周公,允许鲁国借用天子的权力赏罚天下;他的意思是:“有周公的心,之后才可以做齐桓公、晋文公所做的事。”这就是不赞成齐、晋而赞成鲁国的原因。孔子也知道鲁君的才干不足以实行周公的事业,只是心里认为如今的天下没有周公,所以才到了这个地步;因此把天子的权力交给周公的子孙,用来表示思念周公的心意。我看《春秋》的法则,都是周公的法则,并且对内详尽、对外简略;它的用意是希望鲁国效法周公的作为,而且先治理自己再治理别人,这是很明显的。孔子感叹礼乐征伐从诸侯出,而田常弑杀自己的君主,便斋戒沐浴,请求讨伐他。这样看来,天子的权力,孔子本来就是明确交给鲁国的。子贡一类人没有通晓孔子的用意,续写经书而加以记载。孔子去世时,孔子已经告老;大夫告老后去世,本来不应记载,孔子却偏偏记载了。孔子作《春秋》是为了公之于天下,难道会偏私于一个孔子吗?唉!孔子把它看作鲁国的史书,而子贡一类人却把它看作孔氏的书吗?司马迁、班固的史书有是非判断而没有赏罚,这是史官的体例,本来就应当如此。后世仿效孔子作《春秋》的人,我感到疑惑。《春秋》具有天子的权力;天下有君主,就不应当再作《春秋》;天下没有君主,那么天下的权力应当交给谁,我不知道。天下的人,哪里有像周公后代那样值得把权力交给他的人呢?找不到这样的人而交给别人,就会混乱;不交给别人而自行取得,就是僭越;既不交给别人,也不自行取得,因而无所归属,就会离散。唉!后世的《春秋》,究竟是造成混乱、造成僭越,还是造成离散呢?是混乱吗?是僭越吗?是离散吗?《嘉祐集》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巻七宋 苏洵 撰洪范论叙洪范其不可行欤?何説者之多而行者之寡也?曰:诸儒使然也。譬诸律令,其始作者非不欲人之难犯而易避矣,及吏胥舞之,则千机百穽,吁可畏也。夫洪范亦犹是耳。吾病其然,因作三论,大抵斥末而归本,褒经而击传,刬磨瑕垢,以见圣秘。复列二图,一以指其谬,一以形吾意。噫!人吾知乎?不吾知其谓吾求异夫先儒而以为新竒也。洪范论上洪范》之原,出扵天而畀之禹。禹传之箕子。箕子死后,世有孔安国为之注,刘向父子为之传,孔頴达为之疏。是一圣五贤之心,未始不欲人君审其法、从其道矣。禹与箕子之言,经也。幽微宏深,不可以俄而晓者,经之常也。然而所审当得其统,所从当得其端,是故宜责孔、刘辈。今求之于其所谓注与传与疏者而不获,故明其统,举其端,而欲人君审従之,易也。夫致至治,縂乎大法。树大法,本乎五行。理五行,资乎五事。正五事,赖乎皇极。五行含罗九畴者也。五事检御五行者也。皇极裁节五事者也。傥终扵身,验扵气,则终始常道之次,靡有不顺焉。然则含罗者,其统也;裁节者,其端也。执其端而御其统,古之圣人正如是耳。今夫皇极之建也,貌必恭,恭作肃;言必従,従作乂;视必明,明作哲;听必聪,聪作谋;思必睿,睿作圣。如此则五行得其性,雨旸燠寒风皆时,而五福应矣。若夫皇极之不建也,貌不恭,厥咎狂;言不従,厥咎僣;视不明,厥咎豫;听不聪,厥咎急;思不睿,厥咎防。如此则五行失其性,雨旸燠寒风皆常,而六极应矣。噫!曰得,曰时,曰福,人君孰不欲趋之?曰失,曰常,曰极,人君孰不欲逃之?然而罕能者,诸儒之过也。夫禹之畴,分之则防五十矣。诸儒不求所为统与端者,顾为之传,则向之五十又将百焉。人之心一,固不能兼百,难之而不行也。欲行之,莫若归之易。百归之五,十五十归之九,九归之三,三五行也,五事也,皇极也。而又以皇极裁节五事,五事得而五行从,是三卒归之一也。然则所守不亦约而易乎?所守约而易,则人君孰欲弃得取失,弃时取常,弃福取极哉?以一治三,以三治九,以九治五十,以五十治百,天意也,禹意也,箕子意也。洪范论中【并图】或曰:「古人言洪范,莫深于歆向之传。吾尝学而得之矣。今观子之论,子其未之学耶?何遽反之也?」子之论曰:「皇极裁节五事,其建不建为五事之得失。
传则拟五事而言之,其咎、其罚、其极与五事比,非所以裁节五事也。」子又曰:「皇极建则五福应,皇极不建则六极应。
译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卷七 宋苏洵撰 《洪范论》叙 《洪范》难道不能实行吗?为什么议论它的人多,而实行它的人少呢?回答说:是各位儒者造成的。拿法律命令作比方,最初制定它的人并不是不希望人们难以触犯、容易避开;等到吏胥任意玩弄它,便有千般机关、百种陷阱,真是可怕。《洪范》也正是这样。我为这种情形忧虑,因此写了三篇论,大体上是斥责末流而回归根本,推崇经文而抨击传文,刮去瑕疵污垢,以显现圣人的奥秘。又列出两幅图,一幅用来指出它的错误,一幅用来表现我的意思。唉!有人了解我吗?不了解我,却说我是想与先儒求异,把它当作新奇。《洪范论》上 《洪范》的根源出于上天,由上天赐给禹;禹传给箕子。箕子死后,世间有孔安国为它作注,刘向、刘歆父子为它作传,孔颖达为它作疏。这一位圣人和五位贤人的心意,从来没有不是希望君主审察它的法则、遵循它的道路的。禹和箕子的话,是经文;幽微、宏大、深远,不可能片刻就明白,这是经文通常的特点。然而审察它应当把握纲领,遵循它应当抓住端绪,所以应当责求孔安国、刘向等人。如今从他们所谓的注、传、疏中求取,却没有得到,因此说明它的纲领,举出它的端绪,希望君主审察并遵循,就容易了。达到大治,关键在于大法;建立大法,根本在于五行;治理五行,依靠五事;端正五事,依赖皇极。五行包罗九畴,是九畴的纲领;五事检束、驾驭五行;皇极裁制、调节五事。假如最终落实于自身,又在气象上得到验证,那么从始至终的常道次序,就没有不顺畅的。这样看来,包罗万象的是纲领,裁制调节的是端绪。掌握端绪而驾驭纲领,古代圣人正是如此。如今建立皇极,容貌一定恭敬,恭敬就形成肃;言语一定顺从,顺从就形成治理;视力一定明察,明察就形成智慧;听力一定聪敏,聪敏就形成谋略;思虑一定睿智,睿智就形成圣明。这样,五行便得到正常的性质,雨、旸、燠、寒、风都按时而来,五福也随之应验。至于皇极没有建立,容貌不恭敬,它的过失就是狂;言语不顺从,它的过失就是僭;视力不明察,它的过失就是豫;听力不聪敏,它的过失就是急;思虑不睿智,它的过失就是防。这样,五行便失去正常的性质,雨、旸、燠、寒、风都失常,六极也随之应验。唉!所谓得、时、福,哪个君主不想趋近?所谓失、常、极,哪个君主不想逃避?然而能做到的很少,这是各位儒者的过错。禹所排列的九畴,分开来说就有五十项;各位儒者不寻求其中的纲领和端绪,只顾给它们作传,那么原来的五十项又将增加到一百项。人的心力只有一处,本来不能兼顾一百项;使它困难,它就不能实行。要使它能够实行,不如把它归纳得简单些:把一百归纳为五,把五十归纳为九,把九归纳为三,这三项就是五行、五事、皇极。又用皇极裁制五事,五事得到端正,五行就随之正常,这三项最终又归结为一项。这样看来,所守持的不就简约而容易了吗?所守持的既简约又容易,哪个君主还愿意放弃所得而取所失,放弃时令而取失常,放弃福而取极呢?用一治理三,用三治理九,用九治理五十,用五十治理一百,这是上天的意旨、禹的意旨、箕子的意旨。《洪范论》中(附图) 有人说:“古人论说《洪范》,没有比刘歆、刘向的传更深的。我曾经学习并有所领会。如今看你的论说,难道你没有学习过它吗?为什么突然反对它?”你的论说说:“皇极裁制五事;皇极建立或不建立,决定五事的得失。传文却仿照五事来分别说明,其过失、惩罚、六极都与五事相配,并不是用来裁制五事的。” 你又说:“皇极建立,五福应验;皇极不建立,六极应验。
传则条福极而配之貌与言与视与听与思与皇极,又非皇极兼获福极也。」然则刘之传、子之论,孰得乎?曰:「尔以箕子之知洪范与歆向之知孰愈?必曰箕子之知愈也,则吾従之。彼歆向拂箕子意矣,吾复何取哉?虽然,彼岂不知求従箕子乎?求之过深而惑之愈甚矣。」歆向之惑始于福极分应五事,遂强为之説,故其失寖广而有五焉。今其传以极之恶、福之攸好徳归诸貌;极之忧、福之康宁归诸言;极之疾、福之夀归诸视;极之贫、福之富归诸听;极之凶短折、福之考终命归诸思。所谓福止此而巳所谓极则未尽其弱焉。遂曲引皇极以足之,皇极非五事匹,其不建之咎止一极之弱哉?其失一也。且逆而极顺而福,传之例也。至皇之不极,则其极既弱矣。吾不识皇之极,则天将以何福应之哉?若曰五福皆应,则皇之不极,恶、忧、疾、贫、凶短折曷不偕应哉?此乃自废其例,其失二也。箕子谓咎曰:「狂、僣、豫、急、防而巳罚曰:「雨、旸、燠、寒、风而已。」今传又増咎以眊,増罚以隂,此其揠圣人之言以就固谬,况眊与防无异,而隂可兼之而别名之得乎?其失三也。经之首五行而次五事者,徒以五行天而五事人,人不可以先天耳。然五行之逆顺必视五事之得失,使吾为传,必以五事先五行,借如传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则木不曲直,厥罚常雨,其余亦如之。察刘之心,非不欲尔,盖五行尽扵思,无以周皇极,苟如庶验増之,则虽惷亦怪骇矣。故离五行五事而为觧,以蔽其衅,其失四也。传之于木,其説以为貌矣,及火土金水,则思言视听,殊不及焉,自相駮乱,其失五也。夫九畴之扵五行,可以条而入者惟二,箕子陈之,盖有深防矣。五事一也,庶验二也。验之肃乂哲谋圣,一出扵五事,事之貌言视听思,一出于五行,此理之自然,可不条而入之乎?其他八政五纪三徳稽疑福极,其大归虽无越扵五行五事,非可条而入之者也。条而入之,非理之自然,故其传必钩牵扳援,文致而强附之,然后可以仅知此福此极之所以应此事者。立言如此,其亦劳矣。且传于福极既尔,则于八政五纪三徳稽疑亦当尔,而今又不尔,何也?经曰:五皇极,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此言皇极建而五福备,使经云皇极之不建,则必以六极易五福矣,焉在其条而入之乎?且皇极九畴之尤贵者,故圣人位之扵中,以贯上下,譬若庶验然。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曰时,时于雨旸燠寒风各冠其上耳,又可列之以为一验乎?若是,则刘之传惑且强明矣。噫!传之法二,刘唱之,班固志之,后之史志五行者,孰不师而效之?世之读者乆,孰不従而然之?是以胶为一论,莫有考正,吾得无言哉。一图指传之谬
译传文却逐条列出福和极,分别配合容貌、言语、视力、听力、思虑以及皇极,这也不是皇极同时获得福和极。” 那么,刘氏的传和你的论说,谁正确呢?回答说:“你认为箕子理解《洪范》的程度和刘歆、刘向相比,谁更高?你如果一定说箕子理解得更高,那么我就听从你。刘歆、刘向违背了箕子的意思,我还取他们什么呢?虽然如此,他们难道不知道寻求符合箕子的意思吗?只是寻求得过于深奥,反而更加迷惑罢了。”刘歆、刘向的迷惑开始于把福、极分别配应五事,于是勉强作出解释,所以错误逐渐扩大,形成了五点。如今他们的传把六极中的恶、五福中的攸好德归于容貌;把六极中的忧、五福中的康宁归于言语;把六极中的疾、五福中的寿归于视力;把六极中的贫、五福中的富归于听力;把六极中的凶短折、五福中的考终命归于思虑。所谓五福到此为止,所谓六极却还没有全部说明。于是曲折牵引皇极来补足;皇极并不与五事相等,它不建立的过失难道只有一个六极中的弱吗?这是第一项错误。况且逆境归于极,顺境归于福,是传文的惯例。到了皇极不居中,它的极已经衰弱了。我不知道皇极的极如果不出现,那么上天将用什么福来应验它呢?如果说五福都会应验,那么皇极不居中时,恶、忧、疾、贫、凶短折为什么不同时应验?这就是自己废弃了原有的惯例,这是第二项错误。箕子说过失只是狂、僭、豫、急、防,惩罚只是雨、旸、燠、寒、风。” 如今的传文又增加过失为眊,增加惩罚为阴;这是拔高、篡改圣人的话来迁就原本的错误。何况眊与防没有区别,而阴可以包含在雨之中,却另立名称,这难道说得通吗?这是第三项错误。《经》把五行列在前、五事列在后,只是因为五行属于天,五事属于人,人不能排在天之前。可是五行的逆顺一定要看五事的得失。假如让我作传,我一定把五事列在五行之前。比如传文说容貌不恭敬,就是不肃;它的过失是狂,那么木就不能曲直;它的惩罚是常雨;其余各项也都如此。考察刘氏的心意,并不是不想这样做,只是五行到思虑为止,无法周遍说明皇极;如果像庶验那样增加项目,即使愚笨的人也会感到惊怪。因此他把五行、五事分开解释,以掩盖其中的破绽,这是第四项错误。传文解释木时,把它说成容貌;到了火、土、金、水,则分别对应思虑、言语、视力、听力,却完全不相及,彼此矛盾混乱,这是第五项错误。九畴与五行能够逐条对应的,只有两项。箕子陈述它们,大概是有深意的:五事是一项,庶验是一项。庶验中的肃、乂、哲、谋、圣,都出自五事;五事中的貌、言、视、听、思,都出自五行。这是自然的道理,难道可以不逐条对应吗?其余八政、五纪、三德、稽疑、福极,虽然总的归属不超出五行、五事,却不能逐条对应。如果强行逐条对应,就不是自然的道理;所以它的传文必然牵强附会,曲意援引,修饰文辞,勉强附合,然后才勉强能够说明某福、某极为什么应验于某事。这样立论,也太劳苦了。况且传文在福极方面既然如此,那么对八政、五纪、三德、稽疑也应当如此;如今却又不这样,为什么呢?经文说:“五皇极,皇建立了它的极,收聚这五福,用来广泛赐给百姓。”这是说皇极建立而五福完备。假如经文说皇极不建立,就必定用六极替换五福,那么怎么还能逐条对应呢?况且皇极是九畴中最尊贵的,所以圣人把它置于中央,用来贯通上下,好比庶验。说雨,说旸,说燠,说寒,说风,说时;“时”只是分别冠在雨、旸、燠、寒、风之上,难道还可以把它另列为一项庶验吗?如果这样,那么刘氏的传文就更加迷惑而牵强了。唉!传文的这种方法有两种:刘向首先倡导,班固记载下来;后世史书中记载五行的人,谁不以它为师而仿效?世上的读者看得久了,谁不跟着认为正确?因此这种胶着成说的论断长期没有人考察订正,我难道能不说吗?一图:指出传文的错误
一图形今之意
貌恭肃 木曲直 时雨
皇极 言从乂 金从革 时旸
视明哲 火炎上 时燠 五福
之建 听聪谋 水润下 时寒
思睿圣 土稼穑 时风
貌不恭狂 木不曲直 常雨
皇极 言不从僣 金不从革 常旸
视不明豫 火不炎上 常燠 六极
不建 听不聪急 水不润下 常寒
思不睿防 土不稼穑 常风
洪范论下
吾既剔去传疵,以粹经,犹有秘处,而先儒不白其意,或解失其防者非一,今辨正以申之。经曰:「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夫五行一畴耳,一汨而九不畀,盖五行纲,九畴纲壊而目废也。然则五行之汨,非五事之失乎?五事之失,非皇极之不建乎?盖箕子微见其统与端矣。经之次第五行也,以生数至于五事也,求之五行则相尅,何也?従五常斯与相尅合矣。先民之论五行也,水性智而事听,火性礼而事视,木性仁而事貌,金性义而事言,土性信而事思。及其论五常也,以为徳莫大于仁,仁或失于弱,故以义断之;义或失扵刚,故以礼莭之;礼或失扵拘,故以智通之;智或失扵诈,故以信正之。此五常次第所以然也,五事従之所以亦然也。三八政曰食,曰货,曰祀,曰宾,曰师,五者不以官名之。郑康成以食为稷,以货为司货贿,以宾为大行人,是三百六十官,箕子扵九畴中区区焉错举其八耳。孔颖达则曰:「司货贿、大行人皆事主,非复民政。」夫事虽非民,亦未害为政,孔之失滋甚焉。吾以为不然,箕子言国家之政,无越是八者,周公制礼,酌而用之,故建六官以主八政:食与货则天官,祀与宾则春官,师则夏官司空则冬官司徒则地官司寇则秋官,此得其正矣。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孔安国谓知卜筮人而立之。夫知卜筮人,天下不为鲜矣,孜孜然以择此为事,则委琐不亦甚乎?吾意卜筮至神,人所谅而従者导之,善人必谅而従之,蜀荘是矣;导之恶人亦谅而従之,邱子明是也。圣人惧后人轻其职,使有如邱子明辈,故曰「择建立卜筮人」,谓择贤也。不然,司空、司徒、司宼其择之又当甚扵此云者,彼天子之卿不若卜筮之官为后世所轻,虽妇人孺子知其不可不择故也。呜呼!圣人之言枝分派别,不得其源,纷莫可晓,譬之日月五星。十二次,二十八舍,使昧者观之,固愦愦如也,不知晷度躔次,的不可紊差之▯忽,寒暑乖逆,吾故于《洪范》明其统,举其端,削刘之惑,绳孔之失,使经意炳然,如従玑衡中窥天文矣。
洪范论后序
吾论《洪范》以五福、六极系皇极之建与不建,而且不与二刘之増眊与隂,或者犹以刘向、夏侯胜之説为惑。刘向之言,皇极之建,总为五福;皇极之不建,不能主五事,下与五事齿,而均获一极,犹平王之诗降而为国风。夏侯胜之言曰:“天久隂不雨,臣下将有谋上者”,已而果然。以刘向之説,则皇极之不建不可系以六极;以夏侯胜之説,则眊与隂不可废。是皆不然。夫福极之扵五事,非若庶验也,隂阳而推之,律厯而求之,人事而揆之,庶验之通于五事,可指而言也,且圣人之所可知也。今指人而谓之曰:“尔为某事,明日必有某福;尔为某事,明日必有某极。”是巫觋卜相之事也,而圣人何由知之?故吾以为皇极之建,五事皆得,而五福皆应,不曰应某事者必某福也;皇极不建,五事皆失,而六极皆应,不曰应某事者必某极也。五事之间得与失参焉,则亦不曰必某福、必某极,应也亦曰福与极参焉耳。今刘以为皇极建而为五事主,故加之五福;及其不建也,不加之以六极,而以平王之诗为説,其意以为不建则不能为五事主,故不加之六极以为贬也。今有人有九命之爵,及有罪而曰削其爵,使至一命以贬之,“曰贬可也”,此犹平王之诗降而为国风,“曰降可也”。若夫有罪人当具五刑,而曰:“是人也,罪大,不当加之以五刑,姑以墨辟论,以重其责。”是得为重其责耶?今欲重不建之罪,不曰六极皆应,而曰独弱之极应,乃引平王之诗以为説,平王之诗固不然也。且彼圣人者,岂以天下之福与极止扵五与六而已哉?盖亦举其大槩耳。夫天地之间,非人力所为而可以为验者多矣,圣人取其尤大而可以有所兼者五,而使其余者可以遂见焉。今也力分其一端以为二,而必曰隂为隂,雨为雨,且经之庶验有曰“旸矣”,而岂独遗隂哉?盖隂之极盛于雨,而圣人举其极者,言也。吾观二刘之传,金不従革,与传常雨也。乃言雷电雨雪皆在,而独扵此别雨与隂何也?然则夏侯胜之言,何以必应?曰:事固有幸而中者。公孙臣以汉为土徳,而黄龙当见,黄龙则见矣。而汉乃火徳,也可以一黄龙而必谓汉为土徳耶?必不可也。其所谓眊者,防矣。胡复多言哉?
嘉祐集巻七
译一图:表现今人的意思 容貌恭敬而肃,木能曲直,按时下雨 皇极;言语顺从而形成治理,金能从革,按时出太阳 视力明察而有智慧,火向上燃烧,按时温暖;五福 皇极的建立;听力聪敏而有谋略,水向下滋润,按时寒冷 思虑睿智而圣明,土能承载庄稼,按时刮风 容貌不恭敬而狂,木不能曲直,常常下雨 皇极;言语不顺从而僭越,金不能从革,常常出太阳 视力不明察而荒乐,火不能向上燃烧,常常温暖;六极 皇极不建立;听力不聪敏而急躁,水不能向下滋润,常常寒冷 思虑不睿智而闭塞,土不能承载庄稼,常常刮风 《洪范论》下 我既然剔除传文的弊病,使经文精纯,其中仍有隐秘之处;先儒没有阐明其意,或者解释时失去要领的地方,不止一处。现在加以辨正来申明。经文说:“鲧堵塞洪水,扰乱五行,帝于是震怒,不把《洪范》九畴赐给他。”五行只是一畴,扰乱了一畴却连九畴都不赐,大概是因为五行是纲,纲坏了,目也就废了。既然如此,五行被扰乱,难道不是五事有失吗?五事有失,难道不是皇极没有建立吗?箕子大概已经隐约显露了纲领和端绪。经文排列五行的次序,是从生数到五事;如果从五行来求,五行之间是相克的,这是为什么?因为结合五常,就与相克相合了。先民论五行,说水的性质是智,对应的事情是听;火的性质是礼,对应的事情是视;木的性质是仁,对应的事情是貌;金的性质是义,对应的事情是言;土的性质是信,对应的事情是思。等到论五常,又认为德行没有比仁更大的,但仁有时失于柔弱,所以用义来裁断;义有时失于刚硬,所以用礼来节制;礼有时失于拘束,所以用智来疏通;智有时失于欺诈,所以用信来纠正。这就是五常次序如此的原因,五事依从它而排列,也同样如此。八政中的第三项是食、货、祀、宾、师,这五项不用官名来称呼。郑康成把食解释为稷,把货解释为司货贿,把宾解释为大行人;这样一来,三百六十种官职中,箕子只是在九畴里琐碎地错杂列举了其中八项。孔颖达却说:“司货贿、大行人都是职事之主,并不再属于民政。”职事即使不专属于百姓,也不妨碍把它称为政;孔颖达的错误反而更加严重。我认为不是这样。箕子所说的是国家的政务,没有超出这八项;周公制定礼制,斟酌而采用它们,所以设置六官来主管八政:食、货属于天官,祀、宾属于春官,师属于夏官,司空属于冬官,司徒属于地官,司寇属于秋官,这才得到了正确解释。七是稽疑,选择并任用掌管卜筮的人。孔安国说,是了解卜筮之人而任用他。天下懂得卜筮的人本来不少,如果把专心选择这种人作为政务,岂不是太琐碎了吗?我的意思是,卜筮至为神妙,能够使人相信并听从它的人来引导;善人一定会相信并听从,蜀庄就是这样;引导恶人,也能使恶人相信并听从,邱子明就是这样。圣人担心后人轻视这一职务,出现邱子明一类的人,所以说“选择并任用掌卜筮之人”,意思是选择贤能者。否则,司空、司徒、司寇的选择标准反而应当比这里更高;天子的卿不如卜筮官那样容易被后世轻视,连妇人和小孩都知道不能不加选择,因此不必特别说明。唉!圣人的话枝分派别,如果不能找到源头,纷杂得让人无法明白。拿日月五星来比方,十二次、二十八宿,如果让昏昧的人观察,本来就会混乱不明;他们不知道日影、度数、运行次序之间有明确而不可错乱的微小差别,寒暑也会颠倒错乱。因此我在《洪范》中阐明它的纲领,举出它的端绪,删正刘氏的迷惑,纠正孔氏的错误,使经文的本意明白显著,如同从浑仪、衡器之中窥见天文一样。《洪范论》后序 我论述《洪范》,把五福、六极归系于皇极的建立与否,而且不赞同刘歆、刘向增加眊和阴的说法,有人也许仍被刘向、夏侯胜的观点迷惑。刘向说,皇极建立,总体上归于五福;皇极不建立,不能成为五事的主宰,只能与五事并列,同样获得一个极,就像平王的诗降为《国风》。夏侯胜说:“天长久阴而不下雨,臣下将要谋反君上。”后来果然如此。按照刘向的说法,皇极不建立不能归系于六极;按照夏侯胜的说法,眊和阴不能废除。这些都不对。福、极与五事的关系,不像庶验那样;阴阳可以推求,律历可以考察,人事可以衡量,庶验通于五事,是可以指明来说的,也是圣人所能知道的。如今指着一个人说:“你做了某件事,明天一定有某种福;你做了某件事,明天一定有某种极。”这就是巫觋、卜相的做法,圣人又怎么能够知道呢?所以我认为,皇极建立,五事都得到端正,五福都应验;但不是说做某件事一定应验某一种福。皇极不建立,五事都失常,六极都应验;但不是说做某件事一定应验某一种极。五事之间有得有失相互参杂,因此也不能说一定应验某种福、某种极,只能说福与极也相互参杂。如今刘氏认为皇极建立而成为五事的主宰,所以给它增加五福;等到皇极不建立时,却不加六极,而用平王诗的说法解释。他的意思是,皇极不建立,就不能成为五事的主宰,所以不加六极来表示贬抑。如今有人有九命之爵,后来犯罪,有人说削减他的爵位,使他降到一命来表示贬抑,说“这是贬抑”可以;这就像平王的诗降为《国风》,说“这是降等”也可以。假如有罪人本来应当具受五刑,却说:“这个人罪大,不应当只加五刑,姑且用墨刑论处,以加重他的责罚。”这样能算加重他的责罚吗?如今想加重皇极不建立的罪,却不说六极都应验,而只说一个弱极应验,又引用平王的诗作解释;平王的诗本来就不是这样。况且那位圣人,难道认为天下的福和极只有五种、六种而已吗?大概只是举出大概罢了。天地之间,不由人的力量造成却可以作为应验的事物很多;圣人选取其中尤其重大、可以兼摄其他事物的五种,使其余的也能够随之显现。如今却强行把其中一端分为两种,硬说阴就是阴、雨就是雨;经文的庶验已经说了“旸”,难道唯独遗漏了阴吗?大概阴的极盛状态就是雨,圣人举出它的极盛状态来说明。我看刘歆、刘向二人的传文,把金不能从革归入常雨;既然说雷、电、雨、雪都包括在内,为什么偏偏在这里把雨和阴分开呢?既然如此,夏侯胜的话为什么一定应验?回答说:事情本来就有侥幸说中时。公孙臣认为汉朝属于土德,黄龙应当出现,后来黄龙确实出现了;但汉朝明明属于火德,难道能凭一条黄龙就一定说汉朝属于土德吗?当然不能。他们所谓的眊,就是防。还要多说什么呢?《嘉祐集》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巻八宋 蘓洵 撰太▯论上苏子曰:「言无有善恶也。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则其辞不索而获。夫子之于易,吾见其思焉而得之者也;于春秋,吾见其感焉而得之者也;于论语,吾见其触焉而得之者也。思焉而得,故其言深;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触焉而得,故其言易。圣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叅焉。故夫后之学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方其为书也,犹其为言也;方其为言也,犹其为心也。书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圣人以为自欺。后之不得乎其心而为言,不得乎其言而为书。吾于扬雄见之矣。疑而问,问而辩,问辩之道也。扬雄之《法言》,辩乎其不足问也,问乎其不足疑也。求闻于后世而不待其有得,君子无取焉耳。」《太▯》者,雄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无得于心者也。使雄有得于心,吾知《太▯》之不作。何则?疡医之不为疾医,乐其有得于疡也;疾医之不能为而丧其所以为疡,此疡医之所惧也。若夫妄人,砺鍼磨砭,乃欲为俞跗、扁鹊之事,彼诚无得于心而侈于外也。使雄有孟轲之书而肯以为《太▯》耶?惟其所得之不足乐,故大为之名,以侥幸于圣人而已。且夫《易》之所为作者,雄不知也。以为为数耶?以为为道耶?惟其为道也,故六十卦而无加,六十四卦而无损。及其以为数,而后有六日七分之説生焉。圣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六日七分者,吾以为厯也。」在厯以数胜,在易以道胜。然则《易》之所为作,其亦可知矣。盖自汉以来,六经始有异论。夫圣人之言,无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惟其求而不可得,于是乃始杂取天下竒怪可喜之説而纳诸其中;而天下之工乎曲学小数者,亦欲自附于六经以求信于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太▯》者,雄所以拟《易》也。观其始于一而终于八十一,是四乗之极而不可加也。从三方之算而九之,并夜于昼为二百四十有三日三分其方而一以为三州,三分其州而一以为三部,二分其部而一以为三家。此犹六十之不可加,而六十四之不可损也。雄以为未也,从而加之,曰踦,又曰赢。曰吾以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也,曰踦也,曰赢也。是何为者?或曰以象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在赢而不在踦。踦者斗之二十六也。或曰以象闰,闰之积也,起于难之七而于此加焉,是强为之辞也。且其言曰:譬诸人,増则赘,而割则亏。今也重不足于厯,而轻以其书加焉,是不为太▯也为太初厯也。圣人之所略,扬雄之所详;圣人之所重,扬雄之所忽。是其为道不足取也。道之不足取也,吾乃今求其数,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固雄意也。賛之七百三十有一,是日之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也。后之学者曰:吾不知夫二十八宿之次与夫日行之度也,而于太▯焉求之,则吾惧夫积日之无以处也。厯者天下之至微,要之千载而可行者也。四分而加一,是四嵗而加一日也。率四嵗而加之,千载之后,吾恐大冬之为大夏也。且夫四分其日而賛得二焉,故賛者可以为偶而不可以为竒,其势然也。雄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为数不足多也。君子之为书,犹工人之作器也,见其形以知其用。有鼎而加柄焉,是无问其工之材不材,与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为鼎者,固已明矣。况乎加踦与赢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无取也巳。太▯论中四分日之一,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在四以为一,在百以为二十五,唯其所在而加之,岂有常数?防六日七分者,以八十言者也。苟有以适于用,吾斯从而加之矣。坎离震兑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防于三百六十日。圣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为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五行之数也?以为上之不可以八,而下之不可以六,故以七分者加之,使夫易者亦不为无用于厯而已矣。夫八十分与夫七分者,皆非其所以为易也。上下而为卦,九六而为爻,此其所以为易也。圣人不于其所以为易者加之,故加焉而不害其为易。若夫四位而为首,九行而为賛,此此正其所以为太▯者也。而雄于此加焉,故吾不知其为太▯也。始于中之一,而讫于养之九,阙焉而未见者,四分日之三而已矣。以一百八分而为日,以一分而加之一首之外,尽八十一首,而四分日之三者可以见矣。观周之一,知昼夜之不在乎竒偶,而在其所承;观中之九,知休咎之不在乎昼夜,而在其所处。故积其分至于养之九,而可以无患。盖易之本六日以为卦,太▯之初四日有半以为首,而皆以四百八十七分求合乎二十八宿之度,加分而其数定,去踦赢而其道胜,吾无憾焉耳。太▯论下
译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卷八 宋苏洵撰 《太玄论》上 苏子说:“言语本身没有善恶。如果确实从我的内心得到它再说出来,那么文辞不用刻意搜求就能自然获得。孔子对于《易》,我看见他是经过思考而得到的;对于《春秋》,我看见他是受到感发而得到的;对于《论语》,我看见他是有所触动而得到的。经过思考而得到,所以言语深刻;受到感发而得到,所以言语恳切;有所触动而得到,所以言语平易。圣人的话从天理中得到,不以人的主观掺杂其中。所以后世求学的人,可以凭天理相遇而有所领会,却不能凭人为造作而获得。书正在写成时,就如同言语;言语正在说出时,就如同内心。书有超过言语的地方,言语有超过内心的地方,圣人认为这就是自我欺骗。后世没有从内心得到真实体会就写成言语,没有从言语得到真实体会就写成书,我在扬雄那里看见了这种情况。有疑问然后发问,发问然后辨析,这是求学发问辨析的道路。扬雄的《法言》,在不值得发问之处辨析,在不值得怀疑之处发问。他想求闻名于后世,却不等到自己有所心得,君子不会取法于此。《太玄》是扬雄用来把自己附会于孔子,却没有从内心得到真实体会的作品。假使扬雄内心真有所得,我知道他就不会作《太玄》。为什么呢?治疡医不去做治内科疾病的医生,是因为以自己能治疡为满足;内科医生不能做治疡医,反而丧失了自己作为内科医生的依据,这是治疡医所害怕的。至于妄人,磨砺针具,竟想做俞跗、扁鹊所做的事,他实在内心没有所得,却在外表上夸张炫耀。假使扬雄有孟轲那样的著作,他还肯把它称为《太玄》吗?只是因为他的所得不足以自得,所以故意把书名起得很大,想侥幸攀附圣人罢了。况且《易》为什么创作,扬雄并不知道。是为了数吗?是为了道吗?正因为它是为了道,所以六十卦不能增加,六十四卦不能减少。等到把它看作数,才产生六日七分的说法。圣人的意思是:“六十四卦是《易》;六日七分,我把它看作历法。”在历法中数理胜过一切,在《易》中道胜过一切。这样看来,《易》为什么创作,也就可以知道了。大概从汉代以来,六经才开始有不同的议论。圣人的话没有不贯通的地方,但用意本来各有所在。只是人们寻求经义却不能得到,于是开始杂取天下奇怪可喜的说法,纳入经书之中;天下那些擅长曲解经学、钻研小术数的人,也想把自己附会到六经上,以求取天下人的信任。然而君子不取这些。《太玄》就是扬雄用来仿拟《易》的作品。看它从一开始到八十一结束,这是四乘之极,不能再增加。它依照三方之数运算而以九相乘,把夜并入昼,共得二百四十三日;把三方分为三份,取一份作为三州;把三州分为三份,取一份作为三部;把三部二分,取一份作为三家。这仍然是仿照六十不可增加、六十四不可减少。扬雄认为还不够,于是又增加,说是“踦”,又说是“赢”。他说:“我是想用它来合于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这就是所谓踦、赢。这样做是为什么?有人说是用来象征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在赢中,不在踦中。踦是斗数二十六。又有人说是用来象征闰,闰日的积数从难卦的七开始,在这里加上;这是强行编造的说法。况且他自己说:拿人作比方,增加就像长出赘物,割去就会有所亏损。如今历法本来已经不足,却轻率地把自己的书加进去,这不是作《太玄》,而是作《太初历》了。圣人略去的,扬雄却详细说明;圣人重视的,扬雄却忽略。这说明他的道理不值得取法。既然道理不值得取法,我现在却来考求它的数,考求它是否合于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这本来正是扬雄的用意。《太玄》的赞有七百三十一,这就是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后世学者说:“我不知道二十八宿的次序和太阳运行的度数,却想在《太玄》中求取它,那么我担心累积的日数没有办法安置。”历法是天下最精微的学问,关键在于千年以后仍然能够施行。四分之一日再加一日,就是四年增加一日;如果每四年增加一日,千年以后,我恐怕大冬天会变成大夏天。况且把一日分成四份,《太玄》的赞得到其中两份,所以赞可以成为偶数而不能成为奇数,形势本来如此。扬雄想增加的是四分之三,实际增加的却是四,因而他的数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君子写书,就像工匠制造器物;看见器物的形状,就可以知道它的用途。若有一只鼎却给它加上把柄,不必问工匠的材料好不好,也不必问金属优劣,就已经明白它不能作为鼎了。何况增加踦和赢,却又不符合二十八宿的度数;这就像鼎有把柄,却不能拿来执握,我不取它就是了。一日的四分之一,有人说是百分之一日的二十五分;在四中把它看作一,在百中把它看作二十五,只根据它所在的位置加上,难道有固定的数吗?所谓六日七分,是以八十来计算的。假如有适合实际用途的办法,我就会依从它而加上。坎、离、震、兑各自守在自己的方位,六十卦的爻分布在三百六十日中。圣人不因为五日又四分之一日而损害《易》的性质,却加上七分;这难道不是有所取法于日月星辰的度数、天地五行的数理吗?因为上面不能用八,下面不能用六,所以加上七分,使《易》在历法中不至于毫无用处。八十分和七分,都不是《易》之所以成为《易》的根本。上下构成卦,九六构成爻,这才是《易》的根本。圣人没有在《易》的根本上增加,所以增加它也不损害《易》。至于以四位作为首,以九行作为赞,这正是《太玄》之所以成为《太玄》的根本;扬雄却在这里加以增饰,所以我不知道它怎么能算《太玄》。从中之一开始,到养之九结束,所缺而没有显现的,只是四分之三日罢了。把一百零八分作为一日,在八十一首之外每首增加一分,经过八十一首,四分之三日就可以显现出来。观察《周》之一,就知道昼夜的意义不在奇偶,而在于它所承接的部分;观察《中》之九,就知道休咎不在昼夜,而在于它所处的位置。因此把分数累积到《养》之九,就可以没有忧患。大概《易》的根本是以六日作为一卦,《太玄》的开头是以四日半作为一首;二者都以四百八十七分来求合二十八宿的度数。如果加上分数而使数目确定,去掉踦、赢而使道理胜出,我就没有遗憾了。《太玄论》中〔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六日、三百六十日、五日〕 一日四分之一,有人说是百分之一日的二十五分;在四中算作一,在百中算作二十五,只根据它所在的位置加上,难道有固定的数吗?所谓六日七分,是以八十来计算的。假如有适合实际用途的办法,我就会依从它而加上。坎、离、震、兑各自守在自己的方位,六十卦的爻分布在三百六十日中。圣人不因为五日又四分之一日而损害《易》的性质,却加上七分;这难道不是有所取法于日月星辰的度数、天地五行的数理吗?因为上面不能用八,下面不能用六,所以加上七分,使《易》在历法中不至于毫无用处。八十分和七分,都不是《易》之所以成为《易》的根本。上下构成卦,九六构成爻,这才是《易》的根本。圣人没有在《易》的根本上增加,所以增加它也不损害《易》。至于以四位作为首,以九行作为赞,这正是《太玄》之所以成为《太玄》的根本;扬雄却在这里加以增饰,所以我不知道它怎么能算《太玄》。从中之一开始,到养之九结束,所缺而没有显现的,只是四分之三日罢了。把一百零八分作为一日,在八十一首之外每首增加一分,经过八十一首,四分之三日就可以显现出来。《太玄论》下
太▯之防三十有六,虚三而三十有三,用焉。曰其説出于易,易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是雄之所以为虚三之説也。夫大衍之数,是数之宗,而万物之所取用也。今夫蓍,亦用者之一而已矣。或用其千万,或用其一二,唯其所用而蓍也,用其四十有九焉。五者生之终也,十者成之极也。生之终,成之极,则天下又何以过之?故曰五十五十者,五十有五云也,非四十有九而益一云也。天下之数于是宗焉,则▯无乃亦将取之?且夫四十有九者,岂有他防?极其所当用之数而取之于大衍者,衍其所当用之防数,而举其大略焉耳。吾将以老阳之九而明之,则夫七八六者可以从而见焉。今夫一爻而三变,一变而挂一,是三用也。四四揲之,归竒于扐,是十用也。既扐而数其余,是三十有六用也。三与十与三十六而四十九之数成焉。増之则赢,损之则亏。四十有九足以成爻,而未始有虚一之道。吾不知先儒何从而得之也。圣人之所为当然而然耳,区区于天地五行之数而牵合于其间者,亦见其劳而无取矣。圣人观乎三才之体而取诸其象,故八卦皆以三画。及其欲推之于六十四也,则从而六之。吾又不知先儒之何以配乎六也。圣人之意直曰:非六无以变,非六无以变,是非四十九无以揲也。太▯之算极于三,以三而计之,挂其一,再扐其五,而数其余之二十七,是亦三十三之数,不可以有加也。今其説曰三六,又曰二九,又曰倍天之数,又曰地虚三以扐天三,皆求易之过也。夫卜筮者,圣人所以探吉凶之四,然故为是不可逆知之数,而寓诸其无心之物,故虽折草毁瓦而皆有以前祸福之兆。圣人惧无以自神其心,而交于▯莫恍惚之间也,故择时日,登▯,取蓍而庙蔵焉。圣人之视蓍▯也,若或依之以自神其心,而非蓍▯之能灵也。况乎区区牵合于天地五行之数,其説固已迂矣。卜筮者,为不可逆知者也。旦筮用三经皆竒,夕筮用三纬。日中、夜中用二经一纬,皆竒偶杂,则是吉凶之纯驳不在其逢,而在其时。使夫旦筮者不为大休,则为大咎;而日中、夜中与夫夕筮者,大休、大咎终不可得而遇也。中之九曰:「颠灵气形,反当昼而凶,盖有之矣。」占从其词,不从其数,其谁曰不可?吾欲去其踦与其赢,加其首之一分,损其蓍之三防。不从其数之可以逆知,而从其词之不可以前定,庶乎其无罪也。太▯縂例引吾既作《太▯》论,或者读扬子之书,未知其详,而以意诘吾説,病辞之不给也,为作此例。凡雄之法与夫先儒之论,其可取者,皆在有未尽传之已意,曰姑观是焉。盖雄者好竒而务深,故辞多夸大,而可观者鲜。始之以十八防,中之以三十六,终之以七十二,积之以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四。张而不已,谁不能然?盖总例之外,无观焉。四位▯首之数,在乎方州部家【推▯算备矣】初揲而得之为家,逆而次之,极于方。凡所以谓之方州部家者,义不在乎其数也,取天下有别之名而加之耳。夫天下之大,所以略别之者,谓之方。方之中,分之稍详者,谓之州。举一类而为之所者,谓之部。举一人而为之别者,谓之家。盖方者,别之大,而家者,其小别者也。故▯家一一而转,而有八十一家;部三三而转,而有七十七部;州九九而转,而有九州;方二十七而转,而有三方。四者旋相为配,而无所不遇,故有八十一首。
译《太玄》的防数共有三十六,虚去三数,实际使用三十三数。有人说它的学说出于《易》。《易》说“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这就是扬雄所谓虚去三数的说法。大衍之数是数的根本,也是万物取用的依据。如今蓍草也不过是被使用的事物之一罢了;有时使用千万之数,有时使用一二之数,只要有所使用,便都可称为蓍数,因此使用四十九数。五是生数的终点,十是成数的极点。生数的终点、成数的极点,天下还有什么数能超过它们呢?所以说“五十五十”,意思是五十五,并不是说四十九再增加一数。天下的数由此取法,那么《太玄》难道不也要取法于此吗?况且四十九这个数,难道另有什么奥妙吗?不过是把应当使用的数推到极点,从大衍之数中取出它;把应当使用的防数推演出来,只是举出它的大概罢了。我将用老阳之九来说明这一点,那么七、八、六也可以依此看出。现在每一爻经过三次变化,每次变化都挂一根蓍草,这是三次使用;每次四四地揲数,把余数归入扐中,这是十次使用;归扐以后再数余下的蓍草,这是三十六次使用。三、十和三十六相加,四十九这个数就形成了。增加它就会有余,减少它就会不足。四十九数足以形成一爻,却从来没有虚去一数的道理。我不知道先儒是根据什么得到这种说法的。圣人所做的事,本来就是应当如此而自然如此;若拘泥于天地五行之数,硬把它们牵合进来,只能看出劳苦,却没有什么可取。圣人观察天地人三才的形体,从它们的象中取法,所以八卦都用三画。等到要把它推演到六十四卦时,才随之增加到六画。我又不知道先儒为什么要把它配合为六。圣人的意思只是说:没有六就无法变化;既然没有六就无法变化,也就没有四十九数无法揲数的道理。太玄的推算极限在三,以三来计算,挂去一根,再把五根归入扐中,然后数余下的二十七根,这同样是三十三之数,不可以再增加。如今有人说三六,又说二九,又说是加倍天数,又说地虚去三数以归入天数,都是在探求《易》数之外的过度解释。卜筮是圣人用来探究吉凶的工具,因此故意设置这种不能预先知道的数,把它寄托在无心的事物上,所以即使折断草木、毁坏瓦片,也都能显示先前祸福的征兆。圣人担心不能使自己的心思显得神妙,不能与幽冥恍惚的境界相交,所以选择时日,登龟取蓍,并把它们收藏在宗庙中。圣人看待蓍草和龟甲,好像是依靠它们来使自己的心思显得神妙;其实并不是蓍草和龟甲本身能够灵验。何况把天地五行的数勉强牵合在一起,这种说法本来就迂曲。卜筮是用来处理不能预先知道的事情的。早晨占筮,使用三经,都是奇数;傍晚占筮,使用三纬。日中、夜中占筮,使用二经一纬,奇偶混杂;这样看来,吉凶的纯杂不在于所遇的首,而在于占筮的时辰。假使早晨占筮不遇大休,就会遇到大咎;而日中、夜中和傍晚占筮的人,最终都不可能遇到大休或大咎。中九说:“颠倒灵气与形体,反而在白昼出现凶象,这种情况大概是有的。”占筮应当遵从卦辞,而不遵从数字,谁能说这样不可以呢?我想去掉它的奇数与余数,在开头增加一分,减少蓍数的三防。不按照数字所能预知的结果,而遵从言辞中不能预先确定的意义,或许就可以免于过失。《太玄总例引》我既然写了《太玄论》,有人读扬雄的书,不明白其中的详细内容,却凭自己的意思来诘问我的说法,责怪我的言辞不能充分回答,所以写了这篇总例。凡是扬雄的方法和先儒的论述,其中值得取用的,都在于它们有尚未完全传达的本意;姑且请看这里。扬雄喜好奇异而务求深奥,所以言辞多有夸张,而真正值得观览的很少。开始用十八防,中间用三十六防,最后用七十二防,累积到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四。这样不断扩张,谁不能做到?大概除了总例之外,没有什么值得观览的了。四位 《太玄》首的数,取决于方、州、部、家【推算《太玄》的方法已经完备】。第一次揲数所得叫作家,逆推并依次排列,推到极点就是方。之所以称为方、州、部、家,意义不在于它们的数目,只是借用天下有区别的名称来命名罢了。天下广大,略加区分,称为方;在方之中再分得稍细,称为州;列举同一类而形成的单位,称为部;列举一个人而形成的区别,称为家。方是大的区分,家是小的区分。因此,玄家逐一转动,共有八十一家;部以三三转动,共有七十七部;州以九九转动,共有九州;方以二十七转动,共有三方。四者循环相配,无所不遇,所以共有八十一首。
九赞方州部家之于▯,一首而加一算,故四位皆及于三,而其算止于八十一。率一算而九赞系之。赞者,所以为首之日;而算者,所以为首之次也。故二者竝行,而其用各异。非如易之六画,有以应乎六爻之辞也。▯之大体,以二賛而当一日。賛之竒偶,或以为昼,或以为夜。竒首之昼,在乎賛之竒偶;首之昼,在乎賛之偶。率十有八賛而后九日备。一首而九賛其势然也。故于九賛之间,三三相附,以当天之始、中、终,地之下、中、上,与人之思、祸、福三者,自相变,而皆可以当其一首之賛故▯之所以有九行者,亦以其賛言也。五行之次,水始于一六,土终五十,而▯数不及十。説者以为土君象也,水、火、木、金四者,是当先后于土者也。至于八十一首之间,则亦以九九相从,以当天、地、人三者之变,与夫九行之数。故举其首之当水与天之始始,地之下下,人之思内者,以为九天【谓中羡从更晬廓减沉成也】八十一首一首而九賛,二賛为一日,率一首而四日有半,竒首之次九为偶首。初一日之尽,故自竒之一至于偶之一,而后得为五日。观范望之注而考之,其星度则竒首之九賛为五日,而偶首止于四【范注:周之初一日入牛六度,礥之初一日入女二度】▯棿曰:九日平分,范説非也。盖一首之数定,而八十一首之数从可知矣。日之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之八十一首而未増踦赢也,当其三百六十四度有半于天度,为不及,故踦与赢者又加其一度焉【▯论备矣】夫方州部家之算,虽无与乎賛之日,然及夫推而求其日也,皆举算而以九乘焉,故夫算者亦可以通之于日也。四位皆及于三,而周天之日亦可以槩见于其中矣。三方之算五十有四,九之半之为二百四十三日;三州之算十有八,九之半之为八十一日;三部之算六,九之半之为二十七日;三家之算三,九之半之为十三日有半,而踦赢不与焉。故列方州部家之极数,而以所得之日系之其下,而为图【▯以太初厯作,故节▯星度皆据焉】三方【中一牛,三,五,七,九,二二冬至,四,六,八,周一,三】【四六八五七九】女【礥一三五二四六】【七九二四八闲一三五】小寒【六八七九】【少一,三,五二,四,六】虚【七,九,二八,戾一,三】【四,六,八,上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危八】大寒【九,二,四,六,八十一,三,五,七,九】【▯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羡一,三】【四六八差一五七九二】立春【三五四六】室【七九二四六八八童一三五七九】【増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鋭】【一三】雨水【四五六八达一】壁【七九二三】【五,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交,一】【三五】奎【七九耎一二三五七】惊蛰【九四】【六,八,徯,一,二,三,四,六,八,从,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九二】娄【四六】【八进一三】春分【五七八九释一三二】【四五七九二六八格一三】胃【四六】【八夷一三五七九二四五】清明【六七】【九,二,四,六,八,药一,三,五,七,八,九】【争一】昴【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务】【一三四五】谷雨【六八亊一三五七九】毕【二,四,六,七,九,八更,一,二,四,六,八】【三五七九断一三五七九】立夏【二二】【四六八毅一三四六】觜【八装一三】参【五,七,九,二,四,五六,七,九,二,四,八】【四六八】井五七九】小满【敛一三五二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彊一,三,五,七,九】【晬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盛一三】芒种【四六八居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法一,三,五,七,九】【应一三五二四六】夏至【七九二八迎一三】鬼【四六八遇一五七九二】栁【三五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灶一三五七九】小暑【大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廓一三】【四五】星【六八文一三五七九二四六】【七九八礼一】张【二四三五】大暑【六八七九】【逃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唐一,三】【四,六,八,常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八】立秋【九度一】翼【二四六八三五七九】【永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昆一,三】三州【减一二】处暑【三,五,七,九,四,六,八,唫一】轸【二三】【四,六,八,守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九二四八翕一三五】白露【六八七九】【聚一,三,五,七二,四,六,八】角【九,二积一,三四,六,八,饰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八】秋分【九二四疑一三五】亢【六八七九】
译九赞 方、州、部、家对于《太玄》来说,每一首增加一个算数,所以四位都达到三,而算数止于八十一。每一个算数都系有九赞。赞,是用来表示一首所对应的日期的;算,是用来表示一首次序的。因此二者并行,而用途各不相同,并不像《易》的六画,可以对应六爻的卦辞。《太玄》的大体,是以二赞当作一日。赞有奇偶,有的用来表示白昼,有的用来表示夜晚。奇首的白昼,由赞的奇偶决定;首的白昼,则由赞的偶数决定。每十八赞之后,九日就完备了。一首有九赞,形势本来就是如此。所以九赞之中,三个三个相连,分别对应天的始、中、终,地的下、中、上,以及人的思、祸、福;三者彼此变化,都可以各自对应一首中的一赞。因此《太玄》有九行,也就是从赞来说的。五行的次序,水始于一、六,土终于五、十,而《太玄》的数不到十。解释者认为这是土为君主之象;水、火、木、金四者,是依次排列在土之前后的。至于八十一首之间,也以九九相随,用来对应天地人的变化以及九行之数。所以列举其中首位对应水、天之始、地之下、人的内在思虑者,作为九天【即中、羡、从、更、晬、廓、减、沉、成】。八十一首 一首有九赞,二赞为一日,通常一首对应四日半;奇首次序中的九是偶首。第一日结束,所以从奇首之一到偶首之一,之后便得到五日。考察范望的注释可以知道,按星度计算,奇首的九赞为五日,而偶首只到四日【范注:周历初一日进入牛宿六度,《太玄》初一日进入女宿二度】。《太玄棿》说:九日平均分配,范望的说法不对。因为一首的数已经确定,八十一首的数也就可以由此知道。太阳周行天空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太玄》的八十一首尚未增加奇余和盈余,合计只有天度的三百六十四度半,少了一部分,所以奇余与盈余还要再增加一度【《太玄论》已经详述】。方、州、部、家的算数,虽然与赞所对应的日期无关,但推算日期时,都要把算数乘以九,所以算数也可以通于日期。四位都达到三,周天的日期也可以大略在其中看出来。三方的算数为五十四,乘九的一半为二百四十三日;三州的算数为十八,乘九的一半为八十一日;三部的算数为六,乘九的一半为二十七日。三家的算数为三,乘九的一半为十三日半,奇余和盈余不计在内。因此列出方、州、部、家的极数,把所得的日期系在它们下面,绘成图【《太玄》采用太初历,所以节候和星度都以此为依据】。三方 【中:一、牛、三、五、七、九、二二、冬至、四、六、八、周一、三】【四、六、八、五、七、九】女【礥:一、三、五、二、四、六】【七、九、二、四、八、闲、一、三、五】小寒【六、八、七、九】【少:一、三、五、二、四、六】虚【七、九、二、八、戾、一、三】【四、六、八、上、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危、八】大寒【九、二、四、六、八、十一、三、五、七、九】【▯: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羡、一、三】【四、六、八、差、一、五、七、九、二】立春【三、五、四、六】室【七、九、二、四、六、八、八、童、一、三、五、七、九】【增: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锐】【一、三】雨水【四、五、六、八、达、一】壁【七、九、二、三】【五、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交、一】【三、五】奎【七、九、耎、一、二、三、五、七】惊蛰【九、四】【六、八、徯、一、二、三、四、六、八、从、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九、二】娄【四、六】【八、进、一、三】春分【五、七、八、九、释、一、三、二】【四、五、七、九、二、六、八、格、一、三】胃【四、六】【八、夷、一、三、五、七、九、二、四、五】清明【六、七】【九、二、四、六、八、药、一、三、五、七、八、九】【争、一】昴【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务】【一、三、四、五】谷雨【六、八、事、一、三、五、七、九】毕 【二、四、六、七、九、八、更、一、二、四、六、八】【三、五、七、九、断、一、三、五、七、九】立夏【二二】【四、六、八、毅、一、三、四、六、八】觜【八、装、一、三】参 【五、七、九、二、四、五、六、七、九、二、四、八】【四、六、八】井【五、七、九】小满【敛、一、三、五、二、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彊、一、三、五、七、九】【晬: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盛、一、三】芒种【四、六、八、居、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法、一、三、五、七、九】【应、一、三、五、二、四、六】夏至【七、九、二、八、迎、一、三】鬼 【四、六、八、遇、一、五、七、九、二】柳【三、五、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灶、一、三、五、七、九】小暑【大、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廓、一、三】【四、五】星【六、八、文、一、三、五、七、九、二、四、六】【七、九、八、礼、一】张【二、四、三、五】大暑【六、八、七、九】【逃: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唐、一、三】【四、六、八、常、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八】立秋【九、度、一】翼【二、四、六、八、三、五、七、九】【永: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昆、一、三】三州 【减:一、二】处暑【三、五、七、九、四、六、八、唫、一】轸【二、三】【四、六、八、守、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九、二、四、八、翕、一、三、五】白露【六、八、七、九】【聚:一、三、五、七、二、四、六、八】角【九、二、积、一、三、四、六、八、饰、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七、八】秋分【九、二、四、疑、一、三、五】亢【六、八、七、九】
【视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沈一,三四五】氐【六,八,内一,三,五七,九,二,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去一,三,五,七,九】【晦一三五七二四六八】房【九二瞢一三四六五七】霜降【八九】心【穷一三五二四六】【七九八割一】尾【二四六八三五七九】【止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坚一】立冬【二三四六八五七九】九部【成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鬬一】箕【二三四六八失一三五七九二四】小雪【五六】【七九二四八剧一三五】斗【六八七九】【驯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将一,三】【四 六 八五 七 九】大雪三家【难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勤一,三四;六,八,养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揲法三十有六而防视焉。天以三分终于六成,故十八防【一二三之别数,是为三分;三分之积数,是为六成;三六之相乘,是为十八防】天不施,地不成,因而倍之地则虚三以扮天。故蓍之数三十有六而揲用三十三,别一以挂于左手之小指,中分其余以三数之,并余于扐。再扐之后而三数其余,七为一,八为二,九为三。八扐而四位成。雄之説曰:一扐之后而数其余。夫一挂一扐之多不过乎六,既六而其余二十七者可以为九而不可以为八九。况夫不至于六防太▯,雄作其揲法宜不谬。意者传之失也。王涯之説:一扐之后而三三数之,三七之余而一一数之,及八以为二,及九以为三,不及八,不及九,从三三之数而以三七为一。是苟以牵合乎一扐之言,而不知夫八者须挂一扐三而后成,而扐终不可以三也。易之三揲也,每分□挂而列乎三指之间。▯之再扐也,再扐不挂而归于初扐之指。吾于其挂而后分也见焉。易分而后挂,故每分辄挂,挂必异处,故列乎三指之间。▯挂而后分,故再扐不挂,再扐不挂,故归于初扐之指。指者视其挂者也。然则不再扐而知雄之不先挂也。占法占有四曰星曰时曰数曰辞星者二十八宿与五行之从违也【如中水牛北方宿则是星从否则违】时者所筮之时与所遇之首之从违也【如冬至以后筮而反遇应以下之首则是时违否则从】数者首赞竒偶之从违也【一三五七九阳家之昼隂家之夜二四六八阳家之夜隂家之昼昼词多休夜词多咎太▯因经纬以分三表南北为经东西为纬一六水在北二七火在南五土在中故一二五六七为经三八木在东四九金在西故三四八九为纬取三经以为旦筮之一表一五七是也取三纬以为夕筮之一表三四八是也取二经一纬以为日中夜中筮之一表二六九是也今夫旦筮而遇竒首曰一从二从三从是谓大休遇偶首则曰一违二违三违是谓大咎日中夜中筮而遇偶首曰一从二从三违始中休终咎遇竒首则曰一违二违三从始中咎终休夕筮而遇竒首曰一从二违三违始休中终咎遇偶首则曰一违二从三从始咎中终休大率如此】辞者辞之从违也【各观其表之辞观始中决从终】推▯算家一置一,二置二,三置三。部一勿増,二増三,三増六。州一勿増,二増九,三増十八。方一勿増,二増二十七,三増五十四。四位之积算,则是其首去中之防数也。
译【视: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沈、一、三、四、五】氐【六、八、内、一、三、五、七、九、二、四、六】【七、九、二、四、六、八、八、去、一、三、五、七、九】【晦:一、三、五、七、二、四、六、八】房【九、二、瞢、一、三、四、六、五、七】霜降【八、九】心【穷、一、三、五、二、四、六】【七、九、八、割、一】尾【二、四、六、八、三、五、七、九】【止: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坚、一】立冬【二、三、四、六、八、五、七、九】九部 【成: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鬬、一】箕【二、三、四、六、八、失、一、三、五、七、九、二、四】小雪【五、六】【七、九、二、四、八、剧、一、三、五】斗【六、八、七、九】【驯: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将、一、三】【四、六、八、五、七、九】大雪 三家 【难一:三、五、七、九;二二;四、六、八、勤、一、三、四;六、八、养、一、三、五、五;七、九、二;四、六】揲数的方法 三十六数而防数显现出来。天数以三分开始,以六成就,所以有十八防【一、二、三的区别之数,叫作三分;三分相乘的积数,叫作六成;三与六相乘,就是十八防】。天不施行,地不能成就,所以加倍;地则虚去三数,以配合天数。因此蓍数为三十六,而揲数使用三十三:另取一根挂在左手小指上,把其余蓍草分成两部分,以三数之,并把余数归入扐中。第二次归扐之后,再以三数余下的蓍草,七为一,八为二,九为三。八次归扐,四位便形成。扬雄说:“一次归扐之后便数余下的蓍草。”一次挂一、一次归扐,所得最多不过六;既然得到六,余下的二十七可以按九数取尽,却不能按八、九来取。何况太玄不至于六防,扬雄所制定的揲法应当不会错误。也许是传抄失误。王涯说:一次归扐之后,按三三来数;三七的余数再逐一计数,达到八就作为二,达到九就作为三;不到八、不到九,就依照三三之数,并以三七作为一。这只是勉强附会“一次归扐”的说法,却不知道八必须经过挂一、归扐三之后才能形成,而归扐最终不能按三来做。《易》的三次揲数,每次分开后都要挂去一根,并列在三指之间。《太玄》第二次归扐时,第二次归扐不再挂蓍,而归到第一次归扐所用的手指上。我从它先挂后分这一点看出了这种区别。《易》是先分后挂,所以每次分都要挂,所挂之蓍必须放在不同的位置,因此列在三指之间。《太玄》是先挂后分,所以第二次归扐不再挂;第二次归扐不挂,因此归到第一次归扐的手指上。所谓手指,是用来查看所挂蓍草的。这样看来,即使不进行第二次归扐,也可知道扬雄并没有先挂蓍。占筮的方法 占筮有四项:星、时、数、辞。星,是二十八宿与五行相合或相违的情况【例如中首属水、牛宿属北方之宿,就是星相合;否则就是相违】。时,是占筮的时辰与所遇之首相合或相违的情况【例如冬至以后占筮,却反而遇到应以下的首,就是时相违;否则就是相合】。数,是首和赞的奇偶相合或相违【一、三、五、七、九,阳家以它们为白昼,阴家以它们为夜晚;二、四、六、八,阳家以它们为夜晚,阴家以它们为白昼。白昼的辞多主休,夜晚的辞多主咎。《太玄》依据经纬来划分三表:南北为经,东西为纬。一、六属水,在北方;二、七属火,在南方;五属土,在中央,所以一、二、五、六、七为经。三、八属木,在东方;四、九属金,在西方,所以三、四、八、九为纬。取三经作为早晨占筮的一表,即一、五、七;取三纬作为傍晚占筮的一表,即三、四、八;取二经一纬作为日中、夜中占筮的一表,即二、六、九。早晨占筮遇到奇首,说一从、二从、三从,这叫大休;遇到偶首,说一违、二违、三违,这叫大咎。日中、夜中占筮遇到偶首,说一从、二从、三违,开始和中间为休,最后为咎;遇到奇首,说一违、二违、三从,开始和中间为咎,最后为休。傍晚占筮遇到奇首,说一从、二违、三违,开始为休,中间和最后为咎;遇到偶首,说一违、二从、三从,开始为咎,中间和最后为休。大体如此】。辞,是卦辞相合或相违的情况【分别观察各表的辞,看开头、中间和结尾来判定相合与否】。推算《太玄》算数 家:第一家置一,第二家置二,第三家置三。部:第一部不增加,第二部增加三,第三部增加六。州:第一州不增加,第二州增加九,第三州增加十八。方:第一方不增加,第二方增加二十七,第三方增加五十四。四位相乘所得的算数,就是该首从中数中除去的防数。
求表之赞置首去中防数【惟其所遇之首而置之如应去中四十一则置四十一】减一而九之【如应置四十一则减一为四十以九乘四十得三百六十】増赞【惟其所求之赞而増之一则増一二则增二】半之则得赞去冬至日数矣【如应首九之得三百六十若求应一賛则增一为三百六十一半得百八十有半则是应之一去冬至百八十日有半也】偶为所得日之夜竒为所明日之昼【此非一首之间一为竒而二为偶者也半之而竒谓之竒半之而偶谓之偶若不増一为百八十日则是法首日之夜増一则竒乃是明日应首之昼】九之者为賛也【一首九賛】减一者为増賛也【容有不尽求其九賛故减而后増】半之者为日也【二賛为一日】求星从牵牛始除算尽则是其日也【如应之一去冬至百八十日有半以二十八宿之度自牛以下除之尽百八十算有半即是应之一日在井二十九度半也】除算尽则是其日也者星之度日之日也【日一日而行一度】斗振天而进日违天而退【日行与斗建异日自北而西西而南南而东东而复于北斗自北而东东而南南而西西而复于北】▯日书斗书【如求星之法逆而求之可也】而月不书。厯法十九嵗为一章,二十七章五百一十三嵗为一防,三防八十一章千五百三十九嵗为一统,三统九防二百四十三章四千六百一十七嵗为一元。一章闰分尽,一防月蚀尽,一统朔分尽,一元六甲尽。自子至辰,自辰至申,自申至子,是为三元。冠之以甲,而章防统元与月蚀俱没。此雄之自述云尔。夫尽者,生于不齐者也。不齐之积而至于齐,是以有尽也。斗与天而东,日违天而西,终日而成度,尽度而成朞。故不齐者非出于斗与日,出于月也。日舒而月速,于是有晦▯▯望进退之不齐。惟其不齐,故要之于四千六百一十七嵗,而后四者皆尽。又从而三之,万有三千八百五十一嵗,冬至朔旦复得甲子,而十二辰尽也。此五尽者,厯之所以有法也。今▯告曰:「▯日书斗书,而月不书。夫七百三十一賛,二賛而为一日,固其势不得书月也。苟月而不书,则夫厯法之可见于▯者,止于一朞,而此五尽者,雄之所强存而已。」是故别其一朞之法于前,而存其五尽之数于后,盖不详云。
嘉祐集巻八
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巻九宋 苏洵 撰
译求表中赞数 先置入首所去掉的中防数【根据所遇到的首来置数,例如应首去中四十一,就置四十一】;减一后乘九【例如应首置四十一,减一为四十,乘九得三百六十】;再增加赞数【根据所求的是第几赞来增加,求第一赞就增加一,求第二赞就增加二】;除以二,就得到该赞距冬至的日期数【例如应首乘九得到三百六十,若求应首第一赞,就增加一,成为三百六十一,除以二得一百八十日半,这就是应首第一赞距冬至一百八十日半】。偶数表示所得日期的夜晚,奇数表示第二天的白昼【这不是说一首之中一为奇、二为偶;除以二后为奇的称奇,为偶的称偶。如果不增加一,就是一百八十日,表示首日的夜晚;增加一后成为奇数,才表示第二天应首的白昼】。乘九,是为了得到赞数【一首有九赞】;减一,是为了再增加赞数【因为有时不能正好求出九赞,所以先减后增】;除以二,是为了得到日期【二赞为一日】。求星宿从牛宿开始,除尽算数,所在之处就是相应的日期【例如应首第一赞距冬至一百八十日半,按照二十八宿的度数从牛宿以下依次除算,除到一百八十算半时,正好在井宿二十九度半,这就是应首第一赞所在的日期】。“除尽算数就是相应日期”,指的是星宿的度数和太阳运行的日期【太阳每日运行一度】。斗星振动天体而前进,太阳违背天体而后退【太阳运行的方向与斗建不同:太阳由北向西,再由西向南、由南向东,最后回到北方;斗则由北向东,再由东向南、由南向西,最后回到北方】。《太玄》记太阳和斗,而不记月亮【按照求星的方法反推日期即可】。历法 十九年为一章,二十七章、五百一十三年为一会;三会、八十一章、一千五百三十九年为一统;三统、九会、二百四十三章、四千六百一十七年为一元。一章闰余完尽,一会月食周期完尽,一统朔余完尽,一元六甲完尽。从子到辰,从辰到申,从申到子,这叫三元。以甲为冠首,那么章、会、统、元与月食周期就同时完尽。这是扬雄自己所说的。所谓完尽,是由原本不齐整的数产生的;不齐整的数累积到齐整,所以有完尽。斗随天向东,太阳违背天向西,运行一日而形成一度,度数完尽而形成一周年。因此不齐整并不是由斗和太阳产生的,而是由月亮产生的。太阳运行舒缓,月亮运行迅速,于是晦、朔、弦、望的进退有不齐整之处。正因为不齐整,所以要累积到四千六百一十七年,四项才会全部完尽。再把这个数乘三,经过一万三千八百五十一年,冬至朔旦重新遇到甲子,十二辰也全部完尽。这五种完尽,就是历法之所以有规则的原因。如今《太玄》说:“《太玄》记太阳和斗,而不记月亮。”因为七百三十一赞,以二赞为一日,本来就不可能记载月份。如果连月份都不记载,那么历法能够在《太玄》中看出的,就只到一个周年为止;这五种完尽,只是扬雄勉强保存下来的罢了。因此把一个周年的历法列在前面,把五种完尽的数列在后面,大概是因为没有详细说明。《嘉祐集》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卷九 宋苏洵撰写
史论序史之难其人久矣。魏晋、宋、齐、梁、隋间,观其文,则亦固当然也。所可怪者,唐三百年,文章非三代、两汉无敌,史之才宜有如丘明、迁、固軰,而卒无一人可与范▯、陈夀比肩。巢子之书,世称其详且博,然多俚辞俳状,使之纪事,当复甚乎其尝所讥诮者。唯子餗例为差愈。吁,其难而然哉!夫知其难,故思之深;思之深,故有得。因作史论三篇。史论上史何为而作乎?其有忧也。何忧乎?忧小人也。何由知之?以其名知之。楚之史曰梼杌,梼杌四凶之一也。君子不待褒而劝,不待贬而惩。然则史之所惩劝者,独小人耳。仲尼之志大,故其忧愈大。忧愈大,故其作愈大。是以因史脩经,卒之论其效者,必曰「乱臣贼子惧」。由是知史与经皆忧小人而作,其义一也。其义一,其体二,故曰「史焉」,曰「经焉」。大凡文之用四事:以实之,词以章之,道以通之,法以检之。此经史所兼而有之者也。虽然,经以道法胜,史以事词胜。经不得史,无以证其褒贬;史不得经,无以酌其轻重。经非一代之实录,史非万世之常法。体不相沿,而用实相资焉。夫《易》《礼》《乐》《诗》《书》,言圣人之道与法详矣,然弗验之行事。仲尼惧后世以是为圣人之私言,故因赴告策书以脩《春秋》,旌善而惩恶,此经之道也。犹惧后世以为巳之臆防,故本周礼以为凡,此经之法也。至于事则举其略,词则务于简,吾故曰经以道法胜。史则不然,事既曲详,词亦夸耀,所谓褒贬论赞之外,无几,吾故曰史以事词胜。使后人不知史而观经,则所褒莫见其善状,所贬弗闻其恶实,故曰经不得史,无以证其褒贬。使后人不通经而专史,则称赞不知所法,惩劝不知所沮,吾故曰史不得经,无以酌其轻重。经或从伪赴而书,或隐讳而不书,若此者众,皆适于教而巳吾故曰经非一代之实录。史之一纪、一世家、一传,其间美恶得失,固不可以一二数,则其论赞数十百言之中,安能事为之褒贬,使天下之人动有所法,如《春秋》哉?吾故曰史非万世之常法。夫规矩准绳,所以制器,器所待而正者也。然而不得器,则规无所效其圆,矩无所用其方,凖无所施其平,绳无所措其直。史待经而正,不得史,则经晦。吾故曰体不相沿,而用实相资焉。噫!一规一矩,一凖一绳,足以制万器,后之人其务。希迁固实录,可也。慎无若王通、陆长源軰,嚣嚣然冗且僣,则善矣。史论中迁固史虽以事辞胜,然亦兼道与法而有之,故时得仲尼遗意焉。吾今择其书有不可以文晓而可以意达者四,悉显白之。其一曰隐而章,其二曰直而寛,其三曰简而明,其四曰微而切。迁之传廉颇也,议救阏与之失不载焉,见之赵奢传。传郦食其也,谋挠楚权之缪不载焉,见之留侯传。固之传周勃也,汗出洽背之耻不载焉,见之王陵传。传董仲舒也,议和亲之疏不载焉,见之匈奴传。夫颇、食其、勃、仲舒皆功十而过一者也,苟列一以疵十,后之庸人必曰:智如防颇,辩如郦食其,忠如周勃,贤如董仲舒,而十功不能赎一过,则将苦其难而怠矣。是故本传晦之,而他传发之,则其与善也不亦隐而章乎?迁论苏秦,称其智过人,不使独防恶声。论北宫伯子,多其爱人长者。固赞张汤,与其推贤扬善,赞酷吏人有所褒,不独暴其恶。夫秦伯子、汤、酷吏皆过十而功一者也,苟举十以废一,后之凶人必曰:苏秦、北宫伯子、张汤、酷吏虽有善不录矣,吾复何望哉?是窒其自新之路而坚其肆恶之志也。故于传详之,于论、于赞复明之,则其惩恶也不亦直而寛乎?迁表十二诸侯,首鲁讫呉,实十三国而越不与焉。夫以十二名篇而载国十三,何也?不数呉也,皆诸侯耳,独不数呉何也?用夷礼也。不数而载之者何也?周裔而霸盟上国也。春秋书哀七年公防吴于鄫,书十二年公防吴于槖臯,书十三年公防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此其所以虽不数而犹获载也。若越,区区于南夷,豺狼狐狸之与居,不与中国防盟以观华风,而用夷俗之名以赴,故君子即其自称以罪之。春秋书定五年于越入吴,书十四年于越败吴于檇李,书哀十三年于越入吴,此春秋所以夷狄畜之也。
译《史论》序 史书难得其人,已经很久了。魏、晋、宋、齐、梁、隋之间,看看他们的文章,也确实如此。可奇怪的是,唐朝三百年间,文章并不比三代、两汉逊色,写史的人才本应有像左丘明、司马迁、班固那样的人,最终却没有一人能够与范晔、陈寿并肩。巢子所写的书,世人称赞它详尽而广博,然而其中多有俚俗的言辞和滑稽的形态;假如让他来记载史事,恐怕会比他曾经讥讽的那些人更加严重。只有子餗还稍好一些。唉,难道正是因为写史太难才会这样吗?知道它困难,所以思考深刻;思考深刻,所以有所收获。于是写成《史论》三篇。《史论上》史书为什么要写作呢?因为有所忧虑。忧虑什么呢?忧虑小人。怎么知道这一点呢?从它的名称就可以知道。楚国的史书叫作《梼杌》,梼杌是四凶之一。君子不必等待褒奖才受到鼓励,也不必等待贬斥才受到惩罚。这样说来,史书所惩戒和劝勉的,难道只是小人吗?仲尼的志向宏大,所以他的忧虑更加宏大;忧虑越大,著作也越宏大。因此他因史书而修订经书,最后评论其功效的人一定会说:“乱臣贼子害怕了。”由此可知,史书和经书都是因为忧虑小人而写作的,它们的意义相同。意义相同而体制不同,所以称为“史”,称为“经”。大体说来,文章有四种作用:用事实来充实,用言辞来彰显,用道理来贯通,用法则来约束。这些都是经书和史书共同具备的。不过,经书胜在道理和法则,史书胜在事实和言辞。经书没有史书,就无法验证其中的褒贬;史书没有经书,就无法斟酌其中的轻重。经书不是一个朝代的实录,史书也不是万世不变的常法。体制虽不相沿袭,作用实际上却彼此资助。《易》《礼》《乐》《诗》《书》对于圣人的道和法说得很详细,但没有用具体行事来验证它们。仲尼担心后世把这些话看作圣人私下的言论,所以依据诸侯报丧的文书和策书来修订《春秋》,表彰善行、惩罚恶行;这就是经书的道。他仍然担心后世认为这是自己的臆测,所以依据《周礼》制定通例;这就是经书的法。至于事实,只举其大略;至于言辞,务求简约,所以我说经书胜在道和法。史书却不是这样:事实既然详细,言辞也往往铺张,除了所谓褒贬、论赞之外,几乎没有别的内容,所以我说史书胜在事和辞。假使后人不了解史书,只看经书,那么经书所褒奖的人,就看不出他的善行;经书所贬斥的人,也听不到他的恶行实情,所以说经书没有史书,就无法验证它的褒贬。假使后人不通晓经书,只专门读史书,那么赞美应当以什么为准则就不知道,惩戒和劝勉应当阻止什么也不知道,所以说史书没有经书,就无法斟酌轻重。经书有时依据虚假的报丧文书来书写,有时因为避讳而不写,这样的情况很多,只是为了符合教化罢了,所以我说经书不是一个朝代的实录。史书的一纪、一世家、一传,其中的美恶得失,本来就不可能一两件便数尽,那么论赞几十、几百字之中,怎么能逐件加以褒贬,使天下人都能有所取法,像《春秋》那样呢?所以我说史书不是万世不变的常法。规、矩、准、绳,是用来制作器物的;器物要依靠它们才能端正。然而没有器物,圆规就无法显示圆形,曲尺就无法施用于方形,准就无法施用于平面,绳墨就无法安置其直线。史书要依靠经书才能端正,没有史书,经书就会晦暗不明。所以我说体制虽然不相沿袭,作用实际上却彼此资助。唉!一把圆规、一把曲尺、一条准绳,就足以制作万种器物,后世的人应当致力于此。希望接近司马迁、班固的实录之作,这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像王通、陆长源之流那样,喧嚣自夸,文字冗长而且僭越,那就很好了。《史论中》司马迁、班固的史书虽然胜在事实和言辞,但也兼有道和法,所以有时能够得到仲尼的遗意。我现在从他们的书中选择四处虽不能从文字直接明白、却可以从意思通达的地方,全部把它们说明白。第一是隐而章,第二是直而宽,第三是简而明,第四是微而切。司马迁写《廉颇传》,没有记载讨论救援阏与得失的事情,却见于《赵奢传》。写《郦食其传》,没有记载谋划扰乱楚国权势的错误,却见于《留侯传》。班固写《周勃传》,没有记载汗出浸透脊背的羞耻,却见于《王陵传》。写《董仲舒传》,没有记载讨论和亲的疏失,却见于《匈奴传》。廉颇、郦食其、周勃、董仲舒,都是功劳有十、过错只有一的人。假如列举一件过错来玷污十件功劳,后世庸人一定会说:智慧如廉颇,善辩如郦食其,忠诚如周勃,贤能如董仲舒,十件功劳还不能赎一件过错,那么他们就会以行善太难为苦,从而懈怠。因此在本传中隐去,在其他传记中揭示,这样对善人的善意,难道不是隐而显著吗?司马迁评论苏秦,称赞他的智慧超过常人,并不让他独自承受恶名;评论北宫伯子,称许他有爱人之心,是位长者。班固在《张汤传》的赞语中,赞同他推举贤能、表扬善行;在《酷吏传》的赞语中,也有人受到褒扬,而不是只暴露他们的罪恶。秦伯子、张汤以及《酷吏传》中的人物,都是过错有十、功劳只有一的人。假如列举十件过错来抹杀一件功劳,后世凶恶的人一定会说:苏秦、北宫伯子、张汤以及酷吏即使有善行也不会被记录,那我还希望什么呢?这样就堵塞了他们自我改过的道路,坚定了他们放纵作恶的意志。因此在传记中详写,在论和赞中又加以说明,这样惩罚恶行,难道不是正直而又宽厚吗?司马迁的《十二诸侯年表》,开头是鲁,结尾是吴,实际上记载了十三国,却没有把越算进去。既然以十二命名篇目,却记载十三国,为什么呢?因为不把吴计算在内;这些都属于诸侯。为什么唯独不计算吴呢?因为吴采用夷狄之礼。既然不计算,却又记载它,为什么呢?因为吴是周朝后裔,并且称霸而与中原诸国结盟。《春秋》记载鲁哀公七年,鲁公在鄫会见吴;记载十二年,鲁公在槖臯会见吴;记载十三年,鲁公与晋侯、吴子在黄池会盟;这就是吴虽不列入数目,却仍然能够被记载的原因。至于越,不过是南方小夷,与豺狼狐狸同居,不参加中原的会盟以观华夏之风,却用夷狄习俗的名义来报丧,所以君子就按照它自称的名号来治罪。《春秋》记载鲁定公五年,于越攻入吴国;记载十四年,于越在檇李打败吴国;记载鲁哀公十三年,于越攻入吴国;这就是《春秋》把越当作夷狄来畜养看待的原因。
苟迁举而措之诸侯之末,则山戎、猃狁亦或庶乎其间,是以絶而弃之,将使后之人君观之曰:不知。中国礼乐虽勾践之贤,犹不免乎絶与弃,则其尊中国也不亦简而明乎?固之表八,而王侯六书,其人也必曰某土某王若侯某,或功臣外戚,则加其姓而首目之曰号諡姓名,此异姓列侯之例也。诸侯王其目止号諡,岂以其尊故不曰名之邪?不曰名之而实名之,岂以不名则不着邪?此同姓诸侯王之例也。王子侯其目为二,上则曰号諡名,名之而曰名之,杀一等矣,此同姓列侯之例也。及其下则曰号諡姓名,夫以同姓列侯而加之异姓之例,何哉?察其故,葢元始之间,王莽伪褒宗室而封之者也,非天子亲亲而封之者也。宗室天子不能封,而使王莽封之,故从异姓例,亦示天子不能有其同姓也。将使后之人君观之曰:「权归于臣,虽同姓不能有名器,诚不可假人矣!」则其防僭也不亦微而切乎?噫!隐而章,则后人乐得为善之利;直而寛,则后人知有悔过之渐;简而明,则人君知中国礼之为贵;微而切,则人君知强臣专制之为患。用力寡而成功博,其能为春秋继,而使后之史无及焉者,以是夫。史论下或问:“子之论史,钩抉仲尼、迁、固濳法隐义,善矣。仲尼则非吾所可评,吾意迁、固非圣人,其能如仲尼无一可指之失乎?”曰:“迁喜杂説,不顾道所可否;固贵防伪,贱死义,大者此既陈议矣。又欲寸量铢称以摘其失,则烦不可举。今姑告尔其尤大彰明者焉。迁之辞淳健简直,足称一家,而乃裂取六经传记,杂于其间,以破碎汩乱其体。五帝三代纪,多尚书之文;齐鲁晋楚宋卫陈郑吴越世家,多左传国语之文;孔子世家、仲尼弟子传,多论语之文。夫尚书、左传、国语、论语之文,非不善也,杂之则不善也。今夫绣绘锦縠,衣服之穷美者也,尺寸而割之,错而纫之以为服,则绨缯之不若。迁之书无乃类是乎?其自叙曰:‘谈为太史公’,又曰:‘太史公遭李陵之祸’,是与父无异称也。先儒反谓固没彪之名,不若迁让美于谈。吾不知迁于纪、于表、于书、于世家、于列传所谓‘太史公’者,果其父耶?抑其身耶?此迁之失也。固赞汉自创业至麟趾之间,袭蹈迁论,以足其书者过半,且褒贤贬不肖,诚已意也,尽已意而已。今又剽他人之言以足之,彼既言矣,申言之何益?及其传迁、扬雄,皆取其自叙,屑屑然曲记其世系。固于他载,岂若是之备哉?彼迁、雄自叙可也,巳因之非也,此固之失也。”或曰:“迁、固之失既尔,迁、固之后为史者多矣,范▯、陈寿实巨擘焉,然亦有失乎?”曰:“乌免哉!晔之史之传,若酷吏、宦者、列女、独行,多失其人。间尤甚者,董宣以忠毅槩之酷吏,郑众、吕强以防明直谅槩之宦者,蔡琰以忍耻失身槩之列女,李善、王忳以深仁厚义槩之独行。与夫前书张汤不载于酷吏,史记姚、杜、仇、赵之徒不载于游侠,逺矣。又其是非颇与圣人异论,窦武、何进则戒以宋襄之违天论,西域则惜张骞、班勇之遗佛书,是欲相将苟免以为顺天乎?中国叛圣人以奉佛法乎?此▯之失也。”寿之志,三国也。纪魏而传吴、蜀。夫三国鼎立,称帝。魏之不能有呉、蜀,犹吴、蜀之不能有魏也。寿独以帝当魏,而以臣视吴、蜀。吴、蜀于魏何有,而然哉?此寿之失也。噫!固讥迁失,而固亦未为得。▯讥固失,而▯益甚至。寿复尔,史之才诚难矣。后之史宜以是为监,无徒讥之也。谏论上古今论谏,常与讽而少直,其説葢出于仲尼。吾以为讽直一也,顾用之之术何如耳。伍举进隐语,楚王婬益甚;茅焦觧衣危论,秦帝立悟。讽固不可尽与,直亦未易少之。吾故曰:顾用之之术何如耳。然则仲尼之説非乎?曰:仲尼之説纯乎经者也,吾之説参乎权而归乎经者也。如得其术,则人君有少不为桀纣者,吾百谏而百听矣,况虚已者乎?不得其术,则人君有少不若尧舜者,吾百谏而百不听矣,况逆忠者乎?然则奚术而可?曰:机智勇辩,如古游説之士而已。夫游説之士,以机智勇辩济其诈;吾欲谏者,以机智勇辩济其忠。请备论其效。周衰游説炽于列国,自是世有其人。吾独怪夫谏而从者百一,説而从者十九;谏而死者皆是,説而死者未尝闻。然而抵触忌讳,説或甚于谏。由是知不必乎讽,而必乎术也。説之术可为谏法者五:理谕之,势禁之,利诱之,激怒之,隠讽之之谓也。
译假如司马迁把越列在诸侯的末尾,那么山戎、猃狁也或许可以列入其中。因此断绝而舍弃越,是要使后世君主看到:不懂得尊重中原礼乐,即使勾践这样贤能的人,也仍然不能免于被断绝和舍弃;这样尊重中原,难道不是简明而深刻吗?班固的表有八篇,王侯有六类,记载人物时一定说某地的某王或某侯;若是功臣、外戚,则加上他的姓,并在开头列出“号、谥、姓名”,这是异姓列侯的体例。诸侯王的项目只列号和谥,难道是因为他们尊贵,所以不称说姓名吗?既然不称姓名却实际上又称说姓名,难道是因为不称姓名便无法显明吗?这是同姓诸侯王的体例。王子侯的项目有两种:上面列为“号、谥、名”,既然写出名字还说“名”,便降低了一个等级,这是同姓列侯的体例。到了下面却写作“号、谥、姓名”,用同姓列侯的身份却加上异姓列侯的体例,这是为什么呢?考察其中原因,大概是元始年间,王莽虚假褒奖宗室而封爵,并不是天子出于亲亲之恩而封爵。宗室本应由天子封爵,却让王莽来封,所以采用异姓列侯的体例,也表示天子不能真正拥有自己的同姓宗室。要使后世君主看到:“权力归于臣下,即使同姓宗室也不能拥有名位器物,名器确实不可假借给别人!” 这样防止僭越,难道不是隐微而又切中要害吗?唉!隐而显著,使后人乐于获得行善的利益;正直而宽厚,使后人知道悔过可以逐渐实现;简明而深刻,使君主知道中原礼乐的可贵;隐微而切中要害,使君主知道强臣专制的祸患。用力很少而成效广博,能够继承《春秋》,使后世的史书无法赶上,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吧。《史论下》有人问:“您评论史书,探究仲尼、司马迁、班固深藏的法则和隐含的意义,很好。但仲尼不是我所能评论的;我想司马迁、班固不是圣人,难道他们能够像仲尼一样没有一点可以指责的过失吗?”我说:“司马迁喜欢杂说,不顾道理所许可或不许可的地方;班固尊崇权诈,轻视为义而死的大节,这些大的问题我已经陈述过了。如果还要逐寸测量、逐铢称量来挑摘他们的过失,那就烦琐得无法一一列举。现在姑且告诉你其中最明显、最重大的地方。司马迁的文辞淳厚、劲健、简约、直截,足以称为一家之言,却偏偏拆取六经和传记的文字,杂糅在自己的文章中,破坏、割裂而扰乱了文章的体制。《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多采用《尚书》的文字;《齐太公世家》《鲁周公世家》《晋世家》《楚世家》《宋微子世家》《卫康叔世家》《陈杞世家》《郑世家》《吴太伯世家》《越王勾践世家》多采用《左传》《国语》的文字;《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传》多采用《论语》的文字。《尚书》《左传》《国语》《论语》的文字并不是不好,但把它们杂糅进去就不好了。譬如刺绣、绘画、锦缎、细绉,都是服饰中极其精美的材料;把它们按尺寸割碎,错杂缝合来做衣服,就还不如粗绢。司马迁的书恐怕就类似这种情况吧?他自述说“谈为太史公”,又说“太史公遭李陵之祸”,这是与父亲使用同一个称号。先儒反而说班固抹去了班彪的名号,不如司马迁把美名让给司马谈。” 我不知道司马迁在《纪》《表》《书》《世家》《列传》中所说的“太史公”,究竟是他的父亲,还是他本人?这是司马迁的过失。班固本来称赞汉朝从创业到麟趾之间的历史,沿袭司马迁的论述来充实自己的史书,竟超过一半;并且褒扬贤能、贬斥不肖,这确实已经是他自己的意思,也只是完全表达了自己的意思罢了。如今他又剽窃别人的话来充实史书;别人既然已经说过了,再重复说一遍有什么益处?至于他写司马迁、扬雄的传记,都取自他们自己的自叙,琐琐屑屑地曲折记载他们的世系。班固在其他记载中,难道也像这样完备吗?司马迁、扬雄自己作自叙是可以的,班固因袭他们的自叙却是不对的,这就是班固的过失。”有人说:“司马迁、班固的过失既然如此,那么司马迁、班固以后写史的人很多,范晔、陈寿确实是其中的巨擘,但他们也有过失吗?”回答说:“怎么能免除呢!范晔史书中的传记,如《酷吏传》《宦者传》《列女传》《独行传》,多有遗漏和失实之处。其中尤其严重的,是把董宣的忠诚刚毅概括在酷吏一类中,把郑众、吕强的明察正直宽厚概括在宦者一类中,把蔡琰的忍辱失身概括在列女一类中,把李善、王忳的深厚仁慈义行概括在独行一类中。这与前代史书把张汤不列入酷吏、把《史记》中姚、杜、仇、赵等人不列入游侠相比,差得远了。”},{ 而且,他在是非判断上颇多与圣人不同的论调:对于窦武、何进,就以宋襄公违背天意的事来告诫他们;谈到西域,又惋惜张骞、班勇遗留下来的佛教典籍。难道这是想要彼此相互将就,苟且求得免祸,便以为是顺应天意吗?难道中原要背叛圣人而奉行佛法吗?这就是【▯】的过失。寿的志向,是要记述三国;记载魏而为吴、蜀作传。三国鼎立,各自称帝。魏不能占有吴、蜀,就如同吴、蜀不能占有魏一样。寿却偏偏把帝位归于魏,而把吴、蜀看作臣属。吴、蜀同魏有什么从属关系,竟然这样处理呢?这是寿的过失。唉!固固然讥评迁的过失,但固自己也未必正确;【▯】讥评固的过失,而【▯】的过失反而更加严重。寿又重复了这种做法,史家的才智实在难以达到。后世的史家应当把这些作为借鉴,不要只是讥评他们罢了。《谏论上》。古今谈论进谏,常常主张委婉讽谏而少主张直谏,这种说法大概出自仲尼。我认为讽谏和直谏本来是一回事,只是要看采用它们的方法怎样罢了。伍举进献隐语,楚王反而更加荒淫;茅焦解衣陈说危急之论,秦始皇立即醒悟。讽谏固然不能一概赞同,直谏也不能轻易贬低。所以我说,只是要看采用它们的方法怎样罢了。那么,仲尼的说法不对吗?回答说:仲尼的说法是纯粹依据经义的,我的说法则是参酌权变而最终归于经义的。如果掌握了这种方法,那么君主即使有一点不像桀、纣,我进谏一百次也会被听取一百次,何况是虚心纳谏的君主呢?如果没有掌握这种方法,那么君主即使有一点不像尧、舜,我进谏一百次也会一百次不被听取,何况是违逆忠言的君主呢?那么,采用什么方法才可以呢?回答说:具备机智、勇气和辩才,就像古代游说之士那样罢了。游说之士凭借机智、勇气和辩才来帮助他们的欺诈;我希望进谏的人,则凭借机智、勇气和辩才来帮助他们的忠诚。请让我详细谈谈它们的功效。周朝衰微以后,游说之士在各国盛行,从此世世代代都有这样的人。我只是奇怪,进谏而被采纳的,不过一百人中有一个;游说而被采纳的,却十人中有九个。进谏而死的人到处都是,游说而死的人却从未听说过。然而,触犯忌讳,游说有时反而比进谏更严重。由此可知,不一定要讲究讽谏,而一定要讲究方法。游说的方法,可以作为进谏之法的有五种:用道理开导他,用形势制止他,用利益诱导他,用激怒的办法刺激他,用隐约的方式讽谏他。
触龙以赵后爱女贤于爱子,未旋踵而长安君出质;甘罗以杜邮之死诘张唐,而相燕之行有日;赵卒以两贤王之意语燕,而立归武臣。此理而谕之也。子贡以内忧教田常,而齐不得伐鲁;武公以麋鹿胁顷襄,而楚不敢圗周;鲁连以烹醢惧垣衍,而魏不果帝秦。此势而禁之也。田生以万戸侯啓张卿,而刘泽封;朱建以富贵饵闳孺,而辟阳赦;邹阳以爱幸悦长君,而乐王释。此利而诱之也。苏秦以牛后羞韩,而惠王按剑太息;范雎以无王耻秦,而昭王长跪请教;郦生以助秦凌汉,而沛公辍洗听计。此激而怒之也。苏代以土偶笑田文,楚人以弓缴感襄王,蒯通以娶妇悟齐相。此隠而讽之也。五者相倾,险诐之论。虽然,施之忠臣,足以成功。何则?理而谕之,主虽昏必悟;势而禁之,主虽骄必惧;利而诱之,主虽怠必奋;激而怒之,主虽懦必立;隠而讽之,主虽暴必容。悟则明,惧则恭。奋则勤,立则勇,容则寛,致君之道尽于此矣。吾观昔之臣,言必从,理必济,莫如唐魏郑公。其初实学纵横之説,此所谓得其术者欤?噫!龙逢、比干不获称良臣,无苏秦、张仪之术也。苏秦、张仪不免为游説,无龙逢、比干之心也。是以龙逢、比干,吾取其心,不取其术;苏秦、张仪,吾取其术,不取其心。以为谏法。谏论下夫臣能谏,不能使君必纳谏,非真能谏之臣;君能纳谏,不能使臣必谏,非真能纳谏之君。欲君必纳乎?向之论备矣。欲臣必谏乎?吾其言之。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人之不能抗天、触神、忤雷霆,亦明矣。圣人知其然,故立赏以劝之。
传曰:“兴王赏谏臣,是也。”犹惧其选耎阿谀,使一日不得闻其过,故制刑以威之。
书曰:“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人之情,非病风丧心,未有避赏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谏哉?赏与刑不设,则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触神、忤雷霆哉?自非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谁欲以言博死者?人君又安能尽得性忠义者而任之?今有三人焉,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有与之临乎渊谷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谓之勇;不然为怯。”彼勇者耻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与怯者,则不能也。又告之曰:“跳而越者予千金,不然则否。”彼勇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犹未能也。须臾顾见猛虎暴然向逼,则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庄矣。然则人岂有勇怯哉?要在以势驱之耳。君之难犯,犹渊谷之难越也。所谓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者,勇者也,故无不谏焉;悦赏者,勇怯半者也,故赏而后谏焉;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后谏焉。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赏为千金,以刑为猛虎,使其前有所趋,后有所避,其势不得不极言规失。此三代所以兴也。末世不然,迁其赏于不谏,迁其刑于谏,宜乎臣之噤口卷舌,而乱亡随之也。间或贤君欲闻其过,亦不过赏之而巳呜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渊谷乎?此无他,墨刑之废耳。三代之后,如霍光诛昌邑不谏之臣者,不亦鲜哉?今之谏赏,时或有之;不谏之刑,缺然无矣。苟増其所有,有其所无,则防者直,佞者忠,况忠直者乎?诚如是,欲闻傥言而不获,吾不信也。制敌兵何难曰难乎制敌曷难乎制敌曰古者六师之中士不能皆鋭马不能皆良器械不能皆利故其兵必有上中下軰力扼虎射命中捕敌敢前攻垒敢先乘上兵也习行阵晓撃刺进而进退而退中兵也奔则蹶负则喘迎刃而殪望敌而走下兵也凡上兵一支中兵十中兵十支下兵百此非独吾有敌亦不无也为将者不以计用之而曰敌以上兵来吾无上兵乎以中兵来吾无中兵乎以下兵来吾无下兵乎然则胜负何时而决也夫胜负久而不决不能无老师费财吾故曰难乎制敌也若其善兵者则不然堂然而阵填然而鼓视敌之兵有挺刃大呼而争奋者此其上兵也以吾下兵委之吾进亦进吾退亦退者此其中兵也以吾上兵乘之满镞而向之其色动介马而驰之其辙乱者此其下兵也以吾中兵袭之夫如此敌之上兵乐吾下兵之易攻也必尽鋭不顾而击之吾得以上兵临其中中兵临其下此皆以一克十以十克百之兵也焉徃而不胜哉是则敌三克吾一而吾三克敌二况其上兵虽胜而中兵下兵即既为吾克其势不能独完亦终为吾所并耳噫一失而三得与三失而一得为将者宜何取耶昔田忌与齐诸公子逐射孙膑见其马有上中下因教之曰以君下驷与彼上驷取君上驷与彼中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忌从之一不胜而再胜卒获千金夫膑之説乃吾向之説也徒施之射是以知其能获千金而止耳苟取而施之兵虽穰苴吴起何以易此哉
译触龙拿赵太后爱女儿胜过爱儿子的道理来开导她,不久长安君就出国作了人质;甘罗拿杜邮之死责问张唐,不久张唐出使燕国就有了日期;赵国士卒把两位贤王的意图告诉燕国,于是燕国立即送还了武臣。这就是用道理开导他。子贡以内忧的道理劝说田常,齐国因此不能攻打鲁国;武公用麋鹿之事威胁楚顷襄王,楚国不敢图谋周朝;鲁仲连用要把魏国大夫垣衍烹杀醢制来恐吓他,魏国最终没有拥立秦王为帝。这就是用形势来制止他。田生用万户侯的爵位启发张卿,刘泽因此被封侯;朱建用富贵诱惑闳孺,辟阳侯因此获赦;邹阳用受宠爱来取悦长君,乐王因此获释。这就是用利益诱导他。苏秦用甘居韩王之下的羞耻来羞辱韩国,韩惠王按剑长叹;范雎用秦国没有君王的耻辱来刺激秦国,秦昭王长跪请求教诲;郦食其用帮助秦国欺凌汉王来刺激沛公,沛公停止洗脚,听取他的计策。这就是用激怒来刺激他。苏代用土偶的故事嘲笑田文,楚人用弓箭和丝绳的故事感动楚襄王,蒯通用娶妻的事情使齐国宰相醒悟。这就是用隐约的方式来讽谏他。这五种方法彼此都带有倾险邪僻的议论。虽然如此,施用于忠臣身上,也足以成就事情。为什么呢?用道理开导他,君主即使昏昧也一定会醒悟;用形势制止他,君主即使骄横也一定会畏惧;用利益诱导他,君主即使懈怠也一定会振作;用激怒的办法刺激他,君主即使懦弱也一定会挺立起来;用隐约的方式讽谏他,君主即使暴躁也一定会容纳谏言。醒悟就会明智,畏惧就会恭敬,振作就会勤勉,挺立就会勇敢,容纳谏言就会宽厚,使君主成为明君的方法,全都在这里了。我观察从前的臣子,说话必定被采纳、道理必定能够施行的,没有谁比得上唐代的魏郑公。他当初确实学习过纵横家的学说,这就是所谓掌握了这种方法的人吗?唉!龙逢、比干不能被称为良臣,是因为没有苏秦、张仪那样的手段;苏秦、张仪不能免于成为游说之士,是因为没有龙逢、比干那样的忠心。因此,对于龙逢、比干,我取他们的忠心,不取他们的方法;对于苏秦、张仪,我取他们的方法,不取他们的忠心,把这些作为进谏的方法。《谏论下》。臣子能够进谏,却不能使君主一定采纳谏言,这不是真正能够进谏的臣子;君主能够采纳谏言,却不能使臣子一定进谏,这不是真正能够纳谏的君主。想使君主一定采纳谏言吗?前面谈论的已经很详尽了。想使臣子一定进谏吗?让我来谈谈这个问题。君主的尊大,如同天;他的尊贵,如同神;他的威势,如同雷霆。人不能抗拒上天、触犯神明、违逆雷霆,这一点也很明白。圣人知道这个道理,所以设立赏赐来勉励进谏。《传》说:“兴盛王朝奖赏进谏的臣子。”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还担心臣子软弱退缩、阿谀奉承,使君主一天也听不到自己的过错,所以又制定刑罚来威慑他们。《尚书》说:“臣下不正直,就处以墨刑。”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人的本性,如果不是得了疯病、丧失了心智,就没有谁会避开赏赐而甘愿接受刑罚;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苦苦不肯进谏呢?如果赏赐和刑罚都不设立,那么按照人的本性,又为什么要冒险抗拒上天、触犯神明、违逆雷霆呢?除非天性忠义、不喜欢赏赐、不害怕罪罚的人,谁愿意用进言来换取死亡呢?君主又怎么能够把天性忠义的人全都得到并任用呢?现在有三个人:一个勇敢,一个一半勇敢一半怯懦,一个怯懦。有人让他们面对深渊山谷,并且告诉他们:‘能够跳过去,就是勇敢;不能跳过去,就是怯懦。’那个勇敢的人以怯懦为耻,必定跳过去;那个一半勇敢一半怯懦的人和那个怯懦的人,却不能跳过去。又告诉他们:‘跳过去的人赏赐千金,否则就没有赏赐。’那个一半勇敢一半怯懦的人受利益驱使,必定跳过去;那个怯懦的人仍然不能跳过去。过了一会儿,他们回头看见猛虎突然逼近,那个怯懦的人不等别人告知,就跳过深渊山谷,像走在宽阔大道上一样。那么,人难道真有勇敢和怯懦的区别吗?关键在于用形势驱使他们罢了。君主难以触犯,就像深渊山谷难以跳越一样。所谓天性忠义、不喜欢赏赐、不害怕罪罚的人,是勇者,所以无不进谏;喜欢赏赐的人,是一半勇敢一半怯懦的人,所以得到赏赐以后才进谏;害怕罪罚的人,是怯者,所以受到刑罚以后才进谏。先王知道勇者不可能常常得到,所以把赏赐设为千金,把刑罚设置得像猛虎一样,使人前面有所趋向,后面有所畏避,在这种形势下就不得不竭尽言辞来规劝君主改正过失。这就是夏、商、周三代兴盛的原因。后世却不是这样,把赏赐转给不进谏的人,把刑罚施加给进谏的人,臣子闭口卷舌,而混乱和灭亡随之而来,也就不足为怪了。间或有贤明的君主想听到自己的过错,也不过是奖赏进谏者罢了。唉!如果没有猛虎,那些怯懦的人肯跳过深渊山谷吗?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墨刑废除了罢了。三代以后,像霍光诛杀不进谏的昌邑臣子这样的事,不是也很少见吗?现在奖赏进谏,有时还有;惩罚不进谏,却完全没有了。如果把已有的增多,把没有的补上,那么胆怯者就会正直,谄佞者就会忠诚,何况本来忠直的人呢?如果真能这样,想听到直言却听不到,我是不相信的。制伏敌人。有人问:“用兵有什么难的?”回答说:“难道制伏敌人很难吗?”回答说:“古代军队的六师之中,士卒不可能个个锐利,战马不可能匹匹优良,武器也不可能件件锋利,所以军队必然有上、中、下三等。力量足以扼住老虎、射箭必定命中、捕捉敌人敢于向前、攻打营垒敢于先登的,是上等兵;熟悉行军布阵、通晓击刺之术,进就进、退就退的,是中等兵;奔跑就跌倒,负重就喘息,迎着刀刃便死,望见敌人就逃跑的,是下等兵。大致一支上等兵抵得十支中等兵,十支中等兵抵得一百支下等兵。这种兵力并非只有我方有,敌方也不会没有。做将领的如果不懂得用计调配,却说:‘敌人派上等兵来,我军难道没有上等兵吗?敌人派中等兵来,我军难道没有中等兵吗?敌人派下等兵来,我军难道没有下等兵吗?’那么胜负什么时候才能决出呢?胜负长久不能决定,就不能不使军队疲惫、耗费钱财,所以我说,制伏敌人是很难的。至于善于用兵的人却不是这样。他庄重地列阵,擂鼓震响,观察敌军:有手持利刃、大声呼喊、奋勇争先的,这是敌人的上等兵;用我方下等兵去迎击他们。我军中有进也跟着进、退也跟着退的,这是敌人的中等兵;用我方上等兵乘隙攻击他们,装满箭镞正面射击,使他们面色变动,再派披甲战马冲击,使他们阵脚混乱的,这是敌人的下等兵;用我方中等兵袭击他们。这样一来,敌人的上等兵乐于攻击我方下等兵,以为容易取胜,必定竭尽锐气、不顾一切地进攻;我方就可以用上等兵压制敌人的中等兵,用中等兵压制敌人的下等兵。这些都是以一抵十、以十抵百的用兵之道,向哪里去会不胜呢?这样就是敌方三次战胜我方一次,而我方三次战胜敌方两次,何况敌人的上等兵即使取胜,而其中等兵、下等兵既然已经被我方击败,它的势力不能单独完整存在,最终也会被我方一并消灭。唉!一次失利而得到三次胜利,和三次失利而得到一次胜利,做将领的应当选择哪一种呢?从前田忌与齐国诸公子赛马,孙膑发现他们的马有上、中、下三等,于是教田忌说:‘拿您的下等马与他们的上等马比赛,拿您的上等马与他们的中等马比赛,拿您的中等马与他们的下等马比赛。’田忌听从了他,一场没有取胜而两场取胜,最终获得千金。孙膑的说法,就是我前面所说的道理,只是把它用于赛马,所以只能知道它能够赢得千金罢了。如果把它取来用于战争,即使是司马穰苴、吴起,又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它呢?”
喾妃论史记载帝喾元妃曰姜原,次妃曰简狄。简狄行浴,见燕堕其卵,取呑之,因生契,为商始祖。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忻然践之,因生稷,为周始祖。其祖商周,信矣。其妃之所以生者,神竒妖滥,不亦甚乎?商周有天下七八百年,是其享天之禄,以能久有社稷,而其祖宗何如此之不祥也?使圣人而有异于众庶也,吾以为天地必将搆隂阳之和,积元气之英以生之,又焉用此二不祥之物哉?燕堕卵于前,取而吞之,简狄其丧心乎?巨人之迹隠然在地,走而避之,且不暇,忻然践之,何姜原之不自爱也?又谓行浴出野而遇之,是以简狄姜原为婬泆无法度之甚者。帝喾之妃,稷契之母,不如是也。虽然,史迁之意,必以诗有「天命▯鸟降而生商,厥初生民,时维姜原。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而言之。吁!此又迁求诗之过也。毛公之传诗也,以鳦鸟降为祀郊禖之▯,履帝武为从髙辛之行。及郑之笺,而后有吞践之事。当毛之时,未始有迁史也。迁之説出于疑诗,而郑之説又出于信迁矣。故天下皆曰圣人,非人人不可及也。甚矣,迁之以不祥诬圣人也。夏之衰,二龙戏于庭,藏其漦,至周而发之,化为鼋,以生褒姒,以灭周。使简狄而吞卵,姜原而践迹,则其生子当如褒姒,以妖惑天下,奈何其有稷契也?或曰:然则稷何以弃?曰:稷之生也,无菑无害,或者姜原疑而弃之乎?郑庄公寤生惊姜氏,姜氏恶之事,固有然者也。吾非恶夫异也,恶夫迁之以不祥诬圣人也。弃之而牛羊避,迁之而飞鸟覆,吾岂恶之哉?楚子文之生也,虎乳之,吾固不恶夫异也。
管仲论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戎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叛。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桓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嵗。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葢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则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何则?竖刁、易牙、开方三子,彼固乱人国者,顾其用之者,桓公也。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凶,有仲尼而后知去少正卯。彼桓公何人也?顾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仲之疾也,公问之,相当是时也,吾以仲且举天下之贤者以对,而其言乃不过曰:“竖刁、易牙、开方三子,非人情,不可近而巳呜呼!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仲与桓公处几年矣,亦知桓公之为人矣乎?桓公声不絶乎耳,色不絶乎目,而非三子者,则无以遂其欲。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徒以有仲焉耳。一日无仲,则三子者可以弹冠相庆矣。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夫齐国不患有三子,而患无仲。有仲,则三子者三匹夫耳。不然,天下岂少三子之徒?虽桓公幸而听仲诛此三人,而其余者,仲能悉数而去之邪?呜呼!仲可谓不知本者矣。因桓公之问,举天下之贤者以自代,则仲虽死,而齐国未为无仲也。夫何患三子者?不言可也。五霸莫盛于桓、文。文公之才,不过桓公,其臣又皆不及仲。灵公之虐,不如孝公之寛厚。文公死,诸侯不敢叛晋,晋袭文公之余威,得为诸侯之盟主者,百有余年。何者?其君虽不肖,而尚有老成人焉。桓公之薨也,一乱涂地,无惑也。彼独恃一管仲,而仲则死矣。夫天下未尝无贤者,葢有有臣而无君者矣。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仲之书有记,其将死论鲍叔、賔须无之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为是数子者,皆不足以托国,而又逆知其将死,则其书诞谩不足信也。吾观史防,以不能进蘧伯玉而退弥子瑕,故有身后之谏。萧何且死,举曹参以自代,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
译《喾妃论》。《史记》记载,帝喾的正妃叫姜原,次妃叫简狄。简狄外出沐浴,看见燕子落下一枚卵,便取来吞下,于是生下契,成为商朝的始祖。姜原到野外去,看见巨人的脚印,高兴地踩上去,于是生下稷,成为周朝的始祖。说商、周以他们为祖先,这确实如此。但说她们生育的原因神奇怪异、荒诞放纵,不也太过分了吗?商、周享有天下七八百年,这是因为承受上天的福禄,能够长久保有国家;可是它们的祖先为什么要这样不吉祥呢?假使圣人与普通百姓有所不同,我认为天地一定会调和阴阳,聚集元气的精华来生育他们,又何必使用这两个不祥的东西呢?燕子在面前落下一枚卵,简狄取来吞下,她难道是丧失了理智吗?巨人的脚印清楚地留在地上,躲避它都还来不及,姜原却高兴地踩上去,她为什么这样不自爱呢?又说简狄是在外出沐浴时遇到这件事,这就把简狄、姜原说成是淫乱而毫无法度的人了。帝喾的妃子、稷和契的母亲,不应当是这样的人。虽然如此,司马迁的意思一定是依据《诗经》中‘上天命令玄鸟降下,因而生出商的始祖;最初生下民众的,是姜原。姜原怎样生育?能够精诚地举行祭祀,使她不至于没有儿子。踩着上帝的脚拇趾而心生欢悦,上帝于是赐予她凭借和安止;于是她怀孕,于是她谨慎,于是她生育,于是她养育,这就是后稷’这些话来说的。唉!这又是司马迁拘泥于《诗经》而造成的过失。毛公为《诗经》作传,把玄鸟降临解释为祭祀郊禖的时节,把踩上帝的脚印解释为跟随高辛氏出行。到了郑玄作笺,才有了吞卵、踩脚印的事情。毛公那个时代,根本还没有司马迁的史书。司马迁的说法出于对《诗经》的怀疑,郑玄的说法又出于相信司马迁。因此天下人都说圣人,仿佛圣人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司马迁把不祥的事情强加给圣人,实在太过分了。夏朝衰败时,两条龙在庭院中嬉戏,人们藏起了龙的口液,到周朝才把它取出,化成鼋,因而生出了褒姒,使周朝灭亡。假使简狄吞下燕卵、姜原踩上脚印,那么她们生下的孩子应当像褒姒一样,以妖异迷惑天下;又怎么会有稷、契呢?有人说:‘既然如此,那么稷为什么被遗弃呢?’我说:稷出生时没有灾祸,也没有危害,也许姜原疑惑而把他遗弃了吧?郑庄公出生时倒生,使姜氏受惊,姜氏因此厌恶他,这类事情本来确实有过。我并不是厌恶奇异的事情,而是厌恶司马迁把不祥之事强加给圣人。稷被遗弃后牛羊避开他,契迁徙时飞鸟覆盖他,我难道会厌恶这些奇异之事吗?楚子文出生时有老虎给他喂奶,我本来就不厌恶这样的奇异之事。《管仲论》。管仲辅佐齐桓公,使齐桓公称霸诸侯,抵御戎狄;直到他去世,齐国始终富强,诸侯也没有背叛。管仲死后,竖刁、易牙、开方得到任用,桓公死于动乱,五位公子争夺君位,祸乱蔓延,到齐简公时,齐国仍没有安宁的岁月。功业的完成,不是在功业完成的那一天,大概必定有它发生的根由;祸乱的产生,也不是在祸乱发生的那一天,同样必定有它显露的征兆。那么,齐国得到治理时,我不说是由于管仲,而说是由于鲍叔;等到齐国发生动乱,我不说是由于竖刁、易牙、开方,而说是由于管仲。为什么呢?竖刁、易牙、开方这三个人,固然是扰乱国家的人,但任用他们的人,却是齐桓公。要有舜,之后才知道放逐四凶;要有仲尼,之后才知道除掉少正卯。齐桓公是什么样的人呢?然而使齐桓公能够任用这三个人的,却是管仲。管仲病重时,桓公问他,管仲当时任相,我以为管仲将会举荐天下的贤人来回答,然而他的话却不过是说:‘竖刁、易牙、开方这三个人,不合人情,不可以亲近他们罢了。’唉!管仲以为桓公果真能够不任用这三个人吗?管仲和桓公相处了好几年,难道还不了解桓公的为人吗?桓公的声色享受不断充斥耳目,如果没有这三个人,就无法满足他的欲望。桓公最初之所以没有任用他们,只是因为有管仲在罢了。哪一天没有了管仲,这三个人就可以弹冠相庆了。管仲以为临死时说的话就能够束缚桓公的手脚吗?齐国不怕有这三个人,而怕的是没有管仲。有管仲在,这三个人不过是三个普通人罢了。否则,天下难道还少有这类三个人吗?即使桓公幸而听从管仲,杀掉这三个人,管仲难道能够把其余这类人全部清除吗?唉!可以说管仲是不懂得根本的人了。趁桓公询问之际,举荐天下的贤人来代替自己,那么即使管仲死了,齐国也不能算没有管仲。又何必忧虑这三个人呢?不说也可以。五霸之中,没有比齐桓公、晋文公更强盛的。晋文公的才干,不过与齐桓公相当;他的臣子又都比不上管仲。晋灵公的暴虐,也不如齐孝公的宽厚。晋文公死后,诸侯不敢背叛晋国;晋国承袭晋文公留下的威势,能够成为诸侯盟主一百多年。为什么呢?他的君主虽然不贤,还有老成持重的大臣在。齐桓公死后,齐国立即一败涂地,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他只是依仗一个管仲,而管仲却已经死了。天下从来不曾没有贤人,只是大概有有贤臣而没有贤君的情况。齐桓公还在世,却说‘天下不会再有管仲这样的人了’,我不相信。〔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匹〕 管仲的著作中有记载,说他将死时评论鲍叔、宾须无的为人,并且分别列举他们的短处;这说明他心里认为这几个人都不足以把国家托付给他们,同时又预知自己将要死亡,那么这部著作就荒诞欺妄,不足以相信。我看史防,因为不能举荐蘧伯玉而斥退弥子瑕,所以有死后进谏的事情。萧何将死时,举荐曹参来代替自己,大臣的用心,本来就应当如此。国家可能因一个人兴盛,也可能因一个人灭亡;贤者不悲伤自己将死,而忧虑国家衰败,所以一定要再有贤人,之后才可以死去。那个管仲,为什么竟然死去呢?
明论天下有大知,有小知。人之智虑有所及,有所不及。圣人以其大知而兼其小知之功,贤人以其所及而济其所不及。愚者不知大知,而以其所不及丧其所及。故圣人之治天下也以常,而贤人之治天下也以时。既不能常,又不能时,悲夫,殆哉!夫惟大知,而后可以常。以其所及济其所不及,而后可以时常也。者无治而不治者也,时也者无乱而不治者也。日月经乎中天,大可以被四海,而小或不能入一室之下。彼固无用此区区小明也。故天下视日月之光,俨然其若君父之威,故自有天地而有日月,以至于今而未尝可以一日无焉。天下尝有言曰:「叛父母,防神明,则雷霆下击之。」雷霆固不能为天下尽撃此等辈也,而天下之所以兢兢然不敢犯者,有时而不测也。使雷霆日轰轰绕天下以求夫叛父母防神明之人而击之,则其人未必能尽,而雷霆之威无乃防乎?故夫知日月雷霆之分者,可以用其明矣。圣人之明,吾不得而知也。吾独爱夫贤者之用其心约而成功博也。吾独怪夫愚者之用其心劳而功不成也。是无他也,専于其所及而及之,则其及必精;兼于其所不及而及之,则其及必粗。及之而精,人将曰:「是惟无及,及则精矣。」不然,吾恐奸雄之窃笑也。齐威王即位,大乱三载。威王一奋而诸侯震惧,二十年。是何脩?何营邪?夫齐国之贤者,非独一即墨大夫明矣。乱齐国者,非独一阿大夫与左右誉阿而毁即墨者几人亦明矣。一即墨大夫易知也,一阿大夫易知也,左右誉阿而毁即墨者几人易知也。从其易知而精之,故用心甚约而成功博也。天下之事,譬如有物十焉,吾举其一而人不知吾之不知其九也。歴数之至于九而不知其一,不如举一之不可测也,而况乎不至于九也。
辨奸论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人人知之。人事之推移,理势之相因,其疎濶而难知,变化而不可测者,孰与天地隂阳之事而贤者有不知其故何?也好恶乱其中,而利害夺其外也。昔者羊叔子见王衍曰:“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郭汾阳见卢杞曰:“此人得志,吾子孙无遗类矣。”自今而言之,其理固有可见者。以吾观之,王衍之为人,容貌言语,固有以欺世而盗名者,然不忮不求,与物浮沉。使晋无惠帝,仅得中主,虽衍百千,何从而乱天下乎?卢杞之奸,固足以败国,然而不学无文,容貌不足以动人,言语不足以▯世。非德宗之鄙暗,亦何从而用之?由是言之,二公之料二子,亦容有未必然也。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私立名字,以为顔渊孟轲复出,而隂贼险狠,与人异趣,是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巨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以盖世之名而济其未形之患,虽有愿治之主,好贤之相,犹将举而用之,则其为天下患,必然而无疑者,非特二子之比也。孙子曰:“善用兵者,无赫赫之功。”使斯人而不用也,则吾言为过,而斯人有不遇之叹。孰知祸之至于此哉?不然,天下将被其祸,而吾获知言之名。悲夫。
译《明论》天下有大智慧,也有小智慧。人的智虑有能够达到的地方,也有不能达到的地方。圣人凭借大智慧,同时发挥小智慧的功用;贤人用自己能够达到的地方,补助自己不能达到的地方。愚人不知道什么是大智慧,却用自己不能达到的地方,丧失了自己能够达到的地方。所以圣人治理天下,依据常道;贤人治理天下,依据时势。既不能遵循常道,又不能因时制宜,真可悲、真危险啊!只有具备大智慧,才可以遵循常道;用自己能够达到的地方补足自己不能达到的地方,然后才可以因时制宜而又合乎常道。常道,是没有治理而自然得到治理;时势,是即使有混乱也能加以治理。日月运行在中天,大的光明可以照耀四海,小的地方却有可能照不进一间屋子的下面。它本来就不必使用这种微小的光明。因此天下人看日月的光辉,庄严地把它看作君父的威严。所以自有天地以来有了日月,直到今天,从来没有一天可以没有它们。天下曾经有句话说:“背叛父母、欺骗神明,雷霆就会从天而降击打他。”雷霆本来不能替天下人把这类人全部击打,但天下人之所以战战兢兢不敢触犯,是因为雷霆有时会降下而不可预料。假使雷霆每天轰轰烈烈地环绕天下,寻找那些背叛父母、欺骗神明的人并击打他们,那么那些人未必能全部找到,而雷霆的威势恐怕反而会削弱吧?”},{ 所以,懂得日月和雷霆区别的人,就可以运用自己的明察了。圣人的明察,我无法知道。我唯独喜爱贤人用心简约而成效广大的情形;我唯独奇怪愚人用心劳苦而功业不能成就。这没有别的原因:专注于自己能够达到的地方并把它做到极致,那么所达到的必定精确;兼顾自己不能达到的地方而去求全,那么所达到的必定粗疏。若所涉及的事情精确,人们将会说:“这是因为他只涉及自己能够达到的范围,所以达到的地方才精确。”否则,我恐怕会被奸雄暗中讥笑。齐威王即位后,齐国大乱了三年。齐威王一振作起来,诸侯便震惊畏惧了二十年。这是修治了什么?经营了什么呢?齐国的贤人,显然不只是一个即墨大夫;扰乱齐国的人,也显然不只是一个阿大夫,以及几个在齐威王身边赞誉阿大夫、诋毁即墨大夫的人。一个即墨大夫容易查知,一个阿大夫容易查知,身边赞誉阿大夫、诋毁即墨大夫的几个人也容易查知。顺着这些容易查知的事情把它们查清楚,所以用心非常简约而成效广大。天下的事情,好比有十件,我举出其中一件,而别人不知道我并不知道其余九件;如果历数到九件却不知道其中一件,还不如只举出一件而使人无法测度,更何况连九件也没有查到呢。《辨奸论》。事情有一定会发展到的结果,道理有本来就是如此的规律。只有天下最沉静的人,才能从细微处看出显著的征兆。月亮周围出现光晕就要刮风,柱脚潮湿就要下雨,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人事的推移、道理和形势相互因循,其中那些疏远难知、变化无常而不可测的情况,和天地阴阳的事情相比又怎么样呢?贤人难道会不知道其中的原因吗?只是人的好恶扰乱了内心,利害又从外部夺取了判断力。过去,羊叔子见到王衍,说:“误天下苍生的,必定是这个人。”郭汾阳见到卢杞,说:“这个人一旦得志,我的子孙就没有一个能留下了。”从今天看来,其中的道理本来确实有可以看出的地方。依我看,王衍的为人、容貌和言语,固然有欺骗世人、窃取名声的一面;但他不嫉妒、不贪求,随世俗沉浮。假使晋朝没有晋惠帝,只得到一个中等的君主,即使有成百上千个王衍,又怎么能扰乱天下呢?卢杞的奸诈,固然足以败坏国家;然而他不学无文,容貌不足以打动人,言语不足以欺骗世人。若不是唐德宗鄙陋昏暗,又怎么会任用他呢?由此说来,羊叔子、郭汾阳推测王衍、卢杞,也可能未必完全正确。现在有这样一个人,口里诵读孔子、老子的言论,亲身践行伯夷、叔齐的行为,招集喜好名声的人和不得志的人,彼此共同编造言论,私下树立名号,自以为颜渊、孟轲重新出现;但他内心阴险狠毒,行为与常人不同,这就是把王衍和卢杞合成一个人了。这种人的祸害难道说得尽吗?脸上脏了不忘记洗,衣服脏了不忘记洗涤,这是人的真实感情。如今却不是这样:穿着巨大粗陋的衣服,吃狗和猪吃的食物,头发蓬乱、面容憔悴,却谈论《诗》《书》,这难道是人的真实感情吗?凡是不近人情的事情,很少有不是大奸大恶的。竖刁、易牙、开方就是这样的人。凭借盖世的名声来掩盖尚未显露的祸患,即使有希望治理国家的君主、喜爱贤人的宰相,也还会举荐任用他,那么他给天下造成祸患,必然无疑,而且不只是竖刁、易牙、开方之流可比。孙子说:“善于用兵的人,不会有显赫的功劳。”假使这个人没有被任用,那么我的话就是过分了,而这个人也会有怀才不遇的叹息。谁知道祸患竟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呢?否则,天下将遭受他的祸害,而我却获得了能预先看出祸患的名声。可悲啊!
三子知圣人污论孟子曰:「宰我、子贡、有若,智足以知圣人,污吾为之説曰:污下也。宰我、子贡、有若三子者,其智不足以及圣人髙深幽絶之境,而徒得其下者焉耳。」宰我曰:「以予观于夫子,贤于尧舜逺矣。」子贡曰:「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有若曰:「出乎其类,抜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之盛也。」是知夫子之大矣,而未知夫子之所以大也,宜乎谓其知足以知圣人污而已也。圣人之道一也,大者见其大,小者见其小,髙者见其髙,下者见其下,而圣人不知也。苟有形乎吾前者,吾以为无不见也,而离娄子必将有见吾之所不见焉,是非物罪也。太山之髙,百里有却走而不见者矣,有见而不至其趾者矣,有至其趾而不至其上者矣,而太山未始有变也,有髙而已耳,有大而已耳。见之不逃,不见不求见;至之不拒,不至不求至。而三子者至其趾也。顔渊从夫子防出,而告人曰:「吾有得于夫子矣。」宰我、子贡、有若从夫子防出,而告人曰:「吾有得于夫子矣。」夫子之道一也,而顔渊得之以为顔渊,宰我、子贡、有若得之以为宰我、子贡、有若。夫子不知也。夫子之道有髙而又有下,犹太山之有趾也。髙则难知,下则易从。难知故夫子之道尊,易从故夫子之道行。非夫子下之而求行也,道固有下者也。太山非能有趾而不能无趾也。子贡谓夫子曰:「夫子之道至大也,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盍少贬焉?」夫子不悦。夫有其大而后能安其大,有其小焉,则亦不狭乎其小。夫子有其大,而子贡有其小,然则无惑乎子贡之不能安夫夫子之大也。
利者义之和论义者,所以宜天下,而亦所以拂天下之心。苟宜也,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求宜乎小人邪?求宜乎君子邪?求宜乎君子也。吾未见其不以至正而能也。抗至正而行,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然则义者,圣人戕天下之器也。伯夷、叔齐殉大义以饿于首阳之山,天下之人安视其死而不悲也。天下而果好义也,伯夷、叔齐其不以饿死矣。虽然,非义之罪也,徒义之罪也。武王以天命诛独夫纣,揭大义而行,夫何防天下之人?而其发粟散财,何如此之汲汲也?意者,虽武王亦不能以徒义加天下也。干文言曰:「利者,义之和。」又曰:「利物足以和义。」呜呼,尽之矣!君子之耻言利,亦耻言夫徒利而已。圣人聚天下之刚以为义,其支派分裂而四出者,为直、为断、为勇、为怒;于五行为金,于五声为商。凡天下之言刚者,皆义属也。是其为道决裂惨杀而难行者也。虽然,无之则天下将流荡忘反,而无以节制之也。故君子欲行之,必即于利。即于利,则其为力也易;戾于利,则其为力也艰。利在,则义存;利亡,则义丧。故君子乐以趋徒义,而小人悦怿以奔利。义必也,天下无小人,而后吾之徒义始行矣。呜呼,难哉!圣人灭人国、杀人父、刑人子,而天下喜乐之,有利义也。与人以千乘之富,而人不奢;爵人以九命之贵,而人不骄,有义利也。义利、利义相为用,而天下运诸掌矣。五色必有丹而色和,五味必有甘而味和,义必有利而义和。文言之所云,虽以论天徳,而易之道本因天以言人事。説易者不求之人,故吾犹有言也。
嘉祐集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巻十宋 苏洵 撰
译《三子知圣人污论》。孟子说:“宰我、子贡、有若,他们的智慧足以认识圣人。”我给这句话作降低其意的解释说:“污,就是浅下。宰我、子贡、有若这三个人的智慧不足以达到圣人高深幽微、绝妙无比的境界,只是得到圣人较浅下的一面罢了。”宰我说:“依我看待夫子,夫子远远超过尧、舜。”子贡说:“即使推到百代以后,把百代的君王拿来相比,也没有谁能够违背夫子。”有若说:“夫子超出同类,胜过同辈,自有人类以来,从来没有像夫子这样盛大的人。”这就是知道夫子的伟大,却不知道夫子之所以伟大的原因;所以说他们的智慧足以认识圣人,只能算是认识了圣人浅下的一面。圣人的道理本来是统一的,见识宏大的人看见它宏大的一面,见识浅小的人看见它浅小的一面,境界高的人看见它高的一面,境界低的人看见它低的一面,而圣人自己并不知道这种差别。只要有形体显现在我面前,我认为没有看不见的;但离娄一定会看见我所看不见的,这不能怪罪于事物本身。泰山高大,方圆百里之内,有退后逃走而看不见它的人,有看见它却没有走到山脚的人,有走到山脚却没有登上山顶的人;但泰山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有高、有大罢了。看得见就不逃避,看不见就不强求看见;能够到达就不拒绝,不能到达就不强求到达。宰我、子贡、有若三个人只是到达了山脚。颜渊和夫子从某处出来,告诉别人说:“我从夫子那里有所获得。”宰我、子贡、有若和夫子从某处出来,也告诉别人说:“我从夫子那里有所获得。”夫子的道理是同一个道理,但颜渊获得它,便成为颜渊;宰我、子贡、有若获得它,便成为宰我、子贡、有若。夫子自己并不知道这种差别。夫子的道理有高处,也有低处,就像泰山有山脚一样。高处难以理解,低处容易遵从。因为难以理解,所以夫子的道理尊崇;因为容易遵从,所以夫子的道理能够施行。并不是夫子降低自己的道理来求得施行,而是道理本来就有低处。泰山不可能只有山顶而没有山脚。子贡对夫子说:“夫子的道理极其广大,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够容纳夫子。夫子为什么不稍微降低一些呢?”夫子不高兴。一个人必须拥有那种伟大,之后才能安然承受那种伟大;如果只拥有小处,也就不会嫌自己的小处狭窄。夫子拥有伟大,子贡只拥有小处,那么子贡不能安然承受夫子的伟大,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利者义之和论》。义,是用来使天下合宜的,也因此会违拗天下人的心意。如果事情确实合宜,那么它违拗天下人的心意正是应该的。是求合宜于小人,还是求合宜于君子?应当求合宜于君子。我没有见过不依靠最正大的原则就能做到这一点的。坚持最正大的原则去实行,理所当然会违拗天下人的心意。这样说来,义就是圣人伤害天下人的工具了。伯夷、叔齐为大义殉身,在首阳山饿死,天下人怎么会眼看着他们死去而不悲伤呢?天下人如果果真喜爱义,伯夷、叔齐就不会因饥饿而死了。虽然如此,这不是义本身的罪过,只是单独实行义的罪过。周武王奉天命诛杀独夫纣王,揭举大义而行动,为什么还要防备天下人呢?可是他发放粮食、散发财物,为什么又这样急切呢?想来,即使是周武王,也不能只凭单独的义来加于天下。乾卦《文言》说:“利,是义的和谐。”又说:“使万物获利,足以使义和谐。”唉,这已经把道理说尽了!君子以谈利为可耻,也以只谈利为可耻。圣人聚集天下所有刚强的力量而成为义,它分支流散、向四面伸展,就成为正直、果断、勇敢、愤怒;在五行中属于金,在五声中属于商。凡是天下所说的刚强,都属于义这一类。所以,义作为一种道理,容易决裂、惨烈杀伐而难以施行。虽然如此,如果没有义,天下就会流荡而忘记返回正道,也没有什么可以节制它。因此君子想要实行义,必须使它与利益相联系。与利益相联系,实行起来力量就容易;违背利益,实行起来力量就艰难。有利,义就存在;无利,义就丧失。所以君子乐于趋向单独的义,而小人则欢悦地奔向利益。义一定要等到天下没有小人之后,我们这种单独的义才能施行。唉,真难啊!圣人灭人之国、杀人之父、惩罚人的儿子,而天下人却为之欣喜,是因为其中有利也有义。给人以千乘之国的富贵,人不会奢侈;授予人九命之贵的爵位,人不会骄傲,这就是义与利相互结合。义与利、利与义相互发挥作用,天下就可以掌握在手中了。五种颜色一定要有红色,颜色才调和;五种味道一定要有甘味,味道才调和;义一定要有利,义才和谐。《文言》所说的这些话,虽然是在论说天德,但《易》的道理本来就是根据天来说明人事的。解释《易》的人不从人事上求取意义,所以我还要说这些话。《嘉祐集》第九卷。钦定《四库全书》。《嘉祐集》第十卷。宋代苏洵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