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本原
按:己酉秋,晤宋午庭先生,询于贵处东台。滨海之地,物产必饶。渠云:东海出产,以动物占多数,而尤以闰鱼为最奇异。盖寻常之鱼,无论巨细,形状不更,每年应时而出。闰鱼则闰年不可见也,且形状不一。按其所闰之年支生肖,而变更焉。如子年则鼠首鱼尾,丑年则牛首鱼尾,推而至于寅年虎首,卯年兔首,无不酷肖。光绪甲申闰五月,余会亲见闰鱼之形状,猴首鱼尾,身长十余丈,肋骨几及丈余者。但此鱼非人力所能捕获,必待海潮骤落,自毙沙滩。乙卯秋,又与叶子实先生,纵谈及此,所见亦同,据二君之言,则海隅动物,有若是之灵异,地支生肖,有若是之明证,谁谓干支假设,生肖无凭耶?
干支五行及四时方位
甲乙属木,为东方。丙丁属获为南方。戊己属土,为中央。庚辛属金,为西方。壬癸属水,为北方。
寅卯辰属木,司春,为东方。巳午未属火,司夏,为南方。申酉戌属金,司秋,为西方。亥子丑属水,司冬,为北方。辰戌丑未四支,单位言之属土,为四季,为四维。
《五行大义》云:夫万物自有体质,圣人象类而制其名,故曰名以定体。无名乃天地之始,有名则万物之母。以其因功涉用,故云称谓。《礼》云:子生三月,咳而名之,及其未生,本无名字。五行为万物之先,形用资于造化,岂可不先立其名,后明其体用耶。《白虎通》云:少阳见于寅,盛于卯,衰于辰。其日甲乙属木。《春秋元命苞》曰:木者,触也。触地而生。许慎云:木者,冒也。言冒地而出,字从中下,象其根也。其时春《礼记》曰:春之为言蠢也,产万物者也。其位在东方。尸子云:东者,动也,震气故动。《白虎通》云:太阳见于巳,壮盛于午,衰于未。其日丙丁属火。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许慎曰:火者,炎上也。其字炎而上,象形者也。其时夏。《尚书大传》云:何以谓之夏,夏,假也。假者,呼万物而养之。《释名》曰:夏假者,宽假万物,使生长也。其位南方。《尚书大传》云:物之方任也。《白虎通》云:土为中宫,其日戊己。《元命苞》曰:土之为言吐也。今吐气精,以生于物。许慎云:土者,吐生者也。王肃云:土者,地之别号,以为五行也。许慎云:其字二,以象地之下与地之中。以一直画象物初出地也。其时季夏,季,老也,万物于此成就方老,旺于四时之季,故曰老也。其位主内,内,通也。《礼斗威仪》云:得皇极之正气,含黄中之德,能苞万物。《白虎通》云:少阴见于申,壮于酉,衰于戌,其日庚辛,属金。许慎云:金者,禁也。阴气始起,万物禁止也。金生于土,字从土,左右注象在土中之形也。其时秋。《礼记》云:秋之为言愁也,愁之以时,察守义者也。尸子云:秋,肃也。万物莫不肃敬恭庄,礼之主也。《说文》曰:天地反复为秋,其位西方。《尚书大传》云:西,鲜也。鲜,讯也。讯者,始人之貌也。《白虎通》云:太阴见于亥,壮于子,衰于丑。其日壬癸属水。水之为言准也。养物平均,有准则也。元命苞曰:水之为言演也,阴化淖濡,流施潜行也。故立字,两人交一,以中出者为水。一者,数之始,两人男女阴阳交以起一也。水者,五行始焉,元气之凑液也。《管子》云:水者,地之血气,筋脉之流通者,故曰水。许慎云:其字象泉并流,中有微阳之气,其时冬。尸子云:冬,终也。万物至此终藏也。其位北方。尸子云:北,伏也。万物至冬皆伏,贵贱若一也。
六十花甲子纳音五行
甲子乙丑海中金。
子属水,又为湖,又为水旺之地,兼金死于子,墓于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金。
丙寅丁卯炉中火。
寅为三阳,卯为四阳。火既得位,又得寅卯之木以生之,此时天地开炉,万物始生,故曰炉中火。
戊辰己巳大林木。
辰为原野,巳为六阳,木至六阳,则枝荣叶茂,以茂盛之木,而原野之间,故曰大林木。
庚午辛未路旁土。
未中之木,而生午位之旺火,火旺则土于斯而受刑。土之始生,未能育物,犹路旁土若也。故曰路旁土。
壬申癸酉剑锋金。
申酉金之正位,兼临官申,帝旺酉,金既生旺,则成刚矣。刚则无逾于剑锋,故曰剑锋金。
甲戌乙亥山头火。
戌亥为天门,火照天门,其光至高,故曰山头火。
丙子丁丑涧下水。
水旺于子,衰于丑,旺而反衰,则不能为江河。故曰涧下水。
戊寅己卯城头土。
天干戊己属土,寅为艮,艮为山,土积而为山,故曰城头土。
庚辰辛巳白腊金。
金养于辰,生于巳,形质初成,未能坚利,故曰白腊金。
壬午癸未杨柳木。
木死于午,墓于未。木既死墓,虽得天干壬癸之水以生之,终是弱,故曰杨柳木。
甲申乙酉泉中水。
金临官在申,帝旺在酉。金既生旺,则水由以生,然方生之际,力量未洪,故曰泉中水。
丙戌丁亥屋上土。
译按语:己酉年秋天,我会见宋午庭先生,向他询问贵处东台的情况。东台滨海,物产必定丰富。他说:东海出产的动物以动物类占多数,其中尤其以闰鱼最为奇异。普通的鱼无论大小,形状都不会改变,每年按时出现;闰鱼却在闰年之外看不见,而且形状各不相同。它会按照所逢闰年的地支生肖而改变形状:子年就是鼠头鱼尾,丑年就是牛头鱼尾,依次到寅年为虎头、卯年为兔头,没有一种不像所对应的生肖。光绪甲申闰五月,我亲眼见到过闰鱼的形状,是猴头鱼尾,身长十余丈,肋骨几乎有一丈多长。但这种鱼不是人力能够捕获的,必须等到海潮突然退落,它自己死在沙滩上。乙卯年秋天,我又与叶子实先生纵谈此事,所见所闻也相同。根据两位先生所说,海边的动物竟有如此灵异,地支生肖竟有如此明确的证据,谁还说干支只是人为假设、生肖没有凭据呢?干支、五行以及四时方位。甲、乙属木,方位为东方。丙、丁属火,方位为南方。戊、己属土,方位为中央。庚、辛属金,方位为西方。壬、癸属水,方位为北方。寅、卯、辰属木,主掌春季,方位为东方。巳、午、未属火,主掌夏季,方位为南方。申、酉、戌属金,主掌秋季,方位为西方。亥、子、丑属水,主掌冬季,方位为北方。辰、戌、丑、未四个地支,单独说都属土,分别主四季,并位于四维。《五行大义》说:万物各自都有形体和性质,圣人按照它们的类别取象而制定名称,所以说名称用来确定形体。没有名称,是天地的开始;有了名称,就是万物的根本。由于名称因功用而涉及实际作用,所以又称为称谓。《礼》说:孩子出生三个月后,咳声已经形成,才给他命名;在尚未出生以前,本来没有名字。五行先于万物存在,万物的形体和作用都凭借造化而形成,难道可以不先确定它们的名称,然后再说明它们的形体和作用吗?《白虎通》说:少阳之气在寅出现,在卯旺盛,在辰衰退;其天干为甲、乙,属木。《春秋元命苞》说:木的意思是触,触及地面而生长。许慎说:木的意思是冒,即冒出地面;木字从中部向下,象征树根。木所主的时令是春。《礼记》说:春这个字的意义是蠢动,是万物产生的时令。它的方位在东方。尸子说:东的意思是动,因为震气所以发动。《白虎通》说:太阳之气在巳出现,在午壮盛,在未衰退;其天干为丙、丁,属火。火的意思是化,阳气发挥作用,万物发生变化。许慎说:火的意思是炎上,火字像火焰向上燃烧的形状。它所主的时令是夏。《尚书大传》说:为什么称为夏?夏,就是假。所谓假,就是召唤万物并养育它们。《释名》说:夏的“假”是宽待、放任万物,使它们生长。它的方位是南方。《尚书大传》说:这是万物正在向各自方位承受生长之气的时候。《白虎通》说:土居中央宫位,其天干为戊、己。《元命苞》说:土的意思是吐,如今吐出精气,使万物生长。许慎说:土就是吐生万物的东西。王肃说:土是地的别称,用来作为五行之一。许慎说:土字下部的一横,象征地面;竖画象征物体刚从地面冒出。土所主的时令是季夏。“季”就是老,万物在这个时令成熟,开始衰老;它旺盛于四季的末月,所以称为老。它所处的方位主于内;“内”就是通达。《礼斗威仪》说:土得到皇极的正气,含有中央黄色的德性,能够包容万物。《白虎通》说:少阴之气在申出现,在酉壮盛,在戌衰退;其天干为庚、辛,属金。许慎说:金的意思是禁,阴气开始升起,万物受到禁制。金由土所生,金字从土,左右部分象征金藏在土中的形状。金所主的时令是秋。《礼记》说:秋这个字的意义是愁,因为时令使人忧愁,也是考察和守持义理的时候。尸子说:秋就是肃。万物没有不肃然敬畏、恭敬庄重的,这是礼所主掌的状态。《说文》说:天地之气反复交替就是秋,它的方位在西方。《尚书大传》说:西的意思是鲜,鲜就是讯;讯,是人刚开始形成时的样子。《白虎通》说:太阴之气在亥出现,在子壮盛,在丑衰退;其天干为壬、癸,属水。水的意义是准,养育万物而使其均平,有一定的准则。《元命苞》说:水的意义是演,阴气使万物化为柔湿之物,流动施布而潜行。因此水字的构形,是两个人相交,其中的东西从中间流出,便成为水。“一”是数的开始,男女二人、阴阳二气交合,从而产生“一”。水是五行的开始,是元气汇聚而成的液体。《管子》说:水是大地的血气,是筋脉流通的东西,所以称为水。许慎说:水字像泉水并流,中间含有微弱的阳气;它所主的时令是冬。尸子说:冬就是终,万物到了这个时令终止活动而收藏。它的方位在北方。尸子说:北就是伏,万物到了冬天都潜伏收藏,贵贱也同样归于潜藏。六十花甲子的纳音五行。甲子、乙丑为海中金。子属水,又象征湖泊,是水旺盛的地方;金在子处于死地,在丑处于墓地。水旺而金死墓,所以称为海中金。丙寅、丁卯为炉中火。寅为三阳,卯为四阳。火已经得到本位,又得到寅、卯之木的生助;这时天地如同打开了炉子,万物开始产生,所以称为炉中火。戊辰、己巳为大林木。辰是原野,巳是六阳;树木到了六阳之时,枝叶繁荣茂盛。以茂盛的树木处在原野之间,所以称为大林木。庚午、辛未为路旁土。未中所藏的木,生助午位旺盛的火;火旺盛时,土便在这里受到刑伤。土刚开始生成,还不能养育万物,就像道路旁边的土一样,所以称为路旁土。壬申、癸酉为剑锋金。申、酉是金的正位,并且金在申为临官,在酉为帝旺。金既然处于生旺状态,就形成刚性;刚硬没有超过剑锋的,所以称为剑锋金。甲戌、乙亥为山头火。戌、亥是天门,火光照耀天门,其光达到最高处,所以称为山头火。丙子、丁丑为涧下水。水在子处于旺盛状态,在丑衰退;由旺盛转为衰退,就不能成为江河之水,所以称为涧下水。戊寅、己卯为城头土。天干戊、己属土,寅为艮,艮为山;土堆积起来成为山,所以称为城头土。庚辰、辛巳为白腊金。金在辰得到滋养,在巳开始生成,形体质地刚刚形成,还不能坚硬锋利,所以称为白腊金。壬午、癸未属于杨柳木。木在午处于死地,在未入墓。木既已死而入墓,虽然得到天干壬、癸之水的滋生,终究还是弱小,所以称为杨柳木。甲申、乙酉属于泉中水。金在申处于临官之地,在酉处于帝旺之地。金既然处于生旺状态,水也因此得以生成;然而水刚开始生成时,力量还不强大,所以称为泉中水。丙戌、丁亥属于屋上土。
丙丁属火,戌亥为天门,火既炎上,则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
戊子己丑霹雳火。
丑属土,子属水,。水居正位,而纳音乃火,水中之火,非龙则神,故曰霹雳火。
庚寅辛卯松柏木。
木临官在寅,帝旺在卯。木既生旺,则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
壬辰癸巳长流水。
辰为水库,巳为金长生之地,金生则水性已存,以库水而逢生金,则泉源终不竭,故曰长流水。
甲午乙未沙中金。
午为火旺之地,火旺则金败,未为火衰之地,火衰则金冠带,败而方冠带,未能砟伐,故曰沙中金。
丙申丁酉山下火。
申为地户,酉为日入之门,日之此时而藏光,故曰山下火。
戊戌己亥平地木。
戌为原野,亥为木生之地,夫木生于原野,则非一根一株之比,故曰平地木。
庚子辛丑壁上土。
丑虽土家正位,而子乃水旺之地,土见水多则为泥,故曰壁上土。
壬寅癸卯金箔金。
寅卯为木旺之地,木旺则金羸,且金绝于寅,胎于卯,金既无力,故曰金箔金。
甲辰乙巳覆灯火。
辰为食时,巳为隅中,日之将中,艳阳之势,光于天下,故曰覆灯火。
丙午丁未天河水。
丙丁属火,午为火旺之地,而纳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银汉不能有也,故曰天河水。
戊申己酉大驿土
申为坤,坤为地,酉为兑,兑为泽。戊己之土,加于坤泽之上,非其他浮薄之土,故曰大驿土。
庚戌辛亥钗钏金。
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则诚柔矣,故曰钗钏金。
壬子癸丑桑柘木。
子属水,丑藏金,水方生木,金则伐之,犹桑柘方生,人即采以饲蚕,故曰桑柘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
寅为东北维,卯为正东,水流正东,则其性顺,而川涧池沼,俱合而归,故曰大溪水。
丙辰丁巳沙中土。
土墓在辰,绝在巳,而天干丙丁之火,至辰冠带,巳临官,土既墓绝,旺火复又生之,故曰沙中土。
按《考原》云:水长生于申,土亦长生于申,寄生于寅,故土墓在辰而绝在巳也。
戊午己未天上火。
午为火旺之地,未中之木,又复生之,火性炎上,又逢生地,故曰天上火。
庚申辛酉石榴木。
申为七月,酉为八月,此时木则绝矣,惟石榴之木反结实,故曰石榴木。
壬戌癸亥大海水。
水冠带在戌,临官在亥,水力厚矣,又亥为江,非他水之比,故曰大海水。
《渊海子平》云:昔者黄帝将甲子分轻重,而配成六十,号曰花甲子。其花字诚为奥妙,盖圣人有寓意在焉。夫自子至亥十二宫,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属。始起于子为一阳,终于亥为六阴。其五行所属金、木、水、火、土,在天为五星,于地为五岳,于德为五常,于人为五脏,其于命也为五行,是故甲子之属,乃应之于命。命则一世之事,故甲子纳音象圣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何言乎?如子丑二位,阴阳始孕,人在胞胎,物藏根苗,未有涯际。寅卯二位,阴阳渐辟,人渐生长,物以拆甲,群葩渐剖,如人将有立身也。辰巳二位,阴阳气盛,物当华秀,人至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进取之象。午未二位,阴阳彰露,物已成齐,人至五十六十,富贵贫贱可知,凡百兴衰可见矣。申酉二位,阴阳肃杀,物已收成,人已龟缩,各得其静矣。戌亥二位,阴阳闭塞,物气归根,人当休息,各有归著。详此十有二位,先后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知也。
《瑞桂堂暇录》云:六十甲子之纳音,以金、木、水、火、土之音而明之也。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然五行之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后成音,盖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故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此不易之论也,何以言之,甲己子午九也,乙庚丑未八也,丙辛寅申七也,丁壬卯酉六也,戊癸辰戌五也,巳亥四也。甲子乙丑其数三十有四,四者金之音也,故曰金。戊辰己巳,其数二十有三,三者木之音也,故曰木。庚午辛未,其数三十有二,二者火也,土以火为音,故曰土。甲申乙酉其数三十,十者,土也,水以土为音,故曰水。戊子己丑其数三十有一,一者水也,火以水为音,故曰火。凡六十甲子,莫不皆然,此纳音之所由起也。
五合五行
甲与己合化土,乙与庚化金,丙与辛合化水,丁与壬合化木,戊与癸合化火。
《考原》曰:五合者,即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河图》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皆各有合。以十干之次言之,一为甲,六为己,故甲与己合。二为乙,七为庚,故庚与乙合。三为丙,八为辛,故丙与辛合。四为丁,九为壬,故丁与壬合。五为戊,十为癸,故戊与癸合。
译丙、丁属火,戌、亥是天门。火既然向上炎升,土便不是在下方生成,而是在上方生成,所以称为屋上土。戊子、己丑属于霹雳火。丑属土,子属水。[标点疑误]水处在正位,而纳音却是火;水中的火,如果不是龙就是神,所以称为霹雳火。庚寅、辛卯为松柏木。木在寅为临官,在卯为帝旺。木既然生旺,就不是柔弱之木可比,所以称为松柏木。壬辰、癸巳为长流水。辰为水库,巳为金长生之地;金生则水性已经存在,以水库之水遇到生金,泉源终究不会枯竭,所以称为长流水。甲午、乙未为沙中金。午是火旺之地,火旺则金衰败;未是火衰之地,火衰则金处于冠带。金刚衰败便进入冠带,还不能[字疑],所以称为沙中金。丙申、丁酉为山下火。申为地户,酉为太阳落山之门;太阳在这个时候收藏光芒,所以称为山下火。戊戌、己亥为平地木。戌为原野,亥为木生长的地方。树木生长在原野,就不是一根一株所能相比的,所以称为平地木。庚子、辛丑为壁上土。丑虽然是土家的正位,但子是水旺之地;土遇到水太多就会成为泥,所以称为壁上土。壬寅、癸卯为金箔金。寅卯是木旺之地,木旺则金衰弱;而且金在寅为绝,在卯为胎。金既然无力,所以称为金箔金。甲辰、乙巳为覆灯火。辰为食时,巳为隅中;太阳将要到正中,艳阳之势光照天下,所以称为覆灯火。丙午、丁未为天河水。丙丁属火,午是火旺之地,而纳音却是水;水从火中产生,不是银河就不可能有,所以称为天河水。戊申、己酉为大驿土。申为坤,坤为地;酉为兑,兑为泽。戊己之土加在坤地和泽地之上,不是其他浮薄的土,所以称为大驿土。庚戌、辛亥为钗钏金。金到了戌就衰,到了亥就病;金既衰又病,确实柔弱,所以称为钗钏金。壬子、癸丑为桑柘木。子属水,丑中藏金;水正要生木,金却要砍伐它,就像桑柘刚刚生长,人们便采来喂蚕,所以称为桑柘木。甲寅、乙卯为大溪水。寅为东北维,卯为正东;水流向正东,性质顺行,河流、山涧、池沼都汇合归流,所以称为大溪水。丙辰、丁巳为沙中土。土在辰入墓,在巳为绝;而天干丙丁之火到了辰为冠带,到了巳为临官。土既入墓、处于绝地,旺火又反过来生助它,所以称为沙中土。按《考原》说:水在申长生,土也在申长生,在寅寄生,所以土在辰入墓、在巳为绝。戊午、己未为天上火。午是火旺之地,未中之木又再次生火;火性炎上,又遇到生旺之地,所以称为天上火。庚申、辛酉为石榴木。申是七月,酉是八月,此时一般树木已经绝灭,只有石榴树反而结果,所以称为石榴木。壬戌、癸亥为大海水。水在戌为冠带,在亥为临官,水力已经深厚;而且亥为江河,不是其他水可以相比的,所以称为大海水。《渊海子平》说:从前黄帝把甲子分出轻重,配成六十组,称为花甲子。“花”字确实深奥奇妙,因为圣人在其中寄托了意义。子到亥十二宫,各自都有金、木、水、火、土的属性。开始于子的一阳,终于亥的六阴。五行所属的金、木、水、火、土,在天上是五星,在地上是五岳,在德性上是五常,在人体是五脏,在命理上就是五行。因此甲子所属的纳音,要对应到人的命;命是一生的事情,所以甲子纳音取象于圣人,也像人在一生中的事情。为什么这样说?子丑两位,阴阳开始孕育,人还在胞胎之中,万物收藏着根苗,尚未显露端倪。寅卯两位,阴阳逐渐开辟,人逐渐生长,万物破甲而出,群花渐渐开放,就像人将要立身于世。辰巳两位,阴阳之气旺盛,万物正当开花秀发;人到了三四十岁,也有了立身之处和进取的迹象。午未两位,阴阳显露,万物已经成熟整齐;人到了五六十岁,富贵贫贱可以看出,各种兴衰也都显现出来。申酉两位,阴阳肃杀,万物已经收成;人已经收敛退缩,各自得到安静。戌亥两位,阴阳闭塞,万物之气归于根部;人应当休息,各自都有归宿。详细考察这十二个方位以及先后排列的六十甲子,就可以依次明白其中的道理。《瑞桂堂暇录》说:六十甲子的纳音,是用金、木、水、火、土的声音来说明的。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不过五行之中,只有金、木有自然的声音,水、火、土必须借助其他五行才形成声音:水借土,火借水,土借火。因此金的音数为四九,木的音数为三八,水的音数为五十,火的音数为一六,土的音数为二七。这是不可改变的说法。为什么这样说?甲己、子午数为九,乙庚、丑未数为八,丙辛、寅申数为七,丁壬、卯酉数为六,戊癸、辰戌数为五,巳亥数为四。甲子乙丑的数总计三十四,四是金的音数,所以称为金。戊辰己巳的数总计二十三,三是木的音数,所以称为木。庚午辛未的数总计三十二,二属火,土以火为音,所以称为土。甲申乙酉的数总计三十,十属土,水以土为音,所以称为水。戊子己丑的数总计三十一,一属水,火以水为音,所以称为火。六十甲子无不如此,这就是纳音产生的由来。五合五行 甲与己合化土,乙与庚合化金,丙与辛合化水,丁与壬合化木,戊与癸合化火。《考原》说:五合,就是五个数位彼此相得,各自有所合。《河图》中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都各自相合。按十干的次序说,一是甲,六是己,所以甲与己相合;二是乙,七是庚,所以庚与乙相合;三是丙,八是辛,所以丙与辛相合;四是丁,九是壬,所以丁与壬相合;五是戊,十是癸,所以戊与癸相合。
陶宗仪《辍耕录》云:甲己土,乙庚金,丁壬木,丙辛水,戊癸火,此十干化五行真气也。其法取岁首月建之干,如甲己丙作首,丙为火,火生土,故化土,余仿此。又一说亦通,谓遇龙则化,龙,辰也,甲己得戊辰,戊属土,故化土。乙庚得庚辰,庚属金,故化金。丙辛以下皆然。
****五行
子与丑合,属土。寅与亥合,属木。卯与戌合,属火。辰与酉合属金。巳与申合,属水。午与未合,午太阳,未太阴也。《协纪辩方》云:天者,日也,月也。星者,日月之余也。午未者离,子丑者坎。离为日,坎为月。午之为日是巳,子之不为月者何?月者,水之精,悬乎上,而受日之光者,非北方子之位也,子丑之气冲乎上而与日并,其方固必在未也。地者,水也,土也。子水丑土,丑又比水之土,其为地之体,无可疑也。地,土也,故子丑为土也。天为乎上,地位乎下,行乎两间者,必木、火、金、水矣。子丑为水土,水土之际,木必生焉。所以寅亥为木。木成而火亦出矣,故卯戌为火也。卯戌为火,则戌为黄今天之气,戊之所居,黄今天之气始于辰,辰亦戊也。土旺必生金,故辰酉为金,酉者,金之帝也。酉居金位之极,于其未至于极,而水已生于申,对宫为巳,巳金之母也,水必以申巳者,申巳逼于午未最高之地,无水也,举母则子归,水不得舍土而自立,其丽于土者,即子丑之位,土之所摄,命为土而不命为水,若其离土而言水,必纳于母气,故申巳为水也。水为生物之源,是以丽乎日月,,其次则金,其此则火,其次则木,其次则土。五纬之序水最近日,金次之,火又次之,木又次之,土又次之,此丽乎天者自然之序也。水土所生者木上升而为火,土又上升而为金,又上升而为水,如画卦之由下而上也。此行乎地者,自然之序也,然则五星五行,具有实理,而非人所能强为也。
三合五行
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
《考原》曰:三合者,取生、旺、墓三者以合局也。水生于申,旺于子,墓于辰,故申子辰合水局也。木生于亥,旺于卯,墓于未,故亥卯未合木局也。火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故寅午戌合火局也。金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故巳酉丑合金局也。
六冲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万育吾曰:地支取七位为冲,犹天干取七位之杀之义。如子午对冲,子至午七数。甲逢庚为杀,甲至庚七数,数中六则合,七则过,故相冲击为杀也。观易坤元用六,其数有六无七,七乃天地之穷数,阴阳之极气也。按:六冲者,即地位相敌,五行相克之义。子午相冲者,子藏癸水,克午藏丁火,午藏己土,克子藏癸水也。丑未相冲者,丑藏辛金,克未藏乙木,未藏己土丁火,克丑藏癸水辛金也。寅申相冲者,寅藏甲木,克申藏戊土,申藏庚金壬水,克寅藏甲木丙火也。卯酉相冲者,酉藏辛金,克卯藏乙木也。经云:东冲西不动,殆即卯木不能返冲酉金之义。辰戌相冲者,辰藏癸水,克戌藏丁火,戌藏辛金克辰藏乙木也。巳亥相冲者,巳藏庚金,克亥藏甲木,亥藏壬水,克巳藏丙火也。
六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考原》云:六害者,不合也。凡事莫不喜合而忌冲。子与丑合,而未冲之,故子与未害。丑与子合,而午冲之,故丑与午害。寅与亥合,而巳冲之,故寅巳害。卯与戌合,而辰冲之,故辰与卯害。巳与申合,而寅冲之,故巳与寅害。午与未合,而丑冲之,故午与丑害。未与午合,而子冲之,故未与子害。申与巳合,而亥冲之,故申与亥害。酉与辰合,而戌冲之,故酉与戌害。戌与卯合,而酉冲之,故戌与酉害。亥与寅合,而申冲之,故亥与申害也。
三刑
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理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恃势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为无恩之刑。辰、午、酉、亥,为自刑之刑。
《阴符经》云:恩生于害,害生于恩,三刑生于三合,亦如六害生于****之义。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则申刑寅,子刑卯,辰见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则寅刑巳,午见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则巳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则亥见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犹人夫妇相合而反致刑伤,造化人事,其理一而已矣。
译陶宗仪《辍耕录》说:甲己属土,乙庚属金,丁壬属木,丙辛属水,戊癸属火,这是十干化为五行的真气。其法取岁首月建的天干,例如甲己年以丙为首,丙为火,火生土,所以化土,其余依此类推。另有一种说法也讲得通,认为遇到龙就会化;龙就是辰。甲己遇戊辰,戊属土,所以化土;乙庚遇庚辰,庚属金,所以化金;丙辛以下也都是这样。[缺字]五行 子与丑相合,属土;寅与亥相合,属木;卯与戌相合,属火;辰与酉相合,属金;巳与申相合,属水;午与未相合,午为太阳,未为太阴。《协纪辩方》说:天就是太阳、月亮;星是太阳、月亮的余气。午未属离,子丑属坎。离为太阳,坎为月亮。午之所以是太阳,是因为巳;子为什么不是月亮?月亮是水的精华,悬在上方,承受太阳的光,不是北方子位的月亮;子丑之气冲向上方,与太阳并列,其方位必定在未。地就是水和土。子为水,丑为土;丑又是接近水的土,作为大地的形体,这是没有疑问的。地就是土,所以子丑属土。天在上,地在下,运行于天地之间的,必然是木、火、金、水。子丑为水土,水土交接之处必然生木,所以寅亥属木。木形成后火也随之产生,所以卯戌属火。卯戌属火,那么戌就是黄今天之气的所在;戊居于此,黄今天之气始于辰,辰也属戊。土旺必然生金,所以辰酉属金;酉是金的帝旺之位。酉处于金位的极点,在它尚未达到极点时,水已经在申产生;申的对宫是巳,巳是金之母。水必定取申巳为位,因为申巳逼近午未最高之地,那里没有水;举出母位,子自然归于母位。水不能离开土而独立,它依附于土,就是子丑之位,为土所摄,所以命名为土而不命名为水。若离开土来说水,就必须纳入母气,因此申巳属水。水是生物的根源,所以它依附于日月;其次是金,再其次是火,再其次是木,再其次是土。五纬的次序是水离太阳最近,金其次,火又其次,木又其次,土又其次;这是依附于天的自然次序。水土所生的是木,木上升而成为火;土又上升而成为金,金又上升而成为水,就像画卦由下向上排列一样。这是运行于地上的自然次序。由此可知,五星五行都具有真实的道理,并不是人力可以强行安排的。三合五行 申子辰合成水局,亥卯未合成木局,寅午戌合成火局,巳酉丑合成金局。《考原》说:三合,是取生、旺、墓三者来合成一局。水生于申,旺于子,墓于辰,所以申子辰合水局;木生于亥,旺于卯,墓于未,所以亥卯未合木局;火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所以寅午戌合火局;金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所以巳酉丑合金局。六冲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万育吾说:地支相冲取相隔七位,犹如天干取相隔七位为杀的意义。例如子午对冲,从子到午数到第七位。甲遇庚为杀,从甲到庚也是第七位;数到六就是相合,数到七便超过,所以相互冲击而成为杀。考察《易》坤元用六,其数有六而没有七;七是天地的穷极之数,是阴阳的极盛之气。按:六冲就是地位相敌、五行相克的意思。子午相冲,是因为子中藏癸水克午中藏丁火,午中藏己土又克子中藏癸水。丑未相冲,是因为丑中藏辛金克未中藏乙木,未中藏己土、丁火克丑中藏癸水、辛金。寅申相冲,是因为寅中藏甲木克申中藏戊土,申中藏庚金、壬水克寅中藏甲木、丙火。卯酉相冲,是因为酉中藏辛金克卯中藏乙木。经文说“东冲西不动”,大概就是卯木不能反过来冲酉金的意思。辰戌相冲,是因为辰中藏癸水克戌中藏丁火,戌中藏辛金克辰中藏乙木。巳亥相冲,是因为巳中藏庚金克亥中藏甲木,亥中藏壬水克巳中藏丙火。六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考原》说:六害就是不相合。凡事没有不喜欢相合而忌讳相冲的。子与丑相合,却被未冲,所以子未相害;丑与子相合,却被午冲,所以丑午相害;寅与亥相合,却被巳冲,所以寅巳相害;卯与戌相合,却被辰冲,所以辰卯相害;巳与申相合,却被寅冲,所以巳寅相害;午与未相合,却被丑冲,所以午丑相害;未与午相合,却被子冲,所以未子相害;申与巳相合,却被亥冲,所以申亥相害;酉与辰相合,却被戌冲,所以酉戌相害;戌与卯相合,却被酉冲,所以戌酉相害;亥与寅相合,却被申冲,所以亥申相害。三刑 子刑卯,卯刑子,叫作无理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叫作恃势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叫作无恩之刑;辰、午、酉、亥属于自刑。《阴符经》说:恩从害中产生,害从恩中产生。三刑产生于三合,也如同六害产生于[缺字]的道理。例如申子辰三合,再加上寅卯辰三位,就有申刑寅、子刑卯、辰遇辰而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就有寅刑巳、午遇午而自刑、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就有巳刑申、酉遇酉而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就有亥遇亥而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局之中产生刑,就像夫妻相合反而导致刑伤;造化和人事,道理是一样的。
储泳云:三刑是极数,盖天道恶盈满则覆也。翼氏风角曰:金刚火强,自刑其方。木落归本,水流趋东,故巳酉丑金位,其刑皆在寅午戌火位,其刑皆在南方是金刚火强,自刑其方也。亥卯未木位,其刑皆在北方,亥者木之根,言木落归本者,草木至冬而摇落,归根之谓也。申子辰水局,其刑皆在东方,辰者水之府,言水流趋东,逝而不返也。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未戌三刑也。
《三车一览》云:子卯为无理,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则子水为母,卯母为子。子母相刑,故曰无礼。寅巳申为恃势,以三位中各有长生临官,恃强而刑,故曰恃势。丑戌未为无恩,以三位皆属土,比和为兄弟,今乃同室操戈,故曰无恩。辰午酉亥为自刑,谓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内有亥无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内有辰无刑。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内有午酉无刑。是以四位谓之自刑,盖无别物相加,故曰自刑也。
十二月建
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郑康成曰:正月为孟春者,日月会于女取訾,而斗建寅之辰也。二月为仲春者,日月会于降娄,而斗建卯之辰也。三月为季春者,日月会于大梁,而斗建辰之辰也。四月为孟夏者,日月会于实沉,而斗建巳之辰也。五月为仲夏,日月会于鹑首,而斗建午之辰也。六月为季夏者,日月会于鹑火,而斗建未之辰也。七月为孟秋者,日月会于鹑尾,而斗建申之辰也。八月为仲秋者,日月会于寿星,而斗建酉之辰也。九月为季秋者,日月会于大火,而斗建戌之辰也。十月为孟冬者,日月会于析木,而斗建子之辰也。十二月为季冬者,日月会于元枵,而斗建丑之辰也。
二十四节气
《古歌》云:正月立春雨水节,二月惊蛰及春分,
三月清明并谷雨,四月立夏小满方,
五月芒种及夏至,六月小暑大暑当,
七月立秋还处暑,八月白露秋分忙,
九月寒露及霜降,十月立冬小雪张,
冬月大雪与冬至,腊月小寒大寒昌。
译储泳说:三刑是极数,因为天道厌恶盈满,满了就会倾覆。翼氏《风角》说:金刚硬、火强盛,便在自己的方位自刑。木叶凋落归于根本,水流向东方,所以巳酉丑金位的刑都在寅午戌火位,刑位都在南方;这就是金刚、火强而在其方位自刑。亥卯未木位的刑都在北方;亥是木的根,这就是所谓木叶凋落归根:草木到冬天摇落,称为归根。申子辰水局的刑都在东方;辰是水府,这就是所谓水流趋东,流逝而不回。子卯是一刑,寅巳申是二刑,丑未戌是三刑。《三车一览》说:子卯属于无理之刑。子属水,卯属木,水能够生木;这样,子水是母,卯木是子,母子相刑,所以称为无理。寅巳申属于恃势之刑,因为三位各自都有长生、临官,凭借强势而相刑,所以称为恃势。丑戌未属于无恩之刑,因为三位都属土,彼此比和如同兄弟,如今却同室操戈,所以称为无恩。辰午酉亥属于自刑,是说寅申巳亥之中,寅巳申彼此相刑,其中有亥却没有刑;辰戌丑未之中,戌丑未彼此相刑,其中有辰却没有刑;子午卯酉之中,子卯彼此相刑,其中有午酉却没有刑。因此这四个地支称为自刑,因为没有别的事物加入其中,所以称为自刑。十二月建。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郑康成说:正月为孟春,是因为日月会于女、虚、危三宿之间的訾宿,而斗柄建寅;二月为仲春,是因为日月会于降娄,而斗柄建卯;三月为季春,是因为日月会于大梁,而斗柄建辰;四月为孟夏,是因为日月会于实沉,而斗柄建巳;五月为仲夏,是因为日月会于鹑首,而斗柄建午;六月为季夏,是因为日月会于鹑火,而斗柄建未;七月为孟秋,是因为日月会于鹑尾,而斗柄建申;八月为仲秋,是因为日月会于寿星,而斗柄建酉;九月为季秋,是因为日月会于大火,而斗柄建戌;十月为孟冬,是因为日月会于析木,而斗柄建子;十二月为季冬,是因为日月会于元枵,而斗柄建丑。二十四节气。《古歌》说:正月有立春、雨水两个节气,二月有惊蛰、春分,三月有清明、谷雨,四月有立夏、小满,五月有芒种、夏至,六月有小暑、大暑,七月有立秋、处暑,八月有白露、秋分,九月有寒露、霜降,十月有立冬、小雪,十一月有大雪、冬至,十二月有小寒、大寒。
万育吾曰:立节中气,其春秋有分,而不言至,夏冬有至,而不言分。及夫雨水、惊蛰以降,二十四气,分属有名。亦必有所以为名者,何言乎?四立者,四时之节气也,丑之终,寅之始,则为节。月之半则为中。二分者,阴阳相半之谓也。二至者,至有二义:子至巳为六阳,午至亥为六阴,至者介乎巳午亥子之间也。冬至亥阴极,故曰子,子者止也,阳于此生,故亦曰至。夏至巳阳极,故曰午,午者仵也,阴于此生,故亦曰至。自秋分水始涸,立冬水始冰,冬至水泉动,大寒水泽腹坚。雨水者,先是为露,为霜,为雪,皆水气凝结,以至于寒之极,春则暑气顺行,而又为暑之始。况天一生水,人物之生,皆始于水。春属木,木生于水,立春后,继以雨水,宜也。卦气正月为泰,天气下降,当为雨水。二月大壮,雷在天上,当为惊蛰,先雨水而后惊蛰,亦宜也。惊蛰者,万物出乎震,震为雷也。清明者,万物出乎巽,巽为风也,巽洁齐而曰清明,清明乃洁齐之义。谷雨三月中,自雨水后,土膏脉动,至此又雨,则土脉生物,所以滋五合之种也。小满四月中,先儒云:小雪后,阳一日生一分,积三十日,生三十分,而成一昼,为冬至。小满后,阴生亦然。夫四月乾之终,谓之满者,女后初六,羸豕孚,踟躇坤初六,履霜坚冰至。羸豕,喻其小。踟躇喻其满。履霜,喻其小。坚冰,喻其满。易言于既生之后,历言于一阴方萌之初。虑之深,防之预也。小雪后,即大雪,此但有小满,无大满,意可知矣。至若三月中谷雨,五月中芒种,此二气独指谷麦言,谷必原其生之始,谷种于春,得木之气,残于秋,金克木也。麦必要其成之终,麦种于秋,得金之气,成于夏,火克金也。六月节小暑,六月中大暑,夏至后,暑已盛,不当又谓之小,殊不知《易》曰: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通上半年之半,皆可为暑,通下半年之半,皆可为寒。正月暑之始,十二月寒之终,而曰大暑、小暑者,不过上半年之词耳。六月中大暑之极,故谓之大,然则未至于大,则犹为小也。七月中处暑,七月暑之终,寒之始,大火西流,暑气于是乎处矣。处者,隐也,藏伏之义也。白露八月节,寒露九月节,秋本属金,金色白金气寒,白者露之色,寒者露之气。先白而气始寒,固有渐也。九月中霜降,露寒始结霜也。立冬后曰小雪、大雪,寒气始于露,中于霜,终于雪。霜之前为露,露由白而始寒,霜之后为雪,雪由小至而大,皆有渐也。至小寒大寒,《幽风》云:一之日寒发,二之日栗烈,寒发风寒,故十一月之余为小寒,栗烈气寒,故十一月之终为大寒也。大抵合而言之,上半年主长生,曰雨、曰雷、曰风。皆生之气。下半年言天时,不言农时,农时莫急于春夏也。先儒云: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立春雨水后,寒气渐变,至立夏则寒尽化为水矣。然曰小暑、大暑,其化固有渐也。立秋、处暑后,暑气渐变,至冬至则暑气尽化为寒矣。然曰小寒、大寒,其化亦有渐也。又曰:日月运行,而四时成,以其常也。故圣人立法以步之,阴阳相错而万物生,以其无穷也。故圣人指物以候之,贯六气终始早晏,五运大小盈虚,原之以至理,考之以至数,而垂示万古,无有差忒也。经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又曰日为阳,月为阴,行有分纪,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岁,积气余而盈闰矣。经曰:日常于昼夜行天之一度,则一日也,共三百六十日四分之一,而周天度乃成一岁。常五日一候应之,故三候成一气,即十五日也。三气成一节,节谓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节也,三八二十四气,而分主四时,一岁成矣。春秋言分者,以六气言之,则二月半,初气终,而交二之气,八月半,四气尽,而交五之气。若以四时之分言之,则阴阳寒喧之气,到此可分之时也,昼夜分五十刻,亦阴阳之中分。故经曰:分则气异,此之谓也。冬夏曰至者,以六气言之,则五月半,司天之气,之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气,至其所在,以四时之令言之,则阴阳至此,极至之时也。夏至日长,不过六十刻,阳至此而极。冬至日短,不过四十刻,阴至此而极。皆天候之未变,故经曰:至则气同,此之谓也。
卷二 起例
推年法
推年之法,视人所值生年干支为主,以立春节为纲,其区别有三,如在本年正月立春后生者,皆以本年干支为主;在本年正月立春前生者,皆以上一年干支为主;在本年十二月立春后生者,皆以下一年干支为主。
手掌图
译万育吾说: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称为节,春分、秋分称为分,夏至、冬至称为至。至于雨水、惊蛰以下,二十四气各有名称,也必定各有命名的缘由。为什么这样说呢?四立是四时的节气;丑月结束、寅月开始之处,称为节;每月中间称为中。二分,是阴阳各占一半的意思。二至中的“至”有两层含义:子至巳为六阳,午至亥为六阴;所谓至,就是处在巳午、亥子之间。冬至时亥为阴之极,所以称为子;子有停止之意,阳气又在此处产生,所以也称为至。夏至时巳为阳之极,所以称为午;午有相交、违逆之意,阴气在此处产生,所以也称为至。秋分以后水开始干涸,立冬以后水开始结冰,冬至时泉水开始涌动,大寒时水泽内部坚硬。所谓雨水,是在此以前露、霜、雪都是水气凝结,寒冷逐渐达到极点;到了春天,暑气顺势运行,又成为暑气开始产生之时。何况天一生水,人物的出生都以水为开始。春属木,木由水生,因此立春之后接着是雨水,很合适。按卦气,正月为泰卦,天气下降,应当对应雨水;二月为大壮卦,雷在天上,应当对应惊蛰。先有雨水而后有惊蛰,也很合适。惊蛰,是因为万物从震中出来,震为雷。清明,是因为万物从巽中出来,巽为风;巽有洁净整齐之义,所以称为清明,清明就是洁齐的意思。谷雨是三月的中气。雨水以后,土地肥沃,土脉开始活动,到此时又降雨,土脉便滋生万物,用来滋养五谷的种子。小满是四月的中气。先儒说:小雪以后,阳气每天增长一分,积累三十天,增长三十分,便形成一个昼,为冬至。小满以后阴气的产生也是这样。四月是乾卦的终点,称为“满”。这里“女后初六,羸豕孚,踟躇”以及坤卦初六“履霜,坚冰至”,其中羸豕比喻阴气刚开始,踟躇比喻阴气渐满;履霜比喻阴气刚开始,坚冰比喻阴气渐满。《易》在阴气已经产生之后才说这些,又详细说明一阴刚开始萌发之时,是忧虑深远、防患于未然。小雪之后就是大雪,这里只有小满而没有大满,其中的含义可以明白。至于三月中气谷雨、五月中气芒种,这两个节气专指谷和麦而言。谷必须追溯其生长的开始:谷在春天播种,得到木气;到秋天衰败,因为金克木。麦则要考察其成熟的终点:麦在秋天播种,得到金气;到夏天成熟,因为火克金。六月的节为小暑,中气为大暑。夏至以后暑气已经很盛,似乎不应当又称为“小暑”,却不知道《易》说过:寒气过去,暑气就来;暑气过去,寒气就来。寒暑相互推移,一年因此形成。上半年一半的时间都可以说是暑,下半年一半的时间都可以说是寒。正月是暑气的开始,十二月是寒气的终结;所谓大暑、小暑,不过是上半年所用的名称。六月中暑气达到极点,所以称为大暑;既然还没有达到极点,仍然属于小暑。七月中气为处暑,是暑气的终结、寒气的开始;大火星向西运行,暑气到这里便止息了。“处”有隐藏、潜伏之意。白露是八月的节,寒露是九月的节。秋季本属金,金色白,金气寒;白是露的颜色,寒是露的气。先出现白色,气候才开始寒冷,本来就有一个渐进过程。九月中气为霜降,露水寒冷,开始凝结成霜。立冬以后称为小雪、大雪,寒气开始于露,发展于霜,最终成于雪。霜出现以前是露,露由变白而开始寒冷;霜出现以后是雪,雪由小逐渐变大,都有一个渐进过程。至于小寒、大寒,《幽风》说:“一之日寒发,二之日栗烈。”寒发,是风寒开始,所以十一月的后半称为小寒;栗烈,是寒气猛烈,所以十一月的末尾称为大寒。大体合起来说,上半年主要讲生长,称为雨、雷、风。这些都是生发之气。下半年讲天时,不讲农时,因为农时没有比春夏更紧要的。先儒说:变化是化育的渐进,化育是变化的完成。立春、雨水以后,寒气逐渐变化,到立夏时寒气就完全化为暑气了。然而称为小暑、大暑,可见这种化育本来就有渐进过程。立秋、处暑以后,暑气逐渐变化,到冬至时暑气就完全化为寒气了。然而称为小寒、大寒,这种化育也有渐进过程。又说:日月运行,四时形成,这是因为它有常规。所以圣人制定法则来推步它。阴阳交错,万物由此产生,这是因为它没有穷尽。所以圣人指示万物来观察时令,使六气的终始早晚、五运的大小盈虚相互贯通,以至理推原,以至数考察,并把这些道理传示万古,丝毫没有差错。《经》说:五日称为一候,三候称为一气,六气称为一时,四时称为一年。又说:太阳为阳,月亮为阴,运行各有分界和纪度,周行各有道路和规律;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月亮每天运行十三度有余。所以大小月合计三百六十五日形成一年,节气累积而有余数,积满便置闰。《经》说:太阳通常在一昼夜间运行天体一度,这就是一日;共计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周遍天度,便形成一年。通常每五日有一候相应,因此三候成一气,就是十五日。三气成一节,所谓节,就是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这八节;三八为二十四气,分别主持四时,一年于是形成。春分、秋分称“分”,从六气来说,二月中旬初气结束,交接二之气;八月中旬四气结束,交接五之气。从四时的分界来说,就是阴阳寒暖之气到此可以分辨的时刻;昼夜各为五十刻,也是阴阳的中分。所以《经》说:“分则气异”,说的就是这个。冬至、夏至称“至”,从六气来说,五月中旬司天之气到达其所在,十一月中旬在泉之气到达其所在;从四时的时令来说,就是阴阳之气到此达到极点。夏至白昼最长,不过六十刻,阳气到此达到极点;冬至白昼最短,不过四十刻,阴气到此达到极点。这些都是天候尚未发生变化的情形,所以《经》说:“至则气同”,说的就是这个。卷二 起例。推年法。推算出生年份的方法,以人的出生年干支为依据,以立春节为纲领,区别有三种:在本年正月立春以后出生的,都以本年干支为准;在本年正月立春以前出生的,都以上一年干支为准;在本年十二月立春以后出生的,都以下一年干支为准。手掌图。
假如今年乙卯,其人四十九岁,欲知所生之年为何干支,须用掌上捷法推之,便自确当。由本年一岁起乙卯,十一岁起乙巳,二十一岁起乙未,三十一岁起乙酉,四十一岁起乙亥,由乙亥再逆行八位,即知四十九岁为丁卯年也,列式如下:丁卯
又如今年丙辰,起人七十一岁,欲知所生之年何干支,亦用掌上捷法推之,由本年一岁起丙辰,十一岁起丙午,二十一岁起丙申,三十一岁起丙戌,四十一岁起丙子,五十一岁起丙寅,周而复始,六十一岁又起丙辰,即知七十一岁又为丙午年也。列式如下:丙午(图略)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时生,历书载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立春,是巳时在午时之前,犹未立春,当作乙巳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作乙巳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生,历书载明是日午时立春。是午时已交立春,即作丙午年推。列式于下:丙午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时生,历书载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时立春,是戌时在酉时之后,已过立春,作丁未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作丁未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生,历书载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时立春,是申时在酉时之前,犹未立春,仍作为丙午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
推月法
推月之法,由人生年遁月之干支为主,以节令为纲,其区别有三:如在本月节令后生者,即以本月所遁干支为主;在本月节令前生者,即以上月所遁干支为主;在本月下一节令后生者,即以下月所遁干支为主。古歌云: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
丙辛必定寻庚起,丁壬壬位顺行流,
更有戊癸何方觅,甲寅之上好追求。(行夏之时,寅为岁首)
甲己年正月起丙寅,乙庚之年正月起戊寅,丙辛之年正月起庚寅,丁壬之年正月起壬寅,戊癸之年正月起甲寅。
《考原》云:上古历元,年月日时,皆起于甲子。是甲子年必甲子月,为年前冬至十一月也,而正月建寅,故得丙寅,二月丁卯以次顺数,至次年正月,得戊寅,故乙年正月起戊寅。从甲至己,越五年,共六十月,花甲周而复始,故己年正月亦为丙寅也。
假如丁卯年正月初一子时生,历数载明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时立春,是初一日早属丁卯年正月矣。古歌云:丁壬壬位顺行流,是丁年正月遁得壬寅也。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时生,历书载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立春,是巳时在午时之前,犹未立春,不独丙午年作乙巳年推,且须作乙巳年十二月推。古歌云:乙庚之岁戊为头,是乙年正月遁戊寅,以次顺数至十二月得己丑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乙巳 己丑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生,历书载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立春,是午时已交立春,即作丙午年正月推。古歌云:丙辛必定寻庚起,是丙年正月遁得庚寅也。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时生,历书载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时立春,是戌时在酉时之后,已过立春,不独丙午年作丁未年推,且须作丁未年正月推。古歌云:丁壬壬位顺行流,是丁年正月遁得壬寅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生,历书载明是日酉时立春,是申时在酉时之前犹未立春,仍属丙午年十二月推。古歌云:丙辛必定寻庚起,是丙午年正月遁庚寅,以次顺数至十二月遁得辛丑也。列式如下:丙午 辛丑
推日法
推日之法,由人生日定其干支,视历书所载某月初一某干支,十一某干支,二十一某干支,则每月每日之干支,可屈指得矣。
假如丁卯年正月初一日子时生,历书载明正月初一丙辰,即知为丙辰矣。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生,历书载明正月初一丁巳,以次顺数至初九日,即知为乙丑矣。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时生,历书载明十二月十一日壬戌,以次顺数至十九日,即知为庚午矣。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推时法
推时之法,由人生日遁得生时之干支为主。古歌云:
甲己还生甲,乙庚丙作初,
丙辛从戊起,丁壬庚子居,
戊癸何方发,壬子是真途。
甲己日起甲子时,乙庚日起丙子时,丙辛日起戊子时,丁壬日起庚子时,戊癸日起壬子时。《考原》曰:甲子日起甲子时,从甲子日顺数,至此日子时得丙子,故乙日起丙子。从甲至己,越五日暴六十时,花甲周而复始,故己日子时,亦为甲子时也。
假如丁卯年壬寅月、丙辰日子时生,古歌云:丙辛从戊起,是丙日子时遁得戊子也。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戊子
又如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午时生,古歌云:乙庚丙作初,是乙日子时遁得丙子,以次顺数至午,遁得壬午也。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壬午
又如丁未年壬寅月庚午日戌时生,古歌云:乙庚丙作初,是庚日子时遁得丙子,以次顺数至戌,遁得丙戌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丙戌
推大运法
译例如今年是乙卯年,此人四十九岁,想知道出生年份的干支,可以用掌上捷法推算,便能确定。从本年一岁起为乙卯,十一岁起为乙巳,二十一岁起为乙未,三十一岁起为乙酉,四十一岁起为乙亥;由乙亥再逆行八位,就知道四十九岁为丁卯年。列式如下:丁卯。又如今年是丙辰年,某人七十一岁,想知道出生年份的干支,也用掌上捷法推算。从本年一岁起为丙辰,十一岁起为丙午,二十一岁起为丙申,三十一岁起为丙戌,四十一岁起为丙子,五十一岁起为丙寅,循环往复,六十一岁又起丙辰,于是知道七十一岁又是丙午年。列式如下:丙午(图略)。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时出生,历书载明该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立春。巳时在午时之前,尚未立春,应按乙巳年推算。列式如下:丙午作乙巳。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时出生,历书载明当天午时立春。午时已经交入立春,所以按丙午年推算。列式如下:丙午。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时出生,历书载明该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时立春。戌时在酉时之后,已经过了立春,按丁未年推算。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出生,历书载明该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时立春。申时在酉时之前,尚未立春,仍按丙午年推算。列式如下:丙午。推月法。推算出生月份的方法,以人生年所遁出的月干支为依据,以节令为纲领,区别有三种:在本月节令以后出生的,就以本月所遁的干支为准;在本月节令以前出生的,就以上月所遁的干支为准;在本月下一个节令以后出生的,就以下月所遁的干支为准。古歌说:甲己年以丙作开头,乙庚年以戊为起头,丙辛年一定从庚开始,丁壬年从壬位顺行流转,再看戊癸年从哪里寻找,要在甲寅之上顺推。(采用夏历时,寅为岁首。) 甲己年正月起丙寅,乙庚年正月起戊寅,丙辛年正月起庚寅,丁壬年正月起壬寅,戊癸年正月起甲寅。《考原》说:上古历法的起元,年、月、日、时都从甲子开始。因此甲子年必定是甲子月,即年此前冬至的十一月;而正月建寅,所以得到丙寅,二月为丁卯,依次顺数,到下一年正月得到戊寅,因此乙年正月起戊寅。从甲到己,经过五年,共六十个月,花甲循环一周又重新开始,所以己年正月也为丙寅。例如丁卯年正月初一子时出生,历书载明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时立春,因此初一日早已属于丁卯年正月。古歌说:“丁壬壬位顺行流。”所以丁年正月遁得壬寅。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时出生,历书载明该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立春。巳时在午时之前,尚未立春,不仅丙午年要按乙巳年推算,而且还须按乙巳年十二月推算。古歌说:“乙庚之岁戊为头。”乙年正月遁戊寅,依次顺数到十二月为己丑。列式如下:丙午作乙巳 己丑。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时出生,历书载明该年正月初九日午时立春。午时已经交入立春,所以按丙午年正月推算。古歌说:“丙辛必定寻庚起。”丙年正月遁得庚寅。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时出生,历书载明该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时立春。戌时在酉时之后,已经过了立春,不仅丙午年按丁未年推算,而且还须按丁未年正月推算。古歌说:“丁壬壬位顺行流。”丁年正月遁得壬寅。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出生,历书载明当天酉时立春。申时在酉时之前,尚未立春,仍按丙午年十二月推算。古歌说:“丙辛必定寻庚起。”丙午年正月遁庚寅,依次顺数到十二月遁得辛丑。列式如下:丙午 辛丑。推日法。推算出生日的方法,是根据出生日期确定其干支;查看历书所载某月初一、十一日、二十一日的干支,那么每月每天的干支,屈指即可推得。例如丁卯年正月初一日子时出生,历书载明正月初一为丙辰,于是知道日柱为丙辰。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时出生,历书载明正月初一为丁巳,依次顺数到初九日,于是知道日柱为乙丑。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时出生,历书载明十二月十一日为壬戌,依次顺数到十九日,于是知道日柱为庚午。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推时法。推算出生时辰的方法,是根据出生日期遁出出生时辰的干支。古歌说:甲己日仍从甲子时起,乙庚日以丙作起点,丙辛日从戊开始,丁壬日庚子居首,戊癸日从哪里起发?壬子才是真正的途径。甲己日子时起甲子,乙庚日子时起丙子,丙辛日子时起戊子,丁壬日子时起庚子,戊癸日子时起壬子。《考原》说:甲子日起甲子时,按甲子日顺数,到乙日子时得到丙子,所以乙日起丙子。从甲日到己日,经过五日,共六十个时辰,花甲循环一周又重新开始,所以己日子时也为甲子时。例如,若出生于丁卯年、壬寅月、丙辰日的子时,古歌说:“丙辛从戊起。”这表示丙日的子时按遁法排得戊子。排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戊子。又如,若出生于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的午时,古歌说:“乙庚丙作初。”这表示乙日的子时按遁法排得丙子,再依次顺数到午时,排得壬午。排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壬午。又如,若出生于丁未年、壬寅月、庚午日的戌时,古歌说:“乙庚丙作初。”这表示庚日的子时按遁法排得丙子,再依次顺数到戌时,排得丙戌。排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丙戌。推大运法。
凡推大运,俱从所生之日,阳男阴女顺行,数之未来节,阴男阳女逆行,数之过去节,皆遇节而止。三日为一岁,以知大运之所起,十年一易也。
万育吾曰:古人以大运一辰应十年,折除以三日为一岁者,何也?盖一月之终,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终,昼夜周而有十二时(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十二时周,计有一百二十刻。);以三日计,有三十六时,合三百六十刻,正应一岁三百六十日为一岁之数;以一月计,有三百六十时,以三百六十时计,合三千六百刻,正应一辰十年,三千六百日也。经云:人生百二十岁为周天,即此义也,若夫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实历过日时,数其节气,较其多寡,阳男阴女,则顺数至生日后未来节气日时止,顺而行之;阴男阳女,大运以生日前过去节气日时为数,逆而行之。以三日为一岁,六日为二岁,九日为三岁,三十日为十岁,有余为零,零即多也。不足当借,借即欠也。假如阳命正月初一日丑时正一刻生,至初四日丑时正一刻立春节,乃足一岁,若在寅时,则多一时,乃零一旬,若春在子时,则少一时,乃借一旬。至于交运之年,尤需扣足。如甲子阳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已时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时立春,阳男数以未来之日,自二十四日已时至二十五日已时方是一日之实数,至二十九日申时正得五日三时之节气,实历过六十三日折除,过六十三时折除,计六百三十日,乃一岁奇九月之大运,必自十二月生日后,实历二十有一月,方交大运。如此推之,乃是丙寅年九月二十四日巳时,始行大运。若不得其实历之数,率以为二岁起运,则失之矣。
按百二十刻之说,当参观论时刻篇
阳男阴女
阳男者,甲丙戊庚壬五阳年所生之男也。假如丙午年庚寅月九日午时生男,顺数至二月初九日卯时惊蛰节,实历有十天欠三时,以三日为一岁折之,是为十岁欠三十天,起运从生月庚寅顺布,始行辛卯,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壬午 初十辛卯 二十壬辰 三十癸巳 四十甲午 五十乙未 六十丙申 七十丁酉 八十戊戌。
大运十岁,扣足欠足三十天,每逢乙庚之年十二月初九日,午时交换。
阴女者,乙丁己辛癸五阴年所生之女也,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时生女,作丁未年壬寅月推,起大运当以丁未为阴,壬寅为正月,由丙午年十二月(是月小建)十九日戌时,顺数至丁未年正月二十日午时惊蛰节,实历有三十天欠四时,以三日为一岁折之,是为十岁欠四十天,起运从生月壬寅顺布,始行癸卯。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丙戌 初十癸卯 二十甲辰 三十乙巳 四十丙午 五十丁未 六十戊申 七十己酉 八十庚戌
大运十岁,扣足欠四十天,每逢丙辛之年,十一月初九日戌时交换。
阴男阳女
阴男者,乙丁己辛癸五阴年所生之男也。假如丁卯年壬寅月初一子时生男,逆数至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时立春节,实历有五时,以三日为一岁折之,是为一岁欠三百一十天,起运从生月壬寅布,始行辛丑,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戊子 初一辛丑 十一庚子 廿一己亥 卅一戊戌 四一丁酉 五一丙申 六一乙未 七一甲午
大运一岁,扣足欠三百一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二十一日子时交换。
阳女者,甲丙戊庚壬五阳年所生之女也。假如丙午年辛丑月十九日申时生女,逆数至十一月十九日卯时小寒节,实历有三十天零五时。以三日为一岁折之,是为十岁多五十天,起运从生月辛丑逆布,始行庚子。列式如下:丙午 辛丑 庚午 甲申 初十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
大运十岁,扣足多五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初九日申时交换。
五行相生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为五行相生。
《河图》一六为水居北,二七为火居南,三八为木居东,四九为金居西,五十为土居中。北方水生东方木,东方木生南方火,南方火生中央土,中央土生西方金,西方金生北方水,此五行相生之序也。
《白虎通》云:木生火者,木性温暖,火伏其中,钻灼而出,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热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润而生,聚土成山,山必生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阴之气,温润流泽,销金亦为水,所以山云而从润,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润而能生,故水生木也。
五行相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此为五行相克。
《洛书》:戴九履一,左三攸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央。一六水克二七火,二七火克四九金,四九金克三八木,三八木克五中土,五中土克一六水,此五行相克之序也。
《白虎通》云:五行所以相害者,天地之性众胜寡,故水胜火也;精胜坚,故火胜金;刚胜柔,故金胜木;专胜散,故木胜土;实胜虚,故土胜水也。
译凡是推算大运,都从出生之日算起:阳男、阴女顺行,数到未来的节气;阴男、阳女逆行,数到过去的节气,遇到节气就停止。三日折合一岁,以此确定大运从何时起,十年更换一运。万育吾说:古人以大运一辰对应十年,把它折算为三日一岁,为什么呢?因为一月结束,经历晦朔循环,共有三十日;一日结束,经历昼夜循环,共有十二时(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十二时循环一周,共计一百二十刻)。按三日计算,有三十六时,合三百六十刻,正好对应一年三百六十日的数目;按一月计算,有三百六十时,三百六十时合三千六百刻,正好对应一辰十年、三千六百日。《经》说:人的寿命以一百二十岁为周天,就是这个意思。至于折算的方法,必须用出生者实际经历过的日时,计算其间的节气,比较日时的多少。阳男、阴女,就顺数到出生日期以后未来的节气日时为止,顺着推行;阴男、阳女,大运则以出生日期以前已经过去的节气日时为数,逆着推行。三日为一岁,六日为二岁,九日为三岁,三十日为十岁;有余数就是多出的部分,零数就是多出的日时;不足的要借算,借算就是欠缺。例如阳命者正月初一日丑时正一刻出生,到初四日丑时正一刻立春,正好足一岁;若立春在寅时,则多一时,算作多一旬;若立春在子时,则少一时,算作借一旬。至于交运的年份,尤其需要扣除足数。例如甲子年阳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时出生,该月二十九日申时立春。阳男顺数未来的日时,从二十四日巳时到二十五日巳时才是实际的一日;到二十九日申时,正好是五日三时的节气间隔。实际经历六十三日,折算后为六百三十日,作为一岁零九个月的大运;必须从十二月生日以后实际经历二十一个月,才交大运。这样推算,直到丙寅年九月二十四日巳时,才开始行大运。若不能取得实际经历的数目,一概认为二岁起运,就错了。关于一百二十刻的说法,应当参看《论时刻篇》。阳男、阴女。阳男,是生于甲、丙、戊、庚、壬五个阳年的男子。例如丙午年庚寅月九日午时生男,顺数到二月初九日卯时惊蛰节,实际经历十天少三时。按三日折合一岁计算,就是十岁少三十天。起运从出生月庚寅顺排,开始行辛卯。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壬午 初十辛卯 二十壬辰 三十癸巳 四十甲午 五十乙未 六十丙申 七十丁酉 八十戊戌。大运十岁,扣除足数后还欠三十天;每逢乙庚年十二月初九日午时交运。阴女,是生于乙、丁、己、辛、癸五个阴年的女子。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时生女,按丁未年壬寅月推算。起大运时应以丁未为阴年,壬寅为正月;从丙午年十二月(该月为小建)十九日戌时,顺数到丁未年正月二十日午时惊蛰节,实际经历三十天少四时。按三日折合一岁计算,就是十岁少四十天。起运从出生月壬寅顺排,开始行癸卯。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丙戌 初十癸卯 二十甲辰 三十乙巳 四十丙午 五十丁未 六十戊申 七十己酉 八十庚戌。大运十岁,扣除足数后还欠四十天;每逢丙辛年十一月初九日戌时交运。阴男、阳女。阴男,是生于乙、丁、己、辛、癸五个阴年的男子。例如丁卯年壬寅月初一子时生男,逆数到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时立春节,实际经历五时。按三日折合一岁计算,就是一岁少三百一十天。起运从出生月壬寅逆排,开始行辛丑。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戊子 初一辛丑 十一庚子 廿一己亥 卅一戊戌 四一丁酉 五一丙申 六一乙未 七一甲午。大运一岁,扣除足数后还欠三百一十天;每逢丁壬年二月二十一日子时交运。阳女,是生于甲、丙、戊、庚、壬五个阳年的女子。例如丙午年辛丑月十九日申时生女,逆数到十一月十九日卯时小寒节,实际经历三十天零五时。按三日折合一岁计算,就是十岁多五十天。起运从出生月辛丑逆排,开始行庚子。列式如下:丙午 辛丑 庚午 甲申 初十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大运十岁,扣除足数后多出五十天;每逢丁壬年二月初九日申时交运。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这就是五行相生。《河图》中,一六属水居北方,二七属火居南方,三八属木居东方,四九属金居西方,五十属土居中央。北方水生东方木,东方木生南方火,南方火生中央土,中央土生西方金,西方金生北方水,这就是五行相生的次序。《白虎通》说:木生火,是因为木性温暖,火气潜伏在木中,经过钻灼便冒出,所以木生火。火生土,是因为火热能够焚烧木,木焚烧后成为灰,灰就是土,所以火生土。土生金,是因为金藏在石中、依附于山,受津润而生;土聚积成山,山必然产生石,所以土生金。金生水,是因为少阴之气温润流泽,金销熔后也成为水;山上的云气因此从湿润而生,所以金生水。水生木,是因为水滋润万物,能够使木生长,所以水生木。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这就是五行相克。《洛书》说:九在上,一在下,左边为三,右边为七,二、四在两肩,六、八在两足,五居中央。一六水克二七火,二七火克四九金,四九金克三八木,三八木克中央五土,中央五土克一六水,这就是五行相克的次序。《白虎通》说:五行之所以相互伤害,是因为天地的性质是众多胜过少数,所以水胜火;精纯胜过坚硬,所以火胜金;刚强胜过柔弱,所以金胜木;专一胜过分散,所以木胜土;充实胜过空虚,所以土胜水。
按:《白虎通》虽未云克,而云害,云胜其义同。《说文》云:害伤也。《增韵》云:害,残也。师古曰:五胜,五行相胜也。《广韵》云:胜者,负之对也。
支藏人元五行
《古歌》云:子宫癸水在其中,丑癸辛金己土同,
寅宫甲木兼丙戊,卯宫乙木独相逢,
辰藏乙戊三分癸,巳中庚金丙戊丛,
午宫丙火并己土,未宫乙己丁共宗,
申位庚金壬水戊,酉宫辛字独丰隆,
戌宫辛金及丁戊,亥藏壬甲是真踪。
王逵《蠡海集》云:地支内所藏天干者,子午卯酉为四极,寄四禄焉。辰戌丑未为四藏,寓四墓焉。故此八支各藏一阴。寅申巳亥为四开阖,就生四禄焉。故各藏二阳,戊藏辰戌,己藏丑未。阴阳各归其所,戊藏于巳,己藏于午,则亦就寄禄而藏焉。
按:支藏之五行,以孟、仲、季区别之,其义有三。四孟者,乃阳干长生临官寄临之所也。寅为丙戊之长生,又为甲之临官,故丙火戊土甲木寓焉。巳为庚之长生,又为丙戊之临官,故庚金丙火戊土寓焉。申为戊壬之长生,又为庚之临官,故戊土壬水庚金寓焉。亥为甲之长生,又为壬之临官,故甲木壬水寓焉。四仲者,乃阴干临官寄临之所也。子为癸之临官,故癸水寓焉。卯为乙之临官,故乙木寓焉。午为丁之临官,故丁火己土寓焉。酉为辛之临官,故辛金寓焉。四季者,乃阴干、阳干、冠带、墓寄临之所也。丑为癸之冠带,金之墓,又为己之墓,故癸水辛金己土寓焉。未为丁己之冠带,又为木之墓,故辛金丁火戊土寓焉。《考原》云:金长生于巳,故丑可为辛金之墓;水长生于申,故辰可为癸水之墓;木长生于亥,故未可为乙木之墓;火长生于寅,故戌可为丁火之墓也。
十干生克定名
凡推十干生克,以日干为我,与年干、月干、时干及支中所藏之干相比较,观其为比、为生、为克。阳见阴,阴见阳,则为正。阳见阳,阴见阴,则为偏。与我比者,为比肩、为劫财、为败财。我生者,为伤官、食神。我克者,为正财、偏财。克我者为正官、偏官。生我者,为正印、偏印。偏官亦曰七煞,偏印亦曰倒食、又曰枭神。
五阳干
甲 丙 戊 庚 壬
比肩 甲 丙 戊 庚 壬
败财 乙 丁 己 辛 癸
食神 丙 戊 庚 壬 甲
伤官 丁 己 辛 癸 乙
偏财 戊 庚 壬 甲 丙
正财 己 辛 癸 乙 丁
偏官 庚 壬 甲 丙 戊
正官 辛 癸 乙 丁 己
偏印 壬 甲 丙 戊 庚
正印 癸 乙 丁 己 辛
五阴干
乙 丁 己 辛 癸
比肩 乙 丁 己 辛 癸
败财 甲 丙 戊 庚 壬
食神 丁 己 辛 癸 乙
伤官 丙 戊 庚 壬 甲
偏财 己 辛 癸 乙 丁
正财 戊 庚 壬 甲 丙
偏官 辛 癸 乙 丁 己
正官 庚 壬 甲 丙 戊
偏印 癸 乙 丁 己 辛
正印 壬 甲 丙 戊 庚
按:先贤论命之旨,本乎阴阳,察乎人情,非无因也。观其以木火土金水之五行,而演成比、食、财、官、印五种,即知其定名之义,莫不亲切处来也。
何以谓之我比者,即甲乙木日干,见甲乙木是也。然我比之中,有亲疏之别,故有为比肩、为劫财、为败财之不同。甲属木为阳,乙属木为阴,甲见甲,同一属木,同一为阳;乙见乙,同一属木,同一为阴,既可同声相应,又可同气相求,此我比之亲者,故为比肩。甲见乙,同一属木,有阴阳之异,乙见甲,同一属木,亦有阴阳之异,虽可声应,不可气求,比我比之疏者,故为败财、劫财。语云:众擎易举,独力难成,故人命贵有比我者之劫财、败财。而尤贵有比我者之比肩也。(余干同此)
何以谓之我生者,如甲乙木日干,见丙丁火是也,然我生之中,有直接间接之分,故有为食神、为伤官之不同。甲属木为阳,丙属火亦为阳,甲见丙,以我阳木生彼阳火;乙属木为阴,丁属火亦为阴,乙见丁,以我阴木生彼阴火,一气相生,出乎天然,此我生之直接者,故为食神。甲属木阳,丁属火为阴,以我阳木生彼阴火;乙属木为阴,丙属火为阳,以我阴木生彼阳火,异气相生,迫于人情,此我生之见接者,故为伤官。古云:人贵自食其力,盖人必聚精会神,始能作事,能作事,始得报酬。得报酬,始能饮食。先贤定名曰我生者为食神、伤官,即此义也。又云:凡人须勤作生活,盖能生始能活也。然间接生活,不若直接生活之自然,所以食神胜于伤官,故人命贵有我生者之伤官,而尤贵有我生者之食神也。
译按:虽然《白虎通》没有说“克”,而说“害”和“胜”,但意义相同。《说文》说:“害,就是伤害。”《增韵》说:“害,就是残害。”师古说:“五胜,就是五行相胜。”《广韵》说:“胜,是负的反面。” 地支所藏人元五行。《古歌》说:子宫中藏癸水,丑中癸、辛金、己土同在,寅宫中有甲木,又兼有丙、戊,卯宫只有乙木,辰中藏乙、戊,并分藏癸,巳中庚金、丙火、戊土聚集,午宫有丙火和己土,未宫乙、己、丁同属一类,申位有庚金、壬水、戊土,酉宫只有辛金而最为旺盛,戌宫有辛金以及丁、戊,亥中藏壬水、甲木,这才是真实的踪迹。王逵《蠡海集》说:地支内部所藏的天干中,子午卯酉是四极,寄托四禄;辰戌丑未是四藏,寄寓四墓。因此这八个地支各藏一个阴干。寅申巳亥是四个开阖之地,就近承接生、禄,所以各藏两个阳干;戊藏于辰戌,己藏于丑未。阴阳各自归于其所在之处;戊藏于巳,己藏于午,也同样是依托寄禄而藏。按:地支所藏的五行,要按孟、仲、季来区别,其道理有三。四孟是阳干长生、临官寄临之处。寅为丙、戊的长生,又为甲的临官,所以寄藏丙火、戊土、甲木;巳为庚的长生,又为丙、戊的临官,所以寄藏庚金、丙火、戊土;申为戊、壬的长生,又为庚的临官,所以寄藏戊土、壬水、庚金;亥为甲的长生,又为壬的临官,所以寄藏甲木、壬水。四仲是阴干临官寄临之处。子为癸的临官,所以寄藏癸水;卯为乙的临官,所以寄藏乙木;午为丁的临官,所以寄藏丁火、己土;酉为辛的临官,所以寄藏辛金。四季是阴干、阳干处于冠带、墓寄临的位置。丑为癸的冠带、金的墓,又为己的墓,所以寄藏癸水、辛金、己土;未为丁、己的冠带,又为木的墓,所以寄藏辛金、丁火、戊土。《考原》说:金长生于巳,所以丑可以作为辛金之墓;水长生于申,所以辰可以作为癸水之墓;木长生于亥,所以未可以作为乙木之墓;火长生于寅,所以戌可以作为丁火之墓。十干生克定名。凡推算十干的生克关系,都以日干为“我”,同年干、月干、时干以及地支中所藏的天干相比较,看它们与日干是同类、相生还是相克。阳干见阴干、阴干见阳干,称为正;阳干见阳干、阴干见阴干,称为偏。与我同类的,称为比肩、劫财、败财;我所生的,称为伤官、食神;我所克的,称为正财、偏财;克我的,称为正官、偏官;生我的,称为正印、偏印。偏官也称七煞,偏印也称倒食,又称枭神。五阳干。甲 丙 戊 庚 壬。比肩:甲 丙 戊 庚 壬。败财:乙 丁 己 辛 癸。食神:丙 戊 庚 壬 甲。伤官:丁 己 辛 癸 乙。偏财:戊 庚 壬 甲 丙。正财:己 辛 癸 乙 丁。偏官:庚 壬 甲 丙 戊。正官:辛 癸 乙 丁 己。偏印:壬 甲 丙 戊 庚。正印:癸 乙 丁 己 辛。五阴干。乙 丁 己 辛 癸。比肩:乙 丁 己 辛 癸。败财:甲 丙 戊 庚 壬。食神:丁 己 辛 癸 乙。伤官:丙 戊 庚 壬 甲。偏财:己 辛 癸 乙 丁。正财:戊 庚 壬 甲 丙。偏官:辛 癸 乙 丁 己。正官:庚 壬 甲 丙 戊。偏印:癸 乙 丁 己 辛。正印:壬 甲 丙 戊 庚。按:先贤论命的宗旨,以阴阳为根本,考察人情,并非没有原因。观察他们把木、火、土、金、水五行推演为比、食、财、官、印五类,就知道这些名称的确定,都有贴切而深刻的依据。为什么称为“我比”呢?就是甲乙木日干见到甲乙木。可是“我比”之中还有亲疏的区别,所以又有比肩、劫财、败财的不同。甲属木而为阳,乙属木而为阴;甲见甲,同属木、同为阳,乙见乙,同属木、同为阴,既可以同声相应,又可以同气相求,这是“我比”中亲近的,所以称为比肩。甲见乙,同属木但阴阳不同;乙见甲,同属木也有阴阳之别,虽然可以同声相应,却不能同气相求,这是“我比”中疏远的,所以称为败财、劫财。俗话说:“众人合力容易举起东西,单凭一人力量难以成功。”因此人的命局贵在有与我同类的劫财、败财,而尤其贵在有与我同类的比肩。(其余天干也同此理。) 什么叫“我生的”,例如甲乙木日干,见到丙丁火就是这样。不过,“我生的”中有直接和间接的分别,所以又有食神、伤官的不同。甲属阳木,丙属阳火,甲见丙,是我这个阳木生出彼方的阳火;乙属阴木,丁属阴火,乙见丁,是我这个阴木生出彼方的阴火,同气相生,出于天然,这是“我生的”中的直接关系,所以称为食神。甲属阳木,丁属阴火,是我这个阳木生出彼方的阴火;乙属阴木,丙属阳火,是我这个阴木生出彼方的阳火,异气相生,迫于人情,这是“我生的”中的间接关系,所以称为伤官。古人说:“人贵在靠自己的力量谋生。”因为人必须聚精会神,才能做事;能够做事,才能得到报酬;得到报酬,才能饮食。先贤把这种关系命名为“我生者为食神、伤官”,就是这个道理。又说:“凡人都必须勤劳谋生。”因为能够产生,才能存活。不过,间接谋生不如直接谋生自然,所以食神胜过伤官。因此人的命局有“我生者”的伤官固然可贵,而有“我生者”的食神尤其可贵。
何以谓之我克者,如甲木日干,见戊己土是也。然我克之中,有偏正之分,故有为偏财、为正财之不同。甲属木为阳,戊属土亦为阳,以我阳木克彼阳土;乙属木为阴,己属土亦为阴,以我阴土克彼阴土。只有以力假仁之霸,并无阴阳融合之情,此我克之偏者,故为偏财。甲属木为阳,己属土为阴,以我阳木克彼阴土;乙属木为阴,戊属土为阳,以我阴木克彼阳土。既有阴阳融合之情,又有以德行仁之妙,此我克之正者,故为正财。《大学》十章,理财居半,盖人主所以加惠天下者财,奔走人才者亦财。天子无财,不能泽一民,不能办一事,而况其下焉者乎?又曰:以义为利,则财恒足。夫利本于义,其出于正可知。利本于非义,其出于偏更可知。故人命贵有我克者之偏财,而尤贵有我克者之正财也。
何以谓之克我者,如甲乙木日干,见庚辛金是也。然克我之中,有偏正之殊,故有为偏官、正官之不同。甲属木为阳,庚属金亦为阳,以彼阳金克我阳木;乙属木为阴,辛属金亦为阴,以彼阴金克我阴木。只有****压迫之力,并无刚柔宽猛之方,此克我之偏者,故为偏官,为七煞。甲属木为阳,辛属金为阴,以彼阴金克我阳木;乙属木为阴,庚属金为阳,以彼阳金克我阴木。既有阴阳协合之功,必得劝惩赏罚之效,此克我之正者,故为正官。孔子曰:君子怀刑,小人怀惠。怀刑者,畏官法也;怀惠者,贪货利也。世人怀官刑,而不贪货利,则各安生理,有不家齐而国治者乎!故人命贵有克我者之偏官,而尤贵有我克者之正官也。
何以谓之生我者,如甲乙木日干,见壬癸水是也。然生我之中,有偏正之异,故有为偏印、为正印之不同。甲属木为阳,壬属水亦为阳,以彼阳水生我阳木;乙属木为阴,癸属水亦为阴,以彼阴水生我阴木。只有物质名分之相生,并无阴阳密迩之关切,此生我之偏者,故为偏印。甲属木为阳,癸属水为阴,以彼阴水生我阳木;乙属木为阴,壬属水为阳,以彼阳水生我阴木。既有物质名分之相生,又得阴阳密迩之关切,此生我之正者,故为正印。《说文》云:印者,执政所持之印也。万育吾曰:朝廷设官分职,畀以印绶,使之掌管。官而无印,何所凭据?是以印继官后,盖有印之官,始能福民利国,故人命贵有生我者之偏印,而尤贵生我者之正印也。以上五节,悉本人情物理,能明乎此,即爱群、生活、齐家、守法、敦信之道亦寓于中,岂恃为究心命理者,所当知哉。假如甲子年辛未月甲申日丙寅时,以日干为我,甲属木为阳,先论天干年干见甲木,为我比者,阳见阳为比肩,月干见辛金为克我者,阳见阴为正官,时干见丙火为我生者,阳见阳为食神。次论地支年支见子,《古歌》云:子宫癸水在其中,是子藏癸水也。癸水为生我者,阳见阴为正印。月支见未,《古歌》云:未宫乙己丁共宗,是未藏乙木己土丁火也,乙木为我比者,阳见阴为败财,己土为我克者,阳见阴为正财,丁火为我生者,阳见阴为伤官。日支见申,《古歌》云:申位庚金壬水戊,是申藏庚金壬水戊土也。庚金为克我者,阳见阳为偏官,即七煞。壬水为生我者,阳见阳为偏印,戊土为我克者,阳见阳为偏财。时支见阴,《古歌》云:寅宫甲木兼丙戊,是寅藏甲木丙火戊土也。甲木为比我者,阳见阳为比肩。丙火为我生者,阳见阳为食神。戊土为我克者,阳见阳为偏财。列式如下:
乾造前清同治三年六月十五日寅时生
比肩 正官 食神
甲 辛 甲 丙
子 未 申 寅
正印 败财 正财 伤官 七煞 偏财 偏财 比肩 食神 偏财
七岁壬申 十七癸酉 廿七甲戌 卅七乙亥 四七丙子 五七丁丑 六七戊寅 七七己卯
大运七岁启行,扣足欠六十天,每逢辛丙之年,四月十五日寅时交换。
又如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壬午时,以日干为我,先论天干。年干见丙火,为我生者,阴见阳为伤官。月干见庚金,为克我者,阴见阳为正官。时干见壬水,为生我者,阴见阳为正印。次论地支,年支见午,《古歌》云:午宫丁火并己土,是午藏丁火己土也。丁火为我生者,阴见阴为食神。己土为我克者,阴见阴为偏财。月支见寅,寅藏甲丙戊,为劫财伤官正财。日支见丑,丑藏癸辛己,为偏印七煞偏财。时支见午同年支。列式如下:
乾造清道光二十六年正月初九午时生(式略。)
大运十岁,扣足欠三十天。每逢乙庚之年,十二月初九日午时交换。
又如己卯年丁卯月丙辰日戊戌时:
伤官 己卯 正印
败财 丁卯 正印
日干 丙辰 正印食神正官
食神 戊戌 正财败财食神
大运一岁,扣足欠一百六十天。每逢己甲之年,十月初二日戌时交换。
又如辛亥年癸巳月丁酉日己酉时
(式略)
大运三岁,扣足多一百七十天。每逢甲己之年,十月十九日酉时交换。
推命宫法
译什么叫“我克的”,例如甲木日干见到戊己土就是这样。不过,“我克的”中有偏、正的分别,所以又有偏财、正财的不同。甲属阳木,戊属阳土,是我这个阳木克制彼方的阳土;乙属阴木,己属阴土,是我这个阴木克制彼方的阴土。只有凭借力量而假托仁义的霸道,没有阴阳融合的情意,这是“我克的”中的偏,所以称为偏财。甲属阳木,己属阴土,是我这个阳木克制彼方的阴土;乙属阴木,戊属阳土,是我这个阴木克制彼方的阳土。既有阴阳融合的情意,又有以德行仁的妙处,这是“我克的”中的正,所以称为正财。《大学》十章中,谈理财的内容占了一半左右;因为君主用来施惠天下的是财,用来招致人才的也是财。天子没有财,不能施泽于一个百姓,不能办成一件事情,何况在他之下的人呢?又说:“以义为利,财物就常常充足。”利益以义为根本,可知它出于正;利益以非义为根本,可知它出于偏。因此人的命局有“我克者”的偏财固然可贵,而有“我克者”的正财尤其可贵。什么叫“克我的”,例如甲乙木日干见到庚辛金就是这样。不过,“克我的”中有偏、正的区别,所以又有偏官、正官的不同。甲属阳木,庚属阳金,是彼方的阳金克制我这个阳木;乙属阴木,辛属阴金,是彼方的阴金克制我这个阴木。只有****压迫的力量,没有刚柔、宽猛等调节的方法,这是“克我的”中的偏,所以称为偏官,也称七煞。甲属阳木,辛属阴金,是彼方的阴金克制我这个阳木;乙属阴木,庚属阳金,是彼方的阳金克制我这个阴木。既有阴阳协调融合的作用,必然能够发挥劝善惩恶、赏功罚罪的效果,这是“克我的”中的正,所以称为正官。孔子说:“君子心怀刑法,小人心怀恩惠。”心怀刑法,是敬畏官府法令;心怀恩惠,是贪图财货利益。世人都敬畏官府刑法而不贪图财利,那么各自安于生业,哪有不能齐家而使国家得到治理的呢?因此人的命局有“克我者”的偏官固然可贵,而有“我克者”的正官尤其可贵。什么叫“生我的”,例如甲乙木日干见到壬癸水就是这样。不过,“生我的”中有偏、正的不同,所以又有偏印、正印的区别。甲属阳木,壬属阳水,是彼方的阳水生我这个阳木;乙属阴木,癸属阴水,是彼方的阴水生我这个阴木。只有物质和名分上的相生,没有阴阳亲近关切的关系,这是“生我的”中的偏,所以称为偏印。甲属阳木,癸属阴水,是彼方的阴水生我这个阳木;乙属阴木,壬属阳水,是彼方的阳水生我这个阴木。既有物质和名分上的相生,又有阴阳亲近关切的情意,这是“生我的”中的正,所以称为正印。《说文》说:“印,是执政者所持有的印信。”万育吾说:“朝廷设置官职、划分职掌,授予官员印绶,使他们掌管事务。做官而没有印信,凭什么作为凭据?”所以印排在官之后,因为有印的官,才能造福百姓、利益国家。因此人的命局有“生我者”的偏印固然可贵,而有“生我者”的正印尤其可贵。以上五节,全都依据人情和事理;能够明白这些道理,那么爱护群体、谋求生活、整齐家庭、遵守法令、敦厚守信的道理也都包含在其中了。这难道不是凡是有志于深入研究命理的人所应当知道的吗?例如甲子年、辛未月、甲申日、丙寅时,以日干为“我”。甲属阳木,先论天干:年干见甲木,是与我同类的;阳见阳为比肩。月干见辛金,是克我的;阳见阴为正官。时干见丙火,是我所生的;阳见阳为食神。再论地支:年支见子,《古歌》说:“子宫之中藏有癸水。”这是说子中藏癸水。癸水是生我的,阳见阴为正印。月支见未,《古歌》说:“未宫乙、己、丁同宗。”这是说未中藏乙木、己土、丁火。乙木是与我同类的,阳见阴为败财;己土是我所克的,阳见阴为正财;丁火是我所生的,阳见阴为伤官。日支见申,《古歌》说:“申位有庚金、壬水、戊。”这是说申中藏庚金、壬水、戊土。庚金是克我的,阳见阳为偏官,即七煞;壬水是生我的,阳见阳为偏印;戊土是我所克的,阳见阳为偏财。时支见寅,《古歌》说:“寅宫有甲木,并有丙、戊。”这是说寅中藏甲木、丙火、戊土。甲木是与我同类的,阳见阳为比肩;丙火是我所生的,阳见阳为食神。戊土是我所克的,阳见阳为偏财。排列格式如下:乾造:前清同治三年六月十五日寅时出生。比肩 正官 食神 甲 辛 甲 丙 子 未 申 寅 正印 败财 正财 伤官 七煞 偏财 偏财 比肩 食神 偏财 七岁壬申,十七岁癸酉,二十七岁甲戌,三十七岁乙亥,四十七岁丙子,五十七岁丁丑,六十七岁戊寅,七十七岁己卯。大运从七岁开始,扣除足数后不足六十天;每逢辛、丙年,于四月十五日寅时交运。又如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壬午时,以日干为“我”,先论天干:年干见丙火,是我所生的;阴见阳为伤官。月干见庚金,是克我的;阴见阳为正官。时干见壬水,是生我的;阴见阳为正印。再论地支:年支见午,《古歌》说:“午宫有丁火并己土。”这是说午中藏丁火、己土。丁火是我所生的,阴见阴为食神;己土是我所克的,阴见阴为偏财。月支见寅,寅中藏甲、丙、戊,分别为劫财、伤官、正财。日支见丑,丑中藏癸、辛、己,分别为偏印、七煞、偏财。时支见午,与年支相同。排列格式如下:乾造:清道光二十六年正月初九午时出生。(格式略。) 大运从十岁开始,扣除足数后不足三十天;每逢乙、庚年,于十二月初九日午时交运。又如己卯年、丁卯月、丙辰日、戊戌时:伤官 己卯 正印 败财 丁卯 正印 日干 丙辰 正印 食神 正官 食神 戊戌 正财 败财 食神 大运从一岁开始,扣除足数后不足一百六十天;每逢己、甲年,于十月初二日戌时交运。又如辛亥年、癸巳月、丁酉日、己酉时。(格式略。) 大运从三岁开始,扣除足数后多一百七十天;每逢甲、己年,于十月十九日酉时交运。推算命宫的方法
凡推命宫,先由手掌之子位起正月,向亥逆数,至所生之月为止,再以所生之时,加临生月所临支位,以次顺数,至卯位为止,即以卯字所临手掌定位之支为某宫。欲知某宫之干,再以年干遁之。
手掌图
巳 午 未 申
八月 七月 六月 五月
辰 酉
九月 四月
卯 戌
十月 三月
寅 丑 子 亥
十一月 十二月 正月 二月
俞曲园《游艺录》云:凡欲求命宫,先从子上起正月,逆行十二辰,乃将所生之时,加于所生之月,顺行十二位,遇卯即命宫。假令甲子年三月酉时生,如前图则卯在辰上,仍随甲子年,起甲年正月丙寅,则辰上之干戊也,即以戊辰为宫。
按:推命宫之,固以生月为主,然古人谓交过中气,即作次月推,此又不可不知。中气者何?正月雨水也,二月春分也,三月谷雨也,余仿此。
假如丙午年十二月节过了大寒,推命宫须作正月,以正月加临子位,是至所生之月矣。再以生时之申,加临正月子位,以次顺数,至卯位止,卯字所临手掌定位是未,即为未宫。再以丙午年起庚寅,即知为乙未宫也。列式如下:
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生
七煞 丙午 正官正印
劫财 辛丑 伤官劫财正印
庚午 正官正印
偏财 甲申 比肩食神偏印
十岁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
大运扣足多五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初九日申时交换。
命安未宫
按:安命乙未亦可。
推小限法
凡推小限,以生年之支,加于命宫之上,以次逆数,至本流年岁支为止,视岁支所临手掌定位为某支,即知为某限。欲知某限之干,再以本流年之干遁之。
假如丙午命,乙未宫,于乙卯年推其小限,即以生年之午,加临未宫,以次逆数,至本流年岁支卯止,卯字所临手掌定位是戌,即为戌限。再以乙卯年起戊寅,即知为丙戌限也。
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生
七煞 丙午 正官正印
败财 辛丑 伤官败财正印
庚午 正官正印
偏财 甲申 比肩食神偏印
十岁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
大运十岁,扣足多五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初九日申时交换。
命安未宫,小限莅戌。
按:安命乙未,小限丙戌,亦可。
推流年法
凡推流年,即以所值本流年干支为主,其论生克,亦如上例。经云:太岁为一年主宰,乌不可重视之哉。
假如庚金日主,于乙卯年推,即是流年乙卯,乙木为我克者,阳见阴为正财。列式如下:
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生
七煞 丙午 正官正印
败财 辛丑 伤官败财正印
庚午 正官正印
偏财 甲申 比肩食神偏印
十岁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
大运十岁,扣足多五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初九日申时交换。
命安未宫,小限莅戌,流年乙卯,正财主事。
推胎元法
俞曲园《游艺录》云:四柱之外,佐以胎元,胎元者,受胎之月也,生月干前一位,支前三位即是。
如己巳月生,则胎元在庚申,壬午月生,则胎元在癸酉,余仿此。
《三命通会》云:以当生前三百日,为十月之气,乃是受胎之正。
如甲子日生,即以甲子为受胎之日,盖五六计三百日也,余仿此。
按:此二说俱有理由,合并录之。
推息法
《渊海子平》云:起息之法,取日主天干合处,地支合处即是。
《星平会海》云:假如甲子日主,取天干甲与己合,又取地支子与丑合,即己丑是息。余仿此。
推变法
《渊海子平》云:起变之法,取时上天干合处,时下地支合处即是。
《星平会海》云:假如丙寅时,取天干丙与辛合,地支寅与亥合,即辛亥是变。余仿此。如柱中天干无辛字,地支无亥字,虚邀亦可,不必尽拘。
推通法
《渊海子平》云:起通法,假如甲子月寅时生,卯上安通,取甲己之年丙作首,即丁卯是通。
原注云:寅卯相通,辰巳相通,午未相通,申酉相通,戌亥相通,子丑相同,是也。
按:人之穷通,系乎命运,而宫限之向背,亦与命运攸关,皆亦重视。若胎息变通四法,不过古人言命之一说,似可毋庸拘泥,兹因古籍所载,录之聊备一格。
推小运法
《星平会海》云:小运之法本由时,阳男阴女顺相宜。阴男阳女随逆转,一位一岁不差移。
假如阳年男命顺行,甲子时生,一岁即行乙丑,二岁丙寅,三岁丁卯。阳年女命逆行,甲子时生,一岁即行癸亥,二岁壬戌,三岁辛酉。一位一年,周而复始。阴年男命逆行,阴年女命顺行亦然。
卷三 强弱
天干生旺死绝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此十干寄临十二名词也。
甲木长生在亥,乙木长生在午,丙火、戊土长生俱在寅,丁火、己土长生俱在酉,庚金长生在巳,辛金长生在子,癸水长生在卯。阳干顺行,阴干逆行。自长生、沐浴、至胎、养,十二支周矣。
五阳干生旺死绝定局
甲 丙 戊 庚 壬
长生 亥 寅 寅 巳 申
沐浴 子 卯 卯 午 酉
冠带 丑 辰 辰 未 戌
译凡是推算命宫,先从手掌上的子位起正月,向亥位逆数,数到出生月份为止;再以出生时辰加临出生月份所落的地支位置,依次顺数,数到卯位为止;然后以卯字所落在手掌定位上的地支,确定为某宫。若要知道该宫的天干,再以年干遁推。手掌图 巳 午 未 申 八月 七月 六月 五月 辰 酉 九月 四月 卯 戌 十月 三月 寅 丑 子 亥 十一月 十二月 正月 二月 俞曲园《游艺录》说:凡是要推求命宫,先从子位起正月,逆行十二辰;再把出生时辰加到出生月份的位置上,顺行十二位,遇到卯位就是命宫。假定甲子年三月酉时出生,按前面的图,卯在辰位上;仍依甲子年推算,以甲年正月起丙寅,那么辰位上的天干就是戊,因此以戊辰作为命宫。按:推算命宫,固然以出生月份为主,但古人说交过中气,就按下一个月推算,这一点又不能不知道。什么叫中气?正月是雨水,二月是春分,三月是谷雨,其余月份依此类推。例如丙午年十二月已经过了大寒,推算命宫时必须按正月计算,把正月加临子位,这就是出生月份所在的位置。再以出生时的申加临正月所在的子位,依次顺数,到卯位为止;卯字所落在手掌定位上的是未,所以是未宫。再以丙午年起庚寅,就知道是乙未宫。排列格式如下: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出生。七煞 丙午 正官 正印 劫财 辛丑 伤官 劫财 正印 庚午 正官 正印 偏财 甲申 比肩 食神 偏印 十岁庚子,二十岁己亥,三十岁戊戌,四十岁丁酉,五十岁丙申,六十岁乙未,七十岁甲午,八十岁癸巳。大运扣除足数后多五十天;每逢丁、壬年,于二月初九日申时交运。命宫安在未宫。按:命宫安为乙未也可以。推算小限的方法 凡是推算小限,把出生年地支加临命宫之上,依次逆数,数到本流年的年支为止;看年支所落在手掌定位上的地支是哪个,就知道是哪个小限。若要知道该小限的天干,再以本流年的天干遁推。例如丙午命、乙未宫,在乙卯年推算小限,就把出生年的午加临未宫,依次逆数,数到本流年的年支卯为止;卯字所落在手掌定位上的是戌,所以是戌限。再以乙卯年起戊寅,就知道是丙戌限。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出生。七煞 丙午 正官 正印 败财 辛丑 伤官 败财 正印 庚午 正官 正印 偏财 甲申 比肩 食神 偏印 十岁庚子,二十岁己亥,三十岁戊戌,四十岁丁酉,五十岁丙申,六十岁乙未,七十岁甲午,八十岁癸巳。大运从十岁开始,扣除足数后多五十天;每逢丁、壬年,于二月初九日申时交运。命宫安在未宫,小限临于戌。按:命宫安为乙未,小限为丙戌,也可以。推算流年的方法 凡是推算流年,就以所遇到的本流年干支为主;论其生克关系,也如上面的例子。经书说:“太岁是一年的主宰,怎么可以不重视呢?” 例如庚金日主,在乙卯年推算,就是流年乙卯;乙木是我所克的,阳见阴为正财。排列格式如下: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出生。七煞 丙午 正官 正印 败财 辛丑 伤官 败财 正印 庚午 正官 正印 偏财 甲申 比肩 食神 偏印 十岁庚子,二十岁己亥,三十岁戊戌,四十岁丁酉,五十岁丙申,六十岁乙未,七十岁甲午,八十岁癸巳。大运从十岁开始,扣除足数后多五十天;每逢丁、壬年,于二月初九日申时交运。命宫安在未宫,小限临于戌;流年为乙卯,正财主事。推算胎元的方法 俞曲园《游艺录》说:四柱之外,还以胎元作为辅助。胎元就是受胎的月份,即出生月天干的前一位、地支的前三位。例如己巳月出生,胎元就在庚申;壬午月出生,胎元就在癸酉;其余依此类推。《三命通会》说:以出生前的三百日作为十个月的气数,这才是受胎的正确时间。例如甲子日出生,就以甲子作为受胎之日,因为五、六相乘计算为三百日;其余依此类推。按:这两种说法都有道理,所以合并记录下来。推算息的方法 《渊海子平》说:起息的方法,取日主天干相合的天干,地支相合的地支,就是息。《星平会海》说:例如甲子日主,取天干甲与己相合,又取地支子与丑相合,所以己丑就是息。其余依此类推。推算变的方法 《渊海子平》说:起变的方法,取时柱天干相合的天干,时柱地支相合的地支,就是变。《星平会海》说:例如丙寅时,取天干丙与辛相合,地支寅与亥相合,所以辛亥就是变。其余依此类推。如果四柱中天干没有辛字、地支没有亥字,虚邀也可以,不必完全拘泥。推算通的方法 《渊海子平》说:起通的方法,例如甲子月寅时出生,在卯位安通;按照甲己年以丙为首来推,所以丁卯就是通。原注说:寅卯相通,辰巳相通,午未相通,申酉相通,戌亥相通,子丑相同,就是这个意思。按:人的穷困或通达,取决于命运;宫限的顺逆得失,也同命运有关,所以都应当重视。至于胎、息、变、通四法,不过是古人论命的一种说法,似乎不必拘泥。现因古籍中有记载,姑且录下,作为一种参考。推算小运的方法 《星平会海》说:小运的方法本来由时柱决定,阳年男、阴年女顺行最为相宜;阴年男、阳年女则随逆行转动,每一位代表一岁,逐岁移动而不差。例如阳年男命顺行,甲子时出生,一岁行乙丑,二岁行丙寅,三岁行丁卯。阳年女命逆行,甲子时出生,一岁行癸亥,二岁行壬戌,三岁行辛酉。每一位代表一年,循环往复。阴年男命逆行、阴年女命顺行,也同样如此。卷三 强弱 天干的生旺死绝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是十天干寄临于十二支的十二个名称。甲木长生在亥,乙木长生在午,丙火、戊土的长生都在寅,丁火、己土的长生都在酉,庚金长生在巳,辛金长生在子,癸水长生在卯。阳干顺行,阴干逆行。从长生、沐浴一直到胎、养,正好周遍十二地支。五阳干生旺死绝定局 甲 丙 戊 庚 壬 长生 亥 寅 寅 巳 申 沐浴 子 卯 卯 午 酉 冠带 丑 辰 辰 未 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