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纲要卷第三十五(2/2)
大文第三厌分。束为七修相者。前明闻思。今显修慧。即五种方便中第四禅善巧决定观察智也。论云云何厌分。是菩萨闻诸法已知如说行。乃得佛法。入禅无色无量神通。彼非乐处。於中不染。必定应作故。谓不乐不染即是厌义。其无量神通是厌之果。经文修有七相。一依何修。二云何修。三何处修。四何故修。五何时修。六何所修。七何为修。束此七相。大为三段。初四修行。次二正入。后一入意。今初。此菩萨得闻法已即依何修。以依正法故。次摄心安住即云何修。摄散住法是修相故。次於空闲处即何处修。次作是思惟下即何故修。要得修行方证得故。此於七相中已具四相。然非但口言。通於说听。谓非但听闻文字音声而得清净也。然皆即妄即真。圆融自在。任运而发。不同欣厌。
佛子。是菩萨住此发光地时。
第二证入中初结前。即何时修证。谓在三昧时是修行时。正修行竟是证入时。后文即离欲恶下即何所修。修何所证。谓证八定。八定之义广有多释。今疏略以四门分别。一入意。二释名。三体性。四释文。今初入意者下经云但随顺法故行而无所染着。论云以何意故入禅无色无量神通。为五种众生故。一为禅乐憍慢众生。故入诸禅。谓得世禅恃以生慢。二为无色解脱憍慢众生故入无色定。谓外道证此以为涅盘。恃以生慢。菩萨示入八禅。一一过彼故摄伏之。三为苦恼众生入慈悲无量。令安善处永与乐故入慈无量。应解彼苦令不受故入悲无量。四为得解脱众生故入喜舍无量。谓喜其所得自离动乱故。五为邪归依众生故入胜神通力令正信故。又示入禅定令物仿故。善自调炼寄位次第。法应尔故。尚不同二乘自为。岂与凡外同年。次释名者。禅那西音此云静虑。静谓寂静。虑谓审虑。是以静能断结。虑能正观。诸无色定有静无虑。虽能断结。不能正观。欲界等持有虑无静。虽能正观不能断结。故唯色界独受斯称。次无色定者。此四地中超过一切有色法故。违害一切有色法故。色法於彼无容生故。俱舍云无色谓无色。皆无色故受无色名。次别名者。初四禅者一初禅有寻有伺静虑。具五支。谓寻伺喜乐定。亦名定生喜乐地。谓离欲界生得喜乐故。二禅无寻无伺静虑。具四支。谓内净喜乐定故。三禅离喜静虑。具五支。谓舍念慧乐定。亦名离喜妙乐地。谓离下界喜乐得妙乐故。四禅离乐静虑。具四支。谓舍念中受定。亦名舍念清净地。无色别名至下当辨。三释体性者。婆沙云静虑有二种。一修得是善性摄。心一境性。以善等持为自性故。二生得随地所系。五蕴为性无色体性。但除於色。余义同前。大乘宗中。亦无异辙。若会相归性。则八定支林一切皆空。若事尽理现。皆如来藏。泯绝无寄则定乱两亡。若事理圆融。一即一切。四释文。初明四禅。后说四空。四禅之中并勒为四。一离障。二对治。三利益。四彼二依止三昧。
即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住初禅。
今释初禅。一即离欲恶不善法者此明离障。以一即离贯於下三。离五欲故名为离欲。断十恶故名为离恶。除五盖故名离不善法。言离恶不善者。烦恼欲因所生种种恶不善法。即身口恶行。总辨欲界诸不善法。已明离障。二有觉有观。此有二支。是修行对治。新译名寻伺。皆初粗后细。寻谓寻求。伺谓伺察。心之粗性名之为寻。心之细性名之为伺。三离生喜乐者。是修行利益庆离欲恶等。是故生喜。身心猗息及得解脱之乐。故名为乐。由此名利益支。四住初禅者。是彼二依止三昧。谓於所缘审正观察。心一境性。为彼对治及利益支之所依止。依止定力。寻等转故。其所离障以无行体非是支故。不为彼依。而言初者欲界上进此最初故。而言住者即安住义。
灭觉观。内净一心无觉无观。定生喜乐。住第二禅。
第二禅中一灭觉观。是所离障。觉观初动。发生三识。乱於二禅。如净水波动则无所见故。初禅能治。此为所治。则病尽药亡。二内净一心无觉无观者。是修行对治。言内净者谓信平等令内心净。言一心者释於内义。唯缘法尘。不同初禅有三识故。故阿毗昙云欲界地中心行六处。初禅地中心行四处。谓无鼻舌。二禅已上心行一处。唯意识身缘法尘故。无觉无观释於净义。不同初禅有觉观故。前灭觉观显於所治。此覆言无显能治无。故非重也。三言定生喜乐者。此二支是修行利益。初禅庆背欲恶故名离生。今庆觉观心息故名定生。如净鉴止水。故身心适悦。四住第二禅。即彼二依止三昧。
离喜。住舍有念正知身受乐。诸圣所说能舍有念受乐。住第三禅。
第三禅中一离喜者是所离障。谓二禅利益支。喜心分别想生乱动。三禅转寂故须除遣。二住舍有念正知三支者是修行对治。一住舍者即是舍数。拣非舍受。论名行舍。行心调停舍彼喜过。故显扬云住舍者。已生喜不忍可故。平等正直无动安住。二有念者於喜不行中不忘明记故。三正知者或时失念喜行。於此分别正念而住。谓住於舍。上三即前内净。渐修转胜。至此别开深细寂静。故能治下地喜踊浮动。三身受乐下是利益支。初身受乐正显支体。谓离二禅浮动喜心最极寂静。得大轻安。身心俱乐。以身在乐中。是故心乐亦名身受。次诸圣所说舍有念受乐者。释成胜义。谓诸下地无如是乐。及无间舍。上有舍而复无乐。故诸佛及佛弟子。说第三禅具有能舍及正念知而复受乐。故诸乐中三禅乐胜。四住第三禅。即彼二依止三昧。
断乐先除苦喜忧灭。不苦不乐。舍念清净。住第四禅。
第四禅断乐先除苦喜忧灭者即是离障。三禅胜乐於此为害。如重病人观妙音乐。为障四禅故须除遣。故云断乐。得此定者所有苦乐皆得超越。故总集说。先除苦等。先之一字总贯下三。谓二禅先除苦受。三禅先灭喜受。初禅先灭忧受。并今断乐已灭四受。二不苦不乐者是利益支。余禅皆先明治。今此先明益者。乘前总无四受便举不苦不乐。明五受内唯有一舍。是不动故。三舍念清净。此二是对治支。亦即名地。三禅舍念与乐爱俱。此断乐爱故云清净。喜心浮动常须正知。乐受深细但须舍念。若远显清净者。瑜伽云一切下地灾患已断。以离八灾患。谓寻伺苦乐忧喜出息入息。是故此中舍念清净。由是此禅心住无动。四住第四禅。即彼二依止。然入上色定其身相状如处室中。入下四空如处空中。
上四禅竟。
下四空先叙意。
第二四空定。空处等名同心一境性。有何差别。俱舍定品显此差别。由离下地染故立四名。谓离第四禅立空无边处。离空无边处立识无边处。差别既尔。从何得名。复次颂云空无边等三。名从加行立。非想非非想。昧劣故立名。谓修定前起加行位厌坏色故。作胜解想。思无边空。加行成时名空无边处。厌空想识无所有。准此可知。其第四空由想昧劣。谓无下地明慧胜想。得非想名。有昧劣想名非非想故。故云前三无色加行受名。第四无色当体受称。然此四空亦各有四。谓离障等。而经文但有三句。义含有四。谓初离障。具对治义。若依璎珞本业。四无色定各有五支。谓想护止观一心。如初空定。厌色相起於空想。即今对治。护彼色相令不现前。若超色想即名为止。是今离障。空无边行照了分明。即是观义。是初利益。一心即是彼二所依。
超一切色想灭有对想不念种种想。入无边虚空。住虚空无边处。
今初空处。谓观虚空作无边行相。能灭色想。心安空定。名空无边处。四空名处者谓有情生长处故。文中三句即为三别。初明离障。二辨利益。三明依止。今初。以经三想句连为义句。故曲有三。言离障者谓离三有对曲色。一有见有对色。谓色界。此一有见谓为眼根所观照故。名为有见。五根五境此之十界有色有对。以此体是色故。极微所成更相障碍。故名有对。二不可见有对色者谓眼等五根对声香味触也。三无见无对色者谓无表法处色也。今言超一切色想者过眼识相。此明超可见有对。二灭有对想者耳鼻舌身识和合想灭故。此灭不可见有对。三不念种种者不念意识和合想故。意识分别一切法故。说名种种。此灭不可见无对。意识虽缘非色之境。今但取缘色自有种种。皆云想者。小乘以在色。欲修此定。未舍形色。故不言灭色。但言灭想。想取色相故偏灭之。大乘之中决唯灭想。若超色想说无色者。后灭空识应无识空。若於色界顿修空定。则六识行境并皆得灭。已明离障。云何对治。前三句中不念之言。含於对治。谓不分别色等境故。何以不念。见无我故。约菩萨实治故云无我。若依有漏。但厌粗以为加行。二入无边虚空者是修行利益。谓三色想绝则入空理廓尔无边故。三住虚空无边处者是彼二依止三昧。后之三定一同於此。
超一切虚空无边处。入无边识。住识无边处。
二识无边处。心缘内识作无边行相。故以为名。初超虚空无边处是明离障。彼何所障。外念为粗故。云何对治。见彼外念粗分别过患故。二入无边识是修行利益。前明舍外。今辨缘内。正理云谓於纯净六识身。能了知中善取相已。安住胜解。由假想力。思惟观察无边识相。由此加行为先。得入根本。后依止可知。
超一切识无边处。入无少所有。住无所有处。
第三无所有处者即内外皆无也。初超无边识是明离障。何过须超。事念粗故。云何对治。见粗念事分别过患。次入无少所有者。修行利益。前以舍外缘内。故为粗念。既无所取。能取亦无。故内外俱无斯为利益。瑜伽云从识处上进时。离其识外。更求余境都无所得。此意明识既为粗。识外复无故无所有。住无所有处。是二依止。
超一切无所有处。住非有想非无想处。
四非想中无下七地明了之想。有昧劣想。故以为名。超一切无所有处是所离障。云何对治。无彼无所有。以见分别粗念过患故为能治。既寂无所有。云何名粗。犹有无所有想故。经阙一句。论经则具。彼云知非有想非无想安隐则修行利益。即入非有想非无想。是二依止。瑜伽云。先入无所有想定。超过一切有所有想。今复超过无所有想。故言非想。又言非无想者非如无想及灭尽定。一切诸想皆悉灭尽唯有微细想。缘无想境转故。即於此处超胜解。则超近分而入根本。此中所以不出三界者。由缘无想境即是细想。外道不了谓为涅盘。未能无缘。岂离心境。况计此为我。故法华喻头上火然。若知此患。更求上进。求上所缘竟无所得。无所得故灭而不转。则得灭受想定也。若未得此定。厌相为先。后想不行。即入无想定。今更约第一义修。略示四空。谓观色即空。心安於空。是空处定。次知空色不出於心。是识处定。次心境两忘。为无所有。次亦亡无所有想。缘无想处名非想非非想。若不缘此无想。则诸漏永寂。
但随顺法故行而无所乐着。
第三入意。但顺化众生法。不同凡小有爱味等。
三厌分竟。
佛子。此菩萨心随於慈。广大无量不二。无量无对。无障无恼。徧至一切处。尽法界虚空界。徧一切世间。
大文第四明其厌果。即前八定之所等引。故名为果。文分为三。初四无量即行方便果。次五神通即行用果。三此菩萨於诸禅下总结自在。今初所以先明者。凡夫味定三界轮回。二乘上升多皆趣寂。菩萨因定发生慈悲。准瑜伽四种无量。为四有情。缘求乐众生兴慈。有苦兴悲。有善随喜。有惑不染。此四皆缘无量境故名无量。若总相说皆以定慧为体。若别明之。慈即与乐无嗔为体。悲则拔苦不害为体。喜则庆他不嫉为体。自他舍惑即是喜舍。文中分二。初别显慈行。后住悲下类显余三。初中有十二句。心随於慈此句为总。随有二义。一心不趣寂。动皆含慈。二以慈心随逐於物。如犊随母。慈之种类总有其三。谓一众生缘慈。二法缘慈。三无缘慈。缘谓缘念。初缘假者欲与其乐。此通凡夫。次缘人空。但有蕴等善恶行法以用教化。此通小乘。三缘众生体空欲令悟入。此通大乘。今初。又此七句含有八义。曲摄为四。初四句言与乐。正显行相。广者与欲界乐。欲境广多故。大者与同喜乐。谓初二禅喜受俱故。高出名大。无量者三禅已上离苦离喜故深。故名无量。不二者三乐平等与故。次二治障。不爱之冤亦与其乐。故无冤障。是爱之亲亦与其乐。非是偏情。故无对碍。中心无爱不爱。故非障也。次一清净。谓无身心不调五盖等障。是行清净慈。后无恼一句摄果。慈定起於色界正果。慈之余势。起欲界习果。皆无苦恼之事。故修慈经说修慈有十五利。谓卧安。觉安。天护。人护。眠无恶梦。寤常欢喜。水不能漂。火不能烧。刀不能伤。毒不能害。常生善处。镇受快乐。正报梵世。残报人王。远果作佛。然此中有多种果。初现报果。常生下后报果。正报梵世。望上生报。望下正报。残报人王。即是习果。又初士用果。水不能漂等是增上果。常生下异熟果。残报等流果。作佛是离系果。修一慈心三报不断五果俱圆。无费一毫而功报无极。幸诸后学思而修之。上释众生缘慈。次徧至一切处即法缘慈。横徧十方。竖通三界。彼中所有一切诸法皆能缘念。法者谓圣凡五蕴之法及众生所有分别作业之法。名为法缘。后二句无缘者。无缘有二。一自体无缘。竖穷法空。故云尽法界。二徧至无缘。显空无分齐。横尽虚空。末句云徧一切世间者总结上慈。成无量义也。
住悲喜舍。亦复如是。
结类三可知。
上明四无量果。
佛子。此菩萨得无量神通力。能动大地。以一身为多身。多身为一身。或隐或显。石壁山障所往无碍犹如虚空。於虚空中加趺而去同於飞鸟。入地如水。履水如地。身出烟焰如大火聚。复雨於水犹如大云。日月在空有大威力而能以手扪摸摩触。其身自在。乃至梵世。
第二佛子下得五神通。明行功用果。前内怀慈济之心。此外现救生之用。妙用难测曰神。自在无壅曰通。文中有五。一神境。二天耳。三他心。四宿住。五天眼。寄同世间故但得五。外色内身皆神之境。转变多种受神之名。亦名神足。依欲勤心观之所成故。亦名如意。随意成故。余名易了。今约利生三业。初一约身到机所。次二口业。天耳闻佛说法闻众方言。以他心智通。随种种言音皆尽知已。将前所闻之法。随其所闻之意。复宜用何言之异。而授与之。后二意业。宿住知其过去是何界种。天眼见其未来远近成益。随应化之。今初身通。初总明。后能动下别显。总中云得者。总修总得。然通依四禅。多依第四。别中得三种自在。一世间自在。动大地故。二以一身下身自在。三石壁下作业自在。
此菩萨天耳清净过於人耳。悉闻人天若近若远所有音声。乃至蚊蚋虻蝇等声。亦悉能闻。
第二天耳通。初总标其体。谓天耳清净。清净有二义。一离欲界法。得静虑引生清净大种所造。二离於障碍审谛闻故。由此过於人耳。悉闻下显用。释过人义。远细皆知故。
此菩萨以他心智。如实而知他众生心。所谓有贪心如实知有贪心。离贪心如实知离贪心。有瞋心。离瞋心。有痴心。离痴心。有烦恼心。无烦恼心。小心。广心。大心。无量心。略心。非略心。散心。非散心。定心。非定心。解脱心。非解脱心。有上心。无上心。杂染心。非杂染心。广心。非广心。皆如实知。菩萨如是以他心智知众生心。
第三他心通中三。初总。知他心者通於王所。次所谓下别。后菩萨如是下结。别中二十六心。行相各异。然除小等四心。余皆障治间明。善恶对显。总摄为九。一以初六心明随烦恼。谓随缘现起烦恼相应。故名为随。非约小惑名随也。言有贪等。即三不善根。及三善根以为能治。二有烦恼等二心明使。即是随眠。三小等四心名生。约无记报心。人心小。欲天广。色天大。无色二解脱无量。以作空识无边行相故。上二不尔。四有四心学三昧行。略者谓由止行。於内所缘系其心故。非略者太沉昧故。或不一所缘故。散者太举。於五妙欲境随顺流散故。非散者於妙所缘明了显现故。前二约定。后二约慧。五有二心明得三昧。定者正入根本定故。不定者未入及起时故。六有二心明得解脱。有缚无缚故。七有余凡夫。增上慢即前类之余。以得四禅谓为四果。即粗习行名上。无此即细习行名无上。八有二心。妄行正行。论经名求不求。希求名闻即是杂染。反此非染。九有二心。大乘得失悲智兼济为广。随阙非广。上之九类不出三种。初二烦恼。次一是苦。余皆是业。业有善恶耳。皆如实知者。审於事实见理实故。亦非心外见法。亦非无境可知。若自他相绝。则与众生心同一体。故无心外也。不坏能所故能知也。又他心是总。余皆是别。六相圆融一乘之实知也。
此菩萨念知无量宿命差别。所谓念知一生。念知二生三生四生。乃至十生二十三十。乃至百生无量百生无量千生无量百千生。成劫坏劫成坏劫无量成坏劫。我曾在某处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种族。如是饮食。如是寿命。如是久住。如是苦乐。我於彼死生於某处。从某处死生於此处。如是形状。如是相貌。如是言音。如是过去无量差别。皆能忆念。
第四宿住智通。初总标谁能念即宿住之智。次所谓下别显。后如是过去下总结。别中初念何事。谓一生乃至多劫中事。此显念时。次我曾下云何念。即念相差别也。念彼因中名字不同。姓谓父母家姓。如迦叶等种族即剎利贵贱等。余可知。
此菩萨天眼清净过於人眼。见诸众生生时死时。好色恶色。善趣恶趣随业而去。若彼众生成就身恶行。成就语恶行。成就意恶行。诽谤贤圣。具足邪见及邪见业因缘。身坏命终必堕恶趣。生地狱中。若彼众生成就身善行。成就语善行。成就意善行。不谤贤圣。具足正见正见业因缘。身坏命终必生善趣诸天之中。菩萨天眼皆如实知。
第五天眼通。论明生死智通。约根约境异故。初总显能见。谁能见。天眼故。清净者审见故。过人者远见故。次见诸下别显所见。初见生死本有之果随业之因。若彼众生下云何见。别见因果不同。如二地善摄戒中辨。菩萨下结。
此菩萨於诸禅三昧三摩钵底能入能出。然不随其力受生。但随能满菩提分处。以意愿力而生其中。
第三总结自在。近结厌果。远结前厌。於何自在即前禅等。禅谓四禅。三昧者四无量慈等三昧故。三摩钵底此云等至。此应译者之误。合云三摩呬多。以此云等引。五通即所引故。云何自在谓智能出入。则散动不能缚。即心生时随心用现在前故。大悲方便不随受生。则定不能缚。若不随禅生当何所生。不拣净秽但能满菩提分处。即生其中。谓诸佛菩萨共生一处。是能满处。以愿力者。非业系生故。
上地行竟。
下地果。
佛子。是菩萨住此发光地。以愿力故得见多佛。所谓见多百佛。见多千佛。见多百千佛。乃至见多百千亿那由他佛。
第二位果。三界即为三别。初调柔果中有法喻合。今初炼行缘。次悉以下明能炼行。后见缚下明所炼净。
悉以广大心深心。恭敬尊重承事供养。衣服饮食。卧具汤药。一切资生悉以奉施。亦以供养一切众僧。以此善根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於其佛所恭敬听法。闻已受持随力修行。此菩萨观一切法不生不灭因缘而有。
次明炼行中先福行。次回向行。后修智行。言观一切法不生不灭者即法性观。於清净法中。不见增故不生。烦恼妄想中不见减故不灭。因缘而有者谓净法从缘生故无可增。妄法从缘灭故无可减。又此三地世间满故。於禅定为此实观。起后地无生行慧。亦即善巧决定观察智也。
见缚先灭。一切欲缚色缚有缚无明缚皆转微薄。於无量百千亿那由他劫不积集故。邪贪邪嗔及以邪痴悉得除断。所有善根转更明净。
二所炼净中。先明断惑。后炼细异粗。前中五缚即五住烦恼。若合色有即是四缚。亦名四流。见缚先灭者。初地见道已断分别惑故。一切欲等者。论云一切修道中三缚及彼因。同无明习气皆悉微薄。谓烦恼障三缚现行及种故云彼因。与当地所知障种同灭。故云无明习气。习气即种义。次於无量下拣细异粗。谓是断细。以多劫不积三不善根故。细种渐断善根转净。言多劫者仁王经说。初地经四阿僧祇劫后地培增。以细障难断经劫转多。多劫不积故邪贪等断。然但细习。以初地见道二地修道已断粗故。善根转净则前信等。
佛子。譬如真金善巧炼治秤两不减转更明净。
喻言秤两不减者厌离世间胜於前地。信等入於厌火故自在不失减也。
菩萨亦复如是。住此发光地。不积集故。邪贪邪瞋及以邪痴皆得除断。所有善根转更明净。此菩萨忍辱心。柔和心。谐顺心。悦美心。不瞋心。不动心。不浊心。无高下心。不望报心。报恩心。不谄心。不诳心。无险诐心皆转清净。
三合中二。先正合前行净。后此菩萨下别显忍净。此地忍增。故偏明之。有十三心。初二句为总。一他加恶辱能忍受故。二善护他心谓他凌我以刚强我则骋之以柔和。故下诸句别释此二。别中初有二心。分别善护他心。一谐顺心。以他於菩萨作恶。疑菩萨嗔恨。菩萨现同伴侣与之谐和。二悦美心者。爱语诲诱。次以三心分别。加恶忍受谓身加恶而不瞋。口毁辱而不动。心嫉害而忧恼不能浊。次有三心出上二因。无高下者。过去久离憍慢故不自高举轻下於彼。由此能忍柔和护他。后二即加恶不改之因。一不望报恩故益他被辱而忍受。二受恩常念小恩大报。故众生於我有恩。法尔应忍。后三心显上二心离障。虽柔顺护他而非谄。实为利益故不诳。心无隐覆谄佞故。险诐者谄佞也。
此菩萨於四摄中利行偏多。十波罗蜜中忍波罗蜜偏多。余非不修。但随力随分。
此菩萨下第二别地行相。
佛子。是名菩萨第三发光地。
第三结说地相。
菩萨住此地。多作三十三天王。
二摄报果。此下诸地摄报文皆分二。初上胜身。
能以方便令诸众生舍离贪欲。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诸所作业。皆不离念佛。不离念法。不离念僧。乃至不离念一切种一切智智。
次上胜果中先自分行。
复作是念。我当於一切众生中为首。为胜为殊胜。为妙为微妙。为上为无上。乃至为一切智智依止者。若勤行精进。於一念顷得百千三昧。得见百千佛。知百千佛神力。能动百千佛世界。乃至示现百千身。一一身百千菩萨以为眷属。
次胜进行。
若以菩萨殊胜愿力。自在示现过於此数。百劫千劫乃至百千亿那由他劫不能数知。
三愿智果。
尔时金刚藏菩萨。欲重宣其义。而说颂言。
清净安住明盛心 厌离无贪无害心 坚固勇猛广大心 智者以此入三地第三重颂。十八偈分五。初一颂起厌行分。
菩萨住此发光地 观诸行法苦无常 不净败坏速归灭 无坚无住无来往 观诸有为如重病 忧悲苦恼惑所缠 三毒猛火恒炽然 无始时来不休息二有十二偈颂厌行分。於中初二护烦恼行。
厌离三有不贪着 专求佛智无异念 难测难思无等伦 无量无边无逼恼 见佛智已愍众生 孤独无依无救护 三毒炽然常困乏 住诸有狱恒受苦 烦恼缠覆盲无目 志乐下劣丧法宝 随顺生死怖涅盘 我应救彼勤精进次三偈颂护小乘行。
将求智慧益众生 思何方便令解脱 不离如来无碍智 彼复无生慧所起 心念此慧从闻得 如是思惟自勤励 日夜听习无间然 唯以正法为尊重 国城财贝诸珍宝 妻子眷属及王位 菩萨为法起敬心 如是一切皆能舍 头目耳鼻舌牙齿 手足骨髓心血肉 此等皆舍未为难 但以闻法为最难 设有人来语菩萨 孰能投身大火聚 我当与汝佛法宝 闻已投之无怯惧 假使火满三千界 身从梵世而投入 为求法故不为难 况复人间诸小苦 从初发意至得佛 其间所有阿鼻苦 为闻法故皆能受 何况人中诸苦事后七偈颂方便摄行。
闻已如理正思惟 获得四禅无色定 四等五通次第起 不随其力而受生三一偈颂厌分及果。
菩萨住此见多佛 供养听闻心决定 断诸邪惑转清净 如炼真金体无减 住此多作忉利王 化导无量诸天众 令舍贪心住善道 一向专求佛功德 佛子住此勤精进 百千三昧皆具足 见百千佛相严身 若以愿力复过是四三偈颂位果。
一切众生普利益 彼诸菩萨最上行 如是所有第三地 我依其义已解释五一偈颂结说。
第三发光地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纲要卷第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