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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四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一之下(2/3)

佛藏 · 续藏经/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天台宗 · 第 420–619 段

【■记】此对机设部教也。谛缘度解下。藏教所乘虽异。同出三界。同断见思。入有余无余二种涅盘也。

【□注】根性。辅行云。能生为根。数习为性。

【■记】根有出生义。性以熏习成。

【□注】於顿无益。此三乘人。於华严座。不信不解。是故如来。不动寂场。而游鹿苑。此显双垂两相。二始同时也。

【■记】华严出现品曰。一切二乘。不闻此经。何况受持。又言。设有菩萨於无量劫。行六波罗密。不闻此经。或闻而不信。不解。不顺。不入。不名真实菩萨。故列於非器也。不动寂场而游鹿苑者。如来神力不共。随机应现。寂场说顿教之始。即鹿苑说渐教之始。非前非后。故言双垂两相也。

【■补】统纪言。诸文所论。初顿后渐。是化缘施设仪式。今说大小双应。方尽鉴机度生之意。

△二以喻显身。

脱舍那珍御之服。着丈六弊垢之衣。

【□注】此明寝大施小。化仪次第也。

【■记】此即信解品。遥见子身。羸瘦憔悴。即脱璎珞细软上服。严饰之具。更着粗弊垢腻之衣。乃至以方便故。得近其子。等文。

【□注】约佛意。则寝法华之实而施权。据化仪次第。则寝华严之顿而施渐。

【■记】华严之圆即法华之实。我佛本意。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一乘实相而已。根器未堪。故施权也。

【□注】处说不动而游。衣论脱珍着弊。文互显耳。然若不明不动而游。无以见二始同时。不明脱珍着弊。无以见寝大施小。此文。曲尽如来妙应。无谋设化之相也。

【■记】二文互显。不可脱一。始曲尽佛之妙应也。

【□注】舍那胜应尊特。智定庄严。故譬珍御。丈六劣应生身。忍生法恼。故譬弊垢。盖法譬双明也。

【■记】尊特。首楞大定种智大慧。而自庄严。劣应生灭之身。则为蚊虱有情。寒暑无情。之所逼恼。

【■备】有师标曰。妙乐。忍有情恼为生忍。忍无情恼为法忍。大论言。忍诸恭敬供养。及诸烦恼淫欲。为生忍。忍其恭敬供养。及嗔恼欲法。为法忍。

△二息大施小二。初垂世成道。

示从兜率降下。托摩耶胎。住胎出胎。纳妃生子。出家苦行。六年已后。木菩提树下。以草为座。成劣应身。

【□注】此明小始也。本是圆佛。垂为三藏初成之相。故云示也。兜率。翻知足。此天有内苑。外苑。菩萨居内苑而降神也。然在六欲梵世七天之中。以佛常居中故。

【■记】兜率陀。翻妙足。或译睹史陀。翻知足。受欲知足故。佛地论名喜足。最后身菩萨於中教化。多修喜足故。楞严明。此天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唯内苑可尔。故菩萨居之。佛常居中者。大论言。若於下地生。命短寿终时。佛未出世。若於上地生。命长寿未尽。佛出世时过。惟兜率天寿。与佛世出时会故。复次佛常居中道故。兜率於欲天梵天中。上三下三。於彼天下生中国。中夜降神。中夜出国。行中道。得菩提。中道为人说法。中夜入无余涅盘是也。

【□注】从彼下生托摩耶胎。摩耶。翻天后。净饭王之后也。妙乐云。一切诸佛。皆不在余二贱姓故。尚尊贵时。在剎利。尚多闻时。在婆罗门。又浊难调时。在剎利。清易调时。在婆罗门(文)。

【■记】大论云。菩萨末后身从天上来者。乘上道故。又从天下时。种种瑞应。又人敬重天故。论又云。菩萨将欲下生。先观生处。唯迦毗罗婆国。净饭王后。能怀后身菩萨也。下引妙乐。释明剎利。乃帝王种族。为世尊贵。婆罗门。是通博净行。为世多闻。又剎利有势能调劫浊。婆罗门无诤。得调时清。诸佛随时所贵。即於中生。今释尊世。正尚尊贵。又当劫浊。众生刚强难化故也。

【□注】托胎。菩萨自有胁入。正慧托胎。小乘见乘白象。贯日之精。大乘见乘楞檀楼阁等。

【■记】大论问人以垢心。有相续入母胎。一切邪慧相应。云何菩萨正慧入母胎。答。菩萨忆念不失故入胎。中阴中住。知中阴中住。入胎时。知入胎。歌罗逻时。知歌罗逻。乃至出生时。知出生是也。小乘见者。如大庄严经云。化作白象。降神母胎。又须菩提偈言。其形如白象。四足有六牙。来入母胎时。如游园观想。是也。大乘见者。华严经云。毗卢遮那菩萨。已从此没。生於人问。净饭王家。乘栴檀楼阁。处摩耶夫人胎是也。

【■补】象。是象王。有大力用。表菩萨能荷负众生也。贯。表析空观。日。表偏空理。以二乘修空观。齐己分量见也。栴檀楼阁者。表色心无碍。身土互融。以菩萨修中观。齐己分量见也。

【■备】辨讹曰。白象贯日。出普曜经。属大乘。乃大小乘共见也。存考。补中象王楼阁等解。亦存考。

【□注】住胎。若小乘八相。合住胎在托胎内。今示小始垂化事迹。非正明八相也。

【■记】小乘八相。解见七卷。住胎。今带说。

【■补】因果经云。菩萨在母胎。晨为色天说法。日中为欲天说法。晡时为鬼神说法。夜三时。亦如是。

【■备】辨讹日。小乘中住胎无说法事。故不开。私谓。不开。当依七卷小乘不谈常住解。

【□注】出胎。四月八日。右胁降神。出瑞应经。

【■记】瑞应经云。自夫人怀妊。天为献供。不享王厨。四月八日。从右胁生。即行七步。举右手曰。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三界皆苦。何可乐者。是时天地大动。宫中尽明。梵释天神。於空中侍。四天王接置金几。以天香汤。浴太子身。身黄金色。三十二相。光明彻照。极佛境界。莫不大明。天降瑞应。三十有二。一者。地为大动。丘墟皆平。乃至第三十二。树神人现。低首礼侍。此时疆场左右。莫不称奇叹未曾有。是出(胎相)。

【□注】纳妃有三。一瞿夷。二耶输。三鹿野。

【■记】十二游经云。菩萨妇家。姓瞿昙氏。舍夷长者。名曰水光。其妇母名月女。生女时。日将没。余明照其家。因名瞿夷。是第一夫人。若第二夫人生罗云者。名耶惟檀。即耶输。父名耶施长者。第三夫人名鹿野。父名释长者。

【□注】生子即罗睺罗也。佛出同居。示同人法。

【■记】大经四相品迦叶问。何缘复衲耶输。生罗睺罗。乃至当知如来。未度诸结大海。佛告迦叶菩萨。示现如是无量神通变化。一切众生无能测量。汝今云何能知如来习近爱欲。生罗睺罗。善男子。我已久住是大涅盘。示现是也。

【□注】出家。时年十九。二月十五日夜半。乘天马踰城。

【■记】大庄严经云。菩萨自思烦恼旷野。生死河中。若不修行。终难出离。於众睡后。即呼车匿。备马去来。帝释开门。四王捧足。释梵引路。诣大仙林。取剑落发。又有说。太子见老病死。回宫思惟。欲免是苦。其夜见诸妃女。状若死尸。愈加起厌。又见四天王在窗隙中。报出家时到。遂即开窗。靸天白马踰城。到跋伽婆仙人林中剃发。

【■备】辨讹曰。乘宫中马。天捧马足。故曰天马。非天上之马也。私谓。统纪亦同。然记中靸天白马一说。则异想机见不同耳。

【□注】苦行须六年者。文句七(十九)云。但诸佛道同。为缘事异。释迦。苦行六年。草生攒[月*坒]。至肘不觉。诸天哭唤。动地不闻。移座得道。弥勒。即出家日成道。彼佛十劫。犹不现前。非根有利钝。道有难易。缘宜赊促。应示短长耳。(文)辅行云六年苦行。所以伏见。为调外道。过其所行。(文)颂云。十九踰城六苦行。五岁游历三十成。说法度生五十年。是则共当八十寿。

【■记】经云。十方诸如来。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无畏亦然。此道同也。事异。以三佛别明。谓释迦至象头山。同外道食麻麦六年。草蔓生延蔟聚於[月*坒]。至臂节。亦莫觉。诸天见眷属日减。痛哭叫唤动地。修世禅故。亦复不闻。及太子自思苦行。非真解脱。吾当受食成佛。故移座成道也。弥勒下生经。佛言。四海渐减。三千由旬。是阎浮地。长十千由旬。广八千由旬。平坦如镜。种种庄严。城中有大婆罗门主。名妙梵。婆罗门妇。名摩提婆。弥勒托生为父母。身紫金色。二十二相。身长千丈。胸广三十丈。面长十二丈四尺。肉眼见千由旬。常光四照百由旬。穰佉王奉七宝台。施弥勒。弥勒施婆罗门。见其毁坏。修无常想。出家於龙华菩提树下。树茎枝叶。高五千里。即以出家日得道。彼佛十劫者。法华经云。大通智胜佛。十劫坐道场。佛法不现前。是也。准此则知释迦缘事宜赊。故苦行六年。辅行引大论云。外道苦行。或三月。半岁。一岁。无能六年。日食一麻一麦者。又言。佛若不行六载苦行。呵其非道。无人信受。以苦行过人成佛。呵其苦行。人皆信受。或问。颂言。十九出家。三十成道。梵网经言。七岁出家。三十成道。何也。答。发隐云。大圣示现。有何常规。有言太子入檀特山修道。始於阿蓝迦蓝处三载。学不用处定。知非。便舍。复至郁头蓝弗处三载。学非非想定。知非又舍。后至象头山。同外道食麻麦六年。受食成佛。是则颂言十九出家。三十成道。共十二载。正与三处修道岁数同。然与颂言五岁游历。又似有异。仍当以示现无常规释也。

【■补】统纪曰。瑞应。因果。本起。大论。并云十九出家。四阿含。出耀经。和须密论。并云二十五出家。当何所从。今以八十寿。除五十载说法。定取梵网。无相三昧。宝藏经等。三十成道。除六载苦行。定取荆溪。二十五出家。合宝藏经。二十五出家。三十成道之说。若约前后义定。有二事可证。一者。出家后六年苦行。取成道之岁数合。二者。将出家时指妃腹曰。却后六年。汝当生子。后於成道岁。果生罗睺。未曾有经云。太子逃至山泽。勤苦六年。得佛还国。贤愚经云。出家六年苦行。得一切智。又普耀经云。父王闻太子得佛六年。令优陀那往请。言阔别以来。十有二年。又言佛还国。罗云问讯。群臣疑太子捐国十二载。何从有子。此等经文。皆约出家六年成佛。又经六载还国。以上统纪文。至孤山颂。五岁游历。或指阿蓝三载。郁头三载。

【■备】源师曰。梵网经七岁出家。岁字。古有作年字解者。甚妙。然合下句三十成道。则当以二十五出家为准。总之如来示现。既无常规。又西域诸邦。纪岁时日。或有参差。流传结集。不无同异。更复翻译难齐。阙疑而已。后贤不必於此辨论见长也。辨讹曰。草生攒[月*坒]等。出观佛三昧海经。因入灭意定。故不闻不觉。此属后教。若三藏菩萨。既伏惑行因。则不能入灭受想定。须引三藏佛本行经为妙。但彼无草生攒[月*坒]等事。又本行经。菩萨入不动三昧。即第四禅。以息不行。知他心法。下不知上。天谓命终故哭也。私谓。草生等语。今注乃引文句用也。

【□注】木菩提树。菩提。翻道。佛於树下成道。故名道树。草座。因果经说。帝释化为吉祥童子。以草施佛。坐以(成道)。

【■记】因果经云。释提桓因化人。执净软草。菩萨问。汝名何等。答曰。吉祥。菩萨欢喜。我破不吉。以成吉祥。汝草可得否。吉祥授草发誓。成道愿先度我。菩萨结跏趺坐。如过去诸佛坐法。誓言。不成正觉。不起此座。

【□注】木树草座。皆表三藏诠生灭故。

【■记】草木。春生夏长。枯冬落故。

【□注】劣应。对大乘胜应。判为劣也。

【■记】胜应。即大乘菩萨他受用身。劣应。丈六身也。

△二应机设教。

初在鹿苑。先为五人。说四谛。十二因缘。事六度等教。

【□注】五人颂曰。頞[鞥-合+(白-日+田)]跋提并俱利。此三属在父之亲。陈如十力母之亲。初转法轮先度此。

【■记】此颂出释签。法轮。一运转义。文句言。以佛心中。化他之法。度入他心。名转法轮。二摧碾义。辅行言。以四谛轮。转度与他。摧破结惑。如王轮宝。能坏能安。法轮亦尔。烦恼怨坏。安住谛理也。初转。婆娑云。转法轮有二种。一在自身。二在他提。身菩树下。是自身转法轮。波罗奈国。随他身转法轮。以他身中。初转法轮。故言初也。先度五人者。鹿苑有三番度人。法数言。初为陈如。说四谛得道。次为额[鞥-合+(白-日+田)]。跋提。说布施生天福乐。同证果。三为迦叶。俱利。如前说。皆得圣道。

【□注】文句五(五)云。问。何故初为五人转法轮。答。人先见谛故。人是现见故。人为证故。佛所行事业。与人同故。诸天从人中得善利故。人中有四众故。

【■记】婆娑言。人先见谛。天在后故。人是现见。天非现见故。人以为证。不以天为证故。佛所行事。与人同故。诸天亦从人中得善利故。人中有四众故。

【□注】妙乐五(三十一)云。问虽涉五。意正在人。故皆以人答(文)。

【■记】问中虽但涉五人。意实通为一切人。

【□注】若唯就五人。应有三意。妙乐一(十六)云。一酬释尊行因本愿。二赴五人本愿先悟。三报今日侍奉之劳。

【■记】释尊行因本愿者。妙乐云。歌利王割截时。佛发愿。得道。先度之。歌利王。即陈如。又辅行言。佛昔饥世。化大鱼。木工五人。先斫肉。佛誓先度也。五人本愿者。妙乐云。迦叶佛时。九人学道。五人未得果。誓释迦法中。最先开悟也。今日侍奉者妙乐云。太子学道。父遣五人追侍。得道。先为说四谛也。

(法华文句五)。

【□注】摩男。长子之通称。以摩诃翻大故。俱利。斛饭王之长子。跋提。甘露饭王之长子。故皆称摩男。

【■记】教乘曰。四王有八子。一净饭王二子。一悉达。二难陀。二白饭王二子。一调达。二阿难。三斛饭王二子。一摩诃男。二那律。四甘露饭王二子。一跋提。二提沙。文句摩诃俱利。即教乘摩诃男。

【■备】辨讹曰。按摩男。男字。亦梵音。故有处言摩诃纳也。跋提。诸经皆言甘露王次子。私检大藏一览。引起世因本经言。净饭二子。一悉达。一难陀。白饭二子。一帝沙。一难提沙。斛饭二子。一阿尼娄驮。一跋提梨迦。甘露饭二子。一阿难陀。一提婆达多。是跋提生父。亦属不同。但仪文准签。释摩男是陈如。以为佛最长子。故称摩男。则摩男当为长子之通称。并非臆说。即法数引为甘露长子。当亦有所本。其诸经不同之处。想如前说。流传结集翻译之故也。

【□注】释摩男。即陈如也。如四姓出家。同名释氏。佛初成道。最先得度。在一切人天罗汉之前。如妙乐一(三十七)引分别功德论曰。佛最长子。即陈如也。

【■记】妙乐云。拘邻。最初见佛道相。在一切人天罗汉前。故称释摩男也。如妙乐下。引证。论言。五百罗汉。各有所便。或智慧。或神足。或辩才。或福德。或守戒。或知足。或说法。各据第一。论先兄后弟者。拘邻最长。须跋最小。故最长子。即陈如也。

【□注】谛缘度三。具在下文。五人是声闻。只应说四谛。今通举鹿苑所说之法也。

【■记】下文。指下藏教。

【□注】事六度者。三藏教。谈实有事。不即理故。

【■记】大品明六度有二。一有所得心行六度。二无所得心行六度。今事六度。即有所得心。行不具足。六度也。

△二约时判。

若约时。则日照幽谷(第二时)。

【□注】旧译华严出现品云。譬如日月出现世间。乃至深山幽谷。无不普照(文)。

【■记】此约时也。

【□注】辅行一上(二十八)云。幽谷者。山川之幽邃也(文)。

【■记】邃。深也。

△三约味判。

若约味。则从乳出酪。此从十二部经。出九部修多罗(二酪味)。

【□注】从乳出酪。盖譬如来施教次第。从顿施渐。相生之义。若约机者。浓淡在焉。

【■备】此约味也。从顿施渐。为相生释。约小机转凡成圣。如转乳成酪。为浓淡释。

【□注】如下文云。一者但取相生次第。二者取其浓淡。

【■备】详解见二卷。

【□注】从十二部出九部。亦且相生。其实。九部从佛出也。

【■记】相生之言。出涅盘圣行品。今亦且论相生。从十二出九也。其实从佛所出。经言。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是也。

△四准经判二。初引经征起二。初引经。

信解品云。而以方便。密遣二人。(声闻缘觉)形色憔悴。无威德者。汝可诣彼。徐语穷子。雇汝除粪。

【■记】此准法华判也。信解品言。尔时长者。将欲诱引其子。而设方便。密遣二人。形色憔悴。无威德者。汝可诣彼徐语穷子。此有作处。倍与汝直。若言欲何所作。便可语之。雇汝除粪。我等二人。亦共汝作。

【□注】而以方便。方。法也。便。用也。善用其法。逗会众生。亦善巧之谓也。

【■记】善以权宜。巧逗众生。是方便义。

【□注】密遣。文句六(二十三)云。初拟大乘云即遣旁人。表一实谛。一大乘教。一菩萨人。今明方便隐实为密。指偏真为遣。约教隐满字为密。半字为遣。约人。内秘菩萨行为密。外现是声闻为遣。约化仪。寝大施小为遣。小不测大为密(文)。

【■记】此引华严即遣。对释本文密遣。表一实谛者。五时除阿含。俱明实谛。今但指华严。兼别说圆。为一实谛也。一大乘教者。即华严圆别教也。一菩萨人者。即一类大机菩萨也。今明下。正释密遣。约方便。则以实为所隐。故为密。偏真所指。故为遣。妙乐云。今明密遣者。覆实。名密。用小。为遣也。约教者。满字顿教。隐而不说。为密。半字渐教。用以说示。为遣也。约人者如经言。是故诸菩萨。作声闻缘觉。是也。约化仪者。说法施小为遣。小机不测为密也。

【□注】二人。文句六(二十三)云。四大弟子齐己分领。不涉菩萨。故言二人。约法。是因缘四谛。约理。是有作真俗。约人。是声闻缘觉。(文)今且约人。

【■记】四大弟子齐己分领。安住声缘。故言二人。因缘即生灭四谛。有作真俗者。析色空。是有作真。理外所有。是有作俗也。

【□注】形色憔悴。文句六(二十三)云。二乘教中。不修相好。但说苦空无常不净。即形色憔悴。又(二十五)云。内怖无常。曰憔。外遭八苦。曰悴(文)。

【■记】妙乐言。百劫所种。虽在小论。不在二乘。故无好形色。

【□注】无威德者。无有十力四无所畏故。

【■记】十力者。一是处非处力。知一切因缘果报定相。从如是因缘。生如是果报。不生如是果报。悉知之。二业智力。知一切众生。三世诸业诸受。三定力。知诸禅三昧。四根力。知众生诸根上下。五欲力。知众生种种欲乐。六性力。知世间种种性。七知处道力。知一切道至处相。八宿命力。知一世乃至百千世。姓名。苦乐。寿命长短等。九天眼力。见众生生时死时。善道恶道等。十漏尽力。自知我生已尽。不受后有也。四无所畏者。一一切智无所畏。於世出世间诸法。尽知尽见。如佛言。我是一切正智人。故得安隐。得无所畏。二漏尽无所畏。惑业死生俱尽。如佛言。我一切漏尽。故得安隐。得无所畏。三说障道无所畏。说彼魔外障蔽圣道之法。如佛言。我说障法。故得安隐。得无所畏。四说尽苦道无所畏。说能尽众苦之道。如佛言。我所说圣道。能出世间。能尽诸苦。故得安隐。得无所畏。出大论。

【□注】汝可诣彼。徐语穷子。文句六(二十四)云。即以小教拟小机也。大教明理直实。故言疾走往捉。小教明理纡隐。故言徐语。(文)雇汝除粪。雇。赁也。文句六(二十四)云。除苦集之粪。取道灭之价(文)。

【■记】苦集能染污真性。如粪秽。道灭能通会空理。如得价。谓得涅盘一日之价也。纡。曲也。

△二征起。

此领何义。

△二答释所领。

答。次顿之后。说三藏教。二十年中。常令除粪。即破见思烦恼等义也。

【□注】二十年中。用八忍八智断见。合为一无碍一解脱。用九无碍九解脱断思。总成二十。(经中更有两处明二十年)若住二乘位。转大乘教。名为於二十年中执作家事。从有二乘之机。而来感佛。故云自见子来。已二十年。皆取二乘各有十智。

【■记】一断见。九断思。总有十种无碍。十种解脱。成二十。见思。解下藏教。经明两处二十年者。不颂般若时。佛命转教菩萨。故言二十年中。执作家事。意明二乘领命转教时。密破别惑见思。故言二十年也。一颂法华时。叙父子别会久近。故言自见子来。已二十年。意明二乘之机。自来感佛。取立二乘之名。故言二十年也。十智。仁王经疏言。一法智。即欲界系法中无漏智。欲界系因中无漏智。欲界系法灭中无漏智。为断欲界系法道中无漏智。及法智品中无漏智也。二比智。於上二界无漏种智中。约四谛辨。四种无漏智。如上法智中明。但有法比之殊也。三他心智。欲色二界系现心心数法。及无漏心心数法少分。四世智。知诸世间有漏智慧。亦名等智。凡圣同有故。五苦智。观五阴苦空无常无我也。六集智。有漏法因。因集生缘观时无漏智。七灭智。尽灭妙出观时无漏智。八道智。道证迹乘观时无漏智。九尽智。见苦已及修道已等智。论曰。我见苦已。断集已。证灭已。修道已也。十无生智。见苦已。不复更见等也。

【□注】见思烦恼。分别曰见。贪爱曰思。止观八(初)云。昏烦之法。恼乱心神(文)。

【■记】迷理起分别。名见。对境起贪爱。名思。其体昏烦。其用恼乱。

【□注】此破见思。答上除粪。粪能染污。故以譬之。谓污染真理也。

△二方等五。初约部判。

次明方等部。净名等经。弹偏折小。叹大褒圆。

【□注】次明方等部等。判部收经也。

【■记】此约部判也。方等为能收。净名等经为所收。

【□注】弹偏等。明部意也。收经虽广。净名有弹斥功。特标为首。弹偏折小叹大褒圆。妙乐四(三十六)云。今家八字。判尽经理。谓折小弹偏。叹大褒圆。(文)释签十(二)云。如观众生品。即是叹大。称叹文殊净名。即是褒圆。故令小根。耻小慕大(文)。

【■记】净名明菩萨。如幻。如水月。如化人。烦恼如灭度者。受身而观众生。又明菩萨。行四无量。又明依无住本。立一切法。签文指为叹大。又维摩言。文殊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文殊言。若来。已更不来。若去。已更不去。来者。无所从来。去者。亦无所至。所可见者。更不可见。此乃作家相见。觌面相呈。乃至入不二法门。文殊以言遣言。维摩以无言遣言。盖以言为糟粕。非遣言无以得其醇。遣言犹言。非嘿然无以会其极。签文指为褒圆。正令耻小慕大也。

【□注】须弹斥者。盖为小机执真保果。取证入灭。故才证小果。便堪弹斥。未必须在十二年后。后因维摩。示疾毗耶。佛令弟子。诣彼问疾。故皆述昔被诃。辞不堪往。此是述昔诃。乃密弹也。若当座诃。如礼座去华等也。

【■记】维摩经有二诃。如弟子品。佛遣弟子问疾。皆述昔诃。辞不堪往。舍利弗言。忆我昔坐树下。维摩言。不必是座。为晏坐也。不於三界。现身语意。是晏坐。不起灭定。现诸威仪。是晏坐。不舍道法。现凡夫事。是晏坐。乃至不断烦恼。入於涅盘。是晏坐。如是坐者。佛所印可。时我世尊。闻语默然。不能加报。故我不任。诣彼问疾。是谓述昔诃乃密弹也。礼座者。经言。舍利弗见室中无有床座。念诸大众当於何坐。维摩言。仁者为法来耶。为床座耶。乃至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既问文殊。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师子宝座。文殊言。东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国。世界名须弥相。佛号须弥灯王。其座高八万四千由旬。严饰第一。维摩现神通力。彼佛遣三万二千师子座。入维摩室。乃至文殊与诸菩萨上人俱坐。当自立身。如彼座像。其得神通菩萨。即自变形为四万二千由旬。坐师子座。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皆不能升。维摩语舍利弗。为须弥灯王如来作礼。乃可得坐。於是舍利弗等。作礼得坐。去华者。经言。天女以华散诸菩萨大弟子上。华至菩萨。即堕。至大弟子。便着不堕。一切弟子。神力去华。不能去。天问舍利弗。何故去华。答言。此华不如法。是以去之。天曰。弗谓此华不如法。是华无所分别。仁者自生分别耳。诸菩萨华不着者。已断一切分别想故。譬如人畏时。非人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声香味触得便也。已离畏者。一切五欲无能为也。结习未尽。华着身耳。习尽。不着也。此当座(诃也)。

△二约教判。

四教俱说。藏。为半字教。通别圆。为满字教。对半说满等。故言对教。

【□注】四教俱说等。明部中用教也。盖以大斥小。逗大逗小。须四教故。四教俱说。方等说三藏者。一为弹斥之本。二为横来之机。

【■记】横来机者。未经阿含会。未闻生灭四谛。不证真理。故须说藏教。

【□注】如释签云复有渐中。初入小行。及俗众室外。说无常道。

【■记】此引以证上横来之机。净名佛国品。佛说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舍利弗念。佛为菩萨时意岂不净。而娑婆不净若此。佛言。我此土净。而汝不见。於是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三千大千世界。珍宝严饰。如宝庄严佛。无量功德宝庄严土。及佛摄神足。世界还复如故。求声闻乘。三万二千诸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离尘垢。得法眼净。八千比丘。不受诸法。漏尽意解。是为初入小行也。俗众室外说无常道者。净名方便品。长者现疾。国王大臣。长者居士。婆罗门。及诸王子。并余官属。皆往问疾。维摩因以身疾广说。如言。诸仁者是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朽之法。不可信也。为苦所恼。众病所集。乃至是身如毒蛇。如怨贼。如空聚。阴界诸入。所共合成。是也。

【■补】净名本无室内室外显文。今谓不能入大乘室。义同室外。

【□注】辅行十(二十四)云。方等旁用三藏。正用三教。以斥二乘。合二乘人。密成通益。不语菩萨者。转成衍中人也。

【■备】辨讹曰。菩萨复转成衍中人句。出玄签会本二下。但今既言弹偏。则藏菩萨亦在其中。况复转成之事。或方等。或般若。其不转者。则般若后。亦仍有之。似不可局於方等。定转成衍。私谓。方等弹斥。似专指二乘小机受化。具历五时者言。如论法华八相授记。则二乘似皆菩萨机也。然玄签转衍之文。自具深意。

【□注】对半说满。以满斥半也。故虽兼斥大。正在斥小。释签引大经云。譬如长者。唯有一子。心常爱念。将诣明师。惧不速成。寻便将还。以爱念故。昼夜殷懃。但教半字。而不教诲。毗伽罗论。良由其子。力未堪故。毗伽罗论。翻字本。谓世间文字之根本。即满字也。若合喻者。半字。谓九部经。毗伽罗论谓方等典。即满字也。

【■记】大经如来性品。佛言。说初半字。以为根本。持诸记论。咒术文章。诸阴入法。凡夫之人。学是字本。然后能知。是法非法。乃至半字义者。皆是烦恼言说之本。满字者。是一切善法言说根本也。毗伽罗论。如辅行言。此论是字本。河西言。世间文字之根本也。典籍音声之论。宣通四辩。诃责世法。赞出家法。言辞清雅。义理深邃。虽是外论。而无邪法。将是善权大士所为。故今以譬方等经。

【■补】毗伽罗。光明记言。此翻记论。婆尼尼造。

【■备】兼斥大。不独指转衍之菩萨说。如下引殃掘经。文殊亦被诃也。

【□注】此据方等以大斥小。故以衍门三教之满。而对三藏之半。若文句云。无方等所对之三者。乃显法华部妙。唯一圆乘。不同方等对三之圆也。

【■记】若文句下。谓法华纯圆独妙。无复兼但对带。故方等对三之圆。望法华纯圆不同。

△三约时判。

若约时。则食时(第三时)。

【□注】即华严照平地中初食时也。(辰时)毗罗三昧经。有四食时。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今是诸天食时也。

【■记】此约时也。毗罗三昧经言。食时四种。旦天食。午佛食。暮畜生食。夜鬼神食。佛断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曰午是法食时。十诵律言。唯天得过中食无罪。经以旦为天食时者。清旦之气。取於清故。若以支配。则寅卯辰。旦时。巳午未。中时。申酉戌。暮时。亥子丑。夜时。今方等即寅卯辰时。

【■备】辨讹曰。食时当约人中而论。不约天上也。私谓。一日三飱乃人每日之初食时。然早起天食。见经亦可配合。

△四约味判。

若约味。则从酪出生酥。此从九部出方等(三生酥味)。

【□注】约教论相生。约机论浓淡。既耻小慕大。如烹酪作生酥。

【■记】此约味也。净名经。迦叶言。我等何为永断善根。於此大乘已如败种。一切声闻。闻是不思议解脱法门。皆应号泣。声震大千。一切菩萨。应大欣庆。顶受此法。说此语时。三万二千天子。皆发菩提心。此所谓耻小慕大。如烹淡酪作浓酥也。从九部修多罗出方等。为相生。

△五准经判二。初引经征起二。初引经。

信解品云。过是已后。心相体信。入出无难。然其所止。犹在本处。

【□注】过是已后。过鹿苑三藏之后。即今方等也。心相体信。父子互相。体悉信顺。子信父故。得果不虚。父信子故。闻大不谤。

【■记】此准法华判也。文句言。於藏教得涅盘价。此既不虚。今为菩萨说大乘法。亦复不虚。子信父也。佛知此等。见思已断。闻必不谤。无漏根利。闻即生信。父信子也。

【□注】入出无难。文句六(二十九)云。由是见尊特身。闻大乘教。名此为入。复被诃斥。犹见丈六。说小乘法。名此为出。大小入出。皆无疑难也。(文)释签三(二十三)云。不同畏惧王等之时。故云无难(文)。

【■记】畏惧王等。信解品云。尔时穷子遇到父舍。住立门侧。遥见其父。踞师子床。宝几承足。诸婆罗门。剎利居士。皆恭敬围绕。乃至穷子。见父有大势力。即怀恐怖。悔来至此。窃作是念。此或是王。或是王等。非我佣力得物之处。不如往至贫里。肆力有地。衣食易得。乃至疾走而去。此则疑难之际。今既体信。故无难也。

【□注】然而修空观。用事识。见生身。住权理。修中观。用业识。见尊特。住实理。今二乘人。虽修空观。入见尊特者。由业识故。盖事业二识。为见相之本。故解谤云。入见尊特。功由业识。教未开故。且住草庵。

【■记】此明二乘见尊特之所以也。妙宗言。相起之本。其本乃是权实二理。空中二观。事业二识。就此分之。则生身尊特。如指诸掌。金光明疏言。丈六身佛。住真谛。丈六尊特合身佛。双住真中。尊特身佛。双住俗中。法身佛。住中道。此依二理。故有二佛。众生二识。有二观因。故感二佛。盖事业下。释明二乘。由业识见尊特之故。起信论云。言二识者。佛用有二种。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二者。依於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报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复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坏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密等无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据此。则知事业二识。为见相之本。故二乘由业识见尊特也。解谤下。证释。意明法华开权。则废草庵。既未论开。正处权理。故住草庵。身为客作。但由业识之功。见尊特池。

【■备】事识见生身。业识见尊特。亦一往分耳。其实见生身时。亦用业识。由二乘不知有七八二识。不达境由心现。但用前六识心分别。故曰用事识也。见尊特时。亦不废事识。但约已断见思。离分别故。已闻大法。渐纯熟故。尔时具惑。唯是无明。则所用。亦是业识。不专定修中观也。又二乘本是退大取小。过去曾修中观之种得见尊特也。光明记言。如来以法界用。随顺众生事业二识。现报应身。应身。是生身。报身。是尊特身。及法性身。依事识者。但见应不能睹报。以其粗浅。不穷深故。依业识者。既睹报亦能见应。以知真如。起二用故。应知真如之用。现佛相大。有三品。一华严谈相好数。有十莲华藏世界微尘。二无量寿经。明八万四千相好光明。三此经。及法华。般舟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此三品相既是真如全性之用。若多若少。皆无边际。故悉称海。无非尊特。然有通局。以藏尘八万。局业识见。其三十二通事识见。名生名应。若业识。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际相。名尊特属报身也。为见相本者。以事识。乃见丈六相之本。凡夫不达唯心。未离分别。但以思议比量之智所感见者。名应身。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也。业识乃见尊特相之本。谓诸菩萨。能了唯心。已离分别。就以不思议现量之智心所见者。名报身。相好无边。离分齐相也。

【□注】犹在本处。犹居罗汉果。保证真空也。

【■记】文句云。虽复得闻大乘。谓是菩萨事。非己智分。不肯回小向大。犹居罗汉。不言未来当得作佛。故犹在本处。

△二征起。

此领何义。

△二答释所领。

答三藏之后。次说方等。已得道果。心相体信。闻骂不嗔。内怀惭愧。心渐淳淑。

【□注】已得道果。真空灭寂之道。小乘罗汉果也。

【■记】真空寂灭。拣非第一义寂灭。小乘罗汉。拣非菩萨大罗汉果。

【□注】闻骂不嗔。妙玄十(十八)云。恣殃掘之讥。任净名之折。

【■记】妙玄云殃掘之经。弹斥非常。分明余教。释梵四王。及佛弟子。乃至文殊。皆被诃斥。释签引殃掘偈云。云何名为一。谓一切众生。皆以如来藏。毕竟恒安住。云何名为二。所谓名与色。此是声闻宗。斯非摩诃衍。云何名为四。所谓四圣谛。是则声闻宗。斯非摩诃衍。一切诸如来。第一毕竟常。是则大乘谛。非苦是真谛。云何名为五。所谓彼五根。是则声闻宗。斯非摩诃衍。所谓彼眼根。於诸如来常等。具如止观七引。乃至增十。亦复如是。如是等文。弹诃声闻。明於常住。最为显着。余如彼经。任净名折者。如述昔诃。当座诃。验知二乘。已尽结使故不嗔也。

【□注】内怀惭愧。释签云。谓受弹斥。令叹大自鄙。即其(益相)。

【■记】领受弹诃。是愧己。叹大自鄙。是惭人。

【□注】心渐淳淑。密得通益也。

△三般若五。初约部判。

次说般若。转教付财。融通淘汰。

【□注】次说般若等。明部意也。转教融通。约法。付财淘汰。约喻。所以令其转教菩萨。意在二乘领知法门。故曰付财。二乘本所不知。但谓加被令说。故曰转教。妙乐七(二十)云。於佛即是付财。二乘自谓加说。故般若中云。岂声闻人。敢有所说。有所说者。皆是佛力。由机未转。且言被加(文)。

【■记】此约部教也。以须菩提解空。舍利弗智慧。佛於般若会。以不共般若空慧。加被二人。教大菩萨。意在二乘。领知众物。贯统法门。名为付财。其如二乘。不会佛意。无希取一飱之念。但言佛被。令我说耳。故曰转教也。如大品言。佛告须菩提。汝当教诸菩萨般若波罗密。时诸菩萨等念。须菩提自以智慧说般若耶。为是佛力。须菩提知诸摩诃萨大弟子诸天心念。语舍利弗。敢佛弟子有所说。有所说法教授。皆是佛力。佛所说法。法相不相违背。是善男子。学是法。得证是法。佛说如灯。舍利弗。一切声闻辟支佛。实无力能为菩萨说般若波罗密是也。

【□注】般若会一切法皆摩诃衍。故曰融通。以空慧水。荡其执情。故曰淘汰。

【■记】般若示知八十一科诸法无非摩诃衍。故曰融通。然执法之情。二乘未尽。即以摩诃空慧之水。涤荡之。故曰淘汰。八十一科见下。

【■补】签曰。以圆斥三。及圆斥藏。即圆融为融。以三教斥藏。即融通为融。今乃三教融通之融也。

△二约教判。

此般若中。不说藏教。带通别二。正说圆教。

【□注】此般若中等。部中用教也。不说藏教。光明记四(三)云。诸部般若。广示衍中三教空慧。复以三藏为助道观。又仁王般若。说四无常偈。恐其吝国。正助合行。

【■记】空慧之机。有闻持义持。若义持利。闻持钝者。则不广谈四种空相。唯说即边一种空慧。若闻持利。义持钝者。则为广谈空相。既以三藏为助道观。则非正谈。故可言不说也。仁王下。约正助合行证释。普明王为班足所获。王言。愿听七日。饮食沙门。许之。法师为说四偈。第一无常偈云。劫烧终讫。乾坤洞然。须弥巨海。都为灰扬。天龙福尽。於中凋丧。二仪尚殒。国有何常。二苦偈云。生老病死。轮转无际。事与愿违。忧悲为害。欲深祸重。疮疣无外。三界皆苦。国有何赖。三空偈云。有本自无。因缘成诸。盛者必衰。实者必虚。众生蠢蠢。都如幻居。声响皆空。国土亦如。四无我偈云。识神无形。假乘四蛇。无明保养。以为乐车。形无常主。神无常家。形神尚离。岂有(国耶)。

【□注】带通别二。正说圆教。此约圆实部主而说。盖一代教。主意在圆。若辅行十(二十四)云。般若傍用通教。正用别圆。加於二乘。密成别益。(文)释签三(二十三)云。前於方等。义已成通。故至般若。唯须此二。明不共者。说部意也(即不共般若意也。正用别圆)。

【□注】意虽不共。犹有方等新受小者。至此须通。亦有衍门傍得小者。是故兼用。(文旁用通教)此皆部中用教意也。

【■备】若辅行下。玉师引释。以杜后难。谓般若带通别。正说圆者。辅行傍用通教。正用别圆等文。如何消释耶。释签下。证释。谓辅行所说。即释签已有方等成通之义。正用别圆。以有新受傍得之机。故须傍用通教。是辅行释签之文。皆部中用教之意。谛观师正用圆教之语。约圆实部主而说。意各有在。两不相妨也。集注问答云。方等横来之机。是藏教小乘。衍门傍得小者。乃是通教。以通教正化菩萨。傍化二乘。故云衍门傍得小者。

【□注】共部。释签云。诸部般若。以但不但二种。中道不共之法。与二乘共说。例方等部。非无此义。以方等经多顺弹诃。共义稍疏。般若於菩萨。则成共说(此据三根解源)。

【■记】共部者。但不但中。例前方等。非无与二乘共说义。以方等经。多顺弹诃。如净名经室包乾象。手掷大千。借座灯王。请饭香积。种种难思之法。虽对二乘面说。但意在弹诃。令耻小慕大。故共说义稍疎。而般若正用别圆。则成共说也。三根解源者。妙玄云。三人入智不同。如大品。明非漏非无漏。初人谓非漏是非俗。非无漏是遣着。何者。行人缘无漏生着。如缘灭生使。破其着心。还入无漏。此一番二谛也。次人闻非漏非无漏。是非二边。别显中道。中理为真。又一番二谛也。又人闻非漏非无漏。即知双非。正显中道。中道法界。力用广大。与虚空等。一切法趣非有漏非无漏。又一番二谛也。签释云。非无漏是遣着者。无漏无着。由行者着心缘之。今破其着。故名为非无漏也。又云。漏无漏。本是通法。为成接义。故云双非。空不空。本是别法。一切法趣。本是圆法。於一一法。三人取解不同。故约漏等。以示解源也。为成接义者。以别接通。以圆接通也。解见七卷。

【■备】集注问答。问。般若既以但不但中法。与二乘说。故部名共。云何约教。唯通名共。答。约部。则二酥时。二乘亦闻但不但中名共。华严聋哑名不共。约教。则别圆菩萨法。故不共。通则三乘同行。故共。然约部名共。於教仍是不共。以虽闻而无心希取。故共犹不共也。又问。约部论共。虽通方等。既顺弹诃。得名共否。答。被弹而生耻慕。由闻共说之功。即被弹处。全成共说。虽共义稍疎。得名共部。

△三约时判。

约时。则禺中时(第四时)。

【□注】禺中。说文云。日在巳。曰禺中。

【■记】此约时也。统纪言。禺亦作隅。日影在中之边(隅故)。

△四约味判。

约味。则从生酥出熟酥。此从方等之后出。摩诃般若(四熟酥味)。

【□注】约教。生熟二酥相生次第。约机。则二乘心渐通泰。自知萤火。不及日光。敬伏之情。倍更转熟。如从生酥。转成熟酥也。

【■记】此约味以显教之相生次第。机之渐渐纯熟也。可以意知。

△五准经判二。初引经征起二。初引经。

信解品云。是时长者有疾。自知将死不久。语穷子言。我今多有金银珍宝。仓库盈溢。其中多少。所应取与。

【□注】长者。喻如来。世间长者。具十德。如来。具十号。

【■记】此约法华判也。长者十德。文句言。一姓贵。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净。八礼备。九上叹。十下归。如来十号者。一。佛从三世真如实际中生。二。功成道着。十号无极。三。法财万德。皆悉俱备。四。十力雄猛。降魔制外。五。一心三智。无不通达。六。早成正觉。久远若斯。七。三业随智。运动无失。八。具佛威仪。心大如海。九。十方种觉。所共称誉。十。七种方便。而来依止。

【■备】集注十号。正如来十德。非授记莂之十号。

【□注】有疾者。法身无病。随机权示也。自知将死不久。文句六(二十九)云。有机则应为生。机尽应谢为死。今化机将毕。应谢非久也。多有金银。文句六(二十九)云。金。即别教理。银。即通教理。大品所明真谛。不出此二。而言多有者。理则非多。约种种门亦得言多。(文)妙乐七(十九)云。大品有圆。何故但云不出通别。答。一者。但语通别理。已摄余二。论能诠教。必须具四。今且从理。故云不出此二。二者。二乘至此。多成通别。亦且言之(文)。

【■记】多有者。如如之理。一亦不立。但约种种能诠之门。故所诠之理亦不妨言多。如空非十八。约破十八法得名也。妙乐下问中。以经有圆难。答有二意。一约理。意明言通该藏举别摄圆。教名分别。必当区分。无生。先论。生灭。无量。后演。无作。自渐至圆。必须具四。是则今文从理含摄也。二就机。意明二乘修得。类有旧新。若从竖来之众。已经乳酪生酥。般若直成别益。若横来机。未受弹诃。至此令得通益。虽说三教。今且从机得益边也。

【□注】珍宝者。文句六(二十九)云。劝学中明。一切法门皆是珍宝。(文)仓库盈溢等。文句六(二十九)云。仓是定门。即百八三昧。库是慧门。即十八空境也。通别两种定慧仓库。包藏一切禅定智慧。无所缺少。内充外溢。故云(盈溢)。

【■记】百八三昧。十八空。大论。法数。广载。辅行曰。破十八有。言十八空。对百八散。言百八定。此中通别定慧。配仓库可知。内充约体。外溢约用。

【□注】其中多少者。说於般若。则有广略二门。略则为少。广则为多。自行为取。化他为与(文)。

【■记】大品云。知色如相。知受想行识。乃至知一切种智如相。如是能知一切法略广相。大论云。广者从八万四千法聚已来。无量佛法。略者。乃至小品中一品。一品中一段。又略者。知诸法空。无相。无作。无生灭等。广者。诸法种种。别相分别等也△二征起。

此领何义。

△二答释所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