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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摩诃止观辅行助览二十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十二论矜持(2/2)

佛藏 · 续藏经/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天台宗 · 第 1170–1333 段

若本缘理。不能治恶详此二似如义势未足。若加一句云。须应报俱观。方义显也。故搜要云。法门之言。义兼色报。

不名菩萨。皆名魔事总结上文。谓若说恶魔化作佛等像坏六度者。不名菩萨。

余四通者如前通释如菩提。法。智。魔。通二乘及菩萨。

与界内四名同者即一五六并二三四并。合为界内四魔。

[怡-台+追]愓[怡-台+追]。篇韵不出。昔人皆作堆。音愓。音逖。小止观中作推剔。

啾暩千结切。

金薄薄之下薄恐应作传字。如傅粉。

种种非时浆过午乃非时也。佛听饮浆。谓甘蔗浆。蒲萄浆等。

伏翼编蝙。

貉下各切。正应作貈。似孤。善睡兽也。

狯[狂-王+吏]音决使。搜要云。今江东呼貔为狯[狂-王+吏]。貔。音毗。猛兽也。虎狗之属。

雌者曰[豸*(止/(止*止))]搜要云。乃步切。

貙音枢。虎之大者。

[豸*契]貐上乌八切。下音羽。尔雅云。[豸*契]。貐类。貙。虎爪。食人。迅走。

止观辅行传弘决第十四初地乃至十住魔不能说圆。言初地等者。乃指别地圆住。余文只云说别地前。

论狡掷掷恐是猾字耳。

通教见位同三藏伏见本断位。未详。或写误。

论。前四分观多贪不净观乃至慈心观。

文殊问经三十六垢经有两卷。上卷只明三十六使是欲界苦下十使。集灭各七。道下二使。加四思惟为三十六使。经无垢名。恐是此耳。垢使义同。故得引用。

九禅中通有事理。但约自行化他而分大小理者。如云菩萨闻思前行。世间出世间善。一心安位。或止或观。离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第一寂灭(云云)。事者如利益众生。禅中菩萨依布施众生。所作以义饶益。皆与同事。为除众苦。所应说知恩报恩。护诸恐怖离诸忧苦等(云云)。九禅并是菩萨不共之禅。二乘尚不闻其名。今以自行为小。化他为大。

通八地前亦复如是若八地后下根受接入中者。此乃无缘慈耳。

论。自行十二门化他。赞法赞者十二门禅。或自行。或劝人修也。赞法者。赞支林功德法也。赞者者。赞十二门。赞禅者也。

五轮禅后方始验於善恶相性又云。今明因止证五轮。一地轮。因止出生初禅功德。如地生万物。二水轮。於地轮中若证水轮三昧。即发诸禅功德。三风轮。三昧即相似无漏。解发即入十信。四金沙轮。是菩萨即入三贤十圣位中。破尘沙烦恼。五金刚轮。三昧断一切结使。菩萨心中破无明细惑。言验善恶根性者。五轮之后。文云验善恶根性有四。一善法章门。二善根发相。三虚实。四拣简。

及以性等外道世性。

九双前文中次第不次第。杂不杂。乃至更不更等。

故全不列九双中全不列作意。

修发相对合为一十六句前第七记中已笺。

今止观文则无事修理发事发十二句。但有非事非理修事发四句事修理发。事修事发。事修双亦发。事修双非发。理修亦四句。双亦修亦四句。今止观中无此十二句也。但有非事非理修事发。乃至非事非理修非事非理发。

论[明/心]然明净[明/心]字无出。只恐是匆字耳。

[怡-台+龙]悷上力董切。下音厉。多恶也。

有人具久欲久未到久。

节节邪正如修证中如根本禅中有八触。触中邪相有十双。一触体。二定乱。三空有。四明暗。五忧喜。六苦乐。七善恶。八愚智。九缚脱。十强软。正相者。一触相如法。二定相。三空相。四明相。五喜相。六乐相。七善相。八智相。九解脱。十心调。十皆如法。一禅既尔。诸禅亦然。

欲界净色在诸根上胜义根在浮尘根上。

料乱料应作缭。

热[榷-木+月]黑各切。肉羹也。

鲭音征。煮鱼肉也。亦作[月*正]。

相承释四欲界四应作云。

落漠无分齐冥昧义。

实体唯十。初一二三禅同一乐故。不应别说一二三同一乐支。则不应开为十八与十一。

一修方便。二证中间证相。六初禅发相释云。行者於未到地中证十六种成就。即初禅发相。十六者。谓动。痒。凉。暖。轻。重。涩。滑。又掉。猗。冷。热。浮。沉。坚。软。

二支义支离为义。如因树根根茎则有支条。

三因果体用因果者。内外方便及未到地为因。感得初禅为果。又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定体为果。体用者。还以默然心为定体。从默然触至初发起。五支为用。从体起用。用则在后。又默然果起五支之法。此就默然为体。五支为用。

四明浅深佛弟子修诸禅时。有下中上。离此三品。故有九品。若细而论。应有无量品。

五进退证初禅时。有四种人。根性不同。谓退。住。进。达分。若退分者。若人得初禅时。或有因缘。或无因缘而便退失。住分者。不退失。进分者。或不加功。任运自进。或勤修乃进。达分者。有人得初禅时。即发无漏。达到涅盘。

六功德得离淫火则获清凉。得离过善。心正行二善。二禅三禅四禅证相。皆有此六义。

禅门明触有一十六。四大各四。地大重沉坚涩。水大凉软滑冷。火大暖热猗痒释云。如热是火。体兼水故有暖。兼风故痒。兼地故猗。余三各兼。类此。

风大动调轻浮者四大者应作问。

次以三禅对中十界五阴名应云以三禅对四禅。文脱四禅两字。又多中十界五阴名六字。

为对五欲名为五支。若对善法名为五法修证中释云。若对不善法。即破五欲五盖。若对善法。即对行五法。故释论云。离五盖。行五法。具五支。

初禅八触四大。体用各别轻暖冷重是体。动痒涩滑是用。

论。经论出之或前或后如成论明五支次第者。舍念智受乐一心。阿毗昙明次第者。慧念乐舍一念。大集次第者。念舍慧安定。璎珞经中次第者。乐护念智一心。释论次第。文则不定。

论云。缘少许识。若尔即是无所有处。亦是不用处禅门中问云。有人言修无所有。取少识缘之入定。此事云何。答。不然。应舍一切。但念无所法。故名无所有处。而言少识者。但意根对无所有法尘。生於少识。非是缘少识也。入定名少处也。

肪普防切。脂也。

三事通修身。息。心。

大论。如旋师旋师弟子。知绳长短旋。论中作旋。论云。譬如旋师。若旋师弟子。绳长知长。绳短知短(云云)。旋者。圆辘轳也。辘轳运转须以绳。

黄淡癊淡应作痰。

[狦-(狂-王)+月]先安切。脂肪也。

有八复次。皆自结喻。除一阐提菩萨品云。譬如良医善解八术。所谓吐。下。涂身。灌鼻。若熏。若服。若丸。若散。而贫穷人不肯服之。经中喻意药除诸病。如大涅盘能除无量烦恼。犯四重禁五无间罪者。悉令发心。除一阐提。经有八复次。即八法。喻意大同。

胜处一切处。合在背舍中明之胜处中内有色相外观色少。内无色相外观色多。并一切处青黄赤白地水火风等。同合在八背舍中内有色相外观色并内无色相外观色中明之。

阿罗汉退约六罗汉说有退不退。一退法。最是钝根。才遇少缘便退学位。二思法。於所得果恐有所失。恒思自害。三护法。於所得果恒自守护。既得之又患失之。四安住法。於所得法能自安住。五堪达法。谓堪能修练根达不动。六不动法。最为利根。不为烦恼所动。更无有退。前之五种是钝根者。随信行性。名时解脱。要得好衣。好食。好卧具。好房舍。好同学。好说法人。於此六中但随得一方得解脱。若第六不动法人。从前随法行。见至性生。名不时解脱也。又此六种有退不退及果退与性。且第一退法者唯有果退。无性退。第六不动法。性果俱不退。中间四类有退不退。若果退者。退归学位。若性退者。但退种性不失无学。若至学位中。本是思种性。今至无学。从思上练成。护.住.堪达。此三容有。是一道所成故。若思种性。即定不退。以是二道所成。故论云。四从种性退。五从果非先。言非先者。非学位中根性也。又四句分别。一退果不退性。第一退法者是也。二退性不退果。即从思法上练成者。但退此练成种性耳。三性果俱退。谓退法上练成种性。四俱不退。谓二道所成种性及不动种性。已上为约第四果说也。若通约四果论者。三宗不同。有部中说。初果不许有退。以断迷理惑。定无漏故。从三果断事惑。证得事相浮伪。故许有退。二大众部说。前三果皆许有退。以断惑未尽故。唯第四果不退。断惑尽故。三经部说。初后果不许有退。定是无漏道证故。中间二果容许有退。若无漏道证不许有退。若有漏道证即许有退。问。经部若不许第四果有退者。何故教中说有退果等六。答。但约现法乐住说有退不退。谓退此静虑名退法。思此静虑名护法等。故通明退不退等。今记中云。并依世道用欣厌断者。即彼文云。有漏道乃世禅六行观。

作初果人所作事非妇不淫。垦地不天。

黮徒感切。又他感切。黑貌。

[泳-永+柴]时介切。

黵丁感切。大污垢黑也。

[(鼬-臼+((巢-果)/(ㄇ@人)))-由+皮][(大/目)*皮]上腊。下都恰反。

拽音曳。

大小别故下文云。就声闻法。谓言如此。於菩萨法。禅禅转变。何得无耶。

大经十三迦叶难佛。如是思惟无有实利文在第十四。因佛说四无量心云。初住菩萨修大慈时。於一阐提心无差别。不见其过。故不生瞋。以是义故得名大慈。善男子。为诸众生除无利益。是名大慈。欲与众生无量利乐。是名大悲。於诸众生心生欢喜。是名大喜。无所拥护名为大舍。乃至云因世无量得出世无量。迦叶白佛言。世尊。除无利益与利乐者。实无所为。如是思惟即是虚观。无有实利。世尊。譬如比丘观不净时。见所着衣悉是皮想。而实非皮。所可食啖皆作虫想。而实非虫等。

肉瓨瓨恐误。只是瓫字。

第三背舍中却观前二二者谓内有色相外观色少。若好若丑。又内有色相外观色多。

作前四也谓二背舍。二胜处。

次於此后成余胜处净背舍后。成於余胜处中内无色相外观色少等。

闻说不净观法。自谓已作所作。后往犍驮罗国见於女人经只有十卷。第十中云。以不净观折伏烦恼。令不得起。其男子谓言。已依所作不复精进。笈多言。善男子。汝当精进。勿作放逸。答。我已作所作。得阿罗汉已(云云)。今记中巳字应作已。谓已作所作者。乃增上慢之类。

依正二报得胜知见。如别教四念处中说文云。依正俱丑。骨人所放八色为好。此两俱不净者而为好丑。此为胜处初禅摄。若内无色外观色若多少若好若丑胜知见二禅摄。虽无骨人而外有八色。胜知见者了此心。於色不为色缚。心能转色。故言胜知胜见。

光势八色流光未成。

怨亲各三中人一品於亲有三者。上品亲。与己法交者。中品亲。与财法交者。下品亲。与财交者。怨亦三品。上品怨。杀我父母者。中品怨。杀我兄弟者。下品怨。损我朋友者。处中不怨不亲自为一品。今修此观。普作拔苦与乐之心。还有三品。谓上中下。七度行三种慈。合三七二一番。如是行时。怨亲平等。上品亲为第一。中品亲为第二。下品亲为第三。处中境为第四。下品怨为第五。中品怨为第六。上品怨为第七。环坐一处。初起观时。上品亲次第行遍可智。第二以中品亲为头。行上品乐与中品亲。中下品乐与下品亲。下品乐与处中境。第三以上品乐与下品亲。中品乐与处中境。下品乐与下品怨。第四以上品乐与处中境。中品乐与下品怨。下品乐与中品怨。第五以上品乐与下品怨。中品乐与中品怨。下品乐与上品怨。第六上品乐与中品怨。中品乐与上品怨。前来上品亲但得上品乐。今转头将下品乐与上品亲。第七以上品乐与上品怨。中品乐回头与上品亲。下品乐与中品亲。如是七度行慈与乐。不拣怨亲。每人皆得上中下三品乐。此俱舍释文。小乘位中引。若禅门中亦明修法。谓初修时令上亲人得下乐。次修令上亲得中乐。中亲得下乐。次修令上亲得上乐。中亲得中乐。下亲得下乐。次修令中亲得上乐。下亲得中乐。中人得下乐。次修令下亲得上乐。中人得中乐。下怨得下乐。次修令中人得上乐。下怨得中乐。次修令下怨得中乐。中怨得下乐。次修令下怨得上乐。中怨得中乐。上怨得下乐。次修令中怨得上乐。上怨得中乐。次修令上怨得上乐。今记文似难晓。引文注之或烦。

十二时等玄文云。无明是过去诸结时。行是过去诸行时。识是相续心及眷属时。

即内宫中内音纳。

若五阴爱生故然经中以然火为喻。经云。若有无常色乃至无常识。因爱故然。然者即受二十五有。若爱灭则二十五有果报不然。

破染染品等论中问曰。经说贪欲瞋恚愚痴是世间根本。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着。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瞋则有瞋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实不可得。何以故。

若离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应生於染法  若无有染者  云何当有染  若有苦无染  染者亦如是立因缘品及邪见品。申於三藏二乘观法。故立六因四缘用救小宗破十二因缘品问曰。汝以摩诃演说第一义道。我今欲闻说声闻法入第一义道。答曰。凡夫为无明所盲。故以身口意业为后身。起六趣诸行。随所起行者。有上中下识。入六趣。随行受身。以识着因缘成有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有六入因缘故有六触。六触因缘故有三受。三受因缘故生渴爱。生渴爱因缘故有四取。取四取时以身口意业起罪福。令后三有相续。从有而有生。从生有老死。从老死有忧悲苦恼种种众患。但有大苦阴集。是故知凡夫无智起此生死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但以如实见故则无明灭。无明灭故诸行亦灭。以因灭故果亦灭。如是修习观十二因缘生灭智故。是二事灭。是事灭故乃至老死忧悲大苦阴皆如实正灭。正灭者毕竟灭是十二因缘。生灭义如阿毗昙修妬路中广说。破邪见品。我於过去世为有为。无为。亦有亦无为。非有非无。即名常等诸见依过去世。我於未来世为作为。不作为。亦作亦不作为。非作非不作。是为边无边等诸邪见依未来世。如是等诸邪见。何因缘故名为邪见。是事今当说。然论中破因缘及破邪见两品之中。且无六因四缘之名。况复六因四缘本是小宗之义。今详之。以由外道计无因缘及与断常。若佛教谈六因四缘。是生死之本及破断常者。正抉小宗也。学者更详。

多少皆尔语一界为少。说三教为多。并为十界中之一。

转行有为六度搜要云。应云五度。但通说六耳。

止观辅行传弘决第十五论五种涅盘五阴灭。

第三卷。初地即是初住释偏圆中云。别教若破无明登初地时。即是圆家初住。非复别教初地。

第四卷。以思议释不思议文云。思议境者。小乘亦说心生六道因果。大乘亦明心生一切法。谓十法界也。

第五卷。不思议初明一心任运具於三千文云。一念具十法界为作意具。为任运具。答。法性自尔。非作所成。如一微尘具十方分。

及下约十禅修观中。行人观法极至正助文中对治助开毕乃结云。行人观治极至於此。若不悟者是大钝根。大障罪。恐因罪障更造过失。故重下三种意耳。

魔境后明阴入十乘度曲入别文云。通用一意为观者。行人根钝。先解通意。度曲入别。中论品品别意而俱会无生。通别互举。得意相成也。

堕世四肢落谢故也。

可不误哉诸部虽异。别圆无异。何必曰过。又以华严为顿顿。法华为渐顿。亦异计也。

或见是诸佛境界诸佛境界可见。故四明谈寂光有相。

若七生初果或断欲惑上上。或上中上下等。断未尽者。值无佛世。例名为小。

不断恼脱烦字。

自护止作止作者。律钞云。方便正念。护本所受。防禁身口。不造诸恶。目之曰止。止而无违。戒体光洁。顺本所受。称之曰持。恶既已离。事须修善。必以策勤三业。修习戒行。有善起护。名之为作。

亏点应作玷。玉之瑕也。

众法作行或当稍缓有众别两法。若对首者是别法。四僧行羯磨事是众法。稍缓者。或预十师受戒。或行结戒等事。虽是善行。恐乱禅观。故少缓。

又止持中双持双犯事必须具持犯事细。亦难以明。今且明身口双持犯。身二持者。钞云。离杀盗等过名身止持。受食食等名身作持。口二持者。离口四过名止持。知净语等名作持。身口各二。犯者反上应知。又如淫戒。依教防禁即止持也。作蛇口等想。纵为境逼三时无乐。即作持也。违作即止犯。违止即作犯。此一既尔。余戒亦然。

单持别犯作中无止。或当未具谓作持行中不具双持犯也。以由善事善法圣多制作。作则成持。止则成犯。岂有不作而成止持耶。所以作中无止。但单持犯耳。故曰或也。既有或字。此亦一往之义耳。若委辨者。作中亦有双持犯也。且如三衣。佛令备具。不敢违侮。名为止持。如教策修。顺行不犯。名为作持。违此二持便成两犯。此一既尔。余可准知。

又止作中自行从制事必不废自护止作。必无所犯。

为物从开或可未具为他作行犹未能也。

事理不二白四单曰众别两行平等事。不妨理观。

若性若讥夷罪名性。余篇名讥。

住於俗谛名为不卒暴疏云。安於俗谛。忍众机缘。称适机宜。体忍违从。故心不惊。

论以智慧有无明爱取故如经云。若有赞叹便生欢喜。若复诽谤便生憎嫉。

如是相好从此功德生此言相业也。涅盘经云。菩萨修习三十二相业因缘者。若持戒不动。施心不移。安住实语。以是业缘得足下平如奁底相。若於父母和尚师长乃至畜生以如法财供养供给。以是因缘得足下千辐轮相。不杀不盗。於父母师长常生欢喜。得成三相。一手指纤长。二足跟长。三身方直。乃至不隐他德称扬其善。得白毫相等。报恩经言相因者。即是相业。

相体前记云。别圆真因所证理体而为相体。

非谓报身不思议海今念佛发禅。乃是五品人观境。且见应佛相耳。若报身相海。是十信人所见相也。

所得神通不共二乘经云。二乘所作神通变化。一心作一。不得众多。菩萨不尔。於一心中则能具足现五趣身。又云。菩萨化身犹如三千大千世界。以此大身入一尘身。其心尔时亦不随小。二乘虽能化身令如三千大千世界。而不能以如此大身入微尘身等。

经中广明修通之相经云。先取声相。所谓象声马声车声人声贝鼓箫笛歌笑等声而修习之。以修习故。能闻无量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地狱音声。复转修习得异耳根。异於二乘天耳。乃至云菩萨能闻无量无边恒河沙等世界音声。记主云。虽非正亦欲略知。

彼经本斥菩萨住禅维摩经云。贪着禅味是菩萨缚。以方便生是菩萨解。

五行文末虽复重释第一功德如备检中。

稍似未齐论引诸禅发无漏以例禅已见发。或禅见俱发。见已禅发则少。文中例已却释云。未到少六。九地发多。故记云未齐也。若云得无漏已。发禅例发。见已禅发者始可齐耳。

细历四见总说只是计一。若细历者。或身与神异。亦一异。非一异。乃成四见也。

相与分等相者谓神与相一。神与相异。亦一异。非一异。分者谓分与有分一。分与有分异。亦一异。非一异。

三四两句三计一异。四计非一异者。亦各计四见。

如何以母显子富兰那迦叶本是六师之名。付师云。迦叶母姓。富兰那母字。是以母显子。

约於五众成十二耳更加五众。即是人人。即是五众方成二十。

不以数缘为第四句三无为中只以虚空无为为第四句。必不用数缘也。数缘者。谓择灭无为也。非择灭中非数缘者。心缘五尘。若专缘色尘者。则但眼识起耳。余尘余识不起。

楞伽宗於大乘文中处处破外破小楞伽正宗决。广辨六七八识而开为多门。谓二藏。二空。五法。三自性。二无我。四智。三身。三有性。三无性等。言处处者。指此也。言破外者。如云一切心性悉是无相。非坏事名无相也。若坏事名无相者。不异外道。若外道无相者。坏事作空。如抽叶拔柱。廓尔无处。乃是外道无相也。破小者。如云一人无我。谓阴入界。二法无我。谓真如法。此二无我者属二乘行等。又引经云。如来藏者是法界。是法身。是自性清净。不同外道所说之我。二乘之人迷於自性。不觉藏识。起於妄想等。

觜参上音兹。

角亢亢音刚。亢则喉也。故古之烈士有扼亢而死者。乃扼亢也。

圆教三者。性谓观十界色文中性念处中三谛有双非共。念处中有双照。缘念处中言身受心法从义便也。亦互显也。

九念处藏三因大异故三。通三因大同故一。别地前三登地一。圆教一共九念处。在此论末。

保弱老云。柔弱生之徒。刚强者死之徒。

论常无欲以观其妙老子语。

庄云皇帝问道德庄子在宥篇云。皇帝立为天子十九年。令行天下。闻广成子在空同之上。故往问曰。吾闻子达於至道。敢问至道之精。吾佐五谷以养民。官阴阳。遂群生。广成子曰。所问者物之质。欲官者物之残。皇帝又问。治身柰何而可长久。广成子曰。无视无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必静必清。无劳汝形无摇汝精。乃可以长生。

跨企[企-止+上]应作跂。老子云。跂者不立。跨者不进。解见备捡第三引疏注。

守雌老云。知雄守雌。可以为天下溪。

两为云两当作雨。庄子曰。云为雨乎。雨为云乎。为去声呼。注云。二者俱不能相为。各自尔也。

孰降施是降。庄子天运篇作隆施。施。式氏切。与弛义同。意谓凡外物。或隆盛。或弛废。无人使然。皆自尔耳。

庄子虽防小盗。不意大盗揭仁义而谋国记主斥诸侯如田子成杀君之类是也。老庄之教使人绝圣弃智归乎淳朴。果用圣智乃大盗也。贵难得之货。乃小盗也。外篇胠箧曰。世俗所谓智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何以知其然。昔者齐国邻邑相望。四境之内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曷尝不法圣人哉。然而田子成一且杀齐君而盗其国。故绝圣弃智大盗乃止。谓去其所资则未禁而自止也。擿玉毁珠。小盗不起。谓贱其所宝。则不如形而自息也。庄子禄之以天下尚不顾。又何时禄国耶。恐学者误记主之意。故繁此注也。

负建鼓而求亡子庄子曰。仁义先王之蘧庐。止可一宿而不可久处。又曰。孔子见老聃而语仁义。老聃曰。夫播糠眯目则天地四方易位。蚊虻[口*替]肤则通昔不寐。夫仁义[怡-台+(替-曰+贝)]然乃愤吾心。乱莫大焉。君子使天下无失其朴。又奚杰然。若负建鼓而求亡子者乎。郭象注云。揭仁义以趋道德之卿。其犹击鼓而求逃者。无由得也。

数缘灭处尚自非真数缘者。释择灭无为也。灭八十一品惑数。此但能灭。故曰非真。

证位非数由佛冥证不生之理。理亦非数故也。俱舍云。所言灭者。一择灭。二非择灭。论云。一切种冥灭者。是非择灭也。由世尊断一切种冥。证不生之法。名非择灭。所言证者。是不染污无知。胜缘关位得非择灭。故名为证。若择灭数量。如三界九地烦恼八十一品惑。证一择灭。是则证八十一品择灭也。并俱舍正文。

此二尚非择灭非择灭之二。

况复余一指虚空无为也。当知虚空亦破外道。执虚空为是。亦非矣。

拌普庚切。恐应作烹。

论。名啖人狗法华经云。有诸恶鬼。首如牛头。或食人肉。或复啖狗。着见之人拨无因果。拨出世因果。如食人肉。拨世间因果。如啖狗肉。

见心乃饱经云。夜叉竞来争取食之。食之既饱。恶心转炽。既饱者。见心成就也。恶心炽者。见心增广也。

啀喍嗥吠经譬发言论决是非之理如吠。

[虚*ㄆ]经作揸。经中斗净揸掣。譬疑使犹豫二边。名疑未决。是非斗诤。意谓为是。名掣。复谓为非。名揸。

九十六道三顺佛法常涂九十六中一是小乘。以大斥之。义同外道。今文云三。未详。或三字误。只是一字。

虫字应作虫论中旧误作虫。故记指云。虫应作蛊。今记又写误作虫。

翰珠论作干。非。

薏苡子苡音以。即车前子。

亦可治螝胡对切。此乃蚕蛹耳。应作蛔。音回。人腹中长虫也。

雷者阴阳荡动庄子云。阴与阳错行。则天地大絯於是有雷。若以斗秤欺人震死者。非无神也。

[豸*爪]獠今字从豸作者。玉篇不出。[豸*爪]应作狐。獠应作獠。力吊切。乃夷狄人也。[豸*巢]字非。

矛槊矛。兵器。长二丈许。槊。本作槊。亦矛类。长一丈八尺。

八不净物经云。比丘不应畜养奴婢牛羊非法之物。若有比丘畜养如是等不净之物。应当治之。某甲国王如法治之。驱令还俗。

大经通明谓通明佛性也。善根人有。阐提人无。阐提人有。善根人无。二人俱有。有二人俱无。

以不造新故能所故毕所。旧记作使。谓惑为能使。果为所使。今能使毕。

负河图河洛出图。文曰。灵龟负书。丹甲青文。

在耆丛出蓍。式之切。草名也。其草出蔡州。若地上有蓍草。必下有灵龟。

摄龟音輙。腹甲能自张闲。好食蛇。

十时总明三藏三乘方等通教上诸文中。言声闻与缘觉则通明两教。言菩萨则通示三教。至此思议境中明三藏。三藏三乘毕方别示通教二乘与菩萨。搜要云。总别随便。不可一准。

更於二外别立疣赘他人二顿。文云。若渐顿者。初住已前四住先除。若顿顿者。初住已前圆伏五住。登住已去。圆破五住。荆溪斥云。初住已前四住先除。引证属圆处处皆尔。乃至登住圆破。即显住前五住全在。又云顿顿。如法华六根清净。不云先断见思之是顿顿。渐顿如仁王长别苦轮海。即是先除见思。又斥云。自言相违。法华无漏意根。仁王长别苦海。无漏与别但有因果之殊耳。

白瑛瑛应作英。与下紫英同。

合观蠲忿观应作欢。草名。服之去人瞋忿故名也。生西川益州山谷中。叶似皂荚。

萱草忘忧萱音暄。即鹿葱也。服之者除人忧。此二句出嵇康养生论。与张华博物志其说同。

重娄娄应作楼。

故如三车如应作知。

正证空见正应作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