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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十九

三身章(卷第七本)

佛藏 · 续藏经/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法相宗 · 第 2142–2321 段

三身章(卷第七本)

章。法身空理等者。

理等空无名之为空。问。彼宗俗谛而许是有。何故今者总说为空。若说为空者。真谛何别。答。谈其法体。真俗二谛悉皆不是空。真谛离妄达无名空。俗谛妄执有名本。今言空者谈其体也。

章。此无不然等者。

此并章主而以理斥。

章。应同彼经至皆是法身者。

此难意云。若言镜智有为德本名为法身。应同金光明。是有为德依名为法身。而不得言同於真如名自性身。

章。有依他心者。

从缘而起名依他心。

章。随类种种身相为变化身者。

随五趣类所现之身名种种身。若言化身随五趣身而即不尔。若言化身随类所现亦尔也。

章。显法尔增令他受用者。

令他受用者。令他受用法乐增也。或依此身能现法乐而增胜。

章。及随行界者。

界者因义。随苦行而现身也。

章。不待过时等者。

若其众生宜见佛者。佛不待请。亦不过时。而即为现。

章。说深密法至名之为细者。

谈真理非空非有非生灭等。名为深法。称之细也。不终十二分教等类差别施设。法身下言粗者。返此而言。

章。及由此说当得法身者。

依十二分教说云修行证得法身。十二即是法身因也。

章。二胜义佛至或实体故者。

报佛之中摄他自身。随十地意名随胜心。现他受用名现细相。自受用体名之为实。或兼法身。胜义佛中通其假故。故言或也。若报之中不兼他受。即不得言随其胜现细相等。自受不为菩萨现故。

章。数数出现者。

他受变化非自受用。自受用非数数现。

章。前二义中至分为应化者。

即初解名前二义。此双聊简。前二释中合法报二应化为一。云所以也。思之取别。

章。一思惟分别至化身者。

执无我相而以为是障也。问。何故障於化身。答。观於生类为现化身。今总为无。更何施化。故为障也。

章。能取所取杂染相现者。

至能引所引杂染之心。故障报身。报身无。或是杂字作离。相亦是执也。勘。

章。三成就相至未眠相故者。

未眠成就之相。缘如真智而无相。故障法身。

章。烦恼障净至能现法身者。

据於增胜别障三身。有云。取烦恼所招业名业障。今助一释。通取二障所发之业。

章。二者烦恼障品能障涅盘者。

此约无性。故违光明。第六据增而说。亦不相违。余身准此。

章。四福相至得法身余施等果者。

即福相身是施等智慧之余也。由此福智能至法身。名为至得。此三四身皆是报身。捡能断疏。

章。余定余善等者。

此文脱小。应勘余章及能断疏。

章。由於化身至法身因故者。

言化身者即初化身。言教者即言说身。菩萨於此化身教故。以二为因。捡能断疏。

章。即前应身者。

即前句云。非应身者所非之身。即是第二应身摄也。故即取彼所非之身。名即前身。

章。所现佛身依定而起者。

问。诸佛无非在定之时。何故此身偏言依定。答。为四善根以前生类。或示王宫后成正觉。或随余类。为此与依定之名。今者此身不作余类及示王宫。但从所逗即现佛身。所以独定之称。

章。谓为地上至种种身者。

种种杂类之身。

章。菩萨所现种种者者。

由佛现种种身意。令菩萨亦学佛现种种身随利物。初地能现异类身故。能令菩萨现身。名他受用佛。

章。无着佛。

於诸世间而无着故。

章。彼名现等觉佛者。

无着名现等觉同。故此即彼。

章。愿佛者。

因中发愿。今时成故。故名愿。或今果位愿而现。亦名愿佛。

章。业报佛者。

因义。造作义。就一义以信为因。造作成故。为业报佛。

章。五涅盘佛示涅盘故者。

果者现成正觉。涅盘者示入涅盘。疑错余本。

章。九性佛善决定故者。

善性决定。

章。七地中得不思议身等。

此地中喻之。能即空方便智发起有中殊胜行。而能化物。第六地等虽能空有二种双行。未能以空发有广利於物。

章。应物化身理亦有十者。

应十地小脱而化报身。理合有十种。非是化身名为化。

章。德用既异名亦应别者。

有本云。德用无异。无字悞也。

章。唯所证理等者。

举所证理。证智而有十别也。有言。唯所证者。唯字悞也。

章。十地之称即报身名者。

十地之称即是十种报身之名。依能证智分十地故。有本云。十地之摄者。摄定是称字。

章。弟子一意故现一相者。

弟子意愿但言见佛。佛形一相名一意也。问。何故佛地四句之中亦应亦化。云为地上现种种身器。岂不相违。答。此他受用。一佛对弟子故恒现二相。此身不灭。然更别起种种之身。为令弟子起种种类身。故今言一相据彼恒身。弟子乐者。前言种种约别起者。亦不相违。问。前四句种种身与诸初而有何别。俱现种种故。答。彼存佛身别化种种时。佛形即灭故。故有别。问。今者何故十佛以后更明三佛身。所明增减不次。答。因前具明十种。彼报乘前便故。兼辩三身。

章。入所知相者。

即后三性名为所知。

章。多闻熏习是出世心种子者。

此无漏种一阿僧祇。藉彼有漏闻熏习故。彼能生现。故说彼种名多闻熏习。非彼种是多闻熏。

章。若诸习气至遍计相粗重者。

此难意云。习气总持一切种尽。即此习气复名遍行粗重。明智种中而无无漏。不得名粗重故。

章。决择分善修道断者。

初言断者。总之中决择分善。当修道断意证决择通有漏故。且举显相。据实亦得通见修断。如北洲等见道已后不重生故。名为见断。即不生断也。此亦应尔。

章。然得建立至道谛摄故者。

谈彼二德无漏种也。言道谛者。释彼无漏之所以。

章。都无现行文新熏种子者。

都无有教文说现行新熏生种。或可文字合是更字。捡余本。

章。至修道位至生中现行者。

问。此道中品种子为是本有为不是耶。若是本有者。种即有多。如何说言本唯一品劣灭胜生。若非本有。依何而有。答。不是本来有中品种子。下品种子生见现行。现行现成见下品种。同一剎那。即此现种落灭已种已。引起后念种子。后念种子名为中品。此中品种生修道也。如第十六心现行。种一时灭所引后种。名中品种子也。或於无学亦准知之。

章。无所依者。

无有漏第八也。

章。前之同类至后同类果者。

约后不能引於同品。不障引於胜品之果。引於何同类。答。以性同故。不约品也。

章。如是地地下中上者。

还唯一品。同前见道。转三行相。

章。法尔种子皆有三品者。

见.修.无学三品。法尔而有。准此。地地三品不同种子。法尔而有。亦自别。

章。前中下种至故名转齐者。

问。前中下品既不相续。何名转齐。答。如修道位中品种子生中现行。熏成种已见道下种。后念所引种子起时又成中品。与修道齐。下品之者即后灭修。望无学亦复如是。言齐胜者。说转成者应断不续者。说彼本中者。舍无常色自类之中品下品说。问。转齐二中何胜。答。转齐者胜。一三道之种各别。不杂二三僧祇劫所修无漏转成上品。以为佛故。若转灭者。三大劫中所修无漏。临至佛果悉皆舍弃。理为不可。转齐之家亦复不违经论所说舍劣无漏。

章。令有漏善感十王果者。

正感十王之业。地前时造。

章。闻似法义理者。

由不亲证。但识心似法似义之理现也。

章。知法已等者。

由前变化似法似义故。而能了知诸法色。更勘知字。

章。能证智起至受用身因者。

即能证知所现相好而熏成种。及重成种后渐增胜为报身因。

章。所证理明者。

由所证理得明净故。故为法身。

章。於无量烦恼至亦无疑故者。

於彼在缠及於出缠。二藏中皆见疑者。以此为因得二身。

章。唯独诸佛法福成第一体者。

以此教法独诸佛法有。外道等无。所以持者福德能成第一体也。

章。余谓受报至生因故者。

释颂余言。报化二身庄严相好皆生因生。

章。虽十法行至略不说余者。

此中总意。十种总能为三身因。总受持自利演说利他。胜故偏说。此中又错。地字应是他字。上脱利字也。受处十行者。处者在也。持说处在十八中胜。

章。非诸种子不闻缘者。

为不取种子而为了因。一不能闻故。二不缘故。唯取现行。现行能闻教受持。演说为因也。不同生因。生据亲生。故取种子。

章。先菩萨位至后方下生者。

先在菩萨十地满位。欲成正觉先作一身。在都史多天变身往彼自在宫中。自在宫中成正觉已知足。化身即下阎浮亦成正觉。法尔菩萨要如是也。然未见文。

章。成道离三魔者。

烦恼.死.蕴三种魔也。

章。降魔伏一者。

天魔也。

章。离之别立者。

摄论以其出家与彼苦行成道别故。故别离出家也。言示厌俗者。释其所以。

章。经依出家至合建立者。

经约出家本为修行。故摄彼论出家。

章。行道证果至故离别者。

经据行道。证果降魔三种有别。故离出降魔。

章。说在人中除成佛身者。

人本有身即成佛故。所以除之。但言三也。

章。二最后身三坐道场等者。

余经论言最后道场皆唯在佛。

章。无分别智观其真理者。

菩萨等无分别智证真理时。名见佛身。

章。其深除者。

有本除字为微字者。悞。烦恼体总尽。何得言微。

章。若望化身一因二果者。

俱前位种名云一因。正果残果名为二果。问。岂可化身不由金刚定前无漏种引。而不取彼为引因。答。谈实化身初起之时。亦由彼引。以后类所现之身俱依现在种子为因。金刚前时亦已无故。今据长时多分说也。

章。他受用变化通共不共者。

望所化生所现之身。名共不共。若多有情属一佛者。此化身名为不共。若一有情属多佛者。其所现身名之为共。即百千佛共化一生。百千佛身共在一处。而似一身不相障碍。谈实各别。如众灯明遍似一身。名之为共。

章。正智正为法身了因余二助等者。

此中二智。望彼三身因果通说。若唯约因者。且如初地前证真如理名为法身。后得未起。如何后得名之助也。若唯果者。果无加行。如何为化助因。以此故知因果通说。

章。行应得故者。

由行其行应证也。有本化字。误。

章。菩提心者。

欲愿也。

章。界圆满因者。

界者果也。

章。说此三因各感三身者。

即一一因能招三身。

章。无着释至欲愿等者。

乍观此文为言释此。云何住等问词克实释。彼经答词如是住等。

章。彼经宗至亦受用因者。

彼经宗说。此三种为法身因。然彼经中亦说福智二相法身。此三亦可为报身因也。若不尔者。经中福智二相法身以何为因。

章。方便能起作利益无尽者。

中言说他受化身起方便利益有情。以三为因。亦复无失。然文错。应勘余本。

章。然亲得者法身即非者。

报化二身於四因中通亲非亲。法唯非亲。故别简中。

章。严净佛土皆三身因者。

即无垢称经说六波罗蜜.四摄法等皆净土因。此因亦即三身因也。如彼疏说。

章。是故处处如如方便者。

化身处处转於法轮。即是证真如之方便也。或可化身是如如方便因也。

章。与智冥合者。

智字错也。合是理字。或是真字。或与字上脱理字也。勘余本也。

章。此显等流者。

即报身也。法身流故即此法身。金光明经亦名法身。故得等流分。或相续故名为等流。

章。受法身圣财最增胜故者。

此会意云。自受用身受用圣财最胜。故名为自利也。他受用身令他受用圣财胜故。受用财等。故从自受用亦利他摄。思之。

章。然能证因至假说差别者。

从能证因。假说法身为差别也。

章。不由依止无差别故者。

但由意乐及於业因无差别故。得无异名。不据依止无差别故。名为无异。

章。无量依止差别转故者。

此解不得约依止说无异所以。

章。初地自见百千界一卢舍那者。

十地所见皆名卢舍那。今言卢舍那者。即是梵网经言。我今卢舍那也。然准彼经。言卢舍那是二地菩萨所见。言千世界等。应捡彼文。

法苑义林章决择记下末(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