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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八

唯识章(卷第一末)(1/2)

佛藏 · 续藏经/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法相宗 · 第 413–612 段

唯识章(卷第一末)

章。依他圆成至理有情无者。

问。情体是有。如何说无。妄计之情不称依圆二境。名情体无也。

章。名事互为客者。

初颂寻思。后颂如实。两种俱体非自者。不定相属名之为客。此不实理当可思察。名应寻思。名义俱有自性差别。名之为二当推可知。观前名义无有体。故名假有。但其识名为唯量观。无其境。名为无义。义自性义。差别名之为三。有此三有此三境之能了别义。名有分别。三境既是无。能取识亦复无有。故云彼无故此无也。非是识体而总是无。但无所执.实能取也。准下当知。问。名亦有三。何故唯言义。答。既言三义。既摄三名。义之言境。名亦境故。

章。许心似二现者。

相.见二分言如是。似贪等者有两解。一。无别心所。知以心王转为贪信。名似贪等。二。若有心所贪等。亦变相见分。故似贪等。

章。所遣二觉皆依他起者。

绳蛇二种能缘心故。名为二觉。此染依他是可断法。名遣。

章。所执实蛇实绳者。

如次我法二执所摄。问。绳喻依他法是遍计。如何以绳为蛇。蛇因绳起。我籍法生。不了依他从缘所起。即是法执。故须遣之。若知此绳从麻而有。是虚假法。不须遣之。

章。此即一重所观体者。

能观所观两种不同上已所明。言即一重。同此五所观有何差别。答。从粗至细有差别也。初唯除遍计。二滥境亦除。三可知大段十门亦钩锁。立思所行相。

章。由缘总法者。

真如名总。

章。如是皆同不可得者。

寻思实智二种俱观境。各有实名。同不可得。或由作寻思实智二种之观名。义属而不可得相属。名同。

章。似文似义意言推求等者。

即能所诠名为文义识变。此二名之为似。即此文义及大乘法等为所观境以为方便。而能引得唯识观也。

章。摄大乘云入所知相者。

即入唯识观也。言谓多闻熏习无漏种增。此无漏种非阿赖耶摄。又言种增不言寻思。俱时能观之智亦是无漏。若不唯种增。许能观智亦是无漏。即寻思不名加行。

章。一因二果者。

有漏名因。因中无漏总名为果。

章。所生起至道修道等者。

意引胜解证其因观。余见道等同文故来。或可乍观此文似证於因而细寻。而是通说因果。由闻大乘教法等而修资粮等位。故言生起胜解行也。

章。证俗事识唯后得智者。

加行真俱不能证。

章。若总言唯识通能所观等者。

此中四重。聊简从宽向狭。思之可知。

章。此非义说者。

言正证唯识。唯修者而论。不约义说。若据义说。可言三慧。

章。或依所执及随有为者。

但随无为以一相唯识。有为可知。言二执者。释依执。

章。识表之中此二决定者。

识中遮表。表有遮无遮。即简持表即决定。表有之中俗事真理决定互有。

章。彩画为主者。

主即是师。为类心王。

章。为令舍识而依於智说唯识言者。

此实智与唯识。得名不同。

章。又不离依主称者。

此有二义。一诸法不离唯识。二识是主。故言唯识不言余。

章。般若经中明简择性名为般若者。

问。此如何得通能所。答。般若五种观照等能。文字等所。

章。有说唯至不与乘名者。

古人意说宅外之者名之为果。衣裓及门并为因。衣裓机案二乘因行。若正解三车亦是因行。若尔。何故说在於门外。答。以教为门。或出分段。故言门外。此不退菩萨言乘宝乘直至道场。

章。彰异出缠者。

出缠名法身。显异出缠故名为藏。

章。出乘者。

出生义。能入乘者。摄入如来。此唯胜鬘。故有出入二义。此说真如与四乘为依。故说一乘出四乘也。会二归一故言入也。

章。二无我亦通能所观者。

能观智亦名二无我法故。或云以能观智作彼无我解行。转妄名无我。如十六行所观俱名为苦。故无漏智观於苦谛亦名为苦。问。若能观智与解行故即名通能。即三性应亦通能。此既不然。彼如何尔。以是理观故不通俗。

章。三解脱门者。

即能观智离系缚故。名为解脱。不论其境。故唯能观解脱即门。通入净土之所由故。

章。四嗢拖南至通能所者。

谈二四中有通能所。非彼一一皆通能所。如菩提寂静第一义谛并唯所观。余准此知。

章。悉坛者。

此翻为宗。

章。亦名五忍等者。

前之四忍各有三品。配十三住。应捡配之。

章。大众部等至皆能离染者。

问。此等小乘既不作唯识观。何故叙之。答。此泛叙之。彼无此观或彼能断惑。智是唯识。故亦此门摄。

章。古德或说七识修道等者。

捡古八识章等。

章。三智通真至解依论者。

即四智中除事智。

章。因果二位真识亦尔者。

真识即真如。亦是所观。

章。以总缘遍法者。

真如名遍法。以总缘此真如之心行解。作彼真如之体遍法故。故是共相相。本虽不作此之共相。由有彼解故共相收。又释而知总缘於真如。遍属喜用。

章。诸法别知故者。

一一诸法而别知故。故非共相。问。加行得安观真如遍一切法。即言共相根。

章。然体非共相至可名共相者。

此谈真如与法不离复无二。故名共。问。根本智之观亦於一一诸法而证。如何故即言别相。答。加行后得缘法时行解亦遍。故言共相。根本智观虽於一一别证真如。而心不作遍行相故。所以名别。

章。辨中边等者。

言识似义谓境也。有情谓五根也。此说第八变及相我谓第七恒执我故。了谓六识。

章。或因果俱至异熟识者。

问。如何异熟亦通果耶。答。变异而熟故亦通果。

章。摄大乘中至略隐不说者。

据实胜解地亦能伏除作唯识观。不作时多。

章。但说四位者。

除加行位说余四也。

章。摄论唯识至故伏除者。

此证解地亦能伏惑。

章。直往迂回地前皆同者。

道同有漏寻伺观也。

章。迂回之人至不能伏除者。

虽起生空。本后二智。以不断惑。俱言游观。问。何故迂回之人寻思等观唯是有漏。非无漏耶。答。未证法空。不可实证唯识故。有漏心作寻思等。故以唯识观。

章。一本二至唯有漏者。

十五界是漏故。故佛身无。

章。第六不定者。

大圆平等并真俗双缘。第六随其学双皆得。故云不定。

章。或亦通真者。

或可得变影缘言。不缘者据不亲证。不尔。如何名遍智也。

章。相修者。

修之行相为相修。

章。渐微忽者。

境相渐微。忽然入见转成无漏。或云忽者转也。

章。种修有漏五识可起者。

八地前至初地种修五识。闻所成慧之地能可起。七八二识无三慧故。所以不修。

章。体用俱僧者。

新熏得种名为体增。本有用增。

章。有依下地至得修通上者。

问。如在下地。依第四禅而入见道。下四地见种子为修不修。若计修者便违对法。对法第九云。又道生时立自习气道名得修。既不熏种何名立种。若不许修。云何得言修得。得通下下修。修道为难亦尔。答。略为二种。一者且依有漏道说。得上定必得下故。二者通无漏。虽地有别见道类同。安立上地见道种时。令下见道种子胜。名修下也。彼修道种亦为二种。一者不修而道别故。彼未得故。言修下者而据彼同类等说。二者且修无漏类等且初种。问。前相修中见道。以前有漏闻熏修无漏种。无漏种子虽未新得亦名为修。今明修体亦种子意。乃言立自习气。答。种修云言种。通新熏得。修唯新得而说。然有多妨。后细思择。

章。得缘上境等者。

显由上闻下定等因修得者。得之修。未得不修。

章。下修上者必是曾得者。

若未曾得彼上定者。下地无力能修於上。若曾得上已失之者。下可复能令上新熏种增。不尔。何要言曾得耶。或亦增本有新熏类。故说未曾得。必是者。由数修习欲入上定。剎那心令彼上地本种因增本。第二剎那即起彼定。若不尔者。彼上地定因何得起全远心。不尔。

章。初业者。

但得初定未得余定者。

章。及渐邻近修习者说者。

如色界人先修初定。后以欲界。答。以修闻思等。此於下界修习二修。初禅唯得修业法。言不修者。约邻近修习者说。故二已上即是不修。先未曾故思。

章。及渐邻近者。

如以初地渐邻近第二定等。

章。近未生果故者。

谓未得彼上根本地现行定果。

章。八地已上至二性能观者。

彼地眼等虽是有漏。今明能观。彼非能观故不简。

章。若已灭除至唯识之相者。

见道前带相之观。由闻熏习相似而起。名为种类。此相不起不成断成成也。或见道前所作唯识观是真种类。

章。长时多分者。

暖.顶.忍.第一法。通此四位。思惟二性。名日长时。忍.世第一少时亦有悟圆成。所以二性名多分也。

章。短时少分者。

世第一法名为短时。忍位名为少分。

章。毗钵舍那至得有是事者。

地前菩萨任业受生。彼有三界业故得生无色。若非菩萨。彼界何人能以一心缘一切法。故知三界俱可得起此唯识观。并据后起。

章。八地以上至得菩提故者。

据决定说。七地以前受变易生而不定故。言通三界。思之可知。

章。不经生者至依身而起者。

由未经生者不怖生死故。通於色界。身起七地以前。顿悟菩萨受变易生而未定故。得依二界。故今兼说非唯渐悟。又释言七地以前据渐悟说不经生。回心向大何妨得至七地不受变易。不尔者。顿悟前已明。今何须说。

章。悲愿自在随受生故者。

释二果人。不同登地菩萨受生故。

章。亦不因修许转生故者。

见道以前。菩萨任业而生。得生无色界。今与彼异不生无色。因修者任运也。

章。已得无漏者。

谓前三果人。彼业力多故者。释地前菩萨。

章。或亦许生至厌下染故者。

此释意云。地前菩萨有三界惑。得生无色。二果亦尔。何不得生。若尔。托胜所依而证菩提。既生无色如何受佛大菩提耶。为有此难。故今说言。非此生上厌下染故。意说非此无色生。上厌下染故断而不生。为此还生第四定也。虽有此理。不及前释。

章。若经生者至发心及后者。

此经生者怖生死故。故於欲界初得后得。

章。若经生者及第四果等者。

此言经生非得不已。更可色界经生也。复未得故先经生。

章。显扬等说至非深厌故者。

此会意云。若其三乘入自现观时。唯依欲界。人中慧解极猛利故。能断生执。若其渐悟人。色界亦得。若尔者。不还.无学色界回心。更不下生。岂可不作唯识观耶。问。现观灭定圣教但言欲界初得现观。既许上界初得。灭定应然。法师解云。色界亦初得。言色界初得者。还据各自现。若色界回心亦色界初得也。若不还人等。色界不得自灭定者。后生色界亦说不得。若其回心即便得彼大乘灭定。有人云。不还及无学人而生上者。必於欲界已得灭定。所以灭定初唯在欲。不同现观。此亦不然。彼不还等。九次第定悉总得耶。

章。色界无思慧者。

以稍敛心即入定。故云有思。有耳根。故云得有闻。

章。无色亦无闻者。

无色思同於色。无色无根欲无闻也。

章。若定若生者。

得彼定未生彼。生者生彼。

章。以无色界心了三界法者。

问。以无色心了欲界声。是非闻慧。何故得言无色无闻。答。彼唯定心得闻法等。复无相故。故不名闻。问。八地已去彼唯是定。差别三慧此何不然。答。据义分可得有闻。前据实论故言无也。或又不得。义说有闻。八地菩萨唯依界色。有耳根可义说有。无色无根不可相例。二解任情取舍。章约无根言无根。言无闻故。

章。断惑九者。

除有顶故。游观十者。色六。无色四。皆有游观故。

章。谓前五地者。

通前五地者。独头贪等。问。至第五地。此害伴随眠而以断讫。如何经云。前五地中不俱生者名害伴。至五地中伴已害。应今曰四地不俱生者名为害伴。答。地之内有入.住.出三种之心。今言五地害伴除者。据住.出心说。所以五地得有害伴。思之可知。

章。微细现行至不现行故者。

俱彼地惑。约伏不伏以别行不行。

章。楞伽俱生至烦恼不生者。

楞伽初断我见已。故贪等不生。除密约四者。即虚空藏三昧也。得此三昧。苞含万德。欲以虚空含藏一切。

章。依二随眠究竟断者。

害伴羸劣二随眠也。

章。第六心至信不退者。

问。根力义者能生难屈。既言不退。何力能加行中方始建立。答。在此位不谤因果等名信不退。力尚微劣。不得随力之名。如法华抄广释。

章。分别我见粗不共。

俱名为粗。由伏此二名出三界。如颂应知。文意说此第四住。既言法无所着。故知伏我见。由伏此故能出三界。据且伏除此二种子者。即阐提及外道着我故。

章。第三所知障者。

即声闻畏苦障。此及缘觉舍心皆所知障也。

章。缘觉舍心者。

舍彼慈心入於寂灭。障化他故。故得障名。还用长苦简异声闻。且立别称。

章。或初二烦恼至金刚断者。

约所依烦恼说。

章。法空必带生空者。

问。法必带生。如何得者。三心见道。应但二得。别有法空观故。答。见实但二。唯识等据其加行行而作三。作三种也。

章。唯识观至顺前句分别者。

唯识定是生空。生空未必唯识。故可顺前不可顺后。

章。法空对唯识亦复如是者。

法空必唯识。唯识未必有法空。谓生空唯识。此章道理而知。约当段后。一一捡所行文而妄陈。

诸乘章章。摩诃衍者。

摩诃言大。衍者名乘。

章。故知诠顺至教大乘者。

能诠教。若根本教。若方便教。二皆名为顺大乘也。行等言顺。又准此知。

章。谓九智至无生智者。

法.类两智名为总。四谛各一名之为别。并前为六。四谛智者乱即法类。以总标言法类。二智四谛所以更不分别。世俗尽无生。并前为九。问。何故十中除他心智。答。略为二释。一非明证故。二八智无漏俗智有漏。唯他心智通漏无漏。离九外无。所以不说。更捡智论上下及俱舍。

章。设有不定性称退故非因者。

说退不定性曾修。舍大复退求小。所修大行亦非是彼小果方便。

章。一先得顺决择分善证得者。

先得声闻顺决择也。

章。二先已得证得证得者。

曾得声闻果。

章。三先未得证得证得者。

未得决择及彼果修独觉者。为初练根时节长故。即利根前之两种练根。时小故成钝根。决择修者更不练根得至果者。问亦练根。捡义灯。

章。第八小分者。

即第二意云。法华会上诸声闻等是不定性。

章。亦有小分依於声故者。

缘彼风树水等之声而悟道也。或云将至果时亦远寻思彼教起证。

章。人天浅近非究竟运者。

此定性人而不能运出於三界。名非究竟。非是此人复可成圣令住人天名非究竟。或可此说不定性人以究竟故不别明。随在三界之所摄故。前解应善。

章。经论一乘实为不定者。

不定说彼直往入大名为一乘。迂回入者即名大乘。

章。此乃断灭已后小乘曲见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