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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六

卷下末(2/3)

佛藏 · 续藏经/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法相宗 · 第 210–409 段

上古有仙。身有金光弊於日。即名饮光。

章。十一经量者。

此部以经为其定量。名经量部。

章。有根边蕴者。

是粗意识也。其一味蕴即是细意识。是牒宗计。

章。边主者。

问。此师何故说胜义为空。世俗为有。答。彼胜义空顺般若教。世俗有者随世间故。若不尔者。即违世间.圣教二种过失。

章。虽一切法体或有或无者。

四胜义中前二胜义谛。三科四谛摄不相应。第三胜义生.法二空。此等名无。若尔。何名胜义。答。不相应法形遍计。故得胜义名。生.法二空。胜之义故。亦名胜义。第四胜义无遍计。故亦为无。此通余三科有可知。

章。虚妄分别有等者。

八识心.心所名。分别有。於八识中无我.法二名。二都无。八识中有圆成实名。唯有空。彼圆成中亦有八识名。亦有此有者。分别。无者。遍计。及有者圆成三。故字贯通有无及有之上。思之可解。

章。数论教体者。

本即自性。如似大乘摄相归性。末即声者。亦如大乘性用别论。又彼宗中不立名等故。但以声而为教体。胜论准此。

章。灭坏之时即归本者。

即归本故名为灭坏。非灭无灭。

章。其胜论师至声为教体者。

问。数论声量依於自性。教体分二。胜论声依於实。教何但一。答。数论声量本体自性。故教分二。胜论声德虽依於实。体非实摄。故教但一。问。胜论同异既是声性。教体何不兼同异耶。答。教必能诠。不取同异。

章。其明论等者。

问。明论声常。云何常耶。答。有两释。一云恒揩定故名之为常。非体常住名为常也。二云体常住故名为常也。若尔。云何而不恒闻。答。但缘阙故隐而不闻。非体灭已。若尔。已起声之体。何所止。答。散处尽也。下声论计常声准此。后释为胜。

章。以寻伺等至此音无常者。

问。此师音响与声何差别。答。音响者如无情之声不能诠。声能诠表。故二有别。由此音响形能诠之声。

章。其声生论等者。

问。所诠之法体既成多。新生能诠随彼所诠亦合是多。如何计一。答。彼说云。声若生已总成为一。如似众流归渤海已总名为海。问。计一之师既言一切法上共一常声。如何於此法中更分常之计。答。此偏说一切内声之上共一常声。犹如真如宽狭虽得不同。许一常不别。

章。大众部教体者。

问。佛一切时不说名等。如何复言以名句等而为教体。答。言佛不说名句等者。但如来不起思惟。名不说也。又言以无漏体实有声名句等为体者。据任运说。如天鼓等。亦不相违。

章。说教体者。

如文自显。又绎名等同前声是真实。如说假部非一切假。此师亦尔。此解非正。

章。说一切有部说教体者。

谓彼部中自有二计。一唯取名句。一唯取有漏声。问。小乘师难般若经言。汝授持无记名等得期大果。般若论答云。汝法无记。我法是善。准此问答。彼宗即以无记名以为体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内知汝於谁独言我。故以善声为体亦不违。又彼亦难。即是婆娑以名而为体者。非是此师。故世亲言。汝唯无记。若尔。此问即无违妨。

章。此翻为迹者。

如寻象迹。所见迹处即见其象。若寻其句即见其义。梵云幡陀。此翻为足。短长声殊。迹足有别。又云故当中道所说名也。中道诠法上自性边。句亦尔。

章。文是所依义是能依者。

约能所依。义为所依文是能依。据能所诠。文为能诠义为所诠。文为所依义为能依。今依能所诠。

章。随堕八时者。

问。今者通论一切教体。华严八会名为八时者。岂非有违。答。日夜时是遍诸教。华严八会时得名八时。义便而说。非以华严绎诸教也。又荐福三藏和上云。乐欲时二。说不同会。如演秘。若要乐欲教方起者。且天授闻佛。何是自欲。如来责答。由自贪爱以为尊胜。每於佛所起陵蔑心。故闻佛责。生不由乐欲起耶。余准此释。

章。直非直说者。

略有三释。一约教明长行名直。颂名非直。二据十二分说。最初契经名为直说。据初略说未委细明。余十一部说子细具陈说名为非直。三从所诠名诠自性称为直说。句诠差别言非直说。

章。彼增上生等者。

有云。菩萨所现本性之教为增上缘。而生闻者心上所现影像之教。此影像从增上缘。言菩萨之说约实自变。今观此释理稍难解。所以者何。若菩萨说问答及喻。不相顺彼论。问。云何菩萨说经。答云。彼增上缘生。若其菩萨实不说法。可言增上。证前闻者自识聚集以为教体。菩萨既说。云何证前自识聚集。又以喻中言如梦得咒亦不相似。梦中天等实不说咒。今者菩萨而实说法。与不说别。何得为喻。若言菩萨不说法者。云何得言菩萨所现本性之教为增上缘已。不说何有本教。然此师谈无性师佛说法也。今助释者谈实菩萨实不说法。闻者自言菩萨为说。约此故言增上生也。即与同喻不相违。更思。

章。若尔云何至故作是说者。

此无性自假云。若佛不说法。云何菩萨能说法也。此即阿毗达磨经中摄大乘品。即菩萨说彼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说摄大乘品。故知菩萨亦约说。无性自答云。彼增上生故作是说。意云亦是增上。非是菩萨真实说法。问。佛不说法略有二致。一云法是戏论者不说法。二为如来唯有无漏大定智悲。实无声等。所以不说。菩萨有漏。未离戏论。非唯大定智悲。如何不说法耶。答。不许说经。说论无失。

章。譬如天等至得论咒等者。

谓有婆罗门事天等自求聪明。以专心恭敬。梦中见天与咒论等。彼天实非将咒论等而与此人。但为增上。彼人梦中自得咒论。

章。若离识者佛如何说者。

此无性为经部等执心外佛之名以为教体。故今难云。佛如何说令他得解。云何不解佛现名等非听者识之所现起。如非所缘。云何亲能生。闻者解言为教体。

章。有漏心现至以为教体者。

问。如来既不说法。闻者如何有似无漏。答。佛有无漏大定智悲。故得言似。准此亦得言似。无漏不可言声名句文。又解。设无所似声名句文。闻者识上亦得似彼。犹如似我既无所似故。又解。佛增上力令闻法者谓佛实说。故似现也。

章。理行果法同佛宝故者。

同彼佛宝有本质。佛不说者无有实我而为能说。世亲云。我不说。汝亦不闻。约此义边名为不说。更有别释如唯识抄。

章。无垢称言等者。

定经其法非是所求。明非说法。

章。如圣教说至教体亦成等者。

此中所明聚集之义。七心十二心合离而作行。言三心依七心无。二心依十二作。思惟可知。问。准十二心连前而说无字。合有七心聚集。何但言二心。答。且举当体字生二心。不言前者。若尔。行字三心亦尔。如何许是七心有。答。理实行字据十二心。又复不违。然无七心十二心两种别明。故此总中含七.十二。於理无违。

章。又一剎那至必意识生等者。

证卒尔后必有寻求。又五同时虽有意识。今言无间意识生者。寻求识生。

章。新新解等者。

新新闻说而生解也。一一字别名为新新。非要隔越多时闻。故名新新。

章。既於初字有卒尔者。

虽余三。一一而闻其声。以初有故。复更不立。思之。问。此明聚集唯约其心。下明聚集即名字句声等耶。互相影显而令学者生巧智。

章。故大般若等者。

谓大般若经中有理趣分。犹如瑜伽摄释分也。於此文中说一切有情皆如来藏。明此意。证摄相归性。

章。譬如海水等者。

问。如波依水。相异体同。同滋润故。如色等法而望於如。体相俱异何得为喻。答。有二释。一。且取不离一边为喻。若约体相可为喻者。如草木等依於地是。二。相虽异。波中湿性不异於海。色等相若异。色中如性而亦不异。无障碍处。真如性也。后释为胜。

章。一切诸法至然不离如等者。

一切诸法犹如波浪。四缘会者。犹水风成其体。相即同於水。言四缘者。谓因缘.增上等缘。如此等法皆不离如。

章。性用别论至十处界等者。

此有二义。一。既言色蕴摄十处界。此即根境而各别论。二。但言摄十。不摄余二。此即色心而别说也。所以而言五蕴。即是性用别论中收。又有二释。一云。五根境各各别处。即是别论。一云。色者心家之用。今色蕴摄十处。今不言於识。即是性用别论。

章。一真如二无相者。

此之二种如何别耶。

章。又有四重等者。

此诸现行出法体也。

章。升摄波叶瑜经等者。

经中所明有升摄波叶喻事。名升摄经。一切经中别无此经。今助释者或西方有。未流至此。或复西方而今散灭。不流至此。谈实别有。

章。佛皆教置如是我闻等者。

言如是闻已亲从佛闻。若言佛不说法。如何得如是我闻。既是得闻。明知佛说。

章。推功归本仍言应化非说法等者。

此中意云。推功归本法身说法。应化非说。推功归本无法可说。意在於是。

章。金刚般若至我法是记者。

此论破外人难云。若持名句文以为教体者。此名句文既唯无记。如何受持无记名等而得无量百千功德耶。天亲答云。我法是善。汝唯无记。此意欲证云声名句文俱是教体。

章。佛地论说至二善。

字之与声俱非能诠。是能诠依故。又下所引经唯声名等体者。此并能诠语之体是声名等。反证是善而成善故。可知。

章。若十地菩萨至唯是有漏者。

自所发声。第八变故。是第八相分。故是有漏。问。二乘有漏理即无疑。菩萨唯有漏。於理难悉。十地菩萨妙观等智。能变化身为他说法。化身所发声名句文岂非无漏。答。化有即质。离质不同。即质有漏。理亦应悉。离质之者。由妙观等击发。自第八亦起化身。化身声等。故亦有漏。故佛地论云。平等性智击发圆镜起化身故。非妙观等变为化身。问。何故菩萨变金酪等即是无漏第八。变作所变化身即是无漏第八。变作所变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难知。圣教自说。不可征诘也。问。能说之心既是无漏第六意识。如何所说亦以第八有漏声等而为体。答。如彼弦管声由心而发。虽非即心又内外异。然成音韵得有诠表。故无漏识发有漏声。理亦何违。或为增上缘击第八识而起於声。不违唯识。虽第八识不缘名等。由意识故。今於声上而有名等。屈曲之相理亦无违。如彼声等有屈曲相。一切说法皆亦尔也。准此相例。妙观亦变化声等而是无漏。

章。言有漏者。

且佛地论约第八说。若尔如何会佛地文。答。今且言者。佛地本言第八变不障妙观亦能变也。道理甚难应用。因论菩萨无漏第六识。通果等类自第八识。亦变彼不。答。杖自六变以为本质而又变之。然他受用第六所变之者。论实变通果等。亦但说彼第六变者。以其本心以第六变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观变身於理应好。更思。

章。若一切二乘至皆唯无漏者。

问。二乘无漏后得之智功用既微。何得听法。若能听法。羊鹿车体何故不许。答。但许听法而不说彼功用有多。故羊鹿车而无体。

章。然同所教至无漏三宝等者。

问。菩萨说经既是有漏。应非法宝。答。由佛加被故亦名法宝。若尔。无性云。我亦如是。何故难我无法本质。答。不例。我许佛说。汝即不许。复同菩萨。佛即有别。

章。依前第四至义用殊故者。

谓即第四相别论出体之者。唯取如来能说法者等。何以故。是根本故。如来识上声与名等。假实异故。名义用殊也。若是菩萨等名能说者。此论中不取。非根本故。

章。即一一法各各有四种体等者。

此之四种。释一切法。思之可知。

章。故说名等非小乘义者。

此名句字等。彼非不立。依声上屈曲义。说名等熏习聚集。此盖大乘宗。非彼知见闻。

章。聚集显现者。

总有五翻。第一翻中字一名一。第二翻中字三名四。第三翻中字六名十。第四翻中字十名二十。第五翻中字十五名三十五。相续为数。第一翻。身及多身合说。思之。

章。论虽二说。今取三字。名多名身多者。

章。梵云阿耨瑟多掣陀即八字成句等者。

此阿耨瑟多掣陀用八字。句非此句。非此即八个字也。依梵但有六个字。故此方言八字偏句。

章。此中且依至不可为难者。

不可难前所作之法义。或有聚集得为教故。前难云如何说者。识上聚集等者。句故不可为难。显结前难理。

章。字名句声都合总有五十二聚集者。

问。字名及句即五十一。更有五声即五十六。何故今言五十一体。答。虽有五声。意在名等。聚集显声不诠义。故不说之。所以但有五十一也。又解。合五为一念。并有句合五十二。恐文错也。或有本言五十者。亦是错也。或复除彼句之与声。且约字名结数也。

章。及诸听法者亦在因中者。

问佛岂听法。

章。若是佛说至亦聚集生者。

问。凡夫等有熏习。可於识上连带解生。佛无熏习。如何聚集显现耶。答。佛智如镜。任运自现。一切文义不假熏习连带方生。

章。摄论若说至即圆成实者。

此文意证无漏之智皆圆成实。四清净者。谓常乐我净。或可。一。自性清净。谓真如等。二。离垢清净。谓真如离垢故。三。得此道清净。即菩提分法.波罗蜜等。四。生此境清净大乘教。由此教清净缘故。非法自性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尽也。应捡彼文。

章。谈古德说等者。

问。古之所释与今所释。名目虽别。义即无差别。何故非之。答。虽偶相当而无凭据。或於一法名就义释。乃至亦名相违。为无明准故。今非之也。问。古之所释当今何释。答。当体彰名。六释不摄。如言质碍而名为色。不成六释。就义自当持业释。从能依者亦可持业。或是有财。所依立名即当依主。从数可知。相应为号即当邻近。相应可知。

章。皆依别论者。

西方相传别有三论释此释。名六合释论。杀三摩婆者。梵具云杀婆。以文略故但言杀也。

章。以义释之等者。

此中意说西方但以言六合释。今准义解。亦可得言六离合释。

章。初持业释亦名同依释者。

同依释。二法同依一体。持业释。一业依一体。此二不同。如何体一。答。有二法俱是业用。是体所持。亦名持业。

章。其体大法至名持业释者。

大是其体。乘是其用。名为大乘。问。如言藏识。先说於用后说於体。何故今言大乘先体后用。答。但体能持用之义。即名持业。不名先后。此未必然。若尔。何名同依。应更解云。如说经为大乘。大乘体即是经。大之与乘同依此经。名同依也。

章。此以本经至论名为摄者。

问。大乘之名既非论言。摄大乘论何非依主。答。论能摄彼大乘纲要。即能摄论。名摄大乘。故是持业。

章。唯识之成名成唯识者。

虽释唯识等。先言唯识后合言成。准西方说云识唯成。今顺方言云成唯识。故今言识唯成也。由此道理。乘之大性亦依此释。

章。如论名中至阿毗达磨集者。

问。阿毗达磨以为所依。依主释亦有何过。答。理实亦得。俱舍颂摄彼胜义。依彼故故立对法俱舍名。摄彼胜义者。有财释。依彼者即依主释。即指法亦无妨矣。问。若尔。依主.有财二种何别。答。以己依他而立自称。名为依主。以他属己用标自名。即有财释。又有财全取他以标名。依主释者自他两义立号。更捡俱舍疏。又全取他名名全分有财释。自他兼取名一分有财。

章。如摄决择等者。

若本地分。五识意识各自立名。其决择分乃合为号。如因明颂。但是一句非标法。今名取及归德为证。盖以相违释者也。然诸圣教相违名者。时非时经.不增不减经等是也。义思可知。

章。如说有寻及有伺等者。

问。如言念住体即是慧。全隐己称从他立名。今者寻伺及相应法名寻伺地。相应之法名为寻伺地。邻近可成全从他故。寻伺如何名邻近释。答。寻伺名为寻伺地者。持业释也。今言邻近。相应法具。如欲界及初静虑心及心所。总得名为有寻有伺。有伺无寻亦准此知。

章。意业等者。

思是业体。隐思之名。从相应意以立称也。亦通依主。即唯意识立。意相应故。邻近释。动作意故。依主释。

五心章章。不串习者。

未曾受境。设虽曾受未得解者。皆名不串。

章。未知何境至起决定者。

既言未知善恶次起寻求决定。理应知善知恶。若尔。应名染净心。何名决定。答。此但知染净而心未起染净。故亦无失。

章。境有新旧至可具足故者。

由於三界生前后别。总合而言具足四心。初生界时有卒尔故。约剎那说。但有三心。於境无疑。名为决定。是无记性。名为染净。是前类故。即名等流。第七亦尔。

章。二念义合说有四心者。

初无漏一念分三。前三后一。合成四心。

章。或第二时至心等流故者。

此约初念即具四心。是前有漏等流故。问。漏无漏别。何名等流。答。同缘於事。所观亦同。名等流也。问。初地入心。唯缘於理。有漏无漏不同。何名为流。答。约修道中第六法空后得之智。能引第七缘於事故。据容有说。非是一切。或复初念尚微劣故不名净识。第二念已方名净识。所以初念是前有漏之等流也。此即说心体类相似。稍难。思之。又今助释章意说云。无漏第七至第二念。二念中自具四心。不须两念合方成四。言初念即有此四心者。第二中初起之者名为初念。言等流是初一念之等流。今创随境者。第二念心创起缘境亦得名初。非是於前总未缘境适起名初。望义别也。思之。

章。卒尔一念决定未生者。

此意说云。卒尔过去。决定未来。五与意俱现在前时。若非寻求。是何心摄。

章。因中五无第四染净者。

唯寻求等即合有之。且约一边。此义非正。下文正义具有五心。此师意说第六染净唯一剎那。由此不能引五染净寻求等相续。不为例。

章。八地已上至成染净者。

举极成处证已前位。

章。於一中容至易识境者。

此意说中容易脱之境可唯二别。

章。何因不许至数数寻求者。

此前师证有寻求。寻求不了。数数寻求立理也。次引唯识云。任运决定不假寻求者。此证得有决定染净等流也。说相续故。

章。说卒尔通多念起者。

数数观境不涉五识。不与欲俱。故唯卒尔。得许多念。问。瑜伽所说如何。答。彼言一念据间断境。然理难悉。

章。寻求未知者。

此说未知已成许多寻求也。言虽知未起染净心者。虽知谓决定也。未起染净已成证有多也。

章。多念相续以难生故者。

谓五识染净必由他引。故曰难生。生既许难。灭应非易。故多相续也。恐明余识。故次释云。此依五识。

章。乱不乱至复有三心者。

问。何故不有自乱他不乱句。答。与第三名。字有异。义无别。所以合说。今助一释立亦无伤。又为五句。一他乱自不乱。二自乱他不乱。三自他俱乱。四自他俱不乱。五自他心不乱等。思准可知。更知自心相望为句。得成四否。

章。自他俱不乱者。

说五识自他五心皆不相乱。不说意识。以必有故。

章。三自乱心不乱者。

境名为自。又言或起寻求者。观前众色未能熟故。又云或起决定。由前寻求。寻求解已他境现前。引识别缘。所以不得起於决定。故复起也。故有二差。

章。初多境现有后少境现故者。

后等流但有一二等心。

章。等流心多者。

初卒尔心。据境名多。后等流心。多心相续名多。

章。若在果位至皆得俱起者。

有佛无寻求等。余有之者。约识而言皆得俱起。菩萨准知。

章。非所余识者。

非一切识有卒尔已即有寻求。第七.八虽有卒尔无寻求故。即第七.八等名之为余。

章。成唯识说至故但有四者。

此据缘理。名为任运於药病等。八地已上犹未善故。可起寻求。

章。三乘通论无漏具五者。

菩萨有四。二乘无漏后得听法有寻思作此说。然理实者。唯依大乘亦得具五。七地已前识得听法亦有寻求。八地已上未善药病亦有寻求。

章。义别说有者。

非於一境得有五心寻求决定。两相违故。於剎那灭多境决定不决定。别合而言之可有五。或云但总了境义分寻求境以解。故名决定也。

章。中容无乱境者。

谓如眼识境非强盛。无四识间杂生。名中容无乱。非遮第六许续生故。

章。及得自在一切多善者。

第八唯无记。第七不定。非总是善。故言多。

章。既许识至为无间生等者。

说自他识能互相引自他心无间而生。非自他识为无间缘名为无间。

章。本质境至非世境转者。

今言行相。非谓见相。当情执我之相名非世故。

章。缘非世者。

即是无为。彼缘龟毛亦名非世。本无体故。

章。瑜伽论说至多分缘故者。

前言独头缘三世者。约长时言。此瑜伽文据剎那说。但缘前念五识境故。

章。坚执比度既许五俱者。

执诸处有许此义。非是前师许执五俱。

章。五俱意至及非量摄者。

与五同时缘十八界。同缘五境。现量所收。於眼等比量所摄。非称境知。非量所摄。即一剎那意通三量。量谓能缘识之功能。如一眼识尚有多能。此亦何失。然由其境明昧等致差。令意识有三量起。设五识中五识俱起。意识虽五缘於当可名现量。若唯意识缘余尘。为现比量。答。为二释。一余四尘等非与余之四识同缘。皆比量得。二者余四亦现量得。由与眼等一现量识。依眼根门。明取境故。且依初释。或云据无我观名一剎那缘十八界。此理不然。一违章文。二无我观但缘於一无我为境。云何得言缘十八界。问。言一剎那缘十八界者。据何等教。答。捡。

章。剎那论之缘过去境者。

一行之事虽究。有为之法剎那过去。今约缘。此名缘过去。言缘现者。据究竟也。问。独头意识如何得有缘现在义。与未复有何别。答。不作过未行解之心。直於所缘而作行解。名现在。作过未解等。更思。

章。极小有一非圆满故者。

但言於一。非具五心。缘境不足。

章。一一心中亦缘三界者。

既五一一缘三界。故三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