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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尊孟辨四

尊孟续辨卷上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33–39 段

孟子见梁恵王,王曰:「叟不逺千里而来,将何以利吾国乎?」孟子曰:「仁义而已,何必曰利?」夫利有二:有货财之利,有安吉之利。恵王曰「何以利吾国」,何以知不欲安吉之利,而孟子径难以货财之利也?《易》曰:「利见大人」,「利渉大川」,《干》「元、亨、利、贞」。《尚书》曰:「黎民亦尚有利哉!」皆安吉之利也。行仁义得安吉之利,孟子不且语问恵王「何谓利吾国」,恵王言货财之利,乃可答。若设令恵王之问未知何趣,孟子径答以货财之利,如恵王实问货财,孟子无以验效也;如问安吉之利,而孟子答以货财之利,失对上之指,违道理之实也。

余氏辨曰:「战国之君所尚者权谋,所利者争地争城而已,岂知所谓仁义哉!孟子逆知其意,告之以仁义之利,未见其违理也。使恵王知安吉之利,以孟子难以货财为非,是则何以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自无具眼,见理不眀,求前哲之言而刺之,多见其不知量也。」

锺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子盍为我言之?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孟子曰:「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夫孟子辞十万,失谦让之理也。夫富贵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故君子之于爵禄也,有所辞,有所不辞,岂以己不贪富贵之故,而以距当受之赐乎?

余氏辨曰:「孟子之仕,欲行道也,非为爵禄而仕也。如充之言,既有得富贵之道,当受其赐,不计其道之行与否,岂孟子之志哉?抑不知辞十万如何是失谦逊之理?」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镒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逺行,行者必以赆,辞曰:『归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戒归之备乎【案此句文义未明然论衡原本亦同余氏盖因其旧文】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夫金馈或受或不受,皆有故。非受之时己贪,当不受之时己不贪也。金有受不受之义,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今不曰己无功,若己致仕,受室非理,而曰己不贪富,引前辞十万以况后万。前当受十万之多,安得辞之?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乗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亦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而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受尧天下,孰与十万?舜不辞天下者,是其道也。今不曰受十万非其道,而曰己不贪冨贵,失谦让也,安可以为戒乎?

余氏辨曰:「孟子于受金不受金之际,皆合义,充以贪不贪为说,谬也,妄也。」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士如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爵禄;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沈同曰:『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也?」夫或问孟子劝王伐燕,不诚是乎?沈同问「燕可伐与」,此挟私意欲自伐之也。知其意慊于是,宜曰:「燕虽可伐,须为天吏,乃可以伐之。」沈同意絶,则无伐燕之计矣。不知有此私意,而径应之,不省其语,是不知言也。公孙丑问曰:「敢问夫子恶乎长?」孟子曰:「我知言。」又问:「何谓知言?」曰:「诐辞知其所蔽,滛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虽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孟子知言者也,

译孟子拜见梁惠王,惠王说:“老先生不远千里而来,将用什么来使我的国家获利呢?”孟子说:“只有仁义罢了,何必说利呢?”利有两种:有财物之利,有安宁吉祥之利。惠王说“用什么来使我的国家获利”,怎么知道他不想得到安宁吉祥之利,而孟子径直用财物之利来推难呢?《易经》说:“利于见到大人”,“利于涉越大河”,《乾卦》说“元、亨、利、贞”。《尚书》说:“百姓也崇尚有利吗!”这些都是安宁吉祥之利。实行仁义就能得到安宁吉祥之利,孟子不先询问惠王“什么叫使国家获利”,惠王说的是财物之利,才可以回答。假如假设惠王的提问不知指向何处,孟子径直用财物之利来回答,如果惠王确实问的是财物,孟子就无法验证效验;如果问的是安宁吉祥之利,而孟子回答的是财物之利,就违背了对上级的旨意,违背了道理的真实。

余氏辩解说:“战国时期的君主所崇尚的是权谋,所图利的是争夺土地城池罢了,哪里知道什么是仁义呢!孟子预先知道他的心意,告诉他仁义之利,没有看到违背道理的地方。假如惠王知道安宁吉祥之利,认为孟子用财物之利来推难是错误的,那么为什么孟子也说只有仁义罢了,何必说利呢?自己缺乏洞察的眼光,见解不明,寻求前代哲人的言论来指责他们,大多显示出他们不自量力。”

钟离意让各位大夫和国人都有所敬仰效法,子盍替我讲讲吗?时子通过陈子把这话告诉孟子。孟子说:“时子怎么知道这不可行呢?假如我想发财,辞去十万而接受一万,这是想发财吗?”孟子辞去十万,失去了谦让的道理。富贵是人都想要的,不通过正当途径得到,就不接受。所以君子对于爵位俸禄,有所推辞,有所不推辞,难道因为自己不贪恋富贵,就拒绝应当接受的赏赐吗?

余氏辩解说:“孟子做官,是想推行道义,不是为了爵位俸禄而做官。按照充的说法,既然有得到富贵的方法,就应当接受赏赐,不考虑道义是否推行,这难道是孟子的志向吗?况且不知道辞去十万怎么就是失去了谦让的道理?”

陈臻问道:“前几天在齐国,齐王赠送一百镒兼金而不接受;在宋国,赠送七十镒而接受;在薛地,赠送五十镒而接受。前几天不接受是对的,那么今天接受就是错的;今天接受是对的,那么前几天不接受就是错的。老师必定在这两者中居于一端。”孟子说:“都是对的。当在宋国时,我将要远行,出行的人必定要有赠礼,辞别时说:‘这是归途的赠礼。’我为什么不接受?当在薛地时,我有戒备之心,辞别时说:‘听说有戒备,所以准备兵器防备。’我为什么不接受?至于在齐国,则没有理由。没有理由而赠送,这是贿赂。哪有君子可以用贿赂收买的呢?”赠送金子有时接受有时不接受,都有缘故。并不是接受的时候自己贪婪,不接受的时候自己不贪婪。金子有接受和不接受的义理,居室也应当有接受和不接受的道理。现在不说自己无功,如果自己致仕,接受居室不合道理,而说自己不贪富贵,引用以前辞去十万来类比后来的一万。以前应当接受十万之多,怎么能推辞呢?彭更问道:“后面跟着几十辆车,随从几百人,在诸侯间辗转接受供养,不也太过分了吗?”孟子说:“不合道义,那么一筐饭也不可以接受别人;如果合乎道义,那么舜接受尧的天下,也不认为过分。”接受尧的天下,与十万相比哪个更大?舜不推辞天下,是因为合乎道义。现在不说接受十万不合道义,而说自己不贪富贵,失去了谦让,怎么可以作为警戒呢?

余氏辩解说:“孟子在接受金子和不接受金子的情况下,都符合义理,充用贪婪和不贪婪来解释,是错误的,是荒谬的。”

沈同以私人的身份问道:“燕国可以讨伐吗?”孟子说:“可以。子哙不能把燕国给人,子之不能从子哙那里接受燕国。如果有士人这样,而你喜欢他,不报告国王而私自把你的爵位俸禄给他;那士人也没有王命而私自从你那里接受,这样可以吗?这和这有什么不同呢?”齐国人讨伐燕国。有人问道:“您劝齐王讨伐燕国,有这回事吗?”孟子说:“没有。沈同说:‘燕国可以讨伐吗?’我回答说:‘可以。’他就这样去讨伐了。如果问:‘谁可以讨伐它?’那么我就回答:‘作为天吏,就可以讨伐它。’现在如果有杀人犯,有人问:‘人可以杀吗?’那么我就回答:‘可以。’他如果问:‘谁可以杀他?’那么我就回答:‘作为狱官,就可以杀他。’现在以燕伐燕,为什么要劝他呢?”有人问孟子是否劝王伐燕,不确实是这样的吗?沈同问“燕国可以讨伐吗”,这是怀着私意想要自己讨伐它。知道他的心意在于此,应当说:“燕国虽然可以讨伐,必须作为天吏,才可以讨伐它。”沈同的私意断绝,就没有讨伐燕国的计谋了。不知道有这种私意,而径直回答,不省察他的言语,这是不知言。公孙丑问道:“请问老师擅长什么?”孟子说:“我善于分析别人的言辞。”又问:“什么叫善于分析言辞?”孟子说:“偏颇的言辞知道它蒙蔽在哪里,放纵的言辞知道它沉溺在哪里,邪僻的言辞知道它背离在哪里,躲闪的言辞知道它穷尽在哪里。这些言辞产生于内心,危害于政治;发用于政治,危害于事务。即使圣人再兴起,也必定赞同我的话。”孟子是善于分析言辞的人,

又知言之所起之祸,其极所致之福,见彼之问,则知其措辞所欲之矣,知其所之,则知其极所当害矣。

译又知道言语所引发的灾祸,以及其最终导致的福分;看到对方的提问,就能知道他措辞背后想要达到的目的;了解他意图指向的方向,就能知道其最终必然造成的危害。

余氏辨曰:「此叚已于温公之疑辨之矣,此刺全无意义。」

孟子有云:「民举安,王庶几改诸?予日望之。」孟子所去之王,岂非前所不朝之王哉?是何其前轻之疾,而后重之甚也?如非是前王,则不去,而于后去之,是后王不肖甚于前,而去三日宿于前,不甚不朝而宿于景丑氏。何孟子之操前后不同,所以为王终始不一也?

余氏辨曰:「出处,君子之大致;去就,贤者之大节。孟子于此,可谓知轻重矣。顾其所谓,犹权称也。充之刺,则出处之致、去就之节且未知,讵能知孟子之操行欤哉?」

且孟子在鲁,鲁平公欲见之,嬖人臧仓毁孟子,止平公。乐正子以告,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予之不遇鲁侯,天也。」前不遇于鲁,后不遇于齐,无以异也。前归之天,今则归之于王,孟子论称竟何定哉?夫不行于齐,王不用,则若臧仓之徒毁谗之也,此亦「止或尼之」也,皆天命不遇,非人所能也。去何以不径行而留三宿乎?天命不当遇于齐,王不用其言,天岂为三日之间易命使之遇乎?在鲁则归之于天,絶意无兾;在齐则归之于王,庶几有望。夫如是不遇之议,一在人也。或曰:「初去未可以定天命也,冀三日之间王复追之,天命或时在三日之间故可也。」夫言如是,齐王初使之去者,非天命乎?如使天命在三日之间,鲁平公此三日亦时弃臧仓之议,更用乐正子之言,徃见孟子,孟子归之于天,何其早乎?如三日之间公见孟子,孟子柰前言何乎?

余氏辨曰:「鲁不遇,归之天;齐不遇,归之王。有旨哉!观此两字,则孟子可谓全乎圣智矣。充不于篇意之求,乃谓其论称何,定踈矣。」

孟子去齐,充虞涂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时也,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矣。由周以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舎我而谁也?吾何为不豫哉!」夫孟子言五百年有王者兴,何以见乎?帝喾王者,而尧又王天下;尧传舜,舜又王天下;舜传于禹,禹又王天下。四圣之王天下也,继踵而兴。禹至汤且千岁,汤至周亦然。始于文王,而卒传于武王。武王崩,成王、周公共治天下。由周至孟子之时,又七百岁而无王者。五百岁必有王者之验,在何世乎?云五百岁必有王者,谁所言乎?论不实事考验,信浮滛之语。不遇去齐,有不豫之色,非孟子之贤,效与俗儒无殊之验也。五百年者,以为天出圣期也。又言以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其意以为天欲平治天下,当以五百年之间生圣王也。如孟子之言,是谓天故生圣人也。然则五百岁者,天生圣人之期乎?如是,其期天何不生圣?圣王非其期,故不生。孟子犹信之,孟子不知天也。自周以来,七百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何谓数过?何谓时可乎?数则时,时则数矣。数过,过五百年也。从周到今七百余岁,踰二百岁矣。设或王者生,失时矣。又言时可,何谓也?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又言其间必有名世,与王者同乎?异也?如同,何谓再言之?如异,名世者谓何等也?谓孔子之徒、孟子之軰,教授后生,觉悟顽愚乎?已有孔子,已又以生矣。如谓圣臣乎?当与圣同时,圣人出,圣臣见矣。言五百年而已,何为言其间?如不谓五百年时,谓其中间乎?是谓二三百年之时也。圣不与五百年时圣王相得。夫如是,孟子言其间必有名世者,竟谓谁也?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治天下舎予而谁也?言若此者,不自谓当为王者,有王者,若为王臣矣。为王者臣,皆天也。已命不当平治天下,不浩然安之于齐,懐恨有不豫之色,失之矣。

余氏辨曰:「充之论扬雄《法言》,详之矣。孟子言『五百岁王者兴』,大槩以三代之世言之也。五百岁之间,岂无名世者出焉?如伊、傅、周、召之徒,非名世者乎?以其间必有名世

译余氏辩解说:“这段内容已经在对温公的质疑中辨析过了,充的指责毫无意义。”

孟子曾说:“百姓都安定了,大王大概会改变态度吧?我天天盼望着。”孟子所离开的大王,难道不就是之前不去朝见的大王吗?为什么之前轻视得那么厉害,后来却又重视得那么过分呢?如果不是之前的那位大王,就不会离开,而在后来才离开,这说明后来的大王比之前的更不贤明,却停留三天住宿在前,不太去朝见就住在景丑氏那里。为什么孟子的操守前后不同,对待大王的始终态度也不一致呢?

余氏辩解说:“出仕与隐居,是君子的大体原则;离开与留下,是贤者的大节操。孟子在这方面,可以说是懂得轻重了。然而充所说的,就像秤砣一样。充的指责,连出仕隐居的深意、离开留下的节操都还不知道,怎么能知道孟子的操守呢?”

况且孟子在鲁国时,鲁平公想见他,宠臣臧仓诋毁孟子,阻止了平公。乐正子把这事告诉孟子,孟子说:“去,或许有人促使;止,或许有人阻止,去与止不是人力所能决定的。我没有遇到鲁侯,是天意。”之前在鲁国没有遇到,后来在齐国也没有遇到,没有什么不同。之前归因于天,现在却归因于大王,孟子的言论究竟有什么定论呢?如果在齐国不能施行,大王不任用,就像臧仓那类人诋毁谗言一样,这也是“止或尼之”,都是天命不遇,不是人力所能决定的。离开时为什么不直接走而停留三天呢?天命不应当在齐国相遇,大王不采用他的话,天难道会在三天之间改变天命让他相遇吗?在鲁国归因于天,断绝希望;在齐国归因于大王,还有希望。像这样不遇的议论,完全在于人。有人说:“刚离开时还不能断定天命,希望在这三天之间大王再次追来,天命或许就在这三天之间,所以可以等待。”如果这样说,齐王最初让他离开的,不是天命吗?如果天命在这三天之间,鲁平公在这三天也可能会抛弃臧仓的建议,重新采用乐正子的话,去见孟子,孟子归因于天,怎么那么早呢?如果在这三天之间公去见孟子,孟子怎么解释之前的话呢?

余氏辩解说:“在鲁国不遇,归因于天;在齐国不遇,归因于大王。意味深长啊!看这两个字,孟子可以说是完全具备圣智了。充不探究篇章的本意,反而问他的言论有什么定论,太疏漏了。”

孟子离开齐国,充虞在路上问:“先生好像有不高兴的样子。前几天我听先生说:‘君子不怨天,不怪人。’”孟子说:“那是那时,这是现在。五百年必定有王者兴起,其间必定有名世的人。从周朝以来,七百多年了。按年数算,已经超过了;按时机考察,还可以。上天不想平治天下,如果想平治天下,当今之世,除了我还有谁呢?我为什么不高兴呢!”孟子说五百年有王者兴起,怎么见得呢?帝喾是王者,尧又统治天下;尧传位给舜,舜又统治天下;舜传位给禹,禹又统治天下。四位圣人统治天下,相继兴起。禹到汤将近一千年,汤到周也是这样。始于文王,终于武王。武王去世,成王、周公共同治理天下。从周朝到孟子的时候,又七百年而没有王者。五百年必有王者的验证,在哪个时代呢?说五百年必有王者,是谁说的呢?言论不经过事实考验,相信浮夸淫邪的话。不遇而离开齐国,有不高兴的神色,这不是孟子的贤德,而是与俗儒没有区别的验证。五百年,认为是天出圣人的时期。又说因为天不想平治天下,意思是天想平治天下,应当在五百年之间生出圣王。如果按孟子的话,是说天故意生出圣人。那么五百年,是天生出圣人的期限吗?如果是这样,天为什么不生出圣人?圣王不在其期限,所以不生。孟子还相信,孟子不知道天。从周朝以来,七百多年了。按年数算,已经超过了;按时机考察,还可以。什么叫年数超过?什么叫时机可以呢?年数就是时机,时机就是年数。年数超过,超过五百年。从周到现在七百多年,超过二百年了。假设有王者生出,就失时了。又说时机可以,是什么意思呢?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起,又说其间必有名世,与王者相同吗?不同吗?如果相同,为什么再说一遍?如果不同,名世者指什么?指孔子那类人、孟子那类人,教授后生,觉悟愚昧的人吗?已经有孔子,又生出孟子。如果指圣臣,应当与圣人同时,圣人出现,圣臣就出现了。说五百年而已,为什么又说其间?如果不指五百年时,指其中间吗?这是指二三百年之时。圣人不与五百年时的圣王相得。像这样,孟子说其间必有名世者,究竟指谁呢?天不想平治天下,如果想治天下,除了我还有谁呢?说这样的话,不自认为应当做王者,有王者,就做王臣了。做王者的臣,都是天意。已经注定不能平治天下,不在齐国浩然安之,怀着怨恨有不高兴的神色,失策了。

余氏辩解说:“充的言论在扬雄《法言》中已经详细论述了。孟子说‘五百年王者兴’,大概是以三代之世来说的。五百年之间,难道没有名世的人出现吗?像伊尹、傅说、周公、召公那类人,不是名世者吗?因为其间必有名世

,为孟子自谓,何不可之有?」

译,是孟子自称,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彭更问曰:「士无事而食,可乎?」孟子曰:「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世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则子非食志,食功也。」夫孟子引毁瓦画墁者,欲以诘彭更之言也,知毁瓦画墁无功而有志,彭更必不食也。虽然,引毁瓦画墁,非所以诘彭更也。何则?诸志欲求食者,毁瓦画墁者不在其中。不在其中,则难以诘人矣。夫人无故毁瓦画墁,此不痴狂则遨戱也。痴狂之人,志不求食;遨戱之人,亦不求食。求食者,皆多人所共得利之事,以作此鬻卖于市,得贾以归,乃得食焉。今毁瓦画墁,无利于人,何志之有?有知之人,知其无利,固不为也;无知之人,与痴狂比,固无其志。夫毁瓦画墁,犹比童子撃壤于涂,何以异哉?撃壤于涂者,其志亦欲求食乎?此尚童子,未有志也。巨人博戏,亦画墁之类也。博戱之人,其志复求食乎?博戱者,尚有相夺钱财,钱财众多,已亦得食,或时有志。夫投石超距,亦画墁之类也。投石超距之人,其志有求食者乎?然则孟子之诘彭更也,未为尽之也。如彭更以孟子之言,可谓御人以口给矣。

余氏辨曰:「彭更不知食功、食志之义,孟子引毁瓦、画墁之事证之,讵可谓御人以口给哉?人而不知义理,徒肆强辨,此乃御人以口给。王充之刺孟,适以自刺耳。」

匡章子曰:「陈仲子岂不称亷士哉?居于于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扶服徃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也。」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曰:「仲子,齐之世家兄戴,盖禄万锺。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弗居也,辟兄离母,处于于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也,已频蹙曰:『恶用是鶂鶂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吐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不居,以于陵则居之。是尚能为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夫孟子之非仲子也,不得仲子之短矣。仲子之怪鹅,如吐之者,岂为在母不食乎?乃先谴鹅曰:「恶用鶂鶂者为哉?」他日其母杀以食之,其兄曰:「是鶂鶂之肉。」仲子耻负前言,即吐而出之。而兄不告,则不吐;不吐,则是食于母也。谓之在母则不食,失其意矣。使仲子执不食于母,鹅膳至不当食也。今既食之,知其为鹅,怪而吐之,故仲子之吐鹅也,耻食不合己志之物也,非负亲亲之恩而欲勿母食也。又仲子恶能亷充仲子之性,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是谓蚓为至亷也。仲子如蚓,乃为廉洁耳。今所居之宅,伯夷之所筑;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仲子居而食之,于廉洁可也。或时食盗跖之所树粟,居盗跖之所筑室,污亷洁之行矣。用此非仲子,亦复失之。室因人故,粟以屦纑易之,正使盗之所树筑,已不闻知。今兄之不义,有其操矣,操见于众,昭晳见论,故避。于陵不处其宅,织屦辟纑,不食其禄也。而欲使仲子处于陵之地,避若兄之宅,吐若兄之禄,耳闻目见,昭晳不疑,仲子不处不食明矣。今于陵之宅,不见筑者为谁;粟,不知树者为谁,何得成室而居之,得成粟而食之?孟子非之,是为太

译彭更问道:“读书人无所事事却白吃饭,可以吗?”孟子说:“如果不互通有无、交换劳动成果,用多余的补足不足的,那么农夫会有剩余的粮食,妇女会有剩余的布匹。如果你能互通有无,那么木匠、车工等工匠都能从你这里得到食物。这里有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在外敬爱兄长,坚守先王的道统,以等待后世的学者,却得不到你的供养,你为什么尊重木匠车工而轻视实行仁义的人呢?”彭更说:“木匠车工,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求得食物;君子实行道义,他们的本意也是为了求得食物吗?”孟子说:“你为什么根据他们的本意呢?只要对你有功劳,就可以供养他。况且你是供养本意呢?还是供养功劳呢?”彭更说:“供养本意。”孟子说:“有个人在这里,毁坏瓦片,涂抹墙壁,他的本意是为了求得食物,那么你供养他吗?”彭更说:“不。”孟子说:“那么你不是供养本意,而是供养功劳了。”孟子引用毁坏瓦片、涂抹墙壁的人,想要以此诘问彭更的话,知道毁坏瓦片、涂抹墙壁没有功劳却只有本意,彭更必定不会供养他。虽然如此,引用毁坏瓦片、涂抹墙壁,并不是用来诘问彭更的恰当理由。为什么呢?那些本意想要求得食物的人,毁坏瓦片、涂抹墙壁的人不在其中。不在其中,就难以用来诘问别人了。人们无故毁坏瓦片、涂抹墙壁,这不是痴狂就是嬉戏。痴狂的人,本意不求食物;嬉戏的人,也不求食物。求食物的人,都是做众人共同得利的事情,以此制作并在市场上售卖,得到钱财回家,才能吃到食物。现在毁坏瓦片、涂抹墙壁,对人没有利益,有什么本意呢?有智慧的人,知道它没有利益,本来就不会做;没有智慧的人,与痴狂的人相比,本来就没有这种本意。毁坏瓦片、涂抹墙壁,就像小孩子在泥地上击壤游戏,有什么不同呢?在泥地上击壤游戏的人,他的本意也是想要求得食物吗?这还是小孩子,没有本意。成年人赌博,也属于涂抹墙壁这一类。赌博的人,他的本意又是求得食物吗?赌博的人,还有互相争夺钱财,钱财多了,自己也得到食物,或许有时有这种本意。投石超距,也属于涂抹墙壁这一类。投石超距的人,他的本意有求得食物的吗?那么孟子诘问彭更,并没有完全恰当。如果彭更认为孟子的话,可以说是用伶牙俐齿来应付别人了。

余氏辨析说:“彭更不懂得供养功劳、供养本意的含义,孟子引用毁坏瓦片、涂抹墙壁的事情来证明,怎么能说是用伶牙俐齿来应付别人呢?人如果不明白义理,只是肆意强辩,这才是用伶牙俐齿来应付别人。王充指责孟子,恰恰是指责自己罢了。”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被称为廉洁的士人吗?他住在于陵,三天不吃东西,耳朵听不见,眼睛看不见。井边有李子,蝼蛄吃掉了果实的一半,他爬过去将要吃它,咽下三口之后,耳朵才听得见,眼睛才看得见。”孟子说:“在齐国的士人中,我必定认为仲子是杰出的人物。虽然如此,仲子怎么能廉洁呢?如果扩充仲子的操守,那么只有像蚯蚓那样才可以。蚯蚓,向上吃干枯的泥土,向下喝黄泉。仲子所住的房子,是伯夷建造的吗?还是盗跖建造的呢?所吃的粮食,是伯夷种植的吗?还是盗跖种植的呢?这是无法知道的。”匡章说:“这有什么关系呢?他自己编织草鞋,妻子绩麻来交换粮食。”孟子说:“仲子,齐国的世家大族,哥哥戴盖享有万钟的俸禄。他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禄而不吃,认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之室而不居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于陵。有一天回家,有人送给他哥哥一只活鹅,他皱起眉头说:‘为什么要这种嘎嘎叫的东西呢?’过了几天,他的母亲杀了这只鹅,给他吃。他的哥哥从外面回来,说:‘这是嘎嘎叫的鹅肉。’他跑出去吐了出来。因为母亲给的就不吃,因为妻子给的却吃;因为哥哥的房子就不居住,因为于陵的房子却居住。这还能算是扩充他的同类吗?像仲子这样的人,只有像蚯蚓那样才能扩充他的操守。”孟子批评仲子,并没有抓住仲子的短处。仲子对鹅感到奇怪,像吐出来那样,难道是因为在母亲那里就不吃吗?而是先前谴责鹅说:‘为什么要这种嘎嘎叫的东西呢?’过了几天他的母亲杀了它给他吃,他的哥哥说:‘这是嘎嘎叫的鹅肉。’仲子羞于违背前言,就吐出来并出去。如果哥哥不告诉,就不吐;不吐,那就是吃了母亲给的食物。说他在母亲那里就不吃,失掉了他的本意。假如仲子坚持不吃母亲给的食物,鹅肉端来就不应当吃。现在既然吃了,知道它是鹅肉,感到奇怪而吐出来,所以仲子吐鹅,是羞于吃不符合自己本意的东西,而不是辜负亲近父母的恩情而想要不吃母亲给的食物。再说仲子怎么能廉洁,扩充仲子的本性,那么只有像蚯蚓那样才可以。蚯蚓,向上吃干枯的泥土,向下喝黄泉,这是说蚯蚓是最廉洁的。仲子像蚯蚓,才是廉洁。现在所住的房子,是伯夷建造的;所吃的粮食,是伯夷种植的,仲子居住并吃它,对于廉洁是可以的。有时吃盗跖种植的粮食,住盗跖建造的房子,就玷污了廉洁的品行。用这个来批评仲子,也失之偏颇。房子因为人的缘故,粮食用草鞋和绩麻交换,即使是由盗跖种植建造,自己也没有听说。现在哥哥的不义,是有操守的,操守显现在众人面前,明白地被人议论,所以避开。于陵不住他的房子,编织草鞋绩麻,不吃他的俸禄。而想要让仲子住在于陵的地方,避开像哥哥那样的房子,吐出像哥哥那样的俸禄,耳闻目见,明白无疑,仲子不居住不吃是明显的。现在于陵的房子,不知道建造者是谁;粮食,不知道种植者是谁,怎么能建成房子就居住,得到粮食就吃呢?孟子批评他,这是太过分了

备矣。仲子所居,或时盗之所筑,仲子不知而居之,谓之不充其操,唯蚓然后可者也。夫盗室之地中,亦有蚓焉,食盗宅中之槁壤,饮盗宅中之黄泉,蚓恶能为可乎?在仲子之操,满孟子之议,鱼然后乃可。夫鱼处江海之中,食江海之土,海非盗所凿,土非盗所聚也。然则仲子有大非,孟子非之,不能得也。夫仲子之去母辟兄,与妻独处于陵,以兄之宅为不义之宅,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故不处不食,亷洁之至也。然则其徙于陵,归候母也,宜自赍食而行。鹅膳之进也,必与饭俱。母之所为饮者,兄之禄也,母不自有私粟以食仲子,明矣。仲子食兄禄也。伯夷不食周粟,饿死于首阳之下,岂一食周粟而以污其洁行哉?仲子之操,不若伯夷,而孟子谓之若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当比矣。

译完备了。陈仲子所居住的地方,有时可能是盗贼所建造的,陈仲子不知道而住进去,(孟子)认为这不能算是坚守他的节操,只有像蚯蚓那样才可以。然而,在盗贼屋舍的地里,也有蚯蚓,吃着盗贼屋舍中的干土,喝着盗贼屋舍中的地下水,蚯蚓怎么就能算是可取的呢?按照陈仲子的节操,要符合孟子的议论,只有像鱼那样才可以。鱼生活在江海之中,吃着江海的泥土,江海不是盗贼开凿的,泥土也不是盗贼聚集的。那么陈仲子有很大的错误,孟子批评他,却不能抓住要害。陈仲子离开母亲、避开兄长,与妻子独自住在於陵,认为兄长的住宅是不义的住宅,兄长的俸禄是不义的俸禄,所以不住不食,这是廉洁到了极点。然而他迁居到於陵,回去探望母亲,应当自己带着食物去。鹅肉菜肴的进献,必定和饭食一起。母亲所饮用的,是兄长的俸禄,母亲没有私有的粮食来给陈仲子吃,这是明显的。陈仲子吃了兄长的俸禄。伯夷不吃周朝的粮食,饿死在首阳山下,难道是因为吃了一次周朝的粮食就玷污了他高洁的品行吗?陈仲子的节操,不如伯夷,而孟子说只有像蚯蚓那样才可以,这是弄错了陈仲子节操所应当比拟的对象。

余氏辨曰:「此叚已于《温公疑孟》辨之矣。以仲子有大非,夫仲子之非,更有大于避兄离母者乎?谓归候母,宜赍食而行,此何足以刺孟哉!」

孟子曰:「莫非受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夫孟子之言,是谓人无触值之命也。顺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茍且为得非正,是天命于操行也。夫子不王,颜渊早夭,子夏失明,伯牛为疠。四者行不顺与?何以不受正命?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葅,天下极戮,非徒桎梏也。必以桎梏效非正命,则比干、子胥行不顺也。人禀性命,或当压溺兵烧,虽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窦广国与百人俱卧积炭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广国独济,命当封侯也。积炭与岩墙何以异?命不压,虽岩崩,有广国之命者犹将脱免。行或使之,止或尼之。命当压,犹或使之立于墙下。孔甲所入主人子之天,命当贱,虽载入宫,犹为守者。不立岩墙之下,与孔甲载子入宫,同一实也。

余氏辨曰:「充之论以为人事不必修,皆委之天命。纣曰:『我生不有命在天。』如充所见,则纣为知命矣,岂不败壊名教乎?如以孟子之言为正,则孔子何以有三死非命之说乎?」然充作《刺孟》十篇,识见肤浅,不晓义理。观《问孔》篇踈缪尤甚,而此似不足辨。余虑后学读其书,惑其说,不得不明言其非。

  尊孟续辨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尊孟续辩卷下

  (宋)余允文 撰

○苏子辩孟【为《论语说》与《孟子》辩】

说曰:「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孔子曰:「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其于颜子,试之也熟,而观之也审矣。盖尝黙而察之,阅三月之久而其颠沛造次无不一出于仁者,是以知其终身之弗叛也。君子之观人也,必于其所不虑焉观之。其所虑者,容有伪也,虽终身不得其真。故三月之久,则必有备虑之所不及者矣。伪之与真,无以异,君子贱之,何也?有大利害临之,则败也。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不归,安知其非有也?」假之与性,其本亦异矣,岂论其归与不归哉?使孔子视之,不终日而决,不待三月也,何不知之有?

余氏辩曰:「孟子之言『久假不归』者,进人与为善也。谓其五霸本假仁而行,使其行之又行之,而终始焉,则虽未能如尧舜性之,亦可与汤武身之相侔矣,其可谓之非仁乎?故言『焉知其非有』也。不谓东坡之学识而为是辩也。扬子不云乎?『假儒衣书服而读之,三月不归,孰曰非儒?』亦久假不归之意也。」

说曰:「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凡物之可求者,求而得,不求则不得也。仁义未有不求而得者,是以知其可求也,故曰:「仁逺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富贵有求而不得者,有不求而得者,是以知其不可求也,故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圣人之于利,未尝有意于求也,岂问其可不可哉?然将直告之以不求,则人犹有可得之心,特廹于圣人而止耳。夫廹于圣人而止,则其止也将有时而作矣,故告之以不可求者,曰:「使其可求,虽吾亦将求之。」以为髙其闬闳,固其扃鐍,不如开门发箧而示之无有也。而孟子曰:「食色,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义,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君子之教人,将以其实,何谓不谓之有?夫以食色为性,则是可以求得也,而君子禁之;以仁义为命,则是不可以求得也,而君子强之。禁其可求者,强其不可求者,天下其孰能从之?故仁义之可求,富贵之不可求,理之诚然者也。如以可为不可,以不可为可,虽圣人不能。

余氏辩曰:「东坡此说,可谓不明孟子性命之说也。食与色,固性之所欲也,然有不可得而享者,命也;仁与义,固性之所禀也,然有不可得而

译余氏辩解说:“这段内容已经在《温公疑孟》中辨析过了。因为陈仲子有极大的错误,陈仲子的错误,还有比躲避兄长、远离母亲更大的吗?说陈仲子回去问候母亲,应当带着食物去,这哪里足以指责孟子呢!”

孟子说:“没有不是受命于天的,顺从地接受那正当的。所以知道天命的人不站在危墙之下。尽了自己的道而死,是正当的命;戴着手铐脚镣而死,不是正当的命。”孟子的这些话,是说人没有遭遇偶然祸患的命运。顺从操行就能得到正当的命,胡乱行事苟且偷生就得到不正当的命,这是天命取决于操行。孔子没有称王,颜渊早逝,子夏失明,伯牛患麻风病。这四个人操行不顺吗?为什么得不到正当的命?比干被剖心,伍子胥被烹煮,子路被剁成肉酱,遭受天下极刑,不仅仅是戴着手铐脚镣。如果一定要用手铐脚镣来效验不正当的命,那么比干、伍子胥的操行就不顺了。人禀受性命,有的应当被压死、淹死、战死、烧死,即使有的人谨慎操行修养,这有什么益处呢?窦广国和一百个人一起睡在积炭下面,炭堆崩塌,一百个人都死了,只有窦广国活了下来,这是因为他命中注定要封侯。积炭和危墙有什么不同?命中不被压死,即使山岩崩塌,有窦广国这种命的人仍然会脱险。行动有时被驱使,停止有时被阻止。命中应当被压死,就像有人驱使他站在墙下。孔甲所进入的主人家的儿子,命中注定卑贱,即使被载入宫中,仍然做看守的人。不站在危墙之下,与孔甲载着儿子进入宫中,是同样的事实。

余氏辩解说:“王充的论点认为人事不必修养,都委之于天命。商纣王说:‘我生来不是有天命在天吗?’按照王充的看法,那么商纣王就是知道天命的人了,这难道不会败坏名教吗?如果认为孟子的话是正确的,那么孔子为什么有‘三死非命’的说法呢?”然而王充写了《刺孟》十篇,见识肤浅,不懂义理。看《问孔》篇荒谬尤其严重,而这段似乎不值得辨析。我担心后学者读他的书,被他的说法迷惑,不得不明确说明他的错误。

尊孟续辨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尊孟续辩卷下

(宋)余允文 撰

○苏子辩孟【为《论语说》与《孟子》辩】

苏氏说:“孔子说:‘颜回啊,他的心三个月不违背仁;其余的人,只是偶尔达到仁罢了。’孔子说:‘我对于人,谁诋毁?谁赞誉?如果有所赞誉的,那是有所考验的。’对于颜回,考验得熟悉,观察得审慎了。曾经沉默地观察他,经过三个月之久,发现他在颠沛流离、仓促匆忙时没有不出于仁的,因此知道他终身不会背叛仁。君子观察人,一定要在他没有考虑的时候观察。他有所考虑的时候,容或有虚伪,即使终身也得不到他的真实。所以三个月之久,就一定有事先考虑所不及的地方了。虚伪与真实,没有区别,君子轻视它,为什么呢?有大利害来临时,就会败露。孟子说:‘尧、舜,是出于本性;汤、武,是亲身践行;五霸,是假借仁义。长久假借而不归还,怎么知道他们不是真正拥有呢?’假借与本性,其根本也不同了,哪里还讨论归还与不归还呢?如果让孔子观察,不用一天就能决断,不用等到三个月,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余氏辩解说:“孟子说‘长久假借而不归还’,是鼓励人向善。说五霸本来假借仁义而行,假使他们一直行下去,始终如一,那么虽然不能像尧舜那样出于本性,也可以与汤武亲身践行相提并论了,这能说他们不是仁吗?所以说‘怎么知道他们不是真正拥有’。不认为东坡的学识而这样辩论。扬子不是说过吗?‘假借儒者的衣服和书籍来读,三个月不归还,谁说不是儒者?’这也是长久假借而不归还的意思。”

苏氏说:“孔子说:‘富贵如果可以求得,即使是执鞭的低微职务,我也去做。如果不可求得,就顺从我所好的。’凡是可求的东西,求就能得到,不求就得不到。仁义没有不求而得的,因此知道它是可求的,所以说:‘仁远吗?我欲仁,仁就来了。’富贵有求而不得的,有不求而得的,因此知道它是不可求的,所以说:‘富贵如果可以求得,即使是执鞭的低微职务,我也去做。如果不可求得,就顺从我所好的。’圣人对于利,未曾有意去求,哪里会问它可不可求呢?然而如果直接告诉他不求,那么人还有可能得到的心,只是被圣人逼迫而停止罢了。被圣人逼迫而停止,那么他的停止将会有时重新行动,所以告诉他不可求,说:‘如果可求,即使我也将求它。’认为高筑门墙,加固门锁,不如开门开箱而展示里面没有东西。而孟子说:‘食色,是性。有命在其中,君子不说是性。仁义,是命。有性在其中,君子不说是命。’君子教导人,将要用实际,为什么说没有?把食色当作性,那么就可以求得,而君子禁止它;把仁义当作命,那么就是不可求得,而君子强迫它。禁止可求的,强迫不可求的,天下谁能够听从呢?所以仁义的可求,富贵的不可求,是确实的道理。如果以可为不可,以不可为可,即使是圣人也不能。”

余氏辩解说:“东坡这个说法,可以说是不明白孟子关于性命的学说。食与色,固然本性所欲望,然而有不可得而享有的,这是命;仁与义,固然本性所禀受,然而有不可得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