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女孝经二
庶人章第五
¶
夫人章第三
居尊能约,守位无私,审其勤劳,明其视听,诗书之府可以习之,礼乐之道可以行之,故无贤而名昌,是谓积殃;德小而位大,是谓婴害。岂不诫欤!静专动直,不失其仪,然后能和。其子孙保其宗庙,盖夫人之孝也。《易》曰:"闲邪!存其诚,德博而化。"
译【第三章 夫人】
居尊能俭约,守位无私心,审其勤劳,明其视听,诗书之府可以学习,礼乐之道可以践行,所以无贤而名昌,这是积殃;德小而位大,这是婴害。岂不诫哉!静专动直,不失其仪容,然后能和。其子孙保其宗庙,这是夫人的孝。《易》说:"防闲邪念!存其诚心,德博而化。"
¶
帮君章第四
非礼教之法服,不敢服;非诗书之法言,不敢道;非信义之德行,不敢行。欲人不闻,勿若勿言;欲人不知,勿若勿为;欲人勿传,勿若勿行。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祭祀,盖帮君之孝也。《诗》云:"于以采蘩,于沼于汕。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译【第四章 邦君(邦君即诸侯)】
非礼教所定之法服,不敢服;非诗书所传之法言,不敢道;非信义之德行,不敢行。欲人不闻,不如勿言;欲人不知,不如勿为;欲人勿传,不如勿行。三者具备了,然后能守其祭祀,这是邦君的孝。《诗》说:"于何处采蘩,于沼于汕。于何处用之,公侯之事。"
¶
庶人章第五
为妇之道,分义之利,先人后己,以事舅姑,纺绩衣裳,社赋蒸献,此庶人妻之孝也。《诗》云:"妇无公事,休其蚕织。"
译【第五章 庶人】
为妇之道,分义之利,先人后己,以侍奉公婆,纺绩衣裳,社赋蒸献,这是庶人妻之孝。《诗》说:"妇人没有公家之事,便休息其蚕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