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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左传杜解补正三

左传杜解补正卷中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4–29 段

雨螽于宋。解:宋人以其死为得天祐,喜而来告,故书。然则陨石、退鹢,岂亦喜而来告乎?

译蝗虫降落在宋国。解释:宋国人认为蝗虫死亡是得到上天的保佑,欢喜地前来报告,所以史书予以记载。既然如此,那么陨石坠落、退鹢(水鸟退飞),难道也是因为欢喜而前来报告的吗?

四年夏,曹伯如晋防正。防正即朝正也。周之三月,晋之正月。襄二十二年「随于执事以防」,嵗终杜氏解曰「朝正是也」。此解以正为政,似因传文夏字而曲为之说。

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解意太迂,愚谓引诗盖取上帝监观四方、求民之莫之义,言恐惧可以致福。

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湛露》之诗,只是宴乐之意,取此为兴耳。天子当阳,言向明而治也。解太巧。

五年,臯陶、庭坚。十八年,季孙行父所称八凯有庭坚。杜氏以为臯陶字,罗泌以为六,臯陶之后蓼,庭坚之后陆。氏据焦氏《易林》「尨降庭坚」为陶叔后,谓二国皆臯陶后,而庭坚则或以支子别封,自为其国之祖,故文仲并举之也。未详孰是。

徳之不建,民之无援。徳之不建,言二国不能自强于为善;民之无援,言中国诸侯不能恤小寡。解非。

  沈渐刚克 补云渐书作潜

六年树之风声。陆氏曰:「树立其风化声教。」

为之律度,钟律度量皆有一定之法,以遗后嗣,《书》所谓「闗石和钧,王府则有」者也。

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解:「立少君,恐有难,非也。谓连年有秦、狄之师,楚伐与国。」

  先君爱之 补云先君谓文公

  难必抒矣 抒服防作纾

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补云:君谓襄公。

七年,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畏穆嬴之偪也,以君夫人之尊故,解非。

败秦师于令狐,至于刳首。《水经注》引阚骃曰:「令狐即猗氏,刳首在西三十里。」后汉衞敬侯碑隂文:「城惟解梁地,即郀首山,对灵足谷,当猗口。」刳字作郀。《玉篇》:「郀,口孤切,秦地在河南。」当是「河东」之误。

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补云:「公既不及于会,则不知班位之次序,故不书诸国以辟不敏。」

  夏书曰戒之用休 今大禹谟

八年,致公壻池之封,自申至于虎牢之境。傅氏曰:「自申至于虎牢,皆郑地也,不得致之于衞。」窃以上文言匡、戚,归衞田也;此言自申至虎牢,归郑田也。故杜于上年解云:「为晋归郑、衞田张本。」而此则专言归衞,此杜氏之阙漏尔。按自申至于虎牢,郑地,晋取之以封公壻池,今乃归之,传文不言郑,言申、虎牢,则郑可知矣。

九年,获公子茷。按《成十六年》鄢陵之战,囚楚公子茷,距此四十四年,疑别是一人。

十年沿汉泝江,将入郢。补云:「欲入郢为乱。」

十一年,皇父之二子死焉。传本云:「皇父之二子。」解乃云:「谷甥、牛父。」误。三大夫亦应有赏,传特以耏门之名,追录其受赏之由,余不及载耳。

齐襄公之二年,鄋瞒伐齐。按此年世太逺,陆氏曰:「《史记·鲁世家》引此传文作齐惠公之二年,又《齐世家》曰:『惠公二年,长翟来,王子城父攻杀之。』《十二诸侯年表》亦于齐惠公二年书王子城父败长翟,三文皆同。按惠之二年,即鲁宣公之二年也,在晋灭潞之前仅十三年尔,此传以惠公为襄公,盖传写之误也。」因此知解云长三丈者亦未可信,《考工记》曰:「戈柲六尺有六寸。」假如长三丈之人,富父终甥何由得以戈桩其防邪?云长翟之种絶者亦非,传云亾者,特其国亾耳。杜以后世不闻有长人,故云种絶。然张苍长八尺余,父不满五尺,其子复长,至其孙长止六尺余,岂可以此论邪?

十二年,郕伯来奔。刘原父曰:「此郕太子也。鲁以诸侯逆之,即谓之郕伯,而《春秋》又没其专土叛君之罪,反谓之诸侯而尊之,岂其然乎?意者郕伯以去年卒,太子今即位而不能自安,遂出奔。夫逾年即位,则真郕伯矣。以其日浅,或谓之太子,而左氏则误以为太子出奔也。」

且请絶叔姬而无絶昏,公许之。啖叔佐曰:「左氏事迹倒错者甚多,此文当在成四年▯伯来朝归叔姬故也之下,误书于此。」

十三年,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上年晋人、秦

译鲁襄公四年夏季,曹伯前往晋国行朝正之礼。朝正即朝见君主以正礼仪。周历的三月,是晋历的正月。《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记载“随于执事以防”,杜预在年终注释中说“这是朝正”。这里的解释将“正”理解为“政”,似乎是因为经文中有“夏”字而强行曲解。

君子说:“《诗经》说:‘只有那两国,其政令未能获得;只有这四国,于是探究于是谋划。’这说的就是秦穆公吧。”这种解释意思过于迂曲,我认为引用《诗经》大概是取上帝监察四方、寻求百姓安宁的含义,说明恐惧可以招致福佑。

于是赋《湛露》这首诗,表示天子正当阳位,诸侯听从命令。《湛露》这首诗,只是宴饮欢乐的意思,取此作为兴起罢了。天子当阳,是说面向光明而治理。解释得太巧饰了。

鲁襄公五年,臯陶、庭坚。鲁襄公十八年,季孙行父所称的八凯中有庭坚。杜预认为臯陶的字是庭坚,罗泌认为臯陶有六个儿子,臯陶的后代是蓼国,庭坚的后代是陆国。杜氏依据焦延寿《易林》中“尨降庭坚”是陶叔后代的说法,认为这两个国家都是臯陶的后代,而庭坚或许是因支子另封,自为其国的始祖,所以文仲一并提及。不知哪种说法正确。

德行不能建立,百姓没有援助。德行不能建立,是说两国不能自强于为善;百姓没有援助,是说中原诸侯不能体恤弱小孤寡。解释不对。

沈国渐次刚强克制。补充说:渐字在《尚书》中写作潜。

鲁襄公六年,树立其风化声教。陆氏说:“树立其风化声教。”

制定律度,钟律度量都有一定的法则,留给后代,《尚书》所说的“关石和钧,王府则有”就是这个意思。

晋国人因为灾难的缘故,想要立年长的君主。解释:“立年幼的君主,恐怕有灾难,不对。是说连年有秦国、狄国的军队,楚国攻打盟国。”

先君喜爱他。补充说:先君指文公。

灾难必定会舒缓。抒字,服防本作纾。

杜祁因为国君的缘故,让位给偪姞而推举她上位。补充说:君指襄公。

鲁襄公七年,宣子和各位大夫都担忧穆嬴,并且畏惧偪,是畏惧穆嬴的逼迫,因为她是国君夫人的尊贵身份,解释不对。

在令狐打败秦军,一直追到刳首。《水经注》引用阚骃的话说:“令狐就是猗氏,刳首在西边三十里。”东汉卫敬侯碑阴文:“城在解梁地,就是郀首山,对着灵足谷,位于猗口。”刳字写作郀。《玉篇》:“郀,口孤切,秦地在河南。”应当是“河东”的误写。

凡是会合诸侯,不记载所会合的地点,是因为迟到。迟到不记载其国名,是避开不敏捷的指责。补充说:“国君既然没有赶上会合,就不知道班位的次序,所以不记载各国以避开不敏捷的指责。”

夏书说:用美善来警戒。现在见于《大禹谟》。

鲁襄公八年,归还公婿池的封地,从申到虎牢的边境。傅氏说:“从申到虎牢,都是郑国的土地,不能归还给卫国。”我根据上文说匡、戚,是归还卫国的田地;这里说从申到虎牢,是归还郑国的田地。所以杜预在上一年解释说:“为晋国归还郑、卫田地做铺垫。”而这里却专门说归还卫国,这是杜预的疏漏。查考从申到虎牢,是郑国的土地,晋国夺取它来封给公婿池,现在归还它,传文不说郑国,说申、虎牢,那么郑国就可以知道了。

鲁襄公九年,俘获公子茷。查考《成公十六年》鄢陵之战,囚禁楚国公子茷,距离这里四十四年,怀疑是另一个人。

鲁襄公十年,顺汉水而下,逆长江而上,将要进入郢都。补充说:“想要进入郢都作乱。”

鲁襄公十一年,皇父的两个儿子死在那里。传本说:“皇父的两个儿子。”解释却说:“谷甥、牛父。”错误。三位大夫也应该有赏赐,传文特意以耏门的名字,追录他们受赏的原因,其余没有记载罢了。

齐襄公二年,鄋瞒攻打齐国。查考这一年年代太远,陆氏说:“《史记·鲁世家》引用这段传文作齐惠公二年,又《齐世家》说:‘惠公二年,长翟来犯,王子城父攻杀之。’《十二诸侯年表》也在齐惠公二年记载王子城父打败长翟,三处记载都相同。查考惠公二年,就是鲁宣公二年,在晋国灭潞之前仅十三年,这段传文把惠公写成襄公,大概是传抄错误。”因此知道解释说长三丈的也不可信,《考工记》说:“戈柄六尺六寸。”假如长三丈的人,富父终甥怎么能用戈柄刺中他的腋下呢?说长翟的种族灭绝了也不对,传文说灭亡,只是他们的国家灭亡罢了。杜预因为后世没听说有长人,所以说种族灭绝。然而张苍长八尺多,父亲不到五尺,他的儿子又长,到他的孙子长只有六尺多,难道可以用这个来论断吗?

鲁襄公十二年,郕伯来投奔。刘原父说:“这是郕国的太子。鲁国以诸侯的礼节迎接他,就称他为郕伯,而《春秋》又掩盖他专擅国土、背叛国君的罪过,反而称他为诸侯而尊崇他,难道是这样吗?推测郕伯在上年去世,太子现在即位但不能自安,于是出逃。过了年即位,就是真正的郕伯了。因为他即位时间短,或许称他为太子,而左氏却误以为是太子出逃。”

并且请求断绝叔姬的婚姻而不断绝两国的婚约,国君答应了。啖叔佐说:“左氏事迹颠倒错乱的很多,这段文字应当在成公四年‘伯来朝归叔姬故也’之下,误写在这里。”

鲁襄公十三年,晋侯派詹嘉驻守瑕地,以守卫桃林的边塞。上年晋人、秦

人战于河曲,注云:「在河东蒲坂县南,秦师夜遁,复侵晋,入瑕。」则瑕必在河外。僖三十年注曰:「焦、瑕,晋河外五城之二邑。」《水经》:「河水又东迳湖县故城北。」注云:「《晋书地道记》、《太康记》并言胡县,汉武帝改作湖。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古瑕、胡二字通用。《礼记》引《诗》:「心乎爱矣,瑕不谓矣。」郑注云:「瑕之言胡也。」瑕、胡音同,故记用其字,瑕转为胡,又改为湖,今为闅乡县治。瑕邑即桃林之塞,而道元以为郇瑕之地,误矣。

译人在河曲作战,杜预注说:“在河东蒲坂县以南,秦军夜间逃跑,又侵犯晋国,攻入瑕邑。”那么瑕邑必定在黄河以外。僖公三十年的注说:“焦、瑕,是晋国黄河以外的五座城池中的两个邑。”《水经》记载:“黄河水又向东经过湖县故城北。”杜预注说:“《晋书地道记》、《太康记》都称胡县,汉武帝时改名为湖县。其北面有树林,名叫桃林。”古代“瑕”、“胡”二字通用。《礼记》引用《诗经》:“心乎爱矣,瑕不谓矣。”郑玄注说:“‘瑕’的意思就是‘胡’。”瑕、胡读音相同,所以记载中用“瑕”字,后来“瑕”转为“胡”,又改为“湖”,现在就是闅乡县治所在地。瑕邑就是桃林之塞,而郦道元认为它是郇瑕之地,这是错误的。

不如随会能。邵氏曰:「能字句絶,能言才也,如孟子能者在职之能。」正义属下文,以为能处贱非【按能字仍当属下句,能贱犹云为贵当可使复贱也】

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补云:傅氏曰:「盖绕朝曽言于秦伯,请留之。」

文子赋·四月》。解云:「不欲还晋,以传考之,但云成二国,不言公复还晋。《四月》之诗,当取『乱离瘼矣,维以告哀』之意耳。」

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解既见而后入,北斗非也,改云:有者,非常之辞。孛,妖星之有光芒者也,如帚者则谓之彗。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下,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象,簒弑之表也。「于大辰」,「于东方」,皆不言入,此其言入何?谷梁子曰:「斗有环域也。」

子叔姬妃齐昭公。按僖二十七年经,齐侯昭卒,今此昭公即孝公之弟,不当以先君之名为諡,而经不书葬,无可考正,疑左氏之误。然僖公十七年传曰:「葛嬴生昭公。」前后文同【史记》同】先儒无致疑者。

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刘歆曰:「斗,天之三辰纪纲星也。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故当之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

终不曰公,曰「夫己氏」。「夫己氏」犹言彼己之子。

十五年,鲁人以为敏。传以华孙辞宴为合于礼,解失之。

十七年,鹿死不择音。言其鸣急切。《庄子》:「兽死不择音。」郭象注曰:「野兽蹴之穷地,意急情尽,则和声不至。」是也。当从服防之说。

赵穿、公壻池为质焉。赵穿与池皆晋侯女壻,故以为质。

十八年,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杀视及叔仲惠伯,不书,亦讳之耳,解非。

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此与《孟子》四罪不同。解云:「驩兜、共工、鲧」,恐未必然。至缙云氏有不才子,则杜亦不能以三苗释之矣。四凶事当以《虞书》、《孟子》为正。鲧婞直以亾身,其为人傲而自用,则有之,不至如所云梼杌也。帝之殛之,亦秪遏在羽山而已。

宣二年,倒防而出之,获狂狡。邵氏曰:「倒防犹倒戈也,坐此迟缓,反为郑人所获。」

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邵氏曰:「听犹听政之听。」解谓常存于耳,似迂。

文马百驷,丘光庭曰:「文马,马之毛色有文采者。」触槐而死,麑退而触槐,则非赵盾庭槐明矣,解可删。六年,使疾其民以盈其贯,将可殪也。刘▯曰:「以绳穿物谓之贯。《书》云:『商罪贯盈。』言纣之为恶,如物之满于贯也。殪,杀也。解非。」

八年,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解:舒、蓼,二国名。罗泌曰:「僖三年徐取舒,文五年楚灭蓼,今云舒蓼者,当自是一国名。」傅氏曰:「此盖羣舒之一,如舒庸、舒鸠之属。」

九年,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冶之谓乎!以上辟为僻,下辟为法,当时有此解。昭二十八年,晋司马叔游引此诗亦同。汉张衡《思▯赋》「览蒸民之多僻兮,畏立辟以危身」,正用此也。《家语》孔子曰:「▯冶之于灵公,位在大夫,无骨肉之亲,懐宠不去,仕于乱朝,以区区之一身,欲正一国之婬昏,死而无益,可谓捐矣。」

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绎,注已见文十三年,此重出。按文十三年传曰:「邾文公迁于绎。」然则此之取绎,岂取其国都乎?盖文公虽迁,后复还其故都耳。

十一年,使封人虑事。虑,筹度也。解非。

  其从之也 补云言徃而会狄

十二年使改事君,夷于九县。九县:庄十四年灭息,十六年灭邓,僖五年灭▯,十二年灭黄,二十六年灭防,文四年灭江,五年灭六、灭蓼,十六年灭庸。又有武王灭权,文王灭申,凡十一国。傅氏曰:「时楚适有九县,故郑愿得比之,言服事恭谨如其县邑耳,非必追记其所灭之国也。」

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傅氏曰:「言楚分其三军为五部,而使之各专其职。」

有律以如己也,故

译不如跟随赵衰的才能。邵氏说:“‘能’字句读断开,‘能’指才能,如同孟子所说‘能者在职’中的‘能’。”《正义》将其归属下文,认为“能处贱”并非【按“能”字仍应归属下句,“能贱”犹言“为贵”,应当可以使他再次处于低位】

你不要说秦国没有人才,只是我的计谋恰好不被采用罢了。补注说:傅氏说:“大概绕朝曾经对秦伯说过,请求留下他。”

《文子赋·四月》。解释说:“不打算返回晋国,根据《春秋传》考证,只说成就两国,不说国君再返回晋国。《四月》这首诗,应当取‘乱离瘼矣,维以告哀’的意思罢了。”

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解释认为既已出现而后进入,北斗的说法不对,改为说:“有”,是非常之辞。孛,是有光芒的妖星,像扫帚的则称为彗。刘向认为君臣在朝堂混乱,政令在下亏损,就会使上天浑浊三光的精华。五星盈亏变色逆行,严重的就变成孛星。北斗,是人君的象;孛星,是乱臣的象,是篡弑的表征。“于大辰”,“于东方”,都不说进入,这里说进入为什么呢?谷梁子说:“北斗有环绕的区域。”

子叔姬嫁给齐昭公。按《僖公二十七年》经,齐侯昭去世,现在这个昭公就是孝公的弟弟,不应当用先君的名字作为谥号,而经不记载葬礼,无可考证纠正,怀疑是《左传》的错误。然而《僖公十七年》传说:“葛嬴生了昭公。”前后文相同【《史记》相同】先儒没有提出疑问的。

不出七年,宋、齐、晋的国君都将死于祸乱。刘歆说:“北斗,是天上的三辰纪纲之星。宋、齐、晋,是天子的方伯,中国的纲纪,所以应当应验。北斗七星,所以说不出七年。”

始终不说国君,说“夫己氏”。“夫己氏”犹言那个已经死去的儿子。

十五年,鲁人认为他敏捷。传以华孙辞宴为符合礼制,解释失之。

十七年,鹿死不择音。说它鸣叫急切。《庄子》:“兽死不择音。”郭象注说:“野兽被追逐到穷地,心意急切情尽,则和谐的声音就听不到了。”是对的。应当采纳服防的说法。

赵穿、公婿池作为人质。赵穿与池都是晋侯的女婿,所以作为人质。

十八年,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杀视及叔仲惠伯,不记载,也是避讳罢了,解释不对。

浑敦、穷奇、梼杌、饕餮,这与《孟子》四罪不同。解释说:“驩兜、共工、鲧”,恐怕不一定如此。至于缙云氏有不才子,那么杜预也不能用三苗来解释了。四凶的事应当以《虞书》、《孟子》为准。鲧刚直以致丧身,他为人傲慢而自用,是有的,不至于像所说的梼杌那样。帝尧惩罚他,也只是遏制在羽山罢了。

宣公二年,倒防而出之,获狂狡。邵氏说:“倒防犹倒戈也,坐此迟缓,反为郑人所获。”

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邵氏说:“听犹听政之听。”解释认为常存于耳,似乎迂腐。

文马百驷,丘光庭说:“文马,是毛色有文采的马。”触槐而死,麑退而触槐,则不是赵盾庭院的槐树明矣,解释可删。六年,使疾其民以盈其贯,将可殪也。刘〇说:“以绳穿物谓之贯。《书》云:‘商罪贯盈。’说纣王的罪恶,如同物品装满在绳子上。殪,杀也。解释不对。”

八年,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解释:舒、蓼,是两个国家名。罗泌说:“僖公三年徐取舒,文公五年楚灭蓼,现在说舒蓼者,应当自是一个国家名。”傅氏说:“这大概是群舒之一,如舒庸、舒鸠之类。”

九年,孔子说:“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〇冶之谓乎!以上辟为僻,下辟为法,当时有此解。昭公二十八年,晋司马叔游引此诗亦同。汉张衡《思〇赋》“览蒸民之多僻兮,畏立辟以危身”,正用此也。《家语》孔子说:“〇冶之于灵公,位在大夫,无骨肉之亲,懐宠不去,仕于乱朝,以区区之一身,欲正一国之婬昏,死而无益,可谓捐矣。”

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绎,注已见文公十三年,此重出。按文公十三年传说:“邾文公迁于绎。”然则此之取绎,岂取其国都乎?盖文公虽迁,后复还其故都耳。

十一年,使封人虑事。虑,筹度也。解释不对。

其从之也 补云言徃而会狄

十二年使改事君,夷于九县。九县:庄公十四年灭息,十六年灭邓,僖公五年灭〇,十二年灭黄,二十六年灭防,文公四年灭江,五年灭六、灭蓼,十六年灭庸。又有武王灭权,文王灭申,凡十一国。傅氏说:“时楚适有九县,故郑愿得比之,言服事恭谨如其县邑耳,非必追记其所灭之国也。”

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傅氏说:“言楚分其三军为五部,而使之各专其职。”

有律以如己也,故

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傅氏曰:「将师之贵于法律者,能使其下如己之志,故谓之律,所谓顺成而臧也。否臧则律且竭而败矣。夭,屈也,言其法律如水之壅而盈则必竭,屈而不伸,散而不整,故为凶。」

译卦名为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傅氏说:“将领和统帅之所以贵在遵守法律,是因为能够使他们下属顺从自己的意志,所以称之为律,这就是所说的顺从成功而美好。如果不美好,那么法律就会枯竭而失败。夭,是屈曲的意思,是说那法律像水被堵塞而充盈则必然枯竭,屈曲而不能伸展,散乱而不整齐,所以是凶险的。”

其君之戎,分为二广。其君之戎,谓戎车。傅氏曰:「广,楚乗车名。以其亲兵分左右二部,故名二广。」

广有一卒,卒偏之两。邵氏曰:「楚人易古偏法而为广,广之所有百人,故曰一卒,亦古偏法也。一卒之外,又有承副之卒焉,其数如偏之两,两二十五人也。广之所有一卒,一卒百人也;一卒之外,又有余卒为承副者,二十五人为两,故曰卒偏之两。车法在古为偏,在今为广,盖举古今错言之。不直曰若干人,而必曰卒、曰偏、曰两者,今法不离于古也。」

内官序当其夜,邵氏曰:「若今宿直递持防也。」

御下两马掉鞅而还,邵氏曰:「两马掉鞅,掉两马之鞅也。盖骖马车旋,则其鞅须掉之,而示闲暇之意亦在其中矣。」

士季使巩朔、韩穿帅七覆于敖前,故上军不败。赵婴齐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故败而先济。传因士季语竟言之。

楚子为乗广三十乗,分为左右。傅氏曰:「兵法车十五乗为偏,今楚用旧法而易其名。」

屈荡户之,户,止也。古人以守戸之人谓之户者,取其能止人也。《汉书·樊哙传》:「诏戸者无得入羣臣。」王嘉传:「坐户殿门失防免。」《唐书·李绅传》:「击大毬户官道,车马不敢前。」

楚人惎之。(定四年)「管蔡啓商,惎间王室。」解:「惎,毒也。」傅氏曰:「言楚人将毒害之,而晋人乃脱扄、拔斾、投衡而出耳。」未详【按杜解惎为教,于义为长。盖晋人困厄,而楚人顾教之脱险,既脱而复有谑言,故传书之以纪异。若如傅氏说,则军中常事何可胜书?且末语尤无谓矣】

宵济,亦终夜有声,言其军嚣,无复部伍。解非。

遂围萧萧溃。下有明日萧溃之文,此处疑衍。若此云萧溃,下便不得言遂傅于萧也。

十三年,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邵氏曰:「清丘,晋与宋、衞盟,既而衞背盟而救陈,晋背盟而不救宋,故曰唯宋可免,责晋、衞也。」

十四年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犹言轻我。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劒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邵氏曰:「寝门之外逺于窒皇,蒲胥之市逺于寝门之外。屦人进屦,追而及于窒皇,前此未及屦也;劒人进劒,追而及于寝门之外,前此未及劒也;车人驾车,追而及于蒲胥之市,前此未及车也。盖兴师之速如此。」

聘而献物,于是有庭实旅百。刘▯曰:「实百品于庭,以为献物。」

十五年,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牀。傅氏曰:「华元登牀,乗其不虞,刼之与盟也。」

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邵氏曰:「子反何为而惧?惧华元之胁也。盟岂得已哉!观惧之一言,则华元之情状可见矣。论者谓其轻见情实,殆非知华元者。」

吾从其治也。治谓病间之时,凡人病未昏、酒未醉,皆曰治。列子邓析谓子产曰:「子奚不时其治也?」谓伺其醒时。

尔用先人之治命,石经作「尔用而先人之治命」。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吕大临《考古图》▯敦铭曰:「王格于宣榭。」宣榭者,盖宣王之庙也。榭,射堂之制也。其文作印,古射字,执弓矢以射之象,因名其堂曰射【后从木】其堂无室,以便射事,故凡无室者皆谓之榭【尔雅云】宣王之庙制如榭,故谓之宣榭。春秋记成周宣榭火,以宗庙之重而书之,如桓、僖宫之比。二传云藏礼乐之器,非也。

十七年,过而不改,而又乆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傅氏曰:「言三子见执,齐人必悔,有遣使之心,今又乆之,必将背晋。」

成元年作丘甲。周制四丘为甸,旁加一里为成,共出长毂一乗、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则丘得十八人,不及一甲。今作丘甲,令丘出二十五人,一甸之中共出百人矣。解云:「丘出甸赋,骤増三倍。」恐未必然。《山堂考索》载唐太宗问李靖:「楚广与周制如何?」靖曰:「周制一乗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亦二十五人为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然则一丘所出十有八人,积四丘具一乗,则今作丘甲者,即丘出一甲,向之十有八人者,今

译他们的君车,分为左广、右广两部分。所谓君车,指的是戎车。傅氏说:“广,是楚军战车的名称。因为将亲兵分为左、右两部,所以称为二广。”

每广有一卒,一卒的人数相当于古制中两个偏的兵力。邵氏说:“楚人改变了古制中‘偏’的编制而称为‘广’,广所统领的有一百人,所以称为一卒,这也符合古制中‘偏’的编制。在一卒之外,还有作为副手的卒,其人数如同古制中两个‘两’,即二十五人。广所统领的一卒,是一百人;在一卒之外,还有多余的卒作为副手,二十五人称为‘两’,所以说‘卒偏之两’。车队的编制在古代称为‘偏’,在当时称为‘广’,这是将古今名称交错而言。不直接说若干人,而一定要说卒、说偏、说两,是因为当时的制度并未脱离古制。”

内官按照次序值夜班,邵氏说:“就像现在轮流值班守卫一样。”

驾车时,让下面的两匹马甩动缰绳,然后返回。邵氏说:“两马掉鞅,就是甩动两匹马的缰绳。大概是因为骖马在车回旋时,其缰绳需要甩动,其中也含有显示从容不迫的意思。”

士季派巩朔、韩穿率领七队伏兵埋伏在敖山之前,所以上军没有失败。赵婴齐让他的部下事先在河边准备好船只,所以战败后能先渡河。《左传》顺着士季的话把这件事讲完了。

楚王设置了三十辆乘广,分为左、右两部分。傅氏说:“兵法规定战车十五辆为一偏,现在楚国沿用旧法但改变了名称。”

屈荡守卫在门前,户,就是止的意思。古人把守门的人称为户,是取他能阻止人进入的意思。《汉书·樊哙传》:“诏令守门的人不准群臣进入。”王嘉传:“因守卫殿门失职被免职。”《唐书·李绅传》:“击打大球阻挡官道,车马不敢前进。”

楚人教唆他们。(定四年)“管叔、蔡叔开启商朝残余势力,教唆离间王室。”解释:“惎,毒害的意思。”傅氏说:“意思是楚人将毒害他们,而晋国人却脱掉门闩、拔掉旗帜、扔掉车衡逃了出来。”此说未详【按杜预解释惎为教,在义理上更为恰当。大概是因为晋人陷入困境,而楚人反而教他们脱险,脱险后又有戏谑之言,所以《左传》记载此事以记录怪异。如果像傅氏所说,那么军中常事何止能写完?而且最后的话尤其没有意义】

夜间渡河,也整夜有声响,是说军队喧哗,不再有部伍秩序。这种解释不对。

于是包围萧国,萧国溃败。下文有“第二天萧国溃败”的文字,此处疑似衍文。如果这里说萧国溃败,下文就不能再说“于是逼近萧国”了。

十三年,君子说:“清丘之盟,只有宋国可以免于责难。”邵氏说:“清丘,是晋国与宋国、卫国结盟,后来卫国背弃盟约去救援陈国,晋国背弃盟约而不救援宋国,所以说只有宋国可以免于责难,这是责备晋国和卫国。”

十四年,经过我国而不借道,是轻视我国。鄙我,就是轻视我的意思。楚王听说后,甩动衣袖站起来,鞋子追到窒皇才穿上,剑追到寝门之外才佩上,车追到蒲胥之市才坐上。邵氏说:“寝门之外比窒皇远,蒲胥之市比寝门之外远。送鞋的人追到窒皇才追上,此前没来得及穿鞋;送剑的人追到寝门之外才追上,此前没来得及佩剑;驾车的人追到蒲胥之市才追上,此前没来得及坐车。大概出兵的速度就是这样快。”

聘问并献礼物,于是有庭院中陈列的百种实物。刘〇说:“在庭院中陈列百种物品,作为献物。”

十五年,派华元夜间进入楚军,登上子反的床。傅氏说:“华元登床,趁其不备,胁迫他与晋国结盟。”

子反害怕,与他结盟并报告楚王。邵氏说:“子反为什么害怕?害怕华元的胁迫。结盟岂是不得已吗!看‘惧’这一个字,华元的情形就可见了。评论者说他轻易显露真情实意,大概是不了解华元的人。”

我顺从他的治理。治,指病愈之时,凡人病未昏迷、酒未醉,都称为治。《列子》中邓析对子产说:“您为什么不趁他清醒的时候呢?”意思是等待他清醒的时候。

你使用先人的治理政令,石经作“你使用你的先人的治理政令”。十六年夏,成周宣榭发生火灾。吕大临《考古图》〇敦铭文说:“王来到宣榭。”宣榭,大概是宣王的庙宇。榭,是射堂的形制。其文字作印,是古射字,手持弓矢射击的形象,因此命名其堂为射【后从木】其堂没有内室,以便进行射事,所以凡是无内室的都称为榭【《尔雅》说】宣王的庙宇形制如榭,所以称为宣榭。《春秋》记载成周宣榭火灾,因为宗庙重要而记载,如同桓宫、僖宫火灾一样。两《传》说藏有礼乐之器,是不对的。

十七年,经过而不改正,而且长久地这样做以致造成悔恨,有什么利益呢?傅氏说:“意思是三子被俘,齐人必定后悔,有派遣使者的想法,现在又拖延很久,必将背弃晋国。”

成公元年实行丘甲制。周制四丘为一甸,旁边加一里为成,共出长毂一辆、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那么每丘得出十八人,不足一甲。现在实行丘甲制,令每丘出二十五人,一甸中共出一百人了。解释说:“每丘出甸赋,骤然增加三倍。”恐怕未必如此。《山堂考索》记载唐太宗问李靖:“楚广与周制如何?”李靖说:“周制一辆战车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也是二十五人为一甲,共三甲七十五人。那么每丘所出十八人,积四丘具备一辆战车,那么现在实行丘甲制,就是每丘出一甲,以前的十八人,现在”

増而为二十五人,是一甸之中共百人为军矣。所未可知者,其三甸而増一乗乎?抑每乗而増一甲乎?鲁昭公时尝搜于红,革车千乗,则计甸而増乗未可知也。楚人二广之法,一乗至用百五十人,则鲁每乗而増一甲亦未可知也。要之,其实为益兵,向之四丘共出三甲者,今使每丘出一甲尔,非若杜氏之所谓丘出一甸之赋。」

译增加到二十五人,这样一甸之中总共有一百人组成军队了。所不能确定的是,是每三个甸增加一辆战车呢?还是每辆战车增加一名甲士呢?鲁昭公时曾在红地检阅军队,战车有一千辆,那么按甸数增加战车的情况就无法确定了。楚国“二广”的编制方法,一辆战车最多用到一百五十人,那么鲁国每辆战车增加一名甲士的情况也无法确定了。总之,这实际上是增加了兵力,以前四个丘共同出三名甲士,现在让每个丘出一名甲士,并不是像杜氏所说的那样,一个丘出一个甸的赋税。

二年,与先大夫之肃。先大夫谓原轸、狐偃、栾枝之辈,三周华不注。补云:华不注在今山东济南厯城县东北,下有华泉。

伤而匿之,在军中不敢言病,故匿其伤。

物土之宜而布其利,陆氏曰:「如昭三十二年传物土方之物,谓相土之所宜。」

  畏君之震 震威也

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言即幸而胜,亦从晋命,况于不幸!

遂常以葬。补云:「以丧礼有进无退。」

三年,叔孙侨如围棘。侨如解,宜在二年战于鞌下。四年,楚虽大,非吾族也,言蛮夷。

六年,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为仆大夫,则君之亲臣,故独令之从公而入寝庭也。」

  其恶易觏 陆氏曰言垢秽易见

  且民从教 言驯习于上之教令

七年,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王应麟曰:「《国语》史伯曰:『当成周者,南有申、吕。』《汉地理志》:『南阳宛县,申伯国。』《诗》、《书》及《左氏》解不言吕国所在。《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徐广云:『吕在宛县。』《水经注》亦谓宛西吕城,四岳受封。然则申、吕,汉之宛县也。」

以两之一卒适吴,舎偏两之一焉。傅氏曰:「古人一车谓之一两,《诗》『百两御之』,《孟子》『革车三百两』,非二十五人为两之两也。盖楚广之制本用一卒,故云『以两之一卒』。其云『舎偏两之一』者,车之半边为偏,偏五十人,今留二十五人也。」

八年,唯或思或纵也。陆氏曰:「有思开封疆者,有纵弛而不设备者,故多兼并以成大国。」

十年忠为令徳,非其人犹不可,况不令乎?陆氏曰:「非其人,谓叔申本非贤者,虽欲效忠,不见信于君,适以自害耳【按叔申既忠于郑,何以见其非贤者?杜解不得其人较胜】

十二年,及其乱也,诸侯贪冐,侵欲不忌,争寻常以尽其民,略其武夫,以为己腹心、股肱、爪牙。傅氏曰:「世治尚文徳,武夫惟使之在外扞难,故曰干城;世乱尚武力,公侯用武夫侵暴邻国,以为搏噬之用,故委任之无所不至。」

天下有道,则公侯能为干城,而制其腹心。傅氏曰:「言能制御武夫之腹心者,使不为害。」

晋侯及楚公子罢盟于赤棘。赤棘,解见元年,此重出。十三年,能者养之以福。陆氏曰:「汉书律厯志引此语作能者养以之福,顔师古注之,徃也,徃就福也。孔頴逹左传正义亦云徃适于福也,盖古本如此。姚寛西溪丛语曰:『玩注亦当是养以之福,传本误也。』今本作养之以福,谓养之以致福耳,于义亦通。但杜顔注此云养威仪以致福,则恐非是。窃谓养是养所受之中,盖敬慎于动作威仪之间,乃所以养此中耳。」杨用修引汉酸枣令刘熊碑辞:「猗与明哲,秉道之枢,养以之福,惟徳之隅。」

斯是用痛心疾首昵就寡人。一篇之中,称寡君者三,我君者一,寡人者五,当是属文之时,未曽参订,然古人之文,亦徃徃不拘,如文十七年传郑子家与赵宣子书,前称寡君,后云「夷与孤之二三臣」,亦其类也。

十六年,徳刑详义礼信。正义曰:详,祥也,古字同。李巡曰:「祥,福之善也。」

致死以补其阙。陆氏曰:「军国之事有所阙乏。」解非。邲之师,荀伯不复从,谓不复从事于楚。解非。

南国防》易以外卦为南,明夷之九三曰:「明夷于南狩」,是也。复一阳浸长而至于干,有《南国防》之象。

败者壹大,我不如子。败者壹大,恐君之不免也,我不如子。子之才能以君免也。」解谓军大崩为壹大,及御与车右不同者,非。

不亦识乎?邵氏曰:「识,记也,谓其能记往日好整好暇之言。」

若之何忧?犹未弭,谓君薨、太子杀。

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圗。」今《五子之歌》。

十七年,施氏卜宰。施氏之家臣也,如《论语》「仲弓为季氏宰」之「宰」解,冢宰非。

孟姬之谗,吾能违兵。傅氏引《晋语》注曰:「违其兵难,卒存赵氏。」

十八年,不然而收吾憎,使赞其政。林氏

译二年,与先大夫之肃。先大夫指原轸、狐偃、栾枝等人,三周华不注山。补注说:华不注山在今山东济南历城县东北,山下有华泉。

受伤却隐藏起来,在军中不敢说自己有病,所以隐藏了伤情。

根据土地的适宜性来分布其利益,陆氏说:“如同昭公三十二年传中‘物土方之物’的说法,意思是考察土地所适宜种植的作物。”

畏惧君主的震怒。震,威怒。

敝邑的幸运,也不过是顺从罢了,何况是不幸之时,怎敢不唯命是从?意思是即使侥幸取胜,也会顺从晋国的命令,何况是不幸之时!

于是按照常规礼仪安葬。补注说:“因为丧礼有进无退。”

三年,叔孙侨如围攻棘地。侨如解围,应当是在二年鞌之战之后。四年,楚国虽然强大,但不是我们的同族,这是指蛮夷。

六年,韩献子统领新中军,并且担任仆大夫。“担任仆大夫,就是君主的亲信大臣,所以唯独命令他跟随君主进入寝庭。”

他的恶行容易看见。陆氏说:意思是污垢秽迹容易看见。

而且百姓顺从教化。意思是百姓习惯于上级的教令。

七年,子重请求夺取申、吕两地,作为赏赐的田地。王应麟说:“《国语》中史伯说:‘成为周朝南方的屏障的,有申、吕。’《汉书·地理志》:‘南阳宛县,是申伯的封国。’《诗经》、《尚书》以及《左传》的注解都不说吕国在哪里。《史记正义》引用《括地志》说:‘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徐广说:‘吕在宛县。’《水经注》也说宛西吕城,是四岳受封之地。那么申、吕,就是汉代的宛县。”

拿出一个卒的两车兵力前往吴国,留下偏军两车中的一半。傅氏说:“古人一辆车称为一两,《诗经》‘百两御之’,《孟子》‘革车三百两’,不是二十五人为两的那个两。大概楚国广军的制度原本使用一个卒,所以说‘以两之一卒’。所谓‘舍偏两之一’,车的半边称为偏,偏有五十人,现在留下二十五人。”

八年,只有有的思虑有的放纵。陆氏说:“有思虑开拓疆土的人,有放纵懈怠而不设防备的人,所以多兼并小国以成就大国。”

十年,忠诚是美好的德行,如果不是合适的人尚且不行,何况是不美好的人呢?陆氏说:“不是合适的人,是说叔申本来不是贤者,即使想要效忠,也不被君主信任,正好自取祸害罢了【按叔申既然忠于郑国,怎么看出他不是贤者?杜预的注解认为不是合适的人比较优胜】

十二年,等到他们混乱的时候,诸侯贪婪冒进,侵犯的欲望毫不顾忌,争夺寻常之地以耗尽民力,掠夺他们的武夫,作为自己的腹心、股肱、爪牙。傅氏说:“世道太平崇尚文德,武夫只让他们在外抵御灾难,所以叫干城;世道混乱崇尚武力,公侯使用武夫侵暴邻国,作为搏噬之用,所以委任他们无所不至。”

天下有道,那么公侯就能成为干城,而控制他们的腹心。傅氏说:“意思是能够控制武夫作为腹心的人,使他们不为害。”

晋侯和楚公子罢在赤棘结盟。赤棘,解释见元年,这里重复出现。十三年,有才能的人用福来养育。陆氏说:“《汉书·律历志》引用这句话作‘能者养以之福’,颜师古注解‘之’,往也,前往就福。孔颖达《左传正义》也说前往适于福,大概古本如此。姚宽《西溪丛语》说:‘玩味注解也应当是养以之福,传本错误。’今本作养之以福,意思是养育他来致福,在义理上也通。但杜预、颜师古注解这里说养威仪以致福,恐怕不对。我私下认为养是养所受的中,大概是在动作威仪之间敬慎,才是用来养这个中。”杨用修引用汉酸枣令刘熊碑辞:“猗与明哲,秉道之枢,养以之福,惟德之隅。”

因此痛心疾首地亲近我。一篇文章中,称寡君三次,称我君一次,称寡人五次,应当是撰写文章的时候,未曾参订,然而古人的文章,也往往不拘束,如文公十七年传郑子家给赵宣子的信,前面称寡君,后面说‘夷与孤之二三臣’,也是这类情况。

十六年,德、刑、详、义、礼、信。正义说:详,祥也,古字同。李巡说:“祥,福之善也。”

献出生命来弥补其缺漏。陆氏说:“军国之事有所缺漏匮乏。”解释不对。邲之战,荀伯不再跟随,意思是不再从事于楚。解释不对。

南国防》易以外卦为南,明夷之九三说:“明夷于南狩”,就是这样。复卦一阳浸长而至于干,有《南国防》的象。

败者壹大,我不如子。败者壹大,恐怕君主不能免祸,我不如你。你的才能能让君主免祸。”解释认为军大崩为壹大,以及御与车右不同者,不对。

不也明智吗?邵氏说:“识,记也,意思是他能记得往日好整好暇的话。”

为何担忧?犹未弭,指君主去世、太子被杀。

《夏书》说:“怨恨岂在于明显?不见是图。”现在《五子之歌》。

十七年,施氏占卜家宰。施氏的家臣,如《论语》“仲弓为季氏宰”的“宰”解释,冢宰不对。

孟姬的谗言,我能避开兵难。傅氏引用《晋语》注说:“避开其兵难,最终保全赵氏。”

十八年,不然而收吾憎,使赞其政。林氏

曰:「吾憎,谓吾所憎之人。」

襄二年,官命未改。陆氏曰:「官命,犹言公命。」

译说:“吾憎,是指我所憎恶的人。”

鲁襄公二年,官方的命令尚未更改。陆氏说:“官命,就是公命。”

三年克鸠兹,至于衡山。疑即丹阳县之衡山,今名横山,去鸠兹不逺

四年,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啖叔佐曰:「此传误,宜在定十五年姒氏卒下。」按:如啖说,则季文子当作桓子。

靡奔有鬲氏。杜氏曰:「靡,夏遗臣事羿者。」仁山金氏遂以为左氏之误。今按此文,亦未见靡之事羿,盖夏后相之将亡,而靡乃出奔尔。古人之文,或以二事连属言之,然寒浞先杀羿而后灭相,则亦未为谬也。

有穷由是遂亾。解云:「浞因羿室,不改有穷之号,非也。哀元年称有过浇矣,此特承上死于穷门而言,以结所引《夏训》之文尔。」

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补云:《国语》曰:「与之货而获其土。」

五年已,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共王不谋于众,背晋之盟,以亾师于鄢,遂失诸侯,不知自反。八年之中,戮杀三卿,是失刑也。

  夏书曰成允成功 今大禹谟

六年,子罕善之如初。傅氏曰:「子荡已出,子罕不复追其射门之怨,若赵盾之于贾季也。」

七年,衡而委蛇必折。傅氏曰:「委蛇,自得之貌。顺道则可以自得;横,不顺道而妄焉,自得必毁折矣。」

八年,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诗笺云:「不行而坐图逺近,故不得于道路也。」此解曰:「匪,彼也。行迈谋,谋于路人也。不得于道,众无适从。」按诗上文云:「谋夫孔多,是用不集。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则此解为长。古人有以匪字作彼字用者,二十七年引诗「彼交匪敖」作「匪交匪敖」。

九年,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内火。《汉书·五行志》曰:「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东方,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则用火;季秋,心星伏在日下,则止火,以顺天时,救民疾。帝喾则有祝融,尧时则有阏伯。民赖其徳,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故云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也。」相土,商祖契之曽孙,代阏伯后主火星,宋其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灾。贤君见变,能修道以除凶;乱君无象,天不谴告,故不可必也。

遇艮之八。陆氏曰:刘禹锡称董生之说曰:「揲蓍者,九与六为老,老为变爻;七与八为少,少为定位。《国语》:『晋公子筮得贞屯悔豫皆八。』八非变爻,故不曰有所之。穆姜筮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夫艮之随,唯二不动,斯遇八也;余五位皆九六,故反焉。筮法以少为卦主,若定者五而变者一,即宜曰之某卦,观之否、师之临之类是也。今变者五,定者一,宜从少占。艮之六二曰:『艮其腓,不拯其随,我心不快。』史以遇此为不利,故从变爻而占,曰:『是谓艮之随。』茍以悦于姜耳。而杜元凯以为襍用三易,故有遇八之云,非也。」傅氏曰:艮五爻皆变,唯二得八不变,之随。筮法五爻皆变,则占之卦定爻,得随之六二「系小子,失丈夫」,是明示穆姜以通于侨如之秽。姜亦自知之,而以彖辞为说也。

肆眚围郑。正义曰:赦诸侯之军犯法者。

以先君之祧处之,鹤山魏氏曰:「祧者,取庙外之兆域为义,祧即庙也。昭元年,其敢爱丰氏之祧?丰氏仅大夫,两世未有逺祖也。」

输积聚以贷。傅氏曰:「输者,以车辇运其物,四出以就民所居而贷之也。」

十年,请以桑林。宋洪氏《容斋四笔》引《吕氏春秋》云:「武王胜殷,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髙诱注曰:「桑山之林,汤所祷也,故使奉之。」《淮南子》云:「汤旱,以身祷于桑山之林。」许叔重注曰:「桑山之林,能兴云致雨,故祷之。」陆氏曰:「《庄子》有桑林之舞,则桑林者,乐名也。」

楚令也,犹云从楚之盟故也。解云亦兼受楚之敕命者,非。

  诸侯之师还郑而南 还与环同

犹将退也。邵氏曰:「犹言同一将退也。」

牲用备具,傅氏曰:「牲,牺牲;用,器用。」

十一年,政将及子,子必不能。解谓鲁次国而为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忧不堪,非也。谓鲁国之政将归于

译三年,攻克鸠兹,到达衡山。疑心这衡山就是丹阳县的衡山,现在名叫横山,距离鸠兹不远。

四年,定姒去世,不将灵柩停放在宗庙,没有棺椁,不进行虞祭。啖叔佐说:“这是传文的错误,应当放在定公十五年姒氏去世的条目下。”按:如果按照啖叔佐的说法,那么季文子就应当写作桓子。

靡逃奔到有鬲氏。杜氏说:“靡,是夏朝遗臣,侍奉后羿的人。”仁山金氏于是认为这是《左传》的错误。现在考察这段文字,也没有看到靡侍奉后羿的记载,大概是夏后相即将灭亡,靡才出逃罢了。古人的文章,有时将两件事连在一起叙述,然而寒浞先杀后羿而后灭夏后相,这样也不算错。

有穷氏因此就灭亡了。解释说:“寒浞占据后羿的宫室,不改变有穷的国号,这是不对的。《哀公元年》称有过浇,这里只是承接上文死于穷门的话,用来结束所引用的《夏训》的文字罢了。”

戎狄接连居住,看重财物而轻视土地,土地可以买卖。补注说:《国语》说:“给他们财物而获得他们的土地。”

五年以后,就没有信用,却杀人来逞快,不也太难了吗?共王不与众人商议,违背与晋国的盟约,在鄢陵使军队覆没,于是失去诸侯的拥戴,不知道自我反省。八年之中,杀戮三位卿大夫,这是刑罚失当。

《夏书》说“成允成功”,现在见于《大禹谟》。

六年,子罕像当初一样善待他。傅氏说:“子荡已经出逃,子罕不再追究他射门的怨恨,就像赵盾对待贾季那样。”

七年,横逆而自得意满必定会折损。傅氏说:“委蛇,是自得意满的样子。顺应正道就可以自得意满;横逆,是不顺正道而妄为,自得意满必定会毁折。”

八年,如果不行动而只谋划,因此不能得道。《诗》的笺注说:“不行动而坐在那里图谋远近,所以不能在道路上成功。”这里的解释说:“匪,是彼的意思。行迈谋,是向路人谋划。不得于道,是众人无所适从。”按:《诗》的上文说:“谋划的人很多,因此不能成功。发言充满厅堂,谁敢承担罪责?”那么这里的解释更为妥当。古人有把“匪”字当作“彼”字用的,二十七年引用《诗》“彼交匪敖”作“匪交匪敖”。

九年,古代的火正,有的在心宿,有的在咮宿,用来管理火的启闭。《汉书·五行志》说:“古代的火正,就是火官,掌管祭祀火星,施行火政。季春黄昏,心星从东方出现,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就使用火;季秋,心星隐没在日下,就停止用火,以顺应天时,救治百姓的疾病。帝喾时有祝融,尧时有阏伯。百姓依赖他们的德行,死后就奉为火祖,配祭火星,所以说有的在心宿,有的在咮宿。”相土,是商祖契的曾孙,接替阏伯主持火星,宋国是他的后代,世代掌管其占卜,所以预先知道火灾。贤明的君主看到灾变,能够修明道德来消除凶险;昏乱的君主没有征兆,上天不谴责警告,所以不能必然如此。

遇到艮卦的八。陆氏说:刘禹锡称董生的话说:“揲蓍时,九与六是老,老为变爻;七与八是少,少为定位。《国语》:‘晋公子筮得贞屯悔豫皆八。’八不是变爻,所以不说有所之。穆姜筮遇艮之八,史官说:‘这叫艮之随。’艮之随,只有二爻不动,这就是遇到八;其余五位都是九六,所以反了。筮法以少为卦主,如果定爻五而变爻一,就应当说之某卦,观之否、师之临之类就是这样。现在变爻五,定爻一,应当从少占。艮卦六二说:‘艮其腓,不拯其随,我心不快。’史官以遇到此为不利,所以从变爻而占,说:‘这叫艮之随。’不过是取悦于穆姜罢了。而杜元凯认为杂用三易,所以有遇到八的说法,这是不对的。”傅氏说:艮卦五爻都变,只有二爻得八不变,之随。筮法五爻都变,就占定爻,得到随卦六二‘系小子,失丈夫’,这是明示穆姜与侨如有秽乱。穆姜自己也知道了,而以彖辞为说。

肆眚围郑。正义说:赦免诸侯军队中犯法的人。

以先君之祧处之,鹤山魏氏说:“祧,取庙外兆域的意义,祧就是庙。昭公元年,他敢爱惜丰氏的祧吗?丰氏仅是大夫,两代没有远祖。”

输送积聚来借贷。傅氏说:“输,是用车运载物品,四处送到百姓居住的地方来借贷。”

十年,请求用桑林。宋洪氏《容斋四笔》引《吕氏春秋》说:“武王战胜殷,立成汤的后代于宋,以奉桑林。”高诱注说:“桑山的林,是汤祈祷的地方,所以让他奉祀。”《淮南子》说:“汤遇旱灾,以自身在桑山的林祈祷。”许叔重注说:“桑山的林,能兴云致雨,所以祈祷。”陆氏说:“《庄子》有桑林之舞,那么桑林,是乐名。”

这是楚国的命令,还是说从楚国的盟约的缘故。解释说也兼受楚国的敕命,不对。

诸侯的军队离开郑国向南。还与环同。

还将退兵。邵氏说:“犹言同一将退。”

牺牲用备具,傅氏说:“牲,牺牲;用,器用。”

十一年,政将及子,子必不能。解释说鲁是次国而实行大国的制度,贡赋必定沉重,所以担忧不堪,不对。说鲁国的政将归于

季孙,以一军之征而供霸国之政令,将有所不给,则必改作。其后四分公室,而季氏择二,盖亦不得已之计,叔孙固已豫见之矣。

译季孙啊,仅凭一支军队去征伐,却要供给霸主国家的政令所需,恐怕会有供给不足的时候,那就必然要改变做法。后来把公室分成四份,而季氏选取了两份,这大概也是迫不得已的计策,叔孙早已预见到了这一点。

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若,犹或也。邵氏曰:「于三分得一之中,使半为臣。臣其子,则父归公;臣其弟,则兄归公,所谓半也。」

十二年,吴子寿梦卒。梦,古音莫腾反。一言为乗,二言为寿梦,非号也,解可删。

夫妇所生若而人,若而人犹言某某。

十三年,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窀穸,墓穴也。古者既葬而諡,故以为言。

  楚人归之 补云良霄果乱郑

十四年,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邵氏曰:「役无虚时,故曰相继于时。」

子叔齐子,齐子,叔老諡也,解作字,盖传写之误。于是齐崔杼、宋华阅、仲江防伐秦,不书,惰也。二国大夫后济,解云惰慢,未明。

暴妾使余,邵氏曰:「视嫡母如妾而使之,加虐。」

余不说初矣。邵氏曰:「初从之出,不得已耳,今悔焉,故逃,是不说初也。」

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补云:「所谓贵戚之卿。」商旅于市,百工献艺。邵氏曰:「此二句承庶人谤而言。旅于市,陈其所尚之物而言,从之是亦为谏也,屦贱踊贵之类是已;献艺,工执艺以谏也。」

十六年《书》曰「防」,郑伯为夷故也。傅氏曰:「不使郑伯夷于大夫也。」解非。

十七年唯卿为大夫。邵氏曰:「《王制》:『诸侯之上大夫卿。』又曰:『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齐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逹。』今曰礼卿大夫士异,何居?斯礼也,周其衰矣!衞幕布,鲁幕绡,鲁衞之所谓礼也,非三代之通礼也。晏子之老所谓大夫之礼者亦然,其曰唯卿为大夫,姑就其言以答之也。」

十八年,堑防门而守之广里。解云:「故经书『围』,非也。围者,围齐也,非围防门也。」

楚师伐郑,次于鱼陵。解鱼陵,鱼齿山也,在南阳犨县北郑地。范守己曰:「案上文言子庚治兵于汾,注云襄城县东北有汾丘城,兹乃谓鱼陵为鱼齿山在南阳,岂子庚治兵于襄城,及欲伐郑,乃南还走南阳邪?然则鱼陵之不为鱼齿山明甚,况下文又言鱼齿山,何故于此言鱼陵邪?至于梅山,若在密县东北,则是新郑西北矣,左氏何以云右囘梅山侵郑东北也?」

十九年夫铭,天子令徳。令犹令龟之令,言以徳布于铭也。

齐侯娶于鲁,曰顔懿姬,无子。其侄鬷声姬。解云:「顔、鬷皆姬母姓,非也。当云母氏。」

诸子、仲子、戎子。房▯龄注《管子》曰:「诸子,内官之号。」杜氏盖未之考,故以为诸妾姓子者。至哀五年「诸子,鬻姒之子荼嬖」,则又以为庶公子,皆非。

二十一年,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邵氏曰:「姑姊一人也,其殆鲁之宗女于成为妹者乎?故曰以姬氏妻之,称姊,尊之也。」

  夏书曰念兹在兹 今大禹谟

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讥其不能保身。

书》曰:「圣有谟勲,明徴定保。」今▯征

得罪于王之守臣,守臣谓晋侯。《玉藻》「诸侯之于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是也,解非。

庄公为勇爵。陆氏曰:「爵,酒器也,设之以觞勇士。」二十二年见于尝酎。傅氏曰:「尝,秋祭。酎,三重醇酒。甞而以酎荐祖考,曰尝酎。」《汉书·景帝纪》:「髙庙酎。」张晏曰:「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武帝纪》:「酎金。」服防曰:「因八月献酎祭宗庙时,使诸侯各献金来助祭。」今观此▯,则知古有尝酎助祭之礼,而汉因之也。

  无昭恶也 无昭子明之恶

二十三年,礼为邻国阙。▯孝公,晋平公之舅,尊同不降,当服缌麻三月。言邻国之丧,且犹彻乐,而况于母之兄弟乎!

纳诸曲沃。傅氏曰:「曲沃,晋祖庙所在。盖诸卿分掌公邑,而此邑属栾氏。」注以为栾盈邑。按《晋世家》,至幽公时微极矣,独有绛、曲沃,则平公之世,未尝以宗邑与人也。

我实不,天子无咎焉。言虽事不集而死,乃我自不为天所祐,非子之咎也。解非。

陈文子见崔武子。解:文子,陈完之孙须无。按《史记·世家》,乃完之曽孙。

张武军于荧庭。今翼城县东南七十五里有荧庭城,《水经注》:

译孟氏让一半的人做臣子,有的像儿子,有的像弟弟。若,就是有的意思。邵氏说:“在三分中取一的情况下,让一半做臣子。让儿子做臣子,那么父亲归公室;让弟弟做臣子,那么哥哥归公室,这就是所谓的一半。”

十二年,吴国国君寿梦去世。梦,古音读作莫腾反。一个字叫“乗”,两个字叫“寿梦”,这不是谥号,前面的解释可以删去。

夫妇所生的某某人,若而人就是某某人的意思。

十三年,只有这春秋时节安葬入墓穴的事情,是为了让先君在祢庙中受祭。窀穸,就是墓穴。古代下葬后才定谥号,所以这样说。

楚国人把他送回去。补充说:良霄果然在郑国作乱。

十四年,晋国的多次军事行动和我们各戎族军队在当时接连不断。邵氏说:“军事行动没有空闲的时候,所以说接连不断。”

子叔齐子,齐子是叔老的谥号,解释当作字,大概是传抄的错误。这时齐国的崔杼、宋国的华阅、仲江防备讨伐秦国,没有记载,是因为懈怠。两国的大夫后来渡河,解释说懈怠慢待,意思不明确。

暴虐的妾使唤我,邵氏说:“把嫡母看作妾来使唤,加以虐待。”

我不喜欢当初了。邵氏说:“当初跟随他出去,是不得已罢了,现在后悔了,所以逃跑,这是不喜欢当初的意思。”

从天子以下,各自有父亲、兄长、儿子、弟弟。补充说:“这就是所谓的贵戚之卿。”商人在集市上经商,百工献出技艺。邵氏说:“这两句承接庶人诽谤而言。在集市上经商,陈列他们所崇尚的物品而言,顺从他们这也是进谏,鞋贱踊贵之类就是;献艺,工匠执持技艺来进谏。”

十六年《春秋》记载“防”,是因为郑伯夷的缘故。傅氏说:“不让郑伯夷在大夫中。”解释不对。

十七年只有卿是大夫。邵氏说:“《王制》说:‘诸侯的上大夫是卿。’又说:‘父母的丧事,没有贵贱都一样,齐衰疏布的丧服,糜粥的饮食,从天子到下面都通行。’现在说礼制卿大夫士不同,这是什么道理?这种礼制,周朝大概衰败了!卫国用幕布,鲁国用绡幕,鲁卫所谓的礼,不是三代的通礼。晏子所说的所谓大夫之礼也是这样,他说只有卿是大夫,姑且就他的话来回答他。”

十八年,挖掘防门的壕沟来守卫,宽广一里。解释说:“所以经文记载‘围’,是不对的。围,是包围齐国,不是包围防门。”

楚国军队讨伐郑国,驻扎在鱼陵。解释鱼陵,是鱼齿山,在南阳犨县北郑地。范守己说:“查上文说子庚在汾地治兵,注释说襄城县东北有汾丘城,这里却说鱼陵是鱼齿山在南阳,难道子庚在襄城治兵,等到要讨伐郑国,又南返回南阳吗?那么鱼陵不是鱼齿山就很明显了,况且下文又说鱼齿山,为什么在这里说鱼陵呢?至于梅山,如果在密县东北,那就是新郑西北了,左氏为什么说右回梅山侵犯郑国东北呢?”

十九年,铭文,天子用来彰显美德。令就像令龟的令,是说用美德布于铭文。

齐侯在鲁国娶妻,叫颜懿姬,没有儿子。他的侄女鬷声姬。解释说:“颜、鬷都是姬母的姓,不对。应当说母氏。”

诸子、仲子、戎子。房龄注《管子》说:“诸子,是内官的称号。”杜氏大概没有考证,所以认为是诸妾姓子的。到哀公五年“诸子,鬻姒的儿子荼受宠”,又认为是庶公子,都不对。

二十一年,季武子把公姑的姐姐嫁给他。邵氏说:“姑姊是一个人,大概是鲁国的宗女在成为妹妹的人吧?所以说用姬氏嫁给他,称姊,是尊重她。”

《夏书》说念兹在兹,现在《大禹谟》。

子离于罪,他是不知吗?讥讽他不能保全自身。

《书》说:“圣人有谋略功勋,明征定保。”现在〇征。

得罪于天子的守臣,守臣指晋侯。《玉藻》“诸侯对于天子说某地的守臣某”就是这样,解释不对。

庄公设立勇爵。陆氏说:“爵,是酒器,设置它来给勇士敬酒。”二十二年见于尝酎。傅氏说:“尝,是秋祭。酎,是三重醇酒。尝祭时用酎酒进献祖先,叫尝酎。”《汉书·景帝纪》:“高庙酎。”张晏说:“正月旦酿酒,八月酿成,名叫酎。”《武帝纪》:“酎金。”服防说:“趁着八月献酎祭宗庙时,让诸侯各自献金来助祭。”现在看这个〇,就知道古代有尝酎助祭的礼制,而汉朝沿袭它。

无昭恶也,无昭子明之恶。

二十三年,礼为邻国阙。〇孝公,是晋平公的舅舅,尊同不降,应当服缌麻三月。说邻国的丧事,尚且还要停止音乐,何况母亲的兄弟呢!

纳诸曲沃。傅氏说:“曲沃,是晋国祖庙所在。大概诸卿分掌公邑,而这个邑属于栾氏。”注释认为是栾盈的邑。查《晋世家》,到幽公时已经微弱极了,只有绛、曲沃,那么平公的时代,不曾把宗邑给人。

我实在不,天子没有过错。说虽然事情不成而死,是我自己不被上天保佑,不是你的过错。解释不对。

陈文子见崔武子。解释:文子,是陈完的孙子须无。查《史记·世家》,是陈完的曾孙。

张武军在荧庭。现在翼城县东南七十五里有荧庭城,《水经注》:

紫谷水西迳荧庭城南。

戍郫、邵,今济源县西一百二十里有邵原闗,唐武徳二年置邵原县。按郫、邵当是二地,计其相去亦不甚逺。文公六年,贾季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

译紫谷水向西流经荧庭城南。

戍守郫、邵两地,如今在济源县西一百二十里有邵原关,唐武德二年在此设置邵原县。推究郫、邵应当是两个地方,估计它们之间的距离也不很远。鲁文公六年,贾季派人到陈国召公子乐回国,赵孟派人在郫地杀了他。

封少水,《水经注》引京相璠曰:「少水,今沁水也。」

二十四年,在周为唐杜氏。《竹书纪年》:成王八年冬十月,王师灭唐,迁其民于杜。

踞转而鼓琴。傅氏曰:「转当为轸。」《诗·小戎》「俴收」注:「收,轸也,谓车前后两端横木,踞之可以鼓琴。」

二十五年,风陨妻,不可娶也。陆氏曰:「当以『风陨妻』为句,言夫既从风,风能陨妻。」

将庸何归?东山赵氏曰:「即覆说上文『君死安归』之意。及处守者皆有赂。」解云:「皆以男女为赂,非。」

成公播荡,又我之自入,辰陵之盟。

鸠薮泽》陆氏曰:「若《周官》泽虞,使其地之人守其财物,以入之于王。」

表》淳卤。陆氏曰:「淳卤,地宜咸者。」按:上下皆以二字成文,未解淳为何等之地。

诗》所谓「我躬不说,皇恤我后」者,《谷风》、《小弁》皆有此文,说诗作阅,皇诗作遑。

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今《蔡仲之命》……

二十六年,吾子独不在寡人?「在,如乃心罔不在王室。」之「在」,解非。

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宋之盟,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是也。

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大禹谟》

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陆氏曰:「令其禄秩比叔向。」解非。

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补云:「讨罪而取其女,且同姓,故。」

二十七年,公丧之如税服终身。傅氏曰:「诸侯絶期,无兄弟之服。今献公独为此服者,痛子鲜之甚也。」陆氏曰:「税如字。礼,日月已过,闻丧而追服,谓之税。」

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沈氏曰:「举谓记录之也。」

  单毙其死 言未有不亾

且吾因宋以守,病,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邵氏曰:「入于宋,则因宋以守也。病,谓楚攻而病也。夫,犹言人人也。言人人能致死,与人同力,故可以倍楚【守字句絶。按夫犹彼也,谓宋也】

  何以恤我我其收之 周颂

二十八年,使诸亾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邵氏曰:「亾人谓庄公之党。崔氏名之为贼者也。得贼以告,犹今律所谓能自捕得者也。不然,何从而知之?何从而反之?」

陈文子谓桓子曰:「祸将作矣,吾其何得?」对曰:「得庆氏之木百车于庄。」文子曰:「可慎守也已。」邵氏曰:「此三言者,陈氏父子为隐语以相谕也。知祸将作而以何得问其子,既得得木之对,则知其知所从违矣,故以慎守坚之。守谓守志,非守其木。」愚谓木者,作室之良材;庄者,国中之要路,言将代之执齐国之权。

国人犹知之,皆曰:「崔子也。」言其尸真。

二十九年,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郑氏《周礼》注:「茢,苕帚。」

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服防曰:「不尚,尚也。言先君当取叔侯于地下治之。」

犹未也,言王化局于一方,犹未大行也。

  是其衞风乎 言三国同是衞风

国未可量也。服氏曰:「言其国之兴衰、世数长短未可定也。」

其周徳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服防以为此谓变小雅也。华阳范氏曰:「二雅篇数多,当时乐工或间歌其一二,季子因就所闻而评之也。」

盛徳之所同也,商周同此盛徳,非必及鲁。

见舞《象箾》、《南籥》者。补云:孔氏曰:「维清奏象舞也,即此象箾之舞。」程大昌曰:「南籥者,二南之籥。《鼓钟》之诗所谓『以雅以南,以籥不僭』者也。」

勤而不徳不矜不伐,是勤而不徳也。

  美哉犹有憾 犹未洽于天下

是以免于栾、髙之难。解难在昭八年,当作十年、三十年。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季犹畸也【按:季犹末也,指最后甲子而言】

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邵氏曰:「二首,亥字上二画也;六身,亥字中三画也。三画而谓之六者,其形如算之六也。下二如身,谓下二画亦如算之六,故曰如身。盖古字体如此。」绛老既为隐语,师旷、史赵因之。师旷以故事,史

译封少水,《水经注》引用京相璠的话说:“少水,就是现在的沁水。”

二十四年,在周朝称为唐杜氏。《竹书纪年》记载:成王八年冬十月,周王军队灭掉唐国,将其百姓迁往杜地。

蹲着转身弹奏琴瑟。傅氏说:“‘转’字应当是‘轸’字。”《诗经·小戎》中“俴收”的注解说:“收,就是轸,指车前后两端的横木,蹲在上面可以弹琴。”

二十五年,风陨妻,不可娶也。陆氏说:“应当以‘风陨妻’为一句,意思是丈夫既已随风而去,风能导致妻子丧命。”

将要回到哪里去呢?东山赵氏说:“这就是重复上文‘君死安归’的意思。至于那些留守的人,都有贿赂。”解释说:“都是把男女作为贿赂,这是不对的。”

成公流离失所,又是我自己进入,辰陵之盟。

《鸠薮泽》陆氏说:“就像《周官》中的泽虞,让当地的人守护那里的财物,上缴给君王。”

《表》淳卤。陆氏说:“淳卤,是适宜产盐的土地。”按:上下文都是两个字成文,不明白“淳”是什么样的土地。

《诗》中所说的“我躬不说,皇恤我后”,《谷风》、《小弁》都有这句话,《说诗》作“阅”,《皇诗》作“遑”。

《书》说:“慎重开始而恭敬结束,最终就不会困顿。”现在《蔡仲之命》……

二十六年,您难道不在寡人身边吗?“在,如同‘乃心罔不在王室’中的‘在’”,这种解释是不对的。

晋国的卿大夫不如楚国,但其大夫却贤能,都是卿的才能。比如宋国的盟会,赵孟作为宾客,子木与他交谈,他不能应对,让叔向在旁边代为应答,子木也不能应对,就是这种情况。

《夏书》说:“与其杀害无辜,宁可违背常法。”现在《大禹谟》

晋国人打算给他县邑,以便与叔向相比。陆氏说:“让他的俸禄等级与叔向相当。”这种解释是不对的。

君子因此知道平公政治失误。补注说:“讨伐罪人却娶了他的女儿,况且是同姓,所以如此。”

二十七年,国君为他服丧,如同税服一样终身不改。傅氏说:“诸侯断绝为期一年的丧服,没有兄弟的丧服。现在献公独自为此服丧,是因为对子鲜的悲痛太深了。”陆氏说:“税读如字。按照礼制,日月已过,听到丧讯而追服,称为税。”

仲尼让记录这种礼仪,认为文辞太多。沈氏说:“举,是说记录它。”

单毙其死,说没有不逃亡的。

况且我依靠宋国来防守,如果生病,那么他们就能效死。与宋国一起效死,即使背叛楚国也可以。邵氏说:“进入宋国,就依靠宋国来防守。病,是说楚国进攻而使之困病。夫,是说人人。意思是人人能效死,与人同心协力,所以可以背叛楚国【守字句绝。按:夫犹彼也,指宋国】

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出自《周颂》。

二十八年,让那些逃亡的人抓到贼人就报告并返回。邵氏说:“逃亡的人是指庄公的党羽。崔氏称他们为贼人。抓到贼人报告,就像现在法律所说的能自行捕获贼人。不然,从哪里知道?从哪里返回?”

陈文子对桓子说:“祸患将要发生了,我们该怎么办?”回答说:“在庄地得到了庆氏的木材百车。”文子说:“可以谨慎守护了。”邵氏说:“这三句话,是陈氏父子用隐语互相暗示。知道祸患将要发生,用‘何得’问他的儿子,既然得到了‘得木’的回答,就知道他知道该顺从还是违抗了,所以用‘慎守’来坚定他。守,是说守志,不是守护那些木材。”我认为,木,是建造房屋的良材;庄,是国都中的重要道路,意思是将要取代他们执掌齐国的权力。

国人还知道,都说:“是崔子。”说他的尸体是真的。

二十九年,于是派巫师拿着桃枝和苕帚先为灵柩祓除不祥。郑氏《周礼》注:“茢,就是苕帚。”

先君如果有知,不会不取之。服防说:“不尚,就是尚。意思是先君应当在地下取叔侯治罪。”

还未能,是说王化局限于一方,还未能大行。

是其衞风乎,说三国都是衞风。

国家不可估量。服氏说:“是说国家的兴衰、世数长短不能确定。”

是周德衰微了吗?还有先王的遗民。服防认为这是指变小雅。华阳范氏说:“二雅的篇数多,当时的乐工或许间或歌唱其中的一两篇,季子就根据所听到的来评价。”

盛德之所同,商周同此盛德,不一定及鲁。

看见舞《象箾》、《南籥》的人。补注说:孔氏说:“维清奏象舞,就是这象箾之舞。”程大昌说:“南籥,是二南的籥。《鼓钟》的诗所谓‘以雅以南,以籥不僭’。”

勤劳而不德,不矜不伐,这是勤劳而不德。

美哉犹有憾,是说还未洽于天下。

是以免于栾、高之难。解难在昭八年,应当作十年、三十年。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季犹畸也【按:季犹末也,指最后甲子而言】

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邵氏说:“二首,是亥字上二画;六身,是亥字中三画。三画而谓之六者,其形如算之六。下二如身,是说下二画亦如算之六,所以说如身。大概古字体如此。”绛老既为隐语,师旷、史赵因之。师旷以故事,史

赵以字画,皆隐语也【按下二如身当从杜解,下亥上二画竪置身旁。邵解六身亦未当。盖古文亥下三曲皆如布算之六,计为二者一,为六者三,故成二万六十六百六旬也】

译赵国以字形笔画,都是隐语【按:下面两个“如”字应当从杜注的解释,即下面为“亥”,上面两画竖着放在“身”字旁边。邵注将“六身”也解释为不妥当。因为古文“亥”字下面的三个弯曲都像布算筹时的“六”,计算为二的是一,计算为六的是三,所以构成了二万六十六百六旬】

譆譆出出 傅氏曰说文譆痛也

唯君用鲜,众给而已。陆氏曰:「杀新为鲜。」傅氏曰:「众给者不必用鲜,惟物之足而已。」

取我衣冠而褚之,陆氏曰:「褚,衣之橐也。」《庄子》曰:「褚小者不可以懐大。」按传成三年,郑贾人有将寘诸褚中以出,是也。

三十一年,我问师故,问齐人用师之故。解:鲁以师徃非。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今《泰誓》有此文。

  岂不遽止 遽亟也

  左传杜解补正卷中

<经部,春秋类,左传杜解补正》>

  钦定四库全书

  左传杜解补正卷下

  昆山顾炎武撰

昭元年,商有姺、邳。《竹书纪年》:外壬元年,邳人、姺人叛。河亶甲三年,彭伯克邳。五年,姺人入于班方,彭伯、韦伯伐班方,姺人来宾。

令尹自以为王矣,何如?《大明》之首章曰:「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

子皮赋《野有死麕》之卒章。赵子常曰:「厖以喻楚,诸侯恶楚公子围,故欲赵孟安徐驯扰之。」

归取酬币,终事八反。傅氏曰:「此盖度其道里,以次第舎车,各预置酬币于车中,复计其逺近,使之先日续发,约享日仍以每享次第而至。」

国于天地,有与立焉,其先世必有大功徳于民,鲜不五稔,言少有不至五年者。

  请皆卒自我始 盖古未有此法

迁实沈于大夏,解大夏今晋阳县。定四年:「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解夏虚大夏,今太原晋阳也。按晋之始见《春秋》,其都在翼,今平阳府翼城县也。《括地志》:故唐城在绛州翼城县西二十里,尧裔子所封,所谓成王灭唐而封大叔者也。北距晋阳七百余里,即后世迁国亦逺不相及,况自霍山以北皆戎狄之地,自悼公以后始开县邑,而前此不见于传。又《史记·晋世家》曰:「成王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翼城正在二水之东,而晋阳在汾水之西,又不相合。窃疑唐叔之封以至侯缗之灭,并在于翼。《史记》屡言禹凿龙门通大夏。《正义》引《括地志》云:「大夏今并州晋阳及汾、绛等州是。」然则杜氏专指晋阳者非也。《吕氏春秋》言龙门未辟,吕梁未凿,河出孟门之上,则所谓大夏者,正今晋、绛、吉、隰之间也。《封禅书》:齐桓公西伐大夏,考之于传,则曰至髙梁而还,髙梁在今临汾县。

  四姬有省犹可 省减也解非

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于是有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傅氏曰:「乐有五声:宫、商、角、徴、羽,其相生大小之次,皆有节焉。先王所以成乐,而用之以节百事,其迟速本末皆有伦序,以及于中。五声固本以黄钟为宫,然还相为宫,则其余十一律皆可为宫。宫必为君,而不可下于臣;商必为臣,而不可上于君;角、民;征、事;羽、物,皆以次降杀。其有臣过君、民过臣、事过民、物过事者,则不用正声,而以半声应之,是为五降。五降得其节,则八音克谐,无相夺伦,而可弹。若自五降而后,则非复正声,如郑衞之乐,君子弗听,故不容弹。《周礼》:『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光武使桓谭鼓琴,而好其烦声,宋▯所恶者是也。」

女阳物而晦时,女隂也,隂中有阳,其物属火,故为阳,使后子与子干齿。傅氏曰:「齿犹齐列也。」

庚戍卒,终穆叔、刘定公、秦后子之言。

二年,敢辱大馆?解:敢、不敢当。移在「敢辱郊使」之下。国则不共,而执其使。言齐国不共,非使人之罪。解:非。三年,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数于守适。数,列也。音色主反。

此其极也,能无退乎?「张趯之言止此。」传于下文,因言晋衰将失诸侯,故二大夫退,而大叔称之。

诸侯求烦不获,言所求日烦而诸侯不能应也,解非【按求烦不获言欲烦而不可得也】

其犹在君子之后乎?言庶几可以为君子也。盖人臣虽有讳国之礼,然或忧其将乱,而私语之于友,不害为忠。此叔向、晏子之言所以不讥于君子也【按言在君子之后,是寓贬于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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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譆譆出出,傅氏说《说文》:譆,痛也。

只有君王使用新鲜(刚杀的)祭品,众人供给祭品罢了。陆氏说:“杀新为鲜。”傅氏说:“众人供给祭品不必用新鲜的,只要物品充足即可。”

把我的衣冠装进布袋里,陆氏说:“褚,是装衣服的袋子。”《庄子》说:“装小东西的袋子不能用来怀藏大东西。”查考《左传》成公三年,郑国商人打算把东西放在布袋中带出,就是这个意思。

鲁昭公三十一年,我询问出兵的原因,即询问齐国出兵的原因。杜预解:鲁国出兵前往是不对的。

百姓所想要的,上天一定会顺从。现在《泰誓》中有这段文字。

岂不遽止,遽,急也。

《左传杜解补正》卷中

<经部,春秋类,左传杜解补正>

钦定四库全书

《左传杜解补正》卷下

昆山顾炎武撰

鲁昭公元年,商朝有姺、邳两国。《竹书纪年》记载:外壬元年,邳人、姺人叛乱。河亶甲三年,彭伯攻克邳国。五年,姺人进入班方,彭伯、韦伯讨伐班方,姺人来朝见。

令尹已经自认为可以称王了,怎么样?《大明》的首章说:“天位属于殷朝的嫡嗣,使他不能挟制四方。”

子皮吟诵《野有死麕》的末章。赵子常说:“用厖(大鹿)来比喻楚国,诸侯厌恶楚公子围,所以希望赵孟(赵武)安闲徐缓地驯服他。”

回去取来酬答的礼物,完成礼仪共往返八次。傅氏说:“这大概是估算道路里程,按次序停放车辆,各自预先在车中放置酬答的礼物,又计算其远近,让他们提前出发,约定享礼那天仍然按照每次享礼的次序到达。”

国家立于天地之间,有赖以建立的基础,其祖先必定对百姓有大功德,很少有不到五年的,是说少有不到五年就灭亡的。

请皆卒自我始,大概古代没有这种法规。

把实沈迁移到大夏,杜预解:大夏是现在的晋阳县。定公四年:“用《唐诰》命令并封于夏虚。”杜预解:夏虚即大夏,是现在的太原晋阳。查考晋国最初见于《春秋》,其都城在翼,即现在平阳府翼城县。《括地志》说:故唐城在绛州翼城县西二十里,是尧的后裔儿子所封,所谓成王灭唐而封唐叔虞的地方。距离晋阳七百多里,即使是后世迁国也相距甚远,何况从霍山以北都是戎狄之地,从悼公以后才开始开辟县邑,而在此之前不见于传文。又《史记·晋世家》说:“成王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圆百里。”翼城正在这两条水的东边,而晋阳在汾水的西边,又不相符合。我怀疑唐叔的封地直到侯缗被灭,都在翼城。《史记》屡次说禹凿龙门开通大夏。《正义》引《括地志》说:“大夏是现在的并州晋阳及汾、绛等州。”那么杜氏专指晋阳是不对的。《吕氏春秋》说龙门未开辟,吕梁未凿通,河水从孟门之上流出,那么所谓大夏,正是现在晋、绛、吉、隰之间。《封禅书》:齐桓公西伐大夏,考之于传文,则说到达高梁就回来了,高梁在现在的临汾县。

四姬有省犹可,省,减也,杜预解非。

中声以下,五降之后,就不能弹奏了。于是出现烦手淫声,使心耳沉迷,就忘记了平和,君子不听。傅氏说:“乐有五声:宫、商、角、徵、羽,其相生大小之次序,都有节制。先王用来成就音乐,并用以节制百事,其迟速本末都有伦序,以及于中声。五声固然以黄钟为宫,但还相为宫,则其余十一律皆可为宫。宫必为君,而不可下于臣;商必为臣,而不可上于君;角、民;征、事;羽、物,皆以次降杀。其有臣过君、民过臣、事过民、物过事者,则不用正声,而以半声应之,是为五降。五降得其节,则八音克谐,无相夺伦,而可弹。若自五降而后,则非复正声,如郑衞之乐,君子弗听,故不容弹。《周礼》:‘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光武使桓谭鼓琴,而好其烦声,宋〇所恶者是也。”

女阳物而晦时,女属阴,阴中有阳,其物属火,故为阳,使后子与子干齿。傅氏说:“齿犹齐列也。”

庚戌日去世,终了穆叔、刘定公、秦后子的言论。

二年,敢辱大馆?杜预解:敢,不敢当。移到“敢辱郊使”之下。国家不供职,而拘捕其使者。说齐国不供职,不是使者的罪过。杜预解:非。三年,现在嬖宠之丧,不敢选择位次,而列于守适。数,列也。音色主反。

这是极限了,能不退吗?“张趯之言止此。”传文在下文,因说晋衰将失诸侯,故二大夫退,而大叔称之。

诸侯求烦不获,说所求日烦而诸侯不能应也,杜预解非【按求烦不获言欲烦而不可得也】

其犹在君子之后乎?说庶几可以为君子也。盖人臣虽有讳国之礼,然或忧其将乱,而私语之于友,不害为忠。此叔向、晏子之言所以不讥于君子也【按言在君子之后,是寓贬于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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