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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书法钩元三

春秋书法钩元卷二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8–37 段

,悉书于策,而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张氏】谓周公不享其祀也。【朱子】四卜五卜,牛伤牛死,是失礼之中又失礼也。【陈氏】见禘下】

译全部记录在简策上,并说鲁国的郊祭和禘祭不符合礼制。周公的礼制大概已经衰败了。【张氏】认为周公不再享受他的祭祀。【朱子】占卜四次、五次,牛受伤、牛死亡,这是在失礼之中又失礼。【陈氏】见禘祭条目下】

书卜郊 附卜牛     不郊

【胡氏】古者大事决于卜【左氏】常祀不卜,而卜其牲日【谷梁】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五卜强也【啖子】自周之十月养牲,至二月中旬而牲成,故得以二月下旬卜三月上辛,不吉则卜中辛,又不吉则卜下辛。赵子不于日之至避王室也。陆氏凡卜三旬,皆不吉则不郊,牛死及牛有灾害,则卜稷牛而代之。若卜稷牛不吉,及既养稷牛,又死,亦皆不郊】

【公羊】不免牲【牛同】故言乃不郊也【愚按:若言免牲牛,则不郊自见,否则言不郊矣】

书免牲【全曰牲】免牛【伤曰牛,未成牲曰牛】

【谷梁】免牲者为之缁衣纁裳,有司▯端奉送至于南郊,免牛亦然【谷梁】卜免牲,吉则免之,不吉则否,但不郊而已。已牛矣,其尚卜免之,尝置之上帝矣,故卜而后免之,不敢専也。卜之不吉,则系以待六月上甲始庀牲,然后左右之。免牲不曰不郊,免牛亦然。庀,普弭切,治。愚按:或谓牲牛必卜而后免之,礼也。具也也,今不卜而免,故书以示讥,亦通】

  书鼷鼠食郊牛角   鼷鼠食郊牛

【谷梁】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稷牛】志不敬也【郊牛日展斛角而知伤,展道尽矣。其所以备灾之道不尽也。展,察也。斛,音纠,又音求。角貌疑即觩也】

【谷梁】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非人之所能也,所以免有司之过也【胡氏】小害大,下残上,食而又食,三桓子孙相继之象也。宣公有虞三桓之志,至是始弗戒矣】

【公羊】不言所食漫也【何氏】遍食其身】

  书牛伤     牛死

【谷梁】牛伤,不言伤之者,伤自牛作也【范氏:非备灾之道不至也】

改卜牛,牛死,乃不郊,事之变矣【不敬致变】以上祀天神。

  书犹三望

【左氏】望郊之细【胡氏】皆天子之事。今鲁不郊而望,故特曰“犹可以已”之辞【公羊】三望祭泰山、河、海【胡氏】河海不在其封内亦祭,非诸侯所得为也【谷梁】天子有方望,无所不通;诸侯山川不在其封内者不祭。【胡氏】鲁得用重礼视王室则杀,故望止于三;比诸侯则隆,故河海虽不在其封内亦祭,然非诸侯之所得为也。【张氏】天子四望,王虽令鲁郊,止行祈谷之郊;今鲁得望,特比天子阙其一,故三望与郊书之无异,而曰“犹”,言不当望而望祭也。愚按三传皆不以三望为非礼,李氏非之是矣。惟胡氏得之,故曰“犹”者可以已之辞,言当已而不已也】

书大雩二十一【胡氏谓诸侯雩于境内山川,故鲁雩宜在地▯】

【左氏】龙见而雩,过则书【杜氏:苍龙宿之体,昏见东方,万物待雨而大,故祭天逺为百谷祈膏雨,雩逺也】

【公羊】旱祭也,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书记灾也【胡氏】大雩者,雩于上帝,用盛乐也。诸侯雩于境内之山川尔。鲁,诸侯而大雩,欲悉书于策,则有不胜书,故因旱以书,而特谓之大】

【左氏】再雩,旱甚也【胡氏】书此,以志御灾之非道,区区于祷祀之末也。

【谷梁】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赵子】雩者,为旱书也,以明旱而雩,有益忧民,故书之。【赵子】凡祈泽曰雩,称大国徧雩也【陆氏】谓都邑徧修之所以称大】

【愚按:雩祭有二,一则常祀,一则遇旱而祀。左氏所谓“龙见而雩”,嵗事之常,故不书。《周礼》所谓“国大旱,则司巫帅巫而舞雩”,非嵗事之常,《春秋》所以书之。且书“雩”之义,诸家亦有二説:一云志其因旱而过时,一云志其雩而得雨。若再雩,则志其旱甚而御灾之非道。合诸传而其义始备。但书“大”之义,疑赵子得之】

书鼓用牲于社二【日食书一大水书一】归脤【见嘉礼】

【胡氏】何以书?讥不鼔于朝,而鼔于社,又用牲,则非礼矣【左氏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鼔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退而自责,胡氏皆恐惧修省,亦荅天意而不敢忽也。然则鼓用牲于社,何以书?云云。】右日食】

【左氏】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鼔【右大水】

  以上祭地▯】

译记载占卜郊祀之事,附记占卜郊牛之事,最终没有举行郊祀。

【胡氏说】古代重大事情由占卜决定。【左氏说】常规祭祀不占卜,只占卜牺牲和日期。【谷梁传说】占卜三次是合乎礼制的,占卜四次不合礼制,占卜五次是勉强为之。【啖子说】从周历十月开始饲养牺牲,到二月中旬牺牲长成,所以可以在二月下旬占卜三月上旬的辛日,如果不吉就占卜中旬的辛日,再不吉就占卜下旬的辛日。赵子说不在夏至日祭祀是为了避开王室。陆氏说凡是占卜上、中、下三旬,如果都不吉就不举行郊祀;如果牛死了或者牛有灾祸,就占卜稷牛来代替。如果占卜稷牛不吉,或者已经饲养了稷牛却又死了,也都不能举行郊祀。

【公羊传说】没有免除牺牲【牛的情况相同】,所以说“乃不郊”【我按:如果说免除牺牲和牛,那么不郊祀自然明白,否则就说“不郊”了】。

记载免除牺牲【全氏说“牲”指牛】,免除牛【受伤的叫“牛”,未成为牺牲的叫“牛”】。

【谷梁传说】免除牺牲的人穿着黑色上衣、浅红色下裳,有司穿着礼服捧着送到南郊,免除牛也是如此。【谷梁传说】占卜是否免除牺牲,吉就免除,不吉就不免除,只是不举行郊祀罢了。既然已经是牛了,还要占卜是否免除,是因为已经把它奉献给上帝了,所以占卜后才免除,不敢专断。占卜不吉,就拴着等到六月上旬的甲日才开始整治牺牲,然后左右侍奉。免除牺牲不说“不郊”,免除牛也是如此。庀,音普弭,整治的意思。我按:有人说牺牲和牛必须占卜后才免除,这是礼制。具备礼制,现在不占卜就免除,所以记载以示讥讽,这也讲得通。

记载鼷鼠啃食郊牛的角,鼷鼠啃食郊牛。

【谷梁传说】鼷鼠啃食郊牛的角,改卜郊牛【稷牛】,这是记录不敬的行为【郊牛每天检查角的形状从而知道受伤,检查的方法已经用尽了。之所以防备灾害的方法没有用尽,是因为检查不够细致。展,检查的意思。斛,音纠,又音求,角的形状,疑即觩】。

【谷梁传说】改卜郊牛,鼷鼠又啃食它的角,这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所以免除有司的过错。【胡氏说】小害大,下残上,吃了又吃,这是三桓子孙相继掌权的象征。宣公早有担忧三桓的志向,到这里才开始不警惕。

【公羊传说】不说具体啃食哪里,是因为啃食得很广泛【何氏说】遍食全身。

记载牛受伤,牛死亡。

【谷梁传说】牛受伤,不说是什么造成的伤害,是因为伤害是牛自己造成的【范氏说:不是防备灾害的方法没有做到位】。

改卜郊牛,牛死了,才不举行郊祀,这是事情的变故【不敬导致变故】。以上记载祭祀天神。

记载仍然举行三望之祭。

【左氏说】望祭是郊祀的附属【胡氏说】都是天子的事。现在鲁国不举行郊祀却举行望祭,所以特别说“犹”,这是“可以停止”的意思。【公羊传说】三望是祭祀泰山、黄河、大海。【胡氏说】黄河、大海不在鲁国封地内也祭祀,这不是诸侯所能做的。【谷梁传说】天子有四方望祭,无所不通;诸侯对于不在其封地内的山川不祭祀。【胡氏说】鲁国因为使用重礼看待王室,所以望祭只限于三处;比起诸侯则隆重,所以黄河、大海虽不在其封地内也祭祀,但这不是诸侯所能做的。【张氏说】天子四望,周王虽然允许鲁国郊祀,只实行祈谷的郊祀;现在鲁国得以望祭,只是比照天子缺少一处,所以三望与郊祀记载的方式没有不同,而说“犹”,是说不应望祭却望祭。我按:三传都不认为三望是不合礼的,李氏反对它是正确的。只有胡氏说得对,所以说“犹”是“可以停止”的意思,是说应当停止却没有停止。

记载大雩祭二十一次【胡氏说诸侯在境内山川举行雩祭,所以鲁国的雩祭适宜在地】。

【左氏说】苍龙星出现就举行雩祭,超过时节就记载【杜氏说:苍龙宿的星体,黄昏时出现在东方,万物等待雨水而生长壮大,所以祭祀上天,远远地为百谷祈求甘霖,雩祭是远祭】。

【公羊传说】这是旱灾时的祭祀,说雩祭就表明有旱灾,说旱灾就不表明有雩祭。史书是记载灾异的【胡氏说】大雩祭,是向上帝举行雩祭,使用盛大的音乐。诸侯只在境内的山川举行雩祭。鲁国是诸侯却举行大雩祭,如果全部记载在简策上,就写不完,所以借旱灾来记载,而特别称为“大”。

【左氏说】再次举行雩祭,是因为旱灾严重【胡氏说】记载这个,是为了记录抵御灾害的方法不对,只在祷祀这种末节上打转。

【谷梁传说】得到雨水叫雩,得不到雨水叫旱【赵子说】雩祭,是为旱灾而记载的,以表明旱灾时举行雩祭,有益于忧虑百姓,所以记载。【赵子说】凡是祈求甘霖叫雩,称大国普遍举行雩祭【陆氏说】指都城普遍修治,所以称为大】。

【我按:雩祭有两种,一种是常规祭祀,一种是遇到旱灾而祭祀。左氏所说的“龙见而雩”,是每年的常事,所以不记载。《周礼》所说的“国家大旱,则司巫率领巫师跳舞举行雩祭”,不是每年的常事,《春秋》所以记载。而且记载“雩”的意义,各家也有两种说法:一种说记录因旱灾而过时,一种说记录雩祭而得到雨水。如果是再次雩祭,则记录旱灾严重而抵御灾害的方法不对。综合三传,其意义才完备。但记载“大”的意义,怀疑赵子说得对】。

记载在社坛击鼓并用牺牲两次【日食记载一次,大水记载一次】,归脤【见嘉礼】。

【胡氏说】为什么记载?讥讽不在朝廷击鼓,而在社坛击鼓,又用牺牲,就不合礼了【左氏说:日有食时,天子不举乐,在社坛击鼓;诸侯在社坛用币,在朝廷击鼓。退朝后自责,胡氏说都恐惧修省,也是回应天意而不敢忽视。那么,在社坛击鼓并用牺牲,为什么记载?云云。】右日食】

【左氏说】凡是天灾,用币不用牺牲,不是日食月食不击鼓【右大水】。

以上记载祭祀地祇。

书禘一【当书大事而曰禘,以明禘之非。禘于太庙,礼天子五年一禘,象五年再闰。用致夫人,朱子】禘,王者之大祭【吕氏】禘而又失礼,始书之【朱子云:云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也。成王以周公有大勲劳,赐鲁重祭,故得禘于周公之庙,以文王为所出之帝,而以周公配之,然非礼矣。吕氏非常则书之,其失已久,圣人虽欲讥之,可得而悉书耶?故于其禘而又失礼者,始书之。陈氏鲁之郊禘,惠公请之,东周之僣也,以其不胜书,志其甚者。愚按:惠公请郊禘,出自史记,兼载以备一説】

译记载“禘”这一事件【应当记载重大事件却只说“禘”,是为了表明禘礼的不正当。在太庙举行禘礼,按照礼制,天子每五年举行一次禘礼,这象征着五年中两次闰月。用“致夫人”来解释,朱子认为】禘,是王者的大祭【吕氏认为】禘礼又违背了礼制,这才开始记载【朱子说:所谓王者,既已设立始祖的宗庙,又推溯始祖所由出的帝,在始祖的宗庙中祭祀他,并以始祖配享。成王因为周公有巨大的功勋劳绩,赐给鲁国重祭,所以鲁国得以在周公的宗庙举行禘礼,以文王作为所由出的帝,而以周公配享,但这并不符合礼制。吕氏认为不合常规才记载,这种过失已经很久了,圣人虽然想要讥讽它,难道能全部记载下来吗?所以对于那些举行禘礼而又违背礼制的情况,才开始记载。陈氏认为鲁国的郊祀和禘礼,是惠公请求得来的,这是东周时期僭越礼制的表现,因为不胜枚举,所以只记载其中严重的。我按:惠公请求郊祀和禘礼,出自《史记》,一并记载以作为另一种说法】

书吉禘一 【吉禘于庄公】

【胡氏】鲁之郊禘非礼也。禘言吉者,丧未三年行之,大旱也。于庄公方祀于寝,非宫庙也【但用其礼物,不追配文王】一举而三失礼焉,春秋之所谨也【杜氏:三年丧毕,致新死者之主于庙,庙之逺主当迁入祧,自是大祭以审昭穆,谓之禘。愚按:此当时所谓吉禘,皆僣用之习,以为常,如晋言“寡君之未禘祀”,则是三年丧毕,多僣此礼,不独鲁也。吕氏:鲁禘亦有二,有常祀,有三年之丧毕而禘,所谓吉禘也。鲁禘非礼,春秋不胜书,于是失礼之中又失礼焉,则书之】

书大事一【祫祭,象三年一闰】有事二【春曰祠,夏曰禴,秋曰尝,冬曰烝】

【胡氏】有事时祭,大事祫祭也【赵子】凡祭而非者,称祭;以本下事,称事【公羊】其祫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太庙,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李氏:戎祀皆国之大事故,春秋书「大祫」为大事,「禴祠尝烝」为有事。此皆于祭无讥,故不书祭名。愚按:天子五年一禘,三年一祫,诸侯有祫无禘,鲁得用祫祭,故不书祭。愚按:祫名但言大事,以起下事之失耳;有事亦然。祭有二:有大祫,有四时之祫。所谓大祫,即大事也;所谓四时之祫,即有事也。详具图释】

  书尝一【秋享 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烝二【冬享 春正月己夘烝夏五月丁丑烝左氏】始杀而尝【杜氏建酉之月隂气始杀嘉谷始熟故荐尝于宗庙】闭蛰而烝【建亥之月昆虫闭戸万物皆成可荐者众故烝祭宗庙】过则书【赵子四时之祭盖用孟月若有故及日不吉即用仲月若又有故及日不吉则用季月啖子凡宗庙之礼有常四时之祭虽失其月亦非大故也皆不书其失时及失礼之大者乃书】

【李氏】烝尝有祭名者,祭之失也【此赵愚按:祠禴之名,不子意,见于经者,其祭未尝失时与失礼也】

【胡氏】尝祭时事之常则何以书志不时与不敬也【春秋纪事用周月,而以八月尝,则不时也;御廪灾于壬申,而尝以乙亥,是不改卜而供未易灾之余,则不敬也】右书尝。

【胡氏】鲁之烝祭,非以不时志也,为其再烝,见黩,书也。

  右书烝

书绎一【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孙氏】绎,寻绎复祭【胡氏】祭之明日,以宾尸【朱子,以宾客之礼宴为尸者,何氏,绎礼继昨日事,但不灌地降神,天子诸侯曰绎,大夫曰宾尸,士曰宴尸,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为尸,尸属昨日配先祖食,不忍辄忘,故因以复祭,殷曰肜,周曰绎】

【胡氏】今仲遂国卿也,卒而犹绎,则失宠遇大臣之礼矣。书公四不视朔,一不告月,一朝庙,一。

【胡氏】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每月奉以告庙,出视朝政【何氏】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正于天子】文公四不视朔,有疾也。不言疾,自是无疾不视朔也。文公厌政,备见于经【则是心放而不知求久矣】李氏此时本以疾而诈齐,自是因循废之矣。张氏以致他公不复举行。愚按李氏与胡氏小异,疑得之】

【胡氏】不告月者,不告朔也。闰不可废【因月之盈亏而置闰,是主乎月而有闰也。故不言朔而言月。占天时,则以星;授民时,则以节侯。寒暑之至,则以气。百官修其政于朝,庶民服其事于野,则主乎是焉耳矣】

【左氏】不告闰朔,弃时政也【胡氏】犹朝于庙者,幸其不已之辞【朱子】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颁来嵗十二月之朔于诸侯,诸侯受而藏之祖庙,月朔则以特羊告庙,请而行之。愚按:是即朝庙之谓。《论语》“我爱其礼”,此也。蜀杜氏《春秋》志:“文公废告朔,而犹朝于庙,是幸其礼不尽废。”圣人爱礼之深意也】

  书太庙三  世室一   宫七

  【公羊】周公称太庙【陆氏鲁之始祖故称太庙】鲁公称世室【伯禽始受封其庙称世室言世世不毁也】羣公称宫【尊始祖不令子孙同其称故曰宫也 愚按宫庙之説详见图释】

  书考宫一

【胡氏】考者,宫成而祀也,失礼,故书【公羊】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张氏:

译记载吉禘一次【在庄公宗庙举行吉禘】

【胡氏】鲁国举行郊祭和禘祭是不合礼制的。禘祭称为“吉”,是因为丧期未满三年就举行,且当时遭遇大旱。在庄公宗庙祭祀,是在寝宫而非宗庙【只是使用其祭品,并不追配文王】,一次行为犯了三处失礼,这是《春秋》所谨慎记载的【杜氏:三年丧期结束后,将新死者的神主安放在宗庙,宗庙中年代久远的神主应当迁入祧庙,从此进行大祭以审定昭穆次序,这叫做禘。我按:当时所谓的吉禘,都是僭越使用的习惯,视为常礼,如晋国说“寡君尚未举行禘祀”,这说明三年丧期结束后,多有人僭越此礼,不只是鲁国如此。吕氏:鲁国的禘祭有两种,有常规祭祀,有三年丧期结束后举行的禘,即所谓的吉禘。鲁国禘祭本就不合礼,《春秋》无法一一记载,因此在失礼之中又失礼的,才予以记载】

记载大事一次【祫祭,象征三年一闰】记载有事两次【春季叫祠,夏季叫禴,秋季叫尝,冬季叫烝】

【胡氏】“有事”指时祭,“大事”指祫祭【赵子】凡是祭祀而不合礼的,称为祭;以本位下属之事,称为事【公羊】那祫祭是怎样的呢?已毁弃庙宇的神主陈列在太庙,未毁弃庙宇的神主都升堂合祭于太祖。李氏:戎祀都是国家的大事,所以《春秋》将“大祫”记为大事,将“禴祠尝烝”记为有事。这些都在祭祀上没有讥讽,所以不记载祭名。我按:天子五年一次禘祭,三年一次祫祭,诸侯只有祫祭没有禘祭,鲁国得以使用祫祭,所以不记载祭名。我按:祫祭只称大事,是为了引出下面“事”的失误;“有事”也是如此。祭祀有两种:有大祫,有四时之祫。所谓大祫,就是大事;所谓四时之祫,就是有事。详情见图解】

记载尝祭一次【秋季享祭 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记载烝祭两次【冬季享祭 春季正月己夘日举行烝祭,夏季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左氏】开始杀戮时举行尝祭【杜氏:建酉之月,阴气开始肃杀,嘉谷开始成熟,所以在宗庙荐献尝祭】昆虫闭户时举行烝祭【建亥之月,昆虫闭户,万物都成熟,可以荐献的东西众多,所以烝祭宗庙】有过失就记载【赵子:四时之祭大概使用孟月,如果有变故且日期不吉利,就使用仲月;如果又有变故且日期不吉利,就使用季月。啖子:凡是宗庙之礼有常规,四时之祭即使失其月份,也不是大故,都不记载其失时及失礼的重大者,才予以记载】

【李氏】烝祭和尝祭有祭名的,是祭祀的失误【此赵子意,我按:祠、禴之名,见于经文的,其祭祀未曾失时与失礼】

【胡氏】尝祭是时事的常规,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记下不时与不敬【《春秋》记事使用周历,而在八月举行尝祭,就是不时;御廪在壬申日发生火灾,而在乙亥日举行尝祭,是不改卜而供奉未更换的灾余之物,就是不敬】右为记载尝祭。

【胡氏】鲁国的烝祭,不是因为不时而记载,是因为再次烝祭,显得亵渎,所以记载。

右为记载烝祭

记载绎祭一次【辛巳日在太庙举行有事,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 孙氏】绎,是寻绎复祭【胡氏】祭祀的第二天,以宾客之礼宴飨尸【朱子:以宾客之礼宴飨作为尸的人,何氏:绎礼是接续昨日之事,只是不灌地降神,天子诸侯叫绎,大夫叫宾尸,士叫宴尸,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为尸,尸属于昨日配先祖进食,不忍心立刻忘记,所以因此复祭,殷代叫肜,周代叫绎】

【胡氏】现在仲遂是国卿,死了却仍然举行绎祭,就失去了宠遇大臣的礼数了。记载文公四次不视朔,一次不告月,一次朝庙,一次。

【胡氏】不告月,就是不告朔。闰月不可废除【因月亮的盈亏而设置闰月,这是主乎月而有闰。所以不说朔而说月。观测天时,则用星;授予民时,则用节气。寒暑的到来,则用气。百官在朝廷修行政务,庶民在田野从事劳作,则主要依靠这个罢了】

【左氏】不告闰朔,是抛弃时政【胡氏】还朝于庙,是庆幸其未完全废止的言辞【朱子:古时天子常在季冬将来年十二个月的朔日颁给诸侯,诸侯接受后藏在祖庙,每月初一用特羊告庙,请示后施行。我按:这就是朝庙的意思。《论语》“我爱其礼”,指的就是这个。蜀杜氏《春秋》志:“文公废除告朔,却还朝于庙,是庆幸其礼不尽废。”圣人爱礼的深意啊】

记载太庙三次 世室一次 宫七次

【公羊】周公称太庙【陆氏:鲁国的始祖所以称太庙】鲁公称世室【伯禽开始受封,其庙称世室,意思是世世不毁】群公称宫【尊崇始祖,不让子孙与其同称,所以叫宫 我按:宫庙之说详见图解】

记载考宫一次

【胡氏】考,是宫成而祭祀,失礼,所以记载【公羊】考,就是入室,开始祭祀仲子。张氏:

考成,宫成而祭之也】

书立宫二【季文子以鞌之功立武宫,昭公出故,季平子祷于▯公,立▯宫】

译考成,是宫室建成后举行祭祀。

书立宫二,季文子凭借鞌之战的功勋建立了武宫,昭公出逃,季平子在〇公庙祈祷,建立了〇宫。

【胡氏】宫庙即逺有毁而无立,立宫非礼也【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者,诸侯之庙制也。武公至是歴世十一,其毁已久而辄立焉,非即逺有终之意,故特书立。▯公,伯禽之子,其曰立不宜立也】

  书新宫一  【新宫灾】

【胡氏】新宫者,宣宫也。不曰宣宫,神主未迁也【知然者,丹楹刻桶皆称桓宫,此不举諡,故知其未迁也。愚按:凡宫庙,非志灾失礼则不书,详见凶礼】

书丹桓宫楹一【楹,天子诸侯黝垩,丹楹非礼也】刻桓宫桷一【诸侯之桷,斵之砻之,刻桷非正也】

【胡氏】公将逆姜氏,为盛饰以夸示之,斥言桓宫以恶庄【桓公见杀于齐,则不能复而盛饰其宫,夸示仇女,废人伦,悖天道,而不知正者也。春秋谨礼于微,正人主之心术也】

  书宣榭一

【胡氏】宣榭,宣王之庙也【榭者,射堂之制,其堂无室,以便射事。宣王之庙谓之榭者,其庙制如榭也。张氏庙无室曰榭。杜氏以为讲武屋。宣王南征北伐,讲武于此,因存其庙。盖古者祖有功,故百世不毁也】

  书从祀先公一

【公羊】従祀,顺祀也【何氏】复文公之逆祀也【左氏】五人因阳货欲去三桓,顺祀先公而祈焉,禘于僖公。杜氏:従顺也。先公闵僖也。将正二公之位次,所顺非一,故通言先公】

【胡氏】昭公始得従祀于太庙,其事虽顺,其情则逆【季氏逐君而制其死生之命,其主虽久未得従昭穆而祔祭。及意如已卒,阳货専季氏,将杀季孙斯而乱鲁国,托于正以售不正。始以昭公之主従祀太庙,盖欲着季愚按氏之罪,以取媚国人。然其事虽顺,其情则逆。】胡氏与三传异,然二説皆通】

  书作主一 【作僖公主】

【左氏】缓作主,非礼也【胡氏】作主者,造木主也。既▯而反虞,虞主用桑;期而练祭,练主用栗。用栗者,藏主也。僖公薨,至是十有五月,然后作主,慢而不敬甚矣。何氏礼,作练主当以十三月】

  【以上祭人鬼】

书公即位八【文成襄昭哀桓宣定】不书即位四【隠庄闵僖胡氏】即位者告庙临羣臣【吕氏】人君之始事,春秋所当纪也【胡氏国君嗣世定于初丧必逾年而后改元书即位者縁始终之义一年不二君縁臣民之心不可旷年无君故不待于三年丧毕之后逾年春正月乃谨始之时礼之中也详后】右书即位。

【胡氏】内无所承,上不请命,不书即位,正王法也【承国于先君者,父子。

之伦禀命于天子者,君臣之义】右不书即位【胡氏:十二公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则不书即位,隠、庄、闵、僖是也。既无父命,又不请于王,故削其即位,不与其为君也。文、成、襄、昭、哀虽无王命,而父死子继,承国有名,得书即位,所谓继正即位,正也。桓、宣二公乱伦失正,则如其意而书即位。与定之即位在六月,不可不谨,皆特笔非常例也。王氏:新君逾年即位,由阼阶三揖而后升,谓之践祚,礼之不举,故不得而书也。附辨即位有书有不书者,礼之有举有不举也。考于定公不以正月书即位而书于六月,凡即位不日而书戊辰,纪其实也。朝庙、临羣臣之礼,继弑之君,有痛而不忍行者,有乱而不能具者,与闻乎弑之君,则傲然行之。若隠之谦让不自立,必不行是礼,故《春秋》不书。旧説不失为平也。愚按:胡氏本《公》《谷》、吕氏诸家,本《左氏》二説,皆通,疑吕氏为

  长】        右兼即位不即位

  书公至七十九

【左氏】公至,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告于庙而饮酒】舍爵【既饮置爵】策勲【书勲劳于策】焉,礼也【杜氏:凡反行饮至,必以嘉防昭告祖祢,有功则舍爵策勲无劳告庙而已】

【吕氏】凡书至重,公行也【啖子】公行,告庙则书之于策。故夫子随其所书,以示功过,且志其去国逺迩迟速也。十二公独隠公不告,盖让谦不以人君之礼自处也。其余不告,或耻也,或怠也】

  右告庙而书

【谷梁】危而致之【致君者,殆其往而喜其返?何氏:凡致者,臣子喜

译【胡氏】宗庙已经远离,有毁弃而没有建立,建立宗庙是不符合礼制的。【二昭二穆加上太祖的宗庙共五座,这是诸侯的宗庙制度。武公到这时历经十一代,毁弃已久却突然建立,不符合“远离则终”的本意,所以特别记载“立”。〇鲁公是伯禽的儿子,这里说“立”,是不应该立的】

记载新宫一次 【新宫发生火灾】

【胡氏】新宫,就是宣公的宗庙。不称宣宫,是因为神主还没有迁移 【知道是这样,因为丹楹刻桷都称为桓宫,这里不称谥号,所以知道神主尚未迁移。我按:凡是宗庙,除非记载灾祸或失礼,否则不记载,详见凶礼】

记载丹桓宫楹一次 【楹,天子诸侯应用黑色和白色涂饰,丹楹是不符合礼制的】记载刻桓宫桷一次 【诸侯的桷,只需砍削打磨,刻桷是不正当的】

【胡氏】鲁公将要迎娶姜氏,为了盛装装饰以夸示她,特意指明桓宫以厌恶庄公 【桓公被杀于齐国,就不能再恢复,却盛装装饰他的宗庙,向仇敌之女夸示,废弃人伦,违背天道,是不知正道的人。《春秋》在细微处谨守礼制,以端正君主的心术】

记载宣榭一次

【胡氏】宣榭,是宣王的宗庙 【榭,是射堂的形制,它的堂没有室,以便进行射事。宣王的宗庙称为榭,是因为它的宗庙形制像榭。张氏说庙无室叫榭。杜氏认为榭是讲武屋。宣王南征北伐,在这里讲武,因此保留他的宗庙。大概古代祖先有功,所以百世不毁】

记载从祀先公一次

【公羊】从祀,是顺祀 【何氏】恢复文公的逆祀 【左氏】五人因为阳货想要除掉三桓,顺祀先公并祈祷,在僖公庙举行禘祭。杜氏:从,顺也。先公,指闵公和僖公。将要端正两位公的位次,所顺的不仅仅是一人,所以统称先公】

【胡氏】昭公开始得以从祀于太庙,这件事虽然顺,但情理却是逆的 【季氏驱逐君主并掌控其生死命运,他的神主虽然长久未能按昭穆次序附祭。等到季孙意如死后,阳货专权季氏,将要杀害季孙斯而扰乱鲁国,借正当之名行不正当之事。开始让昭公的神主从祀太庙,大概是想彰显季氏的罪过,以取悦国人。然而这件事虽然顺,但情理却是逆的。】胡氏与三传不同,但两种说法都通】

记载作主一次 【作僖公的神主】

【左氏】迟缓制作神主,是不符合礼制的 【胡氏】作主,就是制作木主。既〇而反虞,虞主用桑木;期而练祭,练主用栗木。用栗木的,是藏主。僖公去世,到这时十五个月,然后才制作神主,怠慢而不敬到了极点。何氏说礼制,制作练主应当在十三个月】

【以上祭祀人鬼】

记载公即位八次 【文、成、襄、昭、哀、桓、宣、定】不记载即位四次 【隐、庄、闵、僖】胡氏】即位,是告祭宗庙并临视群臣 【吕氏】人君开始执政,是《春秋》应当记载的 【胡氏】国君继承世系,在初丧时确定,必须越过一年然后改元记载即位,是依据始终之义,一年不有两个君主,依据臣民之心,不能多年没有君主,所以不等到三年丧期结束后,越过一年的春正月,这是谨慎开始的时候,是礼的中道,详见后文】右边记载即位。

【胡氏】对内没有继承先君,对外没有请求天子命令,不记载即位,是端正王法 【继承国家于先君,是父子之伦;禀受命令于天子,是君臣之义】右边不记载即位 【胡氏:十二公中,对内不继承先君,对外不禀受天子命令,就不记载即位,隐公、庄公、闵公、僖公就是这样。既没有父命,又不向王请求,所以削去其即位,不承认其为君。文公、成公、襄公、昭公、哀公虽然没有王命,但父死子继,继承国家有名分,得以记载即位,所谓继正即位,是正当的。桓公、宣公二公乱伦失正,就顺其意而记载即位。与定公即位在六月,不可不谨慎,都是特笔,非常例。王氏:新君越过一年即位,由阼阶三次作揖然后登位,称为践祚,礼制不举行,所以不能记载。附辨即位有记载有不记载的,是礼制有举行有不举行的。考察定公不以正月记载即位而记载于六月,凡是即位不记日期而记载戊辰,是记载其实情。朝庙、临视群臣的礼,继弑之君,有的悲痛而不忍举行,有的混乱而不能具备,与闻弑君的,则傲慢地举行。像隐公谦让不自立,必定不举行此礼,所以《春秋》不记载。旧说不失为持平。我按:胡氏本于《公羊》《谷梁》、吕氏等家,本于《左氏》,两种说法都通,怀疑吕氏为长】 右边兼论即位与不即位

记载公至七十九次

【左氏】公至,是告祭宗庙。凡是公出行,告祭宗庙;返回,饮至 【告祭宗庙并饮酒】舍爵 【饮完放置酒爵】策勋 【在简策上书写功勋】,是礼制 【杜氏:凡是返回饮至,必定以嘉奖告祭祖祢,有功则舍爵策勋,无劳则只告祭宗庙而已】

【吕氏】凡是记载至,重视公出行 【啖子】公出行,告祭宗庙就记载于简策。所以夫子随着所记载的,以示功过,并且记录其去国远近迟速。十二公中只有隐公不告,大概是因为谦让,不以人君之礼自处。其余不告,或者是耻,或者是怠】

右边告庙而记载

【谷梁】危险而致之 【致君者,是担忧其前往而喜悦其返回?何氏:凡是致者,是臣子喜

其君父脱危而至。公羊桓防不至,信之也。此何以至?危之也。胡氏:出告行,反告至,常事尔。何以书?或志其去国逾时之久,或録其防盟侵伐之危哉?或着其党恶附奸之罪。】愚按:此与左氏异,二説皆通,备载以俟参考】

译他的国君父亲脱离危险而到达。《公羊传》认为桓公在防地没有到达,是取信于诸侯。这里为什么记载到达?是因为他处于危险之中。胡氏说:出国时禀告出发,回国时禀告到达,这是常事。为什么要记载?或许是为了记录他离开国家时间之久,或许是为了记录他在防地会盟、侵伐所面临的危险,或许是为了彰显他结党营私、依附奸邪的罪过。我按:这与《左传》不同,两种说法都讲得通,一并记载下来以供参考。

【吴氏鲁夫人惟出姜如齐归寜为得礼故特书其至其余夫人之行皆非美事故不书至妇人无外事礼合归宁不得已而出亦以得还至国为幸未至已前讵敢以为安】

【鲁大夫之至者,皆为齐、晋所执,幸得解脱,故书其至,以见经之书至,皆非美事也】

  右危之而书

【致地】公至自唐【之致类防】公至自防。

【左氏】特相防往来称地让事也【杜氏】二国特防,则莫适为主,两让防事不成。《谷梁》离不言防,故以致地。《范氏》二国防曰:「离二人议,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善恶不足取】

  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防成事也【杜氏言成防事也范氏自参以上言防者重其以少従众也愚按称地者四曰唐曰谷曰干侯曰黄唯干侯则欲如晋而不得 其他皆因盟而行宜书至自防也今皆称地所谓让事也】

【致前事】公至自伐郑【之类】伐郑救许【致致后伐事】公至自围许【之类】防温围许【致围】

【谢氏】两事书至,或原其志而至之,或举其盛者而至之【谷梁有二事,偶则以后事致后事,小则以先事致下以后事致盟,后复伐郑也。啖子或致前事,或致后事,盖择其重者志之也】

【啖子】又有不至本事者,盖本事非功也【成六年,伐郑至自防;围齐至,伐齐】

  以上并属吉礼

书公朝于王所二【王所居之处则曰王所,故觐礼云:伯父受命于王所。朝者,觐君之总称,故虞、周之书,诸侯见天子于京师,皆曰朝】

【胡氏】言所非其所也。春秋不以诸侯就朝为非,而以王所非其所为贬,正其本之意【朝于庙,礼也;于外,非礼也。古者天子巡狩于四方有常时,诸侯朝于方岳有常所。公朝于王所,非其时与地矣。然则天子在是,其可以不朝乎?天子在是,而诸侯就朝,礼之变也。赵子称王所非京师也,尊其不地志乎?朝王而已,异乎盟防所。吴氏诸侯朝王于践土之宫,春秋鲁史,故但书公朝。古者天子巡狩,其方伯率诸侯以朝于方岳之下,此礼之废久矣。今一嵗之间,天子两受诸侯之朝,晋文之心不过欲夸诸侯,非真能尊天子也。实谲而名则正,心非而迹则是,故亦取焉】

  书公如京师一

【胡氏】公欲伐秦,道自王都,不可越天子而往也,故皆朝而不成朝礼。书曰:「如京师,见诸侯之慢也【古者诸侯即位,丧服毕则朝;小聘、大聘终则朝;巡狩于方岳则朝。观春秋所载,天王遣使者屡矣。十二公之述职,盖阙如也。独此年书「公如京师」,又不成礼,不敬莫大焉】

【李氏书朝犹下奉上之辞,书如则不过此适彼之例】

书【内臣】如京师,五【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仲孙蔑如京师】

【叔孙得臣如京师,叔孙豹如京师】

【赵子】凡内朝聘称如以异外也。周之制,朝聘有数,春秋毕书之。见如京师之简,所以伤王室之微,着诸侯之不臣也【啖子】凡公及内卿往他国朝聘,皆书曰如;非卿则不书】

书天王使【王臣】来聘【天王使凡伯来聘,天王使南季来聘】

【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

【天王使家父来聘,天王使宰周公来聘】

  【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谷梁】聘诸侯,非正也【古者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于诸侯,不可以若是恝,故亦有聘问之礼焉。隠公即位九年,于此而史策不书遣使如周,则是未尝聘也;亦不书公如京师,则是未尝朝也。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刑则不举遣使聘焉,其斯以为不正乎?余皆类此。朱子诸侯不朝于周,而周反下聘于列国,是甚道理?吕氏文宣以前,周室微弱,然王命犹足为重;文宣以后,周室之衰尤甚于前,盖亦不足以为轻重矣。是以书来聘者八,则止于宣公】

  书来锡命二【来锡公命一追锡公命一】来赐命一【赐即锡字之误也或谓有加过矣谷梁】礼有受命无来锡命来锡命非正也【胡氏诸侯终丧入见则有锡岁时来朝则有锡能敌王所忾而献功则有锡文公继世丧制未终非终见继朝而献功也成公即位丧服已毕而不入见既更五服一

译吴氏认为,鲁夫人只有出嫁到齐国、回娘家省亲是符合礼制的,所以特别记载了她到达;其余夫人的出行都不是美好的事情,所以不记载到达。妇人没有外事,按礼应当回娘家省亲,不得已而出行,也以能平安回到本国为幸事,在未到达之前,岂敢认为已经安稳?

鲁国大夫到达的,都是因为被齐国、晋国所拘留,幸好得以解脱,所以记载他们到达,以表明经文中记载到达,都是因为不是美好的事情。

以上属于因危险而记载到达的情况。

【记载地名】鲁公从唐回来。【类似防地】鲁公从防地回来。

【左氏传】特别在防地往来,称地名是因为谦让防地之事。【杜氏注】两国特别在防地,就没有合适的主持者,双方谦让导致防地之事不成。《谷梁传》认为,离开防地不称防地,所以用到达地名来记载。《范氏》说两国在防地:「两人意见不同,各自认为自己的是对的,各自认为对方是错的,善恶都不值得采纳。」

从三次以上开始,去时称地名,来时称防地,表示事情已成。【杜氏说这是完成防地之事。范氏说从三次以上开始,称防地是因为重视以少服从多数。我按:称地名的有四处,叫唐、叫谷、叫干侯、叫黄。只有干侯是想往晋国而去不了。其他都是因为盟约而行,适宜记载到达自防地。现在都称地名,这就是所谓的谦让防地之事。】

【记载前事】鲁公从讨伐郑国回来。【之类】讨伐郑国、救援许国。【记载后伐事】鲁公从围困许国回来。【之类】在温地会盟、围困许国。【记载围困】

【谢氏】两件事记载到达,有的是推究其本意而记载到达,有的是举其盛大者而记载到达。《谷梁传》有两件事,偶数则以后事记载后事,小事则以先事记载,以后事记载盟约,后又讨伐郑国。啖子有时记载前事,有时记载后事,大概是选择重要的来记载。

【啖子】又有不记载本事的,大概是因为本事没有功劳。【成公六年,讨伐郑国,从防地回来;围困齐国,到达,讨伐齐国】

以上都属于吉礼。

记载鲁公在王所朝见两次。【王居住的地方就叫王所,所以《觐礼》说:伯父在王所受命。朝见,是觐见君主的总称,所以虞、周的书籍中,诸侯在京城见天子,都叫朝见。】

【胡氏】说王所不是其应有的地方。《春秋》不认为诸侯前往朝见是错误的,而认为王所不是其应有的地方是贬斥,这是正本清源的意思。【朝见在宗庙,是礼;在外面,非礼。古代天子巡狩四方有固定的时间,诸侯在方岳朝见有固定的地方。鲁公在王所朝见,不是其应有的时间和地方。然而天子在这里,难道可以不朝见吗?天子在这里,而诸侯前往朝见,是礼的变通。赵子说王所不是京城,尊重其不记载地名吗?只是朝见王而已,不同于盟会防地。吴氏说诸侯在践土之宫朝见王,《春秋》鲁史,所以只记载鲁公朝见。古代天子巡狩,方伯率领诸侯在方岳之下朝见,这种礼制废弃很久了。现在一年之间,天子两次接受诸侯的朝见,晋文公的心不过是想夸耀诸侯,并非真正能尊崇天子。实际是欺诈而名义上正确,内心不正而行为却是正确的,所以也予以采纳。】

记载鲁公前往京城一次。

【胡氏】鲁公想讨伐秦国,道路经过王都,不可越过天子而前往,所以都朝见而不成朝见之礼。记载说:「前往京城,可见诸侯的怠慢。【古代诸侯即位,丧服期满则朝见;小聘、大聘结束则朝见;巡狩方岳则朝见。看《春秋》所载,天王派遣使者屡次。十二公的述职,大概缺失了。唯独这一年记载「鲁公前往京城」,又不成礼,没有比这更不恭敬的了。】

【李氏】记载朝见还是下奉上之辞,记载前往则不过是从此到彼的例子。

记载【内臣】前往京城,五次。【公子遂前往京城,遂前往晋国;仲孙蔑前往京城】

【叔孙得臣前往京城,叔孙豹前往京城】

【赵子】凡是内朝聘称前往,以区别于外朝。周代的制度,朝聘有定数,《春秋》全部记载。可见前往京城的简略,所以哀伤王室的微弱,彰显诸侯的不臣。【啖子】凡是公及内卿前往他国朝聘,都记载说前往;不是卿则不记载。

记载天王派遣【王臣】来聘问。【天王派遣凡伯来聘问,天王派遣南季来聘问】

【天王派遣宰渠伯纠来聘问,天王派遣仍叔之子来聘问】

【天王派遣家父来聘问,天王派遣宰周公来聘问】

【天王派遣王季子来聘问】

【谷梁传】聘问诸侯,不是正礼。【古代诸侯对天子,每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对诸侯,不可以如此冷漠,所以也有聘问之礼。隐公即位九年,在这里史策不记载派遣使者到周,那就是未曾聘问;也不记载鲁公前往京城,那就是未曾朝见。一次不朝见就贬其爵位,两次不朝见就削其土地。刑罚不施行,派遣使者聘问,这大概就是不正的原因吧?其余都类似这样。朱子说诸侯不朝见周,而周反而下聘于列国,这是什么道理?吕氏说文宣以前,周室微弱,但王命还足以重视;文宣以后,周室的衰败尤其严重于前,大概也不足以作为轻重了。所以记载来聘问的有八次,就止于宣公。】

记载来赐命两次。【来赐公命一次,追赐公命一次】来赐命一次。【赐就是锡字的错误,或者说有加过之意。谷梁传】礼有受命,没有来赐命,来赐命不是正礼。【胡氏】诸侯终丧入见则有赐命,岁时来朝则有赐命,能敌王所忾而献功则有赐命。文公继位,丧制未终,不是终见、继朝而献功。成公即位,丧服已毕而不入见,既更五服,一

朝之岁矣而不如京师又未尝敌王所忾而有功也何为来锡命乎云云李氏锡命有命辞有命物又有命辞而无命物亦未可知也】

译朝廷的岁数(或指朝廷的威势)尚且不如京师,又未曾替君王发泄愤慨而建立功勋,为何要来赐予命令呢?等等。李氏的赐命,有命辞也有命物,也有只有命辞而没有命物的情况,这也是不能排除的。

书诸侯来朝三十四【滕子来朝之类】来聘三十一【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之类,胡氏】凡大国来聘,小国来朝,一切书而不削,皆所以示讥【周礼》行人:凡诸侯之邦交,间相问,殷相聘,世相朝也。然谓之殷,则得中而不过;谓之世,则终诸侯之世而一相朝。其为礼,亦节矣。周衰典制大壊,无礼义之交,惟强弱之视。或来朝而不报其礼,或屡往而不纳以归,无合于中聘世朝之制矣。且列国于天子述所职者,盖阙如也,而自相朝聘可乎?云云。愚按:殷则十二年。愚按:萧叔朝公,胡氏谓朝公于齐之谷,非其所也。也杞伯姬来朝,其子谷梁谓参讥之失礼弥甚也】

【旅见二】滕侯薛侠来朝。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胡氏】不特言者讥旅见也【非天子不旅见诸侯,偃然受之而不辞,亦以见隠公之志荒矣。谷梁特言同时,也累数皆至也。范氏特言谓谷伯、邓侯之类,累数谓滕侯、薛侯之类】

  书公如齐【十四】公如晋二十 【内臣】如齐如晋【之 讥同来类 朝来聘】书公如齐至河乃复五【昭四哀一】公如晋至河有疾乃复一【昭公】

【孙氏】书有疾,明有疾而返,余皆讥公数如晋见距,不能以礼自重,大取困辱也【胡氏】礼虽自卑,而尊人亦不妄悦人以自辱。昭公两朝于晋而一见,止五如晋而四不得入焉。今此有疾,乃复杀耻也。杀,犹灭也。【张氏】公如晋而晋不纳,春秋以公至河乃复为文者,臣子于君不欲其君见拒于人,而以为公临河而不济,惧涉难而自复也。乃者有阻之辞,变于夷者来聘,四】荆人来聘,楚子使椒来聘,楚子使防罢。

  来聘吴子使札来聘

【介于夷者来聘附】秦伯使术来聘。

【胡氏】楚以号举,盖外之也。中间来聘,改而书人,渐进之矣。至是【防罢】其君书爵,其臣书名,而称使,遂与中国比。楚明徳之后,吴则太王之昭也,徒以僣王之乱,见絶于《春秋》。乱苟能思善,改过向慕中国,则进之而不拒【凡变于夷者,叛则惩其不恪,而威之以刑;来则嘉其慕义,而接之以礼】

【陈氏】进之也者,忧之也【张氏逺交近攻之意,李氏荆之聘鲁,三盖进之以渐也。然夷狄之情,每假礼以行其诈,其窥觇之谋,离间之术,常如此。汪氏虽曰进之,而吴楚渐盛之意,已见于言外。愚按:秦虽未尝僣王猾夏,然介于夷狄,习俗或同,其视变于夷者,则有间矣。故春秋不狄之也】

【内朝聘变于夷者】公如楚二【内臣】如楚一【叔弓如楚】

【吴氏】屈礼义之望,国朝崛起之蛮夷,辱莫甚焉【齐晋伯国也,以鲁朝之犹云可也。楚南蛮也,初亦小弱,后以吞并小国,凭陵中夏,而浸强大。晋伯既衰,不能与伉,鲁之朝楚,非得已也。愚按:以中国而朝聘中国,犹书以示讥,况朝聘僣王猾夏之国乎?直书其事,而罪自见矣】

并使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并防附】

【杜氏】书二卿以两事行,非相为介【左氏:襄仲、庄叔如齐,惠公新立,故且拜▯也;季桓子如晋,献郑俘也;阳虎强使孟献子往报夫人之币,晋人兼享之。髙氏一卿将命,可兼他事,岂可每事一卿乎?故累数之】右以两事行。

【谷梁】使举上客而不称介,不正其同伦而相介,故列数之也【范氏卿出,以大夫为上介,士为末介;汪氏卿使则大夫为介,大夫使则士为介;胡氏使举上客,将称元帅,此《春秋》立文之常体也。其有变文书介副者,欲以起问者见事情也。李氏遂得臣之并使,乃仲遂邪谋之所起,而斯何忌之并使,亦阳货専权之所为】右使介并称

【愚按:左氏传皆谓以二事行,谷梁胡氏谓使介并称,疑前説得之,且谷梁胡氏説亦小异】

【胡氏】使举上客而叔老并书者,以内卿行则不得不书矣【季孙宿以卿为介,而不使之免;叔老介于宿而不敢避,盖两失之。汪氏鲁以二卿防晋,而晋列二卿于防,晋鲁举失之矣】右附二卿列防。

书防一百六十八【内公防齐侯于防外蔡侯郑伯防于邓】之类。

【胡氏】凡书防皆讥也。谓非

译记载诸侯来朝共三十四次【如滕子来朝之类】;来聘共三十一次【如齐侯派其弟年来聘之类,胡氏所言】。凡是诸侯大国来聘,小国来朝,一律记载而不删削,都是为了表示讥讽【《周礼》行人篇说: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每隔一段时间互相问候,每五年互相聘问,每一世互相朝见。然而称为‘殷’,则是取其中道而不过分;称为‘世’,则是终诸侯一世而只互相朝见一次。这种礼仪,也是有所节制的。周王室衰微,典章制度大坏,没有礼义之交,只看强弱。有的来朝而不回报其礼,有的屡次前往而不接纳使其归来,都不符合中聘世朝的礼制了。况且各国对于天子所陈述的职责,大多缺失,而互相朝聘可以吗?等等。愚按:殷指十二年。愚按:萧叔朝见鲁公,胡氏认为是在齐国的谷地朝见,地点不对。杞伯姬来朝,其子谷梁认为参讥其失礼更加严重】。

【旅见二】滕侯、薛侯来朝。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胡氏】特别指出这一点,是讥讽旅见【不是天子不能旅见诸侯,安然接受而不推辞,也可见隐公心志荒怠。谷梁特别指出同时,是说多次接连而至。范氏特别指出是指谷伯、邓侯之类,多次接连是指滕侯、薛侯之类】。

记载鲁公前往齐国【十四次】;前往晋国二十次【内臣】。前往齐国、前往晋国【之讥同来类 朝来聘】。记载鲁公前往齐国到黄河就返回五次【昭公四年、哀公一年】;前往晋国到黄河生病就返回一次【昭公】。

【孙氏】记载有病,表明因病而返回,其余都是讥讽鲁公屡次前往晋国被拒绝,不能以礼自重,遭受极大的困辱【胡氏】礼仪虽然谦卑,但尊者也绝不妄自取悦于人而自辱。昭公两次朝见晋国而只见到一次,总共五次前往晋国而四次不得入内。如今这次因病返回,是灭杀耻辱。杀,就是灭的意思。【张氏】鲁公前往晋国而晋国不接纳,《春秋》用“公至河乃复”来行文,是因为臣子对于君主,不希望君主被人拒绝,而认为公到黄河而不渡,是害怕涉险而自行返回。乃,是有阻碍的意思。变于夷者来聘,四次】荆人来聘,楚子派椒来聘,楚子派防罢。

来聘吴子派札来聘

【介于夷者来聘附】秦伯派术来聘。

【胡氏】楚国以国号举出,大概是将其视为外邦。中间来聘,改而书人,是渐进的表示。至此【防罢】其君书爵,其臣书名,而称使,于是与中国并列。楚明德之后,吴则是太王的昭穆,只因僭越称王的混乱,被《春秋》所绝。混乱若能思善,改过并向慕中国,就接纳而不拒绝【凡是变于夷者,叛则惩罚其不恭敬,而用刑罚威慑;来则嘉奖其慕义,而用礼仪接待】。

【陈氏】接纳他们,是担忧他们【张氏远交近攻的意思,李氏荆的聘鲁,三盖是逐渐接纳。然而夷狄的情性,常借礼仪行其欺诈,其窥探之谋,离间之术,常如此。汪氏虽说是接纳,而吴楚渐盛的意思,已见于言外。愚按:秦虽未尝僭越称王扰乱华夏,然而介于夷狄,习俗或许相同,其视变于夷者,则有区别。所以《春秋》不将其视为狄】。

【内朝聘变于夷者】鲁公前往楚国两次【内臣】;前往楚国一次【叔弓前往楚国】。

【吴氏】委屈礼义的期望,去朝见崛起的蛮夷,耻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齐晋是伯国,以鲁朝见它们还说可以。楚国是南蛮,起初也小弱,后以吞并小国,欺凌中夏,而渐渐强大。晋伯既衰,不能与之抗衡,鲁朝见楚国,是不得已。愚按:以中国而朝聘中国,尚且记载以示讥讽,何况朝见僭越称王、扰乱华夏的国家呢?直书其事,而罪过自见】。

并派公子遂、叔孙得臣前往齐国,季孙斯、仲孙何忌前往晋国【并防附】。

【杜氏】记载两位卿以两件事出行,不是互相作为副使【左氏:襄仲、庄叔前往齐国,惠公新立,所以暂且拜谢;季桓子前往晋国,献郑俘;阳虎强使孟献子往报夫人之币,晋人兼享之。髙氏一卿将命,可兼他事,岂可每事一卿乎?所以累数之】右以两事行。

【谷梁】使举上客而不称介,是不正其同伦而相介,所以列数之【范氏卿出,以大夫为上介,士为末介;汪氏卿使则大夫为介,大夫使则士为介;胡氏使举上客,将称元帅,此《春秋》立文之常体也。其有变文书介副者,欲以起问者见事情也。李氏遂得臣之并使,乃仲遂邪谋之所起,而斯何忌之并使,亦阳货专权之所为】右使介并称。

【愚按:左氏传皆谓以二事行,谷梁胡氏谓使介并称,疑前说得之,且谷梁胡氏说亦小异】。

【胡氏】使举上客而叔老并书者,以内卿行则不得不书矣【季孙宿以卿为介,而不使之免;叔老介于宿而不敢避,盖两失之。汪氏鲁以二卿防晋,而晋列二卿于防,晋鲁举失之矣】右附二卿列防。

记载会盟一百六十八次【内公防齐侯于防外蔡侯郑伯防于邓】之类。

【胡氏】凡是记载会盟都是讥讽。谓非

王事而相防聚耳【周官行人时防以发四方之禁,此谓非时而防诸侯以禁止天下之不义也。列国何为而有此名云云。汪氏曲礼诸侯相见于隙地曰防,乃预谋间地尅期而往朝于天王耳。春秋书防皆非王事而防,故曰皆讥也】

译诸侯会盟相防聚罢了。《周礼·行人》规定,按时会盟以发布四方禁令,这里指的是不在规定时间会盟诸侯,以禁止天下的不义之事。各国为何会有这种名目呢?汪氏《曲礼》说,诸侯在边界之地相见称为防,这是预先谋划在边境之地,约定日期前往朝见天王。《春秋》记载的防,都不是因王事而会盟,所以说都含有讥讽之意。

【殊防】公及齐侯【某某】防王世子于首止。公防晋侯【某某】防吴子钟离【之类】

【胡氏】及以防尊之也【以王世子而下防诸侯,则陵;以诸侯而上与王世子防,则抗。春秋抑强臣、扶弱主,拨乱世,反之正。特书「及以防」者,若曰王世子在是,诸侯咸往防焉,示不可得而抗也】

  右殊防王世子

【谷梁】防,又防外之也【胡氏:防而殊防,外之也。诸侯往与之防,而主吴,则贬而称国。万氏:《春秋》于楚未尝殊防,而独殊防于吴者,盖吴,周之同姓,僣号称王,诸侯宗之,以为防。苟不以殊防而外之于中国,则是代宗周为天下之共主矣】

【胡氏殊防有二义:防王世子于首止,意在尊王室,不敢与世子抗也;防吴于钟离、于祖、于向,意在贱夷狄而罪诸侯,不能与之敌也。汪氏所以抑强夷而存中国也】右殊防吴

【陈氏:齐桓以殊防尊王;世子厉公以殊防尊吴。愚按:殊防之义,胡氏谓《春秋》尊之外之之辞;陈氏谓伯者尊世子、尊吴之礼。二説皆通,而胡氏为长】右总论王世子与防【内大夫特防:公孙敖防晋侯于戚;季孙行父防外诸侯五:齐侯于阳谷;公孙归父防齐侯于

谷,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叔弓防楚子于陈】

【胡氏】以国君而降班失列,下与外臣防,外臣而抗尊出位,上与诸侯防,是礼自大夫出矣【夫礼别嫌明微,制治于未乱,自天子出者也。列国之君非王事而自相聚防,是礼自诸侯出矣。以国君而降班失列,下与外臣防,外臣而抗尊出位,上与诸侯防,是礼自大夫出矣。君若赘旒,陪臣执命,岂一朝一夕之故哉?其所由来渐矣。】愚按:外大夫防内君同公防,楚大夫附防戎狄后】

【内大夫特叔彭生防晋却缺于承筐,仲孙蔑防防外大夫齐髙固于无娄,叔孙侨如防晋荀首】

  于谷】

【胡氏】大夫与大夫防,礼亦不自诸侯出矣【礼之始失也,诸侯非王事而相防也,无以正之,不自天子出矣。然后诸侯与大夫防,又无以正之。然后大夫与大夫防,礼亦不自诸侯出矣。田氏篡齐,六卿分普,三家専鲁,理固然也,不能辨之于早,虽欲正之,其将能乎】

书防戎一【公防戎于潜】防狄一【晋侯防狄于櫕凾,胡氏】戎狄举号,外之也。正朔所不加,奚防同之有?书防戎【狄同】讥之也【刘氏:与防者戎之君也,不与君称,外之也。正朔不加,礼乐不及,朝聘不与,书防戎所以讥。公降国君之尊,失中国之重,不修政事,以攘外冦,啓侮乱之阶。防狄、防吴,仿此】

【附公防变于夷者之臣】公防楚公子婴齐于蜀。

【胡氏】莫重乎以中国诸侯降班失列下与夷狄之大夫防书盟。离盟【二人盟曰离盟,又曰特相盟,又曰特盟】参盟【三人盟曰参盟】

主盟【即齐陈氏有特盟而后有参盟盟有参盟而后有主盟】

【胡氏】刑牲歃血,要质鬼神。凡书盟者,恶之也【春秋大义,公天下以讲信修睦为事,而刑牲歃血,要质鬼神,则非所贵也。盟以结信,非先王所欲,而不禁,逮德下衰,虽欲禁之而不克也。春秋之时,防而歃血,其载果掌于司盟,犹不以为善也。又况私相要誓,慢鬼神,犯刑政,以成倾危之习哉】

书同盟十六【防齐侯某某同盟于幽公防齐侯某某同盟于幽齐伯同尊周始公防宋公】

某某同盟于新城,终公防晋侯。某某同盟于平丘,晋伯同外楚】

【公羊】同盟者何?同欲也【何氏:同心为善,善必成;同心为恶,恶必成。胡氏:大国帅之,小国畏威而従命,非同欲也;小国诉之,大国勉强而应焉,非同欲也。诸侯同心,非有不得已而要之者也。恶其反覆,与诸侯同欲而书同。】愚按:恶其反覆,谓既同而复异,亦同欲也。故杜氏曰:「同盟服异也,乃昔异而今同也。」与汪氏所论者不同,皆不出《公羊》之説是已】

【谷梁】同者有同也,同尊周【齐伯二盟】也,同外楚【晋伯十四盟】也【杨氏:召陵、首止之后,楚不敢争,不复书同。及楚人强盛,中国畏之,每书同盟。愚按:名生于不足,凡盟而书同,着其昔

译【殊防】鲁公与齐侯在首止会盟王世子。鲁公与晋侯在钟离会盟吴子,此类情况。

【胡氏】用“及”字是为了尊崇王世子。如果以王世子身份向下与诸侯会盟,则是欺凌;如果以诸侯身份向上与王世子会盟,则是抗衡。《春秋》抑制强臣、扶持弱主,拨乱反正。特意书写“及”字,意思是说王世子在此,诸侯都前往会盟,显示不可与之抗衡。

右,关于殊防王世子

【谷梁】“防”字,又表示将吴国视为外邦。【胡氏:会盟而用“殊防”,是将吴国视为外邦。诸侯前往与吴国会盟,却以吴国为主,因此贬低而称其国名。万氏:《春秋》对于楚国从未使用“殊防”,唯独对吴国使用“殊防”,大概是因为吴国是周的同姓,僭越称王,诸侯尊崇它,把它当作会盟的主方。如果不通过“殊防”将吴国排除在中国之外,那就是代替周王室成为天下的共主了。】

【胡氏认为“殊防”有两层含义:在首止会盟王世子,意在尊崇王室,不敢与世子抗衡;在钟离、祖、向会盟吴国,意在轻视夷狄并谴责诸侯,不能与吴国敌对。汪氏认为这是为了抑制强大的夷狄而保全中国。】右,关于殊防吴

【陈氏:齐桓公通过“殊防”尊崇王室;世子厉公通过“殊防”尊崇吴国。我认为:“殊防”的意义,胡氏认为是《春秋》表示尊崇和排斥的措辞;陈氏认为是霸主尊崇世子、尊崇吴国的礼仪。两种说法都通,但胡氏的说法更优。】右,总论王世子与防【内大夫特防:公孙敖在戚地会盟晋侯;季孙行父会盟外诸侯五次:在阳谷会盟齐侯;公孙归父在谷地会盟齐侯,公孙归父在宋国会盟楚子;叔弓在陈国会盟楚子】

【胡氏】国君降低身份失去班列,向下与外国大夫会盟,外国大夫抗衡尊位越位,向上与诸侯会盟,这是礼仪出自大夫了。【礼仪辨别嫌疑、明察细微,在混乱之前制定治理,是出自天子的。列国之君没有王室事务而自行相聚会盟,这是礼仪出自诸侯了。国君降低身份失去班列,向下与外国大夫会盟,外国大夫抗衡尊位越位,向上与诸侯会盟,这是礼仪出自大夫了。君主如同装饰的旒,陪臣执掌政令,难道是一朝一夕造成的吗?其由来是逐渐形成的。】我认为:外大夫会盟内君与公防相同,楚大夫附防戎狄在后。

【内大夫特防:叔彭生在承筐会盟晋国却缺,仲孙蔑在无娄会盟外国大夫齐国高固,叔孙侨如在谷地会盟晋国荀首】

【胡氏】大夫与大夫会盟,礼仪也不再出自诸侯了。【礼仪开始丧失,是诸侯没有王室事务而相互会盟,无法纠正,不再出自天子。然后诸侯与大夫会盟,又无法纠正。然后大夫与大夫会盟,礼仪也不再出自诸侯了。田氏篡夺齐国,六卿瓜分晋国,三家专权鲁国,道理本来如此,不能及早辨别,即使想纠正,还能做到吗?】

记载会盟戎狄一次【鲁公在潜地会盟戎狄】会盟狄人一次【晋侯在櫕凾会盟狄人,胡氏】戎狄只称号,是将它们视为外邦。正朔所不加,哪有会盟同等的道理?记载会盟戎狄【与狄人相同】是讥讽。【刘氏:与会盟的是戎狄的君主,不称君,是将它们视为外邦。正朔不加,礼乐不及,朝聘不参与,记载会盟戎狄是为了讥讽。鲁公降低国君的尊严,失去中国的庄重,不修政事,以抵御外寇,开启侮辱混乱的阶梯。会盟狄人、会盟吴国,与此类似。】

【附:鲁公会盟变于夷狄的臣子】鲁公在蜀地会盟楚国公子婴齐。

【胡氏】没有比中国诸侯降低身份失去班列,向下与夷狄的大夫会盟更严重的了。记载盟誓。离盟【两人盟誓称为离盟,又称特相盟,又称特盟】参盟【三人盟誓称为参盟】

主盟【即齐国陈氏有特盟而后有参盟,有参盟而后有主盟】

【胡氏】杀牲歃血,向鬼神发誓。凡是记载盟誓的,都是厌恶它。【《春秋》的大义,以天下为公,以讲信修睦为事,而杀牲歃血,向鬼神发誓,则不是所推崇的。盟誓用来结信,不是先王所愿,但不禁止,等到德行衰微,即使想禁止也做不到。春秋之时,会盟而歃血,其记录由司盟掌管,尚且不认为这是好事。何况私下要誓,轻慢鬼神,触犯刑政,养成倾危的习气呢?】

记载同盟十六次【鲁公与齐侯某某在幽地同盟,鲁公与齐侯某某在幽地同盟,齐伯同尊周始,鲁公与宋公某某在新城同盟,终鲁公与晋侯某某在平丘同盟,晋伯同外楚】

【公羊】同盟是什么?是共同的心愿。【何氏:同心为善,善事必成;同心为恶,恶事必成。胡氏:大国率领,小国畏惧威势而服从,不是共同的心愿;小国诉苦,大国勉强应允,不是共同的心愿。诸侯同心,不是有不得已而要求的。厌恶其反复无常,与诸侯共同心愿而记载“同”。】我认为:厌恶其反复无常,是说既同又异,也是共同的心愿。所以杜氏说:“同盟是服异,即过去不同而现在相同。”与汪氏所论不同,都不出《公羊》的说法而已。

【谷梁】“同”是有共同之处,同尊周【齐伯两次盟誓】,同外楚【晋伯十四次盟誓】。【杨氏:召陵、首止之后,楚国不敢争,不再记载“同”。等到楚人强盛,中国畏惧它,每次记载同盟。我认为:名生于不足,凡是盟誓而记载“同”,是表明其过去

异而今同也。故齐伯方盛而书同盟,晋伯渐衰而书同盟。至齐、晋伯业极盛,则不待书同而人心无不同者矣。若夫天下无伯,与伯业极衰,则不复书同,无有同欲者也右诸侯同欲】

译不同而现在相同了。所以齐桓公霸业正盛时,史书记载“同盟”;晋文公霸业逐渐衰落时,史书也记载“同盟”。等到齐、晋的霸业达到极盛时,就不必记载“同”而人心没有不相同的了。至于天下没有霸主,或者霸业极度衰微时,就不再记载“同”,因为已经没有共同意愿的人了。

【张氏】古者方岳有同盟【示其考礼修德以尊天子】伯者举是礼约束诸侯而胁従之皆称同盟其无王假古礼以制与国一也而善恶则各系其事焉【刘氏殷同之盟也古者诸侯之于天子殷见曰同同盟之礼为坛祀方明方伯临之齐桓非受命之伯假同盟之礼率诸侯以尊天子盖自是始伯也 愚按为坛祀方名有二会同则于四郊廵守则于方岳故张氏刘氏之説大同而小异   右假同盟之礼鲁盟王臣】及苏子盟于女栗

【伯主盟王,防王人、晋人某某盟于翟泉。臣贬者四公,防尹子、单子某某伐郑,同盟于柯陵。】

公防单子某某同盟于鸡泽,公防刘子某某于平丘,同盟于平丘】

【啖子】凡诸侯上及王臣盟皆讥也。臣无疑君之理【故王臣在位但防而已,多不与盟,而其时或有王臣与诸侯盟者,书以示讥。胡氏:王臣将命,必敦信明义,而后可以表正天下;诸侯守邦,必尊王奉法,而后可以保其社稷。今王臣下与诸侯约誓,诸侯亦敢上与王臣要言,斯大乱之道也。吕氏:及苏子盟不书,公外诸侯不宜与内诸侯盟也。防王人盟于翟泉,不言公,晋初以大夫盟王子也。汪氏:上书防,下书同盟,皆不再举,诸侯所以着王臣与盟而贬其凟盟也。李氏:阙正甚。愚按:谷梁于盟者止曰「盟者不信者也,不敢矣」。以所不信加之尊者,啖子所云盖本诸此。伯主盟王臣不贬者一】公防王人齐侯某某盟于洮。

【杜氏】王人与诸侯盟,不讥。王室有难,故【左氏盟于洮,谋王室也。愚按:张氏谓齐桓虽主防,而先王人,足以训矣。而使之与诸侯,明非所以示尊尊也,则亦不待贬,而罪自见。窃意王室有难而盟王臣,其意虽善,礼则有三也】

【公与外大夫盟。公及莒人盟于浮来。公及齐大书。公不讳三。夫盟于蔇。公及楚人某盟于蜀。愚按:赵子曰:「书『公及』,皆讥公屈礼而与之盟。」吕氏:「公欲之也,其义相发】

【程子】公屈已与臣盟,非所安也【胡氏】特言公及,以讥失礼,且明非大夫之罪也【张氏】以国君之贵下比小国之大夫,降班失列而不自知,特书公及,以着非莒人之敢敌诸侯,公盖自失人君之体也】

【公与外大夫盟,没公不书七】及齐髙傒盟于防【之类】

【胡氏】不书公者,抑大夫之抗,不使与公为敌,正君臣之分也【万氏】大夫之于诸侯,五等之君皆其君也;诸侯之于大夫,列国之臣皆其臣也。今也列国大夫忘其分之卑,而盟五等之君;五等之君屈其分之尊,而盟列国之臣。岂非一时之大夫既不知自有其君,则不知有列国之君也乎】

【内大夫盟外诸侯八】柔防宋公某某盟于折,公子遂及齐。

  侯盟于郪丘【之类】

【吕氏】大夫与诸侯盟,此不待贬而自见也【杜氏】柔,鲁大夫,未赐族;陈氏以大夫防诸侯盟,于是始,故贬之。至公子结不贬矣。愚按,二説皆通】

【内大夫特盟公子遂防晋赵盾盟于衡雍。外大夫三,季孙行父及晋郤犨盟于扈】

  【仲孙逮防莒人盟于向】

  【任氏】晋鲁之用事者防盟【衡雍】政在大夫也【汪氏大夫之専盟始于衡雍前此盟翟泉犹有僖公在防也自是而有袁侨之盟鸡泽溴梁诸侯皆在而大夫自盟矣于宋于虢则晋楚之大夫狎主齐盟而诸侯不复在矣其事自衡雍之盟始也】

书诸侯之大夫盟一【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大夫盟一【谷梁】诸侯盟【鸡泽】又大夫相与私盟【及袁侨】诸侯始失正矣。诸侯防【溴梁】而大夫盟,正在大夫也。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胡氏】。牡丘之防,诸侯既次于匡,则书曰“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鸡泽之防,诸侯既盟,而陈侯使袁侨如防,则书曰“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今溴梁之防,诸侯皆在是,若欲使大夫盟者,则宜书“鲁卿及诸侯之大夫盟”可也,而独书大夫何也?诸侯失政,大夫皆不臣也】

书来盟六君一▯子来盟【李氏晋之治▯田非出于公义,鲁之归▯田未必出于诚。

心故▯子亲来以要结之耳,愚按其説,大抵同外臣来盟】

臣五【

译【张氏】古时候,四方山岳有同盟之礼【以此显示考察礼仪、修明德行来尊崇天子】。霸主举起这种礼仪来约束诸侯并胁迫他们顺从,都称为同盟。那些没有王命却借用古礼来制约盟国的情况是一样的,而善恶则各自取决于具体事件。【刘氏】这是殷同之盟。古时候诸侯对于天子,殷见称为同,同盟的礼仪是筑坛祭祀方明,方伯临视。齐桓公并非受命的方伯,借用同盟之礼率领诸侯来尊崇天子,大概是从这时开始的。【我按】筑坛祭祀方明有两种情况:会盟则在四郊,巡守则在山岳,所以张氏和刘氏的说法大体相同而细节略有差异。【右边是借用同盟之礼,鲁国与王室臣子结盟】以及苏子在女栗结盟。

【霸主主持与王臣结盟,鲁公会见王人、晋人某某在翟泉结盟。被贬斥的臣子有四位:鲁公会见尹子、单子某某讨伐郑国,在柯陵结盟。】

鲁公会见单子在鸡泽结盟,鲁公会见刘子在平丘,在平丘结盟。

【啖子】凡是诸侯上同王臣结盟都受到讥讽。臣子没有怀疑君主的道理【所以王臣在位时只是会见而已,大多不参与结盟,而当时如果有王臣与诸侯结盟的,史书予以记载以示讥讽。胡氏:王臣奉命出使,必须敦厚诚信、彰明道义,然后才能表率天下;诸侯守卫邦国,必须尊崇王室、奉行法度,然后才能保全社稷。如今王臣下与诸侯约誓,诸侯也敢上与王臣要挟,这是大乱的根源。吕氏:与苏子结盟不记载,是因为鲁公作为外诸侯不宜与内诸侯结盟。会见王人在翟泉结盟,不提及鲁公,是因为晋国起初以大夫身份与王子结盟。汪氏:上文记载会见,下文记载同盟,都不再重复列举,这是为了彰显王臣参与结盟而贬斥其亵渎盟约。李氏:缺失正名非常严重。我按:《谷梁传》对于结盟者只说“结盟者是不守信用的,不敢了”。把不信任加在尊者身上,啖子所说的话大概源于此。霸主主持与王臣结盟不被贬斥的只有一例】鲁公会见王人、齐侯某某在洮结盟。

【杜氏】王人与诸侯结盟,不加以讥讽。因为王室有危难,所以【《左传》说在洮结盟,是为了谋划王室之事。我按:张氏认为齐桓公虽然主持会见,但排在王人之前,足以作为训诫。而让他与诸侯并列,明显不是用来显示尊卑有序的,那么也不必贬斥,罪过自然显现。我私下认为,王室有危难而与王臣结盟,其意图虽然善良,但在礼仪上却有三种问题】

【鲁公与外国大夫结盟。鲁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鲁公与齐国大夫结盟。鲁公不避讳的有三例。鲁公在蔇结盟。鲁公与楚人在蜀结盟。我按:赵子曰:“记载‘鲁公及’,都是讥讽鲁公屈尊失礼而与之结盟。”吕氏:“鲁公想要这样做,其义理相互阐发。”】

【程子】鲁公屈尊自己与臣子结盟,是不安分的。【胡氏】特意记载“鲁公及”,以讥讽失礼,并且表明这不是大夫的罪过。【张氏】以国君的尊贵地位下比小国的大夫,降低班次、失去行列而不自知,特意记载“鲁公及”,以表明不是莒人敢与诸侯对抗,而是鲁公自己丧失了君主的体统。】

【鲁公与外国大夫结盟,隐去鲁公不记载的有七例】与齐国高傒在防结盟【之类】

【胡氏】不记载鲁公,是为了抑制大夫的傲慢,不让他们与鲁公平起平坐,以端正君臣的名分。【万氏】大夫对于诸侯,五等爵位的国君都是他们的君主;诸侯对于大夫,列国的臣子都是他们的臣属。如今列国大夫忘记了自身地位的卑微,而与五等爵位的国君结盟;五等爵位的国君屈尊自身地位的尊贵,而与列国的臣子结盟。这难道不是一时的大夫既不知道自己有君主,也就不知道有列国的君主了吗?】

【内大夫与外诸侯结盟八例】柔会见宋公某某在折结盟,公子遂与齐。

侯在郪丘结盟【之类】

【吕氏】大夫与诸侯结盟,这不需要贬斥就自然显现了。【杜氏】柔是鲁国大夫,尚未赐族;陈氏以大夫身份会见诸侯结盟,是从这时开始的,所以贬斥他。到了公子结就不贬斥了。我按,两种说法都讲得通。】

【内大夫单独结盟,公子遂会见晋国赵盾在衡雍结盟。外大夫三例,季孙行父与晋国郤犨在扈结盟】

【仲孙逮会见莒人在向结盟】

【任氏】晋国和鲁国的掌权者会见结盟【衡雍】,政令在大夫手中。【汪氏】大夫专断结盟始于衡雍,在此之前在翟泉结盟时还有僖公在会见中,从此以后有了袁侨在鸡泽、溴梁的结盟,诸侯都在而大夫自行结盟了。在宋、在虢则是晋楚的大夫频繁主持结盟而诸侯不再参与了。这件事从衡雍之盟开始。】

记载诸侯的大夫结盟一例【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以及陈国的袁侨结盟】大夫结盟一例【《谷梁传》】诸侯结盟【鸡泽】又大夫互相私下结盟【与袁侨】,诸侯开始失去正道了。诸侯会见【溴梁】而大夫结盟,政令正在大夫手中。不称为诸侯的大夫,是因为大夫不守臣节【胡氏】。牡丘之会见,诸侯已经驻扎在匡,就记载为“公孙敖率领军队与诸侯的大夫救援徐国”。鸡泽之会见,诸侯已经结盟,而陈侯派袁侨来到会见,就记载为“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以及陈国的袁侨结盟”。如今溴梁之会见,诸侯都在,如果想让大夫结盟,那么应该记载为“鲁国卿大夫与诸侯的大夫结盟”就可以了,而单独记载大夫是什么意思呢?诸侯失去政令,大夫都不守臣节。】

记载来结盟六例,国君一例〇子来结盟【李氏】晋国的治理〇田并非出于公义,鲁国归还〇田未必出于诚心。

心所以〇子亲自前来以要结之耳,我按他的说法,大致与外臣来结盟相同】

臣子五例【

郑伯使弟语来盟,衞侯使孙良夫来盟,称使二,齐髙子来盟,楚屈完。】

译郑伯派弟弟公子语前来结盟,卫侯派孙良夫前来结盟,这两处都称“使”,齐国的高子前来结盟,楚国的屈完前来结盟。

来盟于师。宋司马华孙来盟。不称使。三】

【公羊】来盟者,来盟于我【赵子】来盟,彼欲之也【欲之故来,与外为志同义】不书其谁【不书内盟者名】敌者也【名位敌,无嫌也】简词也【若言内盟者,则又须重书来者名,词烦也】

【胡氏】来盟,称使,则前定之盟也【尝有约言矣,未定效信而释疑,又相歃血固结之耳】其不称使,权在二子【楚屈完,齐髙子】盟,特未定也【盟,不盟,特未知】

【张氏】华耦来,出于自请,故不称使。

  书涖盟四【公子友如齐涖盟 公孙敖如莒涖盟叔孙婼如齐涖盟 叔还如郑涖盟公羊】涖【临也】盟者往盟于彼【赵子】涖盟我欲之也不言其谁简词也【啖子他国来鲁盟曰来盟鲁往他国盟曰涖盟皆为盟而行故直以盟为文也若因聘而盟者则先言聘书如后乃盟】

【因来聘,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丙而盟,五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晋侯使却犨来聘,己丑及却犨盟。卫侯使孙林父来聘,壬戌及孙林父盟。宋公使向戌来聘,己亥及向戌盟于刘】

【左氏】来聘,且寻盟【公羊】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愚按】内不出主名而言及,疑亦敌者尔】

【外不言国,上文既书国,不必再书也。盟不书来,亦承上文来聘而言,简词也】右聘,且寻盟。

【胡氏】聘礼也,盟非礼也。不务引其君当道而生事,専盟为非礼。不信以于先王之典,故不系于国,以见其遂事之専,非人臣之操。其言及不言公,见二卿之抗也【此公及盟也,不言公者,抗也。二子来聘,不能以信相亲,及要公以盟,非抗而何?故言聘,言盟,以恶之】

  右因聘専盟

【愚按:左氏、公羊皆谓既聘且寻盟;胡氏、孙氏皆谓受命而聘,生事而盟。二説皆通,疑前説平实,防言所为二】公防齐侯某某于稷,以成宋乱。晋人、宋

  人某某防于澶渊宋灾故

【盟言所为一】公防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胡氏】防不言其所为,独防于稷,书成宋乱者,为受郜鼎,立华氏也;防于澶渊,言宋灾故者,为▯蔡侯不讨般也;盟不言其所为,而盟于薄,言释宋公者,操縦大权。

自蛮夷出也【愚按:防盟言其所为,必斁君父之大伦,渎夷夏之大分,然后书以着其罪也。前目后凡之辞九】诸侯盟于首止【之详目类】

【陈氏】凡称诸侯前目后凡也【前有王人,后无王人,书曰“诸侯盟于某”,如首止、葵丘,则王人尝不与也。前无吾君,后有吾君,书曰“公防诸侯盟于某”,如盟薄、盟宋,则吾君尝不与也。未始有不与者也,而但曰“诸侯”,一役而再有事,遂围许、盟祝柯、重丘是也。】愚按:此皆凡辞】

附防盟【公及齐侯某防王世子于首止,诸侯盟于首止。公防宰周公某于葵丘,诸侯盟于

  葵  美之大者丘】

同地四【叔孙豹防晋赵武某于宋,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公防刘子某于平丘,盟于平

  丘  恶之大者】

【胡氏】书之重,词之复,其中必有大美恶存焉【李氏】防、盟同一地者,直书盟而不书防,举重也。盟、防并举者,其中必有大美恶也。首止、葵丘,尊王之事,美之大也。于宋平丘,畏楚之事,恶之大也。王臣与防而不与盟,则于盟重书诸侯以别之,首止、葵丘是也】

【防盟非凡辞而不序诸侯者三】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诸侯。

  盟于扈 诸侯防于扈

【谷梁】其曰诸侯畧之也【陈氏非一,后而再有事,则非凡辞也。许氏赵盾内専废置其君,而又外强诸侯盟王者之法所不当受也,故斥而逐之。若曰陪臣执国命,渐不可长已,此非其所得为也。许氏诸侯不序,大夫不名,大夫而主诸侯盟,自扈始也。附辨见后。」胡氏诸侯防晋赵盾盟于扈,诸侯不序,见公之不及于防也。盟于扈者八国之君也,何以不序畧之,等于夷狄乎?齐人弑君不能致讨,受赂而还,奚以贤于夷狄矣?宋昭公虽为无道,春秋正宋人为弑君之罪,诸侯无讨贼之功,则畧而不序。愚按扈之盟防,诸侯不序,胡氏于十五年、十七年

译来师处结盟。宋国司马华孙前来结盟。不称奉命。三】

【公羊】来结盟的,是来与我方结盟【赵子】来结盟,是对方想要这样做【因为想要所以前来,与对外结盟的记载意义相同】不记载我方结盟者的名字【不记载内部结盟者的名字】是因为地位对等【名位对等,没有嫌疑】是简化文辞【如果说出内部结盟者,则又须重复书写前来者的名字,文辞繁琐】

【胡氏】来结盟,称奉命,则是预先约定的盟约【曾有约定之言,尚未确立信义以消除疑虑,又互相歃血以巩固结合】如果不称奉命,则权柄在两位大夫手中【楚国的屈完,齐国的高子】盟约,只是尚未确定【结盟与否,只是未知】

【张氏】华耦前来,出于自行请求,所以不称奉命。

  记载临盟四【公子友到齐国临盟 公孙敖到莒国临盟叔孙婼到齐国临盟 叔还到郑国临盟公羊】临【临视也】盟者前往他国结盟【赵子】临盟是我方想要这样做不记载对方是谁是简化文辞【啖子他国来鲁国结盟称为来盟鲁国往他国结盟称为临盟都是为结盟而行所以直接用盟作为文辞如果因聘问而结盟的则先记载聘问如后乃结盟】

【因聘问,晋侯派荀庚来聘问,卫侯派孙良夫来聘问。丙午与荀庚结盟,丁未与孙良夫结盟。晋侯派却犨来聘问,己丑与却犨结盟。卫侯派孙林父来聘问,壬戌与孙林父结盟。宋公派向戌来聘问,己亥与向戌在刘地结盟】

【左氏】来聘问,并且重温旧盟【公羊】聘问而提及盟约的,是重温旧盟【愚按】内部不出现主君名字而说及,怀疑也是地位对等者】

【外部不记载国名,上文已经记载国名,不必再记载。盟约不记载来,也是承接上文来聘问而言,是简化文辞】右聘问,并且重温旧盟。

【胡氏】聘问是合乎礼的,结盟是不合乎礼的。不致力于引导其君主走上正道而制造事端,专门结盟是不合乎礼的。不信任先王的典章,所以不系于国名,以显示其专断行事,不是人臣应有的操守。说及而不说公,显示两位卿大夫的对抗【这是公与结盟,不说公,是因为对抗。两位大夫来聘问,不能以信义相亲,却胁迫公结盟,不是对抗是什么?所以说聘问,说结盟,以表示厌恶】

  右因聘问专断结盟

【愚按:左氏、公羊都说是既聘问又重温旧盟;胡氏、孙氏都说是受命聘问,制造事端结盟。两种说法都通,怀疑前说平实,防止言语有所偏颇二】公与齐侯某某在稷地会盟,以促成宋国的动乱。晋人、宋

  人某某在澶渊会盟宋国发生火灾的缘故

【盟约记载所做的事一】公与诸侯在薄地结盟,释放宋公。

【胡氏】会盟不记载所做的事,唯独在稷地会盟,记载促成宋国动乱,是因为接受郜鼎,立华氏;在澶渊会盟,说宋国发生火灾的缘故,是因为蔡侯不讨伐般;结盟不记载所做的事,而在薄地结盟,说释放宋公,是操纵大权。

出自蛮夷【愚按:会盟记载所做的事,必定是败坏君父的大伦常,亵渎夷夏的大分别,然后记载以彰显其罪过。前目后凡的辞九】诸侯在首止结盟【之详目类】

【陈氏】凡是称诸侯前目后凡【前有王人,后无王人,记载说“诸侯在某地结盟”,如首止、葵丘,则王人曾经不参与。前无吾君,后有吾君,记载说“公与诸侯在某地结盟”,如盟薄、盟宋,则吾君曾经不参与。没有不参与的情况,而只说“诸侯”,一次战役而有两次事,遂围许、盟祝柯、重丘是也。】愚按:这都是凡辞】

附会盟【公与齐侯某在首止会见王世子,诸侯在首止结盟。公与宰周公某在葵丘会见,诸侯在

  葵  美之大者丘】

同地四【叔孙豹与晋赵武某在宋国会见,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公与刘子某在平丘会见,在平

  丘  恶之大者】

【胡氏】书写的重复,文辞的反复,其中必定有大美大恶存在【李氏】会、盟在同一地点的,直接记载盟而不记载会,是举重。盟、会并举的,其中必定有大美大恶。首止、葵丘,是尊王的事,是大美。在宋平丘,是畏楚的事,是大恶。王臣与会而不与盟,则在盟中重书诸侯以区别,首止、葵丘是也】

【会盟非凡辞而不序诸侯者三】公与诸侯,晋大夫在扈地结盟。诸侯。

  在扈地结盟 诸侯在扈地会盟

【谷梁】说诸侯是略去【陈氏非一,后而再有事,则非凡辞也。许氏赵盾内专废置其君,而又外强诸侯盟王者之法所不当受也,故斥而逐之。若曰陪臣执国命,渐不可长已,此非其所得为也。许氏诸侯不序,大夫不名,大夫而主诸侯盟,自扈始也。附辨见后。」胡氏诸侯与晋赵盾在扈地结盟,诸侯不序,显示公不及于会。在扈地结盟的是八国之君,为什么不序略去,等于夷狄吗?齐人弑君不能致讨,受赂而还,哪里比夷狄贤了?宋昭公虽为无道,春秋正宋人为弑君之罪,诸侯无讨贼之功,则略而不序。愚按扈之盟会,诸侯不序,胡氏于十五年、十七年

皆従谷梁而兼左氏是已,但七年独従左氏,谓公后防,刘氏吕氏非之,谓既书防盟,安得为后防乎?范氏同左,恐非谷梁本旨,然则不序诸侯者,立君臣之防范,故谨其始也,非特罪盾,兼罪诸侯矣。附辨谓晋大夫主诸侯盟,公往防之前所未闻,况垂陇士谷有君命乎】

译都遵循《谷梁传》而兼采《左传》的说法罢了,只是七年这一条唯独遵循《左传》,说鲁公在防地会盟之后才去,刘氏和吕氏对此提出非议,说既然已经记载了在防地会盟,怎么还能说是后于防地会盟呢?范氏赞同《左传》的观点,恐怕不符合《谷梁传》的本意,那么不排列诸侯的次序,是为了确立君臣之间的防范界限,所以谨慎地对待开端,这不仅仅是责备赵盾,同时也责备诸侯了。附带的辨析说晋国大夫主持诸侯会盟,鲁公在防地会盟之前前往,这是以前未曾听说过的,何况垂陇、士谷那里有君主的命令呢】

【吕氏】畧之而不序诸侯,莫有主是盟之词也【桓文之盛,皆序齐晋于诸侯之上,伯主之词也。齐桓之未盛,与晋伯之不竞也,则虽序齐晋于诸侯之上,而必书曰同盟者,未纯乎主伯之词也。此年之盟,与是后一盟一防,皆不序诸侯,莫有主是盟之词也。于是夷晋于列国矣。陈氏非凡词,则散词也。终灵之编,皆散词。愚按二説与前小异,亦通】

  书及戎盟二【公及戎盟于唐   公子遂防雒戎盟于暴】及狄盟一【卫人及狄人盟胡氏】春秋谨严莫谨于中外之辨与戎狄歃血而约盟非义也【张氏中国诸侯与戎狄相诅尤不可之大者特书及戎盟深罪隠公失道而容其乱华也盟变于夷者】防陈人蔡人楚人盟于齐 公防楚人某

  盟于蜀

【胡氏】従荆楚而与盟,既讳公于齐之盟矣【外夷狄】是以于此【蜀盟】不讳,而人诸国之大夫以见意也【荆败蔡师入蔡伐郑,皆以号举夷狄之也,僖公元年改而称楚,经亦书人,浸强矣。然终桓之世,皆止书人,而不得与中国之盟防者,以齐修伯业,能制其强也。桓公既没,中国无伯,郑伯首朝于楚,其后遂为齐盟,故春秋没公人陈蔡诸侯,而以郑列其下,盖深罪之也。又二年,复盟于鹿上,至防于盂,遂执宋公以伐宋,而楚于是乎大张,列位于陈蔡之上,而书爵矣。圣人书此,岂与之乎?所以着夷狄之强,伤中国之衰,不能抗也。故深讳齐盟,一以外夷狄,二以罪诸侯之失道,三以谨盟防之始也。愚按:吴楚僣王,春秋黜之,不比于列侯,盖所以惩僣乱也。故中国诸侯与之防盟,皆讥贬之】

书遇七【啖子:古者有遇礼,本制此礼,恐忽有邂逅相遇,简略而行,故与防礼不同时。虽非相遇,而従省易。遇礼相见者,亦书曰“遇】

【内遇四:公及宋公遇于清。公及齐侯遇于防。外遇三:公及齐侯遇于鲁济。季姬及鄫子遇于防。宋公、卫侯遇于垂。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胡氏】私为之约,比于不期而遇者【礼,诸侯不及期相见曰遇】直欲简其礼耳。故凡书遇者,皆恶其无人君相见之礼也【简畧慢易,无人君相见之礼,则莫适主矣。故志内之遇者四,而皆书及,若曰以此及彼然也。志外之遇者三,而皆以爵,若曰以尊及卑然也。其意以为莫适主者,异于古人不期而防矣。云云鲁公钟爱其女,使得与鄫子遇防,称及,称遇,称使,罪鲁与鄫以正男女之礼愚按,季姬及鄫子以遇礼相见,失礼之中又失礼者也。吕氏遇有二义,《周礼》大宗伯诸侯冬见曰遇,礼曰诸侯不及期相见曰遇,盖诸侯因朝觐或従王命未及期卒然相遇者,此不及期之遇也。若《春秋》之书遇者,非因朝觐従王命而遇也,特以各欲遂其所欲,简易其事,若道路相遇,然而无国君防遇之礼耳】

书平六【郑人来输平,宋人及楚人平,暨齐平,及齐平,及郑平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杜氏】和而不盟曰平【胡氏】平者,成也,解怨释仇,圣人之所贵,然或以贿赂而结平【郑人来输平】或以臣下而擅平【宋人及楚人平】或以附夷狄而得平【暨齐平】或以侵犯大国而急于平【及齐平之类】则皆罪也,考其事而轻重见矣【又曰】心不偏党之谓平,宣公心有私系,失平,怨之本,不肯者,心不允従,能强之也【平莒及郯】

【世子朝防朝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盟伐十二防公防齐侯陈世子欵盟于▯毋

盟公防晋侯、齐世子光、吴人于戚。伐晋侯,卫世子臧伐齐之类】

【汪氏】代君行朝礼于诸侯及与诸侯防盟伐救皆非世子所宜【左氏】太子奉冡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君行则守,有守则従。胡氏按《周官典命》凡诸侯之嫡子誓于天子而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世子固有出防朝聘之仪矣。然摄其君继子男者,谓诸侯朝于天子,有时而不敢后,故老疾者使世子摄已事以见天子,急述职也。诸侯间于王事则相朝,其礼无时。曹伯既有疾,何急于朝桓而使世子摄哉】

书胥命一【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译【吕氏】省略而不排列诸侯,是没有主持这次盟会之辞的意思。【桓公、文公的强盛时期,都将齐、晋排列在诸侯之上,这是霸主之辞。齐桓公尚未强盛时,以及晋国霸业不兴盛时,虽然也将齐、晋排列在诸侯之上,但必定记载为“同盟”,这是因为没有纯粹的主持霸主之辞。这一年的盟会,以及随后的一次盟会、一次防会,都不排列诸侯,是没有主持这次盟会之辞的意思。于是将晋国等同于一般列国了。陈氏如果不是非正常的辞令,就是散乱的辞令。终桓公之世,都是散乱的辞令。我按:两种说法与前文略有不同,但也通顺】

记载与戎人结盟两次【鲁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公子遂在暴地防备雒戎并与之结盟】,与狄人结盟一次【卫人与狄人在胡地结盟】。《春秋》严谨,没有比区分中国(中原)与外夷更严谨的了,与戎狄歃血立约结盟是不义的。【张氏:中国诸侯与戎狄互相诅咒,是不可容忍的大罪,特别记载“与戎人结盟”,是深罪隐公失道而容许其扰乱华夏。盟会变为夷狄之风】。防会与陈人、蔡人、楚人在齐地结盟;鲁公与楚人在蜀地结盟。

【胡氏】顺从荆楚而与之结盟,既然在齐地的盟会上为鲁公避讳了【视外族为夷狄】,因此在这里【蜀地盟会】不避讳,而称其他各国的大夫,以此表明用意。【楚军击败蔡军、进入蔡国、讨伐郑国,都以其国号称呼,是视其为夷狄;僖公元年改称“楚”,经文中也书“人”,说明其势力渐强。然而终桓公之世,都只书“人”,而不能参与中国的盟会,是因为齐国修明霸业,能制约其强盛。桓公死后,中国没有霸主,郑伯首先朝见楚国,其后便成为齐盟,所以《春秋》隐去鲁公,称陈、蔡诸侯,而将郑国列在其下,这是深罪郑国。又过两年,再次在鹿上结盟,直到在盂地会盟,便拘捕宋公以讨伐宋国,而楚国于是大张声势,位列陈、蔡之上,而书其爵位了。圣人记载这些,难道是赞同他们吗?是为了彰显夷狄的强盛,哀伤中国的衰微,不能抵抗。所以深讳齐地盟会,一以外夷狄视之,二以罪诸侯失道,三以谨守盟会之始。我按:吴、楚僭越称王,《春秋》贬黜他们,不把他们比作列侯,大概是为了惩戒僭越作乱。所以中国诸侯与他们会盟,都加以讥贬】

记载“遇”七次【啖子:古代有遇礼,制定此礼,是恐怕忽然邂逅相遇,简略而行,所以与防礼不同。虽非相遇,但遵循省易。遇礼相见者,也记载为“遇”】

【内遇四次: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鲁公与齐侯在防地相遇。外遇三次:鲁公与齐侯在鲁济相遇。季姬与鄫子在防地相遇。宋公、卫侯在垂地相遇。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宋公、齐侯在梁丘相遇】

【胡氏】私下订立约定,比作不期而遇【礼制规定,诸侯未到约定日期相见称为“遇”】,只是想要简化礼仪罢了。所以凡是记载“遇”的,都是厌恶其没有国君相见的礼仪。【简略慢易,没有国君相见的礼仪,就没有主持者了。所以记载内部的“遇”四次,都书“及”,好像说以此及彼的样子。记载外部的“遇”三次,都用爵位,好像说以尊及卑的样子。其意认为没有主持者,不同于古人不期而防。云云:鲁公钟爱其女,使得她与鄫子相遇,称“及”,称“遇”,称“使”,是罪鲁与鄫以正男女之礼。我按:季姬与鄫子以遇礼相见,是失礼之中又失礼。吕氏说“遇”有二义,《周礼》大宗伯说诸侯冬见曰“遇”,《礼》说诸侯不及期相见曰“遇”,大概是诸侯因朝觐或奉王命未及期忽然相遇,这是不及期之遇。若《春秋》所书“遇”,不是因朝觐奉王命而遇,特以各自想遂其所欲,简易其事,如同道路相遇,然而没有国君防遇之礼】

记载“平”六次【郑人来输平,宋人及楚人平,暨齐平,及齐平,及郑平,鲁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杜氏】。和解而不结盟称为“平”。【胡氏】“平”者,成也,解怨释仇,圣人所贵,然而有的以贿赂而结平【郑人来输平】,有的以臣下而擅平【宋人及楚人平】,有的以依附夷狄而得平【暨齐平】,有的以侵犯大国而急于平【及齐平之类】,则都是罪过,考察其事而轻重可见。【又说】心不偏党称为平,宣公心有私系,失平,怨之本,不肯者,心不允从,能强之也【平莒及郯】

【世子朝、防、朝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盟、伐十二次,鲁公与齐侯、陈世子欵盟于〇,毋盟,鲁公与晋侯、齐世子光、吴人于戚。伐晋侯,卫世子臧伐齐之类】

【汪氏】代君行朝礼于诸侯,以及与诸侯会盟、讨伐、救援,都不是世子所宜做的。【左氏】太子奉主祭祀社稷的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君行则守,有守则从。胡氏按《周官典命》:凡诸侯之嫡子誓于天子而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世子固有出防朝聘之仪矣。然摄其君继子男者,谓诸侯朝于天子,有时而不敢后,故老疾者使世子摄已事以见天子,急述职也。诸侯间于王事则相朝,其礼无时。曹伯既有疾,何急于朝桓而使世子摄哉】

记载“胥命”一次【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公羊】胥命,相命【杜氏:申约言以相命,不歃血】近正也【胡氏:古者不盟结言而退,人爱其情,私相疑贰,以成倾危之俗,其所由来渐矣。有能相命而信喻,岂不独为近正乎?故特起胥命之文于此,有取焉】右予其不盟。

译【公羊传】胥命,就是互相约定【杜氏注:重申约定的言辞来互相命令,不歃血为盟】这接近正道【胡氏注:古时候不歃血结盟,只是约定言辞就退去,人们珍视彼此的情意,私下互相猜疑,从而形成倾覆危乱的习俗,这种风气是逐渐形成的。如果有能够互相约定而诚信相知的,难道不是唯独这接近正道吗?所以特别在这里写出“胥命”的文字,是有取义于它的】右边记载“我不结盟”。

【陈氏】相命者,相推长桓文之事,其所由来者渐矣【张氏西周方伯皆命于天子,今欲専之事,出创见,必求势力之均,相逊相先,布之天下耳目而不以为异,然后强者乃敢専之。故蒲之胥命,正齐桓非命,但勿専征之始,特书而谨之。朱子语録洽问云云。战国诸侯齐卫防于浊泽相王,其后秦人致帝于齐,约共称帝,此其明证也。曰説亦有理】右谨伯之渐

  以上属宾礼

  春秋书法钩元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书法钩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书法钩元卷三

  明 石光霁 撰

书従王伐一【蔡人衞人陈人从王伐郑】

【胡氏】王夺郑伯政,怒其不朝,以诸侯伐焉,非天讨也,故不称天【桓公弑君而自立,宋督弑君而得政,天下大恶,人理所不容也,则遣使来聘而莫之讨。郑伯不朝,则贬其爵可也,何为愤怒自将以攻之也?移此师以加宋鲁,谁曰非天讨乎】

既讥天王以端本矣,三国以兵防伐,则言従王者,又以明君臣之义也。君行而臣従,正也【公羊:从王正也。啖子不言防及臣从君之词。汪氏传称王以诸侯伐郑,而经书三国从王,实变文以着君臣之大分】

书王师败绩一【王师败绩于茅戎】

【胡氏】不言战,夷狄不能抗王也【谷梁:莫之敢敌】书败绩于茅戎,言自败也【公羊:不言茅戎败之,王者无敌,莫敢当也。刘氏:书王师败绩于茅戎,而尊王之义与王自取败之道,及诸侯不勤王之义,咸得而见之矣】。胡氏:桓王伐郑,兵败身伤,而经不书败,存君臣之义,立天下之防也。刘康公邀戎伐之,败绩于徐吾氏,而经不书战,辨华夷之分,立中国之防也。安定曰:书战,则王者可敌;书败,则诸侯得御。故言伐不言败,茅戎书败者,王师非王亲兵致讨,故败而书之。汪氏:桓王不言败,而刘康公言败,正君臣之分也】

书王人救一【王人子突救衞】

【胡氏】王人微者,子突其字也。以下士之微,超従大夫之例而书字者,褒救卫也【朔陷其兄,使至于死,罪固大矣。王治其旧恶而废之可也,又借诸侯之力抗王命以入国,是故四国之君贬而称人,王人之微褒而书字。张氏《春秋》一经王旅之出,合九伐之法者,唯此一事】

  书伐

【朱子:先王之制,诸侯不得専征伐。陆氏:无王命,及非侯伯不得兴师。愚按:此后皆诸侯用兵,凡书侵、伐、战、围之属,皆着其専兵之罪,而轻重随事以见。彼善于此,则有之矣】

【胡氏】声罪致讨曰伐。伐不言战,已服也【征伐天子之大权,今无王命,虽有言可执,犹王法所禁,况于修怨乎?经之书伐,非主兵者皆有言可执,见伐者皆有罪可声也。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伐不言战,已服也。服则可免矣】

【左氏】有钟鼓曰伐【愚按:谓鸣钟撃鼓,声其罪而伐之,先儒非之过矣】

【一人言伐者一】戎伐凡伯于楚丘。

【胡氏】国而曰伐,此一人而曰伐,见其以徒众也【薛氏】以兵刼之。

邑而曰伐者一】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胡氏】国而曰伐,此邑尔【邾邑】其曰伐,志庆父之得兵权也【庄公幼年即位,首以庆父主兵,防致子般之祸于余丘,法不当书,圣人特书以志乱之所由也】

【杜氏于余丘,国名;张氏,小国而近于戎者,若曰于越然。吴氏于发语词。啖子前后未有邑言伐者,故依左氏旧説为国。程沙随,盖邾附庸。愚按:二説皆通,而杜氏为长。使果邾邑,何不系之邾乎】

  书伐我鄙十九【西四 南三东三 北九】 附侵我鄙五【西四东一何氏】鄙者边陲之词【汪氏春秋详内而畧外故外之侵伐止书国而鲁书四鄙】

书伐我二【吴伐我齐国书帅师伐我】

【张氏】不言四鄙,而直言伐我,兵加于国都也【啖子】凡侵伐鲁,不至国都,则言其鄙;至国都,但言伐我】

书伐战四【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齐人伐衞,衞人及齐人战。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宋师及齐师战于甗。公防吴伐齐,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

【胡氏】声罪致讨,故曰伐;

译【陈氏】诸侯相互约定,是推崇桓公、文公的行事,这种风气由来已久。【张氏】西周时期,方伯都由天子任命,如今想要专断征伐之事,出于新创的见解,必须寻求势力均衡,互相谦让推举,昭示于天下耳目而不被视为异常,然后强者才敢专断。所以蒲地的相互约定,正是齐桓公并非受命,只是不专断征伐的开始,因此特别记载并谨慎对待。朱子《语类》中洽的问答等语。战国时期,齐、卫在浊泽会盟互相称王,后来秦人向齐国致送帝号,约定共同称帝,这是明显的证据。【曰】这种说法也有道理。以上论述的是专断征伐的渐进过程。

以上属于宾礼。

《春秋书法钩元》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书法钩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书法钩元》卷三

明 石光霁 撰

记载“从王伐”一例【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

【胡氏】周王剥夺郑伯的政权,愤怒于他不来朝见,率领诸侯去讨伐他,这不是上天的征讨,所以不称“天”【桓公弑君而自立,宋督弑君而掌握政权,这是天下的大恶,人情理所不容,却派遣使者来聘问而没有讨伐。郑伯不来朝见,贬低他的爵位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愤怒亲自率军去攻打他呢?如果把这支部队加在宋、鲁身上,谁会说这不是上天的征讨呢】

既然已经讥讽天王以端正根本,三国以军队会合讨伐,那么说“从王”,又是为了阐明君臣的大义。君主行动而臣下跟随,这是正道【《公羊传》:从王是正道。啖子没有说会合以及臣从君的言辞。汪氏《传》称王率领诸侯讨伐郑国,而经文记载三国从王,实际上是变换文辞以彰显君臣的大分】

记载“王师败绩”一例【周王的军队在茅戎战败】

【胡氏】不写“战”,是因为夷狄不能抵抗周王【《谷梁传》:没有人敢抵挡】记载“败绩于茅戎”,是说自取败亡【《公羊传》:不说是茅戎打败了周王,因为王者无敌,没有人敢抵挡。刘氏:记载王师在茅戎败绩,那么尊王的大义、王自取败亡的道理,以及诸侯不勤王的含义,都能显现出来了】。胡氏:桓王讨伐郑国,兵败身伤,而经文不记载“败”,是为了保存君臣的大义,确立天下的界限。刘康公邀请戎人讨伐,在徐吾氏战败,而经文不记载“战”,是为了辨别华夷的区别,确立中原的界限。安定说:记载“战”,那么王者就可以被抵挡;记载“败”,那么诸侯就可以抵御。所以说“伐”而不说“败”,茅戎记载“败”,是因为王师不是王亲自率领的军队去征讨,所以战败而记载。汪氏:桓王不记载“败”,而刘康公记载“败”,正是为了区分君臣的名分】

记载“王人救”一例【王人子突救援卫国】

【胡氏】王人是地位卑微的人,子突是他的字。以下士的卑微身份,超越大夫的惯例而记载他的字,是为了褒奖救援卫国【朔陷害他的哥哥,致使他死,罪过本来很大。周王惩治他的旧恶而废黜他可以,又借诸侯的力量抗拒王命以进入国都,所以四国的君主被贬而称“人”,王人地位卑微却被褒奖而记载字。张氏《春秋》一经中王师出征,符合九伐之法的,只有这一件事】

记载“伐”

【朱子:先王的制度,诸侯不得专断征伐。陆氏:没有王命,以及非侯伯不得兴师。我按:此后都是诸侯用兵,凡是记载“侵”、“伐”、“战”、“围”之类的,都彰显他们专断兵权的罪过,而轻重随事情显现。其中有的比另一些好,是有的】

【胡氏】声讨罪过而进行征讨叫做“伐”。“伐”不记载“战”,是因为已经屈服了【征伐是天子的重大权力,如今没有王命,即使有可以执着的言辞,也是王法所禁止的,何况是修怨呢?经文中记载“伐”,并不是主兵者都有可以执着的言辞,被伐者都有可以声讨的罪过。想要加罪于人,何必担心没有借口?“伐”不记载“战”,是因为已经屈服了。屈服就可以免罪了】

【左氏】有钟鼓叫做“伐”【我按:意思是鸣钟击鼓,声讨其罪而讨伐他,先儒反对这是过分的】

【一人而说“伐”的一例】戎人在楚丘讨伐凡伯。

【胡氏】国家而说“伐”,这里一个人而说“伐”,可见他是率领徒众【薛氏】用军队胁迫他。

【邑而说“伐”的一例】公子庆父率领军队讨伐于余丘。

【胡氏】国家而说“伐”,这里只是邑【邾国的邑】却说“伐”,是为了记录庆父掌握兵权【庄公幼年即位,首先让庆父主兵,导致在余丘发生子般之祸,按法不应记载,圣人特别记载以记录动乱的由来】

【杜氏】于余丘,国名;张氏,小国而靠近戎的,像于越一样。吴氏,于发语词。啖子前后没有邑说“伐”的,所以依据左氏旧说为国。程沙随,大概是邾的附庸。我按:两种说法都通,而杜氏的说法更好。如果确实是邾邑,为什么不系属于邾呢】

记载“伐我鄙”十九例【西四 南三 东三 北九】 附“侵我鄙”五例【西四 东一 何氏】“鄙”是边陲的词语【汪氏】《春秋》详于内而略于外,所以外国的侵伐只记载国家,而鲁国记载四鄙】

记载“伐我”二例【吴伐我 齐国书率领军队伐我】

【张氏】不说四鄙,而直接说“伐我”,是因为兵加于国都【啖子】凡是侵伐鲁国,不到国都,就说其鄙;到国都,只说“伐我”】

记载“伐战”四例【及郑师伐宋,丁未在宋战。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宋师及齐师战于甗。公会吴伐齐,齐国书率领军队及吴战于艾陵】

【胡氏】声讨罪过而进行征讨,所以叫“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