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书法钩元卷三
不以乱易乱,故又曰战【责赂于郑而无厌,屡盟于鲁而无信者,宋也;然取其赂以立督者,鲁桓也;资其力以簒国者,郑突也】
译不拿混乱去替换混乱,所以又说战争【向郑国索取贿赂而不知满足,多次与鲁国结盟却不守信用,这是宋国;然而接受贿赂来拥立公子督的,是鲁桓公;借助宋国的力量来篡夺国家的,是郑突】
战,言伐,言齐人奉词伐罪,方以是日至,而卫人不请其故,直以是日与之战,深疾之也。
【何氏】战言伐鲁,与伐而不与战【艾陵愚按:由是説推之,则战甗之役,曹、衞邾三国亦与伐而不与战。战不言伐,举重;战言伐,例变矣】
书侵
【胡氏】潜师掠境,曰侵【啖子凡书,侵伐不言胜败杀掠而还,陆氏主人不出战,客军杀掠人而还,左氏】无钟鼓,曰侵【愚按,谓不鸣钟鼓侵掠其境,非真无钟鼓也,详伐,胡氏亦于召陵以浅事陋之,言侵则无名行师之説亦通,以不声其罪故也胡氏云云,声罪者鸣钟撃鼔整众而行,兵法所谓正也,潜师者衔枚卧鼓出人不意,兵法所谓奇也右总论侵伐】
书战
【胡氏】两兵相接曰战【谷梁】善为国者不师,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
【胡氏兵,凶器,战,危事,圣人之所重也。敌加于己,盖有不得已而应之者矣。未有悖道纵欲,得已不已,而先之者也。故主兵者,书及以责之】
书及【某师】战十八【内三及齐师战于奚及齐师战于外十五干时及邾人战于升陉卫人及齐人战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之类】
【胡氏】战而言及主乎?是战者也【张氏春秋以主客之词辨用兵之曲直,残民之轻重,及云者言为志乎?此战也】
【战而被兵者为主十四】公防纪侯【某二】及齐侯【某二】战【之类】
【胡氏】凡战,皆以主人及客者,处已息争之道,逺怨之方,王者之事也【敌加于己,而已有罪焉,引咎责躬,服其罪则可矣。已则无罪而不义,见加,谕之以词命,犹不得免焉,亦告于天子方伯可也。若遽然兴师而与战,是谓以桀攻桀,何愈乎?故以为主战而举兵,公伐齐纳纠,及齐师战于干时。宋公者为主,四某伐齐,宋公及齐师战于甗。卫孙良
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季孙行父某及齐侯战于鞌】
【胡氏】凡伐者为客,受伐者为主。今齐人受伐,以宋为主者,曲在宋也【张氏易曰:师左次,无咎。凡战而不能战者,圣人立全师之法,所以重民命而存国体也。愚按:凡举兵者,书及皆同。啖子见后】
【战而两不言及者一】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胡氏】秦曲甚矣,故不以晋为主。
【赵子】凡战不言及交主之也【陆氏如秦初伐晋而退,晋复进至河曲而战之类。愚按:此与胡氏小异,亦通】【内战止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及齐师战于奚,称及四;及齐师战于干时,及邾人战于升陉】
【谷梁】不言及之者,为内讳也【杜氏不书公战、公败,讳也。汪氏战奚,乃内之防者,战宋干时,升陉则公及而讳之也。愚按:干时书败绩,以为讳,公不书可也。余不书败而曰讳,不书公,恐或未安。或者又谓内言战乃败,若然则既讳不书败矣,何必又没公乎?汪氏谓战奚防者,盖指彊吏而言,是已然。谓余皆公及而讳之,则亦信旧説之过也。经于战宋,书郑师升陉,书邾人,则是战者非其君也,何独鲁战必其为公乎?但升陉传载邾获公胄,左氏之言,恐未可尽信。以经别传之是非可也,姑志于此,以俟知者】
【赵子】凡战,先主人见不服也【吕氏】战而言及其义有三:有以主及客而书及者【纪及齐战之类】有以内及外而书及者【及齐战鞌之类】有以华及夷而书及者【晋及楚啖子凡外战战之类皆书被伐之国以及来伐者,僖十八年宋师伐齐,宋师及齐师战,独违常例。按左氏,二国已和,齐人伐宋,此及齐伐宋也,故可云宋及齐战。若鲁国与他国战,则皆先书鲁以及外,此内外之体也。愚按:战而书及,啖、赵、吕氏与四传不同,然亦有理,兼载以备一説】右总论及战
书来战一【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往战【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胡氏】来战者,罪在彼【战郎】往战者,罪在内【战宋】
书师败绩十六
【左氏】大崩曰败绩【公谷】绩功也。杜氏师徒挠败,若沮岸崩山,丧其功绩,故曰败绩。程子凡言败绩,大败也。小小胜负不书】
【内战书师败绩一】及齐师战于干时
译记载“战”,又说“伐”,是说齐人带着讨伐罪人的辞令来讨伐,恰逢在这一天到达,而卫人不询问其中的缘故,就直接在这一天与齐人交战,这是深恶痛绝他们的表现。
【何氏】记载“战”却说“伐”,是赞成鲁国去讨伐,而不赞成鲁国去交战。【艾陵愚按:由此说推论,那么战甗的战役,曹、卫、邾三国也是赞成讨伐而不赞成交战。记载“战”却不提“伐”,是举其重者;记载“战”却提“伐”,是体例发生了变化。】
记载“侵”
【胡氏】暗中行军掠夺边境,称为“侵”。【啖子凡是记载“侵”、“伐”,不说胜败、杀掠而返回,陆氏认为主人不出战,客军杀掠人而返回,左氏认为】没有钟鼓之声,称为“侵”。【愚按:这是说不鸣钟鼓而侵掠其境,并非真的没有钟鼓,详见“伐”。胡氏也在召陵一事上以浅陋之事轻视它,说“侵”则无名行师的说法也通,因为不声张其罪故。胡氏所说,声张罪过是鸣钟击鼓整众而行,是兵法所谓的“正”;暗中行军是衔枚卧鼓出人不意,是兵法所谓的“奇”。以上总论“侵”、“伐”。】
记载“战”
【胡氏】两军相接称为“战”。【谷梁】善于治国的人不兴师,善于兴师的人不列阵,善于列阵的人不交战。】
【胡氏】兵器是凶器,战争是危险的事,是圣人所重视的。敌人加害于自己,大概有不得已而应战的情况。没有违背道义、放纵欲望,能停止却不停止,而先发动战争的。所以主持战争的人,记载“及”来责备他。】
记载“及”【某师】战十八次【国内三次及齐师战于奚,及齐师战于外;国外十五次干时及邾人战于升陉,卫人及齐人战,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之类】
【胡氏】记载“战”而说“及”,是以谁为主呢?是这场战争的主方。【张氏】《春秋》以主客的辞令辨别用兵的曲直,残害百姓的轻重,“及”字是说有志于这场战争吗?】
【战而被兵者为主十四次】公防纪侯【某二】及齐侯【某二】战【之类】
【胡氏】凡是战争,都以主人及客者,是处理自己、平息争端的方法,远离怨恨的途径,是王者所做的事。【敌人加害于自己,而自己有过错,引咎自责,服其罪就可以了。自己无罪而不义,被加害,用辞令晓谕,仍然不能免除,也可以告于天子方伯。如果贸然兴师而交战,这就是以桀攻桀,有什么好处呢?所以认为主战而举兵,公伐齐纳纠,及齐师战于干时。宋公者为主,四某伐齐,宋公及齐师战于甗。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季孙行父某及齐侯战于鞌。】
【胡氏】凡是讨伐者为客,被讨伐者为主。现在齐人被讨伐,以宋为主,是因为过错在宋。【张氏】《易》说:师左次,无咎。凡是战争而不能战者,圣人立全师之法,所以重视民命而保存国体。愚按:凡是举兵者,记载“及”都相同。啖子见后。】
【战而两不言及者一次】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胡氏】秦的过错很严重,所以不以晋为主。
【赵子】凡是战争不记载“及”,是交主之也。【陆氏】如秦初伐晋而退,晋复进至河曲而战之类。愚按:这与胡氏小有不同,也通。】【国内战争只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及齐师战于奚,称及四次;及齐师战于干时,及邾人战于升陉】
【谷梁】不记载“及”的,是为内讳。【杜氏】不书公战、公败,是讳。汪氏战奚,乃内之防者,战宋干时,升陉则公及而讳之也。愚按:干时书败绩,以为讳,公不书可也。余不书败而曰讳,不书公,恐或未安。或者又谓内言战乃败,若然则既讳不书败矣,何必又没公乎?汪氏谓战奚防者,盖指彊吏而言,是已然。谓余皆公及而讳之,则亦信旧説之过也。经于战宋,书郑师升陉,书邾人,则是战者非其君也,何独鲁战必其为公乎?但升陉传载邾获公胄,左氏之言,恐未可尽信。以经别传之是非可也,姑志于此,以俟知者】
【赵子】凡是战争,先主人见不服也。【吕氏】战而言及,其义有三:有以主及客而书及者【纪及齐战之类】有以内及外而书及者【及齐战鞌之类】有以华及夷而书及者【晋及楚啖子凡外战战之类皆书被伐之国以及来伐者,僖十八年宋师伐齐,宋师及齐师战,独违常例。按左氏,二国已和,齐人伐宋,此及齐伐宋也,故可云宋及齐战。若鲁国与他国战,则皆先书鲁以及外,此内外之体也。愚按:战而书及,啖、赵、吕氏与四传不同,然亦有理,兼载以备一説】以上总论及战
记载“来战”一次【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往战【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胡氏】来战的,罪在彼【战郎】往战的,罪在内【战宋】
记载“师败绩”十六次
【左氏】大崩曰败绩【公谷】绩功也。杜氏师徒挠败,若沮岸崩山,丧其功绩,故曰败绩。程子凡言败绩,大败也。小小胜负不书】
【国内战争书师败绩一次】及齐师战于干时
【胡氏】内兵书败曰战,特婉其词为君讳【公羊:内言战,乃败矣;谷梁: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愚按:不书败,诸传皆以为内讳败,言战乃败矣。切尝疑之,若然则干时何独书「我师败绩」乎?胡氏又谓干时书败为与讐战,虽败亦荣。吕氏辨之明矣。妄意书「战」不书「败」有二义焉:一则胜负微不足纪也;一则胜负敌难并见也。何以知其然哉?公羊于外战不书败,既以敌也释之,何独内战不可言敌乎?且程子谓小小胜负不书,与左氏「大崩曰败」之意合,然则胜负微者亦不当言「败绩」也】
【外战不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书败二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公羊】不言师败绩【令狐河曲】敌也【何氏胜负敌 杜也胡氏同 氏】不言败绩【河曲】交绥【退军】而退不大崩也【愚按此即程子所谓小小胜负不书凡战不言败非胜负敌则不大崩也】
【君伤不言师败绩一】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
败绩
【胡氏】不书师败绩,以其君亲集矢于目,而身伤为重也【何氏】凢举师败绩为重,众今亲伤人君,当举伤君为重】
【君获不言师败绩一】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
【胡氏】君获不言师败绩,君重于师也【大夫战而见获,必言师败绩,师与大夫敌也。君为重,师次之,大夫敌。春秋之法也。刘氏君将不言帅师,君重于师也。君伤不言师败绩,君获不言师败绩,亦君重于师也】
【臣获书:师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败绩二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齐国书帅】
师及吴战于艾陵获齐国书】
【胡氏】两军接刃,主将见获,其负明矣。又书“师败绩”,此明大夫虽贵,与师等也【将卑师少,称将不称师;师众将卑,称师不称将。将尊师众,并书于防者,示人君不可轻役大众,又重将帅之选,其义深矣】
败而书以归【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灭入并王臣书以归附【胡氏】凡书败、书灭、书入而以其君归,皆名者,为其服为臣虏,故絶之也【国君死社稷,正也;逃之虽罪,犹有耻焉;虏甚矣】以归者,罪;凡伯失节,不能死于位也。
败而书获六【附:君君获一臣获四;灭君灭,臣获一】
【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右君获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右臣获
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髠沈子逞灭,获陈夏齧。右君灭臣获】
【公羊】君生得曰获【晋侯】大夫生【宋华元】死【陈夏齧】皆曰获【啖子但举得之也】君死于位曰灭【啖子言与灭同也杜氏国君社稷之主与宗庙共其存亡者故称灭愚按获晋侯不言师败举重也获蔡爕不言师败未大战也挐仝华元】
书败某师十五【内七公败宋师子菅外八荆败蔡师于莘】之类。
【胡氏】诡道而胜之曰败【其不言战而言败,败之者为主,皆陈曰战,诈战曰败。左氏未陈曰败某师,又曰未陈而薄之曰败某师】右未陈而诈战。
【谷梁】内不言战,举其大者【啖子】凡鲁胜则曰败,某师。左氏未陈而薄之,言师未成列则非战也。此説为外战例则通,如内战用此例则非也。据鲁败外师凡八,皆言败某师,岂尽是未陈乎?程子不言战而言败,败者为主,彼与战而此败之也。愚按:内败某师,左氏则曰未陈,胡氏则曰诈战,是内外一例也。谷梁则曰内不言战,举其大者,谓言败则战可知,是内外异文也。二説皆通,然考经文内之胜外无有战败并书,异于外之书败者,则谷梁之説似稍宻矣】右言败则战可知。
书取师三【宋人、蔡人、衞人伐戴,郑伯伐取之宋皇瑗取郑师于雍丘,郑罕逹帅师取宋师于嵒胡氏】悉虏而俘之,曰“取【残民之甚,左氏覆而败之,曰“取某师”;杜氏谓威力兼备,若网罗所掩,覆一军皆见擒,甚其谲,恶其尽也;谢氏着其祸之大也】
附取邑八【内取六 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
译【胡安国】本国军队战败称为“战”,这是为了替国君避讳而委婉其辞。【《公羊传》说:本国称战,就是战败了;《谷梁传》说:本国避讳战败,只提可以称道的事。我按:不记载“败”字,各家传注都认为这是为本国避讳战败,说称“战”就是战败了。我常对此有疑问,如果这样,那么干时之战为何唯独记载“我军大败”呢?胡安国又说干时之战记载“败”是因为与仇敌作战,即使战败也是光荣的。吕氏对此辨析得很明白。我推测记载“战”而不记载“败”有两层含义:一是胜负细微不值得记载;二是敌我双方胜负相当难以同时显现。怎么知道是这样呢?《公羊传》对外国作战不记载“败”,已经用“敌对”来解释,为何唯独本国作战不能说“敌对”呢?况且程子说小小的胜负不记载,这与《左传》“大溃败称为败”的意思相合,那么胜负细微的也不应当说“大败”了】
【外国作战不记载“晋人与秦人在令狐作战”而记载“败”,二是“晋人与秦人在河曲作战”】
【《公羊传》】不记载“军队大败”【令狐、河曲】是因为敌对【何休说:胜负相当。杜预说:同。胡安国说:同】不记载“大败”【河曲】是因为两军交锋后退【退军】,没有发生大溃败【我按:这就是程子所说的小小胜负不记载。凡是作战不记载“败”的,如果不是敌对,就是没有发生大溃败】
【国君受伤不记载“军队大败”一】晋侯与楚子、郑伯在鄢陵作战,楚子、郑国的军队。
大败
【胡安国】不记载“军队大败”,是因为国君亲自中箭射中眼睛,身体受伤更为严重【何休说:凡是记载“军队大败”是看重军队,现在亲自伤害国君,应当以伤害国君为重】
【国君被俘不记载“军队大败”一】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作战,俘获晋侯。
【胡安国】国君被俘不记载“军队大败”,是因为国君比军队重要【大夫作战被俘,必定记载“军队大败”,因为军队与大夫地位相当。国君最重要,军队次之,大夫相当。这是《春秋》的法则。刘氏说:国君统帅不称“帅师”,因为国君比军队重要。国君受伤不记载“军队大败”,国君被俘不记载“军队大败”,也是因为国君比军队重要】
【臣子被俘记载:宋华元统帅军队,与郑公子归生统帅军队,在大战中战败,宋军大败,俘获宋华元。齐国书统帅】
军队与吴国在艾陵作战,俘获齐国书】
【胡安国】两军交锋,主将被俘,其失败是明显的。又记载“军队大败”,这明确显示大夫虽然尊贵,但与军队地位相当【将领地位低军队少,称将领不称军队;军队多将领地位低,称军队不称将领。将领尊贵军队多,都记载在防地,是为了显示君主不可轻易役使大众,又重视将帅的选拔,其意义深远】
战败而记载“以归”【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军,把蔡侯献舞带回】灭国、入侵、兼并,国君被俘记载“以归”【胡安国】凡是记载战败、灭国、入侵而把国君带回去的,都直呼其名,是因为他们沦为臣虏,所以断绝其君臣之义【国君为社稷而死,是正道;逃跑虽然是有罪,但还有羞耻之心;被俘则太耻辱了】记载“以归”的,是有罪的;凡伯失节,不能死在位上。
战败而记载“获”六【附:国君被俘一,臣子被俘四;灭国国君一,臣子被俘一】
【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作战,俘获晋侯。右国君被俘。公子友统帅军队在郦地打败莒军,俘获莒挐。宋华元统帅军队,与郑公子归生统帅军队在大战中战败,宋军大败,俘获宋华元。郑人侵犯蔡国,俘获蔡公子燮。齐国书统帅军队,与吴国在艾陵作战,齐军大败,俘获齐国书。右臣子被俘。
吴国在鸡父打败顿、胡、沈、蔡、陈、许的军队,胡子髠、沈子逞被灭,俘获陈夏齧。右国君被灭、臣子被俘】
【《公羊传》】国君活着被俘称为“获”【晋侯】大夫活着【宋华元】或死了【陈夏齧】都称为“获”【啖助说:只是举出被俘获的事】国君死在位上称为“灭”【啖助说:与灭国相同。杜预说:国君是社稷之主,与宗庙共存亡,所以称灭。我按:俘获晋侯不记载“军队大败”,是举重略轻;俘获蔡燮不记载“军队大败”,是因为没有大战;莒挐同宋华元】
记载“败某师”十五【内七:公在菅地打败宋军。外八: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军】之类。
【胡安国】用诡诈之道取胜称为“败”【其不称战而称败,打败对方的是主动方,摆开阵势称为战,诈战称为败。《左传》说未摆开阵势称为败某师,又说未摆开阵势而迫近称为败某师】右未摆开阵势而诈战。
【《谷梁传》】本国不称战,举其大事【啖助说】凡是鲁国胜利就称“败某师”。《左传》说未摆开阵势而迫近,说军队未成列就不是战。这个说法作为外国作战的条例是通的,如果作为本国作战的条例则不对。根据鲁国打败外国军队共八次,都称“败某师”,难道都是未摆开阵势吗?程子说不称战而称败,败者是主动方,对方与之作战而此方打败它。我按:本国败某师,《左传》说是未摆开阵势,胡安国说是诈战,这是内外一例。《谷梁传》说本国不称战,举其大事,意思是称败则战可知,这是内外文字不同。两种说法都通,但考察经文,本国战胜外国没有战、败并书的,不同于外国记载败的,那么《谷梁传》的说法似乎更严密了】右称败则战可知。
记载“取师”三【宋人、蔡人、卫人攻打戴国,郑伯攻打并夺取它。宋皇瑗在雍丘夺取郑军,郑罕达统帅军队在嵒地夺取宋军。胡安国说】全部俘虏并俘获,称为“取”【残害百姓太甚,《左传》说覆灭并打败,称为“取某师”;杜预说威力兼备,像网罗笼罩,全军都被擒获,极言其诡诈,厌恶其尽灭;谢氏说彰显其祸害之大】
附记载“取邑”八【内取六 公在菅地打败宋军。辛未日夺取郜地。辛巳日夺取】
外取二 防之类 莒人伐▯取牟娄之类胡氏】取者收夺之名声罪伐人而强夺其土故特书曰取以着其恶【宋人恃强围邑其罪着矣在王朝不能施九伐之威在列国不能修方伯之职郑人土地天子所命先祖所受不能保有而失之是上无天王下无方伯而郑亦无君也 愚按其余皆仝】
译从外部攻取二邑,以及防邑之类;莒人攻打鲁国,夺取牟娄之类。胡氏说:“‘取’是收夺的名称,声讨罪行攻打别人而强行夺取其土地,所以特别记载为‘取’,以彰显其罪恶。”宋人倚仗强盛围攻城邑,其罪过已经昭著了。在周王朝不能施行九伐的威严,在诸侯国不能修习方伯的职责。郑人的土地,是天子所任命、先祖所接受的,不能保有而失掉了,这是上无天王,下无方伯,而郑国也没有君主了。我按:其余的都相同。
【陈氏】凡用兵而取,先书伐,次书取;不用兵而取,第书取【愚按:左传以取为易,又曰不用师徒曰取,但于不书侵伐而书取可通,余则不合,详后】
【外取内田邑三】齐人取济西田。齐人取讙及阐。齐侯。
取郓
【公羊】外取邑【田同】不书,此书【济西讙阐】赂齐也【谷梁授之也】程子:内取邑不书,君辱当讳也,不能保其土地人民,是不君也已。与之,彼以非义而受,则书取讙阐与济西田是也。胡氏:鲁人致赂以免讨,而书齐人取田者,所以着齐罪。春秋讨贼,尤严于利其为恶而助之者。鲁以益来,则齐人取讙及阐,又如吴请师而怒,犹未怠也。以此见国君造恶不悛,则四邻谋取其国家,莫能保矣。许氏:外取邑不书,以即归我故书之也。愚按:胡氏、许氏取讙阐与公谷异,亦通。公羊谓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啖子谓有邑称邑,无邑称田,大同少异,其意皆通】
【赵子】凡外取田【邑同】多不书。所系取于我也,不言我,讳之也。其不书者,非我封也。书之,记丧守地【谷梁谓我以赂外者乃书之,非也愚按此与前异,亦通】
【公羊】外取邑不书,此【取郓】书,为公取之也【胡氏书齐侯取郓,则见公之见絶于鲁而逐于季氏,为不君也】右为公取。
【内用兵,取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外邑六。公以楚师伐齐,取谷。公伐邾,取訾娄。】
公伐莒,取向。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胡氏】内大恶其词,婉小恶,直书而不隠。诸侯分邑非其有而取之,盗也。于取之中【灭国书取】犹有重焉者,故直书而不隠也【啖子凡先言伐国,下言取邑者,明其国之邑也。郜防上言败宋师,则宋邑可知矣。愚按伐邾取须句二见争小国书取下】
【内不用兵,取邑二】取郓,取阚。】
【左氏】不用师徒曰取【陈氏见前愚按季孙宿乗莒乱而取郓,虽传云伐莒,实不待师徒而得之,故不言伐。若取阚,则昭公居干侯,遣人诱而取之,亦非用师徒也,故止书败。胡氏谓不曰伐莒取郓,乘莒乱而取邑,故不悉书,为内讳也。虽亦可通,然不如左氏例平易】
书取田【内取故田二】取济西田,取汶阳田。
【内取外田二】取邾田,自漷水。季孙斯、仲孙何忌伐。
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
【胡氏】不系国者,吾故田也。苟不请于天王以正疆理,虽取本邑与夺人之有者,无以异。故亦书曰「取」,正其本之意也【晋侯执曹伯,班其所侵地于诸侯,复吾故田而谓之「取」。春秋之法,不以乱易乱。汶阳之田,本鲁田也。不曰「复」,而谓之「取」,何也?恃大国兵力,一战胜齐,得其故壤,而不请于天王以正疆理,则「取」之不以其道,与得非其有者,何以异乎】右内取故田
【张氏】言取邾田,则非鲁之旧,可知恃威以强取,明矣【苏氏】今以晋命取田于邾,故曰邾田,非鲁故田也。师氏前此尝取邾田自漷水矣,今又取其漷东之田,犹以为未足,故又取沂西之田,则其贪欲无厌,必至于尽取而后已。时无王伯,强凌弱之乱,至于如此】
右内取外田
附书疆田叔弓帅师疆郓西
【谷梁】疆之为言,犹境也【杜氏】春取郓,今正其疆界【髙氏】必帅师者,以不义得之,惧不服也。疆之者,沟封之以别乎莒也。书讥其乘乱牟利也】
【附故田复内三】齐人归我济西田。齐人来归郓、讙、▯隂。
田 齐人归讙及阐
【胡氏】书「我者乃相亲爱惠遗之意【宣公于齐顺其所欲,既以女妻其臣,又以兵防伐莱之举,又每嵗往朝于齐廷,故惠公悦其能顺事已,而以所取济西田归之也。以柔巽卑屈之道事人而得地,与悦人柔巽卑屈事已,不以其道而归其地,皆人欲之私,而非义矣】书「来归」,齐人心服而归之也【定公齐侯防于夹谷,孔子摄行相事,具左右司马以从,至于防,所以礼相见,却裔俘,拒兵车之命,罢享礼之设于野,由是齐侯归三邑以谢过,书曰「来归」,序绩也。陈氏言「来归」必自外至,如郑来归祊,
译【陈氏】凡是动用武力攻取,先记载“伐”,再记载“取”;不费兵力而取得,只记载“取”。【愚按:《左传》认为“取”意味着容易,又说“不兴师动众叫做取”,但这仅在不记载“侵”、“伐”而只记载“取”的情况下讲得通,其余情况则不符合,详见后文】
【外取内田邑三】齐国人夺取了济西的田地。齐国人夺取了讙地和阐地。齐侯。
夺取了郓地。
【公羊传】外国夺取城邑【田地同理】一般不记载,这里记载【济西、讙、阐】是因为它们是贿赂齐国的【谷梁传认为是授给的】。程子说:本国夺取城邑不记载,是因为国君受辱应当避讳,不能保全自己的土地和人民,这已经是不像国君了。如果给予,对方因不义而接受,就记载“取讙阐”和“济西田”等。胡氏说:鲁国人进献贿赂以免遭讨伐,而记载“齐人取田”,是为了彰显齐国的罪责。《春秋》讨伐贼寇,尤其严厉地谴责那些因利而为恶并助纣为虐的人。鲁国因为增加了进贡,齐国人夺取了讙地和阐地,又如吴国请求出兵而齐国发怒,仍然没有停止。由此可以看出,国君作恶不知悔改,那么四邻就会图谋夺取他的国家,没有人能保全了。许氏说: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因为随即归还我国,所以记载下来。愚按:胡氏、许氏关于夺取讙、阐的解释与《公羊》、《谷梁》不同,但也讲得通。《公羊传》认为田地多城邑少称为“田”,城邑多田地少称为“邑”。啖子认为有城邑称为“邑”,没有城邑称为“田”,大体相同略有差异,其意思都讲得通】
【赵子】凡是外国夺取田地【城邑同理】大多不记载。所关联的是从我国夺取,不说“我”,是避讳。那些不记载的,不是我国的封地。记载下来,是记录丧失守卫的土地【谷梁传认为我国贿赂外国的才记载,这是不对的。愚按:这与前面的说法不同,但也讲得通】
【公羊传】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这里【夺取郓地】记载,是因为替鲁公夺取的【胡氏说记载“齐侯取郓”,就显示出鲁公被鲁国排斥而被季氏驱逐,是不像国君了】。右边是替公夺取。
【内用兵,取】鲁公在菅地打败了宋国军队。辛未日,夺取了郜地。辛巳日,夺取了防地等外邑六处。鲁公率领楚国军队讨伐齐国,夺取了谷地。鲁公讨伐邾国,夺取了訾娄。
鲁公讨伐莒国,夺取了向地。公孙归父率领军队讨伐邾国,夺取了绎地。
【胡氏】国内的大恶,措辞委婉;小恶,直书而不隐瞒。诸侯分封的城邑,不是自己所有却夺取,是盗窃。在“取”之中【灭国记载为“取”】还有更严重的,所以直书而不隐瞒【啖子说凡是先说讨伐某国,下面说夺取某邑的,明确那是该国的城邑。郜、防前面提到打败宋军,就知道是宋国的城邑了。愚按:讨伐邾国夺取须句两次出现,争夺小国记载“取”,见下文】
【内不用兵,取邑二】夺取了郓地,夺取了阚地。
【左传】不兴师动众叫做“取”【陈氏见前文。愚按:季孙宿趁着莒国动乱夺取了郓地,虽然传文中说“伐莒”,实际上是不待兴师动众就得到了,所以不记载“伐”。至于夺取阚地,则是昭公居住在干侯,派人诱骗而夺取的,也不是动用军队,所以只记载“取”。胡氏说如果不说“伐莒取郓”,是趁着莒国动乱夺取城邑,所以不详细记载,是为国内避讳。虽然也讲得通,但不如《左传》的体例平实易懂】
记载夺取田地【内取故田二】夺取了济西的田地,夺取了汶阳的田地。
【内取外田二】夺取了邾国的田地,从漷水开始。季孙斯、仲孙何忌讨伐。
夺取了漷水东边的田地以及沂水西边的田地。
【胡氏】不系属某国的,是我们原有的田地。如果不向天王请示以端正疆界,即使是夺取本国的城邑与夺取别人的所有物,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也记载为“取”,是端正其根本的意思【晋侯拘捕曹伯,将他侵占的土地分给诸侯,恢复我们原有的田地而称为“取”。《春秋》的法度,不以混乱替代混乱。汶阳的田地,本来是鲁国的田地。不称为“复”,而称为“取”,为什么呢?倚仗大国的兵力,一次战胜齐国,得到原有的疆土,却不向天王请示以端正疆界,那么“取”它不合正道,与得到非己所有的东西,有什么区别呢】右边是内取故田。
【张氏】说“取邾田”,就知道不是鲁国的旧地,倚仗威势强行夺取,很明显了【苏氏】现在凭借晋国的命令从邾国夺取田地,所以称为“邾田”,不是鲁国的故田。此前曾经从漷水夺取邾田,现在又夺取漷水东边的田地,还觉得不满足,所以又夺取沂水西边的田地,那么其贪婪欲望没有止境,必定要全部夺取才罢休。当时没有王霸,强凌弱的混乱,到了这种地步】
右边是内取外田。
附记划定疆界:叔弓率领军队划定郓地西边的疆界。
【谷梁传】“疆”的意思,就是边境【杜氏】春天夺取了郓地,现在端正它的疆界【髙氏】必定率领军队,是因为不义而得到它,担心不服从。划定疆界,是挖沟立界以区别于莒国。记载此事是讥讽他趁乱牟利】
【附故田复内三】齐国人归还给我们济西的田地。齐国人来归还郓、讙、阴。
田地。齐国人归还了讙地和阐地。
【胡氏】记载“我”,是亲近友爱、施予恩惠的意思【宣公对齐国顺从其欲望,既把女儿嫁给齐臣,又出兵帮助讨伐莱国,又每年前往齐廷朝见,所以齐惠公喜欢他能顺从侍奉自己,而把所夺取的济西田地归还给他。以柔顺卑屈的态度侍奉别人而得到土地,与喜欢别人以柔顺卑屈的态度侍奉自己,不通过正道而归还土地,都是人欲的私心,而不是义】记载“来归”,是齐人心服而归还的【定公时,齐侯在夹谷会盟,孔子代理相礼,配备左右司马跟随,到了会盟之地,以礼节相见,拒绝蛮夷俘虏,抵制战车之命,罢去野外享礼的摆设,因此齐侯归还三座城邑以谢罪,记载为“来归”,是记录功绩。陈氏说“来归”必定是从外面来到,如郑国来归还祊地,
齐来归卫寳是也。郓讙、▯隂田言「来归」,以是为齐人之愿也】曰「归【讙阐】顺词也,去逆效顺,息争休兵,齐无取地之恶,鲁无失地之辱【程子不云「我田既归,邾子亦归其田」,非以为惠也。汪氏不言「来者」,齐遂所欲,非感于义而心悦诚服】
译齐国归还卫国的宝物,就是这种情况。郓、讙、阴田之所以说“来归”,是因为这是齐人的意愿。所谓“归”,是顺从的言辞,意为去除逆叛而效法顺从,平息争端、停止战争,齐国没有夺取土地的恶名,鲁国也没有失去土地的耻辱。程子并没有说“我的田地既然归还,邾子也归还他的田地”,并不是认为这是恩惠。汪氏没有说“来者”,齐国遂了心愿,并非感于道义而心悦诚服。
【赵子】归者,来致之词。凡归田邑,志改过也【济西之地,非鲁尽有,故言我,以别之。既称我,故不须言来。前未有取郓、讙、▯隂田,故书来,以别之。他国无此田,故不言我。啖子此年初经书齐人取讙及阐,今书愚按:啖赵之説,与诸傅独归,知必归鲁,故不言来异疑亦有理,姑载以俟知者】
【内书取国四】取根牟,取鄟,取邿,取鄫。
【胡氏】内兵书灭,曰:「取婉其词,为君讳也。」
【赵子】不书灭,不絶其祀也【俞氏内将卑师少例止书取,书灭愚按此与胡氏不同,其説亦通】
书围
【胡氏】缳其城邑曰围【絶其往来之使,禁其樵采之途,诛乱臣,讨贼子,可也。长葛,郑邑,何罪乎?愚按:围国尤甚】
【伐国围邑十二】宋人伐郑,围长葛。齐人伐郑,围新城【之类】
【李氏】伐国围邑有二例:伐郑围长葛,伐宋围缗,皆着其暴也【详前】齐侯伐郑围新城,则又以着其无贪利之心【胡氏:齐自召陵之后,兵服四夷,威动诸夏,今合六国之师围新造邑,宜若振槁然,围而不举,有遗力矣】词同而义异也【愚按:自围新城之外,凡伐国围邑,皆着其暴也】
【内围内邑七】叔孙侨如帅师围棘,叔弓围费【之类】
【张氏】围棘之与围费【郈同】皆为国内人叛而以兵将制服之也。其要不过曰正其本而已【胡氏复故地而民不听,至于命上将用大师环其城邑而攻之,何也?鲁于是时初税畆,作丘甲,税役日重矣。棘虽复故国,所以不愿为之民也。成公不知薄税敛,轻力役,修德政以来之,而肆其兵力,虽得之必失之矣。命正卿为主将,举大众围其城,若敌国然者,家臣强,大夫弱也。出乎尔者反乎尔,不书叛,反求诸已而已。书围费,欲着其实,不没之也】
书同围一【公防晋侯某某同围齐】
【胡氏】凡侵伐围入,未有书同者,而独此【围齐】书同。围,诸侯所共恶疾,故同心而围之也【齐环背盟,弃信陵,虐神主,肆其暴横,数伐隣国,观加兵于鲁,则可见矣。云云。张氏同围齐,言得罪于天下也。神主,民也】
书入【入国二十五 无骇帅师入极 莒人入句之类入邑二 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楚人入郓胡氏】造其国都曰入【左氏弗地曰入杜氏谓入其国弗有其地公羊入者得而弗居也】以事言之入者造其国都以义言之入者逆而不顺非王事而入人国邑建其私意见诸侯之不臣也擅兴而天讨不加焉见天王之不君也据事直书而义自见矣【张氏入谓破其国都蹂践朝市也当时征伐不自天子出陵弱暴寡约然无制擅兴师徒入人国邑皆王法所当诛】
书溃四【公防齐侯某某侵蔡,蔡溃;叔孙得臣防晋人某某伐沈,沈溃;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郓溃】
【左氐】民逃其上曰溃【谷梁】溃,上下不相得也。【胡氏】兵至而民逃其上,不能使民效死,不去则昧于为国之本也】
书献捷二【齐侯来献戎捷,楚人使宜申来献捷】
【胡氏】军获曰捷献者下奉上之词以其所得夸示书来献者抑之也【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齐伐山戎以其所得夸示书来献者抑之也。诸侯从楚伐宋而鲁独不与故楚来献防以胁鲁。张氏书楚献防足以明楚之执逞其威力而夸示于我。愚按胡氏于楚献捷曰胁鲁亦夸示也。春秋书献亦所以抑之。但不曰宋则承上伐宋之文简词也】
书迁十【被迁者三,宋人迁宿之类;自迁者七,邢迁于夷仪之类】
【胡氏】徙其朝市曰迁【愚按:被人强迁曰迁;之者自顾迁以避难曰迁者】
右总言迁
【公羊】迁之者,何?非其意也【谷梁】迁者,亡词也。其不地,不复见也【啖子】移其国于国中而为附庸,赵子从而臣之,而曰迁。某胡氏凡书迁,不再贬而罪自见矣。其曰迁宿者,宿非欲迁,为宋人之所迁也。懐土,常物之大情;迁国,重事也。虽违害就利,去危即安,犹或恐沈于众,不肯率从,而况迫于横逆,非其所欲弃乆宅之田里,刈新徙之蓬藋,道途之勤,营筑之劳,起怨谘,伤
译【赵子】“归”字,是表示归还的措辞。凡是归还田地城邑,旨在表明改过自新。【济西的土地并非鲁国全部占有,所以用“我”字来加以区别。既然称“我”,就不必再说“来”。此前没有夺取郓、讙、阴田的记录,所以书写“来”字以作区别。其他国家没有这些田地,所以不说“我”。啖子在当年经文中记载齐人夺取讙及阐,如今书写“愚按:啖赵的说法,与诸家关于“归”字的解释不同,知道必定归还给鲁国,所以不说“来”,这也颇有道理,暂且记载下来等待懂的人评判】
【内书取国四】夺取根牟,夺取鄟,夺取邿,夺取鄫。
【胡氏】国内出兵书写“灭”,说:“书写‘取’是委婉其词,为君主避讳。”
【赵子】不书写“灭”,是不断绝其祭祀。【俞氏认为国内将领地位低、兵力少,例子只书写“取”,书写“灭”是愚按:这与胡氏不同,其说法也通顺】
书写“围”
【胡氏】包围其城邑称为“围”。【断绝其往来的使者,禁止其砍柴采薪的道路,诛杀乱臣,讨伐贼子,是可以的。长葛是郑国的城邑,有什么罪过呢?愚按:包围国家尤其严重】
【伐国围邑十二】宋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齐人攻打郑国,包围新城【之类】
【李氏】攻打国家、包围城邑有两种情况:攻打郑国包围长葛,攻打宋国包围缗,都是彰显其暴虐【详见前文】。齐侯攻打郑国包围新城,则是为了彰显其没有贪图利益之心【胡氏:齐国自从召陵之战后,使四方夷族臣服,威震华夏,如今联合六国军队包围新建的城邑,本该像折断枯草一样容易,包围却不攻下,是保留了力气】。措辞相同而含义不同【愚按:除了包围新城之外,凡是攻打国家包围城邑,都是彰显其暴虐】
【内围内邑七】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包围棘,叔弓包围费【之类】
【张氏】包围棘与包围费【郈相同】都是因为国内有人叛乱而用军队去制服他们。其要点不过说是纠正根本罢了【胡氏:恢复故地而百姓不服从,以至于命令上将动用大军环绕城邑攻打,为什么呢?鲁国在这个时候刚开始实行税亩,制作丘甲,赋税徭役日益沉重。棘虽然恢复了故国,所以不愿做它的百姓。成公不知道减轻赋税徭役,修养德政来招抚他们,却肆意使用武力,即使得到了也必定会失去。任命正卿为主将,举用大众包围其城,如同对待敌国一样,这是家臣强大,大夫弱小的表现。出乎你者反乎你,不书写“叛”,是反求诸己罢了。书写“围费”,想要彰显其实情,不掩盖它】
书写“同围”一【公与晋侯某某一同包围齐】
【胡氏】凡是侵伐包围进入,没有书写“同”的,唯独这里【包围齐】书写“同”。包围,是诸侯共同憎恶的,所以同心协力包围它【齐环违背盟约,抛弃信陵,虐待神主,肆意暴横,多次攻打邻国,观察其对鲁国用兵,就可以知道了。等等。张氏:同围齐,是说得罪了天下。神主,指百姓】
书写“入”【入国二十五 无骇率领军队进入极 莒人进入句之类 入邑二 季孙宿率领军队救援台于是进入郓 楚人进入郓 胡氏】到达其国都称为“入”【左氏说没有占领土地称为“入” 杜氏认为进入其国但没有占有其土地 公羊说“入”是得到但不居住】从事物来说,“入”是到达其国都;从道义来说,“入”是逆理而不顺,不是王命而进入他人国邑,建立私意,可见诸侯的不臣;擅自兴兵而天讨不加,可见天王的失位。据事直书而道义自然显现【张氏:“入”是指攻破其国都,践踏朝市。当时征伐不从天子发出,欺凌弱小,暴虐寡弱,约然无制,擅自兴师进入他人国邑,都是王法所当诛杀的】
书写“溃”四【公与齐侯某某侵犯蔡,蔡溃;叔孙得臣与晋人某某攻打沈,沈溃;楚公子婴齐率领军队攻打莒,庚申,莒溃;郓溃】
【左氏】百姓逃离其上级称为“溃”【谷梁】溃,是上下不能相得。【胡氏】军队到来而百姓逃离其上级,不能使百姓效死,不离去就昧于治国的根本】
书写“献捷”二【齐侯来献戎捷,楚人使宜申来献捷】
【胡氏】军中俘获称为“捷”,“献”是下级进奉给上级的措辞,以其所得夸示,书写“来献”是抑制他【凡是诸侯有四夷的战功,就献给王,王用来警戒夷族;中国内部则不这样,诸侯之间不互相赠送俘虏。齐国攻打山戎,以其所得夸示,书写“来献”是抑制他。诸侯跟随楚国攻打宋国而鲁国独自不参与,所以楚国来献捷以胁迫鲁国。张氏:书写楚国献捷,足以表明楚国执意逞其威力而夸示于我。愚按:胡氏对于楚国献捷说是胁迫鲁国,也是夸示。春秋书写“献”也是为了抑制他。但不说宋,是承接上文攻打宋国的文字,简略措辞】
书写“迁”十【被迁者三,宋人迁宿之类;自迁者七,邢迁于夷仪之类】
【胡氏】迁移其朝市称为“迁”【愚按:被人强行迁移称为“迁”;自己考虑迁移以避难称为“迁”者】
右总言迁
【公羊】迁移他们,是什么?不是他们的意愿【谷梁】迁,是灭亡的措辞。其不记载地点,是不再出现【啖子】将其国迁移到国内成为附庸,赵子从而臣服他,而说“迁”。某胡氏:凡是书写“迁”,不再贬斥而罪过自然显现。其说“迁宿”,宿不想迁移,是被宋人所迁移。眷恋乡土,是常情的大体;迁移国家,是重大的事情。即使避害就利,去危即安,尚且恐怕沉溺于众人,不肯率从,何况迫于横逆,不是他们想要放弃久居的田里,割除新迁的蓬藋,路途的劳顿,营筑的辛劳,引起怨恨咨嗟,伤害
【公羊】迁者何?其意也【谷梁】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者也。其地复见也【啖子】或自请迁,或见强迁,皆犹为刘国,故不言某人迁之,言所迁之地,但言其移国都而已,非为附庸也。赵子能以国迁曰“某迁”。愚按:凡以自迁为文,虽见强迁,亦已之所愿也。右自迁】
书灭十九【齐人灭遂之类】
【胡氏】毁其宗庙社稷曰灭【张氏:夷其社稷,覆宗絶祀也】取国而书灭,夺人土地,使不得有其民人;毁其宗庙,使不得有其社稷。非至不仁者莫之忍为。凡书灭者,不待贬絶而恶已见【语有之曰:兴灭国,继絶世,天下之民归心。右灭焉。今乃灭人之国而絶其祀,罪莫重矣人者】国灭而书灭亡国之善词,上下之同力也。其亦不幸焉耳【张氏:书灭,见君死其位愚按:止言灭而不言奔以归者】右见灭者【灭而书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楚人灭▯,▯子奔奔四黄狄灭温,温子奔卫吴灭徐,徐子章
羽奔不名三楚 名一】
【胡氏】灭而书奔,责其不死位也;不书出国,亡无所出也【国灭书奔,而不能守其富贵,何以书爵乎?已无取灭之道,为横逆所加,而力不能胜,至于出奔,则亦不幸焉。其义盖未絶也,所以存其爵,不比于失地之君而名之也】右灭书奔而不名【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何以独名?吴伐徐,徐子防其髪,携其夫人以逆吴子,既已屈服而后奔,岂有兴复?
之志乎?独书名,所以絶之也】右灭书,奔而名之【灭而书,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以归六,楚人灭夔,以夔子归】之类【名五,不名一】
【胡氏】书以归罪,不能死位,而与归也【春秋灭国,以其君归,未有不名者】
右灭书以归名之
【夔子独不名诸侯之祀无过其祖者而夔祖熊挚是不得祀祝融与鬻熊也而楚反以是灭之非其罪矣】
故特存其爵而不名也】右灭书以归不名【愚按:国灭而书奔,虽责其不死位,然已无可灭之道,且或犹有兴复之志焉,故不絶而书爵,例之常也。若徐子则既屈服而后奔,则为可絶,故特名之,则例之变矣。国灭而书以归为其服为臣虏无兴复之志焉,故特名之,此亦例之常也。若夔子则已无罪而见迫于强故不名焉,亦例之变矣】
【防同姓而书名一】卫侯燬灭邢。
【胡氏】卫侯何以名?灭同姓也【春秋之法,诸侯不生名;灭同姓则名者,谓絶先祖之裔,蔑骨肉之恩,故生而书名,示王法不容诛也】
【晋灭虞,楚灭夔,亦同姓也。曷为不名?诸侯灭同姓则名,其常也。有名有不名,变例也。朱子经文只隔「夏四月癸酉」一句,便书「衞侯燬防」,恐是因而传寓之误,亦未可知】
【内得国书,取四】取鄟【之类】説见取后。
【内得国书灭一】灭项
【胡氏】在君有当讳,若夫灭项,则僖公在防,季孙所为尔,执政之臣専权为恶,而不与之讳,此《春秋》尊君抑臣之意也【愚按:若啖赵之説,则不存其祀也】
【内得所争小国书取三】公伐邾,取须句。公伐邾。三月甲戌。
取须句 取鄫
【胡氏】不请于王命,而専为母家报怨,擅取人国,而反其君,是以乱易乱,非所以为礼也。与收夺者无以异矣【李氏经书取须句二,盖此年虽取之,而升陉之败,复丧于邾文公七年间,晋伐邾乃取之,而寘文公子焉,于是鲁有须句矣愚按此亦赵子所谓不絶其祀者也】
【陈氏】春秋严义利之辨,苟以为利,一以取书之【虽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奔,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书取须句;虽莒着丘公立而不恤鄫,鄫叛而来,书取鄫】
【外得国不书灭】降【郕降于齐师,齐人降鄣】大去其国,以酅入齐。
取舒 执虞公
【赵子】凡得国而不言灭者,不絶其祀也【纪侯使其弟以国属齐,为附庸鄣,则降服为附庸;虞则以君被执,遂属为附庸。但为得之事异,所以异词耳。胡氏「降者」胁服之词,前书「郕降于齐师」,意责鲁也;此言「齐人降鄣」,専罪齐也。肆其强力胁使降附,不书「鄣降」,而曰「降鄣」,以齐之强故罪之深,
译【公羊传】“迁”是什么意思?是表示其意愿。【谷梁传】“迁”,是指尚未失去国家而迁往他处的情况。其故地再次出现于记载中。【啖助】有的是自己请求迁都,有的是被迫强迁,都还是作为刘国存在,所以不说是某人迁走了它,只说迁往的地方,仅仅是说迁移国都罢了,并不是成为附庸。赵子认为能够以国家迁都的,称为“某迁”。愚按:凡是记载为自行迁都的,即使是被迫强迁,也是自己意愿所愿。以上是关于自行迁都的记载。
记载灭亡十九次,如齐人灭遂之类。
【胡安国】毁坏其宗庙社稷称为“灭”。【张氏:夷平其社稷,颠覆宗庙断绝祭祀。】夺取国家而记载为“灭”,是夺人土地,使其不能拥有百姓;毁坏其宗庙,使其不能拥有社稷。不是极端不仁的人不忍心这样做。凡是记载“灭”的,不需要贬斥断绝,其罪恶已经显现。【古语说: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天下的百姓就会归心。以上是关于灭亡的记载。现在却灭亡别人的国家而断绝其祭祀,罪过没有比这更重的了。】
国家灭亡而记载“灭”,是灭亡国家的善词,表示上下同心协力。这也是不幸啊。【张氏:记载“灭”,表明国君死在位上。愚按:只说“灭”而不说“奔”以归国。】以上是关于被灭国的记载。【如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楚人灭〇,〇子奔〇;狄灭温,温子奔卫;吴灭徐,徐子章羽奔〇。不称名的有三,称名的有一。】
【胡安国】灭亡而记载“奔”,是责备其不死守君位;不记载出国,是因为无处可出。【国家灭亡而记载“奔”,却不能守住富贵,为什么还记载爵位呢?已经没有什么可被灭亡的道理,遭受横逆侵犯,而力量不能取胜,以至于出逃,这也是不幸。其道义尚未断绝,所以保留其爵位,不把它当作失地之君而直呼其名。】以上是关于灭亡记载“奔”而不称名的情况。【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为什么唯独称名?吴国讨伐徐国,徐子剪去头发,带着夫人去迎接吴子,已经屈服之后才逃跑,哪里还有复兴的志向呢?唯独称名,是为了断绝他。】以上是关于灭亡记载“奔”而称名的情况。【如楚子灭胡,把胡子豹带回;楚人灭夔,把夔子带回。】之类。【称名的有五,不称名的有一。】
【胡安国】记载“以归”,是归罪于不能死守君位,而被俘带回。【春秋记载灭亡国家,将其国君带回,没有不称名的。】
以上是关于灭亡记载“以归”而称名的情况。
【夔子唯独不称名,诸侯的祭祀没有超过祖先的,而夔的祖先熊挚是不被祭祀祝融与鬻熊的,而楚国反而因此灭亡它,这不是他的罪过。】
所以特别保留其爵位而不称名。】以上是关于灭亡记载“以归”而不称名的情况。【愚按:国家灭亡而记载“奔”,虽然责备其不死守君位,但已经没有可被灭亡的道理,而且或许还有复兴的志向,所以不断绝而记载爵位,这是常规。如果像徐子那样,已经屈服之后才逃跑,那就是可以断绝的,所以特别称名,这是变例。国家灭亡而记载“以归”,是因为他屈服为臣虏,没有复兴的志向,所以特别称名,这也是常规。如果像夔子那样,已经无罪而被强权逼迫,所以不称名,这也是变例。】
【防备同姓而称名的有一】卫侯燬灭邢。
【胡安国】卫侯为什么称名?因为灭亡同姓。【春秋的法度,诸侯不直呼其名;灭亡同姓则称名,是说断绝先祖的后裔,蔑视骨肉之恩,所以活着就称名,表示王法不容诛杀。】
【晋灭虞,楚灭夔,也是同姓。为什么不称名?诸侯灭亡同姓则称名,这是常规。有称名有不称名,是变例。朱子经文只隔“夏四月癸酉”一句,就记载“卫侯燬防”,恐怕是传抄错误,也未可知。】
【国内获得国家记载“取”的有四】取鄟【之类】。解说见“取”之后。
【国内获得国家记载“灭”的有一】灭项。
【胡安国】在君主有应当避讳的情况,至于灭项,则是僖公在防地,是季孙所为,执政大臣专权作恶,而不替他避讳,这是《春秋》尊君抑臣的意思。【愚按:如果按照啖助、赵匡的说法,就是不保留其祭祀。】
【国内获得所争夺的小国记载“取”的有三】公伐邾,取须句。公伐邾。三月甲戌。
取须句。取鄫。
【胡安国】不请示王命,而专门为了母家报怨,擅自夺取别人的国家,而恢复其国君,是以乱易乱,不是礼法所允许的。与收夺者没有区别。【李氏:经文记载取须句两次,大概这一年虽然夺取了,但在升陉之败,又丧失给邾文公。七年间,晋国讨伐邾国才夺取它,而安置文公子在那里,于是鲁国有了须句。愚按:这也是赵子所说的不断绝其祭祀的情况。】
【陈氏】春秋严格区分义利,如果认为是利,一律用“取”来记载。【虽然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投奔,讨伐邾国,取须句,恢复其国君,记载取须句;虽然莒国着丘公立而不顾鄫,鄫叛逃而来,记载取鄫。】
【国外获得国家不记载“灭”】降【郕降于齐师,齐人降鄣】。大去其国,以酅入齐。
取舒。执虞公。
【赵子】凡是获得国家而不说“灭”的,是不断绝其祭祀。【纪侯派他的弟弟把国家归属齐国,成为附庸鄣,则是降服成为附庸;虞国则是国君被俘,于是归属成为附庸。只是获得的事情不同,所以用词不同。胡氏说“降”是胁迫服从的词,前面记载“郕降于齐师”,意在责备鲁国;这里说“齐人降鄣”,专门归罪齐国。肆意用强力胁迫使其降附,不记载“鄣降”,而说“降鄣”,因为齐国的强大,所以罪责更深。】
以鄣之防故责之薄。大去者,土地人民仪章器物悉委置之而不顾,予其不争而去。张氏不以奔罪加纪侯,罪齐也】
译因为鄣国设有防备,所以责备它很轻。所谓“大去”,是指将土地、人民、仪制、章服、器物全部抛弃不顾,给予那些不争斗就离去的人。张氏不把出逃的罪名加在纪侯身上,而是归罪于齐国。
书亡二,郭公【先儒以为亡字之误】梁亡。
【谷梁】亡,自亡也【胡氏】郭公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所以亡也。非有能亡郭者,郭自亡尔。梁本侯国,鱼烂而亡。凡有国家者,不能自强于政治,则日危月削,以至灭亡,而莫觉也。而况好土功,轻民力,湎于酒,淫于色,心昏而出恶政者乎?其亡可立而待矣。愚按:郭公,胡氏以为“公”即“亡”字之误。汪氏谓《説文》“亡”字从人从乚,与“公”字相似,故《▯误。杜氏谓经阙误,啖子谓“公”下有“字”亦通】
书袭一【齐侯袭莒】
【胡氏】轻行而掩之曰袭【左氏轻曰袭,赵子掩其不偹曰袭。张氏以强攻弱,而又掩其不偹,盖侵伐之中而罪之尤者也】
书追二【公追戎于济西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胡氏】已去而蹑之曰追【凡书追者在境内则讥其弗预追戎于济西是也在境外则讥其深入追齐师至酅是也】
书戍三【公子买戍卫,戍陈,戍郑虎牢】
【胡氏】聚兵而守之,曰戍【吕氏买为楚戍,晋侯伐卫,而买不卒戍,刺之,惧其得罪于楚也。程子非王命而勤兵逺戍,罪也,而善于戍陈,何哉?陈附中国而楚争之,则戍之者在于助陈而距楚与晋也。杜氏各受晋命,故特书鲁戍。公羊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胡氏戍而系郑,若曰郑国分地受诸天子,非列国之所専,而以罪诸侯也】
书纳六【纳诸侯二,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齐髙偃纳庶孽二,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公伐齐,纳。
纠 晋人纳防菑于邾弗克纳】
【纳世子一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纳致乱臣一楚子入陈,纳公孙寜、仪行父于
陈】
【胡氏】纳者不受【谷梁内弗受也】而强致之称。纳者不与纳也【愚按:上以事情言,下以书法言。胡氏诸侯失国,诸侯纳之正也。夫陈先代之后,使楚人纳之,是夷狄仗义正诸夏也。书楚围纳,责中国深矣。通旨:诸侯失国,大夫纳之,非正也】右纳诸侯【胡氏:纠不书子者,纠不当立也。赵盾纳捷菑,齐出获且长,引师去之】右纳庶孽
【世子不言纳而书纳者,见世子无道,为国之所不受也】右纳世子【致乱之臣不能察其反覆,又使陈人用之,可乎?书曰“纳”者,不受而强纳也】右纳致乱臣【吕氏:凡书“纳”,皆内不受而强致之。故纳而得入,则书其国;虽至其国而未得入,则书“弗克纳”;未得国而入于邑,则书“邑”。纠不以国,则小白已君,纠未能入,故但书“纳”,以见其不能纳也】
书救
【胡氏】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者也。救者善,则伐者恶矣。其书遂救,善之尤者也。以王命兴师者,正能救而与之者,权【左氏】凡诸侯恤患、分灾、讨罪,礼也】救在京师,则罪列国;救在夷狄,则罪诸夏;救在逺国,则罪四隣【公羊】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
【次而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遂次救二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附次而师次于滑,欲救二师次于成】
【救而次一】叔孙豹帅师救晋,止于雍榆。
【胡氏】救而书,次其次为贬【有缓师畏敌之啖意讥救之不速子】凡救,当奔命而往;救次,失救道也。救邢之师,讥不速赴,故先书次于聂北,而救邢竟得其援,故又言救邢【陆氏言有成事】救晋之师,君命往救,而叔孙豹次止,故先书救晋,明鲁国之命也。下书次于雍榆,罪豹也【李氏书次而救,三救而次一,胡氏通为一例,皆讥其不速于为义,此説固是,但亦须有分别:救而次,当主胡氏;而次在救下,则惟啖氏得之。汪氏「次而救」,见其终能救;「救而次」,则遂不能救矣。愚按:聂北于匡皆次而后救,亦不可并论。盖聂北虽讥救之不速,终成救邢之功;若于匡则委救患之又按权于大夫,卒不能免徐娄林之败,尤可罪也。次而欲救説,见书次下,汪氏当参看】
书次
【胡氏】次,止也【赵子】师驻,曰次【恶兴师也,无寇而次,是欲自寇也】
【
译《春秋》记载“亡”字有两条,其中“郭公”一条【先儒认为“公”是“亡”字的误写】,另一条是“梁亡”。
【谷梁传】说:“亡”,是自己灭亡的。【胡氏】说:郭公喜爱善人却不能任用,厌恶恶人却不能除去,所以灭亡了。并没有能使郭公灭亡的人,是郭公自己灭亡罢了。梁本来是侯爵的封国,像鱼从内部腐烂一样而灭亡。大凡拥有国家的人,如果不能在政治上自强,就会一天天危险、一月月削弱,以至于灭亡,而自己却察觉不到。更何况那些喜好土木工程、轻视民力、沉溺于酒色、心智昏乱而施行恶政的人呢?他们的灭亡是可以立刻等待到的。我按:关于“郭公”,胡氏认为“公”就是“亡”字的误写。汪氏说《说文解字》中“亡”字由“人”和“乚”组成,与“公”字相似,所以《春秋》误写。杜氏说经文缺漏误写,啖氏说“公”字下面有“亡”字也讲得通。
《春秋》记载“袭”字有一条【齐侯袭莒】。
【胡氏】说:轻装疾行而掩人耳目叫做“袭”。【左传】说:轻装疾行叫做“袭”,赵子说:趁其不备而攻击叫做“袭”。张氏说:以强攻弱,而又趁其不备,大概是侵伐之中罪过最严重的。
《春秋》记载“追”字有两条【公追戎于济西;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胡氏】说:敌人已经离去而跟在后面追击叫做“追”。【大凡记载“追”的,在境内则讥讽其没有预先防备,追戎于济西就是这种情况;在境外则讥讽其深入敌境,追齐师至酅就是这种情况】。
《春秋》记载“戍”字有三条【公子买戍卫,戍陈,戍郑虎牢】。
【胡氏】说:聚集军队防守,叫做“戍”。【吕氏】说:公子买为楚国戍守,晋侯攻打卫国,而公子买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被刺讥,是害怕得罪楚国。程子说:不是王命而勤劳用兵远戍,是罪过,但他善于戍守陈国,为什么呢?陈国依附中原而楚国争夺它,那么戍守的人在于帮助陈国而抵御楚国和晋国。杜氏说:各自接受晋国的命令,所以特别记载鲁国戍守。公羊传说:离开到达不可得而序,所以说“我”。胡氏说:戍守而连及郑国,好像说郑国分地受之于天子,不是列国所能专断的,以此来归罪诸侯。
《春秋》记载“纳”字有六条【纳诸侯两条,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齐高偃纳庶孽两条,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公伐齐,纳纠;晋人纳防菑于邾,弗克纳】。
【纳世子一条: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纳致乱臣一条: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胡氏】说:“纳”是指对方不接受【谷梁传:内部不接受】而强行送去的称呼。“纳”是指不赞成纳的行为【我按:上面是从事情来说,下面是从书法来说。胡氏说:诸侯失去国家,其他诸侯去接纳他,是正当的。陈是先代的后裔,让楚人去接纳他,这是夷狄仗义来纠正中原诸夏。记载“楚围纳”,对中原诸夏的责备很深了。通旨:诸侯失去国家,大夫去接纳他,是不正当的】。右边是纳诸侯【胡氏:纠不称“子”,是因为纠不应当立为君。赵盾纳捷菑,齐国驱逐了获且长,率领军队离开】。右边是纳庶孽【世子不说“纳”而记载“纳”,是表明世子无道,为国家所不接受】。右边是纳世子【导致动乱的臣子不能察觉其反复无常,又让陈国人任用他,可以吗?记载说“纳”,是不接受而强行纳入】。右边是纳致乱臣【吕氏:大凡记载“纳”,都是内部不接受而强行送去。所以纳而得以进入,就记载其国;虽然到了其国而未得以进入,就记载“弗克纳”;未得以进入国家而进入城邑,就记载“邑”。纠不以国来记载,是因为小白已经为君,纠未能进入,所以只记载“纳”,以表明他不能纳】。
《春秋》记载“救”字。
【胡氏】说:大凡记载“救”的,没有不认为是不善的。救是善,那么伐就是恶了。记载“遂救”,是特别认为善的。以王命兴师者,是正;能救而给予者,是权。【左传】说:大凡诸侯体恤患难、分担灾难、讨伐罪人,是礼。救在京师,就归罪列国;救在夷狄,就归罪诸夏;救在远国,就归罪四邻。【公羊传】说: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诸侯有相互灭亡的,力量能救就救是可以的。
【次而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遂次救二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附次而师次于滑,欲救二师次于成】。
【救而次一条】叔孙豹帅师救晋,止于雍榆。
【胡氏】说:救而记载“次”,那“次”是贬义【有缓师畏敌的意思,讥讽救得不快】。大凡救,应当奔命前往;救而“次”,是失去了救的道义。救邢的军队,讥讽不迅速赴援,所以先记载次于聂北,而救邢最终得到了援助,所以又说救邢【陆氏说有成事】。救晋的军队,奉君命前往救援,而叔孙豹驻扎停留,所以先记载救晋,表明是鲁国的命令。下面记载次于雍榆,是归罪叔孙豹【李氏说记载“次”而“救”,三条“救而次”,一条“次而救”,胡氏通为一例,都讥讽其不迅速行义,这说法固然对,但也须有分别:救而次,应当以胡氏为主;而“次”在“救”下,则只有啖氏说得对。汪氏说“次而救”,见其最终能救;“救而次”,则最终不能救了。我按:聂北和于匡都是先“次”而后“救”,也不可并论。大概聂北虽然讥讽救得不快,最终成就了救邢的功劳;若于匡则是委托救患,又按权于大夫,最终不能免除徐娄林的失败,尤其可罪。次而欲救的说法,见《书次》下,汪氏应当参看】。
《春秋》记载“次”字。
【胡氏】说:“次”,是停止。【赵子】说:军队驻扎,叫做“次”。【厌恶兴师,没有寇敌而驻扎,是想自己成为寇敌】。
【胡氏】凡伐而次者,其次为善【齐师次陉,修文告以威敌,善之也。故上书伐楚以着其美,有整兵慎战之意。汪氏齐桓伐楚次陉,晋悼伐郑次鄫,则不忍残民,其次为善】
【次而伐一】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楚子伐麇。
【次而欲,内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师及齐救二,外师围▯。齐师、宋师次于郎,齐侯。
卫侯次于五氏 次于垂葭】
【胡氏】次而伐者,其次为恶【楚次厥貉,藏祸心以凭夏,贬之也,故下书伐麇以着其非。汪氏即次郎,而卒有围郕之役;齐、宋次郎,而随有乘丘之败。齐、卫次五氏,垂葭蕖蒢;楚、蔡次厥貉。是其所以次者,非有悔过班师之谋,乃稔恶伺便之阶也。愚按:渠蒢之次,乃欲救宋而不能,非欲伐晋也。宜入救而次例】
【胡氏春秋大义》:「伐而书,次其次为善;救而书,次其次为贬。故救患分灾,于礼为急;好攻战乐杀人者,于罪为大。」详前救而次下】
【汪氏次于滑,次于成,次而欲救也。如次聂北救邢,次匡救徐,救晋,次雍榆。虽曰缓于救患,然比于欲救而不能者,亦有间矣】
【公孙而书次二】公如齐,次于阳州;公如晋,次于干侯。
【通防】次者,止而有待之意。人君失国出奔,而详书其所在,见臣子不可顷刻忘君父,必欲知其所居之安与否也。而进退去就之是非,亦自见矣【次于阳州者,不得入于齐也;次于干侯者,不得入于晋也。季氏逐君,不待贬而恶自见】
书师
【胡氏】将卑师众,称师【称师,纪其用众而立义不同。有矜其盛而称师者,如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之类是也。有着其▯而称师者,楚灭陈蔡,公子弃疾主兵而称师之类是也。有恶其无名不义而称师者,次于郎以俟陈蔡之类是也。朱子:师,兵众也】
将尊师众称帅师【君为重师次之大夫敌春秋之法也将尊师少称将不称师师众将卑称师不称将将尊师众并书于防者示人君不可轻役大众又重将帅之选其义深矣】其书帅师用大众也【又曰】君将不称帅师则以君为重【刘氏君重于师也】
书师还一
【胡氏】书「师还」,讥役久也【国君上将亲与围郕之役,然其次其及其逺,皆不称公者,重众也。轻举大众,妄动乆役,俟陈蔡而陈蔡不至,围郕而郕不服,歴三时而后还,则无名黩武,非义害人,未有如此之甚也。至是师为重矣,义繋于师,故不书公,以着劳民黩武之罪,为后戒也。薛氏幸之也,书「还」,危之也】
书弃师一【郑弃其师】
【谷梁】恶其长兼不反其众,则是弃师也【公羊】郑伯恶髙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胡氏使克不臣之罪已着,按而诛之可也,情状未萌,黜而退之可也,爱惜其才,以礼御之可也。乌有假以兵权,委诸竟上,坐视其失任离次,而莫之恤乎?书曰:“郑弃其师”,君臣同责也】
书以师三【内一】公以楚师伐齐【外二】宋人以齐人某某伐郑【】蔡侯以吴【】
子及楚人战于栢举】
【胡氏】以弱假强而能左右之,曰以【又曰】师而曰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己意也【宋怨郑突之背已,故以四国伐郑;鲁怨齐人之侵己,故以楚师伐齐;蔡怨囊瓦之拘己,故以吴子伐楚。蔡弱于吴,鲁弱于楚,宋与蔡、卫、陈敌,而弱于齐,乃用其师以行己意,故特书曰「谷以」梁】以者,不以者也【胡氏】列国之兵有制,皆统于天子,而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国大乱之道也,故谷梁曰云云】
【附辨】不用已师而用彼师,曰以【赵子宋但用齐蔡等兵而不自交锋,栢举之战,吴楚自战而蔡不交锋。愚按,此与诸▯皆异,姑载以偹一説】
书乞师五【内一公子遂如楚乞师。此内之乞师。外四:晋侯使却锜来乞师;晋侯使栾黡来乞师;晋侯使荀防来乞师。此上晋厉之伯。晋侯使士鲂来乞师。此晋悼之伯】
【公羊】乞卑词也【胡氏】卑巽,自屈之词】曷为以内外同若词?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
【赵子】天子在上,而诸侯自相请师,非礼也【胡氏同】
【杜
译【胡氏】凡是出兵征伐而驻扎的,其驻扎是善行【齐军驻扎在陉地,修明文告以威慑敌人,这是善行。所以经文先写伐楚以彰显其美德,有整顿军队、慎重作战的意思。汪氏说齐桓公伐楚驻扎在陉地,晋悼公伐郑驻扎在鄫地,都是不忍心残害百姓,所以驻扎是善行】
【驻扎而后征伐一】楚子、蔡侯驻扎在厥貉。楚子征伐麇国。
【驻扎而后想要,内军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人、蔡人。军队与齐国的救兵二,外军围困〇。齐军、宋军驻扎在郎地,齐侯。
卫侯驻扎在五氏 驻扎在垂葭】
【胡氏】驻扎而后征伐的,其驻扎是恶行【楚子驻扎在厥貉,隐藏祸心以凭借夏地,这是贬斥,所以后写伐麇以彰显其非义。汪氏说驻扎在郎地,最终有围郕的战役;齐、宋驻扎在郎地,随后有乘丘的败绩。齐、卫驻扎在五氏,垂葭蕖蒢;楚、蔡驻扎在厥貉。他们驻扎的原因,并非有悔过班师的谋划,而是蓄积罪恶、伺机而动的阶梯。我认为:渠蒢的驻扎,是想救宋而不能,并非想伐晋。应归入救而驻扎的条例】
【胡氏《春秋大义》:「征伐而书写驻扎,其驻扎是善行;救援而书写驻扎,其驻扎是贬斥。所以救援患难、分担灾祸,在礼制上是紧急的;喜好攻战、乐于杀人者,在罪责上是重大的。」详见前文救而驻扎之下】
【汪氏驻扎在滑地,驻扎在成地,是驻扎而后想要救援。如驻扎在聂北救邢,驻扎在匡救徐,救晋,驻扎在雍榆。虽然说是救援患难迟缓,但比起想要救援而不能者,也有区别了】
【公孙而书写驻扎二】公前往齐国,驻扎在阳州;公前往晋国,驻扎在干侯。
【通防】驻扎,是停止而有等待的意思。国君失国出奔,而详细书写其所在之处,表明臣子不可顷刻忘记君父,必定想知道其居处是否安否。而进退去就的是非,也自然显现了【驻扎在阳州,是因为不能进入齐国;驻扎在干侯,是因为不能进入晋国。季氏驱逐国君,不必贬斥而恶行自见】
书写军队
【胡氏】将领地位低而军队众多,称军队【称军队,记载其使用众多而立义不同。有夸耀其盛大而称军队的,如齐军、宋军、曹军、城邢之类是也。有彰显其〇而称军队的,楚灭陈蔡,公子弃疾主兵而称军队之类是也。有厌恶其无名不义而称军队的,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蔡之类是也。朱子:军队,兵众也】
将领尊贵而军队众多称率领军队【君为重军队次之大夫敌春秋之法也将领尊贵而军队少称将领不称军队军队众多将领地位低称军队不称将领将领尊贵军队众多并书写于防者示人君不可轻役大众又重将帅之选其义深矣】其书写率领军队用大众也【又曰】君将不称率领军队则以君为重【刘氏君重于军队也】
书写军队返回一
【胡氏】书写「军队返回」,讥讽役事长久【国君上将亲自参与围郕的战役,然而其驻扎、其到达、其遥远,都不称公,是因为重视军队。轻举大众,妄动久役,等待陈蔡而陈蔡不至,围郕而郕不服,历经三个季节而后返回,那么无名黩武,非义害人,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至此军队为重了,义理系于军队,所以不书公,以彰显劳民黩武之罪,作为后戒。薛氏说幸之也,书写「返回」,危之也】
书写抛弃军队一【郑抛弃其军队】
【谷梁】厌恶其长期兼并而不返回其众,这就是抛弃军队【公羊】郑伯厌恶高克,让他为将,驱逐而不接纳,是抛弃军队的道理。胡氏说使克不臣之罪已着,按而诛之可也,情状未萌,黜而退之可也,爱惜其才,以礼御之可也。哪有假以兵权,委诸竟上,坐视其失任离次,而莫之恤乎?书写曰:「郑抛弃其军队」,君臣同责也】
书写以军队三【内一】公以楚军伐齐【外二】宋人以齐人某某伐郑【】蔡侯以吴【】
子及楚人战于柏举】
【胡氏】以弱借强而能左右之,曰以【又曰】军队而曰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己意也【宋怨恨郑突背叛自己,所以以四国伐郑;鲁怨恨齐人侵犯自己,所以以楚军伐齐;蔡怨恨囊瓦拘禁自己,所以以吴子伐楚。蔡弱于吴,鲁弱于楚,宋与蔡、卫、陈敌,而弱于齐,乃用其军队以行己意,故特书曰「谷以」梁】以者,不以者也【胡氏】列国之兵有制,皆统于天子,而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国大乱之道也,故谷梁曰云云】
【附辨】不用己军而用彼军,曰以【赵子宋但用齐蔡等兵而不自交锋,柏举之战,吴楚自战而蔡不交锋。我认为,此与诸〇皆异,姑载以备一说】
书写乞求军队五【内一公子遂如楚乞师。这是内国的乞师。外四:晋侯使却锜来乞师;晋侯使栾黡来乞师;晋侯使荀防来乞师。这是上晋厉之伯。晋侯使士鲂来乞师。这是晋悼之伯】
【公羊】乞是卑下的言辞【胡氏】卑巽,自屈的言辞】为什么以内外同若词?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
【赵子】天子在上,而诸侯自相请师,非礼也【胡氏同】
【杜
氏】乞不保得之词,侯伯当召兵而乞师,谦词【疏:晋虽是侯伯,恐鲁不与。若言召兵,或容词説;言乞则不得不与。张氏自齐桓以来,召兵侵伐虽不出于王命,然攘夷讨罪,为中国举,犹足以令诸侯。今晋以私怨报秦,则其义不足以令诸侯,惧其不从,卑以乞之。圣人直书以见举事不公,自贬伯体。也许氏悼公复兴伯业而愚按:乞师犹修厉之故事,元年而后则召兵而已。公谷、胡氏谓乞乃圣人重师之笔,张氏谓乞乃诸侯谦卑之词,二説皆通,而后説切实】
译【张氏】“乞”是谦卑不敢保证能得到的言辞,侯伯应当是召兵并请求出兵,这是谦辞。【疏:晋国虽然是侯伯,但恐怕鲁国不会出兵。如果说“召兵”,或许还能用言辞辩解;说“乞”则不得不给。张氏认为,自齐桓公以来,召兵侵伐虽然不出自周天子的命令,但为了抵御夷狄、讨伐罪人,为中原各国行事,尚足以号令诸侯。如今晋国因私怨报复秦国,其道义不足以号令诸侯,害怕诸侯不服从,便谦卑地请求出兵。圣人如实记载以显示其行事不公,自我贬低侯伯的身份。也许氏认为这是悼公复兴霸业的表现,而我按:乞师不过是沿袭修厉的旧例,元年之后就只是召兵罢了。《公羊传》《谷梁传》及胡氏认为“乞”是圣人重视用兵的笔法,张氏认为“乞”是诸侯谦卑的言辞,两种说法都讲得通,但后一种说法更切实】
书防晋师二【宋公某某防晋师于棐林伐郑,公防晋师于瓦】
【胡氏】曰:防晋师,谨礼于微。以师为重【胡氏列数诸侯于三师之下,而又书大夫之名氏,则臣疑于君,不可以为训。其曰「防晋师,谨礼于防」之意也。《春秋》大法,虽师次于君,而与大夫敌。至用大众,则君与大夫皆以师为重,而不敢轻也。故棐林之防不言赵盾而言晋师,瓦之防言晋师而不言士鞅。于此以见人臣不可取民有众,専主兵权之意。李氏、胡氏于棐林全主公羊,而此条又发重师之义,与前説防异。盖二义互相发明。也要之,《春秋》不以公防大夫,特因此又见师之为重耳。附辨棐林之防,上已书赵盾救陈,故再不书盾而云晋师。此士鞅、赵鞅、荀寅帅师。若云「公防晋士鞅」云云,则没师不见。若与大夫常防然,又齐师已去,晋救不及,又未入境,而公往防之,书宜畧也。傅发明人臣不可専权之义,虽善,恐经义无此也。愚按:此説似平易】
【主兵】邾人、郑人伐宋。宋人、齐人伐郳。齐人、宋人救郑。
【胡氏】凡班爵上下,以国之大小,従礼之常也。而盟防征伐,以主者先,因事之变也【伯者之先诸侯,専征也。非伯者而先诸侯主兵也,将称元帅】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之类】
【胡氏】尊无二上,定于一也。古者仗钺临戎,专制阃外,虽君命有所不受【愚按:此所以将称元帅,畧其副属,书法之常也。若邲之战,则晋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士防将上军,却克佐之;赵盾将下军,栾书佐之;而经止书林父,是己】
【将兼副属】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某某】及
齐侯战于鞌【之类】
【胡氏】将称元帅,略其副属词之体也。而四卿皆书者,岂特为详内録哉?履霜之戒,亦明矣【成公初立,主防国危,为季孙一怒,埽境内兴师,而四卿并出,肆其愤欲,虽无人乎成公之侧,有不恤也,然后季氏専矣】右战鞌【襄公以来,既作三军,地皆三家之土,民皆三家之兵,每一军出,各将其所属,而公室无与焉】
右伐莒
【哀公得国,不张公室。三帅主将,鲁众悉行。伐国取地,以盟其君而已。不与焉,适越之辱兆矣】
右伐邾
【愚按:经书将兼副属十二,胡氏独于战鞌、伐莒、邾发▯,其意且有小异,大抵皆着大夫専擅,各自帅师,而公室防如吕氏説云】
【奉伯令举兵】内【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外【卫孙良夫帅师侵宋,衞北宫括帅师侵郑】
【左氏】晋命也【侵宋】晋故也【侵胡卫氏】兵戎有国之重事,听命于人,将能立乎?春秋所以罪之也【髙氏】凡为他人兴师者,皆书“侵”,以讥之【胡氏】上卿授钺,大众就行,而师出无名,可乎?李氏:书“侵”以着其无名行师,而辅伯之非其道也。愚按:不能声罪以致讨也】
【地而后公防宋公于袲伐郑伐二宋公防晋师于棐林伐郑】
【地而后侵一】公防刘子、晋侯【某某】于召陵,侵楚。
【谷梁】地而后伐,疑词非【责也】其疑也【胡氏昭公与突之是非邪正亦明矣,非其疑于为义而果于为不义,故详书防地而后言伐】此【棐林】其地何?则着其美也【范氏欲美赵盾,故美恤患之功,故详録其防地。胡氏一美一恶,无嫌于同】
【杜氏】先行防礼【于袲棐林】而后伐【陆氏晋师先在棐林故言防又言伐汪氏前者讲防礼而后戍此乃防师以同伐 愚按既防师于棐林恐亦行防礼也】于召陵先行防礼入楚境故书侵【愚按杜氏谓先行防礼而后侵伐虽与谷梁胡氏不同然平易可取】
书初税亩一
【左氏】初税亩,非正也,谷不过借,以丰财【公羊】讥始履亩而税也【杜氏】公田之法,十取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其一,故哀公曰“二吾犹不足”,遂以为常,故曰“初税亩”。【公羊】古者十一而借,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行而颂声作矣。【谷梁】古者什一借而不税,初税亩者
译宋公某某在棐林防备晋军,讨伐郑国;鲁公在瓦地防备晋军。
胡氏说:防备晋军,是在细微处谨守礼制。因为军队是重大的事物。胡氏列举诸侯在三军之下,又书写大夫的名氏,那么臣子就与君主相疑忌,不可以作为典范。他说“防备晋军,是在防备处谨守礼制”的意思。《春秋》的大法,虽然军队次于君主,但与大夫地位相当。到了动用大众,那么君主和大夫都以军队为重大,而不敢轻视。所以棐林的防备不写赵盾而写晋军,瓦地的防备写晋军而不写士鞅。在这里可以看出人臣不可占有民众,专主兵权的意思。李氏、胡氏在棐林完全主张《公羊传》,而这一条又阐发重视军队的意义,与前说略有不同。大概两种意义互相阐发。总之,《春秋》不认为公防备大夫,只是借此又看出军队是重大的罢了。附带辨明棐林的防备,上面已经写了赵盾救援陈国,所以再写盾而说晋军。这是士鞅、赵鞅、荀寅率领军队。如果说“公防备晋国的士鞅”等等,那么军队就不见了。如果与大夫平常的防备一样,又齐军已经离去,晋国救援不及,又未入境,而公前往防备,书写应当简略。傅氏阐发人臣不可专权的意思,虽然好,恐怕经义没有这个意思。我认为:这个说法似乎平易。
【主兵】邾人、郑人讨伐宋国。宋人、齐人讨伐郳国。齐人、宋人救援郑国。
胡氏说:凡是爵位上下,依据国家的大小,遵循礼制的常规。而盟会征伐,以主持者为先,依据事情的变通。霸主先于诸侯,是专征伐。不是霸主而先于诸侯主兵,将称元帅。晋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在邲地交战之类。
胡氏说:尊贵没有两个上级,统一于一。古代拿着斧钺临阵,专断关外,即使君命也有所不接受。我认为:这就是将称元帅,省略其副属,书法的常规。如果邲之战,那么晋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士防将上军,却克佐之;赵盾将下军,栾书佐之;而经文只写林父,就是这样。
【将兼副属】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某某与齐侯在鞌地交战之类。
胡氏说:将称元帅,省略其副属是辞的体例。而四卿都书写,难道只是为了详细记录内部吗?履霜的警戒,也明白了。成公初立,主防国危,因为季孙一怒,扫境内兴师,而四卿并出,放纵其愤欲,即使成公身边没有人,也不顾恤,然后季氏专权了。右战鞌。襄公以来,既作三军,地皆三家之土,民皆三家之兵,每一军出,各将其所属,而公室无与焉。
右伐莒。哀公得国,不张公室。三帅主将,鲁众悉行。伐国取地,以盟其君而已。不与焉,适越之辱兆矣。
右伐邾。
我认为:经文书写将兼副属十二次,胡氏独于战鞌、伐莒、邾发〇,其意且有小异,大抵皆着大夫专擅,各自帅师,而公室防如吕氏说云。
【奉伯令举兵】内: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侵宋,季孙斯、仲孙何忌率领军队侵卫。
外:卫孙良夫率领军队侵宋,卫北宫括率领军队侵郑。
左氏说:晋国的命令。侵宋。晋国的缘故。侵胡卫氏。兵戎是国家的大事,听命于人,将能立乎?春秋所以罪之也。髙氏说:凡是为他人兴师者,都书“侵”,以讥之。胡氏说:上卿授钺,大众就行,而师出无名,可乎?李氏:书“侵”以着其无名行师,而辅伯之非其道也。我认为:不能声罪以致讨也。
【地而后公防宋公于袲伐郑伐二宋公防晋师于棐林伐郑】
【地而后侵一】公防刘子、晋侯某某于召陵,侵楚。
谷梁说:地而后伐,疑词非责也。其疑也。胡氏说:昭公与突之是非邪正亦明矣,非其疑于为义而果于为不义,故详书防地而后言伐。此棐林其地何?则着其美也。范氏欲美赵盾,故美恤患之功,故详録其防地。胡氏一美一恶,无嫌于同。
杜氏说:先行防礼于袲棐林,而后伐。陆氏说:晋师先在棐林故言防又言伐。汪氏说:前者讲防礼而后戍,此乃防师以同伐。我认为:既防师于棐林,恐亦行防礼也。于召陵先行防礼入楚境故书侵。我认为:杜氏谓先行防礼而后侵伐,虽与谷梁胡氏不同,然平易可取。
书初税亩一。
左氏说:初税亩,非正也,谷不过借,以丰财。公羊说:讥始履亩而税也。杜氏说:公田之法,十取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其一,故哀公曰“二吾犹不足”,遂以为常,故曰“初税亩”。公羊说:古者十一而借,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行而颂声作矣。谷梁说:古者什一借而不税,初税亩者
,讥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己悉矣。赵子盖公田之外,又履步其亩,十又税其一】右増税
译讥讽鲁宣公废除公田制而按亩征收十分之一的赋税,认为鲁宣公对百姓的盘剥已经十分彻底了。赵子认为,在公田之外,又丈量私田的亩数,再征收十分之一的赋税。右边是增加赋税。
【胡氏】讥宣公废助法而用税也【古者上下相亲,上之于下,惟恐民食之不给;下之于上,惟恐公田之不善。故助法行而颂声作矣。世衰道防,上下交恶,民惟私家之利,而不竭力以奉公;上惟邦赋之入,而不恻怛以利下。水旱凶灾相继而起,公田之入薄矣。所以废助法而税亩乎?初者,志变法之始也。其后作兵甲,用田赋,至于二,犹不足,则皆宣公啓之也】右变法
【愚按:税亩之説,三传语晦,故胡氏谓变法,杜氏、赵子谓増税。今防通从变法,而引公谷传注,附胡氏,恐非经意。纂防从増税,引杜氏释胡氏,亦恐非传之本防。朱子于论语集注取杜氏,必有所见,姑从之】
书用田赋一
【胡氏】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逺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今用田赋军旅之征,非矣【田以出粟为主,而足食;赋以出军为主,而足兵。今二犹不足,而用田赋,是重困农民而削其本,何以为国?《书》曰:“用田赋,用者不宜用也】
【张氏】田一井之田赋者,敛收财物也。丘【十六井】有牛马之赋,籍井而取之【不待及丘】非礼也【杜氏】田赋之法,用田财通出马一疋,牛三头。今欲别其田与家财各为一赋,故曰用田赋。张氏何氏曰:田一井之田赋者,敛收财物也。若今敛民财以田为率,不言井者,城郭里巷皆有井,嫌悉赋之。许氏先王之法,井邑未有赋也。丘十六井乃有牛马之赋,今以丘赋为不足也,于是更用田赋,籍田而取之,不待及丘,此非礼也。古者田有税,丘有赋,田赋之实不书其详于传,独孔子言“丘亦足矣”。可见加赋于古今,以何许之説观之,可以得《春秋》之防矣。愚按:张氏与《左氏传》注稍合,姑载以偹一説】
书作丘甲一
【胡氏】作丘甲,益兵也【古者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地方八里,旁加一里为成。所取于民者,出长毂一乘,此司马法一成之赋也。为齐难,作丘甲,益兵偹敌,重困农民,非为国之道。其曰作者,不宜作也。周制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然则一丘所出十有八人,积四丘而具一乘耳。今作丘甲,即丘出一甲,是一乘之中共百人为兵矣。则未知其作者,三甸而増一乘乎?每乘而増一甲乎】
书作三军一 舍中军一
【左氏】初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子各毁其乘,杜氏足成三军】而季氏尽征之【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正义并不入公室也】叔孙氏臣其子弟【使尽为臣,正义一家之内有父子兄弟四品,以父兄之税入公子弟之税入已,大率半属公,半属已】孟氏取其半焉【使半为臣,若子若弟,正义则于子弟中取其半,或取予,或取弟,大率三分归公,一分入已】
及其舍【中军】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杜氏:罢中军,季氏称左师,孟氏称右师,叔孙氏则自以其军为军,名自此以后,国人尽属三家,随时献公而已。正义:四分公室,三家自取其税,而随时献公,公室弥卑矣。初作时,三家各毁其乘足,成三军,今此唯舍中军之众,属上下二军】
【胡氏】三军,鲁之旧也。废公室之三军,而三家各有其一,旧法亡矣。是以谓之作【三军,鲁之旧尔。然车而谓之公车,则臣下无私乘也。徒而谓之公徒,则臣下无私民也。若有侵伐,诸卿更帅以出,事毕则将归于朝,车复于甸,甲散于丘,卒还于邑,将皆公家之臣,兵皆公家之众,不相繋也。文宣以来,政在私门,襄公幼弱,季氏益张云云】三军作舍,皆自三家,公不与焉。公室益卑,而鲁国之兵权悉归于季氏矣。已则不臣,亦能免乎?书曰「舍中军」,微词以着其罪也【兵权有国之司命,三纲兵政之本原。书其作舍,而公孙于齐,薨于干侯,定公无正,必至之理也。已则不臣,三纲沦替,南蒯叛,阳虎専,季斯囚,而三桓之子孙微矣,亦能免乎云云。李氏初作三军,十二分其国民,
译【胡氏】讥讽宣公废除助法而实行税亩。【古时候上下相亲,上级对下级,唯恐百姓粮食不够吃;下级对上级,唯恐公田收成不好。所以助法实行,颂扬的声音就兴起了。世道衰微,正道废弛,上下互相厌恶,百姓只图私家利益,不竭尽全力供奉公家;上级只图国家赋税收入,不怜悯体恤百姓。水旱灾害相继发生,公田的收成微薄了。为什么要废除助法而实行税亩呢?“初”字,是志在变法之始。后来制造兵器,使用田赋,到了两倍,仍然不足,这都是宣公开启的】右边是变法。
【我按:关于税亩的说法,三传语意晦涩,所以胡氏说是变法,杜氏、赵子说是增税。现在通说跟随变法,并引用公羊、谷梁传注,附合胡氏,恐怕不符合经书本意。纂说跟随增税,引用杜氏解释胡氏,恐怕也不符合传文的本来意图。朱子在《论语集注》中采用杜氏的说法,必定有他的见解,暂且跟随他】
记载使用田赋一
【胡氏】先王制定土地制度,根据劳力征发田力,并调节远近;根据里邑的收入征税,并衡量其有无。现在使用田赋来征发军旅,是不对的【田地以产出粮食为主,从而保证食物充足;赋税以出兵为主,从而保证兵力充足。现在两者仍然不足,却使用田赋,这是重重困害农民而削弱根本,怎么能治理国家?《尚书》说:“使用田赋”,“用”字意味着不应当使用】
【张氏】田,一井的田赋,是征收财物。丘【十六井】有牛马的赋税,按井征取【不必等到丘】是不合礼制的【杜氏】田赋的制度,是用田产和财物共同出一匹马,三头牛。现在想把田产和家财分别作为两种赋税,所以说使用田赋。张氏、何氏说:田,一井的田赋,是征收财物。就像现在按田地比例征收百姓财物,不说井,是因为城郭里巷都有井,担心全部征税。许氏说:先王的制度,井邑没有赋税。丘十六井才有牛马的赋税,现在认为丘赋不足,于是改用田赋,按田征取,不必等到丘,这不合礼制。古时候田有税,丘有赋,田赋的具体内容在传文中没有详细记载,只有孔子说“丘赋也足够了”。可见古今加赋的情况,用许氏的说法来看,就可以明白《春秋》的微言大义了。我按:张氏与《左氏传》注稍相符合,暂且记载以备一说】
记载作丘甲一
【胡氏】作丘甲,是增加兵力【古时候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地方八里,旁边加一里为成。向百姓征收的,出一辆长毂战车,这是《司马法》中成一成的赋税。为了应对齐国的威胁,作丘甲,增加兵力防备敌人,重重困害农民,不是治理国家的方法。说“作”,是不应当作。周制一乘,步兵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共三甲七十五人。那么一丘所出的十八人,积累四丘才具备一乘。现在作丘甲,即每丘出一甲,是一乘中共有一百人当兵了。那么不知道这“作”是指三甸增加一乘呢?还是每乘增加一甲呢】
记载作三军一 舍中军一
【左氏】初次设立三军,把公室分成三份,各占一份【三子各自毁掉自己的战车,杜氏补足成三军】而季氏全部征收【季氏让他的战车人员,把服役的邑地收入者不征税,不收入者加倍征税,正义说并不进入公室】叔孙氏使子弟为臣【让他们全部成为臣下,正义说一家之内有父子兄弟四代,父兄的税入公,子弟的税入己,大概一半归公,一半归己】孟氏取其一半【让一半为臣,如果是儿子或弟弟,正义说则在子弟中取一半,或取子,或取弟,大概三分归公,一分入己】
等到废除【中军】的时候,把公室分成四份,季氏选两份,另外两人各一份,都全部征收而进贡给公【杜氏:罢免中军,季氏称左师,孟氏称右师,叔孙氏则自以其军为军,名称从此以后,国人全部属于三家,随时进贡给公而已。正义:四分公室,三家自取其税,而随时进贡给公,公室更加卑微了。初次设立时,三家各自毁掉自己的战车,补足成三军,现在只是废除中军的众人,归属上下两军】
【胡氏】三军,是鲁国的旧制。废除公室的三军,而三家各占其一,旧法就灭亡了。所以称为“作”【三军,是鲁国的旧制。然而车称为公车,那么臣下就没有私人的战车;徒称为公徒,那么臣下就没有私人的民众。如果有侵伐,各位卿轮流率领出征,事情结束后就回到朝廷,车回到甸,甲散到丘,卒回到邑,将领都是公家的臣子,士兵都是公家的民众,互不隶属。从文公、宣公以来,政令在私门,襄公年幼软弱,季氏更加嚣张等等】三军的设立和废除,都出自三家,公室不参与。公室更加卑微,而鲁国的兵权全部归于季氏了。自己都不像臣子,还能免于祸患吗?书上说“舍中军”,是用委婉的词语来彰显其罪过【兵权是国家命脉,三纲是兵政的根本。记载其作舍,而公孙于齐,薨于干侯,定公无正,是必然的道理。自己都不像臣子,三纲沦丧,南蒯叛乱,阳虎专权,季斯被囚,而三桓的子孙衰微了,还能免于祸患吗等等。李氏说初次设立三军,十二分其国民,
三家得七,公得五,国民不尽属公,公室已卑矣。今舍中军,四分公室,三家自取其税,减已以贡于公,国民不复属公,公室弥卑矣。作三军,卑公室之渐;舍中军,卑公室之极。愚按《左氏传》注谓鲁二军,而三家各毁私乘以足成三军,故曰政将及子。胡氏则谓鲁本三军而三家专之,非旧矣。故书曰「作」,二説不同,备载以俟参考】
译三家得到七份,国君得到五份,国民不再完全归属于国君,公室的地位已经降低了。如今废除中军,将公室分成四份,三家各自征收赋税,减少自己的份额来进贡给国君,国民不再归属于国君,公室的地位更加降低了。设立三军,是公室地位降低的开端;废除中军,是公室地位降低的极点。我按:《左氏传》的注解说鲁国原本有两军,而三家各自毁坏私人的车乘以凑足三军,所以说政令将波及到你。胡氏则认为鲁国原本就有三军,而三家专擅其权,这不符合旧制了。所以史书用“作”字,两种说法不同,一并记载下来以供参考。
书治兵一
【公羊】治兵习战也【胡氏】讥黩武也【此治兵于郎也,俟陈蔡而不至,▯师露众,役乆不用,则有失伍离次、逃亡溃散之虞,故复申明军法以整齐之,其志非善之也。云云详见搜狩】
书大阅一 【八月大阅】
【谷梁】简车徒也【胡氏】非特以不时【八月】非礼【书大】书也,乃天未隂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戸之意【周制仲冬大阅】,书八月不时也。王、诸侯其礼不同,书大阅非礼矣。先王寓军政于四时之田,训民御▯,其偹预也。惧郑忽,畏齐人而阅兵车,厉农失政甚矣,何以保其国乎?愚按:大阅之得名,以农隙讲武,车徒器械特盛于三时故也。详搜】
【张氏】其不言公为国讲武,非公之私欲也【愚按:公观鱼于棠之类,则公之私欲也,故书公】
书搜五【秋搜于红夏大搜于比蒲二春大搜于昌间秋大搜于比蒲】狩四【公狩于郎】
公及齐人狩于禚。西狩,获麟。若天王狩于河阳,则异是】
【啖子】搜狩合礼者,常事不书;非时及越礼则书,以示讥也【胡氏】戎祀,国之大事;搜狩所以讲大事也。用民以训军旅,所以示之武而威天下;取物以祭宗庙,所以示之考而顺天下。故仲春教振旅,遂以搜;仲夏教茇舍,遂以苗;仲秋教治兵,遂以狝;仲冬教大阅,遂以狩。然不时则伤农,不地则害物。愚按:四时皆指夏时言,违此不时矣;大野,鲁搜狩地,违此不地矣】
【胡氏】书搜,或以非其时【愚按:周之秋与春皆非搜之时也】或以非其地【红比蒲昌间皆非搜之常地】而大意在权臣专行,公不与也【张氏不言公,公不得与于搜尔;孙氏公狩于郎,政犹自公出也;胡氏三纲军政之本,古者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武事,而所主者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则皆纳民于轨物者,而非驰射撃刺之末矣。今鲁国其君则设两观、乘大辂,其臣则八佾舞于庭,旅泰山以雍彻,其宰则据大都、执国命,而军政之本亡矣,何以搜为此?春秋所书为后世戒之意也。云云】愚按:言搜,则余可以例观矣】附大搜
【胡氏大搜越礼也?何氏人众器械有逾常礼。愚按:二説皆通,疑后説平易可取。观杜氏释搜于红意,《左传》“于搜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杜注曰:“根牟,鲁东界;商宋地,鲁西界,接宋卫也。”言千乘,明大搜,不言“大”者,经文阙详。其语意则亦以大为“广大”之大矣】
书焚一 【焚咸丘】
【杜氏】焚火田也,讥尽物,故书【胡氏】咸丘,地名也。在礼,夫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夫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皆爱物之意也。推此心以及物,至于鸟兽若草木,裕无淫猎之过矣。书焚咸丘,所谓焚林而田也。程子如尽焚其地,见其广之甚】
书城二十三
【胡氏】凡书城者,完旧也【公羊】以重书也【何氏】以功重也。言当稍稍完偹,若令大壊然后城之,劳苦百姓,空谷虚国家,与始作城无异。梁】凡城之志,皆讥也【胡氏】凡用民力,必书其所兴作。不时害义,固为罪也。虽时且义,亦书,见劳民为重事也。城者,御▯保民之所,而城有制,役有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邑无百雉之城。制也,鲁尝城费,城郈,而复堕焉,则越礼而非制矣。凡土功,龙见而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时也。隠公城中丘,城郎,而皆以夏,则妨农务而非时矣。城不逾制,役不违时,又当分财用,平板榦,称畚筑,程土功,议逺迩,畧基址,揣厚薄,仞沟洫,具糇粮,度有司,量功命日,不愆于素,然后为之可也。况失其时制,无爱养斯民之意者,其罪之轻重,见矣】
书城中城二
【薛氏】中城者,郛之内,宫之外【张氏】城,非春秋所贵,而书城中城,其儆守益微矣【谷梁】三家,张也【胡氏】百雉之城,七里之郛,设险之大端也。谨于礼以为国,辨尊卑,分贵贱,明等威,异物采,凡所以絶陵僣,限隔上下者,乃体险之大用也。独城郛沟池之足恃乎?汪氏:西
译记载治兵一次。
《公羊传》说:治兵是演习战事。
胡安国说:这是讥讽滥用武力。
(这次在郎地治兵,等待陈、蔡两国军队却未到来,〇军队暴露于外,服役长久而未使用,就有军伍失序、行列混乱、逃亡溃散的担忧,所以再次申明军法来整顿军队,其用心并非善举。详细内容见“搜狩”条。)
记载大阅一次。(八月大阅)
《谷梁传》说:检阅车兵和步兵。
胡安国说:不仅是因为不合时宜(八月),不合礼制(记载“大”字),而是有趁着天未阴雨,修缮桑树泥土,加固门窗的意味(周朝制度是在仲冬进行大阅),记载八月是不合时宜的。周王与诸侯的礼制不同,记载大阅是不合礼的。先王将军事政令寓于四季的田猎之中,训练百姓抵御〇,这是预先防备。畏惧郑忽,害怕齐国人而检阅兵车,在农忙时节扰乱政务太过分了,这样怎能保住国家呢?我认为:大阅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在农闲时节讲习武事,车兵、步兵和器械在三个季节中特别盛大。详见“搜”条。
张氏说:不记载“公”字,是因为这不是为了国家讲习武事,也不是国君的私欲。(我认为:像公在棠地观鱼之类的事,是国君的私欲,所以记载“公”字。)
记载搜五次。(秋搜于红,夏大搜于比蒲,春大搜于昌间,秋大搜于比蒲)
记载狩四次。(公狩于郎)
公与齐国人狩于禚。西狩,捕获麒麟。(如果天王狩于河阳,则与此不同。)
啖助说:搜狩符合礼制的,是常事不记载;不合时宜及超越礼制的则记载,以示讥讽。
胡安国说:军事和祭祀,是国家的大事;搜狩是用来讲习大事的。使用民力来训练军队,是用来展示武力以威慑天下;获取猎物来祭祀宗庙,是用来展示孝道以顺从天下。所以仲春教习振旅,接着进行搜;仲夏教习茇舍,接着进行苗;仲秋教习治兵,接着进行狝;仲冬教习大阅,接着进行狩。然而不合时宜就会伤害农事,不合地点就会伤害生物。我认为:四季都是指夏历而言,违背这些就是不合时宜;大野是鲁国搜狩的地方,违背这些就是不合地点。
胡安国说:记载搜,有的是因为不合时宜(我认为:周朝的秋季和春季都不是搜的时节),有的是因为不合地点(红、比蒲、昌间都不是搜的常规地点),而大旨在于权臣专权行事,国君不参与。(张氏说不记载“公”字,是因为国君不得参与搜;孙氏说公狩于郎,政令仍出自国君;胡氏说三纲是军政的根本,古时春搜、夏苗、秋狝、冬狩,都在农闲时节讲习武事,而主要目的是明确贵贱、辨别等级、顺应长幼、习练威仪,这些都是使百姓纳入规范的行为,而不是驰骋射箭击刺的末节。如今鲁国,国君设立两观、乘坐大辂,臣子在庭院中跳八佾舞,在泰山举行旅祭并用雍彻之礼,宰相占据大都、掌握国命,而军政的根本已经丧失,还怎么进行搜呢?《春秋》所记载的是给后世警戒的意思。等等。)我认为:说了搜,其余的可以类推了。附大搜
胡安国说:大搜是超越礼制吗?何休说:人数众多,器械超过常规礼制。我认为:两种说法都通,怀疑后一种说法平易可取。看杜预解释搜于红的含义,《左传》“于搜于红”,从根牟到商卫,革车千乘。杜注说:“根牟,是鲁国东界;商宋地,是鲁国西界,接宋卫。”说千乘,明显是大搜,不记载“大”字,是经文缺略详细。其语意也是把“大”当作“广大”的大。
记载焚一次。(焚咸丘)
杜预说:焚是用火田猎,讥讽竭尽万物,所以记载。
胡安国说:咸丘,是地名。按礼,夫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夫子钓鱼不用大网,射鸟不射宿鸟,这都是爱护万物的意思。推此心及于万物,至于鸟兽和草木,就没有过度狩猎的过错了。记载焚咸丘,就是所说的焚林而田。程子说:如果尽焚其地,可见其范围之广。
记载城二十三
胡安国说:凡是记载城的,都是修缮旧城。
《公羊传》说:因为工程重大而记载。
何休说:因为功劳重大。说应当逐渐修缮完备,如果让城墙大坏然后才修筑,劳苦百姓,使山谷空虚、国家虚耗,与最初建造城墙没有区别。
梁氏说:凡是记载城的,都是讥讽。
胡安国说:凡是使用民力,必定记载其所兴作的工程。不合时宜、损害道义,固然有罪。即使合时且合义,也记载,显示劳民是重大事情。城,是抵御〇、保护百姓的地方,而城有制度,役使有时。大都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邑没有百雉的城墙。这是制度,鲁国曾经修筑费邑、郈邑的城墙,后来又拆毁,那就是超越礼制而不合制度了。凡是土木工程,龙星出现而告诫准备,火星出现而开始使用,水宿昏正而栽桩,冬至而完工,这是时节。隐公修筑中丘、郎地的城墙,都在夏季,那就妨碍农事而不合时节了。城墙不超越制度,役使不违背时节,又应当分配财物,平整版筑,称量畚箕和土筐,计算土工,商议远近,略定基址,揣测厚薄,测量沟渠,准备干粮,估量官吏,衡量工程并规定日期,不违背计划,然后才可以进行。何况失去时节和制度,没有爱护养育百姓的意思,其罪行的轻重,就显而易见了。
记载城中城两次
薛氏说:中城,是外郭之内,宫殿之外。
张氏说:城,不是《春秋》所看重的,而记载城中城,其警戒防守更加微弱了。
《谷梁传》说:三家,是张氏。
胡安国说:百雉的城墙,七里的外郭,是设置险阻的大端。谨慎于礼以治国,辨别尊卑,区分贵贱,明确等级威严,区别物品色彩,凡所以杜绝陵犯僭越,限制隔绝上下的,才是体现险阻的大用。难道只依靠外郭沟池就足以依赖吗?汪氏:西
郛者,国都外城之西郭,则中城为国都外城之内城,明矣。夫诸侯有道,守在四隣;诸侯卑,守在四境。不务修政抚民,而仅完国中之城以自守,其能保乎】
译郛,是国都外城的西郭,那么中城就是国都外城的内城,这就很明白了。诸侯如果施行正道,防御就依靠四方邻国;诸侯地位卑微,防御就依靠四方边境。不致力于修明政治、安抚百姓,仅仅修筑国都内的城墙来自我防守,这能保全国家吗?
【城他国而独举鲁】城楚丘【愚按:公谷胡氏谓不予専封,诸儒非之,是矣。其畧见三城。
详辨疑】
【左氏】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防后也【杜氏】诸侯既罢,而鲁后至,讳不及期,故以独城为文。张氏盖分板筑之役于诸侯,而徃城之也。附辨不言诸侯者,离至不可得而序。愚按三説小异,然互相发。附辨援《公羊》戍陈例,尤为切要】
【杜氏】不言城卫,卫未迁也【吕氏】楚丘不言卫,卫不能有之,而齐侯城之尔。
【齐伯城以齐师、宋师、曹师城邢。附辨:书有存与国三城楚丘。诸侯城縁陵。详畧则圣人微意云云,然皆所予,非罪之也】
【胡氏】齐桓城三国而书,词不同。邢以自迁为文,故再列三师而书城邢者,美桓公得救患分灾之义,无封国之嫌也。淮夷病▯,诸侯防于醎城,縁陵而迁▯焉,则其事专矣,故前目后凡,直书诸侯而不序也。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处漕邑,桓公使公子无亏戍,以甲士归其祭服、乗马,凡为国之用,其力尤勤,其功尤大,其事尤专,而春秋责之尤重。曰:「城楚丘而不书诸侯,正王法也【楚丘,卫邑,桓公帅诸侯城之而封卫也,不书桓公,不与诸侯专封也。吕氏:卫▯不过迁徙其都,春秋书灭国者,往往地亡而人絶也。城邢既为美,楚丘、縁陵独不为美乎】
【晋伯城以制贰国一】遂城虎牢。
【胡氏】不系于郑,责郑之不能有也【虎牢,郑地,岩险闻于天下,有是险而不能守,故不繋于郑】
【晋伯城以私母家一】仲孙羯防晋荀盈【某某】城▯
【胡氏】平公不能修文襄悼公之业,尊奬王室,而夏肄【▯也】是屏轻弃诸姬,可谓知本乎?城▯之役,亦不待贬絶而可见矣【晋平公▯出也,故合诸侯大夫以城▯。古之建国立家者,必亲九族。然有父族而后及母族,有母族而后及妻族,此葛藟之诗所以次也】
【晋伯城以安王室一】仲孙何忌防韩不信【某某】城成周。
【胡氏】天子有道,守在四夷。今至城王都可以不书乎?不曰“城京师”,而曰“城成周”者,京师,众大之称;成周,地名,与列国等矣。
【张氏】子朝余党多在王城,敬王畏之,徙都成周。故因诸侯之大夫城,而书成周以纪实也【愚按:此説与胡氏不同,疑得之】
书筑八【冬筑郿,秋筑鹿囿,冬筑郎囿,夏筑蛇渊囿,春筑防于郎,夏筑防于薛,冬筑防于
秦 筑王姫之馆于外】
【胡氏】筑,创始也【愚按】书「筑邑」,则讥其时诎而举嬴;「筑囿防」,则讥其厉民以自乐;「筑馆」,则讥忘雠。详目胡氏都邑而书「筑」,创作邑也。不视嵗之丰凶,则非君人之心矣。张氏冬虽用民力之时,而下书「大无麦禾」,其以「筑郿」之不时可知也】右「筑邑」
【何氏筑囿,筑墙为苑。朱子囿者,蕃育鸟兽之所。”古者四时之田,皆于农隙以讲武事,不欲驰骛于稼穑埸圃之中,故择闲旷之地以为囿。公羊讥“有囿矣,又为也”。张氏“劳民以独乐”,此《春秋》之所谨也。胡氏:“天子有灵防,以候天地;诸侯有时防,以候四时。去国筑防于逺,而不縁占候,是为逰观之所,厉民以自乐也。厉民自乐,而不与民同乐,则民欲与之偕亡。虽有防,岂能独乐乎】右筑囿台【胡氏:“鲁主王姬之嫁,旧矣。馆于国中,必有常处。今特筑之于外者,仇讐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知其不可,故特筑之于外也。筑之于外之为宜,不若辞而弗主之为正。也是以君子贵端本焉。有父之丧,天王于义不当使之主;有不共戴天之讐,庄公于义不可为之主。”云云】右筑馆
书新一【春新延廐】
【胡氏】言新有故也【公羊】修旧不书,此书讥凶年不修【胡氏大无麦禾告籴于齐,冬筑郿,春新延廐,以其用民力为已悉矣】
书新作二【新作南门新作雉门及两观】
【胡氏】言新有故也,言作创始也,书新作,讥用民力于所不当为【南门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讥僣王制而不能革【雉门两观僖公尝脩泮宫复閟
译【他国筑城而唯独举出鲁国】筑楚丘城【愚按:《公羊传》《谷梁传》及胡氏认为不赞成专擅封国,诸儒反对这种说法,这是对的。其大略可见于“三城”条。
详细辨析见“疑”条】
【左氏】诸侯筑楚丘城并封立卫国,不记载所防备的对象是因为后来才到【杜氏】诸侯已经撤军,而鲁国后来才到,忌讳没有按期到达,所以用独自筑城的措辞。张氏认为把板筑的劳役分派给诸侯,然后前往筑城。附辨:不记载诸侯,是因为先后到达无法按顺序排列。愚按:三种说法略有差异,但互相阐发。附辨引用《公羊传》戍守陈国的例子,尤为切中要害】
【杜氏】不说是筑卫城,因为卫国还没有迁都【吕氏】楚丘不说是卫地,因为卫国不能拥有它,而是齐侯筑城的缘故。
【齐桓公称霸时筑城,用齐师、宋师、曹师筑邢城。附辨:记载有保存盟国的三座城:楚丘、诸侯筑缘陵。详略之间体现圣人的微言大义等等,但这些都是赞许,并非谴责】
【胡氏】齐桓公筑三座城而记载,措辞不同。邢城以自行迁都的措辞记载,所以再次列出三军并记载筑邢城,是赞美桓公懂得救患分灾的道义,没有专擅封国的嫌疑。淮夷为患,诸侯在鹹地会盟,筑缘陵城并迁都于此,那么这件事就专擅了,所以前面列举后面总括,直接记载诸侯而不按顺序排列。卫国被狄人灭掉,向东迁徙渡过黄河,在漕邑野外居住,桓公派公子无亏戍守,用甲士归还祭服、乘马,凡是国家所用的物资,他的努力尤其勤勉,功劳尤其巨大,事情尤其专擅,而《春秋》对他的责备尤其严厉。说:“筑楚丘城而不记载诸侯,是端正王法【楚丘,是卫国的城邑,桓公率领诸侯筑城并封立卫国,不记载桓公,是不赞成诸侯专擅封国。吕氏:卫国不过迁徙都城,《春秋》记载灭国的,往往是土地丧失而人口断绝。筑邢城既然算是赞美,楚丘、缘陵难道不算赞美吗】
【晋国称霸时筑城,用来控制二国之一】于是筑虎牢城。
【胡氏】不系属于郑国,是责备郑国不能保有它【虎牢,是郑国的土地,险要闻名天下,有这样的险要却不能防守,所以不系属于郑国】
【晋国称霸时筑城,用来私利母亲家族之一】仲孙羯会同晋国荀盈【某某】筑〇城
【胡氏】平公不能修明文公、襄公、悼公的功业,尊崇奖助王室,反而庇护夏肄【〇也】,轻视抛弃姬姓诸侯,这可以说懂得根本吗?筑〇城的劳役,也不必贬斥断绝就可以看出来了【晋平公〇即位,所以会合诸侯大夫来筑〇城。古代建国立家的人,必定亲近九族。但有父族然后才及母族,有母族然后才及妻族,这就是《葛藟》这首诗排列次序的原因】
【晋国称霸时筑城,用来安定王室之一】仲孙何忌会同韩不信【某某】筑成周城。
【胡氏】天子有道,守在四方蛮夷。现在到了筑王都城的程度可以不记载吗?不说是“筑京师”,而说是“筑成周”,是因为京师,是众多盛大的称呼;成周,是地名,与列国等同了。
【张氏】子朝的余党多在王城,敬王畏惧他们,迁都成周。所以趁着诸侯的大夫筑城,而记载成周以记录事实【愚按:此说与胡氏不同,怀疑是对的】
记载筑造八次【冬天筑郿城,秋天筑鹿囿,冬天筑郎囿,夏天筑蛇渊囿,春天在郎地筑防,夏天在薛地筑防,冬天在秦地筑防 筑王姬的馆舍于外】
【胡氏】筑,是创始【愚按】记载“筑邑”,就讥讽其时运困窘而举事轻率;“筑囿防”,就讥讽其劳民以自乐;“筑馆”,就讥讽忘记仇恨。详目见胡氏:都城而书“筑”,是创作邑城。不查看年成的丰歉,就不是君主的心意了。张氏:冬天虽然是使用民力的时候,但下面记载“大无麦禾”,其以“筑郿”的不合时宜就可以知道了】右“筑邑”
【何氏:筑囿,筑墙为苑。朱子:囿,是蕃育鸟兽的地方。”古代四季的田猎,都在农闲时讲习武事,不想在庄稼田地中驰骋,所以选择闲旷的地方作为囿。《公羊传》讥讽“有囿了,又建造”。张氏:“劳民以独乐”,这是《春秋》所谨慎的。胡氏:“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离开国都筑台于远方,而不依据占候,这就是游观之所,劳民以自乐。劳民自乐,而不与民同乐,那么百姓就想与他一起灭亡。虽然有台,难道能独自快乐吗】右筑囿台【胡氏:“鲁国主持王姬的婚事,是旧例。馆舍在国中,必有固定处所。现在特意筑于外的,是因为仇敌之人,不是用来接待婚姻的;衰麻不是用来接待弁冕的。知道不可,所以特意筑于外。筑于外虽然适宜,不如推辞而不主持更为正当。所以君子贵在端正根本。有父亲的丧事,天王在义理上不应当让他主持;有不共戴天的仇敌,庄公在义理上不可为他主持。”云云】右筑馆
记载新一次【春天新修延廐】
【胡氏】说新是有旧故【《公羊传》】修旧不记载,此记载讥讽凶年不修【胡氏:大无麦禾向齐国借粮,冬天筑郿城,春天新修延廐,因为使用民力已经太尽了】
记载新作两次【新作南门 新作雉门及两观】
【胡氏】说新是有旧故,说作是创始,记载新作,讥讽使用民力于不当为之事【南门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讥讽僭越王制而不能革除【雉门两观僖公尝修泮宫复閟
宫非不用民力也而春秋不书所作南门独书者南非一门也必有不当为者子家驹以设两观为僣天子是非诸侯之制明矣夫拨乱反正者必本诸身身正而物必正春秋僣君必书者必正之意也习旧而不知以为非何以正季氏之胁其主乎】
译宫并非不使用民力,但《春秋》不记载所建的南门,唯独记载了南宫,是因为南宫不只是一座门,必定有不该做的事。子家驹认为设置两观是僭越天子的行为,这说明这不是诸侯应有的制度。拨乱反正的人,必定要从自身做起;自身端正,事物就一定会端正。《春秋》对僭越的君主必定加以记载,正是为了彰显“正”的意义。如果习惯于旧习而不知道那是错误的,又怎能纠正季氏胁迫其君主的行为呢?
【谢氏】延廏者,因旧而葺之,故曰新。南门、雉门、两观,则去旧而为之,故曰新作【张氏】凡书工役,皆所以重民力,谨兴作也。今南门特书「新作」,正闵子所谓「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者。雉门、两观习旧而不知以为非,覩变而不知以为戒,无怪乎季氏之胁其主矣。此《春秋》之微词至意也。愚按:「新作」之防,疑谢氏得之。而南门,则杜氏以为鲁城南门,张氏、俞氏从之,意其或然也。若胡氏以鲁南门谓库门,雉门僣天子皋门、应门之制,盖用《明堂位》之説,恐或不然。夫《明堂位》大抵汉儒杂采群言,以夸夫鲁制之盛,先儒斥其多诬,岂足信乎】
书堕二【叔孙州仇帅师堕郈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毁一【毁泉台】
【啖子】堕损之令不周【张氏】毁其所恃以为固者,所以制陪臣,抑私家,而复强干弱枝之势也【胡氏】郈、费、成者,三家之邑,政在大夫,三卿越礼,各固其城,公室欲强而不得也。三桓既微,陪臣擅命,凭恃其城,数有叛者,三家亦不能制也,而问于仲尼,遂堕三都,是谓以礼为国而为之兆也。推而行诸鲁国为凖,则地方五百里,凡侵小而得者,必有兴灭国继絶世之义,诸侯大夫各谨于礼,不以所恶于上者使其下,亦不以所恶于下者事其上,上下交相顺而王政行矣。髙氏堕邑而至于帅师,是邑之力而足以抗也。王氏堕郈,以一卿;堕费,以二卿,费强于郈故也】
【啖子】毁全除之也【公羊】先公为之,已毁之,不如勿居而已【胡氏】先祖为之非矣,勿居可也,而必毁之,暴▯其失,有轻先祖之心】
书浚一【冬浚洙】
【胡氏】书浚洙见劳民于保国之末务而不知本【固国以保民为本,轻用民力,妄兴大作,邦本一揺,虽有长江巨川限带封域,洞庭彭蠡河汉之险,犹不足凭,而况洙乎?云云】
书叛五【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宋华亥云云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宋公之弟辰云云自陈入于萧以叛,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晋荀寅云云入于朝歌以叛】
【赵子】凡据土背君曰叛【胡氏臣之禄君实有焉专禄以周旋戮也凡书叛有入于戚者而不言卫有入于朝歌者而不言晋有入于萧者而不言宋独称宋南里何也戚与朝歌及萧皆其所食私邑也若宋南里则宋国城内之里名也是华氏与宋分国而居矣故以南里繋之宋此深罪叛臣逼胁其君已甚之词也】
【兵出赵子正名也殊称】
【何氏】将尊师众称其帅师【内则无骇帅师入极外则晋荀林父帅师伐陈】之类,将尊师少称将【溺防齐师伐卫之类】将卑师众称师【内则师及】
【齐师围郕,外则齐师伐我北鄙】之类,将卑师少称人【外则郑人伐卫之类,内则难称人,如赵子所谓内之师少则但称伐或称及,如伐邾及齐师战于奚之类】君将不书,帅师书其重者也【内则公伐邾外则齐侯伐我北鄙】之类【举重】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余见目。
【公羊】战不言伐【举战为重,来战是也,合兵血刃曰战】围不言战【举围为重,楚子围郑是也,以兵守城曰围】入不言围【举入为重,晋侯入曹,执曹伯是也,得而不居曰入】灭不言入【举灭为重,齐灭莱是也,取其国曰灭】书其重者也【明当以重者罪之,犹律一人有数罪,以重者论之是已】
以上并军礼
春秋书法钩元卷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书法钩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书法钩元卷四
明 石光霁 撰
书「逆王后二【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愚按:「凡婚姻得刘夏逆王后于齐」,礼常事不书,失礼则非常乃书,以示讥】
【公羊】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张氏:虽天子、诸侯,亦不自主婚,所以飬廉逺耻也】春秋》婚姻得礼者,常事不书【杜氏:天子娶于诸侯,使同姓为之主,不亲婚,使上卿逆而公监之。胡氏:祭公主之三公也,师傅之官,坐而论道,其任重矣。今其来鲁,乃命鲁侯以婚姻之事者也。若是大夫可矣,何必三公?祭公自鲁徃逆,所谓以二事出者也。汪氏:祭公盖受王命,谋
译谢氏说:延廏是沿用旧基进行修缮,所以称为“新”。南门、雉门、两观则是拆除旧建筑重新建造,所以称为“新作”。张氏说:凡是记载工程劳役,都是为了重视民力,谨慎兴作。如今南门特别记载为“新作”,正是闵子所说的“沿袭旧制,怎么样?何必重新建造”的意思。对于雉门、两观,习以为常而不认为这是不对的,看到变革而不以此为警戒,难怪季氏会胁迫其君主了。这就是《春秋》微言大义的深意。我按:关于“新作”的防范意义,谢氏的观点值得采纳。至于南门,杜氏认为是鲁国的南门,张氏、俞氏跟随他的说法,我认为可能如此。如果像胡氏那样认为鲁南门是库门,雉门僭越了天子皋门、应门的制度,这是采用《明堂位》的说法,恐怕未必正确。《明堂位》大致是汉代儒生杂采众说,用来夸耀鲁国制度的盛大,先儒指责它多有虚妄,哪里值得相信呢?
记载“堕”字两次:【叔孙州仇率领军队堕毁郈邑;季孙斯、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堕毁费邑】。记载“毁”字一次:【毁掉泉台】。
啖子说:“堕”是减损使其不周全。张氏说:毁掉他们所倚仗以巩固地位的东西,是为了制约陪臣,抑制私家势力,恢复强干弱枝的局面。胡氏说:郈、费、成是三家的封邑,政令掌握在大夫手中,三卿超越礼制,各自加固其城池,公室想要强大却做不到。三桓势力衰微后,陪臣专权,凭借城池,多次发生叛乱,三家也无法制约,于是向孔子请教,于是堕毁三都,这可以说是以礼治国并为此开了先兆。如果将这一原则推行到鲁国作为准则,那么方圆五百里的地方,凡是侵吞小国所得,必定有兴灭国、继绝世的道义,诸侯大夫各自谨守礼制,不把上面厌恶的事情施加给下面,也不把下面厌恶的事情用来侍奉上面,上下互相顺从而王道得以施行。髙氏说:堕毁城邑以至于要率领军队,是因为城邑的力量足以抵抗。王氏说:堕毁郈邑,只用一位卿;堕毁费邑,用了两位卿,这是因为费邑比郈邑强大。
啖子说:“毁”是完全清除。《公羊传》说:先公建造的,现在毁掉它,不如不住在那里罢了。胡氏说:先祖建造它是不对的,不住在那里就可以了,却一定要毁掉它,暴露其过失,有轻视先祖之心。
记载“浚”字一次:【冬天疏浚洙水】。
胡氏说:记载疏浚洙水,表明在保国的次要事务上劳民,而不知道根本。巩固国家以保民为根本,轻用民力,妄兴大工程,国家根本一旦动摇,虽然有长江大河环绕疆域,洞庭、彭蠡、黄河、汉水之险,尚且不足以依靠,何况是洙水呢?
记载“叛”字五次:【卫国的孙林父进入戚邑以叛乱,宋国的华亥等人从陈国进入宋国南里以叛乱,宋公的弟弟辰等人从陈国进入萧邑以叛乱,晋国的赵鞅进入晋阳以叛乱,晋国的荀寅等人进入朝歌以叛乱】。
赵子说:凡是占据土地背叛君主称为叛。胡氏说:臣子的俸禄君主确实拥有,专断俸禄以周旋杀戮。凡是记载叛乱,有“入于戚”的却不提卫国,有“入于朝歌”的却不提晋国,有“入于萧”的却不提宋国,唯独称“宋南里”,为什么呢?戚、朝歌和萧都是他们私有的食邑,如果宋南里则是宋国城内的里名,这是华氏与宋国分庭抗礼而居住了,所以将南里系于宋国,这是深深谴责叛臣逼迫胁迫其君主太过分的言辞。
【兵出赵子正名也殊称】
何氏说:将领尊贵、军队众多,称其帅师,如【内则无骇帅师入极,外则晋荀林父帅师伐陈】之类;将领尊贵、军队较少,称将,如【溺防齐师伐卫】之类;将领卑贱、军队众多,称师,如【内则师及,齐师围郕,外则齐师伐我北鄙】之类;将领卑贱、军队较少,称人,如【外则郑人伐卫之类,内则难称人,如赵子所谓内之师少则但称伐或称及,如伐邾及齐师战于奚之类】;君主亲自率领军队不书,帅师书其重要的,如【内则公伐邾,外则齐侯伐我北鄙】之类【举重】;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其余见目。
《公羊传》说:战不言伐【举战为重,来战是也,合兵血刃曰战】;围不言战【举围为重,楚子围郑是也,以兵守城曰围】;入不言围【举入为重,晋侯入曹,执曹伯是也,得而不居曰入】;灭不言入【举灭为重,齐灭莱是也,取其国曰灭】;书其重者也【明当以重者罪之,犹律一人有数罪,以重者论之是已】。
以上并军礼
春秋书法钩元卷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书法钩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书法钩元卷四
明 石光霁 撰
记载“逆王后”两次:【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我按:【凡婚姻得刘夏逆王后于齐】,合乎礼制的常事不记载,失礼则非常才记载,以示讥讽。
《公羊传》说: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张氏:即使是天子、诸侯,也不自主婚,这是为了培养廉耻、远离耻辱】。《春秋》中合乎礼制的婚姻,常事不记载【杜氏:天子娶于诸侯,让同姓诸侯做主婚人,不亲自操办婚礼,派上卿去迎娶而公监之。胡氏:祭公是主婚的三公,师傅之官,坐而论道,责任重大。如今他来到鲁国,却是命令鲁侯办理婚姻之事。如果是大夫就可以,何必是三公?祭公从鲁国前往迎娶,所谓因两件事出使。汪氏:祭公大概是接受王命,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