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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日知录之馀四

卷三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40–60 段

沙门身死,主人门诛,明相宣告,咸知咸闻。’”

译僧人死后,主人被灭族,明确地宣告此事,使所有人都知道、都听到。

七年三月,诏诸州坑沙门毁佛像。

  《高宗纪》:“兴安元年十二月乙卯,初复佛法。”

  《宋书蛮夷传》:“太祖元嘉中,汰沙门,罢道者数百人,世祖大明二年,有昙标道人与羌人高阁谋反,上因是下诏曰:‘佛法讹替,沙门混杂,未足扶济鸿教,而专成速薮。加好心频发,凶状屡闻,败乱风俗,人神交怨。可付所在,精加沙汰,後有违禁,严加诛坐。’于是设诸条禁,自非戒行禁苦,并使还俗。而诸寺尼出入宫掖,交关妃後,此制竟不能行。

  《释老志》:“世祖即位,富于春秋,既而锐志武功,每以平定祸乱为先,虽归宗佛法,敬重沙门,而未存览经教,深求缘报之意。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净无为,有仙化之证,遂信行其术。时司徒崔浩博学多闻,帝每访以大事。浩奉谦之道,尤不信佛。与帝言,数加非毁,常谓虚诞,为世费害。帝以其辨博,颇信之。会盖吴反杏城,关中骚动,帝乃西伐,至于长安。先是,长安沙门种麦寺内,御驺牧马于麦中。帝入观马,沙门饮从官酒,从官人其便室,见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闻。帝怒曰。‘此非沙门所用,当与盖吴通谋规害人耳!’命有司案诛一寺。阅其财产,大得酿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盖以万计。又为屈室,与贵室女私行淫乱。帝既忿沙门非法,浩时从行,因进其说。诏诛长安沙门,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长安行事,又诏曰:‘彼沙门者,假西戎虚诞,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自王公以下,有私养沙门者,皆送官曹,不得隐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沙门身死,容止者诛一门。’时恭宗为太子监国,素敬佛道,频上表,陈刑杀沙门之滥,又非图象之罪。今罢其道,杜诸寺门,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毁灭,如是再三,不许。乃下诏曰:‘昔後汉荒君,信惑邪伪,妄假睡梦,事胡妖鬼,以乱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无此也。夸诞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暗君乱主,莫不眩焉。由是正教不行,礼义大坏,鬼道炽盛,视王者之法蔑如也。自此以来,代经乱祸,天罚亟行,生民死尽,五服之内鞠为邱墟,千里萧条,不见人迹,皆由于此。朕承天绪,属当穷运之敝,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其一切荡除胡神,灭其踪迹,庶无谢于风氏矣。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象泥人、铜人者,门诛。虽育胡神,问今胡人,共云无有。皆是前世汉人无赖子弟刘元真、吕伯强之徒,接乞胡之诞言,用老庄之虚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实,至使王法废而不行,盖大好之魁也。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象及胡经尽皆破击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是岁,太平真君七年三月也。恭宗言虽不用,然犹缓宣诏书,远近皆预闻知,得各为计。四方沙门多亡匿获免,而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毕毁矣。高宗践极,下诏诸州县,各听建佛图一区。其好乐道法,欲为沙门,不问长幼,出于良家,性行素笃,无诸嫌秽,乡里所明者,听其出家。率大州五十人,小州四十人。天下承风,朝不及夕,往时所毁寺图仍还修矣。”

  南齐武帝,诏公私不得出家为道,及起塔寺,以宅为精舍,并厌断之。

  齐显祖以佛、道二教不同,欲去其一。集二家论难于前,遂敕道士皆剃发为沙门,有不从者杀四人,乃奉命,于是齐境皆无道士。

  《周书》:武帝建德三年五月丙子,初断佛、道二教,经象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

  宣帝大象元年,初复佛象及天尊象。

  二年五月己酉,帝崩。庚申,复行佛、道二教。旧沙门、道士诚积自守者,简命入道。

  唐高祖武德九年,下诏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其精勤练行者,迁居大寺观,给其衣食,毋令阙乏;庸猥粗秽者,悉令罢遣,勒还乡里。京师留寺三所,观二所,诸州各留一

译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三月,下诏命令各州坑杀僧人,毁坏佛像。

《高宗纪》记载:“兴安元年十二月乙卯日,开始恢复佛法。”

《宋书·蛮夷传》记载:“宋太祖元嘉年间,整顿僧人,罢黜修道者数百人。世祖大明二年,有昙标道人与羌族人高阁谋反,皇上因此下诏说:‘佛法衰微,僧人混杂,不足以扶持弘扬宏大教义,反而专门成为罪恶的渊薮。加上邪恶之心频发,凶恶行径屡有听闻,败坏扰乱风俗,人和神都共同怨恨。可将他们交付所在地方,严格加以整顿淘汰,此后若有违反禁令的,严厉加以诛杀治罪。’于是设立各种条令禁令,除非戒行严谨、苦修自律,其余一律令其还俗。然而各寺庙的尼姑出入宫廷,与妃嫔皇后勾结,这项制度最终没能实行。

《释老志》记载:“世祖即位时,年纪尚轻,随后锐意追求武功,常以平定祸乱为首要任务,虽然归宗佛法,敬重僧人,但未曾阅览经教,深求因果报应的意旨。等到得到寇谦之的道法,皇帝认为其清净无为,有仙化的证据,于是相信并实行其道术。当时司徒崔浩博学多闻,皇帝常向他咨询大事。崔浩信奉寇谦之的道法,尤其不信佛教。与皇帝交谈时,多次加以非议诋毁,常称佛教虚妄荒诞,是世间的祸害。皇帝因为崔浩辩才广博,颇为相信他。恰逢盖吴在杏城反叛,关中地区骚动,皇帝于是西征,到达长安。此前,长安的僧人在寺内种麦,御马官在麦地中放牧马匹。皇帝入寺观看马匹,僧人请随从官员饮酒,随从官员进入内室,发现有很多弓矢矛盾,出来上奏皇帝。皇帝愤怒地说:‘这不是僧人应使用的,一定是与盖吴通谋图谋害人!’命令有关部门查办诛杀一寺僧人。查验其财产,大量获得酿酒器具以及州郡牧守、富人寄藏的物品,数以万计。又建造密室,与贵族女子私通淫乱。皇帝既愤恨僧人非法,崔浩当时随行,趁机进言。下诏诛杀长安僧人,焚毁破坏佛像。敕令留台传令四方,令一律依照长安行事,又下诏说:‘那些僧人,借西方胡人的虚妄荒诞,妄生妖孽,不是用来统一政教、在天下布施淳厚德行的。自王公以下,有私自供养僧人的,都送交官府,不得隐匿。限定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的,僧人处死,容留者诛灭全族。’当时恭宗任太子监国,一向敬重佛道,多次上表,陈述刑杀僧人的滥刑,又认为毁坏佛像有罪。现在罢黜其道,封闭各寺门,世间不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毁灭,如此再三,皇帝不许。于是下诏说:‘从前东汉荒淫的君主,相信迷惑于邪伪,妄借睡梦,侍奉胡地妖鬼,以扰乱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没有这种事。夸诞大言,不符合人情,衰微之世,昏暗君主,无不为之眩惑。因此正教不行,礼义大坏,鬼道盛行,视王者之法如蔑如。自此以来,历代经历乱祸,天罚频繁施行,百姓死尽,五服之内沦为废墟,千里萧条,不见人迹,都是由于此。我承受天命,恰逢穷运之弊,想要除伪定真,恢复羲农之治。将一切荡除胡神,灭其踪迹,希望无愧于风后氏。从今以后,敢有侍奉胡神及制造泥人、铜人形象的,诛灭全族。虽然养育胡神,问当今胡人,都说没有。都是前世汉人无赖子弟刘元真、吕伯强之类,接受乞胡的荒诞言论,用老庄的虚假,附会增益,皆非真实,致使王法废而不行,是大祸的魁首。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事,不是我谁能去除这历代的伪物?有关部门宣告征镇诸军、刺史,所有佛图形象及胡经全部破击焚烧,僧人无论老少,全部坑杀。’这一年,是太平真君七年三月。恭宗的话虽然未被采纳,但仍延缓颁布诏书,远近都预先得知,得以各自做打算。四方僧人多逃亡隐匿获免,而土木宫塔,声教所到之处,无不全部毁坏。高宗即位,下诏各州县,各允许建佛图一区。那些喜好道法,想为僧人,不论长幼,出身良家,性情行为一向笃实,没有嫌疑污秽,乡里所知晓的,允许其出家。大致大州五十人,小州四十人。天下顺应风气,朝不及夕,往日所毁的寺庙佛像仍然修复。”

南齐武帝,下诏公私不得出家为道,以及建塔寺,以宅为精舍,一并禁止断绝。

齐显祖认为佛、道二教不同,想去除其一。召集两家当面辩论诘难,于是敕令道士都剃发为僧人,有不从者杀四人,才服从命令,于是齐境皆无道士。

《周书》记载:武帝建德三年五月丙子日,开始断绝佛、道二教,经像全部毁坏,罢黜僧人、道士,并令还民,并禁止各种淫祀,礼典所不记载的全部废除。

宣帝大象元年,开始恢复佛像及天尊像。

二年五月己酉日,皇帝驾崩。庚申日,恢复施行佛、道二教。旧僧人、道士诚心积德自守的,选拔任命入道。

唐高祖武德九年,下诏命令有关部门整顿天下僧尼、道士、女冠,那些精勤修炼的,迁居大寺观,供给其衣食,不令缺乏;庸俗粗秽的,全部令其罢遣,勒令还乡里。京师留寺三所,观二所;各州各留一

所,馀皆罢之。

  《旧唐书》:“武德九年夏五月辛巳,以京师寺观不甚清静,诏曰:‘释迦阐教,清静为先,远离尘垢,断除贪欲,所以宏宣胜业,修植善根,开道愚迷,津梁品庶。是以敷演经教,检约学徒,调仟身心,舍诸染著,衣服饮食,咸资四辈。自觉王迁谢,象法流行,末代陵迟,渐以亏滥。乃有猥贱之侣,规自尊高;浮情之人,苟避谣役。妄为剃度,托号出家,嗜欲无厌,营求不息,出入闾里,周旋阛阓,驱策田产,聚积货物,耕织为生,估贩成业,事同编户,迹等齐人,进违戒律之文,退无礼义之训,至乃亲行劫掠,躬自穿窬,造作妖讹,交通豪猾,每罹宪网,自陷重刑,黩乱真如,倾毁妙法。譬兹稂秀,有秽嘉苗;类彼淤泥,混夫清水,又伽蓝之地,本曰静居;栖心之所,理尚幽寂,近代以来,多立寺舍,不求闲旷之境,惟趋喧杂之方,缮采崎岖,栋宇殊拓,错舛隐匿,诱纳奸邪,或有接延鄽邸,邻近屠酤,埃尘满室,膻腥盈道,徒长轻慢之心,有亏崇敬之义。且老氏垂化。本实冲虚,养志无为,遗情物外,全真守一,是谓玄门,驱驰世务,尤乖宗旨。朕膺期驭宇,兴隆教法,志思利益,情在护持。欲使玉石区分,薰获有辨,长存妙道,永固福田。正本澄源,宜从沙汰。诸僧尼、道士、女冠等,有精勤练行守戎律者,并令大寺观居住,给衣食,勿令乏短;其不能精进,戒行有阙,不堪供养者,并令罢遣,各还桑粹。听司明为条式,务依法教,违制之声,悉宜停断,京城留寺三所,观二所,其徐天下诸州各留一所,馀悉罢之。’事竟不行。(按《旧史》之文不过如此,其下即接六月庚申,秦王以皇太子、齐王同谋害己、率兵诛之云云。《新史》乃云四月辛巳,废浮屠老子法。六月庚申,复浮屠老子法。何其谬欤!)

译所,其余的全部废除。

《旧唐书》记载:“武德九年夏五月辛巳日,因为京师的寺庙道观不够清静,下诏说:‘释迦牟尼弘扬教化,以清静为首要,远离尘世污垢,断除贪欲,以此来宏扬殊胜的事业,修植善根,开启愚昧者的正道,成为众生的渡河桥梁。因此铺陈演述经教,检束约束学徒,调伏身心,舍弃各种染污执著,衣服饮食,都依靠四众弟子供养。自从佛陀入灭,佛法流传,末法时代逐渐衰败,渐渐出现亏损泛滥的现象。于是有卑贱之徒,图谋自尊自大;轻浮之人,苟且逃避徭役。胡乱剃度,假托出家之名,贪欲不知满足,营求不停止,出入街巷,周旋于市场,驱使管理田产,聚积货物,以耕织为生,以经商贩运为业,事情如同普通百姓,踪迹等同于平民,进则违背戒律条文,退则没有礼义训诫,甚至亲自进行抢劫掠夺,亲身从事偷盗行为,制造妖言邪说,勾结豪强恶棍,常常触犯法律,自陷重刑,亵渎扰乱真如,倾覆毁坏妙法。这好比稗草混杂在禾苗中,玷污了嘉美的禾苗;如同淤泥混入清水,又何况伽蓝之地,本来说就是静居之所;安顿心神的处所,理应崇尚幽静寂寥,近代以来,多建立寺舍,不寻求闲旷之境,只趋向喧杂之地,修缮采买崎岖之地,建筑规模特别扩张,错乱隐匿,诱纳奸邪之人,有的连接市井邸店,邻近屠宰酒肆,尘埃充满室内,膻腥盈满道路,徒然助长轻慢之心,有损崇敬之义。况且老子垂示教化,本实冲淡虚无,养志无为,遗情物外,保全真性守持一理,这叫做玄门,驱驰于世俗事务,尤其违背宗旨。我顺应天命治理天下,兴隆教法,志在利益众生,情在护持佛法。想要使玉石区分,香草与杂草辨别,长存妙道,永固福田。正本清源,应当从整顿淘汰开始。各位僧尼、道士、女冠等,有精勤修行、遵守戒律的,都让他们居住在大寺观中,供给衣食,不要让他们匮乏短缺;那些不能精进,戒行有缺失,不堪供养的,都让他们罢遣,各自返回家乡务农。听任有关部门明确制定条式,务必依法教执行,违反制度的声音,全部应当停止断绝,京城保留寺庙三所,道观二所,其余天下各州各保留一所,其余的全部废除。’事情最终没有实行。(按《旧史》的文字不过如此,其下就接着六月庚申日,秦王以皇太子、齐王同谋害自己、率兵诛杀他们等等。《新史》却说四月辛巳日,废除佛教道教。六月庚申日,恢复佛教道教。多么荒谬啊!)

《通典》:武德九年二月,以沙门、道士亏违教法,京师留寺三所,观二所,选青年高行实之,徐皆罢废。至六月,制僧尼、道士、女冠还依旧。

  《旧唐书彭偃传》:“大历末,为都官员外郎。时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上言,以佛,道二教无益于时,请粗加澄汰,其东川寺观,请定为二等,上等留僧二十一人,上观留道士十四人,降杀以七,皆精选有道行者,忱悉令返初。兰若、道场无名者,皆废,德宗曰:‘叔明此奏,可为天下通制,不惟剑南一道。’下尚书集议,僵献议曰:‘王者之政,变人心为上,因人心次之,不变下因,循常守固者为下,故非有独见之明,不能行非常之事。今陛下以惟新之政,为万代法,若不革旧风,令归正道者,非也。当今道士有名无实,时俗鲜重,乱政犹轻,惟有僧尼颇为秽杂。自西方之教被于中国,去圣日远,空门不行五浊,比丘但行粗法。爰自後汉至于陈、隋,僧之废灭,其亦数乎?或至坑杀殆无遗馀。前代帝王岂恶僧道之害如此之深耶?盖其乱人亦已甚矣。且佛之立教,清静无为,若以色见,即是邪法,开示悟人,惟有一门,所以三乘之人,比之外道。况今日出家者皆是无识下劣之流,纵其戒行高洁,在于王者已无用矣,况是苟避征徭,于杀盗淫秽无所不犯者乎?今叔明之心甚善,然臣恐其奸吏低欺,而去者未必非,留者不必是,无益于国,不能息好。既不变人心,亦不因人心,强制力持,难致远耳。臣闻天生烝人,必将有职,游行浮食,王制所禁,故有才者受爵禄,不肖者出租征,此古之常道也。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广作危言险语以惑愚者。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举一僧以计天下,其费可知。陛下日旰忧勤,将去人害,此而不救,奚其为政!臣伏请僧道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四疋;尼及女道士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二疋。其杂色役与百姓同。有才智者令人仕,请还俗为平人者听。但令就役输课,为僧何伤。臣窃料其所出,不下今之租赋三分之一,然则陛下之国富矣,苍生之害除矣。其年过五十者,请皆免之。夫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列子曰:‘不斑白,不知道。’人年五十,欲嗜已衰,纵不出家,心己近道,况戒律检其性情哉。臣以为此令既行,僧道规避,还俗者固已大半,其年老精修者必尽为人师,则道、释二教益重明矣。’议者是之,上颇善其言。大臣以二教行之已久,列圣奉之,不宜顿扰,宜去其太甚。其议不行。”

  《新唐书李叔明传》:“叔明素恶道、佛之弊,上言曰:‘佛,空寂无为者也;道,清虚寡欲者也。今迷其内而饰其外,使农夫、工女堕业以避役,故农桑不劝,兵赋日屈,国用兵储为斁耗。臣请本道定寺为三等,观为二等:上寺留僧二十一名,上观道十四名,每等降杀以七,皆择有德行者,馀还为民。’德宗善之,以为不止本道,可为天下法,乃下尚书省杂议。于是都官员外郎彭偃曰:‘王者之政,变人心为上,因人心次之,不变不因为下。今道士有名无实,俗鲜归重,于乱政轻。僧尼帑秽,皆天下不逞,苟避征役,于乱人甚。今叔明之请虽善,然未能变人心,亦非因人心者。夫天生杰民,必将有职,游闲浮食,王制所禁,故贤者受爵禄,不肖者出租税,古常道也。今僧、道士不耕而食,不织而衣,一僧衣食,岁无虑三万,五夫所不能致。举一僧以计天下,其费不赀。臣谓道士年未满五十者,可令岁输绢四,尼及女冠输绢二,杂役与民同之,过五十者免。凡人年五十,嗜欲已衰,况有戒法以检其情性哉。刑部员外郎裴泊言曰:‘衣者,蚕桑也。食者,耕农也。男女者,继祖之重也。而二教悉禁,国家著令,又从而助之,是以夷狄不经法反制中夏礼义之俗也。传曰:女子十四有为人母之道,四十九绝生育之理;男子十六有为人父之道,六十四绝阳化之理。臣请僧、道士一切限年六十四以上,尼、女冠四十九以上,许终

译《通典》记载:武德九年二月,因为沙门、道士违背教法,京城只保留三座寺庙、两座道观,挑选年轻且德行高尚、确实符合标准的人居住其中,其余的逐渐全部废除。到了六月,下诏让僧尼、道士、女冠恢复旧制。

《旧唐书·彭偃传》记载:“大历年末,彭偃任都官员外郎。当时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上书说,认为佛、道二教对时政没有益处,请求大致加以清理淘汰,将东川的寺观定为两等,上等寺庙保留僧人二十一人,上等道观保留道士十四人,每降一等减少七人,都精选有道德的修行者,其余的全部令其还俗。没有名号的兰若、道场,全部废除。德宗说:‘李叔明这个奏章,可以作为天下的通用制度,不仅仅限于剑南一道。’于是下达尚书省集议,彭偃献议说:‘君王的政治,以改变人心为上策,顺应人心为次策,既不改变也不顺应人心,只是循规蹈矩、固守旧法的为下策,所以没有独到的见解,就不能推行非常之举。现在陛下以革新政治,作为万代的法则,如果不革除旧习,使人们回归正道,是不对的。当今道士有名无实,世俗很少看重,扰乱政治的程度还较轻,只有僧尼颇为污秽杂乱。自从西方的佛教传入中国,距离圣人时代越来越远,空门不实行五浊世间的修行,比丘只实行粗浅的法门。自从后汉直到陈、隋,僧人被废除消灭,次数也不少?有时甚至坑杀殆尽。前代帝王难道厌恶僧道危害到如此深的程度吗?大概是因为他们扰乱人心已经太严重了。况且佛教确立教义,主张清静无为,如果通过色相来见佛,那就是邪法,开示悟人,只有一门,所以三乘之人,被比作外道。何况今日出家者都是无知低劣之流,即使他们的戒行高洁,对于君王来说也已经没有用处了,何况是那些为了逃避赋税徭役,对杀、盗、淫、秽无所不犯的人呢?现在李叔明的心意很好,但我担心奸吏欺瞒,被赶走的人未必不好,留下的人未必好,对国家没有益处,不能平息祸患。既然不能改变人心,也不能顺应人心,靠强制力量维持,难以长久。我听说上天生育众人,必定各有职分,游手好闲、吃闲饭,是王制所禁止的,所以有才能的人接受爵位俸禄,无才能的人缴纳租税,这是古代的常道。现在天下的僧道不耕种而吃饭,不纺织而穿衣,广泛制造危言耸听的话来迷惑愚昧的人。一个僧人一年的衣食,大约需要三万多钱,五个壮丁的产出,也不能达到这个数目。举一个僧人来计算天下,其耗费可想而知。陛下每天天晚还在忧虑勤劳,将要去除人民的祸害,这种情况如果不挽救,怎么能算是治理国家呢?我恳请僧道未满五十岁的,每年缴纳绢四匹;尼姑及女道士未满五十岁的,每年缴纳绢二匹。各种杂役与百姓相同。有才能的人让他们入仕,请求还俗成为平民的听任。只要让他们服役纳税,做僧人有什么妨害。我私下估算他们的产出,不少于现在租赋的三分之一,这样陛下的国家就富有了,百姓的祸害就消除了。那些年龄超过五十岁的,请求全部免除。孔子说:‘五十岁而知天命。’列子说:‘头发不花白,不知道道。’人到了五十岁,欲望嗜好已经衰退,即使不出家,心也已经接近道了,何况有戒律来约束他们的性情呢。我认为这个法令一旦实行,僧道规避,还俗的人肯定已经大半,那些年老精修的必定都成为人的老师,那么道、释二教就会更加显明。’议论的人认为他说的对,皇上也很赞赏他的话。大臣认为二教实行已久,历代圣君都信奉,不应该突然扰乱,应该去除那些太过分的。这个议论没有实行。”

《新唐书·李叔明传》记载:“李叔明一向厌恶道、佛的弊端,上书说:‘佛,是空寂无为的;道,是清虚寡欲的。现在人们迷失了内在而修饰外在,使得农夫、织女荒废本业来逃避徭役,所以农桑不努力,兵赋日益枯竭,国家的用度和军储因此损耗。我请求本道将寺庙定为三等,道观定为二等:上等寺庙保留僧人二十一名,上等道观保留道士十四名,每等递减七人,都选择有道德品行的人,其余的还为民。’德宗认为很好,认为不仅仅本道,可以作为天下的法则,于是下达尚书省杂议。于是都官员外郎彭偃说:‘君王的政治,以改变人心为上,顺应人心为次,既不改变也不顺应为下。现在道士有名无实,世俗很少归附看重,对扰乱政治的影响轻。僧尼污秽,都是天下不得志的人,为了逃避赋役,对扰乱人心很严重。现在李叔明的请求虽然好,但未能改变人心,也不是顺应人心。上天生育杰出的人,必定各有职分,游手好闲吃闲饭,是王制所禁止的,所以贤能的人接受爵禄,不贤的人缴纳租税,这是古代的常道。现在僧、道士不耕种而吃饭,不纺织而穿衣,一个僧人一年的衣食,大约三万钱,五个男子也不能达到。举一个僧人来计算天下,其费用不可估量。我认为道士年龄未满五十岁的,可以让他们每年缴纳绢四匹,尼姑及女冠缴纳绢二匹,杂役与百姓相同,超过五十岁的免除。人到了五十岁,欲望嗜好已经衰退,何况有戒法来约束他们的性情呢。刑部员外郎裴泊说:‘衣服,来自蚕桑;食物,来自耕种;男女,是延续祖先的重任。而二教都禁止,国家颁布法令,又从而辅助他们,所以夷狄不合礼法的习俗反而控制了中原礼义的习俗。传书说:女子十四岁有做母亲的道理,四十九岁断绝生育的道理;男子十六岁有做父亲的道理,六十四岁断绝阳化的道理。我请求僧、道士一律限制在六十四岁以上,尼姑、女冠四十九岁以上,允许终

身在道,馀悉还为编人。官为计口授地,收废寺观以为庐舍。’议虽上,罢之。”

译身处道教的,其余全部恢复为平民百姓。官府按人口分配土地,将废弃的寺观改为民居。虽然建议已经上报,但被废止了。

《旧唐书李德裕传》:“元和以来,累敕天下州府,不得私度僧尼。徐州节度使王智兴,聚货无厌。以敬宗诞月,请于泗州置僧坛,度人资福,以邀厚利,江淮之民皆群党渡淮。德裕奏论曰:‘王智兴于所属泗州置僧尼戒坛,自去冬于江淮以南,所在悬旁招置。江淮自元和二年後,不敢私度。自闻泗州有坛,户有三丁,必令一丁落发,意在规避王徭,影庇资产。自正月已来,落发者无算。臣今于蒜山渡点其过者,一日一百馀人,勘问惟十四人是旧日沙弥,馀是苏,常百姓,亦无本州文凭,寻已勒还本贯。访闻泗州置坛次第,凡僧徒到者,人纳二缗,给牒即回,无别法事。若不特行禁止,比到诞节,计江淮以南失却六十万丁壮,此事非细,系于朝廷法度,状奏。’即日诏徐州罢之。”

  《武宗纪》:“会昌五年秋七月庚子,敕并省天下佛寺。中书门下条疏闻奏:‘据令式,诸上州因忌日官吏行香于寺,其上州望各留寺一所,有列圣尊容,便令移于寺内;其下州寺并废。其上都、东都两街请留十寺,寺僧十人。’敕曰:‘上州合留寺,工作精妙者留之。如破落,亦宜废毁。其合行香日,官吏宜于道观。其上都、下都每街留寺两所,寺僧留三十人。上都左街留慈恩、荐福,右街留西明、庄严。’中书又奏:‘天下废寺,铜像、钟磐委盐铁使铸钱,其铁像委本州铸为农器,金、银、输石等像销付度支。衣冠士庶之家所有金银铜铁之像,敕出後限一月纳官,如违,委盐铁使依禁铜法处分。其土、木、石等像合留寺内依旧。’又奏:‘僧尼不合隶祠部,请隶鸿胪寺。其大秦穆护等祠,释教既已厘革,邪法不可独存。其人并勒还俗,递归本贯,充税户。如外国人,送还本处收管。’八月,制:“朕闻三代已前,未尝言佛。汉魏之後,象教浸兴,是由季时传此异俗,因缘染习,蔓衍滋多。以至于蠹耗国风而渐不觉,诱惑人意而众益迷。洎乎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工,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且一夫不甲,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耕而食,待织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晋、宋、齐、梁,物力调擦,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况我高祖、太宗以武定祸乱,以文理华夏,执此二柄,是以经邦,岂可以区区西方之教与我抗衡哉!贞观、开元亦尝厘革,划除不尽,流衍转资。朕博览前言,旁求舆议,弊之可革,断在不疑。而中外诸臣协予至意,条疏至当,宜在必行。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人利众,予何让焉。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馀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隶僧尼,属主客,显明外国之教。勒大秦穆护妖二千余人还俗,不杂中华之风。於戏!前古未行,似将有待;及今尽去,岂谓无时。驱浮游不业之徒己逾十万,废丹臒无用之室何啻亿千!自此清静训人,慕无为之理;简易齐政,成一俗之功。将使六合黔黎,同归皇化。尚以革弊之始,日用不知,下制明廷,宜体予意。’”

  《通鉴武宗会昌五年》:“上恶僧尼耗蠹天下,欲去之。道士赵归真等复劝之,乃先毁山野招提、兰若,敕上都、东都两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节度观察使治所及同、华、商、汝州各留一寺,分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留五人。”“八月王午,诏陈释教之弊,宣告中外。几天下所毁寺四千六百余区,归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大秦穆护妖僧二千余人,毁招提、兰若四万余区,收良田数千万顷,奴婢十五万人,所留僧皆隶主客,不隶祠部。百官上表称贺,寻又诏东都只留僧二十人,诸道留二十人者减其半,留十人者减三人,留五人者更不留。五台僧多亡奔幽州。李德裕召进奏官谓曰

译《旧唐书·李德裕传》:“自元和年间以来,多次颁布诏令给天下各州府,禁止私自剃度僧尼。徐州节度使王智兴,积聚财物不知满足。趁着唐敬宗生日之月,请求在泗州设立僧尼戒坛,通过剃度人来为皇帝祈福,以此谋取厚利,江淮地区的百姓都成群结队渡过淮河。李德裕上奏论说:‘王智兴在其管辖的泗州设立僧尼戒坛,从去年冬天起,在江淮以南各地张贴告示招募剃度。江淮地区自元和二年以来,不敢私自剃度。自从听说泗州设有戒坛,家中有三个男丁的,必定让其中一个剃度出家,意在逃避官府徭役,庇护家产。自正月以来,剃度出家的人数不胜数。臣如今在蒜山渡口查验过往人员,一天有一百多人,审问后只有十四人是原来的沙弥,其余都是苏州、常州的百姓,也没有本州的文书凭证,随即已责令他们返回原籍。探听得知泗州设立戒坛的情况,凡是僧人到那里,每人缴纳二缗钱,发给度牒就回去,没有其他法事。如果不特别加以禁止,等到皇帝生日那天,估计江淮以南将损失六十万壮丁,这件事非同小可,关系到朝廷的法度,特此上奏。”当天就下诏让徐州停止此事。”

《武宗纪》:“会昌五年秋季七月庚子日,下诏合并裁减天下佛寺。中书门下条陈疏奏上报:‘根据法令格式,各上州因忌日官吏在寺庙行香,希望各上州只保留一座寺庙,如果有列代圣君的尊容画像,就移到该寺内;其他下州的寺庙全部废除。上都、东都两条街道请求各保留十座寺庙,每寺留僧人十人。’皇帝下诏说:‘上州应保留的寺庙,工艺精妙的保留,如果破败残落,也应废除毁坏。那些应行香的日期,官吏应在道观行礼。上都、东都每条街道保留两座寺庙,每寺留僧人三十人。上都左街保留慈恩寺、荐福寺,右街保留西明寺、庄严寺。’中书又上奏:‘天下废除的寺庙,铜像、钟磬交由盐铁使铸造钱币,铁像交由本州铸造农具,金、银、琉璃等像熔化后交给度支。衣冠士庶家中所有的金银铜铁佛像,诏令颁布后限一个月内上缴官府,如果违抗,交由盐铁使依照禁铜法处理。那些土、木、石等佛像应留在寺内照旧。’又上奏:‘僧尼不应隶属祠部,请求隶属鸿胪寺。那些大秦穆护等祠庙,佛教既然已经整顿改革,邪法不可独自存在。这些人全部勒令还俗,遣返回原籍,充当纳税户。如果是外国人,送还本国收管。’八月,下制书说:‘我听说夏商周三代以前,从未谈论过佛。汉魏之后,佛教逐渐兴盛,这是由于末世传播这种异俗,因缘染习,蔓延滋长。以至于蛀蚀损耗国风而渐渐不觉,诱惑人心而众人更加迷惑。等到九州山原、两京宫阙,僧徒日益增多,佛寺日益崇盛,耗费人力于土木建筑,夺取民利于金宝装饰,在师徒关系中遗弃君亲,在戒律之间违背配偶。败坏法度、危害百姓,没有超过这一道的。况且一个男子不穿铠甲,就有人受其饥饿;一个女子不养蚕,就有人受其寒冷。如今天下僧尼数不胜数,都依靠耕种吃饭,依靠纺织穿衣。寺庙、招提,不知极限,都如云般构筑藻饰,僭越模仿宫殿居住,晋、宋、齐、梁,物力凋敝,风俗浇薄欺诈,没有不是由此导致的。况且我高祖、太宗以武力平定祸乱,以文治治理华夏,掌握这两大权柄,因此治理国家,怎么能让区区西方之教与我们抗衡呢!贞观、开元年间也曾整顿改革,铲除不尽,流衍反而更加滋长。我博览前代言论,广泛征求舆论,弊端可以革除,决断毫不迟疑。而内外大臣契合我的本意,条陈疏奏非常恰当,应当必定实行。惩戒千古的蛀蚀之源,成就百王的典章法度,救济百姓、利于大众,我有什么可推让的呢。天下所拆毁的寺庙四千六百多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零五百人,收编为两税户,拆毁招提、兰若四万多所,没收肥沃良田数千万顷,没收奴婢十五万人作为两税户,僧尼隶属主客司,彰显外国之教。勒令大秦穆护妖僧两千多人还俗,不混杂中华之风。唉!前代未曾实行,似乎将有等待;如今全部去除,难道说没有时机吗。驱逐游手好闲之徒已超过十万,废除丹墀无用之室何止亿万!从此清静训导百姓,仰慕无为之理;简易整齐政令,成就教化之功。将使天下百姓,共同归于皇上的教化。尚且因为革除弊端的开始,日常不知,向下颁布制书于明廷,应当体会我的本意。’”

《通鉴·武宗会昌五年》:“皇帝厌恶僧尼消耗蛀蚀天下,想要去除他们。道士赵归真等人又劝说他,于是先毁掉山野间的招提、兰若,下诏上都、东都两条街道各保留两座寺庙,每寺留僧人三十人。天下节度使、观察使治所以及同、华、商、汝各州各保留一座寺庙,分为三等:上等留僧人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留五人。八月壬午日,下诏陈述佛教的弊端,宣告中外。几乎天下所毁寺庙四千六百多区,还俗僧尼二十六万零五百人,大秦穆护妖僧两千多人,毁掉招提、兰若四万多区,没收良田数千万顷,奴婢十五万人,所保留的僧人都隶属主客司,不隶属祠部。百官上表称贺,不久又下诏东都只留僧人二十人,各道留二十人的减半,留十人的减三人,留五人的不再保留。五台山僧人多逃亡奔往幽州。李德裕召见进奏官对他说”

:‘汝趣白本使,五台僧为将必不如幽州将,为卒必不如幽州卒,何为虚取容纳之名,染于人口?独不见近日刘从谏招聚无算闲人,竟有何益?’张仲武乃封二刀付居庸关,曰:‘有游僧入境则斩之。’”

译:“你快去禀告本道节度使,五台的僧人做将领一定不如幽州的将领,做士兵一定不如幽州的士兵,为什么要徒然背负收容接纳的名声,被人议论纷纷?难道没看见最近刘从谏招聚无数闲杂人等,到底有什么益处吗?”张仲武于是封存两把刀交给居庸关,说:“如果有游方僧人入境就斩杀他。”

六年五月乙巳,上京街先听留两寺,外更各增置八寺,僧尼依前隶功德使,不隶主客。

  《旧唐书》:“宣宗大中元年闰三月,敕会昌季年并省寺字。虽云异方之教,无损致理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革过当,事体未宏,其灵山胜境,天下州县,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仕住持所司,不得禁止。”

  《通鉴》:“是时君相务反会昌之政,故僧尼之弊皆复其旧。”五年夏六月,进士孙樵上言:“百姓男耕女织,不自温饱,而群僧安坐华屋,美衣精撰,率以十户不能养一僧。武宗愤其然,髪十七万僧,是天下一百七十万户始得苏息也。陛下即位以来,修复废寺,天下斧刀之声至今不绝,度僧几复其旧矣。陛下纵不能如武宗除积弊,奈何兴之于已废乎!日者陛下欲修国东门,谏官上言,速为罢役。今所复之寺,岂若东门之急耶?所役之工,岂值东门之劳耶?愿早降明诏,僧未复者勿复,未修者勿修,庶几百姓犹得以息肩也。”秋七月,中书门下奏:“陛下乐奉释氏,群下莫不奔走,恐财力有所不逮,因之生事扰人,望委所在长吏量加搏节,所度僧亦为选择有行业者,若容凶粗之人,则更非敬道也。乡村佛舍,请罢兵日修。”从之。

  冬十月乙卯,中书门下奏:“今边市已息,而州县诸寺尚未毕功,望且令成之,其大县远于州府者,听置一寺;其乡村毋得更置佛舍。”从之。

  周世宗显德二年五月,敕天下寺院,非敕额者悉废之。禁私度僧尼,凡欲出家者,必俟祖父母、叔伯之命。惟两京、大名府、京兆府、青州听设戒坛。禁僧俗舍身、断手足、炼指、挂灯、带钳之类幻惑流俗者。令两京及诸州,每岁造僧帐,有死亡、归俗皆随时开落。是岁天下寺院存者二千六百九十四,废者三万三百三十六,见僧四万二千四百四十,尼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六。

  宋建隆初,诏沸寺己废于显德中,不得复兴。开宝中,令僧尼百人许岁度一人。至道初,又令三百人岁度一人,以诵经五百纸为合格。先是,泉州奏僧尼未度者四千人,已度者万数,天子惊骇,遂下诏曰:“一夫耕,三人食,尚有受馁者,今一夫耕,十人食,天下安得不重困,水旱安得无转死之民!东南之俗,游情不职者跨村连邑,去而为僧,朕甚疾焉,故立此制。”、天禧二年三月,诏不许创修寺观院宫,州县常行觉察,如造一间以上,许人陈告,所犯者依法科罪;州县不切觉察,亦行朝典。公主、戚里、节度至刺史已上,不得奏请创造寺观,开置戒坛。如违,御史弹奏。”是岁,又诏诸处,不系名额寺院,多聚奸盗,骚扰村乡,况有条贯,不许存留,并令毁拆其舍宇,三十间以上并留存。

  元世祖至元十七年二月丙申,诏谕真人折志诚等焚毁《道藏》伪妄经文及板。

  十月己酉,张易等言:“参校道书,惟《道德经》系老子亲著,棕皆後人伪撰,宜悉毁。”从之。

  三十年四月,敕江南毁诸道观、圣祖天尊祠。

  成宗元贞元年正月,诏道家复行《金箓》,《科范》。

  改佛为道

  宋徽宗大观四年,停僧牒,政和四年,置道阶三十六等。宣和元年,诏改佛号大觉金仙,棕为仙人、大士。僧为德士,易服饰,称姓氏,寺为宫,院为观,女冠为女道,尼为女德。

  《老学庵笔记》:“政和初,神霄玉清万寿宫,初止改天宁万寿宫观为之,後别改宫观一所,不用天宁。若州城无宫观,即改僧寺。俄又不用宫观,止改僧寺。初,通拨赐产千亩,已而豪华无涯。西京以崇德院为宫,据其产二万一千亩,赁舍钱、园利钱又在其外。三泉县以不隶州,特置。已而凡县皆改一僧寺为神霄下院,骎骎日张,至宣和末方已。”

  禁铸佛写经

  唐玄宗开元二年七月王子,诏曰:”佛教者在於清静,存乎利益。今两京城内,寺字相望,凡欲归依,足申礼敬。下人浅近,不悟精微,睹菜希金,逐焰思水。浸以流荡,颇成蠢弊,如闻坊巷

译唐宣宗大中六年五月乙巳日,上京街道原先只允许保留两座寺庙,现在之外又各自增设了八座寺庙,僧尼依旧隶属于功德使,不再隶属于主客司。

《旧唐书》记载:“唐宣宗大中元年闰三月,皇帝下诏说:‘会昌末年合并裁撤了寺庙。虽然佛教是外来的宗教,但并没有损害治理国家的根本,中国人长久以来信奉其道,之前的改革过于激进,举措不够宏大。那些灵秀的山川胜境,天下的州县,凡是在会昌五年四月被废除的寺庙,如果有资历深厚的名僧,能够重新修建,就允许一位僧人住持,有关部门不得禁止。’”

《资治通鉴》记载:“当时君主和宰相致力于推翻会昌年间的政策,所以僧尼的弊端都恢复了原状。”大中五年夏季六月,进士孙樵上书进言:“百姓男子耕田女子织布,尚且不能温饱,而众多僧人却安坐在华丽的房屋里,穿着精美的衣服,吃着精细的食物,通常十户人家都养不起一个僧人。唐武宗对此感到愤慨,剃度了十七万僧人还俗,这才使得天下的一百七十万户百姓得以喘息。陛下即位以来,修复被废除的寺庙,天下砍伐树木、动土施工的声音至今不断,度僧的数量几乎恢复到原来的水平。陛下纵然不能像武宗那样清除积弊,为什么要在已经废除的基础上重新兴起呢!日前陛下想要修缮国东门,谏官上书进言,迅速停止了劳役。现在所修复的寺庙,难道比东门更紧急吗?所征发的工匠,难道比修缮东门更劳苦吗?希望陛下早日颁布明确的诏令,没有恢复的僧人不要再恢复,没有修缮的寺庙不要再修缮,这样百姓或许还能得以休养生息。”秋季七月,中书门下上奏:“陛下乐于信奉佛教,群臣没有不奔走效劳的,恐怕财力有所不及,因此产生事端扰乱百姓,希望委派各地的长官酌情加以节省,所度化的僧人也要选择有德行和戒律的人,如果容许凶恶粗鄙之人,那就更不是敬奉大道了。乡村里的佛寺,请等到罢兵之日再行修建。”皇帝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冬季十月乙卯日,中书门下上奏:“如今边境的战事已经平息,但州县各地的寺庙工程尚未完成,希望暂且让它们完工,那些远离州府的大县,允许设置一座寺庙;乡村里不得再增设佛寺。”皇帝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后周世宗显德二年五月,皇帝下诏:天下的寺院,凡是没有皇帝赐额的全部废除。禁止私自度化僧尼,凡是想要出家的人,必须等待祖父母、叔伯的命令。只有两京、大名府、京兆府、青州允许设立戒坛。禁止僧俗之人舍身、断手足、炼指、挂灯、戴钳等迷惑世俗的行为。命令两京及各州,每年编制僧人名册,有死亡或还俗的都随时注销。这一年,天下保留的寺院有二千六百九十四所,废除的有三万三百三十六所,现有僧人四万二千四百四十人,尼姑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六人。

宋太祖建隆初年,下诏说:在显德年间已经废除的寺庙,不得再复兴。开宝年间,命令每百名僧尼允许每年度化一人。至道初年,又命令每三百人每年度化一人,以诵读五百纸经文为合格标准。在此之前,泉州奏报未度化的僧尼有四千人,已度化的有一万多人,天子感到震惊害怕,于是下诏说:“一个农夫耕种,三人吃饭,尚且有挨饿的人,现在一个农夫耕种,十人吃饭,天下怎么能不陷入严重的困境,遇到水旱灾害怎么不会有转死沟壑的百姓!东南地区的习俗,那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跨越村落连接城邑,离开家乡去做僧人,我非常痛恨这种现象,所以立下这个制度。”宋真宗天禧二年三月,下诏不允许新建和修缮寺庙、道观、院、宫,州县要时常进行觉察,如果建造一间以上,允许人们告发,违法者依法定罪;州县如果不严格觉察,也按朝廷法典惩处。公主、皇亲国戚、节度使到刺史以上官员,不得奏请建造寺庙道观,开设戒坛。如果违反,御史要弹劾他们。”这一年,又下诏各地,不属于名额内的寺院,多聚集奸盗,骚扰乡村,况且有规定,不许存留,一律命令拆毁其房屋,三十间以上的予以保留。

元世祖至元十七年二月丙申日,下诏命令真人折志诚等人焚毁《道藏》中伪妄的经文及印版。

十月己酉日,张易等人进言:“参校道书,只有《道德经》是老子亲自著作,其余都是后人伪撰,应该全部焚毁。”皇帝听从了他们的建议。

至元三十年四月,下诏在江南地区毁掉各处的道观、圣祖天尊祠。

元成宗元贞元年正月,下诏道家恢复施行《金箓》、《科范》。

改佛为道

宋徽宗大观四年,停止发放度僧的凭证,政和四年,设置道阶三十六等。宣和元年,下诏将佛号改为大觉金仙,其余改为仙人、大士。僧人改为德士,更换服饰,称姓氏,寺庙改为宫,寺院改为观,女冠改为女道,尼姑改为女德。

《老学庵笔记》记载:“政和初年,神霄玉清万寿宫,起初只是将天宁万寿宫观改名而成,后来另外改了一座宫观,不再使用天宁。如果州城没有宫观,就改僧寺。不久又不再使用宫观,只改僧寺。起初,通拨赐产千亩,后来豪华无度。西京将崇德院改为宫,占据其产业二万一千亩,租赁房屋的钱、园田的利益又在其外。三泉县因为不隶属于州,特别设置。不久凡是县都改一座僧寺为神霄下院,日益扩张,直到宣和末年才停止。”

禁铸佛写经

唐玄宗开元二年七月壬子日,下诏说:“佛教在于清静,在于利益。现在两京城内,寺庙相望,凡想要归依的,足以表达礼敬。下层百姓见识浅陋,不能领悟精微的道理,看到菜叶却想着金子,追逐火焰却想着水。逐渐流荡,颇成弊端,听说坊巷

之内,开铺写经,公然铸佛,口食酒肉,手漫膻腥,尊敬之道既亏,慢押之心斯起,百姓等或缘求福,因致饥寒。言念愚蒙,深用嗟悼。殊不知佛非在外,法本居心,近取诸身,道则不远。溺于积习,实藉申明。自今以後,禁坊市不得辄更以镌佛写经为业。须瞻仰尊容者,任就寺拜礼。须经典诵读者,勤于寺取读,如经本少,僧为写供。诸州寺观并准此。”

译在京城之内,开设店铺抄写佛经,公然铸造佛像,口中吃着酒肉,手上沾染着腥膻之气,对佛的尊敬之道已经亏损,轻慢亵渎之心由此产生。百姓们有的因为祈求福报,因而导致饥寒交迫。想到这些愚昧蒙蔽之人,我深感哀叹和痛惜。他们哪里知道,佛并不在外,佛法本就存于心中,就近从自身去寻求,大道其实并不遥远。人们沉溺于积久形成的陋习,确实需要加以申明和纠正。从今以后,禁止街市店铺擅自以雕刻佛像、抄写佛经为业。如果要想瞻仰佛像,任凭前往寺庙礼拜;如果要想诵读经典,勤快地到寺庙去取阅,如果经书稀少,僧人便抄写供给。各州的寺庙道观都依照此规定执行。

禁与僧尼往还

  唐玄宗开元二年七月戊申,禁百官家毋得与僧尼往还。

  禁僧

  《魏书高祖纪》:“延兴二年四月癸酉,诏沙门不得去寺浮游民间,行者仰以公文。诏曰:‘比邱不在寺舍,游涉村落,交通奸猾,经历年岁,令民间五五相保,不得容止无籍之僧,精加隐括,有者送付州镇,其在畿郡送付本曹。若为三宝巡民教化者,在外资州镇维那文移,在台者赍都维那等印牒,然後听行,违者加罪。’”

  《旧唐书五行志》:“姚崇秉政,以惠范附太平公主。乃澄汰僧尼,令拜父母,午後不出院,其法颇峻。”

  《全唐诗话》:“贾岛为僧时,洛阳令不许僧午後出寺。岛有诗云:不如牛与羊,犹得日暮归。”

  唐玄宗开元十九年四月癸未,诏曰:“释迎设教,出自外方;汉主中年。渐于东土。说兹因果,广树筌蹄;事涉虚玄,渺同河汉。故三皇作义,五帝乘时,未开方便之门,自有雍熙之化,朕念彼流俗,深迷至理,尽躯命以求缘,竭资财而作福,未来之胜因莫效,见在之家业已空,事等系风,犹无所悔。愚人寡识,屡陷刑科。近日僧徒,此风尤甚,因缘讲说,眩惑州闾,溪壑无厌,惟财是敛。津梁自坏,其教安施?无益于人,有蠹于俗。或出入州县,假托威权;或巡历乡村,恣行教化。因其聚会,便有宿宵,左道不常,异端斯起。自今以後,僧尼除讲律之外,一切禁断。六时礼忏,须依律仪。午後不行,宜守俗制。如犯者,先断还俗,仍依法律罪,所在州县,不能捉搦,并官吏辄与往还,各量事科贬。”

  《辽史》:圣宗开泰九年十二月丁亥,禁僧然身、炼指。

  《金史王修传》:“知大兴府事。时僧徒多游贵戚门,修恶之,乃禁僧午後不得出寺。有一僧犯禁,皇姑大长公主为请,修曰:‘奉上命。’即令出之。立召僧杖一百死。京师肃然。”

  李荐《浮屠论》:“浮屠初入中国,英睿之君、忠义之臣欲除其弊,终有不能。何哉?销之不以其道也。今不必推罪于佛,惟治其徒。曰:‘吾将使汝不出户,治其佛之说而躬行之。’礼部著以为令,刑部防以为法,”

  洪武十六年六月戊戌,并僧道寺观,禁女子不得为尼。时上以释、道二教,近代崇尚太过,徒众日盛,安坐而食,蠹财耗民,莫甚于此。乃令府州县大寺观一所,并其徒而处之,择有戒行者领其事。若请给度牒,必考试精通经典者方许之。又以民家多以女子为尼姑、女冠,自今年四十以上者听,未及者不许。著为令。

  十七年闰十月癸亥,礼部尚书赵琩言:“自设置僧道二司,未及三年,天下僧尼已二万九百五十四人,今来者益多,其实假此以避有司差役。请三年一次,出给度牒,且严加考试,庶革其弊,”从之。

  二十四年六月丁巳,命礼部清理释、道二教,敕曰:“佛本中国异教也,自汉明帝夜有金人入梦,其法始自西域而至。当是时,民皆崇敬。其後有去须发出家者,其所修行则去色相,绝嗜欲,洁身以为善。道教始于老子,以至汉张道陵,能以异术役召鬼神,御灾捍患,其道益彰。故二教历世久不磨灭者以此。今之学佛者曰禅、曰讲、日瑜伽;学道者曰正,一曰全真。皆不循本俗,污教败行,为害甚大。自今天下憎、道,凡各府州县,寺观虽多,但存其宽大可容众者一所,并而居之,毋杂处于外,与民相混。违者治以重罪,亲故相隐者流,愿还俗者听。其佛经翻译已定者,不许增减词语。道士设斋醮者,亦不许拜奏青词,为孝子慈孙演诵经典报祖父母者,各遵颁降科仪,毋妄立条章,多索民财。及民有效瑜伽教称为善友,假张真人多私造符箓者,皆治以重罪。”七月丙戍朔,诏天下僧、道,有创立庵堂子寺观非旧额者,悉毁之。

  二十五年,命僧录司造《周知册》颁于天下僧寺,时京师百福寺隐囚徒逋卒,往往易名姓为僧,游食四方,无以验其真伪。于是命造周知之册,自在京及在外府州县寺院僧名以次编之,

译禁止与僧尼交往

唐玄宗开元二年七月戊申日,禁止百官家中不得与僧尼交往。

禁止僧人

《魏书·高祖纪》记载:“延兴二年四月癸酉日,下诏规定沙门不得离开寺庙在民间游荡,出行者必须持有官方文书。诏书说:‘比丘不在寺舍,游历村落,与奸猾之人勾结,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多年。命令民间五人互相担保,不得收容没有户籍的僧人,严格审查,发现有此类僧人,送往州镇,在京城附近的郡县则送往主管部门。如果是为了三宝而在外巡行教化民众的,在外需凭州镇维那的公文,在京城则需凭都维那等人的印信文书,然后才允许出行,违反者加重处罚。’”

《旧唐书·五行志》记载:“姚崇执政时,因为惠范依附太平公主,于是整顿淘汰僧尼,命令他们拜见父母,午后不得出寺,其法令颇为严厉。”

《全唐诗话》记载:“贾岛做僧人时,洛阳县令不允许僧人午后出寺。贾岛有诗写道:‘不如牛与羊,犹得日暮归。’”

唐玄宗开元十九年四月癸未日,下诏说:“释迦牟尼创立教法,源自外国;汉明帝中年时,逐渐传入东方。宣扬因果报应,广泛树立教义工具;事情涉及虚无玄妙,渺茫如同银河。所以三皇创立道义,五帝顺应时势,未曾开启方便之门,自有和谐治世之化。我念及那些流俗之人,深深迷惑于至理,耗尽生命以求缘,竭尽资财以作福,未来的善因没有成效,现有的家业已经空虚,事情如同系风捕影,却仍然不知悔改。愚人见识短浅,屡次陷入刑律。近日僧人,这种风气尤其严重,借着因缘讲说,迷惑州县乡里,贪得无厌,只知敛财。桥梁自毁,其教法如何施行?对人无益,对风俗有害。有的出入州县,假借威权;有的巡视乡村,肆意进行教化。因为聚会,便有留宿过夜,邪道不常,异端由此兴起。从今以后,僧尼除了讲经律之外,一切禁止。六时礼忏,必须依照律仪。午后不得出行,应当遵守世俗制度。如有违反者,先令还俗,仍依法律治罪,所在州县不能抓捕,以及官吏擅自与之交往的,各按事情轻重予以贬斥。”

《辽史》记载:圣宗开泰九年十二月丁亥日,禁止僧人自焚身体、烧炼手指。

《金史·王修传》记载:“担任大兴府知府。当时僧人多游荡于权贵戚属之门,王修厌恶这种行为,于是禁止僧人午后不得出寺。有一位僧人违反禁令,皇姑大长公主为他求情,王修说:‘这是奉上的命令。’随即命令将僧人赶出。立刻召来僧人杖打一百下致死。京城因此肃然整饬。”

李荐《浮屠论》:“佛教初入中国,英明睿智的君主、忠义的大臣想要消除其弊端,最终未能做到。为什么呢?因为消除它的方法不对。现在不必归罪于佛,只治理其徒众。说:‘我将让你不出门户,治理佛教的学说并亲身践行。’礼部将其著为法令,刑部将其防为法律。”

洪武十六年六月戊戌日,合并僧道寺观,禁止女子不得做尼姑。当时皇上认为释、道二教,近代崇尚太过,徒众日益兴盛,安坐而食,耗费钱财、损耗民力,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于是命令府州县各保留一所大寺观,合并其徒众居住于此,选择有戒行的人统领事务。如果申请发放度牒,必须考试精通经典者才允许。又因为民家多让女子做尼姑、女冠,从今年起四十岁以上的允许,未满四十岁的不许。著为法令。

十七年闰十月癸亥日,礼部尚书赵琬说:“自从设置僧道二司,不到三年,天下僧尼已达二万零九百五十四人,现在来者更多,实际上是借此逃避官府差役。请求每三年一次发放度牒,并且严格考试,以革除其弊端。”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

二十四年六月丁巳日,命令礼部清理释、道二教,敕令说:“佛教本是中国以外的异教,自从汉明帝夜晚梦见金人,其教法才从西域传来。当时,百姓都崇敬它。后来有剃发出家的人,他们所修行的是去除色相,断绝嗜欲,洁身自好以行善。道教始于老子,到汉代张道陵,能以异术役使鬼神,抵御灾害、捍卫患难,其道日益彰显。所以二教历经世代久不磨灭的原因在于此。现在学佛的有禅宗、讲经、瑜伽;学道的有正一、全真。都不遵循本俗,败坏教行,危害极大。从今天起,天下僧、道,凡各府州县,寺观虽然多,但只保留宽敞可容纳众人的那一所,合并居住于此,不得混杂居住在外,与百姓混杂。违反者治以重罪,亲友故旧互相隐瞒者流放,愿意还俗的听任。佛经翻译已确定的,不许增减词语。道士设斋醮的,也不许拜奏青词,为孝子慈孙演诵经报告祖父母的,各遵颁降的科仪,不得妄立条章,多索民财。以及百姓效仿瑜伽教称为善友,假借张真人名义私造符箓的,都治以重罪。”七月丙戌初一,诏令天下僧、道,凡创立庵堂子寺观非旧额者,全部毁坏。

二十五年,命令僧录司造《周知册》颁行于天下僧寺,当时京师百福寺隐藏囚徒逃卒,往往改名换姓做僧人,游食四方,无法验证其真伪。于是命令造周知之册,将京城及在外府州县寺院僧名依次编录,

其年甲、姓名、字行及始为僧年月与所授度牒字号,俱载于僧名之下。既成,颁示天下僧寺。凡游方行脚至者,以册验之,其不同者许获送有司,械至京师,治之重罪。容隐者罪之。

译当年的干支、姓名、字号以及开始出家为僧的年月和所授度牒的字号,都记载在僧人的名字下面。编造完成后,颁布给天下的僧寺。凡是云游行脚到达的僧人,用名册查验,如果信息不符,允许将其抓获送交官府,戴上刑具押解到京城,处以重罪。包庇隐瞒的人也要治罪。

二十七年正月,命礼部榜示天下僧寺、道观,凡归并大寺,设砧基道人一人,以主差税,每大观道士编成班次,一年高者率之,余僧、道俱不许奔走于外,及交构有司,以书册称为题疏,强求人财。其一二人于崇山深谷修禅及学全真者听,三四人勿许,仍毋得创庵堂。若游方问道,必自备道里费,毋索取于民间,民亦毋得辄自侮慢。凡所至僧寺,必揭《周知册》以验其实,不同者获送有司。憎道有妻妾者,许诸人捶逐。相容隐者罪之。正统六年《实录》云:“旧例,僧有妻者,诸人得捶逐之,更索其钞五十锭,无钞殴死勿论。”愿还俗者听。亦不许收民儿童为憎,违者并儿童父母皆坐以罪。年二十以上愿为僧者,亦须父母具告,有司奏闻,方许,三年径赴京考试,通经典者始给度牒,不通者杖为民。有称白莲、灵宝、火居及僧道不务祖风,妄为议论沮詅者,皆治重罪。

  二十八年十月己未,礼部言:“今天下僧道数多,皆不务本教,宜令赴京考试,不通经典者黜之。”诏从其言,年六十以上者免试。

  永乐五年正月,直隶及浙江诸郡军民子弟私披剃为僧,赴京师冒请度牒者千八百余人。礼部以闻,上怒甚,曰:“皇考之制,民年四十以上始听出家,今犯禁若此,是不知有朝廷矣。”命悉付兵部,编军籍,发戍辽东、甘肃。九月庚午,直隶苏州府嘉定县僧会司奏:“县旧有僧六百余人,今仅存其半,请小民之愿为僧者,令披剃给度牒。”不听,上谕礼部臣曰:“国家之名民,服田力穑,养父母,出租赋,以供国用。僧坐食于民,何补国家?度民为僧,旧有禁令,违者必罪。”

  六年六月辛巳,命礼部移文中外,凡民于弟憧奴自削发冒为僧者,并其父兄送京师,发五台山输作;毕日,就北京为民种田及卢龙牧马。寺主僧擅容留者,亦发北京为民种田。

  十五年闰五月癸酉,禁僧尼私建庵院,上以洪武年间天下寺院皆以归并,近有不务祖风者仍以僻处私建庵院,僧尼混处,屡犯宪章。乃命礼部榜示天下,惮守清规,违者必诛。

  十六年十月癸亥,上以天下僧、道多不通经典,而私簪剃,败辱教门,命礼部定通制,今後愿为僧道者,府不过四十人,州不过三十人,县不过二十人。限年十四以上、二十以下,父母皆允,方许陈告有司,行邻里保勘无碍,然径得投寺观从师受业。俟五年後,诸经习熟,然後赴僧录、道录司考试,果谙经典,始立法名,给与度牒;不通者罢还为民。若童子与父母不愿,及有祖父母、父母无他子孙侍养者,皆不许出家。有年三十、四十以上,先曾出家而还俗,及亡命黥刺者,亦不许出家。若寺观住持不检察而容留者,罪之,仍命礼部榜谕天下。

  宣德元年七月卒酉,上罢朝,御右顺门。谓行在礼部尚书胡溁曰:“今僧道行童请给度牒甚多,中间岂无有罪之人潜隐其中。宜令僧、道官取勘,如果无之,尔礼部同翰林院官、礼科给事中及僧、道官同考试,能通大经则给与度牒。在七月十九日以後及不通经皆不给。”

  二年七月戊子,罢僧童四百五十一人为民。时僧童陈达高等,请给度牒,考试皆不通梵典。行在礼部请惩以法,上曰:“此愚民欲苟逃差役耳,”宥之、发归为民。

  十二月庚午,行在礼部奏:“永乐十六年人宗皇帝定制,凡愿出家为僧、道者,府不过四卜人,州不过三十人,县不过二十人,额外不许乱收。俟五年後考试,如果精通经典,给与度牒。今天下行童僧、道赴京请给度牒者,多系额外滥收,且不通典者多,请如例悉遣归;若系额内之数,亦待五年考试给与。”从之。

  七年三月王戌,申严僧人化缘之禁。上谓都察院右都御史顾佐曰:“佛本化人为善,今僧人多不守戒律,不务祖风,往往以创造寺院为名,群界佛象,历州郡化缘,所得财物皆以非礼耗费。其申明洪武中禁令,违者必罪之。”

  十一月丙午,天界寺僧达英以寺为京都大刹,又缺住持,请命高僧领

译二十七年正月,命令礼部张贴告示于天下僧寺、道观,凡是合并入大寺的,设置一名砧基道人,负责管理差税;每座大型道观的道士编成班次,由其中年高德劭者率领,其余僧人、道士都不允许在外奔走,也不得勾结官府,以书册称为题疏,强行索取钱财。那在一二人于崇山深谷中修禅或学习全真道的,听任他们;三四人以上的,不允许,仍然不得创建庵堂。如果云游四方问道,必须自备路费,不得向民间索取,百姓也不得随意轻慢侮辱。凡是所到的僧寺,必须出示《周知册》以查验其真实身份,不符者捕获送交官府。僧道有妻妾的,允许众人殴打驱逐。包庇隐瞒者治罪。正统六年《实录》记载:“旧例,僧人有妻室的,众人可以殴打驱逐,再索取其钞五十锭,没有钞的,打死也不论罪。”愿意还俗的,听任他们。也不允许收纳民间儿童为僧,违者连同儿童父母一起治罪。年满二十以上愿意为僧的,也必须由父母申报,官府奏闻皇帝,才允许;三年后直接赴京考试,通晓经典的才发给度牒,不通晓的杖责后还俗。有自称白莲、灵宝、火居以及僧道不遵循祖风,妄加议论蛊惑人心的,都治以重罪。

二十八年十月己未,礼部上言:“如今天下僧道人数众多,都不致力于本教,应当命令他们赴京考试,不通晓经典的罢黜他们。”皇帝下诏听从他们的建议,年满六十岁以上的免试。

永乐五年正月,直隶及浙江各郡军民子弟私自剃度为僧,赴京师冒领度牒的有一千八百多人。礼部上报此事,皇帝非常愤怒,说:“皇考制定的制度,百姓年满四十以上才允许出家,如今这样违反禁令,这是不知道有朝廷了。”命令全部交付兵部,编入军籍,发配戍守辽东、甘肃。九月庚午,直隶苏州府嘉靖县僧会司上奏:“县里原有僧人六百多人,如今仅存一半,请求让愿意为僧的小民,允许剃度发给度牒。”皇帝不批准,告诫礼部大臣说:“国家的编户齐民,从事农业耕作,赡养父母,缴纳租赋,以供国家使用。僧人坐吃百姓,对国家有什么补益?度民为僧,旧有禁令,违反者必治罪。”

六年六月辛巳,命令礼部发文内外,凡是百姓、子弟、僮仆私自削发冒充为僧的,连同其父兄一起送往京师,发配五台山服劳役;劳役完毕后,就在北京为民种田或在卢龙牧马。寺院的住持僧擅自容留的,也发配北京为民种田。

十五年闰五月癸酉,禁止僧尼私自建造庵院,皇帝认为洪武年间天下寺院都已合并,近来有不遵循祖风的人仍在偏僻处私自建造庵院,僧尼混杂居住,屡次违犯法纪。于是命令礼部张贴告示于天下,务必遵守清规,违者必诛。

十六年十月癸亥,皇帝认为天下僧、道大多不通晓经典,却私自剃度,败坏辱没教门,命令礼部制定通制,今后愿意为僧道的,府不超过四十人,州不超过三十人,县不超过二十人。限定年龄在十四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父母都同意,才允许向官府申报,经过邻里保勘没有妨碍,然后才能投奔寺观跟随师父学习。等到五年后,各种经典学习熟练,然后赴僧录司、道录司考试,确实通晓经典的,才确立法名,发给度牒;不通晓的罢黜还俗。如果童子与父母不愿意,以及有祖父母、父母没有其他子孙侍奉赡养的,都不允许出家。有年满三十、四十以上,先前曾出家而后还俗,以及逃亡受黥刑刺字的,也不允许出家。如果寺观住持不检查而容留的,治罪,仍然命令礼部张贴告示晓谕天下。

宣德元年七月癸酉,皇帝罢朝,驾临右顺门。对行在礼部尚书胡溁说:“如今僧道行童请求发给度牒的很多,其中难道没有罪人潜伏其中。应当命令僧、道官员查勘,如果确实没有,你礼部会同翰林院官员、礼科给事中以及僧、道官员一起考试,能通晓大经的才发给度牒。在七月十九日以后以及不通经的都不给。”

二年七月戊子,罢黜僧童四百五十一人还俗。当时僧童陈达高等,请求发给度牒,考试都不通晓梵典。行在礼部请求依法惩处,皇帝说:“这是愚民想要苟且逃避差役罢了,”宽恕他们,发回为民。

十二月庚午,行在礼部上奏:“永乐十六年太宗皇帝制定制度,凡是愿意出家为僧、道的,府不超过四十人,州不超过三十人,县超过二十人,额外不允许乱收。等到五年后考试,如果精通经典,发给度牒。如今天下行童僧、道赴京请求发给度牒的,多是额外滥收,而且不通经典的多,请求按例全部遣送回去;如果是额内的人数,也等待五年考试后发给。”皇帝听从了。

七年三月壬戌,重申严禁僧人化缘的禁令。皇帝对都察院右都御史顾佐说:“佛本意是教化人为善,如今僧人多不守戒律,不遵循祖风,往往以建造寺院为名,四处供奉佛像,遍历州郡化缘,所得财物都以非礼的方式耗费。应当申明洪武年间的禁令,违者必治罪。”

十一月丙午,天界寺僧达英因为寺是京都大刹,又缺少住持,请求任命高僧领

其众。上谓礼部曰:“此僧为自营计,勿听。”

译他的随从。皇上对礼部说:“这个僧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打算,不要听从他。”

八年三月戊寅,湖广荆州府荆门州判陈襄言:“各处近有惰民不顾父母之养,安从异端,私自落发,贿求僧司文凭,以游方化缘为名,遍历市井乡村,诱惑愚夫愚妇,靡所不为,所至官司以其为僧,不之盘诘,好人得以恣肆。乞敕天下有司关津,但遇削发之人,捕送原籍治罪如律。果是僧,止居本处,不许出境,庶绝奸弊。”从之。

  宣德十年八月癸卯,广东按察使佥事赵礼言:“各处寺观多因田粮浩大,与民一体当差,是致混同世俗。如南海县光孝寺,该粮三千馀石,每当春秋耕敛,群僧往来佃家,男女杂坐,嬉笑酣饮,岂无污染,败坏风俗?乞依钦定额数设僧人,府四十名,州三十名,县二十名,就于本寺量给田亩,听其自种自食,馀田均拨有丁无田之人耕种纳粮。”上命行在礼部依所言行之。

  正统元年九月己未,都知监太监洪宝保,请度家人为僧,许之,凡度僧二十四人。

  十月甲戌,行在礼部尚书胡溁等奏:“洪武间,天下僧、道给过度牒者,令僧录司、道录司造册,颁行天下。寺、观凡遇僧、道,即与对册,其父兄、贯籍、告度日月如有不同,即为伪冒。迨今年久,前令寝废,有亡没遗留度牒未经销缴为他人有者,有逃匿军民及囚犯伪造者,有盗卖影射者,及私自簪剃者,奸弊百端,真伪莫辨,乞自今以後,给度牒者仍造册,颁行天下寺观,以防奸诈。”从之。

  五年正月辛未,给僧童一万人度碟。进士张谏有希求请给数千百众庵至京师之疏。

  十一年九月辛巳,有僧四人私建佛寺于彰义门外,监察御史林廷举等奏付法司,坐当杖充边卫军,从之。

  十四年四月甲戌,上御奉天门,谓礼部尚书胡溁等曰:‘旧制,僧道之数,府四十,州三十,县二十。其行童度牒之请,悉由里老并所司勘实,方得申送。近闻多不通本教,及来历不明之人妄报贯籍,一概冒请。尔礼部即行文,请诸司待三年後,凡有应给牒者,先令僧、道衙门勘试,申送该管有司,审系额内并贯籍明白,仍试其精通本教经典,如行童令背《法华》等经并诸品经咒,道童令背《玉皇本行集》等经并诸品科范,番僧审通坛场十个,方许申送札部复试,中式然後具奏请给。敢仍前滥保,事发,其经由诸司官吏、里老,具重罪不言。”

  景泰十五年十一月辛卯,云南虚仁驿驿丞尚褫言:“近年以来,释教盛行,聋替士民诱煽男女,廉耻道丧,风俗扫地。此盖前之掌邦礼者屈于王振之势,今年日度僧,明年曰度僧,百十万亿,日炽月盛。今虽云止度裁抑,不过示虚文、应故事而已。臣以为宜尽令长发,敕使归俗务农,庶邪术不兴,沴气自息,”

  《元史张珪传》言:“僧道出家,屏绝妻孥,盖欲超出世表,是以国家优视,无所徭役。且处之官寺,宜清静绝俗,洗心诵经祝寿。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无异常人。如蔡道泰、班讲生之徒,伤人逞欲,坏教干刑者,何可胜数。惮奉词典,岂不亵天渎神?臣等议僧、道之畜妻子者,宜罪以旧制,罢遣为民。”

  二十以上不许为僧

  《实录》:“洪武二十年八月王申,诏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许落发为僧。年二十已下来请度牒者,俱令于在京诸寺试事三年,考其廉洁无过者,始度为僧。”

  僧地没官

  《实录》:正统十二年二月庚戌,弥陀寺僧奏:“本寺原种宛平县土城外地十八顷有奇,近蒙户部委官踏勘,令臣输税。然臣空寂之徒,乞赐蠲免,”上曰:“僧既不能输税,其地令没官。”

  僧尼之滥

  《洛阳伽蓝记瑶光寺》:“永安三年,尔朱兆人洛阳,纵兵大掠。时有秀容胡骑数十人人寺淫秽,自此後颇获讥诮。京师语云:‘汝阳女儿急作髻,瑶光寺尼夺女婿。’”

  《辍耕录》引唐郑熊《番禹杂记》:“广中僧有室家者,谓之火宅僧。”宋陶谷《清异录》:“京师大相国寺僧有妻曰梵嫂。”

  《癸辛杂识》:“临平明因尼寺,大刹也。往来僧官,每至必呼尼之

译正统八年三月戊寅日,湖广荆州府荆门州判陈襄上言:“各地近来有懒惰之民不顾奉养父母,安心追随异端邪说,私自剃度出家,贿赂僧官获取度牒,以游方化缘为名,走遍城镇乡村,诱惑愚昧的男女,无所不为。所到之处,官府因他们是僧人,不加盘查,使得好人得以肆意妄为。请求敕令天下各官府及关卡,凡遇到剃度之人,逮捕送还原籍,按律治罪。若是真僧,只许居住在本处,不许出境,以杜绝奸邪弊端。”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

宣德十年八月癸卯日,广东按察使佥事赵礼上言:“各地寺观多因田产粮赋浩大,与百姓一同承担差役,因此混同于世俗。如南海县光孝寺,应纳税粮三千多石,每当春秋耕种收割时,众僧往来于佃户家中,男女杂坐,嬉笑畅饮,岂能不污染人心、败坏风俗?请求依照钦定额数设置僧人,府四十名,州三十名,县二十人,就在本寺酌情给予田亩,听任他们自种自食,其余田产均拨给有丁口而无田的人耕种纳粮。”皇上命行在礼部依照赵礼所言执行。

正统元年九月己未日,都知监太监洪保,请求度其家仆为僧,朝廷准许,共度僧二十四人。

十月甲戌日,行在礼部尚书胡溁等人上奏:“洪武年间,天下僧、道发给度牒者,令僧录司、道录司制作名册,颁行天下。寺、观凡是遇到僧、道,即与名册核对,其父兄、籍贯、申请度牒的年月如有不同,即为假冒。等到近年,以前的法令逐渐废弃,有亡故遗留的度牒未经注销而被他人占有的,有逃匿的军民及囚犯伪造的,有盗卖影射的,以及私自剃度的,奸邪弊端百出,真伪难以分辨,请求从今以后,发给度牒者仍制作名册,颁行天下寺观,以防奸诈。”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

正统五年正月辛未日,发给一万名僧童度牒。进士张谏有希求请求发给数千名众庵僧人前往京师的奏疏。

正统十一年九月辛巳日,有四个僧人在彰义门外私自建造佛寺,监察御史林廷举等人上奏交付法司,判处杖刑并充边卫军,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

正统十四年四月甲戌日,皇上驾临奉天门,对礼部尚书胡溁等人说:“旧制规定,僧道的人数,府四十,州三十,县二十。那些行童申请度牒,全由里老和有关部门核实清楚,才能申报送交。近来听说多有不通本教,以及来历不明的人妄报籍贯,一概冒名申请。你礼部立即发文,请各官府等待三年后,凡有应发度牒者,先令僧、道衙门考核测试,申报送交管辖的官府,审验确实在定额内且籍贯清楚,仍测试其精通本教经典,如行童令背诵《法华》等经及各类经咒,道童令背诵《玉皇本行集》等经及各类科范,番僧审验通晓坛场十个,才允许申报送交札部复试,考中后然后具奏请求发给。敢仍像以前那样滥加保举,事发后,其经过的各官府官吏、里老,重罪不言自明。”

景泰十五年十一月辛卯日,云南虚仁驿驿丞尚褫上言:“近年以来,佛教盛行,聋瞽之徒煽动男女,廉耻之道丧失,风俗扫地。这大概是以前掌管邦礼的人屈服于王振的权势,今年说度僧,明年也说度僧,百十万亿,日益炽盛。现在虽然说是停止度僧加以裁抑,不过是显示虚文、应付故事而已。臣认为应当全部令其蓄发,敕令他们回归世俗务农,庶几邪术不兴,戾气自息。”

《元史·张珪传》说:“僧道出家,断绝妻儿,是想超出世俗,所以国家优待他们,不征徭役。况且安置在官寺,应当清静绝俗,洗心诵经祈福。近年僧道往往蓄养妻儿,与常人无异。如蔡道泰、班讲生之类,伤人逞欲,败坏教规触犯刑律的,何止数得尽。惮于奉持经典,岂不亵渎天神?臣等议定,僧、道蓄养妻儿的,应按旧制治罪,罢遣为民。”

二十岁以上不许为僧

《实录》:“洪武二十年八月壬申,诏令百姓年二十以上者,不许落发为僧。二十岁以下申请度牒者,都令在京城各寺服役三年,考核其廉洁无过错的,才度为僧。”

僧地没官

《实录》:正统十二年二月庚戌日,弥陀寺僧上奏:“本寺原种宛平县土城外田地十八顷有余,近来蒙户部委官踏勘,令臣纳税。然而臣是空寂之徒,请求赐免。”皇上说:“僧既然不能纳税,其田地令没官。”

僧尼之滥

《洛阳伽蓝记·瑶光寺》:“永安三年,尔朱兆进入洛阳,纵兵大肆抢掠。当时有秀容胡骑数十人入寺淫秽,自此以后颇受讥讽。京师谚语说:‘汝阳女儿急作髻,瑶光寺尼抢女婿。’”

《辍耕录》引唐郑熊《番禺杂记》:“广州僧人有妻室的,称为火宅僧。”宋陶谷《清异录》:“京城大相国寺僧有妻,称为梵嫂。”

《癸辛杂识》:“临平明因寺,是大寺院。往来僧官,每到必呼尼之

少艾者供寝。寺中苦之,于是专作一寮,贮尼之尝有违滥者,以供不时之需,名曰尼站。”

译年轻貌美的女子被供给僧人寝宿。寺中僧人对此感到苦恼,于是专门建造了一间寮房,用来关押那些曾经有过违犯戒律、行为不端的女尼,以备不时之需,称之为“尼站”。

元时,妇人一切受戒,自妃子以下至大臣妻室,时时延帝师堂上,戒师于帐中受戒诵咒作法,凡受戒时,其夫自外归,闻娘子受戒,则至房不入。妃主之寡者,问数日,则亲自赴堂受戒,恣其淫污,名曰“大布施”,又曰“以身布施”。其风流行中原,河北僧皆有妻,公然居佛殿两庑,赴斋称师娘。病则于佛前首谢,许披袈裟三日。殆与常人无异,特无发耳。

  僧寺之多

  自魏有天下,至于掸让。佛经流通,大集中国,凡有四百一十五部,合一千九百一十九卷,正光以後,天下多虞,工役尤甚。于是所在编民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狠滥之极,自中国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馀万矣,其寺三万有余。

  南唐後主普度诸郡僧,建康城中僧徒殆至数千。

  禁女冠尼姑

  宣德四年六月,有顺天府大兴县真元观女冠成志贤等九人,诣行在礼部,请给度牒。礼部言:“太宗皇帝时,命尼姑皆还俗,今成志贤等亦宜还父母家。”上命先朝令,仍申明妇女出家之禁。

  造寺写经并无功德

  《洛阳伽蓝记崇真寺》:“比邱惠凝死,一七日还活,经阎罗王检阅,以错名放免。惠凝具说过去之时,有五比邱同阅,一比邱云是宝明寺智圣,坐禅苦行,过升天堂。有一比邱是般若寺道品,以诵四十卷《涅盘》,亦升天堂。有一比邱云是融觉寺昙漠最,讲《涅盘》、《华严》,领众千人。阎罗上云:‘讲经者心怀彼我,以骄凌物,比邱中第一粗行,”令唯试坐禅诵经,不问讲经。昙漠最曰:‘贫道立身以来,唯好讲经,实不明于诵,阎罗王敕付司,即有青衣十人,迭昙谟最向西北门,屋舍皆黑,似非好处,有一比邱云是禅林寺道弘,自云:‘教化四辈檀越,造一切经人中象十躯。’阎罗王曰:‘沙门之礼必须摄心守道,志在禅诵,不干世事,不作有为。虽造作经象,正欲得他人之财物,既得他物,贪心即起;既怀贪心,便是三毒不除,具足烦脑。’亦付司,仍与昙漠最同入黑门,有一比邱云是灵觉寺宝明,自云:‘出家之前,尝作陇西太守,造灵觉寺成,即弃官入道,虽不禅诵,礼拜不缺。’阎罗王曰:‘卿作太守之日,曲理在法,劫夺民财,假作此寺,非卿之力,何劳说此?’亦付司,青衣送入黑门。太後闻之,遣黄门侍郎徐纥依惠凝所说,即访宝明寺。城东有宝明寺,城内有般若寺,城西有融觉、禅林、灵觉等三寺,问智圣、道品、昙谟最、道弘、宝明等,皆实有之。即请坐禅僧一百人,常在殿中供养之。诏不听持经象,沿路乞索,若私有财物造经象者任意。凝亦人白鹿山,居隐修道。自此以往,京邑比邱悉皆禅诵,不复以讲经为意。”

  太祖皇帝御制《龙兴寺碑》曰:“立刹之意,留心岁久,数欲为之,恐伤民资,若将民资建寺求佛,福从何来?”

  罗整庵钦顺《困知记续录》:“梁武帝问达摩曰:‘朕即位以来,造寺、写经、度僧不可胜纪,有何功德?’答曰:‘并无功德。’帝曰:‘何以无功德?’答曰:‘此但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随形,虽有非实。’又宗杲《答曾侍郎书》有云:‘今时学道之士,只求速效,不知错了也。却谓无事省缘、静坐体究为空过时光,不如看几卷经,念几声佛,佛前多礼几拜,忏悔平生所作罪过,要免阎家老子手中铁棒,此是愚人所为。’呜呼,自佛法入中国,所谓造寺、写经、供佛、饭僧、看经、念经种种糜费之事,日新月盛,但其力稍可为者,靡不争先为之。导之者固其徒,向非人心之贪,则其说亦无缘而入也。奈何世之谄佛以求福利者,其贪心惑志缠绵固结而不可解。虽以吾儒正色昌言恳切详尽,一切闻如不闻。彼盖以吾儒未谙佛教,所言无足信也。达摩在西域,称二十八祖人中国,则为禅家初祖。宗杲擅名一代,为禅林之冠,所以保护佛法者,皆无所不用其心,其不肯失言决矣。乃至如上所云种种造作以为无益者,前往如出一口,此又不足

译元代,妇女普遍受戒,从妃子以下到大臣的妻子,常常邀请帝师来到堂上,在帐中由戒师主持受戒、诵咒、作法。凡是受戒的时候,她们的丈夫从外面回来,听说妻子正在受戒,就走到房门口而不进去。那些守寡的妃主,询问几天后,便亲自前往佛堂受戒,任由僧人淫乱污秽,美其名曰“大布施”,又称“以身布施”。这种风气流行于中原,河北的僧人都有妻子,公然住在佛殿两侧的厢房里,参加斋会时被称为“师娘”。生病时,就在佛前忏悔谢罪,许诺披上袈裟三天。这几乎与普通人没有区别,只是没有头发罢了。

僧寺之多

自从北魏统一天下,直到禅让退位。佛经广泛流传,大量汇集到中国,共有四百一十五部,合计一千九百一十九卷。正光年间以后,天下多灾多难,劳役尤其繁重。于是各地的百姓互相结伴出家,表面上是仰慕沙门,实际上是逃避徭役,这种粗滥的现象达到了极点,自从中国有了佛法以来,从未有过这样的情形。粗略计算一下,僧尼大众有两百多万人,寺庙有三万多座。

南唐后主普遍度化各郡的僧人,建康城中的僧徒几乎达到数千人。

禁女冠尼姑

宣德四年六月,顺天府大兴县真元观的女道士成志贤等九人,到皇帝行在的礼部,请求颁发度牒。礼部说:“太宗皇帝在位时,命令尼姑都还俗,现在成志贤等人也应该回到父母家。”皇上命令遵循先朝的政令,仍然申明禁止妇女出家的禁令。

造寺写经并无功德

《洛阳伽蓝记·崇真寺》记载:“比丘惠凝死后,过了七天又复活了,经过阎罗王检阅,因为名字弄错而获免。惠凝详细讲述了过去的事情,当时有五位比丘一同接受检阅,一位比丘说是宝明寺的智圣,因为坐禅苦行,得以升上天堂。有一位比丘是般若寺的道品,因为诵读四十卷《涅槃经》,也升上了天堂。有一位比丘说是融觉寺的昙谟最,讲解《涅槃经》、《华严经》,统领千人。阎罗王说:‘讲解经典的人心怀彼此分别,用骄傲欺凌他人,这是比丘中第一等粗劣的行为。’于是只测试坐禅诵经,不询问讲解经典。昙谟最说:‘贫僧立身以来,只喜好讲解经典,实在不擅长诵读。’阎罗王命令交付给有关部门,随即有十个青衣人,交替将昙谟最推向西北门,那里的房屋都是黑色的,似乎不是好地方。有一位比丘说是禅林寺的道弘,自称:‘教化四类檀越,建造一切经像,其中人像有十躯。’阎罗王说:‘沙门的礼仪必须收摄心神、坚守正道,志向在于禅修诵经,不干涉世事,不做有为法。虽然建造经像,正是为了获取他人的财物,既然得到了他人的财物,贪心就会生起;既然怀有贪心,就是三毒未除,充满烦恼。’也交付给有关部门,仍然与昙谟最一同进入黑门。有一位比丘说是灵觉寺的宝明,自称:‘出家之前,曾经担任陇西太守,建造灵觉寺完成后,就弃官出家,虽然不禅修诵经,但礼拜从未缺失。’阎罗王说:‘你担任太守的时候,枉法曲断,掠夺民财,假借建造这座寺庙,并非你的力量,何必说这些?’也交付给有关部门,青衣人送入黑门。太后听说了这件事,派遣黄门侍郎徐纥按照惠凝所说的去探访宝明寺。城东有宝明寺,城内有般若殿,城西有融觉、禅林、灵觉这三座寺庙,询问智圣、道品、昙谟最、道弘等人,确实都存在。于是邀请一百位坐禅的僧人,常在殿中供养他们。下诏不允许手持经像沿街乞讨,如果私自拥有财物建造经像则听任随意。惠凝也进入白鹿山,隐居修道。从此以后,京城里的比丘都专心禅修诵经,不再以讲解经典为意。”

太祖皇帝御制《龙兴寺碑》说:“建立寺庙的念头,留心多年,几次想要为之,恐怕伤害百姓的资财,如果用百姓的资财建造寺庙来求佛,福气从哪里来呢?”

罗整庵钦顺《困知记续录》记载:“梁武帝问达摩说:‘朕即位以来,建造寺庙、抄写佛经、度化僧人不可胜数,有什么功德?’达摩回答说:‘并无功德。’梁武帝说:‘为什么没有功德?’达摩回答说:‘这只是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同影子跟随形体,虽然有却不是真实的。’另外,宗杲《答曾侍郎书》中有说:‘现在学道的人,只求速效,不知道错了。却认为无事省缘、静坐体究是空过时光,不如看几卷经,念几声佛,在佛前多拜几次,忏悔平生所作的罪过,想要免除阎罗王手中的铁棒,这是愚人所为。’唉,自从佛法传入中国,所谓建造寺庙、抄写佛经、供奉佛像、供养僧人、看经、念经等各种浪费之事,日新月异,日益兴盛,但只要力量稍微可以做到的,无不争先恐后地去做。引导他们的固然是他们的同党,如果不是人心贪婪,那么这种说法也没有机会进入人心。奈何世上谄媚佛教以求福利的人,他们的贪心惑志缠绵固结而不可解开。即使我们用儒家的正色直言恳切详尽地劝诫,一切听而不闻。他们大概认为我们儒家不熟悉佛教,所说的话不值得相信。达摩在西域,被称为第二十八祖,进入中国,则是禅宗初祖。宗杲名震一代,是禅林之首,所以保护佛法的人,无不尽心竭力,他们不肯失言是肯定的。乃至如上所说的种种造作认为无益的,前后如出一口,这又不足以……”

信耶。且夫贪、嗔、痴三者,乃佛氏之所深戒也,谓之三毒。凡世之造寺、写经、供佛、饭僧、看经、念佛,以为有益而为之,是贪也;不知其无益而为之,是痴也;三毒而犯其二,虽活佛在世,亦不能为之解说。乃欲谄事土佛、木佛,以侥幸于万一,非天下之至愚至愚者乎!凡吾儒解惑之言,不可胜述,孰意佛书中乃有此等本分说话。人心天理,诚有不可得而泯灭者矣。”

译真是这样啊。况且贪、嗔、痴这三者,是佛教所深深戒除的,称为三毒。世间人建造寺庙、抄写佛经、供奉佛像、供养僧人、诵读佛经、念佛号,认为这样做有益而去做,这是贪;不知道这样做无益却仍然去做,这是痴;犯了三毒中的两种,即使活佛在世,也无法为他们辩解。竟然想要谄媚侍奉泥塑木雕的佛像,以求万一的侥幸,这不是天下最愚蠢的人吗!我们儒家解除疑惑的言论,多得说不完,谁料到佛书中竟有如此合乎本分的言论。人心中的天理,确实是有无法泯灭的啊。

“今之道家盖源于古之巫祝,与老子殊不相干。老子诚亦异端,然其为道主,于深根固蒂,长生久视而已。《道德》五千言具在,于凡祈祷、禁祷、经咒、符宗等事,初未有一言及之,而道家立教乃推尊老子,置之三清之列,以为其教之所从出,不亦妄乎!古者用巫祝以事神,建其官,正其名,辨其物,盖诚有以通乎幽明之故,故专其职掌,俾常一其心志,以导迎二气之和,其义精矣。去古既远,精意浸失,而淫邪妖诞之说起。所谓经咒、符宗,大抵皆秦汉问方士所为,其泯灭而不传者,计亦多矣,而终莫之能绝也,今之所传,分明远祖张道陵,近宗林灵素辈。虽其为用不出乎祈攘、爕祷,然既已失其精意,则所以交神明者,率非其道,徒滋益人心之惑,而重为世道之害尔,望其消灾而致福,不以远乎!盖老氏之善成其私,固圣门所不取;道陵辈之涛张为幻,又老子之所不屑为也。欲攻老氏者,须分二端,而各明辨其失,则吾之说为有据,而彼虽架黠,亦无所措其辞矣。”

  《通典》;贞观八年,大宗谓长孙无忌曰:“在外百姓大似信物上封人,欲令我每日将十个大德共达官同入,令我礼拜,观此乃是道人教上其事。”侍中魏徵对曰:“佛法本贵清静,以遏浮竞。昔释道安如此名德,符永因与之同舆,权翼以为不可。释惠琳非无才俊,宋文帝引之升殿,颜延之曰:‘三台之位,岂可使刑馀之人居之。’今陛下纵欲崇信佛道,亦不须道人,且别参议也。”

  杖宰相及僧

  《金史海陵纪》:“贞元三年,以右丞相张浩、平章政事张晖,每见僧法宝,必坐其下,失大臣体,各杖二十。僧法宝妄自尊大,杖二百,”

  《张通古传》;“僧法主欲去,张浩、张晖欲留之,不可得。朝官又有欲留之者。海陵闻其事,召三品以上官上殿,责之曰:‘闻卿等每到寺,僧法宝正坐,卿等皆坐其侧,朕甚不取,佛者,本一小国王子,能轻舍富贵,自苦修行,由是成佛。今人崇敬,以希福利,皆妄也,况僧者,往往不第秀才,市井游食,生计不足,乃去为憎。较其贵贱,未可与簿、尉抗礼,阎阎老妇迫于死期,多归信之。卿等位为宰辅,乃复效此,失大臣体。’召法宝谓曰:‘汝为僧,去住在己,何乃使人知之?’法宝战栗,不知所为。海陵曰:‘汝为长老,当有定力,今乃畏死那?’遂于朝堂杖之二百,张浩、张晖杖二十。”

  人主不可接僧

  《宋书颜延之传》:“时沙门释惠琳,以才学为太祖所赏爱。每召见,尝升独榻。延之甚疾焉;因醉自上曰:‘昔同子参乘,袁丝正色。此三台之坐,岂可使刑馀之人居之?’上变色。”

  许僧道畜妻

  《五台志》:“二氏之教,古今儒者尝欲去之,而卒不能去,盖人心陷溺日久,虽贤者不能自免,夫民生有欲,顺其所欲则从之也轻,按老子之子名宗,为魏将。佛氏娶妻日那输佗,生于摩侯罗,出家十二年,归与妻子复完聚。今其徒皆鳏居而无妻,岂二氏之教哉!虽无妻而常犯淫僻之罪,则男女之欲岂其性与人殊哉!为今之计,管剃不必禁也,听其娶妻生于,而与齐民结婚姻之好。寺观不必毁也,因其地之宏敞,而借为社学、社仓。即以其人皆为我用,久将自嫌其簪剃之丑,而亦不便于寺观之居也。岂非君子以人治之道,孔子从俗猎较之意乎?又习仪多于寺观,邱文庄已尝非之,而祈祷必以僧、道,厉祭必以僧、道,何以禁民之作道场、佛事哉。余谓祷雨当陈词哀恳,令诸生歌《云汉》之章,厉祭则圣祖御制之文,固已仁至而义尽矣。又何必假彼不洁之人,亵鬼神如百戏矣。”

  道士隶宗正寺

  《旧唐书玄宗纪》:“开元二十五年正月,制道士、女冠宜隶宗正寺,僧尼令祠部检校。”

  润色梵书

  《山堂考索》:“太宗崇尚释教,置院于太平兴国寺,後改为传法院,车驾亦尝临幸。得西域僧法天及息天灾、施获等,取所献梵书翻译焉。息天灾等并赐紫袍、师号,又命

译如今道家大概源于古代的巫祝,与老子毫无关系。老子确实也是异端,但他所主张的道,不过是深根固蒂、长生久视罢了。《道德经》五千字都在那里,对于祈祷、禁咒、经咒、符箓之类的事情,起初没有一字提及,而道家立教却推崇老子,把他列入三清之列,认为他们的教义由此而出,这不是太荒谬了吗!古代使用巫祝来侍奉神灵,设立官职,端正名分,辨别物品,大概确实有沟通阴阳两界的道理,所以专门负责这一职务,使他们常保持心志专一,以引导阴阳二气的和谐,其意义精深。离古代既已久远,精深的意旨逐渐丧失,而淫邪妖诞的说法便产生了。所谓的经咒、符箓,大致都是秦汉间方士所作,那些泯灭而不流传的,计算起来也很多,但最终没能断绝,现在所流传的,分明是远祖张道陵,近宗林灵素等人。虽然他们的作用不出于祈祷、禳灾,但既然已经失去了精深的意旨,那么他们与神明交往的方法,大多不是正道,只是增加人心的疑惑,而加重对世道的危害罢了,指望他们消灾致福,不是太遥远了吗!大概老子善于成全私欲,本来就是儒家圣人所不取的;张道陵等人夸大虚妄,又是老子所不屑做的。想要攻击老子的人,必须分作两方面,而各自明辨其过失,那么我的说法就有根据,而他们即使狡辩,也无话可说了。”

《通典》记载:贞观八年,太宗对长孙无忌说:“外面的百姓似乎很相信那些进封事的人,想让我每天让十个大德与达官一同进入,让我礼拜,看这乃是道人教唆他们做的事。”侍中魏徵回答说:“佛法本来崇尚清静,用来遏制浮夸的竞争。从前释道安这样的名德,符永因此与他同乘一辆车,权翼认为不可以。释惠琳并非没有才俊,宋文帝引他升殿,颜延之说:‘三台之位,怎么能让受过刑的人居住。’现在陛下即使想要崇信佛道,也不必让道人参与,且另外参议吧。”

杖责宰相及僧人

《金史海陵纪》记载:“贞元三年,因为右丞相张浩、平章政事张晖,每次见到僧人法宝,必定坐在他的下位,有失大臣的体统,各杖责二十。僧人法宝妄自尊大,杖责二百。”

《张通古传》记载:“僧人法主想要离开,张浩、张晖想要挽留他,没能做到。朝官中又有想要挽留他的。海陵听说这件事,召三品以上官员上殿,责备他们说:‘听说你们每到寺庙,僧人法宝正坐,你们都坐在他的旁边,朕很不赞同,佛者,本来是一个小国的王子,能轻易舍弃富贵,自苦修行,由此成佛。现在人们崇敬他,希望得到福利,都是虚妄的,况且僧人,往往是不第的秀才,市井游食,生计不足,才去当僧人。比较他们的贵贱,还不能与簿、尉平起平坐,民间老妇迫于死期,多归信他们。你们位居宰辅,却还效仿这个,有失大臣的体统。’召法宝对他说:‘你当僧人,去留自在,为何要让别人知道?’法宝战栗,不知所措。海陵说:‘你当长老,应当有定力,现在却怕死吗?’于是在朝堂上杖责他二百,张浩、张晖杖责二十。”

君主不可接见僧人

《宋书颜延之传》记载:“当时沙门释惠琳,以才学被太祖所赏爱。每次召见,曾升独榻。颜延之非常厌恶;于是醉酒后上奏说:‘从前同子参乘,袁丝正色。这三台的座位,怎么能让受过刑的人居住?’皇上变了脸色。”

允许僧道娶妻

《五台志》记载:“佛道二教的教义,古今儒者曾经想要去除,但最终没能去除,大概人心陷溺日久,即使是贤者也不能自免,人生而有欲望,顺从他们的欲望就轻易跟随,按老子的儿子名宗,为魏将。佛氏娶妻叫那输佗,生于摩侯罗,出家十二年,回归与妻子重新团聚。现在他们的徒众都鳏居而无妻,难道是佛道二教的教义吗!虽然没有妻子却常犯淫僻之罪,那么男女之欲难道他们的本性与人不同吗!为现在的计策,剃度不必禁止,听任他们娶妻生子,而与平民结婚姻之好。寺观不必毁坏,因为他们的地方宏大宽敞,而借为社学、社仓。即使让他们都为我所用,久将自嫌其簪剃之丑,而不便于寺观之居。难道不是君子以人治之道,孔子从俗猎较的意思吗?又习仪多于寺观,邱文庄已经曾经非议,而祈祷必以僧、道,厉祭必以僧道,怎么禁止民众作道场、佛事呢。我说祷雨应当陈词哀恳,令诸生歌《云汉之章》,厉祭则圣祖御制之文,固然已经仁至而义尽了。又何必假借那些不洁之人,亵渎鬼神如百戏呢。”

道士隶属宗正寺

《旧唐书玄宗纪》记载:“开元二十五年正月,制道士、女冠应隶属宗正寺,僧尼令祠部检校。”

润色梵书

《山堂考索》记载:“太宗崇尚释教,置院于太平兴国寺,后改为传法院,车驾也曾临幸。得到西域僧法天及息天灾、施获等人,取所献梵书翻译。息天灾等人并赐紫袍、师号,又命”

文臣润色其文。是岁息天灾等献所译经文一卷,诏人藏刻板流行。自是尽取禁中梵夹仰之翻译,每诞节即献经焉。息天灾等皆至朝散大夫、光禄寺鸿肿卿以卒。自是译经之盛,後世无比,”

译文臣润饰其文字。这一年,息天灾等人进献所翻译的经文一卷,皇帝下诏将其收入内府,刻版印刷并广泛流传。从此,将宫中所有的梵文经卷都交给他翻译,每逢皇帝诞辰便进献译经。息天灾等人最终都官至朝散大夫、光禄寺鸿胪卿后去世。从此以后,译经事业的兴盛,后世无人能比。

天禧三年,以宰臣丁谓为译经使官一员;以学士晁向、李维同二员。丁谓罢使,後亦不常置。

  城隍神

  《凤阳县志》:“洪武元年,各处城隍皆有监察,司民之封侯,府曰公,州曰侯,县曰伯,且有制词,盖其时皇祖尚未有定见。三年,乃正把典,诏天下城隍神主只你某府隍之神、某州城隍之神、某县城隍之神,前时爵号一切革去。未几,又令各处城隍庙内屏去闲杂神道。城隍神旧有泥塑像在正中者,以水浸之,泥在正中壁上;却画云山图像在两廊者,泥在两廊壁上。此令一行,千古之陋习为之一变。惜乎今之有司多不达此,往往妄为衣冠之象,甚者又为夫人以配之。习俗之难移,愚夫之难晓,遂使皇祖明训托之空言,可罪民哉。”

  杜牧杭州新造南亭子记

  佛著经曰:主人既死,阴府收其精神,校平生行事罪福之。坐罪者,刑狱皆怪险,非人世所为。凡人平生一失举止,皆落其间。其尤怪者,狱广大千百万亿里,积火烧之,一一日凡千万生人死。穷亿万世,无有问断,名为无问。夹殿宏廊,悉图其状,人未熟见者,莫不毛立神骇,佛经曰:我国有阿阇世王,杀父主篡其位,法当人所谓狱无问者。若能求事佛,後生为天人。况其他罪,事佛固无恙,梁武帝明智勇武,创为梁国者,舍身为僧奴,至国灭饿死,不闻悟,况下辈固惑之。为工商者,杂良以为楛,伪内而华外,纳以大秤斛,以小出之,欺夺村问戆民,铢积粒聚,以至于富。刑法、钱微小肯,出入人性命,颠倒埋没,使簿书条令不可究知,得财买大第豪奴,如公侯家。大吏有权力,能开库取公钱,缘意恣为,人不敢言。是此数者,必自知其罪,皆捐奉佛以求救,月日积久,曰我罪如是,富贵如所求。是佛能灭吾罪,复能以福与我也。有罪罪灭,无福福至,生人惟罪福耳,虽田妇、稚子知所趋避。今权归于佛,买福卖罪,如持左契,交手相付。至有穷民,啼一稚子,无以与哺,得百钱必召一僧饭之,冀佛之助,一日获福。若如此,虽举环海内尽为寺与僧,不足怪也。屋壁绣纹可矣,为金枝扶疏,擎于万福,僧为具味,饭之可矣,饭讫,持钱与之。不大不壮,不高不多,不珍奇瑰怪为忧,无有人力可及而不可为者。晋,伯主也,一铜鞮宫之衰弱,诸侯不肯来盟,今天下能如几晋,凡几千铜鞮人得不困哉。文宗皇帝尝语宰相曰:‘古者三人共食一农人,今加兵、佛,一农人乃为五人所食,其间吾民尤困于佛。’帝念其本牢根大,不能果去之。武帝皇帝始即位,独奋怒曰:穷吾天下,佛也。’始去其山台野邑四万所,冠其人凡至十万人。後至会昌五年,始命西京留佛寺四,僧惟十人,东京二寺,天下所谓节度、观察,同、华、汝三十四治,所得留一寺,僧惟西京数,其他刺史州不得有寺。出四御史缕行天下,以督之。御史乘驿未出关,天下寺至于屋基耕而刈之,凡除寺四千六百,僧尼笄冠二十六万五百,其奴婢十五万,良人枝附使令者倍笄冠之数,良田数十万顷。奴婢口率与百亩,编人农籍,其馀贱取民直归于有司,寺材州县得以悉恣新其公署传舍。今天子即位,诏曰:‘佛尚不杀而仁,且来中国久,亦可助以为治。天下州率与二寺,用齿衰男女为其徒,各只三十人,两京数倍其四五焉。著为定令,以徇其习,且使後世不得复加也。’赵郡李子烈播,立朝名人也。自尚书、比部郎中出为钱塘,钱塘于江南,繁大雅亚吴郡。子烈少游其地,委曲知其俗,蠹人者剔削其根节,断其脉络,不数月,人随化之。三笺于丞相云:涛坏人居,不一銲锢,败侵不休,诏与钱二千万,筑长堤,少为数十年计,人益安喜。子烈曰:吴越古今多文士,来吾郡游,登楼倚轩,莫不飘然而增思。吾郡之江山甲于天下,信然也。佛炽害中国六百岁,生见圣人,一挥而几夷之,今不取其寺材立亭胜地,以彰圣人之功,使文士歌思之後,必有指吾而骂者。乃作南亭,在城东南隅,宏大焕显,工施手目,

译天禧三年,任命宰相丁谓担任一名译经使;任命学士晁向、李维共同担任两名。丁谓被罢免译经使职务后,此后也不常设置此职。

城隍神

《凤阳县志》记载:“洪武元年,各地的城隍神都设有监察职能,掌管百姓的封侯爵位,府级称公,州级称侯,县级称伯,并且有制词,大概那时皇祖还没有确定的看法。洪武三年,才纠正典制,下诏天下的城隍神主只称某府隍之神、某州城隍之神、县城隍之神,以前的爵位称号全部革除。不久,又命令各处的城隍庙内屏除闲杂的神道。城隍神旧有的泥塑像如果在正中的,用水浸泡它,泥留在正中的墙壁上;如果在两廊画云山图像的,泥留在两廊的墙壁上。这道命令一施行,千古以来的陋习因此改变。可惜现在的官员大多不理解这一点,往往妄自制作衣冠形象的塑像,甚至又制作夫人来配享。习俗难以改变,愚昧之人难以明白,于是使得皇祖的明训成为空话,这难道不是百姓的罪过吗?”

杜牧《杭州新造南亭子记》

佛经说:主人死后,阴府收取他的精神,考核他平生的行为,判定罪福。有罪的人,刑罚监狱都怪异险恶,不是人世间的做法。凡人平生一旦举止失当,都会落入其中。尤其怪异的是,监狱广大达千百万亿里,堆积烈火焚烧,一天就有千万人死。穷尽亿万世代,没有审问判决,名叫无问狱。夹殿宏廊,都描绘其状貌,人未曾熟见的,无不毛发竖立、神魂惊骇。佛经说:我国有阿阇世王,杀害父亲篡夺王位,依法应当落入所谓无问狱中。如果能求事奉佛,来生就能成为天人。何况其他罪行,事奉佛本来就没有灾祸。梁武帝明智勇武,开创梁国,却舍身做僧奴,直到国家灭亡饿死,也不听说他觉悟,何况下等人本来就迷惑于此。从事工商的人,混杂劣质品当作优质品,内里伪劣而外表华丽,用大的秤斗收取,用小的秤斗付出,欺骗掠夺乡村愚钝的百姓,积铢累粒,以至于致富。掌管刑法、钱粮的微小官吏,随意出入百姓的性命,颠倒埋没,使得簿书条令无法查究,获取钱财购买大宅第和豪奴,如同公侯之家。大吏有权力,能打开国库取用公款,顺从心意恣意妄为,人们不敢说话。这几类人,必定自知其罪,都捐资供奉佛以求救,日月积累久了,说我的罪过如此,富贵如所求。这是佛能消灭我的罪过,又能把福报给我。有罪则罪灭,无福则福至,世人只在乎罪福罢了,即使是农妇、孩童也知道趋避。现在权柄归于佛,买福卖罪,如同拿着左契,交手相付。甚至有穷困的百姓,啼哭一个幼儿,没有东西给他吃,得到一百钱必定召来一个僧人给他饭吃,希望佛的救助,一天获得福报。如果这样,即使把四海之内全部变成寺庙和僧人,也不足为怪了。屋壁绣纹就可以了,做成金枝扶疏,擎于万福,僧人准备美味,给他饭吃就可以了,吃完饭,拿着钱给他。不大不壮,不高不多,不珍奇瑰怪的忧虑,没有人力可及而不能做的。晋国是霸主,一个铜鞮宫的衰弱,诸侯不肯来结盟,现在天下能像几个晋国,凡几千铜鞮人能不困顿吗。文宗皇帝曾经对宰相说:‘古代三人共食一个农人,现在加上士兵、佛徒,一个农人竟然被五个人吃,其中我的百姓尤其被佛徒所困。’皇帝考虑到其根本牢固、根基广大,不能彻底去除它。武帝皇帝刚即位,独自愤怒地说:‘使天下穷困的,是佛。’开始去除山台野邑四万所,剃度的人多达十万人。后来到了会昌五年,才命令西京保留佛寺四座,僧人只有十人,东京两座寺,天下所谓的节度、观察,同、华、汝三十四处治所,所得保留一座寺,僧人只有西京的数量,其他刺史州不得有寺。派出四位御史详细巡视天下,以督促执行。御史乘驿车还未出关,天下的寺庙以至于屋基都被耕种收割,总共拆除寺庙四千六百所,僧尼剃度二十六万五百人,其中的奴婢十五万,良人依附使令的人数是剃度人数的两倍,良田数十万顷。奴婢每人分给百亩,编入农籍,其余贱民按市价卖给官府,寺庙的木材州县得以全部用来新建官署和驿站。今天子即位,下诏说:‘佛崇尚不杀而仁爱,而且来到中国很久,也可以辅助治理。天下各州率与二寺,用年老男女作为其徒众,各只三十人,两京数量是其四五倍。著为定令,以顺从其习俗,并且使后世不得再增加。’赵郡人李子烈,是立朝名人。从尚书、比部郎中出任钱塘,钱塘在江南,繁华大雅仅次于吴郡。子烈年轻时游历此地,详细知道其风俗,剔除剥削百姓的根源,切断其脉络,不到几个月,人们随之教化。三次上笺给丞相说:‘毁坏民居,不一一禁锢,败坏侵扰不休,下诏给钱二千万,修筑长堤,稍微为几十年打算,人们更加安定喜悦。子烈说:吴越古今多文士,来到我的郡游历,登楼倚轩,无不飘然而增思。我的郡江山甲于天下,确实如此。佛炽盛危害中国六百年,生见圣人,一挥而几乎夷平它,现在不取寺庙的木材在胜地建亭,以彰显圣人的功绩,使文士歌思之后,必定有指着我骂的人。于是建造南亭,在城东南隅,宏大焕显,工匠施展手目,

发匀肉均牙滑,而无遗功者。江平入天,越峰如髻,越树如发,孤帆白鸟,点画疑在。半夜酒馀,倚老松,坐怪石,殷殷潮声,起于月外。东闽、两越宦游善地,天下名士多往之。予知百数十年後,登南亭者,念仁圣天子之神功矣。美子烈之旨迹,睹南亭千万状,吟不辞已、四时千万状,吟不能去,作为歌诗,次之于後,不知几千百人矣。

译头发均匀,肌肉匀称,牙齿光洁,没有遗漏任何功效的。江水平坦地汇入天际,越地的山峰如同发髻,越地的树木如同头发,孤帆与白鸟,点缀其间,仿佛就在眼前。半夜酒醒之后,倚靠着老松,坐在怪石上,隆隆的潮声,从月亮之外升起。东闽、两越是宦游的好地方,天下的名士大多前往那里。我知道在一百多年以后,登上南亭的人,会怀念仁德圣明的天子的神功。赞美子烈美好的事迹,目睹南亭千万种景致,吟咏起来不忍停止;四季千万种景致,吟咏起来不愿离去,创作歌诗,依次排列在后面,不知道有几千几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