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唐史论断二

卷下

史藏 · 史评 · 已译 · 第 2–3 段

●唐史论断序古之史,尚书、春秋是也。二经体不同,而意同。尚书记治世之事,作教之书也。故百篇皆由圣人立,不以恶事名。虽桀纣之恶,亦因汤武之事而见,不特书也。但圣贤顺时通变,言与事各有所宜,为史者从而记之。又经圣人所定,典谟、训诰、誓命之文体虽不一,皆足以作教于世也。春秋记乱世之事,立法之书也。圣人出于季世,覩时之乱,居下而不能治,故立大中之法,裁判天下善恶而明之,以王制是圣人于衰乱之时起至治之法,非谨其文则不能正时事而垂大典矣。此尚书、春秋之体所以不同也。然尚书记治世之事,使圣贤之所为传之不朽,为君者、为臣者见为善之效,安得不说而行之,此劝之之道也。其间因见恶事,致败乱之端,此又所以为戒也。春秋记乱世之事,以褒贬代王者之赏罚,时之为恶者众,率辩其心迹而贬之,使恶名不朽,为君者、为臣者见为恶之效,安得不惧而防之,此戒之之道也。其间有善事焉,明其心迹而褒之,使光辉于世,此又所以为劝也。是尚书、春秋记治乱虽异,其于劝戒则大意同也。后之为史者,欲明治乱之本,谨戒劝之道,不师尚书、春秋之意,何以为法?至司马迁修史记,破编年体,创为纪传,葢务便于记事也。记事便则所取博,故竒异细碎之事皆载焉,虽贯穿羣书,才力雄俊,于治乱之本、劝戒之道则乱杂而不明矣。然有识者短之,谓纪传所记一事分为数处,前后屡出,比于编年则文繁,此类固所失不细。殊不知又有失之大者,夫史之纪事,莫大乎治乱,君令于上,臣行于下,臣谋于前,君纳于后,事臧则成,否则败,成则治之本,败则乱之由,此当谨记之。某年君臣有谋议,将相有功勲,纪多不书,必俟其臣殁而备载于传,是人臣得专有其谋议功勲也。尚书虽不谨编年之法,君臣之事年代有序,羲和之业固载于《尧典》、《稷契》、《皋夔》之功,固载于《舜典》、三代君臣之事,亦犹是焉。迁以人臣谋议、功勋与其家行细事,杂载于传中,其体便乎?复有过差邪恶之事,以召危乱,不于当年书之,以为深戒,岂非失之大者?或曰:《春秋》虽编年经目,其事传载本末,迁立纪传,亦约是体。故刘餗《史例》曰:「传所以释纪,犹《春秋》之传焉。」此可见迁书之不失也。答曰:《春秋》圣人立法之书也,立法故目其事而断之,明治乱之本。所目之事,或一句,或数句,国之典制罔不明,人之善恶罔不辨。左氏史官也,见圣人之经,所目之事,遂从而传之,虽不能深释圣人之法,记事次序一用编年之体,非外《春秋》经目独为记也。迁之为纪也,周而上多载经典之事,固无所发明。至秦汉纪,并直书其事,何尝有法?纪无法,传何释焉?此乃餗附迁而为之辞也。或曰:史之体必尚编年,纪传不可为乎?荅曰:为史者习尚纪传久矣,厯代以为大典,必论之以复古,则泥矣。有能编列君臣之事,善恶得实,不尚僻怪,不务繁碎,明治乱之本,谨劝戒之道,虽为纪传,亦可矣。必论其至,则不若编年体正而文简也。甫尝有志于史,窃慕古史体法,欲为之。因读唐之诸书,见太宗功徳法制与三代圣王并,后帝英明不逮,又或不能守其法,乃有荒纵狠忌、庸懦之君,故治少而乱多。然有天下三百年,由贞观功徳之逺也。《唐书》繁冗,遗畧多失体法,事或大而不具,或小而悉记,或一事别出而意不相照,怪异猥俗无所不有,治乱之迹散于纪传中,杂而不显,此固不足以彰明贞观功徳法制之本,一代兴衰之由也。观髙祖至文宗实录,叙事详备,差胜于他书,其间文理明白者尤胜焉。至治乱之本,亦未之明,记事务广也。劝戒之道,亦未之着,褒贬不精也。为史之体,亦未之具,不为编年之体,君臣之事多离而书之也。又要切之。事或有遗畧,君臣善恶之细,四方事务之繁,或备书之,此于为史之道,亦甚失矣。遂据实录与书,兼采诸家著录,参验不差,足以传信者,修为唐史。记旧史之文繁者删之,失去就者改之,意不足而有它证者补之,事之不要者去之,要而遗者增之,是非不明者正之。用编年之体,所以次序君臣之事。所书之法,虽宗二经文意,其体畧与实录相类者,以唐之一代有治有乱,不可全法尚书春秋之体,又不敢僣作经之名也。或曰:「子之修是书,不尚纪传之体可矣,不为书志,则郊庙礼乐律厯灾祥之事,官职刑法食货州郡之制,得无遗乎?」荅曰:「郊庙而下,固国之巨典急务,但记其大要,以明法度政教之体,其备仪细文,则有司之书,各有司存,为史者难乎具载也。」自康定元年修是书,至皇佑四年草具,遂作序述其意,更竢删润其文。

译《唐史论断序》。古代的史书,以《尚书》和《春秋》为代表。这两部经书的体例虽然不同,但旨意相同。《尚书》记载太平时代的事情,是用来施教的书。所以其中一百篇都是圣人所立,不以恶事作为篇名。即使桀、纣的罪恶,也借汤、武的事迹显现出来,并不专门记载他们的恶行。只是圣贤顺应时势、通达变化,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各有适宜之处,撰写史书的人便依照这些加以记载。况且这些文字都是经过圣人审定的,典、谟、训、诰、誓、命等文体虽然不一,却都足以对世人施教。《春秋》记载乱世的事情,是用来建立法则的书。圣人出现在衰乱时代,看到了时局的混乱,身居下位又不能治理天下,所以制定大中之法,裁判天下的善恶并使之彰明。以王者制度来治理,是圣人在衰乱之时兴起至治之法;如果不慎重对待文字,就不能匡正当时的事情,也不能留下大的典范。这就是《尚书》和《春秋》体例不同的原因。然而,《尚书》记载太平时代的事情,使圣贤的作为流传不朽;做君主的、做臣子的看到行善的功效,怎么会不喜悦并实行它呢?这就是劝善的方法。其中有时因记载恶事而显示导致败乱的根由,这又是用来警戒人的。《春秋》记载乱世的事情,用褒贬代替王者的赏罚。当时作恶的人很多,便大体辨明他们的内心和行迹而加以贬斥,使恶名流传不朽;做君主的、做臣子的看到作恶的后果,怎么会不畏惧并加以防范呢?这就是警戒的方法。其中也有善事,便辨明其内心和行迹而加以褒扬,使其光辉流传于世,这又是用来劝善的。因此,《尚书》和《春秋》记载治乱虽然不同,但在劝善惩恶方面,大意是相同的。后世撰写史书的人,想要阐明治乱的根本,慎重实行劝善惩恶的方法,如果不学习《尚书》《春秋》的旨意,又凭什么作为法则呢?到了司马迁修撰《史记》,打破编年体,创立纪传体,大概是为了便于记事。记事便利,所取材料便广,所以奇异琐碎的事情都记载其中。虽然能够贯通群书,才力雄健,但对于治乱的根本和劝戒的方法,却混乱驳杂而不明白了。可是有见识的人又责备纪传体,说纪传体所记的一件事分散在几处,前后多次出现,比起编年体来文字繁多;这类缺点确实不可忽视。却不知道还有更大的缺失:史书记事,没有比治乱更重要的。君主在上面下令,臣子在下面执行;臣子先提出谋议,君主随后采纳;事情安排妥当就成功,否则就失败。成功是治世的根本,失败是乱世的根由,这些本应慎重记载。某年君臣有谋议,将相有功勋,纪中往往不记,必定等到臣子去世后才在传中详载,这就使人臣能够独自占有那些谋议和功勋。《尚书》虽然没有严格遵守编年体的法则,但君臣之事按年代有次序。羲和的功业确实载于《尧典》,稷、契、皋、夔的功劳确实载于《舜典》;三代君臣的事情,也同样如此。司马迁把人臣的谋议、功勋以及他们家中的品行琐事,杂乱地记载在传中,这种体例真的便利吗?又有过失、差错和邪恶之事,足以招致危乱,却不在当年记载,以此作为深刻的警戒,难道不是更大的缺失吗?有人说:《春秋》虽然以编年为经文纲目,但事情的始末都载在传中;司马迁创立纪传体,也大致采用了这种体例。所以刘餗《史例》说:“传是用来解释纪的,正如《春秋》的传一样。”由此可以看出,司马迁的著作并没有失误。回答说:《春秋》是圣人建立法则的书。因为要建立法则,所以列举事情并作出判断,以阐明治乱的根本。纲目所列的事情,有时是一句,有时是数句;国家的典章制度没有不明白的,人的善恶没有不辨别的。左氏是史官,看到了圣人的经书;对于经书所列的事情,便跟随经文为之作传。虽然不能深刻解释圣人的法则,但记事次序完全采用编年体,并不是脱离《春秋》的经文纲目而另行记事。司马迁作《史记》的本纪,周代以前大多记载经典中的事情,本来没有什么新的阐明。到了秦、汉本纪,也只是直截了当地记载事情,哪里有什么法则?本纪既没有法则,列传又解释什么呢?这只是刘餗依附司马迁而替他编造的说辞。又有人说:史书的体例一定要崇尚编年体,难道纪传体就不能采用吗?回答说:撰写史书的人沿用纪传体已经很久,历代都把它当作大典;如果一定要以恢复古制为由加以非难,那就拘泥了。如果能够编排君臣的事情,使善恶都符合事实,不崇尚偏僻怪异,不专事繁琐细碎,阐明治乱的根本,慎重实行劝善惩恶的方法,那么即使采用纪传体,也可以。若一定要论其最高标准,还是不如编年体端正而文字简约。我曾经有志于修史,私下仰慕古代史书的体例和方法,想要撰写一部这样的史书。后来因阅读唐代的各类书籍,看到唐太宗的功德和法制可以与三代圣王并列;后来的皇帝英明程度比不上他,又有的不能守住他的法制,于是出现了荒淫放纵、凶狠猜忌、庸碌懦弱的君主,所以太平少而动乱多。然而唐朝拥有天下三百年,实在是由于贞观时期功德影响深远。现有的《唐书》文字繁杂冗长,遗漏和简略很多,也失去了史书的体例和法则;记事有的重大却记载不完整,有的细小却全部记下,有的一件事分开记载而前后的意思不能相互照应,怪异鄙俗之事无所不有。治乱的踪迹散见于纪传之中,杂乱而不显明。这实在不足以彰明贞观时期功德法制的根本,以及唐代兴衰的由来。考察高祖至文宗的实录,叙事详细完备,比其他书略胜一筹,其中文理明白的部分尤其好。至于治乱的根本,仍然没有阐明,因为记事范围太广;劝善惩恶的方法,也没有彰显,因为褒贬不够精当。作为史书的体例,也没有完备,因为不采用编年体,君臣之事多分离开来记载。而且还应当使记事更加切实。有些事情有所遗漏,君臣善恶的细节、四方事务的繁多情况,有的又全部记载;这对于撰写史书的原则来说,也实在是很大的失误。于是我依据实录和有关史书,同时采集诸家著录,互相参照验证,确认没有差错、足以流传取信的材料,编修成这部唐史。旧史文字繁多的,就删去;取舍失当的,就改正;意义不足而另有证据的,就补充;无关紧要的事情,就删去;重要而遗漏的,就增补;是非不明的,就订正。采用编年体,是为了排列君臣之事的次序。所采用的记事方法,虽然以《尚书》《春秋》的文意为宗旨,但体例大略与实录相似,这是因为唐朝一代有治有乱,不能完全采用《尚书》《春秋》的体例,同时也不敢僭越而以经书命名。有人说:“您修撰这部书,不崇尚纪传体可以了;但如果不撰写书、志,那么郊庙、礼乐、律历、灾祥等事情,官职、刑法、食货、州郡等制度,难道不会遗漏吗?”回答说:“郊庙以下的事项,固然是国家的重要典章和急务,但只记载其中的大要,用来说明法度政教的体制;至于完备的仪式和细密的文字,各有关司的书籍都有专门保存,撰写史书的人很难全部载入。”从康定元年开始修撰这部史书,到皇祐四年草稿大体完成,于是作序说明自己的意图,今后还要等待删削润色其中的文字。

后以官守少暇,未能备具。逮嘉佑元年,成七十五卷。是年冬卧病,久虑神思日耗,不克成就,且就其编秩粗成一家,况才力不盛,叙事不无踈畧,然于劝戒之义,谨之矣。劝戒之切而意逺者,着论以明焉,欲人君览之,人臣观之,备知致治之因,召乱之自,邪正之效,焕然若绘畵于目前,善者从之,不善者戒之,治道可以常兴,而乱本可以预弭也。论九十二首,观者无忽,不止唐之安危,常为世鉴矣。宋尚书刑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兼侍读,许州孙甫之翰撰。

●钦定四库全书唐史论断卷上(宋)孙甫 撰○高祖召突厥兵论曰:义师之起,本于世乱。若威徳渐盛,则四夷欵附矣。故周武兴师,致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之众,助牧野之战;汉髙平定天下,亦有北貊、燕人、枭骑之助。今唐师方起,当以徳义为胜,何乃听文静一时之谋,遽求助于突厥?斯自小也。财寳金帛,皆民力所致。当举义之始,许之夷狄可乎?不尽赂之,又自失信。后突厥恃其微功,连岁入冦,葢由兹失策也。立建成为太子论曰:立太子必嫡长者,使天下之心有系,以止争夺之患也。行之乎世,固为常法。若夫大公之世,子不贤,尚求圣人以传大位,况长子不贤,次子圣乎?安得局于常法也?唐有天下,本秦王之谋。秦王功徳之大,海内属望,其势可终为人臣乎?建成自举义以来,无一事可称道,但以年长,使居圣子上,至愚者知其不可也。虽秦王以常礼让,胡不虚其位,待天命之归?况受禅之初,天下未定,何汲汲于立太子也?善哉!宁王宪让太子之言曰:「时平则先嫡长,世难则归有功,此万世不易之论也。」杀刘文静释裴寂论曰:恩与刑,人主之大权也。恩当其功,刑当其罪,则中外劝戒矣。反是,道何以服人心?裴寂、刘文静俱以佐命为大臣,文静才略功名过寂逺甚。髙祖任情亲寂而疎文静,文静失律则除名。及与寂有隙,出怨言,遂听寂谗杀之。寂当将相之任,怯而无谋,屡为贼败。既入朝,不加深罪,幸矣。顾待弥厚,可乎?施恩于寂太优,用刑于文静太暴。二者皆出于私,非圣子功徳之大,人心去矣。杀刘世让论曰:兵之用间,为神妙者,以其术之不可窥也。髙祖厯战伐多矣,用兵之事,不可谓不晓。刘世让素有忠义之名,既以知边机,使备突厥,方制其要害,功效甚明。突厥使人入朝,言世让有异谋,殊不知世让既荷任用,已有功效,何故与突厥通谋?况突厥入冦,本以马邑为便,今得其地守之,是扼其入冦之路也。世让经画如是,戎人反言与己国通谋,其情固易察耳。髙祖不察而杀世让,何昏之甚也!复置十二军论曰:国之用武,固常事,不可一日懈也。中夏之广,外夷之众,虽太平之世,黠恶者畏威服徳而不敢动。其心常幸国之有事,起而为患。尔则武备可一日懈乎?况大乱初定,人心未宁,便欲为安逸之态,而偃武事。及突厥入冦,乃谋迁都以避。经世之略,何其浅也!赖秦王坚议不行,谬策令复置十二军,以教诸府之兵。中国之威,自此盛矣。○太宗放宫人论曰:古之明王,嫔御之数,着于经典者,可见也。汉之后宫,及千数,贤如魏桓者,不肯出仕矣。葢人君广置嫔御,其损有三:侈费甚也,内宠多也,怨女众也。侈费甚则困民力,内宠多则竞私谒,怨女众则伤和气。人君之徳所损如是,贤者以为难諌正,而不愿仕也。况隋炀荒虐,自古无比,强取良家女,置后宫者,固无其数。髙祖初入闗,放离宫之人,还亲属,此得美事之一节。及受禅,安然有其后宫,欲不荒恣,得乎?赖圣子承之,立矫其过,计出三千之众,使天下耸动,歌咏唐之盛徳也。即位改元论曰:或问《春秋》书国君即位,必于元年正月,明新君踰年即位改元也。此书即位踰年,岂《春秋》之法乎?荅曰:《尚书》记天子传位改元之法,舜则曰「月正元日」,禹则曰「正月朔旦」,《春秋》即位改元之法,本于此。圣人以舜、禹之法为天下之至正也。然《顾命》康王之语,记成王崩,康王既为天子,乃释冕反丧服,葢以先君不书所终之年,天子即位不可一日而虚,故于柩前即位,明先君传授之意,不及行舜、禹之法也。但踰年称君改元,亦同其道矣。以天子不待踰年即位,则诸侯可知也。《春秋》一国之史,圣人修之,遂见天下大法,莫若舜、禹至正也。元年初即位,说者引《康诰》之文为定,以谓新年正月必改元正位,百官以序,国史书即位以表之。此虽明不待踰年即位,年见新君之法,不知圣人因而存舜、禹之道也。况鲁侯即位虽称元年,必书「王正月」者,上以明王道之序,下以见诸侯奉王制而即位也。若夫修天子之史,可不知书元年即位之法乎?又后代事艰,天子继统必待踰年称君,势有不便矣,故当依实书之,虽略变古法,其曰「以即位踰年改元」,亦所以法《尚书》定位,《春秋》改元见新君之意也。魏郑公论致治不难

译后来因为官务在身、闲暇很少,未能完备完成。到了嘉祐元年,完成七十五卷。这年冬天卧病在床,长期忧虑精神思虑日渐耗损,不能完成全书,只能先使编排体例大致成形,自成一家。何况我的才力不强,叙事不免疏略;然而对于劝善惩恶的意义,我是慎重对待的。对于劝戒意义迫切而旨意深远的地方,撰写论说加以阐明,希望君主能够阅读,臣子能够观察,从而完全了解实现太平的原因、招致动乱的根由,以及邪正所产生的后果,使这一切清楚得如同图画展现在眼前;善的就遵从,不善的就警戒。这样,治国之道就可以长久兴盛,动乱的根源也可以预先消除。全书论说九十二篇,阅读的人不要忽略;它不只是讲唐朝的安危,也常常可以作为后世的借鉴。宋尚书刑部郎中、充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读、许州人孙甫之翰撰写。钦定《四库全书》。《唐史论断》卷上。(宋)孙甫撰。高祖。征召突厥军队。论说:义军兴起,根本原因在于天下动乱。如果威势和德行逐渐强盛,四方夷族自然会归附。所以周武王兴兵时,招致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部众,帮助参加牧野之战;汉高祖平定天下时,也有北貊、燕人和枭骑的援助。如今唐朝军队刚刚起兵,应当以德义取胜,为什么竟听从刘文静一时的计谋,仓促向突厥求助呢?这是自己轻视自己的力量。财宝金帛,都是民力所生产的。起兵举义之初,怎能把这些许给夷狄呢?如果不把答应的财物全部送给他们,又会自己失去信用。后来突厥倚仗这点微小功劳,连续多年入侵作乱,大概就是由于这一错误策略造成的。立建成为太子。史臣评论说:立太子一定立嫡长子,是为了使天下人心有所归依,从而制止争夺的祸患。这在世代相传的常规中,固然是通常的法则。至于在大道公行的时代,如果儿子不贤尚且还要寻求圣人来传授大位,何况长子不贤而次子贤明呢?怎么能拘泥于常规呢?唐朝能够拥有天下,根本上是秦王谋划的结果。秦王的功劳德行极大,天下人都归心仰望,他的势力难道能终身只做人臣吗?李建成自从举兵起义以来,没有一件事值得称道,只因为年长,就让他处在圣明的秦王之上,连最愚蠢的人也知道这是不可以的。即使秦王按照通常礼法谦让,为什么不暂且空着太子之位,等待天命归属呢?何况接受禅让之初,天下还没有安定,为什么急忙册立太子呢?宁王李宪劝太子时说的话真好:“天下太平时就先立嫡长子,世道艰难时就归于有功之人,这是万世不变的论断。” 杀刘文静,释放裴寂 史臣评论说:恩赏和刑罚,是君主掌握的大权。恩赏与功劳相当,刑罚与罪过相当,那么朝廷内外就都会受到劝勉和警戒。反过来,如果不是这样,靠什么使人心服?裴寂、刘文静都因为辅佐皇帝建立功业而成为大臣,但刘文静的才略和功名远远超过裴寂。高祖任性偏爱裴寂而疏远刘文静,刘文静触犯法纪,便被削去名籍。后来刘文静与裴寂结怨,说了些怨恨的话,高祖竟听信裴寂的谗言而杀了他。裴寂担任将相,胆怯而没有谋略,屡次被贼军打败。他入朝以后,没有受到重罪惩处,已经算幸运了。可是反而更加厚待他,这可以吗?给裴寂的恩赏太优厚,对刘文静的刑罚又太残暴。二者都出于私心;如果不是因为圣明君主功德极大,人心早就离散了。杀刘世让 史臣评论说:用兵采用间谍之术之所以神妙,是因为这种谋略无法被窥测。高祖经历的战事很多,对于用兵之事,不能说不明白。刘世让一向有忠义的名声,既然因为熟悉边境军情而被任用来防备突厥,正当他控制突厥要害之处时,功效已经十分明显。突厥派使者入朝,说刘世让有异谋,却完全不知道刘世让既然承受任用,已经取得了功效,为什么还要与突厥共同谋划呢?何况突厥入侵,本来是因为马邑便于进攻;如今取得马邑并守住它,就是扼住突厥入侵的道路。刘世让筹划的正是这些,戎人反而说他与自己的国家共同谋划,这其中的情状本来就很容易察觉。高祖没有察明便杀了刘世让,昏昧得太过分了!重新设置十二军 史臣评论说:国家使用武力,本来就是常事,不能有一天松懈。中原广大,外族众多,即使在太平时代,那些狡黠凶恶的人也只是畏惧威势、服从德化而不敢行动。他们心里总是希望国家发生事变,然后起而作乱。既然如此,武备怎么能有一天松懈呢?何况大乱刚刚平定,人心还没有安宁,便想摆出安逸的样子,停止武备。等到突厥入侵,才谋划迁都来躲避。治理国家的谋略,怎么这样浅薄啊!幸亏秦王坚持主张,迁都的错误计策没有实行;于是下令重新设置十二军,用来训练各府的士兵。中原的威势,从此兴盛起来。○太宗 释放宫人。史臣评论说:古代贤明君王的嫔妃人数,经典中都有明确记载,由此可以看出。汉代以后,后宫人数多达千数,像魏桓这样贤明的人,也不肯出来做官了。大概君主广泛设置嫔妃,会造成三种损害:奢侈耗费太严重,内宠太多,幽怨的宫女太多。奢侈耗费太严重,就会困乏百姓的财力;内宠太多,就会争相私下求见君主;幽怨的宫女太多,就会损伤和气。君主的德行受到这样的损害,贤者认为难以劝谏匡正,因而不愿出来做官。何况隋炀帝荒淫暴虐,自古以来无人可比,强行掠取良家女子,安置在后宫中的,本来就不计其数。高祖刚进入关中时,释放离宫中的人,让她们回到亲属身边,这是值得称道的美事之一。等到接受禅让后,却安然享有自己的后宫,想不荒淫放纵,能做到吗?幸亏圣明的太宗继承帝位,立即改正他的过错,一次计算放出三千多人,使天下震动,歌颂唐朝盛大的德政。即位,改年号 史臣评论说:有人问,《春秋》记载国君即位,一定写在元年正月,说明新君要等先君去世后的第二年才即位并改元。这部史书把即位写在先君去世后的第二年,难道合乎《春秋》的法则吗?回答说:《尚书》记载天子传位、改元的法则,舜时说“月份以正月初一为开始”,禹时说“正月初一早晨”,《春秋》关于即位、改元的法则,本来就是以此为依据的。圣人认为舜、禹的法则是天下最正确的法则。然而《顾命》中康王的话,记载成王去世后,康王已经成为天子,于是脱下冕服,穿上丧服,大概是因为先君去世的年份不在当年史书中记载,天子即位不能一天空缺,所以在灵柩前即位,以表明先君传位的意思,来不及实行舜、禹的法则罢了。但是等到第二年才称君并改元,也同样符合这个道理。既然天子不必等到第二年才即位,那么诸侯的情况也就可以知道了。《春秋》本是一国的史书,经圣人修订后,便显现出天下的大法,没有比舜、禹的至正之道更好的了。有人以元年刚即位为说,引《康诰》的文字作为定论,认为新年正月一定要改元、端正君位,百官依次就位,国史记载即位来表明此事。这虽然说明了不必等到第二年即位、在新年显示新君的法则,却不知道圣人是借此保存舜、禹之道。〔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元日〕 况且鲁侯即位虽然称为元年,却一定记作“王正月”,对上是为了说明王道的次序,对下是为了显示诸侯遵奉王的制度而即位。至于修撰天子的史书,难道可以不知道记载元年即位的法则吗?后来世道艰难,天子继承统绪一定要等到第二年才称君,实际情势有不便之处,所以应当按照事实记载。即使大略改变了古法,称作“即位后到第二年改元”,也正是用来效法《尚书》确定君位、用《春秋》改元来显示新君的意思。魏郑公论述治理天下并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