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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同治甲戌日兵侵台始末四

卷三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48–63 段

窃查日本国兵船前赴台湾屯扎番社,该国使臣柳原前光与臣等往来辩论,该使臣多方狡辩。八月初一日,准柳原前光照会,本国所派全权办理大臣大久保利通由津来京,请订日期拜晤。当即照覆,令该使臣于八月初四日来臣衙门会晤。是日,大久保利通偕柳原前光及郑永宁来见。该使臣面递条说二纸,大指谓生番不服教化,地非中国所属;又生番屡害漂民,曾不惩办。并呈出领事福岛与番地土人笔话。经臣等反复诘驳,谈论逾时,毫无归宿。嗣复彼此晤论数次,并互给照会节略,再三剖辩。该使臣狃定前见,词气之间,竟似番土非中国所辖。复以别有两便办法为请。且以数日间如无此办法,即欲回国等语,希图要挟。臣等随覆以照会,将狡辩各节逐层驳复,仍以如其欲求两便办法,自可详细熟商,函达去后,该臣能否悔悟,尚未可定。而前来使臣柳原前光于辩论时,复以稽阁国书为词,照会催办展觐。臣等当以俟台事定议,即为奏请觐见答之。

伏查日本兵扎番社,已逾数月。柳原前光既经狡执于先,自大久保利通到京后,又复游移矫饰,百计强辩,以护其兴兵占地之非。臣等揣测该使臣等用意,总执定面递条说为词。其加兵生番,始终不肯认错,而或想踞地,或冀贴费,一时未能启口。此中谲计阴谋,殊难逆料。前接李鸿章信,谓闽省设防,非必欲与用武。沈葆桢来信,亦有兵端未开,宜防而未宜阻。沈葆桢等奏,又有联外交等语。而英国使臣威妥玛曾于台事初起之日,频来臣衙门传述日本派兵赴台信息,复呈递筹办节略。现法国使臣热福理(Geofroy)自烟台回京,与臣等会晤,亦有愿为调处之意。臣等思兵端不可遽开,既与李鸿章、沈葆桢用意相符,而联外交一节,臣等亦早于六月间钞录臣衙门与日本来往各文函,通行照会各国使臣查照,刻下英、法两国使臣愿为调停,虽不无利人兼利己之心,惟彼既愿代为斡旋,臣等亦祇能一面虚与委蛇,以免从中播弄是非,一面喻以正理,使知非空词所能恫喝。纵将来如何收束,大局能否不至决裂,非臣等所能臆度,而理之所在,不能曲徇,亦即从前沈葆桢等所奏坚持定见之意。至台湾各处海口,现俱分兵驻守,防务渐臻周密,彼或能知难而退,亦未可定。除由臣等再向该使臣辩论,并密致沈葆桢妥商筹备外,谨钞录往来照会,恭呈御览。

朱批:知道了。

日本国柳原照会

大久保面递福岛领事与番地土人笔谈

查覆福岛领事与番地土人笔谈另条

大久保面递第一条

答复第一条

大久保面递第二条

答复第二条

大久保摘录答复内数句为问

答复大久保条问各节

大久保照会

大久保附送节略

大久保附送公法汇钞

给大久保照覆

大久保照会

给大久保照覆

大久保照会

给大久保照覆

日本国柳原照会

为照会事。兹我本国所派全权办理大臣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于明治七年九月六日,由津水程,于昨十日来京。饬本大臣备文报到,并请贵王大臣即订日期,以便踵贵衙门拜晤等因。为此照会,烦为查照,选日示覆是望。兹送该大臣奉到凭据译汉文一件,及该大臣随员名单一纸,即祈照入。至凭文正本,俟该大臣面呈查阅可也。

大久保面递福岛领事与番地土人笔谈

车城人林明国同生员廖周贞来营笔谈。

福:我们为我国边民为牡丹生番所横杀,率兵到此地,更烦所在人民善为我帮助此役。

廖:若有贵事,该总理生员意要协力尽心帮办,未知大人等意如何耳。

福:我到所地,惟怕多少兵士恐吓本地人民,严戒重兵,不敢芜人田园,驱人家畜。你们更疑之。若有事,你协本地人心等事,就来商议可也。

廖:启者,此近日早晚大人之大兵,若要山脚出入,须着仔细,宜应豫知其大人所嘱咐之事,我们应当鸠集各庄头人相议,听大人取裁。

福:我要买本地数项田园筑军营,未知此地是本地人民自开领之地,或是台湾府之地?果本地人民的地,即与你们面议买之可也。

廖:此田园乃是本地人民自开垦,并无借纳朝廷国输正供,可问园主对买明白,或是对囤主明贌过可也。

福:我始到此地,不识甚么人是头人,不识田园是属甚么人。但是因一个通事,见车寮人绵仔者托他运致诸般事。惟怕事或有疏漏,来本地人恐怖。

译我谨查,日本国的兵船前往台湾,在番社驻扎。该国使臣柳原前光同臣等往来辩论时,多方狡辩。八月初一日,收到柳原前光的照会,说本国派出的全权办理大臣大久保利通已经从津地来京,请求议定日期会见。臣等当即复照,命令该使臣于八月初四日来臣衙门会晤。这一天,大久保利通带同柳原前光及郑永宁前来会见。该使臣当面递交条说两纸,大意是说生番不服教化,当地不属于中国;又说生番多次杀害漂流到岸的日本人,却从未受到惩办。并呈出领事福岛同番地土人的笔谈记录。臣等反复诘问驳斥,谈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结果。此后又彼此会见谈论数次,并互相递送照会节略,再三剖析辩论。该使臣拘泥于原先的看法,在言辞之间竟似乎认定番地不受中国管辖。又请求采取另外两种便宜办法,并且说如果数日之内没有这种办法,就要回国等语,企图以此要挟。臣等随即复照,将其狡辩的各项逐层驳复,仍然表示,如果他们希望寻求两全其便的办法,自然可以详细商议。照函发出以后,该大臣能否悔悟,还不能确定。而前来的使臣柳原前光在辩论时,又以我们扣留其国书为借口,发照会催促安排觐见。臣等答复说,等台湾事务议定之后,即奏请安排觐见。我谨查,日本军队在番社驻扎,已经超过数月。柳原前光先前既然已经狡猾执拗,大久保利通到京以后,又再次闪烁其词、矫饰掩护,千方百计强词辩解,以掩饰他们出兵占地的错误。臣等揣测该使臣等人的意图,是始终拿当面递交的条说作为说辞。他们出兵攻打生番,始终不肯承认错误;或者想要占据土地,或者希望索取费用,只是一时还没有公开说出。这里面的诡计阴谋,实在难以预料。此前接到李鸿章的信,说福建省设置防务,并不是一定要同日本动武;沈葆桢来信,也说战端尚未开启,应当防备而不应阻止;沈葆桢等人的奏折,又有联合外交等语。英国使臣威妥玛曾在台湾事务刚开始的那一天,多次到臣衙门传达日本出兵赴台的消息,又递交筹办节略。现在法国使臣热福理(Geoffroy)从烟台回到京城,同臣等会晤,也表示愿意从中调停。臣等认为战端不可仓促开启,这同李鸿章、沈葆桢的用意相符;至于联合外交一事,臣等早在六月间就抄录臣衙门同日本往来的各种文函,通行照会各国使臣查照。眼下英国、法国两国使臣愿意出面调停,虽然不能排除他们也有利己的打算,但既然他们愿意代为斡旋,臣等也只能一面暂且虚与应付,以免他们从中搬弄是非;一面向他们说明正理,使他们知道不能只凭空话进行恫吓。将来无论如何收束,此事大局能否不至于彻底决裂,都不是臣等所能凭空推测的;但正义所在,不能委曲迁就,这也就是此前沈葆桢等奏请坚持既定立场的意思。至于台湾各处海口,现在都已经分兵驻守,防务逐渐趋于周密;日本方面是否会知难而退,也还不能确定。除由臣等再次同该使臣辩论,并秘密通知沈葆桢妥善商议筹备外,谨将往来照会抄录下来,恭敬地呈给皇上阅览。朱批:知道了。日本国柳原的照会 大久保当面递交的福岛领事同番地土人的笔谈 查核答复福岛领事同番地土人笔谈的另一条 大久保当面递交的第一条 答复第一条 大久保当面递交的第二条 答复第二条 大久保摘录答复中的几句话作为问题 答复大久保所问各项 大久保的照会 大久保附送的节略 大久保附送的《公法汇钞》给大久保的复照 大久保的照会 给大久保的复照 大久保的照会 给大久保的复照 日本国柳原的照会 为此照会事:现在我国派出的全权办理大臣、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于明治七年九月六日从津地乘船出发,昨天十日抵达京城。现命本大臣备文报告,并请贵王大臣立即议定日期,以便到贵衙门拜会等情。特此照会,烦请查照,选定日期后赐复为盼。现随照送上该大臣收到的凭据译成汉文的一件,以及该大臣随员名单一纸,敬请一并查收。至于凭据原文,等该大臣当面呈上后再行查阅即可。大久保当面递交的福岛领事同番地土人的笔谈 车城人林明国同生员廖周贞到军营中进行笔谈。福:我们因为我国边民被牡丹生番蛮横杀害,所以率领军队来到这里,还烦请当地人民好好帮助我们办理这件事。廖:如果有贵国的事情,这位总理生员愿意协力尽心帮助办理,只是不知道大人等人的意思究竟如何。福:我来到这个地方,只担心兵士多少会恐吓当地人民,所以严格约束大军,不敢毁坏百姓的田园、驱赶人家的牲畜。你们更应当对此放心。如果有事情需要你协助本地人等办理,可以来商议。廖:启禀大人,近来早晚大人的大军如果要进出山脚,必须格外谨慎;应当预先知道大人所吩咐的事情。我们应当召集各庄的头人商议,听从大人的裁决。福:我想买下当地几处田园来修筑军营,不知道这里是当地人民自行开垦的土地,还是属于台湾府的土地?如果确实是当地人民的土地,就可以同你们当面商议购买。廖:这些田园是当地人民自行开垦的,并没有借纳朝廷的国输正供;可以向园主问明后直接买下,或者同屯主当面议定买卖也可以。福:我刚到这里,不认识谁是头人,也不知道田园属于什么人。只是通过一个通事,看见车寮人绵仔,托他运送各种物件。只怕事情中会有疏漏,导致来到当地的人受到恐吓。

林国海:大人严咐贵军士,道途不可与妇女嬉戏,恐民家目其不平,反同冰炭。不是众工人懒惰,情因尔通事同社寮绵仔者贪财。伏思大人为国爱民如子,那一人不用助你们。福:我要此地造一个军营,安住兵士,逐次入于番地,找那凶徒诛之。想应费半年工夫,因托你们善帮助我们事体,使诸用度无欠。乃我所据土地,所需财畜,照价给若干钱。更说你们诸人民,毋做狡猾诈伪事。又云:我要为你们设一个闲地,张丹幕容之夫夫于我营中商议事,烦你吉那相帮人,早上到我营,晚上回去,我应给午饭,充其饥苦。俸钱则对面商议可也。

林:大人若不嫌陋才,我们须当奉命。副岛参谋到车城成明(姓董兄弟六人:焕兴、焕荣、焕彩、焕瑞、焕琼、焕瑶),此日笔谈,须要人注意者录左:

左枋寮清国官人姓郭的,未知收此田园租钱么?此地田园是你们的,不是台湾府的么?

车城人林海国答,以下同:此地田园是我本地人自开的。

傥我要买此田园,同你们商量好么?不要托台湾府买的?你们所领田园有几许?所出租税纳于那人?

我们与种田园之主共商,不是一人自得,断不敢主意。

查覆福岛领事与番地土人笔谈另条

查中国政尚宽大,凡民人自行开垦之房园地基,及已开垦而未定则升科之田,均不纳税。此外应纳税而偷漏者,各处均属难免。又民间自置私产,如两造皆中国人,非违禁约买卖,准由自主。外国人在通商处所,止准租,不准买。该处番民所称,不足为凭。至田园为民人所开,虽准中国人买卖,而田园坐落地方,却是中国朝廷的。再欲为协力之说,以孤弱之民,见有兵至,威胁之下,何求不得乎?又总理生员云云,生员者、中国之廪善生、增广生、附学生,由府县录送,并由兼学政之台湾道考取者也。身列中国胶庠,其所居之地谓非中国而何?

大久保面递第一条

贵国既以生番之地谓为在版图内,然则何以迄今未曾开化番民?夫谓一国版图之地,不得不由其主设官化导,不识中国于该生番,果施几许政教乎?

答复第一条

查台湾生番地方,中国宜其风俗,听其生聚,其力能输饷者,则岁纳社饷,其质较秀良者,则遴入社学,即宽大之政,以寓教养之意,各归就近厅州县分辖,并非不设官也。特中国政教,由渐而施,毫无勉强急遽之心。若广东琼州府生黎亦然。中国似此地方甚多,亦不止琼州台湾等处也。况各省各处办法,均不相同,而番黎等属办法,尤有不同,此即条约中所载两国政事禁令之各有异同之议。

大久保面递第二条

现在万国已开交友,人人互相往来,则于各国,无不保护航海之安宁。况中国素以仁义道德闻于全球,然则怜救外国漂民,固所深求。而见生番屡害漂民,置之度外,曾不惩办,是不顾怜他国人民,惟养生番残暴之心也。有是理乎?

答复第二条

查中国与各国通商交好,遇有各国官商民人船只,意外遭风,及交涉案件,各国商民受亏等事,一经各国大臣将详细事由情形照会本衙门,必为立即行文,查明妥办。虽办理有难易迟速之不同,却从无置搁不办之件。即如此案生番,贵国如有详晰照会前来,本衙门无不查办。且本衙门甚不愿有此等情事,此后尚须设法妥筹保护,以善将来。

大久保摘录答复内数句为问

「宜其风俗、听其生聚」:国之于新附邦土也,如人民风俗无害治纪者,置而弗易,谓为宽大之政亦可。抑审讼断罪,凶贼必惩,为国大律,其俗从私,其律从公,故无律是无国也。此二语奚足以为属土之征?中国于土番,果有立法治民之权,则其俗必不可纵者有一焉,曰戕害漂民是也。此事土番习以为常,无所长惮,中国以为尝有法治之实欤?

「力能输饷者岁纳社饷」:夫国之征税,起于君民相约者也。所称社饷者,税之类欤?抑馈献之类欤?如弱者而馈献于强者,不得称为税也。其或不出于民,独出于酋目;或有往来两间贸易,私垄断者,献其所获,藉名社饷,以图混冒;愿闻其详。

「质较秀良者遴入社学」:天下无有教而不化之民,其教养土番之法,行于实际者,果有多少?何其狼心久而不化耶?如取二、三番儿入学,未足以为教养之征。

「各归就近厅州县分辖、并非不设官也」:山内山后,地土悬绝,人迹罕至,今之府县遥为分辖者,果足以理讼狱、制凶残也欤?夫地方官司,例须就地设置,今使遥辖人迹不到之地,尚得谓之设官之实乎?况讼狱不理,凶残不制,设官果何为哉?本大臣所问者,在实不在名也。

译林国海说:大人严厉告诫贵军士,路上不可以和妇女嬉戏,恐怕百姓看在眼里,认为你们行为不公平,反而把你们看成水火不相容。并不是各位工人懒惰,实在是因为你们的通事和社寮的绵仔贪图钱财。想来大人您为国爱民如子,哪一个人不愿意帮助你们呢?福说:我要在这里修建一座军营,让士兵安住,逐步进入番地,把那些凶徒找出来诛杀。想来应当费半年工夫,因此托你们好好帮助我们办事,使各种用度都不缺。凡是我们占用的土地,以及所需的牲畜财物,都按照价格付给相应的钱。还要告诉你们各位百姓,不要做狡猾欺诈的事情。又说:我要为你们设置一处闲地,让张丹幕容之夫夫在我的营中商议事情;劳烦你们吉那一带的帮助人员,早晨到我的营里,晚上回去,我应当供给午饭,以充饥苦。工钱可以当面商议。林国海说:大人如果不嫌弃我的浅陋才识,我们自然应当奉命办理。副岛参谋到了车城,成明(姓董,兄弟六人:焕兴、焕荣、焕彩、焕瑞、焕琼、焕瑶)。这一天进行笔谈,其中需要人注意的事项记录如下:左枋寮清国官员中姓郭的那个人,不知道收不收这片田园的租钱?这里的田园是你们的,还是台湾府的?车城人林海国回答,以下同:这里的田园是我们本地人自己开垦的。假如我要买这片田园,可以和你们商量吗?是否不必托台湾府来买?你们所领有的田园有多少?租税交给谁?我们要和耕种田园的主人共同商议,不是一个人可以自行决定,绝不敢擅自作主。查覆福岛领事与番地土人的笔谈另条。查明,中国的政事崇尚宽大。凡是百姓自行开垦的房屋、园地和地基,以及已经开垦但尚未确定税则、登记征税的田地,都不纳税。此外,本来应当纳税却偷漏税款的事情,各处都难免。又如民间自行置办的私产,如果买卖双方都是中国人,且不是违反禁令的买卖,就准许由双方自行作主。外国人在通商处所,只准租赁,不准购买。当地番民所说的话,不足以作为凭据。至于田园虽是百姓开垦的,虽准许中国人买卖,但田园所在的地方却属于中国朝廷。再说什么协力之说:弱小百姓见到军队到来,在威胁之下,还有什么要求不能答应呢?又总理所说的生员,是指中国的廪善生、增广生、附学生,由府县录送,并由兼任学政的台湾道考取的人。他们列名于中国的学校之中,居住的地方怎么能说不是中国呢?大久保当面递交第一条。贵国既然把生番之地说成是在版图之内,那么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开化番民?既然说一国版图之内的土地,不得不由其君主设置官员加以教化引导,那么不知道中国对于这些生番,究竟施行了多少政教呢?答复第一条。查台湾生番地区,中国顺应他们的风俗,听任他们繁衍聚居;其中有力量缴纳赋饷的,每年缴纳社饷;资质较为秀良的,选入社学。这些都是宽大的政令,用来寄托教养的意思,并分别归入附近的厅、州、县管辖,并不是没有设置官员。只是中国的政教要逐步施行,完全没有强迫和急于求成的打算。广东琼州府的生黎也是这样。中国像这样的地方很多,也不只是琼州、台湾等处。何况各省各地的办法都不相同,而对番、黎等类的办法尤其不同,这就是条约中所说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的议论。大久保当面递交第二条。现在世界各国已经开始交往友好,人人彼此往来,因此对于各国,无不保护航海的安全。何况中国一向以仁义道德闻名于全世界,那么怜悯救助外国漂流者,本来就是最应当努力做到的事。可是看到生番屡次伤害漂流者,却置之不理,始终不加惩办,这就是不顾怜悯他国人民,只是在助长生番的残暴之心。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答复第二条。查中国与各国通商交好,凡遇到各国官员、商人、百姓的船只意外遭遇风灾,以及交涉案件、各国商民受到损失等事情,只要各国大臣把详细的事情经过和情形照会本衙门,本衙门一定立即发文,查明并妥善办理。虽然办理起来有难易、迟速的不同,却从来没有搁置不办的事情。就像这次生番的案件,贵国如果有详细明确的照会送来,本衙门没有不查办的。而且本衙门很不愿意发生这类事情,今后还应设法妥善筹划,保护周全,以便妥善处理将来的事情。大久保摘录答复中的几句话作为质问。“顺应他们的风俗,听任他们繁衍聚居”:一个国家对于新近归附的邦土,如果当地人民的风俗不妨害国家的治理秩序,就保留而不改变,也可以说是宽大的政令。可是审理诉讼、判定罪行,凶徒盗贼一定要惩罚,这是国家的大法;风俗可以依从私情,法律却要出于公正,所以没有法律就没有国家。这两句话怎么足以作为属于该土的证据呢?中国对于土番如果确实拥有立法治民的权力,那么当地风俗必然有一项不能放纵,那就是伤害漂流者。此事土番已经习以为常,没有什么长久畏惧,中国能认为自己确实实行了法治吗?“有力量缴纳赋饷的,每年缴纳社饷”:一个国家征税,是从君主与人民相互约定开始的。所谓社饷,是税的一类吗?还是馈赠进献的一类呢?如果弱者向强者馈赠进献,就不能称为税。或者它并非出自百姓,而只是由酋长出面;又或者有人往来于双方之间从事贸易,私自垄断,把所得进献出去,借社饷之名来混淆冒充。希望听到详细说明。“资质较为秀良的,选入社学”:天下没有经过教化却不能改变的人民。那么,实际用于教养土番的方法究竟实行了多少?为什么他们像狼一样的心性长久不能改变呢?如果只是选取两三个番童入学,也不足以作为教养的证据。“分别归入附近的厅、州、县管辖,并不是没有设置官员”:山内、山后土地遥远隔绝,人迹罕至;如今府县只是遥遥加以分辖,难道真足以审理诉讼、制止凶暴吗?地方官府按例必须就地设置。现在让府县遥遥管辖人迹不到的地方,还能说是真正设置了官员吗?何况诉讼不审理,凶暴不制止,设置官员究竟是为了什么?本大臣所问的是实际,不是名义。

「中国政教由渐而施、毫无勉强急遽之心」:凡征服邦土,名之为义者,必须继以政教。今中国于台方,既以版图自居,则此事责在中国,是非独为土番,亦须为各外国之民,不可一日忽诸者也。何独无勉强急遽之心耶?且政教由渐而施者,其开导必有端绪可睹,今台湾建设府县以来,二百有余岁,山内山后之民,未见开导之端,何其太慢耶?

「此即条约中所载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之议」:政事禁令,遵俗制宜,固宜有小异,而惩恶劝善,是各国之所大同。今残暴不制,凶恶不殛,事涉两国,岂可置而不问?本大臣所欲知者,不在政令异同,惟在政令有无,以便确定台地之案,非敢妨害中国自主之权也。所引条约之义,与此无涉。

「查中国与各国通商遇有商民受亏」云云:贵国既云设官分辖番地,则遇土番行凶,当由地方速行查究,申请正法,是为其责,何待各国大臣详细照会,然后行文查办?夫犯而后罪,不如先事教化之便;告而后办,不如未告先究之捷。既不教化于未然,又不查究于已发,而反责他人不详晰照会,此非置搁不办而何?虽云设法妥筹,以善将来,本大臣未便据信。况前日晤谈时,所付笔记,亦有向不设官设兵之语,今云设官分辖,前后不符,未知何从?本大臣所问,意在开拓番地,教化番俗,以便于东西各国航海者何如耳,非欲知照会之办法也。

答复大久保条问各节

我两国修好条规,第十八条所载,原为豫防偶生嫌隙,以尽讲信修好之道。今台湾一事,本王大臣屡与柳原大臣晤谈,及往来照会信函,并节略中,均切言不必辩论,但求办事妥速,以保和好之谊。贵大臣晤时,并言从前彼此各件,均经阅悉,现在专为保全和好之谊而来。当经开列两条下问,木衙门不得不据实答复,以为此当悉心同商办法矣。乃贵大臣昨交条说,又复于本衙门答复中逐一询诘,并究及政教实据。本衙门查修好条规第三条所载,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并言政事应听己国自主云云,本王大臣若于国政中条分缕晰,一一奉答;不独笔秃唇焦,更仆难数,且恐有背己国自主之条;若竟置不答,又恐未悟所以不答之意,甚或如前日面谈时,有误称答不出之语,是以此次姑按所问答复。

夫台湾之事,贵国之兵涉吾土地,中国并未一矢加遗,且生番地方本属中国,无论事前事后,不待本衙门论及,久为中外所共知。乃贵大臣开列条款,逐层诘问,本衙门仅止逐条答复,并未另条转诘,原望妥洽办事,曲全和好。若如此诘责,几等问官讯供矣,政事应听其国自主之谓何?贵大臣设身处地,其何以堪?嗣后傥再如此,则本衙门不敢领教,以免徒滋辩论,致伤睦谊。若贵大臣所称教化番俗,以便东西各国航海云云,贵大臣以此规善中国,此正中国原有此土者之责,本王大臣深荷教言。

总之,我两国唇齿相依,理应倍加亲睦。贵大臣既因保全和好而来,所有本王大臣肺腑之言,已于本年七月十九、二十等日面交,及致送柳原大臣三件节略之内。凡以顾全两面,非为一己起见,仍愿贵大臣检出再为惠览,庶以和好之心,办和好之事,俾可归结前件,并善将来。兹将答复两条,开列于左:

第一条

来询前次答复第一条内「宜其风俗、听其生聚」一节,所问其俗从私,其律从公,并谓戕害漂民之不可纵等语。夫中国于戕害漂民之案,如系中国所属之人,由地方官查办;如涉各国,由各国大臣照会本衙门,行令地方官查办,或由领事照会就近关道查办;中国既有查办之权,是未尝以私害公,以律徇俗也。至其因地制宜,义各有当,不得谓之不公,以此为非属之征。

又询「力能输饷者岁纳社饷」一节,所问社饷者,税之类,抑馈献之类等语。社饷之供,有原征实银,有原征土产,有土产折银,其中本色、折色,随时酌量情形,并历年蠲缓升除,载在户部册籍。又志书中并有乾隆年为体恤番民、酌减番饷谕旨。此等各项分别,不独终身不到城市、不见官府之山僻愚民,无从解晓,即不亲理其事之人,亦难责其洞悉。甚至有不经之谈,及讹传之语,大与征实记载悬殊。户部册籍,如某番社征若干项,昨经贵国郑书记看过。此岁纳社饷之实在情形也。如来文所称弱献于强,不出于民,出于酋目贸易献其所获等语,此等疑词,不足为问。

又询「质较秀良者遴入社学」一节,所问教养实际等语。夫教而即化,在上之心也;教而未即化,民质之不齐也。且教而未即化者,何国蔑有?其教而化者教之证,其教而未即化者不得执为未教之证。即不得籍此谓地非其地、人非其人之证。如谓台番狼心,皆久而不化,则贵国漂民利八等前在番地假馆授餐者,非台番耶?教养之征,固未尝执二、三番儿入学为据,然亦不能因有未入学之番民,即为无教之征也。

译“中国的政教逐步施行,完全没有强迫和急于求成的打算”:凡是征服邦土,名义上称为合乎正义,就必须接着施行政教。如今中国既然把台湾视为自己的版图,这件事的责任就在中国;这不仅是对土番如此,也是对各外国人民如此,不能一天忽视。为什么偏偏没有强迫和急于求成的打算呢?况且说政教逐步施行,开化引导就应当有可以看见的开端。如今台湾设置府县以来已经二百有余岁,山内、山后的人民却没有看到开化引导的开端,为什么这样过于缓慢呢?“这就是条约中所载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的议论”:政事禁令依从风俗、因地制宜,本来应当有小的不同;但惩罚恶行、劝勉善行,却是各国共同的大原则。如今残暴行为不加制止,凶恶之徒不加诛杀,事情又涉及两国,怎么可以置之不问?本大臣想知道的,不在于政令有什么不同,只在于到底有没有政令,以便确定台湾地方的案件,并不是想妨害中国自主的权力。所引用的条约含义,与这件事没有关系。“查中国与各国通商,遇有商民受到损失”诸如此类:贵国既然说已经设置官员分辖番地,那么遇到土番行凶,就应当由地方官迅速查究,请求依法正法,这就是地方官的责任,为什么还要等各国大臣把详细的照会送来以后,才发文查办呢?犯罪以后再处罚,不如事先教化方便;等到有人告发以后再办理,不如在没有告发以前先行查究迅速。既不能在事情发生以前教化,又不能在事情发生以后查究,反而责怪别人没有发来详细明确的照会,这不是搁置不办又是什么?虽然说要设法妥善筹划,以便善待将来,本大臣却不便相信。何况前一天会面交谈时,所交付的笔记中还有向来不设置官员、不派驻军队的话;如今又说设置官员分辖,前后不相符合,不知道应当听信哪一种。本大臣所问的意思,是想知道如何开拓番地、教化番俗,以便东西各国航海者通行,哪里是想知道照会办理的办法呢?答复大久保所问各条各节。我两国的修好条规第十八条所载内容,原本是为了预防偶然产生嫌隙,以尽到讲信用、修睦好的道理。如今台湾这件事,本王大臣多次同柳原大臣会面交谈,以及往来的照会、信函和节略中,都切实说明不必争辩,只求办事妥当迅速,以保全两国和好的情谊。贵大臣会面时也说,过去双方的各项文件都已经阅悉,如今专门是为了保全和好情谊而来。于是贵大臣列出两条加以询问,本衙门不得不据实答复,以为这件事应当共同尽心商议办法。可是贵大臣昨天交来的条说,又在本衙门的答复中逐条追问,甚至追究到政教的实际根据。本衙门查修好条规第三条所载,两国的政事禁令各有异同,并且说政事应当听凭本国自主。若本王大臣对于本国政务逐条分解、详细回答,不仅会笔秃唇焦,即使换许多人接着说也难以数清,而且恐怕有违各国自主的条文;如果完全不答,又恐怕贵大臣不能理解不答的意思,甚至像前天当面谈话时一样,误以为是回答不出来,所以这一次姑且按照所问内容答复。台湾这件事,是贵国军队进入我国土地,中国并没有射出一箭加以抵抗;而且生番地方本来就属于中国,无论事前还是事后,都不必等本衙门加以说明,早已是中外共同知道的事实。可是贵大臣列出条款,逐层追问,本衙门只是逐条答复,并没有另列条目反过来追问,原本希望把事情妥善融洽地办理,竭力保全和好。如果这样不断责问,几乎等同于审讯官审问口供,那么所谓政事应当听凭本国自主又算什么呢?贵大臣设身处地想一想,怎么能够承受这种情形?今后如果仍然如此,本衙门不敢再领受这些质问,以免徒然增加争辩,损伤两国和睦的情谊。至于贵大臣所说教化番俗、以便东西各国航海等话,贵大臣以此规劝中国,这是中国既然拥有这片土地便本来应负的责任,本王大臣深深承蒙您的教诲。总之,我两国唇齿相依,按理应当更加亲近和睦。贵大臣既然是为了保全和好而来,本王大臣的肺腑之言,已经在本年七月十九日、二十日等日期间当面交给您,以及在送给柳原大臣的三件节略之内说明。凡此都是为了顾全双方,并非为了一己之私,仍希望贵大臣取出这些文件再加以过目,也许能够以和好的心意办理和好的事情,从而了结前面的事情,并且妥善安排将来。现在把两条答复开列如下:第一条。贵方来文询问前次答复第一条中“顺应他们的风俗,听任他们繁衍聚居”一节,问到风俗依从私情、法律遵循公正,以及说伤害漂流者不可放纵等话。中国对于伤害漂流者的案件,如果是中国所属的人所为,就由地方官查办;如果涉及各国,就由各国大臣照会本衙门,由本衙门命令地方官查办,或者由领事照会附近的关道查办。中国既然拥有查办的权力,就从来没有以私情损害公正、以法律迁就风俗。至于根据地方情况采取适宜办法,各自都有合理之处,不能说是不公正,也不能以此作为不属于该地的证据。又询问“有力量缴纳赋饷的,每年缴纳社饷”一节,问社饷究竟是税的一类,还是馈赠进献的一类。社饷的缴纳,有原本征收实银的,有原本征收土产的,也有把土产折合成银两的;其中征收本色还是折色,随时酌量实际情形办理,历年来的蠲免、缓征、增加和免除,也都记载在户部册籍中。又如志书中还记载乾隆年间为体恤番民、酌量减少番饷的谕旨。这些项目的分别,不仅是那些终身不到城市、见不到官府的山僻愚民无法弄明白,即使不是亲自办理此事的人,也很难要求他们全部了解。甚至有些荒诞的说法以及讹传的话,与实际征收记载相差很远。户部册籍中记载某番社征收若干项目,昨天贵国郑书记已经看过。这就是每年缴纳社饷的实际情形。至于来文所说弱者向强者进献、不是出自百姓而是出自酋长,以及从事贸易的人献上所得等话,都是这种怀疑性的说法,不足以作为质问。又询问“资质较为秀良的,选入社学”一节,问到实际教养的情况。教导之后立即发生变化,是居上位者的心愿;教导之后没有立即发生变化,是因为人民的资质不一样。况且教导后没有立即改变的情况,哪个国家没有呢?教导后发生改变,是接受教导的证据;教导后没有立即改变,却不能拿来作为没有教导的证据。更不能借此说土地不是自己的土地、人民不是自己人民的证据。若说台湾番民像狼一样的心性,长久以来都没有改变,那么贵国漂民利八等先前在番地借馆居住、接受饮食供给的人,难道不是台湾番民吗?教养的证据固然从来不能只以让两三个番童入学作为依据,但也不能因为有番民没有入学,就说这是没有教养的证据。

又询「各归就近厅州县分辖、并非不设官也」一节,所问地方官须就地设置等语。查山内山后,皆台湾内山也。台湾为中国地方,台湾之内山,非中国地方乎?若统中国一村一社,随在设官,即应添数千百万之官,可乎?所称理讼狱、制凶残等语。如其事不止番民,而关涉外国、应行查办者,已在前条所述,由地方官关道查办之内矣。毋庸复赘。

又询「中国政教由渐而施、毫无勉强急遽之心」一节,所问各国之民,不可一日忽,及开导太慢等语。夫台湾番民,诚如来文所言,责在中国。若开导太慢,非友邦之所宜代谋。他国不能责中国诸事太慢,犹之中国不能责他国诸事太速也。若谓各外国之民不可一日忽,中国自与各国立约以来,无论何地,遇有中外交涉事务,一经知照,自应查办,并未尝一日忽也。

又询此即条约中所载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一节,所问遵俗制宜,惩恶劝善,及事涉两国,岂可置而不问等语。中国治生番之政令,诚为遵俗制宜。至惩恶劝善,理之大同。制暴殛凶,断无置而不问之理,前条所云,一经知照,自应查办,可见中国并非置而下问也。贵大臣谓非敢妨害中国自主之权,诚如贵大臣所言。至修好条规第三条所载,政事应听己国自主,彼此不得代谋干预各等语,本王大臣断不敢不永远遵守也。

第二条

来询前次答复第二条内查中国与各国通商、遇有商民受亏云云;所问土番行凶、当行查究各等语。夫行凶必究,毫无疑义,然办事必有案可凭。中国之于各国交涉事件,亦必有各国大臣、领事照会信函可凭,非至今日与贵大臣论事,始为此说也。即如利八等遭风一案,贵国领事官致上海道信函,但云番地假馆授餐,并无一字言及被亏,即利八等笔供,亦称并无受害。领事官引贵国外务省文书称谢,亦未提及受害。地方官即无可办理。夫犯而后罪,不如先事教化,告而后办,不如未告先究,立论不为不高。然各国皆有刑律,岂设此律,遂无犯此律者乎?至于办案之法,有告发然后能办,此办事之所凭也。无凭何办?本王大臣并非责贵国不详晰照会,正因照会未来,无凭查办,岂得谓为置搁?贵大臣谓设法妥筹,以善将来,未便据信等语。贵大臣既未信本王大臣所言,则将来如何商办事务?此岂推诚相与之道乎?至面晤时所言,亦有不设官设兵处,系指生番各社,如内地之各乡村,不能一乡一村各设一官也。前送去第二条,所言分辖各厅州县,系指生番,如内地之各乡、各村,虽非各设一官,而无不辖于官也。前后并无不符。台湾生番,系中国地方,所谓教化番俗,以便于东西各国航海一节,本王大臣自当设法筹办,以尽中国自主之权,不待贵大臣谆属也。

大久保照会

为照会事。明治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接准贵王大臣答复函文,俱已阅悉。查台番一事,前经柳原大臣与贵王大臣屡次公文往来,及面商一切。今本大臣又奉旨谕来议,无非以释贵国嫌疑,以保两国和好。兹所辩论,两相抵牾而不合者,由台番属否之实未判也。要判其实,不得不征该地有无政教。本大臣以两次询质者,职此之由。讵料来文所答,与本大臣请问之意不适,至如几等问官讯供,傥再如此,本衙门不敢领教等语。本大臣大惑焉。夫不直则道不见,两相论质,固应不嫌其直,不然则莫以释其疑,疑之不释,而囫囵了事,岂足以保和好耶?故本大臣不惮烦渎,再摅前问之意,以释贵王大臣之疑。

夫欧洲诸名公师所论公法,皆云政化不逮之地,不得以为所属,是为理之公者。贵王大臣每援以为证者,系台湾府志一书。府志所引诸书,往往叙台番狉獉、狼心嗜杀之状甚悉,而今既征之于实地,又见朝之相剽、夕之相杀,而无捕之之吏,无惩之之官,是谓有政令教化乎?贵王大臣既不欲笔秃唇焦,本大臣亦不愿联牍累简。今止要请教一言曰:不论化之内外,政之有无,未绳以法律之民,未设立郡县之地,而称该地在版图内,抑亦有说也欤?此是两国议事吃紧公案,此案未了,所谓悉心同商办法者,将从何处说起,其将何以善将来乎?是本大臣所以不得已于再三也。附呈公法汇钞一册,以便照阅,幸垂熟思。

抑中国既指台番自称以为属在版图,而疑我国有犯其权,以致节外生枝。所引修好条规,统系两国交际条款。今台番既在中国之外,则绝不与之相涉。况代谋干预一事,本大臣不惟不敢,亦非所愿。本大臣所询及者,祇在中国政教之实,果否施及台番,非问贵国内地之政。焉得为害贵国自主之权哉?贵王大臣博究中外,所举公法,谅必熟悉,一思到此,则必不拒本大臣政教实据之问,又必不以政教实据之问与代谋干预议政之异同者混看焉。则所积之疑,亦将涣然以释矣。

译又询问“分别归入附近的厅、州、县管辖,并不是没有设置官员”一节,问到地方官必须就地设置等话。查山内、山后都属于台湾内山。台湾是中国的地方,台湾的内山难道不是中国的地方吗?如果把中国每一个村、每一个社都随处设置官员,就应当增加数千、数百万名官员,这怎么可能呢?至于所说审理诉讼、制止凶暴等话,如果事情不只是番民之间的纠纷,而是涉及外国、应当查办的,前一条所说由地方官、关道查办的范围已经包括在内了,不必再重复。又询问“中国的政教逐步施行,完全没有强迫和急于求成的打算”一节,问到各国人民不可一天忽视,以及开化引导太慢等话。台湾番民的事情,确实如来文所说,责任在中国。如果开化引导太慢,也不是友邦应当代替中国谋划的。他国不能责怪中国的各项事情太慢,就像中国也不能责怪他国的各项事情太快一样。若说各外国的人民不能一天忽视,那么中国自从同各国订立条约以来,无论什么地方,只要遇到中外交涉事务,一经得到通知,就应当查办,从来没有一天忽视。又询问“这就是条约中所载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一节,问到依从风俗、因地制宜,惩恶劝善,以及事情涉及两国,怎么可以置之不问等话。中国治理生番的政令,确实是依从风俗、因地制宜。至于惩恶劝善,是天下共同的道理。制止暴行、诛杀凶徒,绝没有置之不问的道理;前一条所说,只要一经通知,就应当查办,这可以看出中国并不是置之不问。贵大臣说并不是有意妨害中国自主的权力,确实如贵大臣所说。至于修好条规第三条所载,政事应听凭各国自主,彼此不得代为谋划、干预等话,本王大臣绝不敢不永远遵守。第二条。贵方来文询问前次答复第二条中“中国与各国通商,遇有商民受到损失”等话,问到土番行凶应当查究等事。行凶必定查究,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办理事情必须有案件作为凭据。中国处理同各国交涉的事件,也必须有各国大臣、领事的照会和信函作为凭据,并不是直到今天同贵大臣讨论此事时才提出这种说法。就像利八等遭遇风灾的案件,贵国领事官给上海道的信函只说他们在番地借馆居住、接受饮食供给,没有一个字提到受到损害;即使利八等人的笔供,也说并没有受到伤害。领事官引用贵国外务省表示感谢的文书,也没有提到受到损害。地方官因此没有可以办理的依据。犯罪以后再处罚,不如事先教化;告发以后再办理,不如没有告发以前先行查究,这种说法不能说不高明。然而各国都有刑律,难道设置了刑律,就不会有人触犯刑律吗?至于办理案件的方法,必须有人告发以后才有可能办理,这就是办事所凭借的依据。没有凭据,怎么办理?本王大臣并不是责怪贵国没有发来详细明确的照会,正因为照会没有送来,没有依据可以查办,怎么能说是搁置不办呢?贵大臣说要设法妥善筹划,以便善待将来,但不便相信这些话。贵大臣既然不相信本王大臣所说的话,那么将来还如何商议办理事务?这难道是推诚相待的办法吗?至于当面会谈时所说的“有些地方不设官、不设兵”,也是指生番各社,就像内地的各个乡村一样,不可能每一乡每一村都各设一名官员。此前送去的第二条中所说的“分别由各厅州县管辖”,也是指生番各社;就像内地的各乡各村,虽然不是每处都分别设置官员,却没有不受官府管辖的。前后所说并没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台湾生番属于中国的地方;至于所谓教化番俗,以便东西各国航海一事,本王大臣自然应当设法筹办,以尽中国自主的权力,不必等贵大臣反复嘱咐。大久保照会 为此照会。明治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收到贵王大臣的答复函件,已经全部阅悉。查关于台湾生番一事,先前柳原大臣同贵王大臣多次往来公文,并且当面商议了一切事项。现在本大臣又奉旨前来商议,无非是为了消除贵国的疑虑,保全两国的和好。如今双方的辩论之所以彼此抵触、不能相合,是因为台湾生番究竟是否属于中国这一事实还没有判明。要判明事实,就不得不查考该地究竟有没有政治和教化。本大臣前后两次询问质证,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哪里料到贵方来文的答复与本大臣询问的意思不相适合,至于“如果还像这样询问官员、审讯口供,本衙门实在不敢领教”等语,本大臣对此非常疑惑。事情如果不直截了当地说明,真相就无法显现;双方既然相互辩论质证,本来就不应嫌弃直率,否则便无法消除疑惑。疑惑不能消除,却含混敷衍地把事情了结,难道足以保全两国和好吗?所以本大臣不得不再次冒昧烦扰,重新陈述前次询问的本意,以消除贵王大臣的疑虑。欧洲各位著名法学家所论述的公法,都说政治和教化没有施行到的地方,不能认作某国所属之地,这是公认的道理。贵王大臣每次拿来作为证据的,是《台湾府志》一书。《府志》所引用的各种书籍,往往把台湾生番野蛮、凶残嗜杀的情形记载得很详细;如今到实地查验,又看到早晨彼此抢掠,晚上彼此杀戮,却没有逮捕他们的官吏,也没有惩罚他们的官员,这能说是有政令教化吗?贵王大臣既不愿意写到笔秃、说到口干,本大臣也不愿意连续写许多公文、徒然累牍。现在只想请教一句:不论教化施行于内还是施行于外,也不论有没有政令,对于没有依法惩治的人民、没有设置郡县的地方,却称该地在中国版图之内,难道也有什么道理吗?这是两国议事中最紧要的案件。这个案件没有了结,所谓尽心共同商议办理办法,又从哪里说起,将来又如何妥善处理呢?这就是本大臣不得不一再询问的原因。随文附送《公法汇钞》一册,以便查阅,敬请仔细考虑。或者,中国既然指称台湾生番属于自己、在本国版图之内,因而怀疑我国侵犯了中国的权力,以致额外生出枝节。贵方所引用的修好条规,都是两国交往的条款。现在台湾生番既然在中国之外,那么这些条款就完全与他们无关。何况关于代为谋划、加以干预一事,本大臣不但不敢这样做,也不是本大臣所愿意做的。本大臣所询问的,只在于中国政令教化的事实究竟有没有施行到台湾生番那里,并不是询问贵国内地的政务。这怎么会损害贵国自主的权力呢?贵王大臣广泛研究中外事务,所举公法想来一定很熟悉;只要想到这一点,就一定不会拒绝回答本大臣关于政令教化事实的询问,也一定不会把询问政令教化事实同代为谋划、干预政务混为一谈。这样,长期积累的疑虑也就会完全消除了。

夫议事者要尚直截见理,毋庸烦文,统祈直捷惠覆,以便本大臣思量办法。其来文内答复,尚须再议之处,另开一册送阅。为此照会,希即查照可也。

大久保附送节略

前本大臣请问两条,所来答复甚辩,无如论与问意不适。本大臣已备文声明,今又就所答复逐节置辩如左,要见大意,不事文饰。

第一条内

中国既有查办之权、是未尝以私害公、以律徇俗也一节,本大臣始未问中国有无查办之权,而问台番有无政治之实。盖台番以剽为俗,此岂可徇之俗?苟徇其俗,则是无律也。无律、无政治,谓之非属地之征,亦无不可。

社饷之供有原征实银一节,答复颇悉,然于往来贸易私垄断者,冒名馈献,或不出土民一问,竟欠细答,不免嗛然,大有令人疑其掩饰者。贵王大臣辩论台事,往往援府志为证。查续修府志,载贌社之税,在红夷即有之。其法每年五月初二日,止计诸官集于公所,愿贌众商亦至其地,将各社港饷银之数,高呼于上,商人愿认则报名承应,随即取商人姓名及所认饷额书之于册,就商征收,分为四季。商人已认之后,率其伙伴至社贸易,凡番之所有与番之所需,皆出于商民之手。台湾南北番社以捕鹿为业,贌社之商以货物与番民贸易,肉则作脯发卖,皮则交官折饷。而淡水厅志所引邓传安纪番俗云,输商之社、归化番也,不输饷之社、野番也。生番何能输饷?惟是社丁以贌社所得,纳税于官耳。其冒险趋利与野番交易,官不过而问焉。据此二者,即与本大臣所言者相符。贵大臣证生番服化,每援府志而以输饷为言,而府志等所称又有如上者,未知府志亦足为据耶?历年征饷簿册在户部者,贵王大臣谓皆可覆案,是固不害其名之如此,而又不妨其实之如彼也。要之非亲周历,不能核实,纸上之谈,未足为确。

化者教之证、而未即化者不得执为未教之证一节,二百余年教而未化,今一朝抚而服之,有三年有成之期,有土者不无政治之实,二者孰有其实?

中国与各国立约以来,勿论何地、遇有中外交涉事务、一经知照自应查办一节,有国者义所当然。况此事载在修好条规,自是中国分内之事。本大臣前有太慢之问,非此之谓也。且贵王大臣既欲以此自任,前年英、美等国船客为番民所剽杀者,何以任其自办?又我副岛钦差奉使之际,告以惩办番民之事,而何不引以为中国之责而诿以化外?此非以番民为在中国之外者而何?

中国治生番之政令诚为遵俗制宜一节,本大臣所问,在政之有无,不在异同,已论列在案,故不必辩。

第二条内

即如利八等遭风一案一节,利八遭风被劫,实在昨春,其回国也,即副岛钦差奉使之后。当时我国既认台番为中国化外,则何须渎告请办也?惟中国官弁,厚遇难民,救护备至,是领事所以称谢也。贵王大臣亦云,此非责中国不详晰照会,则本大臣不必辩明,然事乖其实,不得不一言也。其它所覆之论,本意既乖,宜其末之不相合也。本大臣既倦论辩,不欲再覼缕。切祈贵王大臣即将此次照会,熟虑一番,烦为明答其本,俾本大臣得从办妥此事为幸。

大久保附送公法汇钞

发得耳氏曰(第一卷第十八章第二百零八条):一国新占旷地,非实力占有,即就其地建设馆司而获实益,公法不认其主权(发得耳氏,法兰西国人)。

麻尔丹氏曰(第二卷第一章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占有者,须有占有之实。又曰:一国徒宣告占有意向者,不足以为占有。虽寻觅一岛,固属创获,非有实力掌管之迹,不足以为占有(麻尔丹氏,英吉利国人)。又曰(第三十八条):一国专管之权,行于接近地土及岛屿、不容他国搀越者,不得出于实地开垦占有部外。

业非德耳氏曰(第七十条第三部):凡有掌管地土之意向者,必要继以实力占有,又证以永远制治之措置(业非德耳氏,独逸国人)。

貌龙西利氏为公师,出于最近时而推重于世者。其言曰:一国主权,被于无属之地者,因占有而得之。但有占据之意向、或标识、或宣文而已者,与暂时占有、旋又遗弃者,均不足为有主权。又曰:凡称占有者,寻觅新域,已有占据之意向,而施以实政之谓也。若夫植立国旗及他表识,徒宣示占有之意向者,不足以得占有实地之权(第二百七十八条:貌龙西利氏,独逸国人)。又曰:各国得有权兼并无人之境及蛮夷之地者,必由开疆辟土,教化其民,创造其政。凡国之主权,非施于实地,则无得焉。又曰:占有之义,起于生聚相合自然之理也。若一国广略蛮土,自称执主权,而其实不能开拓管理者,已非生聚之谊,而又阻他国使不得开其地也。凡非有实力永久施行者,不得正真占有之权。若初占后遗,或止虚张表识,谓之惟假其权可也。故一国虽有掌管邦土之名而无其实者,他国取之,不为犯公法。

给大久保照覆

译议事最重要的是直截了当地说明道理,不必烦琐铺陈,恳请直接惠赐答复,以便本大臣考虑办理办法。贵方来文中的答复,还有需要重新议论的地方,另列一册送上查阅。特此照会,请立即查照办理。大久保附送节略 此前本大臣询问的两条,贵方来文答复得很详细,只是论述内容同询问的本意不相符合。本大臣已经备文说明,现在又针对答复逐节进行辩驳如下,只是为了说明大意,不讲究文辞修饰。第一条中 关于“中国既有查办的权力,因此并没有以私害公、迁就风俗”这一节,本大臣起初问的并不是中国有没有查办的权力,而是问台湾生番有没有实际的政治治理。台湾生番以抢掠为风俗,这种风俗难道可以迁就吗?如果迁就这种风俗,那就是没有法律。没有法律、没有政治治理,说这是不属于中国的地方的证明,也未尝不可。关于供应社饷中有实际征收银两这一节,答复相当详细;但是对于往来贸易中私人垄断、冒用名义馈送,或者是否根本没有出自土民这一问题,却没有详细答复,难免令人不满,也很容易使人怀疑其中有掩饰。贵王大臣辩论台湾事务,常常引用《府志》作为证据。查续修《府志》记载,贌社的税,在红夷时期就已经有了。其办法是每年五月初二日,只计算各官聚集在公所,愿意贌社的商人也到那里,把各社港饷银的数目大声宣布出来;商人愿意认缴的,就报名承办,随即把商人的姓名和认缴的饷额写在册上,向商人征收,分成四季缴纳。商人认缴以后,通常带着同伴到社中贸易;凡是番民所有的东西和番民所需要的东西,都由商民经手。台湾南北各番社以捕鹿为业,贌社的商人用货物同番民交易,鹿肉制成肉脯出售,鹿皮则交给官府折抵饷银。而《淡水厅志》引用邓传安记载番俗的话说:向商人缴纳的社,是归化番;不缴纳饷银的社,是野番。生番怎么能够缴纳饷银呢?只是社丁把贌社所得的钱拿来向官府纳税罢了。那些冒险逐利、同野番交易的人,官府不过问而已。根据这两点,正好同本大臣所说的相符。贵大臣证明生番已经服从教化,常常引用《府志》,并以缴纳饷银为依据;可是《府志》等书所说的又是上面这种情形,不知《府志》也足以作为证据吗?历年征收饷银的簿册都在户部,贵王大臣说可以复查核对;这固然不妨碍把它称作那样,也不妨碍实际情况是这样。总之,如果不亲自周遍考察,就不能核实事实;纸面上的说法,不足以作为确凿证据。关于“已经教化的人可以作为教化的证据,而尚未立即教化的人不能拿来证明没有教化”这一节,教化了二百多年却仍未改变,如今一朝安抚便使其服从,还说三年可以见成效;有土地却不免具有实际政治治理的地方,这两种说法究竟哪一种才有事实根据?关于“中国同各国订立条约以来,不论什么地方,遇到中外交涉事务,一经通知就应当查办”这一节,凡是有国家的,按道义本来就应如此。何况这件事记载在修好条规中,本来就是中国分内的事情。本大臣先前所问的“太慢”,并不是指这一点。而且贵王大臣既然想把这件事作为中国自己的责任,那么前年英国、美国等国的船员旅客被番民抢掠杀害,为什么又让他们自行办理?我副岛钦差奉命出使时,曾把惩办番民的事情告知贵国,贵国为什么不把它作为中国的责任,反而推说番民在教化之外?这不是把番民看作在中国之外,又是什么呢?关于“中国治理生番的政令确实是顺应风俗、因地制宜”这一节,本大臣所问的是有没有政治治理,而不是政治治理彼此有什么不同,这一点已经在案卷中论述过,所以不必再辩驳。第二条中 比如利八等人遭遇风难一案这一节,利八遭风后被劫,确实是在去年春天;他们回国时,正是在副岛钦差奉命出使之后。当时我国既然认定台湾番民属于中国教化之外,那么为什么还要烦劳通报,请求中国办理呢?只是中国官员和兵弁厚待难民,救护得很周到,所以领事才表示感谢。贵王大臣也说,这不是责怪中国没有把照会写得详细;那么本大臣本来不必辩明此事,但事情同事实不符,不得不说一句。其他答复的论述,既然同原来的本意不合,末尾不能相互符合也是理所当然的。本大臣已经厌倦争辩,不愿再详细说明。恳请贵王大臣立即把这次照会认真考虑一番,劳烦明确答复其中的根本问题,使本大臣能够着手妥善办完此事,幸甚。大久保附送《公法汇钞》发得耳氏说(第一卷第十八章第二百零八条):一个国家新近占有荒地,如果不是以实力占有,或者虽然在该地设置馆舍、官署而取得实际利益,公法都不承认它拥有该地的主权(发得耳氏,法兰西国人)。麻尔丹氏说(第二卷第一章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占有必须有实际占有的事实。又说:一个国家仅仅宣布占有的意图,不足以构成占有。即使发现了一座岛,固然属于首先发现,但如果没有以实力管理它的迹象,也不足以构成占有。麻尔丹氏,英吉利国人。又说(第三十八条):一个国家对邻近陆地和岛屿享有专管权、不容许其他国家插入的范围,不得超出实际开垦占有的地域。业非德耳氏说(第七十条第三部):凡是有管理土地意图的国家,必须继之以实力占有,并且还要以永久治理的措施作为证明(业非德耳氏,独逸国人)。貌龙西利氏是公法学者,属于近世人物,世人十分推重。他说:一个国家的主权施加于无所属之地,是因占有而取得的。但只有占据的意图、标志或文字宣告,以及暂时占有后又放弃的,都不足以取得主权。又说:所谓占有,就是发现新的地域,已经有占据的意图,并且对那里施行实际政治。至于树立国旗和其他标志,只是宣示占有的意图,不足以取得对实际地域的占有权(第二百七十八条:貌龙西利氏,独逸国人)。又说:各国要取得兼并无人之境和蛮夷之地的权利,必须通过开疆辟土、教化人民、创立政治来实现。一个国家的主权,如果没有施加于实际地域,就不能取得。又说:占有的道理,起源于人民聚集、生存并相互结合的自然原则。如果一个国家广泛侵取蛮夷之地,自称掌握主权,实际上却不能开拓和管理,既不合乎人民聚集生存的道理,又阻止其他国家开发该地。凡不能以实力永久施行统治的,就不能取得真正的占有权。如果起初占有后来又放弃,或者只是虚张旗号、树立标志,都可以说只是徒有其权。所以,一个国家虽然有管理某片土地的名义却没有实际管理,其他国家取得该地,并不算侵犯公法。给大久保照覆

为照覆事。同治十三年八月十七日,准贵大臣照会,以贵大臣来议,无非保两国和好,兹所辩论,两相抵牾,而引万国公法为说,并谓议事要尚直截见理,毋庸烦文,统祈直捷惠覆,以便本大臣思量办法等因。查各国所属邦土,不得以臆度之词任意猜疑;各国政教禁令,亦不得以旁观意有不足径相诘难。中国与贵国修好条规第一条内载:两国所属邦土,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第三条内载:两国政事禁令,应听己国自主,不得代谋干预,不准诱惑土人违犯各语;所言极为切要。夫台番地方,本属中国,不待辩论,久为中外所共知。其如何绳以法律及兼辖各厅县之处,中国本有因俗制宜之政令,如遇有中外交涉事务,当由中国照约查办。以上各节,历次照会节略面晤,均经详晰言之,并声明不必再事辩论,徒伤和好。前因贵大臣自云为保全和好而来,本王大臣故于第二次条问不得不答之时,声明中国并未另条诘问,此后若再如此,不敢领教等因云云各在案。乃贵大臣此次照会,并另册所开,仍复斤斤于此,本王大臣自应按照前次声明之言办理。

又承以公法汇钞一册见示,惟中国与贵国既经立有修好条规,止有遵守条规办事。此即本王大臣直截奉覆之言,贵大臣其熟思之。为此照覆。

大久保照会

为照会事。明治七年九月三十日,接准贵王大臣照覆,俱已阅悉,贵王大臣称各国所属邦土,不得以臆度之词任意猜疑,各国政教禁令,亦不得以旁观意有不足径相诘难;仍引修好条规第一、第三条,并举前者声明不必再事辩论,徒伤和好,及中国并未另条诘问,此后若再如此,不敢领教,本大臣自应按照前次声明之言办理等因。夫友邦相接,其议事之际,固宜公平协同,悉心论质,岂容推诿回护、有所稳秘?贵王大臣此次答复,不独论与问意不相符合,又有大伤两国交谊者。

按查贵王大臣从前照会晤谈,有称台番未绳以法律,未设立郡县,有称向不设官设兵,且据台湾府志、淡水厅志所载社饷之说;其有名无实之处,又明着如此。而前年英、美等国船客有为番民剽杀者,贵国已任其自办。至我难民一案,曾经我国使臣告知贵国,亦不引以为己责;是就前事,俱足为证。故于日前经已声明在案。安敢以臆度之词,任意猜疑耶?

要之,中国政教之实,未及台番,凿凿可据。今贵王大臣独揭版图虚名推论。夫万国林立,岛屿星散,彼此得指所属,名为己国版图者,将何以为保焉?必也掌管之实明,而版图之名从。苟遗其实而取其名,虽去兼临宇内可也。本大臣特欲引公法以断此案,不据修好条规者,意实在是。讵料贵王大臣于本大臣请问之意,不详晰剖覆,以不事辩论伤和好借口,俾此案莫从归结,是非公平协同、悉心论质之道,况偏执己见,徒引条规,加人以侵越邦土、违犯条约,是岂友邦所宜出于口乎?不直则道不见,本大臣既已言之,所以不惮烦陈渎告,复申前说,以明所怀。此即深念两国交谊之意。如其曲折情由,当俟下次踵贵衙门晤谈可也。为此照会。

给大久保照覆

为照覆事。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接准贵大臣照会一件。旋于二十五日,贵大臣来署面谈一切。本王大臣查贵大臣称友邦相接,其议事之际,固宜公平协同、悉心论质,岂容推诿回护,有所稳秘等语,前次贵大臣所问各节,及台番未绳以法律,于各社未设官设兵,仍兼分辖各官并社饷等事,均于照覆及条覆中详晰言之,毫无推诿回护、有所稳秘之处。乃贵大臣来文中,于本王大臣所言中国政令,谓为非实,谓为滋惑;又谓本王大臣之言未便据信;此次照会则谓论与问不相符;是本王大臣无论如何详论,概以为不相信,则又何从详论?况所论并无不相符之处,亦于前节略中言之矣。

译为此照覆。同治十三年八月十七日,收到贵大臣的照会,称贵大臣前来商议,无非是为了保全两国和好;现在双方的辩论彼此抵触,并引用《万国公法》来说明,又说议事应当直截了当地说明道理,不必烦琐铺陈,请我们直接赐复,以便贵大臣考虑办理办法等。查各国所属的土地,不能凭臆测的话任意猜疑;各国的政教和禁令,也不能凭旁观者的意见认为有所不足,便直接加以诘问。中国同贵国的修好条规第一条载明:两国所属的土地,不可有丝毫侵越,使两国获得永久安全;第三条载明:两国的政事和禁令,应听任各自国家自主办理,不得代为谋划、干预,也不准诱使土人违犯。所说极为重要。台湾番民的地方本来属于中国,不需要辩论,早已是中外共同知道的事实。至于如何用法律约束他们,以及如何兼由各厅县管辖,中国本来就有顺应风俗、因地制宜的政令;遇到中外交涉事务,应由中国依照条约查办。以上各点,在历次照会节略和当面会谈中,都已经详细说明,并声明不必再行争辩,以免徒然损伤两国和好。此前贵大臣自己说是为了保全和好而来,所以本王大臣在第二次答复条问、不得不作答时,声明中国并没有另行提出诘问;以后如果还这样,本衙门不敢领教,相关情况都已经记录在案。可是贵大臣这次的照会以及另册所列内容,仍然对这个问题斤斤计较,本王大臣自然应当按照前次声明的话办理。又承蒙贵大臣把一册《公法汇钞》拿来给我们看。只是中国同贵国既然已经订立修好条规,就只有遵守条规办理事务。这就是本王大臣直截了当的答复,请贵大臣仔细考虑。特此照覆。大久保照会 为此照会。明治七年九月三十日,收到贵王大臣的照覆,已经全部阅悉。贵王大臣称,各国所属的土地,不得凭臆测的话任意猜疑;各国的政教和禁令,也不得凭旁观者的意见认为有所不足,便直接加以诘难;又引用修好条规第一条、第三条,并提到前次声明不必再行争辩,以免徒然损伤和好,以及中国并没有另行提出诘问,以后若再如此,本衙门不敢领教,本王大臣自然应当按照前次声明的话办理等语。友邦相互交往,在议事时本来应当公平协同、尽心讨论质证,怎么能推诿回护、隐瞒掩饰呢?贵王大臣这次的答复,不仅论述同询问的本意不相符合,而且还大大损伤了两国的友谊。查贵王大臣以前的照会和会谈中,有的说台湾番民没有用法律约束,有的说从来不设官、不设兵,并且还根据《台湾府志》《淡水厅志》所记载的社饷情形;至于有名无实的地方,也已经说得很明白。前年英国、美国等国的船员旅客有人被番民抢掠杀害,贵国已经让他们自行办理。至于我国难民一案,也曾由我国使臣告知贵国,贵国同样没有把它作为自己的责任;根据这些以前的事情,都足以作为证据。所以本大臣前几天已经作了声明并记录在案。怎么敢说这是凭臆测的话任意猜疑呢?总之,中国政令教化的实际情况没有施行到台湾番民那里,这是有确凿证据可以查考的。现在贵王大臣却只揭出“在版图之内”这个空名来推论。天下各国并立,岛屿分散,如果彼此都指称某地属于自己、说是本国版图,将凭什么来保障这种说法呢?必定是先有明确的实际管理,才有版图的名义随之而来。如果舍弃实际而只取得名义,那么即使说成兼并天下也可以。本大臣特意想引用公法来判定此案,而不是依据修好条规,原因确实在这里。哪里料到贵王大臣不详细剖析答复本大臣询问的本意,却以不愿辩论、以免损伤和好为借口,使此案无法得到结论;这哪里是公平协同、尽心讨论质证的道理?何况还偏执自己的意见,只引用条规,反过来指责别人侵犯所属土地、违反条约,这难道是友邦之间应该说出的话吗?事情如果不直截了当地说明,道理就无法显现;本大臣已经说过这一点,所以不怕烦琐,再次陈述并冒昧通报,重申前面的说法,以表明本大臣的意图。这正是深切顾念两国友谊的意思。至于其中曲折的情由,等下次到贵衙门会谈时再说也可以。特此照会。给大久保照覆 为此照覆。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收到贵大臣的一件照会。随后在二十五日,贵大臣来到本署,当面商谈了一切。本王大臣查贵大臣所说,友邦相互交往,在议事时本来应当公平协同、尽心讨论质证,怎么能推诿回护、隐瞒掩饰;关于前次贵大臣询问的各项,以及台湾番民没有用法律约束、各社没有设置官员和兵弁,却又由各官分别管辖以及社饷等事情,都已经在照覆和逐条答复中详细说明,丝毫没有推诿回护、隐瞒掩饰之处。可是贵大臣来文却把本王大臣所说的中国政令说成不是事实,说成会造成疑惑;又说本王大臣的话不便相信;这次照会又说论述同询问不相符合。这样一来,无论本王大臣怎样详细论述,贵大臣都一概认为不可信,那么还从哪里谈得上详细论述呢?何况所论本来没有不相符合的地方,这一点在前面的节略中也已经说明了。

贵大臣谓台湾府志、淡水厅志所载有名无实。不知惟中国地方始载中国志乘,从未如贵大臣所谓万国林立,岛屿星散,皆可指谓己国版图也。所云从前英、美等国之案,无论他国案件,难于牵引,况他国案件,与中国换约以后之事。英国之案,不知系何所指,无可晰述。即以美国之案而论,亦系美国大臣按约与本衙门往返照会办理,皆由中国自办,商明完结,共见共闻,有案可据。并非如贵国难民一案,事在未经订换条规之先,及订换之时,未经议论,订换之后,又未经照会请办,而自以兵船前往办理者也。亦并未因此地有滋事未办之案,即指此地不为中国所属也。本王大臣曾云,贵国如有应办之案,中国非不欲办,而必须将详细情节照会,始能查办之故,已于历次文函及条覆中再再言之,何尝不引为己责耶?本王大臣本不愿再事辩论,因贵大臣重复言及,不得不重复申论耳。我两国相交,以订换两国修好条规为始,彼此自应以条规为遵守。本王大臣笃念和好,是以引修好条规为证。岂当日着为令典者,今日可弃之如遗乎?贵大臣谓欲引公法,不据修好条规云云。即以万国公法言之,贵国举动是否与公法中一一相合,自有公论。本王大臣未能详悉泰西公法全书精义,不敢据以问难,而修好条规则所深悉,其应否以条规为据,亦自有公论。

总之,中国于贵国兵赴台湾一事,自始至今,所以待贵国者未有丝毫失礼之处,可以对贵国,可以对各国矣。贵大臣若欲公平协同详求妥策,以完此案,以善将来,凡中国分所应尽之端,必不推诿,以全彼此和好之大局,以符从前订盟结好之初心。贵大臣亦同有此责,当亦同存此心也。

大久保照会

为照会事。本大臣自奉命入京以来,日夕耿耿以思,台番一案,两议殊岐,纷无了期。至从而为两国大事,两国生灵,终为何状,未可知焉。是岂两国大臣弄辞斗辩之日乎哉?惟天下理无两是,事必归一,案之未了,殆由两大臣不自深思焉耳。故本大臣委曲询问,至再至三。不惮烦渎,要须谆覆妥速了案,岂有他哉?讵料贵王大臣视等问官讯供,不得已而一答不欲再答,至接贵国八月二十日照会,訑訑声音,使本大臣怃然不知所措。乃本月五日晤谈,亦同前意。本大臣至是,果知使事不成矣!本大臣虽愚,亦自知进止之宜也。然今未敢遽自绝,又不能自塞欲言之口,以曲徇贵王大臣之意,仍剖肝胆,更陈一言,以申前意,任贵王大臣所择焉。

贵王大臣端以修好条规为言,不欲省本大臣所进万国公法。夫修好条规之与此案不相涉,本大臣业经言之,今不必论。姑就贵王大臣所言而论之。修好条规于两国之际,犹如法律之于民。犯律者殛,国有常型。两国若违条规,责问必加。若一国犯约,而他国曲徇颜情,胡涂含忍,不责其罪,是不独犯者不遵条规,而不责者亦为无条规之念矣。夫修好条规第一款,果何等重大事项乎?所谓侵越疆土者,岂两国所乐闻乎?果如贵王大臣历次照会所称,是我国负不容之罪于中国也,中国讨责,至继以兵戎,固其当也,而决无胡涂含忍不论之理焉,安得不以一矢相加遗自诩耶?抑贵王大臣至是,可以少留意不容之罪,果至当无所枉耶?版图之义,果确无所疑耶?名实之间,果莫有相乖者耶?顾言至是,岂一言可了之案哉?果使版图之义,确而无疑,中国何容有此狼心兽行之民?何故当漂民逢劫,有逃生而至于凤山县者,县非不闻知,而无有派役拿贼之事?何故送至福建省,省非不闻知,而无有差兵缉匪之举?何故有派使告于总理衙门者,衙门非不闻知,而诿以化外不理,任其自办?此即一案,贵王大臣版图之说,果内省不疚耶?曰不绳以法律,曰不设立郡县,曰向不设官设兵,曰文教有未通、政令有未及,征之万国公法版图之名,果为有实据欤?所据在于台湾府志,而府志中所引诸书,亦有云声教不逮,有云不入版图,有云实为化外异类。是府志果足为据欤?所征端止输饷,户部纪册可覆,及验之于事实,则贌社之饷征于商,而不税于民,与土番无交涉。是输饷果足为征欤?前年美国漂民逢难,华官答美领事,有生番不能收入版图等语。是果终始无违言欤?要而论之,名实不相符,前后不相应,而谓之确而无疑,孰敢信之?是皆本大臣所曾经声明而贵王大臣掩耳不欲闻者也。然版图之义未确,则侵越之名未当。本国断断乎不能承认此鹘突不了之案,而甘受不容之罪。则本大臣再三烦问,亦岂得已而不已者乎哉?若夫大清律有诬告反坐条,此案一白,彼此必居一于此矣。贵王大臣条规之为重,则必不容易引第一款,以不容之罪加于人国,则必不将此案付于鹘突,则果知修好必不以本大臣再三之请比于问官讯供也。

译贵大臣说,台湾府志、淡水厅志所记载的只是有名无实。您不知道,只有中国的地方才会载入中国的志书,从来没有像您所说的那样,万国林立、岛屿星罗棋布,却都可以指称为本国版图的道理。您所说的从前英国、美国等国的案件,不论其他国家的案件,都难以牵强援引,何况那些案件还是中国与各国换约以后发生的事。英国的案件,我不知道您指的是哪一件,无法详细说明。即使以美国的案件来说,也是美国大臣按照条约,与本衙门往来照会办理,全部由中国自行办理,商议明确后结案,大家都亲眼见到、亲耳听到,有案卷可以凭据。并不像贵国难民一案,事情发生在订立、交换条规之前;订立、交换时没有议论,订立、交换之后又没有照会请求办理,却自行派兵船前往处理。也没有因为这个地方有滋事而未办的案件,就断定此地不属于中国。本王大臣曾说,贵国如果有应当办理的案件,中国并非不愿办理,但必须先将详细情节照会告知,才能查办;这个原因,已经在历次文函和条复中一再说明,什么时候没有把它当作自己的责任呢?本王大臣本来不愿再进行辩论,只因贵大臣反复提起,不得不再三申说罢了。我们两国交往,是以订立、交换两国修好条规为开始的,彼此自然应当遵守条规。本王大臣深切顾念两国和好,所以引用修好条规作为依据。难道当日制定为法令典章的东西,今天就可以弃置不顾吗?贵大臣说想要援引万国公法,却不依据修好条规,等等。即使按照万国公法来说,贵国的举动是否一一符合公法,自有公论。本王大臣没有能够详尽了解泰西公法全书的精义,不敢据此向您诘问;但修好条规是本王大臣所深切熟悉的,是否应当以条规为依据,也自有公论。总而言之,中国对于贵国派兵前往台湾一事,从开始到现在,接待和对待贵国没有丝毫失礼之处,对贵国、对各国都可以交代。贵大臣如果愿意以公平的态度共同寻求妥善办法,办完这件案子,并为将来做好安排,那么凡是中国分内应尽的事项,一定不会推诿,以保全彼此和好的大局,也符合从前订盟结好的初衷。贵大臣同样负有这种责任,也应当同样存有这种心意。大久保照会 为照会之事。本大臣自从奉命进入京城以来,日夜忧思不安:台番一案,两方面的意见相差很大,纷争没有终结的时候。照这样下去,作为两国的大事,关系两国百姓,最终会成为什么样子,实在无法知道。这难道是两国大臣逞弄辞锋、互相争辩的时候吗?只是天下的道理不可能两边都正确,事情最终一定要归于一个结论;案件迟迟不能了结,大概只是由于两位大臣没有自己深入思考罢了。因此本大臣委婉曲折地询问,已经一再三番地询问;不怕烦扰对方,只是一定要得到诚恳的答复,妥善而迅速地结案,哪里还有别的意思呢?哪里料到贵王大臣竟把本大臣看作审问官审讯口供,不得已才回答一次,不愿再答;等接到贵国八月二十日的照会,其中带有傲慢自得的语气,使本大臣茫然不知所措。到了本月五日会面交谈,也仍然是先前的态度。本大臣到这时,果然知道出使的事情办不成了!本大臣虽然愚钝,也知道自己应当进退。然而现在还不敢立即自行断绝,也不能堵住自己想说话的嘴,委曲顺从贵王大臣的意思,仍然剖白心迹,再陈述一番,以申明先前的意思,任凭贵王大臣选择吧。贵王大臣一再只以修好条规为理由,不愿理会本大臣提出的万国公法。修好条规与这件案子并不相涉,本大臣已经说过,现在不必再讨论。姑且就贵王大臣所说的来论述。修好条规对于两国的关系,就像法律对于百姓一样。违反法律的人要受诛戮,国家有固定的刑法。两国如果违反条规,必然要受到责问。如果一国违约,另一国却委曲迁就情面,糊涂地忍受而不追究其罪,那么不仅违约者没有遵守条规,不追究的一方也等于没有遵守条规的观念。修好条规第一款,究竟是多么重大的事项呢?所谓侵越疆土,难道是两国愿意听到的吗?如果真像贵王大臣历次照会所说的那样,是我国对中国犯下不可容忍的罪行,中国进行讨责,甚至继之以兵戎,当然是应当的;但绝没有糊涂忍受、不加追究的道理,怎么能不以发射一支箭来相加相遗而自夸呢?还是贵王大臣到了现在,可以稍微留意一下所谓不可容忍的罪行,是否果真确当而没有冤枉?版图的意义,是否果真确凿无疑?名与实之间,是否果真没有相违?只是话说到这里,难道是用一句话就能了结的案件吗?如果版图的归属确实无疑,中国怎么会容许有这样狼心兽行的百姓呢?为什么漂民遭劫后,有人逃生到凤山县,县里并不是不知道,却没有派差役捉拿盗贼?为什么送到福建省,省里并不是不知道,却没有派兵缉捕匪徒?为什么有人派使者向总理衙门报告,衙门并不是不知道,却推说属于化外而不予办理,任其自行处理?这就是同一案件,贵王大臣关于版图的说法,究竟能够扪心自问而没有愧疚吗?说什么不以法律约束,说什么不设置郡县,说什么过去没有设置官员、驻扎军队,说什么文教还没有通达、政令还没有达到;用万国公法关于版图的名义来考察,果真有实际根据吗?所依据的是台湾府志,但府志中引用的各部书,也有说声教没有达到的,有说不列入版图的,有说实际上属于化外异类的。这样看来,府志果真足以作为依据吗?所能举出的根据只是输纳赋饷,户部的记录册籍可以复核;但考察实际情况,贌社的饷银是由商人征收,而不是向百姓征税,与土番没有关系。这样,输纳赋饷果真足以作为证明吗?前年美国漂民遇难时,华官答复美国领事,说有生番不能收入版图等话。这些话果真自始至终都没有相违吗?概括地说,名与实不相符合,前后也不相应,却说它确凿无疑,谁敢相信呢?这些都是本大臣曾经声明过,而贵王大臣捂住耳朵、不愿听到的事情。然而版图的意义既然还不确凿,侵越的罪名就不恰当。本国绝对不能承认这桩含混不清、没有结论的案件,而甘愿承受不可容忍的罪名。那么本大臣再三烦劳询问,难道真是不得已还不肯停止吗?至于大清律中有诬告反坐的条文,这件案子一旦真相大白,彼此必有一方属于这种情况。贵王大臣既然认为条规十分重要,就一定不会轻易援引第一款,把不可容忍的罪名加在别国身上;既然把不可容忍的罪名加给别国,就一定不会把这件案子含混了事。这样看来,贵王大臣也就应当知道,修好之道必然不会把本大臣再三的请求看作审问官审讯口供。

贵王大臣又以保全和好为言,此固本大臣所服膺而不失。今将有就以请焉。夫所谓和好者,不在于币帛往来之末,而两国情谊相推,又互约束内民,保护外民,使不相害相图之谓也。若乃两国之民,出于政府思虑之所不及,残害相加,该国不知则已,及其一经闻知,则立即设法派丁差役,查缉匪徒,以相偿相谢之不暇(查中国与美法诸国所订和约,皆同此意,并无必待照会之文。与法国和约第三十四款云,法国商船在中国洋面被洋盗打劫,附近文武官员一经闻知,即上紧缉拿,照例治罪。第三十六款云,法国人在通商各口地方,有匪徒狂民欲行偷盗毁焚房屋,中国官或访问,或领事官照会,立即饬差驱逐党羽,严拿匪徒,从重治罪)。如此而后可以为和好之实焉。今他国之民,动被凶害,而不为保护之计。己之国民,以剽为习,而不见约束之实。问之,则曰宜其风俗,无勉强急遽之心。和好之谊,当如是耶?被害逃生者,告于劦县,而劦县不理,派使告于总理衙门,而衙门不办。非不闻也,而以无照会为辞,非不知也,而以不详晰为诿。和好之谊,当如是耶?既已宽纵罪犯,使他国不免自理自办,而不特不相谢,又反目相视。和好之谊,当如是耶?假使台番版图之义,果如所言,是其所以施于内外交涉之际者,与和好情谊,着着相反。而我国前日未曾怪中国之无友谊者,以素信番民非中国所查办,番土非中国所辖治也。今我劳师耗财,辟榛锄梗,钤束番民,不纵作凶,以除南海之一害,事成有期,非可中止,乃诬言相加,多辞相扰,实出意外。贵王大臣易地措身,试一思之,亦岂所堪哉?侵越云,犯约云,实案未具,加人以不容之罪。及其反复讨论,情事渐露,猝又诿以不好辩论,斥以不堪烦渎。所谓情义相推者何在?

至柳原大臣依例请觐而不见许,有轻侮中国等语。本大臣明知贵王大臣已不以好意待我国也。夫两国大事,不同于匹夫匹妇,口角勃窣,随骂随笑者。今日之事,知有所定,是天未欲成两国之好也。本大臣亦何所求而久踟蹰于都门哉?抑我国再三派使,不为不恪,本大臣输诚致款,不为不竭。启衅滋端,其咎孰任!尽言至此,万非得已,祈贵王大臣中夜清阅,一再致思,衡平鉴明之间,固已了然矣。今期五日,欲知贵王大臣欲保全好谊,必翻然改图,别有两便办法,是实见大国雍雍气象也。我国素非贪土住兵者,两国人民之庆,本大臣固有深望。若乃过期不覆,别无改图,则是贵王大臣口说保全和好,而其实委之涂泥也。本大臣临去惓惓,于两国和好,莫非以尽其分也。

给大久保照覆

为照覆事。台番一事,自柳原大臣来京,本王大臣即告以东兵赴台之事,不必再事辩论,应商一妥当了结办法,以全和好,并面交所谈节略数语,皆系关系两国唇齿,肺腑沈痛之言。而柳原大臣不以为意。及贵大臣初晤时,亦云前致柳原大臣节略等件,均已阅悉,并称系专为此事保全和好而来,将此事办好,以后更要和好。本王大臣方谓彼此意见相同,可以商定完案办法。不意贵大臣历次询问节略及照会等件,不独仍事辩论,且令人难堪之词,不一而足。本王大臣若不一一相答,不特如贵大臣前此或以为不肯答,或以为答不出,且直如此次来文所谓,有曲徇颜情、胡涂含忍之咎矣。今贵大臣又复一一相诘,试问中国所说法律不能尽绳,郡县官兵不能遍设,文教不能即通,民质不能即齐,凡此皆治国之恒情,岂得因此即为不入版图之实据欤?且不独中国版图如此类者甚多,即各国所属版图,如此类亦恐不少。贵大臣能概以万国公法征之欤?志书所载各语,或系追述从前,非一人一时一地,所撰自难字字吻合,亦难尽括全体本意,岂能拣择一、二,余尽抹煞,谓不足征欤?(若不属中国,何以列入府志)?户部册籍,于输饷一节,蠲缓升除,本有各项分别。且前曾面谈,社饷有由头目代各番汇交者,中国似此之类尚多,岂局外未悉者可强以臆度为名实不符欤(若不属中国,何以输饷)?

译贵王大臣又以保全和好为理由,这本来正是本大臣一直牢记而不敢忘失的。现在就要据此提出请求。所谓和好,不在于礼物往来的末节,而在于两国互相推诚相待,并且彼此约束本国百姓,保护对方国家的百姓,使双方不互相伤害、图谋;如果两国百姓因政府没有料想到而互相残害,该国起初不知道也就罢了,一旦听闻此事,就应立即设法派遣人役差役,查缉匪徒,忙于相互补偿、致歉都来不及(查中国与美国、法国等国所订的和约,都是这个意思,并没有必须等待照会的文字。中法和约第三十四款说,法国商船在中国洋面上被海盗劫掠,附近的文武官员一经知道,就立即严密缉拿,照例治罪。第三十六款说,法国人在通商各口地方,如果有匪徒和狂民想要偷盗、毁坏、焚烧房屋,中国官员或经调查得知,或接到领事官照会,就立即命差役驱逐其党羽,严厉捉拿匪徒,从重治罪)。这样以后,才可以说是真正实现了和好。如今别国的百姓不断遭受凶害,却不作保护的安排;自己的国民以抢掠为习惯,却看不到约束的实际行动。询问此事,就说这是他们的风俗所应如此,没有勉强制止、急切处理的意思。和好的情谊,难道应当这样吗?受害后逃生的人向劦县报告,劦县不予办理;派使者向总理衙门报告,衙门也不办理。并不是没有听说,却以没有照会为借口;并不是不知道,却以情节不详细为推诿。和好的情谊,难道应当这样吗?既然宽纵罪犯,使别国不得不自行处理、自行办理,不但不互相致谢,反而彼此敌视。和好的情谊,难道应当这样吗?假使台番版图的归属果真如贵方所说,那么贵方在处理对内、对外交涉时的做法,就处处与和好的情谊相反。我国从前没有责怪中国缺乏友谊,是因为一向相信番民不由中国查办,番地也不归中国管辖。现在我国劳师耗财,开辟荒野、铲除阻碍,约束番民,不让他们行凶,以消除南海的一大祸害;事情已有完成的期限,不可能中途停止,却遭到诬蔑之言和繁多的言辞骚扰,实在出乎意料。贵王大臣如果设身处地替换立场想一想,难道能够忍受吗?说我们侵越疆土,说我们违反条约,实际案情还没有具备,就把不可容忍的罪名加在别人身上;等到反复讨论、事情真相逐渐显露,又突然推说不愿辩论,斥责说不堪烦扰。所谓互相推诚相待的情义在哪里呢?后来柳原大臣按照惯例请求觐见却没有获准,又听到有轻侮中国之类的话。本大臣明白知道,贵王大臣已经不再以善意对待我国了。两国的大事,不同于普通男女之间争吵喧闹、随骂随笑的事情。今天的事情,看来已经有了决定,这是上天不想成全两国和好啊。本大臣还有什么要求,值得长久徘徊在京城门外呢?还是我国再三派遣使者,并不是不恭谨;本大臣竭尽诚意表达款曲,也不是不尽力。挑起争端、滋生事端,究竟由谁承担责任!把话说到这里,实在万不得已,祈请贵王大臣在半夜清静时仔细阅读,再三思考;在权衡公平、明察是非之间,想来已经清楚明白了。现在以五日为期限,若想知道贵王大臣是否要保全和好情谊,就必须彻底改变主意,另想出对双方都有利的办法;这才是真正表现大国从容雍容的气象。我国向来不是贪图土地、长期驻兵的国家,两国人民都能得到安宁,是本大臣深切的愿望。如果过了期限仍不答复,也没有改变主意的办法,那就是贵王大臣口头上说要保全和好,实际上却把它弃置于泥涂之中了。本大臣临行之前仍然念念不忘两国和好,无非是尽到自己的职责。给大久保的照覆 为照覆之事。关于台番一事,自柳原大臣来到京城,本王大臣就已经告诉他,东兵赴台的事情不必再行辩论,应当商定一个妥善的结案办法,以保全和好;并且当面交给他所谈事项的节略数语,都是关系两国唇齿相依、发自肺腑的沉痛之言。然而柳原大臣并不在意。等贵大臣第一次会面时,也说先前送给柳原大臣的节略等件都已经看过,并且说是专门为了这件事、为了保全和好而来,要把这件事办好,以后更加和好。本王大臣于是认为双方意见相同,可以商定结案的办法。没想到贵大臣历次询问节略和照会等件,不但仍然进行辩论,而且使人难堪的话也数不胜数。本王大臣如果不一一答复,不仅会像贵大臣先前所认为的那样,或者是不肯回答,或者是回答不出来,而且也会正如贵大臣这次来文所说,犯下委曲迁就情面、糊涂忍受的过错。如今贵大臣又逐一诘问,试问中国所说的法律不能把所有人都绳之以法,郡县、官员和军队不能到处设置,文教不能立即通达,百姓的资质不能立即整齐一致,这些都是治理国家的常情,怎么能因此就作为不列入版图的实际证据呢?而且不只是中国有许多类似这样的版图,即使各国所属的版图中,恐怕也有不少这样的地方。贵大臣能够一概用万国公法来考察它们吗?志书所记载的各种说法,有的可能是追述从前的情况,并不是出自同一个人、同一个时期、同一个地方,编撰时自然难以字字吻合,也难以完整概括全部本意;怎么能只挑选一两句话,其余全部抹杀,就说不足以作为依据呢?(如果不属于中国,为什么列入府志?)户部册籍对于输纳赋饷一项,本来就分为蠲免、缓征、升除等各类。并且此前当面谈过,社饷有由头目代替各番汇交的情况,中国类似这样的情况还很多;难道局外之人因为不了解,就可以强行凭主观猜度,断定名与实不相符合吗?(如果不属于中国,为什么要输纳赋饷?)

美国漂民一案,当时美领事驳覆华官生番不入版图一语,彼已切指番地实系中国所属,并于中国办完此案,兼筹日后保护办法,另有照会称谢。贵大臣既见初次华官给美领事之文,独未见美领事照覆及谢华官之文欤?且当日误论之华官,本王大臣曾经面谈,彼时已经申惩,责令将此案办理完结矣。岂得执往年向他国一语之误,辄以为终始有违之据欤?所引英、法两国条约,无论与贵国条约是否相同,即以英、法各国而论,无非遇案彼此往返照会,其事之小而且易者,间或有不待照会,一经闻知,立即查办之事,若遇必须有详细情节可凭,始能查办者,则无不专候照会。何能以中国之静候照会,即谓之违约欤(办理中外交涉事务,无不凭照会。事之小者,即无照会,亦有信函。甚至酬酢往来,尚藉文函将意,亦贵国所行者也)?谓告于劦县而劦县不办,事在何年何月,所告何劦何县,皆有文牍可凭欤?谓告于总理衙门而衙门不理,请问是否因告知劦县不办,特催本衙门办理欤?果尔,则去年副岛大臣在京,何以不先将此情节照会请办欤(傥照会本衙门置之不理,本王大臣今日亦决不回护;然亦何至遽尔加兵)?若谓台番不遵约束,中国不为保护,何以贵国利八由番目救护,而假馆授餐,由关道接收,资送回国,岂非番民尚知遵守约束章程,为中国保护贵国商民之实验欤?从前奉告以番地在我版图、政教未遽及、民质未遽化各节,均系实情,而贵大臣仍频以政令无实相责诘,甚至以无律无国为诮。似此迫我,情实难堪。得不引修好条规以相质,要岂本王大臣之初愿哉?

夫侵越疆土一言,诚如来文所云,岂两国所乐闻。特无如贵大臣驳诘无已,不得不援去岁与副岛大臣赠别请念之言以相告,并非今日与贵大臣议论,始将此语拈出指摘也。然当初与副岛大臣言之,系豫防嫌隙之意,则今日与贵大臣言之,亦仍是初心。岂可疑为遽予人以不容之罪耶?且使今日而不言,又何解于来文所谓不责者,亦为无重条规之念乎?本王大臣谓不可再事辩论者,原系惧妨和好(非穷于词,不能辩论也。番地属中国,中外皆知。两大臣来京所询问,本王大臣所答复,亦均详且尽矣。即再加千百万言,不过是中国地方一语,何情事渐露之可言乎)?而贵王大臣仍屡屡驳诘,及本王大臣据实答复,而贵大臣又谓不可据信,并以为訑訑声音。本王大臣亦能无怃然哉?

总之,本王大臣与贵大臣及柳原大臣始终所言,无非肝胆流露,毫无不欲曲全之心。即柳原大臣请觐见一事,本王大臣亦祗待台番之案定议,得有和好真据,即为办理,若遂谓不以好意待贵国,或贵大臣反言试我耳(即如来文以为中国未加讨责为胡涂含忍,并谓不以一矢相加为自诩之语,是始终未解中国不肯有碍和好之心,无怪谓中国不以好意相待也)。两国大臣办事,各有保全和好之心,则成此两国之好,仍在人而不在天。来文谓翻然改图,别有两便办法,本王大臣原系惟好是图,历次皆告以妥结此案、不再辩论者,即系两便办法。自始至今,并无他,惟贵大臣察之。

恭亲王等又奏

再查日本国上年扣留咇国商船拐载华人一案,曾经南洋通商大臣派委员福勋前赴日本带回,伊国款待甚优。此次该使臣大久保利通来华,系专为办理事件,与寻常住京使臣不同。是以臣等于伊到京时,及中秋节,曾两次致送食物。该使臣旋亦送臣等文具绢绉等土物。臣等向来各国赠答,亦所时有,未便拒却,碍彼颜面,随即收受。一面再由臣等酌彼礼物回赠,以示往来之谊。

朱批:知道了。

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窃臣等于七月初六日,具陈闽省内地各海口防务详细情形。八月初十日递回原折,奉朱批:览奏已悉,李鹤年出省后,仍着将海防事宜与文煜等悉心会商,妥筹办理,钦此。当即恭录转行钦遵在案。

复查福州口长门、金牌、壶江、马鞍山等处炮台,将次竣工。水陆勇兵四千人,分扎各隘,操练洋枪水战,日渐纯熟。厦门、福宁、海坛等处,布置均渐周密。闽局购定洋炮等件,亦经陆续运到。臣鹤年前在河南剿匪,皖勇之力居多。先经札饬记名提督李承先招募颍、毫一带旧部精勇二千人,早已行抵扬州,因闽省轮船不敷周转,饬令分由内地、海道两路兼程来闽,计程不日可到。臣鹤年拟于本月二十五日出省,由兴化抵泉,查勘海防,仍随时与臣煜、臣凯泰悉心会商,妥筹办理。

朱批:知道了。

浙江乍浦副都统富尔荪奏

译美国漂民一案,当时美国领事驳复华官关于生番不列入版图的话,明确指出番地实际上属于中国;并且在中国办理完这件案子、同时筹划日后保护办法之后,另有照会表示感谢。贵大臣既然看到了最初华官给美国领事的文书,难道没有看到美国领事答复并感谢华官的文书吗?而且当日错误议论此事的华官,本王大臣曾经当面谈过;他当时已经受到申斥惩处,并被责令把这件案子办理完结。怎么能抓住往年对别国说过的一句错误的话,就把它作为自始至终都相违背的证据呢?所引用的英、法两国条约,先不论是否与贵国的条约相同;即使就英国、法国各国来说,也都是遇到案件后彼此往来照会。事情细小而且容易处理的,有时会有不等待照会,一经知道就立即查办的情况;如果遇到必须有详细情节作为凭据才能查办的案件,就无不专门等待照会。怎么能因为中国静候照会,就说中国违反条约呢?(办理中外交涉事务,无不凭借照会;事情较小的,即使没有照会,也会有信函。甚至礼节性的往来,尚且要借助文函表达意思,这也是贵国所实行的。) 贵大臣说有人向劦县报告而劦县不办理,那么事情发生在哪年哪月,所报告的是哪个劦、哪个县,是否都有文书可以凭据?贵大臣说有人向总理衙门报告而衙门不理,请问是否因为已经告知劦县不办理,所以特别催促本衙门办理?如果是这样,那么去年副岛大臣在京城时,为什么不先把这些情节照会请求办理呢?(如果照会本衙门而本衙门置之不理,本王大臣今天也绝不会回护;然而又何至于立即派兵呢?)如果说台番不遵守约束,中国不加保护,那么为什么贵国的利八由番目救护,借给住所并供应饮食,由关道接收,再资助送回本国?这难道不是番民尚且知道遵守约束章程、由中国保护贵国商民的实际证明吗?从前告知贵方番地在我国版图之内、政教还不能立即达到、民众资质还不能立即教化等情形,都是事实;贵大臣却仍然频频以政令没有实际效力来责问,甚至讥讽说无律无国。这样逼迫我国,实在令人难堪。难道不是被迫援引修好条规来质问贵方吗?这难道是本王大臣最初的愿望吗?关于侵越疆土这句话,确实如来文所说,难道是两国愿意听到的吗?只是贵大臣不断驳诘,本王大臣不得不援引去年与副岛大臣临别时请其记住的话来告诉贵方,并不是今天与贵大臣议论时才把这句话提出指责。可是当初对副岛大臣说这句话,是为了预先防止嫌隙;今天对贵大臣说这句话,也仍然是当初的本意。怎么可以怀疑这是突然把不可容忍的罪名加给别人呢?而且如果今天不说,又如何解释来文所谓不追究罪责的人也等于没有重视条规的意思呢?本王大臣所说不可再行辩论,原本是担心妨碍和好(并不是因为理屈词穷、不能辩论。番地属于中国,中外都知道。两位大臣来到京城所询问的事情,本王大臣的答复也都详细而充分了。即使再增加千百万句话,也不过是中国地方这一句话,哪里有什么所谓事情真相逐渐显露呢?)。可是贵王大臣仍然屡次驳诘;等本王大臣据实答复后,贵大臣又说不可相信,并且认为语气傲慢自得。本王大臣难道能不感到茫然失措吗?总而言之,本王大臣与贵大臣及柳原大臣自始至终所说的,无非都是推心置腹的话,完全没有不愿委曲求全的心意。即使是柳原大臣请求觐见一事,本王大臣也是只等台番一案议定,有了真正能够证明和好的依据,就予以办理;如果就此说本王大臣不是以善意对待贵国,或者贵大臣反过来说这是在试探我国,也是不对的。(正如来文认为中国没有加以讨责是糊涂忍受,又说不以一箭相加为自夸的话,这说明贵方始终没有理解中国不愿妨碍和好的心意;难怪会说中国不是以善意相待。)两国大臣办事,如果各自都有保全和好的心意,那么两国的和好能否实现,仍然在人而不在天。来文说要彻底改变主意,另想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办法;本王大臣本来就是只谋求和好,历次都告诉贵方,妥善结了这件案子、不再辩论,就是对双方都有利的办法。自始至今,除此之外别无他意,只请贵大臣明察。恭亲王等再次上奏。再查,日本国去年扣留咇国商船、拐带华人一案,曾由南洋通商大臣派委员福勋前往日本将他们带回,咇国方面款待十分优厚。这次日本使臣大久保利通来华,是专门办理此事的,与通常驻京使臣不同。因此,我们在他到京时以及中秋节,曾两次赠送食物。该使臣随后也赠送我们文具、绢绉等本国土产。我们向来与各国互相赠答,这种事情也时常有,若拒绝便不合适,且会使对方丢面子,所以当即收下。同时,我们又斟酌其礼物的价值回赠,以表示彼此往来的情谊。朱批:知道了。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上奏。臣等恭谨地陈奏了闽省内地各海口防务的详细情况。八月初十日,原折发回,奉到朱批:览阅奏折已经知道了。李鹤年离开省城后,仍应将海防事务同文煜等人悉心会商,妥善筹划办理。钦此。当即恭敬抄录,转行各处遵照办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七月、六日〕 再次查核福州口的长门、金牌、壶江、马鞍山等处炮台,将要完工。水陆勇兵四千人,分别驻扎在各处险要,操练洋枪和水战,日渐熟练。厦门、福宁、海坛等处,布置也逐渐周密。闽省购买的洋炮等物,也已经陆续运到。臣李鹤年先前在河南剿匪,主要依靠皖勇的力量。此前已札令记名提督李承先招募颍、毫一带旧部精锐二千人,他们早已抵达扬州;由于闽省轮船不足以周转,便命令他们分从内地和海道两路兼程来闽,计算行程,不久即可到达。臣李鹤年拟于本月二十五日离开省城,由兴化抵达泉州,查勘海防,仍随时同臣文煜、臣王凯泰悉心会商,妥善筹划办理。朱批:知道了。浙江乍浦副都统富尔荪上奏。

窃奴才前准抚臣杨昌浚咨开:现因台湾有事,已派楚军一营驻扎乍浦,修理炮台。如果海上有警,再行就近派队分赴乍、澉扼防。并商令奴才先行一往查看,以期有备无患。奴才即于八月十三日,带领亲兵数人,随护印信,不动声色,扁舟前往。惟查沿海炮台,自被兵燹,年久末修,砖石堕颓,几同无用。且今昔炮火运用,时异势殊,尤当各就地方情形,相度机要,妥筹布置,俾资联络周密。奴才于驶抵乍浦,当自平湖所属之独山起,上至海盐所属之澉浦、黄道关止,督同估工委员杜冠英、王之嶲、带队营官傅明暄、熊常富及乍浦水师副将卢成金等,严密酌度。所有澉浦一城,为前代防海要隘,黄道关虽有土台旧址,仅足凭高望远,不能制其旁岸,应改高就下,三面临海,左右营墙移迁山顶,庶于攻守相宜。且自黄道关至宁、绍对岸,洋面仅二百余里,敌船一经入口,势犹批吭捣虚。该关既为腹地噤喉,尤与省城相近,应于对岸葫芦山并建炮台一座,藉资两面控制。其黄道关前天后宫地方,及青山、秦驻山下,各扎营盘,以备联络防务。至乍浦地方,虽近年屡起淤沙,然洋面旷大,杉板船处处可以达岸。现在天后宫、保安城,或依山临海,情形虽各有不同,而炮台旧基尚属牢固,应将该二处墙垛营房及台炮顶栅,一律修齐,以便汛兵驻守而免旷职。其次尤为紧要者,则在陈山嘴、金家湾等处,亦应创建土炮台各一座。既防其登岸要路,亦足与江苏之金山界互通声息。乍浦城西惹山地方,尚有早年建过台基,该处虽属平原旷野,若再加修葺,将来可资捍卫。惟工程既大,需日亦多,自应分别次第办理。除澉浦、黄道关炮台营盘,业已开工修筑外,所有乍防工程,现拟先行修补天后宫、保安城墙垛营房。其次即为添建陈山嘴、金家湾等处土炮台。此后如果办理设防时,再行酌修天后宫、保安城两处架木筑土顶栅,及补建惹山炮台等工。奴才于查勘毕,斟酌时宜,其究应何处扎营,及炮台营墙如何修理,回省商请抚臣杨昌浚统筹办理,庶几设兵筹防,从容指挥,发款兴工,缓急得宜。

再沿海地方,现在均属安静,尚无夷人游弋。惟因乍浦为江、浙门户,且滨临外海,民商渐复,如果重洋有事,此处亦易溷迹。奴才曾经谕令地方文武,嗣有东洋人等,或因贸易到境,亦当开诚抚恤,毋令土著商民,各存疑嫉,以仰副皇上柔怀殊俗之意。

朱批:知道了。

——以上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十七。

九月戊午(十九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沈葆桢等奏

八月十六日,奉到七月二十五日上谕:军机处封发寄信谕旨,各省奉到后,自应加意慎密等因,钦此。臣等伏读之下,无任悚惶,敢弗祗遵,益求慎密。

八月初四日,倭将遣其酋吉利用通等六人,自琅■〈氵隶〉来郡,递公文二件。其一覆臣等诘其兵伤乡民、阻我驿夫一案,诿诸言语不通,请以后遇有公差,给予执照,以敦和好。其一则覆臣等劝令退兵一节。谓柳原及大久保想能商定,彼兵进退,应须朝命等语。大抵借此一行,以窥我虚实。续据探称;倭营初六日,给附近奸民数人洋银七百圆,以酬其前日招番及取琉球人首级之劳。而逐日仍复勾到近番,给以号旗、哔吱、白布等物。该营疫气流行,死者日四、五人,病者不计其数。其副都督川崎祜、通事官彭中平、管粮官富田等俱相继染病。美国人机慎者月得工钱一千圆,为入牡丹社绘图,亦病危而归。然内虽多故,外仍示强,买茅竹,盖兵房,日练枪炮,且称大兵万余将至,以耸吓居民。此倭营近日情状也。

译奴才此前接到巡抚杨昌浚的咨文,得知现在因为台湾发生事变,已经派楚军一营驻扎乍浦,修理炮台。如果海上出现警报,再就近派队伍分别前往乍浦、澉浦扼守,并商定让奴才先去查看,以求有备无患。奴才于是于八月十三日带领几名亲兵,随身护带印信,不动声色,乘小船前往。只是查勘沿海炮台,自遭兵火以来,年久未修,砖石坍塌破败,几乎全无用处。而且今昔火炮的使用方式、时势都已不同,更应各自根据地方情形,审度关键所在,妥善筹划布置,使彼此联系周密。奴才驶抵乍浦后,从平湖所属的独山起,直到海盐所属的澉浦、黄道关为止,督同估工委员杜冠英、王之嶲,带队营官傅明暄、熊常富,以及乍浦水师副将卢成金等,严密斟酌查度。澉浦一城,是前代海防要隘;黄道关虽有土台旧址,但只够凭高远望,不能控制旁边的岸线,应当改为高处建于低处,三面临海,左右两侧营墙迁移到山顶,这样才有利于攻守。而且从黄道关到宁、绍对岸,海面只有二百余里,敌船一旦驶入口内,形势就像扼住咽喉、攻击空虚之处。该关既是腹地的咽喉,又距离省城很近,应在对岸葫芦山另建炮台一座,借此形成两面控制。黄道关前天后宫一带,以及青山、秦驻山下,都应扎设营盘,以备相互联系和防务。至于乍浦一带,虽然近年屡次淤积泥沙,但海面开阔,杉板船到处都可以靠岸。现在天后宫、保安城有的依山临海,情形虽各不相同,但炮台旧基还算牢固,应将这两处的墙垛、营房以及炮台顶部的栅栏一律修整完好,以便汛兵驻守,避免空置失守。其次尤其重要的是陈山嘴、金家湾等处,也应各修建土炮台一座。既可以防守敌人登岸的道路,也足以同江苏金山界互通声息。乍浦城西惹山一带,早年还建有台基;那里虽是平原旷野,若再加以修葺,将来可以用来防卫。只是工程既大,所需时间也多,自然应当分出先后次序办理。除澉浦、黄道关的炮台营盘已经开工修筑外,所有乍浦的防务工程,目前拟先修补天后宫、保安城的墙垛和营房。其次就是增建陈山嘴、金家湾等处的土炮台。以后办理设防时,再酌情修建天后宫、保安城两处用木架筑成的土顶栅栏,以及补建惹山炮台等工程。奴才查勘完毕后,斟酌时宜,至于究竟应在何处扎营,以及炮台、营墙如何修理,回到省城后再向巡抚杨昌浚商议,请他统筹办理。这样,设置兵力、筹划防务,就可以从容指挥,拨款兴工,缓急安排得当。再者,沿海各地现在都很安静,还没有夷人在海上游弋。只是乍浦是江、浙两省的门户,又濒临外海,百姓和商人逐渐恢复往来;如果远海发生事变,这里也容易混入可疑人员。奴才曾经告诫地方文武官员,以后东洋人等即使因贸易来到境内,也应开诚相待并加以抚恤,不要让本地居民和商人各自心存疑忌和嫉恨,以符合皇上以宽柔之心对待异俗之人的旨意。朱批:知道了。以上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十七。九月戊午(十九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沈葆桢等上奏。八月十六日,奉到七月二十五日的上谕:军机处封发寄信谕旨,各省接到后,自应更加注意谨慎保密等因。钦此。臣等拜读之下,十分惊惧惶恐,岂敢不恭敬遵行,只能更加努力做到谨慎保密。八月初四日,倭将派遣其首领吉利用通等六人,从琅■〈氵隶〉来到郡城,递交公文两件。一件答复臣等追问他们伤害乡民、阻拦我方驿夫一案,推说是由于语言不通,请求以后遇到公务差遣时发给执照,以巩固和好关系;另一件则答复臣等劝令退兵一事。文中说,柳原和大久保想来能够商定此事,他们的军队进退,必须等待朝廷命令之类的话。总的看来,他们借此行来窥探我方虚实。后来又据探报:倭营在初六日给附近的奸民数人洋银七百圆,酬谢他们前些日子招引番人以及取得琉球人首级的功劳;同时每天仍勾引附近番人前来,给他们号旗、哔吱、白布等物。该营疫病流行,每天死四、五人,患病者多得无法计算。其副都督川崎祜、通事官彭中平、管粮官富田等,也都相继染病。美国人机慎者每月得到工钱一千圆,因为进入牡丹社绘图,也病重而返。然而营内虽有许多变故,对外仍然显示强硬,购买茅竹,修盖兵房,每天操练枪炮,还声称大军一万多人即将到来,以此恐吓居民。这就是倭营近日的情形。

淮军二起五营,于初五日即抵澎湖,以风浪暴作,寄碇守候。十四、十五、十六等日,始盘至旗后,现均抵凤山择地驻扎。镇臣张其光与南澳镇吴光亮所招粤勇二千余人,亦雇轮船于十七日到旗后,虽已登岸,以风涛颠簸,人力饥疲,俟暂息一、二日,调来郡城分扎。一时兵勇骤增,声势颇壮。台南开路,经同知袁闻柝亲督人夫,由赤山步步为营,披荆斩棘,已跨狮头山,入鸡笼坑,离昆仑坳十余里。昆仑坳,盖诸山之脊也。卑南番目牙等陈安生等(?)已自率番众由本社循山辟路,出至昆仑坳相迎。其附近番社,各缴出倭旗多面,以示输诚。八月初八日,复有昆仑坳及内社番目率二百余人,来袁营请领开路器具,愿为前驱,均分别赏赉。讵旁有望祖大社凶番,其目名武甲与卑南社素仇,率众埋伏箐林,放枪截杀,卑南社番情急抵御,格杀武甲等三人。袁闻柝驰至晓谕,望祖力社番自知理屈,悔罪求和,尚于大局无碍。臣等恐该同知孤军深入,后援无资,札副将李光带勇三哨进扎双溪口,游击郑荣带勇一营进扎内埔庄,节节相衔,庶入山日深,后顾无虑。顷据报:十一、十二、十三等日,内山风雨大作,栅帐皆飞,为之停工数日。然一过昆仑坳,则近卑南地界,业经诸番垦荒辟秽,虽所开未必合法,然从而扩之,沿途尚易施功。北路准提臣罗大春函称:自七月二十四日由东澳起工,至八月初一日开到大南澳岭顶,计程二十余里而遥,大半缒幽凿险,苦费人功。初三日,有不知姓名之凶番百余,出没灌莽间,窥我有备而退。初四日,正在刊木逾山,勇夫手口交瘁之际,突有凶番数百,各持刀标鸟枪,从林际前来扑犯。守备黄朋厚、千总王得凯、都司陈光华、军功陈辉煌等率勇上前接仗,毙其一人,伤其数人,始兽骇而散。我兵亦被伤五人。自此以下为大南澳平埔,约广长四、五十里,中有竹围。闻凶番约计四十余社,丁壮数千,思截我前途,铲削巨木,创为望台,以凭高下瞰。罗大春现复遣人加意招徕,一面添募勇四旗,夫千名,以助土功,兼防不测。恐一时兵勇未齐,众寡悬绝,请臣拨台南一营赴之。现调东港总兵戴德祥一营前往。咨淮军总统唐定奎分营填扎东港,以为枋寮后援。近复闻北路自初六后,亦风雨交作,溪流四溢,途径不通,一切工程,想难措手。大抵台南番社,经倭人肆虐,知朝廷宽大之恩,故稍易招致。且山后番目,真心受抚,兵至则荷锸相迎,虽有伏莽狙击之徒,搜之即遁。北路则天荒未破,各社言语互异,官无从曲通其情,不得不诿诸通事。为通事者,向以欺番为利,号曰「番割」。生番积受其欺,无所控诉,愤不自胜,时报以杀。故通事亦以入番社为惴惴。其零星番社名目,通事且不能周知,进一步须扎一哨,以勇兵护夫役,即须以碉堡护勇兵。非刊除草莱即堪收效也。

台郡城垣,以灰砖必来诸内地,展转需时,现仅修成二百余丈。而风雨飘摇,旧者又塌数十丈。安平洋式炮台,绘图刚就。现已派候补知府凌定国会同洋将督造。所呈图说,深合机宜。惟费巨工烦,非一时可竣。臣霨以月初亲往凤山巡视诸军。稽核练丁人数,清查番社户口,发给印牌,以固人心。该民番等俱鼓舞欣欢,一律遵办。于本月十六日始归郡城,谨合词驰奏。

沈葆桢又奏

译淮军二起五营在初五日就抵达澎湖,因为风浪突然猛烈,便停船下碇等候。十四、十五、十六等日,才陆续驶到旗后,现在都已经抵达凤山选择地点驻扎。镇臣张其光和南澳镇吴光亮招募的粤勇二千多人,也租用轮船于十七日到达旗后,虽然已经上岸,但因风浪颠簸,人员饥饿疲惫,等暂时休息一、二日后,再调到郡城分头驻扎。一时间兵勇骤然增加,声势颇为壮大。台南方面开路,由同知袁闻柝亲自督率民夫,从赤山开始步步设营,披荆斩棘,已经越过狮头山,进入鸡笼坑,距离昆仑坳十余里。昆仑坳大概是群山的山脊。卑南番目牙等、陈安生等(?)已经亲自率领番众,从本社沿山开路,出来到昆仑坳迎接。附近各番社纷纷交出多面倭旗,以表示诚心归顺。八月初八日,又有昆仑坳及内社的番目率领二百多人,来到袁营请求领取开路器具,愿意充当前锋,都分别给予赏赐。谁知旁边望祖大社的凶番,其番目名叫武甲,同卑南社一向有仇,便率众埋伏在密林中,开枪截击;卑南社番人情势危急而抵抗,格杀武甲等三人。袁闻柝立即赶去晓谕,望祖力社的番人自知理亏,悔罪求和,对大局还没有造成妨碍。臣等担心该同知孤军深入,后援没有依靠,于是札令副将李光带领三哨勇兵进驻双溪口,游击郑荣带领一营勇兵进驻内埔庄,彼此逐段衔接,这样进入山中越深,后方就越无忧虑。近来据报告:十一、十二、十三等日,内山风雨大作,栅栏和帐篷都被吹走,因此停工数日。然而一过昆仑坳,就接近卑南地界,已经有各番开垦荒地、清除秽草,虽然他们开出的道路未必合乎规制,但顺着加以扩展,沿途还容易施工。北路方面,提臣罗大春来函说:从七月二十四日由东澳开工,到八月初一日已经开到大南澳岭顶,路程远达二十余里,大半要悬绳进入幽深之处、凿开险要地形,耗费人力十分艰苦。初三日,有不知姓名的凶番一百多人,在灌木丛中出没,看到我方已有防备便退去。初四日,正在砍伐树木、翻越山岭,勇夫们手脚和口舌都疲惫不堪之时,突然有数百名凶番各持刀、标枪和鸟枪,从林边冲来进犯。守备黄朋厚、千总王得凯、都司陈光华、军功陈辉煌等率勇兵上前接战,击毙一人,打伤数人,他们这才像受惊的野兽一样散去。我方士兵也有五人受伤。从这里往下就是大南澳平埔,约有四、五十里长宽,其中有竹围。据说凶番大约有四十多个社,成年壮丁数千人,想要截断我方前路,便砍削巨木,筑成瞭望台,凭借高处居高临下地监视。罗大春现在又派人加意招抚,同时增募勇兵四旗、夫役千名,以帮助土工作业,并兼防意外。恐怕一时之间兵勇尚未齐备,敌众我寡悬殊,请臣调拨台南一营前往支援。现在已经调东港总兵戴德祥的一营前往。又咨请淮军总统唐定奎分派营队填扎东港,作为枋寮的后援。近来又听说北路自初六日以后也连续风雨大作,溪流四处泛滥,道路不通,各项工程想来很难施工。总的说来,台南的番社遭倭人肆虐后,知道朝廷宽大的恩德,所以稍微容易招抚。而且山后的番目真心接受抚恤,兵马到来时就扛着锄头前来迎接;即使有埋伏在草莽中进行袭击的人,搜查他们就逃走了。北路则尚未开辟,各社语言互不相同,官员无法曲折沟通他们的情况,不得不依靠通事。做通事的人一向以欺骗番人为利,号称“番割”。生番长期受到他们欺骗,无处申诉,愤恨难以自制,时常以杀人报复。所以通事也因进入番社而惴惴不安。那些零散番社的名称,通事尚且不能完全知道;再往前走一步,就必须驻扎一哨兵力,并用勇兵保护夫役,还必须用碉堡保护勇兵。若不砍除荒草,就很难收到成效。台郡城墙所需的灰砖必须从内地运来,辗转需要时间,目前只修成二百余丈;而且在风雨摇荡中,旧城墙又塌了数十丈。安平洋式炮台的图纸刚刚绘成,现在已经派候补知府凌定国会同洋将督造。所呈图说十分符合时宜,只是工程巨大而繁琐,不可能短时间完工。臣沈葆桢于本月初亲自前往凤山巡视各军,核查练丁人数,清查番社户口,发给印牌,以安定人心。这些民人和番人都鼓舞欢喜,一律遵照办理。于本月十六日才返回郡城,谨将各项情况合并上奏。沈葆桢又上奏。

再本月十五、六等日,济安、安澜轮船由省城奉密寄上谕,并解饷银至安平。十七、八等日琛航、永保、大雅轮船由旗后卸淮军驶至安平。臣分饬琛航、永保即日回驶,迎装三起淮军,大雅候将所运制钱起驳,顺道奉折到上海付驿,再往瓜口会装淮军,济安、安澜饷银卸后,赴东港装戴德祥一军前往苏澳。嗣报永保、琛航均于十八日起碇。十九日清晨,文案处得安澜船管驾吕文经片称,台风将作,须往澎湖暂避,风息再至东港等因。辰刻,安澜起碇,济安继之。大雅管驾罗昌智正上岸催雇驳船,忽暴风卷地,屋瓦皆飞,该管驾不能上船。其大副欲起碇出洋,为铁链倒撞,胸受重伤。大雨倾盆,船在水中颠簸,仅如一叶,瞬息间巨浪堆平舱面,船遂下沉,舵水人等争抱樯竿横秤呼救。地方文武会同洋将,调集小舟付筏往拯,奈数步即覆,无可施功。二十日,该水手等有死中求生、舍命凫水者,而离岸远甚,竹筏能接到者仅六人,其十人则没于水矣。二十一日寅刻,风浪小息,竹筏冒险傍船,陆续救出五十九人,被伤者十有九人。正在焦灼之际,凤山县飞报安澜中途遇风,不能收入澎湖。二十日寅刻,飘至离县二十余里之风头鼻地方搁浅损坏,船上人始则凫水登岸,继则乡人以竹筏迎护,惟水手头目一人,以抢险受伤身死。臣派三品衔洋将斯恭塞格、千总陈兆连、艺生魏瀚星夜驰往察看。窃念琛航、永保于十八日展轮,计可收泊澎湖,谅无妨碍。济安开驶,尚在安澜之后,至今未得下落,殊切隐忧。臣檄饬长胜小轮船,俟风定后赴澎湖访济安消息,调飞云等船来台,帮同洋将办理,并赴省领装起重器械前来。所有船身机器炮械,能否设法护起,容俟竭力试办,据实报闻。除查明详细情形,再请将该管驾等分别参处外,惟臣葆桢专司船政,未能先事豫防,咎无可诿,应恳皇上饬部将臣葆桢从重议处,以为疏忽者戒。

沈葆桢又奏

臣前片奏屯番枪伤生番一案,兹据营务处江西即补道黎兆棠、台湾道夏献纶详称:案经台湾镇张其光将屯番以及通事庄民解部审讯,据通事译生番供,名强仔,住居红目社,即半路店,因闻总兵在大路关招抚诸番,托庄民邱贵才带往,适总兵已赴内埔,不及谒见,归途突被茄蚋埔屯番枪伤左边■〈月合〉膊,现将平复是实。据茄蚋埔通事刘干生、土目潘建邦供称,六月十一日,茄蚋埔屯番赵红、郑港、王来芬、潘符四人,带枪侦捕野猪,二更时分见黑影一团,赵红、郑港同时开枪,当时并不知有伤人,后闻半路店生番强仔路过,身受枪伤未死是实。据庄民邱贵才供,称系凤山县大路关人,向在番社庄贸易,颇通番语,六月初七、八等日,摆元诸社生番三十人,约小的十一日带往受抚,届期有五人先到,经小的带谒,蒙总兵赏给归社,小的随托营书张姓回明,尚有二十五人在后,当再带来归化,不料营书未曾回明,迨小的带强仔等二十五人来时,总兵又赴内埔招抚,强仔等旋即散归,当日并不知有枪伤情事,十三日始闻茄蚋埔枪伤强仔,二十日又闻强仔身死,恐担干系,因赴下淡水都司处禀报请示,迨七月半始查明强仔并未身死,当时得诸风闻,以致误报是实。职道等随将营书张玉成及茄蚋埔屯番赵红、郑港、王来芬、潘符等四人提至,一一隔别研讯。供词大致相同。即与分别办结。赵红、郑港以夜猎误伤生番强仔,虽非有心,究属不合,应依安置窝弓、不立望竿律减斗殴伤二等,杖八十,酌加枷号一个月。邱贵才于强仔受伤,率报毙命,殊实非是,依不应重律杖八十。张玉成身为营书,于邱贵才抚番事件,不代回明,致滋事端,咎无所诿,着即革去名粮,分别示警。生番强仔伤痕平复,应无庸议。其余人证无干省释各等因。臣谨核此案业经水落石出,镇臣张其光迅提人犯前来讯结,办事尚无含糊,于抚番大局无碍,理合附片陈明。

谕军机大臣等

沈葆桢等奏淮、粤两军到台,及南北开路情形一折。倭人勾致近番,并盖兵房、练枪炮,中虽怯弱,外仍示强。沈葆桢等惟当慎密防范,申严儆备,不得稍涉疏虞。现在淮、粤两军陆续到台,即着分别布置,择要扼扎,以壮声威。台南生番,尚易招致,北路各社,率多顽梗之徒,大南澳、平埔等处,有凶番纠集丁壮数千,意在抗违。沈葆桢等务宜悉心筹度,恩威并用,会同罗大春加意招徕,妥慎办理,不可轻意进扎,致为番族所乘,转碍抚番大局。台郡城垣,关系紧要,着督饬该地方官速行修葺,务期巩固。

沈葆桢另片奏大雅、安澜轮船遭风损坏,自请议处等语。此次损坏船只,即着分别设法修理;沈葆桢未能先事豫防,殊属疏忽,着交部议处。制造轮船,工巨费繁,嗣后务当饬令该管驾等随时加慎。又片奏讯结屯番枪伤生番一案,即着照所议办理。

译再者,本月十五、十六等日,济安、安澜轮船从省城奉送密寄上谕,并运送饷银到安平。十七、十八等日,琛航、永保、大雅轮船从旗后卸下载运淮军,驶往安平。臣分别命令琛航、永保当天返航,迎接并装载三起淮军;大雅船等候将所运制钱驳运上岸,顺道把奏折送到上海交驿传递,再前往瓜口会同装载淮军;济安、安澜卸下饷银后,前往东港装载戴德祥的一军,开往苏澳。后来报告,永保、琛航都于十八日起碇。十九日清晨,文案处得到安澜船管驾吕文经的片文,说台风将要来临,必须前往澎湖暂避,风停后再到东港等情。辰时,安澜起碇,济安紧随其后。大雅船管驾罗昌智正在上岸催促租雇驳船,忽然暴风席卷大地,屋瓦纷纷飞落,该管驾无法上船。其大副想起碇出海,却被铁链倒撞,胸部受重伤。大雨倾盆,船在水中颠簸,简直像一片树叶;转眼之间巨浪铺满舱面,船随即下沉,舵工、水手等争相抱住桅杆和横桁呼救。地方文武官员会同洋将,调集小船和木筏前往救援,但小船行不过几步就翻覆,无法施救。二十日,水手等人有的在死亡中求生,冒着性命危险泅水;但距离岸边很远,竹筏能够接到的只有六人,其余十人都沉入水中。二十一日寅时,风浪稍稍平息,竹筏冒险靠近船只,陆续救出五十九人,其中受伤者十九人。正在焦急之际,凤山县飞报安澜船途中遇风,无法驶入澎湖。二十日寅时,船漂到距离县城二十余里的风头鼻地方搁浅损坏,船上人员先泅水登岸,随后乡民用竹筏前来接应保护;只有一名水手头目因抢险受伤身亡。臣派三品衔洋将斯恭塞格、千总陈兆连、艺生魏瀚星夜赶往查看。臣私下想到,琛航、永保于十八日开航,估计可以在澎湖收泊,料想没有妨碍。济安开船在安澜之后,至今没有得到它的消息,实在令人忧虑。臣传檄命令长胜小轮船,等风势平定后前往澎湖探访济安的消息;又调飞云等船到台湾,协助洋将办理,并前往省城领取、装载起重器械运来。至于船身、机器、炮械能否设法打捞起来,等竭力试办后,据实奏报。除查明详细情形后再请将有关管驾等人分别参奏治罪外,只是臣葆桢专门负责船政,却未能事先防备,罪责无法推卸,应恳请皇上命有关衙门将臣葆桢从重议处,以此警戒疏忽职守的人。沈葆桢又上奏。臣先前以片奏报告屯番枪伤生番一案,现在据营务处江西即补道黎兆棠、台湾道夏献纶详细说明:此案经台湾镇张其光将屯番以及通事、庄民解送审讯。根据通事翻译的生番供词,他名叫强仔,住在红目社,即半路店;因为听说总兵在大路关招抚各番,便托庄民邱贵才带他前往,正好总兵已经去了内埔,来不及拜见,回去途中突然被茄蚋埔屯番开枪打伤左边■〈月合〉膊,现在已经痊愈,确有此事。根据茄蚋埔通事刘干生、土目潘建邦的供词,六月十一日,茄蚋埔屯番赵红、郑港、王来芬、潘符四人带枪侦察捕猎野猪,二更时分看见一团黑影,赵红、郑港同时开枪,当时并不知道打伤了人;后来听说半路店生番强仔路过时身受枪伤而没有死亡,确有此事。根据庄民邱贵才的供词,他是凤山县大路关人,向来在番社中经商,对番语颇为熟悉。六月初七、初八等日,摆元诸社的生番三十人,约定让小的在十一日带他们前往归顺;到期有五人先到,小的带他们拜见总兵,承蒙总兵赏赐并让他们回社。小的随后托营书张姓的人回去说明,还有二十五人在后面,准备再带来归化。不料营书没有回去传达,等小的带强仔等二十五人到来时,总兵又去了内埔招抚,强仔等随即散回。当日并不知道有枪伤之事,直到十三日才听说茄蚋埔开枪打伤强仔,二十日又听说强仔死亡,担心受到牵连,于是到下淡水都司那里禀报请示。直到七月中旬才查明强仔并没有死亡;当时只是听信传闻,以致误报,确有此事。职道等将营书张玉成以及茄蚋埔屯番赵红、郑港、王来芬、潘符等四人提来,分别隔开逐一审讯。他们的供词大致相同,于是分别办理结案。赵红、郑港因夜间打猎,误伤生番强仔,虽不是有意,但终究不合规矩,应依照“安置窝弓、不立望竿”律减斗殴伤人二等,杖责八十,并酌情加戴枷号一个月。邱贵才在强仔受伤后,竟报告说已经毙命,实在不对,应依“不应”重律杖责八十。张玉成身为营书,在邱贵才抚慰生番一事上没有代为回报说明,以致滋生事端,责任无法推卸,立即革去名粮,分别予以示警。生番强仔的伤痕已经痊愈,应不再议论。其余证人没有牵连,一并省释。臣谨核查,此案已经真相大白,镇臣张其光迅速提解人犯前来审讯结案,办事尚不含糊,对抚番大局没有妨碍,理应附片陈明。谕令军机大臣等。沈葆桢等奏报淮军、粤军到达台湾,以及南北道路开通情形的一折。倭人招引附近的生番,并修盖兵房、操练枪炮;内里虽然怯弱,外表仍装作强盛。沈葆桢等只应谨慎严密地防范,申明并加强警戒,不得稍有疏忽。现在淮军、粤军陆续到达台湾,立即分别加以部署,选择要地据守,以壮大声威。台南的生番还容易招抚,北路各社大多是顽固之徒;大南澳、平埔等处,有凶悍生番聚集壮丁数千人,意图抗拒。沈葆桢等务必尽心筹划,恩威并用,会同罗大春加意招抚,妥善谨慎办理,不可轻率进兵驻扎,以免被番族乘隙,反而妨碍抚番大局。台湾郡城的城墙关系重大,着令督促该地方官迅速修葺,务必使其坚固。沈葆桢另片奏报大雅、安澜轮船遇风受损,并自请议处等情。这次受损的船只,立即分别设法修理;沈葆桢未能事先防备,实在属于疏忽,着交有关部门议处。制造轮船工程巨大、费用繁多,以后务必命令主管驾船等人随时加倍谨慎。又片奏报审结屯番枪伤生番一案,立即照所议办理。

沈葆桢又奏

正缮折间,接据济安轮管驾官郑渔禀称:该船于十九日展轮,午后暴风陡作,铁链击断,两锚俱没,水手被伤二十三人,急驶出大洋,至二十晚始得收入澎湖。船上大小绳缆断坏甚多,幸机器船身尚无大损。辰下在澎湖略为修理,并将受伤水手医治。其小大绳缆并破坏物件,尚须回工补换等因。理合附片陈明。

朱批:知道了。

九月己未(二十日)两江总督李宗羲奏

窃臣于同治十三年七月三十日,承准军机大臣密寄,本年七月二十五日奉上谕:本年三月二十九日密寄沈葆桢等谕旨,上海新闻纸内,竟行刊刻,究系何人泄漏,着李宗羲严密确查,据实覆奏等因,钦此。臣查向来办理中外交涉事件,凡遇秘密公牍,皆由内署缮办,卷存内署,不敢稍有泄漏。嗣因筹办海防,尤关紧要,当经咨行沿江、沿海各衙门,一体慎密办理。本年六月间,检核上海林华书院新报,载有三月二十九日廷寄一道,及闽省拟购铁甲轮船等事,据刊系由香港华字报中钞来。饬据苏松太道沈秉成查覆,香港华字日报内有台湾消息一条,已载明由福州寄来字样,即经咨会闽省密查泄漏缘由,严行根究,未准覆到。八月初七日,复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称,片奏上海新闻纸内刊刻密谕,行令饬属严查具奏等因。又经分别咨行在案。现据苏松太道将上海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并香港华字日报各样原纸禀送前来。臣复加查核,上海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一系五月二十三日刊发,一系五月二十八日刊发,均系照钞香港华字日报。至香港华字日报则系五月十二日刊刻,并已载明消息来自福州。虽所言未可尽信,而此次漏泄并非由于上海,已无疑义。嗣后办理交涉事宜,自当遵旨格外严密,以昭慎重。

谕军机大臣等

前据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上海新闻纸刊刻本年三月二十九日密寄沈葆桢等谕旨,请饬查究,当谕李宗羲严密确查。兹据该督奏称,查核上海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均系照钦香港华字日报。至香港华字日报内有台湾消息一条,已载明由福州寄来字样等语。此次密寄谕旨,究由何人泄漏,着文煜等严行查究,即将泄漏根由,确切查明,据实具奏,不准稍涉含混。

九月辛酉(二十二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臣等于本月初十日具奏,日本国续派使臣来京与臣等屡次晤论台湾番社用兵一事,未有端倪,将大概情形密陈一折,钦奉朱批,知道了,钦此。查日本使臣大久保利通自九月初二日呈递照会,执意狡辩,谓数日内如无办法,即欲回国。经臣等照覆驳辩。并因该使臣照会中有两便办法等语,另函告以如真欲求两便办法,自可详细熟商去后,旋经该使臣函订期日面议。至期,臣等与之会晤。该使臣欲由中国开议。臣等以该使臣照会有两便办法,应由该国先说两便办法。彼此推迫,至再至三。该使臣不觉真情流露,谓日本初意,本以生番为无主野蛮,要一意办到底。因中国指为属地,欲行自办,日本苦照前办去,非和好之道。拟将本国兵撤回,由中国自行办理。惟日本国民心、兵心,难以压服,必须得有名目,方可退兵。该国于此事费尽财力,欲台番偿给,台番无此力量,中国如何令日本兵不致空手而回等语。

先是日本中将西乡从道在台,与藩司潘霨面议,即有索偿费用之说。自该国驻京使臣柳原前光到京,臣等屡与剀切开谕,该使臣亦有日本不至徒劳之请,虽未明言,意亦犹是。迨闻日本续派大久保利通前来,各新闻纸每以该大臣此来,必欲索兵费四百万两,方能退兵,否则以兵扰中国各海口,或径攻天津等词,无稽游谈,不可枚举。臣等惟期理折力争,从不稍予迁就。至大久保利通到津时,曾经美副领事毕德格(WNPethick)向李鸿章密陈该使来意,甚不平和,必须由中国先给照会,准予查办,将该国所谓属民被害之处,量加抚恤,随后再相机开导,经李鸿章录述毕德格所议,密致臣等备酌。

译沈葆桢又奏报:正在缮写奏折时,接到济安轮管驾官郑渔禀报:该船于十九日开航,午后突然刮起暴风,铁链被击断,两只锚都沉没,水手有二十三人受伤,只得紧急驶入大洋,直到二十日晚上才得以驶回澎湖。船上大小绳缆损坏很多,幸好机器和船身没有大的损伤。现下在澎湖略加修理,并医治受伤水手。大小绳缆以及破损物件,还须返工补换等情。理应附片陈明。朱批:知道了。九月己未(二十日),两江总督李宗羲奏报。臣于同治十三年七月三十日,承接到军机大臣的密寄,得知本年七月二十五日奉到上谕:本年三月二十九日密寄给沈葆桢等的谕旨,竟然在上海的新闻纸中刊刻出来,究竟是谁泄漏的,着令李宗羲严密确查,据实复奏等情。钦此。臣查向来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凡遇秘密公文,都由内署缮写办理,卷宗存放在内署,不敢有丝毫泄漏。后来因为筹办海防,事情尤其重要,已经行文通知沿江、沿海各衙门,一律谨慎秘密办理。本年六月间,臣查阅上海林华书院新报,发现其中刊载三月二十九日的一道廷寄,以及福建省计划购买铁甲轮船等事,据刊文说是从香港华字报中抄来。臣命苏松太道沈秉成查复,香港华字日报中有一条台湾消息,已经载明是从福州寄来的字样;于是立即行文会同福建省秘密查究泄漏原因,严厉追查,尚未收到复文。八月初七日,又接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咨文,称其片奏上海新闻纸刊载密谕,已下令所属严密查究并具奏等情。又分别行文通知在案。现据苏松太道将上海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以及香港华字日报的各种原报送来。臣再次加以查核,上海林华书院新报是在五月二十三日刊发,上海汇报是在五月二十八日刊发,都是照抄香港华字日报。至于香港华字日报,则是在五月十二日刊刻,并且已经载明消息来自福州。虽然报纸所说的话不能全部相信,但这次泄密并不是由上海造成的,已经毫无疑问。今后办理交涉事务,自当遵照圣旨格外严密,以表示慎重。谕令军机大臣等。此前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报上海新闻纸刊载本年三月二十九日密寄给沈葆桢等的谕旨,请求下令查究,朕已谕令李宗羲严密确查。现在据该督奏称,查核上海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都是照抄香港华字日报。至于香港华字日报中有一条台湾消息,已经载明是从福州寄来的字样等语。这次密寄的谕旨究竟由谁泄漏,着令文煜等严厉查究,立即将泄漏的原因确切查明,据实具奏,不准稍有含糊。九月辛酉(二十二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报。臣等于本月初十日具奏,日本国继续派遣使臣来京,与臣等多次会面讨论台湾番社用兵一事,但尚未显露结果,曾将大致情形秘密陈奏一折,奉到朱批“知道了”,钦此。查日本使臣大久保利通自九月初二日递交照会后,执意巧辩,说如果数日内没有办法,就要回国。臣等照文答复,予以驳斥。又因该使臣照会中有“两便办法”等语,另写信告诉他,如果确实想寻求两全其便的办法,自可详细商议,随后该使臣来函约定日期面谈。到期后,臣等与他会面。该使臣想让中国先提出议论。臣等认为,既然他的照会说有“两便办法”,就应由日本先说明所谓两便办法。双方互相推让逼迫,反复多次。该使臣不觉流露真情,说日本最初的意思,本来认为生番是无主的野蛮人,要一意把这件事办理到底。后来中国指出台湾是中国属地,日本如果仍照原来的办法办理,就不是友好之道,所以打算撤回本国军队,由中国自行办理。只是日本国的民心、军心难以压服,必须有一个名目,才能退兵。日本国在这件事上耗费了很多财力,想让台湾番人赔偿;但台湾番人没有这样的力量,中国又如何能让日本军队不空手回去,等等。此前,日本中将西乡从道在台湾时,曾与藩司潘霨当面商议,就有索取赔偿费用的说法。自日本驻京使臣柳原前光到京后,臣等多次恳切开导,该使臣也提出不能让日本徒劳而归的请求,虽然没有明说,意思仍然如此。等到听说日本继续派大久保利通前来,各种新闻纸常常说,这位大臣此次来华,必定要索取军费四百万两,才肯退兵;否则就要出兵骚扰中国各海口,或者直接进攻天津等。这类没有根据的传闻多得数不清。臣等只期望据理力争,从未稍作迁就。大久保利通到达天津时,美国副领事毕德格(WNPethick)曾向李鸿章秘密说明该使臣的来意,认为十分不平和,必须由中国先发出照会,准许日本查办,并对该国所谓属民被害之处酌量抚恤,然后再相机开导。李鸿章将毕德格所议记录下来,秘密送给臣等以备斟酌。

至该使臣到京,则以中国致教施于番境者若何为问,千回百折,至此乃吐出真款。臣等当以兵费一层,关系体制,万万无此办法。与两便之说,亦毫不相符。该使臣则谓非此不能告其本国退兵。旋又问中国所谓两便办法若何。遂告以中国敦念和好,止能不责日本此举不是,该国兵退之后,由中国自行查办,其被害之人酌量抚恤。该使臣仍执兵费为词。臣等亦即决绝驳之。越日函询晤期,则复以该使臣所拟办法有碍难之处,并与定期再议。该使臣届期来署,面加晓谕,始据称中国碍难之处,已经会意,而于抚恤,必欲问明数目。臣等告以必须日本退兵,中国方为查办。又恐其误会以抚恤代兵费之名,当以告中国实在祇能办到抚恤,并非以此代兵费之名。复将前议中国自行查办各节,撮要示之,谓祇能就此结案。该使臣请于此外给予另单,叙入抚恤银数,要求甚坚。并订于一、二日内示知确音而去。

臣不知该使臣所欲若何,因令该国书记官郑永宁来署问话,诘问实情。及该书记来署,不待详诘,即谓该使臣之意,须索银洋五百万圆,至少亦须银二百万两,不能再减。当经驳覆如前。该使臣于十五日赴臣衙门相晤,仍切切于允给银数,而所言皆指费用,殆已觑破抚恤二字之不能取盈矣。臣等严切回复。该使臣临行,谓议无成绪,即欲回国。仍归到台番为无主野蛮,日本一意要办到底。臣等仍谓台番是中国地方,应由中国自主。彼此不合而散。

自大久保利通到京以来,该国驻京使臣柳原前光,于议台事则同在座中,旁参其说,遇议台事不合,则必于次日呈递照会,或来署面论,专以觐见为辞。此次大久保利通议论不合之次日,该使臣复诣臣衙门,以不准请觐为拒绝来使,即欲与大久保利通一同回国。嗣又据两使臣各递照会,皆作决裂之辞。其意由前之说,为日本永踞台番境地张本;由后之说,为日后称兵有名,扰我海口张本。臣等一切听之,任其去留。诚以该国贪狡无厌,其欲万不能偿。虽就抚恤办理,而为数过多,是无兵费之名,而有兵费之实,亦无容通融迁就也。

是役也,沈葆桢以联外交为要义,李鸿章于法国使臣热福理由津来京,亦经面加抚谕,该使臣有愿从中调停之说,上海道沈秉成呈寄沪上官绅所上刍言,亦以邀请各国使臣评论曲直为计,而英国使臣威妥玛尤于此事始终关说,意欲居间。臣等亦曾将日本来往文信,通行钞录照会各国使臣,与之委蛇虚与,在若离若即之间。即使各使臣欲为调停,亦系彼国所求,而非出自中国之意。

十六、十七等日,日本两使臣已悻悻然作登车之计。威妥玛来臣衙门,初示关切,继为恫喝之词,并谓日本所欲二百万两,数并不多,非此不能了局。臣等一以镇静处之。直至威妥玛辞去时,坚欲问中国允给之数,臣等权衡利害重轻,揣其情势迫切,若不稍予转机,不独日本铤而走险,事在意中,在我武备未有把握,随在堪虞。且令威妥玛无颜而去,转足坚彼之援,益我之敌。遂告以中国既允抚恤,祇能实办抚恤,即使加优,数不能逾十万两。该国于此事轻举妄动,现时无以回国,自亦实在苦情,中国不乘人之急,再允将该国在番社所有修道造房等件,留为中国之用,给银四十万两,总共不得逾五十万两之数。愿否听之。威妥玛旋至该使臣寓所,议论许久,复称抚恤等费数目,日本使臣业经应允。嗣经议立结案办法三条,另立付银凭单一纸。该使臣欲付银后退兵,臣等则必须退兵后付银。往返相持,又经威妥玛居间,始得议就凭单,言明先付抚恤银十万两,其余修道、建房等件银四十万两,定于十一月十二日,即日本十二月二十日,日本兵全数退回,中国银两全数付给。并声明该国之兵,如不全退,中国银两亦不全给。奏明后彼此书押各执一纸,于本月二十一日定议。

伏查此案实由日本背盟兴师,如果各海疆武备均有足恃,事无待于论辩,势无虞乎决裂。今则明知彼之理曲,而苦于我之备虚。自台事起,屡经购买铁甲船,尚无成局。沈葆桢所谓兵端未开,宜防而未宜阻;李鸿章谓闽省设防,非必欲与用武;亦皆为统筹目前大局,不能不姑示羁縻。且就日本一面设想,自该国有江藤新平之乱,虽就招抚,而乱民众多,无可安插。新闻纸中屡谓该国欲将此项人众安置台番境内,是以该使臣每以兵民难服为词,此中实有难言之隐。今如一无所得,措置良难。若此辈留存中国边境,患亦不可胜言。然如该使臣原意要求各情,或有关国体,或其名则非而其实则是,亦不能因此通融,致有莫追之悔。既经英国使臣威妥玛从中说合,而所给抚恤银数尚能就我范围,不得不就此定议完案。而在我自强之计,益不可一日缓矣。

朱批:依议。

互换条约

互换凭单

互换条约

译等到该使臣到京后,便以中国在番境施行教化的情况如何为问题,经过千回百折的交涉,到这时才说出真实意图。臣等认为,军费这一层关系到国家体制,万万没有这种办法,也与所谓“两便”的说法毫不相符。该使臣却说,若不是这样,就无法向本国报告并使军队退兵。随后他又问中国所说的“两便办法”是什么。臣等于是告诉他,中国顾念两国和好,只能不指责日本这次行动不对;日本军队退兵后,由中国自行查办,并对被害者酌量抚恤。该使臣仍然拿军费作理由,臣等立即坚决驳斥。第二天来函询问会面日期,又说该使臣拟议的办法有难以办理之处,并约定日期再次商议。该使臣到期来署,臣等当面加以说明,他才表示已经明白中国所说的困难;但对于抚恤一项,必须问清数目。臣等告诉他,必须日本退兵,中国才办理查办。又担心他误解为以抚恤代替军费,于是说明中国实际上只能办理抚恤,并不是用抚恤之名来代替军费。臣等又把此前议定的中国自行查办各项内容撮要给他看,说明只能这样结案。该使臣要求在此之外另给一张清单,列明抚恤银数,态度十分坚决。双方并约定在一两天内告知确切答复,然后离去。臣不知道该使臣究竟想要什么,于是让该国书记官郑永宁到臣的衙门来询问,追问实情。该书记官到衙门后,不等详细盘问,便说该使臣的意思是必须索取银洋五百万圆,至少也要银二百万两,不能再减少。臣当即按照前面的说法加以驳复。该使臣于十五日到臣衙门会面,仍反复要求答应给出银数,而他所说的全是费用,想来已经看出“抚恤”二字无法满足其要求了。臣等严厉地答复他。该使臣临行时说,谈判没有结果,便要回国。他仍回到台湾番人是无主野蛮人的说法,坚持日本一定要把事情办理到底。臣等仍说台湾番人属于中国地方,应由中国自行处理。双方意见不合,于是散去。自大久保利通到京以来,日本驻京使臣柳原前光在讨论台湾事务时也一同在场,从旁参与意见;每逢讨论台湾事务意见不合,他必定在第二天递交照会,或者到衙门当面争辩,专门以请求觐见为借口。这次大久保利通议论不合的第二天,该使臣又来到臣的衙门,说不准其请求觐见就是拒绝日本使臣,因此打算与大久保利通一同回国。后来又据两位使臣各自递交的照会,都是使用决裂的措辞。他们前一种说法,是为日本永久占据台湾番人地域制造依据;后一种说法,是为日后出兵寻找名义,制造骚扰中国海口的依据。臣等对这一切听之任之,任其去留。实在是该国贪婪狡诈、欲望无穷,他们的要求绝不能全部满足。即使按抚恤办理,但数额过多,也会成为没有军费名义而有军费实质,同样不能容许通融迁就。这次战事中,沈葆桢把联络外交作为要旨;李鸿章在法国使臣热福理由天津来到京城时,也曾当面加以安抚劝谕,该使臣表示愿意从中调停。上海道沈秉成寄来上海官绅所上意见,也把邀请各国使臣评判是非作为办法;英国使臣威妥玛尤其自始至终从中劝说,有意居间调停。臣等也曾把日本往来的文书统一抄录照会各国使臣,同他们周旋敷衍,处于若即若离之间。即使各国使臣想要调停,也只是日本所求,并不是出于中国的本意。十六、十七等日,日本两位使臣已经气愤地准备登车离去。威妥玛来到臣的衙门,起初表示关切,后来又说出恫吓的话,并说日本所要求的二百万两,数目并不多,不给这笔钱就无法了结。臣等始终以镇静态度对待。直到威妥玛告辞时,他仍坚持要问中国答应给多少。臣等权衡利害轻重,估计日本形势紧迫,如果不稍微给出转圜余地,不仅日本可能铤而走险,事情随时可能发生,而我方武备又没有把握,处处都值得忧虑;并且如果让威妥玛毫无颜面地离去,反而足以坚定日本方面的援助,使我们的敌人更加强大。于是告诉他,中国既然答应抚恤,就只能实际办理抚恤;即使增加优厚,数额也不能超过十万两。日本在这件事上轻率妄动,如今又无法空手回国,确实有其为难之处;中国不趁人危急,又答应把日本在番社修路、建房等物件留给中国使用,支付银四十万两,总数不得超过五十万两。愿不愿意,由他们决定。威妥玛随即到该使臣住处,商议了很久,回来又说抚恤等费用的数目日本使臣已经答应。后来议定结案办法三条,另立付银凭单一纸。该使臣要求先付银后退兵,臣等则坚持必须退兵后付银。双方来回争持,又经过威妥玛从中调停,才议定凭单,写明先付抚恤银十万两;其余修路、建房等项银四十万两,定于十一月十二日,即日本十二月二十日,在日本军队全部退回、中国全部付清银两时支付。并声明,日本军队如果没有全部撤退,中国的银两也不全部支付。奏明此事后,双方签字,各自持一纸,于本月二十一日议定。臣伏查,此案实在是日本背弃盟约、发动军队。如果各处海疆的武备都足以依靠,事情就不必争辩,也不用担心形势走到决裂。如今明知日本理亏,却苦于我方防备空虚。自台湾事件发生以来,多次购买铁甲船,至今还没有办成。沈葆桢所说的“战端尚未开启,应当防备而不宜阻止”,李鸿章所说的“福建设防,并不是一定要动武”,也都是为了统筹眼前大局,不能不暂且表示羁縻。并且从日本一方面设想,自从日本发生江藤新平之乱,虽然已经招抚,但乱民很多,没有地方安置。新闻纸中屡次说日本想把这些人安置到台湾番人境内,因此该使臣常常以军民难以服从为理由,这其中确实有难以明说的隐情。如今如果一点所得也没有,处置起来实在困难。如果这些人留在中国边境,祸患也将数说不尽。然而,如果按照该使臣原本的要求办理,有的关系到国家体制,有的虽然名义上不是军费,实际上却是军费,也不能因此通融迁就,以致留下无法挽回的后悔。既然经过英国使臣威妥玛从中劝说,而所给抚恤银数还能够控制在我方范围内,就不得不据此议定结案。但我方自强的计划,更是一日也不能拖延了。朱批:依照所议办理。互换条约。互换凭单。互换条约。

为会议条款、互立办法文据事。照得各国人民有应保护不致受害之处,应由各国自行设法保全。如在何国有事,应由何国自行查办。兹以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国本意惟该番是问,遂遣兵往彼,向该生番等诘责。今与中国议明退兵,并善后办法,开列三条于后:

一、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二、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另有议办之据。

三、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

朱批:览。

互换凭单

为会议凭单事。台番一事,现在业经英国威大臣同两国议明,并本日互立办法文据。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中国先准给抚恤银十万两。又日本退兵,在台地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准给费银四十万两,亦经议定,准于日本国明治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日本国全行退兵,中国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国全数付给,均不得愆期。日本国兵未经全数退尽之时,中国银两亦不全数付给。立此为据,彼此各执一纸存照。

朱批:览。

九月乙丑(二十六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窃照日本国使臣柳原前光于本年六月十八日到京,二十一日遣书记官郑永宁面递照会,以奉委住京掌理两国交涉事宜,并奉国书,请为诹定觐期。嗣于九月二十五日,经柳原前光面递国书副本。臣等因与该使臣及续来使大久保利通议论台事未决,未便即为奏请。历经该使臣再三催促,从未允为代奏。现在台事业已定议,于本月二十二日奏结。二十四日接到柳原前光照会,称本大臣奉简来京,所赍国书,已呈副本备阅,今拟循例展觐亲递,务冀奏请日期示覆。并据该国书记官郑永宁声称,该使臣于觐见事竣,即行回国,将台事办法面奏该国主,料理船只至台,接取弁兵回国。缘大久保利通虽已出京,须由沪、闽绕道回国,必在该使臣之后等因。臣伏查上年各国使臣吁请觐见时,臣等曾与面画节略,声明此次见后,如续有各国使臣到京,赍有国书,须恭候谕旨,仿照此次五国同见之案办理。本年俄国使臣布策、比国使臣谢惠施先后来华,赍有国书,曾经臣等循案奏请,候旨遵行。此次日本国使臣柳原前光奉使来华,既经赍有国书,理合钞录该使臣照会一件,照案奏请。应否准其觐见之处,臣等未敢擅便,恭候圣裁。

朱批:候旨行。

日本国照会

日本国照会

为照会事,兹本大臣恭奉简命,来京住扎,所赍国书,于入都日已呈副本备阅。今拟循例展觐亲递,用述职守。务冀奏请日期,示覆为盼。为此照会贵王大臣,希即查照施行可也。

九月丙寅(二十七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窃查日本兵踞台湾番社之事,明知彼之理曲,而苦于我之备虚。据沈葆桢来函,谓现在兵端未开,澎湖、鸡笼等处,彼以避风为词,宜防而未遽阻,然现为筹防之计,购买铁甲轮船未成。李鸿章函述,曾致沈葆桢信,并令提督唐定奎祇自扎营操练,勿遽开仗。实以一经决裂,滨海沿江,处处皆应设防。各口之防难恃,不得不慎于发端。虽累经奉旨严饬各疆臣实力筹备,而自问殊无把握。今日而始言备,诚病其已迟;今日而再不修备,则更不堪设想矣。

溯自庚申之衅,创巨痛深,当时姑事羁縻,在我可亟图振作。人人有自强之心,亦人人为自强之言,而迄今仍并无自强之实。从前情事,几于日久相忘。臣等承办各国事务,于练兵、裕饷、习机器、制轮船等议,屡经奏陈筹办,而岐于意见、致多阻格者有之,绌于经费、未能扩充者有之,初基已立、而无以继起久持者有之。同心少,异议多,局中之委曲,局外未能周知,切要之经营,移时视为恒泛,以致敌警猝乘,仓惶无备。有鉴于前,不得不思毖于后。

现在日本之寻衅生番,其患之已见者也。以一小国之不驯,而备御已苦无策。西洋各国之观变而动,患之濒见而未见者也。倘遇一朝之猝发,而弭救更何所凭?及今亟事绸缪,已属补苴之计。至此仍虚准备,更无求艾之期。惟有上下一心,内外一心,局中局外一心,自始至终,坚苦贞定,且历之永久一心,人人皆洞悉底蕴,力事讲求,为实在可以自立之计,为实在能御外患之计,庶几自强有实,而外侮潜消。昔人云,能守而后能战,能战而后能和,此人所共知,而今日大局之万不可缓者也。

译这是关于会商条款、彼此订立办法文据的事。查各国人民有应当受到保护、避免受害的情况,应由各国自行设法保护。如果在哪个国家发生事情,就应由哪个国家自行查办。现在台湾生番曾经任意伤害日本国属民等人,日本国本意只是要追究那些生番,于是派遣军队前往那里,向那些生番质问责问。现与中国商定退兵以及善后办法,列出三条如下:一、日本国这次采取行动,原本是为了保护人民、履行义举,中国不指责其为错误。二、对于前次遇害难民的家属,中国一定给予抚恤银两。日本在当地修路、建房等物件,中国愿意留下自用。先行议定筹措补偿的银两,另有议定办理的凭据。三、关于此事两国之间往来的全部公文,双方撤回并注销,永远不再追究。至于当地的生番,中国自应设法妥善约束,以期永远保护往来船只和旅客,不再遭受凶害。朱批:阅。互换凭单。这是关于会商凭单的事。台湾番人一事,现在已经由英国威大臣同两国商议明确,并于今日互相订立了办法文据。日本国此前遇害难民的家属,中国先准给抚恤银十万两。又因日本退兵后,在台湾土地上所有修路、建房等物件,中国愿意留下自用,准给费用银四十万两,也已经议定:于日本国明治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即中国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日本国军队全部退兵,中国全部付清银两,均不得延误。日本国军队没有全部退尽时,中国的银两也不全部支付。立此凭据,双方各持一纸留存查照。朱批:阅。九月乙丑(二十六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报。查日本国使臣柳原前光于本年六月十八日到京,二十一日派书记官郑永宁当面递交照会,说明他奉命驻京,掌管两国交涉事务,并带来国书,请求确定觐见日期。后来到九月二十五日,柳原前光当面递交了国书副本。臣等因与该使臣以及后来到来的使臣大久保利通商议台湾事务尚未有结果,不便立即代为奏请。该使臣多次催促,臣等始终没有答应代为上奏。现在台湾事务已经议定,本月二十二日奏报完结。二十四日接到柳原前光的照会,称本大臣奉命来京,所带国书已经呈上副本供阅览,现在拟按惯例举行觐见,亲自递交国书,以尽臣职,希望奏请确定日期并予以答复。又据该国书记官郑永宁声称,该使臣觐见完毕后即将回国,把台湾事务的处理办法当面奏报该国国主,并安排船只到台湾,接取弁兵回国。因为大久保利通虽然已经离京,却必须绕道上海、福建回国,必定在该使臣之后。臣查,上年各国使臣请求觐见时,臣等曾当面说明大致办法,声明这次觐见以后,如再有各国使臣到京并带有国书,必须等候谕旨,仿照这次五国使臣一同觐见的办法办理。本年俄国使臣布策、比国使臣谢惠施先后来到中国,带有国书,臣等曾按照成案奏请,等候旨意遵行。这次日本国使臣柳原前光奉命来华,既然带有国书,理应抄录该使臣照会一件,按照成案奏请。是否准许他觐见,臣等不敢擅自决定,恭候圣上裁定。朱批:等候旨意后办理。日本国照会 日本国照会 为照会事:现本大臣恭敬地奉到简命,来到京城驻扎,所携国书在进入京城当天已经呈上副本供阅览。现拟按照惯例举行觐见,亲自递交国书,以履行职守。务请奏请确定日期,并盼予以答复。为此照会贵王大臣,希望立即查照办理。九月丙寅(二十七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上奏。臣等私下查考,日本军队占据台湾番社一事,明知理亏在彼,却苦于我国防备空虚。据沈葆桢来信说,目前战端尚未开启,澎湖、鸡笼等地,日本以躲避风浪为借口,应该防范但没有立即阻止;然而目前筹划防务的办法,是购买铁甲轮船尚未成功。李鸿章来信说,他曾写信给沈葆桢,并命提督唐定奎只管扎营操练,不要立即开战。实在是因为一旦决裂,沿海沿江处处都应设置防务。各口的防备难以依靠,不得不谨慎对待事端的开始。虽然屡次奉到旨意严令各疆臣切实筹备,但臣等自己也实在没有把握。如今才开始谈防备,确实忧虑已经太迟;如今如果还不整顿防备,后果更不堪设想了。追溯自庚申年那场祸患以来,创伤巨大,痛苦深重。当时姑且采取羁縻办法,对我国来说本可以赶快谋求振作。人人都有自强的心,也人人都在谈自强,但直到现在仍然没有自强的实际成效。从前的情势,几乎已经因日久而被人遗忘。臣等办理各国事务,对于练兵、充裕军饷、学习机器、制造轮船等建议,曾多次奏报并筹划办理;但有的因意见分歧而受到许多阻碍,有的因经费不足而未能扩大,有的虽然已经打下初步基础,却没有办法继续维持长久。同心协力的人少,持不同意见的人多,局内的曲折情形,局外的人不能全面知道;紧要的经营筹划,过了一段时间便被视为寻常琐事,以致敌情警报突然到来时,仓促之间毫无准备。有鉴于过去的教训,不得不考虑今后的戒备。现在日本向台湾生番寻衅,这是已经显露出来的祸患。面对一个小国的不驯服,我国的防御却已经苦于无计可施。西洋各国观察形势变化而采取行动,这是祸患将近显现却尚未显现的情况。倘若某一天突然发生事变,到那时又凭什么来消弭和救治呢?事到如今赶快筹划准备,也已经属于补救性的办法;到了这个地步仍然虚于准备,就再没有寻求补救的机会了。只有上下一心、内外一心、局内局外一心,从开始到最后都坚苦坚定,并且长久保持一心,人人都透彻了解底细,努力讲求,制定确实能够自立、确实能够抵御外患的办法,这样或许自强才会有实际成效,而外来的侮辱也会逐渐消除。古人说,能够防守然后才能作战,能够作战然后才能讲和;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也是今天的大局万万不能拖延的事情。

臣等悉心公同商酌,谨将紧要应办事宜,撮叙数条,请饬下南北洋大臣、滨海沿江各督抚、将军,详加筹议,将逐条切实办法,限于一月内奏覆,再由在廷王大臣详细谋议,如臣等所拟各条,佥议相符,即应确切筹办。如各条外别具良策,亦即一并奏陈会议,均于议定后请旨遵行。总期实备精求,务臻有济,以抒目前当务之急,以裕国家久远之图。臣等幸甚!天下幸甚!

谕军机大臣等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海防亟宜切筹,将紧要应办事宜撮叙数条,请饬详议一折。据奏庚申之衅,创巨痛深,当时姑事羁縻,臣期力图自强,以为御侮之计,乃至今并无自强之实。本年日本兵踞台湾番社,虽迭经饬令各疆臣严密筹防,自问殊无把握。若再不切实筹备,后患不堪设想等语。沿江沿海各有防务,经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并各该省将军督抚等随时筹划,而备御究未可恃,亟应实力讲求,同心筹办,坚苦贞定,历久不懈,以纾目前当务之急,以裕国家久远之图。该王大臣所陈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各条,均系紧要机宜,着李鸿章、李宗羲、沈葆桢、都兴阿、李鹤年、李瀚章、英翰、张兆栋、文彬、吴元炳、裕禄、杨昌浚、刘坤一、王凯泰、王文韶详细筹议,将逐条切实办法,限于一月内覆奏。此外别有要计,亦即一并奏陈,总期广益集思,务臻有济,不得以空言塞责。原折单均着钞给阅看。

——以上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十八。

卷四

十月壬申(初三日)闽浙总督李鹤年等奏

十月庚辰(十一日)广东巡抚张兆栋奏

张兆栋又奏

十月壬午(十三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恭亲王等又奏

十月乙酉(十六日)谕内阁

十月戊子(十九日)署山东巡抚漕运总督文彬奏

文彬又奏

十月壬辰(二十三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沈葆桢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十月丁酉(二十八日)大学士文祥奏

谕军机大臣等

盛京将军都兴阿奏

都兴阿又奏

十月戊戌(二十九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沈葆桢等奏

十一月辛丑(初二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十一月壬寅(初三日)升任两广总督英翰、安徽巡抚裕禄奏

十一月癸卯(初四日)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奏

李鸿章又奏

浙江巡抚杨昌浚奏

十一月丁未(初八日)两江总督李宗羲奏

十一月庚戌(十一日)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王凯泰又奏

王凯泰又奏

王凯泰又奏

湖南巡抚王文韶奏

王文韶又奏

王文韶又奏

十一月辛亥(十二日)两江总督李宗羲奏

李宗羲又奏

十一月壬子(十三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沈葆桢等奏

谕军机大臣等

十一月癸丑(十四日)湖广总督李瀚章奏

李瀚章又奏

闽浙总督李鹤年奏

十一月丙辰(十七日)江西巡抚刘坤一奏

刘坤一又奏

湖南巡抚王文韶奏

十一月戊午(十九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十一月甲子(二十五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奏

山东巡抚丁宝桢奏

丁宝桢又奏

十一月乙丑(二十六日)安徽巡抚裕禄奏

十一月丙寅(二十七日)江苏巡抚吴元炳奏

十二月甲戌(初五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奏

谕军机大臣等

十月壬申(初三日)闽浙总督李鹤年等奏

窃臣鹤年九月初一日抵泉州,初九日进抵厦门。次日,先自北岸之武口、鸟空园一带炮台,以次巡历。既乃渡海,出大担口,绕小担、青屿门,以达南岸之屿仔尾等处。两日间将周围海口,逐细阅视,勘得大担、小担、青屿一带,虽为入口扼要之区,然浮屿孤悬,实未易设守,必须环以舟师,佐以水雷诸具,方足以资得力。闽厂轮船已尽数驶往台湾备用,现经饬调提标师船择要扼扎,往来策应,以固门户。其南北岸各炮台,均经兴筑,察看工程,尚未过半。前署水师提臣李新燕业经卸事,已咨催新提臣彭楚汉躬亲督率,限日筑造,俾早讫工,分置洋制巨炮,间以铁炮,较准度数。即以其所部兵勇分台驻守,逐日演练。与总兵孙开华扼防陆路之军,及大担各口舟师,互相应援。此查勘厦门一岛分别布置之大概情形也。

至前调记名提督李承先招募豫军五营,均于八月二十五日到闽。拟令绕驻泉郡,益以陆路提标练军,及臣鹤年所带亲兵,似已足敷分布。惟兴化长福一带,兵力较单。署长福营参将徐洪亮催带练兵一营,现饬添募精勇两营,以资战守。所有兴、泉各口炮台,早经派员勘估,择要兴修。惟口岸林立,防不胜防。当此经费支绌,募勇筑台,势难在在偏及。已严饬各路将领,无论何处有警,彼此均当勿分畛域,节节联络,以壮声威。

臣鹤年查勘事毕,拟日内仍回泉郡,居中驻扎,随时随事,仍与臣煜、臣凯泰会同妥办,续行奏闻,以冀仰纾宸廑。

朱批:览奏已悉,着即驰回省城,与文煜、王凯泰将应办事宜,妥为经理。

十月庚辰(十一日)广东巡抚张兆栋奏

译臣等尽心共同商议,谨将紧要的应办事项概括列成数条,请敕令南北洋大臣、沿海沿江各督抚和将军详细加以筹议,把逐条切实可行的办法限在一月之内奏报回复;再由在朝的王大臣详细谋议。如果与臣等拟定的各条意见一致,就应当确实筹办;如果在各条之外另有良策,也应一并奏陈,提交会议,全部在议定后请旨遵行。总的要求是切实备战、精心求治,务必收到成效,以解除当前最紧要的急务,充裕国家长远的规划。臣等幸甚!天下幸甚!谕军机大臣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称,海防亟须切实筹划,把紧要的应办事项概括列成数条,请敕令详细议论的一折。据奏,庚申年那场祸患创伤巨大、痛苦深重,当时姑且采取羁縻办法,臣等本想努力谋求自强,作为抵御侮辱的办法,但直到现在仍没有自强的实际成效。本年日本军队占据台湾番社,虽然屡次敕令各疆臣严密筹划防御,自己实在没有把握。如果再不切实筹备,后患将不堪设想等语。沿江沿海各处都有防务,已经由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以及各省将军、督抚等随时筹划,但防御终究还不能令人倚仗,亟须切实讲求,同心筹办,坚苦坚定,长久不懈,以解除当前最紧要的急务,充裕国家长远的规划。该王大臣所陈练兵、整顿武器、制造船只、筹措军饷、任用人才、长期坚持等各条,都是紧要的机宜,着令李鸿章、李宗羲、沈葆桢、都兴阿、李鹤年、李瀚章、英翰、张兆栋、文彬、吴元炳、裕禄、杨昌浚、刘坤一、王凯泰、王文韶详细筹议,将逐条切实办法限在一月之内覆奏。此外另有良策,也一并奏陈。总的要求是广泛吸收意见、集中众人智慧,务必收到成效,不得用空话搪塞责任。原奏折及附件都抄送给你们阅看。——以上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十八。卷四。十月壬申(初三日),闽浙总督李鹤年等上奏。十月庚辰(十一日),广东巡抚张兆栋上奏。张兆栋又上奏。十月壬午(十三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上奏。恭亲王等又上奏。十月乙酉(十六日),谕令内阁。十月戊子(十九日),署山东巡抚、漕运总督文彬上奏。文彬又上奏。十月壬辰(二十三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沈葆桢等上奏。谕军机大臣等。十月丁酉(二十八日),大学士文祥上奏。谕军机大臣等。盛京将军都兴阿上奏。都兴阿又上奏。十月戊戌(二十九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沈葆桢等上奏。十一月辛丑(初二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上奏。十一月壬寅(初三日),升任两广总督英翰、安徽巡抚裕禄上奏。十一月癸卯(初四日),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上奏。李鸿章又上奏。浙江巡抚杨昌浚上奏。十一月丁未(初八日),两江总督李宗羲上奏。十一月庚戌(十一日),福建巡抚王凯泰上奏。王凯泰又上奏。王凯泰又上奏。王凯泰又上奏。湖南巡抚王文韶上奏。王文韶又上奏。王文韶又上奏。十一月辛亥(十二日),两江总督李宗羲上奏。李宗羲又上奏。十一月壬子(十三日),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大臣沈葆桢等上奏。谕军机大臣等。十一月癸丑(十四日),湖广总督李瀚章上奏。李瀚章又上奏。闽浙总督李鹤年上奏。十一月丙辰(十七日),江西巡抚刘坤一上奏。刘坤一又上奏。湖南巡抚王文韶上奏。十一月戊午(十九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上奏。十一月甲子(二十五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等上奏。山东巡抚丁宝桢上奏。丁宝桢又上奏。十一月乙丑(二十六日),安徽巡抚裕禄上奏。十一月丙寅(二十七日),江苏巡抚吴元炳上奏。十二月甲戌(初五日),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上奏。谕令军机大臣等。十月壬申(初三日),闽浙总督李鹤年等上奏。臣李鹤年于九月初一日抵达泉州,初九日进抵厦门。第二天,先从北岸的武口、鸟空园一带炮台开始,依次巡察。随后渡海,从大担口出发,绕过小担、青屿门,到达南岸的屿仔尾等处。两天之内,把周围各海口逐一仔细察看,查得大担、小担、青屿一带虽然是海口要冲,但浮屿孤悬,实在不容易设防,必须用舟师环绕防守,辅以水雷等器具,才足以发挥作用。福建机器局的轮船已经全部驶往台湾备用,现已下令调集提标师船,选择要害处驻扎扼守,往来策应,以巩固门户。南北两岸的各座炮台,都已经兴建,察看工程进度,还没有完成一半。前署水师提督李新燕已经卸任,已发文催促新任提督彭楚汉亲自督率,限期修筑,使工程早日完竣,分别安置西式巨炮,中间配以铁炮,并校准射击距离。再把他所统率的兵勇分派到各台驻守,每日操练。与总兵孙开华扼守陆路的军队,以及大担各海口的舟师,互相支援。这是此次查勘厦门一岛后,对各处分别布置的大致情形。至于此前调来的记名提督李承先招募的豫军五营,都在八月二十五日到达福建。计划令他们环绕驻扎泉州府,并增派陆路提标练军以及臣李鹤年所带的亲兵,看来已经足够分布防守。只是兴化、长福一带兵力较为单薄。署理长福营参将徐洪亮催促带领一营练兵,现已下令再招募两营精锐勇士,以供作战和防守之用。兴州、泉州各海口的炮台,早已派员勘察估计,选择要害处兴修。只是海口遍布,防守难以周全。在当前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招募勇士、修筑炮台,势难处处兼顾。已经严令各路将领,无论何处发生警报,彼此都必须不分界限,逐段联络,以壮大声势。臣李鹤年查勘完毕,计划近日仍返回泉州府,居中驻扎,今后无论何时何事,仍与臣文煜、臣王凯泰共同妥善办理,继续上奏报告,希望能够稍稍解除皇上的忧虑。朱批:阅悉奏报。着令你立即赶回省城,与文煜、王凯泰妥善办理应办事务。十月庚辰(十一日),广东巡抚张兆栋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