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三藩纪事本末 清 杨陆荣
●三藩纪事本末凡四卷,杨陆荣撰。陆荣字采南,江苏青浦人;阅历待考。书记南明福、唐、桂三王事,共二十二篇。卷一,有三藩僭号、四镇、两案、马阮之奸四篇;卷二,有王师平南浙、王师平闽、金王收江右、李成栋收粤东、鲁藩据浙东、益藩扰湖东(附傅揭)六篇;卷三,有杨刘万殉赣、金王之乱、王师南征、何腾蛟殉楚、瞿式耜殉粤、孙李构隙、孙李奔北七篇;卷四,有永明入缅、檄缅取王、蜀乱、郑成功之乱、杂乱五篇。各篇悉用清朔,虽杂采「劫灰」、「浮海」、「甲乙」、「江人事」、「江难」、「也是」、「遗闻」、「编年」、「遂志」等书,然一以王鸿绪「明史稿」为正。此书颇多疏失,其着者如「监国鲁王死于郑氏、谬诬实甚。此书作于清康熙五十六年,上距明台湾邱氏之亡三十余年。
●序号 篇名
1 自序
2 凡例
3 三藩纪事本末目录
4 三藩纪事本末卷一
5 三藩僭号
6 四镇
7 两案
8 马、阮之奸
9 三藩纪事本末卷二
10 王师平南浙
11 王师平闽
12 金、王收江西
13 李成栋平粤东
14 鲁藩据浙东
15 益藩扰湖东(附傅、揭)
16 三藩纪事本末卷三
17 杨、刘、万殉赣
18 金、王之乱
19 王师南征
20 何腾蛟殉楚
21 瞿式耜殉粤
22 孙、李构隙
23 孙、李奔北
24 三藩纪事本末卷四
25 永明入缅
26 檄缅取王
27 蜀乱
28 郑成功之乱
29 杂乱
●自序
闯成肆逆,祸及君后,明之子孙、臣庶不能讨,圣朝念万古君臣之义不可以不正,愤怒兴师,逆成西窜,胜朝不共之仇,藉以复焉。真人出而大难平,乾坤之位定矣。有明诸藩,诚思复仇之大德,痛余氛之未除,凭藉威灵,共剪残孽;迨乎罪人斯得,籍土来归,庶几上顺天心、下从民愿。度德量力,计无逾此。昔殷辛失德,微子抱器归周;夫子删书,不以微子之不正位号为罪,而亟称之曰「仁」。当是时,取殷之天下者周也。视圣朝之取天下于闯,而且为明之子孙、臣庶复不共之仇者,彼此相衡,判若天壤。乃微子可以归周,诸藩顾思僭号自立,仁者固如是乎?秦人失鹿,楚人攫之,与楚人争之可也,与攫楚之人争之不可也。何也?义不可也。且向也以全盛之天下,授之群盗;今也以破残之疆土,衡抗天朝。天既厌明德,尚思挺而走险,岂惟违乎仁、悖乎义云尔哉?抑亦不智甚矣!然犹藩之者何也?曰:不没其实,正所以不予其僭也。其实藩也,则明之祖宗未尝以统授之也,明之百姓未尝以统归之也。上不以统授、下不以统归,而妄干大号,是僭而已矣。僭窃之人,王法之所不宥。然则诸藩之随起随灭,身膏斧鑕,夫亦其自取焉尔;若夫拥立诸臣,独无罪乎?夫伊尹五就、管仲一匡,苟审所优负而为之,君子且不以为过;不然,则首阳饿夫,不闻佐武庚以倡乱也。审此,而诸臣之为功、为罪,了若指掌矣。酉春多暇,检阅遗编,凛大命之莫干,悼王行之自绝;因类次其事而书之卷首。
时康熙五十六年(岁次丁酉)仲春下浣,青浦杨陆荣采南氏书。
●凡例
一、是编悉遵本朝正朔,各藩所僭位号不以统年。
一、是编虽杂采「劫灰」、「浮海」、「甲子」、「江人事」、「江难」、「也是」、「遗闻」、「编年」、「遂志」等书,然一以王大司农奉旨分编之史传为正。故与野史所载,微有异同。
一、论断必具史才;叙而不论,以俟作者。
一、编中间有一、二不见正史,止采野史收入。阅者倘确知其失实,幸即赐教,以便改正。
一、编中搜罗未广,倘有家藏善书,或赐借观、或赐函教,以便增入。
采南氏识。
●三藩纪事本末卷一
青浦杨陆荣采南氏编
三藩僭号
四镇
两案
马、阮之奸
三藩僭号
福王名由松,神宗孙、福王常洵之子。洛阳陷,王避乱南下,次淮安。值甲申三月国变,南中府部等官会议监国,凤督马士英移书史可法及兵部侍郎吕大器,请奉福王。可法、大器以潞王稍有贤誉,持未决,而士英密与操江诚意伯刘孔昭、总兵刘泽清、高杰、黄得功、刘良佐,拥兵迎王于江上。王至南京,以内守备府为行宫。四日监国,十五日僭即位,称明年为弘光元年。
顺治元年甲申五月,王召史可法、高弘图、马士英入阁办事;姜曰广、王铎俱为大学士,张慎言为史部尚书。以总兵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刘良佐分镇淮上;史可法开府扬州,督其军。
六月,命礼部铸国玺,以金代之。
译《三藩纪事本末》,清代杨陆荣著。《三藩纪事本末》共四卷,杨陆荣撰写。杨陆荣字采南,江苏青浦人;其生平经历待考。本书记载南明福王、唐王、桂王三王的事迹,共二十二篇。卷一有《三藩僭号》《四镇》《两案》《马阮之奸》四篇;卷二有《王师平南浙》《王师平闽》《金王收江右》《李成栋收粤东》《鲁藩据浙东》《益藩扰湖东》(附《傅揭》)六篇;卷三有《杨刘万殉赣》《金王之乱》《王师南征》《何腾蛟殉楚》《瞿式耜殉粤》《孙李构隙》《孙李奔北》七篇;卷四有《永明入缅》《檄缅取王》《蜀乱》《郑成功之乱》《杂乱》五篇。各篇都采用清朝正朔。虽然杂采《劫灰》《浮海》《甲乙》《江人事》《江难》《也是》《遗闻》《编年》《遂志》等书,但始终以王鸿绪的《明史稿》为依据。这部书有不少疏漏错误,其中明显的一处是说“监国鲁王死于郑氏”,实在是极其荒谬。此书写于清康熙五十六年,距离明朝台湾邱氏灭亡已经三十多年。序号 篇名 1 自序 2 凡例 3 《三藩纪事本末》目录 4 《三藩纪事本末》卷一 5 三藩僭号 6 四镇 7 两案 8 马、阮之奸 9 《三藩纪事本末》卷二 10 王师平南浙 11 王师平闽 12 金、王收江西 13 李成栋平粤东 14 鲁藩据浙东 15 益藩扰湖东(附傅、揭) 16 《三藩纪事本末》卷三 17 杨、刘、万殉赣 18 金、王之乱 19 王师南征 20 何腾蛟殉楚 21 瞿式耜殉粤 22 孙、李构隙 23 孙、李奔北 24 《三藩纪事本末》卷四 25 永明入缅 26 檄缅取王 27 蜀乱 28 郑成功之乱 29 杂乱 自序 闯王李自成肆意作乱,祸及君王和皇后,明朝的子孙、臣民却不能讨伐他。圣朝想到万古以来君臣大义不能不加以匡正,于是愤怒兴师,李自成向西逃窜,借此报了与前朝共同的仇恨。真人出现,大难得以平定,乾坤的秩序也就确定了。明朝各藩王如果真能想到复仇的大德,痛惜余孽尚未铲除,凭借圣朝的威灵,共同剪除残余的贼党;等到罪人被擒获,带着土地前来归附,或许上可以顺应天意,下可以符合民愿。衡量德行和力量,计策没有比这更好的了。过去殷纣王失德,微子抱着殷朝祭器归附周朝;孔子删定《尚书》,并没有因为微子没有处在正统帝位而责罪他,反而赶紧称赞他说“仁”。当时,取得殷天下的是周朝。把圣朝从李自成手中取得天下,而且替明朝的子孙、臣民报了共同的仇,与周取殷相比,两者相衡,简直有天壤之别。既然微子可以归附周朝,各藩王反而想僭越称号、自立为帝,仁人难道本来就是这样吗?秦人失去了天下,楚人夺取了它,同楚人争夺天下是可以的;但同从楚人手中夺取天下的人争夺,却不可以。为什么?因为不合义。而且,过去凭借全盛的天下,却把它交给群盗;如今只凭残破的疆土,竟想与天朝抗衡。上天既已厌弃明朝的德行,还想挺身冒险,这难道只是不合仁、违背义而已吗?还是极其不明智啊!然而为什么仍称他们为藩王呢?回答说:不抹杀他们实际的身份,正是为了不承认他们的僭越。他们实际是藩王,那么明朝的祖宗从未把正统传给他们,明朝的百姓也从未把正统归于他们。上面没有授予正统,下面也没有归附正统,却妄图攀取帝王大号,这不过是僭越罢了。僭越窃取帝位的人,是王法所不宽宥的。既然如此,各藩王相继起兵又相继覆灭,自己死在刀斧之下,也就是他们自取其祸罢了;至于拥立他们的臣子,难道就没有罪吗?伊尹曾五次出仕,管仲曾一匡天下,如果确实审察清楚所辅佐的对象而去辅佐,君子尚且不认为是过错;否则,首阳山饿死的伯夷、叔齐,也没有听说辅佐武庚发动叛乱。明白这一点,那么诸臣究竟是有功还是有罪,就清楚得如同看手指和手掌一样了。丁酉年春天有许多空闲,我查阅遗留下来的书籍,敬畏天命不可冒犯,哀悼诸王自行断绝正统;于是按类别编排这些事情,写在本书卷首。康熙五十六年(岁次丁酉)仲春下旬,青浦杨陆荣采南氏撰写。凡例 一、本书全部遵用本朝正朔,各藩王僭越的帝王称号不作为纪年依据。一、本书虽然杂采《劫灰》《浮海》《甲子》《江人事》《江难》《也是》《遗闻》《编年》《遂志》等书,但始终以王大司农奉旨分编的史传为依据。因此同野史记载相比,略有不同。一、评论判断必须具备史才;只叙述事实而不加评论,留待后来的作者。一、书中间或有一两件正史没有记载的事,只采录野史收入。读者如果确实知道它不符合事实,希望立即赐教,以便改正。一、本书搜集的材料还不广泛,如果有家藏的好书,希望或借给我阅读,或写信指教,以便增补。采南氏识。《三藩纪事本末》卷一 青浦杨陆荣采南氏编撰 三藩僭号 四镇 两案 马、阮之奸 三藩僭号 福王名叫朱由松,是神宗的孙子、福王朱常洵的儿子。洛阳陷落后,福王避乱南下,驻在淮安。正值甲申年三月发生国变,南京的府、部等官员商议拥立监国,凤阳总督马士英写信给史可法和兵部侍郎吕大器,请求奉迎福王。史可法、吕大器认为潞王略有贤名,仍未决定;马士英却秘密同操江诚意伯刘孔昭、总兵刘泽清、高杰、黄得功、刘良佐等人,拥兵到江上迎接福王。福王到南京后,以内守备府作为行宫。初四日称监国,十五日僭越即位,改第二年为弘光元年。顺治元年甲申五月,福王召史可法、高弘图、马士英入阁办事;姜曰广、王铎都任大学士,张慎言任吏部尚书。又把总兵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刘良佐分别镇守淮河一带;史可法在扬州开府,统督他们的军队。六月,命令礼部铸造国玺,用黄金替代原来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