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在官法戒录 (清)陈弘谋 辑
●目录
序
卷之一
卷之二
卷之三
卷之四
●在官法戒录序
天下之人无过善不善之两途而人之慕乎善而远不善也则不外于法戒之两念予有四种遗规之刻盖冀天下人无男女少长贵贱贤愚均有所观感兴起见善者而以为法见不善者而以为戒也云尔既又思之人有在四民之外势所不能无而又关系民生之利害吏治之清浊不可以无化诲者则官府之胥吏是也古者三百六十之属皆有府史胥徒府掌廪藏者即今之库吏也史掌文案者即今之吏典也胥即今之都吏为徒之什长徒即今之隶卒也是为庶人在官其禄同于下士其田在远郊之地充人掌之春秋月吉读法书其孝友睦婣得与于乡举里选之列故当时僚隶舆台之守法循分岂惟风俗之醇抑上之人教养成就之有其具也秦燔诗书人以吏为师汉制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许为吏当时刻史守相自辟其属恒求其贤者以为吏而进达之而吏亦皆朿身自好以蕲不负上之知故一时名公巨卿起家掾吏者不可胜纪两汉吏治最为近古非由吏之得人而然乎魏晋而后流品遂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吏始不得与清流之班沿及隋唐以降科贡之势重而吏之选益轻矣然国家设官置吏官暂而吏久也官少而吏众也官之去乡国常数千里簿书钱谷或非专长风土好尚或多未习而吏则习熟而谙练者也他如通行之案例与夫缮发文移稽查勾摄之务有非官所能为而不能不资于吏者则凡国计民生系于官即系于吏吏之为责不亦重乎而为吏胥者类皆有机变之才智不能安于畎亩耕凿之朴以来役于官因盘据其间子弟亲戚转相承授作奸犯科相习熟为固然而不知礼义之可贵为官者亦多方防闲之摧辱之几若猛兽搏噬之不可驯扰夫防之愈严作弊亦愈巧摧之愈甚自爱之意愈微将嚣然丧其廉耻之心以益肆其奸猾狡黠之毒官吏相蒙国计民生于焉交困而贪昧陋劣之员受其牢笼牵鼻沦胥以败也又不足言矣昔刘晏以吏人不可用谓吏无荣进则利重于名我国家立贤无方吏员一途咸有进身之阶惟其才之所宜未尝限其所至则固有荣进之可期矣即或不尽荣进而其爱一时之小利必不如其爱身家子孙之大利更不如其畏身家子孙之奇祸今试语人以于公治狱之阴德而子孙驷马高车充溢门闾未有不欣然慕效者也语以王温舒舞文巧诋奸利受财而鼻至于五族未有不悚然易虑者也特无以提醒之迁善远罪之良心无缘而动耳上以君子长者之道待人而人不以君子长者之道自待者非人情也矧吏胥多读书识字粗知义理习典故明利害视田野之愚氓闺门之妇孺其化诲当更易易为官者方日资其心思才力以成其政治而顾视为化外之人不一思所以化诲之听其日习于匪僻于心何安而于事又宁有济乎余于听政之暇采辑书传所载吏胥之事各缀论断裒为四卷名曰在官法戒录广为分布以代文告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孟子曰仁则荣不仁则辱观是录者善恶灿陈荣辱由巳何去何从必有观感而兴起者矣
乾隆八年夏四月粤西陈弘谋题于豫章使署
●在官法戒录卷之一
粤西陈弘谋榕门编辑
昆山葛正笏搢书
长洲张凤孙少仪同订
临川李安民书臣参校
总论
◆总论
太公阴符曰。治乱之要。其本在吏。吏有重罪十。一、吏苛刻。二、吏不平。三、吏贪污。四、吏以威力胁民。五、吏与史合奸。六、吏与人无惜。七、吏作盗贼。使人为耳目。八、吏贱买贵卖于民。九、吏增易于民。十、吏震惧于民。夫治者有三罪、则国乱民愁。尽有之、则民流亡而国不可守。又曰、为吏守职。为民守事。各居其道、则国治。国治、则都治。都治、则里治。里治、则家治。家治、则善恶分明。善恶分明、则国无事。国无事、则外不怀怨。内不徼争。 【后汉书注】
周官自府吏胥徒、以至鄙师县正之属。皆所谓吏也、太公所言十重罪、已尽后世作吏之弊。天下治乱。实基于此。为吏者、当知已与命官、虽有尊卑、其为民生休戚所系则一、
译《在官法戒录》(清)陈弘谋 辑
目录
序
卷之一
卷之二
卷之三
卷之四
《在官法戒录》序
天下的人没有超出善与不善这两条道路的,而人向往善并远离不善,不外乎是效法与警戒这两种念头。我刊刻了《四种遗规》,是希望天下人无论男女、老少、贵贱、贤愚,都能有所观感而兴起向善之心,见到善行就将其作为效法的榜样,见到不善就将其作为警戒的教训,如此而已。
后来我又想到,有些人处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外,依其权势不可能没有,而且关系到百姓的生计利害、吏治的清浊,不可以没有教化训诫,这些人就是官府中的胥吏。古代三百六十种官职都有府、史、胥、徒,府掌管仓库储藏,就是现在的库吏;史掌管文书档案,就是现在的吏典;胥就是现在的都吏,担任徒的什长;徒就是现在的隶卒。这些都属于在官府服役的庶人,他们的俸禄等同于下士,他们的田地由远郊的充人掌管,在春秋两月的吉日诵读法令,他们若能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和睦亲族,就可以参加乡举里选的选拔。所以当时那些僚属、隶卒、舆台能够守法循分,不仅仅是因为风俗醇厚,也是因为上位者教养成就他们有其具体的措施。
秦朝焚烧诗书,以吏为师;汉朝制度规定,能背诵九千字以上书籍的才允许做吏。当时刺史、太守自行征辟属员,常常寻求贤能的人来做吏并提拔他们,而吏也都约束自身、洁身自好,以求不辜负上级的知遇之恩。所以当时名公巨卿从掾吏起家的人不计其数。两汉的吏治最为接近古制,难道不是因为吏员得到合适的人选才这样的吗?
魏晋以后,流品于是区分开来,上品没有寒门子弟,下品没有世家大族,吏开始不能与清流并列。沿袭到隋唐以后,科举贡举的风气加重,而吏的选拔更加轻视了。然而国家设置官员和吏员,官员任期短暂而吏员任职长久,官员人数少而吏员人数多。官员离开家乡往往有数千里之遥,对于文书簿籍、钱粮赋税或许并非专长,对于当地的风土人情、喜好风尚大多不熟悉,而吏员则熟悉且精通。其他如通行的案例,以及缮写发文、稽查勾摄等事务,有不是官员所能做而不得不依赖吏员的。那么凡是国家大计、百姓生计系于官员,也就系于吏员,吏员的责任不也很重吗?
然而做吏胥的人大多有机变之才智,不能安于田间耕作、开凿井水的淳朴生活,因此来官府服役,于是盘踞其中,子弟亲戚转相承袭,作奸犯科,相习成风,视为理所当然,却不知道礼义的可贵。做官的人也多方防范、摧辱他们,几乎像猛兽搏噬一样不可驯服。防范越严,作弊也越巧妙;摧辱越甚,自爱之心越微弱,将要嚣然丧失廉耻之心,从而更加肆无忌惮地施展奸猾狡诈的毒害。官吏互相蒙蔽,国家大计和百姓生计因此陷入困境,而贪婪愚昧、庸劣的官员受其牢笼牵制,一同败坏,这还不足以言说。
过去刘晏认为吏人不可用,说吏没有荣耀晋升的途径,则利益重于名声。我们国家立贤没有固定的方术,吏员这一途径都有进身的阶梯,只根据才能的适宜,未曾限制其所能达到的程度,那么本来就有可以期待的荣耀晋升。即使不能全部获得荣耀晋升,他们爱惜一时的小利,必定不如爱惜身家子孙的大利,更不如畏惧身家子孙的奇祸。现在试着告诉人于公断狱的阴德,子孙驷马高车充满门庭,没有不欣然羡慕效仿的;告诉人王温舒舞文弄法、巧言诋毁、谋取奸利、收受财物,以至于诛灭五族,没有不悚然改变念头的。只是没有东西提醒他们,迁善远罪的良心没有缘由触动罢了。上位者以君子长者的道理待人,而人不以君子长者的道理待自己,这不是人情啊。何况吏胥大多读书识字,粗略懂得义理,熟悉典故,明白利害,看待田野间的愚民、闺门中的妇孺,对他们的教化训诫应当更容易。做官的人正每日依靠他们的心思才力来成就政治,却把他们视为教化之外的人,不一思考如何教化训诫他们,听任他们日益习惯于邪僻,于心何安,而对于事情又有什么益处呢?
我在处理政务之余,采辑书传所载的吏胥事迹,各自缀以论断,汇编为四卷,命名为《在官法戒录》,广泛分布以代替文告。《尚书》说:“行善降下百种吉祥,行不善降下百种灾殃。”孟子说:“仁则荣耀,不仁则耻辱。”观看这本录的人,善恶鲜明陈列,荣辱由自己决定,何去何从,必定有观感而兴起向善之心的人了。
乾隆八年夏四月,粤西陈弘谋题于豫章使署
《在官法戒录》卷之一
粤西陈弘谋榕门编辑
昆山葛正笏搢书
长洲张凤孙少仪同订
临川李安民书臣参校
总论
◆总论
太公《阴符经》说:治理与混乱的关键,其根本在于吏。吏有十种重罪:一、吏苛刻;二、吏不公正;三、吏贪污;四、吏以威力胁迫百姓;五、吏与史合谋作奸;六、吏对人没有爱惜之心;七、吏做盗贼,让人做耳目;八、吏贱买贵卖于民;九、吏增加赋税或改变法规以害民;十、吏使百姓震惧。如果治理者有三种罪行,那么国家混乱、百姓忧愁;如果十种罪行全有,那么百姓流亡,国家不可守。又说:做吏的守职,做民的守事,各自居于其道,那么国家就治理好了。国家治理好,那么都城就治理好;都城治理好,那么乡里就治理好;乡里治理好,那么家庭就治理好;家庭治理好,那么善恶就分明;善恶分明,那么国家就无事;国家无事,那么外面不怀怨恨,里面不争夺。【《后汉书》注】
《周官》中从府吏胥徒,以至于鄙师、县正等属员,都是所谓的吏。太公所说的十种重罪,已经穷尽了后世做吏的弊端。天下的治乱,实际上基于此。做吏的人,应当知道虽然自己与命官有尊卑之分,但作为百姓休戚所系则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