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斋占毕卷一
无极而太极,一句朱文公之义详矣。而象山陆子静独以为无字,分明只是老氏之言,与朱文公强辨徃反十余书,凡数千言,竟不以无字为经言。余因作《太极图演义》,举《易》繋辞本注谓:“夫有必始于无,太极者无称之称,不可得而名,取其有之所极,况之太极者也。”又云:“太极无也。”此即周子所云“太极本无极也”,是周子本诸经防,《易》“有太极”一句而言,非自立无极之说也。一时诸儒皆服余之举经注为证,则陆象山数千言不辩而自明。然尚有以“易”字非“无”为疑者,余因举蔡节斋渊得文公晚年之说以证之,云:“《易》有太极,《易》者变易也。夫子所谓‘易无体’也。太极至极也。言变易无体而有至极之理,此自无而有之确论也。”又曰:“夫子言有者,主‘易’而为言,主‘易’则‘易’无体,故曰‘有’;主极则极有形,故曰‘无’。曰有,曰无,由所主不同,此有无互根而有必始于无之证也。”或者又以陆氏言“易”“书”不曽以“无”字加“有”字,及“有”字不与“无”字作对为疑,余应之曰:“《易》《书》以无加有,不是一处,如‘地道无成而代有终’,是以无加有而为对也。又有‘无妄’然后可蓄,伊川又谓‘无妄’则为有实,则又以无与有为对体,未尝以老氏之说辟之也。”至如繋辞云:“易之为道,上下无常,而终以既有典常。”则龟山解以“始虽无施而可终,亦有时而用”,是又以无加有而有无为对也,岂老氏“无名有名”之说哉?疑者咸喻矣。
译“无极而太极”,朱文公对这句话的义理阐述得已经非常详尽。然而,象山陆子静却认为“无”字分明只是老子的言论,因此与朱文公反复争辩,往来书信十余封,共计数千言,始终不认为“无”字是经典中的用语。我于是撰写《太极图演义》,引用《易·系辞》的本注说:“有必然起始于无,太极是对于‘无’的称呼,无法给它命名,取它作为‘有’的终极状态,便称之为太极。”又说:“太极就是无。”这正是周敦颐所说的“太极本无极”,说明周敦颐是依据经典和《易传》中“有太极”这一句而言,并非自立“无极”之说。当时的各位儒者都信服我引用经典注疏作为证据,那么陆象山的数千言争辩便不辩而自明。
然而,还有人以“易”字并非“无”字为由表示怀疑,我便引用蔡节斋渊得朱文公晚年的说法来证明,他说:“《易》有太极,《易》就是变易。孔子所说的‘易无体’。太极是至极。意思是变易没有形体,却有着至极的道理,这是从‘无’到‘有’的确切论述。”又说:“孔子说‘有’,是就‘易’而言;就‘易’而言,‘易’没有形体,所以说‘有’;就‘极’而言,‘极’有形,所以说‘无’。说‘有’,说‘无’,是因为所侧重的方面不同,这是有无互为根本、有必然起始于无的证明。”
有人又以陆氏所说的《易》《书》不曾将“无”字加在“有”字上,以及“有”字不与“无”字相对为由表示怀疑,我回答说:“《易》《书》将‘无’加在‘有’上,并非只有一处,如‘地道无成而代有终’,就是以‘无’加在‘有’上构成对仗。又有‘无妄’然后可以蓄积,伊川又认为‘无妄’就是有实质,这也是以‘无’与‘有’相对,并未曾用老子的学说来驳斥它。”至于《系辞》说:“易作为道,上下没有常态,但最终有着既定的常道。”龟山解释为“起初虽然没有施为,但最终也有时候发挥作用”,这也是以‘无’加在‘有’上,使有无相对,这难道是老子“无名有名”的说法吗?怀疑的人都明白了。
称物平施
遂寜府九月朔直学张季南賛讲易系干之防二百一十有六,坤之防百四十有四。当期之日,二篇之防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以为四营成易,干老阳之数九,为策三十六,四其九为三十六,是干防也。坤老隂之数六,为策二十四,四其六为二十四,是坤策也。以干之老阳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以三十六衍之,则积成六千九百一十二策。以坤之老隂一百九十二,每爻以二十四衍之,则积成四千六百单八。此乾坤二篇之防緫计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此老阳老隂乾坤大父母九六之防推筭也。若以六子之策推筭亦可,盖震坎艮少阳,其数七,四其少阳七数为二十有八,以乘阳爻一百九十二,则积成五千三百七十六策也。巽离兊少隂,其数八,四其少隂八数为三十二,以乘隂爻一百九十二,则积成六千一百四十四策也。此以六子少阳少隂七八之数推之,亦合成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是虽康节汉上推演之数,然举之的切矣。惟是当万物之数一语,以为特举其盈数而槩论之,却未精密。余向作五量铭及易庵记,凡再举而言之。今请再举易象称物平施一句以推其妙。盖称即后世称字,乃权衡也。今之称自铢而两,两而斤,斤而三十斤为一钧。铢者殊也,万物散殊也。两者以数言之,则两地二地四之数而为六。六者坤数也,两其六而为十二,象月数也。两其十二为二十四,象二十四气,乃坤之二十四爻之数,而应一两二十四铢之数。又两八卦之数为十六,而应一斤十六两之数。凡一斤十六两计三百八十四铢,应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数。三十斤为钧,凡万有一千五百二十铢以当万物之数。钧者均也,孟子所谓钧是人也是矣。言平均以当万物之数耳。故贾谊谓大钧播物坱圠无垠,其曰大钧播物,即称物平施耳。至后汉天文志》云:「中外官为星二千五百,而海上占未存防星之数,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万物咸得系命焉,则其以星数而证物数,精且切矣。」
八卦四朞之数
或问曰:「子之五量铭,既以三十斤为钧,象一月之日数,又以四钧为石,取象四时,凡重一百二十斤,又为十有二月之象,而复归于子,于铢数得无差乎?」曰:「不然也。吾之所举,以斤数而论,故槩举四钧为一年之月数。若夫以铢数而准日,则是积三十二年,凡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日,乃是八卦有四朞之日之数。盖老阳之数四九三十六,老隂之数四六二十四,少阳之数四七二十八,少隂之数四八三十二。老阳三十六,老隂二十四,合凡六十,以六乘之,得六六三百六十,当朞之日。少阳二十八,少隂三十二,合亦六十,若以六乘之,亦得六六三百六十,亦可当朞之日。凡八卦有四朞之日,孔子止言乾坤之策,举其一而四隅可推,所以不言坎离震巽艮兊之策,只言乾坤,而六子可知矣。由是以知八卦有四朞之日,四而八之为三十二年,则是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日,为万物之成数。若以四钧为石,而当一年之数,则亦合于此。盖有嵗阳嵗隂,阳年子寅辰午申戌年是也,隂年丑卯己未酉亥年是也。阳年取四阳卦干之九数,震坎艮各七,合二十一,加干之九为三十,即当一钧三十斤之数,四其三十,而老阳少阳之数足矣。隂年取四隂卦坤之六数,巽离兊各八,合二十四,加坤之六为三十,亦当一钧三十斤之数,四其三十,而老隂少隂之数亦足,此应八卦有四朞之数也。」
中孚起于甲子非卦起于中孚
或者又问曰:「子之《易庵记》谓上经起干之甲子,至节卦为六十,凡三百六十爻,爻当一日,而尽一年之候,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此说当矣。但节之后,中孚等四卦,以为中孚复起甲子,其说安在?」余应之曰:「先儒言卦起中孚,非也。中孚复起于甲子耳。盖由▯雄作《太元》,以初卦准中孚,故先儒误以为卦起中孚耳。夫六十四卦首之以乾坤,何以言起于中孚耶?夫子分上下经,而上经三十卦,始于乾坤,终于坎离;下经三十四卦,始于咸恒,终于既济、未济。且干
译称量万物,公平施行
遂宁府九月朔日,直学张季南赞讲《易·系辞》: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当一期的天数,这两篇的策数共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正合万物的总数。因为四营而成易,乾老阳之数九,为策三十六,四乘九得三十六,这就是乾的策数。坤老阴之数六,为策二十四,四乘六得二十四,这就是坤的策数。用乾的老阳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以三十六策推演,则累积成六千九百一十二策。用坤的老阴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以二十四策推演,则累积成四千六百零八。这乾坤两篇的策数总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这是依据老阳、老阴,即乾坤大父母九、六之策推算出来的。如果以六子的策数推算也可以,因为震、坎、艮为少阳,其数七,四乘少阳七数为二十八,以二十八乘阳爻一百九十二,则累积成五千三百七十六策。巽、离、兑为少阴,其数八,四乘少阴八数为三十二,以三十二乘阴爻一百九十二,则累积成六千一百四十四策。这是以六子少阳、少阴七、八之数推算,也合成一万一千五百二十。这虽然是邵雍(康节)、朱震(汉上)推演的数字,然而列举得确实贴切。只是“当万物之数”这一句话,认为是特别举出盈数而概括论述,却不够精密。我从前作《五量铭》及《易庵记》,曾两次提到这一点。现在请再举《易》象中“称物平施”一句来推究其妙处。盖“称”即后世的“称”字,乃是权衡之意。现在的称重从铢到两,从两到斤,从三十斤为一钧。铢者,殊也,指万物散殊。两,从数的角度说,则是两地、二地、四地之数而为六。六是坤数,两其六而为十二,象征月的天数。两其十二为二十四,象征二十四节气,乃是坤的二十四爻之数,而对应一两二十四铢之数。又两八卦之数为十六,而对应一斤十六两之数。凡一斤十六两计三百八十四铢,对应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数。三十斤为钧,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铢以当万物之数。钧者,均也,孟子所说的“钧是人”就是这个意思。是说平均以当万物之数罢了。所以贾谊说“大钧播物,坱圠无垠”,他说的大钧播物,即是称物平施。至于后汉《天文志》说:“中外官为星二千五百,而海上占未存定星之数,盖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万物咸得系命焉”,则是以星数来印证物数,精且切了。
八卦四期之数
有人问:“您的《五量铭》,既以三十斤为钧,象征一月的天数,又以四钧为石,取象四时,凡重一百二十斤,又为十二个月的象征,而复归于子,在铢数上难道没有差错吗?”回答说:“不是这样。我所举的,是以斤数而论,所以概举四钧为一年的月数。如果以铢数来准日,则是积三十二年,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日,这才是八卦有四期的天数。盖老阳之数四九三十六,老阴之数四六二十四,少阳之数四七二十八,少阴之数四八三十二。老阳三十六,老阴二十四,合计六十,以六乘之,得六六三百六十,当一期的天数。少阳二十八,少阴三十二,合计也是六十,若以六乘之,也得六六三百六十,也可当一期的天数。凡八卦有四期的天数,孔子只言乾坤之策,举其一而四隅可推,所以不言坎、离、震、巽、艮、兑之策,只言乾坤,而六子可知了。由此可知八卦有四期的天数,四而八之为三十二年,则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日,为万物的成数。如果以四钧为石,而当一年之数,则也与此相合。盖有岁阳、岁阴,阳年子、寅、辰、午、申、戌年是也,阴年丑、卯、巳、未、酉、亥年是也。阳年取四阳卦乾之九数,震、坎、艮各七,合二十一,加乾之九为三十,即当一钧三十斤之数,四其三十,而老阳、少阳之数足矣。阴年取四阴卦坤之六数,巽、离、兑各八,合二十四,加坤之六为三十,亦当一钧三十斤之数,四其三十,而老阴、少阴之数亦足,这应合八卦有四期之数。”
中孚起于甲子,非卦起于中孚
有人又问:“您的《易庵记》说上经起于乾之甲子,至节卦为六十,凡三百六十爻,爻当一日,而尽一年之候,所以说‘天地节而四时成’,此说恰当。但节卦之后,中孚等四卦,认为中孚复起甲子,其说依据何在?”我回答说:“先儒说卦起于中孚,是不对的。中孚是复起于甲子罢了。盖由扬雄作《太玄》,以初卦准中孚,故先儒误以为卦起于中孚。夫六十四卦首之以乾坤,何以言起于中孚呢?夫子分上下经,而上经三十卦,始于乾坤,终于坎离;下经三十四卦,始于咸恒,终于既济、未济。且乾
配甲而起于子,坤配乙而起于丑,故六十四卦歴干之甲子、泰之甲戌、噬嗑之甲申,至坎离凡三甲,而上经三十卦尽矣。又歴咸之甲午、损之甲辰、震之甲寅,至节而周,凡六十卦为六六三百六十爻,一年之日周矣。而中孚、小过、既济、未济之四卦继节之后,谓中孚复起甲子可也,谓卦起中孚不可也。且干为十一月之卦而起甲子,节为十月之卦而得癸亥,由是知上经三十卦是阳生于子而终于已,下经三十卦是隂生于午而终于亥。至中孚而阳气复生于子,故亦为十一月之卦。自干之起甲子至节六十卦而终,是四其河图十五之数,为三百六十爻,爻当一日,而为六十卦一年之候也。自中孚之起甲子至未济四卦而终,是四其六子之数,凡二十四爻,而爻当一气,为二十四气,应一年之候也。」或又曰:「何取于四其六子之数?」应之曰:「中孚巽上兊下,小过震上艮下,并既未济坎离互体为六子少阳少隂六子之气分布于四时,故四之以应二十四气耳。亦应四其河图十五数,而日当一卦,凡六十日为六十卦一年之候也。其渊妙如此。」
译配甲而起于子,坤配乙而起于丑,所以六十四卦历经乾卦的甲子、泰卦的甲戌、噬嗑卦的甲申,到坎离二卦共有三个甲,上经三十卦就全部结束了。又历经咸卦的甲午、损卦的甲辰、震卦的甲寅,到节卦而完成一周,共六十卦为六六三百六十爻,一年的天数就周备了。而中孚、小过、既济、未济这四卦继节卦之后,说中孚重新起于甲子是可以的,说卦从中孚开始则是不可以的。况且乾为十一月之卦而起于甲子,节为十月之卦而得癸亥,由此可知上经三十卦是阳气生于子而终于巳,下经三十卦是阴气生于午而终于亥。到中孚时阳气又在子位重新生发,所以中孚也是十一月之卦。从乾卦起甲子到节卦六十卦而终,这是四倍于河图十五之数,为三百六十爻,一爻对应一日,从而构成六十卦一年的气候周期。从中孚起甲子到未济四卦而终,这是四倍于六子之数,共二十四爻,一爻对应一气,构成二十四节气,以应和一年的气候周期。有人又问:“为什么要取四倍于六子之数?”回答说:“中孚卦巽上兑下,小过卦震上艮下,加上既济、未济二卦中坎离互体,作为六子少阳少阴,六子之气分布于四时,所以用四来对应二十四节气。这也应和了四倍于河图十五之数,一日对应一卦,共六十日为六十卦一年的气候周期。其深奥精妙就是这样。”
以三乘倍易数起律吕之妙
世儒皆知祖康节之学,以四数乘倍筭易,以为得四营成易之妙,而鲜有以三数乘倍之为尤妙也。盖三乃太极函三为一大衍,挂一象三才之数,天一也。三其一而为三才,地二也。三其二而六爻,三其天三则应洛书九畴之数矣。三其地四则应十二月周朞之数矣。三其天五之中数,则为河图十五错综之数;三其地六之中数,则应十有八变成卦之数。此乘倍为易数也。至若太极函三之数,则行于十二辰而为律吕相生之法。始动于子黄钟之宫,子天一也。参子之一于丑,而为三;参丑之三于寅,而为九;参寅之九于卯,而为二十七;参卯之二十七于辰,而为八十一;参辰之八十一于已,而为二百四十三;参已之二百四十三于午,而为七百二十九;参午之七百二十九于未,而为二千一百八十七;参未之二千一百八十七于申,而为六千五百六十一;参申之六千五百六十一于酉,而为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参酉之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于戌,而为五万九千四十九;参戌之五万九千四十九于亥,而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乃前后汉律厯志注,以为京房六十律相生之妙,而为隂阳变化之备数焉。以三乘倍精密有如此者。
三数乘倍,乾坤之策以当朞之日。
世举知以四数乘倍乾坤之防,以当朞之日矣。亦鲜知三数乘倍之尤精也。盖伏羲始画八卦,皆只三爻,及因而重之,方为六爻。干之策三十六,坤之策二十四。今以三爻之数乘干之策,三个三十六,合为一百单八。又以三爻之数乘坤之策,三个二十四,合为七十二。二篇之策计一百八十。若以倍数言之,则合因重六爻之数,二篇之策合凡三百六十,当朞之日而应《易系》之说。盖《大传》作于因重之后,以三乘倍起于初画之前也。
三数乘倍八卦隂阳以成岁功
世举知以四乘老阳、老隂、少阳、少隂之数为三百六十而成岁功矣。然亦鲜知三数乘倍之为尤精密也。八卦始画,皆只三爻,先当以三乗之。干之数九,老阳之数也。三其九为二十七。坤之数六,老隂之数也。三其六为十八,合成四十五,应河图错综之数。震少阳之数七,三其七为二十一。巽少隂之数八,三其八为二十四,亦合成四十五,亦应河图错综之数。坎少阳之数七,离少隂之数八,三之如前,亦四十五。艮少阳之数七,兊少隂之数八,三之如前,亦四十五。三其八卦老隂、老阳、少隂、少阳之数,合凡一百八十【谓三个老隂阳为四十五,又三个六子少隂阳计一百三十五,合凡一百八十也】凡得三甲而为一百八十日,倍其数则应因重六爻之数而为六甲三百六十日,以成岁功。以三乘倍律吕,固见于传矣。若夫以三乘倍易变及乾坤之策、八卦隂阳之数,实昉于余之积筭也。
天生神物
易·系》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又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余尝考神物,莫蓍龟若也。《史记》言:“下有神龟,上有稠蓍。”稠即丛也。凡下有龟而上有蓍者,一丛必四十九茎,以应大衍五十虚一之数。又龟殻无问巨细,背上中间一行五窠,以应五行;两岸八窠,以应八卦;裙两邉二十四窠,以应二十四气,通成三十七,以应《干》之策三十六,而太极居中不动之一数。底板下为地,凡十二窠,以应十二州分野之数。通背上三十七,计四十九窠,即合大衍虚一之数。此蓍龟之所以为神物也。卜筮以定吉凶,渊乎哉!
天地数止于九
张横渠曰:天地之数止于九,其言十者,九之耦也。▯雄亦曰:五复守于五。何者?盖地数无过天数之理,孰有地大于天乎?故知数止于九。九是阳极也,十也者,姑为五之耦焉耳。此繋辞精义,天一至地十之解也。或有问余曰:数止于九,是天一至天九,凡四十五,为河图之数,明矣。若不加地十之数,则洛书何以为数五十有五耶?予应之曰:然,此正▯雄所谓五复守于五,而横渠所谓十者为五之耦,合于中央而为五行之成数,以足
译运用三数乘倍的方法,来推演律吕生成的精妙。
世俗儒者都知道邵雍(康节)的学问,是用四数乘倍来推算《易经》,认为这样便得到了“四营而成易”的精妙,却很少有人知道用三数乘倍更为精妙。因为三数是太极包含三才、大衍之数挂一以象三才的数理,即天一。三乘一得到三才,这是地二;三乘二得到六爻;三乘天三,就对应了洛书九畴的数理;三乘地四,就对应了十二月周期的数理;三乘天五的中数,就对应了河图十五错综的数理;三乘地六的中数,就对应了十八变而成卦的数理。这就是用乘倍法推演易数。至于太极包含三数的数理,则运行于十二时辰之中,成为律吕相生的法则。起始于子位的黄钟宫音,子位对应天一。将子位的一参乘于丑位,得到三;将丑位的三参乘于寅位,得到九;将寅位的九参乘于卯位,得到二十七;将卯位的二十七参乘于辰位,得到八十一;将辰位的八十一参乘于巳位,得到二百四十三;将巳位的二百四十三参乘于午位,得到七百二十九;将午位的七百二十九参乘于未位,得到二千一百八十七;将未位的二千一百八十七参乘于申位,得到六千五百六十一;将申位的六千五百六十一参乘于酉位,得到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将酉位的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参乘于戌位,得到五万九千四十九;将戌位的五万九千四十九参乘于亥位,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是前后《汉书·律历志》注中所记载的,认为是京房六十律相生的精妙,从而完备了阴阳变化的数理。用三数乘倍推演得如此精密。
三数乘倍,乾坤的蓍策对应一年的日数。
世人只知道用四数乘倍乾坤的蓍策,来对应一年的日数。却很少有人知道三数乘倍更为精妙。因为伏羲最初画八卦,都只有三爻,后来重叠加倍,才成为六爻。乾的蓍策是三十六,坤的蓍策是二十四。现在用三爻的数目去乘乾的蓍策,三个三十六,合计为一百零八。又用三爻的数目去乘坤的蓍策,三个二十四,合计为七十二。两篇的蓍策总计一百八十。如果用倍数来说,就对应重叠成六爻的数目,两篇的蓍策合计三百六十,正对应一年的日数,符合《易传》的说法。因为《大传》作于重叠成六爻之后,而三数乘倍的方法却起源于最初画卦之前。
三数乘倍八卦的阴阳,以成就一年的功业。
世人只知道用四数乘老阳、老阴、少阳、少阴的数目,得到三百六十,从而成就一年的功业。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三数乘倍更为精密。八卦初画时,都只有三爻,首先应当用三去乘。乾的数目是九,是老阳的数目。三乘九得到二十七。坤的数目是六,是老阴的数目。三乘六得到十八,合计四十五,对应河图错综的数目。震少阳的数目是七,三乘七得到二十一。巽少阴的数目是八,三乘八得到二十四,也合计四十五,也对应河图错综的数目。坎少阳的数目是七,离少阴的数目是八,三乘如前,也是四十五。艮少阳的数目是七,兑少阴的数目是八,三乘如前,也是四十五。三乘八卦的老阴、老阳、少阴、少阳的数目,合计一百八十【即三个老阴阳为四十五,又三个六子少阴阳计一百三十五,合计一百八十】。总共得到三个甲子为一百八十日,倍数则对应重叠成六爻的数目而为六个甲子三百六十日,以成就一年的功业。用三数乘倍律吕,固然在传文中有所记载。至于用三数乘倍易变以及乾坤的蓍策、八卦阴阳的数目,实际上是我长期推算的结果。
天生神物
《易经·系辞》说:“兴起神物,以便民用。”又说:“决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勤勉不懈的功业,没有比蓍草和龟甲更大的了。”所以天生神物,圣人效法它。我曾考察神物,没有比蓍草和龟甲更合适的了。《史记》说:“下面有神龟,上面有丛生的蓍草。”丛即丛生。凡是下面有龟而上面有蓍草的地方,一丛必定有四十九茎,以对应大衍五十虚一的数目。又龟壳不论大小,背上中间一行有五个窠,以对应五行;两边各有八个窠,以对应八卦;裙边两边有二十四个窠,以对应二十四节气,总共三十七个,以对应《乾》卦的蓍策三十六,加上太极居中不动的一数。底板下面是地,共有十二个窠,以对应十二州分野的数目。连同背上的三十七个,共计四十九个窠,就符合大衍虚一的数目。这就是蓍草和龟甲之所以为神物的原因。用卜筮来决定吉凶,真是深奥啊!
天地数止于九
张载(横渠)说:天地之数止于九,所说的十,是九的配偶。刘牧(雄)也说:五复归于五。为什么呢?因为地数不超过天数的道理,哪有地大于天的呢?所以知道数止于九。九是阳极,十不过是作为五的配偶罢了。这是《系辞》精义,对天一至地十的解释。有人问我:数止于九,是天一至天九,总共四十五,作为河图的数目,这很明白。如果不加上地十的数目,那么洛书为什么是五十五呢?我回答说:是的,这正是刘牧所说的五复归于五,而张载所说的十作为五的配偶,合于中央成为五行的成数,以补足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耳。若夫天地自然之数,则止于乾元用九,三而三之,厯十二辰,至于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以之起律起厯,而万物之数大备,无复加矣。土无成数,故坤止用六,而云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且洛书之数虽曰五十五,而箕子推洛书以明洪范,只止于九畴,而无复十数。故九畴次五曰皇极,以为用中之数,谓前四后四则五,皇极居中,皇极乃大中也。若过九而加至十,则五之极乌得为中耶?问者喻而退。
译五行之位相互协调,各自都有相应的配合罢了。至于天地自然的数理,则只限于乾元用九,三乘三,历经十二辰,达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以此确立音律和历法,万物的数理就完备了,不再需要增加了。土没有固定的成数,所以坤卦只用六,因此说地道没有固定的成数,而是由其他四时来替代完成终始。况且洛书的数理虽然说是五十五,但箕子推演洛书以阐明《洪范》,只限于九类范畴,而没有第十个数。所以九类范畴中第五类称为皇极,作为运用中道的数理,意思是前四类与后四类相加等于五,皇极居于中间,皇极就是最大的中道。如果超过九而增加到十,那么五的极致怎么能称为中道呢?提问者领悟后告退。
易爻二五为上下体之中
或问:「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其柔危,其刚胜。」伊川指以为谦,六四居多惧之地,在贤臣之上。张横渠以为柔之用近,又以为进徳徙义必精。矧如二先生指以为谦之一卦,何故言多字?又谦之六四曰:「无不利,防谦。」初不言惧,为疑。余答曰:「是固然矣,然又当主居中而为说,逐卦皆然,故曰多,不必専指谦之一卦。」二先生举一卦而言之,他可推矣。盖每卦二、五两位,二为下三爻之中,五为上三爻之中。二与四虽俱为隂耦之数,然二居下体之中而多誉,隂为柔,故曰「其用柔中也」。四则居上爻之初,牵于柔而不及,故多惧也。五居上体之中而多功,阳为刚,而刚得中也,故曰「其刚胜耶」。三则居下爻之上而过亢,故多凶也。此君子所以立多凶、多惧之地,必忧乎过与不及,必协于中而求为多誉、多功,非要誉、要功也,以进徳也。故横渠以为「进徳徙义必精」,其说当矣。
易繋卑髙义
余昔侍坐于鹤山魏先生,先生方与诸生讲《易》至上系首章,忽掩卷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以陈,贵贱位矣。何不曰髙卑,而曰卑髙?诸家之解,莫有及者,其各思之。”余退而精思终夕,翌早复于先生曰:“此岂谓画卦之势自下而上欤?故曰‘以陈’,陈列也。言卦画自下而陈列至上,则六爻之位自定,而贵贱之位得矣。贵贱者,如第二爻为臣,位在下;第五爻为君,位在上也。孔子系《易》,首以乾坤而定天地之尊卑,次遂发明画卦之体,此其是乎?”先生曰:“子之说得之矣。”
干复仁字
先儒谓仁如桃仁杏仁之说,盖本于硕果不食,故生生不穷。仁者,天地生物之心也。仁者不是死底物事,故硕果不食,遇一阳而便复,如桃杏核子里的人种之即生,故谓之仁。《易》六十四卦惟有复卦及乾卦言仁字。复之初九「不逺复,无只悔,元吉」,此克己复礼为仁,故独许顔子一人而已。六二「休复」,以下仁也,谓当休飬生息以厚仁之发用。如乾元为善之长,而体仁足以长人。又曰「仁以行之」,是自复而至干六阳全体妙用皆归于干也。故曰「惟天为大,惟尧则之」,又太史公谓尧仁如天,极于全体也。
雷风恒风雷益
余讲学规至迁善改过,余因举朱文公谓:“风雷益者,莫疾乎风,莫决乎雷。迁善当如风之速,改过当如雷之决。”或有问曰:“风雷益与雷风恒,何故在《大象》异义?”予应曰:“雷震位,风巽位,先震而后巽,方位之序顺而有常,故君子体之而立不易方。若夫风雷益,则是先巽后震,此为变动,故君子体之以迁善改过耳。”
洪范商书
左传·襄三年》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其祁奚之谓矣。注云:《商书》《洪范》也。余按《洪范》今在《周书》,而当时谓之《商书》,岂以箕子为商人耶?抑不知当时编在《商书》,而经秦火之后编入《周书》耶?但箕子虽商人,而《洪范》之篇实成于武王访问之日,只当作《周书》为正矣。
经言
汉桓寛着《盐鐡论》,引孔子曰:“吾于河广,知徳之至也。”又引孟子:“尧舜之道,非逺人也,而人不思之耳。”今皆不见所出。又刘向《乞封甘延夀等》防,引《司马法》曰:“军赏不逾月,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今《礼记》中自有此句,向号博洽,乃舍经而引兵书,何耶?
逸诗句
论语》子夏问《诗》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今考之《硕人》诗中无下一句,或曰:“此乃删去也。”余曰:“不然。删《诗》为三百篇,恐不删句。又况夫子以‘绘事后素’而答子夏,又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而美子夏‘礼后乎’之说,似不应删此句。盖《诗经》秦火之后,逸此一句,而毛、韩诸家不暇证据鲁论而増入耳。”余既为此说矣,后观三山陈善《子
译《易》卦中二爻与五爻分别是下卦与上卦的中位。
有人问:“二爻与四爻功效相同但位置不同,其善的程度也不同。二爻多获赞誉,四爻多怀恐惧,是因为四爻靠近君位。二爻的作用在于柔顺且居中。三爻与五爻功效相同但位置不同,三爻多凶险,五爻多成功。三爻柔顺则危险,五爻刚健则取胜。”伊川先生以此解释为谦卦,认为六四爻处于多惧之地,位于贤臣之上。张横渠先生认为柔顺的作用在于亲近,又认为增进德行、迁善改过必须精纯。况且两位先生都以此指代谦卦,为何要说“多”字呢?又谦卦的六四爻辞说:“无不利,防止谦退。”起初并未提及恐惧,令人疑惑。我回答说:“这固然没错,但更应以居中作为主要解释,每一卦都是如此,所以说‘多’,不必专门指谦卦这一卦。”两位先生举出一卦来说明,其他卦可以类推。大概每一卦的二爻、五爻,二爻是下三爻的中位,五爻是上三爻的中位。二爻与四爻虽然都是阴偶之数,但二爻居下卦之中而多获赞誉,阴为柔,所以说“其作用在于柔顺且居中”。四爻则居上卦之初,受柔顺牵制而达不到中位,所以多恐惧。五爻居上卦之中而多成功,阳为刚,且刚健得中,所以说“其刚健取胜”。三爻则居下卦之上而过于亢奋,所以多凶险。这就是君子身处多凶、多惧之地,必定担忧做得过分或不足,必定协调于中道而追求多誉、多功,并非为了博取名誉、追求功利,而是为了增进德行。所以横渠先生认为“增进德行、迁善改过必须精纯”,他的说法是正确的。
《易传·系辞》中关于卑高之义
我过去侍坐在鹤山魏先生身旁,先生正与学生们讲解《易》至上系首章,忽然合上书本说:“天尊地卑,乾坤就确定了。卑高陈列,贵贱的位置就确立了。为何不说高卑,而说卑高?各家解释,没有能及此的,你们各自思考一下。”我退下后整夜深入思考,第二天早上回复先生说:“这难道是说画卦的趋势是从下往上吗?所以说‘以陈’,即陈列。意思是卦画从下往上陈列至上,那么六爻的位置自然确定,贵贱的位置也就得以确立了。贵贱,比如第二爻为臣,位置在下;第五爻为君,位置在上。孔子作《易传》,首先以乾坤确定天地的尊卑,接着阐明画卦的体制,这应该是正确的吧?”先生说:“你的说法是对的。”
乾卦与复卦中的“仁”字
先儒说仁如同桃仁、杏仁的说法,大概本于“硕果不食”,所以生生不息。仁,是天地生物的本心。仁不是死寂的事物,所以硕果不被食用,遇到一阳之气便回复生机,如同桃杏核子里的种子随即生长,所以称为仁。《易》六十四卦中只有复卦和乾卦提到“仁”字。复卦初九“不远复,没有只有的悔恨,大吉”,这是克己复礼为仁,所以只赞许颜回一人。六二“休复”,是以下位顺应仁德,意思是应当休养生息以厚植仁德的发用。如同乾元是众善之长,而体仁足以长养众人。又说“以仁德推行”,是从复卦到乾卦六阳爻全体妙用都归于乾卦。所以说“只有天最大,只有尧效法它”,又太史公说尧的仁德如同天,达到全体的极致。
雷风恒与风雷益
我讲学规范到迁善改过,我因此举出朱文公的话:“风雷益,没有比风更快的,没有比雷更果断的。迁善应当像风一样迅速,改过应当像雷一样果断。”有人问:“风雷益与雷风恒,为何在《大象传》中意义不同?”我回答说:“雷震位,风巽位,先震后巽,方位的顺序顺遂而有常,所以君子体悟它而确立不变的方向。至于风雷益,则是先巽后震,这是变动,所以君子体悟它来迁善改过。”
《洪范》与《商书》
《左传·襄公三年》君子说祁奚于此能举荐善人了。《商书》说:“不偏私不结党,王道广阔平坦。”这说的就是祁奚吧。注解说:《商书》即《洪范》。我查考《洪范》现在在《周书》中,而当时称为《商书》,难道因为箕子是商人吗?还是不知当时编在《商书》,而经过秦火之后编入《周书》呢?但箕子虽然是商人,而《洪范》这一篇实在完成于武王访问之时,只当作《周书》才是正确的。
经典言论
汉桓宽著《盐铁论》,引用孔子说:“我从《河广》一诗,知道德行的极致。”又引用孟子:“尧舜之道,并不远离人,只是人不思考罢了。”现在都找不到出处。又刘向《乞封甘延寿等》奏议,引用《司马法》说:“军队赏赐不超过一个月,想让百姓迅速得到行善的利益。”现在《礼记》中自有此句,刘向号称博学洽闻,却舍弃经典而引用兵书,为什么呢?
逸诗句
《论语》子夏问《诗》说:“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这是什么意思?现在考据《硕人》诗中无下一句,有人说:“这是被删去了。”我说:“不对。删《诗》为三百篇,恐怕不会删去诗句。况且夫子以‘绘事后素’回答子夏,又说:‘启发我的是商啊,开始可以和你谈论诗了’,并赞美子夏‘礼后乎’的说法,似乎不应删去此句。大概《诗经》在秦火之后,遗失了这一句,而毛、韩诸家来不及考证《鲁论》而增入罢了。”我既作了此说,后来观看三山陈善《子
兼着扪虱新话》论及“素以为绚兮”一句,以为孔子删去,且谓:“子曰‘绘事后素’,盖诗人以素比质,以绚为礼。夫君子不可斯须离礼,而曰‘绘事后素’,则是礼为后乎?此其害礼者,惟子夏知之,故曰‘起予者商也’。”今《诗》中无此一句,是夫子因而删之矣。噫!陈善之说何其无稽也!今考《论语》古注云:“绚,文貌。初不以絇比礼。”又注谓:“孔子言‘绘事后素’,子夏闻而备知,以素比礼,故曰‘礼后乎’。初不以素比质。”今以古注证经,则是子谓“绘事后素”,盖谓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则“素以为绚兮”一句,正是一章之结语,要当其义与“衣锦尚褧,恶其文之着也”意合。孔子以后素而发明,子夏以礼后而答问,而孔子以为“起予”。杨龟山谓:“非得诗于言意之表,有所不能。”朱晦庵语解亦谓:“‘素以为绚兮’一句,此逸诗也,岂可谓之删去耶?”陋儒穿凿经防,以傅防其臆说,真不自量也。
译陈善在《扪虱新话》中论及“素以为绚兮”这一句,认为孔子将其删去,并且说:“孔子说‘绘事后素’,大概是诗人以‘素’比喻人的质朴本性,以‘绚’比喻礼。君子片刻也不能离开礼,却说‘绘事后素’,这难道不是把礼放在后面了吗?这种有害于礼的说法,只有子夏明白,所以孔子说‘启发我的是子夏啊’。”如今《诗经》中没有这一句,是孔子因此将其删去了。唉!陈善的说法多么没有根据啊!现在考证《论语》的古注说:“绚,是文采的样子。起初并没有用‘素’来比喻礼。”又注解说:“孔子说‘绘事后素’,子夏听后完全明白,以‘素’比喻礼,所以说‘礼是在后吗’。起初并没有用‘素’来比喻质朴本性。”现在用古注来印证经文,那么孔子说“绘事后素”,大概是说美女虽然有美好的资质,也必须依靠礼来成就,那么“素以为绚兮”这一句,正是这一章的结语,其含义应当与“衣锦尚褧,厌恶其文采过于显露”的意思相合。孔子用“后素”来阐发义理,子夏用“礼后”来回答疑问,而孔子认为子夏启发了自己。杨龟山说:“如果不是在言语意思之外领会诗意,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朱晦庵的解释也说:“‘素以为绚兮’这一句,是散佚的诗篇,怎么能说是被删去呢?”浅陋的儒生穿凿附会经典,来迎合他们的臆测之说,真是自不量力啊。
鱼须笏辩
礼记·玉藻》云:「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本象可也。」注:「球,美玉也。文,饰也。大夫、士饰竹以为笏,不敢用纯物也。须音班,谓以鱼颁文饰竹之邉也。」而后之俗儒承讹袭误,至冯鉴事始,乃谓「球玉」为「珠玉」,不知珠岂可以为笏耶?又谓大夫用鱼须文,士以竹,既误以「须」为「须」于文字下,又去「竹」字,殊失本义。而李贺诗云:「往还谁是龙头人,公王遣秉鱼须笏。」以「须」对「头」,失之甚矣。又汉制,列侯夫人以鱼须为防,长一尺为簮珥,则直以鱼须为象耳,尤可笑也。
君子懐刑
论语》君子懐刑,先儒皆释以为畏法。窃尝妄谓“懐”字恐非“畏”字可解,而“刑”字亦难拘以“法”字为断。切意,“刑”字当解作仪刑,如仪式、刑文王之徳及“刑于寡妻”之刑,又当作典刑,如尚有“典刑”及“百辟其刑”之“之刑”。盖君子所懐者,仪刑、典刑,可则而效之;小人则直惠利之是懐耳。
朔月吉月
诗「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注云:「朔日也。而乃谓朔月,盖月朔之反辞也。」亦犹《书》之「月正元日」,乃正月元日之比也。又《论语》「吉月必朝服而朝」,注谓「吉月,月朔也」。如《诗》「二月初吉」,注「月朔谓之吉,吉月亦犹朔月也」。
灭烕异音
毛诗·正月》云:「燎之方▯寜或灭之。」赫赫宗周,襃姒烕之。注:「烕,灭也。」义同而字异,音亦异。烕,武劣反【音血】灭,▯列反。今或作「襃姒灭之」误也。然史传亦多有误作「灭」字者矣。
与命与仁别句
论语》谓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古注及诸家皆以为三者子所希言。余独疑之。利者固圣人深耻而不言也。虽孟子犹言何必曰利,况孔圣乎?故鲁论中止言「放于利而行,多怨」及「小人喻于利」之外,深斥之而无言焉。至如命与仁,则自乾坤之元,孔子文言已释为体仁矣。又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曷尝不言?且考诸鲁论二十篇,问答言仁凡五十三条,张南轩已集为《洙泗言仁》,断之曰「言矣」。又「命」字亦言之,非一如「道之将行,命也将废,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又曰「亡之命矣夫」,又曰「五十知天命」,又曰「死生有命」,又曰「不幸短命」,又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是岂不言哉?盖子罕言者,独利而已。当以此句作一义:「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与此句别作一义。与者,许也。《论语》中「与」字自作两义,如「吾与防也」「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又与其进与其洁也」「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义之与比」「吾不与易也」「吾不与也」等字皆其比也。当以理推之。
义利兼言
或者又曰:「子既言孔子不言利,而言仁,举易四徳、文言为证,何故亦言利者义之和?」余应之曰:「此正深斥乎利也。圣贤言利,必兼义而言之。故文言谓利者,必得义而后和。舍义,则四徳之利字无所主。而繋辞又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是于利上必欲辞正言顺,方为义。于语则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子思子于《大学》末章,乃合仁义而言之,曰:『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又明义利之辨,曰:『故治国者不以利为利,而以义为利也』。孟子学于子思,故于七篇首章,合仁义以贱利,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实继《大学》末章之章指也。孔孟之传,渊矣哉!
孟荀▯言性之所本
孟子「性善」之说实本于孔子「繋易」,「一隂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朱文公谓「性善」之理至孟子而益明,其源实出于此,是也。盖圣贤之学必有所本,绳祖谓孟子学于子思,本于孔子「繋易」及《中庸》《大学》之书,故道「性善」得其正也。及荀卿言「性恶」,▯雄言「善恶混」,意其亦必有所本。及观告子问「性」,然后知荀、▯二子之说实本于告子也。告子谓「性犹杞栁义犹桮棬」,以人
译**鱼须笏辩**
《礼记·玉藻》说:“笏板,天子用球玉,诸侯用象牙,大夫用鱼须和饰有花纹的竹,士用竹或象牙也可以。”注解说:“球,是美玉。文,是装饰。大夫、士用装饰过的竹做笏板,是不敢使用纯一材质的东西。‘须’音班,是说用鱼斑纹来装饰竹子的边缘。”然而后来的俗儒沿袭错误,到了冯鉴的《事始》一书,竟然把“球玉”说成“珠玉”,不知道珍珠怎么可以用来做笏板呢?又说大夫用鱼须装饰,士只用竹,既在文字上将“须”误作“须”,又去掉了“竹”字,完全失去了本来的意义。而李贺的诗说:“往来谁是龙头人,公王派遣手持鱼须笏。”用“须”对“头”,错误太大了。另外,汉代制度,列侯夫人用鱼须做防(一种首饰),长一尺作为簪珥,这仅仅是把鱼须当作象牙罢了,尤其可笑。
**君子懐刑**
《论语》中“君子懐刑”,以前的儒者都解释为畏惧法律。我私下认为,“懐”字恐怕不能用“畏”字来解释,而“刑”字也难以拘泥于“法”字来断定。我的意思是,“刑”字应当解释为仪刑,就像仪式、效法文王之德以及“刑于寡妻”中的“刑”;又应当解释为典刑,就像还有“典刑”以及“百辟其刑”中的“刑”。大概君子所怀想的,是仪刑、典刑,可以效法并学习;小人则只是怀想利益罢了。
**朔月吉月**
《诗经》“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注解说:“朔日。而称为朔月,大概是月朔的反语。”这也就像《尚书》中的“月正元日”,是正月元日的意思一样。另外《论语》“吉月必朝服而朝”,注解说“吉月,是月朔”。如《诗经》“二月初吉”,注解说“月朔称为吉,吉月也就如同朔月”。
**灭烕异音**
《毛诗·正月》说:“燎之方扬,宁或灭之。赫赫宗周,褒姒烕之。”注解说:“烕,就是灭。”意义相同而字不同,读音也不同。烕,音武劣反【音血】;灭,音莫列反。现在有人写成“褒姒灭之”,是错误的。然而史传中也有很多误写成“灭”字的。
**与命与仁别句**
《论语》说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古注及各家都认为这三者是孔子很少谈论的。我独自对此有疑问。利,本来就是圣人深感羞耻而不说的。即使是孟子还说何必说利,何况孔子圣人呢?所以《鲁论》中除了说“放于利而行,多怨”以及“小人喻于利”之外,深深斥责它而没有其他言论。至于命与仁,自从乾坤之元开始,孔子在《文言》中已经解释为体仁了。又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何曾不说呢?而且考察《鲁论》二十篇,问答中谈论仁的共有五十三条,张南轩已经汇编为《洙泗言仁》,断定说“说了”。另外“命”字也说了,不止一处,如“道之将行,命也将废,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又说“亡之命矣夫”,又说“五十知天命”,又说“死生有命”,又说“不幸短命”,又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这难道是不说吗?大概孔子很少说的,只有利罢了。应当把这句话分成两层意思:“曰命曰仁”都是平日所深深赞同的,与前面那句分开作另一层意思。与,是赞同的意思。《论语》中“与”字本来就有两种含义,如“吾与点也”、“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又与其进与其洁也”、“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义之与比”、“吾不与易也”、“吾不与也”等字都是这类用法。应当根据道理来推断。
**义利兼言**
有人又说:“你既然说孔子不说利,而说仁,列举《易》四德、《文言》作为证据,为什么也说‘利者义之和’呢?”我回答说:“这正是深深斥责利啊。圣贤谈论利,必定兼带义来说。所以《文言》说利,必定得到义而后和。舍弃义,那么四德中的利字就没有主宰。而《系辞》又说:‘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这是在利上面必定要言辞正当、言语顺理,才算是义。在言语上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子思子在《大学》末章,把仁义合在一起说,说:‘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又明确区分义利,说:‘故治国者不以利为利,而以义为利也’。孟子师从子思,所以在七篇首章,合仁义来贬低利,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这实际上是继承《大学》末章的宗旨啊。孔孟的传承,深远啊!
**孟荀言性之所本**
孟子“性善”的说法实际上本于孔子《系易》中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朱文公说“性善”的道理到孟子时更加明了,其源头确实出于此,这是对的。大概圣贤的学问必定有所本,绳祖说孟子师从子思,本于孔子《系易》以及《中庸》《大学》的书,所以论说“性善”得其正道。等到荀卿说“性恶”,扬雄说“善恶混”,我想他们也必定有所本。等到看到告子问“性”,然后才知道荀、扬二人的说法实际上本于告子。告子说“性犹杞柳,义犹桮棬”,以人
性为仁义,犹以▯栁为桮棬,谓人性本无仁义,若杞栁本非桮棬,必强用力矫揉而后就。荀子得其说而谓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至传于李斯,遂指天下之人为恶,严刑峻法以待之,极于大乱之道,斯固孟子谓「祸仁义者必子之言」明验矣。告子又谓「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犹水之无分于东西」。▯子得其说而谓人之性也善恶混,其害至于莽移汉祚,莫知适从,而着《剧秦美新》以賛之,斯又体认不明之甚。则又孟子谓「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之明辩,晳也。孟子序谓有外书四篇,《性善辩》居其一,惜其不传。若夫荀、▯则醇未见其大,而疵岂小耶?当反韩子之言而云「荀与▯小醇而大疵也」。
译人性本具仁义,却有人以杞柳制作杯盘为例,认为人性原本没有仁义,就像杞柳本来不是杯盘,必须强行用力矫揉才能制成。荀子采纳了这种说法,因而主张人性本恶,善良是后天人为的结果。这种观点传到李斯那里,他便认定天下的人都是恶的,用严刑峻法来对待他们,最终导致天下大乱,这正应验了孟子所说的“危害仁义的,必定是告子这类人的言论”。告子又说:“人性就像湍急的水,在东边决口就向东流,在西边决口就向西流”,“人性没有善与不善的区别,就像水没有东流西流的分别”。世硕采纳了这种说法,因而主张人性中善恶混杂,其危害导致王莽篡夺汉朝皇位,人们不知该追随谁,王莽还撰写《剧秦美新》来赞美自己,这又是体认人性不明到了极点。相比之下,孟子所说“人没有不善的,水没有不向下的”这一明确辩驳,就显得非常清晰了。孟子序言中提到有四篇外书,《性善辩》是其中之一,可惜已经失传。至于荀子和世硕,他们学说中纯正的部分尚且看不出有多大价值,而其中的弊病难道还小吗?应当反过来引用韩愈的话说:“荀子和世硕的学说,小处或许纯正,大处却弊病严重”。
诗人风刺
龟山杨中立语録云:「作诗者不知风雅之意,未可以言诗。盖诗尚谲諌,故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乃有所补。若涉于讪谤,闻者怒之,何补之有?」观东坡诗,只是讥诮朝廷,殊无温柔敦厚之气。以此时人得而罪之,若是伯淳诗,则闻者自然感动,谓明道也。予每味此言,以为深于诗教,因笔其一二以发明之。且诗之六义,以风为首,国风之作,下以风刺上也。如「君子偕老」刺卫夫人淫乱,不过盛陈其副笄六珈、象服是宜,而终之以「子之不淑」云「如之何而已」。如「叔于田」之诗,刺庄公而反言叔也,「洵美且仁且好且武」,而巷无居人以从叔,且叔岂仁且好哉?言人之从之以微婉见意而已。如「株林」之诗,刺陈灵公驰驱以淫乎夏姬也,夏南乃夏姬之子,不曰从夏姬而曰从夏南,盖礼寡妇之子不有见焉,弗与为友,言从夏南而事可知矣。此皆温柔笃厚,意微而防深,语类尚多,难徧举也。如东坡则雄节迈伦,髙气盖世,故不深于诗。只如作唐韩文公庙碑,可谓发▯蹈厉,然作书诋佛,讥君王,一句大有节病。君王岂可讥耶?诗三百篇只有刺而无讥,如刺者与讥字义不同。诗注云:「风刺谓譬喻不斥言也」,岂讥斥之谓欤?若改讥字作规,君王取沔水规宣王之义,岂不善哉?当有知言者,不以予言为陋。
稷契永世臯防絶世
孟子谓「择术不可不谨」信哉!斯言,余尝于圣贤事业而有感焉。尧舜禹授受以有天下,盖舜以孝絶徳,禹以功絶徳矣。而唐虞在廷,稷契臯夔为四大臣,亘古今万世以为言。今细评之,稷以播时百谷,烝民乃粒,而拯天下之饥,后世通祀以配后土之社。至其孙子本支,百世而继世以有天下,卜世三十,卜年八百。匪独此也,笃生文王,文公【周公也】传圣道于天下,后世遂郊祀后稷以配天,周公于六经遂为先师,此教民稼穑功用之报如此。契以敬敷五教在寛,使百姓亲而五品逊,是生成汤以有天下,凡六百年,而贤圣之君六七作,不寜惟是,笃生孔圣,传道万万世,为斯文宗主,升为大祀,此敷教之功用也。至如臯陶亦以谟絶徳矣,然以明刑弼教,故虽淑问如臯陶,而后世卒不能有天下。《左传》又载「臯陶廷坚不祀」,则以刑名絶世,虽臯陶尚尔,况不臯陶若者乎?后防制乐以和神人,教胄子,可谓有益于教。然《左传》亦云「有仍氏生女而美,名▯妻,乐正后夔取之,生伯封而豕心,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夔是以不祀,则以声色絶世,虽后防犹尔,况不后夔若者乎?稷契万世而祀,臯防继世而絶,择术之不可不谨如此。
诗人咏物
东坡谓诗人咏物至不可移易之妙,如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是也。故坡之咏橄榄诗云:「纷纷青子落红盐。」盖凡果之生也,必青;及熟也,必变色,如梅、杏半传黄,朱果烂枝防,是也。惟有橄榄,虽熟亦青,故谓之青子,不可他用也。
传注竒语
羣书注防解说,多有竒语异事,不可忽略看过。如郑氏月令注引农书曰:「土上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又引孝经说曰:「地顺受泽,谦虚开张,含泉任萌,滋物归中。」此数语甚竒。又如董仲舒救日食祝曰:「炤炤大明,纎灭无光,奈何以隂侵阳,以卑凌尊。」见于周官太祝注。又汉司徒府有大防殿,亦云百官朝防殿,见于周礼朝士槀人注。又汉瓉槃见于周官典瑞注。此皆史事而见于经注,盖郑▯、干寳皆汉人,故引用与今云云皆汉事也。至如经事而见于史注,则前汉志舜修五礼五乐,顔师古注谓《尚书》五礼五玉,五玉即五瑞也,伏生年老声之讹耳,且列五乐之名之用于其下甚详,经史可以互见,故不可忽。至如李善《文选》秋胡诗注引《易》归藏曰:「君子戒车,小人戒徒。」亦可以见亡书之语。
笛见于经
宜黄李郛,子经,博洽之士也。缀纬文琐语其间,云:“马融作《长笛赋》云:‘近世双笛从羌起’,而《风俗通》以为汉武帝时丘仲所作,则非出于羌人矣。”然《
译诗人讽喻
杨时(号龟山)在《杨中立语录》中说:“写诗的人如果不明白《风》《雅》的宗旨,就不配谈论诗歌。因为诗歌崇尚委婉含蓄的劝谏,所以说话的人没有罪过,听的人足以引以为戒,这样才有所补益。如果涉及讥讽诽谤,听的人因此发怒,又有什么补益呢?”看苏东坡的诗,只是讥讽朝廷,完全没有温柔敦厚的风气。因此当时的人得以因此治他的罪。如果是程颢(字伯淳,号明道)的诗,那么听的人自然会感动,这说的是程颢啊。我每每体味这番话,认为它深谙诗歌教化之道,因此记下其中一二条来阐明它。况且诗歌的六义,以“风”为首,《国风》的创作,是下级用来讽喻上级的。比如《君子偕老》讽刺卫宣公夫人淫乱,不过是极力铺陈她佩戴的副笄六珈、象服等服饰是多么适宜,最后以“子之不淑”(你品行不好)作结,说“如之何而已”(又能怎么样呢)。比如《叔于田》这首诗,讽刺郑庄公却反说共叔段,“洵美且仁且好且武”(确实美好且仁义且善良且勇武),而巷子里没有居民跟随共叔段,况且共叔段哪里仁义善良呢?这是通过人们跟随他来委婉地表达意思罢了。比如《株林》这首诗,讽刺陈灵公纵情淫乐于夏姬,夏南是夏姬的儿子,不说跟随夏姬而说跟随夏南,大概是因为礼制规定寡妇之子不被看见,就不与他交友,说跟随夏南而事情就明白了。这些都是温柔敦厚,意思微妙而防备深远,类似的话还有很多,难以一一列举。像苏东坡那样,气节雄迈超群,豪气盖过世人,所以不深谙诗歌之道。就像写《唐韩文公庙碑》,可以说是激昂慷慨,然而写文章诋毁佛教,讥讽君王,这一句大有节操上的毛病。君王哪里可以讥讽呢?《诗经》三百篇只有讽刺而没有讥讽,因为“刺”与“讥”字义不同。《诗经》注解说:“风刺是指用比喻而不直言斥责”,难道是讥讽斥责的意思吗?如果把“讥”字改成“规”,君王采纳《沔水》规劝宣王的义理,难道不好吗?应当有懂话的人,不认为我的话浅陋。
稷契永世 皋陶绝祀
孟子说“选择术业不可不谨慎”,这话确实可信!我曾在圣贤的事业中对此有所感慨。尧舜禹禅让而拥有天下,大概舜以孝道为绝德,禹以功绩为绝德。而在唐虞朝廷上,稷、契、皋、夔作为四大臣,贯穿古今万世被人称道。如今仔细评价他们,稷因为按时播种百谷,百姓得以吃饭,从而拯救天下饥荒,后世通祀以配享后土之社。至于他的子孙本支,百世相继拥有天下,卜算世数三十,卜算年数八百。不仅如此,还诞生了文王,周公将圣道传于天下,后世于是郊祀后稷以配天,周公在六经中成为先师,这是教民稼穑功用的回报如此。契因为恭敬地敷布五教在于宽厚,使百姓亲近而五伦顺从,从而诞生了商汤拥有天下,共六百年,而贤圣的君主六七次出现,不仅如此,还诞生了孔子圣人,传道万万世,成为斯文的宗主,升为大祀,这是敷布教化的功用。至于皋陶也以谋略为绝德,然而因为明刑辅教,所以虽然像皋陶那样善于询问,但后世终究不能拥有天下。《左传》又记载“皋陶廷坚不祀”,是因为以刑名绝后,即使是皋陶尚且如此,何况不像皋陶的人呢?后夔制乐以调和神人,教育贵族子弟,可以说有益于教化。然而《左传》也说“有仍氏生了个女儿很美,名叫女岐,乐正后夔娶了她,生了伯封却像猪心,称为封豕,有穷后羿灭了他”,夔因此不祀,是因为以声色绝后,即使是后夔尚且如此,何况不像后夔的人呢?稷契万世受祀,皋陶后夔继世而绝,选择术业不可不谨慎就是这样。
诗人咏物
苏东坡说诗人咏物达到不可移易的妙处,如“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就是这样。所以东坡咏橄榄的诗说:“纷纷青子落红盐。”大概凡是果实生长,必定是青色;等到成熟,必定变色,如梅、杏半黄,朱果烂枝,就是这样。只有橄榄,虽然成熟也是青色,所以称为青子,不可他用。
传注奇语
群书的注疏解说,多有奇语异事,不可忽略看过。如郑玄《月令》注引《农书》说:“土上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又引《孝经说》说:“地顺受泽,谦虚开张,含泉任萌,滋物归中。”这几句话很奇特。又如董仲舒救日食祝词说:“炤炤大明,纤灭无光,奈何以阴侵阳,以卑凌尊。”见于《周官》太祝注。又汉司徒府有大朝殿,也称百官朝会殿,见于《周礼》朝士槁人注。又汉瓉槃见于《周官》典瑞注。这些都是史事而见于经注,大概郑玄、干宝都是汉人,所以引用与今云云都是汉事。至于经事而见于史注,则前汉志舜修五礼五乐,颜师古注谓《尚书》五礼五玉,五玉即五瑞也,伏生年老声之讹耳,且列五乐之名之用于其下甚详,经史可以互见,故不可忽。至于李善《文选》秋胡诗注引《易》归藏说:“君子戒车,小人戒徒。”也可以见亡书之语。
笛见于经
宜黄李郛,字子经,是博洽之士。缀纬文琐语其间,云:“马融作《长笛赋》云:‘近世双笛从羌起’,而《风俗通》以为汉武帝时丘仲所作,则非出于羌人矣。”然而《
西京杂记》:“髙帝初入咸阳宫,笛长二尺三寸,六孔。”又宋玉在汉前,而有笛赋,不始于武帝时丘仲所作。此李子经之辨,足以破世俗之疑矣。以余观之,马融之妄,固可嗤;李子经亦为未详。余攷之《史记》云:“黄帝使伶伦伐竹于昆谿而作笛,吹之作凤鸣。”是起于帝世矣。借曰太史公之言未足以深据,盍不观《周礼》:“笙师掌教龡竽笙埙籥箫箎篴管,以教祴乐。”郑司农注谓“箎七孔,音池”,而杜子春谓“读篴为荡涤之涤,六孔即笛之古字也。”经言可证如此。后世不深考而为说,纷纷可胜叹哉!
译《西京杂记》记载:“高祖刚进入咸阳宫时,笛长二尺三寸,有六个孔。”况且宋玉生活在汉朝之前,就已经有了《笛赋》,可见笛子并非始于汉武帝时期丘仲的制作。这是李善在《文选注》中的辨析,足以破除世俗的疑惑了。但在我看来,马融的谬误固然可笑,李善的说法也还不够详尽。我考证《史记》说:“黄帝派伶伦在昆溪砍伐竹子制作笛子,吹奏时发出凤凰鸣叫的声音。”这说明笛子起源于黄帝时代。假如说太史公的话不足以作为确凿依据,何不看看《周礼》:“笙师掌管教导吹奏竽、笙、埙、籥、箫、箎、篴、管等乐器,用来教导雅乐。”郑司农注释说“箎有七个孔,声音像‘池’”,而杜子春说“篴字读作荡涤的涤,六孔的篴就是笛字的古体。”经典中的记载可以这样证明。后世的人不深入考证就随意议论,这种纷杂的说法真是令人感叹啊!
立人达人
论语》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立者,自立之立,非成立之谓,如三十而立,如有所立卓尔之立。达者,达徳之达,非闻达之谓,如子所云“质直好义,察言观色,虑以下人”之为达。言已欲立、欲达,必以此望人,犹尽己推己,成己成物之谓。今之士夫,每于干举、干阙,则必以立人达人为辞,是可羞恶也。
仕学先后
李主簿有▯问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何故不首言学而先及仕?」余答之曰:「重在学也。政恐其仕之优则废学,故先曰『仕而优则无废于学』;又恐其学未优而入仕,故次曰『学而优则方仕』。此正漆雕开『吾斯之未能信』是也。」李曰:「善。」
利人利己
礼记》云:「事君,大言入则望大利,小言入则望小利。所谓利者,盖利人也,非自利也。」今之君子反是,何必事君者?其事长亦然。▯文之名,止文之过,得宝于外者,皆是也。否则继之以怒,而勃以沽名矣,可叹也。
夏屋非屋宇之屋
诗「夏屋渠渠」注:「夏屋,大具也;渠渠,勤勤也。」言于我设礼食大具以食我,其意勤勤然。初不指屋宇也。经言「夏屋」,惟此而已。至▯子云《法言》乃云:「震风凌雨,然后知夏屋之帡幪也。」则误以为屋宇矣。盖由汉人言「广夏」「大夏」已差忒矣。
儒释老之异
易》繋辞云:「生生之谓易。」生生两字叠言之,此大易之妙,而吾儒根极用功处。易者,变易也。所谓生生者,变化无穷,生意不息。才终于冬,复生于春;才尽于剥,旋生于复,靡有间断。人之一身,消息盈虚,死生得丧,万事万变,无出此理。而道家者流,乃谓修证长生。若使人皆长生而不死,物皆长存而不亡,则一气之消息盈虚灭矣。世无此理也。释氏又谓证无生忍,法经云:「不生不灭。」则是使天下皆絶生意,人人物物,块然如死灰槁木,岂有是事哉?方之吾儒「生则乌可已」之言,「生生之谓易」之语,盖觉梦之异也。世之昧者,舍正学而流异端,何必昧者皆然?虽儒者亦间溺其説矣。哀哉!
中庸大学言小人各有阙文,一字。
中庸第二章「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盖承上句「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而脱简缺一「反」字,故朱文公章句注云:「王肃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程子亦以为然,今从之。盖小人之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无所忌惮也。当増一「反」字为正。《大学》末章「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朱文公章句云:「彼为善之」此句上下疑有阙文误字,今以文理推之,当是脱一「不」字,盖指言为不善之小人也。何以知之?《大学》第六章「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揜其不善而着其善。」《大学》卒章「彼为不善之小人」,是盖复第六章「小人为不善」之辞,亦犹《中庸》「小人之反中庸」也,亦以复上句「小人反中庸」之语耳。此两字乃小人的切之要,故详明之。
诗讳国恶
洪氏《容斋随笔》谓元稹《连昌宫词》有规讽,胜如白居易《长恨歌》。然余窃谓前贤歌咏前世之事,可以直言;而当代君臣则宜讳国恶。如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子曰:“知礼”,盖为国恶讳也。司败曾不知之,乃云“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何其谬哉!”唐明皇纳寿王妃杨氏,本防新台之恶,而白乐天所赋《长恨歌》,乃谓“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则深没寿邸一段,盖得孔子答司败之遗意矣。《春秋》为尊者讳,此歌深得之。
致知格物
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此最是要切交防融贯处。盖欲致其知,全在格物。而物不能格,何由可以致其知?求诸孔圣之言,惟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此一句最于致知格物极其渊妙。盖松柏,物也。察其因何而岁寒之际独后凋,是欲格其物理也。
译**立人达人**
《论语》说:“自己要想站得住,也要使别人站得住;自己要想行得通,也要使别人行得通。”这里的“立”,是自立之立,不是成就功业的意思,就像“三十而立”、以及“有所立卓尔”中的“立”。这里的“达”,是通达德行之达,不是显达名声的意思,就像孔子所说的“质朴直率、喜好道义,善于察言观色,考虑周到而谦卑待人”那样的“达”。意思是说,自己想要立身、想要通达,必定以此期望他人,这就像是尽己之心、推己及人,成就自己也成就万物。如今的士大夫,每当遇到办事举荐、补缺任用时,就必定以“立人达人”为借口,这是可羞可憎的。
**仕学先后**
李主簿有个疑问,问子夏说:“做官有余力就学习,学习有余力就做官,为什么不说先学习后做官,反而先提到做官?”我回答说:“重点在于学习。只怕那些做官有余力的人荒废了学习,所以先说‘做官有余力就不荒废学习’;又只怕那些学习尚未精通的人就去做官,所以接着说‘学习有余力才去做官’。这正是漆雕开说‘我对这件事还不敢自信’的意思。”李主簿说:“好。”
**利人利己**
《礼记》说:“侍奉君主,进献大的言论就期望获得大的利益,进献小的言论就期望获得小的利益。所说的利益,大概是利于他人,而不是利于自己。”如今的君子却相反,何必一定要侍奉君主呢?侍奉上级也是这样。那些追求虚名、停止文饰之过、从外面获取宝物的人,都是如此。否则就会接着发怒,借以沽名钓誉,真是可叹啊。
**夏屋非屋宇之屋**
《诗经》中“夏屋渠渠”的注解说:“夏屋,是大器具;渠渠,是勤勉的样子。”意思是说,对我摆设礼仪,用大器具来供养我,其心意勤勉恳切。起初并不指房屋。经文中说“夏屋”,只有这一处。到了扬雄的《法言》却说:“狂风暴雨之后,才知道夏屋的庇护作用。”这就错误地把它当作房屋了。大概是因为汉代人说的“广夏”、“大夏”已经错了。
**儒释老之异**
《易经·系辞》说:“生生不息叫做易。”“生生”两个字重叠使用,这是《易经》的奥妙,也是我们儒家根本用功的地方。易,就是变易。所谓生生不息,就是变化无穷,生机不停止。刚刚在冬天终结,又在春天生长;刚刚在剥卦中穷尽,又在复卦中生长,没有间断。人的一身,阴阳消长、盈虚变化,生死得失,万事万变,没有超出这个道理的。而道家这一派,却说要修炼证得长生。如果让人都长生不死,万物都长存不灭,那么一气之阴阳消长、盈虚变化就灭绝了。世上没有这个道理。佛教又说要证得无生法忍,佛经说:“不生不灭。”这就是让天下都断绝生机,人和万物,呆滞得像死灰枯木,哪有这样的事呢?比起我们儒家“生是自然不可停止”的话,“生生不息叫做易”的说法,简直是梦与觉的区别。世上昏昧的人,舍弃正道而流入异端,何必昏昧的人都这样?即使是儒者也有偶尔沉溺于这种学说的。可悲啊!
**中庸大学言小人各有阙文,一字**
《中庸》第二章说:“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这是承接上句“仲尼说:君子行中庸,小人反中庸”而脱简缺了一个“反”字,所以朱熹《章句》注解说:“王肃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程子也认为这样,现在依从此说。大概小人之所以反中庸,是因为他们有小人之心,而又无所忌惮。应当增加一个“反”字才正确。《大学》末章说:“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朱熹《章句》说:“‘彼为善之’这句上下疑似有缺文误字,现在根据文理推测,应该是脱了一个‘不’字,大概是指做不善的小人。”怎么知道的呢?《大学》第六章说:“小人闲居时做不善的事,无所不至,见到君子后就掩饰其不善而显示其善。”《大学》末章说“彼为不善之小人”,这是重复第六章“小人为不善”的话,也就像《中庸》中“小人之反中庸”一样,也是重复上句“小人反中庸”的话。这两个字是切中小人要害的关键,所以详细阐明它。
**诗讳国恶**
洪迈《容斋随笔》认为元稹的《连昌宫词》有规劝讽谏之意,胜过白居易的《长恨歌》。但我私下认为,前代贤人歌咏前世的事情,可以直言不讳;而对于当代的君臣,则应该为国家隐瞒丑恶。比如陈司败问鲁昭公懂礼吗?孔子说:“懂礼”,这是为国家隐瞒丑恶。陈司败不知道这一点,却说:“鲁君从吴国娶妻,因为是同姓,称为吴孟子,鲁君如果懂礼,谁不懂礼呢?多么荒谬啊!”唐明皇纳寿王妃杨氏,本来有《新台》那样的丑恶之事,而白居易所作的《长恨歌》,却说“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这就深深掩盖了寿邸那段丑事,大概得到了孔子回答陈司败的遗意了。《春秋》为尊者隐瞒丑恶,这首歌深得此意。
**致知格物**
《大学》说致知在于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是最紧要、相互交融贯通的地方。大概想要达到知识的极致,全在于格物。而物不能格,怎么能达到知识的极致呢?寻求孔圣人的话,只有孔子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这一句话对于致知格物极其深奥微妙。大概松柏,是物。观察它们为什么在岁寒之际独自最后凋零,这就是想要格究它们的物理。
茍能格之,则然后知之三字为真致其知矣。何以见其格之?正如礼器所谓:“如松柏之有心,居天下之大端,故贯四时而不改柯易叶。”则知其为得气之本而岁寒后凋矣。是也。《学斋占毕》卷一
译如果能够通过“格物”去探究它,那么“然后知”这三个字就真正体现了“致知”的含义。凭什么看出它是通过“格物”去探究的呢?正如《礼器》中所说:“松柏有坚定的心志,处于天下重要的位置,所以贯穿四季而不改变枝干和叶子。”由此可知,松柏是因为获得了天地生气的根本,所以在严寒的冬天最后凋零。就是这样。
钦定四库全书
学斋占毕卷二
宋 史绳祖 撰
瑟先于琴
诸子之书,最有害道而无稽者,如《韩非子》书有云:“齐宣王问巨倩曰:‘儒者鼔瑟乎?’对曰:‘不也。瑟也者,以小▯为大声,以大弦为小声,是细大易序,贵贱易位。儒者为害义,故不能。’”宣王曰:“善。”余因涉猎至此,而大哂之。乌乎!非何为出是言?且《鲁论》一书,孔子所言,诸弟子所述,言瑟而不言琴。如孔子取瑟而歌,曾防鼓瑟,希由之瑟,奚为于某之门?而非乃设巨倩之辞,以为儒者不能,其谁欺乎?或者又曰:“六经言皆兼琴瑟,而孔门言瑟而不及琴,何也?”曰:“示有先也。举瑟而琴可知矣。”亦由六经兼言凤凰,《论语》止言凤而不及凰,盖言瑟而琴可知,言凤而凰可见矣。按《世本》曰:“伏羲作瑟,黄帝作琴。”琴之作,后于瑟也。又按《尔雅》注:“防瑟者,登歌所用之乐器,故先释之。”琴为乐器,通见诗书,故此释之详。此则见先后之序。又如《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又如《鹿鸣》首章则曰:“鼔瑟吹笙。”其三章曰:“吹笙鼔琴。”琴固次于笙下,义可见矣。又《礼记》曰:“清庙之瑟,朱弦防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也。”注谓此雅淡之乐。《世本》又谓:“瑟者,洁也,使人精洁于心,淳一于行。”而尸子亦谓:“夫瑟,贤者以其义鼔之,虽有▯君为之立变。”则尸子之审音,过于非逺矣。因并识之,以洗韩非刑名之陋。
饮食衣服今皆变古
饮食衣服,有生之所不免也。去古愈逺,错谬日甚。姑夷考而笔其一二,以勉学者。余尝观张横渠语云:「曾防相国寺饭僧,因嗟叹以为三代之礼尽在是矣。」诚哉斯言。余亦曾观成都华严阁下饭万僧,始尽得横渠之所以三叹。盖其席地而坐,不设椅桌,即古之设筵敷席也。未食先出生,盖孔子乡党所谓「蔬食菜羮,▯祭必斋如也」。朱文公注云:「陆氏鲁论释▯字作必,谓古人饮食每种各出少许置之豆间之地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不忘本也。」孔子虽薄物必祭,祭必敬如斋严,此圣人之诚。余又于礼记及左传有云:「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遇我以礼,吾祭作而曰:『防食不足祭也。』」古人以此为礼,今之腐儒,匪惟不能祭,见有学者行之,则指以溺佛为笑,是不曽读书也,而反使髠徒得窃吾教而坚持之。又终食之间寂然无声,此子所谓「食不语」也。只此三者,非三代之礼而何?及到石室,亦看士人防饭,则攫拏如猿猱者有之,吼詈斋仆庖人者有之,打损器皿者有之,防谈喧笑,视饭僧为有愧,匪独士也。余尝出入制緫两幕,士夫防食亦犹是也,得不动横渠之叹耶?至如衣裳冠屦,则又乖甚。古者有冠而无巾,非无巾也,盖巾止以羃尊罍▯果之用,不加于首也。故六经止言冠。下至于虞人,亦以皮冠,野老亦以黄冠,是有簮导方为冠也。至于罪人方去其冠而加黒幪。汉世之冠,贵者则有通天、逺游、方山之类,武夫则有鵕防,闲居则有竹皮、鹿皮之类,皆冠也,以簮附之。而所谓巾帻,稍稍施于执事贱人之首,如庖人緑帻是也。至晋人轻浮,方有接防、白葛、漉酒之巾,然起于后汉郭林宗折角巾矣。至于近代,反以巾为礼,而戴冠不巾者为非礼。又朝服襆头,乃后魏狄制及后唐,而施长脚,以同伶优之贱,以至于今士夫安之,曽莫议其非者,以至。于履舄则古有舄,有履,有屦,而无靴。故靴字不见于经。至赵武灵王作胡服,方变履为靴,而至今服之。本朝徽宗政宣间,尝变靴为履矣。至髙宗时,务反政宣之失,仍变履为靴。此由秦桧不知书,而止知有北敌为国爷也。然冠履两事,反使今之道流得窃其似,以坚执不变。凡闲居则以巾覆冠,及谒见士夫,并行科升章,则簮冠而彻巾,穿舄。是三代之制,尚于羽士见之。至如上衣下裳,各为长短之制,衣才至膝,裳乃裙也。今之祭服是也。后魏胡服便于鞍马,遂施裙于衣,为横幅而缀于
译钦定四库全书
学斋占毕卷二
宋代 史绳祖 撰写
瑟在琴之前
诸子百家的著作中,最有害于大道且毫无根据的,比如《韩非子》一书中记载:“齐宣王问巨倩说:‘儒者弹奏瑟吗?’巨倩回答说:‘不弹。瑟这种乐器,以小弦发出大声,以大弦发出小声,这是细小与宏大次序颠倒,尊贵与卑贱地位互换。儒者认为这有害于道义,所以不能弹奏。’”宣王说:“好。”我偶然读到此处,不禁大笑。唉!韩非为什么要说出这种话?况且《论语》一书,是孔子所说、众弟子所记述的,书中提到瑟却不提琴。比如孔子取瑟而歌,曾皙弹瑟,子路、子贡的瑟,怎么会在某人的门下呢?韩非却虚构巨倩的话,说儒者不能弹瑟,这能欺骗谁呢?或许有人会说:“六经中的言论都兼及琴和瑟,而孔门只提瑟而不提琴,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为了显示有先后之分。举出瑟,琴也就可知了。”这也如同六经中兼提凤凰,《论语》只提凤而不提凰,大概是因为提到瑟琴就可知,提到凤凰就可见了。查考《世本》说:“伏羲制作瑟,黄帝制作琴。”琴的制作,晚于瑟。又查考《尔雅》注解说:“曾皙弹的瑟,是登堂歌唱时所用的乐器,所以先解释它。”琴作为乐器,在《诗经》《尚书》中普遍出现,所以这里解释得详细。这就显示了先后的次序。又如《诗经》说:“妻子和睦相处,如同弹奏瑟和琴。”又如《鹿鸣》首章说:“弹奏瑟吹笙。”其三章说:“吹笙弹琴。”琴确实排在笙之后,意义可见了。又《礼记》说:“清庙中的瑟,朱红色的弦,疏孔的瑟底,一人唱而三人叹,有遗留下的余音。”注解说这是雅正淡远的音乐。《世本》又说:“瑟,意为洁净,使人内心精洁,行为淳一。”而尸子也说:“瑟,贤者用道义来弹奏它,即使有昏庸的君主,听了也会立刻改变。”那么尸子对音律的审察,比韩非高明得远了。因此一并记述下来,以洗刷韩非刑名之学的浅陋。
饮食衣服现在都改变了古制
饮食和衣服,是生存所不可避免的。离古代越远,错谬就越严重。姑且考察并记下其中一二,以勉励学者。我曾看到张横渠的话说:“曾皙在相国寺施饭给僧人,因此感叹说三代(夏商周)的礼仪全在这里了。”这话确实如此。我也曾在成都华严阁下观看施饭给万僧,才完全明白横渠之所以再三感叹的原因。大概他们席地而坐,不设椅桌,这就是古代的设筵铺席。吃饭前先取出食物,这就是孔子《乡党》篇所说的“粗茶淡饭,祭祀一定要像斋戒那样恭敬”。朱文公注解说:“陆氏《鲁论》将‘齐’字解释为‘必’,认为古人饮食每种各取出少许放在豆器之间的地上以祭祀先代,开始饮食的人不忘根本。”孔子即使是薄物也必祭祀,祭祀必像斋戒那样恭敬,这是圣人的诚心。我又在《礼记》及《左传》中看到记载:“孔子说:我在少施氏那里吃饭而吃饱了,少施氏以礼相待我,我祭祀后站起来说:‘食物不足祭祀了。’”古人把这当作礼仪,现在的腐儒,不仅不能祭祀,看到有学者这样做,就指责为溺爱佛教而取笑,这是不曾读书,反而让僧人得以窃取我们的教化并坚持不变。又整顿饭期间寂静无声,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吃饭时不说话”。仅这三点,不是三代的礼仪又是什么?等到到了石室,也看士人吃饭,则有像猿猴一样抢夺食物的,有吼叫辱骂斋仆厨师的,有打碎器皿的,有闲谈喧笑的,比起施饭给僧人来感到惭愧,不只是士人如此。我曾出入制置使和总领所的幕府,士大夫吃饭也是这样,怎能不引起横渠的感叹呢?至于衣裳冠鞋,则更加违背古制。古代有冠而没有巾,不是没有巾,大概巾只是用来覆盖尊罍等酒器和水果的,不戴在头上。所以六经只提冠。下至虞人,也用皮冠,野老也用黄冠,是有簪导才称为冠。至于罪人才去掉冠而戴上黑巾。汉代的冠,贵者有通天、远游、方山等类,武夫有鵕鸃,闲居有竹皮、鹿皮等类,都是冠,用簪固定。而所谓的巾帻,渐渐戴在从事杂役的贱人头上,如厨师戴绿帻就是。到晋人轻浮,才有接䍦、白葛、漉酒等巾,但起源于后汉郭林宗的折角巾。至于近代,反而以戴巾为礼,而戴冠不戴巾的为非礼。又朝服戴的幞头,是后魏的胡人制度及后唐,而加上长脚,以同于伶人优伶的卑贱,以至于现在士大夫安之若素,曾没有人议论其非。至于鞋履,古代有舄,有履,有屦,而没有靴。所以靴字不见于经典。到赵武灵王穿胡服,才把履改为靴,而至今穿着。本朝徽宗政和、宣和年间,曾把靴改为履。到高宗时,致力于纠正政和、宣和的过失,又把履改为靴。这是由于秦桧不读书,只知道有北方的敌人作为国爷。然而冠履这两件事,反而让现在的道士得以窃取其相似之处,以坚持不变。凡是闲居就用巾覆盖冠,等到谒见士大夫,并行科升章,则戴冠而除去巾,穿舄。这三代的制度,还在道士那里见到。至于上衣下裳,各有长短的制度,衣才到膝盖,裳就是裙子。现在的祭服就是这样。后魏胡服便于鞍马,于是把裙施于衣上,为横幅而缀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