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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部户口部汇考一夏后氏禹平水土,为九州。岛民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五人。
按《后汉书·郡国志》注:「帝王世纪」云云。
周周制,小司寇登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司民掌登万民之数,书于版。
按《周礼》秋官小司寇之职,及大比,登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制国用。
订义王昭禹曰:三年之久,民之生死登下亦已多矣,故及大比登民数焉。郑康成曰:人生齿而体备,谓男八月而生齿,女七月而生齿。易氏曰:王之为王,以得乎丘民而已,故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欲周知其数。王氏详说曰:天府以天为名,尊之至也。贤能之书登于此,盟约之书登于此,狱讼之书登于此,民数之书登于此。王所以重其事,但天府曰: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司禄之官缺矣,必知榖数亦登于此,为司禄之所掌是已然。书之所藏,有不书其贰者,民数也。不止一官,书其贰者,盟约也。登其书于天府,其为重则一,初不可以书之贰与否及所书贰多少之数为轻重,但观其事之所施行耳。易氏曰:考司民登万民之数,及大比以诏司寇,是司寇受其数,干司民于孟冬祀司民星之时,乃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刑官致重于民数如此。冢宰于司会登民数之后,又为之贰其数而制国用焉。盖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冢宰以三十年通制国用,而大比之制国用,实所以为三十年盈虚敛散之储。内史于此贰之,则以其所掌者会计之书;司会于此贰之,则以其所掌者会计之事。二官卑而列于始,冢宰尊而继于后,非以统百官之任而统其成者欤?由是观之,民之盛衰系乎刑,故司寇登民数于地官大比之时;财之丰耗由于民,故冢宰制国用于刑官登民数之后。数官联事而合治,皆所以重乎民也。陈及之曰:必知民数,则可以制国用,何故?盖先王之司士农工商四者不可阙一,而农为重,以三分率之,农居三分之二,则谷粟始可齐;不然,工商与农相半,则野有旷土,谷粟寡乏,则四民俱病矣。是以王者,之制,农民必三分之二也。以九职任民:凡毓草木者,作山泽之材者,养鸟兽者,化八材者,通货贿者,敛疏材者,化治丝枲者,转移执事者,常不过农民三分之一。而廪人每岁以岁上下数邦用,月以三为准。司民献民数,廪人献谷数,太史书之,司会会之。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是而制国用,虽有水旱,民无菜色。以民数谷数素定也。管仲制齐国之政,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是三分而率一也。其练习民政哉?愚案:古者只计民数,则知国赋;后世色目既多,不可只以民数计。
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以图国用,而进退之。
郑锷曰:「轩辕之角有大民、小民之星,其神实主民。说者谓春官祭之,然春官天府但受其数耳,司民之官,言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则司民之祀,正司寇之所主,明矣。先王以为民之登耗,必有神主之故,每岁孟冬物成之时,使司寇祀之,亦以刑者所以驭民,而民之多寡皆本乎刑之繁省故也。司民已祀,则献民数于王,见其奉天以用刑,而刑不至于残民,故其生成之数如此。王拜受之,以图国用,则以民之登耗知敛之丰匮,由是而进退所用之物:民多赋足,则进之而备礼;民少赋乏,则退之而杀礼。上言以制国用,此言以图国用者,制其有无者,有司之职;图则所谋者,天下之大计,是乃王者之权,故言于王拜受之之后也。」郑康成曰:「进退犹损益也。」杨氏曰:「冢宰虽制国用,而进退之则在王而已。」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林椅曰:「外朝有司民,犹司士之在治朝。」郑锷曰:「天子为天牧民,则民者天子之所司。官曰司民,盖天子司其牧养之事,司民司其多寡之数而登之耳。」王氏详说曰:「天府云:『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之。』祭之同其时,掌之异其属。司禄为地官之属,固然矣。司民不属地官,而属秋官者,秋官主刑,圣人用刑本为好生耳。」薛平仲曰:「五刑皆戕民者也,知所以爱其民,则知所以谨其刑,此司民所以列于司刑之上。」陈君举曰:「司徒处徭役不时,教化不至,征赋不均,则民犯法者众,故于刑官中设司民之官,知其多寡与司徒相关,今户部、刑部不相关。」
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
郑康成曰:「登上也。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齿。版今户籍也。」郑锷曰:「生齿则能食能食,则成人,户口之所由始也。」贾氏曰:「国中,据六乡在城中者;都鄙据三等采地及其郊野者。郊,谓六乡之民在四郊者;野,谓六遂及四等公邑,是遍畿内矣。」郑锷曰:「不辨其国中、都鄙、郊野,无以知其地之人数;辨之,使不相杂,则其地之户口众寡皆可见。不异其男女,无以知其生之种类;异之而各从其类,则他日嫁娶之年高下皆可知也。每岁有死者则下之,有生者则登之,以知其存没也。」吕氏曰:「案《周官》媒氏,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成名,子生三月,父名之也。《内则》:子生三月之末,男角,女羁以见于父,父名之。宰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其二,其一藏之闾府,其一献之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其制详密如此,重民之生也。」秦始皇令男子书年,此特恐民避征役耳,岂有三代重民之意?
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
郑锷曰:司寇刑官也,宜无预于民数。大比之年,则以户口之数诏之,何也?以刑之繁简,民之息耗系焉,所以告之者,使省刑而已。司寇既得其数,俟至孟冬祀天司民之日,则献于王,以为民之所以生者,属乎天,亦隐有神者相之,而其权在王。王能恤天之所生,则已得以省刑矣。司民,天之星也。王者以名官,所以法之也。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盖小司寇每岁祀司民,则献每岁之数,此则大比之岁,于祀司民之时,乃献三年之大数也。王氏详说曰:司禄为文昌三能之第六星,司民为轩辕角。盖轩辕十七星,两角有大民、小民,天文志所载明矣。先郑以司禄、司民为文星,何所经见?郑康成曰:天府主祖庙之藏者。贾氏曰:王拜受之,登于天府者,重此民数,民为邦本,故也。孙氏曰:天府受民数、谷数之藏,司寇献民数而不及谷数,以图国用观之,则谷数必与民数俱上。司禄与司民亦同祭也。盖民数自生齿以上俱登之,不得谷数之实,则国用亦无所稽矣。
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郑康成曰:「赞,佐也。」贾氏曰:「内史掌八柄,司会掌天下大计,冢宰贰王治事,皆掌大事故,皆写一通。」副贰民数,藏之所以赞助王之治民也。郑锷曰:「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见民非特王之事,而为大臣者不可不任其责。小司寇贰之,以制国用。此言贰之以赞王治者,司寇刑官也。民至于犯刑,以其贫穷而抵冒尔,故言制国用,意欲使三官知为民富之术,不至使之犯刑也。司民掌民数之官耳,民之贫而犯刑,非己所得而知也。以为民者,王所当治。民有登耗,则为公卿大臣者当据是数,佐王以治之,使之繁庶而已,故曰以赞王治。」易氏曰:「此言贰之以赞王治,小司寇言贰之以制国用者,盖财之丰耗出于民,民之繁简系乎刑。小司寇既敬刑以为生民之本,故冢宰资之以制国用。若司民专掌万民之数,故泛言赞王治而已。」
成王致治,刑错。民口千三百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
按《后汉书·郡国志》注:「帝王世纪」云云。
庄王十三年,甸服内口千一百八十四万有奇。按《后汉书·郡国志》注,《帝王世纪》:庄王十三年,五千里内,非天王九嫔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于庶民,凡千一百八十四万七千人。除有土、老、疾定受田者九百万四千人。
按杜佑《通典》:平王东迁三十余年,庄王十三年,齐桓公二年。五千里外,非天子之御。自太子、公侯以下,至于庶人,凡千一百八十四万一千九百二十三人。至于战国,考苏、张之说,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踰五百余万,推人口数尚当千余万。秦兼诸侯,所杀三分居一,犹以余力,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余万,阿房、骊山七十万。三十年间,百姓死没相踵于路。陈、项又肆其酷烈,新安之坑二十余万,彭城之战,睢水不流。
烈王元年,即秦献公十年。秦献公为户籍相伍,按册府《元龟》。秦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
秦始皇十六年初令男子书年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汉高祖元年,至咸阳,萧何收秦丞相府图籍文书,以知天下户口。
按《汉书·高祖本纪》:元年冬,十月,萧何尽收秦丞相府图籍文书。按《萧何传》:沛公至咸阳,何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图书也。
五年诏民前相聚山泽不书名数者各归其县。按《汉书·高祖本纪》:「五年夏五月,诏曰:『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
注:师古曰,保守也,安也。名数,谓户籍也。
文帝十二年三月诏:「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
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师古曰:「计户口之数,以率之增置其员,广教化也。」景帝二年冬十二月,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按《册府元龟》注:「傅,音附着也,著名籍。」成帝鸿嘉四年春正月,诏流民欲入关,辄籍内。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师古曰录其民籍而内之平帝元始二年,上提封户口之数。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按《地理志》:孝平提封民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汉极盛矣。
京兆尹,县十二,元始二年,户十九万五千七百二,口六十八万二千四百六十八。
左冯翊县二十四,户二十三万五千一百一,口九十一万七千八百二十二。
右扶风县二十一,户二十一万六千三百七十七,口八十三万六千七十。
弘农郡,县十一,户十一万八千九十,一口四十七万五千九百五十四。
河东郡,县二十四,户二十三万六千八百九十六,口九十六万二千九百一十二。
太原郡,县二十一,户十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三,口六十八万四百八十八。
上党郡,县十四,户七万三千七百九十八,口三十三万七千七百六十六。
河内郡,县十八,户二十四万一千二百四十六,口百六万七千九十七。
河南郡,县二十二,户二十七万六千四百四十四,口一百七十四万二百七十九。
东郡,县二十二,户四十万一千二百九十七,口百六十五万九千二十八。
陈留郡,县十七,户二十九万六千二百八十四,口一百五十万九千五十。
颍川郡,县二十,户四十三万二千四百九十一,口二百二十一万九百七十三。
汝南郡,县三十七,户四十六万一千五百八十七,口二百五十九万六千一百四十八。
南阳郡,县三十六,户三十五万九千三百一十六,口一百九十四万二千五十一。
南郡,县十八,户十二万五千五百七十九,口七十一万八千五百四十。
江夏郡,县十四,户五万六千八百四十四,口二十一万九千二百一十八。
庐江郡,县十二,户十二万四千三百八十三,口四十五万七千三百三十三。
九江郡,县十五,户十五万五十二口七十八万五百二十五。
山阳郡,县二十三,户十七万二千八百四十七,口八十万一千二百八十八。
济阴郡,县九,户二十九万,二十五口,百三十八万六千二百七十八。
沛郡,县三十七,户四十万九千七十九,口二百三万四百。八十魏郡,县十八,户二十一万二千八百四十九,口九十万九千六百五十五。
巨鹿郡,县二十,户十五万五千九百五十一,口八十二万七千一百七十七。
常山郡,县十八,户十四万一千七百四十一,口六十七万七千九百五十六。
清河郡,县十四,户二十万一千七百七十四,口八十七万五千四百二十二。
涿郡,县二十九,户十九万五千六百七,口七十八万二千七百六十四。
渤海郡县二十六,户二十五万六千三百七十七,口九十万五千一百一十九。
平原郡,县十九,户十五万四千三百八十七,口六十六万四千五百四十三。
千乘郡,县十五,户十一万六千七百二十七,口四十九万七百二十。
济南郡,县十四,户十四万七百六十一,口六十四万二千八百八十四。
泰山郡县二十四,户十七万二千八十六,口七十二万六千六百四。
齐郡,县十二,户十五万四千八百二十六,口五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四。
北海郡,县二十六,户十二万七千,口五十九万三千一百五十九。
东莱郡,县十七,户十万三千二百九十二,口五十万二千六百九十三。
琅邪郡,县五十一,户二十二万八千九百六十,口一百七万九千一百。
东海郡,县三十八,户三十五万八千四百一十四,口百五十五万九千三百五十七。
临淮郡,县二十九,户二十六万八千二百八十三,口百二十三万七千七百六十四。
会稽郡,县二十六,户二十二万三千三十八,口百三万二千六百四。
丹阳郡,县十七,户十万七千五百四十一,口四十万五千一百七十。
豫章郡,县十八,户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二,口三十五万一千九百六十五。
桂阳郡,县十一,户二万八千一百一十九,口十五万六千四百八十八。
武陵郡,县十三,户三万四千一百七十七,口十八万五千七百五十八。
零陵郡,县十,户二万一千九十二,口十三万九千三百七十八。
汉中郡,县十二,户十万一千五百七十,口三十万六百一十四。
广汉郡,县十三,户十六万七千四百九十九,口六十六万二千二百四十九。
蜀郡,县十五,户二十六万八千二百七十九,口百二十四万五千九百二十九。
犍为郡,县十二,户十万九千四百一十九,口四十八万九千四百八十六。
越嶲郡,县十五,户六万一千二百八,口四十万八千四百五。
益州郡县二十四,户八万一千九百四十六,口五十八万四百六十三。
牂柯郡,县十七,户二万四千二百一十九,口十五万三千三百六十。
巴郡,县十一,户十五万八千六百四十三,口七十万八千一百四十八。
武都郡,县九,户五万一千三百七十六,口二十三万五千五百六十。
陇西郡,县十一,户五万三千九百六十四,口二十三万六千八百二十四。
金城郡,县十三,户三万八千四百七十,口十四万九千六百四十八。
天水郡,县十六,户六万三百七十,口二十六万一千三百四十八。
武威郡,县十,户万七千五百八十一,口七万六千四百一十九。
张掖郡,县十,户二万四千三百五十二,口八万八千七百三十一。
酒泉郡,县九,户万八千一百三十七,口七万六千七百二十六。
敦煌郡县六户,万一千二百口,三万八千三百三十五。
安定郡,县二十一,户四万二千七百二十五,口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四。
北地郡,县十九,户六万四千四百六十一,口二十一万六百八十八。
上郡县二十三,户十万三千六百八十三,口六十万六千六百五十八。
西河郡,县三十六,户十三万六千三百九十,口六十九万八千八百三十六。
朔方郡,县十户,三万四千三百三十八口,十三万六千六百二十八。
五原郡,县十六,户三万九千三百二十二,口二十三万一千三百二十八。
云中郡,县十一,户三万八千三百三,口十七万三千二百七十。
定襄郡,县十二,户三万八千五百五十九,口十六万三千一百四十四。
鴈门郡,县十四,户七万三千一百三十八,口二十九万三千四百五十四。
代郡,县十八,户五万六千七百七十一,口二十七万八千七百五十四。
上谷郡,县十五,户三万六千八,口十一万七千七百六十二。
渔阳郡,县十二,户六万八千八百二,口二十六万四千一百一十六。
右北平郡,县十六,户六万六千六百八十九,口三十二万七百八十。
辽西郡,县十四,户七万二千六百五十四,口三十五万二千三百二十五。
辽东郡,县十八,户五万五千九百七十二,口二十七万二千五百三十九。
元菟郡,县三,户四万五千六,口二十二万一千八百四十五。
乐浪郡,县二十五,户六万二千八百一十二,口四十万六千七百四十八。
南海郡县六,户万九千六百一十三,口九万四千二百五十三。
郁林郡,县十二,户万二千四百一十五,口七万一千一百六十二。
苍梧郡,县十,户二万四千三百七十九,口十四万六千一百六十。
交趾郡,县十,户九万二千四百四十,口七十四万六千二百三十七。
合浦郡,县五,户万五千三百九十八,口七万八千九百八十。
九真郡,县七,户三万五千七百四十三,口十六万六千一十三。
日南郡,县五,户万五千四百六十,口六万九千四百八十五。
赵国县四户,八万四千二百二口,三十四万九千九百五十二。
广平国,县十六,户二万七千九百八十四,口十九万八千五百五十八。
真定国,县四,户三万七千一百二十六,口十七万八千六百一十六。
中山国县十四户,十六万八百七十三口,六十六万八千八十。
信都国,县十七,户六万五千五百五十六,口三十万四千三百八十四。
河间国,县四,户四万五千四十三,口十八万七千六百六十二。
广阳国,县四,户二万七百,四十口七万六百五十八。甾川国,县三,户五万二百八十九,口二十二万七千三十一。
胶东国,县八,户七万二千二,口三十二万三千三百三十一。
高密国县五户,四万五百三十一口,十九万二千五百三十六。
城阳国,县四,户五万六千六百四十二,口二十万五千七百八十四。
淮阳国,县九,户十三万五千五百四十四,口九十八万一千四百二十三。
梁国县八户,三万八千七百九口,十万六千七百五十二。
东平国,县七,户十三万一千七百五十三,口六十万七千九百七十六。
鲁国县六户,十一万八千四十五口,六十万七千三百八十一。
楚国县七户,十一万四千七百三十八口,四十九万七千八百四。
泗水国,县三,户二万五千二十五口,十一万九千一百一十四。
广陵国,县四,户三万六千七百七十三,口十四万七百二十二。
六安国,县五,户三万八千三百四十五,口十七万八千六百一十六。
长沙国,县十三,户四万三千四百七十,口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二十五。
按杜佑《通典》:「元始二年户口,汉之极盛也。及王莽篡位,续以更始、赤眉之乱,率土遗黎,十纔二三。」
按《文献通考》:汉之户口,至元始二年,最为殷盛,故志举之以为数。
后汉后汉增置诸郡国上户口之数按《后汉书·郡国志》:汉承秦三十六郡县邑,数百后稍分析,至于孝平,凡郡国百三,县邑道侯国千五百八十七。世祖中兴,惟官多役烦,乃命并合省郡国十,县邑道侯国四百余所。至明帝置郡一,章帝置郡国二,和帝置三,安帝又命属国别领比郡者六。又所省县渐复分置,至于孝顺,凡郡国百五,县邑道侯国千一百八十,民户九百六十九万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万二百二十。
注《应劭汉官仪》曰:世祖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边陲萧条,靡有孑遗。鄣塞破坏,亭队绝灭。建武二十一年,始遣中郎将马援、谒者分筑烽堠、堡壁,稍兴立郡县,十余万户,或空置太守令长。招还人民,上笑曰:「今边无人而设长吏治之,难如春秋素王矣。」乃建立三营,屯田殖谷,弛刑谪徒以充实之。永和中,户至千七十八万,口五千三百八十六万九千五百八十八。又《帝王世纪》:永嘉二年,户则多九十七万八千七百七十一,口七百二十一万六千六百三十六。应载极盛之时,而所殊甚众。舍永嘉,多取永和,少良,不可解。皇甫谧校核精审,复非谬记。未详孰是,岂此是顺朝时书,后史即为本乎?伏无忌所记,每帝崩,辄最户口及垦田大数,今列于后,以见滋减之差焉。「东观书」曰:永兴元年,乡三千六百八十一,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三。光武帝中元二年,民户四百二十七万,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按《郡国志》注《帝王世纪》云云。按应劭《汉官仪》:户四百二十七万九千六百三十四,未详孰是。明帝永平十八年,户五百八十六万五百七十二,口三千四百一十二万五千二十一。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按《郡国志》注:应劭《汉官仪》云云。
章帝章和二年,户七百四十五万六千七百八十四,口四千三百三十五万六千三百六十七。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按《郡国志》注:应劭《汉官仪》云云。
和帝元兴元年,户九百二十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二,口五千三百二十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九。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按《郡国志》注:应劭《汉官仪》云云。
安帝延光四年,户九百六十四万七千八百三十八,口四千八百六十九万七百八十九。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按《郡国志》注:应劭《汉官仪》云云。
顺帝永和五年,户九百六十九万有奇,口四千九百一十五万有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按《郡国志》:河南尹二十一城,永和五年户二十万八千四百八十六,口百一万八百二十七。
河内郡十八城,户十五万九千七百七十,口八十万一千五百五十八。
河东郡二十城,户九万三千五百四十三,口五十七万八百三。
弘农郡九城,户四万六千八百一十五,口十九万九千一百一十三。
京兆尹,十城,户五万三千二百九十九,口二十八万五千五百七十四。
左冯翊十三城,户三万七千九十口十四万五千一百九十五。
右扶风十五城,户万七千三百五十二,口九万三千九十一。
颍川郡十七城,户二十六万三千四百四十,口百四十三万六千五百一十三。
汝南郡三十七城,户四十万四千四百四十八,口二百一十万七百八十八。
梁国九城,户八万三千三百,口四十三万一千二百八十三。
沛国二十一城,户二十万四百九十五,口二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三。
陈国九城,户十一万二千六百五十三,口百五十四万七千五百七十二。
鲁国六城,户七万八千四百四十七,口四十一万一千五百九十。
魏郡十五城,户十二万九千三百一十,口六十九万五千六百六。
巨鹿郡十五城,户十万九千五百一十七,口六十万二千九十六。
常山国十三城,户九万七千五百,口六十三万一千一百八十四。
中山国十三城,户九万七千四百一十二,口六十五万八千一百九十五。
安平国十三城,户九万一千四百四十,口六十五万五千一百一十八。
河间国十一城,户九万三千七百五十四,口六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一。
清河国七城,户十二万三千九百六十四,口七十六万四百一十八。
赵国五城,户三万二千七百一十九,口一十八万八千三百八十一。
渤海郡八城,户十三万二千三百八十九,口百一十万六千五百。
陈留郡十七城,户十七万七千五百二十九,口八十六万九千四百三十三。
东郡十五城,户十三万六千八十八,口六十万三千三百九十三。
东平国七城,户七万九千一十二,口四十四万八千二百七十。
任城国三城,户三万六千四百四十二,口十九万四千一百五十六。
泰山郡十二城,户八万九百二十九,口四十三万七千三百一十七。
济北国五城,户四万五千六百八十九,口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九十七。
山阳郡十城,户十万九千八百九十八,口六十万六千九十一。
济阴郡十一城,户十三万三千七百一十五,口六十五万七千五百五十四。
东海郡十三城,户十四万八千七百八十四,口七十万六千四百一十六。
琅邪国十三城,户二万八百四口,五十七万九百六十七。
彭城国,八城,户八万六千一百七十,口四十九万三千二十七。
广陵郡十一城,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口四十一万百九十。
下邳国十七城,户十三万六千三百八十九,口六十一万一千八十三。
济南国十城,户七万八千五百四十四,口四十五万三千三百八。
平原郡九城,户十五万五千五百八十八,口百万二千六百五十八。
乐安国九城,户七万四千四百,口四十二万四千七十五。
北海国十八城,户十五万八千六百四十一,口八十五万三千六百四。
东莱郡十三城,户十万四千二百九十七,口四十八万四千三百九十三。
齐国六城,户六万四千四百一十五,口四十九万一千七百六十五。
南阳郡三十七城,户五十二万八千五百五十一,口二百四十三万九千六百一十八。
南郡十七城,户十六万二千五百七十,口七十四万七千六百四。
江夏郡十四城,户五万八千四百三十四,口二十六万五千四百六十四。
零陵郡十三城,户二十一万二千三百八十四,口百万一千五百七十八。
桂阳郡十一城,户十三万五千二十九口,五十万一千四百三。
武陵郡十二城,户四万六千六百七十二,口二十五万九百一十三。
长沙郡十三城,户二十五万五千八百五十四,口百五万九千三百七十二。
九江郡十四城,户八万九千四百三十六,口四十三万二千四百二十六。
丹阳郡十六城,户十三万六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十三万五百四十五。
庐江郡十四城,户十万一千三百九十二,口四十二万四千六百八十三。
会稽郡十四城,户十二万三千九十口四十八万一千一百九十六。
吴郡十三城,户十六万四千一百六十四,口七十万七百八十二。
豫章郡二十一城,户四十万六千四百九十六,口百六十六万八千九百六。
汉中郡九城,户五万七千三百四十四,口二十六万七千四百二。
巴郡十四城,户三十一万六百九十一,口百八万六千四十九。
广汉郡十一城,户十三万九千八百六十五,口五十万九千四百三十八。
蜀郡十一城,户三十万四百五十二,口百三十五万四百七十六。
犍为郡九城,户十三万七千七百一十三,口四十一万一千三百七十八。
牂牁郡十六城,户三万一千五百二十三,口二十六万七千二百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