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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藏燕乐考原九

(作者在卷二时说:(1/2)

艺藏 · 音乐 · 第 516–715 段

(作者在卷二时说:

黄钟一均,实用太簇(一)、夹钟(二)、仲吕(三)、林钟(四)、南吕(五)、无射(六)、黄钟(七)之(夹钟均)七律。

这里却又说:

太簇一均,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

皆不知何故?)燕乐七商一均,与今笛及三弦相应。(何据?)即今俗乐之四字调(正(工)调),故杀声用(高)四字也,今俗乐以七商为宫(?),故以四字调为正宫调(正(工)调)。

以古人之书,证之今伶工之器,变迁升降,历历可寻,彼执蔡氏起调毕曲之说,而求燕乐之宫调者,又何啻瞽者之道黑白乎。)《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六曲),大石调曲二:<清平乐>、<大明乐>;队舞大曲十八,大石调曲一:<嘉禾生九穗>曲破二十九,大石调曲一:<清夜游>;琵琶独弹曲破十五,大石调曲一:<寰海清>;[案:琵琶独弹曲破者,用琵琶独弹,不兼他乐器也。

在燕乐二十八调中者,唯大石调、林钟角、无射宫调、仙吕调四调而已。)小曲二百七十,大石调曲八:<贺元正>、<待花开>、;<采红莲>、<出谷莺>、<游月宫>、<望回车>、<塞云平>、<秉烛游>;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大石调曲一:<倾杯乐>云韶部大曲十三,大石调曲一:<清平乐>。

[案:柳永《乐章集》大石调有<迎新春>、<曲玉管>、<满朝欢>、<倾杯乐>、<梦还京>、<凤衔杯>、<鹤冲天>、<爱恩深>、<看花回>、<柳初新>、<两同心>、<女冠子><王楼春>、<金蕉叶>十四曲。

《张子野集》大石调有<清平乐>、<醉桃源>、<恨春迟>三曲。

《姜白石集》大石调有<法曲献仙音>、<琵琶仙>二曲,又<玲戏四犯>自注云,“别有大石调一曲”。

《碧鸡漫志》大石调有<兰陵王慢>,又有<念奴娇>,又大石调<西河慢>,声犯正平,极奇古。)[又案:南渡燕乐(亦)七商亦如七宫,用(大吕均)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当是七均)之名,大石调居第一,当黄钟之(均)位。故《白石集》云,“黄钟(之)商俗名大石”也。(否!非亦用黄钟以下「七律」。乃南宋采「之调名制」,七宫/七商/七角/七羽,皆有大/夷/夹/无仲/黄/林七均。)又《碧鸡漫志》云,“案(唐)《理道要诀》,唐时太簇(之)商乐曲,有<万岁乐>。”既曰唐时,则此太簇(之)商亦大石调也。)(唐之太簇与宋之黄钟等高)金院本,大石调十一曲:<伊州滚>、<蓦山溪>、<吴音子>、<梅梢月>、<玉翼蝉>,、<伊州滚缠令>、<红罗袄>、<还京乐>、<洞仙歌>、<感皇恩>、尾。

元《中原音韵》:大石调曲二十一章,<六国朝>、<归塞北>(即<望江南>)、<卜金钱>(即<初问口>)、<怨别离>、<雁过南楼>、<催花乐>(即<擂鼓体>)、<净瓶儿>、<念奴娇>、<喜秋风>、<好观音>(亦作煞)、<青杏子>、<蒙童儿>(即<憨郭郎>)、<还京乐>、<荼薇香>、<摧拍子>、<阳关三迭>、<蓦山溪>、<初生月儿>、<百字令>、<玉翼蝉煞>、<随煞>。

[案:(元陶九成)《辍耕录》大石调曲十九章,(明臧懋循)《元曲选》大石调三十五章,与此不同。)高大石调(石一作食)《琵琶录》:商七调,第三运高大石调。(杀夹钟)《宋史律历志》:夹钟(为)商(,为大冲,)为高大石(调)。

《补笔谈》:下一字配夹钟。

又;夹钟(为)商今为高大石调,杀声用(下)一字(夹钟)。

又:高大石调用九声,与高宫同(均)。

[案《补笔谈》刻本脱”高大石调”)《词源》:大吕(之)商俗名高大石调。

[案;七商之第三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二(?)声也。(第三运何以是第二声呢?)太簇一均,既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二,名为夹钟,实应黄钟,故不曰夹钟商,而曰高大石调也。

高大石调即今俗乐之(下)一字调,故杀声用(下)一字也。

夹钟商高于太簇商一律,放曰“高大石调”。

此调自南宋至金、元皆不用,故今俗乐一宇调亦不常用也。)《宋史乐志》:曲破二十九,高大石调曲一:<啭春莺>;小曲二百七十,高大石调曲九:<花下宴>、<甘雨足>、<昼千秋>、<夹竹桃>、<攀露桃>、<燕初来>、<踏青回>、<抛绣球>、<泼火雨>,因旧曲造新声五十八,高大石调曲一:<倾杯乐>。

[案:高大石调,宋教坊队舞、云韶部及太宗所制新奏皆不用,故南宋以来,此调遂阀。)双调《琵琶录》:商七调,第四运双调。(仲吕商,故为第四运)《宋史律历志》:仲吕(为)商,为双调。

《补笔谈》:上字配仲吕。

又:仲吕(为)商今为双调,杀声用上字(仲吕)。

又:双调用九声,与中吕宫(及中吕调)同(均)。

《碧鸡漫志》:夹钟(之)商俗呼双调。

《词源》:夹钟(之)商俗名双调。

[案:七商之第四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三声也。(第四运何以是第三声呢?)太簇(七商)一均,既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三,名为(杀)仲吕,实应太簇,(低小三度?)故不曰仲吕商,而曰双调也。(何以不称为仲吕商,却称为双调呢?此调既是第四运,何以就是第三声,且又是应钟为首的第三声?七商一均,何以又见得实用应/黄/太/姑/蕤//林/南等(黄钟均)七律呢?)双调即今俗乐之上字(仲吕杀)调,故杀声用上字也。

七羽中仙吕调,(及七宫之道调宫)元南曲亦入双调也。)[又案:南宋燕乐七商一均(?),亦如七宫。用(大吕均之)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之名。

(属夹钟均的)双调居第三,当夹钟之位,故《碧鸡漫志》云,“夹钟(之)商俗呼双调也”。

可见燕乐借律吕之名,不过「缘饰」而已,初无一定,然其配合之中,亦自有理,但不及字谱配五声、二变之确有可凭耳。](作者但有不解处,即云「缘饰而已,初无一定」,若然何又能说是「亦自有理」。若然配五声、二变之字谱,如何又确有可凭?)《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大曲),双调曲三:<降圣乐>、<新水调>>、<采莲>;龟兹部双调曲二:<宇宙清>、<感皇恩>、案,龟兹部但有双调,他调皆不用。

队舞大曲十八,双调曲一:<惠化乐尧风>;曲破二十九,双调曲一:<朝八蛮>;小曲二百七十,双调曲十六:<宴琼林>、<泛龙舟>、<汀洲绿>、<登高楼>、<麦陇雉>、<柳如烟>、<杨花飞>、<玉泽新>、<玳瑁簪>、<玉阶晓>、<喜清和>、<人欢乐>、<征戍回>、<一院春>、<一片云>、<千万年>;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双调曲五:<倾杯乐>、<摊破抛球乐>、<醉花闲>、<小重山>、<三台>、云韶部大曲十三,双调曲一:<大定乐>。

[案:柳永《乐章集》,双调有<婆罗门令>、<雨霖铃>、<定风波>、<尉迟杯慢>、<卷紬>、<征部乐>、<佳人醉>、<迷仙引>、<御街行>、<归朝欢>、<采莲令>、<秋夜月>、<巫山一段云>、<倾杯乐>(散水调)十四曲。

<张子野集>双调有<庆佳节>、<采桑子>、<御街行>、<玉联环>、<武陵春>、<定风波>、<百媚娘>、<梦仙乡>、<归朝欢>、<相思令>(-作<长相思>)、<少年游>、<贺圣朝>、<生查子>十三曲。

《姜白石集》双调有<玲拢四犯>及自度曲<翠楼吟>、<湘月>(即大石调<念奴骄>于双调(差大六度)中吹之)。

《碧鸡漫志》:<何满子>今词属双调”,又,今双调<雨霖铃慢>颇极哀怨。

又,双调<监角儿令>欧阳永叔尝制词”,又,<阿滥堆>尝以问老乐工,云属夹钟(之)商,俗呼双调。(说见前))[又案,(周密) 天基圣节排当乐次,高双调有<聚仙欢>(筝独弹)、<尧阶乐慢>(方响起)、<会群仙>(琵琶独弹)、<玉京春慢>(方响起)、<老人星降黄龙曲破>(诸部合)五曲。

又有双声调<玉箫声>(箫独吹)一曲。

高双调当是中管(双)调,双声(调)疑即双调也。)金院本双调十曲:<文如锦>、<豆叶黄>、<搅筝琶>、<庆宣和>、<惜奴娇>、<月上海棠>、<御街行>、<芰荷香>、<悼悼戚>、尾。

元《中原音韵》双调曲一百章:<新水令>、<驻马听>、<乔牌儿>、<沈醉东凤>、<步步娇>(即<潘妃曲>)、<夜行船>、<银汉浮搓>(即<乔木查>)、<庆宣和>、<五供养>、<月上海棠>、<庆东原>、<拨不断>(即<续断弦>)、<搅筝琶>、<落梅风>(即<寿阳曲>)、<风入松>、<万花方三台>、<雁儿落>(即<平沙落雁>)、<德胜令>(即<阵阵赢>、<凯歌回>)、<水仙子>(即<凌波仙>、<湘妃怨>、<冯夷曲>)、<大德歌>、<镇江回>、<殿前欢>(即<小妇孙儿>、<凤将雏>)、<滴滴金>(即<甜水令>)、<折桂令>(即<秋风第一枝>、<天香引>、<蟾宫曲>、<步蟾宫>)、<清江引>、<春闺怨>、<牡丹春>、<汉江秋>(即<荆襄怨>)、<小将军>>、<庆丰年>、<太清歌>、<小阳关>、<捣练子>(即<胡捣练>)、<秋莲曲>、<挂玉钩序>、<荆山玉>(即<测砖儿>)、<竹枝歌>、<沽美酒>(即<琼林宴>)、<太平令>、<快活年>、<乱柳叶>、<豆叶黄>、<川拨掉>、<七弟兄>、<梅花酒>、<收江南>、<挂玉钩>(即<挂搭沽>)、<早乡词>、<石竹子>、<山石榴>、<醉娘子>(即<醉也摩挲>)、<驸马还朝>(即<相公爱>)、<胡十八>、<一锭银>、<阿纳忽>、<小拜门>(即<不拜门>)、<慢金盏>(即<金盏儿>)、<大拜门>、<也不罗>(即<野落索>)、<小喜人心>、<风流体>、<古都白>、<唐兀歹>、<河西水仙子>、<华严赞>、<行香子>、<锦上花>、<碧玉箫>、<妖神急>、<骤雨打新荷>、<驻马听近>[案,此曲已见前]、<金娥神曲>、<神曲缠>、<德胜乐>、<大德胜>、<楚天遥>、<天仙令>、<新时令>、<阿忽令>、<山丹花>、<十棒鼓>、<殿前喜>、<播海令>、<大喜人心>、<醉东风>、<间金四块玉>、<减字木兰花>、<高过金盏儿>、<对玉环>、<青玉案>、<鱼游春水>、<秋江送>、<枳郎儿>、<河西六娘子>、<皂旗儿>、<本调煞>、<鸳鸯煞>、<离亭宴带歇指煞>、<收尾>、<离亭宴煞>。

[案,(元陶九成) 《辍耕录》双调曲六十五(其锦案,五字当作一字)章,(明臧懋循)《元曲选》双调一百三十三章,与此不同。)小石调(“石”一作”食”)《琵琶录》:商七调,第五运小石调。(林钟商,故为第五运。)《宋史律历志》:林钟(为)商,为小石调。

《补笔谈》:尺字配林钟。

又:林钟(为)商今为小石调,杀声用尺字(林钟)。

又:小石调用九声,与道调宫(及正平调)同(均)。

《词源》:仲吕商俗名小石调。

[案:七商之第五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四声也。(第五运何以是第四声呢?)太簇(七商)一均,既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四,名为林钟,实用姑洗,(低小三度?)故不曰林钟商,而曰小石调也。

小石调即今俗乐之尺字调,故杀声用尺字也。)《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六曲),小石调曲二:<胡渭州>、<嘉庆乐>;法部曲二,小石调曲一:<献仙音>;[案:法曲部但有道宫、小石二调。

《梦溪笔谈》云,“清调、平调、侧调唯道调、小石法曲用之,盖古清乐三调之遗也。)队舞大曲十八,小石调曲一:<金枝玉叶春>;曲破二十九,小石调曲一:<舞霓裳>;小曲二百七十,小石调曲七:<满庭香>、<七宝冠>、<玉唾壶>、<辟尘犀>、<喜新晴>、<庆云飞>、<太乎时>;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小石调曲一:<倾杯乐>;云韶部大曲十三,小石调曲一:<喜新春>。

[案:柳永《乐章集》,小石调有<秋蕊香引>、<法曲献仙音>、<西平乐>、<蝶恋花>四曲。

<张子野集>,小石调有<夜厌>、<迎春乐>、<凤栖梧>三曲。)<金院本>小石调一曲。<花心动>;元《中原音韵》小石调曲五章,<青杏儿>(即<青杏子>,亦入大石调。)、<天上摇>、<恼杀人>、<伊州遍>、尾声。

[案:《辍耕录》无小石调,唯<青杏子>入大石调,《元曲选》(亦)无小石调。)歇指调《琵琶录》:商七调,第六运歇指调。(南吕商,故为第六运。)《宋史律历志》:南吕(为)商为歇指调。

《补笔谈》:高工字配南吕。

又:南吕(为)商今为歇指调,杀声用(高)工字。

又:歇指调用七声,与南吕宫(及南吕调)同(均)。

《词源》:林钟(之)商俗名歇指调。

[案,七商之第六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五声也。(第六运何以是第五声呢?)太簇一均,既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五,名为南吕,实应蕤宾,(低小三度?)故不曰南吕商,而曰歇指调也。

歇指调即今俗乐之工字调,故杀声用(高)工字也。

“歇指”或作“歇拍”者误。)[又案:(碧鸡漫志):“(唐)《理道要诀》所载唐乐曲,南吕(之)商时号水调,今曲<水调歌>乃中吕调,而唐所谓南吕(之)商,则今俗呼中管林钟(之)商也。”(唐之南吕,与宋之林钟等高。)又云:“《理道要诀》<凌波神>一在南吕商,云时号水调,今南吕(之)商则俗呼中管林钟商也。”考南渡燕乐七商,亦用黄钟以下七律,(否!非亦用黄钟以下「七律」。乃南宋采「之调名制」,七宫/七商/七角/七羽,皆有大/夷/夹/无仲/黄/林七均。)南吕商高于夷则商一律,故谓之中管林钟商,若唐人所谓南吕商者,乃歇指调,晦叔盖未之知耳。

据《理道要诀》所云“水调”,乃南吕(之)商之别名,非曲名也。)《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十八调——四十六曲,歇指调曲三:<伊州>、<君臣相遇乐>、<庆云乐>;队舞大曲十八,歇指调曲一:<大定寰中乐>;曲破二十九,歇指调曲一:<九穗禾>小曲二百七十,歇指调曲九:<榆塞清>、<听秋风>、<紫玉萧>、<碧池鱼>、<盘鼓识、<湛恩新>、<听秋蝉>、<月中归>、<千家月>。

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歇指调曲三:<倾杯乐>、<洞仙歌>、<三台>。

[案:柳永《乐章集》,歇指调有<永遇乐>、<卜算子>、<鹊桥仙>、<浪淘沙慢>、<夏云峰>、<荔枝香>、<浪淘沙令>、<祭天神>八曲。

张先《子野集》,歇指调有<双燕儿>、<卜算子慢>二曲。

《碧鸡漫志》:“<荔枝香>今歇指、大石两调皆有近拍,不知何者为本曲。”金、元以来,歇指调皆不用。

考元北曲,双调中有歇指杀,又有<离事宴>带歇指煞,则此调在元时已并入双调矣。)[又案:《碧鸡漫志》:“唐南吕(之)商,时号水调。故(柳永)《乐章集》<倾杯乐>一旁注散水调,一旁注水调也。”水调本七商中之调名,后遂沿以为曲名,犹<六么>本六羽调之总名,后亦以为曲名也。

林钟商(亦名商调,又作林钟商调。)《琵琶录》:商七调,第七运林钟商调。(无射(为)商,故为第七运)《宋史律历志》:无射(为)商,为林钟商。

《补笔谈》:下凡字配无射。

又:无射商(为)今为林钟商,杀声用(下)凡字。

又:林钟商用九声,与仙吕宫(及仙吕调)同(均)。(林钟商唐属无射之商、黄钟为角,宋属夷则之商、无射为商,皆与林钟无涉。或是宋夷则之闰角,杀林钟,故称林钟角。以是同均之夷则(之)商,因「商角同用」之故,亦名林钟商。)《词源》:夷则(之)商俗名商调。

[案:七商之第七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六声也。(第七运何以是第六声呢?)太簇(七商)一均,既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六,名为无射,实应林钟(?),故不曰无射商,而曰林钟商也。(低小三度?)林钟商即今俗乐之凡字调,故杀声用(下)凡字也。

此调《琵琶录》作林钟商调金、元人呼为商调者省文也。)[又案:《碧鸡漫志》,“王建<宫词>云,「侧商调里唱<伊州>」。

林钟商今夷则(之)商也,管色以(下)凡字杀,若侧商即借尺字杀。”南宋燕乐七商一均,亦如七宫,用(大吕均)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之名,林钟商居第六,当夷则之位,故曰“林钟商今夷则(之)商”也。

商调本用(下)凡字杀,借尺字杀,谓之侧商。

可见「杀声」虽变,而商调之名不变,(上例杀声变后,调名既已由商调,变为侧商,怎还能说「调名不变」呢?)则调之为调,在五声二变之还相为宫,不在起调/毕曲也明矣。借宫弦制征调者,弊亦同此。)《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六曲),林种商曲三:<贺皇恩>、<泛清波>、<胡谓州>;队舞大曲十八,林钟商曲一:<大惠帝恩宽>;曲破二十九,林钟商曲一:<宴朝簪>;小曲二百七十,林钟商曲十;<采秋兰>、<紫丝囊>、<留征骑>、<塞鸿度>、<回鹕朝>、<汀洲雁>、<风入松>、<寥花红>、<曳珠佩>、<遵渚鸿>;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林钟商曲四:<倾杯乐>、<洞中仙>、<望行宫>、<三台>;云韶部大曲十三,林钟曲一:<泛清波>。

[案:柳永《乐章集》,林钟商有<破阵乐>、<长相思>、<尾犯>、<王楼春>、<驻马听>、<古倾杯>、<双声子>、<倾杯乐>、<阳台路>、<内家娇>、<二郎神>、<醉蓬莱>、<宣清>、<雨中花慢>、<定风波>、<诉衷情近>、<留客住>、<迎春乐>、 <隔帘听>、<凤归云>、<抛球乐>、<集贤宾>、<殢人娇>、<忍归乐>、<应天长>、<合欢带>、<少年游>二十七曲。

张先《子野集》,林钟商有<更漏子>、<南歌子>、<蝶恋花>、<诉衷情>、<木兰花>、<减字木兰花>,<少年游>(原注,首句与双调异,余同)、<醉落魄>、<喜朝天>、<破阵乐>、<三字令>十一曲。

《姜白石集》,商调有<霓裳中序第一>。

《碧鸡漫志》,<文溆子>(?)今黄钟宫、大石调、林钟商皆有<十拍令>。未知孰是。而「溆」字或误作‘序’并‘绪’。

又,(周密)“天基圣节排当乐次”,无射(之)商有<柳初春>(管下独春)、<梅花伊州>(诸部合)二曲。以南宋所用之律推之,当是越调,非林钟商也。)[又案,<梦窗甲稿>玉京谣自注云;“夷则商犯无射宫”。南渡夷则(之)商即林钟商也。”又周密自度曲<国香慢>亦云夷则(之)商。)金院本,商调三曲:<玉抱肚>、<定风波>、尾。

元《中原音韵》:商调曲十六章:<集贤宾>、<逍遥乐>、<上京马>、<梧叶儿>(即<知秋令>)、<金菊香>、<醋葫芦>、<挂金索>、<浪来里>(亦作煞)、<双雁儿>、<望远行>、<凤鸾吟>、<玉抱肚>(亦入商调)、<秦楼月>、<桃花浪>、<高平煞>、<尾声>。

[案:(元陶九成) 《辍耕录》商调曲亦作十六章。而曲名多不同。

(明臧懋循)《元曲选》,商调曲又作五十章。

越调《琵琶录》:商七调,第一运越调。(黄钟(为)商,故为第七运)《宋史律历志》;黄钟(为)商为越调。

《补笔谈》:六宇配黄钟清。

又:黄钟(为)商今为越调,杀声用六字。

又:越调用九声,与黄钟宫(及黄钟调)同(均)。

《碧鸡漫志》:案(唐)明皇改<婆罗门>曲为<霓裳羽衣>,属黄钟(之)商,时号越调,即今之越调(黄钟(为)商)也。

朱子<仪礼经传通解>:无射(之)清商,俗呼越调。

《姜白石集》:越调,自注无射商。

《词源》:无射(之)商,俗名越调。

[案,七商之第一运,即按琵琶二弦之第七声也。(第一运何以是第七声呢?)《琵琶录》所谓第一运者,越调为黄钟商,以黄钟为首故也。

太簇(七商)一均,既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则此调居第七,名为黄钟,实应南吕。(低小三度?)放不曰黄钟商,而曰越调也。

越调即今俗乐之六字调,故杀声用六宇也。今歌师犹呼六字调为越调,可证《宋史乐志》大晟府言,越调、大食、小食,皆俚俗所传。)[又案:南宋燕乐七商一均,亦如七宫,用(大吕均之)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之名。越调居第七,当无射之(均)位,故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云,“无射(之)清商,俗呼越调”。

《姜白石集》<九歌>越调,亦自注云无射(之)商也。)《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六曲),越调曲二:<伊州>、<石州>;队舞大曲十八,越调曲一:<万国朝天乐>I曲破二十九,越调曲一:<九霓裳>;小曲二百七十,越调曲八:<翡翠帷>、<玉照台>、<香旖旎>、<红楼夜>、<朱顶鹤>、<得贤臣>、<兰堂烛>、<金滴流>;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越调曲二:<倾杯乐>、<三台>;云韶部大曲十三:越调曲一:(胡渭州)。

[案,柳永《乐章集》,越调有<清平乐>、<东坡集>自注,“国工(志?)范日新作越调<解愁>”。

《姜白石集》,自制曲越调有<石湖仙>、<秋宵吟>二曲。

《碧鸡漫志》,“欧阳修所集词,内<河传>附越调,亦名<怨王孙曲>。”又,“今越调<兰陵王>凡三段二十四拍,此曲声犯正宫,管色用大凡字、大一字、勾字,故亦名大犯”。

又,“<清平乐>此曲在越调,唐至今盛行,今世又有黄钟宫,黄钟商两音者。唐人所谓黄钟(之)商即越调。南宋黄钟(之)商则大石调也。”)金院本。越调十六曲:<上西平缠令>(一作<上平西>)、<斗鹌鹑>、<青山口>、<雪里梅>(或有花字)、<斗鹌鹑缠令>、<厅前柳缠令>、<蛮牌儿>、<山麻楷>、<水龙吟>、<看花回>、<揭钵子>、<迭字玉台>、<渤海令>、<绪煞>、<错煞>、尾。

元《中原音韵》:越调曲三十五章:<斗鹌鹑>、<紫花儿序>、<金蕉叶>、<小桃红>、<踏阵马>、<天净纱>、<调笑令>(即<含笑花>)、<秃厮儿>(即<小沙门>)、<圣药王>、<麻郎儿>、<东原乐>、<络丝娘>、<送远行>、<绵答絮>、<拙鲁肃>、<雪里梅>、<古竹马>、<郓州春>、<眉儿弯>、<酒旗儿>、<青山口>、<寨儿令>(即<柳营曲>)、<黄蔷薇>、<庆元贞>、<三台印>(即<鬼三台>)、<凭栏人>、<耍三台>、<梅花引>、<看花回>、<南乡子>、<糖多令>、<雪中梅>、<小络丝娘>、<煞>、<尾声>。

[案;(元陶九成) 《辍耕录》无越调,不知何故。

(明臧懋循)《元曲选》越调作三十八章。)[又案:《元曲选》载天台陶九成《论曲》,止有正宫、中吕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钟宫五宫,大石调、双调、商调、越调四调,共九宫调。而七角七羽皆不用,故明人谓之九宫。

(明)王(世贞)元美<曲藻>载,“何(良俊)元朗云,北人之曲,以九宫统之,九宫之外,别有道宫、高平、般涉三调。”或疑燕乐唯七宫,何得(有)九宫?道宫在七宫之中,何得言在九宫之外?不知元朗所谓九宫,盖兼宫、调言之,则道宫、高平、般涉三调。固在陶氏(九成)九宫调外也。)《燕乐考原》卷四角声七调《新唐书乐志》:大食角、高大石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为七角。

《琵琶录》:上声,角七调──第一运越 角 调,第二运大 石 角调,第三运高大石角调,第四运双 角 调。

第五运小 石 角调,亦名正角调,(七角生于姑洗,则小石角当姑洗之位,故为正角。)(此论只能成立于宋之闰角──宋之小石闰角始以姑洗为杀声。且若然,则以太簇、南吕为杀声的大石调、盘涉调,何以又不被称为正商、正羽?)第六运歇 指 角调,第七运林 钟 角调。(七角次序,悉依七商,所谓「商角同用」也。)又:商、角同用。

<辽史乐志>:沙识旦,(《隋志》:三曰沙识,即角声也。)大食角,高大石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

《宋史乐志》:角声七调,曰大食角,曰高大食角,曰双角,曰小食角,曰歇指角,曰商角,(即林钟角)曰越角,皆生于应钟。(应钟本黄钟均之变宫声,故云“以变宫为角”)。(「皆生于应钟」者,以杀应钟之大食角为七角之首之谓也。)《补笔谈》:燕乐七角,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双角、小石角、歇指角、林钟角。(次序与《琵琶录》同,亦以越角为首。)[案:燕乐七角一均,即琵琶之第三弦也。分为七调,名为七角,实亦应钟变宫声,非正角声也。

故《宋史乐志》云“闰为角”,又云“以变宫为角”。

沈氏《补笔谈》虽缘饰古律,以姑洗角为大石(正)角,而景佑《乐髓新经》则固以应钟角为大石(闰)角。而《宋史乐志》亦云“七角生于应钟”也,故调名皆与七商一均相应。(“七角生于应钟”,与”调名皆与七商一均相应”,何干呀?)段安节曰“商、角同用”是也。

七商一均,实应应钟以下七律,而犹用太簇以下七律之名。(前有云「燕乐七商,是用太簇为首的七律」,(但此七律应属夹钟均),唯「虽名为用太簇七律,实则用应钟为首的七律」,(此七律属黄钟均))至于七角一均,则名与实皆应钟、黄钟、太簇、姑洗、蕤宾、林钟、南吕七律矣。(此七律属黄钟均。何以见得七角只属一均,且名与实皆此七律呢?)沈氏因姑次为角,乃用姑次以下七律,不足据也。何以知之?于杀声知之也:

第一为大石角,应七商之大石调(与大石调同均),实应钟声(若然则为闰角)。燕乐以高凡宇配应钟。故杀声用(高)凡字也。(《补笔谈》:应钟(为)角,今为歇指角,用(低)尺(即勾)字;)(高凡宇所配为应钟,低尺字所配则为蕤宾。大石角属黄钟均,杀声若为高凡宇(应钟)则为正角、杀声若为低尺宇(蕤宾)则为闰角。《补笔谈》之歇指角若属正角,则杀声为应钟高凡,不为低尺。若属闰角,则杀声为蕤宾低尺,不为应钟。大石角若属正角,则杀声为姑洗乙,若属闰角,则杀声为应钟高凡,故皆误!以下同!)第二为高大石角,应七商之高大石调,实黄钟声。燕乐以六字配黄钟清,故杀声用六字也。(《补笔谈》:黄钟(为)角,今为林钟角,用尺字;)第三为双角,应七商之双调,实太簇声。燕乐以高四宇配太簇,故杀声用四字也。(《补笔谈》:太簇(为)角,今为越角,用(高)工字;第四为小石角,应七商之小石调,实姑洗声。燕乐以高一字配姑洗,故杀声用一字也。(《补笔谈》:姑洗(为)角,今为大石角,用(高)凡字;)第五为歇指角,应七商之歇指调,实蕤宾声。燕乐以勾字配蕤宾,韩氏邦奇曰“勾字即低尺”,故杀声用尺字也。(《补笔谈》:蕤宾(为)角,今燕乐皆无)第六为林钟角,应七商之林钟商,燕乐以高尺字配林钟,故杀声亦用尺字也。(《补笔谈》:林钟(为)角,今为双角,用(高)四字;)第七为越角,应七商之越调,实南吕声。燕乐以高工字配南吕,故杀声用工字也。(《补笔谈》刻本误作「上」字。) (《补笔谈》:南吕(为)角,今为小石角,用(高)一字;)七角一均,考《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及队舞大曲已不用,并阙宫、商、羽三高调。

而太宗所制,干兴以来通用之新奏七角一均,及三高调之外,又阙一正平调,所谓十七宫调是也。

政和论乐者,未详加考核,遂谓征、角二调,隋、唐以来已失,而妄补之,不知北宋之初,曲破及小曲尚有七角一均也。)[又案:宋教坊已来,不用七角一均,以其与七商相应也。

元杂剧以来,不用七羽一均,以其与七宫相应也。

以<景佑乐髓新经>考之,七征一均,亦用黄钟以下七律。七变征一均,亦用应钟以下七律。而七变宫一均正宫、高宫诸调名,皆与七宫同也。

然则所谓十二均、八十四调、六十中管调者,亦不过徒有其名而已,不能用也。

故<隋书乐志>云,“后周故事,七正、七倍,合为十四声也”。(五声二变,倍之为十四。)声止十四,则调亦十四可知矣。(此声数,既含七正、七倍,则与调数何干?)(七宫、七商合为十四。姜尧章云十二调者,盖去二高调)(十四调若系由七宫、七商组成,此处何云七正、七倍?)古人制调,一均必有一均之器,(《文献通考》>:”旧制每变宫之际,必换管弦”。

《梦溪笔谈》:”今乐部有三调,乐器皆短小”。)燕乐七角一均,唯琵琶独弹,转弦移柱为得之,其它乐无此均之器、不得与之相协。故不知者遂以为失传耳。

今之论乐者,乃欲于一管之中备八十四调,或六十调,及求之不得,则曰古乐已亡,嗟呼,岂其然哉?)[又案:南宋七闰角一均,借用七商,(七闰角调与七商调同均也)故《词源》曰:

“黄钟(之)闰俗名大石角,大吕闰俗名高大石角,夹钟闰俗名双 角,仲吕闰俗名小 石 角,林钟闰俗名歇 指 角,夷则闰俗名商 角,无射闰俗名越 角”。

七正角一均,则借七宫(七正角调与七宫调同均也),故《词源》曰,“黄钟角俗名正黄钟宫角,大吕角 俗名高 宫角,夹钟角 俗名中 吕 正角,仲吕角 俗名道 宫角,林钟角 俗名南 吕角,夷则角 俗名仙 吕角,无射角 俗名黄 钟角。”盖七角一均,本非正声,故于琵琶弦借用之。(就只是同均么!)闰角则借用七商,故其调名与七商同;正角则借用七宫,故其调名与七宫同。(实则七商/七正角/七变征七征/七羽/七润角皆与七宫同均也,无所谓借不借用。)宋人旧制。班班可考,故所用四均假借,原有脉络可寻。廷堪鄙见向已及此,若非张氏《词源》来相印证,则亦不敢毅然自信也。

然则严君所惠,其有功于学者,盖非浅鲜矣。(《词源》二卷,<四库书>未再,今得此影抄宋本,阮中承已进呈。)大石角(一作”大食”)《琵琶录》:角七调,第二运大石角调。

(《琵琶录》之七宫以杀黄钟之正 宫为第一运;七商以杀黄钟之越 调为第一运;七羽以杀黄钟之中吕调为第一运;则七角的第一运,就当是杀黄钟之高大石角,而不应是中吕调。

若然则大石角调当是第七运,而非第二运。)《宋史律历志》:应钟(为闰)角为大石角。

《补笔谈》:高凡字配应钟又:姑洗(正?)角今为大石角,杀声用(高)凡(应钟)字。(否!杀声用高凡应钟者,应钟为闰角调,姑洗为正角调者,顾名思义,杀声当为高乙字姑洗。)又:大石角与大石调(及正宫、盘涉调)同(均,黄/林/太/南/姑/应/蕤),加下五(大吕),共十声。

《词源》:黄钟(为)闰俗名大石角。

[案:《宋史乐志》:“七角均生于应钟”者,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此本律之名也。(若然,则“生于太簇之七商均”者,何以作者认为,「亦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可见非是!)沈存中七角起于姑洗者,(沈括何有此言?)盖以黄钟均姑洗为角,则姑洗(一)、仲吕(二)、林钟(三)、南吕(四)、应钟(五)、黄钟(六)、太簇(七)之(仲吕均)七律。此古律之名也。

《琵琶录》以第二运为大石角者,此仍依七商之次序也。(因大石角属黄钟之均?)《宋志》云:“应钟(为闰)角为大石角”者,指本律也。

《补笔谈》云:“姑洗(之正)角今为大石角”,指古律也。(否!《宋志》、《补笔谈》皆为宋律,《宋志》为闰角、《补笔谈》为正角,故差五度。唐律大石角属太簇均,正角杀蕤宾,闰角杀夷则,皆亦不为姑洗亦不为应钟。)《补笔谈》“以(高)凡字配应钟”,又云,“大石(闰)角杀声用(高)凡字”,是名为古律,亦用本律,其实南宋以七角为闰声,仍用黄钟(均)以下七律,(否!如上所述,皆为宋律,一正角一闰角而已。)故《词源》曰,“黄钟(均之)闰俗名大石角”也。)《宋史乐志》:曲破二十九,大石角曲一:<念边功>;小曲二百七十,大石角曲九:<红炉火>、(翠云裘)、<庆成功>、<冬夜长>、<金鹦鹉>、<王楼寒>、<凤戏雏>、<-炉香>、<雪中雁>;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大石角曲一:<倾杯乐>。

[案:《宋史乐志》队舞大曲已无七角一均,惟曲破、小曲及因旧曲造新声者有之,至干兴以来遂不用。

《姜白石集》自度曲有<角招>。下注云“黄钟角”,考东都因唐人旧制,则黄钟(为正)角当是(林钟)商角。(若然亦是宋制。)若以南渡七商、七羽推之,则黄钟(之)角当是大石角也。

<征招序>又云:“此曲因<晋史>,名曰黄钟下征调”。(「下征调」者,下征音阶也,由此亦可见得征调就是下征「音阶」,而非征「调式」。)<角招>曰:”黄钟清角调”。此不过假用荀公曾(荀勖02??-0289)笛律调名,即(姜)白石所谓“稍以儒雅缘饰”而已,非于征、角二均实有所见也。

高大石角(一作“大食”)《琵琶录》:角七调,第三运高大石角调。(如上所述,高大石角调当是第一运,而非第三运。)《宋史律历志》:黄钟(为)角为高大石角。

《补笔谈》:”六字配黄钟清。”又:”仲吕(为正)角今为高大石角,杀声用六字”(否!杀声用六字者,黄钟为闰角调,仲吕为正角调者,顾名思义,杀声当为上字仲吕。)又:”高大石角同高宫(与高大石调、高盘涉调),(加高宫)加高四(太簇),共十声。”《词源》:”大吕闰俗名高大石角”。

[案:七角本律,实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何据?)。

高大石角居第二,故《宋志》云,“黄钟(为闰)角为高大石角”也。

若古律,则姑洗(一)、仲吕(二)、林钟(三)、南吕(四),应钟(五)、黄钟(六)、太簇(七)之(仲吕均)七律,仲吕位在第二,故《补笔谈》云;“仲吕(为正)角今为高大石角”也。(否!前已有述,这是正角/闰角之别,方差五度。唐/宋律制之别则差两度,而非五度!且高大石角调本就并非第二运,而是第一运。)《琵琶录》:以”第三运为高大石角调”者,依七商之次序也。(既是七角,为何又要依七商之运次呢?其它声调何以又不依此理呢?可知非是!)《补笔谈》”以六字配黄钟清”,又云“高大石角杀声用六字”,是名为古律,亦用本律。((否!前已有述,这是正角/闰角之别,方差五度。唐/宋律制之别则差两度,而非五度!)其实南宋以七角为闰声,仍用黄钟以下(?)七律。故《词源》曰:“大吕闰俗名高大石角”也。)(完全是附会!实则大吕均之闰角调,俗名之所以称为高大石角,乃因大吕均之商调,俗名称为高大石,而「商角同用」之故!)《宋史乐志》;由破二十九,高角曲一(即高大石角):<阳台云>;[案:《宋史》此曲,明南监本作商角(当是高角)、北监本作高角。考曲破林钟角已有<庆云见>一曲,林钟角即商角,不当重出。

又无高大石角,则高角当是高大石角,南监本误也。)小曲二百七十,高角曲九;<日南至>、<帝道昌>、<文风盛>、<琥珀杯>、<雪花飞>、<皂貂裘>、<征马嘶>、<射飞雁>、<雪飘飖>;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高角(即大石角)曲一:<倾杯乐>。

[案:此调《宋史》皆作“高角”,盖高大石角之省文也。此益见前商角即高角之误。)双角《琵琶录》:”角七调,第四运双角调”。(如上所述,双调当是第二运,而非第四运。)《宋史律历志》:”太簇(为闰)角为双角”;《补笔谈》:”高四字配太簇”。

又;”林钟(为)角今为双角,杀声用(高)四字”。(否!林钟为角调,则顾名思义,所杀者林钟六字,而非高四字太簇。杀声用高四字太簇,则并非林钟为角调。)又:”双角与中吕宫(及双调、中吕调)同(夹钟均),加高一(姑洗),共十声”。

《碧鸡漫志》:据《理道要诀》,唐时<安公子>在太簇(为)角,今已不传。(唐律之太簇(为)角,系高大石角,太簇(之)角,系大石角,皆并不为双角。)《词源》:”夹钟(之)闰俗名双角。”[案:七角本律,实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何据?)双角居第三。故《宋志》云:”太簇(为闰)角为双角”也。(双角宋属夹钟均,唐属仲吕均,杀姑洗,皆不居第三。其它俗调名之得名,也不全应调次,可见此说无据!)若古律,则姑洗(一)、仲吕(二)、林钟(三)、南吕(四)、应钟(五)、黄钟(六)、太簇(七)之(仲吕均)七律,林钟位在第三,故《补笔谈》云:”林钟角今为双角”也。(否!唐宋律制之差只两度,差五度者系正/闰角之别,与所谓之「本律/古律」无关!)《琵琶录》以第四运为双角调者,依七商之次序也。(既是七角,为何又要依七商之运次呢?其它声调何以又不依此理呢?可知非是!)《补笔谈》以高四字配太簇,又云“双角杀声用四字”,是名为古律,亦用本律。(否!与所谓之「本律/古律」无关!乃正/闰角之别。) 其实南宋以七角为闰 声,仍用黄钟以下(?)七律,故《词源》曰:“夹钟(之)闰俗名双角”也。) (完全是附会!实则夹钟均之闰角调,俗名之所以称为越角,乃因夹钟均之商调,俗名称为越调,而「商角同用」之故!)[又案:七角自宋干兴以来久不用,故王(灼)晦叔有“唐时<安公子>在太簇角,今已不传”之语,考(宋)太簇角即双角也。(但唐时,太簇(为)角,则并非双角,而是高大石角。)近吴下老伶周祥枉、邹金生等,强作解事,以南曲属之宫、商二均,北曲属之角、羽二均,又以七宫之正宫为南曲,高宫为北曲,遂创为仙吕入双角之谱,皆凭愿而谈,于古无征也。)《宋史乐志》,曲破二十九,双角曲一:<宴新春>;小曲二百七十,双角曲九:<凤楼灯>、<九门开>、<落梅香>、<春冰诉>、<万年安>、<催花发>、<降真香>、<迎新春>、<望蓬岛>;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双角曲一:<倾杯乐>。

小石角(一作小食)《琵琶录》:”角七调,第五运小石角调,亦名正角调。” (如上所述,小石角当是第三运,而非第五运。)《宋史律历志》:”姑洗(为闰)角为小石角”。

《补笔谈》:”高一字配姑洗”。

又:南吕(为)角今为小石角,杀声用(高)一字(姑洗)。(否! 南吕(为)角者,顾名思义是杀南吕高工字的,杀声用(高)一字姑洗的,当是姑洗为角。)又:小石角与道调宫(及小石调、正平调)同(仲吕均),加勾(蕤宾)字。共十声。

《词源》:”仲吕(之)闰俗名小石角。”[案:七角本律,实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何据?)小石角居第四。故《宋志》云:“姑洗(为闰)角为小石角”也。黄钟之均,以姑洗为角,故《琵琶录》:”小石角调亦名正角调”也。(若然,何以又无正商、正羽呢?)若古律,则姑洗(一),仲吕(二)、林钟(三)、南吕(四)、应钟(五)、黄钟(六)、太簇(七)之(仲吕均)七律,(何据?)南吕位在第四,故《补笔谈》云,“南吕角今为小石角”也。(完全是附会!实则仲吕均之闰角调,俗名之所以称为小石角,乃因仲吕均之商调,俗名称为小石调,而「商角同用」之故!)《琵琶录》以第五运为小石角调者,依七商之次序也。(既是七角,为何又要依七商之运次呢?其它声调何以又不依此理呢?可知非是!)《补笔谈》以高一字配姑洗,又云“南吕角(原作“双角”)杀声用一字”,是名为古律,亦用本律。(否!与所谓之「本律/古律」无关!乃正/闰角之别。)其实南宋以七角为闰声,仍用黄钟以下(?)七律,故《词源》曰,“仲吕闰俗名小石角”也。)(上云小石角位在第四,故称南吕角。此又另云用黄钟七律,故南吕闰俗名小石角,可见都非是!)《宋史乐志》:曲破二十九,小石角曲一:<龙池柳>;小曲二百七十,小石角曲九:<月宫春>、<折仙枝>、<春日迟>、<统筵春>、<登春台>、<紫桃花>、<一林红>、<喜春雨>、<泛春池>;[案:《宋史》作小石调,考小曲前已有小石调七曲,则此当作小石角。)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小石角曲一:<倾杯乐>。

[案:(周密)“天基圣节排当乐次”,小石角有<长生宝宴>一曲,注云,“笙独吹”。

又<降圣乐慢>一曲,注云“笛起”。)歇指角《琵琶录》:角六调,第六运歇指角调。(如上所述,小石角当是第四运,而非第六运。)《宋史律历志》:”蕤宾(为闰)角为歇指角”。

《补笔谈》:”勾字配蕤宾”。

又,”应钟(为)角今为歇指角,杀声用尺字。” (否! 南吕(为)角者,顾名思义是杀南吕高工字的,杀声用(高)一字姑洗的,当是姑洗为角。)又,”歇指角与南吕宫(及南吕调、高平调)同(林钟均),加下工(夷则?),共八声”。(其余角调皆用十声、唯此林钟之闰角的歇指角,只用八声!)《词源》:”林钟(之)闰俗名歇指角”。

[案:七角本律,实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何据?),歇指角居第五。故《宋志》云:”蕤宾角为歇指角”也。

若古律,则姑洗(一)、仲吕(二)、林钟(三)、南吕(四)、应钟(五)、黄钟(六)、太簇(七)之(仲吕均)七律(何据?),应钟位在第五,故《补笔谈》云:“应钟角今为歇指角”也。(前云歇指角居第五,此云应钟位在第五,究是歇指角在第五,故为蕤宾之角呢?还是应钟位在第五,故名歇指角呢?可见皆非!)《琵琶录》以第六运为歇指角调者,依七商之次序也。(既是七角,为何又要依七商之运次呢?其它声调何以又不依此理呢?可知非是!)《补笔谈》以勾宇配蕤宾,则本律杀声当用勾字,今云”歇指角杀声用尺字”,不云用勾字,则勾字为下尺字可知(字谱之序,先下后高)。(凌氏语无伦次!姜夔既说”歇指角,杀声用尺字”、「不云用勾字」,则杀声又怎会「当用勾字」呢?)韩(邦奇)苑洛谓「勾字即低尺字」与古暗合也。近有谓今之高上即古勾字者。此则臆说。上字不分高下,宫声独尊故也。今人所用之高上字,盖清宫矣。)(否!洽好相反!古「勾」字者,正相当于「高上」,与「清宫」无涉!清宫是宫的「高八度」,高上则只是上的「高半音」。寒邦、凌廷勘皆误!)[又案:南宋以七角为闰声,仍用黄钟以下(?)七律,故《词源》曰:“林钟闰俗名歇指角”也。)(《词源》既云”林钟闰名歇指角”则与”用黄钟以下(?)七律”,何干呀?)《宋史乐志》:曲破二十九,歇指角曲一:<金步摇>;小曲二百七十,歇指角曲九:<玉壶冰>、<卷珠箔>、<随风帘>、<树青葱>、<紫桂丛>、<五色云>、<玉楼宴>、<兰堂宴>、<千秋岁>;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歇指角曲一:<倾杯乐>。

林钟角(又名商角)《琵琶录》:”角七调,第七运林钟角调”。(如上所述,林钟角当是第五运,而非第七运。)《宋史律历志》:”林钟(为闰)角,在今乐亦为林钟角”。

《补笔谈》:”尺字配林钟”。

又:”黄钟(为正)角今为林钟角,杀声用尺字”。(否!顾名思义,杀声用尺字者,林钟尺为闰角,黄钟(六,为正)角者,杀声用六字(黄钟),不用尺字(林钟)!)又:”林钟角与仙吕宫(及仙吕调、林钟商)同(夷则均),加高工(南吕)共十声”。

《词源》:”夷则(之)闰俗名商角”。

[案:七角本律,实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何据?),林钟角居第六,故《宋志》云:“林钟(为闰)角,在今乐亦为林钟角”也。

《宋史乐志》:“七商亦生于林钟”,故此调又名商角。在七商为商调,在七角则为商角矣。

(否!《宋史乐志》宫声七调皆生于黄锺、商声七调皆生于太簇、羽声七调皆生于南吕、角声七调:皆生于应锺。无皆生于林钟者!何况无论七角是「皆生于何律」,与只为七角其一的乐调,调名之为商角,又何干呢?)若古律,则姑洗(一)、仲吕(二)、林钟(三)、南吕(四)、应钟(五)、黄钟(六)、太簇(七)之(仲吕均)七律(何据?),黄钟位在第六,故《补笔谈》云,“黄钟(为)角今为林钟角”也。(否!唐宋律制之差只两度,差五度者系正/闰角之别,与所谓之「本律/古律」无关!)《琵琶录》以第七运为林钟角调者,依七商之次序也。

(既是七角,为何又要依七商之运次呢?其它声调何以又不依此理呢?可知非是!前已述及,林钟角当是第五运,而非第七运。实则夷则均之闰角调,俗名之所以称为林钟角者,乃因夷则均之商调,俗名称为林钟商,而「商角同用」之故!)《补笔谈》以尺字配林钟,而林钟角杀声用尺字,是亦用本律。林钟下蕤宾一位,勾字为下尺,则林钟为高尺矣。)(咦!前言「高上即古勾字为臆说」、「勾即低尺」。今又言「勾字为下尺」,这「下尺」不就是「高上」么?)[又案:南宋以七角为闰声,仍用黄钟以下(?)七律,故《词源》曰,“夷则(之)闰俗名商角”也。

(《词源》既云”夷则闰名歇指角”则与”用黄钟以下(?)七律”,何干呀?)《宋史乐志》:曲破二十九,林钟角曲一:<庆云见>;琵琶独弹曲破十五,林钟角曲一:<泛仙搓>;[案:《宋史乐志》,琵琶独弹曲破又有<金石角>、<兰陵角>,不知于七角中何属也。)小曲二百七十,林钟角曲九:<庆时康>、<上林果>、<画帘垂>、<水精簟>、<夏木繁>、<暑气清>、<风中琴>、<转轻车>、<清风来>;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林钟角曲一:<倾杯乐>。

[案:林钟角即商角也。七角自北宋干兴以来已不用,而《中原音韵》仍有商角调<黄莺儿>、<踏莎行>、<盖天旗>、<垂丝钓>、<应天长>、<尾声>共六曲。元人散曲亦同,不知何所本。

考(元陶九成) 《辍耕录》,以此数曲入商调,则所谓商角者,殊不可据。南曲<黄鸳儿>亦入商调,可证也。

又,(周密)“天基圣节排当乐次”,亦有商角调<筵前保寿乐>一曲,注云“觱栗独吹”。考天基圣节为宋理宗生日,则南宋之世,尚有此调,存以备考。

越角《琵琶录》:”角七调,第一运为越角调。” (如上所述,越角当是第六运,而非第一运。)《宋史律历志》:”南吕(为闰)角为越角”。

《补笔谈》:”高工字配南吕”。

又:”太簇(为)角今为越角,杀声用(高)工字”。(今本误作上)(否!顾名思义,太簇(为)角杀声当用高五字,用高工字杀者,则为南吕(为)角。)”又:越角与黄钟宫(及黄钟调、越调)同(无射均),加高凡(应钟),共十声。

《词源》:”无射(之)闰俗名越角”。

[案,七角本律:实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越角居第七,故《宋志》云,“南吕(为闰)角为越角”也。

若古律,则姑洗(一)、仲吕(二)、林钟(三)、南吕(四)、应钟(五)、黄钟(六)、太簇(七)之七律,太簇位在第七,故《补笔谈》云,“太簇(为正)角今为越角”也。

《琵琶录》以第一(原文作七)运为越角,依七商之次序也。

考《琵琶录》云,“商角同用”,故七角次第,悉依七商矣。

(否!既是七角,为何又要依七商之运次呢?其它声调何以又不依此运次呢?可知非是!前已述及,越角当是第六运,而非第一运。实则无射均之闰角调,俗名之所以称为越角者,乃因无射均之商调,俗名称为越调,而「商角同用」之故!)《补笔谈》以高工字配南吕,又云,“越角杀声用工字(南吕)”,是名为古律,亦用本律,其实南宋以七角为闰声,仍用黄钟以下(?)七律,故《词源》曰,“无射闰俗名越角”也。

《宋史乐志》,曲破二十九,越角一:<露如珠>;小曲二百七十,越角九:<望明堂>、化毕池露>、<贮香囊>、<秋气清>、<照秋池>、<晓风度>、<靖边塞>、<闻新雁>、<吟风蝉>。

[案,《宋史乐志》因旧曲造新声者二十八调,于七角中独少越角,疑脱误也。]羽声七调《新唐书乐志》:”中吕调、正平调、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般涉调、高般涉为七羽”。

《琵琶录》:”平声,羽七调──第一运中吕调,第二运正平调,第三运高平调,第四运仙吕调,第五运黄钟调,第六运般涉调,第七运高般涉调”。

(此皆以黄钟七律为次序。)又:”宫逐羽音”。

《辽史乐志》:”沙侯加滥旦[案:《隋志》,四曰沙侯加滥,即变征。六曰般瞻,即羽声也。与此不同也)(《辽史》将「沙侯加滥」做为「四曰」用,而非「变征」。)中吕调、正平调、高平调、仙吕调、黄钟调、般涉调、高般涉调。”《宋史乐志》:”羽声七调,曰般涉调,曰高般涉调,曰中吕调,曰正平调,曰南吕调,(即高平调。) 曰仙吕调,曰黄钟调,皆生于南吕。

[案:此即以南吕七律为次序。)(「皆生于南吕」者,以杀南吕之盘涉调为七羽之首之谓也。)《补笔谈》:”七羽,中吕调、南吕调(自注,又名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按,自注,又名大石调,疑误)(当是又名黄钟调)、般涉调、高般涉调、正平调。”[案:正平调次序当在中吕调之下,此误。)[案:燕乐七羽一均,即琵琶之第四弦也,分为七调,此弦最细,得宫弦之半,名为七羽,实太簇之清声(何据?),故其调名,多与七宫相应。段安节曰,“宫逐羽音”是也。

考《隋书音(?)乐志》,七声之次,一曰娑 陀 力,即宫声也,二曰鸡 识,即南吕(以《辽志》考之,当作商)声也,三曰沙 识,即角声也,四曰沙侯加滥,即变徽声也,五曰沙 腊,即征声也,六曰般 赡,即羽声也,七曰俟 利 建,即变宫声也。

而《辽史乐志》以沙侯加滥旦为第四弦七羽一均者,盖《隋志》以七声之次序言,故沙侯加滥为「第四」之变征声。《辽志》以四均之次序言,故沙侯加滥为「第四」之最细羽均也。(否! 《辽志》将「沙侯加滥」,做为「第四」之意。)燕乐不用黍律,以琵琶弦谐之,琵琶止四弦,故以最浊者为七宫一均,最清者为七羽一均也。

《隋志》又以般赡为羽声,《辽志》七羽之首曰般涉调,般涉即般赡之转音,亦未尝不与《隋志》合也。(此合,彼终不合!)七羽第一调为般涉调,应七宫之正宫,因宫声亦以正宫居第一也。(盘涉调与正宫调「同均」之谓也。与是否「居第一」无关。)第二调为高般涉调,应七宫之高 宫,因宫声亦以高 宫居第二也。

第三调为中 吕 调,应七宫之中吕宫,因宫声亦以中吕宫居第三也。

第四调为正 平 调,应七宫之道调宫,因宫声亦以道调宫居第四也。

第五调为南 吕 调,应七宫之南吕宫,因宫声亦以南吕宫居第五也。

第六调为仙 吕 调,应七宫之仙吕宫,因宫声亦以仙吕宫居第六也。

第七调为黄 钟 调,应七宫之黄钟宫,因宫声亦以黄钟宫居第七也。

《琵琶录》羽七调,以第一运为中吕调者,黄钟均南吕为羽,七羽唐人首南吕,则中吕调乃黄钟(为)羽,故为第一运——七调以黄钟为次序也。南宋燕乐七羽,亦用黄钟以下之七律(那七律?),则般涉调即黄钟(均之)羽,与《琵琶录》不同也。

(《琵琶录》乃唐书,唐人用「为调名制」,无论七宫、七商、七羽、七角,皆以「杀声」为黄钟之调为首。

《宋史》用「之调名制」,无论七宫、七商、七羽、七角,皆以「均名」为黄钟之调为首。)七羽一均,元人杂剧皆不用,盖已附于七宫及七商矣。(当是皆已改用宫/商两调音阶记谱了。)此(羽)弦即今三弦之子弦,唐时新翻<六么>属之七羽者,楚人以小为么,羽弦最小,故声之繁急者,则谓之么弦侧调。

又案:《碧鸡漫志》曰:“<六么>,一名<绿腰>。”段安节《琵琶录》云:“<绿腰>,本录要也,乐工进曲,上命录其要者。”又云,“正元中,康昆仑琵琶第一手。两市楼抵斗声乐,昆仑登东彩楼,弹新翻羽调<绿腰>必无敌。曲罢,西市楼上出一女郎抱乐器云,我亦弹此曲,移在枫香调中,下拨声如雷,绝妙如神,昆仑拜请为师。女郎更衣出,乃僧善本,俗姓段。”今“六么”行于世者四:

曰黄钟(均之)羽、即俗呼般涉调,曰夹钟(均之)羽、即俗呼中吕调,曰林钟(均之)羽、即俗呼高平调,曰夷则(均之)羽、即俗呼仙吕调。皆羽调也。

昆仑所谓“新翻”,今四羽中一类乎?或他羽调乎?是未可知也。段师所谓“枫香调”,无所著见,今四羽中一类乎?或他调乎?亦未可知也。

考(何考?)七羽一均为么弦,自高般涉一调不用外,尚有六调,故谓之六么,后遂因 之以为曲名;所谓“绿腰”“录要”者皆穿凿耳。(何据?)若段师之枫香调,则别立嘉名,如《宋史乐志》“凤鸾商”“芙蓉调”之类,今不可考矣!

南宋七羽,亦用黄钟以下七律(那七律?)。故(王灼,字)晦叔所举七羽律名,与《乐髓新经》、《补笔谈》不相合也。

今以《宋史乐志》考之,教坊所奏中吕调、南吕调、仙吕调皆有<绿腰>,金时<六么遍>、<六么令>尚在仙吕调,至元人则统名之曰仙吕,而宫、羽不分矣。(宋人采只以一音阶记谱之「之调名制」,仙吕调与仙吕宫同均,故都被改以仙吕宫来理解与记谱了。)又案:燕乐止官、商、角、羽四均,一均七调,合之为二十八调,无所谓八十四调也。

吾歙方氏成培着《词尘》,颇谈燕乐,乃刺取(明)唐(顺之,字荆川1507─1560)氏<裨编>中所载,<烁髓新经>十二均八十四调为图,又臆取《通典》子声附注于下,而归重于起调/毕曲。其实不知二十八调在何处也。

间有辨论,仅就今人所吹之笛而衡量之,并不知燕乐之原出于龟兹琵琶也。

近之言乐者,若德清胡氏(彦升,着《乐律表微》)及方氏(成培),尚不纠缠于卦象算术,而亦不兔谬悠如此,又何怪乐学之日晦一日乎?

又案:宋仁<景佑乐髓新经>全见于《宋史》卷七十一<律历志>四,(明)唐(顺之)荆川(1507─1560)乃从此录入<稗编>耳,(清)嘉定钱(塘)溉亭见方氏《词尘》中所引《乐髓新经》,作书询其所由来,方氏复书言,旧有此书,今已失去,尚见于唐氏<稗编>云云。

然则钱(塘字溉亭)、方(成培)二君皆未检《宋史律历志》也。方氏<词库>从<稗编>录出《乐髓新经》十二均八十四调,而以《通典》附注于下,所谓割牛补马,诬己欺人者,故其误字亦不能校正。

近来论乐者,皆不知而作,往往如此,亦不仅方氏一人矣。

盘涉调(一作”般瞻”)(作者以同属黄钟「均」的正宫、大石调、盘涉调、大石角为首)《琵琶录》:”羽七调,第六运般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