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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藏读易举要四

读易举要卷二

易藏 · 易经 · 已译 · 第 14–25 段

钦定四库全书读易举要》卷三宋俞琰▯论象数之学朱子曰:「郑少梅説易象,亦有好处,亦有杜撰处。如説中孚有卵之象,小过有飞鸟之象。孚字从爪从子,如鸟以爪抱卵也。盖中孚之象,以卦言之,四阳居外,二隂居内,外实中虚,有卵之象。又言鼎形革象风炉,亦是此义。此等处説得有些意思。但易一书,尽欲如此牵合附防,少间便疏脱。愚谓郑少梅以中孚外实中虚象卵,此亦是好处。若以小过二阳居中象鸟腹,四隂在外象鸟翼,此却是杜▯处。」程沙随以井之鲋爲虾蟆,谓上爻是前两足,五是头,四是眼,三与二是身,初是后两足。朱子曰:「审如是,则此卦当爲虾蟆卦,如何却谓之井?」刘志行《数学》一书,杜▯处甚多。中间有一圗,上经纯阳卦六,纯隂卦四,内隂外阳卦八,共十八卦,一百八爻;下经纯隂卦六,纯阳卦四,内阳外隂卦八,共十八卦,一百八爻,分得齐整,乃前人所未发者,此亦是好处。史学斋谓革居第四十九,应大衍之数,故云“天地革而四时成”。节居六十而甲子一周,故云“天地节而四时成”。洪容斋亦谓革之象,言治歴明时,而革之序正当四十九,然则专爲治歴甚明。愚谓学斋又以策数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应一钧之数爲铢,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此皆偶合耳。圣人作易之意,果如是乎?或谓大衍之数五十,而震居五十一,数穷而复始也。此与六十卦甲子既周而起中孚之説无异。师众也不过言其众多耳。田惠叔乃谓前辈有算师卦者,积乾坤屯防需讼之策数,至于师而六军之数皆全,故曰师众也。愚谓爲此説者,可谓善防计矣。文王、孔子之意,恐未必然。豫卦下坤上震,或者乃谓震五画,象五音;坤六画,象六律。故言作乐。愚谓此説亦巧矣,不亦小哉。元亨利贞,在文王只是二事,不过谓大亨而利于正。至孔子方分作四件,朱子言之详矣。张行成乃谓《周易》起数以四,而孔子于此发其端,此岂圣人之意哉?张氏爲邵子之学,故其説如是。冯深居曰:「杂卦以两两反对爲义,其大过而下八卦不以反对者,何也?爲邵子之易者曰:『此八卦者不用也。不用者八,用者五十六。』犹序卦上篇不言乾坤,下篇不言咸虚,其三用其六十一,以是爲藏诸用也。六十四卦则三百八十四爻,当闰年之日;六十一卦则三百六十六爻,当期之日。」陈氏九经辩疑按《龙溪文鉴》云:「易可以象数求乎?曰:张闳中,明于数者也,而未得其义理,君子无取焉,未可専于象数也。易可以义理求乎?曰:苏文忠,长于理者也,自以不知数学爲不足,亦未可专于义理也。然则如之何则可?曰:刘元城有言,学者言象数则讳谈义理,言义理则耻説象数,究极其説,则以象数义理之兼通者爲有得于易。大抵象隐于理,理寓乎数,贯理数爲一则,举此可以知彼,离而二之则虽欲兼通不可得也。」

译钦定《四库全书》《读易举要》卷三,宋代俞琰,论述象数之学 朱子说:“郑少梅谈《易》的卦象,也有说得好的地方,也有臆造的地方。例如说《中孚》有卵的象,《小过》有飞鸟的象。‘孚’字从爪、从子,好像鸟用爪抱着卵。大概《中孚》的卦象,从卦体来说,四个阳爻在外,两个阴爻在内,外实而中虚,有卵的象。又说鼎的形状像革,像风炉,也是这个意思。这些地方说得有些道理。但如果读《易》一书,处处都这样牵强附会,很快就会疏漏脱离。我认为郑少梅说《中孚》外实中虚像卵,这确实是说得好的地方;如果说《小过》两个阳爻居中像鸟腹,四个阴爻在外像鸟翼,那就属于臆造了。” 程沙随把《井》的“鲋”解释为虾蟆,说上爻是前两只脚,五爻是头,四爻是眼,三爻和二爻是身体,初爻是后两只脚。朱子说:“如果确实如此,那么这个卦应当叫虾蟆卦,为什么却称为《井》呢?” 刘志行《数学》一书中,臆造的地方很多。其中有一幅图:上经有六个纯阳卦、四个纯阴卦、八个内阴外阳卦,共十八卦、一百零八爻;下经有六个纯阴卦、四个纯阳卦、八个内阳外阴卦,也共十八卦、一百零八爻。分配得整齐,这是前人没有阐发过的,也算是其中说得好的地方。史学斋说,《革》居六十四卦第四十九,应合大衍之数,所以说“天地革而四时成”;《节》居第六十,与甲子一周相应,所以说“天地节而四时成”。洪容斋也说,《革》的卦象讲治理历法、辨明时令,而《革》的次序正好是四十九;这样看来,它专门讲治理历法是很明显的。我认为学斋又把策数一万一千五百二十说成与一钧之数相应,把一万一千五百二十说成铢数,这些都只是偶然相合罢了。圣人作《易》的本意,果真是这样吗?” 有人说大衍之数为五十,而震居第五十一位,这是数到了尽头又重新开始。这与六十卦配甲子一周之后从《中孚》开始的说法没有不同。《师》是众多的意思,不过是说众多罢了。田惠叔却说,前代有人计算《师》卦:把乾、坤、屯、蒙、需、讼各卦的策数累积起来,到了《师》卦六军的数目恰好全部齐备,所以说“师众”。我认为提出这种说法的人,可以说很善于附会计算了;但文王、孔子的意思恐怕未必如此。《豫》卦下为坤、上为震,有人便说震有五画,象征五音;坤有六画,象征六律,所以说“作乐”。我认为这种说法也很巧妙,但不是太小看《易》了吗?“元亨利贞”在文王那里只是两件事,不过是说大为亨通而有利于守正。到了孔子才分作四件事,朱子已经说得很详细了。张行成却说《周易》以四起数,孔子在这里发端,这难道是圣人的本意吗?张氏研究邵子的学说,所以他的说法如此。冯深居说:“《杂卦》以两卦两两反对为义,但从《大过》以下有八卦不以反对排列,这是为什么?研究邵子之《易》的人说:‘这八卦是不使用的;不使用的有八卦,使用的有五十六卦。’这就像《序卦》上篇不说乾坤、下篇不说咸恒;三次使用六十一卦,把它看作藏而不用。六十四卦共有三百八十四爻,对应闰年的日数;六十一卦共有三百六十六爻,对应一年的日数。” 陈氏《九经辩疑》按《龙溪文鉴》说:“《易》可以只从象数求得吗?回答说:张闳中是明于数的人,却没有得到其中的义理,君子不取;因此不可专门研究象数。《易》可以只从义理求得吗?回答说:苏文忠长于义理,却因为自己不懂数学而感到不足,因此也不可专门研究义理。那么怎样才可以呢?回答说:刘元城有句话,学者谈象数就忌讳谈义理,谈义理就以谈象数为耻;推究他们的学说,只有兼通象数、义理的人,才算有所得于《易》。大体说来,象隐藏在理中,理寄寓在数中;把理与数贯通为一,由此可以知道彼方;如果把它们分成两件事,即使想兼通也不可能。”

论易数之是非朱子曰:「大衍之数,説蓍;天地之数,説造化,生生不穷之理。」此外,是后人推説出。愚亦曰:「易数不过大衍之数五十,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即无所谓四十五数也。四十五数,九宫数也,乃后人推出,以附防于易数尔。」大衍之数五十,崔憬去天一地四,以余数五十爲大衍之数。李鼎祚深辟之。他如京房、马融、荀爽、郑▯、姚信、董遇、顾懽、王弼之徒,其説纷纷,无一可取。王太古以九宫数,中央之五乗南九北一,则四十五与五爲五十;乗东三西七,则十五与三十五爲五十;乗西南之二,东北之八,则十与四十爲五十;乗东南之四,西北之六,则二十与三十为五十。是得大衍之数者四。愚甞语太古云:「谓大衍之数与此数相合则可,若谓大衍之数即此数,则非五十乃二百矣。」云间储华谷谓:「大者阳也,衍者衍而伸之,加倍是也。大衍者,以天数二十五倍为五十也。阳则变化,故可衍而伸之。以大名衍,表其用阳而不用隂也。其説甚新,然谓用阳而不用隂,恐或不然。」愚向见郑武子揲蓍古法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而大衍不尽天地之数,何也?」盖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数所衍者不及五也。近得临江黎时中之説云:「大衍之数五十者,太极一,两仪三,四象十八,卦三十六,共五十也。太极一也。太极生两仪,一衍而三也;两仪生四象,两衍而十也;四象生八卦,四衍而三十六也。一为太极之数,盖先天之本体,而妙用所由起;四十九为两仪、四象、八卦之数,盖后天之变体,而大用所以行。后天不立,无以寓先天无体之造化;先天不妙,亦无以神后天有物之主宰。大衍之虚一而用四十有九,其理如此。」黎氏之説,盖与郑武子同,而其义又加详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凡五十有五,天地之全数也。五六,天地之中数也。五居天中,为生数之主;六居地中,为成数之主。何谓天中?天一,天三,天七,天九之中也。何谓地中?地二,地四,地八,地十之中也。干数十,倍五而为十也;支数十二,倍六而为十二也。以五十有五去其五,余得五十,是为大衍之数;以五十有五去其六,余得四十有九,是为揲蓍之数。一、二、三、四、五,生数也;六、七、八、九、十,成数也。或谓一、三、五、七、九乃天之五行;二、四、六、八、十乃地之五材。唐僧一行以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谓之二始;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谓之二终;天数中于五,地数中于六,谓之二中。邵子曰:「谓阴无首,故无一;阳无尾,故无十。愚见赵虚斋《易説》九宫数有两圗:一以五居中,戴九▯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而无十;其数纵横斜皆十五。一以六居中,戴二▯十,左八右四,九七为肩,五三为足,而无一;其数纵横斜皆十八。古有此二圗,今人但知其一,虽于《易》无取,亦可为五六居中之证也。」邵子曰:「蓍德圎,以况天之数,故七七四十九。卦德方,以况地之数,故八八六十四。」愚谓:「圆者,径一而围三,故分一为三,以一函三,布满之则七也。七其七则四十九也。方者,径一而围四,故分一为四,分四为十六,分十六为六十四也。」扬子谓:「一与六共宗,二与七共朋,三与八成友,四与九同道。」其説是已。至谓「五与五相守」则谬矣。夫自一至十,止有一五,岂有两五?扬子乃谓「五与五相守」,从何而又有一五耶?曰:「五合一成六,合二成七,合三成八,合四成九。一二三四自合则成十,非别有一五与中央之五相合也。五居中央属土,土王四季,故散于四方则成六七八九,而四方之一二三四聚而为一则成十也。」子华子云:「天地之大数,莫过乎五。或谓一、二、三、四各以五乘之,则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更加以本数之五,合为五十五,应天地生成之数。」项平庵曰:「古之制字者,一、二、三、四皆依数布画,至五则爲防象,四气之交于中,不以数画也。数至此备矣,自此以徃皆演之而已。六、八阴也,则如防而分之,六从入,从八向于分也,八全分矣。七、九阳也,则如防而仲之,七始横伸,九则直伸之矣。十者,数之终,五之成也,故如防而四伸之,以定四方中央之位焉。所以明七八九六皆合五而成也。」又曰:「布算者,下一筹为一,下二筹为二,下三筹为三,下四筹为四,皆有筹焉。独五则不下,至五则起而为一,以寓于数之上。自此以徃皆就五加之,加一为六,加二为七,加三为八,加四为九。

译论《易》数的正确与错误 朱子说:“大衍之数,是说蓍;天地之数,是说造化以及生生不穷的道理。”除此之外,都是后人推演出来的。我也说:“《易》数不过是大衍之数五十、天地之数五十五,并没有所谓四十五之数。四十五是九宫数,是后人推演出来附会于《易》数的。” 大衍之数为五十,崔憬去掉天一、地四,以剩下的五十作为大衍之数,李鼎祚极力驳斥他。至于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姚信、董遇、顾欢、王弼等人的说法,纷纷不一,没有一种可取。王太古用九宫数说明:中央之五乘南方九、北方一,四十五加五为五十;乘东方三、西方七,十五加三十五为五十;乘西南二、东北八,十加四十为五十;乘东南四、西北六,二十加三十为五十。这是得到大衍之数的四种方法。我曾对太古说:“说大衍之数与这些数相合,可以;如果说大衍之数就是这些数,那就不是五十,而是二百了。” 云间储华谷说:“大就是阳,衍就是推衍伸展,加倍就是这个意思。大衍,是把天数二十五加倍为五十。阳主变化,所以可以推衍伸展。用‘大’来称‘衍’,表示使用阳而不使用阴。”这个说法很新颖,但说使用阳而不使用阴,恐怕未必正确。我从前看郑武子讲揲蓍古法时说:“天地之数是五十五,而大衍不能穷尽天地之数,为什么?”大概是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所推衍的数没有达到五,所以如此。近来得到临江黎时中的说法:“大衍之数五十,是太极一、两仪三、四象十八、卦三十六,共五十。太极是一。太极生两仪,是一推衍为三;两仪生四象,是二推衍为十;四象生八卦,是四推衍为三十六。一是太极之数,是先天的本体,也是妙用所由开始的地方;四十九是两仪、四象、八卦之数,是后天的变化之体,也是大用得以运行的地方。后天不建立,就没有地方寄寓先天无形的造化;先天不神妙,也没有办法使后天有形的主宰神妙。大衍虚去一而使用四十九,其道理就是这样。”黎氏的说法大概与郑武子相同,只是意义更加详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共五十五,是天地的完整数。五、六,是天地的中数。五居于天的中央,是生数的主宰;六居于地的中央,是成数的主宰。什么叫天中?就是天一、天三、天七、天九的中央。什么叫地中?就是地二、地四、地八、地十的中央。乾数为十,是把五加倍成为十;支数为十二,是把六加倍成为十二。五十五减去五,余下五十,这就是大衍之数;五十五减去六,余下四十九,这就是揲蓍之数。一、二、三、四、五,是生数;六、七、八、九、十,是成数。有人说,一、三、五、七、九是天的五行;二、四、六、八、十是地的五材。唐代僧人一行认为,天数从一开始,地数从二开始,称为二始;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称为二终;天数居中于五,地数居中于六,称为二中。邵子说:“阴没有首,所以没有一;阳没有尾,所以没有十。”我见赵虚斋《易说》中的九宫数有两幅图:一幅以五居中,头戴九、脚踏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没有十;其数纵横斜都为十五。另一幅以六居中,头戴二、脚踏十,左八右四,九七为肩,五三为足,没有一;其数纵横斜都为十八。古代有这两幅图,今天的人只知道其中一幅。虽然这对《易》没有实际用处,也可以作为五、六居中的证明。邵子说:“蓍的德性是圆,用来比拟天数,所以七七为四十九;卦的德性是方,用来比拟地数,所以八八为六十四。”我说:“圆的直径为一而周长为三,所以把一分为三,以一包含三;布满以后就是七,七乘七就是四十九。方的直径为一而周围为四,所以把一分为四,把四分为十六,把十六分为六十四。”扬子说:“一与六同宗,二与七为朋,三与八成友,四与九同道。”这个说法是对的。至于说“五与五相守”,就是错误的。从一到十只有一个五,哪里有两个五?扬子既然说“五与五相守”,又从哪里来的另一个五呢?回答说:“五与一相合成为六,与二相合成为七,与三相合成为八,与四相合成为九。一、二、三、四各自相合则成为十,并不是另有一个五来与中央的五相合。五居中央而属土,土旺于四季,所以散布到四方就成为六、七、八、九;四方的一、二、三、四聚合起来成为一十。” 子华子说:“天地的大数没有超过五的。有人说,一、二、三、四分别乘五,就是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合起来为五十,对应大衍之数;再加上本数之五,合为五十五,对应天地生成之数。”项平庵说:“古代造字的人,一、二、三、四都依照数目排列笔画,到了五则作交错之形,表示四气在中央交会,不再用数目笔画。数到了这里就完备了,从此以后都只是推演。六、八属阴,就像交错之形分开;六从入、从八,表示趋向分开,八已经完全分开。七、九属阳,就像交错之形伸展;七开始横向伸展,九则竖直伸展。十是数的终点,是五的完成,所以像交错之形向四方伸展,以确定四方和中央的位置。这说明七、八、九、六都是与五相合而成。”又说:“布算时,下一根筹表示一,下两根筹表示二,下三根筹表示三,下四根筹表示四,都有筹。唯独五不下筹,到了五就起而成为一,寄寓在数的上面。从此以后都在五上增加:加一为六,加二为七,加三为八,加四为九。”

独十则不加,至十则变而为一,而数冺矣。故一二三四以数立,七八九六以五成,而十与五皆无数焉。小数极于四,大数极于九,然而每数必用五筹而后成算,此皆自然之理。是故一二三四而天地之数备矣。」数至四而备,故一四为五,二三亦为五,一二三为六,二四亦为六,一二四为七,三四亦为七,一三四为八,二三四为九,总一二三四则成十。数至九而止,十即一也。阳以进为用,故九为老阳,七为少阳。隂以退为用,故六为老隂,八为少隂。朱子曰:九上更去不得,只得回来做八。六下来便是五,生数也,去不得,所以去做七。朱子曰:太阳居一而含九,少隂居二而含八,少阳居三而含七,太隂居四而含六。一二三四乃四象之位,九八七六乃四象之数。筮用四十九蓍,而挂其一,分四十八蓍为二,而揲之以四。左得一则右得三,左得三则右得一,左二则右二,左四则右四。观其所得之数,不过一二三四。总算其四揲之策,则为六七八九。初揲不五则九,第二第三揲皆不四则八,何也?曰:其实三揲皆不四则八,但初揲用四十九而多其挂一之竒,是故四为五而八为九。次揲以徃,虽亦挂一,合之则为耦数,自然为四与八也。九六七八皆爻之名也。易但言九六,不言七八,何也?九老阳,六老隂,七少阳,八少隂。老则变,少则不变。易以变为占,故爻用九六,不用七八。一説谓易所以用九六不用七八者,参天两地而▯数,九六乃可以参两,故用七八不可以参两,故不用。欧阳文忠公曰:干之六爻曰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又曰用九,何谓也?谓以九而名爻也。干爻七九,九变而七无为,易道占其变,故以其所占者名爻,不谓六爻皆常九也。曰用九者,释所以不用七也。及其筮也,七常多而九常少,有无九者焉,此不可以不释也。坤之六爻曰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又曰用六者,何谓也?谓以六而名爻也。坤爻八六,六变而八无为,亦以其占者名爻,不谓六爻皆常六也。曰用六者,释所以不用八也。及其筮也,八常多而六常少,有无六者焉,此不可以不辩也。朱子曰:「用九盖是説变,见羣龙无首,吉。王弼、伊川皆解不成。他是不见得用九、用六之説,当如欧阳公説,方有情理。欧説盖为卜筮言,须有用九、用六。如伊川无此也。」好王童溪曰:「易上下二篇,凡一百九十二阳爻,皆用九,实自干来;一百九十二隂爻,皆用六,实自坤来。」穆姜遇艮之八,是谓艮之随。此五爻皆变,而独六二不变也。占法,五爻变而一爻不变,则以不变者占。故穆姜之占曰「艮之八」。河圗洛书之附防易》云:河出圗,洛出书,圣人则之。伏羲时未有文字,始因河图洛书之文而画卦。非圗书有天生之数而伏羲就取之也。又云: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逺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然则伏羲画卦,岂特取则河圗洛书二者而已哉?易》之数不过天一至地十五十五数而已。未尝名之曰《河圗》,亦未尝名之曰《洛书》。孔安国乃谓伏羲时龙马出河,伏羲遂则其文以画八卦,谓之《河圗》。禹时神▯出洛,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是果何所据耶?伏羲则河圗洛书而画卦,孔安国乃谓伏羲画卦则河圗,禹叙九畴则洛书,何为岐而二之耶?陈氏《九经辩疑》按《玊川文集》云:「若谓伏羲画卦本于河图,则夫子但曰『河出图,圣人则之』可矣,乃兼洛书而并则之,何哉?既曰则圗书以作易,是伏羲之时圗书并着矣,何待禹治水而后天锡以洛书乎?」河圗自易言之,吾又于顾命见之矣。不过曰:「天球河圗在东序。」又于论语见之矣。不过曰:「河不出圗,吾已矣夫。」又于礼运见之矣。不过曰:「河出马圗。」未尝有所谓五十数,亦未尝有所谓四十五数。洛书自易之外,他经无所见也。禹贡止言导洛,不言出书。孔安国注洪范,乃以九畴为洛书,而曰天与禹洛书神▯▯文而出,列于背有数至于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安国盖用纬书九宫戴九▯一之数也。夫九宫数术家用之,非易数也。大戴礼明堂制度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之▯,郑注法龟文也。盖祖安国之▯。张南轩曰:郑康成溺于纬书,以河圗为八卦,洛书为九畴,此皆芜▯圣经者也。愚谓九畴出于箕子所陈,非洛书也。若以洪范之九畴牵合而为洛书,则中庸之九经亦可牵合而为洛书矣。

译唯独十不再增加,到了十就变为一,原来的数便消失了。所以一、二、三、四由数本身建立,七、八、九、六由五成就,而十与五都没有另外的数。小数以四为极,大数以九为极;然而每一个数都必须使用五根筹才能完成计算,这都是自然的道理。因此,一、二、三、四就具备了天地之数。数到四就完备,所以一加四为五,二加三也是五;一、二、三合为六,二、四合为六;一、二、四合为七,三、四合为七;一、三、四合为八,二、三、四合为九;一、二、三、四总合为十。数到九就停止,十就是一。阳以进为作用,所以九是老阳,七是少阳;阴以退为作用,所以六是老阴,八是少阴。朱子说:九再向上就不能再去了,只能回来成为八;六往下就是五,是生数,不能再往下,所以转而成为七。朱子说:太阳居一而包含九,少阴居二而包含八,少阳居三而包含七,太阴居四而包含六。一、二、三、四是四象的位置,九、八、七、六是四象的数。筮法使用四十九根蓍草,悬挂其中一根,把四十八根分成两部分,再以四来揲数。左边得一,右边就得三;左边得三,右边就得一;左边得二,右边就得二;左边得四,右边就得四。观察所得的数,不过是一、二、三、四。把四次揲数所得的策数合计起来,就是六、七、八、九。第一次揲数不是五就是九,第二、第三次揲数都不是四就是八,为什么?回答说:其实三次揲数都是不是四就是八,只是第一次使用四十九根,因多出所挂的一根奇数,所以四成为五、八成为九;第二次以后虽然也挂一根,但合起来成为偶数,自然就是四和八。九、六、七、八都是爻的名称。《易》只说九六,不说七八,为什么?” 九是老阳,六是老阴,七是少阳,八是少阴。老数会变,少数不变。《易》以变化作为占断依据,所以爻用九、六,不用七、八。另一种说法认为,《易》之所以用九、六而不用七、八,是因为“参天两地而倚数”,九、六可以合乎三天两地,所以用;七、八不能合乎三天两地,所以不用。欧阳文忠公说:乾卦六爻称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又说“用九”,是什么意思?是说用九来命名爻。乾卦的爻数有七和九,九会变而七不变,《易》的道理在于占其变化,所以用所占的数来命名爻,并不是说六爻平常都为九。“用九”是解释为什么不用七。到实际筮占时,七通常多而九通常少,也有一次都没有九的情况,这一点不能不解释。坤卦六爻称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又说“用六”,是什么意思?是说用六来命名爻。坤卦的爻数有八和六,六会变而八不变,也是用所占之数命名爻,并不是说六爻平常都为六。“用六”是解释为什么不用八。到实际筮占时,八通常多而六通常少,也有一次都没有六的情况,这一点不能不辨明。” 朱子说:“‘用九’大概是说变爻,见群龙无首,吉。王弼、伊川都没有解释好。他们没有看懂‘用九’‘用六’的说法,应当像欧阳公那样解释,才合乎情理。欧阳公的说法是针对卜筮而言的,必须有‘用九’‘用六’;伊川的说法没有这一点。”好。王童溪说:“《易》上下二篇,共有一百九十二个阳爻,都用九,实际都由乾而来;一百九十二个阴爻,都用六,实际都由坤而来。” 穆姜遇到艮卦变为八,是说艮变为《随》。这时五爻都变,只有六二不变。占法规定,五爻变而一爻不变,就以不变的那一爻来占断。所以穆姜的占辞说“艮之八”。关于河图、洛书的附会 《易》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伏羲时代还没有文字,开始是根据河图、洛书的文字或图形来画卦,并不是河图、洛书天生有某种数,伏羲恰好取来使用。《易》又说:抬头就观察天上的象,低头就观察地上的法则,观察鸟兽的纹理和地上的适宜之处,近处取法于自身,远处取法于万物,于是开始创作八卦。既然如此,伏羲画卦难道只是取法河图、洛书这两样东西吗?” 《易》的数不过是从天一到地十的十五个数罢了,从未把它命名为《河图》,也从未把它命名为《洛书》。孔安国却说,伏羲时代有龙马从黄河出现,伏羲于是取法它的纹理来画八卦,称为《河图》;禹时有神龟从洛水出现,禹于是依照它来排列次序,形成九类。这究竟有什么根据呢?” 伏羲依据河图、洛书而画卦,孔安国却说伏羲画卦依据河图,大禹叙述《九畴》依据洛书,为什么要把它们分开说成两件事呢?陈氏《九经辩疑》引《玉川文集》说:“如果说伏羲画卦本来依据河图,那么孔子只说‘黄河出现图,圣人便取法它’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把洛书一并说成圣人所取法的对象呢?既然说圣人取法图、书来创作《易》,那么伏羲的时候图、书就已经同时出现了,为什么还要等到大禹治水以后,上天才把洛书赐给他呢?” 河图在《易》之外的典籍中,我又从《顾命》看到了它。不过只是说:“天球、河图放在东序。”又从《论语》中看到了它,也不过是说:“黄河不出现图,我就完了。”又从《礼运》中看到了它,也不过是说:“黄河出现马图。”从来没有所谓五十之数,也从来没有所谓四十五之数。洛书在《易》以外的经书中没有见到。 《禹贡》只说疏导洛水,并没有说洛水出现了书。孔安国注释《洪范》,才把九畴说成洛书,并说上天把洛书赐给大禹,神龟背负文字从洛水中出现,背上排列着从一到九的数字,大禹于是依此排列次序,形成九类。孔安国大概采用了纬书中九宫“戴九履一”的数字说法。九宫之数是数术家所使用的,并不是《易》数。《大戴礼》讲明堂制度,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的说法,郑玄注说这是取法龟背的文字,大概是沿用了孔安国的说法。张南轩说:“郑康成沉溺于纬书,把河图说成八卦,把洛书说成九畴,这些都是使圣经变得芜杂混乱的说法。”我认为九畴出自箕子所陈述的《洪范》,并不是洛书。如果把《洪范》的九畴牵强地合并说成洛书,那么《中庸》的九经也可以牵强地合并说成洛书了。

九宫数,子华子言之。《干凿度》言之:初不知此数为洛书,亦不以此数为河圗。苏东坡曰:九宫不经,盖纬书所言之数,非易数也。朱子曰:圣人説数,説得简畧髙逺,疏阔。《易》中只有竒耦之数,天一至地十是自然之数也。大衍之数是揲蓍之数也,惟此二者而已。愚亦曰:舍此二者之外,《易》岂有所谓戴九履一之数哉?乃汉儒牵合附防云尔。关子明以五十五数为河圗,四十五数为洛书。刘牧又两易之,以五十五数为洛书,四十五数爲河圗,可谓以谬攻谬也。纬书如《春秋元命苞》云:尧游河洛,赤龙▯圗以出。圗一而兼言河洛,何也?《尚书中候》云:舜至下稷,黄龙▯圗以出。乃舍尧而称舜,何也?《论语防》云:尧率舜游河渚首山,有五老告期,龙衔书以出。又兼称尧舜,何也?《河图挺佐辅》方云:天老告黄帝云:河有龙圗,洛有▯书。帝乃游于翠嬀之川,有大鱼出,鱼没而图见。此説又舍尧舜而称黄帝,何也?纬书舛谬如此,而汉儒乃以为孔子之书而用之解经,可谓以妄习妄也。

<经部,易类,读易举要,卷三》>前图阳数居四正,则六附一,四附九,八附三,二附七;后图隂数居四正,则五附十九附四,三附八,七附二,五六无侣,故皆居中。此两图止可为阳无十、隂无一之证耳。《易》无此数也。蔡西山曰:「古今传记,自孔安国、刘向父子、班固,皆以爲河图授羲,洛书锡禹,关子明、邵康节,皆以十为河图,九为洛书。盖大传既陈天地五十有五之数,洪范又明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而九宫之数,戴九▯一,左三右七,二四爲肩,六八爲足,正▯背之象也。唯刘牧臆见,以九爲河图,十为洛书,托言出于希夷,既与诸儒旧説不合,又引大传以为二者皆出于伏羲之世,其易置圗书并无明騐,但谓伏羲兼取图书作易,范之数诚相表里,为可疑耳。其实天地之理一而已矣,虽时有古今先后之不同,而其理则不容于有二也。故伏羲但据河图以作易,则不必豫见洛书,而已逆与之合矣。大禹但据洛书以作范,则亦不必追考河图,而已暗与之符矣。其所以然者何哉?诚以此理之外,别无他理,故也。然不特此耳,律吕有五声十二律,而其相乘之数亦究于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而其相乗之数亦究于六十二者,皆出于易之后,其起数又各不同,然与易之隂阳防数老少自相配合,皆为六十者,无不若合符契也。下至运气、参同、太乙之属,虽不足道,然亦无不相通,盖自然之理也。假令今世复有图书者出,其数亦必相符,可谓伏羲有取于今日而作易乎?大▯所谓『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者,亦泛言圣人作易、作范,其原皆出于天之意。

译九宫之数,子华子谈到过,《干凿度》也谈到过;起初并不知道这个数字是洛书之数,也没有把这个数字当作河图之数。苏东坡说:“九宫并非经书中的内容,大概是纬书所说的数字,不是《易》数。”朱子说:“圣人谈数,说得简略、高远、疏阔。《易》中只有奇偶之数,天一到地十是自然之数;大衍之数是揲蓍之数,只有这两种而已。”我也说:除了这两种数之外,《易》哪里有所谓“戴九履一”的数字呢?这不过是汉代儒者牵强附会罢了。关子明把五十五之数当作河图,把四十五之数当作洛书。刘牧又把两者颠倒过来,把五十五之数当作洛书,把四十五之数当作河图,可以说是用错误去攻击错误。纬书如《春秋元命苞》说:“尧巡游河洛,赤龙背负图而出。”一幅图却兼说河、洛,为什么呢?《尚书中候》说:“舜到下稷,黄龙背负图而出。”这又舍弃尧而称舜,为什么呢?《论语防》说:“尧率领舜游览河渚首山,有五位老人出来告知日期,龙衔着书出现。”这里又兼称尧、舜,为什么呢?《河图挺佐辅》才说:“天老告诉黄帝:黄河有龙图,洛水有龟书。”黄帝于是游于翠嬀之川,有大鱼出现,鱼潜入水中后图才显现出来。这个说法又舍弃尧、舜而称黄帝,为什么呢?纬书错乱荒谬到这种程度,而汉代儒者竟把它当作孔子的书,用来解释经书,可以说是用妄说来承袭妄说。《经部,易类,读易举要,卷三》前一图中阳数位于四个正方位,因此六附在一旁,四附在九旁,八附在三旁,二附在七旁;后一图中阴数位于四个正方位,因此五附在一、九附在四、三附在八、七附在二旁,五和六没有同类相配,所以都居于中央。这两幅图只能用来证明阳没有十、阴没有一罢了。《易》中并没有这些数字。蔡西山说:“古今传记,从孔安国、刘向父子、班固开始,都认为河图授予伏羲,洛书赐给大禹;关子明、邵康节都把十说成河图,把九说成洛书。大概《大传》已经陈述天地五十五之数,《洪范》又明说上天把洪范九畴赐给大禹,而九宫之数为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正是龟背的形象。只有刘牧凭臆见,把九说成河图,把十说成洛书,假托说出自希夷;这既不符合诸儒的旧说,又引用《大传》说二者都出于伏羲时代。他把图、书颠倒安置,并没有明确的证据,只说伏羲兼取图、书来创作《易》,《洪范》的数字确实与之相互表里,这一点很值得怀疑。其实天地之理只有一个,虽然时代有古今先后之不同,但其道理不可能有两个。因此,伏羲只依据河图创作《易》,不必预先见到洛书,却已经暗中与洛书相合了;大禹只依据洛书创作《洪范》,也不必回头考察河图,却已经暗中与河图相符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实在是因为在这个道理之外没有别的道理。并且不只是这样,律吕有五声十二律,它们相乘的数也终于归结为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它们相乘的数也终于归结为六十。这些都出现在《易》之后,开始计算数字的方法又各不相同,然而却都与《易》的阴阳、奇偶、老少相互配合,全部归结为六十,无不如同符契相合。这一直到运气、参同、太乙之类,虽然不值得特别称道,却也无不相互贯通,大概这是自然的道理。假如当今又有图、书出现,它们的数字也一定会相互符合,难道可以说伏羲取法于今天而创作《易》吗?《大传》所谓“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圣人便取法它们”,也不过是泛泛地说圣人创作《易》、创作《洪范》,其根源都出自上天的

如言以卜筮者,尚其占与莫大乎蓍▯之▯,易之书岂有▯卜之法乎?亦言其理无二而已耳。愚谓蔡氏引蓍▯二者证图书,以为泛言圣人作易、作范,其原皆出于天之意,其説虽通,然亦不过循汉儒旧説耳。循汉儒旧説,则是伏羲止则河图,不则洛书,而所谓洛书者于易盖无预也。然大传兼河图、洛书二者并言,则遽谓洛书为无预于易可乎?况孔子不明言五十五数为河图,岂可遽信汉儒臆説为孔子之説?」而又谓四十五数为洛书也。尝试攷之:天地之数,以五居中;九宫之数,亦以五居中。天地之数有十,盖以一二三四总而为十也。九宫之数虽无十,而一对九,二对八,三对七,四对六,亦皆十也。天地之数以五生数,统五成数,而同处其方;九宫之数则以五竒统四耦,虽各居其所,而六连一,四连九,八连三,二连七。从安国之説,则其所谓相经纬者如此。九宫之正南九也,四居东南,合中五亦九,九金数也。八卦干位正南,兊位东南,干兊皆从四象之老阳来,老阳之象为金,其数亦九。九宫之东北八也,三居正东,合中五亦八,八木数也。八卦离位正东,震位东北,离震皆从四象之少隂来,少隂之象为木,其数亦八。九宫之正西七也,二居西南,合中五亦七,七火数也。八卦巽位西南,坎位正西,巽坎皆从四象之少阳来,少阳之象为火,其数亦七。九宫之西北六也,一居正北,合中五亦六,六水数也。八卦艮位西北,坤位正北,艮坤皆从四象之太隂来,太隂之象为水,其数亦六。从安国之説,则其所谓相表里者如此。八卦之画,竒耦相对;九宫之数则生成相对。八卦以纯阳纯隂居上下;九宫则以九之至多者居上,一之至少者居下。九宫除五之外,一以生数厠成数六八之间,九以成数厠生数二四之间,三四以两生数合处,七六以两成数为侣。八卦则干以阳卦厠巽兊隂卦之间,坤以隂卦厠艮震阳卦之间,离兊以二隂卦合处,坎艮以二阳卦为侣。此亦相表里也。九宫以一三四顺布,六七九逆布,而二八易位;八卦则坤母与中少二女顺布,干父与中少二男逆布,而震巽易位。此皆相表里也。自常情观之,孰不曰伏羲盖取则于此以画卦也?愚则曰:伏羲画卦实未尝取则于此也。何则?伏羲八卦之画,一出于自然,是以无所徃而不合。今谓九宫与八卦相合则可谓四十五数,与天地正数相合,亦可。若谓伏羲画卦必取则于此数,则吾断断乎不敢知也。汉儒所以指九数为洛书者,特以《洪范》有「天锡禹,洪范九畴」一句耳。夫《洪范》九畴既可以为洛书,则《中庸》之九经亦可以为洛书乎?岂特九经哉?凡天下之九数,如舜之九官,禹之九功,周之九府,九井,尽皆可以为洛书矣。

译意旨。比如说用卜筮,重要的是卜筮的占验,而不是蓍草、龟甲本身;《易》这部书难道有龟卜的方法吗?这也只是说它们的道理没有两个罢了。我认为蔡氏引用蓍草、龟甲两者来证明图、书,说它们泛指圣人创作《易》和《洪范》,其根源都出自上天的意旨,这个说法虽然通顺,但也不过是沿袭汉儒的旧说。沿袭汉儒旧说,就意味着伏羲只取法河图,不取法洛书,而所谓洛书对于《易》大概没有关系。然而《大传》把河图、洛书两者兼举并说,怎么能贸然断定洛书与《易》无关呢?” 何况孔子并没有明说五十五之数是河图,难道可以贸然相信汉儒的臆说,把它当作孔子的说法吗?”他又说四十五之数是洛书。试着考察一下:天地之数以五居中;九宫之数也以五居中。天地之数有十,大概是把一、二、三、四合计为十。九宫之数虽然没有十,但一和九相对,二和八相对,三和七相对,四和六相对,也都各为十。天地之数以五统领五个生数和五个成数,并且同处于相应方位;九宫之数则以五这个奇数统领四个偶数,虽然各自居于本位,但六与一相连,四与九相连,八与三相连,二与七相连。按照孔安国的说法,它们所谓相互经纬,大致就是这样。九宫的正南方是九,东南方是四,和中央的五相合也是九;九是金数。八卦中乾位在正南,兑位在东南,乾、兑都由四象中的老阳而来,老阳的象属于金,其数也是九。九宫的东北方是八,正东方是三,和中央的五相合也是八;八是木数。八卦中离位在正东,震位在东北,离、震都由四象中的少阴而来,少阴的象属于木,其数也是八。九宫的正西方是七,西南方是二,和中央的五相合也是七;七是火数。八卦中巽位在西南,坎位在正西,巽、坎都由四象中的少阳而来,少阳的象属于火,其数也是七。九宫的西北方是六,正北方是一,和中央的五相合也是六;六是水数。八卦中艮位在西北,坤位在正北,艮、坤都由四象中的太阴而来,太阴的象属于水,其数也是六。按照孔安国的说法,它们所谓相互表里,大致就是这样。八卦的卦画以奇、偶相对;九宫的数字则以生数、成数相对。八卦把纯阳、纯阴置于上下两端;九宫则把数最多的九置于上方,把数最少的一置于下方。九宫除五以外,一以生数夹杂在成数六、八之间,九以成数夹杂在生数二、四之间,三、四以两个生数合处,七、六以两个成数相配。八卦则乾卦以阳卦夹杂在巽、兑两个阴卦之间,坤卦以阴卦夹杂在艮、震两个阳卦之间,离、兑以两个阴卦合处,坎、艮以两个阳卦相配。这也是相互表里。九宫把一、三、四顺次排列,把六、七、九逆次排列,并使二、八交换位置;八卦则坤母和中女、少女顺次排列,乾父和中男、少男逆次排列,并使震、巽交换位置。这些都是相互表里的地方。从通常的情理来看,谁不会说伏羲大概就是取法于此而画卦呢?但我说:伏羲画卦,实际上从未取法于此。为什么呢?伏羲八卦的卦画完全出于自然,所以无论遇到什么都不会不相合。现在说九宫与八卦相合,可以;说四十五之数与天地的正数相合,也可以。但如果说伏羲画卦一定取法于这个数字,那么我绝对不敢这样断定。汉儒之所以把九数指为洛书,只是因为《洪范》中有“上天把洪范九畴赐给大禹”这一句话。既然《洪范》的九畴可以说成洛书,那么《中庸》的九经也可以说成洛书吗?哪里只是九经呢?天下凡是九数,如舜的九官、大禹的九功、周代的九府、九井,岂不都可以说成洛书了?唉,难道真能这样吗?

吁!有是哉!彼既以九数为洛书而属之禹,则不得不以十数为河圗而归之伏羲。然河图之数十,洛书之数九,孔子尝言之乎?孔子盖不言也。孔子不言,则安国之説从何而来耶?大抵众言淆乱,折诸圣。圣人之言不信,又将谁信?今按《大传》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译他们既然把九数说成洛书并归给大禹,就不得不把十数说成河图并归给伏羲。然而,河图之数为十、洛书之数为九,孔子曾经这样说过吗?孔子大概没有说过。孔子没有说过,那么孔安国的说法从哪里来的呢?大致说来,众说纷纭混乱,应该以圣人的话来裁断。圣人的话都不可信了,又要相信谁呢?现在考察《大传》说:“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圣人便取法它们。”

圣人乃指伏羲。伏羲画卦,盖取则于河图洛书也。又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逺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万物之情。」所取如此,则《易》非独以河圗洛书而作也。夫九宫之数,在《易》无之,《易》唯有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耳,初未尝目此数为河图。汉儒亦自知《易》中唯有五十五数而无四十五数,遂断之曰:「河图授羲,洛书锡禹。」其意若曰:《易》有洛书之称,毕竟书乃洛中一物,《洪范》有「天锡」二字,必是天以此物▯禹。吁!盖亦不思耳矣。审如是,则仲虺之语云:「天乃锡王勇智」,则勇智乃亦物乎?愚又按《书·顾命》云:「天球河图在东序。」《记》云:「河出马图。」《语》云:「河不出图,吾已矣夫。」洛书则唯《易》言之,他经无所见。谓九数为洛书,盖自汉儒始。《大戴礼》言之,《干凿度》言之,前此未之闻也。古书如《子华子》,不过曰:「二与四抱九而上跻,六与八蹈一而下沉,五居中宫,据三持七。」亦未尝目之为洛书也。且如大衍之有数,而五十为大衍,是故圣人明言之曰:「大衍之数五十。」使河图洛书果有数,而五十五果为河图,四十五果为洛书。则圣人亦必明言之曰:「河图之数五十五,洛书之数四十五。」圣人既不明言,则汉儒之説,臆説耳,非圣人之本意也。愚论如此,盖不敢背孔子之言,而曲从汉儒之説。故曰:「众言淆乱,折诸圣。」圣人之言不信,又将谁信?卦气之附防世传李氏卦气图,以坎、离、震、兊四正卦主四时,二十四爻主二十四气,以其余六十卦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每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又以复、临、泰至坤十二卦主十二月,七十二爻主七十二候,小雪起复初九。其説出于纬书,盖焦、京占候之学也。先天圎图,始复,次临,次泰,而终于坤。卦气图以复、临等十二卦主十二月,盖仿先天图。郑少梅曰:兊九五言剥,所以见震、夬、离、姤、坎、复之理也。冯厚斋曰:六十四卦纵横血脉,皆相通贯,故▯中有夬,兊中有剥,震之终三月为夬,兊之终九月为剥,离之中五月为姤,坎之中十一月为复。坎、离、震、兊在八卦未画言之,则四卦各主一方,各配一时。汉儒卦气以四卦主四时,盖本乎此,其失则依仿托之也。卦气图惟十二辟卦与易同,其余则否。解《易》者,以屯为十二月,▯为正月,需为二月,太▯则然,《易》不然也。《易》以复为十一月,复之象辞,盖言至日也。若又以中孚为十一月,则是太▯之法,非《易》之法也。太▯以中凖,中孚以周凖,复以礥凖。屯卦气圗以未济、蹇、頥、中孚、复五卦主大雪、冬至二气,屯、谦、睽、升、临五卦主小寒、大寒二气。其序与太▯同。干凿度》以一爻主一日,一卦凡六日用事。一曰诸侯,二曰大夫,三曰卿,四曰三公,五曰辟,六曰宗庙。」卦气圗:「一月凡五卦,一曰侯,二曰大夫,三曰卿,四曰公,五曰辟。」候分内外,以朔气前三日为内,朔气后三日为外。宋时官歴用之。六日七分之説,歴家用之,易无取焉。《易》言七日来复,盖自剥卦反而为复卦,剥六爻并复初爻,则为七。先儒以六日七分解七日来复,可谓细碎矣。圣人之意明白正大,不如是之细碎也。陈氏《九经辨疑》按:紫芝《讲义》云:“古之言卦气者,本于何书?出于《何氏易纬》《稽览图》。曰:卦气起于中孚,坎、离、震、兊各主一方,其余六十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余有五日,每日为八十分,五日为四百分,又四分日之一为二十分,是有四百二十分,以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各得七分,每日得六日七分。世儒传卦气‘六日七分’之説,盖起于此。彼盖见夫子有谓‘当期之日’,有谓‘七日来复’,故以为説耳。‘当期之日’言乾坤之防数,如此何尝论六十四卦之爻数?何尝以一爻配一日?圣人言乾坤二卦之防数,《易纬》乃以六十四卦之爻数配之,其亦迂曲牵强甚矣。”

译这里的圣人就是指伏羲。伏羲画卦,大概是取法于河图、洛书。又说:“古代包牺氏统治天下时,向上观察天上的象,向下观察大地的法则,观察鸟兽的纹理和大地的适宜情况,近处取法自身,远处取法万物,于是开始创作八卦,用来贯通神明的德性,类比万物的情状。”他所取法的范围是这样广泛,所以《易》并不是只依据河图、洛书创作的。九宫之数在《易》中并不存在,《易》中只有天地五十五之数;起初从未把这个数字称作河图。汉儒也知道《易》中只有五十五之数而没有四十五之数,于是断言:“河图授给伏羲,洛书赐给大禹。”他们的意思仿佛是说:《易》中有洛书的称呼,但洛书毕竟只是洛水中的一种物品;《洪范》中有“上天赐给”两个字,就一定是上天把这种东西赐给了大禹。唉,这实在也是没有思考。假如真是这样,那么仲虺所说“上天于是赐给君王勇气和智慧”,难道勇气和智慧也是物品吗?我又考察《尚书·顾命》说:“天球、河图放在东序。”《礼记》说:“黄河出现马图。”《论语》说:“黄河不出现图,我就完了。” 洛书只有《易》谈到,其他经书都没有见到。把九数说成洛书,大概是从汉儒开始的。《大戴礼》谈到过,《干凿度》谈到过,在此以前没有听说过。古书如《子华子》,不过说:“二和四环抱着九向上升,六和八踩着一向下沉,五居于中央的宫位,凭据着三,掌持着七。”也从未把它称作洛书。又如大衍有数字,而且五十是大衍之数,所以圣人明白地说:“大衍之数为五十。”假如河图、洛书果真有数字,五十五果真是河图之数,四十五果真是洛书之数,那么圣人也一定会明白地说:“河图之数为五十五,洛书之数为四十五。”圣人既然没有明说,那么汉儒的说法就是臆说,不是圣人的本意。我这样论说,是不敢违背孔子的话,而委曲地听从汉儒的说法。所以说:“众说纷纭混乱,应当以圣人的话来裁断。”圣人的话都不可信了,又要相信谁呢?关于卦气的牵强附会 世间流传李氏卦气图,把坎、离、震、兑四个正卦作为四时的主卦,二十四个爻主管二十四节气;其余六十卦主管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每卦主管六日又八十分之一日的七分。又把复、临、泰直到坤的十二卦作为十二个月的主卦,七十二爻主管七十二候,小雪从复卦初九开始。这种说法出自纬书,大概是焦氏、京氏的占候之学。先天圆图以复卦开始,接着是临卦、泰卦,最后终于坤卦。卦气图把复、临等十二卦作为十二个月的主卦,大概是仿照先天图。郑少梅说:兑卦九五爻说“剥”,因此可以看出震、夬、离、姤、坎、复的道理。冯厚斋说:六十四卦纵横之间的脉络都相互贯通,所以夬中有兑,兑中有剥;震卦的终点是三月,对应夬;兑卦的终点是九月,对应剥;离卦的中点是五月,对应姤;坎卦的中点是十一月,对应复。坎、离、震、兑在八卦尚未分画时来说,四卦各自主管一个方位,各自配属一个时令。汉儒的卦气说以四卦主管四时,大概就是以此为依据;但它的错误在于依样仿造、强作寄托。卦气图只有十二个辟卦与《易》相同,其余部分则不同。解释《易》的人把屯卦作为十二月,蒙卦作为正月,需卦作为二月,《太玄》是这样,《易》却不是这样。《易》把复卦作为十一月,复卦的象辞大概说的是冬至。如果又把中孚作为十一月,那就是《太玄》的方法,不是《易》的方法。《太玄》以中孚作为“中准”,中孚以“周准”,复卦以“礥准”。屯卦卦气图把未济、蹇、颐、中孚、复五卦作为大雪、冬至两个节气的主卦,把屯、谦、睽、升、临五卦作为小寒、大寒两个节气的主卦。它的次序与《太玄》相同。《干凿度》说:一个爻主管一天,一卦总共六天当令。第一天称诸侯,第二天称大夫,第三天称卿,第四天称三公,第五天称辟,第六天称宗庙。卦气图说:一个月总共有五卦,第一卦称侯,第二卦称大夫,第三卦称卿,第四卦称公,第五卦称辟。候分为内候和外候,以朔气前三天为内,朔气后三天为外。宋代的官历采用了这种方法。六日七分的说法,是历法家采用的,《易》并不取用。《易》说“七日来复”,大概是从剥卦返回到复卦:剥卦六爻加上复卦初爻,就是七。先儒用六日七分来解释“七日来复”,可以说过于琐碎了。圣人的意思明白而正大,不会像这样琐碎。陈氏《九经辨疑》考证说:紫芝《讲义》说:“古人所说的卦气,依据的是哪部书?出自《何氏易纬》的《稽览图》。书中说:卦气从中孚开始,坎、离、震、兑各自主一方,其余六十卦,每卦六爻,每爻主管一天,共主管三百六十天,余下五天;每天分为八十分,五天就是四百分,再加四分之一日即二十分,共有四百二十分。把它分给六十卦,其中四十二卦每卦各得七分,所以每卦主管六日七分。世间儒者流传卦气‘六日七分’的说法,大概就是由此而来。他们大概见到孔子说过‘当期之日’和‘七日来复’,所以据此立说。‘当期之日’是说乾坤二卦的奇偶之数,哪里曾经讨论六十四卦的爻数?哪里曾经把一个爻配作一天?圣人说的是乾坤两卦的奇偶之数,《易纬》却把六十四卦的爻数配上去,实在迂曲牵强得很。”

按汲斋文藁云:司马温公曰:「先从事于▯,以渐进于易。又曰:『易,天也;▯所以为之阶也。』夫太▯无与于易,易頼于太▯,固矣。司马公乃欲因▯以求易,吾恐求▯愈深,去易愈逺。何者?道德性命之理,与星歴气候之学,本不相渉也。」子云作太▯,非本易之道,特用易纬卦气六日七分之説耳。卦气之説,巫史附会之説,非圣人之意也。李隆山曰:「为卦气之説者曰:『易六十四卦,坎离震兑各主一方,其余六十卦分主一歳。卦有六爻,爻主一日,凡三百六十日,余五日四分日之一。每日为八十分,分之于六十卦,则每卦当六日七分。』以卦气论之,九月剥,十月坤,十一月复。从剥至复,隔坤一卦,凡六日七分。其曰七日者,举成数而言也。或者又以卦气起中孚之説难之曰:『月有五卦,五卦分爻,爻主一日。九月剥也有艮有既济有噬嗑有大过凡五卦而后成坤。十月坤也有未济有蹇有頥有中孚凡五卦而后成复。则自坤至复,安得谓之七日来复乎?』复主冬至,冬至中气起于中孚,自中孚之后七日而复,故『七日来复』者,自中孚而数,不自坤数也。以中孚之説较之于坤,则在术数中差为稍密。然卦气何不起于他卦而乃起于中孚耶?推原是説,盖本于扬雄,以中凖中孚,以周凖复而次中孚。此特假中孚之名,以为太▯张本,而寓其平日所传推歩之学与夫太初之歴耳。《易》卦之次序见今序卦,不如此也。且卦气胡为乎不起于他卦而独起于中孚也耶?按《易》序以复次剥,不以次中孚,此文王孔子之《易》之序也。吾知从文王孔子之《易》而已,不能舍文王孔子之《易》而从扬子之太▯也。故尝谓六十四卦之序,剥之后而复继之,自剥至复,隂极阳生,其曰『七日来复』云者,歴剥之六爻至复之初爻,凡七爻而一阳来复耳。凡隂阳之数,自子至午,自午至子,其辰不过七。数一辰,是为一日,而自剥至复,其爻亦如之。辰至七而复,而爻亦至七而复。其曰「七日」者,凡歴七爻而应七辰之数耳。且《易》中诸爻称「七日」者非一,震六二曰「七日得」,既济六三曰「七日得」。其曰「七日」云者,亦谓其周歴六爻至于本爻,则其数自复,其失自得也。一变而为七,岁月日时之运皆然。而《易》爻象之故,尽六而止,至七则变。《易》中「七日」之义,大率皆取此。若以卦气论之,则震与既济之所谓「七日」者,其所隔又何卦?岂亦隔中孚与坤卦也哉?《易》中义例灼然如此,惟以《易》治《易》,而不惑于异説,则得之矣。纳甲之附防纳甲之説出于京房焦贡之占法。项平庵曰:「干纳甲壬,坤纳乙癸者,父母之卦,主十干始终之数也。艮纳丙,兑纳丁者,少男少女,近乎始也。震纳庚,巽纳辛者,长男长女,近乎终也。坎纳戊,离纳巳者,中男中女,皆居中也。」或问:「泰有坤,故言乙;归妹无坤,而亦言乙,何也?」「蛊无干而言甲,巽无震而言庚,又何也?」曰:「纳甲之法,惟术家用之,于易无预焉。」蛊▯辞云:「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甲指震而言,震东方之卦,东方属甲乙木。蛊之三四五互震,故称甲。泰、归妹爻辞皆曰「帝乙」者,泰六五互震,归妹六五震体,而皆柔爻,故皆称帝乙。巽九五曰:「先庚三日,后庚三日。」者,庚指互兊而言,兊西方之卦,西方属庚也,即非用纳甲法。三易周礼筮人及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并不指言何代之书。郑氏以为夏商周之易是已。又注云:「连山者,象山之出云,连连不絶;归藏者,万物莫不归藏于其中;周易者,易道周普,无所不备。」孔氏正义云:「先儒兼取郑説,云既称周代之名,亦是周普之义。」愚谓郑氏既以周为代名,又何必训普为周。杜子春云:「连山伏羲,归藏黄帝世谱云:神农一曰连山氏,亦曰列山氏;黄帝一曰归藏氏。」正义云:「既连山、归藏并是代号,则《周易》称周者,文王作易之时,正在羑里,周德未兴,犹是殷代,故题周以别殷。犹《周书》《周礼》题周以别余代,故《易纬》云:『因代以题周』是也。」郭白云曰:「《易》之名,始于文王,后世圣人又因文王之《易》,以周题之,所以别夏商二代。夏曰连山,商曰归藏,而不名曰夏商《易》者,时未有《易》之名也。」愚谓题周,当是后之史官,朱汉上以为是周公,亦未可知,决非文王。盖文王作《易》时,犹服事殷,讵肯题其书为周?莆田郑氏曰:「易之坤卦,乃归藏遗意,所谓『坤以藏之』是也。全体皆言地道。易之艮卦,乃连山遗意,所谓『兼山艮』是也。六爻皆列人象。」

译考察《汲斋文藁》说:司马温公说:“先从事于《太玄》,逐渐进而学习《易》。又说:‘《易》如同天,《太玄》是通向它的阶梯。’《太玄》本来与《易》没有关系,而《易》却要依靠《太玄》,这是确定无疑的。司马公竟然想通过《太玄》来求得《易》,我恐怕越是深入探求《太玄》,离《易》就越远。为什么呢?道德、性命的道理,与星历、气候的学问,本来就没有关系。”扬雄创作《太玄》,并不是依据《易》的道理,只是采用《易纬》卦气六日七分的说法罢了。卦气说是巫史的附会之说,不是圣人的本意。李隆山说:“主张卦气说的人说:‘《易》六十四卦中,坎、离、震、兑各自主一方,其余六十卦分别主管一年。每卦有六爻,每爻主管一天,共三百六十天,余下五日四分之一日。每天分为八十分,分给六十卦,每卦应得六日七分。’按照卦气说,九月是剥卦,十月是坤卦,十一月是复卦。从剥到复,中间隔着坤卦,共六日七分。所谓七日,是举成数而言。有人又用卦气从中孚开始的说法来质疑说:‘一个月有五卦,每卦分配六爻,每爻主管一天。九月是剥卦,其中又有艮、既济、噬嗑、大过,共五卦之后才成为坤卦。十月是坤卦,其中又有未济、蹇、颐、中孚,共五卦之后才成为复卦。那么从坤到复,怎么能说是“七日来复”呢?’复卦主管冬至,冬至这个中气从中孚开始,从中孚之后七日便到复卦,所以“七日来复”是从中孚数起,并不是从坤卦数起。把中孚的说法与坤卦相比,在术数中算是稍微精密一些。然而卦气为什么不从别的卦开始,偏偏要从中孚开始呢?推究这种说法的根源,大概是出自扬雄:以中孚为‘中准’,以复卦为‘周准’,然后次列中孚。这只是借用中孚的名称,为《太玄》作铺垫,同时寄寓他平日所传的推步之学和《太初历》。 《易》卦的次序见于今本《序卦》,并不是这样。况且卦气为什么不从别的卦开始,偏偏独从中孚开始呢?考察《易》的次序,是复卦接在剥卦之后,并不是接在中孚之后;这就是文王、孔子的《易》的次序。我只知道遵从文王、孔子的《易》,不能舍弃文王、孔子的《易》而遵从扬子的《太玄》。所以我曾经说,六十四卦的次序是剥卦之后接复卦;从剥到复,阴气达到极点而阳气产生,所谓“七日来复”,是经历剥卦六爻直到复卦初爻,共经过七爻,于是一个阳爻返回。凡是阴阳的运行之数,从子时到午时、从午时到子时,所经历的时辰不过七个。数一个时辰,就是一天;从剥到复,其爻数也是这样。时辰数到七就返回,爻数也数到七就返回。所谓“七日”,就是经历七爻,符合七个时辰的数。况且《易》中称作“七日”的爻辞不止一处,震卦六二说“七日得”,既济卦六三也说“七日得”。这里所说的“七日”,也是说周遍经历六爻到达本爻,数便自行返回,失去的便自行得到。事物一变就成为七,年月日时的运行都是如此。而《易》爻象的变化规律,经过六就停止,到七便发生变化。《易》中“七日”的意义,大多取法于此。如果按照卦气说,那么震卦和既济卦所谓的“七日”,它们中间又隔着哪一卦?难道也隔着中孚和坤卦吗?《易》中的义例明白清楚,只要用《易》本身来解释《易》,而不被异说迷惑,就可以得到正确理解。关于纳甲的牵强附会 纳甲说出自京房、焦贡的占法。项平庵说:“乾纳甲、壬,坤纳乙、癸,这是父母卦,主管十干从开始到结束的数。艮纳丙,兑纳丁,这是少男、少女,接近开始。震纳庚,巽纳辛,这是长男、长女,接近结束。坎纳戊,离纳己,这是中男、中女,都居于中间。”有人问:“泰卦有坤,所以说乙;归妹卦没有坤,却也说乙,为什么呢?”又问:“蛊卦没有乾,却说甲;巽卦没有震,却说庚,又为什么呢?”回答说:“纳甲的方法只是术数家使用,与《易》没有关系。”蛊卦《彖辞》说:“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甲是指震卦而言,震是东方之卦,东方在五行中属甲乙木。蛊卦三、四、五爻组成互震,所以称甲。泰卦、归妹卦的爻辞都说“帝乙”,是因为泰卦六五的互卦为震,归妹卦六五属于震体,而且都是柔爻,所以都称帝乙。巽卦九五说“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庚是指互卦兑而言;兑是西方之卦,西方属庚。这并不是使用纳甲法。三易 《周礼》说筮人和太卜掌管三易的方法:第一叫《连山》,第二叫《归藏》,第三叫《周易》。它们的经卦都是八个,分别重叠后都成为六十四卦,并没有明确说是哪一代的书。郑玄认为它们分别是夏、商、周三代的《易》,就是这样。他又注释说:“《连山》,象征山中云气升起,连续不断;《归藏》,万物没有不归藏于其中的;《周易》,《易》的道理周遍广大,没有什么不完备。”孔颖达《正义》说:“前代儒者兼取郑玄的说法,认为既然使用了周代的名称,也包含周遍普及的意义。”我认为郑玄既然把“周”当作朝代名称,又何必把它训释为周遍呢?杜子春说:“《连山》属于伏羲,《归藏》属于黄帝。”《世本》说:神农又称连山氏,也称列山氏;黄帝又称归藏氏。《正义》说:“既然《连山》《归藏》都是时代的称号,那么《周易》称‘周’,是因为文王作《易》的时候正被囚禁在羑里,周德还没有兴盛,仍然属于殷代,所以题作‘周’以区别于殷;就像《周书》《周礼》题作‘周’以区别于其他时代一样。因此《易纬》说:‘因时代而题为周。’”郭白云说:“《易》的名称开始于文王,后世圣人又因为文王的《易》,用‘周’来题名,以区别于夏、商两代。夏代叫《连山》,商代叫《归藏》,并不称作夏《易》、商《易》,是因为当时还没有‘易’这个名称。”我认为题作“周”,应当是后世史官所为;朱汉上认为是周公,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肯定不是文王。因为文王作《易》时仍然侍奉殷,怎么肯把他的书题名为周呢?莆田郑氏说:“《易》的坤卦,是《归藏》遗留下来的意思,所谓‘坤以藏之’就是这个意思。全卦所说的都是地道。《易》的艮卦,是《连山》遗留下来的意思,所谓‘兼山艮’就是这个意思。六爻都排列着人的形象。”

吴忠畆曰:「连山以重艮为首,象人;归藏以重坤为首,象地;周易以重干为首,象天。若以三易为三代之易,吾斯之未能信;又以为三皇之易,吾尤未之敢信。然则三易如何?曰:三极之道也。」易字义孔頴逹、胡安定、程子皆训《易》为变。孔氏又引纬书为“不易”为“简易”,则赘矣。朱子谓《易》有两义,一、是变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对待底。何谓变易?阳变隂,隂变阳,如一卦变八卦,八变六十四,六十四变四千九十六,皆是也。何谓交易?阳交隂,隂交阳,如干交坤而得三男,坤交干而得三女,皆是也。变易、交易之象,观先天之图可见。其画皆一隂一阳上下相对。魏伯阳《参同契》云:日月为易。虞翻注云:易字从日,下从月,或者释之曰:《系辞传》云:隂阳之义配日月,隂阳之着见莫如日月,故取日月二字合为易字。而易字之义,则为隂阳之变易也。朱子曰:「杨▯山过黄亭,▯季鲁家。季鲁问易,▯山取一张纸,画一圈子,用墨涂其半,曰:『这便是易。』此説极好。易只是一阴一阳,做出许多般様。又曰:『易只是个阴阳。』庄子曰:『易以道隂阳,不为无见。』如竒耦、刚柔,便只是隂阳做了易。又曰:『易字义只是隂阳。』」蔡节斋曰:「隂阳非易,隂阳变易而无体者,易也。犹形而上者谓之道,其曰『一隂一阳之谓道』者,阴阳非道,一阴一阳运行而无形者,道也。夫易者,所以生隂阳,今指隂阳而言易者,欲明无非虚▯,虽无形无体,而有隂阳变易之理也。」卦象▯爻字义玊篇》云:卦,兆也。谓占事知来,而有吉凶先见之兆也。《説文》云:卦,筮也。徐▯曰:卦,从挂省文。《正义》云:卦者,挂也。言悬挂物象以示人也。朱汉上曰:章詧谓挂之墙壁,以观其兆。朱子曰:「卦分明将一片木画挂于壁上,所以为挂爻。是两个交,交是交变之义,所以为爻。」卦者,挂也。有三画者,有六画者,皆谓之卦。今人称龙见为龙挂,盖着见之义也。象者,像也,亦是着见之义。故曰:见乃谓之象。象之为兽,大物也。大而可见者也。朱子曰象谓有个形似也▯者」材也。「▯」之不变,所以具全卦之材,非谓「▯」训材也。爻者,效天下之动者也。爻之变,所以效天下万事万物之动,非谓爻训效也。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以明吉凶。盖卦之既设,斯有象之可观。既有象,斯有「▯」辞、爻辞,而吉凶始明。▯乃象之全体,爻乃象之分体。《▯辞谓全卦所系之辞,爻辞谓六爻所系之辞。国语》云:王飨有体荐,燕有折爼。又云: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亲戚燕飨,则有爻蒸。韦耀注云:全烝,全其牲体而升之爼。凡禘郊皆血腥,房大爼也。《诗》云:笾豆大房,谓半解其体升之房也。爻烝,体解节折升之爼也,谓之折爼。愚故曰:▯乃象之全体,盖犹禘郊之全烝,是以▯字与象字相似,而字皆从豕。爻乃象之分体,亦犹燕飨之爻烝。后人加肉于爻下而为肴字,所以别于《易》也。▯字、爻字之义,不过如斯而已。虽有巧説,不能易也。苏东坡以爻为折爼,其説是已。至论▯之义,乃云▯者豕也,则于象之外添一豕矣。象虽豕属,然非豕也。或谓豕为六牙象,盖谓象具六牙,则犹六爻具而为全卦之体也。或又谓▯形如豕,则▯乃别是一物,又非象矣。至谓▯之九窍,唯鼻不具,而尾甚长,夜欲寐则返其尾以遮鼻。夫返尾塞鼻,此蜼也。《周礼》有蜼彞,奚可以《周礼》之蜼为《周易》之▯哉?重卦之人正义云:重卦之人,凡有四説。王辅嗣等以为伏羲;郑▯、淳于俊之徒以为神农;孙盛以为夏禹;史迁等以为文王。案《系辞》:神农之时已有,盖取诸益与噬嗑。其言夏禹及文王者,不攻而自破。其言神农,亦未为得。案《説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賛于神明而生蓍。凡言作者,创造之谓也。神农以后,便是述修,不可谓之作也。则幽賛用蓍,谓伏羲矣。故《干凿度》云:垂皇防者,牺。上系论用蓍云:十有八变而成卦。既言圣人作易,十八变成卦,明用蓍在六爻之后,非三画之时也。以此论之,伏羲用蓍,即伏羲重卦矣。今依王辅嗣,以伏羲既画八卦,即自重为六十四卦,为得其实。愚谓孙盛以《大禹谟》有▯筮协从之辞,遂谓夏禹重卦;郑▯以《系辞》传有神农作耒耜取益之辞,遂谓神农重卦;皆牵合附防之説,不足信也。当从王辅嗣为是。太史公曰:「西伯囚而演易,演者,演其辞也。魏伯阳明谓文王演爻辞,则非演其画也,审矣。」▯子曰:「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盖不详玩太史公之説而云尔。」班固曰:「文王重易,作上下篇,则不过循习▯子之説耳。」

译吴忠畴说:“《连山》以重艮卦为首,象征人;《归藏》以重坤卦为首,象征地;《周易》以重乾卦为首,象征天。如果把三易看作三代的《易》,我不能相信;如果又把它们看作三皇的《易》,我更加不敢相信。那么三易究竟是什么呢?回答说:是三极之道。” “易”字的意义 孔颖达、胡安定、程子都把“易”解释为变化。孔颖达又引用纬书,把“不易”解释为“简易”,这就多余了。朱子说,《易》有两层意义:一是变易,就是流行变化;二是交易,就是相互对待。什么叫变易?阳变为阴,阴变为阳,例如一卦变为八卦,八卦变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变为四千九十六卦,都是变易。什么叫交易?阳与阴相交,阴与阳相交,例如乾与坤相交而得到三男,坤与乾相交而得到三女,都是交易。变易、交易的象,从先天图可以看出。先天图中的卦画,都是一阴一阳上下相对。魏伯阳《参同契》说:日月就是易。虞翻注说:“易”字从日,下面从月。有人解释说:《系辞传》说阴阳的意义配合日月,阴阳的显现没有比日月更明显的,所以取“日”“月”两个字合成“易”字。而“易”字的意义,就是阴阳的变易。朱子说:“杨龟山经过黄亭,投宿在季鲁家。季鲁问《易》,龟山拿出一张纸,画了一个圆圈,用墨涂黑一半,说:‘这就是易。’这个说法非常好。《易》只是一阴一阳,由此构成许多不同的形态。又说:‘《易》只不过就是阴阳。’庄子说:‘《易》用来说明阴阳’,并不是没有见识。像奇偶、刚柔,也都只是阴阳构成了《易》。又说:‘易字的意义就是阴阳。’” 蔡节斋说:“阴阳本身不是《易》;阴阳不断变化而没有固定形体,这才是《易》。这就像有形之上的东西叫作道,所说‘一阴一阳叫作道’,并不是说阴阳就是道,而是说一阴一阳运行而没有形体的东西才是道。《易》是用来产生阴阳的,现在指着阴阳来说明《易》,是为了表明它并非虚无玄妙的空无之物;虽然没有形体,却有阴阳变化的道理。” 卦、象、《彖》辞、爻辞字义 《玉篇》说:卦,就是征兆,意思是通过占问事情而预知未来,并先行显现吉凶的征兆。《说文解字》说:卦,就是筮。徐铉说:卦字,是从“挂”字省略文字而来。《正义》说:卦就是挂,意思是把事物的形象悬挂出来给人看。朱汉上说:章察认为是把它挂在墙壁上,用来观察征兆。朱子说:“卦明显是把一片木板画好后挂在墙上,所以叫作‘挂’;爻是两个交,‘交’有交变的意义,所以叫作‘爻’。” 卦就是挂。有三画的,有六画的,都叫作卦。如今人们称龙出现为“龙挂”,大概也是显现、出现的意思。象就是形象,也有显现、出现的意思。所以说:显现出来才叫作象。“象”这种动物,是体形很大的兽,是大而可以看见的东西。朱子说:象,就是有一个形状相似的东西。“彖”就是材;说“彖”不变化,是因为它具备全卦的材质,并不是说“彖”字训释为材。爻是效法天下运动变化的东西;爻发生变化,是用来效法天下万事万物的运动,并不是说爻字训释为效。圣人设立卦,观察卦象,并把辞系在卦上,以说明吉凶。大概卦既然设立了,就有可以观察的象;既然有了象,就有《彖》辞和爻辞,吉凶才开始明白。《彖》是卦象的整体,爻是卦象的分体。《彖辞》是系在全卦上的辞,爻辞是系在六爻上的辞。《国语》说:天子宴享时有整牲体的进献,燕饮时有折解的俎肉。又说:举行禘祭、郊祭时,有整牲蒸祭;王公举行立饫礼时,有房俎蒸祭;亲戚燕饮时,有分解的蒸祭。韦昭注说:整牲蒸祭,是把完整的牲体放到俎上献出。凡是禘祭、郊祭,都用血腥之祭;房是大的俎。《诗经》说“笾豆大房”,是说把牲体分解成两半,放到大房上。“爻蒸”是把牲体分解、切割后放到俎上,也叫折俎。我所以说,《彖》是卦象的整体,大概就像禘祭、郊祭时的整牲蒸祭;因此“彖”字与“象”字相近,字形都从豕。爻是卦象的分体,也像燕饮时的分解蒸祭。后人把肉加在爻字下面形成“肴”字,是为了与《易》中的爻字区别。“彖”字、“爻”字的意义,不过如此。即使有再巧妙的说法,也不能改变这一点。苏东坡把爻解释为折俎,这个说法是对的。至于解释“彖”的意义,他却说彖就是猪,这就在象之外又增加了一头猪。象虽然属于豕类,却不是猪。有人说彖是六牙象,大概是说象有六颗牙,就像六爻具备后成为全卦的整体。又有人说彖的形状像猪,那么彖就是另一种东西,也不是象了。至于说彖有九窍,唯独没有鼻孔,而尾巴很长,夜里想睡觉时就把尾巴卷回来遮住鼻子;把尾巴卷回来堵住鼻子的,是蜼。《周礼》中有蜼彝,怎么可以把《周礼》的蜼当成《周易》的彖呢?重卦的人 《正义》说:关于重卦的人,总共有四种说法。王辅嗣等人认为是伏羲;郑玄、淳于俊一类人认为是神农;孙盛认为是夏禹;司马迁等人认为是文王。考察《系辞》说,神农时代已经有了重卦,因为说神农取法于益卦和噬嗑卦。这样一来,说夏禹和文王重卦的说法自然就被推翻了。说神农重卦,也不一定正确。考察《说卦》说:“从前圣人创作《易》,幽暗地赞助神明而产生蓍草。”凡是说“作”,都是创造的意思。神农以后只是继承和修治,不能称作创作。因此,幽赞并使用蓍草的,应当是伏羲。所以《干凿度》说:“垂下皇极的人,是牺。”《系辞上》谈到使用蓍草,说经过十八次变化而成卦。既然说圣人创作《易》,经过十八次变化形成卦,就说明使用蓍草是在六爻产生之后,而不是三画八卦的时候。由此看来,伏羲使用蓍草,也就是伏羲重卦。现在依从王辅嗣的说法,认为伏羲画出八卦以后,就自行重叠成六十四卦,这是符合事实的。我认为孙盛因为《大禹谟》有“龟筮协从”的话,便说夏禹重卦;郑玄因为《系辞传》有神农制作耒耜、取法益卦的话,便说神农重卦;这些都是牵强附会的说法,不值得相信。应当以王辅嗣的说法为正确。太史公说:“西伯被囚禁后推演《易》。”所谓推演,是推演它的辞。魏伯阳明确说文王推演的是爻辞,那么就不是推演卦画,这一点很清楚了。扬子说:“《易》开始时只有八卦,到文王才有六十四卦。”大概是没有详细玩味太史公的话才这样说。班固说:“文王重叠《易》,作成上下篇。”这不过是沿袭扬子的说法罢了。

杨绘曰:“重卦者,圣人也。经无明文,予不得而强配也。”司马迁、▯雄,大儒也。迁之言曰:“西伯拘而演《周易》。”雄之言曰:“《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今按二贤之言,则重卦乃文王,岂不信乎?曰:“迁、雄诚大儒也,予执经之文,则有所不信矣。”《虞书》曰:“▯筮协从。”则“筮”云者,非八卦之可为也,必六十四之然后为筮矣。舜、禹之际,而曰“▯筮协从”,则何文王重卦之有乎?经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按是而言,则重卦之始,其在上古乎?陈元纲《九经辩疑》按《汲斋文藁》云:“谓之《易》者,以爻之上下徃来变易不穷尔。有六十四卦,乃可以变易。若但八卦,何‘易’之有?”《法言》乃曰:“《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若伏羲但有八卦,不得谓之《易》也。不知夫子所谓“始画八卦”,即六十四卦而八卦相上下耳。扬子云盖不知此义。刘元城曰:“以大《▯》言之,神农氏为耨,盖取诸益;日中为市,盖取诸噬嗑;黄帝、尧、舜为舟楫,盖取诸涣;服牛乘马,盖取诸随。”且益、噬嗑、涣、随皆六十四卦之名也。神农、黄帝、尧、舜皆文王之前也,则重《易》六爻谓文王可乎?且《周官》太卜掌三易: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为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盖夏曰连山,商曰归藏,周曰《周易》。此又可见夏、商之时已有六十四卦,非至文王重《易》六爻也。然则扬雄、班固之徒,何以言文王重《易》六爻?盖文王拘于羑里,而演六十四卦之辞,如“乾元亨利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是也。非重《易》六爻也。至于爻辞,则恐周公所作,如“干初九,潜龙勿用”、“坤初六,▯霜坚氷至”是也。愚谓元城云:“文王演六十四卦之辞,非重《易》六爻”,其説是已。谓爻辞悉是周公作,则又失之矣。盖爻辞亦皆文王作,非周公也。名卦之人伏羲始画八卦,有八卦之名乎?曰:有之。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是也。伏羲因而重之为六十四,有六十四卦之名乎?曰:无之。重干则曰干下干上,重坤则曰坤下坤上,屯则曰震下坎上,防则曰坎下艮上。然则屯防之名,是谁名之?曰:文王名之。郭白云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者之名,总谓之卦。凡九字,不可以常义肤浅训释。盖出于上古之言,文王、孔子能通之者也。后世不因孔子,以卦之才德言之,知为干健、坤顺、震动、巽入,终莫能究其义。又曰:乾坤八字,出于包牺;卦之一字,出于包牺之后。圣人名之,其余五十六卦及《易》与元亨利贞,皆命于文王。凡六十一名,可以意义训释。盖中古之言,后世所能通也。作《▯辞、爻辞之人【案:琰以彖辞、爻辞尽出于文王,博引众説以明之,与正义不同】▯辞者,乾元亨利贞之▯是也。爻辞者,初九潜龙勿用之▯是也。皆文王之所作也。占法,六爻不变则以《▯辞为占,变则以爻辞为占。谓文王止作《▯辞,不作爻辞,不明占法者之谬论也。伏羲,上古作易之圣人也。始画八卦,因而重之为六十四。有其画,无其辞也。文王,中古作易之圣人也。▯辞、爻辞,盖皆文王之所作也。易之画,乃伏羲之画也。易之▯辞、爻辞,乃文王之辞也。伏羲作六十四卦之画,文王作六十四卦之辞,并三百八十四爻之辞,故皆谓之作。太史公曰:「文王囚而演易。」魏文帝《典论》云:「西伯幽而演易。」演易者,既作卦辞,又作爻辞,以敷衍易中之大义也。魏伯阳《参同契》云:「文王帝之宗,循而演爻辞。」盖明言文王敷衍六爻之辞也【案:循而,一本作结体,似指作彖辞言,于义为更长】六十四卦之画,实出于伏羲。舍伏羲而指文王者,何也?不熟读《大禹谟》故尔。六十四卦之辞与三百八十四爻之辞,实出于文王。舍文王而指周公者,何也?不熟读《系辞传》故尔。愚谓郑▯之説是已,马融、陆绩之説非也。何以见之?盖《易》中称王,皆是泛言,非指文王,亦非指太王。李隆山尝辩之矣。箕子乃是其子,后人因▯传称箕子,遂于爻辞其子之其加竹作箕。冯厚斋尝辩之矣。东邻西邻亦是泛言,即非指纣与文王。季西溪尝辩之矣。李隆山解《升》之六四曰:“此一爻之辞,其事颇▯太王。若文王作爻辞,则不应自言。”或者以爻辞非文王语,然而《易》中“王用”之辞,非一如“王用三驱,王用出征,王用享于帝吉”之▯,皆泛言之,未尝指名其人。以诸爻之辞证之,可见也。如此则爻辞之作,不必避就。明夷与《升》卦数爻之辞,以为非文王之语,而凿空臆度,指为周公也。冯厚斋曰:“解《明夷》之六五曰:‘箕蜀才本作其后,以▯賛有箕子之文,遂加竹作箕。’”

译杨绘说:“重卦的人是圣人。经书没有明文,我不能强行把它配给某个人。”司马迁、扬雄都是大儒。司马迁说:“西伯被拘禁后推演《周易》。”扬雄说:“《易》开始时是八卦,到文王才有六十四卦。”现在考察这两位贤人的话,那么重卦的人就是文王,难道不可信吗?回答说:“司马迁、扬雄确实是大儒,但我坚持依据经文,就有不能相信他们的地方。”《虞书》说:“龟卜和筮占都同意。”这里说的“筮”,不是八卦所能完成的,必定要有六十四卦以后才可以称为筮。舜、禹之际已经说“龟筮协从”,那么怎么能说是文王才重卦呢?经书说:“八卦排列成列,象就在其中了;因而把它们重叠起来,爻就在其中了。”据此来说,重卦的开始大概在上古吧?陈元纲《九经辨疑》引《汲斋文藁》说:“之所以称为《易》,是因为爻的上下往来、变化不穷。必须有六十四卦,才可以发生变化;如果只有八卦,哪里有什么‘易’呢?”《法言》却说:“《易》开始于八卦,到文王才有六十四卦。”如果伏羲只有八卦,就不能称作《易》。他不知道孔子所说的“开始画八卦”,其实是说六十四卦,只是八卦上下相重而成罢了。扬子云大概不知道这个意思。刘元城说:“按照《大传》的话,神农制作锄,取法于益卦;在正午设立市场,取法于噬嗑卦;黄帝、尧、舜制作舟楫,取法于涣卦;驯服牛、乘骑马,取法于随卦。”而益、噬嗑、涣、随都是六十四卦的名称。神农、黄帝、尧、舜都在文王以前,那么说重叠《易》的六爻是文王所为,可以吗?况且《周官》说太卜掌管三易:第一是《连山》,第二是《归藏》,第三是《周易》;其经卦都是八个,分别重叠后都是六十四卦。这大概说明夏代叫《连山》,商代叫《归藏》,周代叫《周易》。由此也可以看出,夏、商时代已经有六十四卦,并不是到了文王才重叠《易》的六爻。那么,扬雄、班固这些人为什么说文王重叠《易》的六爻呢?大概是因为文王被拘禁在羑里,于是推演六十四卦的卦辞,如“乾元亨利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等。这不是说文王重叠《易》的六爻。至于爻辞,恐怕是周公所作,如“乾初九,潜龙勿用”“坤初六,履霜坚冰至”等。我认为刘元城说“文王推演六十四卦的卦辞,不是重叠《易》的六爻”,这个说法是对的。但他说爻辞全都是周公所作,又错了。因为爻辞也都是文王所作,不是周公所作。命名卦的人 伏羲开始画八卦时,有没有八卦的名称呢?回答说:有。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就是。伏羲因而把八卦重叠成六十四卦时,有没有六十四卦的名称呢?回答说:没有。重叠两个乾卦,就称为乾下乾上;重叠两个坤卦,就称为坤下坤上;屯卦就称为震下坎上;蒙卦就称为坎下艮上。那么,屯、蒙这些名称是谁命名的呢?回答说:是文王命名的。郭白云说:乾、坤、震、巽、坎、离、艮、兑这八个名称,总称为卦。凡是这九个字,都不能用通常的浅薄义理来训释。因为它们出自上古的语言,只有文王、孔子能够贯通理解。后世不依据孔子,而从卦所体现的才德来解释,知道乾为刚健、坤为柔顺、震为震动、巽为进入,终究不能穷究它们的含义。他又说:乾、坤这八个字,出自包牺;“卦”这个字,则出自包牺之后。圣人给它们命名,其余五十六卦以及《易》与“元亨利贞”,都是文王所命名的。总共六十一种名称,都可以按意义训释。因为这是中古时代的语言,后世能够贯通理解。作《彖辞》、爻辞的人【按:琰认为彖辞、爻辞全都出自文王,所以广泛援引各种说法来说明这一点,与《正义》的观点不同】彖辞,就是“乾,元亨利贞”这一类的话;爻辞,就是“初九,潜龙勿用”这一类的话。这些全都是文王所作。占筮的方法是:六爻没有变化,就以彖辞作为占断;有变化,就以爻辞作为占断。认为文王只作彖辞、不作爻辞,是不了解占法的错误说法。伏羲,是上古创作《易》的圣人。他开始画八卦,并由此重叠为六十四卦;当时只有卦画,没有卦辞。文王,是中古创作《易》的圣人。彖辞、爻辞大概都是文王所作。《易》的卦画,是伏羲所画;《易》的彖辞、爻辞,是文王所作。伏羲创作六十四卦的卦画,文王创作六十四卦的卦辞以及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辞,所以都称为“作”。太史公说:“文王被囚禁后推演《易》。”魏文帝《典论》说:“西伯被幽禁后推演《易》。”所谓推演《易》,就是既作卦辞,又作爻辞,用来铺陈发挥《易》中的大义。魏伯阳《参同契》说:“文王是帝王的宗祖,沿循而推演爻辞。”这大概是明确说文王铺陈发挥六爻的爻辞【按:“循而”,一本作“结体”,似乎是指作彖辞而言,从义理上说更为妥当】。六十四卦的卦画,确实出自伏羲。舍弃伏羲而说是文王所画,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没有熟读《大禹谟》。六十四卦的卦辞和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辞,确实出自文王。舍弃文王而说是周公所作,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没有熟读《系辞传》。我认为郑玄的说法是对的,马融、陆绩的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能够看出来呢?《易》中所说的“王”,都是泛称,并非指文王,也不是指太王。李隆山曾经辨析过这一点。箕子本来就是“其子”,后人因为《彖传》称“箕子”,于是就在爻辞“其子”的“其”字旁加竹,写成了“箕”。冯厚斋曾经辨析过这一点。“东邻”“西邻”也都是泛称,并非指纣和文王。季西溪曾经辨析过这一点。李隆山解释《升》卦六四说:“这一爻的爻辞,事情很像太王。如果爻辞是文王所作,就不应当自己说自己。”有人因此认为爻辞不是文王的话。然而《易》中“王用”的辞例并不止一处,如“王用三驱”“王用出征”“王用享于帝吉”这一类,都是泛泛而说,并没有指明是哪一个人。以各爻的爻辞相互验证,就可以看出来。这样说来,爻辞是谁所作,就不必回避或强行改说了。有人把《明夷》以及《升》卦若干爻的爻辞,认为不是文王的话,凭空主观推测,指说是周公所作。冯厚斋说:“解释《明夷》六五时说:‘箕,蜀才本作“其后”;因为《彖赞》中有“箕子”的文字,于是加竹写成“箕”。’”

李西溪曰:先儒説易,遇西字尽指为文王,如西山、西邻、西郊,皆曰文王事。至“西南得朋”,亦曰文王事,此皆言易之弊,初何关于文王?如谓东邻不如西邻,为纣不如文王,若果有此义,岂圣人所谓明哲保身之道哉?愚谓兊正西之卦,随言西山,上卦兊也;小畜、小过言西郊,互兊也;坤言西南,坤之本方也;既济言西邻,坎邻于西也。易中取象,必因其画,画有此象,乃有此辞。后之説者,徃徃舍六画之象,而专求之辞,未免牵合附防而为之説,是以其説多不通也。又曰:先儒言周公作爻辞者,以爻辞中有“王用亨于西山”、“王用亨于岐山”为文王亨王业事,故不敢谓文王自言,遂以为周公作。予谓文王事商之心,天地▯神实临之,岂容有享王业于岐西之意?若以为周公作,尤不可。夫子去文王五百歳,尚能明文王之心,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周公为子,而不明其父之心,以为文王有享王业之意,尚得为逹考也哉?“王用亨于西山”,自是随卦之王;“王用亨于岐山”,自是升卦之王,何关文王?若必以王为文王,则“王用三驱”、“王假有家”亦文王耶?愚谓西溪之説固是矣,而犹未详也。盖古者亨、享、烹皆作亨字,“亨于岐山”、“西山”皆是祭享之享,或者不知此义,乃以升、随所称之王为太王、文王,“亨王业”之事,旣谓升、随之王为太王、文王,遂谓爻辞非文王作,其失在乎以祭享之享误认为亨通之亨也。李隆山曰:自司马迁、班固以下,止言文王演易,而班固论之尤详。固于《艺文志》曰:「文王作上下篇」,未尝言及周公。又曰:「人更三圣,世歴三古。」而韦昭谓「三圣」即伏羲、文王、孔子;孟康谓「三古」即伏羲、文王、孔子之时,亦未尝言及周公。或者徒以爻辞有「王用亨于岐山」,乃文王事。若爻辞为文王作,则不当自言,而不知迁于岐山之下,自太王始,何独文王?况《易》中「王用」之辞,非一如「王用三驱」「王用出征」之▯,皆泛言之,安可遽指为文王也?若谓周公,文王之子,或从文王之后润色爻辞,则不可知,而直谓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则不可也。文王演《易》,卦辞止论大槩其忧患之危辞则尽见于诸爻。演《易》而不作爻辞,无是理也。《系辞》论圣人作《易》,卦爻皆并言之。文王演《易》,岂容有卦辞而无爻辞?自马融而下,以意度之,谓为周公所作,絶不经见,无所考信。至孔頴逹独引《春秋左氏传》「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始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而以为周公作爻辞之证。若以韩宣子之言为证,则谓周公作象辞方可,而况韩宣子之意,初止谓文王、周公以《易》与《春秋》之道行之于身、用之于世,而又能遗法以为典礼,传国之基本,元非为周公作《易》象而言也。易更三圣,韦昭谓伏牺、文王、孔子是已,盖于周公无与焉。孔頴逹辈以韦昭不数周公,乃强为之説曰:「只言三圣,不数周公者,以父统子业故也。」愚谓伏牺、文王、孔子之外,又添一周公,则为四圣矣。以三为四,岂理也哉?陈臯曰:「韩宣子适鲁,见春秋之法,故美周公之德;见易象,故知周之所以王。所见各别,所美又殊,安可并而释之以为周公作爻辞乎?」易象自是易象,爻辞自是爻辞。愚按《左氏传》云:「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读易者皆指此为周公作爻辞之证。夫宣子所见,乃易卦六画之象,非六爻之辞也。必欲以此为证,则不特可谓周公作爻辞,谓周公作春秋亦可也。吴环溪曰:易之兴也,当文王与纣之事耶?是故其辞危。此言文王繋爻辞也,昭然矣。至明夷之五,乃曰「箕子之明夷,利贞」,则箕子之贞,乃见于商亡之后,非文王之所得言。则又不可谓文王也。上非文王,下非孔子,居其中而谓之圣人,乃足以当之。则舍周公,其谁哉?宜先儒以为周公繋爻辞也。然谓周公繋爻辞于文王旣殁之后,则商已亡,周已兴,其辞安矣,不可谓危。管蔡流言,虽足为忧患,是乃周公之事,安得谓文王与纣之事?若谓危者指▯辞而言,则▯辞多者不过数句,少者三四字而止。总六十四卦系▯之辞,不过六百四十字,其畧如此。何以曰「系辞焉以尽其言哉」?是故谓文王则疑于爻,谓周公则疑于系辞,所以未免于疑也。然谓箕子明夷非文王之言,则可以一语可疑而转为周公;则不可。若为文王一事不安,遂转为周公,使周公一事不安,又将若之何?

译李西溪说:先儒解释《易》,遇到“西”字,就都指为文王,如“西山”“西邻”“西郊”,都说是文王的事情。至于“西南得朋”,也说是文王的事情。这都是解释《易》的弊病,起初哪里与文王有关?如果说“东邻不如西邻”是纣不如文王,假如果真有这个意思,难道是圣人所说的明哲保身之道吗?我认为兑是正西方的卦,所以说“西山”时,上卦是兑;《小畜》《小过》说“西郊”,是因为互卦有兑;坤卦说“西南”,是坤的本方;《既济》说“西邻”,是因为坎与西方相邻。《易》取象,必定依据卦画;卦画中有这样的象,才有这样的辞。后来的解释者往往舍弃六画的卦象,只专门从卦辞中寻找意义,难免牵强附会地作出解释,所以他们的说法大多不能贯通。他又说:先儒说周公作爻辞,是因为爻辞中有“王用亨于西山”“王用亨于岐山”,认为这是文王享有王业的事情,所以不敢说是文王自己说的,便认为是周公所作。我认为,文王侍奉商朝的心意,天地鬼神实实在在地监临着,哪里容许有在岐山、西山享有王业的意思?如果说是周公所作,就更不可行。孔子距离文王有五百年,尚且能够明白文王的心意,说:“天下三分,文王已经拥有其中的二分,却仍然服事殷朝;周的德行,可以说是最高的德行了。” 周公是文王的儿子,却不能明白父亲的心意,认为文王有享有王业的意思,这还能够算是通达孝道吗?“王用亨于西山”自然是随卦所说的王;“王用亨于岐山”自然是升卦所说的王,与文王有什么关系?如果一定要把“王”解释为文王,那么“王用三驱”“王假有家”也都是文王吗?我认为西溪的说法固然正确,但仍然不够详尽。古代“亨”“享”“烹”都写作“亨”字;“亨于岐山”“亨于西山”的“亨”,都是祭享的“享”,有人也许不知道这个意义,于是把升、随所说的王解释为太王、文王,把它解释成享有王业的事情。既然把升、随所说的王说成太王、文王,便进一步认为爻辞不是文王所作。他的错误在于把祭享之“享”误认为亨通之“亨”。李隆山说:从司马迁、班固以下,只说文王推演《易》,其中班固论述得尤其详细。班固在《艺文志》中说:“文王作上下篇”,从未提到周公。又说:“人更三圣,世历三古。”韦昭认为“三圣”就是伏羲、文王、孔子;孟康认为“三古”就是伏羲、文王、孔子的时代,也从未提到周公。有人只是因为爻辞中有“王用亨于岐山”,认为是文王的事情。如果爻辞是文王所作,就不应当由他自己说自己的事,却不知道迁徙到岐山之下,自太王就开始了,为什么偏偏只说文王?何况《易》中“王用”的辞例并不止一处,如“王用三驱”“王用出征”这一类,都是泛称,怎么能立即指为文王呢?如果说是周公所作,文王的儿子或许在文王之后对爻辞加以润色,这一点不能确定;但直接说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就不对了。文王推演《易》,卦辞只概括地论述忧患和危险,详细的忧患危险则全都表现在各爻之中。推演《易》却不作爻辞,没有这样的道理。《系辞》论述圣人作《易》时,卦辞、爻辞也是并提的。文王推演《易》,哪里会有作了卦辞却没有作爻辞的道理?从马融以来,凭主观推测,认为爻辞是周公所作,但这种说法绝无经典依据,也没有可以考信的证据。只有孔颖达引用《春秋左氏传》中“韩宣子到鲁国,看见《易》象和鲁国《春秋》”的话,才开始把它作为周公作爻辞的证据。若以韩宣子的话作为证据,那么只能说周公作《象辞》才可以;何况韩宣子的本意,起初只是说文王、周公把《易》和《春秋》的道理施行于自身、运用于世间,并且留下制度作为典章礼法和传国的根本,原本不是说周公作《易》象。《易》经历三位圣人,韦昭说是伏羲、文王、孔子,这是正确的,大概与周公没有关系。孔颖达等人因为韦昭没有把周公算进去,便强行解释说:“只说三圣而不计周公,是因为父亲统摄儿子的事业。”我认为,伏羲、文王、孔子之外再增加一个周公,就成了四位圣人。把三说成四,难道有道理吗?陈皋说:“韩宣子到鲁国,看见《春秋》的法则,所以赞美周公的德行;看见《易》象,所以知道周所以能够称王。所看见的各不相同,所赞美的也不同,怎么能把二者合并解释为周公作爻辞呢?”《易》象自是《易》象,爻辞自是爻辞。我按《左氏传》说:“韩宣子到鲁国,看见《易》象和鲁国《春秋》,说:‘周礼全都保存在鲁国了!’我到今天才知道周公的德行以及周所以能够称王的原因。”读《易》的人都把这段话作为周公作爻辞的证据。韩宣子所见的,是易卦的六画之象,不是六爻的爻辞。如果一定要把这作为证据,那么不但可以说周公作爻辞,也可以说周公作《春秋》。吴环溪说:《易》兴起的时候,正当文王与纣王之间的事情,所以它的辞意危惧。这显然是说文王系定了爻辞。至于《明夷》六五,却说“箕子的明夷,利于守正”,那么箕子的守正,是在商朝灭亡之后才显现出来的,不是文王能够说的事情。这样又不能说是文王。上面不是文王,下面不是孔子,处在二者之间而称为圣人的,才足以当此说。那么除了周公,还能是谁呢?所以先儒适宜认为是周公系定爻辞。然而,如果说周公在文王死后系定爻辞,那么商朝已经灭亡、周朝已经兴起,辞意应当安定,不能说是危惧。管叔、蔡叔散布流言,虽然足以构成忧患,那是周公的事情,怎么能说是文王与纣王之间的事情?如果说“危”是指彖辞,那么彖辞多的不过几句,少的只有三四个字。六十四卦总共系定的彖辞,不过六百四十字,大致如此。为什么说“系辞焉以尽其言”呢?所以,说是文王,就会对爻辞产生疑问;说是周公,就会对“系辞”产生疑问,因此终究不能免于疑惑。然而,如果因为“箕子明夷”不是文王的话,只凭这一句话可疑,便转而说是周公所作,也是不可以的。如果因为文王有一件事说不通,便转说是周公;那么周公又有一件事说不通时,将怎么办呢?

且孔子固谓文王与纣之事,而我乃易之以周公、管蔡,于理未安也。况箕子之明夷,汉儒亦为荄滋之明夷,则与苋陆、夬夬、困于葛藟同义。安知先儒不以▯辞有「箕子以之」之言,遂从而迁就之也?愚谓先儒以爻辞非文王作,其意不专在升、随所称之王,只因箕子之明夷一事不安耳。吴氏所谓「荄滋」之説,盖将以证箕子之非也。然「荄滋」二字,乃赵賔之谬论,刘向、班固皆尝非之矣。不若冯厚斋证以蜀本所谓「其子为甚善」,而足以破千古学者之惑。盖又与孔子▯传「箕子以之」之説并行而不相悖也。崔憬曰:「文王作卦爻之辞。郑少梅《大易象数图》云:『文王所繋卦爻之辞,唯日与斗。』孔子遂论及月。郑少梅盖祖崔憬之説。然则崔憬与郑少梅,亦以爻辞为文王之辞也。」张南轩曰:「咸六爻未尝言心,文王于四言思,然则南轩盖以爻辞为文王之辞也,明矣。」朱子曰:「爻辞,周公作。是先儒从来恁地説,且只得依他。盖其中有説,文王不应是文王自説也。」愚谓:「世俗相承,孔氏正义之説,千人一律,虽朱子亦不免。疑《易》中泛言之,王以为文王也,故其本义亦以《干》初九「潜龙勿用」为周公之辞。然又曰:「文王时世变不好,古来不曾有底事都有了。他一经歴这﨑岖万变过来,所以説出那卦辞,如箕子之明夷,如入于左腹,『▯明夷之心于出门庭』,此若不是经歴,如何説得审?如是,则朱子盖亦以爻辞为文王之辞也,抑明矣。」

读易举要卷三

<经部,易类,读易举要>

  钦定四库全书

读易举要》卷四宋俞琰撰经分上下二篇

系辞▯言二篇之防,则孔子之前已有二篇之説矣。但经字不知起于何人。正义云:「按前汉孟喜易本分上下二经,是孟喜之前已题经字矣。」

  前汉艺文志云文王作上下篇

郭白云曰:「上下二经,自序卦分其来,尚矣。」

吕东莱曰:「易经之分上下,必始于文王作周易之时。」李秀岩曰:「上下篇卦数虽不齐,反覆观之,皆为十有八。」晦庵以为:「简帙重大,信斯言也,则诸卦自可平分为二。」▯为多寡之不齐乎?

晁以道曰:「古者竹简重大,分经为二篇,今又何必以二篇成帙哉?」晁氏此説,盖不知六十四约为两十八也。上经三十卦约为十八者,乾坤坎离不可倒转,余皆两卦倒转,并为一卦也。下经三十四卦亦约为十八者,中孚小过不可倒转,余皆两卦倒转,并为一卦也。知此,则知上下二篇实文王之所分也,明矣。

卦有上下二体,凡六十四阳,六十四隂,约为三十六则,上经纯阳卦六,纯隂卦四,下经纯隂卦六,纯阳卦四,隂阳相重之卦,上下经皆八。

上经三十卦,阳爻八十六,隂爻九十四,约为十八则,五十二阳,五十六隂,共一百八。

下经三十四卦,阳爻一百六,隂爻九十八,约为十八则,五十六阳,五十二隂,亦一百八。

上经《干》一,《坤》八,成九;离三,坎六,成九。其数共十八。下经兊二,艮七,成九;震四,巽五,成九。其数亦十八。

上经首乾坤,歴十卦而泰、否为乾坤之交。下经首咸、恒,男女少长之正也,歴十卦而损、益男女少长之交也。下经中孚、小过,连既济、未济,盖以六子终之。上经頥、大过,连坎、离,亦以六子终之。

乾坤、隂阳之纯,坎、离隂阳之中,为天地四正,故《易》以干坤、坎离居上,震、巽、艮、兊反是,则居下,咸、恒、损、益在下,盖震、巽、艮、兊之交也。上经首乾坤者,天地之道二体之分也;下经首咸、恒者,夫妇之道二体之合也。《易》道贵中,不欲其终穷,故以坎、离终上经,既济、未济乃坎、离之交,故以之终下经。泰、否在上,干父、坤母之自交也。需、讼、同人、大有、无妄、大畜、小畜、履,以干父交六子,故亦在上。师、比、谦、豫之在上,则以坤母交三男也。晋、明夷、萃、升之在下,则以坤母交三女也。剥、复、临、观所以进而之上者,一阳、二阳为主也。夬、姤、遯、大壮所以退而之下者,一隂二隂为主也。困、井、革、▯、家人、睽、蹇、解、丰、旅、涣、节,此六子自交,故居下。屯、蒙亦六子自交而居上者,三男继父母用事也。屯、蒙以坎交震、艮而在上,故噬嗑、贲以离交震、艮亦在上。随、蛊、渐、归妹皆震、巽、艮、兊之交,而随、蛊在上,长男、长女为主也。渐、归妹在下,少男、少女为主也。頥、大过、中孚、小过虽皆震、巽、艮、兊之交,然頥、大过互乾坤,故在上;中孚、小过互坎、离,故在下。无非皆崇阳而抑隂尊君而卑臣,先长而后少,《易》之教盖如此也。

译况且孔子本来就说是文王与纣王之间的事情,而我却把它换成周公与管叔、蔡叔的事情,在道理上也不妥当。何况箕子的明夷,汉儒也解释为“荄滋”的明夷,与“苋陆”“夬夬”“困于葛藟”意义相同。怎么知道先儒不是因为彖辞有“箕子以之”的话,便顺势迁就而作此解释呢?我认为,先儒认为爻辞不是文王所作,其原因不专在升、随所说的“王”,只是因为“箕子之明夷”这一件事难以解释。吴氏所谓“荄滋”的说法,大概是要用来证明这里不是箕子。然而“荄滋”二字,是赵宾的错误说法,刘向、班固都曾经批评过它。不如冯厚斋依据蜀本所作“其子为甚善”的文字,足以破解千百年来学者的疑惑。这样又与孔子《彖传》“箕子以之”的说法并行而不相违背。崔憬说:“文王作卦辞、爻辞。郑少梅《大易象数图》说:‘文王所系的卦辞、爻辞,只有太阳与北斗。’孔子于是又论及月亮。郑少梅大概是承袭崔憬的说法。既然如此,崔憬和郑少梅也都认为爻辞是文王的辞。” 张南轩说:“《咸》卦六爻从未说到心,文王在九四说‘思’,可见南轩认为爻辞是文王的辞,这是很清楚的。” 朱子说:“爻辞是周公作的。这是先儒一向如此说,姑且只能依从他们。因为其中有些话,文王不应当是文王自己说的。”我认为:“世俗相承,孔颖达《正义》的说法千篇一律,即使朱子也不能免俗。他大概怀疑《易》中泛称的‘王’就是文王,所以在《本义》中也把《乾》初九‘潜龙勿用’解释为周公的辞。但他又说:‘文王所处的时代,世道变化不好,古来未曾有过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他经历了这些崎岖曲折、千变万化的事情,所以才能说出那些卦辞,如箕子的明夷,如“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等;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怎么能说得这样审慎周密?’这样看来,朱子大概也认为爻辞是文王的辞,这一点也是很明显的。”〔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千人〕 《读易举要》卷三 〈经部,易类,《读易举要》〉 钦定《四库全书》《读易举要》卷四,宋俞琰撰写;经分为上下两篇 《系辞传》说“二篇”的大意,可见在孔子以前已经有分为二篇的说法了。不过“经”这个字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使用,不知道是谁开始的。《正义》说:“按前汉孟喜的《易》本分为上下二经,可见在孟喜以前已经题作‘经’字了。” 《前汉书·艺文志》说,文王作了上下两篇。郭白云说:“上下两经,自从《序卦》分开它们以来,来源已经很久远了。” 吕东莱说:“《易经》分为上下两篇,一定始于文王作《周易》的时候。”李秀岩说:“上下篇的卦数虽然不相等,但反复观察,都是十八。”晦庵认为:“这是因为简册篇帙重大;如果相信这种说法,那么各卦本来就可以平均分为两部分。”为什么还要说数量不等呢?晁以道说:“古代竹简篇帙重大,所以把经分为两篇;如今又何必一定要把两篇编成一帙呢?”晁氏这个说法,大概不知道六十四卦约略可以分成两组十八卦。上经三十卦约为十八,是因为乾、坤、坎、离不能倒转,其余各卦两两倒转,可以合并为一卦。下经三十四卦约为十八,是因为中孚、小过不能倒转,其余各卦两两倒转,可以合并为一卦。知道这一点,就知道上下两篇确实是文王所分的,这一点很清楚。卦有上下两个卦体。六十四卦中,阳卦六十四、阴卦六十四,约略分为三十六组:上经有纯阳卦六个、纯阴卦四个;下经有纯阴卦六个、纯阳卦四个;阴阳相重的卦,上经、下经各有八个。上经三十卦,阳爻八十六、阴爻九十四,约略分为十八组,就是阳爻五十二、阴爻五十六,共一百零八爻。下经三十四卦,阳爻一百零六、阴爻九十八,约略分为十八组,就是阳爻五十六、阴爻五十二,也是二百零八爻。上经以《乾》为一、《坤》为八,合为九;《离》为三、《坎》为六,合为九,总数是十八。下经以《兑》为二、《艮》为七,合为九;《震》为四、《巽》为五,合为九,总数也是十八。上经开头是乾、坤,经过十卦之后,泰、否成为乾、坤的交合。下经开头是咸、恒,这是男女少长配合的正道;经过十卦之后,损、益成为男女少长的交合。下经以中孚、小过连接既济、未济,大概是以六子结束。上经以颐、大过连接坎、离,也是以六子结束。乾、坤是阴阳的纯体,坎、离是阴阳的中体,属于天地的四正,所以《易》把乾、坤、坎、离放在上经;震、巽、艮、兑与此相反,所以放在下经。咸、恒、损、益在下经,大概是震、巽、艮、兑相交的结果。上经以乾、坤开头,是天地之道两个卦体的分立;下经以咸、恒开头,是夫妇之道两个卦体的结合。《易》的道理崇尚中正,不希望最终走到穷尽,所以用坎、离结束上经;既济、未济是坎、离的交合,所以用它们结束下经。泰、否在上经,是乾父、坤母自身相交。需、讼、同人、大有、无妄、大畜、小畜、履,是乾父与六子相交,所以也在上经。师、比、谦、豫在上经,是坤母与三男相交。晋、明夷、萃、升在下经,是坤母与三女相交。剥、复、临、观之所以向上推进,是因为以一阳、二阳为主。夬、姤、遯、大壮之所以退居下经,是因为以一阴、二阴为主。困、井、革、鼎、家人、睽、蹇、解、丰、旅、涣、节,是六子彼此相交,所以居于下经。屯、蒙也是六子彼此相交,却居于上经,因为三男继承父母而掌事。屯、蒙是坎与震、艮相交而在上经,所以噬嗑、贲是离与震、艮相交,也在上经。随、蛊、渐、归妹都是震、巽、艮、兑相交的卦;随、蛊在上经,是以长男、长女为主;渐、归妹在下经,是以少男、少女为主。颐、大过、中孚、小过虽然都是震、巽、艮、兑相交,但颐、大过互体为乾、坤,所以在上经;中孚、小过互体为坎、离,所以在下经。这些安排无非都是崇尚阳、抑制阴,尊重君、卑下臣,先长而后少,《易》的教化大概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