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山乐録卷四
以歌曲之调止于九声。若十声即出调,而五声一周为五正声,五声再周为五清声。第一为宫,第六为宫清,第二为商,第七为商清,第三为角,第八为角清,第四为征,第九为征清,第五为羽,而羽声最髙,别无清声。故五正四清亦只九声而止,与曲调九声之数正相脗合,故无第十耳。是七声者,以五声而加二变,二变者,变宫、变征。然设而不用,仍五声也。九声者,以五正声而加四清声,四清声者,即五正声之清,仍五声也。十二声者,即十二律,以五声加四清声为九声,又加二变声为十一声。变宫有变宫清,而变征最髙,无变征清,与羽声同,则又只加一变清声为十二声。然三变声仍设而不用,原只九声。而九声去四清,仍五声也。若十五声者,则人声之尽,人声自至浊至至清,凡十五声而止。故其法只从五声三周之,而其声已尽,仍五声也。然则七调九声十二律。十五声只是五声,故曰「乐以五声而止」。
译因为歌曲的音阶止于九声。如果到了第十声就会出调,而五声循环一周为五正声,五声再循环一周为五清声。第一声为宫,第六声为宫清,第二声为商,第七声为商清,第三声为角,第八声为角清,第四声为徵,第九声为徵清,第五声为羽,而羽声最高,没有羽清。所以五正四清也只有九声为止,与曲调九声的数量正好吻合,因此没有第十声。所谓七声,是在五声的基础上加上两个变声,这两个变声是变宫、变徵。然而即使设置了也不使用,实际上仍是五声。所谓九声,是在五正声的基础上加上四个清声,这四个清声就是五正声的清声,实际上仍是五声。所谓十二声,就是十二律,在五声加上四清声成为九声的基础上,又加上两个变声成为十一声。变宫有变宫清,而变徵最高,没有变徵清,与羽声相同,于是只再加一个变清声成为十二声。然而三个变声仍然设置了也不使用,原本只有九声。而九声去掉四个清声,就仍是五声。至于十五声,则是人声的极限,人声从最浊到最清,共十五声为止。所以其方法只是从五声循环三周,而其声音已经穷尽,实际上仍是五声。那么七调、九声、十二律、十五声都只是五声,所以说“音乐以五声为终结”。
然则何以谓七声曰五声?层次相隔均等。如宫商隔一寸,则角征羽亦隔一寸;宫商隔二寸,则角征羽亦隔二寸。稍有参差即不和,此定理也。乃其事有不尽然者:羽宫相隔与商角相隔、角征相隔,俱分寸均等;而宫商之间与征羽之间俱倍之。如有七寸之管于此,第一寸是宫字,乃隔二寸而得商字,则第三寸是商字矣。第四寸是角字,第五寸是征字,乃又隔二寸而得羽字,则第七寸是羽字矣。七寸之中独虚二、六两寸,然且即此两寸中,亦仍每寸有一声设而不用,谓之二变。则七寸原有七个声,特以去二变不用,只用五声,故曰仍五声耳。大抵唐虞以后,陈隋以前,凡大乐、清乐俱无用七声者,用即出调。故韦昭注《国语》,不晓七声,以为文王、武王所加之声;而汉后叙二变方位,则又误列之宫、征之前,是以七声、二变展转误解。至北周武帝时,始传龟兹七调谱,而自苏只婆弹胡琵琶,竟用二变搀入调中。此即荆轲易水为变征之声,北调所始;而金元乐府则直开二变,名曰北调,反以从来所用五声之调为南调,南北相抵,古人无是也。故其谓七声者,兼二变言之;而二变不用,则仍是五声。
夫二声既不用,则曷不去此二声而必设七声?曰:二声可不用,然不可去也。其不可去,何也?曰:声可不用,调不可不用也。大凡有一声,即有一调;有七声,即有七调。声之所始,而调生焉。借有歌宫调者于此,其声恰中此七寸之第一寸,则此二寸与六寸仍去而不用可矣。万一歌宫调者,而其声恰与七寸中之第二寸相应,则第二寸为宫矣。第二寸本不用之变宫,而今为正宫而开而用之,则环相为宫,当即以第三寸之商反为变宫而闭而不用。至六七征羽,亦然是此七寸之管环相啓闭,无一可去,则此七寸之声亦环相用舍,无一可去。所谓七声可不用,七调不能不用也。其不能去此二声者,以七调故也。
然则七调与九声有辨乎?曰:七调以调,九声以声。七调者,五声之变,故加之为每调之始;九声者,五声之复,故加之为一调之成。盖一调之中,髙下清浊,每不能以五层限,则又于五层之外,再加四层为四清声,而声之髙下清浊,以全合五层四层而九名焉。若再加一层,即出调矣。但此四层者,虽加于五层,而只以五层之四复而周之,故曰四清声者,即五正声之清,仍五声也。
然又有十二声者,则又合七调九声而十二声出其间焉。七调去二声而两用之,则为九声,以羽无清声也。七调合二声而两周之,则为十二声,以羽无清声,变征亦无清声也。故五声倍之不为十声,七调倍之不为十四调。虽有九声、十二声之殊,而只是五声,只是七调,参错之至,归于齐一,此之谓也。
十二声即十二律也。五声有宫、商、角、征、羽五名。十二律有黄钟、大吕、太簇、夹钟等十二名【其全名见第一卷】而七声、九声、十五声不立名,何也?曰:七声即七调,即十二律也。九声者,五声再周而缺其一;十五声者,五声三周而该其全,即五声也。十二律既立名,则七调可不立名;五声既立名,则九声、十五声可不立名。则是五声者,以声立名;十二律者,以调立名也。然何不以七调立名,而以十二声立名?曰:七调不足该十二声,十二律可该七调也。总是以七寸之管为准。惟七寸之管有二寸不用,故为五声;惟七寸之管通转之,则七寸俱用,遂为七声。五声合二变立七名目【变宫、变征亦二名也】七调合正变与五清声立十二名目。总只一七寸之管,而五声可该九声,七声不能该十二声,则立十二名目而七声全焉。总之,五声至九声是声;七声至十二声是调。向使五声可以完一调之声,则不必再加四清而为九声;七声可以全七调之声,则不必再加五声而为十二律。若十五声,则但极人声之变而为言,此又在声数、调数之外,非其要矣。故曰:五声为经,七调为纬;七名目为经,十二名目为纬。此彰彰者。
十五声,以人声之极数言之,大凡人之为声,合五声三周
译那么,为什么把七声称为五声呢?因为音阶的间隔是均等的。比如宫与商相隔一寸,那么角、徵、羽也相隔一寸;宫与商相隔二寸,那么角、徵、羽也相隔二寸。稍有参差不齐就不和谐,这是定理。然而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羽与宫相隔的距离,与商与角、角与徵相隔的距离,都是分寸均等的;而宫与商之间、徵与羽之间的距离,却是它们的两倍。假如有一个七寸长的管子在这里,第一寸是宫音,那么间隔二寸得到商音,第三寸就是商音了。第四寸是角音,第五寸是徵音,再间隔二寸得到羽音,第七寸就是羽音了。七寸之中唯独空出了第二、第六两寸,然而就在这两寸中,仍然每寸有一个音设置而不用,称为二变。那么七寸原本有七个音,只是去掉了二变不用,只使用五声,所以说仍然是五声。大致上,从唐虞以后到陈隋以前,凡是雅乐、清乐都没有使用七声的,使用了就会出调。所以韦昭注释《国语》时,不理解七声,认为是文王、武王所增加的音;而汉代以后叙述二变的方位,却又错误地列在宫、徵之前,因此七声、二变辗转被误解。直到北周武帝时,才开始流传龟兹七调谱,而从苏只婆弹奏胡琵琶开始,竟然将二变掺入调中。这就是荆轲在易水边发出的变徵之声,是北调的开始;而金元时期的乐府则直接开启二变,称为北调,反而将历来使用的五声之调称为南调,南北相对立,古人并没有这种说法。所以说,所谓七声,是连同二变一起说的;而二变不用,就仍然是五声。
既然这两个音不用,那么为什么不去掉这两个音而一定要设置七声呢?回答说:二声可以不用,但不能去掉。为什么不能去掉呢?回答说:音可以不用,但调不能不用。大凡有一个音,就有一个调;有七声,就有七调。音是调的起源,调由此产生。假如有歌唱宫调的人在这里,他的音恰好对应这七寸管子的第一寸,那么第二寸和第六寸仍然可以去掉不用。万一歌唱宫调的人,他的音恰好与七寸管子中的第二寸相应,那么第二寸就是宫音了。第二寸原本是不用的变宫,现在作为正宫开启并使用,那么环相为宫,就应当以第三寸的商音反而作为变宫关闭而不用。至于第六、第七寸的徵、羽,也是如此。这七寸的管子环相开启关闭,没有一个可以去掉,那么这七寸的音也环相使用舍弃,没有一个可以去掉。这就是所说的七声可以不用,但七调不能不用的意思。之所以不能去掉这两个音,是因为七调的缘故。
那么七调与九声有区别吗?回答说:七调是以调而言,九声是以声而言。七调是五声的变化,所以加在每调的开始;九声是五声的重复,所以加在一调的完成处。大概在一个调中,高低清浊,往往不能局限于五层,那么在五层之外,再加四层作为四清声,而声音的高低清浊,以完全符合五层四层而共有九个名称。如果再增加一层,就出调了。但这四层,虽然加在五层之上,却只是以五层的四次重复来周遍,所以说四清声,就是五正声的清音,仍然是五声。
然而又有十二声,这是将七调九声合并,十二声就出现在其中了。七调去掉二声而两用,就成为九声,因为羽没有清声。七调合并二声而两周遍,就成为十二声,因为羽没有清声,变徵也没有清声。所以五声加倍不是十声,七调加倍不是十四调。虽然有九声、十二声的不同,但只是五声,只是七调,错综复杂到了极点,归于整齐划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十二声就是十二律。五声有宫、商、角、徵、羽五个名称。十二律有黄钟、大吕、太簇、夹钟等十二个名称【其全名见第一卷】,而七声、九声、十五声不设立名称,为什么呢?回答说:七声就是七调,就是十二律。九声是五声再周遍而缺少一个;十五声是五声三周遍而包含全部,就是五声。十二律既然设立了名称,那么七调可以不设立名称;五声既然设立了名称,那么九声、十五声可以不设立名称。那么五声,是以声来命名;十二律,是以调来命名。然而为什么不以七调命名,而以十二声命名呢?回答说:七调不足以涵盖十二声,十二律可以涵盖七调。总是以七寸的管子为标准。只有七寸的管子有二寸不用,所以是五声;只有七寸的管子通转使用,那么七寸都用,就成为七声。五声合并二变设立七个名称【变宫、变徵也是两个名称】,七调合并正变与五清声设立十二个名称。总共只是一个七寸的管子,而五声可以涵盖九声,七声不能涵盖十二声,那么设立十二个名称而七声就完全了。总之,五声到九声是声;七声到十二声是调。假如五声可以完备一个调的音,那么就不必再加四清声而为九声;七声可以完备七调的音,那么就不必再加五声而为十二律。至于十五声,只是极尽人声的变化而言,这又在声数、调数之外,不是关键了。所以说:五声为经,七调为纬;七个名称为经,十二个名称为纬。这是显而易见的。
十五声,是以人声的极数而言,大凡人发出的声音,合并五声三周遍
而清浊髙下已尽,故曰十五声。或于十五声上下各加半声,合之为十六声,故又有十六声之説。若再加半声则澌,再加一声即嗄矣。此在五声、七调、九声、十二律之外者,故櫽括言之,则五声七音为声,七调十二律为调,九声为曲调之数,十五声为人声之数,庶有伦脊矣。五声七调分之极明,然何声入何调,则千古夣梦焉。如宫声入宫调,人皆知之【宫商角征羽即喉防舌齿唇也,宫声者皆返喉入鼻之音,故韵书东冬江阳庚青蒸七部为宫音】然焉得一诗而字字皆宫声?焉得一曲而声声皆宫调?世无一音成一曲,一声成一调者。任人作一诗,每下字而清浊俱见;任人歌一曲,每出口而五声俱备。若如竖儒所云,首一字合宫声即是宫调,则字既难定,声复鹘突。假有神瞽于此,就乐审声,欲辨其何宫何调,而首字不幸适已歌过,则任其唱叹宛转反覆尽致,将究不识为何物。必歌者自诉曰:「顷宫字已歌过」,则然后点首曰:「此是宫调」,是笑话也。不意乐亡之后,而竖儒贸贸竟得此獃子之语如此。
译既然清浊高下已经穷尽,所以称为十五声。有时在十五声的上下各增加半声,合起来成为十六声,因此又有十六声的说法。如果再增加半声就会嘶哑,再增加一声就会沙哑了。这些是在五声、七调、九声、十二律之外的内容,所以概括来说,五声七音属于“声”的范畴,七调十二律属于“调”的范畴,九声是曲调的数量,十五声是人声的数量,这样才有条理脉络。五声和七调区分得非常明确,但是什么声进入什么调,却是千古以来的迷梦。比如宫声进入宫调,人们都知道【宫商角徵羽分别对应喉、牙、舌、齿、唇,宫声都是返回喉咙进入鼻腔的声音,所以韵书中东、冬、江、阳、庚、青、蒸这七个韵部属于宫音】,但怎么可能有一首诗每个字都是宫声?怎么可能有一首曲子每个音都是宫调?世间没有用一个音构成一首曲子、用一个声构成一个调的情况。任凭谁作一首诗,每下一个字清浊都显现出来;任凭谁唱一首曲子,每出口五声都具备。如果像迂腐的儒生所说,第一个字符合宫声就是宫调,那么字既难以确定,声音又混乱不清。假设有位神妙的盲人乐师在这里,根据音乐来审察声音,想要辨别它是宫声还是宫调,而第一个字不幸刚好已经唱过去了,那么任凭他唱叹婉转反复尽显情致,终究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一定要歌唱者自己说:“刚才宫字已经唱过了”,然后才点头说:“这是宫调”,这是笑话。没想到音乐失传之后,那些迂腐的儒生竟然竟然说出这样呆子的话。
然则何以为宫调?曰:有七声于此,以层列之,从下数起,则第四声为宫声。有七寸之管于此,以层划之,从下数起,则第四寸为宫声。所谓宫声者,中声是也。然而歌者、和者、应者、逐者,人声、乐器,皆不能守此一声以为曲,即歌者、和者、应者、逐者,人声、乐器,亦不能择此一声以起调。然且即此一调中,又必遍用他声。他调髙低清浊,委曲周徧,而后得以成此曲。然而百变而仍不失为宫声者,何也?葢乐有一定之宫调,自中声起,递而上之,至于九声而止,此一定宫调也。然而无所附丽,则即从箫笛色谱以按之。如箫笛色谱之四为中声,为第一声,则乙为变宫不用,上为第二声为商,尺为第三声为角,工为第四声为征,凡为变征不用,六为第五声为羽,此五正声也【箫笛色谱见第一卷七声有二声不用为五声】于是又以四为第六声为宫清,则上为第七声为商清,尺为第八声为角清,工为第九声为征清,共四清声,而宫调终焉【羽声无清见前卷】此笛色宫调,亦即乐曲宫调也。所谓乐有一定之宫调是也。乃任歌一曲,而其曲中之高下清浊偶合是调,则即以是调应之。而其顶调之字止于宫四,任其抗而坠,坠而复抗,而不能出乎宫四之外,即为宫调中之宫调。所谓宫之宫,黄钟之宫,其顶调之字止于商上,任其抗而坠,坠而复抗,而不能出乎商上之外,即为宫调中之商调。所谓宫之商,黄钟之商,其顶调之字止于角尺,任其抗而坠,坠而复抗,而不能出乎角尺之外,即为宫调中之角调。所谓宫之角,黄钟之角,其顶调之字止于工征,任其抗而坠,坠而复抗,而不能出乎工征之外,即为宫调中之征调。所谓宫之征,黄钟之征,是调固一定,而应之者仍百变也。是以一调该众调也,是乐调可易,曲调终不易也。乃即以旋宫之法推之,自乙声起递而上之,至于九声而止,此一定【变宫】调也。按之笛色谱,则以乙为第一声为宫,上为变宫,不用尺为第二声为商,工为第三声为角,凡为第四声为征,六为变征,不用四为第五声为羽,此五正声也。于是又以乙为第六声为宫,清尺为第七声为商,清工为第八声为角,清凡为第九声为征,清共四清声,而商调终焉。此笛色商调,亦即乐曲商调也。乃任歌一曲,而其曲中之髙下清浊偶合是调,则即以是调应之。而其顶调之字止于宫乙,任其抗而坠,坠而复抗,而不能出乎宫乙之外,即为变宫调中之宫调,所谓变宫之宫,亦大吕之宫。其顶调之字止于商尺,任其抗而坠,坠而复抗,而不能出乎商尺之外,即为变宫调中之商调,所谓变宫之商,亦大吕之商。其顶调之字止于角工,任其抗而坠,坠而复抗,而不能出乎角工之外,即为变宫调中之角调,所为变宫之角,亦大吕之角。其顶调之字止于凡征,任其抗而坠,坠而复抗,而不能出乎凡征之外,即为变宫调中之征调,所谓变宫之征,亦大吕之征。是以一定协无定也,是以一该众也,是不易者也。此旋宫之法也,他仿此。
宫调一清三浊,虽一曲之中,一髙、二髙、三髙,而四清之中,綂不出宫清,而宫调名焉。若商调,则两清两浊【唐商调曲俱用髙仩字掣调,其末曲用髙伬字,便谓犯角,此最可騐者。故金元曲子亦有商调,虽其声颇杂,然在维扬平山堂曾听歌《集贤賔》清曲,第六句过于上激,有老教师以为微出商调,至今犹记其语。此皆辨定宫商之显然者,非鹘突语也】角调则一浊三清,征调则四清无浊。旧有图记歌诀,不能全忆,略附于此。
【羽征角商宫无清清征清角清商清宫】要识宫曲,一清三浊,六工尺上四【乙凡不用】卑不逾尺,髙不越腹。
四、凡工尺乙【上六不用】商之所记,两浊两清。
乙六,凡工上【尺四不用】下从火立,上用金成。
上四六,凡尺【工乙不用】何以为角?三清一浊。
尺乙四六工【凡上不用】物作下止,民乃上触。
工上乙四凡【六尺不用】征声最激,全有四清。
凡尺上乙六【四工不用】宫悬甫接,征招可听
译那么,凭什么来确定宫调呢?回答说:这里有七个音阶,将它们层层排列,从下往上数,第四声就是宫声。这里有七寸长的竹管,将其层层划分,从下往上数,第四寸就是宫声。所谓的宫声,就是中声。然而,歌唱者、应和者、应答者、追随者,无论是人声还是乐器,都不能固守这一个音来构成曲调,也就是说,歌唱者、应和者、应答者、追随者,人声和乐器,也不能只选择这一个音来起调。但是,就在这一个调式中,又必须广泛使用其他音阶。其他调式的高低清浊,曲折周全地遍布其中,然后才能形成这支曲子。然而,千变万化却始终不脱离宫声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音乐有固定的宫调,从中声开始,依次向上排列,直到第九声为止,这就是固定的宫调。然而,如果没有依附的对象,那就按照箫笛的谱字来对应。比如箫笛谱字中的“四”是中声,是第一声,那么“乙”是变宫不使用,“上”是第二声为商,“尺”是第三声为角,“工”是第四声为徵,“凡”是变徵不使用,“六”是第五声为羽,这是五个正声【箫笛谱字见第一卷,七声中有两声不使用,成为五声】。于是又把“四”作为第六声为宫清,那么“上”就是第七声为商清,“尺”就是第八声为角清,“工”就是第九声为徵清,共有四个清声,宫调就到此结束了【羽声没有清声,见前卷】。这笛色宫调,也就是乐曲的宫调。这就是所说的音乐有固定的宫调。于是任意唱一支曲子,如果曲子中的高低清浊偶然符合这个调式,就用这个调式来应和。如果它最高音的字只到宫位的“四”,任凭它升高又降低,降低又升高,而不能超出宫位“四”的范围,这就是宫调中的宫调。所谓宫之宫,即黄钟之宫。如果它最高音的字只到商位的“上”,任凭它升高又降低,降低又升高,而不能超出商位“上”的范围,这就是宫调中的商调。所谓宫之商,即黄钟之商。如果它最高音的字只到角位的“尺”,任凭它升高又降低,降低又升高,而不能超出角位“尺”的范围,这就是宫调中的角调。所谓宫之角,即黄钟之角。如果它最高音的字只到徵位的“工”,任凭它升高又降低,降低又升高,而不能超出徵位“工”的范围,这就是宫调中的徵调。所谓宫之徵,即黄钟之徵。这个调式虽然是固定的,但应和它的方式仍然千变万化。因此,一个调式可以涵盖众多调式,这是乐调可以改变,而曲调终究不能改变的缘故。于是就用旋宫的方法来推演,从“乙”声开始依次向上排列,直到第九声为止,这是固定的【变宫】调。按照笛色谱字来看,就把“乙”作为第一声为宫,“上”为变宫不使用,“尺”为第二声为商,“工”为第三声为角,“凡”为第四声为徵,“六”为变徵不使用,“四”为第五声为羽,这是五个正声。于是又把“乙”作为第六声为宫清,“尺”为第七声为商清,“工”为第八声为角清,“凡”为第九声为徵清,共有四个清声,商调就到此结束了。这笛色商调,也就是乐曲的商调。于是任意唱一支曲子,如果曲子中的高低清浊偶然符合这个调式,就用这个调式来应和。如果它最高音的字只到宫位的“乙”,任凭它升高又降低,降低又升高,而不能超出宫位“乙”的范围,这就是变宫调中的宫调,所谓变宫之宫,也就是大吕之宫。如果它最高音的字只到商位的“尺”,任凭它升高又降低,降低又升高,而不能超出商位“尺”的范围,这就是变宫调中的商调,所谓变宫之商,也就是大吕之商。如果它最高音的字只到角位的“工”,任凭它升高又降低,降低又升高,而不能超出角位“工”的范围,这就是变宫调中的角调,所谓变宫之角,也就是大吕之角。如果它最高音的字只到徵位的“凡”,任凭它升高又降低,降低又升高,而不能超出徵位“凡”的范围,这就是变宫调中的徵调,所谓变宫之徵,也就是大吕之徵。因此,固定的调式契合着不固定的变化,因此一个调式可以涵盖众多调式,这是不可改变的道理。这就是旋宫的方法,其他的可以类推。
宫调是一清三浊,虽然在一支曲子中,有一高、二高、三高,但在四个清声之中,总离不开宫清,所以称为宫调。如果是商调,则是两清两浊【唐代商调曲子都用高“上”字掣调,最后的曲子用高“伬”字,便称为犯角,这是最可以验证的。所以金元曲子也有商调,虽然其声音颇为杂乱,但在维扬平山堂曾听人唱《集贤宾》清曲,第六句过于高亢激越,有老教师认为稍微超出了商调,至今还记得他的话。这些都是辨别宫商非常明显的例子,不是含糊不清的话】。角调则是一浊三清,徵调则是四清无浊。旧时有图记歌诀,不能完全记住,略附于此。
【羽徵角商宫,无清清徵清角清商清宫】要识别宫曲,是一清三浊,六工尺上四【乙凡不使用】,低音不超过尺,高音不越过腹。
四、凡工尺乙【上六不使用】,商调所记,两浊两清。
乙六,凡工上【尺四不使用】,下从火立,上用金成。
上四六,凡尺【工乙不使用】,何以为角?三清一浊。
尺乙四六工【凡上不使用】,物作下止,民乃上触。
工上乙四凡【六尺不使用】,徵声最激,全有四清。
凡尺上乙六【四工不使用】,宫悬甫接,徵招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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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宫清顶调,即为宫调;商清顶调,即为商调。其説亦既明析矣。第顶调一声为是调最髙之字,虽与宋人起调一声与起调一字之説稍有悬殊,然起调一声重在起声,领调一声重在领声,其为一声则同也。以起字限调,则起字歌毕便不识为何调;今以领声限调,则领声已过,其又知为某调乎?曰不然,起只一声,领调字不止一声也。曲有髙字,即一句而屡及之,况一调乎?且调不止于领调字也。夫一定宫调,则四为宫声。若歌宫调曲,则起调一字反不必拘定宫四,任歌之抗坠清浊,限为九声,而宫四而下有羽征角三声,宫四而上有商角征羽四声,合此九声以为宫调,则不必歌至领调之字,而从九字中动荡曲折,皆成此一调中转环之声。故曰:卑不逾尺,髙不越腹,正以为察宫调者,但就此卑角髙宫之九声中,聆其抗坠,而其调了然,不必听至掣调字也。继此而商调,则为下征上商之九声;又继此而角调,则为下羽上角之九声;又继此而征调,则为下宫上征之九声,无不皆然。故曰:下尺者,工尺之尺即角尺也;上腹者,腹为中声,宫四中声也,征为火则为火立,商为金则为金成,羽为物,角为民则为物止而民触,宫悬即宫,征招即征,此皆不俟掣调而即知为调中之声者,所谓领调不止一声,调中之声又不止于领调之字,有如此然而宫字掣调即为宫调,商字掣调即为商调,则四字调必是宫调,上字调必是商调,又何以曰还相为宫?以上字掣调者,不称商调而反称宫调,以为商之宫,太簇之宫,此又何説?曰:调有死生,其曰低可为髙,髙可为低,宫有时而可为商,商有时而可为宫者,此调之生者也。若调之死者,则此七声中髙下次第现成排定,不可略作摇动,少为更易。但有时移髙一层,则此七声綂髙一层;移低一层,则此七声统低一。层葢宫、商、征、羽相距必疎,角、征、羽、宫相连甚宻。浸假以上字为宫,则上字次声已隔二位,自然是宫商相距之宫,絶非商角相连之商,自然是宫调,非商调矣。即或工是征调,有时以工字为宫,则宫商相隔,征羽亦相隔,其以工字掣调者,可为宫调焉?知不即是征调,而亦断断是宫,不是征者,以宫是第一层低处,相隔征是第二层高处,相隔逈不同也。盖调到死处,是天地一定元音,不鹘突,不拟议,不嫌猜,不彼我卜度,不摇不动,不可移易,故足据也。不然,尔以为宫,我以为商,尔以为还宫,我以为本商,其不致市衖鲜矣。
译宫清音作为顶调,就是宫调;商清音作为顶调,就是商调。这个道理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只是顶调的一个音是这个调最高的音,虽然和宋人所说的“起调一声”与“起调一字”的说法稍有不同,但“起调一声”重在起始的声音,“领调一声”重在引领的声音,它们都是一个音,这是相同的。如果用起始的字来限定调式,那么起始的字唱完,就不知道是什么调了;现在用引领的声音来限定调式,那么引领的声音过去之后,又怎么知道是什么调呢?回答说:不是这样,起始只有一个音,而引领调式的字不止一个音。曲中有高音,即使在一句话中也会多次出现,何况在一个调式中呢?而且调式不仅仅局限于引领调式的那个字。确定了宫调,那么“四”就是宫声。如果唱宫调的曲子,那么起始的一个字反而不必拘泥于固定的宫声“四”,任凭歌唱的高低清浊,限定为九个音,宫声“四”以下有羽、徵、角三个音,宫声“四”以上有商、角、徵、羽四个音,合这九个音作为宫调,那么不必唱到引领调式的那个字,而从这九个音中起伏转折,都成为这一调中回旋的声音。所以说:低不越过尺,高不越过腹,正是为了考察宫调的人,只在这低角高宫的九个音中,聆听其高低起伏,而调式就清楚了,不必听到掣调的字。接着是商调,就是下徵上商的九个音;再接着是角调,就是下羽上角的九个音;再接着是徵调,就是下宫上徵的九个音,没有不是这样的。所以说:下尺,工尺谱中的尺就是角尺;上腹,腹是中声,宫声“四”是中声,徵属火就是火立,商属金就是金成,羽属物,角属民就是物止而民触,宫悬就是宫,徵招就是徵,这些都不等待掣调就知道是调中的声音,所谓引领调式不止一个音,调中的声音又不止于引领调式的那个字,就是这样。然而宫字掣调就是宫调,商字掣调就是商调,那么四字调一定是宫调,上字调一定是商调,又为什么说“还相为宫”呢?用上字掣调的,不称为商调反而称为宫调,作为商的宫,太簇的宫,这又是什么说法呢?回答说:调有死生,那些说低可以变高,高可以变低,宫有时可以变商,商有时可以变宫的,这是活的调式。如果是死的调式,那么这七个音的高低次序现成排定,不能稍微动摇,稍作更改。只是有时移高一层,那么这七个音统一高一层;移低一层,那么这七个音统一低一层。大概宫、商、徵、羽相距一定疏远,角、徵、羽、宫相连非常紧密。假使以上字为宫,那么上字的次声已经隔了两个位,自然是宫商相距的宫,绝不是商角相连的商,自然是宫调,不是商调了。即使工是徵调,有时以工字为宫,那么宫商相隔,徵羽也相隔,那些以工字掣调的,可以作为宫调吗?知道不就是徵调,而也断定是宫,不是徵的,因为宫是第一层低处,相隔徵是第二层高处,相隔完全不同。大概调到死处,是天地一定的元音,不混乱,不推测,不怀疑,不彼此揣度,不摇不动,不可移易,所以足以依据。不然,你认为宫,我认为商,你认为还宫,我认为本商,那不至于在街市上争论不休了。
或曰:“既知古乐,则必知古音。古音毕竟是冲穆夷澹、荒奥不中音节,如今琴师操古曲,一种沧沧落落,不易入耳者,否?”曰:“不然。大抵声音惟和调恺易、圜便平善,昔人所称和平之音,汉魏人所称清调平调,唐人所称善平弄者,便是古乐。其荒僻简奥、冲夷澹泊以为矫异,而不善于耳,不习于听,不宛转流连于心坎之间,总是今乐何也?三代歌曲不及七声,只以五声为转环,故《国语》七声,韦昭注不晓其义,以为二变是文武所加,则岂文武以前,唐虞夏商并无变宫变征乎?亦惟设之而不用,故不传也。故《史》《荆轲传》有变征之声,则北人间一歌之以为竒变,此即北曲之所始,而汉晋以后仍不晓其义。至隋时,突厥皇后入中国,有曰苏只婆弹胡琵琶,始闻七调七声,而当时尚疑其非是,故陈隋以前不闻七音,即乐府钟石律吕皆无变宫变征名色,以致牛▯、何妥、苏夔軰极称淹博,尚与郑译争执,以为必无七音,而郑译所据则仍是胡琵琶所传之调,故唐时乐官分番乐、古乐,以七音为畨乐,五音为古乐,相沿至金章宗朝,则竟以番乐为北调,古乐为南调,北调则七声并行,二变交作,而南调则仅周旋于五声之间。逮元而专尚北音,致设科取士,单用北调,至元末明初始有南曲行于世。则是古乐用五声,今乐用七声,凡和平宛转、舂容乐易,如今吴人所传之南曲,即古乐也。其险奥荒澹、冲僻夷穆,如道士念诵、琴师所操之古曲,纯以变声出调,字攒簇成音,即今乐也。试问乐工审声,自五声本调和平之音,与七声出调乖反之音,二项之外,有三项否?自循蜚以至今日,自东以至西,自南以至北,并不能于五声七声之外,别有声音,而古用五声而不知,今用七声而不晓,犹谓古乐必冲拗,今乐必和平,舍本调正音以为靡靡,而反取乖反出调者以为古吾不知此乖反之音所为,导志气,发幽滞,宣性情,通政事,何在也?嗟乎!可叹已。近世琴家以乖反为主,东勾西劈,时按,时泛,全不晓“和平”二字安在?祗拗声劣调以为能。夫拗声劣调,即二变曲也。二变者,北曲也。然则今之琴家,亦金元北曲之余耳。故北曲多散序,少拍序;今之琴亦多散声,无拍声可验。少时,广陵韩山人畺以琴游山隂,蔡君子庄悦其声,而恶其无拍,思以刌节节之,每以掌按拍。山人大怒,推琴而起曰:“此不足与言也!”时座客十许人,皆名士。子庄从容曰:“此非古音也。古凡乐必有节,几见琴瑟无拍节者?”《虞书》曰:“搏拊琴瑟以咏。”夫搏拊,节乐器也。琴无节,搏拊谓何?各点首,是其言【琴曲如《汉宫秋》《渔樵问荅》皆元曲名目】
【附徐仲山杂问一条】仲山尝问:“制乐必有尺,今歴代所校辨诸尺,既已非是,则将以何者为准?”曰:“只以今尺度之,且无论官尺、民尺、长尺、短尺,祗长则俱长,短则俱短,官则俱官,民则俱民,便无错误。盖钟磬大小原无限度,如后人制方响、制云锣然,其制皆齐一,大则均大,小则均小。又如制箫笛然,其穴寸均等,竹长则穴寸俱长,竹短则穴寸俱短,便无所不合。今合乐者,任大小、方响、短箫、长箫皆可倚曲,则尺度不拘,可知也。”或曰:“编钟有大小,以十二管推度为之,则不然。”尝击水盏,盏大小同而声不同,云锣、方响亦然。今宫悬编钟、编磬亦皆无大小可验。
竟山乐録卷四
译有人说:“既然知道古乐,就必定知道古音。古音终究是冲和穆静、平淡深远、荒僻深奥而不合节拍,就像如今琴师弹奏古曲,那种苍茫疏落、不易入耳的样子,是这样吗?”回答说:“不是这样。大抵声音只有和谐调适、平易圆融、平顺美好,才是古人所称的和平之音,汉魏人所称的清调平调,唐人所称的善平弄,就是古乐。那些荒僻简奥、冲夷澹泊,自以为矫饰奇异,却不悦耳,不习惯听,不在心坎间宛转流连的,总是今乐,为什么呢?三代歌曲不超过七声,只以五声为循环,所以《国语》提到七声,韦昭注解不明白其义,认为二变是周文王周武王所加,那么难道文武以前,唐虞夏商并没有变宫变徵吗?也只是设置了而不使用,所以没有流传下来。所以《史记·荆轲传》中有变徵之声,北方人一听就认为奇异变化,这就是北曲的起源,而汉晋以后仍然不明白其义。到了隋朝,突厥皇后进入中国,有个叫苏只婆的弹奏胡琵琶,才开始听到七调七声,而当时还怀疑其不正确,所以陈隋以前没有听说过七音,即使乐府中的钟石律吕也没有变宫变徵的名目,以至于牛弘、何妥、苏夔等人极称渊博,尚且与郑译争执,认为一定没有七音,而郑译所依据的仍然是胡琵琶所传的调,所以唐代乐官区分番乐、古乐,以七音为番乐,五音为古乐,沿袭到金章宗朝,竟然以番乐为北调,古乐为南调,北调则七声并行,二变交作,而南调则仅周旋于五声之间。等到元代专门崇尚北音,导致设立科举取士,单用北调,直到元末明初才有南曲流行于世。那么古乐用五声,今乐用七声,凡是和平宛转、从容乐易的,如如今吴人所传的南曲,就是古乐。那些险奥荒澹、冲僻夷穆的,如道士念诵、琴师所弹的古曲,纯以变声出调,字攒簇成音,就是今乐。试问乐工审声,自五声本调和平之音,与七声出调乖反之音,这两项之外,有第三项吗?自循蜚以至今日,自东以至西,自南以至北,并不能在五声七声之外,另有声音,而古用五声而不知,今用七声而不晓,还说古乐必定冲拗,今乐必定和平,舍弃本调正音以为靡靡之音,反而取乖反出调者以为古乐,我不知道这乖反之音,导志气,发幽滞,宣性情,通政事,在哪里呢?唉!可叹啊。近世琴家以乖反为主,东勾西劈,时按,时泛,全不明白“和平”二字在哪里?只以拗声劣调为能。拗声劣调,就是二变曲。二变者,北曲也。那么现在的琴家,也是金元北曲的余绪罢了。所以北曲多散序,少拍序;现在的琴也多散声,无拍声可验。年轻时,广陵韩山人韩畺以琴游山阴,蔡君子庄喜欢他的声音,却厌恶他没有节拍,想以刀切割节拍,每以掌按拍。山人大怒,推琴而起说:“这不足以与他交谈!”当时座客十余人,都是名士。子庄从容说:“这不是古音。古凡乐必有节,哪里见过琴瑟无拍节的?”《虞书》说:“搏拊琴瑟以咏。”搏拊,是节乐器。琴无节,搏拊指什么?各点头,是此言【琴曲如《汉宫秋》《渔樵问荅》都是元曲名目】
【附徐仲山杂问一条】仲山曾问:“制乐必有尺,现在历代所校辨诸尺,既然已经不对,那么将以何者为准?”回答说:“只以今尺度之,且无论官尺、民尺、长尺、短尺,只长则俱长,短则俱短,官则俱官,民则俱民,便无错误。盖钟磬大小原无限度,如后人制方响、制云锣然,其制皆齐一,大则均大,小则均小。又如制箫笛然,其穴寸均等,竹长则穴寸俱长,竹短则穴寸俱短,便无所不合。今合乐者,任大小、方响、短箫、长箫皆可倚曲,则尺度不拘,可知也。”有人说:“编钟有大小,以十二管推度为之,则不然。”曾击水盏,盏大小同而声不同,云锣、方响亦然。今宫悬编钟、编磬亦皆无大小可验。
竟山乐録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