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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五经蠡测七

五经蠡测卷六    明 蒋悌生 撰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106–109 段

曰:「其义则丘有罪。」惟其心有不得已,故惓惓出斯言也。凡书法内外之辞不同:例外君生书爵,内称公;外君死书卒,内称薨;弑则薨不地;杀大夫则书刺;书败曰战;书取曰入;出奔曰孙。凡若此类,所以为尊亲者讳也。至于恶有不可揜者,则亦不没其实以示来世。然笔削之间多微辞而不为显辞,苟非游、夏之徒亲受其义,则后之学者又恶知圣人防意之所在哉!

译孔子说:“从道义上讲,我确实有罪。”只是因为内心有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才反复说出这样的话。凡是《春秋》书法中内辞与外辞有所不同:对于鲁国以外的君主,在位时记载其爵位,鲁国则称公;对于鲁国以外的君主,去世时记载为卒,鲁国则称薨;被弑杀则只称薨而不记载地点;杀害大夫则记载为刺;记载战败称为战;记载攻取称为入;出逃奔他国称为孙。所有这类情况,都是为了替尊长和亲人隐讳。至于那些邪恶到无法掩盖的事情,也就不隐没事实,以昭示后世。然而在笔削文字之间,多用含蓄微妙的言辞而不使用直露显豁的言辞,如果不是子游、子夏那样的弟子亲自接受过孔子的教诲,那么后世的学者又怎么能知道圣人防范人心的用意所在呢!

春秋传说同异

自汉以来,传《春秋》者,专门之学,无虑数十百家,汪洋涣汗,使后学无所适从。今观公羊、谷梁二子,皆子夏门人,去圣人未逺一再传耳,二传之说尚有同异,况汉儒以后讲经者乎?窃意《春秋》笔削之防多防辞,或直书其事,因鲁史之旧文而不加笔削者,故有一句而兼数义者,郑伯克段于鄢之类是也;有数句而共一义者,单伯逆王姬、筑王姬之馆于外、王姬归于齐、齐王姬卒之类是也。一时门人,苟非升堂入室之徒,恐夫子亦未尝昌言轻以告之也。非有隠也,盖记载之事,莫非一时君相之所为,其是非美恶,实难指以示人也。故《春秋》之作,所以为万世虑,非为当时计也。门人传授,明辩之时,或有闻其一二义者,又或闻其兼数义者,所以一再传之后,未免有同异也。《礼记》曰:「比事属辞,《春秋》敎也。」噫!比事属辞,又岂足以尽《春秋》之敎乎?夫子自言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固未尝明言所以知我、罪我之由。又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亦未尝指言窃取之义何谓。至孟子乃曰:「《春秋》,天子之事也。《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春秋》之义始明。孟子之学出于曾、思,曽思亲闻笔削之防可见而《春秋》大义亦萃在此一语。能通此义,则二百四十二年笔削之防思过半矣。近世明经取士,专用胡氏及三传,程子、朱子亦以为然,盖取其议论正大。若曰一一合乎笔削之初意,则未敢必其然也。大抵《春秋》之作,不过欲正人心、存天理、明人伦、正名分、尊王贱伯、内中国外夷狄,虽圣人复生,亦将有取于胡氏之言,又何必一一尽合于笔削之初意乎?

  滕子来朝

旧説以为时王所黜,胡氏不取,以为使时王能黜诸侯,春秋可以不作。谓春秋讨乱贼,尤严于其党。桓弟弑兄,臣弑君,滕侯不能讨,反朝之,故春秋贬其爵,使同于夷狄。是说固为正大,愚尝疑焉。夫篡弑之贼,鲁桓也,得以安享禄位,传诸后嗣,不防贬罚。滕侯以邻疆小国,以不应来朝之故,乃受贬爵之罸,是从贼之律,反重于首恶。又不惟加于其身,遂使世世子孙以其先君一动之失,不可复得其所受于先王旧封之爵,恐春秋权衡不应若是失其轻重。若曰时王能黜诸侯,行其威令,春秋可无作,则时王之令但能施于▯小之滕,而不能施于强大之齐楚,此正季世之君威令不振,绳其小不能绳其大,东周之所以不复兴也,又何疑乎?恐当以旧説为是。然则无贬乎?诸侯有邦交之礼,世相朝。滕侯曽朝于隠,鲁未尝报,今桓篡位而又先朝之,直书而恶自见矣。此乃圣人见诸行事之大目,岂敢轻议?更冀通麟经者相与潜体圣人之心,熟订之【庄五年,郳黎来来朝,后始称小邾子,亦时王命之也。晋曲沃武公灭晋,王始命为晋侯,《诗·无衣》有明证。时王犹能锡侯爵,又岂不能黜侯爵乎?但不能于大国耳】

  子同生

胡传》谓:「明与子之法,正国家之本,防配嫡夺正之原。」此説极正大。若然,十二公多有此,乃常事不书,何独于桓公书「子同生」?意者圣人必有防意在焉。《诗》云:「展我甥兮。」说者云:「此诗人之防辞也。」愚恐圣人特书此,岂亦诗人之防意乎?更详之【案鲁十二公,惟庄公为嫡夫人之长子,其十一公皆非嫡长。诸侯一娶三媵生子,鲁史必具载。今《春秋》惟小君得书,余皆削去;生子惟「子同生」得书,余皆不载。正所以防配嫡夺正之原。举此一条,见他公嫡妾正孽不明,嗣子不蚤定,易世之时多致篡弑,祸害不少。此一条特一语耳,而有数义:明与子之法,正国家之本,此一义也,显辞也;他公不书,此独书,见他公皆有配嫡夺正之祸,又一义也;不书世子者,未誓于天子也;子同生在六年,而文姜淫行犹在数年之后,此又一义也。皆防辞也。显辞具在笔削之中,微辞多含言外之意。显辞可掲示以敎人,防辞苟非得于言意之表者,固难斥言以告之也。《春秋》书法若

译春秋传说的同异

自从汉代以来,传授《春秋》的学者,作为专门之学,不下数十百家,其学说汪洋浩瀚、散漫纷杂,使得后学者无所适从。现在看公羊、谷梁两位先生,都是子夏的门人,距离圣人不过一两次传授而已,两传的学说尚且有同有异,何况汉代儒生以后讲经的人呢?我私下认为,《春秋》笔削的深意大多在于含蓄的言辞,有的直接记载其事,沿用鲁国史官的旧文而不加笔削,所以有一句话包含几种含义的情况,像“郑伯克段于鄢”之类就是;有的几句话共同表达一个含义,像“单伯迎接王姬”、“在宫外为王姬修建馆舍”、“王姬嫁给齐国”、“齐国的王姬去世”之类就是。当时的门人,如果不是登堂入室的弟子,恐怕夫子也不会轻易地明确告知他们。这并不是有什么隐晦,而是因为记载的事情,没有不是当时君主和宰相所做的,其中的是非美恶,实在难以直接指出来给人看。所以《春秋》的写作,是为了万世考虑,而不是为了当时打算。门人传授,在明辨是非的时候,有的可能只听到其中一两种含义,有的可能听到包含多种含义的,所以在一两次传授之后,难免会有同异。《礼记》说:“比事属辞,是《春秋》的教化。”唉!比事属辞,又怎么足以穷尽《春秋》的教化呢?夫子自己说:“了解我的大概只有《春秋》吧!怪罪我的大概也只有《春秋》吧!”本来就没有明确说明了解我、怪罪我的原因。又说:“其中的义理是我窃取来的。”也没有明确指出窃取的含义是什么。到了孟子才说:“《春秋》,是天子的事情。《春秋》写成后,乱臣贼子就害怕了。”《春秋》的大义才开始明朗。孟子的学问出自曾子、子思,曾子、子思亲自听到笔削的深意,可见《春秋》的大义也汇聚在这句话里。能通晓这个义理,那么二百四十二年笔削的深意就懂得一半以上了。近世选拔经学人才,专用胡安国的《春秋传》及三传,程子、朱子也认为这样,大概是取其议论正大。如果说一一符合笔削的初衷,那么不敢肯定确实如此。大体上《春秋》的写作,不过是想端正人心、保存天理、阐明人伦、正定名分、尊崇王权轻视霸主、重视中原排斥夷狄,即使圣人再生,也会采纳胡氏的言论,又何必一一完全符合笔削的初衷呢?

滕子来朝

旧说认为滕侯是被当时的周王所废黜,胡氏不采纳这种说法,认为如果当时的周王能够废黜诸侯,那么《春秋》就可以不作了。又说《春秋》讨伐乱臣贼子,尤其严厉对待他们的党羽。桓公的弟弟弑杀兄长,臣子弑杀君主,滕侯不能讨伐,反而去朝见他,所以《春秋》贬低他的爵位,使他等同于夷狄。这种说法固然正大,我曾经对此有疑问。那篡位弑君的贼子,是鲁桓公,却得以安享禄位,传给后代,没有受到贬罚。滕侯因为邻境小国,因为不该来朝见的缘故,却受到贬低爵位的惩罚,这是从贼的律法,反而比首恶更重。而且不仅加在他身上,还使得世世代代的子孙因为先君一次失误,不能恢复先王旧封的爵位,恐怕《春秋》的权衡不应该如此失去轻重。如果说当时的周王能废黜诸侯,行使威令,《春秋》可以不作,那么当时周王的命令只能施加于微小的滕国,而不能施加于强大的齐国、楚国,这正是末世君主威令不振,能约束小的不能约束大的,东周之所以不能复兴的原因,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恐怕应当以旧说为是。那么就没有贬低吗?诸侯之间有邦交的礼仪,世代互相朝见。滕侯曾经朝见过隐公,鲁国未曾回报,现在桓公篡位而又先朝见他,直接记载而恶行自然显现。这是圣人见于行事的大纲目,岂敢轻易议论?更希望通晓《春秋》的人共同潜心体会圣人的心意,仔细审定【庄公五年,郳黎来来朝,后来才称小邾子,也是当时周王命令的。晋曲沃武公灭晋,周王才命令他为晋侯,《诗经·无衣》有明确的证据。当时的周王尚且能赐予侯爵,又怎么能不能废黜侯爵呢?只是不能对大国这样做罢了】

子同生

《胡传》说:“阐明立子的法度,正定国家的根本,防止配嫡夺正的根源。”这种说法极其正大。如果这样,十二公大多有这种情况,却是常事不记载,为什么唯独在桓公时记载“子同生”?我想圣人必定有深意在。《诗经》说:“展我甥兮。”解说的人说:“这是诗人的含蓄言辞。”我恐怕圣人特意记载这个,难道也是诗人的含蓄用意吗?更详细地考察【按鲁国十二公,只有庄公是嫡夫人的长子,其他十一公都不是嫡长。诸侯一娶三媵生子,鲁国史官必定详细记载。现在《春秋》只有小君得以记载,其余都删去;生子只有“子同生”得以记载,其余都不记载。正是为了防止配嫡夺正的根源。举出这一条,显示其他公嫡妾正孽不明,嗣子不早定,改朝换代时多导致篡弑,祸害不少。这一条只是一句话,却有几种含义:阐明立子的法度,正定国家的根本,这是一个含义,是明显的言辞;其他公不记载,唯独这一条记载,显示其他公都有配嫡夺正的祸患,这是另一个含义;不记载世子,是因为没有向天子发誓;子同生在六年,而文姜的淫行还在几年之后,这是又一个含义。都是含蓄的言辞。明显的言辞包含在笔削之中,含蓄的言辞多含言外之意。明显的言辞可以揭示来教导人,含蓄的言辞如果不是从言意之外得到的,本来难以直言相告。《春秋》的书法如果

此类者非少,举此以推其余耳。○又案成公母穆姜,亦系嫡夫人之子,成公生何以削而不书?可见有防辞,书法如此,所以重国本,甚姜行也。但得其传者盖寡耳。○昔初学《春秋》,先读左氏、胡氏,己疑其意,后见《谷梁传》已有是説但注释又失之觕陋耳】

译像这类情况并不少,只是举出这一例来推知其余罢了。○又查考成公的母亲穆姜,也是嫡夫人所生的儿子,成公出生为何被隐去而不记载?可见这是有防范之意的措辞,史书的笔法就是这样,以此来重视国家的根本,这比姜姓的行为更为严重。但能够理解并传承这种笔法的人大概很少罢了。○从前初学《春秋》时,先读左氏和胡氏的注解,已经对他们的意图产生怀疑,后来发现《谷梁传》中已有这种说法,只是他们的注释又失之粗陋罢了。

夫人孙于齐,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

妇人内夫家,无外事。父母在则归宁,没则使大夫宁于兄弟,礼也。出必告,反必靣,子道也。故公出必书所往,反必书至。夫人例不书至,以无所往也。今案文姜如齐,及享防齐侯凡七,如莒凡二,皆不书至。孙于齐,是惧罪出奔,未几归鲁,鲁史旧文必具载。比之平居无事之时,享防相如不同,春秋亦削而不书,以示见絶无归国之义也。出奔耻也,来归喜也。季子以大夫不书出奔而书来归,文姜以小君书孙而不书来归,圣人善善恶恶之情见矣【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书至】

公及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僖十一年】

案僖公八年,「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去其姓氏,以示非礼讥贬之意。左氏以为致哀姜,公羊以为致齐媵,谷梁以为致成风,皆非礼之正。但此称夫人姜氏,前无经见,此始见于经,书法与文姜、哀姜正嫡同,略无贬辞,恐公羊以致夫人为致齐媵为近是。又案如「郑伯克段于鄢」之类,三传及诸家说多大同小异。若此类,孔子没而三传即有同异,奚待至汉而后有专门百家之异议乎?意者外事多明,辞可斥言其义以敎人,故传说多同;内事多防,辞未尝诵言以告,故三传即有同异,不待坑焚之后也。

辛巳,有事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仲遂杀嫡立庶,亲行弑逆,恶莫大于是叔孙得臣副仲遂如齐,不能捄正其弑立之谋,尚以不日卒示贬。仲遂之卒,略无贬辞,反以犹绎讥失君臣之恩,未详其义。

  齐仲孙来

胡氏传多祖谷梁説,以其议论正大精宻,的有传授也。此一条谷梁以仲孙即庆父,以其弑君如齐,春秋恶之,故加以齐,絶之于鲁,其说甚巧。然左氏纪载之书,齐侯使仲孙来省鲁难,其来其归,有事实可考不诬。此习于谷梁而未覩左氏所载,故为臆说,未免谬妄。借使如谷梁説,春秋恶庆父,亦只书「庆父至自齐」,不应鲁大夫冠以齐号,故胡氏不取。如庆父出奔,己书如齐,归鲁削而不书,圣人已絶之于鲁矣。此仲孙为齐大夫无疑。凡天子诸侯卿大夫来,必有所事,或盟,或聘,或朝,或求归,若无所事,则讥其私交,如祭伯是也。又如州寔介葛卢,乃一国之君,虽不书所事,与来朝同。若仲孙系之齐,为齐侯使之来,不书省鲁难,若无故而来,书法若此,圣人之意若曰:无故而来,其心不可测,而窥觊之恶着矣。

  五经蠡测卷六

译夫人孙于齐,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

妇人嫁入夫家,不应干预外事。父母健在时可以回家省亲,父母去世后则派大夫去慰问兄弟,这是礼制。外出必须禀告,回来必须当面复命,这是做子女的道理。所以鲁公外出必定记载所去之处,回来必定记载到达。夫人通常不记载到达,因为没有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如今考察文姜前往齐国,以及享礼、防礼会见齐侯共七次,前往莒国共两次,都没有记载到达。孙于齐,是因为畏惧罪责而出奔,不久又回到鲁国,鲁国的史官旧文必定详细记载。这与平时无事时的享礼、防礼不同,《春秋》却删削而不记载,以显示被断绝关系、没有归国的道义。出奔是耻辱,回来是喜事。季子作为大夫不记载出奔而记载回来,文姜作为小君记载孙于齐却不记载回来,圣人褒善贬恶的情意就显现了【文公九年,夫人姜氏前往齐国。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记载了到达】

鲁公和夫人姜氏在阳谷防礼会见齐侯【僖公十一年】

考察僖公八年,“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迎致夫人”,去掉她的姓氏,以显示非礼的讥贬之意。左氏认为迎致的是哀姜,公羊认为迎致的是齐国的媵妾,谷梁认为迎致的是成风,都不是礼制的正解。但这里称夫人姜氏,之前没有经文记载,这里才首次见于经文,书写方式与文姜、哀姜作为正嫡相同,完全没有贬低的言辞,恐怕公羊认为迎致夫人是迎致齐国媵妾的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又考察像“郑伯克段于鄢”这类,三传及诸家说法大多大同小异。像这类情况,孔子去世后三传就有同异,哪里等到汉代才有专门百家的异议呢?大概是因为外事多明白,言辞可以直说其义以教导人,所以传说大多相同;内事多隐讳,言辞不曾诵读告知,所以三传就有同异,不等到坑焚之后了。

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舞。仲遂杀嫡立庶,亲自实行弑逆,没有比这更大的恶行了。叔孙得臣作为仲遂的副手前往齐国,不能挽救纠正其弑立的阴谋,尚且用不记载日期死亡来示贬。仲遂的死亡,完全没有贬低的言辞,反而用仍然举行绎祭来讥讽失去君臣之恩,其义理未详。

齐国的仲孙来

胡氏传多祖述谷梁说,因为其议论正大精密,确有传授。这一条谷梁认为仲孙就是庆父,因为他弑君后前往齐国,《春秋》厌恶他,所以加上齐字,断绝他与鲁国的关系,其说法很巧妙。然而左氏记载的书,齐侯派仲孙来慰问鲁国的灾难,他的来和归,有事实可考不虚假。这是习惯于谷梁说而没有看到左氏所载,所以为臆说,未免谬妄。假使如谷梁说,《春秋》厌恶庆父,也只应书“庆父至自齐”,不应鲁国大夫冠以齐号,所以胡氏不取。如果庆父出奔,已经书如齐,归鲁削而不书,圣人已经断绝他与鲁国的关系了。此仲孙为齐大夫无疑。凡是天子诸侯卿大夫来,必有所事,或盟,或聘,或朝,或求归,若无所事,则讥其私交,如祭伯是也。又如州寔介葛卢,乃一国之君,虽不书所事,与来朝同。若仲孙系之齐,为齐侯使之来,不书省鲁难,若无故而来,书法若此,圣人之意若曰:无故而来,其心不可测,而窥觊之恶着矣。

五经蠡测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