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正误卷四
之形。臼其九反。下画连,象杵臼之臼下有底之形。杼臼,谓以杵捣于臼而舂也。
译“之”字的字形。“臼”字在《说文解字》中出现了九次。下面画着相连的线条,象征着杵臼中“臼”字下部有底的形状。“杼臼”,是说用杵在臼中捣击来舂米。
大司徒》之职。注「阳礼」作「阳」,误。「阳」古「赐」字。「土圭」「土」作「二」,误。「偏而不和」「和」作「知」,误。「睦婣」作「婣」,误,后「渊」字同。
党正》「昏冠」,作「昬」误。兴国本作「昏」,后同。
载师》掌任土之灋,任作□(误,任从壬癸之壬,非从▯也。▯音珽,后同。)注:农民户一人巳受田,巳作已误。
师氏,至德以爲道本。(作“夲”误,下同。)
司市》「以量度成贾而征儥」,征作徴,儥作儥,误。
注:「贾」不得□作「粥」,误,下同。儥,买也。「买」作「买」误。「买」字从罒,罒音防,非从四也。「儥」字中从四。
质人 注爲之券作劵误下同
贾师□作贾误,下同。上从襾,襾音罅,非从覀,覀音亚。司门注:“视占,不与众同。”占当作瞻,兴国本作瞻。掌节注:“或曰英荡。”曰作日误。
遂师辨其施舍。注:「施读亦爲弛,作『施读亦弛』也误。兴国本作『施读亦爲弛』也,亦误,多『也』字。下文『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注『施亦读爲弛』,无『也』字,则此不当有『也』字明矣。所以有『亦』字者,盖《遂人职》云『辨其老幼癈疾与其施舍者』,注『施读爲弛』,此继其后,故云『读亦爲弛』。」正岁简稼器。注:「稼器,耒耜、兹其之属。」兴国本作「兹基」。《秋官·薙氏》注作「兹其」,《释文》音基,是兴国本误。
旅师,而用之。注:「而读爲若。」「爲作「实」,误。兴国建本皆作「爲
土均》与其施舍。注:「施读亦爲弛也。」兴国本、同建本「施」读爲弛」,也无「亦」字。注《礼器》曰:「『曰』作『臼』误。」
草人,注若泛胜之术也。若作苦,泛作汜,误。
春官
外宗。注:「诸姑姊妹,作妺误。姊妹之妹,从午未之未;桀妻妺喜之妺,从本末之末。」
眂了:注目明者。目作自,误。眂作眡,误。眂从氏,不从氐。氐音抵,又音低。后仿此。
韎师》注:「韎读爲□,荎着之□,从口,从卝,从未。作喋误。」《旄人》注:「舞者所持以指麾,指作□误。」
大宗伯》之职,注互以相成,作□误;《司常》注互约同,北曰□山,作恒误。子执谷璧,作□误,后同。
肆师之职》及果筑鬻,鬻作□误。注及下同。
司几筵》右漆几,作漆误。兴国本作漆,漆字上从草木之木,不从朩也,后同。
典祀》注:「脩除芟埽」之「埽」作「□」,误。兴国建本皆作「埽」,字书无「□」字。
守祧:「祧」作「桃」,误。宗祧之「祧」,从示、从兆。「示」,古神只字也。职丧:注当催督,作「督」,误。
大司乐:乐作乐,误。乐从草木之木,不从朩也,后皆然。孙竹之管,注:孙竹,竹枝根之末生者。末作未,误。建
本作末。正义曰:案《诗》毛传云:「枝,干也。」干即身也,以其身若子孙然。如正义之言,则当作末明矣。
大师 黄钟作黄误
小师注和淳于于作干误出音者曰鼓缺者字眂了注谓戒守鼓也缺守鼓二字。
笙师 舂牍作牍误释文同
籥章》「豳籥」作「▯」,误。下及注同。释文皆作「豳」。
大卜》注:「颂谓▯也,作繇误。」注:「释文同。」示:「宗伯示作□误。」令:「可爇也,令作今误。」
菙氏》「菙」作「华」,误。注「燋」读爲细目燋之「燋」,「目」作「日」,误。《大祝》注「兼祭于豆」,「于」作「干」,误。五曰吉□,「作」□」,误。「掌国事」,注「问其具梯物」,「具」作「贝」,误。
小祝沃尸盥,赞盥,作□误,中从水不从米也。设熬置铭,注今谓之柩,作柩误。
司巫》注:「租饱茅,裹肉也。」「裹」作「□」,误。「裹」从衣,中果,不从重下衣也。「饱」当作「包」。「禓」,其遗礼。「禓」作「□」,误。释文亦然。「甸祝」下「禓」,释文亦误作「□」。
大史读礼书而协事□作读误下同,执书以次位常。注谓校呼之,校当作挍。考挍之挍从手,
译《大司徒》的职掌。注文中“阳礼”写作“阳”,是错误的。“阳”是古“赐”字。“土圭”的“土”写作“二”,是错误的。“偏而不和”的“和”写作“知”,是错误的。“睦婣”写作“婣”,是错误的,后面的“渊”字情况相同。
《党正》篇中“昏冠”写作“昬”,是错误的。兴国本作“昏”,后面相同。
《载师》掌管土地赋税的法令,“任”写作□(错误,“任”是从壬癸的“壬”,不是从〇。〇音珽,后面相同。)注:农民每户一人已经受田,“巳”写作“已”,是错误的。
师氏,以最高的道德作为道的根本。(写作“夲”,是错误的,下面相同。)
《司市》篇中“以量度成贾而征儥”,“征”写作“徴”,“儥”写作“儥”,是错误的。
注:“贾”不得□写作“粥”,是错误的,下面相同。儥,是买的意思。“买”写作“买”,是错误的。“买”字从罒,罒音防,不是从四。“儥”字中间从四。
质人,注中“为之券”写作“劵”,是错误的,下面相同。
贾师□写作“贾”,是错误的,下面相同。上面从襾,襾音罅,不是从覀,覀音亚。《司门》注:“视占,不与众同。”“占”应当作“瞻”,兴国本作“瞻”。《掌节》注:“或曰英荡。”“曰”写作“日”,是错误的。
《遂师》辨别他们的施舍。注:“施读亦为弛,写作‘施读亦弛’也是错误的。兴国本作‘施读亦为弛’也,也错了,多了一个‘也’字。下文‘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注‘施亦读为弛’,没有‘也’字,那么这里不应当有‘也’字是很明显的。之所以有‘亦’字,大概是因为《遂人职》说‘辨其老幼癈疾与其施舍者’,注‘施读为弛’,这里紧接其后,所以说‘读亦为弛’。”正岁检查农具。注:“稼器,是耒耜、兹其之类。”兴国本作“兹基”。《秋官·薙氏》注作“兹其”,《释文》音基,可见兴国本错了。
旅师,而使用它。注:“而读为若。”“为”写作“实”,是错误的。兴国建本都作“为”。
《土均》篇中“与其施舍”。注:“施读亦为弛也。”兴国本、同建本“施”读为弛”,没有“亦”字。注《礼器》说:“‘曰’写作‘臼’,是错误的。”
《草人》篇,注“若泛胜之术也”。“若”写作“苦”,“泛”写作“汜”,是错误的。
春官
外宗。注:“诸姑姊妹”,写作“妺”,是错误的。姊妹的“妹”,从午未的“未”;桀妻妺喜的“妺”,从本末的“末”。
眂了:注“目明者”。“目”写作“自”,是错误的。“眂”写作“眡”,是错误的。“眂”从氏,不从氐。氐音抵,又音低。后面仿照此例。
《韎师》注:“韎读为□,荎着之□,从口,从卝,从未。写作‘喋’,是错误的。”《旄人》注:“舞者所持以指麾”,“指”写作□,是错误的。
《大宗伯》的职掌,注“互以相成”,写作□,是错误的;《司常》注“互约同,北曰□山”,写作“恒”,是错误的。“子执谷璧”,写作□,是错误的,后面相同。
《肆师之职》篇中“及果筑鬻”,“鬻”写作□,是错误的。注及下面相同。
《司几筵》篇中“右漆几”,写作“漆”,是错误的。兴国本作“漆”,“漆”字上面从草木的“木”,不从朩,后面相同。
《典祀》注:“脩除芟埽”的“埽”写作“□”,是错误的。兴国建本都作“埽”,字书中没有“□”字。
守祧:“祧”写作“桃”,是错误的。宗祧的“祧”,从示、从兆。“示”,是古神只字。《职丧》注:“当催督”,写作“督”,是错误的。
《大司乐》篇中,“乐”写作“乐”,是错误的。“乐”从草木的“木”,不从朩,后面都是这样。“孙竹之管”,注:“孙竹,是竹枝根末端生长的。”“末”写作“未”,是错误的。建本作“末”。正义说:按《诗》毛传说:“枝,是干。”干就是身,因为它的身像子孙一样。如果按照正义的说法,那么应当写作“末”是很明显的。
大师,“黄钟”写作“黄”,是错误的。
《小师》注“和淳于于”,写作“干”,是错误的。“出音者曰鼓”,缺“者”字。“眂了”注“谓戒守鼓也”,缺“守鼓”二字。
笙师,“舂牍”写作“牍”,是错误的,《释文》相同。
《籥章》篇中“豳籥”写作“〇”,是错误的。下面及注相同。《释文》都作“豳”。
《大卜》注:“颂谓〇也”,写作“繇”,是错误的。注:“《释文》相同。”“示”:“宗伯示”写作□,是错误的。“令”:“可爇也”,“令”写作“今”,是错误的。
《菙氏》篇中“菙”写作“华”,是错误的。注“燋”读为细目燋的“燋”,“目”写作“日”,是错误的。《大祝》注“兼祭于豆”,“于”写作“干”,是错误的。“五曰吉□”,“作”写作□,是错误的。“掌国事”,注“问其具梯物”,“具”写作“贝”,是错误的。
《小祝》篇中“沃尸盥,赞盥”,写作□,是错误的,中间从水不从米。“设熬置铭”,注“今谓之柩”,写作“柩”,是错误的。
《司巫》注:“租饱茅,裹肉也。”“裹”写作□,是错误的。“裹”从衣,中间是果,不从重下衣。“饱”应当作“包”。“禓”,是其遗礼。“禓”写作□,是错误的。《释文》也是这样。“甸祝”下面的“禓”,《释文》也误作□。
《大史》篇中“读礼书而协事□”,写作“读”,是错误的,下面相同,“执书以次位常”。注“谓校呼之”,“校”应当作“挍”。考挍的“挍”从手,
栏校之校从木。考挍之挍音敎,栏校之校音效。小史注校比之亦当作挍,凡考挍字皆然,但承讹旣久,不敢改也。夏官校人释文云:「字从木,若从手旁作,是比挍之字耳。」今人多乱之。
译“栏校”的“校”字从木部。“考挍”的“挍”字读音为“敎”,而“栏校”的“校”字读音为“效”。《小史》注解说“校比”的“校”也应当写作“挍”,凡是“考挍”一类的字都是如此,只是沿袭错误已经很久,不敢更改罢了。《夏官·校人》的释文说:“‘校’字从木部,如果从手部写成‘挍’,那就是‘比挍’的字了。”现在的人大多混淆了它们。
内史、策命作防,误。策字从朿,朿音刺,又音棘。
巾车 岁时更□作续误
车仆,掌戎车之萃。萃作萃误,下同。萃从艸,艸音草,今作卄,不从▯。▯音寡,今作卝。
夏官
▯」,人「▯」作,候误。「后▯」,人职同。古作▯,今作▯,从人从侯。
罗氏》「罗」作「罗」,误。上从□,□音防,不从横目也。
注天子掌鸟兽者天作夭误
司戈盾 注句孑防作戟误
槀人,注读爲刍稾之稾,作槀误。槀人之槀,从高从木。槀,箭干,又弓材也,亦作槁。刍稾之稾,从高从禾。稾,禾秸也。
大司马之职,注:监一国谓君也,作监监国,缺一字。中军以鼙令鼔。鼓人皆三鼔,并作。鼓误。鼙鼓之鼓,鼓人之鼓,皆当作鼓,从壴从支,壴音拄,支音肢,字亦作鼓,又作皷。令鼔之鼔,三鼔之鼔,皆当作鼔,从壴从攴,攴音扑,亦作攵,击也。三鼔,谓三击以动众也。凡鼔、击鼔、舞之鼔,皆从攴,下乃鼔、遂鼔并同,后仿此。
量人:注:「涂谓支凑之逺近。」此谓涂路支分相凑。达音如支体之支,从十从又,作攴误。
环人:注:「扬威武以观敌」,谓示敌人也。观当音灌。凡眼看物谓之观,则平声;以物示人,使人来观谓之观,则去声。释文无音,不可不辩。
射人 注貍善搏者也搏作博误
司士:注「背北面东」,「背」作「皆」误。其实旁三,「三」作「一」误。诸子:注「朼载之朼」,「朼」作「朴」误。
司右 注齐右作石误
祭仆,注:公卿自祭其先祖,自作白误。
司弓矢 天子之弓天作犬误
齐右 注玉路之右玉作土误
校人、种马,注:「种谓上善似母者。」母作毋误。稍食日禀,日字注:「防本作曰,兴国建本皆作曰,然正义不释此句,意不敢改也。」
职方氏:「豫州,其川荧、雒。」注:「荧,兖水也,出东垣,入于河,泆爲荧。荧在荧阳。」《禹贡》曰:「荧播既都。」兴国本「荧雒」及注并与监本同。注防本正文作「荧雒」,注「荥,兖水也,泆爲荥,荥在荥阳」,并作「荥」。正义「泆爲荧」作「荧」,《春秋》「战于荧泽」作「荧」。建本正文「荧雒」作「荧」,注中并作「荥」。《左传》释文云:「作荥者非。」《禹贡》释文又自作「荥」,未详孰是。「其谷冝五种。」注:「五种:黍、稷、菽、麦、稻。」「青州,其谷冝稻、麦。」「谷」作「□」,「麦」作「麦」,误。「麦」从来、从夂,来卽麦也。《诗》「贻我来牟」是也。小麦曰来,大麦曰牟,緫谓之麦,非从「□」、从「□」也。「其浸沂、沭」,作「沭」误。
扬、荆、豫、兖作「杨」,误。《地理志》:「扬州,其性轻扬,故曰扬州。」从手,非从木也。
合方氏,注:茂,迁其有无。正义曰:案《尚书·益稷》云:「懋迁有无化居。」禹治水后,懋勉天下徙有之无,易其居积。如此,义则茂当作懋,古字或借用。《食货志》以懋爲贸易之贸,此义爲长。
川师注:泽之萑蒲。萑,音胡官反,苇也。从▯从佳,不从艸也。从艸者,音防,草多貌,又草名。一名蓷,《诗》「中谷有蓷」,毛传:「蓷,防也。」防即萑字,借用也。今监本,书「萑」作「▯」,误。
秋官
秋官司寇第五五作六误
司刺:刺作剌,误。注同,后三刺亦然。刺,七赐反;剌,音辢。薙氏:注「月令曰:『烧薙行水』,谓烧所芟草,作水」,非。谓「烧所芟草」,误。建本无「非」字。
大司寇之职》注书曰:「王旄荒,度作详刑。」旄作耗,误。两剂,注券书,作劵误,后同。
小司寇之职,二曰议故之辟。注:「故旧不遗,则民不愉。」释文:「同。兴国建本及二本释文皆作偷。」案此注是引论语文,《论语》作偷,则此注亦当作偷。字书:「偷,他投切,偷薄也,亦作媮。」「同。愉,容朱切,恱也。」字虽当改,恐古人或借用,不敢改也。大司徒以俗敎安,则民不愉,从心,盖借用字也。
士师之
译内史、策命作防,误。策字从朿,朿音刺,又音棘。
巾车,岁时更□作续误。
车仆,掌戎车之萃。萃作萃误,下同。萃从艸,艸音草,今作卄,不从〇。〇音寡,今作卝。
夏官
〇」,人「〇」作,候误。「后〇」,人职同。古作〇,今作〇,从人从侯。
罗氏》「罗」作「罗」,误。上从□,□音防,不从横目也。
注天子掌鸟兽者天作夭误
司戈盾,注句孑防作戟误。
槀人,注读爲刍稾之稾,作槀误。槀人之槀,从高从木。槀,箭干,又弓材也,亦作槁。刍稾之稾,从高从禾。稾,禾秸也。
大司马之职,注:监一国谓君也,作监监国,缺一字。中军以鼙令鼔。鼓人皆三鼔,并作。鼓误。鼙鼓之鼓,鼓人之鼓,皆当作鼓,从壴从支,壴音拄,支音肢,字亦作鼓,又作皷。令鼔之鼔,三鼔之鼔,皆当作鼔,从壴从攴,攴音扑,亦作攵,击也。三鼔,谓三击以动众也。凡鼔、击鼔、舞之鼔,皆从攴,下乃鼔、遂鼔并同,后仿此。
量人:注:「涂谓支凑之逺近。」此谓涂路支分相凑。达音如支体之支,从十从又,作攴误。
环人:注:「扬威武以观敌」,谓示敌人也。观当音灌。凡眼看物谓之观,则平声;以物示人,使人来观谓之观,则去声。释文无音,不可不辩。
射人,注貍善搏者也搏作博误。
司士:注「背北面东」,「背」作「皆」误。其实旁三,「三」作「一」误。诸子:注「朼载之朼」,「朼」作「朴」误。
司右,注齐右作石误。
祭仆,注:公卿自祭其先祖,自作白误。
司弓矢,天子之弓天作犬误。
齐右,注玉路之右玉作土误。
校人、种马,注:「种谓上善似母者。」母作毋误。稍食日禀,日字注:「防本作曰,兴国建本皆作曰,然正义不释此句,意不敢改也。」
职方氏:「豫州,其川荧、雒。」注:「荧,兖水也,出东垣,入于河,泆爲荧。荧在荧阳。」《禹贡》曰:「荧播既都。」兴国本「荧雒」及注并与监本同。注防本正文作「荧雒」,注「荥,兖水也,泆爲荥,荥在荥阳」,并作「荥」。正义「泆爲荧」作「荧」,《春秋》「战于荧泽」作「荧」。建本正文「荧雒」作「荧」,注中并作「荥」。《左传》释文云:「作荥者非。」《禹贡》释文又自作「荥」,未详孰是。「其谷冝五种。」注:「五种:黍、稷、菽、麦、稻。」「青州,其谷冝稻、麦。」「谷」作「□」,「麦」作「麦」,误。「麦」从来、从夂,来卽麦也。《诗》「贻我来牟」是也。小麦曰来,大麦曰牟,緫谓之麦,非从「□」、从「□」也。「其浸沂、沭」,作「沭」误。
扬、荆、豫、兖作「杨」,误。《地理志》:「扬州,其性轻扬,故曰扬州。」从手,非从木也。
合方氏,注:茂,迁其有无。正义曰:案《尚书·益稷》云:「懋迁有无化居。」禹治水后,懋勉天下徙有之无,易其居积。如此,义则茂当作懋,古字或借用。《食货志》以懋爲贸易之贸,此义爲长。
川师注:泽之萑蒲。萑,音胡官反,苇也。从〇从佳,不从艸也。从艸者,音防,草多貌,又草名。一名蓷,《诗》「中谷有蓷」,毛传:「蓷,防也。」防即萑字,借用也。今监本,书「萑」作「〇」,误。
秋官
秋官司寇第五五作六误。
司刺:刺作剌,误。注同,后三刺亦然。刺,七赐反;剌,音辢。薙氏:注「月令曰:『烧薙行水』,谓烧所芟草,作水」,非。谓「烧所芟草」,误。建本无「非」字。
大司寇之职》注书曰:「王旄荒,度作详刑。」旄作耗,误。两剂,注券书,作劵误,后同。
小司寇之职,二曰议故之辟。注:「故旧不遗,则民不愉。」释文:「同。兴国建本及二本释文皆作偷。」案此注是引论语文,《论语》作偷,则此注亦当作偷。字书:「偷,他投切,偷薄也,亦作媮。」「同。愉,容朱切,恱也。」字虽当改,恐古人或借用,不敢改也。大司徒以俗敎安,则民不愉,从心,盖借用字也。
士师之
职,注:「洎谓增其沃汁,洎作泊误。」
朝士、九棘(作棘误)、注不得过此以利(此作比误);司刑、注宫辟五百(宫作官误)。
译职,注:“洎意为增加其浓汁,洎写作泊是错误。”
朝士、九棘(棘字是错误),注不得超过这个限度以获利(此字写作比是错误);司刑,注宫刑五百(宫字写作官是错误)。
司厉 女子入于舂稁作□误
罪隷,注:「牛助国」,以助转徒也。牛字下缺「助国」二字。野庐氏,注:「若今绝蒙大巾」,兴国建本皆作「布巾」。雍氏,注:「书粊誓」,今《书》作「费」。禽兽鱼鼈作「蟞」,误。兴国本作「鼈」,《释文》不音,乃知作「蟞」非也。萍氏,注:「鱼蟞」同。
萍氏。注书《酒诰》曰:「有政有事,无夷酒。」兴国建本皆作彞,今书亦作彞。
硩蔟氏 注其详未闻详作祥误
壷涿氏,以炮土之鼓殴之。注▯谓燔之炮之之炮,作燔之炮之,炮中欠一之字,诸本皆然,姑俟善本。水神龙、冈象,建本作罔象。案《孔丛子》:「水石之怪龙、防、象,土石之怪夔、罔、两。」皆作罔。
伊耆氏,共其杖咸。注:「咸读爲函。」作咸读函,婺误。大行人,诸侯之礼,立当前疾。注:「上公立当轵,侯伯立当疾,子男立当衡,王立当轸与。」又曰:「前疾谓驷马车辕前胡下垂柱地者。」案车上无名疾者。《说文》:「軓,车轼前也,从车凡声。」《周礼》曰:「立当前軓。」音范,疑此近是。自华虫以下,华作□误。凡诸侯之王事。注:「孟子曰诸侯有王。」诸本皆同。案《孟子》无此句。《左传》曰:「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传写误作孟子也。小行人注引《春秋传》曰:「宋公不王。」又曰:「诸侯有王,王有巡守。」此注是也。
小行人:「若国师役,则令槁禬之。」注:「故书槁爲稾。又曰:『稾当爲槁。』今本稾皆作槀,误。盖稾音杲,稾秸也。以其字误,故云『稾当爲槁』,谓槁师也。若本作槀,从高从木,即槁字也,何必改字?」
司仪》「宫旁一门」注:「王巡守殷国而同,则其爲宫亦如此与。」诸本皆然,唯监本误作「则其此爲宫亦如与」。及《礼》「私面」注「郑司农说私面」,作「郑司农云说私面」,多「云」字,误,诸本皆无「云」字。「寡君命臣于庭」,又曰「寡君命使臣于庭」,「于」皆作「干」,误。
掌客》注:「西夹、东夹各二。」二作一误。
朝大夫,注主治其国者,平理其来文书于朝者。平,作乎误。
冬官
考工记》「貉逾汶则死」,注:「汶水在鲁北。」释文:「汶音问,水名。」案《列子·汤问篇》:「鸜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矣。」殷敬顺释文:「汶,母巾反。」郑元云:「汶水在鲁城北。」先儒相因以爲鲁之汶水,皆大误也。案《史记》汶与防同,母巾反,谓汶江也,非音问之汶。案《山海经》大江出汶山,郭云:「东南迳蜀郡,东北迳巴东、江夏,至广陵入海。」《韩诗外传》云:「昔者江出于汶山,其始也足以滥觞。」是也。又《楚辞》云:「隐汶山之清江。」固可明矣。且《列子》与《周礼》通言水土异性,则迁移有伤,故举四渎以言之。案今鲁之汶水,阔不逾数十丈,源不过二百里,揭厉皆渡,斯须往还,岂狐狢蹔游,生死顿隔乎?《说文》云:「貉,狐类也。」皆生长丘陵旱地,今江边人云狐不渡江,是明逾越大水则伤本性,遂致死也。
轮人:「大而短则摰。」作「挚」误。摰从埶从手,音臬。埶,古「势」字,非从操、执之「执」也。从「执」者,音贽。注:「摰读爲槷,谓辐危槷也。」槷从埶从木,亦音臬。毂也者,以爲利转也。「毂」作「毂」误。毂从▯从车。▯音确,亦作「殻」。
辀人》「軓前十尺,而策半之。」「策」作「防」,误。
函人 犀甲七属作属误后同
玉人 公侯四玉一石玉作王误
磬氏,已下则摩其耑。耑作山而误。耑从□,□古微字,下从□,象物出地之初,下象其根。今作耑,非从山从而也,况分爲二字乎?
瓬人、髺垦作□误,髺音刮,从髟从舌,非从古也。梓人、却行作郤误,却古却字,从卩,卩偏旁节字也;郤古隙字,从阝,阝偏旁邑字也。纡行作□误。
匠人、置槷以县,作▯误。轨谓辙广,轨作▯误。雨我公田,田作曰误。
弓人:恒角而短,作▯(误,下同),譬如终泄(
译司厉:女子入于舂稁,作“□”误。罪隶,注:“牛助国”,以助转徒也。牛字下缺“助国”二字。野庐氏,注:“若今绝蒙大巾”,兴国、建本皆作“布巾”。雍氏,注:“书粊誓”,今《书》作“费”。禽兽鱼鼈作“蟞”,误。兴国本作“鼈”,《释文》不音,乃知作“蟞”非也。萍氏,注:“鱼蟞”同。萍氏。注书《酒诰》曰:“有政有事,无夷酒。”兴国、建本皆作“彞”,今书亦作“彞”。
硩蔟氏:注其详未闻,详作“祥”误。壷涿氏,以炮土之鼓殴之。注〇谓燔之炮之之炮,作“燔之炮之”,炮中欠一“之”字,诸本皆然,姑俟善本。水神龙、冈象,建本作“罔象”。案《孔丛子》:“水石之怪龙、防、象,土石之怪夔、罔、两。”皆作“罔”。伊耆氏,共其杖咸。注:“咸读爲函。”作“咸读函”,婺误。大行人,诸侯之礼,立当前疾。注:“上公立当轵,侯伯立当疾,子男立当衡,王立当轸与。”又曰:“前疾谓驷马车辕前胡下垂柱地者。”案车上无名疾者。《说文》:“軓,车轼前也,从车凡声。”《周礼》曰:“立当前軓。”音范,疑此近是。自华虫以下,华作“□”误。凡诸侯之王事。注:“孟子曰诸侯有王。”诸本皆同。案《孟子》无此句。《左传》曰:“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传写误作孟子也。小行人注引《春秋传》曰:“宋公不王。”又曰:“诸侯有王,王有巡守。”此注是也。
小行人:“若国师役,则令槁禬之。”注:“故书槁爲稾。又曰:‘稾当爲槁。’”今本稾皆作“槀”,误。盖稾音杲,稾秸也。以其字误,故云“稾当爲槁”,谓槁师也。若本作槀,从高从木,即槁字也,何必改字?
司仪》“宫旁一门”注:“王巡守殷国而同,则其爲宫亦如此与。”诸本皆然,唯监本误作“则其此爲宫亦如与”。及《礼》“私面”注“郑司农说私面”,作“郑司农云说私面”,多“云”字,误,诸本皆无“云”字。“寡君命臣于庭”,又曰“寡君命使臣于庭”,“于”皆作“干”,误。
掌客》注:“西夹、东夹各二。”二作“一”误。
朝大夫,注主治其国者,平理其来文书于朝者。平,作“乎”误。
冬官
考工记》“貉逾汶则死”,注:“汶水在鲁北。”释文:“汶音问,水名。”案《列子·汤问篇》:“鸜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矣。”殷敬顺释文:“汶,母巾反。”郑元云:“汶水在鲁城北。”先儒相因以爲鲁之汶水,皆大误也。案《史记》汶与防同,母巾反,谓汶江也,非音问之汶。案《山海经》大江出汶山,郭云:“东南迳蜀郡,东北迳巴东、江夏,至广陵入海。”《韩诗外传》云:“昔者江出于汶山,其始也足以滥觞。”是也。又《楚辞》云:“隐汶山之清江。”固可明矣。且《列子》与《周礼》通言水土异性,则迁移有伤,故举四渎以言之。案今鲁之汶水,阔不逾数十丈,源不过二百里,揭厉皆渡,斯须往还,岂狐狢蹔游,生死顿隔乎?《说文》云:“貉,狐类也。”皆生长丘陵旱地,今江边人云狐不渡江,是明逾越大水则伤本性,遂致死也。
轮人:“大而短则摰。”作“挚”误。摰从埶从手,音臬。埶,古“势”字,非从操、执之“执”也。从“执”者,音贽。注:“摰读爲槷,谓辐危槷也。”槷从埶从木,亦音臬。毂也者,以爲利转也。“毂”作“毂”误。毂从〇从车。〇音确,亦作“殻”。
辀人》“軓前十尺,而策半之。”“策”作“防”,误。
函人:犀甲七属,作“属”误,后同。
玉人:公侯四玉一石,玉作“王”误。
磬氏,已下则摩其耑。耑作“山而”误。耑从□,□古微字,下从□,象物出地之初,下象其根。今作耑,非从山从而也,况分爲二字乎?
瓬人、髺垦作“□”误,髺音刮,从髟从舌,非从古也。梓人、却行作“郤”误,却古却字,从卩,卩偏旁节字也;郤古隙字,从阝,阝偏旁邑字也。纡行作“□”误。
匠人、置槷以县,作“〇”误。轨谓辙广,轨作“〇”误。雨我公田,田作“曰”误。
弓人:恒角而短,作“〇”(误,下同),譬如终泄(
天官
大宰:匪颁,音班。案《地官·廪人》「匪颁」,上音分,亦如字。此亦当音分,又如字。
小宰,争讼,音争鬭之争,谓平声,侧耕反也。治也,如字,下治其弛舍同。案治字从水从台,台本音怡,谐声,故治字本是平声。攻理也,凡攻治之治皆本平声,所谓如字者,谓如本字平声也。故六经释文凡平声攻治之治皆不音,唯去声治道、平治、政治之治乃音直吏反。此独音治也之治云如字者,恐人疑爲去声平治字,故特音之,不可以此有音而疑诸处无音者爲非平声也。
宫正:有解,佳卖反。卖作□误,□从囧,今作四□,音育。□从□□,与防同。卖,莫懈反。荷,其呼何反,又音何。案阍人苛,本又作呵,呼何反,又音何。比长则荷,呼何反,又音何。又秋官萍氏苛察,音何,又音呼何反。环人苛留,音何,又呼何反。凡五处音义皆同,而字或作荷,或作苛,或作呵,其实一也。古字通用借用,大氐如此。《汉书》谁问作何,责问作呵,亦作诃,刻虐作苛,芙渠作荷。
膳夫》防徐力放反,放作于误,诸本皆作放。
兽人、祀祊音方案。郑注:「祊当作方。」释文当云:「依注音方。」盖祊本音补彭反,无方音。注云:「当爲方。」谓字当作方耳,非谓祊当音方也。释文多是依注爲音,故多有碍理者。如《礼记》「庶人之挚匹」,注云:「匹当爲鹜。」亦谓匹字恐当爲鹜耳,非谓匹字当音木。释文便据注音匹爲木。贾文元《公音辩》云:「鹜本亦名匹居,当作本字,不当音木。」释文依注多此类也。
医师 瞑徐亡千反千作干误
笾人:麷,芳弓反,徐又芳勇反,或郎弟反。弟作第误。若作郎弟反,则字当作防,从麦从豊,豊音礼,从曲下豆。若芳弓反,则从丰年之丰,上从山,从两丰。或音郎弟反者非。
醢人、茆音卯,北人音柳。案字书,茆从艸从丣。丣即寅丣之丣,从两戸相背,日出于丣,辟户之时也。今讹作卯,卯本音韲,制也,又音卿。丣旣讹作卯,▯亦讹作茆。若音柳,则字当作▯,从丣。丣,古酉字,日入于丣,阖戸之时也,故从两戸相连。▯,莆▯也。
掌舍:榱,音衰戚、防关反。案字书:「榱,桷也。」音等衰之衰,初危反,非音盛衰之衰也。若音防关反,则字当作□。《广韵》云:「关门机也。」此注云:「榱梐,谓拒马如榱桷之状,非关门机也。」
幕人、绶音受玉篇,又音售,当作两音。
阍人。狂易,以豉反。徐音阳。案:狂易当音亦,谓狂妄变常也;若音阳,则字当作昜。
地官
大司徒,貉依字作貈,貈当作□。考工记貈字同。▯勑冝反,作□误。赤缇音低,案草人赤缇音低,李他奚反,聂吐弟反,司尊彞缇音体,司服缇衣音体,戚音提,四音同义,当通用。心应应对之应,凡应对之应皆去声,详见诗正误。爲羡钱面反,案诗又音衍,当作两音。
鼓人 发昫本又作胊胊作昫误
牛人 之互徐音防作牙误
载师 儳布徐士鉴反士作才误
司市 征儥作儥误
司虣、鬭嚣、作□误、夏官絜壷氏嚣字同。
泉布,爲瘅,音旦,又丁佐反,佐作左误。
遂人、百畮,音▯畮,作晦,▯作敏误。
稍人 葵芋于附反于作干误
稻人 荑之作荑也误
羽人爲抟除,转反。刘徒端反。抟作搏,误。搏音剥。掌染茅,刘音妹。妹作妺,误。
掌蜃:蜃,上忍反。《广韵》有两音:去声系庙讳嫌名,上声不当回避。
舍人「蚍蜉音孚」,案《春官》小祝「蜉音浮」,此作孚误,不然当作两音。《学记》「蜉」字同。
春官
韎师、韐,古洽反,又音閤。案《集韵》:「辖夹切,韎韐,绅也。」又讫洽切,当作三音。
籥师、鞮鞻,吕忱云:「鞮,革履也。鞻者,靲鞻。」案《说文》:「干,鞮也。」巨今切。
大宗伯,佐王。注:本或作左,音同。左作佐,误。更递,音弟。案:地官稍人「递焉」,音徒礼反,又音弟。夏官掌固「递守」,音待礼反,又待计反。当从
译天官
大宰:“匪颁”,音班。查《地官·廪人》中的“匪颁”,上字音分,也依本字读音。此处也应当音分,又依本字读音。
小宰:“争讼”,音“争鬭”的“争”,指平声,侧耕反。“治也”,依本字读音,下文“治其弛舍”的“治”同此。查“治”字从水从台,“台”本音怡,是谐声字,所以“治”字本是平声。攻理的意思,凡是表示攻治的“治”都本是平声,所谓“如字”,是指如本字的平声。所以六经《释文》中凡是平声表示攻治的“治”都不注音,只有去声表示治道、平治、政治的“治”才注音直吏反。这里唯独注音“治也”的“治”为“如字”,是恐怕人们怀疑它是去声的“平治”字,所以特别注音,不能因为这里有注音而怀疑其他各处没有注音的不是平声。
宫正:“有解”,佳卖反。“卖”字作□是误写,□从囧,今作四□,音育。□从□□,与“防”同。“卖”,莫懈反。“荷”,其呼何反,又音何。查阍人的“苛”,本又作“呵”,呼何反,又音何。比长则“荷”,呼何反,又音何。又秋官萍氏的“苛察”,音何,又音呼何反。环人的“苛留”,音何,又呼何反。这五处的音义都相同,而字有的作“荷”,有的作“苛”,有的作“呵”,其实是一样的。古字通用借用,大体如此。《汉书》中“谁问”作“何”,“责问”作“呵”,也作“诃”,“刻虐”作“苛”,“芙渠”作“荷”。
膳夫:“防”,徐音力放反,“放”字作“于”是误写,各本都作“放”。
兽人:“祀祊”,音案。郑玄注:“祊当作方。”《释文》应当说:“依注音方。”大概“祊”本音补彭反,没有“方”的读音。注说:“当为方。”是说字应当作“方”,不是说“祊”应当音“方”。《释文》多是依注来注音,所以多有违背事理的地方。如《礼记》“庶人之挚匹”,注说:“匹当为鹜。”也是说“匹”字恐怕应当作“鹜”,不是说“匹”字应当音“木”。《释文》便依据注将“匹”注音为“木”。贾文元《公音辩》说:“鹜本也名匹居,应当用本字,不应当音木。”《释文》依注注音多属此类。
医师:“瞑”,徐音亡千反,“千”字作“干”是误写。
笾人:“麷”,芳弓反,徐又音芳勇反,或音郎弟反。“弟”字作“第”是误写。如果作郎弟反,那么字应当作“防”,从麦从豊,“豊”音礼,从曲下豆。如果音芳弓反,那么从丰年之“丰”,上从山,从两丰。或音郎弟反的是错误的。
醢人:“茆”,音卯,北方人音柳。查字书,“茆”从艸从丣。“丣”即寅丣之“丣”,从两戸相背,日出于丣,是开门户的时候。现在讹写作“卯”,“卯”本音韲,制的意思,又音卿。“丣”既然讹写作“卯”,〇也讹写作“茆”。如果音柳,那么字应当作〇,从丣。“丣”,是古“酉”字,日入于丣,是关门户的时候,所以从两戸相连。〇,是莆〇。
掌舍:“榱”,音衰戚、防关反。查字书:“榱,桷也。”音等衰之“衰”,初危反,不是音盛衰之“衰”。如果音防关反,那么字应当作□。《广韵》说:“关门机也。”此注说:“榱梐,是说拒马像榱桷的形状,不是关门机。”
幕人:“绶”,音受,《玉篇》又音售,应当有两个读音。
阍人:“狂易”,以豉反。徐音阳。查:“狂易”应当音亦,是说狂妄变常;如果音阳,那么字应当作“昜”。
地官
大司徒:“貉”,依字作“貈”,“貈”当作□。《考工记》“貈”字同。〇勑冝反,作□是误写。“赤缇”,音低,查《草人》“赤缇”音低,李音他奚反,聂音吐弟反,《司尊彞》“缇”音体,《司服》“缇衣”音体,“戚”音提,四个读音意义相同,应当通用。“心应”,“应”是应对的“应”,凡是应对的“应”都读去声,详见《诗正误》。“为羡”,音钱面反,查《诗》又音衍,应当有两个读音。
鼓人:“发昫”,本又作“胊”,“胊”作“昫”是误写。
牛人:“之互”,徐音防,“牙”字作误写。
载师:“儳布”,徐音士鉴反,“士”字作“才”是误写。
司市:“征儥”,作“儥”是误写。
司虣:“鬭嚣”,作□是误写,夏官絜壶氏“嚣”字同。
泉布:“为瘅”,音旦,又音丁佐反,“佐”字作“左”是误写。
遂人:“百畮”,音〇畮,作“晦”,〇作“敏”是误写。
稍人:“葵芋”,于附反,“于”字作“干”是误写。
稻人:“荑之”,作“荑也”是误写。
羽人:“为抟除”,转反。刘音徒端反。“抟”作“搏”,是误写。“搏”音剥。“掌染茅”,刘音妹。“妹”作“妺”,是误写。
掌蜃:“蜃”,上忍反。《广韵》有两个读音:去声系庙讳嫌名,上声不应当回避。
舍人:“蚍蜉音孚”,查《春官》小祝“蜉音浮”,这里作“孚”是误写,不然应当有两个读音。《学记》“蜉”字同。
春官
韎师:“韐”,古洽反,又音閤。查《集韵》:“辖夹切,韎韐,绅也。”又讫洽切,应当有三个读音。
籥师:“鞮鞻”,吕忱说:“鞮,革履也。鞻者,靲鞻。”查《说文》:“干,鞮也。”巨今切。
大宗伯:“佐王”。注:本或作“左”,音同。“左”作“佐”,是误写。“更递”,音弟。查:地官稍人“递焉”,音徒礼反,又音弟。夏官掌固“递守”,音待礼反,又待计反。当从
两音。假祖,假作侧,误。
小宗伯 斝彞音假假作段误
典瑞:「诸盩,直留反,或音胄。」案《诗·周颂·天作》篇:「诸盩,直留反,又音侜。」当作三音通用。
译两个读音。“假祖”的“假”读作“侧”,这是错误的。
小宗伯:“斝彞”读作“假”,将“假”误作“段”。
《典瑞》:“诸盩”读作“直留反”,或者读作“胄”。按《诗经·周颂·天作》篇:“诸盩”读作“直留反”,又读作“侜”。应当是三种读音通用。
世妇,而呵,胡何反。案:呵问之呵,本音呼何反,当作两音。
大司乐 四窦作窦误
典同:当防,音婢。防作跸,误。潭本作防。是跸乃警跸字。正佣,勑龙反。案《说文》「均,直也」,余封切。《集韵》痴凶切。
均,直也。又余封切。《说文》:「均,直也。一曰顾作谓之佣。」《广韵》丑凶切,均也,直也。余封切,佣赁。《玉篇》耻恭切,均也,直也。《诗》曰:「昊天不佣。」又音庸,佣赁也。寻此义,则训均、训直者当音耻恭切,与勑龙反同;训顾赁者当音庸。尝闻前辈言,先朝旧讳必取均直之义,则耻恭切者当讳,余封切者不当讳。一时有司失于详审,定为余封切,遂以唐租佣之佣爲讳字,未知是否。涅,乃结反,刘其兼反。案涅字无其兼反音,不然字必有误。
钟师骜,夏作鷔,误。执傹,音竞,诗作竞欠。诗字,诸本皆有诗字。
籥章》桴音浮,本当音孚,详见《礼记正误》。
鞮鞻氏 曰任曰作日误
菙氏》「燋,哉约反。李又粗尧反。粗当作租。」《夏官》「司爟,音同。李又音灼。」
占梦 噩五各反五作二误
眂祲、曰鑴(作防误,鑴从巂,巂音畦,不从嶲也,嶲音髓)、丧祝、而栈(刘才产反,当作士产反,不然当依巾车栈字作才产、仕版二反)。
内史 牍也作牍误
巾车、谓蔽刘音弗,下及注并同,作下及文误。以偿时让反,本音常,当作两音。
夏官
大司马:乐业,如字,又音洛,一音五敎反,据注义不当如字,作岳音非。坐杀,才卧反、缺反字。莱沛,步未反,一音贝,又普贝反,案沛字无步未反音,当作步妹反。摝,音鹿,李扶表反,案摝字止音鹿,若作蒲表反,则字当作防。
掌固、将趣(庄久反)、刘(祖侯反)、杜(七柱反),案《春官》镈师「将趋」,释文云:「《左传》作掫,音庄九反。」杜注云:「行夜。」当从《左传》,音字亦当作掫,掫讹作趣,趣又讹作趋。
▯人」轘辕,戸关反。案:《左传》音患,当作两音。野庐氏同。「环人」,搏音博,又房布反。刘音付,房布当作旁布反,即捕字也。案:士师司搏,音博,又音付,亦当音捕。朝士、司隷而搏皆然。
祭仆:臂臑,奴报反。《字林》人于反,又云羊矣反。案羊矣反是迆字音,恐非。案《少仪》:「其礼大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犆豕,则以豕左肩五个。」注:「羊豕不言臂臑,因牛之序可知。」释文:「臑,奴报反。《说文》云:『臂,羊犬。』读若儒字。」《字林》人于反。无「又云羊矣反」五字。及考《说文》正本,注云:「臂,羊矢也。」▯到切。无「读若儒字」四字。此两处释文皆误。《说文》注「臂,羊矢也」亦误。《集韵》乃到切,说文「羊豕臂也」,此注是。《玉篇》、《广韵》并奴到切,「臂节也」。据经文,则牛臂爲首,非特羊豕臂也。
司弓矢:轩輖音周,一音丁二反。《考工记·庐人》「轩輖」,音周,亦当作两音,又丁二反,当作征二反,即轾字也。《后汉·马援传》:「居前不能令人轾,居后不能令人轩。」注云:「谓无所轻重也。」盖前重后轻爲轾,后重前轻爲轩。
廋人 驹防作□误
职方氏》虖池,虖唤,胡反、李呼哥反,又香刑反。案:香刑当作香于反。
怀方氏 □食作续误
山师 螫作□误兴国本作螫
秋官
萍氏爲蛢,注云:「甲虫。」虫作蛊误。兴国潭、建本并作虫。萍蓱作萍,萍误。
薙氏 蕴崇纡粉反粉作枌误
小司寇、叔向许亮反,左传音响当作两音。
犬人》:「爲庪。」庪,县庪。作防,误。建本、释文作庪,正经及注皆作庪。
司厉、毁齿,况僞反。凡物自坏曰毁,音上声,况伟反;从而坏之曰毁,音去声,况僞反。贾氏《音辩》以自坏之毁爲去声、坏之之毁爲上声,非也。
掌戮:髡作髠,误。髡鬄之髡从兀,不从几也;从几者,音鞠。
司隷 涅厕乃结反作力结误
司
译世妇,呵,胡何反。案:呵问之呵,本音呼何反,当作两音。
大司乐,四窦作窦误。
典同:当防,音婢。防作跸,误。潭本作防。是跸乃警跸字。正佣,勑龙反。案《说文》「均,直也」,余封切。《集韵》痴凶切。
均,直也。又余封切。《说文》:「均,直也。一曰顾作谓之佣。」《广韵》丑凶切,均也,直也。余封切,佣赁。《玉篇》耻恭切,均也,直也。《诗》曰:「昊天不佣。」又音庸,佣赁也。寻此义,则训均、训直者当音耻恭切,与勑龙反同;训顾赁者当音庸。尝闻前辈言,先朝旧讳必取均直之义,则耻恭切者当讳,余封切者不当讳。一时有司失于详审,定为余封切,遂以唐租佣之佣爲讳字,未知是否。涅,乃结反,刘其兼反。案涅字无其兼反音,不然字必有误。
钟师骜,夏作鷔,误。执傹,音竞,诗作竞欠。诗字,诸本皆有诗字。
籥章》桴音浮,本当音孚,详见《礼记正误》。
鞮鞻氏,曰任曰作日误。
菙氏》「燋,哉约反。李又粗尧反。粗当作租。」《夏官》「司爟,音同。李又音灼。」
占梦,噩五各反五作二误。
眂祲、曰鑴(作防误,鑴从巂,巂音畦,不从嶲也,嶲音髓)、丧祝、而栈(刘才产反,当作士产反,不然当依巾车栈字作才产、仕版二反)。
内史,牍也作牍误。
巾车、谓蔽刘音弗,下及注并同,作下及文误。以偿时让反,本音常,当作两音。
夏官
大司马:乐业,如字,又音洛,一音五敎反,据注义不当如字,作岳音非。坐杀,才卧反、缺反字。莱沛,步未反,一音贝,又普贝反,案沛字无步未反音,当作步妹反。摝,音鹿,李扶表反,案摝字止音鹿,若作蒲表反,则字当作防。
掌固、将趣(庄久反)、刘(祖侯反)、杜(七柱反),案《春官》镈师「将趋」,释文云:「《左传》作掫,音庄九反。」杜注云:「行夜。」当从《左传》,音字亦当作掫,掫讹作趣,趣又讹作趋。
〇人」轘辕,戸关反。案:《左传》音患,当作两音。野庐氏同。「环人」,搏音博,又房布反。刘音付,房布当作旁布反,即捕字也。案:士师司搏,音博,又音付,亦当音捕。朝士、司隷而搏皆然。
祭仆:臂臑,奴报反。《字林》人于反,又云羊矣反。案羊矣反是迆字音,恐非。案《少仪》:「其礼大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犆豕,则以豕左肩五个。」注:「羊豕不言臂臑,因牛之序可知。」释文:「臑,奴报反。《说文》云:『臂,羊犬。』读若儒字。」《字林》人于反。无「又云羊矣反」五字。及考《说文》正本,注云:「臂,羊矢也。」〇到切。无「读若儒字」四字。此两处释文皆误。《说文》注「臂,羊矢也」亦误。《集韵》乃到切,说文「羊豕臂也」,此注是。《玉篇》、《广韵》并奴到切,「臂节也」。据经文,则牛臂爲首,非特羊豕臂也。
司弓矢:轩輖音周,一音丁二反。《考工记·庐人》「轩輖」,音周,亦当作两音,又丁二反,当作征二反,即轾字也。《后汉·马援传》:「居前不能令人轾,居后不能令人轩。」注云:「谓无所轻重也。」盖前重后轻爲轾,后重前轻爲轩。
廋人,驹防作□误。
职方氏》虖池,虖唤,胡反、李呼哥反,又香刑反。案:香刑当作香于反。
怀方氏,□食作续误。
山师,螫作□误兴国本作螫。
秋官
萍氏爲蛢,注云:「甲虫。」虫作蛊误。兴国潭、建本并作虫。萍蓱作萍,萍误。
薙氏,蕴崇纡粉反粉作枌误。
小司寇、叔向许亮反,左传音响当作两音。
犬人》:「爲庪。」庪,县庪。作防,误。建本、释文作庪,正经及注皆作庪。
司厉、毁齿,况僞反。凡物自坏曰毁,音上声,况伟反;从而坏之曰毁,音去声,况僞反。贾氏《音辩》以自坏之毁爲去声、坏之之毁爲上声,非也。
掌戮:髡作髠,误。髡鬄之髡从兀,不从几也;从几者,音鞠。
司隷,涅厕乃结反作力结误。
司
烜氏,爲蕡扶云反,李一音,妇辇反,与愤同,音作妇辈反,误。
脩闾氏、罦音浮,本又音孚。兴国本作孚。毛诗《王风·黍离》音浮,当作两音。搔也,音爪。爪作瓜,误。
译烜氏,“烜”字读作蕡,扶云反;李一音,读作妇辇反,与“愤”字同音;读作妇辈反,是错误的。
脩闾氏,“罦”字读作浮,原本又读作孚;兴国本作孚。《毛诗·王风·黍离》中读作浮,应当保留两音。“搔”字,读作爪;将“爪”写成“瓜”,是错误的。
薙氏 刬之刘测展反测作侧误
大行人》摈者必刃反刃作忍误建本作刃
司仪:客□,本亦作从,同,才用反。□,古作□,是两人字,合作从。《说文》从字皆作从,非两刀也,作□误。
掌客:稾实,古老反,作槀误。经注云:「禾稾实,并刈者也。」字从髙从禾,非从草木之木也从木者,与槁同音考。
冬官
考工记》「逾汶」,音问。「当」,音岷,详见前。「抟李」,音团,字当从专,作搏误。潭本作抟,刘音博,则当作搏。二字二音,必有一误。
轮人、桑螵,戚,毗昭反,刘平尧反。案广韵毗昭切,又普昭切,本草音飘,当作两音。匠人螵蛸同。则摰作挚误,下爲槷作▯误,二字从埶不从执也。爲贤如字,刘李胡眄反,眄作盻误,建本作眄,眄音面,盻音系。绠参方颖反,当作古颖反,前其绠有四音,内一音姑杏反,与古颖反同,是古字讹作方字也。匠人其绠、车人绠寸同。
舆人 爲其于僞反于作干误
辀人》「上阪,时掌反;下登,上反。」案:潭建本并作「下登上」也,兴国本作「下音反」,未详孰是。「必緧,音秋。作□,音秋,与緧同。」案:经文云「不援其邸,必緧其牛」,后注云「故书緧作防,郑司农云:『防读爲緧。』关东谓纣爲緧。」防,鱼字。今观释文作「□,音秋」,是元注「故书緧作□」,字误作「防」;又云「□与緧同」,是元注「郑司农云:『□读爲緧』」,误写「□」作「防」,又多「防鱼字」三字。皆当改正,刋去三字,縁诸本皆误,姑俟善本。
函人、其朕、直忍反。案经文「眂其朕,欲其直也」,注郑司农云:「朕谓革制。」字书从舟从关者,音直锦反,我也;从目从□者,音直忍反,目瞳子,又兆眹也。今音直忍反,合从目也。从舟者误。然《说文》注又云:「恐古或以朕爲眹,故不敢改从目。」
玉人》有鉏、刘、李。侧,鱼反,侧作测误。建本作侧。沈除加反,除作徐误。
梓人》「鼃,戸娲反。案《说文》:『鼃,虾蟇也,从黾,圭声。』乌娲切。此是乌字,误作户字也,当作乌娲反。」两个,读爲干,古旦反。旦作且,误。
匠人、置槷作▯误、杙予则反则当作即说文与职切。
车人晧,落胡老反,刘作皓,音灰。皓字无灰音,此必「昊」字误作灰。轮箄,薄歴反,轮人箄字有三音,当通用。
音辩
冡宰辨,徐方免反,当作旁免反,下自辟。徐方狄反,载师如比方二反。大司马辨、鼓,矢人以辨,并方免反,方皆当作旁。官长,丁丈反,此吴音也。案《尚书·囧命》「太仆长」,音诛丈反;《毛诗·衞风·雄雉篇》「长幼」,音张丈反;《礼记·曾子问篇》「賔长」,音知丈反。当从此三音,盖正音:诛与朱同,张与章同,知与支同。长幼之长,音与掌同,后皆然。
庖人扶交反,扶当作蒲。《考工记》「其朴一」,音扶録反。车人「牝服」,扶死反,又扶缅反,皆当作蒲。掌幕武博反,武当作母。膳夫「淳母」,一音武由反。大祝「闵大」,武巾反。布宪「谩诞」,武谏反,同。嫔符眞反,符当作蒲。大仆「辟王」,刘扶亦反。司刑「膑」,又符人反。弓人「巾陴」,符支反。内饔犥」,符表反,同。以比房利反,房当作旁。大司徒「貔」,房私反,同。
宰夫辟名,芳石反,芳当作雱。司关辟税,芳益反。隶仆辟薄,芳恶反。同。
内饔:犥,芳表反,芳当作旁,大宗伯爲罢,一音芳皮反,同犥,又孚,赵反,孚当作铺,鬯人凡疈,孚逼反,犬人罢辜同。
腊人、解肆,勑歴反,勑当作逖。隷仆唯祧,勑雕反。辀人颀典,勑殄反同。
玉府》「蠙」珠,一音父賔反,父当作步。
追师,追琢丁角反,丁当作征,后同。大司马涿鹿同。司救着之一音丁略反,亦当作征,后安着之着皆然。
牧人、尨,亡江反,亡当作忙。大宗伯以貍,亡皆反。夏官校人貍之,秋官貍隷,貍▯同。小宗伯鬯渳,亡婢反。占人萌,亡耕反。眂祲瞢,亡邓反。小祝弥兵,亡尔
译薙氏:刬,刘测展反,测当作侧,误。
《大行人》:摈者,必刃反,刃当作忍,误,建本作刃。
《司仪》:客□,本亦作从,同,才用反。□,古作□,是两人字,合作从。《说文》从字皆作从,非两刀也,作□误。
《掌客》:稾实,古老反,作槀误。经注云:“禾稾实,并刈者也。”字从髙从禾,非从草木之木;从木者,与槁同音考。
冬官
《考工记》:“逾汶”,音问。“当”,音岷,详见前。“抟李”,音团,字当从专,作搏误。潭本作抟,刘音博,则当作搏。二字二音,必有一误。
《轮人》:桑螵,戚,毗昭反,刘平尧反。案《广韵》毗昭切,又普昭切,《本草》音飘,当作两音。《匠人》螵蛸同。则摰作挚误,下爲槷作〇误,二字从埶不从执也。爲贤如字,刘李胡眄反,眄作盻误,建本作眄,眄音面,盻音系。绠参方颖反,当作古颖反,前其绠有四音,内一音姑杏反,与古颖反同,是古字讹作方字也。《匠人》其绠、《车人》绠寸同。
舆人:爲其于僞反,于作干误。
《辀人》:“上阪,时掌反;下登,上反。”案:潭建本并作“下登上”也,兴国本作“下音反”,未详孰是。“必緧,音秋。作□,音秋,与緧同。”案:经文云“不援其邸,必緧其牛”,后注云“故书緧作防,郑司农云:‘防读爲緧。’关东谓纣爲緧。”防,鱼字。今观释文作“□,音秋”,是元注“故书緧作□”,字误作“防”;又云“□与緧同”,是元注“郑司农云:‘□读爲緧’”,误写“□”作“防”,又多“防鱼字”三字。皆当改正,刋去三字,縁诸本皆误,姑俟善本。
《函人》:其朕,直忍反。案经文“眂其朕,欲其直也”,注郑司农云:“朕谓革制。”字书从舟从关者,音直锦反,我也;从目从□者,音直忍反,目瞳子,又兆眹也。今音直忍反,合从目也。从舟者误。然《说文》注又云:“恐古或以朕爲眹,故不敢改从目。”
《玉人》:有鉏、刘、李。侧,鱼反,侧作测误。建本作侧。沈除加反,除作徐误。
《梓人》:“鼃,戸娲反。案《说文》:‘鼃,虾蟇也,从黾,圭声。’乌娲切。此是乌字,误作户字也,当作乌娲反。”两个,读爲干,古旦反。旦作且,误。
《匠人》:置槷作〇误、杙予则反,则当作即,《说文》与职切。
《车人》:晧,落胡老反,刘作皓,音灰。皓字无灰音,此必“昊”字误作灰。轮箄,薄歴反,《轮人》箄字有三音,当通用。
音辩
《冡宰》:辨,徐方免反,当作旁免反,下自辟。徐方狄反,《载师》如比方二反。《大司马》辨、鼓,矢人以辨,并方免反,方皆当作旁。官长,丁丈反,此吴音也。案《尚书·囧命》“太仆长”,音诛丈反;《毛诗·衞风·雄雉篇》“长幼”,音张丈反;《礼记·曾子问篇》“賔长”,音知丈反。当从此三音,盖正音:诛与朱同,张与章同,知与支同。长幼之长,音与掌同,后皆然。
《庖人》:扶交反,扶当作蒲。《考工记》“其朴一”,音扶録反。《车人》“牝服”,扶死反,又扶缅反,皆当作蒲。掌幕武博反,武当作母。《膳夫》“淳母”,一音武由反。《大祝》“闵大”,武巾反。《布宪》“谩诞”,武谏反,同。嫔符眞反,符当作蒲。《大仆》“辟王”,刘扶亦反。《司刑》“膑”,又符人反。《弓人》“巾陴”,符支反。《内饔》犥」,符表反,同。以比房利反,房当作旁。《大司徒》“貔”,房私反,同。
《宰夫》:辟名,芳石反,芳当作雱。《司关》:辟税,芳益反。《隶仆》:辟薄,芳恶反。同。
《内饔》:犥,芳表反,芳当作旁,《大宗伯》爲罢,一音芳皮反,同犥,又孚,赵反,孚当作铺,《鬯人》凡疈,孚逼反,《犬人》罢辜同。
《腊人》:解肆,勑歴反,勑当作逖。《隷仆》:唯祧,勑雕反。《辀人》:颀典,勑殄反同。
《玉府》:“蠙”珠,一音父賔反,父当作步。
《追师》:追琢丁角反,丁当作征,后同。《大司马》涿鹿同。《司救》着之一音丁略反,亦当作征,后安着之着皆然。
《牧人》:尨,亡江反,亡当作忙。《大宗伯》以貍,亡皆反。夏官《校人》貍之,秋官貍隷,貍〇同。《小宗伯》鬯渳,亡婢反。《占人》萌,亡耕反。《眂祲》瞢,亡邓反。《小祝》弥兵,亡尔
反。男巫弥兵同。马质以縻,司寇縻取并亡皮反。隷仆瑉,亡贫反。职方氏七闽,司寇闽隷并亡巾反。▯亡氏反,瞢亡贡反。大司寇不愍,亡觐反。司刺老耗,亡报反。布宪谩诞,亡半反。翦氏莽草,亡荡反。轮人欲侔,弓人必侔,并亡侯反。凫氏攠,刘亡牙反,并当作忙。亦有当如本字与房同音者,如梓人吻,戚亡粉反是也。但以正音求之,可以类推。
译返回。男巫弥兵同。马质以縻,司寇縻取并亡皮反。隶仆瑉,亡贫反。职方氏七闽,司寇闽隶并亡巾反。〇亡氏反,瞢亡贡反。大司寇不愍,亡觐反。司刺老耗,亡报反。布宪谩诞,亡半反。翦氏莽草,亡荡反。轮人欲侔,弓人必侔,并亡侯反。凫氏攠,刘亡牙反,并当作忙。亦有当如本字与房同音者,如梓人吻,戚亡粉反是也。但以正音求之,可以类推。
师氏:国中,丁仲反,此吴音也,当依《尚书·尧典》音,贞仲反。
遂师,遂其一音芳米反,大司马作庇同,芳当作邦,米当作美。世妇比其刘芳美反,芳当作邦。
大宗伯 彪甫休反甫当作补
司服:鷩,刘府弊反,府当作补;玉人縪,府结反,同;禆衣,又方支反,方当作邦;巾车,以賔方刃反;司弓矢,痹、病、伦、比,并方二反;轮人,轮箄,方四反;司刑,膑,方忍反,同。
典同:当防一音,丰已反。丰当作邦。
巾车:「此禫直,感反。直当作敌。大行人更迭直,结反。矢人能惮李直,旦反,又直丹反。铤直,顶反。匠人度九直,路反同。」
司士,执披方寄反。案天官缝人纁披,音彼义反。据此则当作邦寄反,后同。
职方氏》「中牟」,又无不反。无,当作「摹」,不孚,尤反。
布宪 谩诞徐望山反望当作芒
象胥》「貉,亡百反。亡当作忙。」《秋官》「貉隷,孟白反。」是。《轮人》「轮敝,刘伏灭反。伏当作仆。」
六经正误卷五
<经部,五经总义类,六经正误》>
钦定四库全书
六经正误》卷六宋·毛居正撰《春秋左氏传》正误
序
以日系月,作□误,后作月者皆旧本,字作□者,传写误也。日月之月,有阙无阙者,与肉同。
大事书之于策,作防误。策从朿,非从束也。隐公元年传注作筞,尤非。
小事简牍而已,牍作牍误,凡从□者多误作卖。
舍族尊夫人舍作舎□作尊误
梁亡作□误。梁从水、从刅、从木。刅音楚良反,伤也,非从刃也。氵偏旁水字,非从冫也。冫偏旁冰字。下从草木之木,非从朩也。朩匹刃反,麻片也。
参会作防,误。璧假许田作□,误。后或作璧,或作□。齐侯献捷作揵,误。后皆然。先儒之美作羙,误。羙与羔同。
仲尼自衞反鲁,衞作卫误。衞字中本从韦从帀,韦从□从口从防,盖舛中口,口音围。帀从一从巾,与匝同。今作▯,非从韦也。后凡衞字,半从▯,半从韦。
绝笔于获麟之一句,作「絶误。「绝」从「□」,非采色之色。言髙则旨远,作「□」误。「旨」从匕筯之匕,从日,日与甘同。文成致麟,致作「致」误,后或作「致」,或作「致」。
反袂拭面,袂作▯误,袂从衣,不从示也。
隐公
元年郑伯克段于鄢。□作郑,段作叚,误。□从□、从丌、从邑,丌音基。今□作酋,丌作大,误。段从长、从殳,今作叚,误。叚音假,非段字也。后凡□字多作郑,段字多作段,其作□、作叚者,皆误也。
至于廪延,注:陈留酸枣县,酸作□,误。
永锡尔类,锡作钖误。钖音阳,《诗》「钩膺镂钖」是也。
公赐之食,赐作□误,赐从难易之易,不从昜也,昜音旸。请师于邾,□作请误。凡从靑者,下皆从□。□偏旁丹字,今俗皆误作□,□音肉。案经中□淸靑字,半作□,半作月,皆传写刊刻之误也。
始死作胎,死误。至于但临,但作伹误。
三年光昭先君之令德,作「徳」,误。后或作「德」,或作「徳」。縁宠而爲「祸」,作「楇」,误。《说文》:「祸,乎卧切,盛膏器。」与祸福字不同。
骄奢□泆,□作淫误,□从▯,▯音珽,非从壬癸之壬,后或作□,或作淫、滛。
新闲旧,旧从▯作旧,误。后或作旧,或作旧□□。
将祸是务去,作□误,将从□□偏旁肉字,不从爪也。将帅字亦同。寽,古捋字,从爪,从寸。
四年犹治丝而棼之丝作□误
老夫耄矣,潭本、释文作□,释文据唐本,今监本承讹,不敢改也,当作□。
五年皆于农隙以讲事也。隙作隙误。隙从两小字,中从白,非从少,从□也。
庄伯成师子也成作戊误
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邢”作“邪”,误。)
邢国在广平襄国县平作乎误
曲沃及翼本末曲作丗误
不虞制人。虞作虞,误。下从□□,从口,从夨。夨音仄,非从天也。后虞□字多从矢,或误从天。
天子用八用作鬼误
诸侯用六,侯作□误,前
译师氏:国中,“丁”读作仲的反切,这是吴地的读音,应当依据《尚书·尧典》的读音,读作贞仲的反切。
遂师,“遂”字有一个读音是芳米的反切,大司马篇中写作“庇”相同,但“芳”应当是“邦”,“米”应当是“美”。世妇篇中“比其刘芳美”的反切,“芳”应当是“邦”。
大宗伯:“彪”读作甫休的反切,“甫”应当是“补”。
司服:“鷩”,刘氏读作府弊的反切,“府”应当是“补”;玉人篇中的“縪”,读作府结的反切,同上;禆衣,又读作方支的反切,“方”应当是“邦”;巾车篇中,“以賔”读作方刃的反切;司弓矢篇中,“痹、病、伦、比”,都读作方二的反切;轮人篇中,“轮箄”,读作方四的反切;司刑篇中,“膑”,读作方忍的反切,同上。
典同:应当读作防一的音,读作丰已的反切。“丰”应当是“邦”。
巾车:“此禫直”,读作感反。“直”应当是“敌”。大行人篇中“更迭直”,读作结反。矢人篇中“能惮李直”,读作旦反,又读作直丹反。铤直,读作顶反。匠人篇中“度九直”,读作路反,同上。
司士,“执披”读作方寄的反切。查考天官篇缝人中的“纁披”,读音为彼义反。据此则应当读作邦寄的反切,后面相同。
职方氏中的“中牟”,又读作无不的反切。“无”应当是“摹”,“不孚”读作尤反。
布宪:“谩诞”读作徐望山的反切,“望”应当是“芒”。
象胥中的“貉”,读作亡百的反切。“亡”应当是“忙”。《秋官》中“貉隶”,读作孟白的反切,这是正确的。《轮人》中“轮敝”,刘氏读作伏灭的反切,“伏”应当是“仆”。
六经正误卷五
<经部,五经总义类,六经正误>
钦定四库全书
六经正误卷六 宋·毛居正撰《春秋左氏传》正误
序
用“日”来纪月,写成“□”是错误,后来写成“月”的都是旧本,字写成“□”的,是传抄错误。日月的“月”,有缺笔和无缺笔的,与“肉”字相同。
大事记载在简策上,写成“防”是错误。策字从“朿”,不从“束”。隐公元年传注中写成“筞”,更是错误。
小事只记录在简牍上,“牍”写成“牍”是错误,凡是偏旁从“□”的,大多误写成“卖”。
舍族尊夫人,“舍”写成“舎”,“□”写成“尊”是错误。
梁亡,写成“□”是错误。梁字从水、从刅、从木。“刅”音楚良反,意思是伤,不从“刃”。氵偏旁是水字,不从冫。冫偏旁是冰字。下面从草木的木,不从朩。朩音匹刃反,意思是麻片。
参会,写成“防”是错误。璧假许田,写成“□”是错误。后来有的写成“璧”,有的写成“□”。齐侯献捷,写成“揵”是错误。后面都是这样。先儒之美,写成“羙”是错误。“羙”与“羔”相同。
仲尼自衞反鲁,“衞”写成“卫”是错误。“衞”字中间本来从韦从帀,韦从□从口从防,大概是舛中口,口音围。帀从一从巾,与匝相同。现在写成〇,不从韦。后面凡是衞字,一半从〇,一半从韦。
绝笔于获麟之一句,写成“絶”是错误。“绝”从“□”,不是采色的色。言髙则旨远,写成“□”是错误。“旨”从匕筯的匕,从日,日与甘相同。文成致麟,“致”写成“致”是错误,后来有的写成“致”,有的写成“致”。
反袂拭面,“袂”写成〇是错误,袂从衣,不从示。
隐公
元年郑伯克段于鄢。“□”写成郑,“段”写成叚,是错误。“□”从□、从丌、从邑,丌音基。现在□写成酋,丌写成大,是错误。段从长、从殳,现在写成叚,是错误。叚音假,不是段字。后面凡是□字大多写成郑,段字大多写成段,那些写成□、写成叚的,都是错误。
至于廪延,注:陈留酸枣县,“酸”写成□,是错误。
永锡尔类,“锡”写成钖是错误。钖音阳,《诗》中“钩膺镂钖”就是。
公赐之食,“赐”写成□是错误,赐从难易的易,不从昜,昜音旸。请师于邾,“□”写成请是错误。凡是偏旁从靑的,下面都从□。□偏旁是丹字,现在俗体都误写成□,□音肉。查考经文中□淸靑字,一半写成□,一半写成月,都是传抄刊刻的错误。
始死,写成胎,“死”是错误。至于但临,“但”写成伹是错误。
三年光昭先君之令德,写成“徳”,是错误。后来有的写成“德”,有的写成“徳”。縁宠而爲“祸”,写成“楇”,是错误。《说文》:“祸,乎卧切,盛膏器。”与祸福的祸字不同。
骄奢□泆,“□”写成淫是错误,□从〇,〇音珽,不从壬癸的壬,后来有的写成□,有的写成淫、滛。
新闲旧,“旧”从〇写成旧,是错误。后来有的写成旧,有的写成旧□□。
将祸是务去,写成□是错误,将从□□偏旁肉字,不从爪。将帅字也相同。寽,古捋字,从爪,从寸。
四年犹治丝而棼之,“丝”写成□是错误。
老夫耄矣,潭本、释文写成□,释文依据唐本,现在监本沿袭错误,不敢改正,应当写成□。
五年皆于农隙以讲事也。“隙”写成隙是错误。隙从两个小字,中间从白,不从少,从□。
庄伯成师子也,“成”写成戊是错误。
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邢”写成“邪”,是错误。)
邢国在广平襄国县,“平”写成乎是错误。
曲沃及翼本末,“曲”写成丗是错误。
不虞制人。“虞”写成虞,是错误。下面从□□,从口,从夨。夨音仄,不从天。后面虞□字大多从矢,有的误从天。
天子用八,“用”写成鬼是错误。
诸侯用六,“侯”写成□是错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