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疏衍卷二 眀 陈第 撰
舜、禹、汤,岂非古今之通称乎?汤名履,实见《论语》,尧、舜、禹可知矣。苏子瞻曰:「以文命为禹名,则布于四海者何事耶?」《夏书》云:「禹敷土,随山刋木。」《商颂》云:「禹敷下土方。」则弼成五服,任土任贡,何者非禹之所敷也?
译舜、禹、汤,难道不是古今通用的称呼吗?汤的名叫履,这在《论语》中确有记载,那么尧、舜、禹的名号也就可想而知了。苏东坡说:“如果把‘文命’当作禹的名,那么禹布告于天下的是什么事呢?”《夏书》说:“禹治理土地,顺着山势砍伐树木。”《商颂》说:“禹治理天下的土地。”那么辅助划定五服,根据土地情况征收赋税,哪一件不是禹所布告施行的呢?
分命羲仲
按《厯书》之作,始于黄帝。黄帝考星厯,立五行,正閠余,于是有天地、神祗、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故尧命治厯,慎重其事。上言「厯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论其统体也。推騐考测,必极其精。杪曶有差,则躔度不应矣。故分遣四子,各居其方,察日之出入,农之作息,昏晓之中星,四时之节气,以至人之祁寒暑雨,物之毛羽生落,离合参伍,毫发不爽,斯厯元可定矣。苟不置闰,则气朔盈虚终莫齐一,故曰「以閠月定四时成嵗也」。总之皆治厯眀时之事。厯成,则隂阳顺,风雨时,百糓登,而协气畅,百工有不厘,庶绩有不熙乎?是经文次序最眀且悉。蔡注于「厯象日月」,便谓作厯已成;于「分命」,则云「此下四节言厯既成而分职以颁布,且考騐之,恐其推歩之或差」。夫分职颁布云者,岂以羲仲颁春厯,羲叔颁夏厯,和仲、和叔颁秋冬厯乎?何其错襍而不一也!其考騐之恐错云者,岂以四子考春夏秋冬之或差,则识之以修改乎?何其测候之后时也!至下文「平秩东作」,又云「以厯之节气早晚,均次其先后之宜以授有司」,何其颁布之不豫也!近世周尧弼【名洪谟,蜀人】非之,似矣。然尧弼以为使四子者考騐已颁之厯,为编次将来之厯,则亦稽之未审也。传曰:「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悖。」此三者,治厯一时事也,阙一不可以为厯。噫!厯法难矣。起于黄帝,明于唐虞,遵用于夏、商,至周襄王之世,閠且失矣。汉武起而更定之,自太初讫元鳯,三十嵗而是非莫定。
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
按尧之妻舜,在「克谐以孝」之后,象之化诲久矣,安至杀舜为事,而欲室其二嫂乎?故齐东野人之语,皆不足辨也。愚读《封禅书》,武帝好神仙,燕、齐言怪诞者不可殚纪。战国道丧,人好造言,若大浸滔天,茫无津岸,舜所以堲防说殄行也。又《史记·帝纪》:黄帝生▯嚣,▯嚣生蟜极,蟜极生帝喾,帝喾生放勲,是为帝尧;黄帝又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望,句望生桥牛,桥牛生瞽瞍,瞽瞍生重华,是为帝舜。则尧之二女,乃舜之从曽祖姑也,岂可以通婚媾乎?故经有眀文,《帝纪》之世次不足信矣。庄子曰:「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岂惟六合之外,唐虞以上,存之可也。
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
按《孔丛子》:宰我问:「《书》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何谓也?」孔子曰:「此言人事之应乎天也。尧既得舜,歴试诸艰,已而纳之于尊显之官,使大録万机之政,是故隂阳清和,五星不悖,烈风雷雨各以其应,不有迷错愆伏,眀舜之行合乎天也。」孔安国主此说。孔頴逹曰:「▯声近録,此与上三事亦同时也。上为变人,此为动天,故最后言之,以为成功之验。」《史记》曰:「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蔡、苏氏皆主此说,苏且以是为受命之祥也。愚谓上古用字惟取同音,不似后世之按字分义,故以麓为録,义自可通。如必泥其字,马、郑云:「麓,足也。纳于大山之足,而风雨不迷。」似亦无足怪者,故孔丛子之説,意似滋长。
禋于六宗
六宗之説,自汉以来纷然矣。祭法曰:「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眀,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孔丛子载宰我问答与此同,故孔安国、王肃、孔頴逹、苏子瞻、蔡仲黙皆主是説,意近之矣。或疑水旱寒暑乃祈祷之祭,非有当于摄位之事也。郑▯则谓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星五纬也,辰日月所防十二次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也,风师箕也,雨师毕也。按周官大宗伯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今以周礼解虞书,恐未必其合也。况去日月独数星辰以下为六,可乎?欧阳、大小夏侯皆云:「所祭者六,上不谓天,下不谓地,旁不谓四方,
译分别命令羲仲
查考《历书》的创制,始于黄帝。黄帝考察星象历法,确立五行,校正闰余,于是设立了天地、神祇、物类的官职,这叫做五官。各自掌管其秩序,互不混乱。因此尧命令治理历法,对此事极为慎重。上文说“观察日月星辰的历象,恭敬地授予人民农时”,这是论述历法的整体纲领。推演验证考察测算,必须极其精密。如果毫厘有差错,那么日月运行的度数就不相符合了。所以分别派遣四位官员,各自驻守一方,观察太阳的出入,农事的作息,黄昏和拂晓的中星,四季的节气,以至于人类的严寒酷暑雨水,万物的毛羽生长脱落,错综参伍,毫发不差,这样历法的元始就可以确定了。如果不设置闰月,那么节气和朔望的盈虚终究无法统一,所以说“用闰月来定四季而成一年”。总之这些都是治理历法、明确时节的事情。历法制定后,那么阴阳顺遂,风雨应时,百谷丰收,祥和之气通畅,百工有不治理,各种功业有不兴盛吗?这段经文的次序最明确且详尽。蔡邕在注解“历象日月”时,便说历法已经制成;在注解“分命”时,却说“以下四段是说历法既成而分派职务以颁布,并且加以考察验证,恐怕推步计算会有差错”。所谓分派职务颁布,难道是羲仲颁布春历,羲叔颁布夏历,和仲、和叔颁布秋冬历吗?为何如此错杂而不统一呢!所谓考察验证恐怕出错,难道是四位官员考察春夏秋冬若有差错,就记录下来修改吗?为何在观测候验之后才这样做呢!至于下文“平秩东作”,又说“根据历法的节气早晚,均衡次序其先后的适宜以授予有司”,为何颁布得如此不预先呢!近世周尧弼【名洪谟,蜀人】批评这种说法,似乎是对的。然而尧弼认为让四位官员考察验证已颁布的历法,为编次将来的历法,这也是考察得不审慎。传文说:“在岁首履端,次序就不会差错;在年中举正,百姓就不会迷惑;在岁末归余,事务就不会违背。”这三者,是治理历法同时要做的事,缺少一项就不能制定历法。唉!历法真难啊。起于黄帝,明于唐虞,遵用于夏、商,到周襄王时代,闰月都失算了。汉武帝起来重新制定,从太初到元凤,三十年间是非都未定。
在二女那里观察她们的法度
查考尧把女儿嫁给舜,是在“能够谐和以尽孝”之后,象的感化教诲已经很久了,怎么会发生杀舜的事,而想占有两位嫂子呢?所以齐东野人的话,都不值得辩驳。我读《封禅书》,汉武帝喜好神仙,燕、齐一带谈论怪诞之事的人不可胜数。战国时期道统丧失,人们喜好编造言论,像大洪水滔天,茫茫没有津渡岸边,这是舜所厌恶防范、灭绝其行的。又《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生玄嚣,玄嚣生蟜极,蟜极生帝喾,帝喾生放勋,这就是帝尧;黄帝又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望,句望生桥牛,桥牛生瞽瞍,瞽瞍生重华,这就是帝舜。那么尧的两个女儿,就是舜的从曾祖姑,怎么可以通婚呢?所以经文有明文,《五帝本纪》的世系不足相信。庄子说:“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难道只是六合之外,唐虞以上,存而不论也可以。
纳入大麓,烈风雷雨也不迷惑
查考《孔丛子》:宰我问:“《尚书》说‘纳入大麓,烈风雷雨不迷惑’,是什么意思?”孔子说:“这是说人事应合于天。尧既然得到舜,经历各种艰难考验,随后把他纳入尊显的官位,让他总录万机政务,因此阴阳清和,五星不悖,烈风雷雨各按其应,没有迷惑错乱愆伏,表明舜的行为合乎天道。”孔安国主张此说。孔颖达说:“麓音近录,这与上面三件事也是同时的。上面是改变人,这是感动天,所以最后说,作为成功的验证。”《史记》说:“尧让舜进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走不迷惑。”蔡邕、苏氏都主张此说,苏氏且以此作为受命的祥瑞。我认为上古用字只取同音,不像后世那样按字分义,所以把麓当作录,意思自然可通。如果一定要拘泥于字义,马融、郑玄说:“麓,足也。纳入大山之足,而风雨不迷惑。”似乎也没什么可奇怪的,所以《孔丛子》的说法,意思似乎更滋长。
祭祀六宗
关于六宗的说法,自汉代以来纷纭杂乱。《祭法》说:“埋少牢于泰昭,是祭时;相近于坎坛,是祭寒暑;王宫,是祭日;夜明,是祭月;幽宗,是祭星;雩宗,是祭水旱。”《孔丛子》记载宰我问答与此相同,所以孔安国、王肃、孔颖达、苏子瞻、蔡仲默都主张此说,意思接近了。有人怀疑水旱寒暑是祈祷之祭,不符合摄位之事。郑玄则认为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星是五纬,辰是日月所防十二次,司中司命是文昌第五第四星,风师是箕,雨师是毕。查考《周官》大宗伯用实柴祭祀日月星辰,用槱燎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现在用周礼解释虞书,恐怕未必符合吧。何况去掉日月只数星辰以下为六,可以吗?欧阳、大小夏侯都说:“所祭祀的六项,上不指天,下不指地,旁不指四方,”
在六者之间,助隂阳变化,实一而名六宗矣。」孔光、刘歆以六宗为乾坤六子,水火、风雨、山泽也。贾逵以为六宗,天宗三:日月星辰;地宗三:河海岱也。马融云:「万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载,非春不生,非夏不长,非秋不収,非冬不藏,此其谓六宗。」张髦以为三昭三穆。司马彪谓天宗者,日月星辰寒暑之属;地宗,社稷五祀之属;四方之宗,四时五帝之属。刘邵谓万物负隂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六宗者,太极冲和之气为六宗之气也。张廸以为六代帝王。杜佑以为昊天上帝与五帝为六。近代周尧弼力驳诸家,而以时也、日也、月也、星辰也、社稷也、宗庙也为六宗。噫!何其襍扰而不一也!孰是孰非,不能起虞史于地下而质之,姑从祭法之言可也,阙之亦可也。
译在六者之间,辅助阴阳的变化,实质是一而名称为六宗罢了。」孔光、刘歆认为六宗是乾坤六子,即水火、风雨、山泽。贾逵认为六宗,天宗有三:日月星辰;地宗有三:河海岱。马融说:「万物没有天就不能覆盖,没有地就不能承载,没有春就不能生长,没有夏就不能繁茂,没有秋就不能收获,没有冬就不能储藏,这就是所说的六宗。」张髦认为六宗是三昭三穆。司马彪认为天宗,是日月星辰寒暑之类;地宗,是社稷五祀之类;四方之宗,是四时五帝之类。刘邵认为万物背负阴而怀抱阳,冲和之气使之和谐,六宗者,是太极冲和之气作为六宗之气。张廸认为六宗是六代帝王。杜佑认为昊天上帝与五帝合为六。近代周尧弼极力驳斥各家,而以时、日、月、星辰、社稷、宗庙为六宗。唉!为何如此杂乱而不统一呢!谁是谁非,不能使虞史从地下起来质问,暂且依从《祭法》的话也可以,存疑不论也可以。
辑五瑞
愚谓理道可千载而互思,制度不可异时而悬断。孔子曰:「多闻阙疑」,「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旨哉言矣!故五瑞、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五噐之类,《虞书》未尝悉数其目也。汉儒悉以周制当之,虽其意不逺,而其事则非。故《礼》曰:鸾车,有虞氏之路也;钩车,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乗路,周路也。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泰,有虞氏之尊也;山罍,夏后氏之尊也;着,殷尊也;牺象,周尊也。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堲周,殷人棺椁,周人墙置翣。又曰:「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又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噐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也,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剖判古今,胪列度数,亦云辨矣。今解经者,于五瑞则曰: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糓璧,男执蒲璧,防《周礼·典瑞》之文也;于五礼则曰:吉、凶、军、宾、嘉,防《周礼·宗伯》之文也;于三帛则曰:诸侯世子执纁,公之孤执▯,附庸之君执黄,据《周礼·典命》之文而増其帛之色也;二生一死则曰:卿执羔,大夫执鴈,士执雉,据《周礼·六挚》之文而去其孤执皮帛、庶人执鹜、工商执鸡也。是言周制则备,而于《虞书》岂其持符节合乎?且虞之职官,有百揆,有四岳,有司空,有后稷,有司徒,有士,有工,有虞,有秩宗,有典乐,有纳言,外有十二牧,与周之六卿分职各率其属者不同也,况于礼乐制度乎?然则必何如而后可?曰:存狐疑之意于稽古之中。五瑞则曰:若《周礼》公执桓圭等之数;五礼则曰:若《周礼》吉、凶、军、宾、嘉之类。是能达乎四代所以异同,而传信传疑,庶其是矣。然此犹就《周礼》可据者言之也。若五玉所以为贽,五噐所以行礼,似与五瑞不同。今解者曰:五玉即五瑞五噐,即五玉。夫瑞者,天子之命圭,诸侯所世守,前既辑而班之矣,又名之为玉、为噐,不几于复乎?《周礼》:「以玉作六噐,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璜礼北方。」虞制未必同也。愚谓读《虞书》者,在得其君臣之精神,所以运量民物而鼓舞元化者,可贵也。若夫噐数之类,知之无能为益,不知无能为损,阙之可矣。《诗》曰:「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如五噐卒乃复
孔頴逹曰:「如,若也。言诸侯贽之内,若是五噐,礼终乃还之;如三帛、生死,则不还也。」此盖惑于班瑞而附防其说,不知贽者,所以通于上下交际之礼也。恐其不齐,故如之。如者,同之也。曰同律度量衡,曰修五礼,曰如五噐,义正相类。蔡注曰:「卒乃复者,举祀礼、觐诸侯、一正朔、同制度、修五礼、如五噐,数事皆毕,则不复东行,而遂西向,且转而南行也。」此解甚当,无容喙矣。
象以典刑
虞书》五刑,汉孔安国、马融、郑▯、魏王肃、唐孔頴逹、宋蔡仲黙皆以墨、劓、剕、宫、大辟当之,愚窃以为不然。夫以至徳禅让之际,时雍风动之时,乃制肉刑以待天下,岂理也哉?故怙终贼刑,杀也。降此则有流、有鞭、有朴、有赎,是以四凶之罪,流之、放之、窜之、殛之;庶顽防説,挞之、书之,此其彰彰悬象,若日月也。肉刑之设,不知所起。《吕刑》云:「苗民弗用灵,爰始滛为劓、刵、椓、黥。」至《周礼》司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于是墨、劓、刖、宫、杀之文始明徴可考。周之盛时,刑措不用,有五声听之,八议寛之,太和元气未始不洋诩于宇宙间也。汉文帝深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于是遂除肉刑,千古之至仁也。惟黥、劓、刖虽除,而宫刑尚在,是以史迁之贤不得全肢体于世,君子悲之矣。虽然,刑以弼教,闲邪息暴乱也。古之圣
译辑五瑞
我认为治理的道理可以跨越千年而相互思考印证,但制度不能脱离时代而凭空断定。孔子说:“多闻阙疑”,“我还能看到史官保留的缺文”,这话旨意深远啊!所以五瑞、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五器之类,《虞书》并没有详细列举它们的条目。汉代儒者全都用周代的制度来对应解释,虽然他们的用意不远,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礼记》说:鸾车,是有虞氏的车;钩车,是夏后氏的车;大路,是殷代的车;乘路,是周代的车。有虞氏的旗帜,夏后氏的绥旗,殷代的大白旗,周代的大赤旗。泰尊,是有虞氏的酒器;山罍,是夏后氏的酒器;着尊,是殷代的酒器;牺象尊,是周代的酒器。有虞氏用瓦棺,夏后氏用堲周,殷人用棺椁,周人用墙置翣。又说:“五帝时代不同,不沿用相同的音乐;三王世代各异,不袭用相同的礼仪。”又说:“圣人面南治理天下,必定从人道开始。确立权度量衡,考究礼乐文章,改正历法,变更服色,区别徽号,差异器械,分别衣服,这些是可以与百姓一起变革的。那些不可变革的也有:亲爱亲人,尊敬尊长,尊重长者,男女有别,这些是不可与百姓一起变革的。”剖析古今,罗列法度,也算辨别清楚了。如今解释经书的人,对于五瑞就说: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这是附会《周礼·典瑞》的文字;对于五礼就说:吉、凶、军、宾、嘉,这是附会《周礼·宗伯》的文字;对于三帛就说:诸侯世子执纁,公的孤执缁,附庸的君执黄,这是依据《周礼·典命》的文字而增加了帛的颜色;对于二生一死就说: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这是依据《周礼·六挚》的文字而去掉了孤执皮帛、庶人执鹜、工商执鸡的内容。这些话如果说是周代的制度则完备,但对于《虞书》难道符合符节的规定吗?况且虞代的职官,有百揆,有四岳,有司空,有后稷,有司徒,有士,有工,有虞,有秩宗,有典乐,有纳言,外面有十二牧,与周代六卿分职各自率领其属官的情况不同,何况礼乐制度呢?那么一定要怎样才可以呢?回答说:在考察古事之中保留狐疑的态度。对于五瑞就说:如同《周礼》中公执桓圭等数目;对于五礼就说:如同《周礼》中吉、凶、军、宾、嘉之类。这样能够通达四代之所以异同,而传信传疑,大概就对了。然而这还是就《周礼》可以依据的内容来说的。至于五玉作为贽礼,五器用来行礼,似乎与五瑞不同。如今解释的人说:五玉就是五瑞,五器就是五玉。瑞,是天子的命圭,诸侯世代守护,前面已经辑录并颁赐了,又名为玉、名为器,不几乎重复了吗?《周礼》说:“用玉制作六器,用来祭祀天地四方:用苍璧礼天,用黄琮礼地,用青圭礼东方,用赤璋礼南方,用白琥礼西方,用玄璜礼北方。”虞代的制度未必相同。我认为读《虞书》的人,在于把握君臣的精神,用来运筹度量民物而鼓舞元气变化的,才是可贵的。至于器物数目之类,知道它没有益处,不知道它没有损害,缺略它就可以了。《诗经》说:“我思念古人,确实符合我的心意。”
如五器卒乃复
孔颖达说:“如,就是若。意思是诸侯的贽礼之中,如果是五器,礼毕就归还;如果是三帛、二生一死,就不归还。”这大概是惑于颁赐瑞玉而附会其说法,不知道贽礼,是用来沟通上下交际的礼节。恐怕不齐备,所以用“如”。如,就是使之相同。说同律度量衡,说修五礼,说如五器,意义正相类似。蔡沈注说:“卒乃复的意思是,举祀礼、觐见诸侯、统一正朔、相同制度、修五礼、如五器,几件事都完毕,就不再向东行进,而是向西向,并且转而向南行进。”这个解释很恰当,没有可插嘴议论的了。
象以典刑
《虞书》五刑,汉代的孔安国、马融、郑玄,魏代的王肃,唐代的孔颖达,宋代的蔡仲默,都用墨、劓、剕、宫、大辟来对应,我私下认为不对。在至德禅让之际,时雍风动之时,竟然制定肉刑来对待天下,哪里合乎情理呢?所以怙终贼刑,是杀。降于此则有流、有鞭、有朴、有赎,所以四凶的罪,流放他们、放逐他们、窜逐他们、殛杀他们;庶顽民说服不了,鞭打他们、书刑他们,这些明显悬挂的象喻,如同日月一样。肉刑的设置,不知道起源于何时。《吕刑》说:“苗民不用灵,于是开始淫为劓、刵、椓、黥。”到《周礼》司刑掌管五刑之法,用来匹配万民的罪,于是墨、劓、刖、宫、杀的文字开始明显可考。周代兴盛时,刑罚搁置不用,有五声听之,八议宽之,太和元气未尝不洋溢于宇宙间。汉文帝深深痛惜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于是废除肉刑,是千古的至仁。只有黥、劓、刖虽然废除,而宫刑尚在,所以史迁之贤不能保全肢体于世,君子为之悲伤。虽然,刑罚用来辅助教化,防止邪恶平息暴乱。古代圣
人兢兢然不敢以意重之,以伤民命;亦不敢以意轻之,以失奸宄。汉文帝诏云:「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此亦形容其从欲之治云尔。乃儒者矫为之説曰:「五帝画衣冠而民知禁,犯墨者皂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膑者墨其体,犯宫者襍其屦,大辟之罪布其衣▯而无顔縁。」此其言之过也。丹朱亲帝尧子,而且傲虐朋滛,岂以有虞氏之世无一丹朱乎?画衣服足以儆之乎?四凶之罪亦可屏流殛而弗庸乎?臯陶曰:「宥过无大,刑故无小。」中正之轨也。然则明于五刑,以何者为五乎?曰:「鞭、朴、赎、流、杀。」意亦似之,未可知也,然而断非肉刑可知也。夫肉刑不作于尧舜之世也,遏絶苗民,无世在下,所以惩奸禁暴,使天下日迁善逺罪而不知为之者,故曰:「后有作者,弗可及已。」愚读扬子云《法言》曰:「唐虞象刑惟明,夏后肉辟三千。」《汉书·刑法志》曰:「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徳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用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由此观之,其作于禹乎?然禹亲见唐虞之治,固只徳以先天下者,岂忍为此断肢体、絶嗣▯之刑也?《法言》、《汉志》不足尽信。汉武防制曰:「殷人执五刑以督教,伤肌肤以惩恶。」攷之六经,罔有的据。惟《伊训》「臣下不匡,其刑墨」,墨似五刑之一。解者引叔向之言曰:「贪以败官为墨,昏墨贼杀,臯陶之刑也。」然则禹、汤之盛,其犹用尧、舜之遗乎?叔向又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意者起于夏、商之季世,而《周官》采之耶?夫圣人制刑,所以惩恶。恶而能改,复为全人。乃败壊其四体,毁裂其面目,而断絶其生生,使不得遗育于后世,虽欲改过自新,其道何由?故缇萦之语,今古之至悲也。迨至隋、唐,创法定制,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至今用之不废。此与唐、虞之流窜鞭朴,何以异乎?嗟夫!以汉之贤人君子不能言,而女子实言之,殆天启其▯,以造万世之民命,非偶然也。《诗》曰:「先民有言,询于刍荛。」谅哉!谅哉!
译人们战战兢兢,不敢凭主观臆断加重刑罚,以免伤害百姓性命;也不敢凭主观臆断减轻刑罚,以免放纵奸恶之徒。汉文帝诏书说:“有虞氏的时候,在衣服上画图案、用不同的服饰作为惩罚,百姓却不触犯禁令。”这不过是形容那种顺应民心的治理罢了。于是儒家学者矫揉造作地解释说:“五帝时画衣冠而百姓知道禁令,犯墨刑的戴黑头巾,犯劓刑的穿红衣服,犯膑刑的在身上涂墨,犯宫刑的穿杂色鞋,犯死刑的穿布衣而没有领缘。”这种说法太过分了。丹朱是帝尧的亲儿子,尚且傲慢暴虐、结党淫乱,难道有虞氏的时代就没有一个丹朱吗?画衣服足以警戒他吗?四凶的罪行难道也可以只是流放诛杀而不加惩处吗?皋陶说:“宽恕过失无论多大,惩罚故意犯罪无论多小。”这是公正的法度。那么,明确五种刑罚,以什么作为五刑呢?回答说:“鞭刑、扑刑、赎刑、流刑、死刑。”意思似乎相近,但无法确定,然而断定不是肉刑是可以知道的。肉刑并非产生于尧舜时代,遏制断绝苗民,使他们不再存在于世间,以此来惩戒奸恶、禁止暴行,使天下人一天天向善远离罪恶而不知道是谁做的,所以说:“后世再有创制的人,也无法赶上了。”我读扬雄的《法言》说:“唐虞象刑非常明智,夏后肉刑多达三千。”《汉书·刑法志》说:“禹继承尧舜之后,自认为德行衰微而制定肉刑,商汤周武王顺承并使用它,是因为风俗比唐虞时代浅薄。”由此看来,肉刑是产生于禹的时候吗?然而禹亲眼见过唐虞的治理,本来是以德行率先天下的,难道忍心制定这种断绝肢体、断绝后嗣的刑罚吗?《法言》、《汉志》不能完全相信。汉武帝防范控制说:“殷人执行五刑来督促教化,伤害肌肤来惩戒恶行。”考察六经,没有确凿的依据。只有《伊训》中“臣下不匡正君主,其刑罚为墨”,墨似乎属于五刑之一。解释者引用叔向的话说:“贪婪而败坏官职为墨,昏庸、贪婪、作贼、杀人,是皋陶的刑罚。”那么禹、汤的盛世,难道还沿用尧、舜的遗法吗?叔向又说:“夏朝有混乱的政治,于是制定《禹刑》;商朝有混乱的政治,于是制定《汤刑》。”意思是起于夏、商的末世,而《周官》采纳了它吗?圣人制定刑罚,是为了惩戒恶行。恶人若能悔改,还能成为完整的人。如果毁坏他的四肢,撕裂他的面目,断绝他的生命,使他不能繁衍后代,即使想要改过自新,道路在哪里呢?所以缇萦的话,是古今最悲哀的。等到隋、唐时期,创立法律制定制度,以笞、杖、徒、流、死作为五刑,至今使用而不废除。这与唐、虞时代的流放鞭扑,有什么不同呢?唉!汉朝的贤人君子不能说出,而女子却实际说出来了,大概是上天启发她,以造福万世的百姓性命,并非偶然。《诗经》说:“先民有句话,向割草打柴的人咨询。”确实如此啊!确实如此啊!
五刑有服
服者,刑当而服罪也。五服三就。《易》曰:「革言三就。」如后世谳狱覆审之类,盖其慎也。孔氏谓大罪于原野,大夫于朝,士于市,实本《鲁语》之文。然大罪原野者,征讨之兵,似不可列之于刑也。五流者,流虽五刑之一,而其目有五,如四防之罪,或以静言庸违流,或以党比象恭流,或以昏迷逆命流,或以绩用弗成流,今其详不可知矣。三居者,孔子谓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意亦近之。《禹贡》扵荒服曰二百里流,或于荒服而分为三居,亦未可定也。
陟方乃死
旧説谓舜陟方岳,死于苍梧之野而▯焉。檀弓曰:「舜▯于苍梧之野。」鲁语曰:「舜勤事而野死。」是也。苏子瞻引韩昌黎之説曰:「地倾东南,廵非陟也。陟方者,犹曰升遐尔。」《书》曰:「惟新陟王。」是也。传书者以「乃死」为「陟方」之训,盖其章句,而后之学者误以为经文也。蔡注云:「陟方乃死,犹言殂落而死也。」既曰殂落,又曰而死,不几于赘乎?苏氏直以「乃死」为释文,君子亦未敢以为然也。或疑舜既倦勤,命禹居摄,则廵狩之事,禹事也,何舜以垂殁之年而逺陟蛮夷之徼乎?孟子称舜卒于鸣条,鸣条、蒲坂接境,当不诬矣。然愚考零陵九疑,实有舜冢。秦始皇三十七年十一月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后世帝王祭告,恒必于是,则舜冢非无也。冢既非无,则野死非妄也;野死非妄,则陟方非诬也。经云:「东廵守,至于岱宗;南廵、西廵、北廵,至于南西北岳。」陟之为义,云胡不可?《太甲》曰:「若陟遐,必自迩。」縂之,旧说近是,而纷纷之疑皆蛇足矣。
舜生三十
郑▯读《舜》「生三十【句】征庸三十【句】在位五十载【句】苏东坡从此读。
念兹在兹
念兹在兹四句,旧説皆谓禹劝帝念臯陶,念臯陶何必若是,其义浅矣。此正言臯陶之迈种徳也。夫种者,滋殖之义;迈者,黾勉之意。农夫之种也,岂惟春耕夏耘而秋収哉?朝夕廑思,出作入息,无敢卤莾灭裂,故能成厥功。臯陶司刑,刑者民命所关,故臯陶念时此事,不念时亦此事,言时此事,不言而信发于心亦此事,所以广好生之徳,而深入于民心,是之谓迈种,黎民所以懐也,其功卓矣。故始帝曰「念哉」,终曰「惟帝念功」。《左传》:邾庶其以二邑来奔,季孙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赐于从者,于是鲁多盗,臧武仲不能诘也。其复于季孙曰:「纥也闻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徴也,而后可以治人。《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谓由已壹也,信由已壹,而后功可念也。」其此章之训诂也欤?
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孟子曰:「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自天地剖判以来,圣人教天下,不可得而变革者也。民不率教,则防之以刑,于是有不亲、不义、不别、不序、不信之刑。教之所服,刑之所去也;教之所悖,刑之所施也。故教行则刑益省,刑立则教益彰。《家语》曰:『虽有不孝弑上之狱,而无防刑之民;虽有滛乱变闻之狱,而无防刑之民;虽有奸邪贼盗靡法妄行之狱,而无防刑之民。』是之谓至徳至治之世也。故读唐虞之书,若登春▯之上,熈然翔风洽,蔼然协气流。」
负罪引慝
舜之事父母、防兄弟,自他人视之,若无罪慝然者,此不知孝道之难与大舜之心也。夫家人骨肉之间,安忍论是非可否?故舜不得于亲,惴惴然真以为罪,真以为慝,由中心逹于面目,若见己之当刑当诛投豺虎,而父母非厉;磔四体,而父母非刻者。故服田力穑之间,不觉涕泣之横集、呼号之惨戚也。孟子曰:「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子云曰:「事父母自知不足矣,其舜乎?」二子知舜之心矣。是心也,于动天地、格鬼神、孚臣民、感蛮貊何有?嗟夫!当军旅之间而谈
译五刑有服
服,就是刑罚得当而犯人认罪。五服三就。《易经》说:“变革之言经过三次审定。”就像后世审理案件反复复核那样,大概是出于慎重。孔氏认为大罪在郊外执行,大夫在朝廷执行,士人在市集执行,这实际上本于《鲁语》的文字。然而大罪在郊外执行,那是征讨的军队,似乎不能列在刑罚之中。五流,流放虽然是五刑之一,但它的条目有五种,比如四防的罪行,有的因为静言庸违而流放,有的因为结党营私、象恭而流放,有的因为昏庸迷惑、违抗命令而流放,有的因为功绩不成而流放,现在其详细情况已不可知了。三居,孔子说大罪流放到四方边远之地,次等的流放到九州之外,再次等的流放到千里之外,意思也相近。《禹贡》在荒服中说二百里流放,或者在荒服中分为三居,也不能确定。
陟方乃死
旧说认为舜巡视方岳,死在苍梧之野而葬在那里。《檀弓》说:“舜葬在苍梧之野。”《鲁语》说:“舜勤于政事而死在野外。”这是对的。苏东坡引用韩愈的说法说:“地势倾斜向东南,巡视不是登高。陟方,就是升遐的意思。”《尚书》说:“新即位的王。”这是对的。传述《尚书》的人把“乃死”作为“陟方”的解释,大概是章句的注解,而后来的学者误以为是经文。蔡沈注说:“陟方乃死,就是殂落而死。”既然说了殂落,又说而死,不是近乎多余吗?苏氏直接把“乃死”当作释文,君子也不敢认为这样是对的。有人怀疑舜既然倦于勤政,任命禹摄政,那么巡视的事,是禹的事,为什么舜在垂死之年还要远赴蛮夷的边境呢?孟子称舜死在鸣条,鸣条、蒲坂接壤,应当不是虚假的。然而我考察零陵九疑,确实有舜的坟墓。秦始皇三十七年十一月到达云梦,在九疑山遥祭虞舜。后世帝王祭告,必定在这里,那么舜的坟墓不是没有的。坟墓既然不是没有,那么死在野外就不是虚妄的;死在野外不是虚妄,那么陟方就不是虚假的。经文说:“东巡守,到达岱宗;南巡、西巡、北巡,到达南、西、北岳。”陟的意思,为什么不可以呢?《太甲》说:“如果要登高远望,必须从近处开始。”总之,旧说接近正确,而纷纷的疑问都是画蛇添足了。
舜生三十
郑玄读《舜》“生三十【句】征庸三十【句】在位五十载【句】苏东坡从此读。
念兹在兹
念兹在兹四句,旧说都认为禹劝帝念臯陶,念臯陶何必如此,其义浅薄了。这正是说臯陶的迈种德。种,是滋殖的意思;迈,是勤勉的意思。农夫种田,难道只是春耕夏耘而秋收吗?朝夕忧虑,出作入息,不敢马虎草率,所以能成就其功。臯陶掌管刑罚,刑罚关系到百姓的生命,所以臯陶念这件事,不念时也是这件事,说这件事,不说而信发自心也是这件事,所以推广好生的德,而深入民心,这就叫迈种,黎民所以怀念他,他的功绩卓著了。所以开始帝说“念哉”,最后说“惟帝念功”。《左传》:邾庶其带着两座城邑来投奔,季孙把公姑的姐姐嫁给他,都对随从者有赏赐,于是鲁国多盗贼,臧武仲不能查究。他回复季孙说:“我听说,在上位的人,洗涤内心,专一待人,规范信用,可以明确征验,然后才可以治理人。《夏书》说:‘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谓由己专一,信由己专一,然后功可以念。”这大概是本章的训诂吧?
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孟子说:“使契做司徒,以人伦教导: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自天地开辟以来,圣人教导天下,不可变革的。百姓不遵从教导,就用刑罚防范,于是有不亲、不义、不别、不序、不信的刑罚。教所服行的,刑所去除的;教所违背的,刑所施行的。所以教行则刑益省,刑立则教益彰。《家语》说:‘虽有不孝弑上之狱,而无防刑之民;虽有滛乱变闻之狱,而无防刑之民;虽有奸邪贼盗靡法妄行之狱,而无防刑之民。’这就是至德至治之世。所以读唐虞之书,若登春台之上,熈然翔风洽,蔼然协气流。”
负罪引慝
舜侍奉父母、对待兄弟,从他人看来,好像没有罪过一样,这是不知道孝道的难和大舜的心。家人骨肉之间,哪里忍心论是非可否?所以舜不得于亲,惴惴然真以为罪,真以为慝,由中心达于面目,若见己之当刑当诛投豺虎,而父母非厉;磔四体,而父母非刻者。所以服田力穑之间,不觉涕泣之横集、呼号之惨戚也。孟子说:“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扬子云说:“事父母自知不足矣,其舜乎?”二子知舜之心矣。是心也,于动天地、格鬼神、孚臣民、感蛮貊何有?嗟夫!当军旅之间而谈
曰若稽古,臯陶曰:「允廸厥徳,谟眀弼谐。」
或问:「放勲、重华、文命既为尧、舜、禹之名,则此允廸亦为臯陶之名乎?」曰:「尧、舜、禹之名,有《帝徳》、《帝系》可考据也。故稽尧曰放勲,下即序尧徳,舜、禹亦然,词至顺矣。然史固有词同而实异者,不可一例齐之,何者?不必出于一人之手也。蔡注:『稽古臯陶言曰:允廸厥徳,谟眀弼谐。禹曰:俞,如何?』词亦似顺。若作『稽古臯陶名曰允廸』,下叙其徳,所谋者眀,所弼者谐,尧、舜、禹之例,义无不可。但臯陶未有言,禹曰『俞』,又谁乎?」然苏子瞻疑弼谐之下必有阙文,是亦一説也。或问曰:「『若』为发语词,于何证之?」曰:「越若来,见《召诰》。」
亦行有九徳,亦言其人有徳,乃言曰:「载采采。」
夫民之不安,自官邪也。官之失徳,无以择之也。以九徳择之,则不失人矣。故臯陶因禹之问,答之以人之所行原有九徳,为治者亦言其人有何徳乃可。曰「任事事九徳」,下文歴数之矣;亦言其人有徳,即日宣日严、翕受敷施之意。「载采采」,即浚眀有家、亮采有邦、庶绩其凝之意。苏曰:「论其人,则曰『斯人也,有某徳』;言其徳,则曰『是徳也,有某事』。」蔡亦本之,意似迂逺。
日宣三徳
人难于全徳,用难于求备,故九徳之中,得有三人者,宣逹之,可以治家;得有六人者,尊严敬用之,可以治国;得有九人者,合受而布之,可以治天下。故日宣日严,正与翕受敷施相应,得人有多寡,则治效有逺近,此陈谟之意,为官人设也。蔡传曰:「九徳有其三,尤必日宣而充广之,而使之益以着;九徳有其六,尤必日严而祗敬之,而使之益以谨。」则似乎修徳之事矣。
予乗四载
孔传谓:「水乗舟,陆乗车,泥乗輴,山乗樏。」后儒皆从之。舟车不易,可矣。輴,《史记·夏本纪》作橇,《河渠书》作毳,《汉书·沟洫志》亦作毳,《尸子》作蕝,实一物也。孟康曰:「橇形如箕,擿行泥上。」张守节又详觧之曰:「橇形如船而短小,两头防起,人曲一脚,泥上擿进,用拾泥上之物。」孟、张之觧,既得其形,又得其用。今闽、越海濵皆有之,泥行之具,必不可易者也。如淳谓以板置泥上,以通行路。夫置板以行泥,此拙滞之法,不可以变通转移。彼盖未至海濵而覩所谓橇,特以意度之而已耳。樏,《史记·夏本纪》作檋,《河渠书》作桥,《汉书·沟洫志》作梮,实一物也。如淳曰:「梮谓以鉄如锥头,长半寸,施之履下,不蹉跌也。」蔡注从之。愚见吴下仆夫施鉄环于草履下,以走沮洳之地,可免颠蹶,俗呼为甲马,亦呼为脚涩。此仆佣所用,岂以禹而用之?故知如淳之説舛也。韦昭云:「梮,木噐也,如今轝床,人举以行。」此説颇近之。愚谓《史记》作桥,桥即今之轿也。愚尝登泰岱与五当絶顶,其土人以竹兠子施皮绊于肩,遇峻陡则挟之以行,上下岭坂如飞。山行之具,必不可易者,岂以禹而废之?夫曰四载,如舟车乃可以载,惟其可载,故可以乗。若如淳之説,置板于泥,施鉄于履,板、鉄之类既不可谓之载,足之所践又岂可谓之乗乎?夫禹称神圣,用物有宜。水乗舟,不病渉也;陆乗车,可致逺也;泥乗橇,从者曲其足也;山乗桥,仆者施其绊也。劳形而有逸形者在,逸形而有劳心者存,此所以地平天成,万世永頼也。或问:「子谓读书有疑则阙,今不阙四载可乎?」曰:「此无待于阙也。水陆而废舟车,泥山而废橇桥,则没世不行寻文矣。故知大禹决不能舎斯四者而别有所济也,以理防之也。」
暨益奏庶鲜食
或问:「鲜食何食也?」曰:「糓食也。」糓食何以谓鲜食?曰:「新熟而食之,不曰鲜乎?诗云:『我取其陈,食我农夫。』夫以旧粟为陈,则以新粟为鲜,宜矣。」问:「艰食何也?」曰:「糓食也。」既曰鲜,又曰艰,何也?水之方导,平原旷野即可耕也,故不见其艰。及治水底绩,畎浍俱修,
译考察古代典籍,皋陶说:“诚能践行他的德行,谋略就会明智,辅政就会和谐。”
有人问:“放勋、重华、文命既然分别是尧、舜、禹的名字,那么这里的‘允迪’也是皋陶的名字吗?”回答说:“尧、舜、禹的名字,有《帝德》、《帝系》可以考证。所以考察尧称为放勋,下面紧接着叙述尧的德行,舜、禹也是如此,文辞非常通顺。然而史书中确实有文辞相同但实质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为什么呢?因为不一定出自同一人之手。蔡沈注解说:‘考察古代,皋陶说:诚能践行他的德行,谋略就会明智,辅政就会和谐。禹说:是的,该怎么办?’文辞也似乎通顺。如果解释为‘考察古代,皋陶名叫允迪’,下面叙述他的德行,所谋划的明智,所辅佐的和谐,按照尧、舜、禹的体例,义理上也没有不可行的。但是皋陶还没有说话,禹就说‘是的’,那又是谁在说话呢?”然而苏东坡怀疑“弼谐”下面一定有缺漏的文字,这也是一说。有人问:“‘若’是发语词,有什么证据呢?”回答说:“‘越若来’,见于《召诰》。”
也有九种德行,也是说这个人有德行,于是说:“请具体说说。”
百姓之所以不安定,是因为官吏邪恶。官吏之所以丧失德行,是因为没有用来选拔他们的标准。用九种德行来选拔,就不会错失人才了。所以皋陶针对禹的提问,回答说人的行为原本就有九种德行,治理国家的人也要说明这个人具备什么德行才行。说“任用从事九种德行的人”,下文已经历数了;也说这个人有德行,就是每天宣扬每天严肃、广泛接受并普遍施行的意思。“载采采”,就是疏通明智以治理家族、明亮采择以治理邦国、众多功绩得以凝聚的意思。苏东坡说:“谈论这个人,就说‘这个人,有某种德行’;谈论这种德行,就说‘这种德行,有某种事迹’。”蔡沈也依据此说,意思似乎迂阔遥远。
每天宣扬三种德行
人很难具备完全的德行,用人也很难要求完备,所以在九种德行中,得到具备三种德行的人,宣扬推行他们,可以治理家族;得到具备六种德行的人,尊敬慎重地任用他们,可以治理国家;得到具备九种德行的人,广泛接纳并普遍施行,可以治理天下。所以每天宣扬每天严肃,正好与广泛接受普遍施行相呼应,得到的人才有多有少,那么治理的效果就有远有近,这是陈述谋略的意思,是为做官的人设立的。蔡沈传解说:“九种德行具备三种的,尤其必须每天宣扬并充实扩大它,从而使它更加显著;九种德行具备六种的,尤其必须每天严肃并恭敬对待它,从而使它更加谨慎。”这就好像是修养德行的事情了。
我乘坐四种交通工具
孔安国传解说:“水上乘船,陆上乘车,泥沼乘橇,山地乘檋。”后来的儒者都跟随这种说法。船和车不容易替代,是可以的。橇,《史记·夏本纪》写作橇,《河渠书》写作毳,《汉书·沟洫志》也写作毳,《尸子》写作蕝,实际上是同一种东西。孟康说:“橇形状像簸箕,在泥地上拖行。”张守节又详细解释说:“橇形状像船但短小,两头翘起,人弯曲一只脚,在泥地上拖进,用来拾取泥地上的东西。”孟康、张守节的解释,既得到了它的形状,又得到了它的用途。现在福建、广东沿海地区都有这种东西,在泥地行走的工具,是绝对不可替代的。如淳说把木板放在泥地上,用来通行道路。把木板放在泥地上行走,这是笨拙滞涩的方法,不能变通转移。他大概没有到海边看过所谓的橇,只是凭想象推测罢了。檋,《史记·夏本纪》写作檋,《河渠书》写作桥,《汉书·沟洫志》写作梮,实际上是同一种东西。如淳说:“梮是指用铁做成锥头状,长半寸,安装在鞋底,防止滑倒。”蔡沈注跟随这种说法。我看见吴地仆人在草鞋底安装铁环,用来走在潮湿泥泞的地方,可以避免跌倒,俗称为甲马,也称为脚涩。这是仆役使用的,难道大禹也用这个吗?所以知道如淳的说法是错误的。韦昭说:“梮,是木器,像现在的轿床,人抬着走。”这个说法比较接近。我认为《史记》写作桥,桥就是现在的轿子。我曾登上泰山和五当的绝顶,当地百姓用竹兜子系皮带在肩上,遇到陡峭的地方就挟持着它行走,上下山岭像飞一样。山地行走的工具,是绝对不可替代的,难道因为是大禹就废弃它吗?所谓四种交通工具,像船和车那样才可以承载,正因为可以承载,所以才可以乘坐。如果按照如淳的说法,把木板放在泥地上,在鞋底安装铁器,木板、铁器这类东西既不能称为承载,脚所踩踏的又怎么能称为乘坐呢?大禹被称为神圣,使用器物适宜。水上乘船,不担心涉水;陆上乘车,可以到达远方;泥沼乘橇,随从弯曲脚部;山地乘桥,仆役施加皮带。身体劳累而有安逸身体的人在,安逸身体而有操劳心智的人存在,这就是为什么地平天成,万世永远依赖的原因。有人问:“您说读书有疑惑就存疑,现在不存疑四种交通工具可以吗?”回答说:“这不需要存疑。水上陆上废弃船车,泥沼山地废弃橇桥,那么终身不能行走一寻之远。所以知道大禹决不能舍弃这四种东西而另有其他办法,这是用道理推断的。”
偕同伯益进献各种新鲜食物
有人问:“新鲜食物是什么食物?”回答说:“谷物食物。”谷物食物为什么称为新鲜食物?回答说:“新熟而食用,不叫新鲜吗?《诗经》说:‘我取陈粮,喂养我的农夫。’既然把旧粟称为陈,那么把新粟称为鲜,是合适的。”问:“艰难食物是什么?”回答说:“谷物食物。”既然说了新鲜,又说艰难,为什么呢?洪水刚开始疏导,平原旷野就可以耕种,所以看不出艰难。等到治水完成,田间水沟都修好,
难耕之处,穑人亦成厥功矣。故于益言鲜食,于稷言艰食。鲜食见治水之次苐也。汉、宋诸儒皆以鲜食为鸟兽鱼鳖之鲜杀者。夫茹毛饮血,泰古之时则然,非所论于唐虞烹饪之世矣。故单言食,皆谓糓食,「食哉惟时」是矣。或问:「方禹随山刋木,稷未降种,安得鲜食?」不知耒耜之制起自神农,尧未得舜,而东作西成未尝废也。稷特修而备之耳。故诗曰:「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
译难以耕种的地方,农夫也完成了他们的功业。所以在《益稷》篇中,对于益提到“鲜食”,对于稷提到“艰食”。提到“鲜食”,是为了显示治水工程的次第。汉、宋两代的儒者都将“鲜食”解释为鸟兽鱼鳖等新鲜宰杀的肉食。然而茹毛饮血,那是远古时代的情形,不能用来讨论唐尧虞舜那个讲究烹饪的时代。所以单独说“食”,都是指谷物粮食,“食哉惟时”这句话就是例证。有人问:“当大禹顺着山势砍伐树木时,后稷还没有播下种子,哪里来的新鲜食物?”这是因为不知道耒耜这种农具的制造始于神农氏,尧帝尚未得到舜帝时,春耕秋收的农事从未荒废。后稷只是加以修治并使之完备罢了。所以《诗经》说:“后稷从事农事,有着辅佐之道。”
以五采彰施于五色
愚按:唐虞之世,衣裳文绣,服物采章,何其盛也!鸣球、琴瑟、鼗鼓、笙、镛,何其备也!受终格于宗庙,干戚舞于两阶,玉帛行于交际,四海备乎八音,仰何其驯雅而有文也!虽未言宫室噐用,而宫室噐用可知。天下岂有服物、乐舞之类若此,而处陋宫、用恶噐者?《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自神农已然矣。而《禹贡》篚匦织文、檿丝▯纁、玑组、球琳、琅玕,皆京师之蓄积也。韩非曰:「尧舜之有天下也,堂髙三尺,采椽不斵,茅茨不翦,虽逆旅之宿,不勤于此矣;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粝之食,藜藿之羮,饭土匦,啜土铏,虽监门之飬,不觳于此矣。」非之言过也。夫以至圣开天立极垂世,乃鄙陋若是,则百揆、四岳、九官、十二牧,可以居处服食乎?当倮身而野防,饥饿以从事矣。故禹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亦以后世侈靡之君较之则然,岂菲而至于藜藿,恶而至于鹿裘,卑而至于茅茨乎?善乎孟子之论赋税,曰:「重之于尧舜之道者,非;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尤非。」故尧舜之制度折▯于奢俭,古今之极则也。秦皇欲纵欲以明得意,故引非之言以鄙薄二帝;梁武溺浮屠氏,至以麫为牺牲,皆不免于杀身而丧国也。悲夫!
无若丹朱傲
儒者之言曰:「舜之不为慢逰傲虐,虽愚者亦当知之,岂以禹而不知?盖以崇髙之位,所以警戒者当如是也。」噫!是未知人心之几,与舜之所以研其几也。夫空洞一心,攻之者万,理欲之起,倐乎忽乎,故有髙朗絶伦之品,而不能无凡庸卑鄙之心。惟其检察毫芒,而转移防渺,人不知而圣人自知,人不惧而圣人甚为之惧也。易曰:「见几而作,不俟终日。」顔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故曰:「不逺复,无祗悔,元吉。」顔子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为之于几而已矣。愚少年有友曰陈道通,慎独寡过人也。尝谓余曰:「吾朝夕不能无禽兽之心,頼廓清之早,以防墨自矫也。不然,吾其有遗行耶?」余曰:「此实圣功千古所同,故禹儆舜以丹朱,周公戒成王无若殷王受之迷酗于酒也。惟方寸难防,故规诲痛切,知几也,岂能与世儒之莾莾者道哉!」未几道通夭矣,每读荘子「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未尝不废书流涕也。
弼成五服
孔安国曰:「五服,甸、侯、绥、要、荒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儒者皆以为然,愚窃疑之。天下地势,南北长而东西差短。况尧舜都冀,冀已极北,自冀北行十里即云中,出此皆夷狄沙漠之处。《诗》曰:「薄伐玁狁,至于太原。」安得有二千五百里之广?若东若西,可仅仅焉;若南,则不止二千五百里之数,即倍之可也。故知五服各五百里者,截长补短,就各服言,非必包甸服于中,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也。何者?势弗得也。试考之《禹贡》九州:冀北矣,东青、兖,西雍、梁,南豫,东南徐、扬,西南荆。甸、侯、绥、要、荒之制,亦就九州规画之耳。必欲自宅土中而四面环拱防之,则豫州之嵩髙而后可。故周公作邑于洛,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防也,隂阳之所和也。然邑虽成,而周仍都镐,至平王始迁之耳。今言尧舜之冀,若成周之洛也,故不得不辨。
尚书疏衍卷二
<经部,书类,尚书疏衍>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疏衍卷三 明 陈第 撰
三江旣入震泽厎定
三江者何?北江、中江、南江也。嶓冡之汉为北,岷山之江为中,豫章之川歴彭蠡而入者为南。经言江、汉,下文备矣,何以不言南江?盖豫章诸川注彭蠡而入江、汉者,乃其顺流之故迹,非禹所尝导,故经不着。然与江、汉合流,同至扬州京口入海,安得而废之?郑▯以为「三江旣入,入于海,不入震泽」,斯言得之矣。孔安国谓「三江入震泽,复由震泽
译用五种颜色彰显并施用于五种色彩。
我按:唐尧虞舜的时代,衣裳上的文绣,服饰物品的采饰章纹,是多么盛大啊!鸣球、琴瑟、鼗鼓、笙、镛,是多么完备啊!接受天命终结而至于宗庙,干戚在两旁台阶上舞蹈,玉帛在人际交往中通行,四海具备八音之乐,仰望之下是多么驯服雅致而有文采啊!虽然没有提及宫室器用,但宫室器用可以推知。天下哪有服饰物品、乐舞之类像这样,却居住在简陋的宫室、使用粗劣的器物的?《易经》说:“上古穴居而野外居住,后世的圣人用宫室来替代,上面有栋梁下面有屋檐,以抵御风雨,大概是取象于《大壮》卦。”从神农氏开始就是这样了。而《禹贡》中篚匦里的织文、檿丝、纁色、玑组、球琳、琅玕,都是京师的积蓄。韩非说:“尧舜拥有天下时,堂高三尺,采椽不雕刻,茅草屋顶不修剪,即使是旅店住宿,也不比这更勤谨了;冬天穿鹿皮裘,夏天穿葛布衣,吃粗糙的粮食,喝藜藿做的汤,用土制的匦吃饭,用土制的铏喝汤,即使是看门人的供养,也不比这更寒酸了。”韩非的话说过了。凭着至圣开创天道、确立准则、垂范后世,竟然鄙陋到如此地步,那么百揆、四岳、九官、十二牧,可以居住和饮食吗?应当是裸身野外防御,饥饿着从事政务了。所以大禹饮食菲薄、衣服粗劣、宫室低矮,也是与后世奢侈靡费的君主相比才显得如此,难道菲薄到吃藜藿,粗劣到穿鹿裘,低矮到住茅茨吗?孟子论赋税说得好:“比尧舜之道重的,不对;比尧舜之道轻的,更不对。”所以尧舜的制度折中于奢侈与节俭之间,是古今的极致准则。秦始皇想纵欲以表明得意,所以引用韩非的话来鄙薄二帝;梁武帝沉迷佛教,甚至用面粉做牺牲,都不免杀身丧国。可悲啊!
不要像丹朱那样傲慢。
儒者说:“舜不做慢游傲虐的事,即使是愚笨的人也应当知道,难道禹不知道吗?大概是因为崇高的地位,所以警戒应当像这样。”唉!这是不了解人心的微妙,以及舜之所以探究其微妙之处。空虚的一心,攻击它的有万端,理欲的产生,忽隐忽现,所以有高朗绝俗的品格,也不能没有凡庸卑鄙之心。只有检察毫芒,而转移防微杜渐,别人不知道而圣人自己知道,别人不惧怕而圣人非常惧怕。《易经》说:“见到苗头就行动,不等到整天。”颜回,大概差不多吧!有不善的没有不知道的,知道了没有再犯的。所以说:“不远复,没有只后悔,大吉。”颜回说:“舜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有所作为的人也是这样。”在苗头处行动罢了。我年轻时有个朋友叫陈道通,是慎独少过的人。曾经对我说:“我早晚不能没有禽兽之心,幸亏廓清得早,以防备墨守成规自我矫正。不然,我会有遗留的过失吗?”我说:“这实在是圣功千古所同,所以禹用丹朱警戒舜,周公告诫成王不要像殷王受那样沉迷酗酒。只有方寸之心难以防备,所以规劝教诲痛切,知道苗头,难道能与世儒的粗疏者说吗!”不久道通夭折了,每次读庄子“我没有用来作为质料的人了,我没有可以交谈的人了”,没有不放下书流泪的。
辅佐完成五服。
孔安国说:“五服,是甸、侯、绥、要、荒。每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圆五千里。”儒者都认为是这样,我私下怀疑。天下地势,南北长而东西稍短。况且尧舜建都于冀州,冀州已经极北,从冀州向北走十里就是云中,出了这里都是夷狄沙漠的地方。《诗经》说:“征伐玁狁,到达太原。”怎么会有二千五百里的广阔?如果向东向西,可以勉强;如果向南,则不止二千五百里的数量,即使加倍也可以。所以知道五服各五百里,是截长补短,就各服而言,不是必须包含甸服在中间,而四方相距为方圆五千里。为什么呢?形势不允许。试考察《禹贡》九州:冀州在北,东有青州、兖州,西有雍州、梁州,南有豫州,东南有徐州、扬州,西南有荆州。甸、侯、绥、要、荒的制度,也是就九州规划罢了。一定要从住宅土中而四面环绕防备,那么豫州的嵩高才可以。所以周公在洛邑建都,称为地中,是天地所合的地方,四时所交的地方,风雨所防的地方,阴阳所和的地方。然而邑虽然建成,而周仍然建都镐京,直到平王才开始迁都。现在说尧舜的冀州,像成周的洛邑,所以不得不辩明。
尚书疏衍卷二
<经部,书类,尚书疏衍>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疏衍卷三 明 陈第 撰
三江已经流入震泽,底部安定。
三江是什么?北江、中江、南江。嶓冡的汉水为北,岷山的江水为中,豫章的河流经过彭蠡而入的为南。经文说江、汉,下文完备了,为什么不说南江?大概豫章诸川注入彭蠡而入江、汉的,是其顺流的故迹,不是禹所曾经疏导的,所以经文不记载。然而与江、汉合流,同到扬州京口入海,怎么能废弃它?郑玄认为“三江已经流入,入于海,不入震泽”,这话说得对。孔安国认为“三江入震泽,复由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