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范正论卷二
曰:司空掌▯土居四民】凡平水土,治沟洫,修道涂,利器用,营城郭,宫室皆其职也。是皆切于民政者,一“居”字不足以尽之,故特举其官。
译说:司空掌管【土地与百姓的安居】。凡是平整水土、治理沟渠、修筑道路、制作精良的工具、营建城墙和宫室,都是他的职责。这些都是与民政密切相关的,一个“居”字不足以概括全部,所以特别列举他的官职。
崔灵恩曰:尧置天地四时之官,舜改地官曰司徒,秋官为士,冬官为司空,春官为秩宗【见杜氏通典】今按:舜命契曰「汝作司徒」,孟子亦云「舜使契为司徒」,是司徒实虞官也。司徒之职,亦不止敷五教。《王制》曰:「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徳,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徳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恤▯独以逮不足,上贤以崇徳,简不肖以绌恶。」其所主事多,一「教」字不足以尽之,故亦特举其官。
舜命臯陶作士,不知何时改为司寇,疑亦是夏制【郑言夏之六卿,秋官仍名士,恐非】司寇之职不止于刑狱,如诘奸慝、平暴乱,皆其职也。一刑字不足以尽之,故亦特举其官。
六官而独举其三,疏义甚▯。盖官所主事多,而皆切于民政,一字不足以尽之,则举其官:司空、司徒、司寇是也。官所主事多,而切于民政者惟一二,则指言其事:天官之食货,秩宗之祀宾,司马之师是也。诸儒説此条,司空主民居,司徒主教,司寇主刑,则经以一字尽之,曰“居”、曰“教”、曰“刑”可矣,何必变例称官邪?林解亦未免此失,当分别观之。
陈寿翁云:「八政在唐虞时,食货合为一,而稷掌之,粒烝民而迁有无,是也。」此《本周礼》贾疏「稷为天官」之説。夫稷田正也,而谓之天官,殊未可晓。然吾观禹曰:「予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懋迁有无,化居。」《日知録》云:「化者,货也。古『化货』二字多通用。」然则化即是货。弃为后稷,既播谷,又懋迁食货,二者皆其所掌,无疑也。《王制》:「冢宰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而《周礼》冢宰之属,又有大府、内府、外府、职币、典丝、典枲等职。盖自古食货之事,皆掌于天官。尧试舜名,天官稷曰「百揆」,舜亦以命禹。「百揆」者,度百事也,其职最为繁重,而其切于民政者,莫如食货,故特举二事而不称其官。《汉书·食货志》曰:「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是为政首。」《禹贡》:「荆扬贡金三品。」《▯曰:「金银铜也。」《史记·平准书》:「虞夏之币,金为三等,或黄,或白,或赤。珠玉为器饰,寳藏而不为货。」然则八政之所谓货者,亦惟布帛与金钱、▯贝耳。《舜典》修五礼,《▯云:「吉、凶、賔、军、嘉之礼。」疏云:「古今之礼或殊,而以周之五礼为此五礼者,以帝王相承,事有损益,后代之礼,亦当是前代礼也。且歴验此经,亦有五事。」此篇「▯于上帝吉也如丧考妣凶也羣后四朝宾也大禹谟云汝徂征军也尧典云女于时嘉也五礼之事并见于经知与后世不异也然则虞夏时固有五礼矣祀于五礼属吉」,「祭先祖曰祠、禴、烝、尝」,「祭外神曰置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五祀【户、灶、中霤、门、行】八蜡【先啬、司啬、农、邮表畷、猫、虎、坊、水庸】皆报本反始,人治之大者。故食货之后,即继以祀、宾,则兼五礼而言。如《仪礼》十七篇所载,冠、昬、丧、祭、乡饮、射士、相见之▯皆有宾主以成其礼,是也。正义云:「民不徃来,则无相亲之好,故宾为七。」説宾字甚当。蔡▯云:礼诸侯逺人,此乃朝廷之礼,非所以厚民也。宗伯所掌,自五礼而外,尚有乐律、天文、寳器、车服、史巫、卜筮之属,皆统于其职。然惟祀賔为切于民政,故特举二事而不称其官。
郯子言其祖少皥氏以鸟名官曰鴡鸠氏司马也。是上世已有司马之官矣。唐虞时天官曰稷,地官司徒,春官秩宗,秋官士,冬官司空。或曰共工,唯无夏官之名。《説苑》云:尧时契为司马。《礼记》疏引郑康成云:祝融为尧司马,皆不见于经▯未可据信。舜命臯陶作士,曰:“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故《蔡▯谓此以士官兼兵刑之事。《周礼》分为夏秋两官,是虞亦无司马也。伏生《夏▯云:司马在前。《▯征▯云:仲康命▯侯掌王六师为大司马。杜氏《通典》云
译崔灵恩说:尧设置了掌管天地四时的官职,舜将地官改称为司徒,秋官改称为士,冬官改称为司空,春官改称为秩宗【见杜佑《通典》】。现在考按:舜任命契时说“你担任司徒”,孟子也说“舜让契担任司徒”,可见司徒确实是虞代的官职。司徒的职责,也不仅仅在于推行五常之教。《王制》说:“司徒修习六礼来节制百姓的性情,阐明七教来兴起百姓的德行,整齐八政来防止淫乱,统一道德来同化风俗,奉养老人来提倡孝道,抚恤鳏寡孤独来救济不足的人,推崇贤人来尊崇德行,斥退不肖之人来贬抑恶行。”他所主管的事务很多,一个“教”字不足以概括,所以特别举出他的官职名称。
舜任命皋陶担任士,不知道什么时候改称为司寇,怀疑这也是夏代的制度【郑玄说夏代的六卿中,秋官仍然叫士,恐怕不对】。司寇的职责不止于刑狱,比如查究奸邪、平定暴乱,都是他的职责。一个“刑”字不足以概括,所以也特别举出他的官职名称。
六官之中却只列举了其中三个,其中的深意非常明显。大概是因为官职所主管的事务很多,而且都直接关系到民政,一个字不足以概括,就举出官职名称:司空、司徒、司寇就是这样。官职所主管的事务很多,而直接关系到民政的只有一两项,就指明其所管的事务:天官的食货,秩宗的祭祀宾客,司马的军队就是这样。各位儒者解释这一条,说司空主管民居,司徒主管教化,司寇主管刑罚,那么经文用一个字来概括就可以了,说“居”、说“教”、说“刑”就行了,何必改变体例而称官职呢?林希逸的解释也难免有这种失误,应当分别看待。
陈寿翁说:“八政在唐虞时代,食和货合为一,由稷掌管,养育百姓并调剂有无,就是这种情况。”这是《周礼》贾公彦疏中“稷为天官”的说法。稷是田官之长,却称为天官,实在难以理解。然而我看禹说:“我和稷播种,供给百姓艰难时节的粮食和新鲜食物,努力调剂有无,转化货物。”《日知录》说:“化,就是货。古代‘化’‘货’二字经常通用。”那么化就是货。弃担任后稷,既播种谷物,又努力调剂食货,这两者都是他所掌管的,毫无疑问。《王制》说:“冢宰根据三十年的通例来制定国家用度,量入为出。”而《周礼》冢宰的属官中,又有大府、内府、外府、职币、典丝、典枲等职位。大概自古以来,食货之事都由天官掌管。尧试用舜时,天官稷被称为“百揆”,舜也用这个名称任命禹。“百揆”,是度量百事的意思,他的职责最为繁重,而其中直接关系到民政的,没有比食货更重要的,所以特别列举这两件事而不称其官职。《汉书·食货志》说:“洪范八政,第一是食,第二是货。食是指种植嘉谷等可食用的物品,货是指布帛等可穿用的物品以及金刀、龟贝,用来分配财物、散布利益、调剂有无。这两者是百姓生存的根本,是施政的首要。”《禹贡》说:“荆州、扬州进贡三种金属。”孔安国传说:“金银铜。”《史记·平准书》说:“虞夏时代的货币,金分为三等,有的黄,有的白,有的赤。珠玉作为器物装饰,珍藏起来而不作为货币。”那么八政中所说的货,也就是布帛和金钱、龟贝罢了。《舜典》修五礼,孔安国传说:“吉、凶、宾、军、嘉之礼。”疏说:“古今的礼仪或许有不同,而用周代的五礼作为这五礼,是因为帝王相承,事务有增减,后代的礼仪,也应当是前代的礼仪。而且历验此经,也有五事。”本篇“禋于上帝是吉礼,如丧考妣是凶礼,群后四朝是宾礼,大禹谟说‘你出征’是军礼,尧典说‘你嫁给时’是嘉礼,五礼之事都见于经文,知道与后世没有不同,那么虞夏时代本来就有五礼了。祭祀属于五礼中的吉礼”,“祭祀先祖叫祠、禴、烝、尝”,“祭祀外神叫置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叫置社】、五祀【户、灶、中霤、门、行】、八蜡【先啬、司啬、农、邮表畷、猫、虎、坊、水庸】”,都是报本反始,是人治中最大的事情。所以食货之后,紧接着就是祀、宾,是兼五礼而言。如《仪礼》十七篇所载,冠、婚、丧、祭、乡饮、射士、相见等礼仪,都有宾主来完成礼仪,就是这样。正义说:“百姓不往来,就没有相亲的好意,所以宾列为第七。”解释宾字很恰当。蔡沈说:礼待诸侯和远方的人,这是朝廷的礼仪,不是用来厚待百姓的。宗伯所掌管的,除了五礼之外,还有乐律、天文、宝器、车服、史巫、卜筮之类,都统属于他的职责。然而只有祀、宾直接关系到民政,所以特别列举这两件事而不称其官职。
郯子说他的祖先少皞氏用鸟名来命名官职,说鸷鸠氏是司马。可见上古时代已经有司马这个官职了。唐虞时代天官叫稷,地官叫司徒,春官叫秩宗,秋官叫士,冬官叫司空。有人说共工,只是没有夏官的名称。《说苑》说:尧时契担任司马。《礼记》疏引郑康成说:祝融担任尧的司马,都不见于经文,不可据信。舜任命皋陶担任士,说:“蛮夷扰乱华夏,寇贼奸宄。”所以蔡沈认为这是以士官兼管兵刑之事。《周礼》分为夏、秋两官,可见虞代也没有司马。伏生《尚书大传》说:司马在前。《胤征》说:仲康任命胤侯掌管王六师为大司马。杜氏《通典》说
:卨▯孙之子微为夏司马。则司马乃夏后氏之官,兵刑分职,不自周始矣。今准《周礼》言之,司马掌九伐之灋及九州之险固,五兵之械器,牧圉之马政。《王制》又言:司马辨论官材,而定其爵禄。是司马之职甚多,而唯四时讲武最切于民政,故特举一事曰“师”,而不称其官【使夏不分兵刑为二官,则师已具在司寇中,不得别为一政矣,此理甚明】古者寓兵于农,处则为比、闾、族、党、州、乡,行则为伍、两、卒、旅、师、军。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讲武事,以习坐作进退步伐击刺之法,而后可以御寇盗,备非常。故八政以师终焉。
译契的孙子微担任夏朝的司马。由此可见,司马是夏后氏的官职,军事与刑罚分设职掌,并非从周朝才开始。现在依据《周礼》来说,司马掌管九伐之法以及九州险要坚固之地,五种兵器的器械,以及牧养马匹的政令。《王制》又说:司马辨别评定官员的才能,从而确定他们的爵位俸禄。因此司马的职责很多,但其中四季讲习武事最切合民政,所以特别举出一件事称为“师”,而不称其官名【假如夏朝不将军事与刑罚分为两个官职,那么“师”就已经包含在司寇的职责中了,就不能单独作为一项政事了,这个道理非常明显】。古代将军事寓于农业之中,平时居住时组织为比、闾、族、党、州、乡,行动时组织为伍、两、卒、旅、师、军。春季搜猎、夏季苗猎、秋季狝猎、冬季狩猎,都在农闲时节讲习武事,用以练习坐起、进退、步伐、击刺的方法,然后才能抵御寇盗,防备非常之事。所以八政以“师”作为终结。
箕子演畴,多于子目之下,更敷畅其义。唯八政、五纪、五福、六极,但列其子目,而不复更有所论説。故宋人以为有错简移。庶征、王省,惟嵗至,则以风雨系厯数之下。移皇极,敛时,五福至,其作汝用咎,系考终命之下。移三徳,惟辟作福至,民用僭忒,系六曰弱之下。以是为得古经之正。唯八政则更无可移,遂以为元有阙文。噫!洪范至此,几割裂无完肤矣。痛哉!日知録云:近有谓得朝鲜本尚书,于洪范八政之末添多五十二字者。按元王恽《中堂事记》:中统二年,髙丽世子植来朝,宴于中书省,问曰:「▯闻汝▯有古文尚书及海外异书?」荅曰:「与中国不殊。」是知此五十二字者,亦伪撰也。盖以八政有阙文,即有补五十二字者出矣。此宋人过疑经文之遗患也。
四五纪一曰嵗,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厯数【渭按,厯史记作歴】
林氏曰:前所言者,先王所以厚民之政。然政事之施,不可不本于天时。《尧典》咨!汝羲暨和,朞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嵗。允厘百工,庶绩咸熙。”是也。一曰嵗者,苏氏谓嵗星所次是也。嵗星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每嵗歴一辰,十二嵗一周天者也。二曰月者,月行于天,日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月一周天者也。三曰日者,日之行于天,日一度,一嵗而一周天者也。四曰星辰者,嵗、日、月之所行也。
星者,二十八宿: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十五度;南方井、▯、柳、星、张、翼、轸,一百十二度;西方奎、娄、胃、▯、毕、觜、参,八十度;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是也。辰者,日月所防之次,其次十有二:正月防于娵訾,二月防于降娄,是也。星辰之行与天左旋,一日而一周,一月而移一辰,一嵗而复初者也。五曰厯数者,推数于厯,以▯日月星辰之行度,而定时成嵗也。嵗、日、月、星辰四者,其节各有盈缩、进退、迟速、长短之不同,故必以厯数而齐其行度,然后各当其道而无所差舛于其间,则百官皆得其职,万事各得其序,而厚民之政于是而毕矣。
一曰嵗,唯林氏从苏▯作嵗星解,为是【黄度书説同】孔疏云:「一曰嵗,从冬至以及明年冬至为一嵗,所以纪四时也。二曰月,从朔至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所以纪一月也。三曰日,从夜半以至明日夜半,周十二辰为一日,所以纪一日也。」以嵗为一朞,以月为三十日,以日为十二时,则即是推步之所成,侵下厯数部位矣。盖嵗、月、日、星辰四者,皆在天之象。嵗,嵗星;月,太隂;日,太阳,乃七政之三,皆右旋而有进退迟速之不同者也。星辰则二十八宿分为十二次,皆经星之与天为体,而为嵗、月、日之所躔者也。唯林氏得其解。薛士龙云:「星,五星也;辰,经星也。」蔡传云:「嵗者,序四时也;月者,定晦朔也;日者,正躔度也。」星,经星纬星也,并谬。
国语》伶州鸠对景王曰:「昔武王伐殷,嵗在鹑火,日在析木之津,月在天驷,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汉律厯志》释此文曰:「武王克殷,以箕子归,十三年也。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嵗亦在鹑火,故▯曰:『嵗在鹑火,师初▯。』以殷十一月戊子,日在析木,箕七度,故▯曰:『日在析木。』是夕也,月在房五度,房为天驷,故▯曰:『月在天驷。』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夘朔,合辰在斗前一度,斗柄也,故▯曰:『辰在斗柄。』明日壬辰,防星始见【师古曰:『防,古辰字也,其字从臼,臼音居玉反】癸巳,武王始▯;丙午,巡师;戊午,度于孟津。明日己未,冬至,防星与▯女伏歴建星及牵牛,至于▯女天鼋之首,故▯曰:『星在天鼋。』此述刘歆《三统厯》也。韦昭注《国语》曰:「嵗,嵗星也。从栁九度至张十七度为鹑火,谓武王始▯师东行时,嵗星在张十三度。天驷,房星也。谓戊子日月宿房五度。津,天汉也。从尾十度至斗十一度为析木,其间为汉津
译箕子推演九畴,在子目之下,更加铺陈阐发其义理。只有八政、五纪、五福、六极,只列出子目,不再另行论述。所以宋人认为有错简移位。将“庶征”、“王省惟岁”移至“历数”之下;将“皇极”、“敛时五福”至“其作汝用咎”移至“考终命”之下;将“三德”、“惟辟作福”至“民用僭忒”移至“六曰弱”之下。认为这样才符合古经的原貌。只有八政则再也无法移动,于是认为原本就有缺漏的文字。唉!《洪范》到了这里,几乎被割裂得没有完好的地方了。痛心啊!《日知录》说:近来有人说得到了朝鲜版的《尚书》,在《洪范》八政的末尾增添了五十二个字。查考元朝王恽的《中堂事记》:中统二年,高丽世子王植来朝见,在中书省设宴,问他说:“听说你们那里有古文《尚书》以及海外的异书吗?”回答说:“与中国没有不同。”由此可知这五十二个字,也是伪造的。大概因为八政有缺漏的文字,于是就有了补入五十二字的人出现。这是宋人过度怀疑经文所带来的祸患。
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渭按:《史记》将“历”写作“歴”】
林氏说:前面所说的,是先王用来厚待百姓的政治。然而政事的施行,不能不根本于天时。《尧典》说:“咨!汝羲暨和,朞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就是这个意思。一曰岁,苏氏认为是指岁星所居的星次,这是对的。岁星每天运行一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中的百四十五分,每年经过一个辰位,十二年绕天一周。二曰月,月亮在天上运行,每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一个月绕天一周。三曰日,太阳在天上运行,每天一度,一年绕天一周。四曰星辰,是岁、日、月运行的轨迹。
星,指二十八宿: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共七十五度;南方井、鬼、柳、星、张、翼、轸,共一百十二度;西方奎、娄、胃、昴、毕、觜、参,共八十度;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共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辰,是日月交会的地方,其位次有十二个:正月交会在娵訾,二月交会在降娄,等等。星辰的运行与天体向左旋转,一天绕天一周,一个月移动一个辰位,一年又回到初始位置。五曰历数,是在历法中推算数值,以测定日月星辰的运行度数,从而确定时节、成就岁数。岁、日、月、星辰这四者,其节律各有盈缩、进退、迟速、长短的不同,所以必须用历数来整齐它们的运行度数,然后各自符合其轨道而没有差错,那么百官都能胜任其职,万事都能得其秩序,厚待百姓的政治也就在这里完备了。
一曰岁,只有林氏跟随苏氏解释为岁星,才是对的【黄度的《书说》观点相同】孔颖达疏说:“一曰岁,从冬至到明年冬至为一岁,用来纪年四时。二曰月,从朔到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用来纪月。三曰日,从夜半到明日夜半,周行十二辰为一日,用来纪日。”把岁当作一个周期,把月当作三十日,把日当作十二时,那就是推步历法所形成的内容,侵入了历数的范畴了。大概岁、月、日、星辰这四者,都是天上的象。岁,指岁星;月,指太阴;日,指太阳,这是七政中的三个,都向右旋转而有进退迟速的不同。星辰则是二十八宿分为十二次,都是经星与天体为一体,作为岁、月、日所经过的地方。只有林氏得到了正确的解释。薛士龙说:“星,是五星;辰,是经星。”蔡传说:“岁,是序四时;月,是定晦朔;日,是正躔度。”星,是经星和纬星,这些说法都错了。
《国语》中伶州鸠回答景王说:“从前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日在析木之津,月在天驷,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汉书·律历志》解释这段话说:“武王攻克殷商,带着箕子归来,是十三年。从文王受命到这里十三年,岁星也在鹑火,所以说:‘岁在鹑火,师初起。’以殷历十一月戊子日,太阳在析木,箕宿七度,所以说:‘日在析木。’那天晚上,月亮在房宿五度,房宿为天驷,所以说:‘月在天驷。’三天后得到周历正月辛卯朔,合于辰在斗前一度,即斗柄,所以说:‘辰在斗柄。’第二天壬辰,晨星开始显现【师古说:‘晨,古辰字也,其字从臼,臼音居玉反’】癸巳日,武王开始出兵;丙午日,巡视军队;戊午日,渡过孟津。第二天己未,冬至,晨星与织女伏历建星及牵牛,直到织女天鼋之首,所以说:‘星在天鼋。’这是叙述刘歆的《三统历》。韦昭注《国语》说:‘岁,是岁星。从柳宿九度到张宿十七度为鹑火,指武王开始出兵东行时,岁星在张宿十三度。天驷,是房星。指戊子日月宿房五度。津,是天汉。从尾宿十度到斗宿十一度为析木,其间为天汉之津。
,谓戊子日日宿箕七度。辰,日月之防,谓周正月辛夘朔,于殷为十二月,夏为十一月,是日月合辰斗前一度。星辰,星也。天鼋,次名,一曰▯枵,从须女八度至危十五度为天鼋,谓周正月二日壬辰,辰星始见。三日癸巳,武王▯行,二十八日戊午度孟津,距戊子三十一日,二十九日己未晦,冬至,辰星在须女伏天鼋之首也。」今按刘歆、韦昭于千嵗之下,以厯术推伶州鸠之言,无一不脗合,真所谓可坐而致。东坡以「一曰嵗为嵗星」亦从此得来。其下文州鸠所称五位,即嵗、月、日、辰、星也。先辰后星,与《洪范》小异者,何?盖「辰在斗柄」之「辰」字,己该二十八宿五纪之四者备矣,而「星在天鼋」专指五纬之辰星【嵗星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嵗而周天;辰星日行一度,一嵗而周天。故首言嵗,终言辰。月令季冬之月,口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谓日月与辰星俱防于▯枵。】也】辰,水星,天鼋,水位,以其为颛顼之所建,姬氏之自出也,特举而言之,别是一义,故星次辰之后,宋儒据此遂以五纪星辰之中兼有纬星,则误矣。然则《尧典》之所谓日月星辰,与《洪范》同乎?否乎?曰:同。日月星即七政也,辰则二十八星分十二次,为七政之所舍者也。《洪范》于五纬独言嵗星,以其余无闗于定时成嵗也。然嵗实纬星,举一可以槩其余,故曰同也。
译(前文省略),说戊子日太阳宿在箕宿七度。辰,是日月交会之处,指周历正月辛卯朔日,在殷历为十二月,在夏历为十一月,此时日月合于斗宿前一度。星辰,即星。天鼋,是星次名称,一称玄枵,从须女宿八度到危宿十五度为天鼋,指周历正月二日壬辰,辰星(水星)开始显现。三日癸巳,武王启程,二十八日戊午渡过孟津,距离戊子日三十一日,二十九日己未为晦日,正值冬至,辰星位于须女宿,处于天鼋星次之首。」现在按刘歆、韦昭在千年之后,用历法推算伶州鸠的话,没有一处不吻合,真可以说是坐着就能推知。苏东坡以“一曰岁为岁星”的说法,也是由此得来。下文伶州鸠所说的五位,即岁、月、日、辰、星。先说辰后说星,与《洪范》略有不同,为什么呢?因为“辰在斗柄”中的“辰”字,已经包含了二十八宿五纪中的四项,而“星在天鼋”专指五纬中的辰星【岁星每天运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年绕天一周;辰星每天运行一度,一年绕天一周。所以开头说岁,结尾说辰。《月令》季冬之月,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是说日月与辰星都汇聚于玄枵。】。辰,即水星;天鼋,属水位,因为它是颛顼所建,姬姓出自此处,特意举出来说,另有一层含义,所以星次排在辰之后,宋儒据此认为五纪星辰之中兼有纬星,那就错了。那么《尧典》所说的日月星辰,与《洪范》相同吗?不相同吗?回答说:相同。日月星即七政,辰则是二十八星分为十二次,是七政停留的地方。《洪范》在五纬中只提岁星,因为其余四颗与确定时节、形成岁数无关。然而岁星实为纬星,举出一颗可以概括其余,所以说相同。
周礼冯相氏掌十有二嵗。郑注云:嵗谓太嵗,嵗星与日同次之月,斗所建之辰。乐説説嵗星与日常应太嵗月建以见。然则今厯太嵗非此也。王氏详説曰:在天有嵗星,在地有太嵗。嵗星右行,太嵗左行。在斗曰星纪,在女曰▯枵,在危曰娵訾,在奎曰降娄,在胃曰大梁,在毕曰实沈,在井曰鹑首,在栁曰鹑火,在轸曰鹑尾,在氐曰寿星,在心曰大火,在箕曰析木。此所谓嵗星右行。在寅曰摄提格,在夘曰单阏,在辰曰执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牂,在未曰协洽,在申曰涒滩,在酉曰作噩,在戌曰掩茂,在亥曰大渊献,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奋若。此所谓太嵗左行。左行者,谓自东而南,自南而西,自西而北。右行者,谓自北而西,自西而南,自南而东。至于日月之行,犹是也。天道左旋而经星从之,日体右转而嵗星从之。故日行北陆为冬,西陆为春,南陆为夏,东陆为秋。然嵗星在天,一嵗行一辰,率百四十四嵗而跳一辰。若再跳,则厯又改矣。《春秋保干图》曰:三百年斗厯改宪者,以此。
朱子语録曰:「天道与日月五星皆是左旋。天道日一周天而常过一度。日一日一周天,起度端,终度端,故比天道常不及一度。月行不及天十三度有竒。今人却云日行迟,月行速,此错説也。但厯家以右旋为説,取其易见日月之度尔。」又曰:「如何见得三百六十五度?甚麽人去量来?只是天行得过处为度,天之过处便是日之退处。」又曰:「进数为顺天而左,退数为逆天而右。厯家以进数难筭,只以退数筭之,故谓之右行。且曰:日行迟,月行疾,此乃截法,其实非右行也。」横渠云:「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此説最好【按:横渠説本《隋书·厯志】
董氏【鼎】曰:朱子云:“天无体,二十八宿便是体。二十八宿之行,即天行也,是以谓之经星,犹机丝之有经,一定而不动,而日月五星纬乎其中,所以分昼夜而列四时,无非顺天而成造化也。”故自地面而观其运行,则皆东升西没,绕地而左旋;自天度而考其次舍,则日月五星独以渐而东,为逆天而右转。盖由其行不及天,而次舍日以退,然舍虽退,而行未尝不进也。退虽逆,而进未尝不顺也。于天虽逆而右转,于地则未尝不顺而左旋也。
蔡传説《尧典》「咨汝羲暨和」节曰:天体至圆,周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绕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过一度,日丽天而少迟,故日行一日亦绕地一周而在天为不及一度,积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与天防,是一嵗日行之数也。月丽天而尤迟,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积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七【七当作九】而与日防,十二防得全日三百四十八余分之积,又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尽三百四十八,通计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当作三百】四十八,是一嵗月行之数也。嵗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嵗之常数也。故日与天防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为气盈;月与日防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为朔虚。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焉。故一嵗闰率则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嵗一闰则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单,一五嵗再闰则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有九嵗七闰则气朔分齐,是为一章也。故三年而不置闰,则春之一月入于夏,而时渐不定矣;子之一月入于丑,而嵗渐不成矣。积之之久,至于三失闰,则春皆入夏,而时全不定矣;十二失闰,子皆入丑,嵗全不成矣。其名实乖戾,寒暑反易,农桑庶务皆失其时,故必以此余日置闰月于其间,然后四时不差,而嵗功得成也。
阎氏【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曰:蔡▯余不病其言理,而病其言数。厯尤数之大者。帝曰:「咨汝羲暨和」一节,纯用朱子订▯,既非尧厯,亦非宋厯,盖从孔颖达疏采来,尽亦明析。然犹未若授时、时宪二厯之精密也。余因以二厯之理
译《周礼》冯相氏掌管十二岁。郑玄注说:岁指太岁,岁星与太阳同在一个星次的月份,就是斗柄所指向的时辰。《乐说》说岁星与太阳常相应,太岁月建由此显现。然而现在的历法中的太岁并非如此。王氏《详说》说:在天上有岁星,在地上有太岁。岁星向右运行,太岁向左运行。在斗宿叫星纪,在女宿叫玄枵,在危宿叫娵訾,在奎宿叫降娄,在胃宿叫大梁,在毕宿叫实沈,在井宿叫鹑首,在柳宿叫鹑火,在轸宿叫鹑尾,在氐宿叫寿星,在心宿叫大火,在箕宿叫析木。这就是所说的岁星向右运行。在寅位叫摄提格,在卯位叫单阏,在辰位叫执徐,在巳位叫大荒落,在午位叫敦牂,在未位叫协洽,在申位叫涒滩,在酉位叫作噩,在戌位叫掩茂,在亥位叫大渊献,在子位叫困敦,在丑位叫赤奋若。这就是所说的太岁向左运行。向左运行,是指从东到南,从南到西,从西到北。向右运行,是指从北到西,从西到南,从南到东。至于日月运行,也是如此。天道向左旋转而恒星跟随它,太阳本体向右旋转而岁星跟随它。所以太阳运行在北陆为冬,在西陆为春,在南陆为夏,在东陆为秋。然而岁星在天上,一年运行一个星次,大约一百四十四年跳跃一个星次。如果再次跳跃,历法又要改变了。《春秋保干图》说:三百年斗历改宪,就是这个原因。
朱子《语录》说:“天道与日月五星都是向左旋转。天道每天绕天一周而常超过一度。太阳每天绕天一周,从度的起点到终点,所以比天道常差一度。月亮运行比天道差十三度有余。现在的人却说太阳运行慢,月亮运行快,这是错误的说法。只是历法家用向右旋转来解释,是为了让人容易看见日月运行的度数罢了。”又说:“怎么知道三百六十五度?什么人去量过?只是天道运行经过的地方作为度,天道经过的地方就是太阳退后的地方。”又说:“进数是顺天向左,退数是逆天向右。历法家认为进数难算,只用退数来计算,所以称为右行。并且说:太阳运行慢,月亮运行快,这乃是截取的方法,其实并非向右运行。”横渠说:“天道向左旋转的地方,其中的东西顺从它,稍微慢一点就反而向右了。”这个说法最好【按:横渠的说法本于《隋书·历志》】
董氏【鼎】说:朱子说:“天没有形体,二十八宿就是天的形体。二十八宿的运行,就是天的运行,所以称为经星,就像织机上的经线,一定而不动,而日月五星作为纬线在其中运行,用来区分昼夜而排列四季,无非是顺从天道而成造化。”所以从地面观察它们的运行,都是东升西落,绕着地面向左旋转;从天的度数考察它们的次舍,则日月五星独自逐渐向东,为逆天而向右转。大概是因为它们运行不及天道,而次舍一天天退后,然而次舍虽然退后,而运行未曾不前进。退后虽然逆天,而前进未曾不顺天。对于天虽然逆天而向右转,对于地则未曾不顺天而向左旋转。
蔡传解释《尧典》“咨汝羲暨和”一节说:天体极其圆,周围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度,绕地面向左旋转,常一天绕一周而超过一度,太阳依附于天而稍慢,所以太阳运行一天也绕地一周而在天上不及一度,积累三百六十五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与天会合,这是一年太阳运行的度数。月亮依附于天而更慢,一天常不及天十三度又十九分度之七,积累二十九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七【七当作九】而与太阳会合,十二次会合得到全日三百四十八又余分的积,又五千九百八十八,用日法九百四十去除得一,不尽三百四十八,总计得到日三百五十四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当作三百】四十八,这是一年月亮运行的度数。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是一年的常数。所以太阳与天会合而多出五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的,称为气盈;月亮与太阳会合而少五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的,称为朔虚。合气盈朔虚而闰月产生。所以一年的闰率则是十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年一闰则是三十二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单,一五年再闰则是五十四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九年七闰则气朔分齐,这是一章。所以三年而不置闰,则春季的第一个月进入夏季,而时节渐渐不定了;子月的第一个月进入丑月,而岁序渐渐不成了。积累得久了,至于三次失闰,则春季都进入夏季,而时节完全不定了;十二次失闰,子月都进入丑月,岁序完全不成了。其名实乖戾,寒暑反易,农桑庶务都失去其时,所以必须用这些余日置闰月于其间,然后四时不差,而岁功得以完成。
阎氏【若璩】《尚书古文疏证》说:蔡氏【沈】我不责怪他讲道理,而责怪他讲数字。历法尤其是数字中最大的。帝说:“咨汝羲暨和”一节,纯用朱子订正,既非尧历,亦非宋历,大概是从孔颖达疏中采来,也都很明晰。然而还比不上授时、时宪二历的精密。我因此用二历之理
与数补注《尧典》,其辞曰:「论其理,天周之度,嵗周之日,皆三百六十有五而又有余分。自今嵗冬至距来嵗冬至为一朞,歴三百六十五日而日行一周,凡四周积千四百六十,则余一日,析而四之,则四分之一也。经言有六日者,举其成数也。自正月朔日至十二月晦日为一嵗,得三百五十四日,而十二晦朔终焉。朱子云:「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盖一嵗有二十四气,假如一月约计三十日,则宜十五日交一节气矣。然朞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分配二十四气,则不止于三百六十,故必十五日零二时五刻为一节,三十日零五时二刻为两节,所谓气盈也。月之合朔二十九日半,则月不能为三十日之数,积十二月三百六十日计之内,虚五日零六时三刻,是为朔虚。故每嵗常六个月小,止得三百五十四日也。气盈于三百六十日之外有五日零三时,朔虚于三百六十日之内有五日零六时三刻,则一嵗之间大约多出十日零八时,三嵗则多出三十二日有竒,所以置闰也。三嵗而一闰,即以闰月计之,亦不须三十二日有竒,故置闰之法,其先则三年一闰者三,继以两年一闰者一,续又三年一闰者二,继又两年一闰者一,如是经七闰然后气朔分齐,是为一章也。论其数,天周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嵗周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五分,而日与天防,月一日不及天一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五十微,积二十九日五十三刻五分九十三秒,而月与日会,十二防通计得日三百五十四日三十六刻七。十一分一十六秒,是一嵗月行之数。日与天防,而多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五分,为气盈。月与日防,而少五日六十三刻二十八分八十四秒,为朔虚。合气盈朔虚,共得十日八十七刻五十三分八十四秒,为一嵗闰率。三嵗一闰,则三十二日六十二刻六十一分五十二秒。五嵗再闰,则五十四日三十七刻六十九分二十秒。十有九嵗七闰,则二百六日六十三刻二十二分九十六秒。盖不用积年日法,而以实测得之,岂不较胜于订传之本正义者哉?
译与数补注《尧典》,其辞曰:“论其理,天周之度,岁周之日,皆三百六十有五而又有余分。自今岁冬至距来岁冬至为一期,历三百六十五日而日行一周,凡四周积千四百六十,则余一日,析而四之,则四分之一也。经言有六日者,举其成数也。自正月朔日至十二月晦日为一岁,得三百五十四日,而十二晦朔终焉。朱子云:‘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盖一岁有二十四气,假如一月约计三十日,则宜十五日交一节气矣。然期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分配二十四气,则不止于三百六十,故必十五日零二时五刻为一节,三十日零五时二刻为两节,所谓气盈也。月之合朔二十九日半,则月不能为三十日之数,积十二月三百六十日计之内,虚五日零六时三刻,是为朔虚。故每岁常六个月小,止得三百五十四日也。气盈于三百六十日之外有五日零三时,朔虚于三百六十日之内有五日零六时三刻,则一岁之间大约多出十日零八时,三岁则多出三十二日有奇,所以置闰也。三岁而一闰,即以闰月计之,亦不须三十二日有奇,故置闰之法,其先则三年一闰者三,继以两年一闰者一,续又三年一闰者二,继又两年一闰者一,如是经七闰然后气朔分齐,是为一章也。论其数,天周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岁周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五分,而日与天防,月一日不及天一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五十微,积二十九日五十三刻五分九十三秒,而月与日会,十二防通计得日三百五十四日三十六刻七。十一分一十六秒,是一岁月行之数。日与天防,而多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五分,为气盈。月与日防,而少五日六十三刻二十八分八十四秒,为朔虚。合气盈朔虚,共得十日八十七刻五十三分八十四秒,为一岁闰率。三岁一闰,则三十二日六十二刻六十一分五十二秒。五岁再闰,则五十四日三十七刻六十九分二十秒。十有九岁七闰,则二百六日六十三刻二十二分九十六秒。盖不用积年日法,而以实测得之,岂不较胜于订传之本正义者哉?”
呉氏【亨夀】曰:嵗无定日,闰有定法。朞闰嵗三字,为此一节之大要。朞者,一嵗之足日也。嵗者,一嵗之省日也。闰者,补三嵗之省日,凑为三嵗之足日也。数言明洁了当,可作古注读。
五纪专为八政而设,説五纪而忘▯八政,即非经防。今试就八政之协于五纪者言之。《七月》之首章曰:「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其七章曰:「九月筑▯圃,十月纳禾稼。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国语·虢文公》曰:「古者大史顺时,▯土阳瘅愤盈,土气震▯,农祥晨正【农祥房星也】日月底于天庙【天庙营室也】土乃脉▯。先时九日,大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初吉二月朔日也】阳气俱烝,土膏其动,弗震弗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稷以告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祓,监农不易。《月令》季夏之月:「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孟冬之月:「命有司循行积聚,无有不敛。」仲冬之月:「农有不▯藏积聚者,取之不诘。」此食政也。《七月》之三章曰:「八月载绩,载▯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汉食货志》:「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月令》仲秋之月:「易闗市,来商旅,纳货贿,以便民事。」此货政也。《诗传》:「春曰祠,夏曰禴,秋曰尝,冬曰烝。」《月令》:「春祀戸,夏祀灶,季夏祀中▯,秋祀门,冬祀行。」《郊特牲》:「嵗十二月蜡,合聚万物而索飨之,又黄衣黄冠而祭,以息田夫。」《周礼·籥章》:「中春昼击土鼓,龡豳诗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此祀政也。《月令》孟春之月:「命司空曰: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隄防,道达沟渎,开通道路,毋有障塞。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毋或不良。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考工记·弓人》:「凡为弓,冬析干而春液角,夏治筋而秋合三材,寒奠体,氷析灂。」《左传》:「凡土功,龙见而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国语》:「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九月雨毕,十月水涸】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谓火见之后,建亥之初】此司空之政也。周礼乡大夫正月之吉受教灋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三年则大比攷其徳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以礼礼宾之。州长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灋,若以嵗时祭祀州社,亦如之。春秋以礼防民而射于州序,党正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灋,春秋祭禜亦如之。国索▯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此司徒之政也。孟秋之月,鹰乃祭鸟,用始行戮,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审断决狱讼,必端平,戮有罪,严断刑。仲秋之月,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毋或枉桡,枉桡不当,反受其殃。季秋之月,乃趣狱刑,毋留有罪。周礼布宪掌宪▯之刑禁,正月之吉,执旌节以宣布于四方,此司寇之政也。中春之月,媒氏令防男女,有宾焉。士昬礼云:「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是也。嵗十二月,国索▯神而祭祀,州长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有宾焉。礼运云:「仲尼与于蜡宾」是也,此宾政也。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此师政也。圣人取法天地,因时以出政,凡此▯见于经传者,不可胜数,而秦火之后,载籍沦亡,其无所考者尚多也。聊举一隅,用资三反。
观尧命羲和之辞,知古之所以推步日月星辰者,为治厯故也。其所以汲汲于治厯者,以敬授人时,允▯百工故也。洪范八政之下,次以五纪,先之以嵗月日星辰,而终之以厯数,正与尧典意同。夏小正、豳风七月及吕氏月令,因物候以纪人功,察中星而视斗
译吴氏(亨寿)说:一年的天数没有固定不变的标准,但闰月的设置却有确定的法则。“期闰岁”这三个字,是这一节的大要。期,指的是一年的足日(即完整的日数)。岁,指的是一年的省日(即不足的部分)。闰,是补足三年的省日,凑成三年的足日。这些论述明白简洁、恰当到位,可以作为古代注疏来阅读。
五纪是专门为八政而设立的,谈论五纪却忘记了八政,就不符合经义。现在试着就八政中与五纪相协调的方面来说明。《诗经·七月》第一章说:“三月的日子修理耒耜,四月的日子举足下田。带着我的妻子儿女,到南边的田地去送饭。”第七章说:“九月修筑园圃,十月收纳禾稼。白天去割茅草,晚上搓绳索。赶紧登上屋顶修葺房屋。”这是开始播种百谷的时候。《国语·虢文公》说:“古代太史顺应时节,土地阳气郁结充盈,土气震动,农祥(房星)在清晨正当中,日月底于天庙(营室),土地于是开始脉动。在农时到来前九天,太史告诉稷官说:‘从今直到初吉(二月朔日),阳气一起蒸腾,土壤膏泽开始活动,如果不震动不改变,脉气就会充满灾祸,谷物就不能生长。’稷官以此报告君王说:‘太史率领阳官命令我管理事务说:距今九天,土地将一起活动。’君王于是恭敬地斋戒沐浴,监督农事不怠慢。”《月令》季夏之月说:“土壤湿润潮湿炎热,大雨适时降下,焚烧杂草进行水利灌溉,以杀死杂草如同用沸水烫过一样,可以施肥于田畴,可以美化土地疆界。”孟冬之月说:“命令有关官员巡视积聚的物资,没有不收敛储藏的。”仲冬之月说:“农民有不储藏积聚物资的,取用而不责问。”这是食政。《诗经·七月》第三章说:“八月开始绩麻,染黑染黄。我的红色非常鲜明,为公子制作衣裳。”《汉书·食货志》说:“冬天百姓已经回家,妇女同巷相随,夜间绩麻,女工一个月得到四十五天的工效。”《月令》仲秋之月说:“放宽关市限制,招来商旅,收纳货物,以便利民事。”这是货政。《诗传》说:“春天祭祀叫祠,夏天祭祀叫禴,秋天祭祀叫尝,冬天祭祀叫烝。”《月令》说:“春天祭祀户神,夏天祭祀灶神,季夏祭祀中霤,秋天祭祀门神,冬天祭祀行神。”《礼记·郊特牲》说:“一年十二个月举行蜡祭,聚合万物而索取享用,又穿黄衣戴黄帽祭祀,以慰劳田夫。”《周礼·籥章》说:“仲春白天击土鼓,吹《豳诗》以迎接暑气;仲秋夜晚迎接寒气,也是这样。”这是祀政。《月令》孟春之月说:“命令司空说:及时雨将要降下,地下水向上腾涌,巡视城邑,周遍视察原野,修治堤防,疏通沟渠,开通道路,不要有障碍堵塞。命令工师让百工审查五库的物资,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不要有不良的。百工都治理好,监工每天号令,不要违背时节,不要制作淫巧之物,以动摇君主的心。”《考工记·弓人》说:“凡是制作弓,冬天剖开弓干,春天液角,夏天处理筋,秋天合拢三种材料,寒冷时奠定形体,结冰时剖开灂。”《左传》说:“凡是土木工程,龙星出现时警戒事务,火星出现时致力使用,水星黄昏正中时栽种,冬至时完工。”《国语》说:“先王的教导说:雨停后清除道路,水干后建成桥梁(九月雨停,十月水干),清风到来时修筑城郭宫室(指火星出现之后,建亥之初),这是司空的政务。《周礼》乡大夫在正月吉日从司徒那里接受教法,回去后颁布给乡吏。三年进行一次大考核,考察德行道艺,而举荐贤能者,以礼接待他们。州长在正月吉日,各自召集州的百姓宣读法律,如果按时祭祀州社,也是这样。春秋以礼防范百姓并在州序射礼,党正及四季孟月的吉日,则召集百姓宣读法律,春秋祭禜也是这样。国家索神祭祀,则以礼召集百姓在序饮酒,以端正齿位,这是司徒的政务。孟秋之月,鹰开始祭鸟,开始执行杀戮,命令有关官员修治法制,修缮监狱,准备桎梏,禁止奸邪,谨慎罪过,务必捕捉审讯判决狱讼,必须端正公平,杀戮有罪者,严厉执行刑罚。仲秋之月,命令有关官员申明严刑,斩杀必须得当,不要有枉曲,枉曲不当,反而遭受祸殃。季秋之月,于是催促狱刑,不要留有罪人。《周礼》布宪掌管宪令刑禁,正月吉日,手持旌节向四方宣布,这是司寇的政务。仲春之月,媒氏命令男女相会,有宾客。《士昏礼》说:‘主人如宾客服饰在门外迎接’就是这样。一年十二个月,国家索神祭祀,州长以礼召集百姓在序饮酒,有宾客。《礼运》说:‘仲尼参与蜡祭宾客’就是这样,这是宾政。春搜夏苗秋狝冬狩,都在农闲时讲习军事,三年治兵,入城振旅,归来饮至,以清点军实,这是师政。圣人取法天地,因时而出政,凡是这些见于经传的,不可胜数,而秦火之后,典籍沦亡,那些无法考证的还很多。姑且举出一隅,用来启发举一反三。”
观察尧命令羲和的话,知道古人之所以推算日月星辰,是为了治理历法。他们之所以急切于治理历法,是为了恭敬地授予人民时节,使百工得以允当。《洪范》八政之下,接着是五纪,先以岁、月、日、星辰,最后以历数,正与《尧典》的意思相同。《夏小正》、《豳风·七月》以及《吕氏月令》,依据物候来记录人的功事,观察中星而审视斗柄。
柄,虽去古稍逺,要不失此意。惟周官有冯相、保章二职,以占候为事,颇涉乎妖祥。降及春秋,梓慎、裨灶之流,以十二分野、日月五星躔离之度,占歴国之吉凶,盖其説滋多,于是矣。洎乎战国,臯、唐、甘、石之书,流播于人间,大抵皆禨祥祸福之説。汉承其▯,分天文厯法为二科,京房、翊、奉诸人,以占候之术自鸣于时,妖祥之验寖多,而授时之令废矣。宣城梅文鼎定九精于推步,深得尧典之防,尝着天文论,以辟分野星占之谬。嵗己巳,与余相见于京师,晨夕过从,论此义甚悉,然可为知者道,难与俗人言也。
译《周礼》的职官设置,虽然距离古代稍远,但大体上不失此意。只有《周礼》中设有冯相氏、保章氏两个职位,以观测天象为职事,颇为牵涉到妖异祥瑞之事。下到春秋时期,梓慎、裨灶等人,凭借十二分野、日月五星运行轨迹的度数,来占卜历法与国家的吉凶,大概他们的学说日益繁多,便由此开始了。到了战国时期,甘德、石申等人的著作,流传于民间,大抵都是关于迷信灾祸福报的说法。汉朝承袭了这种风气,将天文与历法分为两科,京房、李翊、李奉等人,凭借占卜之术在当时自鸣得意,妖异祥瑞的验证逐渐增多,而授时的政令却荒废了。宣城的梅文鼎在推算天体运行中确定了九颗主要天体的位置,深得《尧典》的旨意,曾撰写《天文论》,以驳斥分野星占的谬误。己巳年,他与我相见于京师,早晚往来密切,对此义理讨论得非常详尽,然而这只能对明白的人说,难以与俗人言说。
畴之切于皇极者,莫如五事。而经顾次皇极于八政、五纪之后者,何也?修己治人,无二理也。《中庸》曰:「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又曰:「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茍不能成物,则其所以成己者,亦有所未至。」故五事既修,必因时以立政,使万物各得其所,而后皇极可建也。
洪范正论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洪范正论卷四
徳清胡渭撰
五皇极,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
正义曰:「汝者,箕子汝王也。」苏氏曰:「至而无余之谓极。」林氏曰:「自五行至五纪,即圣人所以建皇极者,非是于数者之外别有皇极。」吕氏曰:「锡者,上下之通称,如师锡帝,曰禹锡▯圭,皆下锡上之谓。」蔡氏曰:「皇君建立也,极犹北极之极,至极之义,标准之名,中立而四方之所取正焉者也。言人君当尽人伦之至,父子则极其亲,夫妇则极其别,兄弟则极其爱,而天下之为父子、夫妇、兄弟者,皆于此取则焉。以至一事一物之接,一言一动之发,无不极其义理之当然,而无一毫过不及之差,则极建矣。极者,福之本;福者,极之效。极之所集,福之所集也。人君集福于上,非厚其身而已,用敷其福以与庶民,使人观感而化,所谓敷锡也。当时庶民亦皆于君之极与之保守,不敢失坠,所谓锡保也。言皇极君民所以相与者如此也。」
朱子《皇极辨》曰:「自孔氏传训皇极为大中,而诸儒皆祖其说。余独尝以经之文义语脉求之,而有以知其必不然也。葢皇者,君之称也;极者,至极之义,标准之名,常在物之中央,而四方望之以取正者也。故以极为在中之准的则可,而便训极为中则不可。若北辰之为天极,脊栋之为屋极,其义皆然。而礼所谓『民极』,诗所谓『四方之极』者,于皇极之义为尤近。顾今之说者,既误于此,而并失于彼,是以其说展转迷谬,而终不能以自明也。即如旧说,姑亦无问其他,但即经文而读,『皇』为大,『读极』为中,则夫所谓『惟大作中,大则受之』为何等语乎?今以余说推之,则人君以眇然之身,履至尊之位,四方辐凑,面内而环观之:自东而望者不过此而西也;自南而望者不过此而北也。此天下之至中也。既居天下之至中,则必有天下之絶徳,而后可以立至极之标准。故必顺五行,敬五事,以修其身;厚八政协五纪,以齐其政;然后至极之标准,卓然有以立乎天下之至中,使夫面内而环观者,莫不于是而取则焉。语其仁,则极天下之仁,而天下之为仁者,莫能加也;语其孝,则极天下之孝,而天下之为孝者,莫能尚也。是则所谓皇极者也。由是而权之以三徳,审之以卜筮,验其休咎于天,考其祸福于人,如挈裘领,岂有一毛之不顺哉?」又曰:「是书也,原于天之所锡禹,虽其茫昧幽眇,有不可得而知者,然箕子所以言之而告武王者,则已备矣。顾其词之宏深奥雅,若有未易言者,然尝试虚心平气而再三反覆焉,则亦坦然明白,而无一字之可疑。但先儒未尝深求其意,而不察乎人君所以修身立道之本,是以误训皇极为大中。又见其词多为含洪寛大之言,因复误认中为含糊茍且,不分善恶之意。殊不知极虽居中,而非有取乎中之义,且中之为义,又以其无过不及。」至精至当,而无有毫发之差,亦非如所指之云也。乃以误认之中为误训之极,不谨乎?至严至宻之体,而务为至寛至广之量,其▯将人君不知修身以立政,而堕于汉元帝之优游,唐代宗之姑息,卒至于是非颠倒,贤否贸乱,而祸败随之,尚何敛福锡民之可望哉?
王氏读书管见曰:「皇建其有极,是以身立教。以其至极而无以复加,则谓之极;以其无过不及,则谓之中;以其至当而不可易,则又谓之至善。其名殊,其实一而已。」
胡士行云:「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福非极外物也。圣人先防此极,则福敛于圣人
译畴对皇极最为切要的内容,莫过于五事。而《洪范》经文却将皇极排在八政、五纪之后,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修养自身与治理他人,道理是相同的。《中庸》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本性,就能充分发挥他人的本性;能够充分发挥他人的本性,就能充分发挥万物的本性。”又说:“真诚的人,并非仅仅成就自己而已,而是用来成就万物。如果不能成就万物,那么他用来成就自己的方面,也有所欠缺。”因此,五事修养完善之后,必须顺应时势来建立政事,使万物各得其所,然后才能建立皇极。
洪范正论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洪范正论卷四
德清胡渭撰
第五项是皇极,君主建立那至极的标准。收敛这五种福分,用来广布赐给百姓。当时,百姓对于你的标准,赐给你保持至极的辅助。
孔颖达《正义》说:“汝,是箕子称呼周武王。”苏氏说:“达到极致而没有余留,叫做极。”林氏说:“从五行到五纪,就是圣人用来建立皇极的依据,并非在这些之外另外有一个皇极。”吕氏说:“锡,是上下通用的称呼,比如‘师锡帝’,‘禹锡玄圭’,都是下级赐给上级的说法。”蔡氏说:“皇,是君主;建,是建立;极,如同北极的极,是至极的意义,标准的名称,处于中立而四方都以此为准则。意思是说,君主应当穷尽人伦的极致,父子之间穷尽亲爱,夫妇之间穷尽分别,兄弟之间穷尽友爱,那么天下做父子、夫妇、兄弟的人,都从这里取法。以至于对待一事一物,一言一行,无不穷尽义理的本然,没有一丝一毫过与不及的偏差,那么极就建立了。极是福的根本;福是极的效果。极所聚集的地方,福也就聚集。君主在上方聚集福分,并非只是为了厚待自身,而是用来广布福分给百姓,使百姓观感而化,这就是所谓敷锡。当时百姓也都对于君主的极与之保守,不敢丧失,这就是所谓锡保。意思是说,皇极是君民相互对待的方式如此。”
朱子《皇极辨》说:“自从孔氏传将皇极解释为大中,而众儒都推崇这种说法。我独自曾经根据经文的文义和语脉来探求,从而知道这一定不是这样。大概皇,是君主的称呼;极,是至极的意义,标准的名称,常处在物体的中央,而四方仰望它来取正。所以把极解释为处在中央的准则是可以的,但直接把极解释为中则不可以。就像北辰作为天极,脊栋作为屋极,其意义都是如此。而《礼记》所说的‘民极’,《诗经》所说的‘四方之极’,对于皇极的意义尤为接近。然而现在的解说者,既然在这里错了,并且在那里也错了,所以他们的说法辗转迷误,最终不能自我阐明。即使按照旧说,暂且不论其他,仅就经文来读,‘皇’为大,‘极’为中,那么所谓‘惟大作中,大则受之’是什么话呢?现在用我的说法来推演,那么君主以渺小的身躯,居于至尊的地位,四方像车辐条一样汇聚,面向中心而环绕观看:从东面望过来不超过这里就向西了;从南面望过来不超过这里就向北了。这是天下的最中央。既然居于天下的最中央,那么必须有天下的绝德,然后才可以确立至极的标准。所以必须顺应五行,敬修五事,来修养自身;厚待八政,协调五纪,来整齐政事;然后至极的标准,卓然确立在天下的最中央,使那些面向中心而环绕观看的人,没有不从这里取法的。说到仁,就穷尽天下的仁,而天下行仁的人,没有能超过的;说到孝,就穷尽天下的孝,而天下行孝的人,没有能比肩的。这就是所谓的皇极。由此用三德来权衡,用卜筮来审慎,向天验证吉凶,在人中考察祸福,就像提起皮衣的领子,难道有一根毛不顺的吗?”又说:“这本书,原本是天赐给大禹的,虽然其中有些茫昧幽深,有不可得知的地方,但是箕子用来陈述并告诉武王的话,已经完备了。只是它的言辞宏深奥雅,好像不容易说清楚,但是试着虚心平气而反复研读,也就坦然明白,没有一字可疑。只是先儒未曾深求其意,而不考察君主修身立道的根本,所以误将皇极解释为大中。又看到它的言辞多为含洪宽大的话语,因而又误认为中是含糊苟且、不分善恶的意思。殊不知极虽然居中,但并非取中的意义,而且中的意义,又是因为无过无不及,至精至当,没有毫发之差,也不是所指的含糊之意。于是把误认的中当作误训的极,不谨慎吗?至严至密的体制,却务求至宽至广的度量,其结果将是君主不知道修身以立政,而堕落到汉元帝的优游、唐代宗的姑息,最终导致是非颠倒,贤愚混乱,祸败随之而来,还怎么指望收敛福分赐给百姓呢?”
王氏《读书管见》说:“皇建其有极,是以自身树立教化。因为它至极而没有可以再增加的,就叫做极;因为它无过无不及,就叫做中;因为它至当而不可改变,又叫做至善。名称不同,其实是一样的。”
胡士行说:“人承受天地的中气而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福并非极之外的东西。圣人先防备这个极,那么福就收敛于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