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仪礼识误四

仪礼识误卷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4–23 段

」作「于」,从监本。

关注曰:「言在室者,谓巳许嫁。」按监、巾箱、杭本「谓」作「关」。疏云:「关,通也。通巳许嫁。」从诸本及疏。

译“作‘于’,依据监本。

关注说:‘说在室的女子,是指已经许配人家。’查考监本、巾箱本、杭本中‘谓’字作‘关’。疏文说:‘关,是通的意思。通指已经许配人家。’于是依据各本及疏文。”

防。注曰:如着防头焉。监本防【案此下有脱文,当是言监本防作幧】从诸本【案幧从喿得声,不从参,俗体往往讹溷。张氏以防为正,亦由不知六书谐声之义】

曰注曰:『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日嫁。』」按诸本「日」,作曰从诸本。

咸,注曰:「始祖者感神灵而生。」按:监本「感」作「咸」,从监本。契,注曰:「若稷契也。」按:释文作▯,《五经文字》云:「作▯讹。」释文必有据,从释文【案:契从大,俗体讹作▯,《五经文字》驳正之是也。此书专主释文,于字义殊疎】

子经》曰:「女女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按前章云:「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此经下「女」字当作「子」,从前章。

圻》注曰:「天子畿内之民。」按《释文》云:「圻,巨衣反,本又作畿。」从《释文》。

□经曰:「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按释文云:「□本亦作嫂。」从释文。

傁,注曰:「嫂犹叟也。」按释文叟作傁,素口反。从释文。见,注曰:「当言其以明之。」又曰:「足以明之矣。」按释文见恩,注云下以见同,下无以见字,必是误作以明也从释文。

复注曰:「不得祖公子。」又曰:「不得祀别子。」按释文云:「不复,扶又反。复,谓此二句得字误也。不得者,禁止之辞也。公子祢先君,公孙祖诸侯,于礼为僭,禁之可也。其曰不得祢、不得祖,宜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后世不祖公子,人情然也,何用禁为?不复云者,盖既祖此,则不再祖彼焉尔。经于上祢先君、祖诸侯皆云不得,于下止言不祖,义可见矣。」今改二句之得为复,从释文。

尊注》曰:「治其缕如小功而成布尊,四升半。」又曰:「以服至也。」按:疏上句多一「尊」字,下句少一「尊」字。后记繶衰之《注》云:「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与疏下句之义合,并从疏。

丈,注曰:「此主谓大夫之为殇者服也。」按疏「大」作「丈」,从疏。

庶。注曰:「公之昆弟不言庶者,此无服,无所见也。」按疏云:「若为母则兼云庶,以其适母适庶之子皆同服,妾子为母见厌不申。今此经不为母服,为昆弟以下长殇竝同,故不言庶也。」攷疏之义,无葢庶字也,从疏。

▯注曰:「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按《释文》:「孺作▯。」从释文【案▯乃孺之俗体,讹舛不成字,张氏从之,非也】

尸。注曰:「将亡失尸柩也。」按《释文》尸作尸,从《释文》。敛。注曰:「其奠如大奠。」按《释文》奠作敛,力验反,从《释文》。弁。注曰:「士虽当事,皮锡衰而已。」按监本云:「皮弁锡衰。」从监本。

  士丧礼误字

庸》注曰:「疾时处北墉下。」按《释文》云:「庸如字,墙也。本亦作墉。」从《释文》。

篚,经曰:「受用箧。」按释文云:「篚,方鬼反,本或作箧。」从释文。

渜》注曰:「槃承渜。」濯监本「渜」误作「澐」。按《释文》云:「渜,奴乱反。」从《释文》及诸本。

于》注曰:「将县重者也。」按《释文》释前「重」字,注云:「于、重同。」则此「重」字上有「于」字,从《释文》。

反注》曰及其巾而巳。按疏及作反,从疏。

中。注曰:「又还结于项。」巾,按监杭本巾作中,从监杭本。指。注曰:「令不挈也。」按释文云:「挈指。」从释文。

檡泽,注曰:「今文泽为也。」按杭本云:「檡为泽。」从杭本。黻,注曰:「大夫▯冒黼杀。」按监、杭本黼作黻,巾箱、严本之为黼,其以《礼记·丧大记》之文乎?《礼器》曰:「君黼,大夫黻。」《丧大记》之文盖误也。从监、杭本。

之注》曰:「黑衣裳赤缘谓之褖。」按《释文》云:「缘之。」则「缘」下有「之」字,从《释文》。

璆》注曰:「天子以球玉。」按《释文》「球」作「璆」,从《释文》。

珵注曰:「天子搢珽。」监本「珽」作「珵」。按释文云:「珵,他顶反,本又作珽。」从释文。

絇经》曰:「皆繶缁絇纯。」按释文云:「缁纯

译防。注说:如同戴着防头巾。监本“防”【案:此处下文有脱漏,应当是说监本“防”字作“幧”】从各本【案:“幧”字从“喿”得声,不从“参”,俗体往往混淆。张氏以“防”为正,也是由于不了解六书谐声的道理】

说注说:“凡是女子嫁往大夫以上人家,称为‘嫁’。”按:各本“日”字,作“曰”,从各本。

咸,注说:“始祖是感应神灵而生的。”按:监本“感”字作“咸”,从监本。契,注说:“如同稷和契一样。”按:《释文》作〇,《五经文字》说:“作〇是讹误。”《释文》必有依据,从《释文》【案:“契”字从“大”,俗体讹作〇,《五经文字》驳正它是正确的。此书专主《释文》,在字义上特别疏漏】

《子经》说:“女子出嫁到别人家的,为她的父母服期年之丧。”按:前章说:“女子出嫁到别人家的,为她的父母服丧。”此经下文“女”字当作“子”,从前章。

《圻》注说:“天子京城内的百姓。”按:《释文》说:“圻,音巨衣,本又作畿。”从《释文》。

□经说:“这嫂子也可以称为母亲吗?”按:《释文》说:“□本也作嫂。”从《释文》。

傁,注说:“嫂犹叟也。”按:《释文》“叟”作“傁”,音素口。从《释文》。见,注说:“应当说用它来表明。”又说:“足以表明它了。”按:《释文》“见恩”,注说下文的“以见”相同,下文没有“以见”二字,必定是误作“以明”,从《释文》。

复,注说:“不得祖公子。”又说:“不得祀别子。”按:《释文》说:“不复,音扶又。复,是说这两句‘得’字错了。‘不得’是禁止的言辞。公子称先君为父,公孙称诸侯为祖,在礼制上是僭越,禁止它是可以的。说不得称父、不得称祖,是适宜的。如果公子的子孙有被封为国君的,那么后世不称公子为祖,这是人情常理,何必禁止呢?‘不复’的意思,大概是既然称这个为祖,就不再称那个为祖罢了。经文在上文称先君为父、称诸侯为祖都说‘不得’,在下文只说‘不祖’,意义可见了。”今将两句的“得”改为“复”,从《释文》。

尊,注说:“处理它的丝缕如同小功丧服那样做成布尊,四升半。”又说:“因为服丧而至。”按:疏上文多一个“尊”字,下文少一个“尊”字。后记《繶衰》的注说:“不敢用兄弟的丧服来服至尊。”与疏下句的意义相合,并从疏。

丈,注说:“这主要是说大夫为殇者服丧。”按:疏“大”作“丈”,从疏。

庶。注说:“公的兄弟不说‘庶’的,是因为这里没有丧服,无处体现。”按:疏说:“如果为母亲服丧则兼说‘庶’,因为嫡母庶母的儿子都同服,妾子为母亲服丧被压制而不能申述。现在此经不为母亲服丧,为兄弟以下长殇都相同,所以不说‘庶’。”考察疏的意义,大概没有“庶”字,从疏。

〇,注说:“在宫中为孺子设立居室。”按:《释文》:“孺作〇。”从《释文》【案:〇是“孺”的俗体,讹误不成字,张氏从之,是不对的】

尸。注说:“将要亡失尸柩。”按:《释文》“尸”作“尸”,从《释文》。敛。注说:“它的奠礼如同大奠。”按:《释文》“奠”作“敛”,音力验,从《释文》。弁。注说:“士虽然当值,只穿皮弁锡衰。”按:监本说:“皮弁锡衰。”从监本。

士丧礼误字

庸,注说:“生病时处在北墙下。”按:《释文》说:“庸如字,墙也。本也作墉。”从《释文》。

篚,经说:“接受用的箧。”按:《释文》说:“篚,音方鬼,本或作箧。”从《释文》。

渜,注说:“槃承渜。”濯,监本“渜”误作“澐”。按:《释文》说:“渜,音奴乱。”从《释文》及各本。

于,注说:“将要悬挂重器的。”按:《释文》解释前一个“重”字,注说:“于、重同。”则此“重”字上有“于”字,从《释文》。

反,注说:“及其巾而巳。”按:疏“及”作“反”,从疏。

中。注说:“又回过来结在项上。”巾,按:监杭本“巾”作“中”,从监杭本。指。注说:“令不挈也。”按:《释文》说:“挈指。”从《释文》。

檡泽,注说:“今文‘泽’为‘也’。”按:杭本说:“檡为泽。”从杭本。黻,注说:“大夫〇冒黼杀。”按:监、杭本“黼”作“黻”,巾箱、严本之为“黼”,这是依据《礼记·丧大记》的文字吗?《礼器》说:“君用黼,大夫用黻。”《丧大记》的文字大概是错误的。从监、杭本。

之,注说:“黑衣裳赤缘谓之褖。”按:《释文》说:“缘之。”则“缘”下有“之”字,从《释文》。

璆,注说:“天子以球玉。”按:《释文》“球”作“璆”,从《释文》。

珵,注说:“天子搢珽。”监本“珽”作“珵”。按:《释文》说:“珵,音他顶,本又作珽。”从《释文》。

絇,经说:“皆繶缁絇纯。”按:《释文》说:“缁纯

中无絇字。」郑氏注《周礼·屦人》全引此文,亦无絇字。郑氏又云:「言繶必有絇、纯,言絇亦有繶、纯。」今之有絇字,后人加之,也从释文。

译中间没有“絇”字。”郑玄在注释《周礼·屦人》时全文引用了这段文字,也没有“絇”字。郑玄又说:“提到‘繶’必定包含‘絇’和‘纯’,提到‘絇’也必定包含‘繶’和‘纯’。”现在版本中出现的“絇”字,是后人添加的,并且沿用了《释文》的说法。

此。注曰:「比皮弁之屦。」按监杭本比作此,从监杭本。贝。注曰:「皆者皆具以下。」按上文云贝三,盖自贝三以下皆▯于西序,传写者误以贝为具。后经曰:「受具。」按诸本亦作贝,从上文及诸本。

也。注曰:「复于筐处。」按释文下有也字,从释文。

裎,注曰:「象平生沐浴倮。」程按:监本及释文「程」作「裎」。《既夕礼》谓其倮。程按:监本亦作「裎」,并从监本及释文。

也。注曰:「送终之礼。」按疏下有也字,从疏。

在注》曰:「不在数。」明衣。按《释文》云:「不数中无在字。」从《释文》。

之》注曰:「决以韦为之借。」按释文云:「为借。」中无之字,从释文。

识注》曰:「紞,被也。」按《释文》云【缺】识【案识字上《永乐大典》注云缺,据《释文》云被饰,盖脱一被字】申志反,紞被之识也,所以识前后也。无「识」字则句不成文,从《释文》。

襺,注曰:「袍茧之属。」按《释文》作襺,从《释文》。

变》注曰:「又将初丧服也。」按监本「丧」作「变」,从监本。《之》注曰:「如今之着防头矣。」按释文云:「今着」,中无「之」字,从释文【案此条《永乐大典》误分为二,脱「按释文」三字于「云」上,作一「之」字以为标题,今改正】

胉,注曰:「今文胉胉为迫。」按监本无一胉字,从监本。胝,注曰:「柢皆为眡。」按释文眡作胝,从释文。

坊注》曰:「礼防其以死伤生。」按《释文》云:「坊音房,本亦作防。」从《释文》。

大,注曰:「燎火燋。」按释文云:「大燋。」从释文。

楯,注曰:「君殡用輴。」按《释文》云:「用楯,勑伦反。」此必后人因《礼记》之文改从车尔。《既夕礼》注谓之楯,同从《释文》。

轴》注曰:「軜,輁轴也。」按监、杭本「軜」作「轴」,从监、杭本。《匕》注曰:「谓豚体及上俎之陈。」按监、杭本「上」作「匕」,从监、杭本。

敛经》曰:「君若有赐焉,则视劒。」按:监本「劒」作「敛」。注云:「敛,大敛。」从注及监本。

弥》注曰:「巫掌招弭。」按释文云:「弥,亡婢反,又作弭。」从释文。

当注》曰:「常,笾位。」按:监本「常」作「当」,从监本。

中》注曰:「中央壤也。」监本「中」误作「申」,从诸本。

挈》注曰:「掌共燋契。」按《释文》云:「挈本又作▯。」从《释文》。《择经》曰:「卜宅如初仪。」按上文有云:「筮择如初仪。」此卜日尔,非卜宅也。「择」、「宅」音同,故误从上文。

  既夕礼误字

侇经》曰:「夷牀▯于阶间。」按《释文》云:「侇音夷,本亦作夷。」从《释文》。

正注》曰:「朝正柩,用此牀。」按《释文》云:「朝柩,中无正字。」从《释文》。

防》注曰:「烛用蒸。」按《释文》云:「防,之承反,薪也。」从《释文》。《蒙》注曰:「此不象如初者。」按《疏》「象」作「蒙」,从《疏》。

桯轴》注曰:「穿程前后着金而关轵焉。」按:疏「程」作「桯」,「轵」作「轴」,监本亦作「轴」,从疏及监本。

防经》曰:「御者执策立于马后。」《特牲馈食礼》注曰:「北面以策动作豕。」按《释文》「策」作「防」,并从《释文》。

御注曰:「抗,御也,所以御止土者。」按《释文》云:「御也,鱼吕反,亦作御,下同。」从《释文》。

瓮》经曰:「罋三。」按释文,瓮从瓦从释文:

防》经曰:「杖笠翣。」注曰:「翣,扇按释文云:「防,所甲反,扇也。」此非墙翣之翣,故从竹,从释文。

祖》注曰:「为将袒变。」按疏袒作祖,从疏。

北注》曰:「参分庭之。」此按监、杭本此作「北」,从监、杭本也。《注》曰:「离防。」按《释文》下有「也」字,从《释文》。

柷》注曰:「君容祝。」按释文云:「柷,尺六反。」从释文。

丈》经曰:「妇人入,大夫踊。」按监本「大」作「丈」,从监本也。注曰:「不忍一日

译此。注说:“比,皮弁之屦。”按监本、杭本作“此”,从监本、杭本。贝。注说:“皆,皆具以下。”按上文说贝三,大概自贝三以下都〇于西序,传写者误把贝当作具。后经说:“受具。”按各本也作贝,从上文及各本。

也。注说:“复于筐处。”按《释文》下有也字,从《释文》。

裎,注说:“象平生沐浴倮。”程按:监本及《释文》“程”作“裎”。《既夕礼》说其倮。程按:监本也作“裎”,并从监本及《释文》。

也。注说:“送终之礼。”按疏下有也字,从疏。

在注》说:“不在数。”明衣。按《释文》说:“不数中无在字。”从《释文》。

之》注说:“决以韦为之借。”按《释文》说:“为借。”中间无之字,从《释文》。

识注》说:“紞,被也。”按《释文》说【缺】识【案识字上《永乐大典》注云缺,据《释文》说被饰,大概脱一被字】申志反,紞是被的识,用来识别前后。无“识”字则句子不成文,从《释文》。

襺,注说:“袍茧之属。”按《释文》作襺,从《释文》。

变》注说:“又将初丧服也。”按监本“丧”作“变”,从监本。《之》注说:“如今之着防头矣。”按《释文》说:“今着”,中间无“之”字,从《释文》【案此条《永乐大典》误分为二,脱“按释文”三字于“云”上,作一“之”字以为标题,今改正】

胉,注说:“今文胉胉为迫。”按监本无一胉字,从监本。胝,注说:“柢皆为眡。”按《释文》眡作胝,从《释文》。

坊注》说:“礼防其以死伤生。”按《释文》说:“坊音房,本亦作防。”从《释文》。

大,注说:“燎火燋。”按《释文》说:“大燋。”从《释文》。

楯,注说:“君殡用輴。”按《释文》说:“用楯,勑伦反。”这一定是后人因《礼记》的文字改从车尔。《既夕礼》注说谓之楯,同从《释文》。

轴》注说:“軜,輁轴也。”按监本、杭本“軜”作“轴”,从监本、杭本。《匕》注说:“谓豚体及上俎之陈。”按监本、杭本“上”作“匕”,从监本、杭本。

敛经》说:“君若有赐焉,则视劒。”按:监本“劒”作“敛”。注说:“敛,大敛。”从注及监本。

弥》注说:“巫掌招弭。”按《释文》说:“弥,亡婢反,又作弭。”从《释文》。

当注》说:“常,笾位。”按:监本“常”作“当”,从监本。

中》注说:“中央壤也。”监本“中”误作“申”,从各本。

挈》注说:“掌共燋契。”按《释文》说:“挈本又作〇。”从《释文》。《择经》说:“卜宅如初仪。”按上文有说:“筮择如初仪。”这是卜日,不是卜宅。“择”、“宅”音同,所以误从上文。

既夕礼误字

侇经》说:“夷牀〇于阶间。”按《释文》说:“侇音夷,本亦作夷。”从《释文》。

正注》说:“朝正柩,用此牀。”按《释文》说:“朝柩,中间无正字。”从《释文》。

防》注说:“烛用蒸。”按《释文》说:“防,之承反,薪也。”从《释文》。《蒙》注说:“此不象如初者。”按《疏》“象”作“蒙”,从《疏》。

桯轴》注说:“穿程前后着金而关轵焉。”按:疏“程”作“桯”,“轵”作“轴”,监本也作“轴”,从疏及监本。

防经》说:“御者执策立于马后。”《特牲馈食礼》注说:“北面以策动作豕。”按《释文》“策”作“防”,并从《释文》。

御注说:“抗,御也,所以御止土者。”按《释文》说:“御也,鱼吕反,亦作御,下同。”从《释文》。

瓮》经说:“罋三。”按《释文》,瓮从瓦,从《释文》:

防》经说:“杖笠翣。”注说:“翣,扇按《释文》说:“防,所甲反,扇也。”这不是墙翣的翣,所以从竹,从《释文》。

祖》注说:“为将袒变。”按疏袒作祖,从疏。

北注》说:“参分庭之。”此按监本、杭本此作“北”,从监本、杭本也。《注》说:“离防。”按《释文》下有“也”字,从《释文》。

柷》注说:“君容祝。”按《释文》说:“柷,尺六反。”从《释文》。

丈》经说:“妇人入,大夫踊。”按监本“大”作“丈”,从监本也。注说:“不忍一日

离。」按释文下有「也」字,从释文。谛经曰:「主人啼。」按释文云:「谛,大兮反。」从释文【案啼,《説文》作嗁,若谛于义絶远,当是讹舛,不可从】

译离。」根据《释文》,此处下方有“也”字,因此依从《释文》。《谛经》说:“主人啼。”根据《释文》记载:“谛,音大兮。”因此依从《释文》【按:啼字,《说文解字》写作嗁,如果作谛,在意义上相差极远,应当是文字讹误,不可依从】

軶》经曰:「禊貌如轭。」按《释文》「轭」作「軶」,从《释文》。

也。注曰:「盝水便。」按《释文》下有也字,从《释文》。

裈》注曰:「若今之襌襂。」按《释文》襌作裈,音昆,从《释文》。《夕》注曰:「为少进醴酒。」按《疏》少作夕,从《疏》。

稾》注曰:「苫,编藳。」按:释文「稾」字无艹,与后「稾车」同,从释文。

幕。注曰:「古文幦为幂。」按《释文》幂作幕,音莫,从《释文》。末。经曰:「垂未内鬛。」按监、巾箱、杭本,未作末,从诸本。中。注曰:「室东南隅谓之防。」按疏,室下有中字。《少牢馈食【缺。案《永乐大典》注云缺,今攷《少牢馈食》注曰:「室中西南隅谓之奥」,当是引此句以证室下有中字耳】

为注曰:「輁或作拱。」按监本云「为拱」,从监本。

翫曰:「注曰:『玩好日赠。』按释文【缺。案永乐大典注云:『缺。』今攷释文云:『翫,好。』当是引以证玩从释文作翫,其『日』字之误,当引韦昭《国语》注云:『送之以物曰赠,以饮食曰饯』为证】

为枈》注曰:「今文『柲』作『柴』。」按释文云:「『为柴』,从释文。」《矢》经曰:「翭矢一乘。」按释文:「『翭』字上更有一『矢』字,从释文。」

▯注》曰:「輖,挚也。」按《释文》云:「輖,▯音至,本又作贽。」又《字林》竹二反。茍从手,非。难晓者,陆氏必不再引《字林》。从《释文》。

  士虞礼误字

作。注曰:「今文扃为▯。」按《释文》云作▯,从《释文》。

防》注曰:「如今擐衣也。」按释文云:「防音宣,手▯衣曰防,又作擐,音患。」从释文。

言隳,注曰:「堕之,犹言堕下也。」按释文云:「犹隳」,则「言」字当在「犹」字上,堕下之堕当作隳。今本以堕解堕,其误不待辨。从释文【案堕古通用隋,《周礼》守祧之文可证,即《仪礼》中亦皆作隋,故注以堕解之。若隳乃堕之俗体耳。注文当作「隋之言犹堕」,张氏不知上堕字与经并应为隋,而改下堕字以从俗,疎矣】

间注》曰:「饭间啗肉安食气。」按:监、巾箱、杭本「间」作「门」,从诸本。

右注曰:「几在南,变古文。」按疏云:「上文『设几席于室中,东面,右几』,今云『几在南』,明其同,必变文者,按《少牢》大夫礼亦几在南,此言右几,嫌与大夫同。」此疏之言也。予以为郑氏称作经者变上右几之文而已,未必及大夫也。若以是为嫌,上文何独不嫌也?然古必作右,从疏。

诸注》曰:「或者远人乎?」按:疏者作「诸」。《特牲馈食礼》《注》亦曰:「或诸远人乎?」从疏。

为注曰:「今文或作芐。」按释文云:「为芐。」从释文。

记》注曰:「记异者。」之节监巾箱杭本《记》作「既」,按疏与严本同,从疏严本。

令》注曰:「令,正者自相亚也。」监本「令」误作「今」,从诸本。「曰」注曰:「卒哭日成事。」按《檀弓》「日」作「曰」,此引《檀弓》文也,从《檀弓》。

旦》注曰:「尸且将始祔于皇祖。」按疏且作旦,其辞曰:「是明日之旦也。」从疏。

揃经》曰:「沐浴、栉、搔、鬋。」按《释文》云:「揃,子浅反。注鬋同。」既曰「注鬋同」,则「鬋」非经文也。又注云:「揃或为鬋。」此「揃」必指经也从《释文》。

古注》曰:「『古』文常为『祥』。」监本「古」误作「吉」,从诸本。

道》注曰:「古文禫或为导。」按《释文》前「道」之注云:「为道同。」此「导」当作「道」,从《释文》。

  特牲馈食礼误字

为注曰:「阈作蹙。」按《释文》曰:「为蹙。」从《释文》。

曰:「注曰:『士祭曰岁事。』监本『曰』误作『日』,从诸本。」

舆》注曰:「如今大木轝矣。」按释文云:「木舆。」从释文。《钘》经曰:「豆笾铏在东房。」按释文云:「钘音刑。」其后铏芼亦写作钘,则此篇之铏皆钘也。从释文。

室》注曰:「西夹室之前近南耳。

译《軶》经文说:“禊的样子像轭。”查考《释文》,“轭”写作“軶”,依从《释文》。

也。注解说:“盝水便。”查考《释文》,下面有“也”字,依从《释文》。

《裈》注解说:“像现在的单裤。”查考《释文》,“襌”写作“裈”,读音为昆,依从《释文》。《夕》注解说:“为少进醴酒。”查考《疏》,“少”写作“夕”,依从《疏》。

《稾》注解说:“苫,编结草料。”查考:《释文》“稾”字没有草字头,与后面的“稾车”相同,依从《释文》。

幕。注解说:“古文幦写作幂。”查考《释文》,“幂”写作“幕”,读音为莫,依从《释文》。末。经文说:“垂未内鬛。”查考监本、巾箱本、杭本,“未”写作“末”,依从各本。中。注解说:“室东南隅叫做防。”查考《疏》,室字下面有“中”字。《少牢馈食礼》【缺。查考《永乐大典》注云缺,现在查考《少牢馈食礼》注解说:“室中西南隅叫做奥”,应当是引用此句来证明室字下面有中字罢了】

为注解说:“輁或者写作拱。”查考监本说“为拱”,依从监本。

翫曰:注解说:“玩好叫做赠。”查考《释文》【缺。查考《永乐大典》注云:缺。现在查考《释文》说:“翫,好。”应当是引用以证明玩依从《释文》写作翫,那个“日”字的错误,应当引用韦昭《国语》注解说:“送之以物叫做赠,以饮食叫做饯”作为证据】

为枈》注解说:“今文‘柲’写作‘柴’。”查考《释文》说:“‘为柴’”,依从《释文》。《矢》经文说:“翭矢一乘。”查考《释文》:“‘翭’字上面还有一个‘矢’字”,依从《释文》。

〇注》解说:“輖,挚也。”查考《释文》说:“輖,〇音至,原本又写作贽。”又《字林》竹二反。茍从手,不对。难以理解的是,陆德明必定不会再次引用《字林》。依从《释文》。

士虞礼误字

作。注解说:“今文扃写作〇。”查考《释文》说作〇,依从《释文》。

防》注解说:“像现在穿衣一样。”查考《释文》说:“防音宣,手〇衣叫做防,又写作擐,音患。”依从《释文》。

言隳,注解说:“堕之,就是说堕下。”查考《释文》说:“犹隳”,那么“言”字应当在“犹”字上面,堕下的堕应当写作隳。现在版本用堕解释堕,其错误不必辩驳。依从《释文》【查考堕古通用隋,《周礼》守祧的文字可以证明,即《仪礼》中也都写作隋,所以注用堕解释它。如果隳是堕的俗体罢了。注文应当写作“隋之言犹堕”,张氏不知道上面的堕字与经文都应该写作隋,而改下面的堕字以从俗,粗疏了】

间注》解说:“饭间啗肉安食气。”查考:监本、巾箱本、杭本“间”写作“门”,依从各本。

右注解说:“几在南,改变古文。”查考《疏》说:“上文‘设几席于室中,东面,右几’,现在说‘几在南’,明白它们相同,必定改变文字的原因,查考《少牢》大夫礼也几在南,这里说右几,嫌与大夫相同。”这是《疏》的话。我认为郑氏称作经者改变上面右几的文字而已,未必涉及大夫。如果以此为嫌,上文为什么唯独不嫌呢?然而古本必定写作右,依从《疏》。

诸注》解说:“或者是远人吗?”查考:《疏》者写作“诸”。《特牲馈食礼》《注》也说:“或诸远人吗?”依从《疏》。

为注解说:“今文或者写作芐。”查考《释文》说:“为芐。”依从《释文》。

记》注解说:“记异者。”监本、巾箱本、杭本《记》写作“既”,查考《疏》与严本相同,依从《疏》严本。

令》注解说:“令,正者自相亚也。”监本“令”误作“今”,依从各本。“曰”注解说:“卒哭日成事。”查考《檀弓》“日”写作“曰”,这是引用《檀弓》的文字,依从《檀弓》。

旦》注解说:“尸且将始祔于皇祖。”查考《疏》且写作旦,其辞说:“是明日之旦也。”依从《疏》。

揃经》说:“沐浴、栉、搔、鬋。”查考《释文》说:“揃,子浅反。注鬋同。”既然说“注鬋同”,那么“鬋”不是经文。又注说:“揃或者为鬋。”这“揃”必定指经文,依从《释文》。

古注》解说:“‘古’文常为‘祥’。”监本“古”误作“吉”,依从各本。

道》注解说:“古文禫或者为导。”查考《释文》前“道”的注解说:“为道同。”这“导”应当写作“道”,依从《释文》。

特牲馈食礼误字

为注解说:“阈作蹙。”查考《释文》说:“为蹙。”依从《释文》。

曰:注解说:“士祭叫做岁事。”监本“曰”误作“日”,依从各本。

舆》注解说:“像现在大木轝一样。”查考《释文》说:“木舆。”依从《释文》。《钘》经文说:“豆笾铏在东房。”查考《释文》说:“钘音刑。”其后铏芼也写作钘,那么此篇的铏都是钘。依从《释文》。

室》注解说:“西夹室之前近南耳。

」按:疏无「室」字。此篇末注云:「东堂东夹之前。」《聘礼》经曰:「西夹亦如之。」《公食大夫》:「立于东夹南。」注曰:「箱,东夹之前。」《觐礼》注曰:「东箱,东夹之前。」《士丧礼》注曰:「袭绖于序东,东夹前。」亦不带「室」字,从疏。

译按:孔颖达的疏文中没有“室”字。此篇末尾的注释说:“东堂东夹的前面。”《聘礼》的经文说:“西夹的情况也是这样。”《公食大夫》篇说:“站在东夹的南面。”注释说:“箱,指东夹的前面。”《觐礼》的注释说:“东箱,指东夹的前面。”《士丧礼》的注释说:“在序东、东夹前面穿丧服、系丧带。”这些都不带有“室”字,因此遵从孔疏的说法。

蒙》注曰:「不象如初者。」按疏「象」字于《既夕礼》作「蒙」,从《既夕礼》。

曰:「注曰谓明日质明时而日肉孰。」按:监本「而日」作「曰」,从监本。

于。注曰:「齐于坫。」按释文云:「齐坫中无于字。」从释文。摡。注曰:「溉之釡鬵。」按释文溉作摡,古爱反。从释文。此。注曰:「比衣染之以黑。」按诸本比作此。从诸本。道。注曰:「宗人则执毕导之。」按释文导作道,下文注「所以导食通气」及前「犹导也」同。从释文。

匕。注曰:「临匕载。」监本「匕」误作「上」,从诸本。

未注》曰:「主人未执事。」监本「未」误作「求」,从诸本。

枋。注曰:「加匕东柄。」按《释文》柄作枋,从《释文》。

钘经》曰:「及两钘芼。」监本云:「及两钘。」钘芼多一「钘」字,从诸本。

彊》注曰:「飨,劝强之也。」按《释文》强作彊,从《释文》。

圭》注曰:「主为孝荐之。」按监本「主」作「圭」,从监本。

于经》曰:「右取菹,防于醢。」按释文云:「防,醢中无于字。」从释文。

隋。注曰:「士虞礼古文曰祝命佐食堕祭。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按释文释挼祭云:「音堕,后隋祭、挼祭皆放此。」后少牢馈食礼经曰:「堕祭尔敦。」按释文亦作隋,许规反,下同。注又曰:「挼读为堕。」按释文音绥字,注云:「隋亦放此。」有司注曰:「挼读为藏其堕之堕。」按释文音绥字,注云:「并注挼及隋皆许恚反,后放此。」然则三篇之堕皆隋字也,与周礼守祧之文合。至于士虞礼之堕祭与举周礼之文,释文于彼自作堕,并从释文。

芳。注曰:「祭酒,谷味之芳。」芳者,按监本作「芬芳」,从监本。大。注曰:「大羮湇自门入。」巾箱本「大」误作「六」,从诸本。菹。注曰:「肺脊初在俎豆。」按疏作「菹豆」。经上文云:「尸实举于菹豆。」注云:「举谓肺脊。」今自菹豆加于肵俎,也从疏。

妥》经曰:「佐食授挼祭。」按注云:「妥亦当为挼。」又云:「今文或皆改妥作挼。」则经文「挼」盖「妥」字也,从注。

少。注曰:「季,小也。」按:释文「小」作「少」。《少牢馈食礼》「季犹小」同,从释文。

拜经曰:「佐食北面拜受角。」巾箱本「拜」误作「和」,从诸本。豕注曰:「豕亦然。」巾箱本「豕」误作「家」,从诸本。

祝》经曰:「献洗及佐食。」巾箱杭本「洗」作「况」,按监本作「祝」,从监本。

复》注曰:「古文『备』为『复』。」监、巾箱、杭本无「复」字,从严本。「面」,《经》曰:「降,实散于篚。主人出,立于户外,西南。」按下文有云:「上▯答拜,受爵,降,实于篚。主人出,立于户外西面。」此「南」字亦当为「面」,从下文。

巳》注曰:「大宗巳侍于宾奠。」监本「已」误作「己」,从诸本。亦如《经》曰「酳下▯」,亦如之。巾箱「亦如」误作「交加」,从诸本。

宾。注曰:「唯实俎。」有司彻归之。按监本实作宾,从监本。鼏。经曰:「幂用绤。」按注作鼏,从注。

裹,注曰:「可烝里之也。」按释文云:「裹音果。」从释文。辟,经曰:「饎爨在西壁。」注曰:「西壁。」按释文云:「辟步历反,又音壁。」从释文。

南经》曰:「内宾立于其北,东面,西上。」按监、巾箱、杭本「西」,作南从诸本。

辟》注曰:「辟,大夫妻。」监本「辟」误作「臂」,从诸本。

巳,注曰:「为其巳甚卑而全之。」监本「巳」作「已」,从诸本。

  少牢馈食礼误字

  版 注曰书于板按疏作版从疏

鼏》经曰:「同棜皆有幂。」按注云:「今文鼏作幂。」鼏指经也,经字必鼏,后乃啓二尊之盖鼏,同从注。

▯注曰:古文「朼」作「▯」,监本「▯」误作「上」,从诸本。

侈》经曰:「主妇被锡衣移袂。」按《释文》云:「侈,本又作移,昌尔反。」从《释文》。

作注曰:「今文『辩』为『徧』。」按《释文》云:「作『

译《蒙》的注解说:“不象如初者。”查考疏文,“象”字在《既夕礼》中写作“蒙”,因此遵从《既夕礼》。

注解说:“谓明日质明时而日肉孰。”查考:监本将“而日”写作“曰”,因此遵从监本。

于。注解说:“齐于坫。”查考《释文》说:“齐坫中间没有‘于’字。”因此遵从《释文》。摡。注解说:“溉之釡鬵。”查考《释文》将“溉”写作“摡”,音古爱反。因此遵从《释文》。此。注解说:“比衣染之以黑。”查考各本将“比”写作“此”。因此遵从各本。道。注解说:“宗人则执毕导之。”查考《释文》将“导”写作“道”,下文注“所以导食通气”以及前文“犹导也”相同。因此遵从《释文》。

匕。注解说:“临匕载。”监本将“匕”误写为“上”,因此遵从各本。

未注》说:“主人未执事。”监本将“未”误写为“求”,因此遵从各本。

枋。注解说:“加匕东柄。”查考《释文》将“柄”写作“枋”,因此遵从《释文》。

钘经》说:“及两钘芼。”监本说:“及两钘。”“钘芼”多出一个“钘”字,因此遵从各本。

彊》注解说:“飨,劝强之也。”查考《释文》将“强”写作“彊”,因此遵从《释文》。

圭》注解说:“主为孝荐之。”查考监本将“主”写作“圭”,因此遵从监本。

于经》说:“右取菹,防于醢。”查考《释文》说:“防,醢中间没有‘于’字。”因此遵从《释文》。

隋。注解说:“士虞礼古文曰祝命佐食堕祭。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查考《释文》解释挼祭说:“音堕,后文隋祭、挼祭都仿照这个。”后文《少牢馈食礼》经文说:“堕祭尔敦。”查考《释文》也写作“隋”,音许规反,下文相同。注又说:“挼读为堕。”查考《释文》音绥字,注说:“隋也仿照这个。”有司注解说:“挼读为藏其堕之堕。”查考《释文》音绥字,注说:“并注挼及隋都音许恚反,后文仿照这个。”那么这三篇中的“堕”都是“隋”字,与《周礼》守祧的文本相合。至于《士虞礼》中的“堕祭”与引用《周礼》的文本,《释文》在那里自己写作“堕”,都遵从《释文》。

芳。注解说:“祭酒,谷味之芳。”“芳”字,查考监本写作“芬芳”,因此遵从监本。大。注解说:“大羮湇自门入。”巾箱本将“大”误写为“六”,因此遵从各本。菹。注解说:“肺脊初在俎豆。”查考疏文写作“菹豆”。经文上文说:“尸实举于菹豆。”注解说:“举指肺脊。”现在从菹豆加到肵俎上,因此遵从疏文。

妥》经文说:“佐食授挼祭。”查考注解说:“妥也应当是挼。”又说:“今文有的都改妥作挼。”那么经文中的“挼”大概是“妥”字,因此遵从注。

少。注解说:“季,小也。”查考:《释文》将“小”写作“少”。《少牢馈食礼》“季犹小”相同,因此遵从《释文》。

拜经》说:“佐食北面拜受角。”巾箱本将“拜”误写为“和”,因此遵从各本。豕注解说:“豕亦然。”巾箱本将“豕”误写为“家”,因此遵从各本。

祝》经文说:“献洗及佐食。”巾箱杭本将“洗”写作“况”,查考监本写作“祝”,因此遵从监本。

复》注解说:“古文‘备’为‘复’。”监本、巾箱本、杭本没有“复”字,因此遵从严本。“面”,《经》说:“降,实散于篚。主人出,立于户外,西南。”查考下文有说:“上〇答拜,受爵,降,实于篚。主人出,立于户外西面。”这里“南”字也应当是“面”,因此遵从下文。

巳》注解说:“大宗巳侍于宾奠。”监本将“已”误写为“己”,因此遵从各本。亦如《经》说“酳下〇”,亦如之。巾箱本将“亦如”误写为“交加”,因此遵从各本。

宾。注解说:“唯实俎。”有司彻归之。查考监本将“实”写作“宾”,因此遵从监本。鼏。经文说:“幂用绤。”查考注写作“鼏”,因此遵从注。

裹,注解说:“可烝里之也。”查考《释文》说:“裹音果。”因此遵从《释文》。辟,经文说:“饎爨在西壁。”注解说:“西壁。”查考《释文》说:“辟步历反,又音壁。”因此遵从《释文》。

南经》说:“内宾立于其北,东面,西上。”查考监本、巾箱本、杭本将“西”写作“南”,因此遵从各本。

辟》注解说:“辟,大夫妻。”监本将“辟”误写为“臂”,因此遵从各本。

巳,注解说:“为其巳甚卑而全之。”监本将“巳”写作“已”,因此遵从各本。

少牢馈食礼误字

版,注解说书于板,查考疏文写作“版”,因此遵从疏文。

鼏》经文说:“同棜皆有幂。”查考注解说:“今文鼏作幂。”“鼏”指经文,经文必定是“鼏”,后文乃啓二尊之盖鼏,都遵从注。

〇注解说:古文“朼”作“〇”,监本将“〇”误写为“上”,因此遵从各本。

侈》经文说:“主妇被锡衣移袂。”查考《释文》说:“侈,本又作移,昌尔反。”因此遵从《释文》。

作注解说:“今文‘辩’为‘徧’。”查考《释文》说:“作‘

徧』。」从《释文》。

直于经》曰:「置于肤北。」按《释文》云:「直于,音值。下注『直室』同。」今改二字从《释文》。

译徧』。」依照《释文》。

直于经》说:“置于肤北。”查《释文》说:“直于,读音为值。下面注释‘直室’相同。”现在将这两个字依照《释文》改正。

食。注曰:「先饮啗之。」按释文云:「先食作饮饭者皆非【案原本脱先字皆字今据释文补正】疏亦作食。《特牲馈食》注亦曰:「先食啗之。」所以道食通气。从释文疏。

菹》注曰:「尸授牢干,而实举于俎豆。」按疏,俎作菹。疏于《特牲》之肺脊,初在俎豆,既作菹,于此又作菹,则此篇之上文注「合祭于俎豆之祭也」之俎,亦必菹字,并从疏。

授经》曰:「祝酌受尸。」按经上文祝受尸爵,今酌以授尸,作「受」非也,从经。

绥》注曰:「古文堕为肵。」按经云:「上佐食以绥祭。」堕当为绥。后注有云:「绥亦当为挼,古文为肵。」此绥为肵之证,也从经。

左经》曰:「主人佐执爵。」按经前后文,执爵皆左,此「佐」当为「左」,从经前后文。

尝经》曰:「主人尝之,纳诸内。」巾箱杭本「尝」误作「当」,从监、严本。

啐。注曰:「不啐而卒爵者。」监本「啐」误作「卒」,从诸本。

  有司彻误字

泛》注曰:「泛埽。」按释文云:「泛,芳劒反,与《礼记》同。」从释文。曰注曰:「戒日请子为侑。」按疏日作曰,从疏。

几》注曰:「几,所以坐安体。」巾箱本「几」误作「凡」,从诸本。《实》注曰:「枲,实也。」按释文无「实」字,从释文。

钘》注曰:「辟,铏也。」按《释文》铏作钘,从《释文》。

胳经》曰:肩臂肫、骼臑。按《释文》云:「胳,音格,又音各。本亦作骼。」从《释文》。

所注》曰:「上所折分者。」巾箱所误作「析」,从诸本。

受经曰:「尸却手授▯枋。」按经文次序,次宾缩执▯俎授尸,尸却手授以祭。尸既祭哜,复覆手授宾,宾亦覆手受以降。诸本误以「受」为「授」,从经文次序。

末,注曰:「絶肺未以祭。」按诸本未作未,从诸本。

共经》曰:「主人其祭糗脩。」窃疑其者共字之误,而无据。今攷此篇上文曰:「尸取麷蕡,宰夫赞者取白黑以授尸,尸受,兼祭于豆祭。」又曰:「侑又取麷蕡,同祭于豆祭。」又曰:「尸祭糗脩,同祭于豆祭。」又曰:「尸祭糗脩,兼祭于豆祭。」下文曰:「主妇又取麷蕡,兼祭于豆祭。」又曰:「尸取枣糗,祝取栗脯以授尸,尸兼祭于豆祭。」夫兼祭、同祭、共祭,一义也,彼得以言兼、言同,此不得以言共乎?今改其为共,从上下文兼、同之义。

脯》经曰:「宾坐,左执爵,右取肺,防于醢,祭之,执爵,兴,取肺,坐祭之。」按注云:「祭脯肺。」疏曰:「祭脯肺者,按经云取脯取肺祭之,明祭是脯肺。今诸本右取脯作肺,从注疏。」

爵》经云:「举觯于其长。」按注云:「古文觯皆为爵,延熹中诏校书定作觯。」此篇洗觯、实觯,下皆言奠爵、实爵、受爵、卒爵,不复言觯,觯皆当作爵,从古文。

傧。注曰:「自尸卒爵,至此亦与宾同者。」按疏云:「经既云『如傧』,而注复云『与傧同』,者为在上篇而发也。」「賔」当作「傧」,从疏。

士》注曰:「变于士也。」巾箱本「士」误作「土」,从诸本。

  仪礼识误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识误卷三

  宋 张淳 ▯

  释文误字

庿谓祢,注云:「父庙也。」按监本庙作庿【士冠礼】

由蝓》注云:「又音虫。」按:监本「虫」作「由【士冠礼】

与使者」,注云:「后使者,举使皆同。后经注无举使字,此举当作与【士昬礼案:今释文作「后使者」,及注皆同。攷篇内单言「使」,不读「所吏反」之音也。张氏所见本并「使」字,亦属舛误。「举使」当作「与注】

御馂,媵、御。注云:「饭、御、赞,竝同。」监本以「饭」为「馂」是。巳于上又脱一「御」字。经曰:「御馂,妇余【士昬礼】

有许呫尝注云:「谷梁未尝有呫血之盟。」又曰:「或楚,未详。」按建阳本于谷梁下有有字,监本以详为许【士相见礼】

大》大师注云:「大,平王。王皆同此。」本以「大」为「王」,监本去「王」字,皆误。郑注有曰:「昔大王

译食。注说:“先饮啗之。”按《释文》说:“先食作饮饭者皆非【案原本脱先字皆字今据释文补正】疏亦作食。《特牲馈食》注也说:“先食啗之。”所以道食通气。从《释文》疏。

菹》注说:“尸授牢干,而实举于俎豆。”按疏,俎作菹。疏于《特牲》之肺脊,初在俎豆,既作菹,于此又作菹,则此篇之上文注“合祭于俎豆之祭也”之俎,亦必菹字,并从疏。

授经》说:“祝酌受尸。”按经上文祝受尸爵,今酌以授尸,作“受”非也,从经。

绥》注说:“古文堕为肵。”按经云:“上佐食以绥祭。”堕当为绥。后注有云:“绥亦当为挼,古文为肵。”此绥为肵之证,也从经。

左经》说:“主人佐执爵。”按经前后文,执爵皆左,此“佐”当为“左”,从经前后文。

尝经》说:“主人尝之,纳诸内。”巾箱杭本“尝”误作“当”,从监、严本。

啐。注说:“不啐而卒爵者。”监本“啐”误作“卒”,从诸本。

有司彻误字

泛》注说:“泛埽。”按《释文》说:“泛,芳劒反,与《礼记》同。”从《释文》。曰注说:“戒日请子为侑。”按疏日作曰,从疏。

几》注说:“几,所以坐安体。”巾箱本“几”误作“凡”,从诸本。《实》注说:“枲,实也。”按《释文》无“实”字,从《释文》。

钘》注说:“辟,铏也。”按《释文》铏作钘,从《释文》。

胳经》说:肩臂肫、骼臑。按《释文》说:“胳,音格,又音各。本亦作骼。”从《释文》。

所注》说:“上所折分者。”巾箱所误作“析”,从诸本。

受经说:“尸却手授〇枋。”按经文次序,次宾缩执〇俎授尸,尸却手授以祭。尸既祭哜,复覆手授宾,宾亦覆手受以降。诸本误以“受”为“授”,从经文次序。

末,注说:“絶肺未以祭。”按诸本未作未,从诸本。

共经》说:“主人其祭糗脩。”窃疑其者共字之误,而无据。今攷此篇上文说:“尸取麷蕡,宰夫赞者取白黑以授尸,尸受,兼祭于豆祭。”又说:“侑又取麷蕡,同祭于豆祭。”又说:“尸祭糗脩,同祭于豆祭。”又说:“尸祭糗脩,兼祭于豆祭。”下文说:“主妇又取麷蕡,兼祭于豆祭。”又说:“尸取枣糗,祝取栗脯以授尸,尸兼祭于豆祭。”夫兼祭、同祭、共祭,一义也,彼得以言兼、言同,此不得以言共乎?今改其为共,从上下文兼、同之义。

脯》经说:“宾坐,左执爵,右取肺,防于醢,祭之,执爵,兴,取肺,坐祭之。”按注说:“祭脯肺。”疏说:“祭脯肺者,按经云取脯取肺祭之,明祭是脯肺。今诸本右取脯作肺,从注疏。”

爵》经说:“举觯于其长。”按注说:“古文觯皆为爵,延熹中诏校书定作觯。”此篇洗觯、实觯,下皆言奠爵、实爵、受爵、卒爵,不复言觯,觯皆当作爵,从古文。

傧。注说:“自尸卒爵,至此亦与宾同者。”按疏说:“经既云‘如傧’,而注复云‘与傧同’,者为在上篇而发也。”“賔”当作“傧”,从疏。

士》注说:“变于士也。”巾箱本“士”误作“土”,从诸本。

仪礼识误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识误卷三

宋 张淳 〇

释文误字

庿谓祢,注说:“父庙也。”按监本庙作庿【士冠礼】

由蝓》注说:“又音虫。”按:监本“虫”作“由【士冠礼】

与使者”,注说:“后使者,举使皆同。后经注无举使字,此举当作与【士昬礼案:今释文作“后使者”,及注皆同。攷篇内单言“使”,不读“所吏反”之音也。张氏所见本并“使”字,亦属舛误。“举使”当作“与注】

御馂,媵、御。注说:“饭、御、赞,竝同。”监本以“饭”为“馂”是。巳于上又脱一“御”字。经说:“御馂,妇余【士昬礼】

有许呫尝注说:“谷梁未尝有呫血之盟。”又说:“或楚,未详。”按建阳本于谷梁下有有字,监本以详为许【士相见礼】

大》大师注说:“大,平王。王皆同此。”本以“大”为“王”,监本去“王”字,皆误。郑注有说:“昔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