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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朱子礼纂五

朱子礼纂卷四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6–45 段

阴阳之灵不过指一气之屈伸往来者而言耳。天地之间,阴阳合散,何物不有,所以错综防得。曰:固是,今且説大界限,则周礼言天曰神,地曰只,人曰鬼,三者皆有神,而天独曰神者,以其常常流动不息,故专以神言之。若人亦自有神,但在人身上则谓之神,散则谓之鬼耳。鬼是散而静了,更无形,故曰往而不返。又问:子思只举齐明盛服以下数语,发明体物而不可遗之验,只是举神之著者而言,何以不言鬼?曰:鬼是散而静,更无形,故不必言。神是发见,此是鬼之神。如人祖考气散为鬼矣,子孙精诚以格之,则洋洋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岂非鬼之神耶【语类·黄铢录】

译阴阳的神妙,不过是就一气屈伸往来的情形而言罢了。天地之间,阴阳聚合离散,什么东西没有呢?所以错综复杂,防不胜防。

问:确实如此。现在且说大的界限,《周礼》说天称为“神”,地称为“祇”,人称为“鬼”,三者都有神妙之处,而天唯独称为“神”,是因为它常常流动不息,所以专门用“神”来称它。至于人也有自己的神,但在人身上时称为“神”,消散后就称为“鬼”罢了。鬼是消散而静止了,更没有形体,所以说“往而不返”。

又问:子思只举出“齐明盛服”以下几句话,来阐明体察事物而不可遗漏的验证,只是举出神明显著的表现而言,为什么不谈鬼呢?

答:鬼是消散而静止,更没有形体,所以不必多谈。神是显现出来,这是鬼的神妙之处。比如人的祖先之气消散成为鬼了,子孙以精诚之心去感通他们,那么浩浩荡荡好像在他们上方,好像在他们左右,这难道不是鬼的神妙吗?

问: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岂非以气魄未足为鬼神,气魄之盛者乃为鬼神否?曰:非也。大凡説鬼神,皆是通生死而言。此言盛者,则是指生人身上而言。所以后面説「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但説体不説魄也。问:顷闻先生言,耳目之精明者为魄,口鼻之嘘吸者为魂。以此语是而未尽。耳目之所以能精明者为魄,口鼻之所以能嘘吸者为魂。是否?曰:然。防来,魄有个物事形象在里面,恐如水晶相似,所以发出来为耳目之精明。且如月,其黒晕是魄也,其光是魂也。想见人身魂魄也是如此。人生时魂魄相交,死则离而各散去。魂为阳而散上,魄为阴而降下。又曰:阴主藏受,阳主运用。凡能记忆皆魄之所藏受也。至于运用发出来是魂。这两个物事本不相离。他能记忆底是魄,然发出来底便是魂。能知觉底是魄,然知觉发出来底又是魂。虽各自分属阴阳,然阴阳中又各自有阴阳也。或曰:大率魄属形体,魂属精神。曰:精又是魄,神又是魂。又曰: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所以老人多目昏耳聩,记事不得,便是魄衰而少也。老子云:「载营魄,是以魂守魄。」盖魂热而魄冷,魂动而魄静。能以魂守魄,则魂以所守而亦静,魄以魂而有生意。魂之热而生凉,魄之冷而生暖。惟二者不相离,故其阳不燥,其阴不滞,而得其和矣。不然,则魂愈动而魄愈静,魂愈热而魄愈冷,二者相离则不得其和而死矣。又云:「水一也,火二也。」以魂载魄,以二守一,则水火既济而不相离,所以能永年也。养生家説尽千言万语,説龙説虎,説铅説汞,説坎説离,其术止是如此而已。故云:「载魄抱魂,能勿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今之道家只是驰骛于外,安识所谓「载魄守一,能勿离乎」?康节云:「老子得易之体,孟子得易之用。」康节之学意思微似庄老。或曰:老子以其不能发用。否曰:「老子只是要收藏,不放散【语类·吕焘录】

问祖考之精神,便是自家之精神,故祭之可以来格。至于妻及外亲,则不知如何?曰:「但所当祭者,其精神魂魄无不感通。」盖本是从一原中流出,初无间隔。虽天地山川鬼神,亦然也【文集·答汪长孺】

如今士大夫家都要理会古礼。今天下有二件极大底事恁地循袭。其一,是天地同祭于南郊。其一,是太祖不特立庙,而与诸祖同一庙。自东汉以来如此【又录云: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子谓为刍灵也善,谓为俑者不仁。虽是前代已用,物事到不是处也,须改用教是始得【语类·叶贺孙录】

如今郊礼合祭天地,周礼有圜丘、方泽之説。后来人却只説地便是后土。见于书传,言郊社多矣。某防来不要如此也。自还有方泽之祭,但周礼其他处又都不説,亦未可晓【语类·钱木之录】

某按:社实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五土之只,而后土勾龙氏其配也。稷则专为原隰之只能生五谷者,而后稷周弃氏其配也。风师箕也,雨师毕也。是皆着于《周礼》,领于大宗伯之官。惟社稷自天子之都至于国里,通得祭;而风雨之神,则自唐以来诸郡始得祀焉。至于雷神,则又唐制所与雨师同坛共牲而祀者也。国朝礼文,大抵多袭唐故,故今郡国祀典,自先圣先师之外,惟是五者。盖以为二气之良能,天地之功用,流行于覆载之间,以育万物,而民生赖焉者,其德惟此为尤盛。是以于其坛壝时日之制,牲币器服之品,降登馈奠之节,莫不参订讨论,著之礼象,颁下郡国,藏于礼官有司,岁举行之。而部刺史又当以时循行,察其不如法者。盖有国家者,所以昭事明神,祈以降祥锡福于下,其勤如此。顾今之为吏者,所知不过簿书期会之间,否则觞豆舞歌,相与放焉,而不知反其所敬畏,崇饰而神事之者,非老子释氏之祠,则妖妄淫昬之鬼而已。其于先王之制,国家之典,所以治人事神者,易尝有概于其心哉?呜呼!人心之不正,风俗之不厚,年谷之不登,民生之不遂,其不亦以此欤?今罗侯之与刘君,乃能相与汲汲乎

译问:气是神的旺盛表现,魄是鬼的旺盛表现。难道不是说气魄不足不能称为鬼神,只有气魄旺盛的才能称为鬼神吗?答:不是的。大凡谈论鬼神,都是贯通生死而言的。这里所说的“盛”,是指活人身上而言的。所以后面说“骨肉腐朽于地下,阴气化为荒野泥土”,只说形体而不说魄。问:近来听先生说,耳目精明的是魄,口鼻呼吸的是魂。这话对但未尽善。应该说,耳目之所以能精明的是魄,口鼻之所以能呼吸的是魂。对吗?答:对。我推测,魄里面有一个事物的形象,恐怕像水晶一样,所以表现出来为耳目的精明。比如月亮,那黑色的晕圈是魄,那光芒是魂。推想人身上的魂魄也是如此。人活着时魂魄相交,死后则分离而各自散去。魂属阳而向上消散,魄属阴而向下沉降。又说:阴主藏受,阳主运用。凡是能记忆的,都是魄所藏受的。至于运用发挥出来的,是魂。这两样事物本来不相分离。能记忆的是魄,但发挥出来的是魂。能知觉的是魄,但知觉发挥出来的又是魂。虽然各自分属阴阳,但阴阳之中又各自有阴阳。有人说:大抵魄属于形体,魂属于精神。答:精又是魄,神又是魂。又说:魄旺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所以老人大多眼花耳聋,记不住事情,就是魄衰微而减少了。老子说:“载营魄,是以魂守魄。”大概是因为魂热而魄冷,魂动而魄静。能用魂来守魄,那么魂因为有所守而也安静,魄因为魂而有了生机。魂的热产生凉,魄的冷产生暖。只有二者不相分离,所以阳不燥热,阴不滞涩,从而得到和谐。不然的话,魂越动而魄越静,魂越热而魄越冷,二者相离就得不到和谐而死亡了。又说:“水是一,火是二。”用魂来载魄,用二来守一,那么水火既济而不相离,所以能长寿。养生家说了千言万语,说龙说虎,说铅说汞,说坎说离,他们的方术仅此而已。所以说:“载魄抱魂,能不分离吗?专气致柔,能像婴儿一样吗?”现在的道家只是在外表上驰骋追求,哪里懂得什么叫“载魄守一,能不分离”呢?邵雍说:“老子得到了《易经》的体,孟子得到了《易经》的用。”邵雍的学问意思略微类似庄子和老子。有人说:老子是因为不能发挥运用。答:不对,“老子只是想要收藏,不放散”。

问:祖先的精神,就是自家的精神,所以祭祀他们可以使之降临。至于妻子和外亲,又该如何呢?答:“凡是应当祭祀的,他们的精神魂魄没有不感通的。”大概是因为本来都是从同一个本源中流出的,起初没有间隔。即使是天地山川鬼神,也是这样。

如今士大夫家都要研究古礼。今天下有两件极大的事情如此沿袭。其一,是天地同祭于南郊。其二,是太祖不单独立庙,而与各位祖先同在一座庙里。自从东汉以来就是这样。子认为用草扎的灵偶好,认为用俑陪葬不仁。虽然是前代已经使用,但事物到了不当之处,必须改用正确的才行。

如今郊礼合祭天地,《周礼》有圜丘、方泽的说法。后来的人却只说地就是后土。见于书传,谈论郊社的很多。我推测不要这样。自还有方泽的祭祀,但《周礼》其他处又不说,也不可知晓。

我按:社实际上是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五种土地的专神,而后土勾龙氏是其配享。稷则专门是原隰中能生长五谷的神,而后稷周弃氏是其配享。风师是箕星,雨师是毕星。这些都记载于《周礼》,由大宗伯之官统领。只有社稷,从天子的都城到各国的邑里,普遍可以祭祀;而风雨之神,则从唐代以来各郡才开始祭祀。至于雷神,则是唐代制度中与雨师同坛共牲而祭祀的。本朝礼文,大多沿袭唐代的旧制,所以如今郡国的祀典,除了先圣先师之外,只有这五者。大概认为这是二气的良能,天地的功用,流行于覆盖承载之间,以养育万物,而百姓生活依赖于此,它们的德行以此为最盛。因此对于它们的坛壝时日之制,牲币器服之品,降登馈奠之节,无不参订讨论,著于礼象,颁下郡国,藏于礼官有司,每年举行。而部刺史又应当按时巡视,察其不合法规的。大概有国家的人,用来昭事明神,祈求降下祥瑞赐福于下,其勤勉如此。然而现在做官吏的人,所知道的不过是簿书期会之间,否则就是觞豆舞歌,相与放纵,而不知道反归其所敬畏,崇饰而神事之的,不是老子释氏的祠庙,就是妖妄淫昏的鬼神罢了。他们对于先王的制度,国家的典章,所以治人事神的道理,何尝有概于其心呢?唉!人心不正,风俗不厚,年谷不丰,民生不遂,难道不是因为这个吗?如今罗侯与刘君,却能相与汲汲乎

此,非其学古爱民之志,卓然有见乎流俗见闻之表,其孰能之【文集·鄂州社稷坛记】

译这,如果不是他学习古人、爱护百姓的志向,卓越地见识到流俗见闻的表象之上,还有谁能做到呢?

尧卿问社主平时藏在何处?曰:向来沙随説,以所宜木刻而为主。某尝辨之,后来觉得却是,但以所宜木为主。如今世俗神树模样非是,将木来截作主也。以木名社,如栎社、枌榆社之类。又问社稷神曰:説得不同,或云稷是山林原隰之神,或云是谷神。防来谷神较是,社是土神。又问社何以有神?曰:能生物便是神也。又曰:周礼亡国之神,却用刑人为尸。一部周礼却是防得天理烂熟也【语类林防孙录】

叔器问五祀祭行之义曰行堂涂也古人无廊屋只于堂阶下取两条路五祀虽分四时祭然出则独祭行及出门又有一祭作两小山于门前烹狗置之山上祭毕却就山边吃却推车从两山间过盖取跋履山川之义舜功问祭五祀想也只是当如此致敬未必有此神曰神也者妙万物而言者也盈天地之间皆神若説五祀无神则是有有神处有无神处是甚麽道理叔器问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此是分当如此否曰也是气与他相关如天子则是天地之主便祭得那天地若似其他人与他不相关复祭个甚麽如诸侯祭山川也只祭得境内底如楚昭王病后卜云河为祟诸大夫欲祭河昭王自言楚之分地不及于河河非所以为祟孔子所以美之云昭王之不失国也宜哉这便见得境外山川与我不相关自不当祭又问如杀孝妇天为之旱如何曰这自是他一人足以感动天地若祭祀则分与他不相关如何祭得又问人而今去烧香拜天之类恐也不是曰天只在我更祷个甚麽一身之中凡所思虑运动无非是天一身在天里行如鱼在水里满肚里都是水某説人家还醮无意思岂有斟一杯酒盛两个饼要享上帝且説有此理无此理某在南康祈雨每日去天庆观烧香某説且慢去今若有个人不经州县便去天子那里下状时你嫌他不嫌他你须捉来打不合越诉而今祈雨却如何不祭境内山川如何便去告上帝【语类」黄义刚录】

问后土氏之祭曰:「极而言之,亦似僭然。」此即古人中霤之祭,而今之所谓土地者。郊特牲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教民美报焉。故家主中霤,而国主社。观此,则天不可祭,而土神在民亦可祭。盖自上古陶为土室,其当中处,上为一窍以通明,名之曰中霤。及中古有宫室,亦以室之中央为中霤,存古之旧,示不忘本。虽曰土神,而只以小者言之,非如天子所谓祭皇天后土之大者也【语类·黄义刚录】

室中西南隅乃主位,室中西牖东户。若宣圣庙室,则先圣当东向,先师南向。如周人禘喾郊稷,喾东向,稷南向。今朝廷宗庙之礼,情文都自相悖。不晓得古者主位东向,配位南向,故拜即望西。今既一列皆南向,到拜时亦却望西,拜都自相背。古者用笾豆簠簋等陈于地,当时只席地而坐,故如此饮食为便。今塑像髙髙在上,而祭馔反陈于地,情文全不相称。曩者某人来问白鹿塑像,某答以州县学是天子所立,既元用像,不可更,书院自不宜如此,不如不塑像。某处有列子庙,却塑列子膝坐于地,这必有古像行古礼,须是参用今来日用常礼,庶或飨之。如太祖祭用簠簋笾豆之外,又设牙盘食用椀楪之类陈于牀,这也有意思。到神宗时废了,元祐初复用,后来变元祐之政,故此亦遂废【语类·叶贺孙录】

夫子像设置于椅上,已不是,又复置在台座上。到春秋释奠,却乃陈簠簋笾豆于地,是甚义理?某几番説,要塑宣圣坐于地上,如设席模样,祭时却自席地,此有甚不可处?每説与人,都道差异,不知如何?某记在南康,欲于学中整顿宣圣,不能得。后説与交代云云:宣圣本不当设像,春秋时祭只设主,祭可也。今不可行,只得设像坐于地方,始是礼【语类·徐防录】

新书院告成,明日欲祀先圣先师。古有释菜之礼,约而可行。遂检五礼新仪,令具其要者以呈先生。终日董役,夜归即与诸生斟酌礼仪。鸡鸣起,平明往书院,以防事未备。就讲堂行礼,宣圣像居中,兖国公顔氏,郕侯曾氏,沂水侯孔氏,邹国公孟氏,西向配。北上【竝纸牌子】濂溪周先生【东一】明道程先生【西一】伊川程先生【柬二】康节

译尧卿问:社主平时藏在何处?回答说:向来沙随先生说,用适宜的木头雕刻成社主。我曾经辨析过,后来觉得确实如此,只是用适宜的木头作为社主。如今世俗的神树模样不对,是将木头截断做成社主。以木头命名社,如栎社、枌榆社之类。又问社稷神说:说法不同,有的说稷是山林原隰之神,有的说是谷神。想来谷神比较对,社是土神。又问社为什么有神?回答说:能生出万物就是神。又说:《周礼》中亡国之神,却用受过刑的人作为尸。一部《周礼》却是把天理看得烂熟了【语类林防孙录】

叔器问五祀祭行的意义,回答说:行是堂涂。古人没有廊屋,只在堂阶下取两条路。五祀虽然分四季祭祀,但出门时只祭行,及至出门又有一祭。在门前作两座小山,烹狗放在山上,祭毕就在山边吃,然后推车从两山间经过,这是取跋履山川的意义。舜功问:祭五祀,想必也只是应当如此致敬,未必有此神。回答说:所谓神,是从妙万物而言的。充满天地之间都是神,如果说五祀无神,那就是有有神处有无神处,这是什么道理?叔器问: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祖先,这是分当如此吗?回答说:这也是气与他相关。如天子则是天地之主,便祭得那天地;若似其他人与他不相关,再祭个什么?如诸侯祭山川,也只祭得境内底。如楚昭王病后,占卜说河为祟,诸大夫欲祭河,昭王自言楚的分地不及于河,河非所以为祟,孔子所以美之,说昭王之不失国也宜哉。这便见得境外山川与我不相关,自不当祭。又问:如杀孝妇,天为之旱,如何?回答说:这自是他一人足以感动天地,若祭祀则分与他不相关,如何祭得?又问:人而今去烧香拜天之类,恐也不是。回答说:天只在我,更祷个什么?一身之中,凡所思虑运动,无非是天。一身在天里行,如鱼在水里,满肚里都是水。某说:人家还醮无意思,岂有斟一杯酒、盛两个饼要享上帝?且说有此理无此理?某在南康祈雨,每日去天庆观烧香。某说:且慢去。今若有个人不经州县,便去天子那里下状时,你嫌他不嫌他?你须捉来打,不合越诉。而今祈雨,却如何不祭境内山川,如何便去告上帝?【语类」黄义刚录】

问后土氏之祭,回答说:“极而言之,亦似僭然。”这就是古人中霤之祭,而今之所谓土地者。《郊特牲》说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所以尊天而亲地,教民美报焉。故家主中霤,而国主社。观此,则天不可祭,而土神在民亦可祭。盖自上古陶为土室,其当中处,上为一窍以通明,名之曰中霤。及中古有宫室,亦以室之中央为中霤,存古之旧,示不忘本。虽曰土神,而只以小者言之,非如天子所谓祭皇天后土之大者也【语类·黄义刚录】

室中西南隅乃主位,室中西牖东户。若宣圣庙室,则先圣当东向,先师南向。如周人禘喾郊稷,喾东向,稷南向。今朝廷宗庙之礼,情文都自相悖。不晓得古者主位东向,配位南向,故拜即望西。今既一列皆南向,到拜时亦却望西,拜都自相背。古者用笾豆簠簋等陈于地,当时只席地而坐,故如此饮食为便。今塑像高高在上,而祭馔反陈于地,情文全不相称。曩者某人来问白鹿塑像,某答以州县学是天子所立,既元用像,不可更,书院自不宜如此,不如不塑像。某处有列子庙,却塑列子膝坐于地,这必有古像行古礼,须是参用今来日用常礼,庶或飨之。如太祖祭用簠簋笾豆之外,又设牙盘食用椀楪之类陈于牀,这也有意思。到神宗时废了,元祐初复用,后来变元祐之政,故此亦遂废【语类·叶贺孙录】

夫子像设置于椅上,已不是,又复置在台座上。到春秋释奠,却乃陈簠簋笾豆于地,是甚义理?某几番说,要塑宣圣坐于地上,如设席模样,祭时却自席地,此有甚不可处?每说与人,都道差异,不知如何?某记在南康,欲于学中整顿宣圣,不能得。后说与交代云云:宣圣本不当设像,春秋时祭只设主,祭可也。今不可行,只得设像坐于地方,始是礼【语类·徐防录】

新书院告成,明日欲祀先圣先师。古有释菜之礼,约而可行。遂检五礼新仪,令具其要者以呈先生。终日董役,夜归即与诸生斟酌礼仪。鸡鸣起,平明往书院,以防事未备。就讲堂行礼,宣圣像居中,兖国公颜氏,郕侯曾氏,沂水侯孔氏,邹国公孟氏,西向配。北上【并纸牌子】濂溪周先生【东一】明道程先生【西一】伊川程先生【柬二】康节

邵先生【西二】司马温国文正公【柬三】横渠张先生【西三】延平李先生【东四】从祀【亦纸牌子】竝设于地。祭仪别录,祝文别录。先生为献官,命贺孙为赞直卿居甫,分奠叔蒙,赞敬之掌仪。堂狭地润,颇有失仪,但献官极其诚意,如或享之。邻曲长幼竝来陪礼。毕,先生揖宾坐,宾再起,请先生就中位。开讲,先生以坐中多年老,不敢居中位,再辞不获。诸生复请,遂就位説为学之要。午饭后,集众宾饮至暮散【语类叶贺孙录】

译邵先生、司马温国文正公、横渠张先生、延平李先生配享的牌位,一并陈设在堂下。祭祀仪节另行记录,祝文另行记录。先生担任献官,命贺孙担任赞礼,直卿、居甫分别负责奠酒,叔蒙、赞、敬之掌管礼仪。因为厅堂狭窄、地面潮湿,礼仪多有失误,但献官极其诚心,仿佛神灵真的来享用祭品。乡邻中的长辈和晚辈都来陪祭。祭祀结束后,先生向宾客作揖请他们就座,宾客再次起身,请先生坐在中间的主位。开始讲学时,先生因为座中有许多老人,不敢坐在主位,再次推辞未果。众学生再次请求,先生才就座,讲述为学的要领。午饭后,聚集众宾客饮酒,直到傍晚才散去。

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大夫士降杀以两,而祭法又有适士二庙,官师一庙之文。大抵士无太祖,而皆及其祖考也【郑氏曰:夏五庙,商六庙,周七庙。今按商书已云七世之庙,郑説恐非。顔师古曰: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昭,明也;穆,美也。后以晋室讳昭,故学者改昭为韶】其制皆为中门外之左,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晋博士孙毓议】天子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为宗,亦百世不迁【宗亦曰世室,亦曰祧。郑注《周礼》守祧曰:宗亦曰祧,亦曰世室。《周礼》言守祧之宫,郑氏曰:远庙为祧。周为文武之庙,迁主藏焉。又曰:迁主所藏曰祧。先公之迁主藏于太祖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于文武之庙。羣穆于文,羣昭于武。《明堂位》有文世室、武世室。郑氏曰:世室者,不毁之名也】二昭二穆为四亲庙,髙祖以上亲尽则毁,而递迁。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昭之二庙亲尽则毁,而迁其主于昭之宗。曾祖迁于昭之二,新入庙者祔于昭之三,而髙祖及祖在穆如故。穆庙亲尽仿此。新死者如当为昭,则祔于昭之近庙,而自近庙迁其祖于昭之次庙,而于主祭者为曾祖。自次庙迁其髙祖于昭之世室。盖于主祭者为五世而亲尽故也。其穆之两庙如故不动,其次庙于主祭者为髙祖,其近庙于主祭者为祖也。主祭者殁,则祔于穆之近庙,而递迁其上仿此。凡毁庙迁主,改涂易檐,示有所变,非尽毁也。见《谷梁传》及注】诸侯则无二宗,大夫则无二庙,其迁毁之次则与天子同【传:毁庙之主藏于太祖】仪礼》所谓以其班祔,《檀弓》所谓祔于祖父者也【曲礼》云: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郑氏曰:以孙与祖昭穆同也。周制自后稷为太祖,不窋为昭,鞠为穆,以下十二世至太王,复为穆;十三世至王季,复为昭;十四世至文王,又为穆;十五世至武王,复为昭。故书称文王为穆考,诗称武王为昭考。而左氏传曰:「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又曰:「管、蔡、鲁、卫,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盖其次序一定,百世不易。虽文王在右,武王在左,嫌于倒置,而诸庙别有门垣,足以各全其尊,初不以左右为尊卑也】三代之制,其详虽不得闻,然其大畧不过如此。汉承秦弊,不能深考古制,诸帝之庙各在一处,不容合为都宫以序昭穆【韦元成传云:「宗庙异处,昭穆不序。」但考周制,先公庙在岐,周文王在丰,武王在镐,则都宫之制亦不得为与?汉亦无甚异,未详其説】贡禹、韦元成、匡衡之徒,虽欲正之,而终不能尽合古制,旋亦废罢。后汉明帝又欲遵俭自抑,遗诏无起寝庙,但藏其主于光武庙中更衣别室。其后章帝又复如之。后世遂不敢加,而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之制【见后汉明帝纪、祭祀志,志又云:「其后积多无别,而显宗但为陵寝之号】自是以来,更歴魏晋,下及隋唐,其间非无奉先思孝之君、据经守礼之臣,而皆不能有所裁正。其弊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孙子,而更僻处于一隅,既无以见其为七庙之尊、羣庙之神,则又上厌祖考,而不得自为一庙之主。以人情而论之,则生居九重,穷极壮丽,而没祭一室,不过寻丈之间,甚或无地以容鼎俎,而阴损其数,孝子顺孙之心于此宜亦有所不安矣。肆我神祖始独慨然,深诏儒臣讨论旧典,盖将以远迹三代之隆,一正千古之缪,甚盛举也。不幸未及营表,世莫得闻,秉笔之士又复不能特书其事以诏万世。今独其见于陆氏之文者为可考耳。然其所论昭穆之説亦未有定论,独原庙之制外为都宫,而各为寝庙,门坦乃为近古,但其礼本不经,仪亦非。古故儒者得以议之。如李清臣所谓:畧于七庙之室,而为祠于佛老之侧;不为木主,而为之象;不为禘祫烝尝之祀,而行一酌奠之礼。杨时所谓:舎二帝三王之正礼,而从一缪妄之叔孙通者,其言皆是也。然不知

译《王制》说:天子设立七座宗庙,三座昭庙、三座穆庙,加上太祖的宗庙共七座。诸侯、大夫、士的宗庙数量依次递减两座,而《祭法》中又有适士设两座宗庙、官师设一座宗庙的记载。大体上,士没有太祖,都祭祀到祖父和父亲。郑玄说:夏代设五座宗庙,商代设六座,周代设七座。现在考察《尚书》中已经提到“七世之庙”,郑玄的说法恐怕不对。颜师古说:父亲为昭,儿子为穆,孙子又为昭。昭,意为明;穆,意为美。后来因为晋朝避讳“昭”字,所以学者将“昭”改为“韶”。这些宗庙的建制都在中门外的左侧,外面建有都宫,内部各自设有寝庙,另有门墙。太祖庙在北面,左边是昭庙,右边是穆庙,依次向南排列。晋朝博士孙毓议:天子的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作为宗庙,也百世不迁。宗庙也叫世室,也叫祧。郑玄注《周礼》守祧篇说:宗庙也叫祧,也叫世室。《周礼》提到守祧的宫室,郑玄说:远庙称为祧。周代设立文王、武王的宗庙,迁出的神主藏在那里。又说:迁出的神主所藏之处叫祧。先公迁出的神主藏在太祖后稷的宗庙,先王迁出的神主藏在文王、武王的宗庙。群穆附于文王,群昭附于武王。《明堂位》中有文世室、武世室。郑玄说:世室,是不毁弃的名称。两座昭庙、两座穆庙作为四亲庙,高祖以上亲尽就毁弃,并依次迁移。昭庙永远是昭庙,穆庙永远是穆庙。昭庙的两座庙亲尽就毁弃,将其神主迁到昭庙的宗庙。曾祖迁到昭庙的第二座,新入庙的附祭于昭庙的第三座,而高祖和祖在穆庙依旧。穆庙亲尽也仿照此例。新死者如果应当为昭,就附祭于昭庙的近庙,而从近庙将其祖迁到昭庙的次庙,对于主祭者来说是曾祖。从次庙将其高祖迁到昭庙的世室。大概对于主祭者来说,五世亲尽的缘故。穆庙的两座庙依旧不动,次庙对于主祭者来说是高祖,近庙对于主祭者来说是祖。主祭者去世,就附祭于穆庙的近庙,依次迁移其上的神主也仿照此例。凡是毁庙迁主,改变涂饰和屋檐,表示有所变化,并非完全毁弃。见于《谷梁传》及注。诸侯则没有两座宗庙,大夫则没有两座庙,其迁移毁弃的顺序与天子相同。《传》说:毁庙的神主藏在太祖庙。《仪礼》所说的按班次附祭,《檀弓》所说的附祭于祖父。《曲礼》说:君子抱孙不抱子。这是说孙子可以做祖父的尸,儿子不可以做父亲的尸。郑玄说:因为孙与祖昭穆相同。周代制度从后稷为太祖,不窋为昭,鞠为穆,以下十二世到太王,又为穆;十三世到王季,又为昭;十四世到文王,又为穆;十五世到武王,又为昭。所以《书》称文王为穆考,《诗》称武王为昭考。而《左氏传》说:“太伯、虞仲,是太王的昭;虢仲、虢叔,是王季的穆。”又说:“管、蔡、鲁、卫,是文王的昭;邘、晋、应、韩,是武王的穆。”大概其顺序一定,百世不变。虽然文王在右,武王在左,似乎倒置,但各庙另有门墙,足以各自保全其尊严,起初不以左右为尊卑。三代的制度,其细节虽然不能听闻,但其大略不过如此。汉代继承秦代的弊端,不能深入考察古代制度,各位皇帝的宗庙各自在一处,不能合为都宫以排列昭穆。韦元成传说:“宗庙异处,昭穆不序。”但考察周代制度,先公庙在岐,周文王在丰,武王在镐,那么都宫的制度也不能说是没有吗?汉代也没有很大不同,未详其说。贡禹、韦元成、匡衡等人,虽然想要纠正,但最终不能完全符合古代制度,不久也就废罢。后汉明帝又想遵循节俭自我抑制,遗诏不起建寝庙,只将神主藏在光武帝庙中更衣的别室。其后章帝又如此。后世遂不敢增加,而公私的宗庙都采用同堂异室的制度。见于后汉明帝纪、祭祀志,志又说:“其后积多无别,而显宗只设陵寝之号。”从此以来,历经魏晋,下至隋唐,其间并非没有奉先思孝的君主、据经守礼的大臣,但都不能有所裁正。其弊端致使太祖的地位低于孙子,而且偏处于一隅,既无法体现其为七庙之尊、群庙之神,又压制祖考,而不能自为一庙之主。以人情而论,则生前居住九重宫阙,穷极壮丽,死后祭祀一室,不过寻丈之间,甚或无地以容纳鼎俎,而阴损其数,孝子顺孙之心于此应当也有所不安了。于是我们的神祖起初独自慨然,深诏儒臣讨论旧典,大概将以远追三代的隆盛,一正千古的谬误,是很盛大的举措。不幸未及营建表彰,世人未能听闻,秉笔之士又复不能特书其事以诏万世。现在只有见于陆氏文章中的才可考察。然而其所论昭穆之说也未有定论,只有原庙的制度外为都宫,而各为寝庙,门坦才接近古代,但其礼本不经,仪亦非古,故儒者得以议论。如李清臣所说:略于七庙之室,而为祠于佛老之侧;不为木主,而为之象;不为禘祫烝尝之祀,而行一酌奠之礼。杨时所说:舍二帝三王之正礼,而从一缪妄之叔孙通者,其言皆是也。然不知

其所以致此,则由于宗庙不立而人心有所安也。不议复此,而徒欲废彼,亦安得为至当之论哉?○韦元成、刘歆庙数不同,班固以歆説为是,今亦未能决其是非,姑两存之。至于迁毁之序,则昭常为昭,穆常为穆。假令新死者当祔昭庙,则毁其髙祖之庙,而祔其主于左祧;迁其祖之主于髙祖之故庙,而祔新死者于祖之故庙。即当祔于穆者,其序亦然。盖祔昭则羣昭皆动,而穆不移;祔穆则羣穆皆移,而昭不动。故虞之明日祔于祖父,盖将代居其处,故为之祭以告新旧之神也。今以周室世次为图,如右所谓髙祖以上亲尽当毁,虞之明日祔于祖父者也。元丰议礼,何洵直、张璪以此为説,而陆佃非之曰:昭穆者,父子之号。昭以明下为义,穆以恭上为义。方其为父,则称昭,取其昭以明下也;方其为子,则称穆,取其穆以恭上也。岂可胶哉?坛立于右,墠立于左。以周制言之,则太王亲尽去右坛而为墠,王季亲尽去左祧而为坛,左右迁徙无嫌。又曰:显考、王考庙与左祧为昭,皇考、考庙与右祧为穆。如曰成王之世,武王为昭,文王为穆,则武不入考庙而入王考庙矣。此皆为説之误。殊不知昭穆本以庙之居东、居西,主之向南、向北而得名,初不为父子之号也。必曰父子之号,则穆之子又安可复为昭哉?坛墠之左右,亦出先儒一时之説,礼经非有明文也。政使果然,亦为去庙之后主藏夹室而有祷之祭,且坛墠又皆一而已。昭不可以越坛而径墠,穆不可以有坛而无墠,故迭进而无嫌,非若庙之有昭穆而可以各由其序而递迁也。又况昭穆之分。自始封以下入庙之时,便有定次。后虽百世不复移易,而其尊卑则不以是而可紊也。故成王之世,文王为穆,而不害其尊于武;武王为昭,而不害其卑于文。非谓之昭即为王考,谓之穆即为考庙也。且必如佃説,新死者必入穆庙,而自父以上,穆迁于昭,昭迁于穆,祔一神而六庙皆为之动,则于其祔也,又何不直祔于父,而必隔越一世以祔于其所未应入之庙乎?佃又言曰:假令甲于上世之次为穆,今合堂同食,实属父行;乙于上世之次为昭,今合堂同食,实属子行。则甲宜为昭,乙宜为穆,岂可远引千岁以来世次,覆令甲为右穆,乙为左昭,以紊父子之序乎?此亦不晓前説之过也。盖昭穆之次既定,则其子孙亦以为序。礼所谓昭与昭齿,穆与穆齿;传所谓太王之昭,王季之穆;文之昭,武之穆者是也。如必以父为昭而子为穆,则太伯、虞仲乃太王之父,而文王反为管、蔡、鲁、卫之子矣,而可乎哉?且一昭穆也,既有上世之次,又有今世之次,则所以序其子孙者,无乃更易不定,而徒为纷纷乎?曰:然则庙之迁次如图,可以见矣。子孙之序如佃所驳,得无真有难处者耶?曰:古人坐次,或以西方为上,或以南方为上,未必以左为尊也。且又安知不如时祫之位乎?○昭穆之不为尊卑説,已前见其大祫,则始封以下以次相承,亦无差舛。故张璪以为四时常祀,各于其庙,不偶坐而相临。故武王进居王季之位,而不嫌尊于文王;及合食乎祖,则王季、文王更为昭穆,不可谓无尊卑之序者是也。但四时之祫不兼毁庙之主,则有右无昭,而穆独为尊之时;若两世室之主,则文常为穆,而武常为昭也。故陆佃以为毁庙之主有不皆祫之时,难之而未见璪之所以对也。予窃以为以上世之次推之,一昭一穆,固有定次;而其自相为偶,亦不可易。但其散居本庙,各自为主而不相厌,则武王进居王季之位而不嫌尊于文王。及其合食于祖,则王季虽迁,而武王自当与成王为偶,未可以遽进而居王季之处也。文王之为穆,亦虚其所向之位而已,则虽北向,而何害其为尊哉【文集·禘祫议】

译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是因为宗庙没有确立,而人心有所依托。不讨论恢复这一制度,却只想要废除那一项,这怎么能算是最恰当的理论呢?○韦元成和刘歆关于宗庙数量的说法不同,班固认为刘歆的说法是正确的,现在我也不能决断谁对谁错,暂且将两种说法都保留下来。至于迁移和毁弃宗庙的顺序,那么昭位永远是昭位,穆位永远是穆位。假设新死的人应当附祭在昭位的宗庙,那么就毁弃高祖的宗庙,将新死者的神主附祭在左祧;将祖父的神主迁移到高祖原来的宗庙,而将新死者附祭在祖父原来的宗庙。如果应当附祭在穆位,其顺序也是这样。大概附祭在昭位,那么所有的昭位神主都移动,而穆位不动;附祭在穆位,那么所有的穆位神主都移动,而昭位不动。所以在虞祭的第二天附祭于祖父,是因为将要替代占据那个位置,所以举行祭祀来告知新旧的神灵。现在以周朝世系为图,如右边所说,高祖以上亲缘已尽应当毁弃,虞祭的第二天附祭于祖父。元丰年间讨论礼制,何洵直、张璪以此作为说法,而陆佃反对说:昭穆是父子的称号。昭取“明下”之义,穆取“恭上”之义。当他作为父亲时,就称为昭,取他昭明下辈的意思;当他作为儿子时,就称为穆,取他恭敬上辈的意思。怎么可以拘泥不变呢?坛立在右边,墠立在左边。以周朝制度来说,太王亲缘已尽离开右边的坛而成为墠,王季亲缘已尽离开左边的祧而成为坛,左右迁移没有嫌疑。又说:显考、王考的宗庙与左祧为昭,皇考、考的宗庙与右祧为穆。如果说在成王时代,武王为昭,文王为穆,那么武王就不进入考庙而进入王考庙了。这些都是说法的错误。殊不知昭穆本来是根据宗庙居东、居西,神主向南、向北而得名,起初并不是父子的称号。如果一定要说是父子的称号,那么穆的儿子又怎么可以再成为昭呢?坛墠的左右,也是出自前代儒者一时的说法,礼经并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即使真的如此,也只是在离开宗庙之后,神主藏在夹室而有祈祷的祭祀,况且坛墠又都只有一个而已。昭不可以越过坛而直接到墠,穆不可以有坛而没有墠,所以交替前进而没有嫌疑,不像宗庙有昭穆之分而可以各自按照顺序依次迁移。况且昭穆的区分,从始封以下进入宗庙的时候,就有固定的次序。后来即使经过百代也不再改变,而他们的尊卑也不因此可以混乱。所以在成王时代,文王为穆,不妨害他比武王尊贵;武王为昭,不妨害他比文王卑下。并不是说称为昭就是王考,称为穆就是考庙。而且如果一定要像陆佃所说,新死的人一定进入穆庙,而从父亲以上,穆位迁移到昭位,昭位迁移到穆位,附祭一个神而六个宗庙都为之变动,那么在附祭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接附祭于父亲,而一定要隔越一代去附祭在他不应该进入的宗庙呢?陆佃又说:假设甲在上世的次序中为穆,现在合堂同食,实际上属于父辈;乙在上世的次序中为昭,现在合堂同食,实际上属于子辈。那么甲应当为昭,乙应当为穆,怎么可以远引千年以来的世次,反而让甲为右穆,乙为左昭,来扰乱父子的次序呢?这也是不明白前面说法的错误。大概昭穆的次序一旦确定,那么他们的子孙也以此作为次序。礼所说的昭与昭同辈,穆与穆同辈;传所说的太王之昭,王季之穆;文王之昭,武王之穆,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一定要以父亲为昭而儿子为穆,那么太伯、虞仲就是太王的父亲,而文王反而成为管、蔡、鲁、卫的儿子了,这可以吗?况且一个昭穆,既有上世的次序,又有今世的次序,那么用来排列子孙的,岂不是更易不定,而只是徒然纷乱呢?说:那么宗庙迁移的次序如图,可以看到了。子孙的次序如陆佃所驳斥的,难道真的难以处理吗?说:古人坐次,有的以西方为上,有的以南方为上,未必以左边为尊贵。而且又怎么知道不像当时合祭的位置呢?○昭穆不作为尊卑的说法,在前面大祫祭中已经看到,始封以下依次相承,也没有差错。所以张璪认为四时常祭,各自在它们的宗庙,不并排坐而相对。所以武王进居王季的位置,而不嫌弃比文王尊贵;等到合食于祖庙,那么王季、文王更为昭穆,不能说没有尊卑的次序。但是四时的合祭不兼及毁庙的神主,那么就有只有右祧没有昭位,而穆位独尊的时候;如果是两世室的神主,那么文王常为穆,而武王常为昭。所以陆佃认为毁庙的神主有不都参与合祭的时候,对此提出质疑而未见张璪的回答。我私下认为以上世的次序推之,一昭一穆,本来有固定的次序;而他们互相配对,也不可改变。只是他们散居在本庙,各自为主而不互相压抑,那么武王进居王季的位置而不嫌弃比文王尊贵。等到合食于祖庙,那么王季虽然迁移,而武王自然应当与成王配对,不可以贸然进居王季的位置。文王作为穆,也只是虚设他所向的位置而已,那么即使向北,又有什么妨碍他的尊贵呢【文集·禘祫议】

宗庙南向,堂室皆南向。但室户在室南壁之东偏而南向,牖在室南壁之西偏而南向。故以室西南隅为奥,而为尊者之居,所谓宗室牖下也。既以西南为尊者之位,则室中之位固以东乡为尊矣。非谓庙东乡而太祖东乡也。然亦非独太祖也,凡庙皆南乡,而本庙之主在其庙室中皆东乡。但祫祭于太庙之时,则独太祖不易其位,而羣庙之主合食于前者,皆南乡北乡以叙昭穆耳。禘祭于太庙,则又以所出之帝为东乡,而太祖反居南乡为配位也【通典·开元礼】释奠先圣东向,先师南向,乃古礼也】堂上之位则以南乡为尊,如《仪礼》乡饮酒,宾席牖前南向。今沈存中説祭礼朝践于堂,亦以南乡为尊,而政和新仪亦有是説,但未见所据之本文。又秦汉间,广武君、王陵母皆云东向坐,田蚡传亦云自坐东乡而坐其兄南乡。此则不知其为室中为堂上,但犹以东乡为尊,则可见矣【文集·答王子合】

李丈问太庙堂室之制曰:「古制是不可晓。礼説士堂后一架为室,盖甚窄,天子便待加得五七架亦窄狭。不知周家三十以上神主位次相逼,如何行礼?室在堂后一间,从堂内左角为户而入,西壁如今之墙上为龛,太祖居之,东向。旁两壁有牖,羣昭列于北牖下而南向,羣穆列于南牖下而北向。堂又不为神位,而为人所行礼之地。天子设黼扆于中,受诸侯之朝【语类·陈淳录】

臣窃见太祖皇帝受命之初,未遑他事,首尊四祖之庙,而又以僖祖为四庙之首,累圣尊崇,罔敢夫坠。中间虽以世数寖远,迁之夹室,而未及数年,议臣章衡复请尊奉,以为太庙之始祖。宰相王安石等遂奏,以为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与稷契疑无以异。今欲毁其庙而藏其主,替祖宗之尊而下祔于子孙,非所以顺祖宗之孝心也。于是神宗皇帝诏从其请,而司马光、韩维、孙朴、孙固等以为非是,力奏争之,其説甚详。然其立意不过以为太祖受命立极,当为始祖,而祫享东向,僖祖初无功德,亲尽当祧而已。臣尝深考其説,而以人心之所安者揆之,则僖祖者,太祖之髙祖考也。虽歴世久远,功德无传,然四世之后,笃生神孙,顺天应人,以宁兆庶,其为功德,盖不必身亲为之然后为盛也。是以太祖皇帝首崇立之,以为初庙,当此之时,盖已归德于祖,而不敢以功业自居矣。今乃以欲尊太祖之故,而必使之夺据僖祖初室东向之位,臣恐在天之灵于此有所不忍而不敢当也。安石之为人,虽不若光等之贤,而其论之正则有不可诬者。世之论者不察于此,但见太祖功德之盛,而不知因太祖当日崇立僖祖之心以原其所自;但见光等之贤,非安石、章衡之所及,而不知反之于己,以即夫心之所安,是以纷纷多为异説。臣尝病其如此,每恨无以正之,不谓今者之来,适逢此议,而又以疾病之故,不获祗赴,谨已畧具鄙见申尚书省,乞与敷奏。又访得元祐大儒程颐所论,深以安石之言为当,贴説详尽,而所论并祧二祖,止成八世之説,尤为明白。未知己未得达圣听,欲乞宣问详赐览观,并下此奏别令详议,以承太祖皇帝尊祖敬宗、报本反始之意,上延基祚,下一民听,千万幸甚。取进止【文集·祧庙议状】

问祧主当迁何地?曰:便是这事难处。汉唐人多瘗于两阶之间,然今人家庙亦无所谓两阶者,两阶之间以其人迹不踏,取其洁耳。问各以昭穆瘗于祖宗之坟如何?曰:唐人亦有瘗于寝园者,但今人坟墓又有太远者,恐难用耳。顷在朝因僖祖之祧与诸公争辨,几至喧忿,后来因是去国,不然亦必为人论逐。当时全不曾商议,只见智夫【崇之时为太常卿】来言欲祧僖祖,某问欲祧之何所?刘曰:正未有以处。因此方诏集议,某论卒不合。后来竟为别庙于太庙之侧,奉僖祖、宣祖祧主藏之于别庙。不知祫禘时如何?这都行不得。若禘祫太祖之庙,不成教祖宗来就子孙之庙;若移太祖之主合禘于别庙,则太祖复不得正东向之位,都行不得。治平问曾如此祧了。及至熙宁,章衡上疏论僖祖不当祧,想

译宗庙坐北朝南,堂和室也都坐北朝南。只是室的门开在室南墙的东侧,朝向南;窗开在室南墙的西侧,也朝向南。因此,把室的西南角称为“奥”,作为尊长居住的地方,这就是所谓的“宗室牖下”。既然西南角是尊长之位,那么室中的位置自然以面朝东为尊了。这并不是说庙宇面朝东,或者太祖神位面朝东。然而,也不仅仅是太祖如此,凡是宗庙都坐北朝南,而本庙的神位在其庙室中都是面朝东的。只是在太庙举行合祭的时候,只有太祖不改变其位置,而其他各庙的神位合祭于前,都面朝南或面朝北,以排列昭穆次序。在太庙举行禘祭时,又以所出的帝王面朝东,而太祖反而居南面作为配位【《通典·开元礼》:释奠先圣面朝东,先师面朝南,这是古礼】。堂上的位置则以面朝南为尊,如《仪礼》中的乡饮酒礼,宾客的席位在窗前,面朝南。如今沈存中说祭礼中的朝践在堂上举行,也以面朝南为尊,而《政和新仪》也有这种说法,只是没有见到所依据的原文。另外,秦汉之间,广武君、王陵的母亲都说面朝东坐,田蚡传也说他自己面朝东坐,而让他的哥哥面朝南坐。这不知道是在室内还是在堂上,但依然以面朝东为尊,这是显而易见的【《文集·答王子合》】。

李丈询问太庙堂室的制度说:“古代的制度是不可以弄清楚的。礼书说士人的堂后一间为室,大概很窄,天子即使增加五七间也很窄狭。不知道周朝三十以上的神主位次相互拥挤,如何行礼?室在堂后一间,从堂内左角开门进入,西墙如今之墙上设龛,太祖居其中,面朝东。旁边两壁有窗,众昭列于北窗下而面朝南,众穆列于南窗下而面朝北。堂上不设神位,而是人行礼的地方。天子在中间设置黼扆,接受诸侯的朝见【《语类·陈淳录》】

我私下看到太祖皇帝受命之初,来不及处理其他事情,首先尊崇四祖的庙,又以僖祖为四庙之首,历代圣君尊崇,不敢有丝毫懈怠。中间虽然因为世数渐远,将僖祖迁至夹室,但没过几年,议臣章衡又请求尊崇奉祀,作为太庙的始祖。宰相王安石等人于是上奏,认为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知,那么僖祖有庙与稷契似乎没有什么不同。现在想要毁去他的庙而收藏他的神位,降低祖宗的尊位而附祭于子孙之下,这不是顺应祖宗孝心的做法。于是神宗皇帝下诏听从他的请求,而司马光、韩维、孙朴、孙固等人认为不对,极力上奏争辩,他们的说法很详细。然而他们的立意不过认为太祖受命立极,应当作为始祖,而在合祭时面朝东,僖祖起初没有功德,亲尽应当祧迁罢了。我曾经深入考察他们的说法,而以人心所安来衡量,那么僖祖是太祖的高祖考。虽然历经世数久远,功德没有流传,但四世之后,诞生神孙,顺天应人,以安定百姓,他的功德,大概不必亲身去做然后才算盛大。所以太祖皇帝首先尊崇立庙,作为初庙,在这个时候,大概已经归德于祖,而不敢以功业自居了。现在却因为想要尊崇太祖的缘故,而一定要让他夺取占据僖祖初室面朝东的位置,我担心在天之灵对此有所不忍而不敢承受。王安石的为人,虽然不如司马光等人贤能,但他的言论正确则有不可诬蔑之处。世上的议论者不察于此,只看到太祖功德盛大,而不知道因太祖当日尊崇立僖祖之心来推究其本源;只看到司马光等人的贤能,非王安石、章衡所能比,而不知道反求于己,以契合内心所安,因此纷纷多为异说。我曾经对此感到痛心,每每遗憾没有方法纠正,没想到今天到来,恰逢此议,而又因为疾病的原因,不能恭敬前往,已经大致陈述鄙见上报尚书省,请求转达奏闻。又访得元祐大儒程颐所论,深以王安石之言为恰当,贴说详尽,而所论并祧二祖,止成八世之说,尤为明白。不知道是否已经得达圣听,请求宣问详细赐览,并下达此奏另令详议,以承太祖皇帝尊祖敬宗、报本反始之意,上延基祚,下一民听,千万幸甚。取进止【《文集·祧庙议状》】

问祧主应当迁往何地?回答说:正是这件事难处。汉唐人多埋于两阶之间,但如今人家庙也没有所谓两阶的,两阶之间因为人迹不踏,取其洁净罢了。问各自以昭穆埋于祖宗之坟如何?回答说:唐人也有埋于寝园的,但如今人坟墓又有太远的,恐怕难以使用罢了。以前在朝中因为僖祖的祧迁与诸公争辩,几乎到了喧忿的地步,后来因此离开朝廷,不然也必被人论逐。当时全不曾商议,只见智夫【当时为太常卿】来说想要祧迁僖祖,我问他想要祧迁到哪里?刘说:正没有地方安置。因此才诏集议,我的议论最终不合。后来竟然在太庙之侧建别庙,奉僖祖、宣祖祧主藏于别庙。不知道合祭禘祭时如何?这都行不通。如果禘祫太祖之庙,难道让祖宗来就子孙之庙;如果移太祖之主合禘于别庙,那么太祖又不得正面朝东之位,都行不通。治平年间曾如此祧迁了。及至熙宁,章衡上疏论僖祖不当祧,想

其论是主王介甫,然其论甚正。介甫尝上疏云:「皇家僖祖正如周家之稷契,皆为始祖,百世不迁之庙。今替其祀而使下祔于子孙之夹室,非所谓事亡如事存,事死如事生,而顺祖宗之孝心也。」此论甚正。后来复僖祖之庙,某当时之论正用介甫之意。某谓僖祖当为始祖,百世不迁之庙,如周之后稷,而太祖、太宗则比周之文、武,有何不可?而赵丞相一向不从。当时如楼大防、陈君举、谢深甫力主其説,而彭子寿、孙从之之徒又从而和之。或云:太祖取天下,何与僖祖事?某应之曰:「诸公身自取富贵,致位通显,然则何用封赠父祖耶?」又许及之上疏云:「太祖皇帝开基而不得正东向之位,虽三尺童子亦为之不平。」其鄙陋如此。后来集议,某度议必不合,遂不曾与议,却上一疏论其事。赵丞相又执之不下,某数问之,亦不从。后来归家,亦数写书去问之,何故不降出亦不从。后已南迁而事定矣。僖祖、翼祖、顺祖、宣祖中间尝祧去翼祖,所以不讳敬字,得几。时及蔡京建立九庙,遂复取还翼祖,以足九庙之数。后来渡江,翼祖、顺祖庙已祧去。若论庙数,则自祧僖祖之外,又宣祖以至孝庙,方成九数,乃并宣祖而祧之。某尝闻某人云:「快便难逢,不如祧了,且得一件事了。」其不恭敢如此,某为之骇然【语录失名】

译这场争论的主持人是王介甫,然而他的论点非常正确。王介甫曾上疏说:“皇家的僖祖正如周朝的稷和契,都是始祖,应当是百世不迁的宗庙。现在废除他的祭祀,让他降附在子孙的夹室中,这不符合‘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的原则,也不符合顺承祖宗孝心的道理。”这个论点非常正确。后来恢复僖祖的宗庙,我当时的论点正是采用王介甫的意思。我认为僖祖应当作为始祖,是百世不迁的宗庙,就像周朝的后稷;而太祖、太宗则相当于周朝的文王、武王,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可是赵丞相一直不听从。当时像楼大防、陈君举、谢深甫等人极力主张他们的说法,而彭子寿、孙从之等人又跟着附和。有人说:“太祖夺取天下,这与僖祖有什么关系?”我回答说:“各位自己争取富贵,达到显赫的地位,那么为什么还要封赠父祖呢?”又许及之上疏说:“太祖皇帝开创基业,却不能享有正东向的尊位,即使是三尺孩童也会为此感到不平。”他们的见识如此浅陋。后来朝廷集议,我估计议论一定无法达成一致,于是没有参与集议,却单独上疏论述这件事。赵丞相又坚持不批准,我多次询问他,他也不听从。后来我回家,也多次写信去问他,为什么不颁布诏令,他也不听从。后来已经南迁,事情才定下来。在僖祖、翼祖、顺祖、宣祖中间,曾经祧迁了翼祖,所以不避讳“敬”字,得以保全。当时蔡京建立九庙,于是又把翼祖取回,以凑足九庙的数量。后来渡江,翼祖、顺祖的宗庙已经祧迁。如果论及宗庙的数量,那么除了祧迁僖祖之外,从宣祖到孝宗,才凑足九庙之数,于是连同宣祖一起祧迁。我曾听某人说:“顺从方便的机会难得,不如祧迁了,暂且把这件事了结。”他们如此不恭敬大胆,我对此感到震惊。

问祧礼曰:「天子诸侯有太庙夹室,则祧主藏于其中。今士人家无此,祧主无可置处。礼注説藏于两阶间,今不得已,只埋于墓所。」问:「有祭告否?」曰:「横渠説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庙。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亦有此意。今畧放而行之。」问:「考妣入庙有先后,则祧以何时?」曰:「妣先未得入庙,考入庙则祧【语类·黄义刚录】

窃谓至和之制虽若不合于古,而实得其意,但有所未尽而已。政和之制则虽稽于古者,或得其数而失其意,则多矣。盖古者诸侯五庙,所谓二昭二穆者,髙祖以下四世有服之亲也。所谓太祖者,始封之君,百世不毁之庙也。今世公侯有家而无国,则不得有太祖之庙矣。故至和四庙,特所谓二昭二穆四世有服之亲,而无太祖之庙,其于古制虽若不同,而实不害于得其意也。又况古者天子之三公八命,及其出封,然后得用诸侯之礼。盖仕于王朝者,其礼反有所厌而不得伸,则今之公卿宜亦未得全用诸侯之礼也。礼家又言夏四庙至子孙而五,则是凡立五庙者,亦是五世以后始封之君,正东向之位,然后得备其数,非于今日立庙之初便立太祖之庙也。政和之制盖皆不考乎此,故二昭二穆之上,通数髙祖之父,以备五世。夫既非始封之君,又已亲尽而服絶矣,乃苟以备夫五世而祀之,于义何所当乎?至于大夫三庙,説者以为天子诸侯之大夫皆同。盖古者天子之大夫与诸侯之大夫品秩之数不甚相远,故其制可以如此。若今之世则惟侍从官以上乃可以称天子之大夫,至诸侯之大夫则州镇之幕职官而已尔【横渠先生止为京官,而温公云官比诸侯之大夫则已贵】是安可以拘于古制而使用一等之礼哉?故至和之制专以天子之大夫为法,亦深得制礼之意。但其自东宫三少而上乃得为大夫,则疑未尽,而适士二庙,官师一庙之制亦有所未备焉耳。政和之制固未必深考古者天子诸侯之大夫同为一等之説,然其意实近之。但自大侍从至陞朝官竝为一法,则亦太无隆杀之辨矣。盖官职髙下则有古今之不同,但以命数准今之品数而论之,则礼之等差可得而定矣。然此亦论其得失而已,若欲行之,则政和之礼。行于今日,未之有改。凡仕于今日而得立庙者,岂得而不用哉?但其所谓庙者,制度草略,已不能如唐制之盛,而况于古乎?此好礼之士所以未尝不叹息于斯也。然考诸程子之言,则以为髙祖有服,不可不祭。虽七庙、五庙,亦止于髙祖;虽三庙、一庙,以至祭寝,亦必及于髙祖,但有疏数之不同耳。疑此最为得祭祀之本意。今以祭法考之,虽未见祭必及髙祖之文,然有月祭、享尝之别,则古者祭祀以远近为疏数,亦可见矣。礼家又言:大夫有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髙祖,此则可为立三庙而祭及髙祖之騐。而来教所疑「私家合食」之文,亦因可见矣。但干祫之制,他未有可考耳【文集·答汪尚书】

问影堂序位曰:古者一世自为一庙,有门有堂有寝,凡屋三重,而墙四周焉。自后汉以来,乃为同堂异室之庙,一世一室,而以西为上。如韩文中《家庙碑》有“祭初室”“祭东室”之语。今国家亦只用此制,故士大夫家亦无一世一庙之法,而一世一室之制亦不能备。故温公诸家祭礼,皆用“以右为尊”之説。独文潞公尝立家庙,今温公集中有碑载其制度颇详,亦是一世一室,而以右为上。自可检防,伊川之説亦误,昭穆之説则又甚长。《中庸或问》中已详言之,更当细考。大抵今士大夫家只当且以温公之法为定也【文集·答郭子从】

诸侯不得祖天子,然鲁有文王庙,左氏亦云郑祖厉王,何也?此必周衰诸侯僭肆,做此违条碍法,事故公庙设于私家【语类·呉必大录】

春秋时宗法未亡,如滕文公云:“吾宗国鲁,先君盖滕文之昭也。”文王之子,武王既为天子,以次则周公为长,故滕谓鲁为宗国。又如《左氏传》载:“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如三桓之后,公父文伯、公

译问关于祧庙的礼仪说:“天子、诸侯有太庙和夹室,那么祧主的牌位就藏在其中。如今士人家里没有这些建筑,祧主没有可以安放的地方。《礼记》注解说藏在两阶之间,现在不得已,只好埋在墓地。”问:“有没有祭告的仪式?”回答说:“张载(横渠)说三年后在太庙举行合祭,趁着祭毕将牌位归还的时候,于是奉祧主回到夹室。迁出的牌位、新立的牌位都回到太庙。郑玄《周礼》注:大宗伯祭祀先王的地方,也有这个意思。现在大致仿照这个办法实行。”问:“父亲和母亲进入太庙有先后次序,那么祧出是在什么时候?”回答说:“母亲先去世没能进入太庙,父亲进入太庙时就祧出母亲【《语类·黄义刚录》】

我私下认为至和年间的制度虽然似乎不符合古制,但实际上得到了古礼的精神,只是有所未尽而已。政和年间的制度虽然考证了古制,但往往只得到了数目而失去了精神,这种情况就多了。大概古代诸侯有五个庙,所谓二昭二穆,是高祖以下四代有丧服关系的亲属。所谓太祖,是始封的君主,百世不毁的庙。如今公侯有家而无国,就不能有太祖的庙了。所以至和年间设四个庙,只是所谓二昭二穆四代有丧服关系的亲属,而没有太祖的庙,这虽然与古制不同,但实际上并不妨碍得到古礼的精神。何况古代天子的三公是八命,等到他们出外封爵,然后才能使用诸侯的礼仪。大概仕于王朝的人,他们的礼仪反而有所压抑而不能伸展,那么如今的公卿也应该不能完全使用诸侯的礼仪。礼学家又说夏代设四个庙,到子孙时变成五个,那么凡是立五个庙的,也是五世以后始封的君主,正对着东向的位置,然后才能具备这个数目,不是在今天立庙之初就立太祖的庙。政和年间的制度大概都没有考证这些,所以在二昭二穆之上,连高祖的父亲也算进去,以凑足五世。既然不是始封的君主,又已经亲属关系尽绝而丧服断绝了,却为了凑足五世而祭祀他,在义理上有什么恰当的呢?至于大夫设三个庙,解说的人认为天子的大夫和诸侯的大夫都一样。大概古代天子的大夫和诸侯的大夫品级数目相差不远,所以制度可以这样。如果如今的世道,只有侍从官以上才可以称为天子的大夫,至于诸侯的大夫不过是州镇的幕职官罢了【张载先生只是京官,而司马光说官职比诸侯的大夫已经尊贵】,这怎么可以拘泥于古制而使用同一等级的礼仪呢?所以至和年间的制度专门以天子的大夫为法则,也深得制定礼仪的精神。但是自东宫三少以上才算是大夫,这大概未尽完善,而适士设两个庙,官师设一个庙的制度也有所欠缺。政和年间的制度固然未必深入考证古代天子、诸侯的大夫同为一等的说法,但其意思确实接近。但是自大侍从到升朝官都采用同一法则,那就太没有尊卑轻重的区别了。大概官职高低有古今的不同,但只以命数对应如今的品级来讨论,那么礼仪的等级差别就可以确定了。然而这也只是讨论其得失而已,如果要实行,那么政和年间的礼仪,在如今施行,未曾有更改。凡是如今做官而得以立庙的人,难道能不使用它吗?但是所谓庙,制度粗略,已经不能像唐代制度那样兴盛,何况古代呢?这是喜好礼仪的士人之所以不曾不为此叹息的原因。然而考证程子的言论,则认为高祖有丧服,不可不祭祀。即使是七庙、五庙,也只到高祖;即使是三庙、一庙,以至祭祀寝宫,也必定涉及高祖,只是有疏密的不同而已。怀疑这最符合祭祀的本意。如今用《祭法》来考证,虽然没见到祭祀必定涉及高祖的文字,但有月祭、享尝的区别,那么古代祭祀以远近决定疏密,也可以看到了。礼学家又说:大夫有事情省视他的君主,合祭时涉及他的高祖,这可以作为立三个庙而祭祀涉及高祖的证据。而来信所怀疑的“私家合食”的文字,也因此可以看到了。只是合祭的制度,其他没有可以考证的了【《文集·答汪尚书》】

问影堂排列次序说:古代一世自设一个庙,有门有堂有寝,总共房屋三重,而四周有墙。自从后汉以来,才建成同堂异室的庙,一世一个室,而以西边为上。如韩愈文中《家庙碑》有“祭初室”“祭东室”的话。如今国家也只使用这个制度,所以士大夫家里也没有一世一庙的办法,而一世一室的制度也不能完备。所以司马光(温公)等家的祭礼,都用“以右为尊”的说法。只有文彦博(潞公)曾经立家庙,如今司马光文集中有碑记载其制度颇为详细,也是一世一室,而以右边为上。自然可以检阅防备,程颐(伊川)的说法也错了,昭穆的说法则又很长。《中庸或问》中已经详细说了,更应当仔细考证。大概如今士大夫家里只应当暂且以司马光的方法为定【《文集·答郭子从》】

诸侯不能以天子为祖先,然而鲁国有文王庙,《左传》也说郑国以厉王为祖先,为什么呢?这一定是周朝衰微时诸侯僭越放肆,做这种违条碍法的事,所以公庙设在私家【《语类·吴必大录》】

春秋时宗法尚未灭亡,如滕文公说:“我的宗国是鲁国,先君大概是滕文公的昭辈。”文王的儿子,武王既为天子,按次序则周公为长,所以滕国称鲁国为宗国。又如《左传》记载:“你丧失了宗室而在别人那里,哪有像三桓之后,公父文伯、公

鉏、公为之类,乃季氏之小宗;南宫适之类,孟氏之小宗。”今宗室中多带“皇兄”“皇叔”“皇伯”等冠于官职之上,非古者不得以戚戚君之意。本朝王定国尝言之,欲令称“某王孙”或“曾孙”或“几世孙”,有如越王派下,则当云“越王几世孙”,如此则族属易识,且无戚君之嫌,亦自好。后来定国得罪,反以此论为间离骨肉。今宗室散无统纪,名讳重叠,字号都穷了,更无安排处【语类·叶贺孙录】

译鉏、公为之类,是季氏的小宗;南宫适之类,是孟氏的小宗。”如今宗室中很多人把“皇兄”“皇叔”“皇伯”等称呼冠在官职之上,这不符合古人不使亲属关系过于亲近君主的用意。本朝王定国曾经提出过,想要让宗室成员自称“某王孙”或“曾孙”或“几世孙”,如果是越王派下的,就应当说“越王几世孙”,这样宗族归属容易识别,而且没有过于亲近君主的嫌疑,自然更好。后来王定国获罪,反而将这种议论视为离间骨肉亲情。现在宗室分散而没有统属纲纪,名字和避讳重叠,字号都用尽了,更没有安排的地方。

余正父谓士大夫不得祭始祖,此天子诸侯之礼。若士大夫当祭,则自古无明文。又云大夫自无太祖。先生因举《春秋》如单氏、尹氏、王朝之大夫,自上世至后世皆不变其初来姓号,则必有太祖。又如季氏之徒,世世不改其号,则亦必有太祖。余正父谓此《春秋》时自是世卿,不由天子,都没理会。先生云非独是《春秋》时,如《诗》里説「南仲太祖,太师皇父」,南仲是文王时人,到宣王时为太祖,不知古者「世禄不世官」之説如何?又如周公之后,伯禽已受封于鲁,而周家世有周公,如《春秋》云「宰周公」,这般所在自晓未得【语类·叶贺孙录】

伊川时祭止于髙祖,髙祖而上,则于立春设二位统祭之,而不用主。此説是也。却又云:“祖又岂可厌多?”苟其可知者,无远近多少,须当尽祭之。疑是初时未曾讨论,故有此説【语类·杨道夫录】

问祭礼曰:古礼难行,且依温公择其可行者行之。祭土地,只用韩公所编【只一位】祭祖自髙祖而下,如伊川所论,古者只祭考妣。温公祭自曾祖而下,伊川以髙祖有服所当祭,今见于遗书者甚详。此古礼所无,创自伊川,所以使人尽孝敬追远之义【语类·杨骧录】

大宗法既立,不得亦当立小宗法。祭自髙祖以下,亲尽当请出髙祖,就叔伯位;服未尽者祭之【语类·包▯录】

问: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曰:此説公子之宗也。谓如人君有三子,一嫡而二庶,则庶宗其嫡,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皆庶则宗其庶长,是谓有小宗而无大宗;止有一人,则无人宗之,已亦无所宗焉,是谓无宗亦莫之宗也。下云:“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此正解“有大宗而无小宗”一句之“公之公”,犹君也【语类·万人杰录】

问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窃谓君适长为世子,继先君正统,自母弟以下皆不得宗。其次适为别子,不得祢其父,则不可宗嗣君,又不可无统属,故立为先君之族大宗之祖,所谓别子为祖也。其适子继之,则为大宗。凡先君所出之子孙皆宗之,百世不迁,故曰大宗者,继别子之所自出也【吕氏言:别子所自出者,谓别子所出之先君也。如鲁李友乃桓公别子所自出,故为桓公一族之大宗,不知是否】百世不迁者,以其统先君之子孙,而非统别之子孙也。别子之庶长,义不祢别子,而自为五世小宗之祖,其适子继之,则为小宗。小宗者,继别子庶子之所自出也。故惟及五世,五世之外则无服,盖以其统别之子孙,而非统先君之子孙也。不知是否,伏乞垂诲。曰:宗子有公子之宗,有大宗,有小宗。国家之众子不继世者,若其问有适子,则众兄弟宗之,为大宗。若皆庶子,则兄弟宗其长者,为小宗。此所谓公子之宗者也。别子即是此宗子,既没之后,其适长者各自继此别子,即是大宗,直下相传,百世不迁。别子之众子既没之后,其适长子又宗之,即为继祢之小宗。每一易世,髙祖庙毁,则同此庙者是为袒免之亲,不复相宗矣。所谓五世而迁也【文集答董叔重】

凡文字有一两本参对则义理自明。如《礼记》中《丧服小记》《丧服大传》都是解注《仪礼》。《丧服小记》云:「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又曰:「庶子不祭祖,明有宗也。」注谓「不祭祢者,父之庶子;不祭祖者,其父为庶子」,説得繁碎。《大传》只説「庶子不祭」,则祖祢皆在其中矣。某所以于《礼书》中只载《大传》説【语类·沈僴录】

父在,主祭;子出仕宦,不得祭。父没,宗子主祭;庶子出仕宦,祭时其礼亦合减杀,不得同宗子【语类·包▯录】

所问祭礼,古人虽有始祖,亦只是祭于大宗之家。若小宗,则祭止髙祖而下。然又有三庙、二庙、一庙、祭寝之差,其尊卑之杀极为详悉,非谓家家皆可祭始祖也。今法制不立,家自为俗,此等事若未能遽变,则且从俗可也。支子之祭,亦是如此。窃谓只于

译余正父说士大夫不能祭祀始祖,这是天子诸侯的礼制。如果士大夫应当祭祀,那么自古以来就没有明确的记载。他又说大夫本来就没有太祖。先生于是举出《春秋》中的例子,如单氏、尹氏、王朝的大夫,从上古到后世都不改变他们最初的姓氏称号,那么必定有太祖。又如季氏这类人,世代不改变他们的称号,那么也必定有太祖。余正父说这是《春秋》时世袭的卿大夫,不由天子任命,都不必理会。先生说不仅《春秋》时如此,如《诗经》里说“南仲是太祖,太师是皇父”,南仲是周文王时的人,到周宣王时成为太祖,不知道古人“世禄不世官”的说法如何?又如周公的后代,伯禽已经在鲁国受封,而周王室世代有周公,如《春秋》所说“宰周公”,这些情况自然明白。

伊川主张时祭只祭到高祖,高祖以上,则在立春设立两位神位统祭,而不使用牌位。这个说法是对的。但他又说:“祖先难道可以嫌多吗?”如果祖先可知,无论远近多少,都应当全部祭祀。怀疑他起初未曾深入讨论,所以有此说法。

问祭祀礼仪说:古礼难以实行,暂且依照司马光选择可行的部分来实行。祭祀土地神,只用韩琦所编的(只一位)。祭祖从高祖以下,如伊川所论,古人只祭祀父母。司马光祭祀从曾祖以下,伊川认为高祖有丧服在身应当祭祀,如今在遗书中记载得很详细。这是古礼所没有的,由伊川创立,所以使人能尽孝敬追远之义。

大宗法既已确立,小宗法也应当确立。祭祀从高祖以下,亲尽时应当请出高祖,安置在叔伯的位置;丧服未除的则祭祀。

问:有小宗而没有大宗的,有大宗而没有小宗的,有无宗也没有人宗奉的?回答说:这是说公子的宗法。比如国君有三个儿子,一个嫡子两个庶子,那么庶子宗奉嫡子,这叫有大宗而无小宗;如果都是庶子,那么宗奉庶子中的长子,这叫有小宗而无大宗;如果只有一个人,那么没有人宗奉他,他自己也无宗奉的对象,这叫无宗亦莫之宗。下面说:“公子的公,对于身为士大夫的庶子,宗奉身为士大夫的嫡子。”这正解释了“有大宗而无小宗”一句中的“公之公”,犹君也。

问礼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我私下认为,国君嫡长子为世子,继承先君正统,从母弟以下都不能宗奉。其次嫡子为别子,不能祢其父,那么就不能宗奉嗣君,又不能没有统属,所以立为先君一族大宗的祖,这就是所谓别子为祖。他的嫡子继承他,就是大宗。凡先君所出的子孙都宗奉他,百世不迁,所以说大宗是继承别子所自出的。百世不迁,是因为他统率先君的子孙,而不是统率别子的子孙。别子的庶长子,按义不能祢别子,而自为五世小宗之祖,他的嫡子继承他,就是小宗。小宗是继承别子庶子所自出的。所以只到五世,五世之外就没有丧服,是因为他统率别子的子孙,而不是统率先君的子孙。不知是否正确,恳请教诲。回答说:宗子有公子之宗,有大宗,有小宗。国家众多不继承世位的儿子,如果其中有嫡子,那么众兄弟宗奉他,为大宗。如果都是庶子,那么兄弟宗奉其中的长者,为小宗。这就是所谓公子之宗。别子就是此宗子,死后,他的嫡长子各自继承此别子,即是大宗,一直向下相传,百世不迁。别子的众子死后,他们的嫡长子又宗奉他们,即为继祢的小宗。每一代更替,高祖庙毁,那么同此庙的是袒免之亲,不再相互宗奉了。这就是所谓五世而迁。

凡是文字有一两本参对,那么义理自然明白。如《礼记》中《丧服小记》《丧服大传》都是解释注释《仪礼》的。《丧服小记》说:“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又说:“庶子不祭祖,明有宗也。”注解说“不祭祢者,是父的庶子;不祭祖者,是其父为庶子”,说得繁琐细碎。《大传》只说“庶子不祭”,那么祖祢都包含在其中了。我所以在《礼书》中只记载《大传》的说法。

父亲在世,主持祭祀;儿子出仕做官,不得祭祀。父亲去世,宗子主持祭祀;庶子出仕做官,祭祀时其礼仪也应当减杀,不得与宗子相同。

所问祭祀礼仪,古人虽有始祖,也只是在大宗之家祭祀。如果是小宗,则祭祀只到高祖以下。然而又有三庙、二庙、一庙、祭寝的区别,其尊卑的减杀极为详细,不是说家家都可以祭祀始祖。如今法制不立,各家自成习俗,这些事如果不能立刻改变,那么暂且顺从习俗也可以。支子的祭祀,也是如此。我私下认为只于

宗子之家立主而祭,其支子则只用牌子,其形如木主,而不判前后,不为陷中及两窍,不为椟,以从降杀之义。不知如何可更商量也【文集·答潘立之】

译宗子之家设立神主牌位进行祭祀,其支子则只使用木牌,其形状像神主牌位,但不区分前后,不凿出中间凹陷及两个孔洞,也不制作木匣,以符合等级递减的原则。不知如何可以进一步商议呢【文集·答潘立之】

某承询及影堂,按古礼,庙无二主。尝原其意,以为祖考之精神既散,欲其萃聚于此,故不可以二。今有祠版,又有影,是有二主矣。古人宗子承家主祭,仕不出乡,故庙无虚主,而祭必于庙。惟宗子越在他国,则不得祭,而庶子居者代之。祝曰:「孝子某【宗子名】使介子某【庶子名】执其常事。」然犹不敢入庙,特望墓为坛以祭。盖其尊祖敬宗之严如此。今人主祭者,游宦四方,或贵仕于朝,又非古人越在他国之比,则以其田禄修其荐享,尤不可阙,不得以身去国,而使支子代之也。礼意终始全不相似。泥古则濶于事情,徇俗则无复品节。必欲酌其中制,适古今之宜,则宗子所在奉二主以从之,于事为宜。盖上不失萃聚祖考精神之义【二主常相依则精神不分矣】下使宗子得以田禄荐享祖宗,宜亦歆之。处礼之变而不失其中,所谓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者,盖如此。但支子所得自主之祭,则当留以奉祀,不得随宗子而徙也。所谕留影于家,奉祠版而行,恐精神分散,非鬼神所安;而支子私祭,上及髙曾,又非所以严大宗之正也。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其礼一致。推此思之,则知所处矣。学絶道丧,此语世所罕闻,闻之必以为笑。然以吾友下问之勤,不敢不以正对。侍次试以禀知,更与圭甫熟讲,断然行之,一新弊俗。共甫博学多闻,亦不应以此为怪也。更详思之【文集答刘平甫】

问:先兄乃先人长子,既娶而死,念欲为之立后,但説立后则必当使之主祭,则某之髙祖亦当祧去否?曰:既更立主祭者,即祠版亦当改题无疑。髙祖祧去,虽觉人情不安,然别未有以处也。家间将来小孙奉祀,其势亦当如此,可更考之【文集·答胡伯量】

问夫主不可以二者也?四明髙氏之説云耳。煇详此意,谓有宗子之家主祭,故庶子止以其牲祭于宗子之家可也。是不可以有二主也?今人若兄弟异居,相去辽远,欲各祭其祖父,亦谓不可以二主乎?曰:兄弟异居,庙初不异,只合兄祭,而弟与执事,或以物助之为宜。向见説前辈有如此而相去远者,则兄家设主,弟不立主,只于祭时旋设位,以纸榜标记,逐位祭毕焚之,如此似亦得礼之变也。更详之【文集答李晦叔】

人家族众,不分合祭,或主祭者不可以祭及叔伯之类,则须令其嗣子别得祭之。今且説同居同出于曾祖,便有从兄弟及再从兄弟了。祭时主于主祭者,其他或子不得祭其父母。若恁地滚做一处,祭不得要好。当主祭之嫡孙,当一日祭其曾祖及祖及父,余子孙与祭。次日却令次位子孙自祭其祖及父,又次日却令又次位子孙自祭其祖及父。此却有古宗法意,古今祭礼这般处皆有之【其后来更讨得几家要入未得】如今要知宗法祭祀之礼,须是在上之人先就宗室及世族家行了,做个样子,方可使以下士大夫行之【语类叶贺孙录】

问:七十老而传,则嫡子嫡孙主祭,如此则庙中神主都用改换作嫡子嫡孙名奉祀,然父母犹在于心安乎?曰:然,此等也难行也。且得躬亲耳?又问:嫡孙主祭,则便须祧六世七世庙主,自嫡孙言之,则当祧,若叔祖尚在,则乃是祧其高曾祖,于心安乎?曰:也只得如此。圣人立法一定而不可易,兼当时人习惯亦不以为异也。又问:先生旧时立春祭先祖,冬至祭始祖,后来废之,何故?曰:觉得忒煞过当,和禘祫都包在里面了,恐太僭,遂废之【语类·沈僴录】

问忌日当哭否?曰:「若是哀来时,自当哭。」又问衣服之制?曰:「某自有吊服绢衫绢巾,忌日则服之【语类辅广录】

忌日祭,只祭一位【语类·吕焘录】

问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不知忌日合着如何服?曰:唐时士大夫依旧孝服受吊,五代时某人忌日受吊,某人吊之,遂于坐间刺杀。之后来只是受人慰书而不接见,须隔日预办下谢书,俟有来慰者,即以谢书授之,不得过次日,过次日谓之失礼。服亦有数等,考与祖、曾祖、髙祖各有降杀,妣与祖妣服亦不同。大防都是黪衫黪巾,后来横渠制度又别

译我承蒙您询问关于影堂的事,按照古礼,宗庙中不能有两个主位。我曾推究其中的用意,认为祖先的精神已经消散,希望它们汇聚在此处,所以不可以有两个主位。现在既有祠版,又有影堂,这就有了两个主位了。古代宗子继承家业主持祭祀,做官不出乡里,所以宗庙中没有空置的主位,祭祀一定在宗庙中进行。只有宗子远在他国,就不能祭祀,而由留在家中的庶子代替。祝辞说:“孝子某【宗子名】派遣介子某【庶子名】执行常规祭祀之事。”然而仍然不敢进入宗庙,只是在墓地前筑坛祭祀。大概他们尊崇祖先、敬重宗族的严谨程度就是如此。现在主持祭祀的人,游历四方做官,或者在朝廷做高官,又不同于古人远在他国的情况,那么用田产俸禄来修缮荐享仪式,尤其不可缺失,不能因为自己离开本国,就让支子代替。礼制的意义从头到尾完全不相类似。拘泥于古礼就会脱离实际情况,顺从俗习就没有品节规矩。一定要斟酌其中,制定适宜古今的制度,那么宗子所在的地方供奉两个主位跟随他,对于事情是适宜的。因为上面不违背汇聚祖先精神的意义【两个主位常相依附则精神就不分散了】,下面使宗子能够用田产俸禄荐享祖宗,祖宗也应当会歆享。处理礼制的变通而不失去中道,所谓礼制虽然先王没有过,可以根据义理来创立的,大概就是这样。但是支子所能自主祭祀的部分,应当留下来奉祀,不能跟随宗子迁徙。您所说的留下影堂在家,带着祠版出行,恐怕精神分散,不是鬼神所安适的;而支子私下祭祀,上到高祖曾祖,又不是用来严明大宗正统的做法。明处有礼乐,幽处有鬼神,它们的礼制是一致的。推究这个来思考,就知道如何处理了。学术断绝道义丧失,这话世上很少听到,听到了必定会嘲笑。但是鉴于我的朋友勤于下问,不敢不给予正确的回答。在侍奉时试着禀告知晓,再与圭甫详细讨论,果断实行,以革新弊俗。共甫博学多闻,也不应该对此感到奇怪。再详细思考一下【文集答刘平甫】

问:先兄是先人的长子,已经娶妻而死,想着要为他立后,但听说立后就一定要让他主持祭祀,那么我的高祖也应当祧去吗?答:既然另立主持祭祀的人,那么祠版也应当改题无疑。高祖祧去,虽然觉得人情不安,然而另外没有别的办法处理。家中将来小孙奉祀,形势也应当如此,可以再考证一下【文集·答胡伯量】

问:夫主不可以有两个吗?这只是四明高氏的说法罢了。煇详细推究这个意思,是说有宗子的家庭主持祭祀,所以庶子只在他的牲口祭祀于宗子的家就可以了。这是不可以有两个主位吗?现在人如果兄弟分居,相距遥远,想要各自祭祀他们的祖父,也说不可以有两个主位吗?答:兄弟分居,宗庙起初并不分开,只应该哥哥祭祀,而弟弟参与执事,或者用物品资助为宜。以前听说前辈有这样做而相距遥远的,那么哥哥家设主位,弟弟不设主位,只在祭祀时临时设位,用纸榜标记,逐位祭祀完毕焚烧,这样似乎也得到了礼制的变通。再详细考虑一下【文集答李晦叔】

人家族众多,不分开合祭,或者主持祭祀的人不能祭祀到叔伯之类,那么必须让他们的嗣子另外祭祀。现在暂且说同居同出于曾祖,就有从兄弟及再从兄弟了。祭祀时以主持祭祀者为主,其他儿子不能祭祀他们的父母。如果这样混在一起,祭祀不能做好。应当主持祭祀的嫡孙,应当一天祭祀他的曾祖及祖及父,其余子孙参与祭祀。第二天却让次位子孙自己祭祀他们的祖及父,又第二天却让再次位子孙自己祭祀他们的祖及父。这却有古代宗法的意义,古今祭礼这类地方都有【其后来更讨得几家要入未得】如今要想知道宗法祭祀的礼制,必须是在上的人先在宗室及世族家中实行,做个样子,才可以使以下的士大夫实行【语类叶贺孙录】

问:七十岁老了就传位,那么嫡子嫡孙主持祭祀,这样那么庙中神主都用改换作嫡子嫡孙名奉祀,然而父母还在心里安适吗?答:是的,这类也难实行。而且能够亲身参与吗?又问:嫡孙主持祭祀,那么就须要祧去六世七世庙主,从嫡孙来说,应当祧去,如果叔祖还在,那么乃是祧去他的高曾祖,心里安适吗?答:也只得如此。圣人立法一定而不可改变,兼当时人习惯也不以为奇异。又问:先生旧时立春祭先祖,冬至祭始祖,后来废除了,什么原因?答:觉得太过分,和禘祫都包在里面了,恐怕太僭越,于是废除了【语类·沈僴录】

问忌日应当哭吗?答:“如果是悲哀来时,自然应当哭。”又问衣服的规制?答:“我自有吊服绢衫绢巾,忌日就穿它【语类辅广录】

忌日祭祀,只祭祀一位【语类·吕焘录】

问君子有终身的丧事,忌日就是这样的吗?不知道忌日应当穿什么衣服?答:唐代士大夫依旧穿孝服接受吊唁,五代时某人忌日接受吊唁,某人吊唁他,于是在坐间刺杀。之后只是接受人的慰书而不接见,必须隔日预先办好谢书,等有来慰唁的人,就把谢书给他,不能超过次日,超过次日叫做失礼。衣服也有几种等级,考与祖、曾祖、高祖各有降杀,妣与祖妣衣服也不同。大体都是黪衫黪巾,后来横渠制度又不同

以为,男子重乎首,女子重乎带。考之忌日则用白巾之类【疑亦是黪巾】而不易带;妣之忌日则易带而不改巾。服亦随亲疏有隆杀。问先生忌日何服?曰:某只着白绢凉衫黪巾,不能做许多样服得。问黪巾以何为之?曰:纱绢皆可,某以纱。又问诞辰亦受子弟寿酒否?曰:否。衣服易否?曰:否。一例不受人物事。某家旧时常祭,立春、冬至、季秋祭祢,三祭后以立春、冬至二祭近禘祫之祭,觉得不安,遂去之。季秋依旧祭祢,而用某生日祭之,值某生日在季秋,遂用此日【九月十五日】又问在官所还受人寿仪否?曰:否。然也有行不得处,如作州则可以不受,盖可以自由;若有监司所在,只得按例与之受,盖他生日时又用还他。某在潭州如此,在南康、漳州不受亦不送。又问黪巾之制?曰:如帕复相似,有四只带,若当幞头然【语类沈僴录】

译认为,男子以头部为重,女子以腰带为重。考察忌日的礼俗,则使用白巾之类【怀疑也是黪巾】而不更换腰带;母亲忌日则更换腰带而不改变头巾。丧服的规格也随着亲疏关系而有隆盛与减杀的区别。问先生忌日穿什么衣服?回答说:我只穿白绢凉衫、戴黪巾,不能做那么多样的服饰。问黪巾是用什么做的?回答说:纱和绢都可以,我用纱。又问诞辰也接受子弟敬献的寿酒吗?回答说:不。衣服要更换吗?回答说:不。一概不接受别人的物品。我家旧时常常祭祀,立春、冬至、季秋祭祀父亲,三次祭祀之后,因为立春、冬至这两次祭祀接近禘祫大祭,觉得心里不安,于是去掉了。季秋依旧祭祀父亲,而用我的生日来祭祀,恰逢我的生日在季秋,于是就用这一天【九月十五日】。又问在官府任职时还接受别人的寿礼吗?回答说:不。然而也有行不通的地方,比如担任知州就可以不接受,因为可以自由决定;如果有监司在,只能按照惯例接受,因为在他生日时又要回赠给他。我在潭州就是这样,在南康、漳州不接受也不送。又问黪巾的形制?回答说:像帕子折叠的样子,有四条带子,像戴幞头那样【语类沈僴录】

问:时祭用仲月清明之类,或是先世忌日,则如之何?曰:却不思量到古人所以贵于卜日也【语类·王过录】

家庙要就人住居,神依人,不可离外做庙。又在外时,妇女遇雨时难出入【语类·包▯录】

先生云:「欲立一家庙,小五架屋,以后架作一长龛堂,以板隔截作四龛堂,堂置位牌,堂外用帘子。小小祭祀时亦可只就其处,大祭祀则请出。或堂或防上皆可【语类·包▯录】

问先生:“家庙只在防事之侧,曰便是力不能办。古之家庙甚濶,所谓寝不逾庙是也。祭时移神主于正堂,其位如何?”曰:“只是排列,以西为上。祫祭考妣之位如何?”曰:“太祖东向,则昭穆之南向北向者,以西方为上,则昭之位次,髙祖西而妣东,祖西而妣东,是祖母与孙竝列于体为顺。若余正父之説,则欲髙祖东而妣西,祖东而妣西,则是祖与孙妇竝列于体为不顺。彼盖据汉仪中有髙祖南向,吕后少西,更不取证于经文,而独取传注中之一二,执以为是,断不可回耳【语类·万人杰录】

问:「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如何?」曰:「温公祭礼甚大,今亦只是荐。然古人荐用首月,祭用仲月,朝廷却用首月【语类·包▯录】

朔旦家庙用酒果,望旦用茶,重午、中元、九日之类,皆名俗节。大祭时,每位用四味,请出木主。俗节小祭,只就家庙,止二味。朔旦、俗节酒,止一上斟一杯【语类·包▯录】

先生家祭享不用纸钱,凡遇四仲时祭,隔日涤椅桌,严办次日侵晨,已行事毕【语类·王过录】

叔器问:“行正礼,则俗节之祭如何?”曰:“韩魏公处得好,谓之节祠,杀于正祭。某家依而行之,但七月十五素馔,用浮屠,某不用耳。”向南轩废俗节之祭,某问:“于端午能不食粽乎?重阳能不饮茱萸酒乎?不祭而自享,于汝安乎【语类·陈淳录】

墓祭非古,虽《周礼》有墓人为尸之文,或是初间祭后土,亦未可知。但今风俗皆然,亦无大害。国家不免,亦十月上陵【语类·陈淳录】

比见墓祭土神之礼,全然灭裂,吾甚惧焉。既为先公托体山林,而祀其主者,岂可如此?今后可与墓前一样,菜果胙脯、饭茶汤各一器,以尽吾宁亲事神之意,勿令其有隆杀【文集·戒子书】

祭説辨订精审,尤荷警发。然此二事初亦致疑,但见二先生皆有随俗墓祭不害义理之説,故不敢轻废。至于节祠则又有説,盖今之俗节古所无有,故古人虽不祭而情亦自安。今人既以此为重,至于是日必具殽羞相宴乐,而其节物亦各有宜。故世俗之情至于是日不能不思其祖考,而复以其物享之。虽非礼之正,然亦人情之不能已者。但不当专用此而废四时之正礼耳。故前日之意以为既有正祭,则存此似亦无害。今承诲谕以为黩而不敬,此诚中其病。然欲遂废之,则恐感时触物思慕之心又无以自止,殊觉不易处。且古人不祭则不敢以燕,况今于此俗节既已据经而废祭,而生者则饮食燕乐随俗自如,殆非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意也。必尽废之然后可,又恐初无害于义理,而特然废之,不惟徒骇俗听,若恐不能行远,则是已废之祭拘于定制不复能举,而燕饮节物渐于流俗有时而自如也。此于天理亦岂得为安乎?夫三王制礼,因革不同,皆合乎风气之宜而不违乎义理之正。正使圣人复起,其于今日之议亦必有所处矣。愚意时祭之外,各因乡俗之旧,以其所尚之时、所用之物奉以大槃,陈于庙中,而以告朔之礼奠焉,则庶几合乎隆杀之节而尽乎委曲之情,可行于久远而无疑矣。至于元日履端之祭礼亦无文,今亦只用此例。又初定仪时祭用分至,则冬至二祭相仍亦近烦凟。今改用卜日之制,尤见听命于神不敢自专之意。其他如此修定处甚多,大抵多本程氏而参以诸家,故特取二先生説。今所承用者为《祭説》一篇,而《祭仪》《祝文》又各为一篇,比之昨本稍复精密。缮冩上呈,乞赐审订示及,幸甚【文集·答张敬夫】

焚黄,近世行之。墓次不知于礼何据。昨见敬夫谢魏公赠諡文字,却只

译问:时祭用仲月清明之类,或是先世忌日,则如之何?曰:却不思量到古人所以贵于卜日也【语类·王过录】

问:时祭使用仲月、清明之类,或者是先世的忌日,那么该怎么办呢?回答说:却不曾考虑到古人之所以重视占卜吉日的原因啊。

家庙要就人住居,神依人,不可离外做庙。又在外时,妇女遇雨时难出入【语类·包〇录】

家庙要建在人们居住的地方,神灵依附于人,不可离开居所另外建庙。而且如果建在外面,妇女遇到下雨时很难进出。

先生云:「欲立一家庙,小五架屋,以后架作一长龛堂,以板隔截作四龛堂,堂置位牌,堂外用帘子。小小祭祀时亦可只就其处,大祭祀则请出。或堂或防上皆可【语类·包〇录】

先生说:“想要建立一座家庙,建一座小型的五架屋,将后架做成一个长龛堂,用木板隔开做成四个龛堂,堂内放置位牌,堂外用帘子遮挡。小型祭祀时也可以只在那里进行,大型祭祀则将神主请出来。或者在堂内,或者在防上都可以。”

问先生:“家庙只在防事之侧,曰便是力不能办。古之家庙甚濶,所谓寝不逾庙是也。祭时移神主于正堂,其位如何?”曰:“只是排列,以西为上。祫祭考妣之位如何?”曰:“太祖东向,则昭穆之南向北向者,以西方为上,则昭之位次,髙祖西而妣东,祖西而妣东,是祖母与孙竝列于体为顺。若余正父之説,则欲髙祖东而妣西,祖东而妣西,则是祖与孙妇竝列于体为不顺。彼盖据汉仪中有髙祖南向,吕后少西,更不取证于经文,而独取传注中之一二,执以为是,断不可回耳【语类·万人杰录】

问先生:“家庙只建在防事旁边,说是因为财力不能承担。古代的家庙非常宽敞,所谓‘寝不逾庙’就是这个意思。祭祀时将神主移到正堂,位置怎么安排?”回答说:“只是排列,以西方为上。合祭考妣的位置怎么安排?”回答说:“太祖面向东,那么昭穆中南向和北向的,以西方为上,那么昭的位次,高祖在西而妣在东,祖在西而妣在东,这样祖母与孙子并列于身体一侧是顺的。如果按照余正父的说法,想要高祖在东而妣在西,祖在东而妣在西,那么就是祖父与孙媳并列于身体一侧是不顺的。他们大概是依据汉仪中有高祖面向南,吕后稍微偏西,不再从经文中取证,而只选取传注中的一两条,固执地认为是对的,绝对不可挽回。”

问:「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如何?」曰:「温公祭礼甚大,今亦只是荐。然古人荐用首月,祭用仲月,朝廷却用首月【语类·包〇录】

问:“有田产就祭祀,没有田产就进献,怎么样?”回答说:“司马光的祭礼非常盛大,现在也只是进献。然而古人进献用首月,祭祀用仲月,朝廷却用首月。”

朔旦家庙用酒果,望旦用茶,重午、中元、九日之类,皆名俗节。大祭时,每位用四味,请出木主。俗节小祭,只就家庙,止二味。朔旦、俗节酒,止一上斟一杯【语类·包〇录】

初一在家庙用酒和水果,十五用茶,端午、中元、重阳之类,都叫世俗节日。大祭祀时,每位用四种食物,请出木主。世俗节日的小祭祀,只在家庙进行,只用两种食物。初一、世俗节日的酒,只上一次斟一杯。

先生家祭享不用纸钱,凡遇四仲时祭,隔日涤椅桌,严办次日侵晨,已行事毕【语类·王过录】

先生在家祭祀不用纸钱,凡是遇到四季仲月的时祭,前一天清洗桌椅,严肃准备,第二天清晨,已经行事完毕。

叔器问:“行正礼,则俗节之祭如何?”曰:“韩魏公处得好,谓之节祠,杀于正祭。某家依而行之,但七月十五素馔,用浮屠,某不用耳。”向南轩废俗节之祭,某问:“于端午能不食粽乎?重阳能不饮茱萸酒乎?不祭而自享,于汝安乎【语类·陈淳录】

叔器问:“实行正规礼仪,那么世俗节日的祭祀怎么办?”回答说:“韩魏公处理得好,称为节祠,比正规祭祀简略。我家依照实行,只是七月十五用素菜,用佛教仪式,我不采用罢了。”向南轩废除世俗节日的祭祀,我问:“在端午能不粽子吗?重阳能不喝茱萸酒吗?不祭祀而独自享用,你心安吗?”

墓祭非古,虽《周礼》有墓人为尸之文,或是初间祭后土,亦未可知。但今风俗皆然,亦无大害。国家不免,亦十月上陵【语类·陈淳录】

墓祭不是古制,虽然《周礼》有墓人作为尸的记载,或许是起初祭祀后土,也未可知。但现在风俗都是这样,也没有大害。国家不免,也在十月去陵墓祭祀。

比见墓祭土神之礼,全然灭裂,吾甚惧焉。既为先公托体山林,而祀其主者,岂可如此?今后可与墓前一样,菜果胙脯、饭茶汤各一器,以尽吾宁亲事神之意,勿令其有隆杀【文集·戒子书】

近来看到墓祭土神的礼仪,完全败坏,我非常害怕。既然让先父安葬在山林,而祭祀他的主人,怎么能这样?以后可以和墓前一样,菜果胙脯、饭茶汤各一器,以尽我安亲事神的心意,不要让它有隆杀之分。

祭説辨订精审,尤荷警发。然此二事初亦致疑,但见二先生皆有随俗墓祭不害义理之説,故不敢轻废。至于节祠则又有説,盖今之俗节古所无有,故古人虽不祭而情亦自安。今人既以此为重,至于是日必具殽羞相宴乐,而其节物亦各有宜。故世俗之情至于是日不能不思其祖考,而复以其物享之。虽非礼之正,然亦人情之不能已者。但不当专用此而废四时之正礼耳。故前日之意以为既有正祭,则存此似亦无害。今承诲谕以为黩而不敬,此诚中其病。然欲遂废之,则恐感时触物思慕之心又无以自止,殊觉不易处。且古人不祭则不敢以燕,况今于此俗节既已据经而废祭,而生者则饮食燕乐随俗自如,殆非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意也。必尽废之然后可,又恐初无害于义理,而特然废之,不惟徒骇俗听,若恐不能行远,则是已废之祭拘于定制不复能举,而燕饮节物渐于流俗有时而自如也。此于天理亦岂得为安乎?夫三王制礼,因革不同,皆合乎风气之宜而不违乎义理之正。正使圣人复起,其于今日之议亦必有所处矣。愚意时祭之外,各因乡俗之旧,以其所尚之时、所用之物奉以大槃,陈于庙中,而以告朔之礼奠焉,则庶几合乎隆杀之节而尽乎委曲之情,可行于久远而无疑矣。至于元日履端之祭礼亦无文,今亦只用此例。又初定仪时祭用分至,则冬至二祭相仍亦近烦凟。今改用卜日之制,尤见听命于神不敢自专之意。其他如此修定处甚多,大抵多本程氏而参以诸家,故特取二先生説。今所承用者为《祭説》一篇,而《祭仪》《祝文》又各为一篇,比之昨本稍复精密。缮冩上呈,乞赐审订示及,幸甚【文集·答张敬夫】

祭说辨订精审,尤其感谢启发。然而这两件事起初也产生怀疑,只是看到两位先生都有随俗墓祭不害义理的说法,所以不敢轻易废除。至于节祠则又有说法,大概现在的世俗节日古代没有,所以古人虽然不祭祀而心情也自然安定。现在的人既然以此为重要,到了这一天必定准备菜肴互相宴乐,而节日物品也各有适宜。所以世俗之情到了这一天不能不想念祖先,而又用这些物品享祭。虽然不是礼的正统,但也是人情不能停止的。只是不应当专用这个而废除四季的正礼。所以前天的意思认为既然有正祭,那么保留这个似乎也没有害处。现在承蒙教诲认为亵渎而不敬,这确实切中要害。然而想要就此废除,则恐怕感时触物思慕之心又无法自止,实在觉得不易处理。而且古人不祭祀就不敢宴乐,何况现在在这个世俗节日已经依据经典废除了祭祀,而生者则饮食宴乐随俗自如,几乎不是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意思。必须全部废除然后可以,又恐怕起初无害于义理,而特意废除,不仅徒然惊骇世俗听闻,如果恐怕不能行远,那么已经废除的祭祀拘于定制不再能举行,而宴饮节物渐于流俗有时而自如。这对于天理又怎么能安心呢?三王制定礼仪,因革不同,都合乎风气的适宜而不违背义理的正统。即使圣人复起,对于今天的议论也必定有所处理。我的意思是在时祭之外,各自依照乡俗的旧例,以其所崇尚的时间、所使用的物品奉以大槃,陈列在庙中,而以告朔之礼奠焉,那么大概合乎隆杀的节制而尽乎委曲之情,可行于久远而无疑了。至于元日履端的祭礼也没有文献,现在也只采用这个例子。又初定仪时祭用分至,那么冬至二祭相承也接近烦渎。现在改用卜日的制度,尤其见听命于神不敢自专的意思。其他如此修定的地方很多,大抵多本程氏而参以诸家,所以特别取两位先生的说法。现在所承用的是《祭说》一篇,而《祭仪》《祝文》又各为一篇,比之昨天的本子稍微精密。缮写上呈,乞赐审订示及,幸甚。

焚黄,近世行之。墓次不知于礼何据。昨见敬夫谢魏公赠諡文字,却只

焚黄,近世实行。墓次不知道在礼上有什么依据。昨天看到敬夫谢魏公赠谥的文字,却只

云告庙。此与近世所行,又不知孰为得失也?更乞台谕,幸甚【文集·答汪尚书】

译云告庙。这与近世所行的做法,又不知哪一个得失更恰当呢?再乞请台谕,幸甚。

问:「生时男女异席,祭祀亦合异席,今夫妇同席如何?」曰:「夫妇同牢而食【语类·陈文蔚录】

家庙之制,伊川只以元妃配享。盖古者只是以媵妾继室,故不容与嫡竝配。后世继室乃是以礼聘娶,自得为正,故《唐会要》中载顔鲁公家祭有竝配之仪【语类呉必大录】

古人无再娶之礼,娶时便有一副当人了嫡庶之分,定矣。故继室于正室,不可竝配。今人虽再娶,然皆以礼聘,皆正室也。祭于别室,恐未安。如伊川云:「奉祀之人是再娶所生,则以所生母配。」如此,则是嫡母不得祭矣。此尤恐未安。大抵伊川考礼文,却不似横渠考得较仔细【语类·章伯羽录】

问礼云:「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何也?」曰:「便是此一説,被人解得都无理会了。据某所见,此二句承上面馂余不祭説,盖谓馂余之物,虽父不可将去祭,子夫不可将去祭妻。且如孔子,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腥则非馂余矣,虽熟之以荐先祖可也。赐食则或为馂余,但可正席先尝而已,固是不可祭先祖。虽妻子至卑,亦不可祭也【语类·陈文蔚录】

夫祭妻,亦当拜【语类·黄义刚录】

妣者,嫓也。祭所生母,只当称母,则畧有别【语类·刘砥录】问:「子之所生母死,不知题主当何称?祭于何所?祔于何所?」曰:「今法五服年月篇中,母字下注云:『谓生己者,则但谓之母矣。』若避嫡母,则止称亡母而不称妣,以别之可也【伊川先生云:祭于私室】又问:「礼记曰:『妾母不世祭,于子祭于孙止。』又曰:『妾祔于妾祖姑。』既不世祭,至后日子孙有妾母,又安有妾祖姑之可祔耶?不知合祭几世而止?」曰:「此条未详,旧读礼亦每疑之,俟更询考也。」又问:「妾母若世祭,其孙异日祭妾祖母,宜何称?自称云何?」曰:「世祭与否未可知,若祭,则称之为祖母,而自称孙无疑矣【文集·答窦文卿】

问妾母之称曰:恐也,只得称母,他无可称。在经只得云妾母,不然无以别于他母也。又问吊人妾母之死,合称云何?曰:恐也,只得随其子平日所称而称之。或曰:五峯称妾母为少母,南轩亦然。据《尔雅》亦有少姑之文,五峯想是本此。先生又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本朝濮王之议,欲加皇考字,引此为证。当时虽是众人争得住,然至今士大夫犹以为未然,盖不知礼经中若不称作为父母,别无个称呼,只得如此説也【语类·沈僴录】

用之问祭用尸之意曰:「古人祭祀无不用尸,非惟祭祀家先用尸,祭外神亦用尸。不知祭天地如何?想惟此不敢为尸。」杜佑説:「古人用尸者,盖上古朴陋之礼,至圣人时尚未改【文蔚录云:「是上古朴野之俗,先王制礼是去不尽者】相承用之至今,世则风气日开,朴陋之礼已去,不可复用。去之方为礼,而世之迂儒必欲复尸,可谓愚矣。杜佑之説如此。今蛮夷猺洞中有尸之遗意,每遇祭祀鬼神时,必请乡之魁梧姿美者为尸,而一乡之人相率以拜祭。为之尸者语话醉饱,每遇岁时为尸者必连日醉饱,此皆古之遗意。尝见崇安余宰邵武人説他之乡里,有一村名密溪,去邵武数十里,此村中有数十家事所谓中王之神甚谨。所谓中王者,每岁以序轮一家之长一人为中王,周而复始,凡祭祀祈祷必请中王坐而祠之,岁终则一乡之父老合乐置酒,请新旧中王者讲交代之礼。此人既为中王,则一岁家居寡出,恭谨畏慎,畧不敢为非,以副一村祈向之意。若此村或有水旱灾沴,则人皆归咎于中王以不善为中王之所致。此等意思皆古之遗闻,近来数年此礼已废矣。防来古人用尸自有深意,非朴陋也。陈丈云:「盖不敢死其亲之意。」曰:「然,用之云祭祀之礼,酒肴丰洁,必诚必敬,所以望神之降临,乃歆飨其饮食也。若立之尸,则为尸者既已享其饮食,鬼神岂复来享之?如此却为不诚矣。」曰:「此所以为尽其诚也。」盖子孙既是祖宗相传一气下来,气类固已感格,而其语言饮食若其祖考之在焉,则有以慰其孝

译问:“出生时男女分席,祭祀时也应该分席,现在夫妇同席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夫妇同牢而食。”

家庙的制度,伊川先生只主张以元妃配享。大概因为古人只是以媵妾作为继室,所以不允许她们与嫡妻并列配享。后世的继室是依照礼仪聘娶的,自然应当作为正妻,所以《唐会要》中记载颜鲁公家祭有并列配享的仪式。

古人没有再娶的礼仪,娶妻时就已确定了嫡庶之分。所以继室对于正室,不可以并列配享。现在的人虽然再娶,但都是依照礼仪聘娶,都是正室。如果在别的房间祭祀,恐怕不妥当。比如伊川先生说:“奉祀的人是再娶所生,就用生母配享。”这样的话,嫡母就不能被祭祀了。这尤其恐怕不妥当。大体上伊川先生考究礼文,却不似横渠先生考究得那么仔细。

问礼书上说:“父亲不祭祀儿子,丈夫不祭祀妻子,为什么呢?”回答说:“就是这一说,被人解释得都毫无道理了。据我所见,这两句话是承接上面关于‘馂余不祭’的说法,大概意思是说,馂余的食物,即使是父亲也不能拿去祭祀,儿子、丈夫也不能拿去祭祀妻子。比如孔子,国君赐给熟食,一定端正席位先品尝;国君赐给生肉,一定煮熟后献给祖先。国君赐给生肉就不是馂余了,即使煮熟后献给先祖也可以。赐给熟食则可能是馂余,只能端正席位先品尝罢了,本来就不能祭祀先祖。即使是妻子、儿子地位再低,也不可以祭祀。”

丈夫祭祀妻子,也应当拜。

“妣”字,通“嫓”。祭祀生母,只应当称“母”,这样就略微有区别。问:“儿子所生的母亲去世,不知道题写神主时应当怎么称呼?在什么地方祭祀?附祭在什么地方?”回答说:“现在的法律《五服年月篇》中,‘母’字下面注解说:‘指生我的人,就只称为母罢了。’如果为了避讳嫡母,就只称‘亡母’而不称‘妣’,以此来区别就可以了。”又问:“《礼记》说:‘妾母不世世祭祀,在儿子这一代祭祀,到孙子这一代就停止。’又说:‘妾附祭在妾的祖姑。’既然不世世祭祀,等到后代的子孙有了妾母,又哪里有妾的祖姑可以附祭呢?不知道应当祭祀几代才停止?”回答说:“这条没有详细考证,以前读礼书也常常怀疑这一点,等待再询问考证。”又问:“妾母如果世世祭祀,她的孙子将来祭祀妾的祖母,应当怎么称呼?自称什么?”回答说:“是否世世祭祀还不确定,如果祭祀,就称呼为祖母,而自称孙子无疑。”

问妾母的称呼,回答说:“恐怕只能称‘母’,没有其他可称的。在经书中只能说‘妾母’,不然无法与其他母亲区别。”又问吊唁别人妾母的去世,应当怎么称呼?回答说:“恐怕只能跟随其子平日的称呼来称呼。”有人说:“五峯称妾母为‘少母’,南轩也是这样。根据《尔雅》也有‘少姑’的文字,五峯想必是依据这个。”先生又说:“为别人做后嗣的人,为其父母服丧。本朝濮王的争议,想要加上‘皇考’的字样,引用这个作为证据。当时虽然众人争辩阻止了,但至今士大夫还认为不妥,大概是因为不知道礼经中如果不称为‘作父母’,就没有别的称呼,只能这样说。”

用之问祭祀用“尸”的意思,回答说:“古人祭祀没有不用尸的,不只是祭祀家神先用尸,祭祀外神也用尸。不知道祭祀天地怎么样?我想只有这个不敢用尸。”杜佑说:“古人用尸,大概是因为上古质朴简陋的礼仪,到圣人时代还没有改变。相承用到现在,世道风气日渐开化,质朴简陋的礼仪已经去除,不可以再使用。去除它才算是礼,而世间的迂腐儒生一定要恢复用尸,可以说是愚蠢了。”杜佑的说法如此。现在蛮夷猺洞中有用尸的遗意,每逢祭祀鬼神时,一定请乡中魁梧姿容美好的人做尸,而全乡的人相继拜祭。做尸的人说话醉饱,每逢岁时做尸的人必定连日醉饱,这都是古代的遗意。曾经看见崇安余宰邵武人说他的乡里,有一个村名叫密溪,距离邵武几十里,这个村中有几十家非常敬奉所谓的中王之神。所谓中王,每年按顺序轮值一家之长一人为中王,周而复始,凡是祭祀祈祷一定请中王坐着祭祀,年终则全乡的父亲老人合乐置酒,请新旧中王讲交代的礼仪。这个人既然做了中王,则一年在家很少外出,恭敬谨慎畏惧小心,稍微不敢做坏事,以符合全村祈向的意思。如果这个村有水旱灾祸,则人们都归咎于中王不善为中王所导致。这些意思都是古代的遗闻,近来几年这种礼仪已经废除了。防备古人用尸自有深意,不是质朴简陋。陈丈说:“大概是不敢让亲人死去的意思。”回答说:“是的,用之说祭祀的礼仪,酒肴丰盛洁净,必须真诚必须恭敬,所以希望神灵降临,从而歆享他的饮食。如果立了尸,做尸的人既然已经享用了饮食,鬼神难道还会再来享用吗?这样反而不真诚了。”回答说:“这正是为了尽到诚意的原因。”大概子孙既然是祖宗相传的一气下来,气类固然已经感格,而其语言饮食如同祖考在一样,就有以此安慰其孝心

子顺孙之思,而非恍惚无形想像不及之可比矣。古人用尸之意所以深远而尽诚,盖为是耳。今人祭祀但能尽诚,其祖考犹来格,况既是他亲子孙,则其来格也益速矣。因言今世鬼神之附着生人而説话者甚多,亦有祖先降神于其子孙。者,又如今之师巫,亦有降神者。盖皆其气类之相感,所以神附着之也。《周礼》祭墓,则以墓人为尸,亦是此意【语类·林子防录】

译子顺所思考的,并非那种恍惚无形、想象不到的事物所能比拟的。古人使用“尸”的意图之所以深远而极尽诚意,大概就是因为这个缘故。现在的人祭祀,只要能够极尽诚意,祖先神灵尚且会降临,何况既然是他们亲生的子孙,那么祖先降临的速度就更快了。因此说到,当今世上鬼神附着在活人身上并说话的情况很多,也有祖先神灵降临在子孙身上的情况,又如现在的巫师,也有降神的现象。这都是因为气类相互感应,所以神灵才会附着在他们身上。《周礼》中祭祀墓地时,以墓人为“尸”,也是这个意思。

问祭五祀皆有尸?祀灶则以谁为尸?曰:今亦无可考者。但如墓祭则以冢人为尸,以此推之,则祀灶之尸恐是膳夫之类,祀门之尸恐是阍人之类。又如祀山川,则是虞衡之类。问尸之坐立?曰:夏立尸,商坐尸,周旅酬六尸,后稷之尸不旅酬。问祭妣之尸?曰:妇人不立尸,却有明文。又曰:古者以先王衣服藏之庙中,临祭则出以衣尸,如后稷之衣到周时恐已不在,亦不可晓【语类·李儒用录】

  朱子礼纂卷四

<经部,礼类,杂礼书之属,朱子礼纂》>

  钦定四库全书

  朱子礼纂卷五

  大学士李光地撰

  杂仪

天子之礼,至尊无上。其居处则内有六寝六宫,外有三朝五门。其嫔御侍衞、饮食衣服、货贿之官,皆领于冢宰。其冕弁车旗、宗祝巫史、卜筮瞽侑之官,皆领于宗伯。有师以道之教训,有傅以傅其德义,有保以保其身体。有师氏以媺诏之【媺下本有训字】有保氏以谏其恶。前有凝,后有丞,左有辅,右有弼。其侍御仆从,罔匪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出入起居,罔有不钦。发号施令,罔有不臧。在舆有旅贲之规【旅贲勇士掌执戈楯夹车而趋】位宁有官师之典【门屏之间谓之宁】倚几有训诵之谏【工师所诵之谏书之于几也】居寝有▯御之箴【▯近也】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工师之诵。史为书【大史君举则书】瞽为诗,工又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旅陈也陈货物以示时所贵尚】百工献艺【献其技艺以喻政事】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其书春秋尚书有存者】御瞽几声之上下【几犹察也察其存乐】不幸而至于有过,则又有争臣七人面列廷争,以正捄之。盖所以养之之备,至于如此,是以恭已南面,中心无为,以守至正,而貌之恭足以作肃,言之从足以作乂,视之明足以作哲,听之聪足以作谋,思之睿足以作圣。然后能以八柄驭羣臣,八统驭万民,而赏无不庆,刑无不威,远无不至,迩无不服。傅説所谓奉若天道,建邦设都,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不惟逸豫,惟以乱民。武王所谓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所谓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箕子所谓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董子所谓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者,正谓此也。何谓六寝六宫?曰王大寝,一小寝,五大寝听政,向明而治,故在前。小寝释服燕息也,故在后。其小寝一寝在中,四寝在于四角。春居东北,夏居东南,秋居西南,冬居西北,土王之月居中。后之六宫,正宫在前,五宫在后。其制如王之五寝。何谓三朝五门?曰:王宫之外门一曰臯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又曰虎门,又曰毕门,此郑司农説也。康成以雉门在库门内而设两观】其朝在雉门之外者曰外朝,在路门之外者曰治朝,路寝之廷曰内朝【臯门之内外朝也。朝士掌其法,小司农掌其政。列三槐与九棘,设嘉石与肺石而朝诸侯,听诏询大事在焉。应门之内治朝也,司士正其位,宰夫掌其法,大仆正王之位,而王日视朝在焉。路门之内燕朝也,太仆正其位,掌摈相族人朝焉。《玉藻》曰:朝服以视朝,退适路寝听政。然则王日视朝于治朝,而退听政于燕朝矣。雉门之外悬象治所以待民,应门之外设宗庙社稷所以严神位,路门之外则九室九卿朝焉,路寝之内亦九室九嫔居焉】外朝之法,朝士掌之。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羣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羣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左嘉石,平罢民焉。右肺石,达穷民焉【小宗伯职曰: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然则外朝在库门之外,臯门之内与?今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会殿,亦古之外朝哉?周天子诸侯皆有三朝,外朝一,内朝二。内朝之在路门之内者,或谓之燕朝】何谓货贿?曰:有太府以受其货贿之入,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

译问:祭祀五祀都有尸吗?祭祀灶神时以谁为尸?答:现在也没有可以考证的了。但像墓祭就以冢人为尸,由此推想,那么祭祀灶神的尸恐怕是膳夫之类的人,祭祀门神的尸恐怕是阍人(守门人)之类的人。又如祭祀山川,则是虞衡(掌管山泽的官员)之类的人。问:尸的坐立情况如何?答:夏朝让尸站立,商朝让尸坐着,周朝旅酬时涉及六尸,后稷的尸不参与旅酬。问:祭祀妣(母亲)的尸是谁?答:妇人不立尸,却有明确的记载。又说:古代将先王的衣服藏在宗庙中,临祭时取出给尸穿,像后稷的衣服到周朝时恐怕已经不在了,这也无法知晓。

朱子礼纂卷四

<经部,礼类,杂礼书之属,朱子礼纂》>

钦定四库全书

朱子礼纂卷五

大学士李光地撰

杂仪

天子的礼仪,至尊无上。他的居处,内部有六寝六宫,外部有三朝五门。他的嫔妃侍从、饮食衣服、财货物资的官员,都归冢宰统领。他的冕冠车旗、宗祝巫史、卜筮瞽侑的官员,都归宗伯统领。有师来引导教导,有傅来传授德义,有保来保护身体。有师氏来美好地训导他,有保氏来规劝他的恶行。前有凝(正人),后有丞(辅佐),左有辅,右有弼。他的侍御仆从,没有不是正直的人,早晚辅佐君主,出入起居,没有不恭敬的。发号施令,没有不善的。在车上有旅贲的规劝,在门屏之间有官师的典法,倚靠几案有训诵的规谏,在寝宫有近侍的箴言,临事有瞽史的引导,宴居有工师的诵唱。史官记录,瞽矇作诗,工师又诵读箴谏。大夫规劝教诲,士人传达言语,庶人批评议论,商旅在市场上陈列货物以显示当时所崇尚的,百工献艺以喻示政事。行动则左史记录,言语则右史记录,这些书中春秋、尚书有留存下来的。御瞽察听音乐的上下,不幸而至于有过错,又有七位争臣当面在朝廷争辩,以匡正补救。大概用来培养他的完备,达到如此程度,所以恭己南面,心中无为,以守住至正,而容貌的恭敬足以兴起肃敬,言语的顺从足以兴起治理,视线的明亮足以兴起智慧,听觉的聪慧足以兴起谋略,思维的睿智足以兴起圣德。然后能够用八柄驾驭群臣,用八统驾驭万民,而赏赐无不令人喜庆,刑罚无不令人敬畏,远方无不至,近处无不顺服。傅説所说的奉若天道,建立邦国设置都城,树立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不只是安逸享乐,而是用来治理百姓。武王所说的确实聪明作为元后,元后作为百姓的父母。所说的天降下百姓,为他们设立君主,设立师长,只有他们能够辅佐上帝,宠爱安抚四方。箕子所说的皇建其有极,收敛这五福,用来布施赐予他的百姓。只有这时他的百姓对于你的准则,赐予你保持准则。董子所说的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正是说的这个。什么叫六寝六宫?答:王有大寝,一小寝,五大寝听政,向明而治,所以在前。小寝释服燕息,所以在后。它的小寝一寝在中,四寝在四角。春居东北,夏居东南,秋居西南,冬居西北,土王之月居中。后的六宫,正宫在前,五宫在后。它的制度像王的五寝。什么叫三朝五门?答:王宫之外门一曰臯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又曰虎门,又曰毕门,这是郑司农的说法。康成认为雉门在库门内而设两观)。它的朝在雉门之外的叫外朝,在路门之外的叫治朝,路寝之廷叫内朝(臯门之内外朝也。朝士掌其法,小司农掌其政。列三槐与九棘,设嘉石与肺石而朝诸侯,听诏询大事在焉。应门之内治朝也,司士正其位,宰夫掌其法,大仆正王之位,而王日视朝在焉。路门之内燕朝也,太仆正其位,掌摈相族人朝焉。《玉藻》曰:朝服以视朝,退适路寝听政。然则王日视朝于治朝,而退听政于燕朝矣。雉门之外悬象治所以待民,应门之外设宗庙社稷所以严神位,路门之外则九室九卿朝焉,路寝之内亦九室九嫔居焉)。外朝之法,朝士掌管。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左嘉石,平罢民焉。右肺石,达穷民焉(小宗伯职曰: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然则外朝在库门之外,臯门之内与?今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会殿,亦古之外朝哉?周天子诸侯皆有三朝,外朝一,内朝二。内朝之在路门之内者,或谓之燕朝)。什么叫货贿?答:有太府以受其货贿之入,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