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序自序凡例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卷五卷六
东以狮潭与头分堡大河底分界。西至海。南以三叉河、伯公坑与三堡新店分界。北以造桥港与头分堡分界。东南以新开庄坜西坪与台湾县分界。西南以高埔、高涧与苑里堡通霄为界。东北以二寮坑、八股庄河角与头分堡南坪八股为界。西北以中港溪与中港塭仔头为界。
苑里办务署管辖四至八到
东至火焰山迤北山冈为界。西至海。南至山柑尾溪、下五里牌溪与大甲堡分界。北至白沙墩庄南小溪为界。东北以过港庄与苗栗□□庄分界。西北以白沙墩小溪直透海坪角与苗栗堡□□庄分界。东南以土地公坑口北与苗栗堡辖地、南与大甲堡辖地分界。西南以新店前溪与大甲辖地为界。
大甲办务署管辖四至八到
东以牛相触山分水及矮山仔分水与台湾县分界。西至海。南以大甲溪与台湾县分界。北以房里溪与苑里分界。东北以矮山分水为界。东南以牛相触山与台湾县分界。西北仍以房里溪与苑里分界。西南仍以大甲溪与台湾县分界。
新埔办务署管辖四至八到
东至马武督番社。西至红毛港。南至犁头嘴山顶分水,与竹北一堡黄犁园毗连为界。北至头重溪涂牛沟,与台北桃涧堡高山顶毗连为界。东南以鹿寮坑山顶,与竹北一堡石壁潭毗连为界。西南以猫儿锭溪与旧港毗连为界。西北石观音笨仔港一带至海。
沙汕港汊
旧港沙汕由八九月飞沙蓄积。一名金龟汕。
南寮沙汕
香山港沙汕
中港沙汕
后垄港沙汕
通霄港沙汕不能泊船。
苑里港沙汕
土地公港沙汕
大安港北石汕
大安港南沙汕
嵌仔脚港沙汕
红毛港沙汕
羊寮港
笨仔港
蚝壳港
许厝港一名二陂港。
以上各港口,自中港以南至大甲,归大甲巡检会同各汛兼司稽查海口;中港以北至许厝港,归竹堑典史及各汛兼司稽查海口。
山川(按山缺)
苗栗堡溪
后垄溪在苗栗堡,距县南四十里。原出马凹社之北势番内山,行三十里至水尾坪,南汇南湖十余里之水注之;又行三里至汶水坑头,北汇八角林、筀竹林二十余里之水注之。迤北行五里,至牛斗口溪;又行三里,至石礐头;再行七里绕西为旧鸡笼庄脚,南汇鹿湖内三十里之水注之;又行五里为七十分,绕北再行三里为中心埔,再行五里为龟山头,再行五里为五鹤山下,复行二里为外狮潭溪;绕西分为二条:一绕北四里至新港东社,再行五里绕西南至后垄港;一绕西南三里为崩嵌溪,再行三里为松子脚溪,复行三里至后垄、溪洲,汇新港溪之水入于海。
苑里堡溪
苑里溪
房里溪距县南八十里。源出台湾县打兰番内山;至土地公坑口,水分二支:西北行二十里为房里溪,西南行二十里为大安溪,均入于海。
大甲堡溪
大甲溪距县西南一百里。其源出自台湾县番内山;经水底寮出口行十里至东势角,又行二十三里至旧社,复行十二里至大甲溪,为□□圳引水之处;又行八里,西入于海。
谨按「厅志」载:大甲溪阔三里许,无水时小石嵂崒可履。或外阴晴而内山暴雨,则横流猝至。惟视内山昏黑及有巨石衡击声,须急渡;稍迟,则水大至不可行。南尽彰化县界。
竹北二堡溪
凤山崎溪在县治东北十里。其源出咸菜瓮、马武督之番内山;经牛斗口,水从大石下出。迤南五里至十六张,为咸菜瓮嵌下圳引水之处;又一里至老社藔,南承大崩嵌之水十余里注之(中有石线潭,其下有六角潭,俱深数丈);至咸菜瓮溪渡,又东北承牛栏河之水八九里注之(中有牛栏河圳);又三里经茅子埔(中有湾潭),为湾潭圳引水之处;又三里至蛤子窟,南承横坑之水七八里注之,东北为石岗子圳引水之处;又七里至水汴头,为水汴头圳引水之处;又□里至□□,为新埔圳引水之处;又一里,至五份埔圳引水之处;又二里,南承石头坑之水四五里注之,东北为田心子圳引水之处;又一里为新埔溪,北汇霄里溪之水绕新埔口,为土地公埔圳引水之处;又西行二里,北又承太平窝十二里之水注之;绕枋藔庄十里至凤山崎官路,为凤山崎溪。经铁桥下为猫儿锭圳引水之处;顺流而西八里,至嵌子脚;迤南三里,经渔寮后入旧港。
霄里溪在县东二十三里。源出淡水县桃涧堡之灵潭陂嵌下;西南行为直坑。十余里至伯公,下汇淡、新交界南坑十余里之水,北又汇淡、新交界北坑十余里之水,名曰三合水。西出六、七里至大茅埔,为大茅埔圳引水之处;经九芎湖口北,又汇汶水溪十七、八里之水注之;经小茅埔,为阎王崎圳引水之处;又一里许至四块厝嵌下,为枋寮圳引水之处;折西一里许至新埔口,汇新埔溪之水西出。
茄冬坑旱溪距县北一十五里。由番子湖收凤山崎上游六、七里之水注之,顺流而西;又六里,经茄冬坑(中有浑水潭);又半里许,汇新庄子溪之水入海(遇旱水涸)。
译东面以狮潭与头分堡大河底分界。西至海。南面以三叉河、伯公坑与三堡新店分界。北面以造桥港与头分堡分界。东南面以新开庄坜西坪与台湾县分界。西南面以高埔、高涧与苑里堡通霄为界。东北面以二寮坑、八股庄河角与头分堡南坪八股为界。西北面以中港溪与中港塭仔头为界。苑里办务署管辖的四至八到 东至火焰山向北延伸的山冈为界。西至海。南至山柑尾溪、下五里牌溪,与大甲堡分界。北至白沙墩庄南面的小溪为界。东北面以过港庄与苗栗□□庄分界。西北面从白沙墩小溪直通海坪角,与苗栗堡□□庄分界。东南面以土地公坑口北面与苗栗堡辖地、南面与大甲堡辖地分界。西南面以新店前溪与大甲辖地为界。大甲办务署管辖的四至八到 东面以牛相触山分水岭及矮山仔分水岭与台湾县分界。西至海。南面以大甲溪与台湾县分界。北面以房里溪与苑里分界。东北面以矮山分水岭为界。东南面以牛相触山与台湾县分界。西北面仍以房里溪与苑里分界。西南面仍以大甲溪与台湾县分界。新埔办务署管辖的四至八到 东至马武督番社。西至红毛港。南至犁头嘴山顶分水岭,与竹北一堡黄犁园相接为界。北至头重溪涂牛沟,与台北桃涧堡高山顶相接为界。东南面以鹿寮坑山顶与竹北一堡石壁潭相接为界。西南面以猫儿锭溪与旧港相接为界。西北面从石观音、笨仔港一带直到海边。沙汕、港汊 旧港沙汕由八九月间飞扬的沙土堆积而成。又名金龟汕。南寮沙汕 香山港沙汕 中港沙汕 后垄港沙汕 通霄港沙汕,不能停泊船只。苑里港沙汕 土地公港沙汕 大安港北石汕 大安港南沙汕 嵌仔脚港沙汕 红毛港沙汕 羊寮港 笨仔港 蚝壳港 许厝港,又名二陂港。以上各港口,从中港以南直到大甲,归大甲巡检会同各处汛地官员兼管稽查海口;从中港以北直到许厝港,归竹堑典史及各处汛地官员兼管稽查海口。山川(按:山川部分缺失) 苗栗堡溪 后垄溪在苗栗堡,距县城南四十里。源头在马凹社以北的势番内山,流行三十里到水尾坪,南面汇入南湖十多里的水;又流三里到汶水坑头,北面汇入八角林、筀竹林二十多里的水。向北流五里到牛斗口溪;又流三里到石礐头;再流七里,向西绕过旧鸡笼庄脚,南面汇入鹿湖内三十里的水;又流五里到七十分,绕向北面再流三里到中心埔,再流五里到龟山头,再流五里到五鹤山下,又流二里到外狮潭溪;向西绕行后分为两条:一条向北绕行四里到新港东社,再向西南流五里到后垄港;另一条向西南流三里为崩嵌溪,再流三里为松子脚溪,又流三里到后垄、溪洲,汇合新港溪的水流入海。苑里堡溪 苑里溪 房里溪距县城南八十里。源头出自台湾县打兰番内山;流到土地公坑口时,水分为两支:向西北流二十里成为房里溪,向西南流二十里成为大安溪,二水都流入海中。大甲堡溪 大甲溪距县城西南一百里。源头出自台湾县番内山;经过水底寮出口流十里到东势角,又流二十三里到旧社,再流十二里到大甲溪,是□□圳引水的地方;又流八里,向西注入海中。谨按《厅志》记载:大甲溪宽约三里,没有水时,小石高耸不平,可以踩着通过。有时外地天气阴晴不定,而内山突然下暴雨,洪水便会突然横流而来。只要看到内山昏暗,听到巨石横冲撞击的声音,就必须赶快渡过;稍微迟一些,洪水大到便无法通行。南面止于彰化县界。竹北二堡溪 凤山崎溪在县治东北十里。源头出自咸菜瓮、马武督的番内山;经过牛斗口,水从大石下流出。向南流五里到十六张,是咸菜瓮嵌下圳引水的地方;又流一里到老社寮,南面承接大崩嵌十多里的水流入(其中有石线潭,潭下有六角潭,都深数丈);到咸菜瓮溪渡,又向东北承接牛栏河八九里的水流入(其中有牛栏河圳);又流三里经过茅子埔(其中有湾潭),是湾潭圳引水的地方;又流三里到蛤子窟,南面承接横坑七八里的水流入,东北面是石岗子圳引水的地方;又流七里到水汴头,是水汴头圳引水的地方;又流□里到□□,是新埔圳引水的地方;又流一里到五份埔圳引水的地方;又流二里,南面承接石头坑四五里的水流入,东北面是田心子圳引水的地方;又流一里为新埔溪,北面汇入霄里溪的水,绕过新埔口,是土地公埔圳引水的地方;又向西流二里,北面又承接太平窝十二里的水流入;绕过枋寮庄十里到凤山崎官路,成为凤山崎溪。经过铁桥下,是猫儿锭圳引水的地方;顺流向西八里到嵌子脚;再向南流三里,经过渔寮后流入旧港。霄里溪在县城东二十三里。源头出自淡水县桃涧堡灵潭陂嵌下;向西南流成为直坑。流十多里到伯公,下游汇入淡水、新竹交界南坑十多里的水,北面又汇入淡水、新竹交界北坑十多里的水,名叫三合水。向西流六七里到大茅埔,是大茅埔圳引水的地方;经过九芎湖口北面,又汇入汶水溪十七八里的水;经过小茅埔,是阎王崎圳引水的地方;又流约一里到四块厝嵌下,是枋寮圳引水的地方;折向西流约一里到新埔口,汇入新埔溪的水向西流出。茄冬坑旱溪距县城北十五里。由番子湖汇集凤山崎上游六七里的水流入,顺流向西;又流六里,经过茄冬坑(其中有浑水潭);又流约半里,汇入新庄子溪的水,流入海中(遇到旱灾水就干涸)。
红毛港旱溪距县北二十里。自中仑汇南窝、羊屎窝、粪箕窝、照镜山南势窝之水,至新庄仔后,北汇三脚寮之水,南汇番子湖、员山沟、下番子湖小溪之水合流;约一里许至红毛港大庄,汇茄冬坑小旱溪之水入海。
蚝壳港旱溪旧名羊寮港溪。距县北二十八里。是处溪水乏源,仅于雨水之候,收头、二湖;绕西五里许至阴影窝坑,西流十里许至十五间后庄前夹溪,汇三、四湖之水;顺流六里,过十一股尾槺榔坑入海。
笨仔港旱溪距县治三十八里。由头重溪起至高山下,汇杨梅坜之水,经营盘下凿山通流,为三七圳引水之处;顺流而西,出大溪滣七里许至九斗庄,又有小旱溪之水注之;由西直出嵌头厝。统计三十余里入海。
二陂港溪一名芝吧里溪。距县治六十五里。由淡属桃涧堡灵潭陂起水,经安平镇七、八里,又经中坜旧街前;迤南经红毛港堡之芝吧里。统计四十余里入海。
二重港溪一名二沿港溪。距县治七十二里。由淡属桃涧堡霄里埔起水,经社仔、中坜新街顶,至红毛港堡五块厝海丰陂。统计三十五、六里入海。
八景
指峰凌霄「淡水厅志」载八景之一。
香山观海(同上)
隙溪吐墨(同上)
凤崎晚霞(同上)
东河飞沫在头分堡,距县南六十里。
北郭纳凉光绪二十年纂修「新竹县志」告成,知县范克承采入新竹县八景之一。
灵泉试茗(同上)
潜园探梅(同上)
附录「淡水厅志」所载堑南八景:凤崎远眺、金门晚渡、北线听涛、船港渔灯、衢岭晓烟、香山夕照、隙溪墨水、五指连云。
建置志
侧闻观流泉而豳居允荒,卜涧■〈氵墨〉而洛食见兆;古来开疆拓地者,莫不以建置为先。因地势而极力经营,万事毕举;顺民情而渐兴土木,百废俱修。或草创于前、或增葺于后。为沿、为革,均载简篇。俾后世之览斯纪者,了然如目见其事。则建置之不可以不志也,明甚。作建置志。
城池
廨署
仓廒
街市
隘寮
铺递
津渡
桥梁
义冢
番社(屯丁附录)
城池
新竹县城旧系淡水厅城,在竹邑三台山下;展开旷土,蔚成大观。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取其土沃水甘,环植莿竹,周围四百四十余丈,东西南北各建门楼。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就〕四城各建炮台一座。然旧植莿竹旋朽,仅存四城门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乱,增筑土围。十八年,同知查廷华就土围加高镶阔;周围一千四百余丈,高一丈、阔一丈,外开濠沟深一丈。按派民工兴作。土围与沟既成,沟以外植竹成围。董事林超英、林光城、吴国步等并议改造四城门楼,添建窝铺、堆房,需费由田甲匀捐。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莅台,同知李慎彝准绅士郑用锡等所禀详覆改造;奏入,报可。台湾道孔昭虔履勘度基,舍旧谋新:定以周围四里,计八百六十丈。墙高一丈五尺,添垛三尺,共一丈八尺;顶厚一丈二尺,基宽一丈二尺、深一丈。雉堞九百七十四垛,砌石为垣,上间以砖。仍建四门:东曰「迎曦」,西曰「挹爽」,南曰「歌熏」,北曰「拱宸」;城楼四座,座二层,高一丈九尺。东西南三门炮台、水洞各一,北门炮台、水洞各二;四门内堆房各一座,座四间。改设四门道路,各阔一丈二尺、长七百七十二丈三尺;东西城外吊桥各一,各长二丈六尺、阔八尺、深各七尺。七年七月兴工,九年八月竣。监造者:李慎彝、易金杓等;总理者:郑用锡及林平侯之子国华、林绍贤之子祥麟等(详见「艺文」「碑记」)。官民捐赀,縻金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有奇。外剩番银九百二十四圆零,官谕绅董购旧北门基(即今北鼓楼)新北门内业户王世杰公地,创盖瓦屋八座;佥举殷绅郑恒利(即用锡)等八户掌收赁税生息,为岁修费(以上节录「厅志」)。光绪十年以后,四城雉堞之下砖铺通道,黏以石灰。年久而灰剥落,一遇霖雨,水便渍入城垣。十七年,霖雨弥旬,东西南三处城垣各圯毁数丈。光绪十八年,知县〔沈〕茂荫详请修筑及捐项各款。十九年四月,知县叶意深兴工修筑,十一月竣。其工料各款,计银三千八百二十四两三钱八分七厘八毫四丝。此款由十九、二十两年分钱粮征收正款外,每两银带捐银五分(无平余、无补水),专为修城经费。光绪二十年,西城门北畔扇轮枋笋蛀坏、轮石无存及城楼上顶盖砖瓦零碎,知县范克承谕绅董林恒茂等召匠修葺。其工料款项,将历年所收赁税支给;五日(?)完竣。
附录城工店税于左:
一、西门内瓦店一小进,年征税银二十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小进,年征税银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五十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三十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三十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二十四圆。
一、新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四十二圆。
一、新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三十四圆。
译红毛港旱溪距县城北二十里。由中仑汇集南窝、羊屎窝、粪箕窝、照镜山南势窝的水,流到新庄仔后,北面汇入三脚寮的水,南面汇入番子湖、员山沟、下番子湖小溪的水,合流后约一里到红毛港大庄,再汇入茄冬坑小旱溪的水,流入海中。蚝壳港旱溪,旧名羊寮港溪。距县城北二十八里。这里的溪流缺少源头,只有下雨时,汇集头湖、二湖的水;向西绕行约五里到阴影窝坑,再向西流十多里到十五间后庄前的夹溪,汇入三湖、四湖的水;顺流六里,经过十一股尾槺榔坑流入海中。笨仔港旱溪距县治三十八里。从头重溪起到高山下,汇集杨梅坜的水,经过盘下凿山开出的水道,是三七圳引水的地方;顺流向西,从大溪滣流出约七里到九斗庄,又有小旱溪的水流入;再由西面直流到嵌头厝。总计三十多里流入海中。二陂港溪,又名芝吧里溪。距县治六十五里。从淡水县桃涧堡灵潭陂发源,经安平镇七八里,又经过中坜旧街前;向南经过红毛港堡的芝吧里。总计四十多里流入海中。二重港溪,又名二沿港溪。距县治七十二里。从淡水县桃涧堡霄里埔发源,经过社仔、中坜新街顶,到红毛港堡五块厝海丰陂。总计三十五六里流入海中。八景 指峰凌霄。《淡水厅志》所载八景之一。香山观海(同上) 隙溪吐墨(同上) 凤崎晚霞(同上) 东河飞沫,在头分堡,距县城南六十里。北郭纳凉。光绪二十年编修《新竹县志》完成,知县范克承将其采入新竹县八景之一。灵泉试茗(同上) 潜园探梅(同上) 附录:《淡水厅志》所载堑南八景:凤崎远眺、金门晚渡、北线听涛、船港渔灯、衢岭晓烟、香山夕照、隙溪墨水、五指连云。建置志 听说观察流水泉源而选择豳地居住,卜测涧水■〈氵墨〉而洛地的粮食生产显现征兆;自古以来开辟疆域、拓展土地的人,没有不把建置放在首位的。依据地势竭力经营,各项事务都得以兴办;顺应民情逐步兴建土木工程,各种废弛的事业都得到修复。有的在前代草创,有的在后来增修。无论沿革,都记载在简册中,使后世阅读这部记志的人,能够清楚得如同亲眼看见当时的事情。可见建置不能不记载,实在非常明显。因此作《建置志》。城池 官署 仓廒 街市 隘寮 铺递 津渡 桥梁 义冢 番社(附录屯丁) 城池 新竹县城,旧时是淡水厅城,位于竹邑三台山下;开辟广阔土地后,逐渐形成宏大的规模。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取其土质肥沃、水味甘美,在四周种植莿竹,周长四百四十多丈,东西南北各建门楼。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在四座城门各建炮台一座。然而旧日种植的莿竹不久便腐朽,只剩下四座城门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作乱,增筑土围。十八年,同知查廷华在土围上加高并拓宽;周长一千四百多丈,高一丈、宽一丈,外面开挖深一丈的濠沟。按户派遣民工兴建。土围和濠沟建成后,又在沟外种竹形成围墙。董事林超英、林光城、吴国步等共同商议改造四座城门楼,增建窝铺、堆房,所需费用由各田甲均摊捐集。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来到台湾,同知李慎彝准许绅士郑用锡等人呈文,请求详细复核改造;奏章上报后,获准施行。台湾道孔昭虔亲自勘察测量地基,舍弃旧址另谋新址:定城墙周长四里,共八百六十丈。墙高一丈五尺,加上垛墙三尺,共一丈八尺;墙顶厚一丈二尺,墙基宽一丈二尺、深一丈。城墙垛口九百七十四个,用石砌成墙垣,上部间杂砌砖。仍设置四座城门:东门叫“迎曦”,西门叫“挹爽”,南门叫“歌熏”,北门叫“拱宸”;城楼四座,每座两层,高一丈九尺。东西南三门各有炮台、水洞一处,北门有炮台、水洞各两处;四座城门内各有堆房一座,每座四间。改建四门道路,各宽一丈二尺、长七百七十二丈三尺;东西城外各有吊桥一座,均长二丈六尺、宽八尺、深七尺。七年七月开工,九年八月完工。监造者为李慎彝、易金杓等;总负责人为郑用锡,以及林平侯的儿子国华、林绍贤的儿子祥麟等(详见《艺文》《碑记》)。官民捐资,耗费银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有余。剩余番银九百二十四圆有零,官府命绅董购买旧北门地基(就是今天的北鼓楼)以及新北门内业户王世杰的公地,创建瓦房八座;共同推举富有声望的绅士郑恒利(就是用锡)等八户掌管收取租赁税并生息,作为每年修缮费用(以上节录《厅志》)。光绪十年以后,四座城墙垛口下的砖铺通道用石灰黏合。年久之后石灰剥落,一遇连绵大雨,雨水便渗入城墙。十七年,连下大雨十多天,东西南三处城墙各坍塌毁坏数丈。光绪十八年,知县〔沈〕茂荫详细请示修筑城墙及筹捐款项等事。十九年四月,知县叶意深开工修筑,十一月完工。工程和材料各项费用共计银三千八百二十四两三钱八分七厘八毫四丝。此款在十九、二十两年分期征收钱粮的正款之外,每两银另带捐银五分(没有平余,也没有补水),专门作为修城经费。光绪二十年,西城门北侧的扇轮枋笋被虫蛀坏,轮石也已不存在,城楼顶部的砖瓦又有破碎,知县范克承命绅董林恒茂等召集工匠修缮。工程和材料费用从历年收取的租赁税中支付;五日(?)完工。附录城工店税如下:一、西门内一小进瓦店,每年征收税银二十圆。一、旧北门一小进瓦店,每年征收税银六圆。一、旧北门二进瓦店,每年征收税银五十圆。一、旧北门有瓦店一进,每年征收税银三十六圆。一、旧北门有瓦店一进,每年征收税银三十六圆。一、旧北门有瓦店一进,每年征收税银二十四圆。一、新北门有瓦店二进,每年征收税银四十二圆。一、新北门有瓦店二进,每年征收税银三十四圆。
以上瓦店八座(?),每年计税银二百五十八(圆),为修城经费。
土城在城外约一里。道光十九年,台湾道姚莹谕同知龙大惇查勘应否添建?二十二年,同知曹谨因防洋事,与绅民筹依旧址加筑土围为石城外蔽。计高一丈、周围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绅士商捐建,每丈给草价银六角。仍建四门城楼,又建小门四,计八门。城外植竹开沟,一如旧制;惟沟阔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郑用锺、洪德梁等。其八门,东曰「宾旸」、小东曰「卯耕」、林祥云造;西曰「告成」、小西曰「观海」,曹谨造;南曰「解阜」、小南曰「耀文」,郑用钰造;北曰「承恩」、小北曰「天枢」,郑用锺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筑;同治九年,添筑南门外溪边炮台二座(以上采录「厅志」)。
谨按「厅志」载:道光二十三年增筑外城土围,并植莿竹。历十余年间,莿竹森列成行,而土围渐即沦废;官长不复修葺者,恃竹围为外蔽故也。洎光绪二十一年,竹围始废,余剩无几。至南城外溪边炮台二座,久被风雨损坏;其一并无遗基,其一余址尚存。
中港城堡在中港,距县城西南二十五里。初建,仅有东西南北四门。同治元年,因防匪劫掠,绅民重建,迭石为垣。
后垄城堡在后垄街,距县城西南四十里。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土堡。东西南北创立四门,土堡外植竹,周围约三百余丈。同治元年增修。
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距县城西南八十里。咸丰五年,绅民捐建。东西南北设四门,迭石为垣。同治元年,绅民增修。今废。
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距县城西南九十五里。光绪七年,绅民捐建土堡。东西南北分四门,周围五百一十丈。光绪元年戴逆乱,官绅率民重修。
盐水港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查「厅志」所载,已为沙没)。
大安口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今圯。
廨署
新竹县署前系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新修「通志」云: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门堂规制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坐、向西。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兴修。道光七年李慎彝、二十六年黄开基、咸丰五年丁曰健、七年马庆钊、十一年秋日觐、同治六年严金清、八年富乐贺均详报重修(以上采录「厅志」)。光绪四年淡、新分治,将旧厅署改为新竹县署,规制仍旧。五年,刘元升莅任新竹知县。十三年,前进屋上砖瓦零碎,知县方祖荫详请重修,并修门外两傍墙壁及对面照墙。
苗栗县署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一座五进。计费银七千四百圆。
新竹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距县署数武;兼司狱。乾隆二十一年,与厅署同建。五十五年,巡检张启进详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以上采录「厅志」)。光绪十三年,旧署圯毁;巡检傅若金移驻县署右畔听潮厅双清书屋,将巡检署遗基改建试院。
苗栗典史署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计四进;外监狱一进。前门二间旁,另建三进。计费银三千七十五圆。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润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计三进。
训导署在竹堑城内文庙左畔(详见「学校」)。
北路右营游击署在东城内。道光七年,移镇标右营游击驻此。原设营房十四座在署左右,四城堆房各一座,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以上采录「厅志」)。光绪七年,游击福印详修大堂及顶头房两处。光绪十一年,张德贵详修火药库。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城内。道光七(十?)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墩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十二间,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公廨一在社尾;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移建大甲街(存)。一在通霄。一在后垄。一在中港。一在杨梅坜。以上四所,久废。
谨按「厅志」载云:公廨一十二处,光绪十四年淡、新分治,属淡水管下者划归淡水县;新竹县公廨仅五处,且圯毁已久。录之,以备参考。
公馆在厅署左畔,与监仓毗连。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有记)。同治九年重修。今圯毁无存。
隆恩息庄公馆一在新竹城内武营头;台湾城守营参将建,计七间。一在中港街;艋甲营参将建。每年各派一弁驻此,监收租税。
谨按「厅志」载云:息庄公馆三座。光绪十四年,划一座归淡水县,新竹县仅二座。
仓廒
译以上瓦店八座(?),每年合计税银二百五十八(圆),作为修筑城墙的经费。土城在城外约一里处。道光十九年,台湾道姚莹下令同知龙大惇查勘是否应当增建。道光二十二年,同知曹谨因防御洋人之事,与绅士、百姓筹款,依照旧址加筑土围,作为石城外面的屏障。土围高一丈,周长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员、绅士、士人和商人捐资修建,每丈发给草料价银六角。仍然修建四座城门楼,又修建四座小门,共八门。城外栽种竹子、开挖沟渠,一如旧制;只是沟宽二丈、深一丈五尺。主持工程者为郑用锺、洪德梁等人。这八座门,东门称“宾旸”,小东门称“卯耕”,由林祥云修造;西门称“告成”,小西门称“观海”,由曹谨修造;南门称“解阜”,小南门称“耀文”,由郑用钰修造;北门称“承恩”,小北门称“天枢”,由郑用锺修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筑完成;同治九年,又在南门外溪边增建炮台两座(以上采录自《厅志》)。谨按《厅志》记载:道光二十三年增筑外城土围,并栽种莿竹。经过十多年,莿竹茂密成行,而土围逐渐毁坏废弃;官长不再修葺,是因为依仗竹围作为外部屏障。到光绪二十一年,竹围才废弃,剩下的已经没有多少。至于南城外溪边的两座炮台,长期遭受风雨侵蚀损坏;其中一座连遗留的地基也没有了,另一座还保存着残址。中港城堡在中港,距县城西南二十五里。最初修建时,只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同治元年,因防备盗匪抢掠,绅士和百姓重新修建,用层层砌石作为城墙。后垄城堡在后垄街,距县城西南四十里。道光十四年,绅士和百姓向官府呈报,捐资修建土堡。东西南北设置四座城门,土堡外栽种竹子,周长约三百多丈。同治元年增修。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面,距县城西南八十里。咸丰五年,绅士和百姓捐资修建。东西南北设置四座城门,用层层砌石作为城墙。同治元年,绅士和百姓增修。如今已经废弃。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面、房里溪南面,距县城西南九十五里。光绪七年,绅士和百姓捐资修建土堡。东西南北分设四座城门,周长五百一十丈。光绪元年戴逆作乱时,官员和绅士率领百姓重新修缮。盐水港炮台设于道光二十二年(查《厅志》所载,现已被沙土掩没)。大安口炮台设于道光二十二年。如今已经坍塌。官署 新竹县署原来是淡水厅署,位于竹堑城内。新修《通志》说: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修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门、正堂等规制都已齐备。乾隆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到现在的位置,坐向朝西。乾隆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资修缮。乾隆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主持兴修。道光七年李慎彝、道光二十六年黄开基、咸丰五年丁曰健、咸丰七年马庆钊、咸丰十一年秋日觐、同治六年严金清、同治八年富乐贺,都曾详细上报请求重修(以上采录自《厅志》)。光绪四年淡水、 新竹分开治理,将原淡水厅署改为新竹县署,规制仍旧。光绪五年,刘元升到任新竹知县。光绪十三年,前进房屋的砖瓦破碎零落,知县方祖荫详细上报请求重修,并修缮门外两侧的墙壁及对面的照墙。苗栗县署建于光绪十五年,由知县林桂芬修建;十二月动工,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完工。一座建筑共五进。费用共计银七千四百圆。新竹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距县署几步路;兼管监狱事务。乾隆二十一年,与厅署同时修建。乾隆五十五年,巡检张启进详细上报修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以上采录自《厅志》)。光绪十三年,旧巡检署坍塌毁坏;巡检傅若金迁驻县署右侧的听潮厅、双清书屋,并将巡检署的遗址改建为试院。苗栗典史署建于光绪十五年,由知县林桂芬修建;十二月动工,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完工。共四进,外设监狱一进。前门两间房屋的两旁,另建三进房屋。费用共计银三千七十五圆。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嘉庆二十一年,鹿港巡检迁驻此处;由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润洲等人捐资修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被戴逆毁坏;同治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同治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共三进。训导署在竹堑城内文庙左侧(详见“学校”)。北路右营游击署在东城内。道光七年,镇标右营游击迁驻此处。原来在署的左右两侧设置营房十四座,四座城的堆房各一座,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以上采录自《厅志》)。光绪七年,游击福印详细上报修缮大堂和顶头房两处。光绪十一年,张德贵详细上报修缮火药库。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城内。道光七(十?)年,由竹堑城内迁驻此处。设置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墩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与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中,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十二间,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均于道光十年由同知李嗣邺增建。公廨一处在社尾;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迁建到大甲街,现存。一处在通霄。一处在后垄。一处在中港。一处在杨梅坜。以上四处,已经废弃很久。谨按《厅志》记载:公廨共有十二处。光绪十四年淡水、新竹分开治理,隶属淡水管辖的划归淡水县;新竹县的公廨只剩五处,而且已经坍塌毁坏很久。现录于此,以备参考。公馆在厅署左侧,与监仓相连。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修建(有记)。同治九年重修。如今已经坍塌毁坏,不复存在。隆恩息庄公馆,一处在新竹城内武营头,由台湾城守营参将修建,共七间;一处在中港街,由艋甲营参将修建。每年各派一名弁员驻守此处,负责监督收取租税。谨按《厅志》记载:息庄公馆共有三座。光绪十四年,划一座归淡水县,新竹县只剩两座。仓廒
一在县署左畔,与公馆毗连。「府志」云:原设一十二间。嘉庆二十二(一?)年,同知薛志亮兴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重修。计一十六间。今废。
一在后垄。「府志」云:原设仓一间。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令废。
谨按「府志」云:仓廒四所。光绪四年,划去艋舺、地嵌二所归淡属;而新竹城内一所、后垄一所,合二所。乃「府志」则载:城内监仓二所。一在竹堑城署内,计五间;一在竹堑城内,计六间。查新竹城内仓廒仅一所,在县署左(县署即前厅署),计一十六间;今废。其门前街道,俗名粟仓口街。余则为义仓,而非监仓。则城内监仓二所之说,更无可考矣。
义仓
在新竹南城内。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谕业户林恒茂、郑永承、绅董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购金姓旧屋,筹款改造。九月兴工,七年四月告竣。计一十二间,费银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二角(大门内两旁有石碑二座)。光绪十六年,改为电报局。
谨按「厅志」载: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义仓,未置廒座;捐榖即由捐户收储,业经奏奖。后同知史密、丁曰健屡催,欠榖未缴。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俸银一千圆购榖一千石,并绅商、业户所捐四万九千石,详请具奏;另拨榖三千六百零石为义塾经费(以上榖数,属淡、新未分之时。今无可考)。故堑城与艋舺各建明善堂为义仓,附以义塾;具兴养立教意也。又大甲文昌祠内,左设总仓五间、右设义塾五间,均绘图立案。余如后垄、猫里、新埔,亦谕绅董建造,各设仓总一人。其各仓出纳榖数,仍归各地绅董经理。
附录明善堂义仓年收项额及各款开销:
一、收大甲德化社大租榖(六成扣实)一千一百五十八石。
一、收竹北二堡后面庄大租榖(六成扣实)六十八石零一升六合。
一、收竹北二堡后面庄大租银(六成扣实)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周。
一、收竹北一堡浸水庄小租榖二十九石。
--以上计大、小租榖一千二百五十五石零一升六合、银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周。
一、红毛港徐熙拱原带纳大租榖八十石。
一、新竹城内中巷瓦屋一座。
一、开销德化社塾师修金及佃首各款经费计榖一千一百五十三石。
一、开销明善堂塾师修金及各款经费五百七十三圆六角九瓣。
番社社仓
一、竹堑社:在新社,距竹城东北八里。
一、中港社:在妈祖宫南,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
一、新港社:在苗栗西北,距竹城南四十里。
一、后垄社:在后垄街南,距竹城西南四十二里。
一、猫阁社:此社合猫里、嘉志阁为一社;在苗栗南,距竹城五十五里。
一、通霄社:在通霄街东北,距竹城西南七十里。
一、猫盂社:在通霄南,距竹城西南七十三里。
一、苑里社:在苑里街东,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
一、房里社:在房里街南,距竹城西南八十里。
一、日北社:在苑里街东,距竹城西南七十五里。
一、日南社:在大甲城东北,距竹城西南九十里。
一、双寮社:在大甲城西北,距竹城西南八十八里。
一、大甲东社:在大甲城东,距竹城九十五里。
一、德化社:在大甲城北,距竹城七十五里。
一、麻薯社:在大甲南,距竹城九十八里。
谨按:社仓之设,「厅志」载云三十四所。光绪四年划归淡属而外,新邑管下仅一十五所。然久废不修,空存社仓之名,而无社仓之实;数十年缔造维艰,废于一旦。令复纂入志书者,亦望后之君子顾名思义,克复于将来云尔。
街市
竹堑堡街
东门街在县城东门内。
西门街在县城西门内。
南门街(一名文兴街)在县城南门内。
北门街在县城北门内。
衙门口街在县署口。
暗街仔在东门内。
太爷街在县城内适中之地。
北鼓楼街在县城北鼓楼内。
水田街在县城北门外。
船头街在旧港,距县西北八里。
香山街在县西南十里。
树杞林堡街
树杞林街在县东二十五里。
九芎林街在县东一十里。
北埔街在县东南三十二里。
竹北堡街
咸菜瓮街在县东四十二里。
新埔街在县东北二十二里。
观音街在县北五十里。
大区园街在县北六十五里。
头分堡街
中港街在县西南二十五里。
头分街在县南二十八里。
斗换坪街在县南二十五里。
三湾街在县南三十五里。
南埔街在县南四十五里。
南庄街在县南五十五里。
苗栗堡街
苗栗街在县南五十里。
后垄街在县西南四十里。
嵌头屋街在县南四十五里。
隘寮脚街在县南五十八里。
大湖街在县南七十八里。
铜锣湾街在县南六十二里。
三叉河街在县南七十七里。
苑里堡街
通霄街在县西南七十里。
苑里街在县西南七十八里。
房里街在县西南八十里。
大甲堡街
大甲街在县西南九十五里。
大安街在县西南九十七里。
市
译一处在县署左侧,与公馆相连。《府志》说:原设十二间。嘉庆二十二(一?)年,同知薛志亮主持兴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重修。共计十六间。如今已经废弃。一处在后垄。《府志》说:原设仓房一间。薛志亮主持兴修,李嗣邺重修。如今已经废弃。谨按《府志》说:仓廒有四处。光绪四年,划去艋舺、地嵌两处归淡水管辖;新竹城内一处、后垄一处,合计两处。但《府志》又记载:城内监仓有两处,一处在竹堑城署内,共五间;一处在竹堑城内,共六间。查新竹城内的仓廒只有一处,在县署左侧(县署就是原来的厅署),共十六间;如今已经废弃。它门前的街道,俗称粟仓口街。其余的是义仓,而不是监仓。这样看来,城内有两处监仓的说法,就更加无从考证了。义仓 在新竹南城内。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命业户林恒茂、郑永承,以及绅董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购买金姓旧屋,筹款改建。九月动工,同治七年四月完工。共十二间,费用银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二角(大门内两旁有石碑两座)。光绪十六年,改作电报局。谨按《厅志》记载: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义仓,但没有建置仓廒;捐献的谷物由捐户自行收储,并已经上奏获奖。后来同知史密、丁曰健多次催促,所欠谷物仍未缴纳。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再次倡导捐献自己的廉俸银一千圆,购买谷物一千石,并将绅士、商人和业户捐献的四万九千石一并详细上报请求具奏;另拨谷物三千六百零石作为义塾经费(以上谷物数量,是淡水、新竹尚未分治时的情况,如今已无法考查)。因此,堑城和艋舺各建明善堂作为义仓,并附设义塾,体现了兴办教育、培养人才的意旨。又在大甲文昌祠内,左边设置总仓五间,右边设置义塾五间,都绘图备案。其余如后垄、猫里、新埔,也命令绅董建造,每处各设仓总一人。各仓出纳的谷物数量,仍由各地绅董负责管理。附录明善堂义仓每年收入的项目和数额,以及各项支出:一、收取大甲德化社大租谷(扣除六成实收)一千一百五十八石。一、收取竹北二堡后面庄大租谷(扣除六成实收)六十八石零一升六合。一、收取竹北二堡后面庄大租银(扣除六成实收)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周。一、收取竹北一堡浸水庄小租谷二十九石。——以上合计大租、小租谷一千二百五十五石零一升六合,银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周。一、红毛港徐熙拱原先带头缴纳的大租谷八十石。一、新竹城内中巷瓦屋一座。一、支出德化社塾师修金及佃首等各项经费,共计谷一千一百五十三石。一、支出明善堂塾师修金及各项经费五百七十三圆六角九瓣。番社社仓 一、竹堑社:在新社,距竹城东北八里。一、中港社:在妈祖宫南面,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一、新港社:在苗栗西北面,距竹城南四十里。一、后垄社:在后垄街南面,距竹城西南四十二里。一、猫阁社:这个社把猫里、嘉志阁合并为一社;在苗栗南面,距竹城五十五里。一、通霄社:在通霄街东北面,距竹城西南七十里。一、猫盂社:在通霄南面,距竹城西南七十三里。一、苑里社:在苑里街东面,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一、房里社:在房里街南面,距竹城西南八十里。一、日北社:在苑里街东面,距竹城西南七十五里。一、日南社:在大甲城东北面,距竹城西南九十里。一、双寮社:在大甲城西北面,距竹城西南八十八里。一、大甲东社:在大甲城东面,距竹城九十五里。一、德化社:在大甲城北面,距竹城七十五里。一、麻薯社:在大甲南面,距竹城九十八里。谨按:关于设置社仓,《厅志》记载说共有三十四所。光绪四年划归淡水管辖的除外,新县管辖之下仅有十五所。然而这些社仓长期废弃,没有修缮,只空有社仓之名,而没有社仓之实;几十年艰难建成的设施,在一旦之间就废弃了。如今重新编入志书,也只是希望后来的君子能够由名称想到其意义,将来恢复这些社仓罢了。街市 竹堑堡街 东门街在县城东门内。西门街在县城西门内。南门街(一名文兴街)在县城南门内。北门街在县城北门内。衙门口街在县署门口。暗街仔在东门内。太爷街在县城正中的地方。北鼓楼街在县城北鼓楼内。水田街在县城北门外。船头街在旧港,距县城西北八里。香山街在县城西南十里。树杞林堡街 树杞林街在县城东二十五里。九芎林街在县城东一十里。北埔街在县城东南三十二里。竹北堡街 咸菜瓮街在县城东四十二里。新埔街在县城东北二十二里。观音街在县城北五十里。大区园街在县城北六十五里。头分堡街 中港街在县城西南二十五里。头分街在县城南二十八里。斗换坪街在县城南二十五里。三湾街在县城南三十五里。南埔街在县城南四十五里。南庄街在县城南五十五里。苗栗堡街 苗栗街在县城南五十里。后垄街在县城西南四十里。嵌头屋街在县城南四十五里。隘寮脚街在县城南五十八里。大湖街在县城南七十八里。铜锣湾街在县城南六十二里。三叉河街在县城南七十七里。苑里堡街 通霄街在县城西南七十里。苑里街在县城西南七十八里。房里街在县城西南八十里。大甲堡街 大甲街在县城西南九十五里。大安街在县城西南九十七里。市
米市一在县城内米市街;一在北城外水田街;一在竹北一堡九芎林街,距县东二十五里;一在竹北一堡树杞林街,距县东二十五里;一在竹北二堡新埔街,距县东北二十二里;一在竹北二堡咸菜瓮街,距县东四十二里;一在竹南一堡中港街,距县西南二十五里;一在竹南一堡头分街,距县南二十八里;一在竹南苗栗一堡后垄街,距县南四十里;一在竹南苗栗一堡苗栗米市街,距县南五十五里;一在竹南苗栗一堡三叉河街,距县南七十八里;一在竹南苑里堡通霄街,距县西南七十八里;一在大甲堡北门街,距县西南九十五里。
柴市一在县城内内天后宫口;一在县城外外天后宫口;一在树杞林街;一在竹北二堡新埔街;一在头分一堡中港街;一在头分街;一在苗栗米市街;一在苗栗堡后垄街;一在苑里堡通霄街;一在苑里堡苑里街;一在竹南大甲堡妈祖官口。
炭市一在县城内内天后宫口;一在县城北门外外天后宫口;一在竹北一堡树杞林街;一在竹北二堡新埔街。
脑市一在县城内南门街;一在树杞林堡树杞林街;一在树杞林堡北埔街;一在头分堡南庄街;一在苗栗堡苗栗街;一在苗栗堡大湖街。
鱼市一在县城内北门米市街;一在头分堡中港街;一在苗栗堡后垄街;一在苗栗堡通霄街;一在大甲堡三角街(拟移在武营口)。
果市一在树杞林堡九芎林街;一在竹北二堡新埔街。
隘寮
咸菜瓮隘民隘。距县城东五十里之间,镇守山叉口。九芎林隘在其南,此隘在其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废。
九芎林隘官隘。即南河隘。在县东四十里猴洞隘之北。设隘丁十名,官征屯租以给。今撤。
猴洞隘民隘。距县城东三十四里,在内山横冈;镇守于矺仔隘之北。隘丁一十五名。今废。
矺仔隘民隘。距县城东三十里,在内山横冈。树杞林隘在南,而此隘镇于北。隘丁十五名。今废。
树杞林隘民隘。距县城东二十五里,在内山横冈,〔镇守〕金广福隘之北。前设隘丁十五名,后增五名。今废。
金广福大隘民隘。距县城东三十五里,在五指山右角;沿山十余里设铳柜以防生番。诸隘无有大于此者,雄踞小铜锣圈之北。当此隘未设之先,有石碎仑隘,原设隘丁四十名,宜拨给充公租税以补隘粮之不敷;又有大北埔、中港尖山二隘,亦官奏设,民自给粮;余如盐水港、南隘、茄冬湖、小铜锣圈四处隘丁各二十名,双坑隘隘丁十四名,大崎、金山面二处隘丁各十八名,圆山仔隘隘丁六名,隘粮由民自给。总计各隘十处,皆移入内山金广福之大隘,设隘丁一百二十名。隘粮就地支给动用不敷,道光二十六年同知黄开基筹拨充公租榖四百余石,年给印串百张,命隘长自行催收,以补缺项。今废。
三湾隘民隘。在县城南、稍偏东三十三里地名三湾内山(中港堡);镇守南港仔隘之北。道光六年,同知李慎彝奏请拨屯把总一员、屯兵六十名、番通事一名,防守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后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员。今废。
南港仔隘民隘。距县城南三十九里,在中港堡南港内山横冈,镇守于嘉志阁隘之北。前隘丁十五名,后三十名。今废。
嘉志阁隘民隘。距县城南四十里,在后垄堡内山横冈;镇守于蛤仔市隘之北。前隘丁二十名,后三十名。今废。
蛤仔市隘官隘。距县城南五十里,在后垄堡蛤仔山内横冈;防守于大坑口隘之北。设隘丁三十名。今废。
大坑口隘官隘。〔由中隘移设〕。距县城南五十五里,在后垄堡内山横冈;雄镇于芎中七隘之北。前设隘丁三十名、又中隘设隘丁十名;后改四十名。今废。
芎中七隘官隘。距城南六十里,在后垄堡芎蕉湾、中心埔(旧名七十分)。设隘丁三十名。今废。
铜锣湾隘官隘。距县城南六十五里,在后垄堡铜锣湾内横冈要害之处;镇守于草湖隘北。设隘丁二十五名。今废。
内外草湖隘民隘。距县城南七十里。旧为高埔隘,后移入苑里堡东首内山;并南势湖隘亦裁撤,同归此隘。镇守三叉河隘之北。设隘丁二十名。今废。
三叉河隘民隘。距县城南九十里,在苑里堡内山高冈处;防守于日北山脚隘之北。设隘丁十五名。今废。
日北山脚隘民隘。距县城南一百里。本在日北山脚,后移入鲤鱼潭高冈要害处,属苑里堡管下。火焰山隘在南,此隘在北。前隘丁六名,后八名。今废。
火焰山隘民隘。距县城正南一百一十里;西南角即大甲溪。设隘丁八名。今废。
铺递
大甲铺南距新竹、彰化交界五里,北距猫盂二十里。铺兵三名。
猫盂铺北距吞霄(即通霄)十里。铺兵三名。
通霄铺北距后垄三十里。铺兵三名。
后垄铺北距老瞿崎二十五里。铺兵三名。
老瞿崎铺北距新竹十五里。铺兵三名。
新竹铺北距淡属南嵌七十五里。铺兵三名。
译米市:一处在县城内米市街;一处在北城外水田街;一处在竹北一堡九芎林街,距县城东二十五里;一处在竹北一堡树杞林街,距县城东二十五里;一处在竹北二堡新埔街,距县城东北二十二里;一处在竹北二堡咸菜瓮街,距县城东四十二里;一处在竹南一堡中港街,距县城西南二十五里;一处在竹南一堡头分街,距县城南二十八里;一处在竹南苗栗一堡后垄街,距县城南四十里;一处在竹南苗栗一堡苗栗米市街,距县城南五十五里;一处在竹南苗栗一堡三叉河街,距县城南七十八里;一处在竹南苑里堡通霄街,距县城西南七十八里;一处在大甲堡北门街,距县城西南九十五里。柴市:一处在县城内天后宫门口;一处在县城外天后宫门口;一处在树杞林街;一处在竹北二堡新埔街;一处在头分一堡中港街;一处在头分街;一处在苗栗米市街;一处在苗栗堡后垄街;一处在苑里堡通霄街;一处在苑里堡苑里街;一处在竹南大甲堡妈祖宫门口。炭市:一处在县城内天后宫门口;一处在县城北门外天后宫门口;一处在竹北一堡树杞林街;一处在竹北二堡新埔街。脑市:一处在县城内南门街;一处在树杞林堡树杞林街;一处在树杞林堡北埔街;一处在头分堡南庄街;一处在苗栗堡苗栗街;一处在苗栗堡大湖街。鱼市:一处在县城内北门米市街;一处在头分堡中港街;一处在苗栗堡后垄街;一处在苗栗堡通霄街;一处在大甲堡三角街(计划迁到武营口)。果市:一处在树杞林堡九芎林街;一处在竹北二堡新埔街。隘寮 咸菜瓮隘属于民隘。距县城东五十里,镇守山叉口。九芎林隘在它的南面,此隘在它的北面。原来设置隘丁二十名。如今已经废弃。九芎林隘属于官隘,就是南河隘。在县城东四十里、猴洞隘北面。设置隘丁十名,由官府征收屯租供给。如今已经撤除。猴洞隘属于民隘。距县城东三十四里,在内山横冈;镇守在矺仔隘北面。隘丁十五名。如今已经废弃。矺仔隘属于民隘。距县城东三十里,在内山横冈。树杞林隘在南面,此隘镇守北面。隘丁十五名。如今已经废弃。树杞林隘属于民隘。距县城东二十五里,在内山横冈,〔镇守〕金广福隘北面。原先设置隘丁十五名,后来增加五名。如今已经废弃。金广福大隘属于民隘。距县城东三十五里,在五指山右角;沿山十多里设置铳柜,用来防备生番。各隘没有比它更大的,它雄踞在小铜锣圈北面。在此隘尚未设置以前,有石碎仑隘,原来设置隘丁四十名,宜拨给充公租税,以补充隘粮不足;又有大北埔、中港尖山两隘,也是由官府奏请设置,粮食由百姓自行供给;其余如盐水港、南隘、茄冬湖、小铜锣圈四处,各设隘丁二十名;双坑隘设隘丁十四名;大崎、金山面两处,各设隘丁十八名;圆山仔隘设隘丁六名,隘粮都由百姓自行供给。总计各隘十处,都迁并到内山金广福大隘,设置隘丁一百二十名。隘粮由当地支给,若动用后仍不足,道光二十六年同知黄开基筹措拨给充公租谷四百多石,每年发给印串一百张,命隘长自行催收,以补足缺额。如今已经废弃。三湾隘,属民隘。位于县城以南、稍偏东三十三里处的三湾内山(中港堡),在镇守南港仔隘的北面。道光六年,同知李慎彝奏请拨设屯把总一员、屯兵六十名、番通事一名,防守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后来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员。现已废弃。南港仔隘,属民隘。距县城南三十九里,位于中港堡南港内山的横冈,在嘉志阁隘的北面设防。原设隘丁十五名,后来增为三十名。现已废弃。嘉志阁隘,属民隘。距县城南四十里,位于后垄堡内山的横冈,在蛤仔市隘的北面设防。原设隘丁二十名,后来增为三十名。现已废弃。蛤仔市隘,属官隘。距县城南五十里,位于后垄堡蛤仔山内的横冈,在大坑口隘的北面设防。设置隘丁三十名。现已废弃。大坑口隘,属官隘。(由中隘迁移设置。)距县城南五十五里,位于后垄堡内山的横冈,在芎中七隘的北面镇守。原先设置隘丁三十名,另由中隘设置隘丁十名;后来改为四十名。现已废弃。芎中七隘,属官隘。距县城南六十里,位于后垄堡芎蕉湾、中心埔(旧名七十分)。设置隘丁三十名。现已废弃。铜锣湾隘,属官隘。距县城南六十五里,位于后垄堡铜锣湾内横冈的要害处,在草湖隘北面镇守。设置隘丁二十五名。现已废弃。内外草湖隘,属民隘。距县城南七十里。旧称高埔隘,后来迁入苑里堡东首的内山;南势湖隘也一并裁撤,归入此隘。镇守三叉河隘的北面。设置隘丁二十名。现已废弃。三叉河隘,属民隘。距县城南九十里,位于苑里堡内山的高冈处,在日北山脚隘的北面设防。设置隘丁十五名。现已废弃。日北山脚隘,属民隘。距县城南一百里。原在日北山脚,后来迁入鲤鱼潭高冈的要害处,隶属苑里堡管辖。火焰山隘在南面,此隘在北面。原设隘丁六名,后来增为八名。现已废弃。火焰山隘,属民隘。距县城正南一百一十里;西南角就是大甲溪。设置隘丁八名。现已废弃。铺递。大甲铺,南距新竹、彰化交界五里,北距猫盂二十里。铺兵三名。猫盂铺,北距吞霄(即通霄)十里。铺兵三名。通霄铺,北距后垄三十里。铺兵三名。后垄铺,北距老瞿崎二十五里。铺兵三名。老瞿崎铺,北距新竹十五里。铺兵三名。新竹铺,北距淡属南嵌七十五里。铺兵三名。
以上各铺,系邮递未设之先以铺兵递送书札;遇有紧要公文,限某刻递交某铺,以次相为递转,亦国家之一急务也。自邮递既设而后,则铺兵皆裁汰不用。今姑录之,以存旧名。
一、中港铺北距大湖口四十七里。铺(司)兵四名。
一、大湖口铺北距杨梅坜十八里。铺(司)兵四名。
一、杨梅坜铺北距中坜十五里。铺(司)兵四名。
津渡
竹北一堡津渡
旧社渡在旧社溪,距县北四里许;为新竹北城外往台北通衢。两岸相距约十余丈。义渡船一。
金门厝渡在金门厝溪,距县北四里许;为新竹北城外往萃丰庄及红毛港堡之所。两岸相距十余丈。义渡船一。
谨按:金门厝向系旧官路。干、嘉年间,此处为往台北通衢。嘉庆元年,粤籍林先坤倡捐新社番子陂义渡田,年纳小租榖一十四石;竹堑社屯弁钱茂祖捐充番大租,年由义民亭董事缴出榖十石;新埔范姓拨充小租榖四石,大湖口王姓年鸠收榖十石。后官路改就旧社,义渡租拨充旧社溪渡夫经费。金门厝渡近废。
九芎林上渡在九芎林豆子埔溪;为九芎林往树杞林之所。两岸相距十余丈。义渡船一。光绪十八年,该地殷户彭殿华、郑献瑞等捐金生息,每年渡夫工食银由绅董给发。
九芎林渡在五块厝溪,距县东十里;为竹堑往九芎林之处。两岸相距约十三、四丈。民渡船一;里人共捐金建置。每人来往,均给渡船钱四文。
九甲埔渡在九甲埔头溪,距县东七里许;为竹堑城往九芎林之所。民渡船一;道光年间里人鸠资创置。每人渡船钱四文。
北济安渡在竹北一堡犁头嘴溪,距县东十四里;为竹堑城往新埔、咸菜瓮之所。两岸相距约二十五、六丈。义渡船一。邑绅陈朝纲建,并捐置义田(址在土地公埔),年收租榖三十二石以给渡夫工食经费。
新社渡在新社溪,距县北六里;为竹堑往台北通道。两岸相距二十五、六丈。咸丰年间,旧设民渡船一;同治十二年重建。每人渡船钱四文。
天罡沟渡在金门厝天罡沟,距县北三里许;为堑城北厢往红毛港之所。两岸相距三(二?)十六丈。渡船钱四文。
新庄子渡在新庄子溪,距县北七里;为树林庄往白地粉嵌顶山脚及红毛港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丈。咸丰年间,里人鸠资公置。渡船钱四文。
船头港渡在船头港溪,距县西北八里;为竹堑城往溪洲船头港之所。两岸相距十五、六丈。民渡船一。乾隆年间建。渡船钱四文。
渔寮渡在旧港溪,距县西北八里;为溪洲通渔寮之所。两岸租距五、六十丈。民渡船一。道光初年创设。渡船钱八文。
竹北二堡津渡
咸菜瓮渡在咸菜瓮溪,距县东四十二里;为咸菜瓮往鹿寮坑、北埔新官路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余丈。民渡船一。道光年间创置。每人渡船钱四文。
广安渡在新埔石头坑,距县东二十里;为新埔往九芎林、南北埔之所。两岸相距二十五、六丈。义渡船一。同治年间,商民潘梅源创建;年给渡夫辛工榖十五石。
南济安渡在新埔水汴头,距县东二十二里;为新埔街往大坪林之所。义渡船一。邑绅陈朝纲创建;年充田租一十七石,作为渡夫工食经费。
新埔口义渡在新埔溪,距县东二十二里;为新埔通竹堑之所。两岸相距三十丈。义渡船一。邑绅蔡景熙倡建。秋、冬之交,并架木桥以便行人来往。
凤山崎渡在凤山崎溪,距县东北十里;为竹堑往台北通衢。两岸相距二十零丈。旧设渡船一。光绪十八年,创设铁桥;十九年告成,渡船废。
北势子溪渡在北势子庄,距县北十里。民渡船一。咸丰年间,里人鸠资创建。渡船钱四文。
竹南一堡津渡
咸水港渡在香山咸水港溪;为新竹往竹南堡通衢。两岸相距十余丈。旧时,官设义渡船一。道光十八年,同知娄云、绅士郑用锡等捐资创置义渡田,给发渡夫经费。大建,每月给工食钱七千二百文;小建,每月给工食钱六千九百六十文。又全年支给修船经费一十二千文(与中港渡、大甲渡同案)。今废。
头分堡津渡
中港渡在中港溪,距县西南三十里;为中港往后垄通衢。两岸相距四、五十丈。官设义渡船一。乾隆五十二年创设。道光十八年,同知娄云捐款建置义渡田,址在新竹城东门外及淡水芝兰堡、拳山堡各处。每月给渡夫工食钱:大建,三十九千六百文;小建,三十八千二百八十文。全年给修理渡船经费银三十圆(载在义渡碑)。
苗栗堡津渡
嵌头厝溪渡在苗栗嵌头厝溪,距县南□□里。两岸相距□□丈。民渡船一。□□年间创置。渡夫工食经费,由铺户、庄民鸠资给发。
嵌脚溪渡在苗栗嵌脚溪,距县南四十二里;为新港社往苗栗之所。两岸相距约近十余丈。民渡船一。乾隆年间,新港社番创建。秋、冬水浅,创设桥梁。
译以上各铺,在邮递尚未设置以前,负责由铺兵传送书信文书;遇到紧急公文,规定在某时刻递送到某铺,再依次相互传递,这也是国家的一项紧急事务。邮递设置以后,铺兵便全部裁撤,不再使用。现姑且记录下来,以保存旧名。一、中港铺,北距大湖口四十七里。铺(司)兵四名。一、大湖口铺,北距杨梅坜十八里。铺(司)兵四名。一、杨梅坜铺,北距中坜十五里。铺(司)兵四名。津渡。竹北一堡津渡。旧社渡,位于旧社溪,距县城北面约四里;是新竹北城外通往台北的要道。两岸相距约十余丈。义渡船一只。金门厝渡,位于金门厝溪,距县城北面约四里;是新竹北城外通往萃丰庄以及红毛港堡的渡口。两岸相距十余丈。义渡船一只。谨按:金门厝一带原来就是旧官路。干隆、嘉庆年间,这里是通往台北的要道。嘉庆元年,粤籍人林先坤倡议捐资,购置新社番子陂义渡田,每年缴纳小租谷十四石;竹堑社屯弁钱茂祖捐充番大租,每年由义民亭董事交出谷十石;新埔范姓拨充小租谷四石,大湖口王姓每年募集谷十石。后来官路改走旧社,义渡田租拨作旧社溪渡夫的经费。金门厝渡接近废弃。九芎林上渡,位于九芎林豆子埔溪;是九芎林通往树杞林的渡口。两岸相距十余丈。义渡船一只。光绪十八年,当地富户彭殿华、郑献瑞等捐资生息,每年由绅董发给渡夫工食银。九芎林渡,位于五块厝溪,距县城东面十里;是竹堑通往九芎林的渡口。两岸相距约十三、四丈。民渡船一只,由乡里人共同捐资建置。每人往来一次,均交渡船钱四文。九甲埔渡,位于九甲埔头溪,距县城东面约七里;是竹堑城通往九芎林的渡口。民渡船一只;道光年间由乡里人共同集资创置。每人渡船钱四文。北济安渡,位于竹北一堡犁头嘴溪,距县城东面十四里;是竹堑城通往新埔、咸菜瓮的渡口。两岸相距约二十五、六丈。义渡船一只。邑绅陈朝纲创建,并捐置义田(田址在土地公埔),每年收租谷三十二石,用来支付渡夫工食经费。新社渡,位于新社溪,距县城北面六里;是竹堑通往台北的通道。两岸相距二十五、六丈。咸丰年间,旧设民渡船一只;同治十二年重建。每人渡船钱四文。天罡沟渡,位于金门厝天罡沟,距县城北面约三里;是堑城北厢通往红毛港的渡口。两岸相距三(二?)十六丈。渡船钱四文。新庄子渡,位于新庄子溪,距县城北面七里;是树林庄通往白地粉嵌顶山脚以及红毛港的渡口。两岸相距三十丈。咸丰年间,乡里人共同集资公置。渡船钱四文。船头港渡,位于船头港溪,距县城西北八里;是竹堑城通往溪洲船头港的渡口。两岸相距十五、六丈。民渡船一只。乾隆年间建置。渡船钱四文。渔寮渡,位于旧港溪,距县城西北八里;是溪洲通往渔寮的渡口。两岸相距五、六十丈。民渡船一只。道光初年创设。渡船钱八文。竹北二堡津渡。咸菜瓮渡,位于咸菜瓮溪,距县城东面四十二里;是咸菜瓮通往鹿寮坑、北埔新官路的渡口。两岸相距二十余丈。民渡船一只。道光年间创置。每人渡船钱四文。广安渡,位于新埔石头坑,距县城东面二十里;是新埔通往九芎林、南北埔的渡口。两岸相距二十五、六丈。义渡船一只。同治年间,商民潘梅源创建;每年给渡夫辛工谷十五石。南济安渡,位于新埔水汴头,距县城东面二十二里;是新埔街通往大坪林的渡口。义渡船一只。邑绅陈朝纲创建;每年充作田租十七石,作为渡夫工食经费。新埔口义渡,位于新埔溪,距县城东面二十二里;是新埔通往竹堑的渡口。两岸相距三十丈。义渡船一只。邑绅蔡景熙倡议修建。秋冬交替时,还搭架木桥以方便行人往来。凤山崎渡,位于凤山崎溪,距县城东北十里;是竹堑通往台北的要道。两岸相距二十零丈。旧设渡船一只。光绪十八年修建铁桥;十九年完工,渡船废止。北势子溪渡,位于北势子庄,距县城北面十里。民渡船一只。咸丰年间由乡里人共同集资创建。渡船钱四文。竹南一堡津渡。咸水港渡,位于香山咸水港溪;是新竹通往竹南堡的要道。两岸相距十余丈。旧时由官府设置义渡船一只。道光十八年,同知娄云、绅士郑用锡等捐资创置义渡田,用以发给渡夫经费。大建时,每月发给工食钱七千二百文;小建时,每月发给工食钱六千九百六十文。全年另支给修船经费一万二千文(与中港渡、大甲渡同案)。现已废弃。头分堡津渡。中港渡,位于中港溪,距县城西南三十里;是中港通往后垄的要道。两岸相距四、五十丈。官设义渡船一只。乾隆五十二年创设。道光十八年,同知娄云捐款置办义渡田,田址在新竹城东门外以及淡水芝兰堡、拳山堡各处。每月发给渡夫工食钱:大建三万九千六百文,小建三万八千二百八十文。全年发给修理渡船经费银三十圆(载于义渡碑)。苗栗堡津渡。嵌头厝溪渡,位于苗栗嵌头厝溪,距县城南面□□里。两岸相距□□丈。民渡船一只。□□年间创置。渡夫工食经费由铺户、庄民共同集资发给。嵌脚溪渡,位于苗栗嵌脚溪,距县城南面四十二里;是新港社通往苗栗的渡口。两岸相距约近十余丈。民渡船一只。乾隆年间由新港社番创建。秋冬水浅时,修建桥梁。
后垄溪渡在后垄南门外溪,距县南四十里许;为后垄往通霄之所(即「厅志」所载南河渡)。两岸相距十二、三丈。民渡船一。秋、冬架木为桥,以便行人来往。乾隆年间,新港社番创建;渡夫永归社番接充。
苑里堡津渡
山柑尾渡在苑里山柑尾五里牌溪。两岸相距□□丈。义渡船一。光绪十三年,绅商议拨大甲抽厘,作为经费。每月大水给发渡夫工食银一十八圆,小水每月给渡夫工食银九圆。二十一年,厘金裁收,义渡废。
房里溪渡在房里溪,距县西南八十二里;为苑里往大甲通衢。两岸相距约十余丈。义渡船一。□□年间创建。
大安溪渡在大安溪,距县西南九十七里;为苑里往大甲之所。两岸相距十余丈。民渡船一。□□年间创建。光绪二十一年废。
通霄溪渡在通霄溪,距县西南六十五里。两岸相距□□丈。□渡中船一。
大甲堡津渡
大甲溪渡在大甲溪,距县西南一百里;为大甲往牛骂头之所。两岸相距以中水论,约二、三百武。官渡船一、小船一。遇有洪水横流,渡筏随时添设。二、三、四、八四个月中水,大建给渡夫工食银二十八千五百文,小建给工食银二十七千五百文;五、六、七三个月大水,大建每月七十四千一百文,小建每月七十一千六百五十文。十一月分只用渡夫二名、十二月分只用渡夫二名、正月分只用渡夫二名、二月份只用渡夫五名,每名日给钱一百九十文。又,全年修船经费钱二十四千文。
桥梁
竹北(原「堑」字)一堡桥梁(竹北一堡,光绪二十年编修「县志」,改为竹堑堡)
迎春桥在县治东城下;为东城外往各庄并铁路通衢。桥长一丈五尺五寸、宽五尺四寸。光绪十五年,邑绅吴逢沅、李祖琛等捐修。
登瀛桥在县治南城外;为堑城往内山通衢。桥长五丈一尺四寸、宽六尺六寸。同治十二年,邑绅郑如梁、郑如椿、郑如云造(有碑)。光绪十六年,邑绅郑如兰、李联萼重修。
湳仔桥(改名万年桥)在县北南雅庄,距县治三里;为堑城往台北通衢。道光二十一年,竹堑社屯弁钱茂祖创建。同治七年,同知严金清暨绅董林福祥等捐资改建。石桥长一丈八尺、宽八尺;其下迭石为圆洞,桥上翼以扶栏(有碑)。光绪十三年,邑绅郑如兰、吴逢沅、张英声等重修。
旧社桥在旧社庄,距县北四里;为堑城往台北通衢。桥长三丈三尺、宽三尺四寸。光绪十三年,商户洪合春重修。
隆恩牛埔桥在牛埔庄,距县西三里;为西城外往香山通衢。桥长二丈有奇。牛埔庄居民造。
永安桥在双溪,距县南十里;为双溪崎下往内山之所。光绪十三年,邑绅林尚义建。近废。
石井山下桥在县南,系往赤柯坪之所。桥长六丈、宽三尺六寸。
三重埔尾桥在三重埔,距县东南一十八里;为三重埔往树杞林之所。桥长三丈二尺、宽三尺。庄民彭阿福造。
长发桥在九芎林中坑,距县东二十二里;为九芎林往□□之所。桥长四丈、宽三尺六寸。道光十二年,庄民捐造。
长生桥在九芎林庄,距县东二十里;为九芎林适树杞林之所。桥长九丈二尺、宽五尺,桥上翼以扶栏。嘉庆十三年,林先坤,徐希振等造。咸丰六年,谢观澜等重修(有碑)。
树杞林街桥在树杞林街首,距县东南二十五里;为树杞林庄往石壁潭之所。桥长四丈、宽四尺。里人彭里强建。
石壁潭桥在石壁潭庄,距县东二十五里;为□□往□□之所。桥长二丈八尺、宽三尺。光绪八年,里人曾云中造。
竹北(原「堑」字)二堡桥梁
三板桥在竹北二堡枋寮庄,距县东北一十七里;为枋藔往新埔之所。桥长二丈余,宽七、八尺。□□年间,庄民创建。
仁者桥在杨梅墟庄,为杨梅坜往中坜之所。桥长□丈、宽□尺。嘉庆二十二年,郭肇基捐造(有木碑记)。
苗栗堡桥梁
后垄北势街桥在后垄街外,距县西南四十里;为后垄街往来通衢。桥长□丈、宽□尺。道、咸年间创建。
后垄南门外桥在后垄溪,距县西南四十一里;为后垄往通霄之所。桥长□丈、宽□尺。道、咸年间创建。光绪辛巳(七)年福建巡抚部院岑毓英巡台,饬新竹县徐锡祉协同各绅修造。近圯。
崩嵌脚溪桥在苗栗堡崩嵌脚溪,距县南四十二里;为新港社往苗栗通衢。桥长八、九丈,宽二尺四寸。乾隆年间,生番归化创置。
龟山头溪桥在苗栗龟山头溪,距县南五十五里。桥长□丈、宽□尺。□□年间创建。
鹤子冈桥在苗栗鹤子冈溪,距县南五十□里;为苗栗往□□之所。桥长□丈、宽□尺。□□年间创建。
苑里堡桥梁
房里桥在房里城北,距县南八十二里;为苑里往大甲通衢。桥长二丈余、横五尺余。□□年间创建。
大甲堡桥梁
新店桥(另有别名)在大甲堡新店,距县西南八十八里;为新店往台湾县葫芦墩之所。桥长□丈、横约一丈。光绪二十三年重造,费金约□万圆。
译后垄溪渡,位于后垄南门外的溪上,距县城南面约四十里;是后垄通往通霄的渡口(即《厅志》所载的南河渡)。两岸相距十二、三丈。民渡船一只。秋冬时搭架木桥,方便行人往来。乾隆年间由新港社番创建;渡夫一职永久由社番接替充任。苑里堡津渡。山柑尾渡,位于苑里山柑尾五里牌溪。两岸相距□□丈。义渡船一只。光绪十三年,绅士、商人商议拨出大甲抽取的厘金作为经费。每月大水时发给渡夫工食银十八圆,小水时每月发给渡夫工食银九圆。二十一年,厘金停止征收,义渡废止。房里溪渡,位于房里溪,距县城西南八十二里;是苑里通往大甲的要道。两岸相距约十余丈。义渡船一只。□□年间创建。大安溪渡,位于大安溪,距县城西南九十七里;是苑里通往大甲的渡口。两岸相距十余丈。民渡船一只。□□年间创建。光绪二十一年废止。通霄溪渡,位于通霄溪,距县城西南六十五里。两岸相距□□丈。□渡中船一只。大甲堡津渡。大甲溪渡,位于大甲溪,距县城西南一百里;是大甲通往牛骂头的渡口。按中等水位计算,两岸相距约二、三百武。官渡船一只、小船一只。遇到洪水横流,随时增设渡筏。二、三、四、八这四个月为中水期,大建时给渡夫工食银二万八千五百文,小建时给工食银二万七千五百文;五、六、七这三个月为大水期,大建时每月七万四千一百文,小建时每月七万一千六百五十文;十一月只用渡夫二名,十二月只用渡夫二名,正月只用渡夫二名,二月只用渡夫五名,每名每天发钱一百九十文。另外,全年修船经费为二万四千文。桥梁。竹北(原作“堑”字)一堡桥梁(竹北一堡,光绪二十年编修《县志》时改作竹堑堡)。迎春桥,位于县治东城下;是东城外通往各庄以及铁路的要道。桥长一丈五尺五寸,宽五尺四寸。光绪十五年,邑绅吴逢沅、李祖琛等捐资修缮。登瀛桥,位于县治南城外;是堑城通往内山的要道。桥长五丈一尺四寸,宽六尺六寸。同治十二年,邑绅郑如梁、郑如椿、郑如云建造(有碑)。光绪十六年,邑绅郑如兰、李联萼重修。湳仔桥(改名为万年桥),位于县北南雅庄,距县治三里;是堑城通往台北的要道。道光二十一年,竹堑社屯弁钱茂祖创建。同治七年,同知严金清及绅董林福祥等捐资改建。石桥长一丈八尺,宽八尺;桥下用石块叠成圆洞,桥上两侧设置栏杆(有碑)。光绪十三年,邑绅郑如兰、吴逢沅、张英声等重修。旧社桥,位于旧社庄,距县城北面四里;是堑城通往台北的要道。桥长三丈三尺,宽三尺四寸。光绪十三年,商户洪合春重修。隆恩牛埔桥,位于牛埔庄,距县城西面三里;是西城外通往香山的要道。桥长二丈多。牛埔庄居民建造。永安桥,位于双溪,距县城南面十里;是双溪崎下通往内山的地方。光绪十三年,邑绅林尚义建造。现已接近废弃。石井山下桥,位于县城南面,是通往赤柯坪的桥。桥长六丈,宽三尺六寸。三重埔尾桥,位于三重埔,距县城东南一十八里;是三重埔通往树杞林的地方。桥长三丈二尺,宽三尺。由庄民彭阿福建造。长发桥,位于九芎林中坑,距县城东面二十二里;是九芎林通往□□的地方。桥长四丈,宽三尺六寸。道光十二年,由庄民捐资建造。长生桥,位于九芎林庄,距县城东面二十里;是九芎林通往树杞林的地方。桥长九丈二尺,宽五尺,桥上两侧设有栏杆。嘉庆十三年,林先坤、徐希振等建造。咸丰六年,谢观澜等重修(有碑)。树杞林街桥,位于树杞林街的街口,距县城东南二十五里;是树杞林庄通往石壁潭的地方。桥长四丈,宽四尺。由乡里人彭里强建造。石壁潭桥,位于石壁潭庄,距县城东面二十五里;是□□通往□□的地方。桥长二丈八尺,宽三尺。光绪八年,由乡里人曾云中建造。竹北(原作“堑”字)二堡桥梁。三板桥,位于竹北二堡枋寮庄,距县城东北一十七里;是枋藔通往新埔的地方。桥长二丈多,宽七、八尺。□□年间,由庄民创建。仁者桥,位于杨梅墟庄,是杨梅坜通往中坜的桥。桥长□丈,宽□尺。嘉庆二十二年,郭肇基捐资建造(有木碑记)。苗栗堡桥梁。后垄北势街桥,位于后垄街外,距县城西南四十里;是后垄街往来的要道。桥长□丈,宽□尺。道光、咸丰年间创建。后垄南门外桥,位于后垄溪,距县城西南四十一里;是后垄通往通霄的地方。桥长□丈,宽□尺。道光、咸丰年间创建。光绪辛巳(七)年,福建巡抚部院岑毓英巡察台湾,命新竹县徐锡祉会同各绅修建。现已接近坍圮。崩嵌脚溪桥,位于苗栗堡崩嵌脚溪,距县城南面四十二里;是新港社通往苗栗的要道。桥长八、九丈,宽二尺四寸。乾隆年间,归化的生番创建。龟山头溪桥,位于苗栗龟山头溪,距县城南面五十五里。桥长□丈,宽□尺。□□年间创建。鹤子冈桥,位于苗栗鹤子冈溪,距县城南面五十□里;是苗栗通往□□的地方。桥长□丈,宽□尺。□□年间创建。苑里堡桥梁。房里桥,位于房里城北,距县城南面八十二里;是苑里通往大甲的要道。桥长二丈多,横宽五尺多。□□年间创建。大甲堡桥梁。新店桥(另有别名),位于大甲堡新店,距县城西南八十八里;是新店通往台湾县葫芦墩的地方。桥长□丈,横宽约一丈。光绪二十三年重建,耗资约□万圆。
大甲溪桥在大甲溪,距县南一百零二里;为后里庄往台湾县葫芦墩之所。桥长□丈,宽约五、六尺。光绪七年,福建巡抚仑毓英捐资创建。后洪水冲坏,光绪二十四年重建。
枋寮桥(别名未详)在大甲溪,距县南一百零二里;为大甲枋寮庄往〔台湾县〕葫芦〔墩〕之所。桥长□丈,宽□尺。光绪二十四年春重修。
义冢
乾隆二十四年,台湾知县夏瑚等捐资代运旅榇至厦门,俾客亡亲属按籍认领。咸丰年间,总兵林向荣见各属多停柩,不能归塟者,助资运回原籍;人咸称为一时盛举。然捐助在一时,究不若广设义冢,以垂万世;并为勒碑定界,俾豪强无敢混侵,藉为开垦之说。则泽及枯骨,而施惠无穷矣。爰将各处义冢,开列于左:
竹堑堡义冢
中冢在南城外巡司埔尾,二冢毗连;距县治南二里。道光十六年,署同知玉庚谕绅士捐购献充。
枕头山冢在东门外,距县治东南里许。乾隆年间官献。
虎头山冢在南门外,距县治南二里。
十八尖山冢距县治南三里。
鸡卵面冢距县治南四里。
仙公坑冢距县治南五里。
蜈蚣窝冢距县治南四里许。
内外狮冢距县治西南三里。
香山牛埔冢距县治西七里。
双溪冢距县治南八里。
大崎冢距县治南九里。
石碎仑冢距县治南九里。
牛埔冢在槺榔庄外,距县治西八里。
茄苳湖冢距县城西南八里。
隘寮前冢距县城东南九里。道光七年,郭棠棣献充。
金山面冢距县城东南十里。
谨按:县城东门外,前皆丛冢重迭。道光二十九年,众绅董捐资清冢,将遗骸埋葬数处。其开费余款购东城内地建屋三间,题曰「回春洞」。凡病人无亲属可使者,皆送入其中,供养医治;没则埋之。是诚济急义举也。咸丰元年,同知张启煊准举人许超英等所禀,以香山牛埔、内外狮一带山麓旷地并巡司埔枕头山、蜈蚣窝、鸡卵面均为义冢存案,又饬准金山面、大崎、双溪、青草湖、石碎仑、茄盐湖至盐水港、老瞿崎止,均为冢、牧公地。又称前同知李嗣邺捐廉买郭苏陈、土地公坑以东大崎、双溪口、金山面等处,横亘三千余丈,以为义冢,听人民随处葬埋;勒石于县城内北鼓楼下。今义冢界内,间有私垦田园;且经巡抚刘铭传清丈配粮,已成私业。至岩岫山麓仍作义冢,任人掩骼埋胾,以成仁人之事。后之君子欲为子孙种福田者,当严禁混侵之弊;使义冢长存,则幽明均受其赐。
树杞林堡义冢
牛屎溜冢在树杞林西南,距县治东南二十五里。金惠成献。
烧炭窝冢在树杞林西南,距县治东南二十五里。金惠成献。
牛埔冢在头重埔,距县治西南十二里。干、嘉年间,庄民赃为冢、牧公地。
头分堡义冢
大众妈山冢在中港北门竹围仔庄外,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干、嘉年间,陈荣发号、陈复兴号、杜德丰号、叶万德号鸠资公购献充。
山仔坪冢在中港南门外山仔坪庄畔,距竹城西南二十六里。干、嘉年间,林恒茂献。
隘口寮山冢在中港芦竹湴庄外,距竹城二十八里。干、嘉年间献。
公馆仔山冢在中港公馆仔庄东北,距竹城二十八里。道光年间献。
后屋仔山冢在中港后屋庄畔,距竹城二十三里。嘉庆年间献。
山尾庄冢在中港山寮庄东,距竹城二十三里。道光年间献。
后湖山冢在中港山佳庄后,距竹城二十一里。道光年间献。
后庄埔山冢在中港竹篙屋东,距竹城二十里。道光年间献。
后庄崎头山冢在中港后山后,距竹城二十一里。嘉庆年间献。
小坪山冢在中港小坪仔庄前,距竹城二十里。道光年间,林恒茂献。
下条郊山冢在中港中大埔庄前,距竹城二十里。道光年间献。
溪埔山冢在头分街溪东,距竹城二十五里,道光年间献。
苗栗堡义冢
坪顶冢在苗栗街西南四里,距竹城南五十五里。
石寮冈冢在苗栗街北四里。
公馆冢在苗栗街南八里。
尖山冢在苗栗街东三里。光绪十年,绅士刘缉光献。
大湖冢在苗栗东南三十二里。同治年间,吴定连献。
西山派冢在苗栗西,一带相连约十里。
建醮坪冢在铜锣湾北二里,距竹城南六十二里。
西门冢在后垄西门外,距竹城三十九里。刘、杜两家献。
赤涂崎冢在后垄。乾隆五十三年,白沙墩庄民陈伯树献。
北门外冢在后垄北门外。
旧冢在后垄南门外。林千福献。
新冢在后垄南门外。林维舟献。
埔顶冢在新港社边,距竹城南四十里。光绪十二年,新日升(即解大宾)同社番献。
沟仔底冢在新港西社之西,距新竹南四十里。新港东、西社番献。
阿麻湖冢在新港社东,距新竹南三十九里。杜施惠献。
苑里堡义冢
螃蟹冢在苑里街外。
圆冢仔冢在苑里西势庄北。
瓦窑冢在瓦窑庄东。黄氏献。
大湖冢在瓦窑山后。黄氏献。
枕头冢在茹里东门外。社番献。
印斗冢在猫盂庄北。道光二十九年,郭元瑶献(有碑记)。
牛埔冢(上下两小冢)在社苓庄外。
大墩冢在山柑庄外。
破石冢在山寮庄外。
马铃埔冢在山脚庄后。
译大甲溪桥,位于大甲溪,距县城南面一百零二里;是后里庄通往台湾县葫芦墩的地方。桥长□丈,宽约五、六尺。光绪七年,福建巡抚仑毓英捐资创建。后来被洪水冲坏,光绪二十四年重建。枋寮桥(别名不详),位于大甲溪,距县城南面一百零二里;是大甲枋寮庄通往〔台湾县〕葫芦〔墩〕的地方。桥长□丈,宽□尺。光绪二十四年春重修。义冢。乾隆二十四年,台湾知县夏瑚等捐资代为运送旅客遗柩到厦门,使客死者的亲属可以按名册认领。咸丰年间,总兵林向荣见各属有许多棺柩停放,不能归葬原籍,便资助费用运回原籍;人们都称赞这是当时的盛举。然而,一时的捐助终究不如广泛设置义冢,使其长久流传;还应刻碑划定界址,使豪强不敢混杂侵占,借口开垦。这样就能使恩泽施及枯骨,惠及无穷。于是把各处义冢列录如下:竹堑堡义冢。中冢,位于南城外巡司埔尾,二冢相连;距县治南面二里。道光十六年,署理同知玉庚晓谕绅士捐资购买,捐献为义冢。枕头山冢,位于东门外,距县治东南一里左右。乾隆年间由官府捐献。虎头山冢,位于南门外,距县治南面二里。十八尖山冢,距县治南面三里。鸡卵面冢,距县治南面四里。仙公坑冢,距县治南面五里。蜈蚣窝冢,距县治南面约四里。内外狮冢,距县治西南三里。香山牛埔冢,距县治西面七里。双溪冢,距县治南面八里。大崎冢,距县治南面九里。石碎仑冢,距县治南面九里。牛埔冢,位于槺榔庄外,距县治西面八里。茄苳湖冢,距县城西南八里。隘寮前冢,距县城东南九里。道光七年,郭棠棣捐献充作义冢。金山面冢,距县城东南十里。谨按:县城东门外,从前到处都是层层叠叠的丛葬坟墓。道光二十九年,众绅董捐资清理坟墓,把遗骸埋葬在数处。清理费用的余款买下东城内的土地,建造三间房屋,题名为“回春洞”。凡是病人没有亲属可以照料的,都送入其中,供养并治疗;病故后就埋葬。这个确实是救济急难的义举。咸丰元年,同知张启煊批准举人许超英等的呈文,将香山牛埔、内外狮一带山麓的空地,以及巡司埔、枕头山、蜈蚣窝、鸡卵面,都登记为义冢;又下令批准金山面、大崎、双溪、青草湖、石碎仑、茄盐湖至盐水港、老瞿崎一带,均作为坟墓、牧放的公地。又称,前任同知李嗣邺捐出俸禄,买下郭苏陈、土地公坑以东的大崎、双溪口、金山面等处,横向绵延三千余丈,作为义冢,听任人民随处安葬;并在县城内北鼓楼下刻石立碑。如今义冢界内,间有私人开垦的田园;而且经过巡抚刘铭传清丈并配定粮额,已经成为私有产业。至于岩岫山麓仍作为义冢,任人掩埋尸骨,以成全仁人之事。后世君子如果想为子孙培植福田,应当严禁混杂侵占的弊端;使义冢长久保存,那么阴间和阳世的人都能受到它的恩惠。树杞林堡义冢。牛屎溜冢,位于树杞林西南,距县治东南二十五里。由金惠成捐献。烧炭窝冢,位于树杞林西南,距县治东南二十五里。由金惠成捐献。牛埔冢,位于头重埔,距县治西南十二里。干隆、嘉庆年间,庄民捐献为坟墓、牧放公地。头分堡义冢。大众妈山冢,位于中港北门竹围仔庄外,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干隆、嘉庆年间,陈荣发号、陈复兴号、杜德丰号、叶万德号共同集资购买并捐献充作义冢。山仔坪冢,位于中港南门外山仔坪庄旁,距竹城西南二十六里。干隆、嘉庆年间,林恒茂捐献。隘口寮山冢,位于中港芦竹湴庄外,距竹城二十八里。干隆、嘉庆年间捐献。公馆仔山冢,位于中港公馆仔庄东北,距竹城二十八里。道光年间捐献。后屋仔山冢,位于中港后屋庄旁,距竹城二十三里。嘉庆年间捐献。山尾庄冢,位于中港山寮庄以东,距竹城二十三里。道光年间捐献。后湖山冢,位于中港山佳庄后方,距竹城二十一里。道光年间捐献。后庄埔山冢在中港竹篙屋以东,距竹城二十里。道光年间捐献。后庄崎头山冢在中港后山的后面,距竹城二十一里。嘉庆年间捐献。小坪山冢在中港小坪仔庄前,距竹城二十里。道光年间由林恒茂捐献。下条郊山冢在中港中大埔庄前,距竹城二十里。道光年间捐献。溪埔山冢在头分街溪流东面,距竹城二十五里,道光年间捐献。苗栗堡义冢。坪顶冢在苗栗街西南四里,距竹城以南五十五里。石寮冈冢在苗栗街以北四里。公馆冢在苗栗街以南八里。尖山冢在苗栗街以东三里。光绪十年,由绅士刘缉光捐献。大湖冢在苗栗东南三十二里。同治年间由吴定连捐献。西山派冢在苗栗以西,连续分布一带,约十里。建醮坪冢在铜锣湾以北二里,距竹城以南六十二里。西门冢在后垄西门外,距竹城三十九里。由刘、杜两家捐献。赤涂崎冢在后垄。乾隆五十三年,由白沙墩庄居民陈伯树捐献。北门外冢在后垄北门外。旧冢在后垄南门外。由林千福捐献。新冢在后垄南门外。由林维舟捐献。埔顶冢在新港社旁,距竹城以南四十里。光绪十二年,由新日升(即解大宾)和同社番民捐献。沟仔底冢在新港西社以西,距新竹以南四十里。由新港东、西两社的番民捐献。阿麻湖冢在新港社以东,距新竹以南三十九里。由杜施惠捐献。苑里堡义冢。螃蟹冢在苑里街外。圆冢仔冢在苑里西势庄北面。瓦窑冢在瓦窑庄以东。由黄氏捐献。大湖冢在瓦窑山后。由黄氏捐献。枕头冢在茹里东门外。由社番捐献。印斗冢在猫盂庄北面。道光二十九年由郭元瑶捐献(有碑记)。牛埔冢(上下两座小冢)在社苓庄外。大墩冢在山柑庄外。破石冢在山寮庄外。马铃埔冢在山脚庄后。
九殷勤冢在山脚庄后。
鲤鱼冢在六尺布庄前观音寺西畔。
大小牌冢在顶五里牌庄后。
福德冢在通霄街外西畔。
鬼仔窝冢在通霄北势庄。詹德枝献。
山仔顶冢在通霄北势庄。林龟尚献。
纱帽山冢在内湖纱帽山下。李光献。
大排冢在白沙墩庄南。
店仔窝冢在白沙墩庄东。
大甲堡义冢
山岭顶冢在大甲东,距竹城九十七里。同治七年,业户王昆冈献。
大埔冢在大甲东北,距竹城一百里。
龟山冢在大甲东,距竹城一百里许。
新埔堡义冢
樟树林下排仔冢(一带)在新埔街尾一里,距县治东北二十二里。乾隆五十七年,竹堑社通事荖莱湘江、土目潘文起献。
樟树林屏山下二排冢(一带)在新埔街二里,距县治东北二十二里。乾隆五十七年,荖莱湘江、潘文起献。
牛埔及羊寮坪冢在猫儿锭庄北横山一带;东至大路、西至海、北至嵌眉、南至山麓。乾隆元年,李元锦、黄干老等向业户郭奕荣购给。距县治北十一里。
伯公岭冢在红毛港,横亘三百二十三丈;距县治北三十里。光绪九年,业户徐景云献。
水确仑冢在大区园,距县治北七十五里。
番社(屯丁附录)
乾隆二十九年新修「府志」载:淡属番社七十。光绪四年淡、新分治,划去五十四社归淡水,新竹辖内仅存十□社。其归化已久与汉人杂处其中,而非从前生番之气习矣。爰列各社于左:
大甲德化社距竹城西南九十五里。
大甲东社距竹城西南一百里。
日南社距竹城西南九十里。
日北社距竹城西南七十五里。
双寮社距竹城西南八十五里。
房里社距竹城西南八十里。
猫盂社距竹城西南八十五里。
苑里社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
通霄社距竹城西南七十里。
后垄社距竹城西南四十二里。
猫里社距竹城南五十五里。
嘉志阁社距竹城南五十五里。
新港社距竹城南四十里。
中港社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
番社屯丁
竹堑社大屯把总一员,给武陵埔埔地五甲;外委一员,给武陵埔埔地三甲。管下各屯十一社,计屯丁四百名:一、竹堑社:屯丁九十五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一百五十四甲零一分;每名应得一甲五分八厘。一、通霄社:屯丁二十五名。一、苑里社:屯丁十二名。一、猫盂社:屯丁八名。一、房里社:屯丁四十四名。以上四社,计屯丁八十九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一百五十甲;每名应得一甲六分八厘五毫三丝九忽。一、后垄社:屯丁三十九名,分给芎蕉湾埔地四十五甲;每名应得一甲一分五厘四毫。一、新港社:屯丁五十二名,给芎蕉湾埔地二十八甲零二分、又给内湾埔地二十二甲六分、又给三湾埔地八甲八分三厘二毫,合计埔地五十九甲三分二毫;每名应得一甲一分四厘二毫一丝五忽。一、猫阁社:屯丁三十名。一、中港社:屯丁三十三名。以上二社,计屯丁六十三名,分给盐水港埔地七十四甲四分二厘八毫;每名应得一甲六分八厘三毫八丝六忽。一、双寮社:屯丁四十二名。一、霄里社:屯丁二十名(此社在淡水辖内,其屯饷由新竹县给发)。以上二社,计屯丁六十二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一百零四甲四分;每名应得一甲六分七厘三毫八丝六忽。
日北社小屯外委一员,给武陵埔埔地三甲。管下各屯五社,合计屯丁三百名:一、日北社:屯丁七十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一百十八甲;每名计一甲六分八厘五毫五丝。一、日南社:屯丁七十四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七十五甲五分、又给黄泥塘地五十甲;每名应得一甲六分零九毫五丝九忽四微。一、大甲东社:屯丁七十二名,分给黄泥塘地五十九甲四分、又给四方林地六十一甲;每名应得一甲六分七厘。一、大甲西社:屯丁四十名,分给黄泥塘地六十六甲八分;每名应得一甲六分七厘。一、双寮社:屯丁四十四名,分给黄泥塘地二十九甲五分、又给淮仔埔埔地四十四甲,合计七十三甲五分;每名应得一甲六分七厘零四丝五忽。
谨按:竹邑合计屯兵七百名。此外,尚有麻薯管下各屯在淡属辖内,屯丁四百名,每丁年给口粮八圆;后减半,仅给四圆。如因公召用,每月加给银四两二钱。光绪十一年,口粮银尚由新竹县将屯租给发。十四年,巡抚刘铭传严饬各社屯丁以御各处生番,每年仍给银八圆,由知县应解布司税契银项下代给;又配以田,令屯丁耕种,与屯田一例施行。
卷二
赋役志
赋役志
译九殷勤冢在山脚庄后。鲤鱼冢在六尺布庄前、观音寺西侧。大小牌冢在顶五里牌庄后。福德冢在通霄街外西侧。鬼仔窝冢在通霄北势庄。由詹德枝捐献。山仔顶冢在通霄北势庄。由林龟尚捐献。纱帽山冢在内湖纱帽山下。由李光捐献。大排冢在白沙墩庄以南。店仔窝冢在白沙墩庄以东。大甲堡义冢。山岭顶冢在大甲以东,距竹城九十七里。同治七年,由业户王昆冈捐献。大埔冢在大甲东北,距竹城一百里。龟山冢在大甲以东,距竹城约一百里。新埔堡义冢。樟树林下排仔冢(一带)在新埔街尾一里,距县治东北二十二里。乾隆五十七年,由竹堑社通事荖莱湘江、土目潘文起捐献。樟树林屏山下二排冢(一带)在新埔街二里,距县治东北二十二里。乾隆五十七年,由荖莱湘江、潘文起捐献。牛埔及羊寮坪冢在猫儿锭庄北面的横山一带;东到大路,西到海,北到嵌眉,南到山麓。乾隆元年,李元锦、黄干老等向业户郭奕荣购买后捐给。距县治北十一里。伯公岭冢在红毛港,横向延伸三百二十三丈;距县治北三十里。光绪九年,由业户徐景云捐献。水确仑冢在大区园,距县治北七十五里。番社(附录屯丁)。乾隆二十九年新修的《府志》记载:淡水所属有番社七十个。光绪四年淡水、新竹分治,划出五十四社归淡水,新竹辖内仅剩十□社。这些番社归化已久,且与汉人杂居其中,已经没有从前生番的风气习俗了。因此将各社列在下面:大甲德化社距竹城西南九十五里。大甲东社距竹城西南一百里。日南社距竹城西南九十里。日北社距竹城西南七十五里。双寮社距竹城西南八十五里。房里社距竹城西南八十里。猫盂社距竹城西南八十五里。苑里社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通霄社距竹城西南七十里。后垄社距竹城西南四十二里。猫里社距竹城南五十五里。嘉志阁社距竹城南五十五里。新港社距竹城南四十里。中港社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番社屯丁。竹堑社设大屯把总一员,拨给武陵埔埔地五甲;外委一员,拨给武陵埔埔地三甲。所管各屯共十一社,屯丁合计四百名:一、竹堑社:屯丁九十五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一百五十四甲零一分;每名应得一甲五分八厘。一、通霄社:屯丁二十五名。一、苑里社:屯丁十二名。一、猫盂社:屯丁八名。一、房里社:屯丁四十四名。以上四社屯丁共八十九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一百五十甲;每名应得一甲六分八厘五毫三丝九忽。一、后垄社:屯丁三十九名,分给芎蕉湾埔地四十五甲;每名应得一甲一分五厘四毫。一、新港社:屯丁五十二名,拨给芎蕉湾埔地二十八甲零二分,又拨给内湾埔地二十二甲六分,又拨给三湾埔地八甲八分三厘二毫,埔地合计五十九甲三分二毫;每名应得一甲一分四厘二毫一丝五忽。一、猫阁社:屯丁三十名。一、中港社:屯丁三十三名。以上两社屯丁共六十三名,分给盐水港埔地七十四甲四分二厘八毫;每名应得一甲六分八厘三毫八丝六忽。一、双寮社:屯丁四十二名。一、霄里社:屯丁二十名(此社在淡水辖内,其屯饷由新竹县发给)。以上两社屯丁共六十二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一百零四甲四分;每名应得一甲六分七厘三毫八丝六忽。日北社设小屯外委一员,拨给武陵埔埔地三甲。所管各屯共五社,屯丁合计三百名:一、日北社:屯丁七十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一百十八甲;每名计一甲六分八厘五毫五丝。一、日南社:屯丁七十四名,分给武陵埔埔地七十五甲五分,又拨给黄泥塘地五十甲;每名应得一甲六分零九毫五丝九忽四微。一、大甲东社:屯丁七十二名,分给黄泥塘地五十九甲四分,又拨给四方林地六十一甲;每名应得一甲六分七厘。一、大甲西社:屯丁四十名,分给黄泥塘地六十六甲八分;每名应得一甲六分七厘。一、双寮社:屯丁四十四名,分给黄泥塘地二十九甲五分,又拨给淮仔埔埔地四十四甲,合计七十三甲五分;每名应得一甲六分七厘零四丝五忽。谨按:竹邑屯兵合计七百名。此外,麻薯管下各屯在淡水所属境内,屯丁四百名,每名每年发给口粮八圆;后来减半,只发四圆。如因公事征调用人,每月另加发银四两二钱。光绪十一年,口粮银仍由新竹县从屯租中发给。十四年,巡抚刘铭传严令各社屯丁抵御各处生番,每年仍发银八圆,由知县从应解给布政司的税契银项下代为发给;又配给田地,命屯丁耕种,按屯田同样办理。卷二。赋役志。赋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