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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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新竹县志初稿四

卷三

史藏 · 地理 · 已译 · 第 23–39 段

一、黄泥塘隘寮庄田一所(丈甲不载),年收租榖二十二石;除屯粮等租外,实收租榖一十八石。

一、四方林庄田一所(屯粮、甲数不载),实收租榖二十八石。又田一所(屯粮、甲数不载),实收租榖二十一石。

以上皆「厅志」所载:年计实收租榖一百四十石零五斗八升七合六勺。光绪十四年改征钱粮,从前配钱粮尽行裁汰,年征租榖一百六十八石四斗八升四合四勺。

一、郑恒升献充番仔陂脚小租榖二十石。

一、郑家献充校场埔小租榖四十石。

一、潘金和献充太平窝小租榖二十石。

一、吴家献充口墙围小租榖二十石。

一、城隍庙口瓦店一座二进,年征税银四十八圆。

一、城隍庙井仔脚〔□□〕一座,年征税银二十六圆。

以上各条(询查训导、胥斗),年征租榖一百石、税银七十四圆。

试院

试院在县城南门内巡司口。光绪十二年,知县方祖荫捐建。就巡检旧署遗址平基定向,五月兴工建造,十二月竣。凡三重,堂区两廊列坐一千号。板门楼前筑甬道、围墙。后堂增建高阁,供奉奎星神像。计费银八千九百八十四圆六角六瓣。勒石碑二座:一纪捐项姓名,一纪建置事实。十五年冬,以修书院余款添建中道川亭。

书院

明志书院在县城西门内。初在兴直堡新庄山脚,永定县贡生胡焯猷于乾隆二十六年献充学租。二十八年,并其旧宅充作义学,名曰「明志」;同知胡邦翰乃详建为书院。二十九年,总督杨廷璋勒石以记其事。三十年,同知李俊原以原建书院距厅治太远,议在厅城南门内别建。四十二年,同知王佑弼牒将胡焯猷捐积榖价为移建费。四十六年,同知成履泰以南门低洼,别购西门内蔡姓地基建造;即今所也。是年兴工,是年即竣。计一座三进:中为讲堂,后祀朱子神位,左右两畔各房为生童肄业所。左为敬业堂,一排五间,堂以外另建一小廊。计费银四千六百二十九圆,拨胡焯猷捐积榖价变给。光绪十五年冬,知县方祖荫筹捐绅士蔡廷琪等项下重修敬业堂,于堂外添建右畔小廊,并改造外墙门于敬业堂适中之所。十九年,知县叶意深改新竹两处义塾,并归书院。二十年春,叶意深重修。

明志书院租息

一、乾隆二十六年,贡生胡焯猷捐充兴直堡坪顶山脚自置水田八十甲零四厘三毫一丝,年收租榖六百零六石九斗九升六勺;除输正供榖一百二十七石七斗三升九合、贴番租二十三石三斗四升、又丁耗折纳银十两三钱六分零、社饷折纳银八两三钱三分四厘外,剩榖为义塾经费。四十八年,同知马鸣镳牒将胡焯猷捐额年应收实榖三百五十三石充为书院膏伙。

一、乾隆三十四年,监生郭宗嘏复捐长道坑、八里坌二处水田一百六十一甲六分一厘六毫六丝,应征租榖九百六十九石六斗九升六合;园二十九甲二分,应征租榖八十七石六斗。统计田、园一百九十甲零八分一厘六毫六丝,共征租榖一千零五十七石二斗九升六合。三十五年册报:除开销六百四十二石七斗九升外,存榖四百一十四石五斗、又银八分一厘。四十八年,马鸣镳牒将郭宗嘏捐额年应收实榖四百一十石零,亦为膏伙。〔此项捐榖〕,初议充建学宫经费;因设学未成,同知宋学灏请将租榖积贮厅库。四十三年,成履泰拨出积榖变价开销,移建书院经费。其兴直堡旧地距新建〔书院〕较远,留为租馆,仍听生童照旧肄业;今仅存正屋三间,中厅供朱子神位。历年就学租内抽银十五圆,交董事经理春秋祭祀。

以上胡、郭二项捐充租榖,除输正供、杂费外,计共实榖七百六十三石零。后仅有六百六十余石,定为每年师生修金、膏伙以及修补各费。光绪五年淡、新分治,胡、郭捐充田园属淡水辖下,归淡水董事陈承芳、张东峰掌理,年收兴直堡、八里坌、长道坑学租除在淡开销各款外,实缴租银六百六十四圆二角六瓣五尖七周。光绪十九年,淡绅张春涛等捏名金兴文控争胡、郭学租,将从前缴项改为五百七十圆缴归新竹明志书院。

一、金包里、二方坪等庄充公大租榖年收银七十一圆六角四瓣。光绪十四年「扣四留六」并退租等情,每年折收银三十五圆五角五瓣六尖(此条大租,询之书吏,据称控案充公)。

一、龟仑社佃户陈清琳、武朥湾佃户苏国光承耕桕仔林溪边充公园租除拨龟仑社义塾每年修金四十圆外,实缴银八十圆。

一、光绪十八年,石冈仔温阿满与范李养控争茶埔充公茶园租银六十五圆(五分埔绅士陈朝纲经理)。

一、光绪十八年,陈维藻与张秀生控争竹南一堡大北埔业一所,每年认纳租榖三十四石(佃人罗有生、罗仕生)。

一、光绪十九年,曾神从、曾清宽欠纳钱粮充出竹北二堡大湖口、四脚亭年纳租榖三十六石(佃人张清元)。

以上合计年收银七百五十圆五角五瓣六尖、年收榖七十石。

一、内北坑充公租榖二百二十五石,每石折银一圆,计银二百二十五圆。

译一、黄泥塘隘寮庄有一处田地(丈量甲数未载),每年收租谷二十二石;扣除屯粮等租后,实收租谷一十八石。一、四方林庄有一处田地(屯粮、甲数未载),实收租谷二十八石。又有一处田地(屯粮、甲数未载),实收租谷二十一石。以上都是《厅志》所载:每年共计实收租谷一百四十石零五斗八升七合六勺。光绪十四年改征钱粮后,从前摊派的钱粮全部裁除,每年征收租谷一百六十八石四斗八升四合四勺。一、郑恒升捐充番仔陂脚的小租谷二十石。一、郑家捐充校场埔的小租谷四十石。一、潘金和捐充太平窝的小租谷二十石。一、吴家捐充口墙围的小租谷二十石。一、城隍庙口有一座两进的瓦店,每年征税银四十八圆。一、城隍庙井仔脚〔□□〕有一座房屋,每年征税银二十六圆。以上各项(向训导、胥斗询查),每年征收租谷一百石、税银七十四圆。试院 试院在县城南门内巡司口。光绪十二年,知县方祖荫捐资修建。就巡检旧署的遗址平整地基、确定朝向,五月开工,十二月完工。建筑共三重,堂区两侧的廊房设有一千个座位。板门楼前修筑甬道和围墙。后堂增建高阁,供奉奎星神像。共用银八千九百八十四圆六角六瓣。刻立石碑两座:一座记载捐款人姓名,一座记载建筑设置的事实。光绪十五年冬,用修建书院的余款增建中道川亭。书院 明志书院在县城西门内。起初位于兴直堡新庄山脚,永定县贡生胡焯猷于乾隆二十六年捐出作为学租。二十八年,又把自己的旧宅捐作义学,取名“明志”;同知胡邦翰于是详细请示,将其扩建为书院。二十九年,总督杨廷璋刻石记载此事。三十年,同知李俊原认为原建书院距离厅治太远,议定在厅城南门内另建。四十二年,同知王佑弼发文,将胡焯猷捐积的谷价作为迁建费用。四十六年,同知成履泰认为南门地势低洼,另行购买西门内蔡姓的地基建造,即为现在的位置。这一年开工,这一年完工。建筑一座三进:中间是讲堂,后面供奉朱子神位,左右两侧各房作为生员、童生学习的场所。左边是敬业堂,一排五间,堂外另建一条小廊。共用银四千六百二十九圆,从胡焯猷捐积谷变卖所得款中拨付。光绪十五年冬,知县方祖荫从绅士蔡廷琪等人筹捐的款项中拨款重修敬业堂,在堂外增建右侧小廊,并把外墙门改建在敬业堂正中的位置。十九年,知县叶意深将新竹两处义塾改建后并入书院。二十年春,叶意深重修书院。明志书院租息 一、乾隆二十六年,贡生胡焯猷捐充兴直堡坪顶山脚自己置办的水田八十甲零四厘三毫一丝,每年收租谷六百零六石九斗九升六勺;扣除缴纳正供谷一百二十七石七斗三升九合、贴番租二十三石三斗四升,以及丁耗折纳银十两三钱六分有余、社饷折纳银八两三钱三分四厘后,剩余谷物作为义塾经费。四十八年,同知马鸣镳发文,将胡焯猷捐额每年应收的实谷三百五十三石充作书院膏火费。一、乾隆三十四年,监生郭宗嘏再次捐出长道坑、八里坌两处水田一百六十一甲六分一厘六毫六丝,应征租谷九百六十九石六斗九升六合;园地二十九甲二分,应征租谷八十七石六斗。田地、园地合计一百九十甲零八分一厘六毫六丝,共征租谷一千零五十七石二斗九升六合。三十五年册报:扣除开销六百四十二石七斗九升后,存谷四百一十四石五斗,另有银八分一厘。四十八年,马鸣镳发文,将郭宗嘏捐额每年应收的实谷四百一十石有余,也作为膏火费。这项捐谷起初议定用作修建学宫的经费;因学宫未能建成,同知宋学灏请求把租谷积存在厅库。四十三年,成履泰拨出积谷变卖,用作迁建书院的经费。兴直堡旧址距离新建书院较远,便留下作为租馆,仍允许生员、童生照旧在那里学习;如今只剩正屋三间,中厅供奉朱子神位。历年从学租中抽银十五圆,交给董事管理春秋祭祀。以上胡、郭两项捐充的租谷,扣除缴纳正供和杂费外,共计实谷七百六十三石有余。后来只剩六百六十余石,规定每年用于师生修金、膏火以及修缮补葺等各项费用。光绪五年淡水、新竹分治后,胡、郭捐充的田园属于淡水辖下,由淡水董事陈承芳、张东峰掌理;每年收取兴直堡、八里坌、长道坑的学租,除在淡水支用各项费用外,实际缴交租银六百六十四圆二角六瓣五尖七周。光绪十九年,淡水绅士张春涛等冒用金兴文的名义控告争夺胡、郭学租,于是将从前缴交的款项改为五百七十圆,缴归新竹明志书院。一、金包里、二方坪等庄充公的大租谷,每年收银七十一圆六角四瓣。光绪十四年实行“扣四留六”并退租等办法后,每年折收银三十五圆五角五瓣六尖(此条大租,据询问书吏,说是因诉讼案件而充公)。一、龟仑社佃户陈清琳、武朥湾佃户苏国光承耕桕仔林溪边充公的园租,扣除每年拨给龟仑社义塾的修金四十圆外,实际缴银八十圆。一、光绪十八年,石冈仔的温阿满与范李养控告争夺充公茶园,每年收茶园租银六十五圆(由五分埔绅士陈朝纲管理)。一、光绪十八年,陈维藻与张秀生控告争夺竹南一堡大北埔的一处产业,每年认缴租谷三十四石(佃户为罗有生、罗仕生)。一、光绪十九年,曾神从、曾清宽因拖欠钱粮,其产业充公,竹北二堡大湖口、四脚亭每年收租谷三十六石(佃户为张清元)。以上合计每年收银七百五十圆五角五瓣六尖,每年收谷七十石。一、内北坑充公租谷二百二十五石,每石折银一圆,共计银二百二十五圆。

按光绪十一年案:查内北坑埔地,前因连维三与吴恢先等互相争占,经前县令讯断充公,贌佃张玉崇具结认耕,年纳租银二百二十五圆,早季完纳七成、晚季完纳三成。惟地近番界,照庄例向邻年贴隘租银一十二圆,又福德祠祭祀等费银四圆;余银尽充书院膏伙。经台湾道批准在案。一、五股林及员墩仔充公租榖六百四十六石七斗五升九合零二抄三撮,每石折银一圆,计银六百四十五圆七角五瓣九周零二末三皮。

按光绪十一年案载:知府前在淡厅任内,详定拨充书院经费。并于分治案内,续禀札饬前项租榖五股林年收租榖三百六十三石九斗一升七合九勺二抄坐落新邑,归新竹县征收;员墩仔等处年收租榖二百八十一石八斗四升一合一勺零三撮(内呈报水冲一十八石八斗三升五合二勺)坐落淡邑,由淡水县征收,解新邑凑作膏伙之需。奉准遵办在案。

书院小课公款

一、光绪十三年九月,叶宜记息借培英社小课银五百圆,递年行息二分,计银一百圆,分作四季缴纳。此款系中港职员陈其德捐充培英社小课经费,交叶宜记行息。嗣因二分利重,十七年绅士高廷琛、吴逢清禀请将二分酌减一分,与陈和兴一律行息为小课经费。

一、光绪十五年十一月,陈和兴息借培英社小课银五百圆,递年行息一分,计银五十圆,分作两季认纳。此款系本城何锦泉捐充培英社小课银四百圆、生员林学源捐充培英社小课银一百圆,凑成五百圆,交陈和兴行息为小课经费。

一、光绪十六年十月,郑如沾息借培英社小课银五百圆,递年行息一分,计银五十圆,作两季分纳。此款系周玉兔被控罚充培英社公款,交郑如沾行息为小课经费。

明志书院章程

递年山长束金银三百圆、贽仪银二十四圆、节仪年敬银三十六圆、烟茶杂费银十二圆。监院(即训导兼办)薪水银一百圆。院丁一名,年给辛工银三十圆、食米三斗。全年考课八期,每月官师二期,生员超等一名给膏伙银二圆,余超等均一圆;特等一名给膏伙一圆,余均五角;一等不给。童生上取一名给膏伙银一圆,余上取均五角;中取一名给膏伙银五角,余中取均二角五瓣;次取不给。光绪十六年,加考小课八期,其膏伙与考课均一律支给。递年不敷,官为垫办。是年,知县沈茂荫始不用监院;十九年,知县叶意深始不用山长。师期考课,归官评阅。又将城内两处义塾,并归书院。

苗栗英才书院(未建)光绪十八年,暂设文昌祠内。将番社租银在苗栗辖内者,提充英才书院作膏伙。

一、德化社年征大租银八十圆。

一、新港社年征大租银二十八圆。

一、猫盂社年征大租银一十圆。

一、大甲东社年征大租银一十九圆。

一、后垄社年征大租银四十五圆。

一、猫阁社年征大租银三十八圆。

一、苑里社年征大租银五十六圆。

一、日南社年征大租银四十五圆。

一、房里社年征大租银三十六圆。

一、通霄社年征大租银六十圆。

一、双寮东势社年征大租银一圆四角。

义塾

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始设各处义塾,计一十五所。今除划归淡属而外,县城内四所,东西南北各一。同治九年,增设城外两义塾:一在南城外竹莲寺,一在北城外旧社庄。此外,又有红毛港堡新庄仔义塾一所、中港堡天后宫义塾一所。光绪十五年,明善堂年收大租项下扣四留六,动用不敷,裁去城内、外六塾为二塾:一在西门内,一在北门内。光绪十九年,并归一塾,设于明志书院。

谨按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以义仓捐榖所剩,划出〔三千〕六百零石支给淡、新各处义塾经费;「厅志」载明:存废不一。又番业户巧黄珍献充德化社榖一百四十石,并罚充各款,归明善堂掌管,设堑城四塾。同治八年,同知富乐贺泐石纪之。同治九年,新设城外二塾,兼教熟番;系遵同治八年台湾道黎兆棠札厅议核,以台地熟悉中有堪造就者,若照旧章仅取佾生,阻其进取,无以群兴观感;自先于郡城设学舍,取屯千、把及各头人子弟,次及番民子弟,择秀颕者入学读书,宣讲「圣谕广训」,授以朱子「小学」,熟后再令习「经」,札各厅亦仿照举行。一、二年后,果能渐通文理,当援照黔省苗学例,另编字号考试,请设学额,一体乡试。其塾师如教导有方,亦照乌蒙设学例,六年准予充贡,俾归化者亲逊成风云云。旋议,示谕熟番子弟,准其自同治九年始,一体投考明志书院,另列一榜,优给膏伙,以广招徕;会同鹿港理番同知孙寿铭详覆在案。惜番童颇少,不果行。

义塾租息

译按光绪十一年案件记载:查内北坑埔地,原因连维三与吴恢先等相互争占,经前任县令审讯判决充公,由佃户张玉崇立具结文认耕,每年缴纳租银二百二十五圆,早季缴纳七成,晚季缴纳三成。只是土地靠近番界,按照庄例,每年向邻近地区贴纳隘租银一十二圆,另有福德祠祭祀等费用银四圆;其余银两全部充作书院膏火费。此事已经台湾道批准。一、五股林及员墩仔充公租谷六百四十六石七斗五升九合零二抄三撮,每石折银一圆,共计银六百四十五圆七角五瓣九周零二末三皮。按光绪十一年案件记载:知府在此前任淡水厅职务时,详细议定将这些租谷拨作书院经费。又在分治案件中,继续申报并发札命令:前项租谷中,五股林每年收租谷三百六十三石九斗一升七合九勺二抄,位于新邑,归新竹县征收;员墩仔等处每年收租谷二百八十一石八斗四升一合一勺零三撮(其中申报被水冲毁一十八石八斗三升五合二勺),位于淡邑,由淡水县征收,再解送新邑,凑作膏火费用。奉准照此办理。书院小课公款 一、光绪十三年九月,叶宜记借用培英社小课银五百圆,每年按二分计息,利银一百圆,分四季缴纳。这笔款项是中港职员陈其德捐作培英社小课经费的本金,交给叶宜记生息。后来因二分利息过重,十七年,绅士高廷琛、吴逢清呈请将二分酌减为一分,与陈和兴一律按一分生息,作为小课经费。一、光绪十五年十一月,陈和兴借用培英社小课银五百圆,每年按一分计息,利银五十圆,分两季认缴。这笔款项由本城何锦泉捐作培英社小课银四百圆、生员林学源捐作培英社小课银一百圆,合计五百圆,交给陈和兴生息,作为小课经费。一、光绪十六年十月,郑如沾借用培英社小课银五百圆,每年按一分计息,利银五十圆,分两季缴纳。这笔款项是周玉兔因被控而罚充培英社公款的,交给郑如沾生息,作为小课经费。明志书院章程 每年山长束金银三百圆、贽仪银二十四圆、节仪年敬银三十六圆、烟茶杂费银十二圆。监院(即由训导兼任)薪水银一百圆。院丁一名,每年发辛工银三十圆、食米三斗。全年考课八期,每月由官师主持二期;生员超等第一名给膏火银二圆,其余超等各一圆;特等第一名给膏火银一圆,其余各五角;一等不给。童生上取第一名给膏火银一圆,其余上取各五角;中取第一名给膏火银五角,其余中取各二角五瓣;次取不给。光绪十六年增加小课八期,其膏火和考课费用都一律发给。每年经费不足,由官府垫办。这一年,知县沈茂荫开始不再设置监院;十九年,知县叶意深开始不再设置山长。教师主持的考课,改由官府评阅。又将城内两处义塾并入书院。苗栗英才书院(未建)。光绪十八年,暂时设在文昌祠内。将番社租银中属于苗栗辖区的部分提取出来,充作英才书院的膏火费。一、德化社每年征收大租银八十圆。一、新港社每年征收大租银二十八圆。一、猫盂社每年征收大租银一十圆。一、大甲东社每年征收大租银一十九圆。一、后垄社每年征收大租银四十五圆。一、猫阁社每年征收大租银三十八圆。一、苑里社每年征收大租银五十六圆。一、日南社每年征收大租银四十五圆。一、房里社每年征收大租银三十六圆。一、通霄社每年征收大租银六十圆。一、双寮东势社每年征收大租银一圆四角。义塾 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开始在各处设置义塾,共十五所。如今除划归淡属的以外,县城内有四所,东、西、南、北各一所。同治九年,又增设城外两所义塾:一所在南城外竹莲寺,一所在北城外旧社庄。此外,还有红毛港堡新庄仔义塾一所、中港堡天后宫义塾一所。光绪十五年,明善堂每年从大租项下实行扣四留六,资金仍不敷使用,于是把城内外六所义塾裁并为两所:一所在西门内,一所在北门内。光绪十九年,又合并为一所,设在明志书院。谨按: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把义仓捐谷的余款拨出〔三千〕六百零石,供给淡、新各处义塾经费;《厅志》明确记载:各塾有存有废,并不一致。另有番业户巧黄珍捐充德化社谷一百四十石,并将罚没充公的各项款物一并归明善堂管理,在堑城设置四所义塾。同治八年,同知富乐贺刻石记载此事。同治九年,新设城外两所义塾,同时教育熟番;这是遵照同治八年台湾道黎兆棠发札给厅署议定核准的办法:台湾熟番中有熟悉汉文、可以培养造就的人,如果仍按旧章只取佾生,便会阻碍他们进取,无法使众人共同兴起并形成观感。因此先在郡城设置学舍,录取屯千、把总以及各部落头人的子弟,继而录取番民子弟,选择聪颖优秀者入学读书,宣讲《圣谕广训》,教授朱子的《小学》,熟习后再令其学习经书;并发札给各厅,要求仿照办理。一两年后,如果确实能够逐渐通晓文理,就应援照贵州省苗学的先例,另编字号参加考试,请求设置学额,与汉人一体参加乡试。义塾教师如果教导有方,也照乌蒙设学的先例,满六年准许充任贡生,使归化之人亲近礼让,逐渐形成风气,等等。不久又议定,向熟番子弟发布告示,准许他们从同治九年起,一律参加明志书院考试,另列一榜,并优厚发给膏火费,以扩大招收范围;此事已经会同鹿港理番同知孙寿铭详细复核备案。可惜番童人数很少,最终没有实行。义塾租息

一、同治六年,彰属牛鳌头举人蔡鸿猷与堑城贡生陈辑熙、附生郑人俊争办大甲德化社大租,同知严金清就年收大租额断充德化社;又番业户巧黄珍献大租榖一百四十石充入德化社,俱归明善堂董事经理,合计年收大租榖一千九百三十石。光绪十四年以后,大租扣四留六,剩榖一千一百五十八石;除开德化社各款外,为明善堂开款及义塾经费。

一、同治年间,张合显与杨姓互争浸水庄浮复之地,经隆恩官覆丈,将原额断归张合显除外,尚有溢额甲数,谕两姓不得相争,拨充明善堂为义塾经费;年收小租榖二十九石。

一、竹北二堡后面庄社番与张姓控争溪边大租,官断拨充明善堂为义塾经费;年收大租榖一百一十石。后扣四留六,剩榖六十八石零一升六合,又大租银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尖。

一、生员刘秉先控案提充新港社年收大租榖六十石为中港义塾经费。

一、红毛港徐熙拱原带纳大租榖八十石,归明善堂支给塾师束修;嗣后请归红毛港堡新庄仔自设一塾,年给修金榖八十石。

一、绅士陈雕龙与曾四来控争大眉庄前溪边浮复田界一甲零,光绪二十年知县叶意深断充入义塾经费,年收租银一十九圆一角三瓣。

一、竹城内中巷房屋一座,前系苏家建置;后苏家无嗣,有苏姓两人互争此屋,官断充明善堂。出税居是屋者,必奉祀苏家神牌以抵屋税。

社学

「厅志」载云:『社学凡六』。今将划归淡属而外,属新竹辖下者凡四:一、竹堑社;一、后垄社;一、蓬山社;一、大甲东社。又「厅志」列于义塾者,如中港社、猫里社、通霄社、新埔社,计四处。同治年间,即多废弛;以今考之,仍属社学。嘉庆二十年,中港社番胡经国蒙台湾道縻奇瑜取入佾生。道光元年中、垄、新、猫四社众番禀请四社公租口粮榖九百石内抽出八十石,永为育才学租,教训番童,鼓舞后学;如有新进佾生,上流下接。余社尚未举行。

典礼志

礼者,履也;所以经国家、定民志。来守斯土者,必循此以将祀事,而后民悦神和,降之以福。故水旱无灾,岁登大有;疫厉不作,民庆蕃昌:皆惇典庸礼为之也。淡厅自雍正元年初辟,光绪四年划去淡属,增设新竹县治;至光绪二十一年,历百七十有三年。凡举行仪注,悉遵「会典」,录要于篇。志典礼。

庆贺

接诏

迎春(鞭春附)

耕耤(前汉文帝开耤田,历代相承;故曰耕耤,又与藉通。「周礼」:天官甸师掌其属而耕耨王耤)

祭社稷坛

厉祭

救护日月

乡饮酒

乡约

祠祀

庆贺

万寿圣节、元旦、冬至,文武各官前一日斋沐,率属赴公所习仪。五鼓庭燎,穿朝服到龙亭前,文武分东西班,行三跪九叩礼,分班坐班。设纠仪官一员。万寿节前后三日,各官俱穿朝服坐班。至期,行庆贺礼。

接诏

诏书由郡派员赍送至城外,随传报各文武官员;具龙亭、彩舆、仪仗、鼓乐,〔出关迎接。赍送官捧诏书置龙亭,众官具朝服跪迎。鼓乐〕前导至公所,文武分东西序立,〔赍〕送官东立西冋,乐作,行三跪九叩礼。赍送官捧诏授展读官,跪受,诣开读案前宣读;众官跪听。读毕,展读官捧诏授赍送官捧置龙亭,众官行三跪九叩礼。毕,退。

迎春(鞭春附)

先立春一日,正官率属俱盛服诣东郊,设案于芒神春牛前,陈香烛、鼓乐、酒醴,布拜席。通赞导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礼;三献爵,复行三叩礼。属官先行、长官次之,乃舁芒神、土牛随后,迎置县头门外,土牛南向、芒神西向。届立春时,各官执采杖排立,乐工击鼓;赞:『鞭春』,各官击牛者三,揖退。

土牛芒神式

土牛胎骨用柘木,身高四尺(按配四时)、长三尺六寸(接配三百六十日),头至尾长八尺(按配八节)、尾长一尺二寸(按配十二时)。鞭用柳枝,长二尺四寸(按配二十四气)。牛色以本年为法(如本年戊戌属土,其色黄。余仿此):头、角、耳用本年天干(如本年天干戊属土,其色黄;则头、角、耳皆黄之类),身用本年地支(如本年地支戌属土,色黄;则身黄之类),蹄、尾、腹用纳音(如本年戊戌纳音属木,其色青;则蹄、尾、腹皆青之类)。笼头、抅、索,以立春日日干为笼头色(如本年立春日干戊属土,其色黄)、抅用桑柘木,索孟日用麻(谓寅申巳亥日)、仲日用苎(谓子午卯酉日)、季日用丝(谓辰戌丑未日)。造牛,以冬至节后辰日于岁德方取水土(甲年东方甲位、乙年西方庚位、丙年南方丙位、丁年北方壬位、戊年东南方戊位、己年东方甲位、庚年西方庚位、辛年南方丙位、壬年北方壬位、癸年东南方戊位)。

译一、同治六年,彰化所属牛鳌头举人蔡鸿猷与堑城贡生陈辑熙、附生郑人俊争办大甲德化社大租,同知严金清按每年大租数额判定充作德化社公产;又有番业户巧黄珍捐大租谷一百四十石充入德化社,全部归明善堂董事管理。合计每年收大租谷一千九百三十石。光绪十四年以后,大租实行扣四留六,余谷一千一百五十八石;扣除德化社各项费用后,作为明善堂开支及义塾经费。一、同治年间,张合显与杨姓互相争夺浸水庄浮复的土地,经隆恩官复查丈量,将原额土地判归张合显;此外尚有超出原额的甲数,命令两姓不得争夺,拨作明善堂义塾经费;每年收小租谷二十九石。一、竹北二堡后面庄的社番与张姓控告争夺溪边大租,官府判定拨作明善堂义塾经费;每年收大租谷一百一十石。后来实行扣四留六,余谷六十八石零一升六合,另有大租银四十三圆三角二瓣三尖。一、生员刘秉先通过诉讼案件,提取新港社每年所收大租谷六十石,作为中港义塾经费。一、红毛港徐熙拱原来带纳大租谷八十石,归明善堂拨给塾师作束修;后来请求归红毛港堡新庄仔自行设置一所义塾,每年发给修金谷八十石。一、绅士陈雕龙和曾四来控告争执大眉庄前溪边一甲零的浮复田地界址。光绪二十年,知县叶意深判定将其充作义塾经费,每年收租银一十九圆一角三瓣。一、竹城内中巷有房屋一座,原为苏家建置;后来苏家没有子嗣,苏姓两人互相争夺这所房屋,官府判定将其充作明善堂产业。纳税居住此屋的人,必须祭祀苏家的神牌,以此抵缴房屋税。社学。《厅志》记载:“社学共有六处。”现在除划归淡属的以外,隶属新竹管辖的共有四处:一是竹堑社,一是后垄社,一是蓬山社,一是大甲东社。又有《厅志》列在义塾中的,如中港社、猫里社、通霄社、新埔社,共四处。同治年间,这些社学大多已经废弛;据今天考察,仍应属于社学。嘉庆二十年,中港社番民胡经国受到台湾道缪奇瑜选取,入补佾生。道光元年,中、垄、新、猫四社的众番民禀请:从四社公租所收口粮榖九百石中抽出八十石,永久作为培育人才的学租,用来教训番童,鼓励后来的学生;如果有新进的佾生,便上下相承、接续办理。其余各社还没有实行。典礼志。“礼”就是践履,是用来治理国家、安定民心的。前来守护这片土地的官员,必须依循礼制来举行祭祀,然后百姓喜悦、神灵和顺,降福于民。因此水旱没有灾害,年成丰收;疫病不发生,百姓庆贺繁盛昌盛:这些都是敦厚地遵行典章、崇尚礼制所造成的。淡水厅自雍正元年开始开辟,到光绪四年划出淡属、增设新竹县治;至光绪二十一年,历时一百七十三年。凡是举行的仪式,全部遵照《会典》,择取要点记录在本篇。此为典礼志。庆贺。接诏。迎春(附载鞭春)。耕耤(前汉文帝开设耤田,历代相承,因此称为耕耤;“耤”又与“藉”相通。《周礼》说:天官甸师掌管属下人员耕种、耘耨王室的耤田)。祭祀社稷坛。厉祭。救护日月。乡饮酒。乡约。祠祀。庆贺。万寿圣节、元旦、冬至,各文武官员在前一天斋戒沐浴,率领属员到公所演习仪式。五更时分点燃庭院火炬,穿朝服到龙亭前,文武官员分列东西两班,行三跪九叩礼,然后分班入座、值班。设置纠仪官一员。万寿节前后三日,各官都穿朝服值班。到了节日,举行庆贺礼。接诏。诏书由郡里派遣官员携送到城外,随即传报各文武官员;准备龙亭、彩舆、仪仗、鼓乐,〔出关迎接。携诏官捧着诏书放入龙亭,众官穿朝服跪迎。鼓乐〕在前引导到公所,文武官员分东西两列站立,〔携〕送官站在东面西向,乐声响起,行三跪九叩礼。携送官捧诏书交给展读官,展读官跪着接受,走到开读案前宣读;众官跪着听读。读完,展读官捧诏书交给携送官,由携送官捧着放回龙亭,众官行三跪九叩礼。礼毕,退下。迎春(附载鞭春)。立春前一天,正官率属员都穿盛服前往东郊,在芒神、春牛前设置案桌,陈列香烛、鼓乐、酒醴,铺设拜席。通赞引导到拜位,行一跪三叩礼;三次献爵,再行三叩礼。属官先行,长官随后,于是抬着芒神、土牛跟在后面,迎接并安置在县署头门外:土牛面向南,芒神面向西。到了立春时,各官手持彩杖排列站立,乐工击鼓;通赞喊“鞭春”,各官分别击打土牛三下,然后作揖退下。土牛、芒神的形制。土牛的胎骨用柘木制作,身高四尺(按四时配合),身长三尺六寸(配合三百六十日),从头到尾长八尺(按八节配合),尾长一尺二寸(按十二时配合)。鞭子用柳枝制作,长二尺四寸(按二十四节气配合)。牛的颜色以本年所属五行为准(例如本年戊戌,五行属土,颜色为黄色;其余依此类推):头、角、耳采用本年天干所属五行的颜色(例如本年天干戊属土,颜色为黄色,则头、角、耳都用黄色之类);身体采用本年地支所属五行的颜色(例如本年地支戌属土,颜色为黄色,则身体用黄色之类);蹄、尾、腹采用纳音所属五行的颜色(例如本年戊戌纳音属木,颜色为青色,则蹄、尾、腹都用青色之类)。笼头、钩、绳索,以立春当日的日干决定笼头颜色(例如本年立春日干戊属土,颜色为黄色);钩用桑柘木制作;绳索逢孟日用麻(指寅、申、巳、亥日),逢仲日用苎麻(指子、午、卯、酉日),逢季日用丝(指辰、戌、丑、未日)。制作土牛,要在冬至节之后的辰日,按岁德方位取水土(甲年在东方甲位,乙年在西方庚位,丙年在南方丙位,丁年在北方壬位,戊年在东南方戊位,己年在东方甲位,庚年在西方庚位,辛年在南方丙位,壬年在北方壬位,癸年在东南方戊位)。

芒神服色,用立春日支辰受克为衣色,克衣为击腰色(如立春子日属水,衣取土克水,用黄色;系腰取水克土,用青色。余日仿此)。头髻用立春日纳音为法(金日平梳两髻在耳前;木日平梳两髻在耳后;水日平梳两髻,右髻在耳后、左髻在耳前;火日平梳两髻,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后;土日平梳两髻,在顶直上)。罨耳用立春时为法(从卯至戌八时,罨耳用手揭,阳时左手揭、阴时右手揭;从亥至寅四时,罨耳或揭或掩,寅时揭从左边、亥时揭从右边、子丑二时全戴。盖寅亥时为通气,故揭一边;子丑为严凝,故全戴)。鞋、裤、行缠以立春纳音为法(逢金、木,系行缠、鞋、裤,金行缠左阙,悬在腰左;木行缠右阙,系在腰右。水日俱全。日俱无。土日着裤,无行缠、鞋子)。老、少,以立春年为法(寅申巳亥,老;子午卯酉,壮;辰戌丑未,幼。身高三尺六寸,按配一年三百六十日)。

耕耤(前汉文帝开耤田,历代相承;故曰耕耤,又与藉通。「周礼」:天官甸师掌其属而耕耨王耤)

直省、府、州、县,各于东郊先农坛侧择沃壤为耤田,广四亩九分。岁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农之日,正官率在城佐贰耕耤。是日,属员视土宜,备谷种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他农器、耕器,预陈耕所;耆老率农夫披蓑戴笠,竣于田间,通赞分立田首。向阙张画屏、设香案,致祭先农。礼毕,各官易蟒袍诣耤田,正官就耕所,执事者授耒耜与鞭,皆左秉耒、右执鞭进耕,以耆老二人,一执种箱播种,一率牛,农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毕,释鞭、耒,各官补服,望阙行三跪九叩礼,各退。

器具

农具赤色,牛黑色,耔种箱青色。所盛耔种,照本省土宜,择勤谨农人二名,免其差役、给以口粮,令看守坛宇、灌溉耤田,敬谨收贮所收米粟,以供各该处祭祀之粢盛。

祭社稷坛

直省、府、州、县,各建社稷:皆社右、稷左,异位同坛。坛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岁以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长官主之;有故,则佐贰摄;在城文武官皆与祭。视割牲、省粢盛、纠仪、执事、赞相礼仪,均于学宫弟子选充。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谷。宋时,社、稷、风雨师各一坛;明祀社稷为一坛。设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为之,朱漆青书,题『某处某社某稷之神』,藏城隍庙。祭日设坛,守土官行三献礼。祭以春、秋二仲上戊日;今仍之。

厉祭

直省、府、州、县岁三月寒食节、七月望日、十月朔日,祭厉坛于城北郊。前期,守土官饬所司具香烛、公服诣神祇坛,以祭厉告本境城隍之位。至日,奉请城隍神位入坛,设于正中,守土官行礼。毕,仍奉城隍位还神祇坛,退。

谨按「春秋传」:『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则皆走。郑人惧。及昭公七年,子产立公孙泄良止以抚之,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后人仿其遗意,故设厉坛;于季春、仲秋、孟冬三时致祭孤魂,而以城隍神为之主。

救护日月

直省、府、州、县、卫遇日月食,按钦天监推定时刻分秒,随地救护。所见不及一分及不见食者,无庸救护。凡救护,正官一人领班行礼。置纠仪二人、通赞二人、阴阳官一人,在正署素服设香案、布拜席,陈金鼓于仪门外。报初亏,行三跪九叩礼,三上香,伐鼓三声,仪门外金鼓振作;报复圆,金鼓声止,行礼如初。毕,各退。外省衙门行礼三次:乍亏、食甚,皆素服行一跪三叩礼;复圆,盛服行一跪三叩礼。

谨按「春秋」:『昭公十七年六月甲戌,日有食之。太史曰:「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于是乎百官降物、君不举辟。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词』。故「夏书」曰:『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今之救护日月,与古大同而小异。其曰素服,即降物意也;阴阳官,即祝、史之类也;陈金鼓,即乐奏鼓也。但设香案、布拜席,比之用币、用词,则同中而有异焉。其大要,皆以体天为心,谁敢尸厥官罔闻知而闇于天象乎?

乡饮酒

顺治初,令直省、府、州、县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之讲堂,举乡饮酒礼。主者,府知府、州知州、县知县;如无正印官,佐贰官代,位于东南。大宾以致仕官为之,位于西北。僎宾,择乡里年高有德之人,位于东北。介以次长,位西南。三宾,以宾之次者为之,位于宾、主、介、僎之后。除宾、僎外,众宾序齿、僚属序爵。司正以教职为之,专司扬觯以罚;赞礼者,以老成生员为之。其经费,于「存留钱粮」内支办。

乡约

译芒神的服装颜色,以立春日的地支辰所克的五行为衣服颜色,以克制衣服颜色的五行为击腰颜色(例如立春为子日,子属水,衣服取克水的土色,用黄色;系腰取水所克的土,用青色。其余各日依此类推)。头髻以立春日的纳音为准(金日,将两个发髻平梳在耳朵前;木日,将两个发髻平梳在耳朵后;水日,将两个发髻平梳,右髻在耳后、左髻在耳前;火日,将两个发髻平梳,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后;土日,将两个发髻平梳在头顶正上方)。掩耳的方式以立春时辰为准(从卯时到戌时八个时辰,掩耳用手揭开,阳时用左手揭,阴时用右手揭;从亥时到寅时四个时辰,掩耳或揭或掩,寅时从左边揭,亥时从右边揭,子、丑两个时辰全部戴好。因为寅、亥时是通气之时,所以揭开一边;子、丑时严寒凝结,所以全部戴好)。鞋、裤、行缠以立春纳音为准(逢金、木,穿戴行缠、鞋、裤;金日行缠缺左边,悬在腰左;木日行缠缺右边,系在腰右。水日全都穿戴。火日全都不穿戴。土日穿裤,不系行缠、不穿鞋)。老、少以立春年份为准(寅、申、巳、亥属老;子、午、卯、酉属壮;辰、戌、丑、未属幼。身高三尺六寸,按一年三百六十日配合。耕耤(前汉文帝开设耤田,历代相承,因此称为耕耤;“耤”又与“藉”相通。《周礼》说:天官甸师掌管属下人员耕种、耘耨王室的耤田)。直省、府、州、县都在东郊先农坛旁选择肥沃土地作为耤田,面积四亩九分。每年仲春选择吉利的亥日,或在季春举行先农祭祀的日子,由正官率领在城的佐贰官耕耤。这一天,属员察看土壤适宜情况,准备装谷种的青箱、朱鞭、耒、服、耜、黑色牛以及其他农具、耕具,预先陈列在耕作处;耆老率领农夫披蓑戴笠,集合在田间,通赞分立在田头。朝向宫阙张设画屏、设置香案,祭祀先农。礼毕,各官更换蟒袍前往耤田,正官到耕作处,执事者把耒、耜和鞭子交给他,众人都左手执耒、右手执鞭进入田中耕作;由两名耆老,一人拿种箱播种,一人牵牛,另有两名农夫扶犁,推九次、返回九次。完成后,放下鞭子和耒,各官换穿补服,面向宫阙行三跪九叩礼,各自退下。器具。农具为红色,牛为黑色,耔种箱为青色。箱中所装的耔种,要按照本省土壤适宜情况选择;选勤劳谨慎的农人二名,免除他们的差役,发给口粮,命令他们看守坛宇、灌溉耤田,并恭敬谨慎地收藏所收的米粟,用来供应各处祭祀所需的黍稷等供品。祭祀社稷坛。直省、府、州、县都分别建社稷坛:社位在右,稷位在左,位置不同而共用一坛。坛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每年春、秋两季的仲月上戊日举行祭祀。由长官主持;如有事故,则由佐贰官代行;在城的文武官员都参加祭祀。察看牲畜、检查祭品、纠察仪式、担任执事以及赞礼、引导礼仪等人员,均从学宫弟子中选充。据考,社祭祀五土,稷祭祀五谷。宋代时,社、稷、风雨师各有一坛;明代祭祀社稷合为一坛。设置两块神牌:左边为稷,右边为社,用木制作,朱漆底色、青字书写,题为“某处某社某稷之神”,收藏在城隍庙。祭祀当天设置祭坛,由守土官行三献礼。祭祀日期为春、秋两仲月的上戊日;现在仍沿用这一制度。厉祭。直省、府、州、县每年在三月寒食节、七月望日、十月朔日,于城北郊的厉坛祭祀。祭祀前,守土官命有关部门准备香烛,穿公服前往神祇坛,举行厉祭,并向本境城隍神位禀告。到了祭日,请城隍神位进入厉坛,设置在正中,由守土官行礼。礼毕,仍奉送城隍神位回到神祇坛,退下。谨按《春秋传》说:“郑人因伯有而互相惊恐;有人说:‘伯有来了!’大家便都逃跑。郑人因此害怕。到了昭公七年,子产立公孙泄、良止来安抚伯有,使鬼魂有所归依,于是便不再成为厉鬼。”后人仿照这个遗意,所以设置厉坛;在季春、仲秋、孟冬三个时节祭祀孤魂,并以城隍神作为主神。救护日月。直省、府、州、县、卫遇到日食、月食时,按照钦天监推定的时刻、分、秒,因地举行救护。所见食分不到一分以及没有看见日月食的,不必救护。凡举行救护,正官一人领班行礼。设置纠仪二人、通赞二人、阴阳官一人,在正署穿素服设置香案、铺设拜席,在仪门外陈列金鼓。报告初亏时,行三跪九叩礼,三次上香,击鼓三声,仪门外金鼓一齐振作;报告复圆时,金鼓声停止,按开始时的仪式行礼。礼毕,各自退下。外省衙门行礼三次:初亏、食甚时,都穿素服行一跪三叩礼;复圆时,穿盛服行一跪三叩礼。谨按《春秋》说:“昭公十七年六月甲戌日,发生日食。太史说:‘太阳经过分位而还没有到达三辰,将有灾祸。’于是百官降等服饰,国君不举行宴飨,退避正殿。过了一段时间,乐官奏乐击鼓,祝官用币帛,史官用祝辞。”所以《夏书》说:“日月运行失常,不能会集于房宿,乐师击鼓,啬夫奔走,庶人逃跑。”今天救护日月的仪式,与古代大体相同而小有不同。所说的穿素服,就是“降物”的意思;阴阳官,就是祝官、史官一类;陈列金鼓,就是“乐奏鼓”。只是设置香案、铺设拜席,相比古代使用币帛、祝辞,同中仍有不同。其根本要旨,都是把体察上天作为用心所在;谁敢尸位素餐、对自己的职守置若罔闻而不明白天象呢?乡饮酒。顺治初年,命令直省、府、州、县每年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在儒学讲堂举行乡饮酒礼。主持者为府知府、州知州、县知县;如果没有正印官,则由佐贰官代行,位置在东南方。大宾由退休官员担任,位置在西北方。僎宾选择乡里年高有德的人担任,位置在东北方。介由次于宾的长者担任,位置在西南方。三宾由次于宾的人担任,位置在宾、主、介、僎之后。除宾、僎之外,众宾按年龄排序,僚属按官爵排序。司正由教职人员担任,专门负责举扬觯罚酒;赞礼者由老成的生员担任。所需经费,从“存留钱粮”中支给办理。乡约。

顺治九年,颁行六谕卧碑文。十六年,令直省、府、州、县举行乡约,于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读。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二十五年,令各营伍将弁兵丁并土司各官,通行讲读。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计万言),刊刻颁行府、州、县、乡、村,令生童诵读。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条宣讲。公所之设,在各府、州、县、乡、堡择适中地为乡约所,选老成公正一人为约正、朴实谨守者三、四人值月,按期集所部民,宣讲颁行各谕;择文内民俗易犯者,咸宣示之。守土官实力董率,并饬各属随时巡行倡导,兵民圜听。宣毕,各退。〔乾隆十年,议准将五年〕钦颁「太学训饬士子文」通行颁发直省学宫,令朔望一体宣读,永远推行。

祠祀

竹堑堡庙宇

社稷坛、山川坛、先农坛在县治东门外。高方如制,出陛三级。中祀社、稷,左山川、右先农,同为一坛。外旷地一所,为耕耤田。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坛。右有五谷庙一座一进。外加环墙。庙宇四十坪、地基五十坪,祀田二所(一在本庙后,年征租银四圆;一在海丰庄,佃人游守级,年征租榖二十七石)。

风云雷雨坛在南门内。设牌位,附祀于龙王祠。道光九年,李慎彝建。

厉坛在北门外水田街。嘉庆九年,同知胡应魁建。道光九年,李慎彝重修。

龙王祠旧为五谷庙,在县城南门内。乾隆三十四年,同知宋应麟建。〔道光九年,李慎彝改祀龙王,以风云雷雨神牌位附之。建祠〕一座三间,高一丈六尺二寸、深二丈七尺、宽三丈八尺二寸。光绪十四年,知县方祖荫筹款重新改造。计二进,庙宇三十坪;地基五十六坪,年征榖十一石。

火神庙在县城试院左畔。光绪十三年,知县方祖荫建。

城隍庙在县署右侧。乾隆十三年,同知曾曰瑛建。五十七年,袁秉义修。嘉庆四年,同知清华捐建后进,祀观音菩萨。八年,同知胡应魁在左侧添建观音庙,以后进祀城隍夫人。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修。三十年,同知黄开基重修。光绪十八年,绅董重修通梁。庙僧云:建修縻金计一万余圆。庙宇百八十六坪、地基五百六十九坪。

附录历年收项

一、曾作邦献充枋寮田年纳租榖一十八石,扣纳粮榖二石,实收榖一十六石,折银一十六圆。

一、陈泉源献充西门内瓦店间半,年纳租银六十五圆。

一、本庙后瓦店一间,年纳租银五圆。

一、本庙后瓦店一间,年纳租银七圆。

一、王世杰献充北门内地基一百间,年纳铜钱四十千,折实银三十圆。

一、前淡厅将盐水港、浅水港二处渡船经费内,历年献充银二十四圆。

一、陈泉源献充县署西畔瓦店一间,年纳租银一十五圆(此条每年租银三十六圆,余项归林智记征收)。

一、历年向本庙炉主支领枷资一百八十千文,折银一百六十五圆。

关帝庙在县治南门内。乾隆四十一年,同知王右弼建;费金八千有奇。同治十年,绅民捐款重修。右旁另建一间为马栏;左侧另建一座三进,祀观音菩萨。庙宇百二十九坪、地基二百三十坪。

历年租项

一、台北芝兰堡举人潘成清年纳小租榖四十石,折银四十圆。

一、内湾年纳大租榖九十五圆。

一、南门内瓦店一座,年纳租银八圆。

一、南门内地基年纳铜钱一千八百文。

文昌祠在县城内文庙左侧。嘉庆八年,同知胡应魁建;一座三进。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修。庙宇七十五坪、地基五百坪。

历年租项

一、淡水邹屋仑水田年纳租榖四十五石。

一、淡水北投社年纳大租榖三十石。

一、新埔年纳大租榖二十四石一斗八升。

天后宫在县治西门内。乾隆十三年,同知陈玉友建。四十二年,同知王右弼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捐修;其碑记云:『庙僧称为陈护协所建,王司马修之;刱始何年,弗可考。乃集都人士谋节俸倡修,费番镪三千有奇。襄厥成者,守戎卢植、二尹陈圣增、分司章汝奎、董事邵起彪』。道光八年,李慎彝重修。同治九年,官绅重新改造。庙宇百六十坪、地基百八十坪。

历年租项

一、虎仔山杨掌年纳租榖二十石。

一、南门外园年纳租银八圆。

一、北鼓楼内外年纳地基铜钱四千文。

一、厕地年纳租榖一十二石。

一、台北吴梦梅、王益兴、吴梦兰年纳银二圆。

一、三角涌陈炳焜年纳银二圆。

天后宫在县城北门口。乾隆七年,同知庄年、守备陈士挺建。嘉庆二十四年,铺户同修。庙宇五十坪、地基百坪。

水仙王宫在天后宫左侧;祀夏王。同治二年,铺户捐建。庙宇三十坪、地基五十坪。

历年租项

一、槺榔庄水田年纳小租榖九十石。

一、番仔陂水田年纳小租榖九十石。

一、番仔湖水田年钠小租榖九十石。

一、凤鼻尾水田年纳小租榖六十七石三斗。

一、泉州屋水田年纳小租榖五十五石。

一、浸水庄水田年纳小租榖九十三石。

一、北门米市街瓦屋三座,年纳税银六十圆。

一、旧港老开成年纳银二圆。

译顺治九年,颁行六谕卧碑文。十六年,命令直省、府、州、县举行乡约,每月朔日、望日聚集在公所宣读。康熙九年,颁布上谕十六条。二十五年,命令各营伍的将弁、兵丁以及土司各官一律讲读。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共一万字),刊刻后颁行到府、州、县、乡、村,命令生员、童生诵读。每月朔日、望日,地方官聚集在公所,逐条宣讲。公所的设置,是在各府、州、县、乡、堡选择适中的地点作为乡约所,选一名老成公正的人为约正,选三、四名朴实谨慎的人轮流值月,按期召集所管辖的民众,宣讲颁行的各项谕旨;选择文中民间风俗容易触犯的事项,一并向民众宣示。守土官要切实督率办理,并命令各属随时巡行倡导,使兵民环绕听讲。宣讲完毕,各自退下。〔乾隆十年,议准将五年〕钦颁《太学训饬士子文》,通行颁发给直省学宫,命令朔日、望日一体宣读,永远推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一人〕 祠祀。竹堑堡庙宇。社稷坛、山川坛、先农坛在县治东门外。坛的高度、形制和方位都依照制度,设有三级台阶。中间祭祀社、稷,左边祭祀山川,右边祭祀先农,共同设置在一座坛上。外面有一块空地,作为耕耤田。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坛。右边有五谷庙一座一进。外面加筑环墙。庙宇占地四十坪,地基五十坪;有祭田两处(一处在本庙后面,每年征收租银四圆;一处在海丰庄,由佃户游守级耕种,每年征收租榖二十七石)。风云雷雨坛在南门内。设置神牌位,附祀于龙王祠。道光九年,李慎彝建造。厉坛在北门外水田街。嘉庆九年,同知胡应魁建造。道光九年,李慎彝重修。龙王祠原来是五谷庙,在县城南门内。乾隆三十四年,同知宋应麟建造。〔道光九年,李慎彝改为祭祀龙王,并将风云雷雨神牌位附祀于此。建祠〕一座三间,高一丈六尺二寸,深二丈七尺,宽三丈八尺二寸。光绪十四年,知县方祖荫筹款重新改造。共两进,庙宇三十坪;地基五十六坪,每年征收榖十一石。火神庙在县城试院左边。光绪十三年,知县方祖荫建造。城隍庙在县署右侧。乾隆十三年,同知曾曰瑛建造。乾隆五十七年,袁秉义修缮。嘉庆四年,同知清华捐资增建后进,祭祀观音菩萨。嘉庆八年,同知胡应魁在左侧增建观音庙,以后进祭祀城隍夫人。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修缮。道光三十年,同知黄开基重修。光绪十八年,绅董重修通梁。庙僧说,建造修缮耗费资金一万多圆。庙宇一百八十六坪,地基五百六十九坪。附录历年收项。一、曾作邦捐献枋寮田作为产业,每年缴纳租榖一十八石,扣除缴纳粮榖二石,实际收榖一十六石,折银一十六圆。一、陈泉源捐献西门内半间瓦店作为产业,每年缴纳租银六十五圆。一、本庙后面一间瓦店,每年缴纳租银五圆。一、本庙后面一间瓦店,每年缴纳租银七圆。一、王世杰捐献北门内一百间地基作为产业,每年缴纳铜钱四十千,折合实银三十圆。一、原淡水厅从盐水港、浅水港两处渡船经费中,历年捐献银二十四圆作为产业。一、陈泉源捐献县署西边一间瓦店作为产业,每年缴纳租银一十五圆(此项每年租银三十六圆,其余款项归林智记征收)。一、历年向本庙炉主支领取枷资一百八十千文,折合银一百六十五圆。关帝庙在县治南门内。乾隆四十一年,同知王右弼建造,耗费银八千多两。同治十年,绅民捐款重修。右侧另建一间作为马栏;左侧另建一座三进的建筑,祭祀观音菩萨。庙宇一百二十九坪,地基二百三十坪。历年租项。一、台北芝兰堡举人潘成清每年缴纳小租榖四十石,折银四十圆。一、内湾每年缴纳大租榖九十五圆。一、南门内一座瓦店,每年缴纳租银八圆。一、南门内地基每年缴纳铜钱一千八百文。文昌祠在县城内文庙左侧。嘉庆八年,同知胡应魁建造一座三进的建筑。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修缮。庙宇七十五坪,地基五百坪。历年租项。一、淡水邹屋仑水田每年缴纳租榖四十五石。一、淡水北投社每年缴纳大租榖三十石。一、新埔每年缴纳大租榖二十四石一斗八升。天后宫在县治西门内。乾隆十三年,同知陈玉友建造。乾隆四十二年,同知王右弼修缮。乾隆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捐资修缮;碑记说:“庙僧称此庙为陈护协所建,王司马修缮;最初创建于哪一年,已经无法考察。于是召集都人士绅,商议节省俸禄,倡议修缮,耗费番镪三千多两。协助完成此事的有守戎卢植、二尹陈圣增、分司章汝奎、董事邵起彪。”道光八年,李慎彝重修。同治九年,官员和绅士重新改造。庙宇一百六十坪,地基一百八十坪。历年租项。一、虎仔山杨掌每年缴纳租榖二十石。一、南门外园地每年缴纳租银八圆。一、北鼓楼内外每年缴纳地基铜钱四千文。一、厕地每年缴纳租榖一十二石。一、台北吴梦梅、王益兴、吴梦兰每年缴纳银二圆。一、三角涌陈炳焜每年缴纳银二圆。天后宫在县城北门口。乾隆七年,同知庄年、守备陈士挺建造。嘉庆二十四年,铺户共同修缮。庙宇五十坪,地基一百坪。水仙王宫在天后宫左侧,祭祀夏王。同治二年,铺户捐资建造。庙宇三十坪,地基五十坪。历年租项。一、槺榔庄水田每年缴纳小租榖九十石。一、番仔陂水田每年缴纳小租榖九十石。一、番仔湖水田每年缴纳小租榖九十石。一、凤鼻尾水田每年缴纳小租榖六十七石三斗。一、泉州屋水田每年缴纳小租榖五十五石。一、浸水庄水田每年缴纳小租榖九十三石。一、北门米市街三座瓦屋,每年缴纳税银六十圆。一、旧港老开成每年缴纳银二圆。

名宦、乡贤、昭忠、节孝、孝友五祠在学宫左畔。总竖一「崇祀」门楼,前后围墙高九尺六寸、长八十丈。名宦、乡贤、昭忠合一祠,计三间;高一丈六尺、深二丈五尺、宽四丈二尺。道光九年,李慎彝建。名宦祠,前拟祀曹谨、曹士桂,经绅士郑用锡等迭次禀请,均未准行。至光绪年间,奏准同知曹谨入祠。乡贤祠,祀郑崇和;道光十三年,奏准入祀。昭忠祠,中龛祀北路副将卢植、知县衔寿同春、竹堑巡检张之馨、镇标中营把总尹仰舟、蓬山汛把总尹贵各牌位,左龛祀镇标左营千总郭云秀、竹堑息庄把总吴洪、霄里汛把总高茂、白沙墩汛外委虞文光各牌位,右龛祀艋舺营游击李天华、都司陈庭梅、千总陈必升、沪尾营把总刘高山各牌位,东廊祀艋舺营兵丁邱安、阮觐照、陈国祥、李得胜、竹堑北路右营兵丁王学政、范文英、范朝龙、陈连高、陈得华、黄金宝、王国祥、于定国、郑天华、叶得魁、严得标、郑国清、辜鹏飞、叶先荣、许连标、林朝安等二十名牌位,西廊祀义勇张德、邓常德、谢超彰、徐赓扬、赖启亮、徐大义、薛察、吴决、陈阿贤、刘土、谢佳沐、郑红、吴抽成、刘昌盛、李汉生、谢大英、黄南、徐来伯、许雅、陈胜、廖斋公、徐观泰、徐兴隆、黄任速、李四、番勇加朥已乌踏、六观嘎务、加匏九骨、商船水手吴兰、吴赛、蔡兰、蔡川等三十二名牌位;俱李慎彝照奏恤案设牌入祀。九年十一月,李慎彝筹捐城隍庙口充公店屋一所二进、又北畔一间,以给香灯、祭祀诸费。节孝祠,祀林门杨氏、余门林氏、郑门江氏、郑门张氏、吴门苏氏各牌位。光绪十七年,另建节孝祠于旁;将原建节孝祠改为孝友祠,祀李联起、张首芳、张辉耀、林文兰、陈紫垣、陈清准、陈大器、潘荣光、潘清溪。

德政祠在县城内明志书院左。旧为敬业堂,今祀同知袁秉义、薛志亮、娄云、曹谨、曹士桂、李慎彝,凡六公。后增祀知府林达泉、知县李郁阶、方祖荫。两旁配祀献充院租贡生胡焯猷、监生郭宗嘏两生牌位。

地藏庵在县城东门内。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守备洪志高等捐建。庙宇十五坪、地基五十坪。

天公坛在县治东门内。同治六年,绅民捐建。

土地庙一在县署内左畔。一在文庙边,道光九年曾清华建。一在县治东城内暗街仔。一在县治南门外。一在县治北门外水田街。

南坛庙在县治南门外巡司埔,距县治南里许;俗呼大众庙。旁有义冢。嘉庆二十一年建。庙宇三十八坪、地基一百二十八坪。年征香灯榖十石。

千家祠在县治南门外大众庙西廊。祀孤魂。

东坛庙在县治东城内。咸丰元年建。庙宇十三坪、地基三十六坪。

天后宫在县城内武营头。庙宇十二坪。

妈祖庙在县城内武营头。庙宇十三坪、地基三十六坪。

证善堂在县城南门外竹篙屋。光绪十九年建。庙宇四十坪。

竹莲寺(即观音亭)在南门外巡司埔,距县治里许。乾隆四十六年,庄德建。同治十二年,绅民由故址重新改建一座二进,左右建两廊;计费银六千五百六十二圆二角。庙宇一百坪、地基二百坪。

历年租项

一、蜈蚣窝坑年纳大、小租榖七十六石一斗九升五合。

一、土地公坑年纳大、小租榖四十六石二斗。

一、南势坑年纳大、小租榖十九石二斗五升。

一、出粟湖年纳大、小租榖二十石二斗二升。

一、陈和兴年给油四矺。

一、大众庙年纳租榖十石。

印月堂在县城东门内。同治二年建。庙宇三十五坪、地基四十六坪。

证原堂在县城南门内公馆庭。咸丰八年建。庙宇五十六坪。年征香灯榖二十五石。

良善堂在县城南门外。庙宇三十六坪。年征香灯榖十五石。

慎修堂在县城北门内前布埔。咸丰三年建。庙宇四十九坪。年征香灯榖三十石。

敬德堂在树林头庄,距县治西北二里。同治七年建。庙宇六十四坪、地基二百三十坪。

福林堂在树林头庄。乾隆二十二年建。庙宇四十八坪、地基七十五坪。

境主公宫在树林头庄。光绪三年建。庙宇三十八坪、地基四十五坪。年征香灯榖三石。

金阙殿在县城南门外隙仔庄,距县治西里许。乾隆年闻建,光绪年间重修。庙宇四十八坪、地基八十坪。园一所,年征银十二圆。

北极殿在县城南门外隙仔庄。光绪年间建。庙宇八坪、地基二十九坪。

花桥公宫在香山塘,距县治西八里。同治年间建。庙宇十三坪、地基二十四坪。

大众庙在香山顶寮庄,距县治西八里许。道光年间建。庙宇二十五坪、地基四十坪。

福德庙在香山顶寮庄。同治年间建。庙宇八坪、地基十五坪。

夫人妈庙在香山大庄。光绪十五年建。庙宇十九坪、地基三十六坪。

一善堂在香山庄。光绪十一年建。庙宇八十九坪、地基百九十二坪。

天后宫在香山庄。道光五年建。庙宇三十三坪、地基七十九坪。

灵兴宫在香山庄。道光十三年建。庙宇三十二坪、地基四十坪。

译名宦、乡贤、昭忠、节孝、孝友五祠在学宫左边。总共竖立一座“崇祀”门楼,前后围墙高九尺六寸、长八十丈。名宦、乡贤、昭忠合为一祠,共三间;高一丈六尺、深二丈五尺、宽四丈二尺。道光九年,李慎彝建造。名宦祠原拟祭祀曹谨、曹士桂,经绅士郑用锡等多次禀请,都没有获准。到光绪年间,奏准将同知曹谨入祀。乡贤祠祭祀郑崇和;道光十三年,奏准入祀。昭忠祠中龛祭祀北路副将卢植、知县衔寿同春、竹堑巡检张之馨、镇标中营把总尹仰舟、蓬山汛把总尹贵等人的牌位;左龛祭祀镇标左营千总郭云秀、竹堑息庄把总吴洪、霄里汛把总高茂、白沙墩汛外委虞文光等人的牌位;右龛祭祀艋舺营游击李天华、都司陈庭梅、千总陈必升、沪尾营把总刘高山等人的牌位;东廊祭祀艋舺营兵丁邱安、阮觐照、陈国祥、李得胜,竹堑北路右营兵丁王学政、范文英、范朝龙、陈连高、陈得华、黄金宝、王国祥、于定国、郑天华、叶得魁、严得标、郑国清、辜鹏飞、叶先荣、许连标、林朝安等二十人的牌位;西廊祭祀义勇张德、邓常德、谢超彰、徐赓扬、赖启亮、徐大义、薛察、吴决、陈阿贤、刘土、谢佳沐、郑红、吴抽成、刘昌盛、李汉生、谢大英、黄南、徐来伯、许雅、陈胜、廖斋公、徐观泰、徐兴隆、黄任速、李四、番勇加朥已乌踏、六观嘎务、加匏九骨,以及商船水手吴兰、吴赛、蔡兰、蔡川等三十二人的牌位;以上都由李慎彝按照奏准的抚恤案件设置牌位入祀。道光九年十一月,李慎彝筹集捐款,将城隍庙门口一所两进的公产店屋,又加上北边一间,作为供给香火、祭祀等费用的产业。节孝祠祭祀林门杨氏、余门林氏、郑门江氏、郑门张氏、吴门苏氏等人的牌位。光绪十七年,另在旁边建造节孝祠;将原来建的节孝祠改为孝友祠,祭祀李联起、张首芳、张辉耀、林文兰、陈紫垣、陈清准、陈大器、潘荣光、潘清溪。德政祠在县城内明志书院左边。原来是敬业堂,现在祭祀同知袁秉义、薛志亮、娄云、曹谨、曹士桂、李慎彝,共六位大人。后来又增祀知府林达泉、知县李郁阶、方祖荫。两旁配祀捐献书院租产的贡生胡焯猷、监生郭宗嘏两人的牌位。地藏庵在县城东门内。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守备洪志高等捐资建造。庙宇十五坪,地基五十坪。天公坛在县治东门内。同治六年,绅士和民众捐资建造。土地庙一座在县署内左边;一座在文庙旁边,道光九年曾清华建造;一座在县治东城内暗街仔;一座在县治南门外;一座在县治北门外水田街。南坛庙在县治南门外巡司埔,距离县治南面一里多;俗称大众庙。旁边有义冢。嘉庆二十一年建造。庙宇三十八坪,地基一百二十八坪。每年征收香灯榖十石。千家祠在县治南门外大众庙西廊,祭祀孤魂。东坛庙在县治东城内。咸丰元年建造。庙宇十三坪,地基三十六坪。天后宫在县城内武营头。庙宇十二坪。妈祖庙在县城内武营头。庙宇十三坪,地基三十六坪。证善堂在县城南门外竹篙屋。光绪十九年建造。庙宇四十坪。竹莲寺(即观音亭)在南门外巡司埔,距离县治一里多。乾隆四十六年,庄德建造。同治十二年,绅士和民众在旧址重新改建一座两进的建筑,左右建有两廊;共耗费银六千五百六十二圆二角。庙宇一百坪,地基二百坪。历年租项。一、蜈蚣窝坑每年缴纳大租、小租榖七十六石一斗九升五合。一、土地公坑每年缴纳大租、小租榖四十六石二斗。一、南势坑每年缴纳大租、小租榖十九石二斗五升。一、出粟湖每年缴纳大租、小租榖二十石二斗二升。一、陈和兴每年供给油四矺。一、大众庙每年缴纳租榖十石。印月堂在县城东门内。同治二年建造。庙宇三十五坪,地基四十六坪。证原堂在县城南门内公馆庭。咸丰八年建造。庙宇五十六坪。每年征收香灯榖二十五石。良善堂在县城南门外。庙宇三十六坪。每年征收香灯榖十五石。慎修堂在县城北门内前布埔。咸丰三年建造。庙宇四十九坪。每年征收香灯榖三十石。敬德堂在树林头庄,距离县治西北二里。同治七年建造。庙宇六十四坪,地基二百三十坪。福林堂在树林头庄。乾隆二十二年建造。庙宇四十八坪,地基七十五坪。境主公宫在树林头庄。光绪三年建造。庙宇三十八坪,地基四十五坪。每年征收香灯榖三石。金阙殿在县城南门外隙仔庄,距离县治西面一里多。乾隆年间建造,光绪年间重修。庙宇四十八坪,地基八十坪。有园地一处,每年征收银十二圆。北极殿在县城南门外隙仔庄。光绪年间建造。庙宇八坪,地基二十九坪。花桥公宫在香山塘,距离县治西面八里。同治年间建造。庙宇十三坪,地基二十四坪。大众庙在香山顶寮庄,距县治西八里左右。建于道光年间。庙宇占地二十五坪,地基四十坪。福德庙在香山顶寮庄。建于同治年间。庙宇占地八坪,地基十五坪。夫人妈庙在香山大庄。建于光绪十五年。庙宇占地十九坪,地基三十六坪。一善堂在香山庄。建于光绪十一年。庙宇占地八十九坪,地基一百九十二坪。天后宫在香山庄。建于道光五年。庙宇占地三十三坪,地基七十九坪。灵兴宫在香山庄。建于道光十三年。庙宇占地三十二坪,地基四十坪。

长佑宫在香山顶寮,距县治西十里。

王爷宫在十块寮庄,距县西北七里。道光十四年建。庙宇三十八坪、地基百七十六坪。年征香灯榖十八石。

真福地在东门外田心仔庄,距县治东二里许。咸丰九年建。庙宇八坪、地基十五坪。

灵泉寺(旧名香莲庵)在金山面冷水坑,距县南八里。郭家献充地基;咸丰三年,编茅为庙宇。同治年间,绅民改建。有泉,清冷沁人心脾;骚客到此品茶,谓之「灵泉试茗」。光绪十五年,职员林汝梅捐款重新改建。庙宇百坪、地基百五十坪。

福安宫在新社庄,距县东北八里。光绪八年建。庙宇十四坪、地基二十坪。

观音寺在犁头水山,距县东十一里。光绪三年,例贡陈朝纲等捐建。一座二进,东西建两廊;计费银五千余圆。

新埔堡庙宇

褒忠庙在枋寮庄,距县治东二十二里。乾隆五十三年,林先昆等捐建。庙宇七十六坪二合五勺、地基一百一十五坪二合五勺。祀粤民阵亡义民,巡抚徐宗干赏给「同心报国」匾额、巡抚刘铭传赏给「赴义捐躯」匾额。祠田三十六町五反六亩二十四步,年征榖一千三百四十八石。

土地公祠在枋寮庄。同治十一年建。庙宇二坪三合、地基四坪六合。年征榖一百三十石。

三元宫在内立庄,距县治东二十里。同治八年建。庙宇七坪三合、地基一十五坪七合一勺。年征榖三石。

三元宫在波罗粉,距县治北十六里。咸丰元年建。庙宇一十一坪五合、地基九十二坪五合七勺。年征银一十四圆。

香心堂在大北坑凉伞顶,距县治东北三十七里。咸丰元年建。庙宇四坪零三勺、地基四十八坪。祀田九反零一十七步,年征榖五十三石五斗。

苍穹庙在咸菜瓮街,距县治东四十二里。同治六年建。庙宇六十四坪、地基四百二十坪八合四勺。年征银二圆。

文昌祠在新埔街,距县治东北二十二里。道光二十三年建。庙宇一十三坪三合、地基五百六十坪一町九反零五步。年征榖九十三石。

广和宫在新埔街。咸丰九年建。庙宇一十五坪三合、地基四十二坪五合。祀田八反四亩一十八步,年征榖七十九石二斗。

集义亭在新埔街。光绪四年建。庙宇五十四坪九合、地基六百坪。年征银一十六圆。

万善祠在新埔街。光绪五年建。庙宇二十四坪四合、地基八十坪。

土地公宫在猫儿锭下山脚庄,距县治北十一里。乾隆九年建。庙宇二坪四合、地基二十六坪。凤山崎祀田年纳租榖一十石,山脚庄祀田年纳租榖一十二石。

三王爷宫在猫儿锭嵌仔脚,距县治北十里。咸丰四年建。庙宇十坪、地基一十六坪。

三元宫在汶水坑,距县治东三十五里。道光二十六年建。庙宇一十六坪八合八勺、地基二十七坪九合七勺。

三元宫在石冈仔大茅埔庄,距县治东四十里。嘉庆二十五年建。庙宇四坪九合六勺、地基二十四坪三合二勺。

文昌庙在咸菜瓮嵌脚庄,距县治东四十里。光绪五年建。庙宇二十四坪七合三勺、地基八十一坪四合。

国王庙在咸菜瓮上三墩庄,距县治东□□□里。道光八年建。庙宇二十七坪七合七勺、地基一百五十五坪。

甘泉寺在石观音街,距县治北五十五里。同治元年,相传甘泉中得一石像,酷肖观音,土人立一小寺;后累次改建。光绪二十年,曾阿房等重新改造。庙宇九十四坪零八勺、地基三百八十坪零四勺。

溥济宫在白沙墩管内两座屋,距县治北五十里。光绪十四年建。庙宇四十三坪六合八勺、地基四十五坪三合六勺。

福兴宫在笨仔港庄管内蚵壳港庄,距县治北二十三里。光绪七年建。庙宇一十二坪二合、地基六十一坪。

万善祠在五分埔管内石坑仔庄,距县东二十八里。光绪十六年建。庙宇八坪一合九勺、地基一十六坪五合。

锡福宫在杨梅坜街,距县治东北三十二里。道光十一年建。庙宇六十坪、地基一百一十二坪八合八勺。

福德庙在红毛港管内新庄仔,距县北二十里。光绪二年,徐景云建。庙宇九坪、地基一十六坪。

三元宫在嵌头屋管内中仑庄,距县治北二十里许。咸丰元年建。庙宇二十坪五合、地基三十坪八合。

龙天宫在枋寮管内太平窝,距县治东北一十八里。光绪元年建。庙宇一十二坪五合、地基一百七十五坪。

圣母庙在草漯庄,距县治六十二里。光绪十年建。庙宇三坪八合、地基十二坪二合。

树杞林堡宇

观音庙在北埔街。同治十三年建。庙宇三十四坪、地基四百二十五坪六合。祠田八反六亩二十五步,年征榖四十石。

万善祠在北埔街。光绪二十三年建。庙宇一十五坪三合六勺、地基一十九坪二合。

王爷宫在中兴庄。光绪六年建。庙宇一十六坪零八勺、地基三百二十三坪八合六勺。

千家祠在二寮庄。光绪九年建。庙宇一百零二坪四合、地基一百二十八坪。

三官大帝庙在月眉庄。同治十二年建。庙宇三十二坪八合、地基二百六十四坪。

万善庙在月眉庄。光绪十九年建。庙宇六坪四合、地基八坪。

译长佑宫在香山顶寮,距县治西十里。王爷宫在十块寮庄,距县治西北七里。建于道光十四年。庙宇占地三十八坪,地基一百七十六坪。每年征收香灯谷十八石。真福地在东门外田心仔庄,距县治东二里左右。建于咸丰九年。庙宇占地八坪,地基十五坪。灵泉寺(旧名香莲庵)在金山面冷水坑,距县治南八里。郭家捐献地基;咸丰三年,用茅草编成庙宇。同治年间,乡绅和民众改建。寺中有泉水,清凉甘冽,沁人心脾;文人到这里品茶,称为“灵泉试茗”。光绪十五年,职员林汝梅捐款重新改建。庙宇占地一百坪,地基一百五十坪。福安宫在新社庄,距县治东北八里。建于光绪八年。庙宇占地十四坪,地基二十坪。观音寺在犁头水山,距县治东十一里。光绪三年,例贡陈朝纲等人捐资修建。一座两进,东西两侧建有廊屋;共用费用银五千余圆。新埔堡的庙宇 褒忠庙在枋寮庄,距县治东二十二里。乾隆五十三年,林先昆等人捐资修建。庙宇占地七十六坪二合五勺,地基一百一十五坪二合五勺。祭祀粤民中阵亡的义民;巡抚徐宗干赏赐“同心报国”匾额,巡抚刘铭传赏赐“赴义捐躯”匾额。祠田三十六町五反六亩二十四步,每年征收谷一千三百四十八石。土地公祠在枋寮庄。建于同治十一年。庙宇占地二坪三合,地基四坪六合。每年征收谷一百三十石。三元宫在内立庄,距县治东二十里。建于同治八年。庙宇占地七坪三合,地基一十五坪七合一勺。每年征收谷三石。三元宫在波罗粉,距县治北十六里。建于咸丰元年。庙宇占地一十一坪五合,地基九十二坪五合七勺。每年征收银一十四圆。香心堂在大北坑凉伞顶,距县治东北三十七里。建于咸丰元年。庙宇占地四坪零三勺,地基四十八坪。祀田九反零一十七步,每年征收谷五十三石五斗。苍穹庙在咸菜瓮街,距县治东四十二里。建于同治六年。庙宇占地六十四坪,地基四百二十坪八合四勺。每年征收银二圆。文昌祠在新埔街,距县治东北二十二里。建于道光二十三年。庙宇占地一十三坪三合,地基五百六十坪一町九反零五步。每年征收谷九十三石。广和宫在新埔街。建于咸丰九年。庙宇占地一十五坪三合,地基四十二坪五合。祀田八反四亩一十八步,每年征收谷七十九石二斗。集义亭在新埔街。建于光绪四年。庙宇占地五十四坪九合,地基六百坪。每年征收银一十六圆。万善祠在新埔街。建于光绪五年。庙宇占地二十四坪四合,地基八十坪。土地公宫在猫儿锭下山脚庄,距县治北十一里。建于乾隆九年。庙宇占地二坪四合,地基二十六坪。凤山崎的祀田每年缴纳租谷一十石,山脚庄的祀田每年缴纳租谷一十二石。三王爷宫在猫儿锭嵌仔脚,距县治北十里。建于咸丰四年。庙宇占地十坪,地基一十六坪。三元宫在汶水坑,距县治东三十五里。建于道光二十六年。庙宇占地一十六坪八合八勺,地基二十七坪九合七勺。三元宫在石冈仔大茅埔庄,距县治东四十里。建于嘉庆二十五年。庙宇占地四坪九合六勺,地基二十四坪三合二勺。文昌庙在咸菜瓮嵌脚庄,距县治东四十里。建于光绪五年。庙宇占地二十四坪七合三勺,地基八十一坪四合。国王庙在咸菜瓮上三墩庄,距县治东□□□里。建于道光八年。庙宇占地二十七坪七合七勺,地基一百五十五坪。甘泉寺在石观音街,距县治北五十五里。同治元年,相传有人在甘泉中得到一尊酷似观音的石像,当地人便建了一座小寺供奉;后来多次改建。光绪二十年,曾阿房等人重新改造。庙宇占地九十四坪零八勺,地基三百八十坪零四勺。溥济宫在白沙墩管内两座屋,距县治北五十里。建于光绪十四年。庙宇占地四十三坪六合八勺,地基四十五坪三合六勺。福兴宫在笨仔港庄管内蚵壳港庄,距县治北二十三里。建于光绪七年。庙宇占地一十二坪二合,地基六十一坪。万善祠在五分埔管内石坑仔庄,距县治东二十八里。建于光绪十六年。庙宇占地八坪一合九勺,地基一十六坪五合。锡福宫在杨梅坜街,距县治东北三十二里。建于道光十一年。庙宇占地六十坪,地基一百一十二坪八合八勺。福德庙在红毛港管内新庄仔,距县治北二十里。光绪二年由徐景云修建。庙宇占地九坪,地基一十六坪。三元宫在嵌头屋管内中仑庄,距县治北二十里左右。建于咸丰元年。庙宇占地二十坪五合,地基三十坪八合。龙天宫在枋寮管内太平窝,距县治东北一十八里。建于光绪元年。庙宇占地一十二坪五合,地基一百七十五坪。圣母庙在草漯庄,距县治六十二里。建于光绪十年。庙宇占地三坪八合,地基十二坪。树杞林堡的庙宇 观音庙在北埔街。建于同治十三年。庙宇占地三十四坪,地基四百二十五坪六合。祠田八反六亩二十五步,每年征收谷四十石。万善祠在北埔街。建于光绪二十三年。庙宇占地一十五坪三合六勺,地基一十九坪二合。王爷宫在中兴庄。建于光绪六年。庙宇占地一十六坪零八勺,地基三百二十三坪八合六勺。千家祠在二寮庄。建于光绪九年。庙宇占地一百零二坪四合,地基一百二十八坪。三官大帝庙在月眉庄。建于同治十二年。庙宇占地三十二坪八合,地基二百六十四坪。万善庙在月眉庄。建于光绪十九年。庙宇占地六坪四合,地基八坪。

关帝宫在富兴庄。光绪十六年建。庙宇一十五坪一合六勺、地基一百八十九坪五合。

万善庙一在十二寮。同治十二年建。庙宇二十八坪四合四勺、地基三十六坪八合。一在三条坑。光绪元年建。庙宇一十七坪、地基二百一十三坪。

三山国王庙在新城庄。道光十四年建。庙宇一十二坪三合三勺、地基一十五坪四合四勺。祠田五反四亩六步。

千家祠在柑仔崎。同治四年建。庙宇一十二坪五合六勺、地基一十五坪七合。

福德庙在十阄庄。光绪五年建。庙宇二坪八合、地基二十六坪。

观音庙在南嵌庄。光绪二十三年建。庙宇四坪二合四勺、地基五十坪零三合。

福德庙在宝斗仁。光绪二十四年建。庙宇三坪五合二勺、地基四坪四合。

三官大帝庙在圆岽仔庄。光绪十四年建。庙宇八坪、地基一十坪零四勺。

观音庙在圆岽仔庄。光绪十四年建。庙宇一十坪零一合六勺、地基一十三坪三合二勺。祠田三反四亩二十四步,年征榖十五石。

万善庙一在大窝庄。光绪三年建。庙宇五十二坪、地基九十六坪。祠田四反三亩十三步,年征榖二十石。一在三重埔庄。咸丰五年建。庙宇一十二坪一合六勺、地基一十五坪二合三勺。

三山国王庙一在上公馆庄。同治十年建。庙宇五坪九合二勺、地基七坪四合四勺。一在柯仔湖庄。光绪二十三年建。庙宇一十四坪五合六勺、地基一十八坪一合七勺。一在树杞林街。同治九年建,庙宇二十坪零二合四勺、地基二百五十三坪零八勺。一在横山庄。光绪元年建。庙宇六十八坪、地基八十五坪八合四勺。一在九芎仔庄。光绪八年建。庙宇九十坪零八合、地基一百一十三坪四合五勺。一在九芎林街。咸丰二年建。庙宇一百一十五坪二合、地基一百四十四坪。

文昌庙在高枧头。道光二十六年建。庙宇五十七坪一合、地基七十二坪。

万善庙在下山庄。光绪十二年建。庙宇九坪六合、地基一十二坪。

五和宫在鹿寮坑。咸丰元年建。庙宇五坪五合、地基六十八坪八合。

万善庙在王爷坑。道光元年建。庙宇六坪四合、地基四十八坪。

国王庙在山猪湖。同治三年建。庙宇一坪五合二勺、地基一坪九合二勺。

三元宫在太平地。咸丰十一年建。庙宇五十六坪八合、地基七十一坪。

伯公坛在太平地。光绪十年建。庙宇一坪四合四勺、地基一坪七合八勺。

头分堡庙宇

观音庙在滥坑庄管内八股庄。同治十年建。庙宇六坪五合、地基七百八十坪。

褒忠祠在滥坑庄管内永和山庄。光绪元年建。庙宇五坪三合三勺、地基二百六十坪。

万善祠在滥坑庄管内尖山下庄。光绪二年建。庙宇六坪一合四勺、地基五百二十坪。有下田三反四亩二十步。

忠义亭在头分街。光绪十一年建。庙宇一百八十九坪零五勺。

永贞宫在头分街管下田寮庄。同治三年建。庙宇一百八十六坪六合六勺。

福德社一在头分街管内田寮庄。道光十七年建。庙宇九合七勺、地基......。一在上东兴庄。乾隆三年建。庙宇二坪二合五勺、地基一百零四坪。一在后庄。道光二十五年建。庙宇二坪四合四勺、地基二十六坪。一在土牛庄。同治六年建。庙宇二合三勺、地基一十一坪。

万善祠一在望更寮庄。道光十七年建。庙宇八合三勺、地基八合五勺。一在头份街。道光二十五年建。庙宇二坪四合四勺。

三山国王庙在上斗换坪街管内水流东庄。道光十八年建。庙宇一百五十四坪、地基一百五十五坪。下则田一町五反七亩七步,年征榖二十石八斗。

关帝庙在上斗换坪街管内内湾庄。嘉庆二十五年建。庙宇五十二坪四合、地基五十三坪。中则田二反七亩四步,年征榖九石。

五谷庙在三湾街。光绪三年建。庙宇八坪一合六勺、地基五百二十坪。下田一反九亩四步,年征榖十五石。

关帝庙在三湾街管内大南埔庄。道光二十五年建。庙宇三坪八合八勺、地基四坪。中田三反五亩二十步,年征榖十石。

观音庙一在三湾庄管内脱山仔庄。光绪元年建。庙宇五坪五合、地基六坪。中田一町三反五亩二步。一在四湾庄。道光十三年建。庙宇五坪、地基一百零四坪。

三官庙在三湾庄。道光十年建。庙宇六坪二合二勺、地基五十二坪。下田一町三反五亩二十一步,年征榖二十五石。

龙山宫在中大埔庄管内山寮庄。道光二十年建。庙宇二十二坪一合三勺、地基三百五十三坪。

福德庙在中大埔庄管内山佳庄。咸丰三年建。庙宇一十二坪三合、地基二百三十一坪。

五谷庙在大埔庄管内顶大埔庄。同治元年建。庙宇三坪三合三勺、地基三百一十七坪。

大众庙在大埔庄管内顶大埔庄。光绪十八年建。庙宇一坪三合三勺。

永和宫在田尾庄。光绪十九年建。庙宇二十四坪、地基五百三十五坪。

福德庙在海口庄。咸丰四年建。庙宇八合三勺、地基五百二十七坪。下田三反一亩六步,年征榖六石、金六十圆。

译关帝宫在富兴庄。建于光绪十六年。庙宇占地一十五坪一合六勺,地基一百八十九坪五合。万善庙:一座在十二寮,建于同治十二年,庙宇占地二十八坪四合四勺,地基三十六坪八合;一座在三条坑,建于光绪元年,庙宇占地一十七坪,地基二百一十三坪。三山国王庙在新城庄。建于道光十四年。庙宇占地一十二坪三合三勺,地基一十五坪四合四勺。祠田五反四亩六步。千家祠在柑仔崎。建于同治四年。庙宇占地一十二坪五合六勺,地基一十五坪七合。福德庙在十阄庄。建于光绪五年。庙宇占地二坪八合,地基二十六坪。观音庙在南嵌庄。建于光绪二十三年。庙宇占地四坪二合四勺,地基五十坪零三合。福德庙在宝斗仁。建于光绪二十四年。庙宇占地三坪五合二勺,地基四坪四合。三官大帝庙在圆岽仔庄。建于光绪十四年。庙宇占地八坪,地基一十坪零四勺。观音庙在圆岽仔庄。建于光绪十四年。庙宇占地一十坪零一合六勺,地基一十三坪三合二勺。祠田三反四亩二十四步,每年征收谷十五石。万善庙:一座在大窝庄,建于光绪三年,庙宇占地五十二坪,地基九十六坪;祠田四反三亩十三步,每年征收谷二十石。一座在三重埔庄,建于咸丰五年,庙宇占地一十二坪一合六勺,地基一十五坪二合三勺。三山国王庙:一座在上公馆庄,建于同治十年,庙宇占地五坪九合二勺,地基七坪四合四勺;一座在柯仔湖庄,建于光绪二十三年,庙宇占地一十四坪五合六勺,地基一十八坪一合七勺;一座在树杞林街,建于同治九年,庙宇占地二十坪零二合四勺,地基二百五十三坪零八勺;一座在横山庄,建于光绪元年,庙宇占地六十八坪,地基八十五坪八合四勺;一座在九芎仔庄,建于光绪八年,庙宇占地九十坪零八合,地基一百一十三坪四合五勺;一座在九芎林街,建于咸丰二年,庙宇占地一百一十五坪二合,地基一百四十四坪。文昌庙在高枧头。建于道光二十六年。庙宇占地五十七坪一合,地基七十二坪。万善庙在下山庄。建于光绪十二年。庙宇占地九坪六合,地基一十二坪。五和宫在鹿寮坑。建于咸丰元年。庙宇占地五坪五合,地基六十八坪八合。万善庙在王爷坑。建于道光元年。庙宇占地六坪四合,地基四十八坪。国王庙在山猪湖。建于同治三年。庙宇占地一坪五合二勺,地基一坪九合二勺。三元宫在太平地。建于咸丰十一年。庙宇占地五十六坪八合,地基七十一坪。伯公坛在太平地。建于光绪十年。庙宇占地一坪四合四勺,地基一坪七合八勺。头分堡的庙宇 观音庙在滥坑庄管内八股庄。建于同治十年。庙宇占地六坪五合,地基七百八十坪。褒忠祠在滥坑庄管内永和山庄。建于光绪元年。庙宇占地五坪三合三勺,地基二百六十坪。万善祠在滥坑庄管内尖山下庄。建于光绪二年。庙宇占地六坪一合四勺,地基五百二十坪。有下田三反四亩二十步。忠义亭在头分街。建于光绪十一年。庙宇占地一百八十九坪零五勺。永贞宫在头分街管下田寮庄。建于同治三年。庙宇占地一百八十六坪六合六勺。福德社:一座在头分街管内田寮庄,建于道光十七年,庙宇占地九合七勺,地基……;一座在上东兴庄,建于乾隆三年,庙宇占地二坪二合五勺,地基一百零四坪;一座在后庄,建于道光二十五年,庙宇占地二坪四合四勺,地基二十六坪;一座在土牛庄,建于同治六年,庙宇占地二合三勺,地基一十一坪。万善祠:一座在望更寮庄,建于道光十七年,庙宇占地八合三勺,地基八合五勺;一座在头份街,建于道光二十五年,庙宇占地二坪四合四勺。三山国王庙在上斗换坪街管内水流东庄。建于道光十八年。庙宇占地一百五十四坪,地基一百五十五坪。下则田一町五反七亩七步,每年征收谷二十石八斗。关帝庙在上斗换坪街管内内湾庄。建于嘉庆二十五年。庙宇占地五十二坪四合,地基五十三坪。中则田二反七亩四步,每年征收谷九石。五谷庙在三湾街。建于光绪三年。庙宇占地八坪一合六勺,地基五百二十坪。下田一反九亩四步,每年征收谷十五石。关帝庙在三湾街管内大南埔庄。建于道光二十五年。庙宇占地三坪八合八勺,地基四坪。中田三反五亩二十步,每年征收谷十石。观音庙:一座在三湾庄管内脱山仔庄,建于光绪元年,庙宇占地五坪五合,地基六坪,中田一町三反五亩二步;一座在四湾庄,建于道光十三年,庙宇占地五坪,地基一百零四坪。三官庙在三湾庄。建于道光十年。庙宇占地六坪二合二勺,地基五十二坪。下田一町三反五亩二十一步,每年征收谷二十五石。龙山宫在中大埔庄管内山寮庄。建于道光二十年。庙宇占地二十二坪一合三勺,地基三百五十三坪。福德庙在中大埔庄管内山佳庄。建于咸丰三年。庙宇占地一十二坪三合,地基二百三十一坪。五谷庙在大埔庄管内顶大埔庄。建于同治元年。庙宇占地三坪三合三勺,地基三百一十七坪。大众庙在大埔庄管内顶大埔庄。建于光绪十八年。庙宇占地一坪三合三勺。永和宫在田尾庄。建于光绪十九年。庙宇占地二十四坪,地基五百三十五坪。福德庙在海口庄。建于咸丰四年。庙宇占地八合三勺,地基五百二十七坪。下田三反一亩六步,每年征收谷六石、金六十圆。

德胜庙在海口庄管内塭仔头。光绪五年建。庙宇二十三坪二合五勺、地基二百零八坪。

大众庙一在海口庄管内顶仔头。道光十二年建。庙宇二坪、地基七十九坪。一在海口庄管内澎湖屋。嘉庆十七年建。庙宇三坪、地基二百六十二坪。

福德庙在营盘边。道光十二年建。庙宇一坪五合五勺、地基二十八坪。

龙凤宫在营盘边庄管内大区园。道光十五年建。庙宇一百二十八坪、地基四百五十七坪。

五谷庙在五谷王庄。嘉庆二十二年建。庙宇五十三坪一合三勺。

福德祠一在顶庙仔庄。乾隆五年建。庙宇八坪六合七勺、地基五百九十八坪。中田一反一亩二十三步,年征榖七石、金四十圆。一在芦湴i庄。光绪二十年建。庙宇八合三勺、地基一坪。

慈裕宫在中港街。嘉庆二十一年,甘腾驹建。庙宇一百九十四坪四合四勺、地基一千六百八十四坪。

三圣宫在中港旧街。咸丰九年建。庙宇二十三坪二合二勺、地基一千四百三十一坪。

龙凤宫在中港草寮尾街。光绪十一年建。庙宇一十三坪、地基二百一十六坪。

福善堂在中港公馆埕。咸丰六年建。庙宇三十三坪三合三勺、地基二百八十二坪。

福德庙一在中港草店尾街。道光十五年建。庙宇一十三坪二合二勺、地基二百一十六坪。一在顶街仔头庄。乾隆五十二年建。庙宇一坪一合、地基四百九十四坪。

苗栗堡庙宇

文昌祠在苗栗街,距竹城南五十五里。光绪十一年,林际春、刘秉光等捐建;一座二进,左畔护屋一排。祀田在苗栗三湖庄埔园,年收银二十圆(此项前系新竹文昌祠香灯。光绪十四年后,划归苗栗;其埔园在三湖,荒埔辽阔。今被刘联科抗占)。

城隍庙在苗栗街,距竹城南五十五里。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年竣。一座三进,计费银四千圆。

国王庙在苗栗街,距竹城五十五里。道光元年,刘兰斯等捐建。祀三山国王;乃(原「及」字)潮州人所奉三山者,即潮之明山、巾山、独山也。

岳帝庙在苗栗街,距竹城五十五里。

天后宫一在苗栗街,距竹城南五十五里。嘉庆十六年,林璇玑等捐建。一在后垄街,距竹城西南四十五里。林进兴倡建。道光十一年,杜斐然等捐修。

愍善堂在后垄街,距竹城西南四十五里。

慈云寺在苗栗照西牌四方石,距竹城南六十五里。石洞天开,内祀观音菩萨。创始不知何年,光绪二十二年住持罗成捐修。

苑里堡庙宇

妈祖庙在苑里北势庄,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乾隆三十八年建。庙宇二十一坪、地基五百一十九坪五合八勺。祀田二甲一分三厘五毫,年征榖一百一十五石。

妈祖庙在通霄街,距竹城西南七十里。道光十三年建。庙宇一百七十一坪、地基三百二十坪。祀田一甲一分三厘八毫,年征榖四十石零二斗。

佛祖庙在通霄虎头山下,距竹城西南七十一里。同治十二年建。庙宇一百三十七坪二合。祀田二甲九分四厘七毫四丝,年征银一十(?)圆。

寿公祠在通霄街北虎头山边。祀殉难幕宾寿同春。道光六年,提督许松年建;立碑纪之。庙宇一十六坪七合三勺。年征香灯银一十二圆。

福德祠在通霄街。庙宇六坪。

福德庙在通霄街。光绪二十年建。庙宇三坪二合。

福德庙在山脚庄,距竹城西南□□里。咸丰六年建。庙宇一坪。

福德庙在石头坑庄,距竹城□□里。光绪十年建。庙宇一坪五合。

福德庙在猫盂庄,距竹城西南七十三里。乾隆元年建。庙宇一十二坪、地基一百六十五坪。年征香灯榖一十石。

福德庙在田寮庄,距竹城□□里。同治四年建。庙宇一坪八合二勺。

大众庙在田寮庄。道光六年建。庙宇二坪八合八勺。

顺天宫在房里街,距竹城西南八十里。道光二十八年建。庙宇三十七坪五合。

福德庙在旧社庄,距竹城西南□□里。同治八年建。庙宇一坪四合。祀田一甲六分,年征榖二十四石。

玄武宫在内湖庄,距竹城□□里。同治一年建。庙宇三十六坪、地基四百六十四坪八合。年征香灯银二十圆。

妈祖庙在五里牌庄,距竹城□□里。道光六年建。庙宇一十二坪。年征香灯银五圆。

拱天宫在白沙墩庄,距竹城□□里。同治二年建。庙宇三十四坪九合七勺、地基二百九十七坪。

大甲堡庙宇

镇澜宫在大甲街,距竹城西南九十五里。乾隆三十五年,林对丹等捐建。五十五年,吴偏等重修。庙宇一百三十七坪七合、地基七百六十五坪八合。祀田六甲。

水神庙在大甲南城外。附祀戴逆之变各官绅、义民。同治九年,官绅捐建。业户王昆冈献充地基九坪九合。庙宇二坪二合。年征香灯榖三十石。

文昌祠在大甲街。光绪十三年,绅民捐建。三月兴工,十四年六月竣。一座二进,计费银五千四百圆。庙宇一百零五坪四合九勺、地基四百六十七坪二合。

译德胜庙在海口庄管内塭仔头。建于光绪五年。庙宇占地二十三坪二合五勺,地基二百零八坪。大众庙:一座在海口庄管内顶仔头,建于道光十二年,庙宇占地二坪,地基七十九坪;一座在海口庄管内澎湖屋,建于嘉庆十七年,庙宇占地三坪,地基二百六十二坪。福德庙在营盘边。建于道光十二年。庙宇占地一坪五合五勺,地基二十八坪。龙凤宫在营盘边庄管内大区园。建于道光十五年。庙宇占地一百二十八坪,地基四百五十七坪。五谷庙在五谷王庄。建于嘉庆二十二年。庙宇占地五十三坪一合三勺。福德祠:一座在顶庙仔庄,建于乾隆五年,庙宇占地八坪六合七勺,地基五百九十八坪;中田一反一亩二十三步,每年征收谷七石、金四十圆。一座在芦湴i庄,建于光绪二十年,庙宇占地八合三勺,地基一坪。慈裕宫在中港街。嘉庆二十一年由甘腾驹修建。庙宇占地一百九十四坪四合四勺,地基一千六百八十四坪。三圣宫在中港旧街。建于咸丰九年。庙宇占地二十三坪二合二勺,地基一千四百三十一坪。龙凤宫在中港草寮尾街。建于光绪十一年。庙宇占地一十三坪,地基二百一十六坪。福善堂在中港公馆埕。建于咸丰六年。庙宇占地三十三坪三合三勺,地基二百八十二坪。福德庙:一座在中港草店尾街,建于道光十五年,庙宇占地一十三坪二合二勺,地基二百一十六坪;一座在顶街仔头庄,建于乾隆五十二年,庙宇占地一坪一合,地基四百九十四坪。苗栗堡的庙宇 文昌祠在苗栗街,距竹城南五十五里。光绪十一年,林际春、刘秉光等人捐资修建;一座两进,左侧有一排护屋。祀田在苗栗三湖庄埔园,每年收银二十圆(这项田产原来是新竹文昌祠的香灯田。光绪十四年以后划归苗栗;其埔园在三湖,荒埔十分辽阔。如今被刘联科强行占据)。城隍庙在苗栗街,距竹城南五十五里。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修建。十二月动工,十□(?)年完工。一座三进,共用费用银四千圆。国王庙在苗栗街,距竹城五十五里。道光元年,刘兰斯等人捐资修建。祭祀三山国王;就是潮州人所奉祀的三山,即潮州的明山、巾山、独山(原文“及”字)。岳帝庙在苗栗街,距竹城五十五里。天后宫:一座在苗栗街,距竹城南五十五里,嘉庆十六年由林璇玑等人捐资修建;一座在后垄街,距竹城西南四十五里,由林进兴倡议修建,道光十一年杜斐然等人捐资修缮。愍善堂在后垄街,距竹城西南四十五里。慈云寺在苗栗照西牌四方石,距竹城南六十五里。石洞天然开成,里面供奉观音菩萨。始建于哪一年已经不知道,光绪二十二年住持罗成捐资修缮。苑里堡的庙宇 妈祖庙在苑里北势庄,距竹城西南七十八里。建于乾隆三十八年。庙宇占地二十一坪,地基五百一十九坪五合八勺。祀田二甲一分三厘五毫,每年征收谷一百一十五石。妈祖庙在通霄街,距竹城西南七十里。建于道光十三年。庙宇占地一百七十一坪,地基三百二十坪。祀田一甲一分三厘八毫,每年征收谷四十石零二斗。佛祖庙在通霄虎头山下,距竹城西南七十一里。建于同治十二年。庙宇占地一百三十七坪二合。祀田二甲九分四厘七毫四丝,每年征收银一十(?)圆。寿公祠在通霄街北面的虎头山边。祭祀殉难幕宾寿同春。道光六年,提督许松年修建,并立碑记载此事。庙宇占地一十六坪七合三勺。每年征收香灯银一十二圆。福德祠在通霄街。庙宇占地六坪。福德庙在通霄街。建于光绪二十年。庙宇占地三坪二合。福德庙在山脚庄,距竹城西南□□里。建于咸丰六年。庙宇占地一坪。福德庙在石头坑庄,距竹城□□里。建于光绪十年。庙宇占地一坪五合。福德庙在猫盂庄,距竹城西南七十三里。建于乾隆元年。庙宇占地一十二坪,地基一百六十五坪。每年征收香灯谷一十石。福德庙在田寮庄,距竹城□□里。建于同治四年。庙宇占地一坪八合二勺。大众庙在田寮庄。建于道光六年。庙宇占地二坪八合八勺。顺天宫在房里街,距竹城西南八十里。建于道光二十八年。庙宇占地三十七坪五合。福德庙在旧社庄,距竹城西南□□里。建于同治八年。庙宇占地一坪四合。祀田一甲六分,每年征收谷二十四石。玄武宫在内湖庄,距竹城□□里。建于同治一年。庙宇占地三十六坪,地基四百六十四坪八合。每年征收香灯银二十圆。妈祖庙在五里牌庄,距竹城□□里。建于道光六年。庙宇占地一十二坪。每年征收香灯银五圆。拱天宫在白沙墩庄,距竹城□□里。建于同治二年。庙宇占地三十四坪九合七勺,地基二百九十七坪。大甲堡的庙宇 镇澜宫在大甲街,距竹城西南九十五里。乾隆三十五年,林对丹等人捐资修建;五十五年,吴偏等人重修。庙宇占地一百三十七坪七合,地基占地七百六十五坪八合。祭祀田六甲。水神庙在大甲南城外,附带祭祀戴逆之变中殉难的各位官绅和义民。同治九年,官绅捐资修建。业户王昆冈献出九坪九合土地作为地基。庙宇占地二坪二合。每年征收香灯谷三十石。文昌祠在大甲街。光绪十三年,士绅和百姓捐资修建;三月动工,十四年六月竣工。一座两进,共花费银五千四百圆。庙宇占地一百零五坪四合九勺,地基占地四百六十七坪二合。

观音宫在下山脚庄,距竹城西南九十□里。光绪十六年建。庙宇一百三十坪八合六勺、地基三百零四坪三合。

龙神庙在外水尾庄,距竹城九十□里。光绪十一年建。庙宇八十三坪三合三勺、地基二百七十五坪。

卷四

职官表

选举表

列传

职官表

新竹县前隶淡水厅,淡水厅前隶诸罗县;雍正元年始设淡水厅,光绪四年始改新竹县。其间厅、县更易,品级攸殊;分合同异,各叙大略于前。将文、武职官胪列二表,止载莅任年岁;至政绩有可纪者,则别载「列传」。作职官表。

官制

文职

武职

官制

雍正元年,御史吴达礼奏请诸罗(即嘉义县)北路增设一县,曰彰化;并设淡水厅,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务,仍附彰化治。

雍正九年,北路大甲溪北刑名、钱榖专归淡水同知管理。

雍正十年,添设竹堑巡检;驻竹堑,兼司狱事。

嘉庆二十一年,鹿港巡检移驻大甲,改为大甲巡检。

嘉庆二十二年,彰化县学训导分驻竹堑,为淡水学训导,兼管噶玛兰学务。

道光七年,台湾镇标右营游击移驻竹堑;为北路右营游击。

嘉庆十一年,设竹堑营守备。道光十年,移驻大甲,改为大甲中军守备。

光绪四年,题准淡水厅管下分设两县;除淡水县外,将竹堑城改为新竹县城,旧厅署改为新竹县署。五年,始设知县。

光绪十三年,题准新竹管下县治南猫里地方添设一县,将旧竹南二堡、三堡、四堡改为苗栗县。十四年,始设知县。但地属偏隅。草创未就。今仍附录于此。

康熙三十年,着令台湾道员至教职,照广西南宁等府例,将品级相当之现任官调补,三年俸满,即升;如无相当者,仍归部选。雍正七年,议准台湾道、府、同、通、知县到任一年,另拣贤员到台协办。八年,奉准到任二年,选员协办。十一年,覆准台湾道员照镇协例,三年报满;知府、同、通、知县,照参将等官例,二年报满。俟协办到台,半年后交代回省,分别具题:应升者即升,道、府则引见候升,同、通、知县遇缺题升。乾隆八年,议准训导三年报满,准调回即升;分别以县丞、府经、学正、教谕用。又议准台湾府、厅、县、道员、教职一体三年期满,具题升用,免留协办。道光四年,例定台湾道、府缺出,请旨简用;余缺由内地调补,五年俸满,即准升用。其知县籍广东者,惟惠、潮、嘉三属不准选调,余与各省同。教授等亦由内地调捕,府学、四县教谕、训导缺出,先尽晋江、安溪、同安、龙溪、漳浦、平和、诏安等七学调补;倘有不敷或人地未宜,仍于通省教职内一体拣调。

旧制:自台镇至都守,三年俸满,即行再调。乾隆五十一年,改令总兵官历俸五年,奏请陛见;副将、参、游、都、守,俱历俸五年后,方准升补内地;惟千、把总末弁仍调回内地,戍兵换班者,即令统率。

文职

诸罗县知县(康熙二十三年至六十一年,淡水属诸罗县治)

季麒光:江苏无锡人,丙辰进士。康熙二十三年任。

樊维屏:山西蒲州人,岁贡。二十五年任。

朱道中:安徽休宁人,监生。二十八年任。

张珺:山西崞县人,岁贡。二十九年任。升河南彰德府。

董之弼:奉天人,监生。三十四年任。

王凤伦:奉天人,监生。三十九年任。升江西吉安府同知。

毛殿扬:广东博罗人,甲戌进士。四十四年任。卒于官。

李镛:正黄旗人,监生。四十五年任。

刘作楫:江西庐陵人,庚辰进士。四十八年任。

刘宗枢:正白旗人,监生。五十一年任。

周钟瑄:贵州贵筑人,丙子举人。五十三年任。

朱夔:镶白旗人,监生。五十八年任。

孙鲁:河南阳武人,监生。六十一年任。升台湾知府。

彰化知县(雍正元年,增设彰化县,并增设淡水厅,附彰化治。九年,始以大甲溪北专归淡水厅管)

谈经正:湖北远安人,举人。雍正二年任。

张缟:正黄旗人,荫生。四年任。

汤启声:江苏江都人,举人。六年任。

张与朱:山东高唐人,举人。七年任。

路以周:山东招远人,举人。八年任。

张宏章:江苏丹徒人,监生。同知兼摄。

淡水厅同知(雍正二年,设官守土。九年,始将大甲溪北刑名、钱榖专归厅管)

王汧:山西乡宁人,贡生。雍正二年任,六年休致。

刘浴:直隶枣强人,监生。七年任。

张宏章:江苏丹徒人。九年任;十年以大甲西番变,解任。

尹士俍:山东济宁州人,监生。十一年任。

徐治民:浙江山阴人,岁贡。十一年任。升台湾府知府。

赵奇芳:广东澄海人,丁未进士。乾隆元年任。

戴大冕:江苏上元人,监生。乾隆三年任。

庄年:江苏长州人,保举。六年任。升建宁府知府。

郝■〈雨上〈氵壬〉下〉:顺天霸州人,甲辰进士。俸满台防同知,七年署。

曾曰瑛:江西南昌人,监生。十一年任。

陆广霖:江苏武进人,己未进士,彰化县知县。十三年署。

陈玉友:顺天文安人,庚戌进士。十三年任。

译观音宫在下山脚庄,距竹城西南九十□里。光绪十六年修建。庙宇占地一百三十坪八合六勺,地基占地三百零四坪三合。龙神庙在外水尾庄,距竹城九十□里。光绪十一年修建。庙宇占地八十三坪三合三勺,地基占地二百七十五坪。卷四 职官表 选举表 列传 职官表 新竹县以前隶属于淡水厅,淡水厅以前隶属于诸罗县;雍正元年开始设置淡水厅,光绪四年才改设新竹县。这期间厅、县的沿革变更,官员品级也各不相同;分合异同,均已在前文分别叙述大略。现在将文官、武官分别列为两表,只记载到任年份;至于政绩中有值得记载的,则另列入《列传》。因此编作《职官表》。官制 文职 武职 官制 雍正元年,御史吴达礼奏请在诸罗(即嘉义县)北路增设一县,名为彰化;并设置淡水厅,负责稽查北路,同时督理彰化的捕盗事务,仍以彰化为附属治所。雍正九年,北路大甲溪以北的刑名、钱谷事务,专归淡水同知管理。雍正十年,增设竹堑巡检;驻守竹堑,并兼管监狱事务。嘉庆二十一年,鹿港巡检移驻大甲,改称大甲巡检。嘉庆二十二年,彰化县学训导分驻竹堑,改为淡水学训导,并兼管噶玛兰的学校事务。道光七年,台湾镇标右营游击移驻竹堑,改称北路右营游击。嘉庆十一年,设置竹堑营守备。道光十年,移驻大甲,改称大甲中军守备。光绪四年,奏准在淡水厅管辖之下分设两县;除淡水县外,将竹堑城改为新竹县城,原淡水厅署改为新竹县署。五年,开始设置知县。光绪十三年,奏准在新竹管辖的县治南部猫里地方增设一县,将旧竹南二堡、三堡、四堡改为苗栗县。十四年,开始设置知县。但该地处在偏远角落,草创工作尚未完成,现仍附录于此。康熙三十年,下令台湾道员至教职官,依照广西南宁等府的先例,将品级相当的现任官调任补缺,俸禄任满三年即升迁;如果没有品级相当的人选,仍归吏部选补。雍正七年,议准台湾道、府、同、通、知县到任一年后,另行选派贤员到台湾协助办理事务。八年,奉准到任两年后再选员协办。十一年,复议准台湾道员依照镇、协官员的成例,任满三年报满;知府、同知、通判、知县依照参将等官员的成例,任满两年报满。等协办官到台湾后,过半年交接完毕,返回本省,并分别具题:应当升迁的立即升迁;道员、知府则引见皇帝,候旨升迁;同知、通判、知县遇到缺额时具题升任。乾隆八年,议准训导任满三年报满,准许调回后立即升迁;分别以县丞、府经、学正、教谕等职任用。又议准台湾府、厅、县的道员和教职官一律任满三年后具题升用,免除留下协办官。道光四年,按例规定台湾道、府缺员出现时,请旨简选任用;其余缺额由内地调补,任满五年后即准升用。知县中籍贯属广东的,只有惠、潮、嘉三属不准选调,其余与各省相同。教授等官也由内地调补;府学以及四县教谕、训导出现缺额时,优先从晋江、安溪、同安、龙溪、漳浦、平和、诏安七学调补。如果仍有不足,或人员与地方不相适宜,仍在全省教职官中统一选调。旧制规定:从台湾镇到都守,任满三年即再次调任。乾隆五十一年,改令总兵官任满五年后奏请入京陛见;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都须任满五年后,才准许升任或补授内地官职;只有千总、把总等低级武官仍调回内地,换班戍守的士兵则立即命令其统率。文职 诸罗县知县(康熙二十三年至六十一年,淡水所属地区均由诸罗县治理) 季麒光:江苏无锡人,丙辰科进士。康熙二十三年任职。樊维屏:山西蒲州人,岁贡生。二十五年任职。朱道中:安徽休宁人,监生。二十八年任职。张珺:山西崞县人,岁贡生。二十九年任职,升任河南彰德府官员。董之弼:奉天人,监生。三十四年任职。王凤伦:奉天人,监生。三十九年任职,升任江西吉安府同知。毛殿扬:广东博罗人,甲戌科进士。四十四年任职,死于任上。李镛:正黄旗人,监生。四十五年任职。刘作楫:江西庐陵人,庚辰科进士。四十八年任职。刘宗枢:正白旗人,监生。五十一年任职。周钟瑄:贵州贵筑人,丙子科举人。五十三年任职。朱夔:镶白旗人,监生。五十八年任职。孙鲁:河南阳武人,监生。六十一年任职,升任台湾知府。彰化知县(雍正元年增设彰化县,并增设淡水厅,以彰化为附属治所。九年,才将大甲溪以北地区专归淡水厅管辖) 谈经正:湖北远安人,举人。雍正二年任职。张缟:正黄旗人,荫生。四年任职。汤启声:江苏江都人,举人。六年任职。张与朱:山东高唐人,举人。七年任职。路以周:山东招远人,举人。八年任职。张宏章:江苏丹徒人,监生。同知兼任此职。淡水厅同知(雍正二年设置官员治理此地;九年,才将大甲溪以北的刑名、钱谷事务专归淡水厅管理) 王汧:山西乡宁人,贡生。雍正二年任职,六年退休。刘浴:直隶枣强人,监生。七年任职。张宏章:江苏丹徒人。九年任职;十年因大甲西番人变乱而被解职。尹士俍:山东济宁州人,监生。十一年任职。徐治民:浙江山阴人,岁贡生。十一年任职,升任台湾府知府。赵奇芳:广东澄海人,丁未科进士。乾隆元年任职。戴大冕:江苏上元人,监生。乾隆三年任职。庄年:江苏长州人,经保举任用。六年任职,升任建宁府知府。郝■〈雨上〈氵壬〉下〉:顺天霸州人,甲辰科进士。任满后任台防同知,乾隆七年代理此职。曾曰瑛:江西南昌人,监生。十一年任职。陆广霖:江苏武进人,己未科进士,彰化县知县。乾隆十三年代理此职。陈玉友:顺天文安人,庚戌科进士。十三年任职。

俞唐:浙江仁和人,台防同知。十六年署。

王鹗:江苏昆山人,监生。十六年任。

刘辰骏:江苏武进生员,彰化县知县。十九年任。

王锡缙:四川威远人,廪贡。二十年任。

杨愚:山西兴县人,己未进士。二十三年任。

夏瑚:浙江仁和人,监生,台湾县知县。二十五年署。

于从濂:江西星子人,戊辰进士。二十五年任。

胡邦翰:浙江余姚人,壬申进士,彰化县知县。二十七年署。

夏瑚:二十八年回任。

陶绍景:江苏上元人,戊午解元,台湾县知县。二十九年署。

李俊原:浙江山阴人,举人。三十年任(「通志」:「原」作「源」)。

张所受:广东灵山人,附贡。三十一年护。

段玠:山西浮山人,举人。三十一年任。

黄宽:

张所受:三十一年兼署。

李倓:广东化州人,贡生。三十三年署。

宋应麟:浙江归安人,举人。三十四年署。

韩琮:顺天通州人,举人。三十五年署。

宋学灏:镶黄旗汉军举人。三十六年任(「彰化志」作贡生)。

王右弼:山东齐东人,贡生。三十九年任。

成履泰:山西文水人,监生。四十三年任。

焦长发:直隶曲阳人,进士。四十六年兼护。

马鸣镳:浙江仁和人,庚辰进士。四十七年任。

董启埏:浙江乌程人,贡生。四十八年署。

马鸣镳:四十八年回任。

程峻:安徽六安人,举人。四十八年护。

潘凯:江苏吴县人,举人。四十九年任。

程峻:五十一年再护。殉难。

徐梦麟:浙江桐乡人,监生。五十二年任。

袁秉义:直隶宣化人,丙戌进士。五十三年任(「通志」作五十四年)。

清华:镶红旗人,官学生。五十六年署。

袁秉义:五十六年回任。

清华:五十八年再署。

何茹连:浙江江山人,拔贡。五十九年任(「通志」作六十年)。

汪楠:安徽旌德人,监生。嘉庆二年署。

李明心:贵州普安州人,举人。二年任。

吉寿:镶白旗人,举人。六年署。

胡应魁:江苏丹阳人,甲辰进士。八年任。

茅琳:顺天大兴人,监生。十年署。

程文炘:河南商城人,监生。十一年护。

胡应魁:十一年回任。

翟淦:山东淄川人,监生。十三年署。

朱潮:浙江嘉善人,监生。十四年任。

杨廷理:广西马平人,拔贡。十六年署。

温溶:顺天昌平州人,吏员。十六年护。

查廷华:安徽泾县人,监生。十七年任。

薛志亮:江苏江阴人,癸丑进士。十八年任。

钱燕喜:浙江嘉兴人,监生。二十一年代。

张学溥:直隶清苑人,吏员。二十一年任。

徐景扬:江苏阳湖人,监生。二十二年任。

胡振远:浙江山阴人,议叙府经。二十五年任。

刘耀林:江南项城人,举人。道光二年任。

庞周:江苏江宁人,监生。三年任。

吴性诚:湖北黄安人,廪贡。四年任。

李振青:贵州兴义人,监生。六年任。

苏鏊:云南晋宁州人,举人。六年署。

李慎彝:四川威远人,戊辰进士。六年署。

李嗣邺:贵州贵筑人,己巳进士。九年任。

李廷璧:云南晋宁州人,举人。十五年代。

玉庚:正蓝旗汉军,荫生。十五年署。

娄云:浙江山阴人,监生。十六年任。

龙大惇:江南南昌人,举人。十八年署。

魏瀛:湖南衡阳人,举人。十九年任。

刘继祖:江南龙南人,贡生。十九年任。

范学恒:直隶东明人,附贡。二十年署。

曹谨:河南河内人,解元。二十一年任。

黄开基:四川永川人,举人。二十六年署。

曹仁桂:云南汶山人,举人。二十六年署。卒于官。

黄开基:二十八年再署。

史密:山东济宁州人,拔贡。二十九年任。

朱材哲:湖北监利人,癸未进士。咸丰元年署。

张启煊:浙江平阳人,监生。元年署。

朱材哲:四年回任。

丁曰健:顺天大兴人,举人;籍安徽。四年署。

唐均:浙江秀水人,附生。六年署。

马庆钊:四川成都人,监生。七年署。

秋日觐:浙江山阴人,副贡。八年署。

恩煜:正蓝旗,满州博前黄旗佐领下监生。八年调。

宁长敬:安徽青阳人,从九。九年署。

张传敬:贵州贵筑人;籍安徽。十年署。

秋日觐:十一年再署。殉难。

张世英:浙江山阴人,监生。同治元年代理。

郑元杰:浙江山阴人,军功。同治元年署。

王镛:安徽青阳人,供事。四年任。

严金清:江苏金匮人,监生。五年署。

富乐贺:正蓝旗人,杭州驻防附贡。七年署。

陈培桂:广东高要人,举人。八年任。

周式濂:河南滹县人,癸丑进士。十一年署。

向焘:四川人,拔贡。十一年任。在任丁艰。

何恩绮:浙江人,监生。十二年署。

陈星聚:河南临颕人,道光己丑举人。十二年任。升台北知府。

新竹县知县(光绪四年,淡厅辖下划归淡水而外,添设新竹一县)

刘元升:满洲人,翻译解元。光绪五年闰三月到任。在任丁艰。

李郁阶:广东大埔人,监生。六年署。

施锡卫:江苏人,乙丑进士。七年署。

徐锡祉:浙江仁和人,进士。八年署。

周志侃:浙江钱塘人,监生。九年署。

译俞唐:浙江仁和人,台防同知。十六年代理此职。王鹗:江苏昆山人,监生。十六年任职。刘辰骏:江苏武进生员,彰化县知县。十九年任职。王锡缙:四川威远人,廪贡生。二十年任职。杨愚:山西兴县人,己未科进士。二十三年任职。夏瑚:浙江仁和人,监生,台湾县知县。二十五年代理此职。于从濂:江西星子人,戊辰科进士。二十五年任职。胡邦翰:浙江余姚人,壬申科进士,彰化县知县。二十七年代理此职。夏瑚:二十八年返回任职。陶绍景:江苏上元人,戊午科解元,台湾县知县。二十九年代理此职。李俊原:浙江山阴人,举人。三十年任职(《通志》作“源”)。张所受:广东灵山人,附贡生。三十一年代理职务。段玠:山西浮山人,举人。三十一年任职。黄宽:张所受:三十一年兼任代理。李倓:广东化州人,贡生。三十三年代理此职。宋应麟:浙江归安人,举人。三十四年代理此职。韩琮:顺天通州人,举人。三十五年代理此职。宋学灏:镶黄旗汉军举人。三十六年任职(《彰化志》作贡生)。王右弼:山东齐东人,贡生。三十九年任职。成履泰:山西文水人,监生。四十三年任职。焦长发:直隶曲阳人,进士。四十六年兼任代理。马鸣镳:浙江仁和人,庚辰科进士。四十七年任职。董启埏:浙江乌程人,贡生。四十八年代理此职。马鸣镳:四十八年返回任职。程峻:安徽六安人,举人。四十八年代理此职。潘凯:江苏吴县人,举人。四十九年任职。程峻:五十一年再次代理此职。殉难。徐梦麟:浙江桐乡人,监生。五十二年任职。袁秉义:直隶宣化人,丙戌科进士。五十三年任职(《通志》作五十四年)。清华:镶红旗人,官学生。五十六年代理此职。袁秉义:五十六年返回任职。清华:五十八年再次代理此职。何茹连:浙江江山人,拔贡生。五十九年任职(《通志》作六十年)。汪楠:安徽旌德人,监生。嘉庆二年代理此职。李明心:贵州普安州人,举人。二年任职。吉寿:镶白旗人,举人。六年代理此职。胡应魁:江苏丹阳人,甲辰科进士。八年任职。茅琳:顺天大兴人,监生。十年代理此职。程文炘:河南商城人,监生。十一年代理此职。胡应魁:十一年返回任职。翟淦:山东淄川人,监生。十三年代理此职。朱潮:浙江嘉善人,监生。十四年任职。杨廷理:广西马平人,拔贡生。十六年代理此职。温溶:顺天昌平州人,吏员。十六年代理此职。查廷华:安徽泾县人,监生。十七年任职。薛志亮:江苏江阴人,癸丑科进士。十八年任职。钱燕喜:浙江嘉兴人,监生。二十一年代理任职。张学溥:直隶清苑人,吏员。二十一年任职。徐景扬:江苏阳湖人,监生。二十二年任职。胡振远:浙江山阴人,议叙授府经。二十五年任职。刘耀林:江南项城人,举人。道光二年任职。庞周:江苏江宁人,监生。三年任职。吴性诚:湖北黄安人,廪贡生。四年任职。李振青:贵州兴义人,监生。六年任职。苏鏊:云南晋宁州人,举人。六年代理此职。李慎彝:四川威远人,戊辰科进士。六年代理此职。李嗣邺:贵州贵筑人,己巳科进士。九年任职。李廷璧:云南晋宁州人,举人。十五年代任。玉庚:正蓝旗汉军,荫生。十五年代理。娄云:浙江山阴人,监生。十六年任职。龙大惇:江南南昌人,举人。十八年代理。魏瀛:湖南衡阳人,举人。十九年任职。刘继祖:江南龙南人,贡生。十九年任职。范学恒:直隶东明人,附贡。二十年代理。曹谨:河南河内人,解元。二十一年任职。黄开基:四川永川人,举人。二十六年代理。曹仁桂:云南汶山人,举人。二十六年代理,死于任上。黄开基:二十八年再次代理。史密:山东济宁州人,拔贡。二十九年任职。朱材哲:湖北监利人,癸未年进士。咸丰元年代理。张启煊:浙江平阳人,监生。咸丰元年代理。朱材哲:咸丰四年回来任职。丁曰健:顺天大兴人,举人;籍贯为安徽。咸丰四年代理。唐均:浙江秀水人,附生。咸丰六年代理。马庆钊:四川成都人,监生。咸丰七年代理。秋日觐:浙江山阴人,副贡。咸丰八年代理。恩煜:正蓝旗人,满洲博前黄旗佐领所属的监生。咸丰八年调任。宁长敬:安徽青阳人,从九品。咸丰九年代理。张传敬:贵州贵筑人;籍贯为安徽。咸丰十年代理。秋日觐:咸丰十一年再次代理。为国事殉难。张世英:浙江山阴人,监生。同治元年代理。郑元杰:浙江山阴人,有军功。同治元年代理。王镛:安徽青阳人,供事。同治四年任职。严金清:江苏金匮人,监生。同治五年代理。富乐贺:正蓝旗人,杭州驻防附贡。同治七年代理。陈培桂:广东高要人,举人。同治八年任职。周式濂:河南滹县人,癸丑年进士。同治十一年代理。向焘:四川人,拔贡。同治十一年任职。在任期间遭逢父母丧事而离职。何恩绮:浙江人,监生。同治十二年代理。陈星聚:河南临颍人,道光己丑年举人。同治十二年任职,升任台北知府。新竹县知县(光绪四年,除将淡厅辖下的一部分划归淡水外,另增设新竹一县) 刘元升:满洲人,翻译解元。光绪五年闰三月到任。在任期间遭逢父母丧事而离职。李郁阶:广东大埔人,监生。光绪六年代理。施锡卫:江苏人,乙丑年进士。光绪七年代理。徐锡祉:浙江仁和人,进士。光绪八年代理。周志侃:浙江钱塘人,监生。光绪九年代理。

朱承然:□□□□人,进士。九年调。

徐锡祉:十年再署。

彭达孙:苏州人,荫生。十年署。

方祖荫:浙江人,监生。十一年摄理。

张廷干:江西人,拔贡。十五年十一月任,十六年四月卒于官。

沈茂荫:浙江绍兴人。十六年代理。

沈继曾:浙江人,监生,宜兰知县。十七年调。

叶意深:浙江慈溪人,戊子举人。十八年十二月调署。

刘威:浙江人,监生。二十年署。

范克承:云南人,进士。二十年调署。卒于官。

王国瑞:广东广州府人,举人。二十一年□。

苗栗县知县(光绪十三年,新竹系南猫里地方添设一县;将竹南二堡、三堡、四堡改为苗栗县。地属偏隅,草创亦多未就;今仍附录于此)

林桂芬:广东人,监生。光绪十四年署。

沈茂荫:见上。十六年任。

李铨:广东人,监生。二十一年署。

竹堑巡检(雍正九年添设)

董正学:顺天大兴人,内阁供事。雍正十年任。

王心棠: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元年任。

胡卓:顺天宛平人,吏员。二年任。

徐垣:浙江分水人,监生。六年任。卒于官。

章日照:顺天大兴人,吏员。七年任。

(以后至二十年案阙)

孙维德:江苏上海人,律吕馆供事。二十一年任。

卢廷梁:浙江海宁州人,吏员。二十四年任。

胡炯:浙江山阴人,监生。二十七年任。

虞好善:顺天大兴人,吏员,台湾县典史。二十九年署。

胡昌晓:顺天大兴人,监生。二十九年任。

杜澣:江苏金匮人,监生。三十二年任。

胡楷:湖北江夏人,监生。三十二年任(「通志」作三十四年)。

方在镐:湖北汉阳人,监生。三十五年任。

项光宗:江苏吴县人,吏员。三十九年任。

何榖:广东兴宁人,监生。四十年任。

员承容:镶蓝旗汉军,监生。四十四年任。

郭元章:顺天宛平人,供事。四十七年任。

李生椿:山西高平人,监生。四十七年任。

杨馨:顺天大兴人,吏员。五十年任。

张芝馨:直隶南皮人。五十一年任。殉难。

李生椿:五十二年再任。

张启进:安徽祁门人,监生。五十二年任。

沈芬:顺天文安人,附生。五十三年署。

张启进:五十四年回任。

张承润:湖北汉阳人,监生。五十五年任。

章汝奎:顺天大兴人,监生。五十五年任。

苏鸿:湖北汉阳人,监生。嘉庆五年署。

章汝奎:六年回任。

顾荃:江苏元和人,议叙从九。八年任(「通志」作九年)。

范邦干:浙江会稽人,议叙从九。十五年署。

冯宗炜:浙江山阴人,监生。十七年署。

李华远:顺天大兴人,议叙从九。十八年任。

陈鸿宝:江苏江宁人,监生。二十年署。

李华远:二十年回任。

李芸:顺天大兴人,监生。二十一年任。

田光珣:山东巨野人,监生。二十一年署。

张元疆:安徽桐城人,监生。二十三年任。

梁联璧:广东嘉应州人,监生。二十五年署。

张元疆:道光元年回任。

丁在中:顺天宛平人,议叙未入。四年署。

沈应清:浙江德清人,监生。五年署。

张元疆:五年回任。

易金杓:江苏仪征人,监生。五年署。

张元疆:九年回任。

傅鼎:顺天大兴人,议叙从九。十年署。

易金杓:十一年再署。

汪昱:直隶清宛人,吏员。十一年任。

赵秉湘:顺天大兴人,廪生。十三年兼署。

汪昱:十三年回任。

沈长应:浙江海宁州人,监生。十三年署。

汪昱:十四年回任。

陈杲:顺天大兴人,内阁供事。十七年署。

汪昱:二十一年回任。

高品城:江西庐陵人,监生。二十一年署。

汪昱:二十二年回任。

周晋昭:湖南长沙人,吏员。二十三年署。

俞国祺:顺天大兴人,供事。二十四年调。

沈树政:浙江绍兴人,监生。二十八年署。

俞国祺:二十九年回任。

沈兴文:浙江绍兴人,监生。咸丰三年调署。

王兆鸿:浙江绍兴人,监生。四年署。

沈忠照:浙江绍兴人,监生。八年署。

沈廷瑞:江西人,监生。六年署。

周焜:□□□□人,监生。十年署。

吴先藻:湖北江夏人,军功。十一年调。

张载熙:浙江会稽人,监生。同治二年任。

刘佶:顺天大兴人,供事。五年任。

李国召:四川蓬溪人,监生。八年署。

罗胜瀛:浙江人,监生。十一年任。

王滋圃:浙江人,监生。光绪元年任。

曹国桢:四川人,监生。四年任。

新竹典史(光绪四年,淡厅改为新竹县;竹堑巡检改为新竹典史)

陈炳焜:四川人,监生。五年署。

何应铃:广东人。六年署。

杨荣:浙江人,监生。七年任。

朱应铃:浙江人,监生。十年任。

傅若金:浙江人,附生。十一年任。

萧启元:浙江人,监生。十五年任。

萧启元:十八年再任。

屠宝泰:浙江人,监生。二十一年任。

大甲巡检(嘉庆二十一年,鹿港巡检移驻大甲)

李芸:四川蓬溪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署。

周承藻:湖南平江人,监生。二十一年任。

吴廷栋:江苏长州人,监生。二十一年署。

李绅:江西广昌人,监生。二十二年任。

译朱承然:□□□□人,进士。光绪九年调任。徐锡祉:光绪十年再次代理。彭达孙:苏州人,荫生。光绪十年代理。方祖荫:浙江人,监生。光绪十一年代理处理政务。张廷干:江西人,拔贡。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任职,十六年四月死于任上。沈茂荫:浙江绍兴人。光绪十六年代理。沈继曾:浙江人,监生,宜兰知县。光绪十七年调任。叶意深:浙江慈溪人,戊子年举人。光绪十八年十二月调来代理。刘威:浙江人,监生。光绪二十年代理。范克承:云南人,进士。光绪二十年调来代理,死于任上。王国瑞:广东广州府人,举人。光绪二十一年□。苗栗县知县(光绪十三年,新竹所属的南猫里地方增设一县;将竹南二堡、三堡、四堡改为苗栗县。该地处于偏远角落,初创工作也有很多尚未完成之处;现仍附录于此) 林桂芬:广东人,监生。光绪十四年代理。沈茂荫:相关记载承接前文。十六年任职。李铨:广东人,监生。光绪二十一年代理。竹堑巡检(雍正九年增设) 董正学:顺天大兴人,内阁供事。雍正十年任职。王心棠: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元年任职。胡卓:顺天宛平人,吏员。乾隆二年任职。徐垣:浙江分水人,监生。乾隆六年任职,死于任上。章日照: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七年任职。(此后至乾隆二十年,任职档案缺失。) 孙维德:江苏上海人,律吕馆供事。乾隆二十一年任职。卢廷梁:浙江海宁州人,吏员。乾隆二十四年任职。胡炯:浙江山阴人,监生。乾隆二十七年任职。虞好善:顺天大兴人,吏员,曾任台湾县典史。乾隆二十九年代理。胡昌晓:顺天大兴人,监生。乾隆二十九年任职。杜澣:江苏金匮人,监生。乾隆三十二年任职。胡楷:湖北江夏人,监生。乾隆三十二年任职(《通志》记作三十四年)。方在镐:湖北汉阳人,监生。乾隆三十五年任职。项光宗:江苏吴县人,吏员。乾隆三十九年任职。何榖:广东兴宁人,监生。乾隆四十年任职。员承容:镶蓝旗汉军,监生。乾隆四十四年任职。郭元章:顺天宛平人,供事。乾隆四十七年任职。李生椿:山西高平人,监生。乾隆四十七年任职。杨馨: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五十年任职。张芝馨:直隶南皮人。乾隆五十一年任职。殉难。李生椿:乾隆五十二年再次任职。张启进:安徽祁门人,监生。乾隆五十二年任职。沈芬:顺天文安人,附生。乾隆五十三年代理。张启进:乾隆五十四年回来任职。张承润:湖北汉阳人,监生。乾隆五十五年任职。章汝奎:顺天大兴人,监生。乾隆五十五年任职。苏鸿:湖北汉阳人,监生。嘉庆五年代理。章汝奎:嘉庆六年回来任职。顾荃:江苏元和人,议叙从九。嘉庆八年任职(《通志》记作九年)。范邦干:浙江会稽人,议叙从九。嘉庆十五年代理。冯宗炜:浙江山阴人,监生。嘉庆十七年代理。李华远:顺天大兴人,议叙从九。嘉庆十八年任职。陈鸿宝:江苏江宁人,监生。嘉庆二十年代理。李华远:嘉庆二十年回来任职。李芸:顺天大兴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任职。田光珣:山东巨野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代理。张元疆:安徽桐城人,监生。嘉庆二十三年任职。梁联璧:广东嘉应州人,监生。嘉庆二十五年代理。张元疆:道光元年回来任职。丁在中:顺天宛平人,议叙未入。道光四年代理。沈应清:浙江德清人,监生。道光五年代理。张元疆:道光五年回来任职。易金杓:江苏仪征人,监生。道光五年代理。张元疆:道光九年回来任职。傅鼎:顺天大兴人,议叙从九。道光十年代理。易金杓:道光十一年再次代理。汪昱:直隶清宛人,吏员。道光十一年任职。赵秉湘:顺天大兴人,廪生。道光十三年兼任代理。汪昱:道光十三年回来任职。沈长应:浙江海宁州人,监生。道光十三年代理。汪昱:道光十四年回来任职。陈杲:顺天大兴人,内阁供事。道光十七年代理。汪昱:道光二十一年回来任职。高品城:江西庐陵人,监生。道光二十一年代理。汪昱:道光二十二年回来任职。周晋昭:湖南长沙人,吏员。道光二十三年代理。俞国祺:顺天大兴人,供事。道光二十四年调任。沈树政:浙江绍兴人,监生。道光二十八年代理。俞国祺:道光二十九年回来任职。沈兴文:浙江绍兴人,监生。咸丰三年调来代理。王兆鸿:浙江绍兴人,监生。咸丰四年代理。沈忠照:浙江绍兴人,监生。咸丰八年代理。沈廷瑞:江西人,监生。咸丰六年代理。周焜:□□□□人,监生。咸丰十年代理。吴先藻:湖北江夏人,凭军功出身。十一年调任。张载熙:浙江会稽人,监生。同治二年任职。刘佶:顺天大兴人,供事。五年任职。李国召:四川蓬溪人,监生。八年代理任职。罗胜瀛:浙江人,监生。十一年任职。王滋圃:浙江人,监生。光绪元年任职。曹国桢:四川人,监生。四年任职。新竹典史(光绪四年,淡厅改为新竹县;竹堑巡检改为新竹典史)。陈炳焜:四川人,监生。五年代理任职。何应铃:广东人。六年代理任职。杨荣:浙江人,监生。七年任职。朱应铃:浙江人,监生。十年任职。傅若金:浙江人,附生。十一年任职。萧启元:浙江人,监生。十五年任职。萧启元:十八年再次任职。屠宝泰:浙江人,监生。二十一年任职。大甲巡检(嘉庆二十一年,鹿港巡检移驻大甲)。李芸:四川蓬溪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代理任职。周承藻:湖南平江人,监生。二十一年任职。吴廷栋:江苏长州人,监生。二十一年代理任职。李绅:江西广昌人,监生。二十二年任职。

李蒙源:顺天大兴人,监生。二十四年署。

李绅:道光元年回任。

沈应清:浙江德清人,监生。二年署。

李绅:三年回任。

谢得琛:广东平远人,监生。三年署。

沈应清:四年再署。

宗觐廷:江苏常熟人,监生。五年任。

张朝锡:江苏华亭人,监生。八年任。

毕以朗:山东文登人,监生。十年署。

黄为绂:四川江北厅主簿,捐升县丞。十年署。

蒋律武:江西铅山人,供事。十一年任。

杨维城:江苏金匮人,监生。十三年署。

沈长棻:浙江海宁州人,监生。十四年署。

高品城:见上。十六年署。

蒋律武:十六年回任。

谢得琛:二十一年再署。

周晋昭:见上。二十三年署。

张绍裘:广东镇平人,吏员。二十四年署。

俞国祺:见上。二十四年署。

江之源:江西宜黄人,监生。二十六年调。

张绍裘:二十八年再署。

陈澧:浙江山阴人,三十年任。

(以后至咸丰三年案阙)

夏靖之:四川广安州人,从九。咸丰四年署。

(以后至八年案阙)

庞辉祖:

李坦:□□人。九年署。

(以后至同治三年案阙)

卜孔谐:广东惠州人。〔同治〕三年署。

张星焕:江西新城人。四年署。

郑福安:广东香山人,监生。四年任。

孙绰:浙江山阴人,监生。五年署。

王懋功:浙江丽水人,监生。七年署。

许其棻:浙江山阴人,监生。七年任。

陈桐:浙江山阴人,监生。八年署。

刘佶:见上。八年署。

李国华:广东嘉应州人,供事。十年署。

许其芬:浙江绍兴人。

(以下至光绪二十一年案阙无稽)

余宠:浙江绍兴人。

朱岱源:浙江绍兴人。

淡水厅训导(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移彰化学训导分驻淡水;兼管噶玛兰学务)

张梦麟:闽县举人。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任。

庄芳碧:平和县举人。道光元年任。

王蓝田:晋江县举人。四年署。

王承纬:晋江县廪贡生。七年任。

范志伸:松溪县岁贡。十二年任。

陆芳:福州府举人。十年任。

方岱:霞浦县举人,彰化县学教谕。十三年兼署。

游金迪:顺昌县岁贡。十五年署。

高嘉丙:光泽县举人。十六年任。

曾师洙:惠安县举人。十九年任。

官寿相:安溪县副贡。十九年署。

王其宗:晋江县岁贡。二十年署。

郑廷理:闽县岁贡。二十四年署。

吴文焯:连江县举人。二十六年署。

黄汝翼:德化县举人。二十九年任。

邱葆棻:建宁府举人。咸丰元年任。

林建章:长乐县举人。二年署。

邵衡:侯官县举人。四年任。卒于官。

陈焕:龙岩州副贡。六年署。

王寿禧:福州府举人。七年署。卒于官。

李烘:晋江县举人。八年署。

蔡应魁:晋江县副贡。九年署。

赵锡林:建阳县优贡。同治元年署。

杨维章:闽县举人。二年署。

郑祥和:永春州岁贡。四年署。

刘松年:闽县举人。五年任。

刘其旋:闽县举人。八年任。

孙培甲:连江县增贡。九年任。

梁仲年:福州举人。十一年任。

董炳昌:福州举人。十三年任。

陈荣龙:福州附生。光绪三年任。

新竹县训导(光绪四年淡、新分治,将淡厅训导改为新竹县训导)

傅孝元:兴化举人。五年署。

林向年:福州附贡。五年任。

刘鸣盛:汀州附贡。八年任。

翁景藩:闽县举人。十一年任。

施天钧:福清廪贡。十三年任。

蔡凌霄:嘉义岁贡。十五年任。

叶萍香:嘉义增生。十六年任。

蓝丰年:凤山增生。十八年任。

宋及锋:凤山岁贡。十九年任。

武职

竹堑北路右营游击(道光七年,镇标右营移驻竹堑)

灵德:蒙古镶黄旗人。道光十年任。升参将。

关桂:福州人。十二年护。

保芝:贵州人。十三年任。

祥禄:满洲正白旗人。十五年任。

安定邦:四川华阳人。十九年任。

富春:满洲正蓝旗人。二十五年任。

富阿兴:满洲正黄旗人。二十八年任。

刘绍春:闽县人。二十八年护。

夏汝贤:四川广安州人。二十八年护。

凌敬先:广东化州人。二十九年护。

刘绍春:咸丰元年再护。

朱鸿恩:闽县人。二年任。

倪捷升:晋江人。四年护。

凌敬先:七年回任。

周逢时:福清人。十年署。

陈逢春:晋江人。十一年护。

普超:满洲镶黄旗人。十一年署。

王世清:直隶南和人,丙辰状元。同治四年任。

郭得高:闽县人。五年护。

李应升:广东信宜人。五年署。

徐荣生:南靖人。六年署。

李楚胜:湖南湘乡人。七年署。

炼锋:福州人。十一年任。

郝富有:河南人。十三年署。

黄天成:贵州人。光绪元年署。

乐文祥:浙江人。二年署。

吴世添:广东英德县人。三年任。

刘全:南安人。五年署。

福印:满洲正蓝旗人。六年任。

李英:广西人。九年署。

张得贵:湖南湘乡人。十年任。

袁绍从:河南人。十三年署。

林新:福州人。十三年任。

翁曦:建宁府人。十四年任。

林亮:潮州人。十六年署。

廖榕胜:广东人。十七年任。

刘有富:湖南人。十九年署。

廖榕胜:十九年回任。

〔以后至二十一年案阙〕

译李蒙源:顺天大兴人,监生。二十四年代理任职。李绅:道光元年回任。沈应清:浙江德清人,监生。二年代理任职。李绅:三年回任。谢得琛:广东平远人,监生。三年代理任职。沈应清:四年再次代理任职。宗觐廷:江苏常熟人,监生。五年任职。张朝锡:江苏华亭人,监生。八年任职。毕以朗:山东文登人,监生。十年代理任职。黄为绂:四川江北厅主簿,通过捐纳升任县丞。十年代理任职。蒋律武:江西铅山人,供事。十一年任职。杨维城:江苏金匮人,监生。十三年代理任职。沈长棻:浙江海宁州人,监生。十四年代理任职。高品城:此人的相关记载已在前文列出;十六年任署理官。蒋律武:十六年回任。谢得琛:二十一年再次代理任职。周晋昭:此人的相关记载已在前文列出;二十三年任署理官。张绍裘:广东镇平人,吏员。二十四年代理任职。俞国祺:此人的相关记载已在前文列出;二十四年任署理官。江之源:江西宜黄人,监生。二十六年调任。张绍裘:二十八年再次代理任职。陈澧:浙江山阴人。三十年任职。(此后至咸丰三年,档案缺失。) 夏靖之:四川广安州人,从九品。咸丰四年代理任职。(此后至八年,档案缺失。) 庞辉祖:李坦:□□人。九年代理任职。(此后至同治三年,档案缺失。) 卜孔谐:广东惠州人。同治三年代理任职。张星焕:江西新城人。四年代理任职。郑福安:广东香山人,监生。四年任职。孙绰:浙江山阴人,监生。五年代理任职。王懋功:浙江丽水人,监生。七年代理任职。许其棻:浙江山阴人,监生。七年任职。陈桐:浙江山阴人,监生。八年代理任职。刘佶:此人的相关记载已在前文列出;八年任署理官。李国华:广东嘉应州人,供事。十年代理任职。许其芬:浙江绍兴人。(以下至光绪二十一年,档案缺失,无法考核。) 余宠:浙江绍兴人。朱岱源:浙江绍兴人。淡水厅训导(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将彰化学训导移驻淡水;兼管噶玛兰学务)。张梦麟:闽县举人。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任职。庄芳碧:平和县举人。道光元年任职。王蓝田:晋江县举人。四年代理任职。王承纬:晋江县廪贡生。七年任职。范志伸:松溪县岁贡。十二年任职。陆芳:福州府举人。十年任职。方岱:霞浦县举人,彰化县学教谕。十三年兼任代理职务。游金迪:顺昌县岁贡。十五年代理任职。高嘉丙:光泽县举人。十六年任职。曾师洙:惠安县举人。十九年任职。官寿相:安溪县副贡。十九年代理任职。王其宗:晋江县岁贡。二十年代理任职。郑廷理:闽县岁贡。二十四年代理任职。吴文焯:连江县举人。二十六年代理任职。黄汝翼:德化县举人。二十九年任职。邱葆棻:建宁府举人。咸丰元年任职。林建章:长乐县举人。二年代理任职。邵衡:侯官县举人。四年任职。在任期间去世。陈焕:龙岩州副贡。六年代理任职。王寿禧:福州府举人。七年代理任职。在任期间去世。李烘:晋江县举人。八年代理任职。蔡应魁:晋江县副贡。九年代理任职。赵锡林:建阳县优贡。同治元年代理任职。杨维章:闽县举人。二年代理任职。郑祥和:永春州岁贡。四年代理任职。刘松年:闽县举人。五年任职。刘其旋:闽县举人。八年任职。孙培甲:连江县增贡。九年任职。梁仲年:福州举人。十一年任职。董炳昌:福州举人。十三年任职。陈荣龙:福州附生。光绪三年任职。新竹县训导(光绪四年淡水厅与新竹县分治,将淡水厅训导改为新竹县训导)。傅孝元:兴化举人。五年代理任职。林向年:福州附贡。五年任职。刘鸣盛:汀州附贡。八年任职。翁景藩:闽县举人。十一年任职。施天钧:福清廪贡。十三年任职。蔡凌霄:嘉义岁贡。十五年任职。叶萍香:嘉义增生。十六年任职。蓝丰年:凤山增生。十八年任职。宋及锋:凤山岁贡。十九年任职。武职。竹堑北路右营游击(道光七年,镇标右营移驻竹堑)。灵德:蒙古镶黄旗人。道光十年任职。升任参将。关桂:福州人。十二年代理任职。保芝:贵州人。十三年任职。祥禄:满洲正白旗人。十五年任职。安定邦:四川华阳人。十九年任职。富春:满洲正蓝旗人。二十五年任职。富阿兴:满洲正黄旗人。二十八年任职。刘绍春:闽县人。二十八年代理任职。夏汝贤:四川广安州人。二十八年代理任职。凌敬先:广东化州人。二十九年代理任职。刘绍春:咸丰元年再次代理任职。朱鸿恩:闽县人。二年任职。倪捷升:晋江人。四年代理任职。凌敬先:七年回任。周逢时:福清人。十年署理。陈逢春:晋江人。十一年护理。普超:满洲镶黄旗人。十一年署理。王世清:直隶南和人,丙辰科状元。同治四年任职。郭得高:闽县人。五年护理。李应升:广东信宜人。五年署理。徐荣生:南靖人。六年署理。李楚胜:湖南湘乡人。七年署理。炼锋:福州人。十一年任职。郝富有:河南人。十三年署理。黄天成:贵州人。光绪元年署理。乐文祥:浙江人。光绪二年署理。吴世添:广东英德县人。光绪三年任职。刘全:南安人。光绪五年署理。福印:满洲正蓝旗人。光绪六年任职。李英:广西人。光绪九年署理。张得贵:湖南湘乡人。光绪十年任职。袁绍从:河南人。光绪十三年署理。林新:福州人。光绪十三年任职。翁曦:建宁府人。光绪十四年任职。林亮:潮州人。光绪十六年署理。廖榕胜:广东人。光绪十七年任职。刘有富:湖南人。光绪十九年署理。廖榕胜:光绪十九年回任。〔此后至二十一年,案卷缺失〕

竹堑营守备(嘉庆十一年以前文案阙)

黄清泰:广东镇平人,军功义首。嘉庆十一年任。

叶国昌:福州人。十三年署。

黄廷耀:福州人。十四年署。

黄清泰:十六年回任。

翁朝龙:晋江人。十九年署。

马腾蛟:福州人。二十年署。

黄清泰:二十一年回任。

马腾蛟:二十二年再署。

罗必达:福州人。二十三年署。

熊振杨:福州人。二十四年署。

洪志高:福州人。二十五年署。

王耀:福州人。道光元年任。

杨长安:福州人。五年署。

洪志高:六年回任。

张荣森:福州人。八年署。

大甲中军守备(道光十年,竹堑营守备移驻大甲)

陈福龙:福州人。道光十年任。

关桂:见上。十一年任。

张朝森:福州人。十二年署。

岑廷高:闽县人。十四年任。

何必捷:闽县人。二十一年任。

汤得升:晋江人。二十三年署。

刘绍春:见上。二十三年署。

曾廷亮:闽县人。二十五年署。

邹若升:闽县人。二十六年署。

陈连春:晋江人。二十九年署。

洪金元:闽县人。三十年护。

倪捷升:见上。三十年署。

陈连春:咸丰二年再署。

詹国泰:海澄人。四年署。

杨建中:台湾人。六年护。

陈连春:九年回任。

戴捷春:长汀人。十一年署。

洪金元:十一年再署。

曾捷步:平和人。同治元年代。

陈兆麟:台湾人。二年署。

龚朝俊:邵武人。三年署。

郭得高:见上。三年署。

龚朝俊:五年再署。

郭得高:五年回任。

余大勋:湖南长沙人。六年任。

李忠元:湖南永定人。七年署。

龚朝俊:七年再署。

林谦:晋江人。八年代。

叶定国:同安人,武进士。八年署。

林守贵:安徽桐城人。九年署。

马嵩魁:河南邓州人,武进士,都司衔。九年署。

蓝贵馨:

(此下至光绪二十一年案阙无稽)

邱则超:广东人。

张荣贵:闽县人。

选举表

国家兴贤育才,其途不一:第于春官,曰进士。秋举于乡者,曰举人。乡试有文优而限于额者,取为副榜;准作贡生,曰副贡。拔天下府、州、县学生之尤者赴廷试,十二年一行,曰拔贡。学政三年试毕,遴各学生文行优者,每省录取数名,亦赴廷试,曰优贡。府、县学廪生按学额之多寡,以补廪食饩之先后为序,升诸大学,曰岁贡(如台北府学,则三年两贡;新竹县学,则四年一贡;苗栗县学,则六年一贡)。如遇朝廷庆典覃恩,则是年当贡者,为恩贡;次一人为岁贡。以上五贡,皆由学而升者也。若夫孝廉方正,遇特恩始举行,皆各附之表;例贡太繁,易于挂漏,阙焉。若夫武榜,亦国家储帅材之道也。武举之名,起于西汉;武进士设于唐。今则乡、会两试,与文一例。特为一表,亦见文、武并重;而地方习尚各有偏娴者,不能强也。至封荫,亦国家追崇恤勋大典;并附表于后。作选举表。

文

武

文

进士

恩贡

岁贡

孝廉方正

进士

郑用锡:道光三年癸未科林召棠榜。廪生。原籍同安。三甲候选知县,官至礼部铸印局员外、花翎四品衔(有传)。

黄骧云:九年己丑科李振钧榜。中港头份庄人,粤籍。官工部营缮司郎中。

郑士超:

(以上「厅志」所载进士三名,系新竹县籍;依序采入)

陈浚芝:光绪二十年甲午榜。原籍安溪。五品衔。

举人

何肇成:乾隆五十七年壬子科吴宏谟榜。附生。籍彰化;原籍诏安。七品衔。

郑用锡:嘉庆二十三年戊寅科叶大章榜(见进士)。

郭成金:嘉庆二十四年己卯科魏本唐榜。廪生。原籍南安。大挑教职。

黄骧云:同上。榜名龙光(见进士)。

林长青:道光元年辛巳恩科林文斗榜。府学廪生。原籍漳浦。

刘献廷:道光十四年甲午科林廷祺榜。猫里人,粤籍。

吴铭锺:道光十五年乙未恩科曾庆嵩榜。猫里人,粤籍。

陈学光:道光十九年己亥科叶修昌榜。猫里人,粤籍。

刘翰:同上。榜名桢,献廷子。粤籍。

李联芬:道光二十三年癸卯科曾照榜。竹堑人,籍晋江。

许超英:道光二十六年丙午科黄维岳榜。原籍同安。候选教谕。

黄延佑:同上。骧云子。府学生。粤籍。官侯官学教谕。

郑如松:同上。用锡子。府学优贡。原籍同安。蓝翎候选员外郎。

陈云史:道光二十九年己酉科卢纫芳榜。中港头份庄人,府学。粤籍。

黄延祚:咸丰五年乙卯科刘懿璜榜。骧云子。粤籍。现官晋江学教谕。

黄花节:同科,钦赐举人。

陈谦光:咸丰九年己未恩科补行戊午正科周度丰榜。中港头份庄人,粤籍。

罗万史:同治元年壬戌恩科补行辛酉正科王彬榜。咸菜瓮人,府学粤籍。

萧国香:同上。粤籍。

吴子光:同治四年乙丑科补行甲子科郭尚品榜。铜锣湾人,府学粤籍。

何清霖:同治六年丁卯科王赞元榜。府学附生。原籍惠安。

吴士敬:同治九年庚午科赵启植榜。增生。原籍同安。候选训导、内阁中书。

郑维藩:同治十二年癸酉科方兆福榜。附生。原籍南安县。

陈浚芝:光绪八年壬午科郑孝胥榜。廪生。原籍安溪县。

译竹堑营守备(嘉庆十一年以前的文案缺失) 黄清泰:广东镇平人,以军功获职,为义首。嘉庆十一年任职。叶国昌:福州人。嘉庆十三年署理。黄廷耀:福州人。嘉庆十四年署理。黄清泰:嘉庆十六年回任。翁朝龙:晋江人。嘉庆十九年署理。马腾蛟:福州人。嘉庆二十年署理。黄清泰:嘉庆二十一年回任。马腾蛟:嘉庆二十二年再次署理。罗必达:福州人。嘉庆二十三年署理。熊振杨:福州人。嘉庆二十四年署理。洪志高:福州人。嘉庆二十五年署理。王耀:福州人。道光元年任职。杨长安:福州人。道光五年署理。洪志高:道光六年回任。张荣森:福州人。道光八年署理。大甲中军守备(道光十年,竹堑营守备移驻大甲) 陈福龙:福州人。道光十年任职。关桂:有关他的记载已在前文列出。十一年任职。张朝森:福州人。道光十二年署理。岑廷高:闽县人。道光十四年任职。何必捷:闽县人。道光二十一年任职。汤得升:晋江人。道光二十三年署理。刘绍春:有关他的记载已在前文列出。二十三年代理任职。曾廷亮:闽县人。道光二十五年署理。邹若升:闽县人。道光二十六年署理。陈连春:晋江人。道光二十九年署理。洪金元:闽县人。道光三十年护理。倪捷升:有关他的记载已在前文列出。三十年代理任职。陈连春:咸丰二年再次署理。詹国泰:海澄人。咸丰四年署理。杨建中:台湾人。咸丰六年护理。陈连春:咸丰九年回任。戴捷春:长汀人。咸丰十一年署理。洪金元:咸丰十一年再次署理。曾捷步:平和人。同治元年代任。陈兆麟:台湾人。同治二年署理。龚朝俊:邵武人。同治三年署理。郭得高:有关他的记载已在前文列出。三年代理任职。龚朝俊:同治五年再次署理。郭得高:同治五年回任。余大勋:湖南长沙人。同治六年任职。李忠元:湖南永定人。同治七年署理。龚朝俊:同治七年再次署理。林谦:晋江人。同治八年代任。叶定国:同安人,武进士。同治八年署理。林守贵:安徽桐城人。同治九年署理。马嵩魁:河南邓州人,武进士,获都司衔。同治九年署理。蓝贵馨:(从这里以下至光绪二十一年,案卷缺失,无法考查) 邱则超:广东人。张荣贵:闽县人。选举表 国家选拔贤能、培养人才,途径不止一种:在春季由礼部主持的考试中考取的,称为进士;秋季在乡里参加乡试考取的,称为举人。乡试中有些人的文章优秀但受名额限制,被录取列入副榜;准许作为贡生,称为副贡。选拔天下府、州、县学生中最优秀的人赴京参加廷试,每十二年举行一次,称为拔贡。学政每三年考试完毕,选取各地学生中品行、文章优秀者,每省录取数人,也赴京参加廷试,称为优贡。府学、县学的廪生,按照学额多少,以补充廪食、领取廪饩的先后为次序,升入大学,称为岁贡(例如台北府学三年贡生两名;新竹县学四年贡生一名;苗栗县学六年贡生一名)。如果遇到朝廷庆典施行普遍恩典,那么当年应当贡举的人称为恩贡;下一名称为岁贡。以上五种贡生,都是从学校中逐级升取的。至于孝廉方正,只有遇到特别恩典时才举行选拔,都分别附列在本表中;例贡名目过于繁杂,容易遗漏,因此缺载。至于武科考试,也是国家储备将帅人才的途径。武举这一名称起于西汉;武进士制度设立于唐代。现在武科也像文科一样,分乡试、会试两级。特意另列一表,以显示文武并重;但各地的风俗习尚各有偏重和擅长之处,也不能强求一致。至于封荫,也是国家追尊先人、抚恤功臣的一项大典;一并附列在表后。于是编成《选举表》。文 武 文 进士 恩贡 岁贡 孝廉方正 进士 郑用锡:道光三年癸未科林召棠榜。廪生。原籍同安。三甲候选知县,官至礼部铸印局员外、花翎四品衔(有传)。黄骧云:道光九年己丑科李振钧榜。中港头份庄人,粤籍。官至工部营缮司郎中。郑士超:(以上《厅志》所载进士三名,均属新竹县籍;现依次采入) 陈浚芝:光绪二十年甲午榜。原籍安溪。五品衔。举人 何肇成:乾隆五十七年壬子科吴宏谟榜。附生。籍彰化;原籍诏安。七品衔。郑用锡:嘉庆二十三年戊寅科叶大章榜(见进士)。郭成金:嘉庆二十四年己卯科魏本唐榜。廪生。原籍南安。大挑教职。黄骧云:同上。榜名龙光(见进士)。林长青:道光元年辛巳恩科林文斗榜。府学廪生。原籍漳浦。刘献廷:道光十四年甲午科林廷祺榜。猫里人,粤籍。吴铭锺:道光十五年乙未恩科曾庆嵩榜。猫里人,粤籍。陈学光:道光十九年己亥科叶修昌榜。猫里人,粤籍。刘翰:同上。榜名桢,是刘献廷的儿子。粤籍。李联芬:道光二十三年癸卯科曾照榜。竹堑人,籍贯晋江。许超英:道光二十六年丙午科黄维岳榜。原籍同安。候选教谕。黄延佑:同上。黄骧云的儿子。府学生。粤籍。任侯官学教谕。郑如松:同上。郑用锡的儿子。府学优贡。原籍同安。蓝翎候选员外郎。陈云史:道光二十九年己酉科卢纫芳榜。中港头份庄人,府学学生。粤籍。黄延祚:咸丰五年乙卯科刘懿璜榜。黄骧云的儿子。粤籍。现任晋江学教谕。黄花节:同科,钦赐举人。陈谦光:咸丰九年己未恩科,补行戊午正科周度丰榜。中港头份庄人,粤籍。罗万史:同治元年壬戌恩科,补行辛酉正科王彬榜。咸菜瓮人,府学学生,粤籍。萧国香:同上。粤籍。吴子光:同治四年乙丑科,补行甲子科郭尚品榜。铜锣湾人,府学学生,粤籍。何清霖:同治六年丁卯科王赞元榜。府学附生。原籍惠安。吴士敬:同治九年庚午科赵启植榜。增生。原籍同安。候选训导,任内阁中书。郑维藩:同治十二年癸酉科方兆福榜。附生。原籍南安县。陈浚芝:光绪八年壬午科郑孝胥榜。廪生。原籍安溪县。

谢锡光:光绪十一年乙酉科童其浚榜。廪生。苗栗人,原籍嘉应州。

李师曾:光绪十九年癸巳恩科林旭榜。廪生。原籍晋江。希曾弟。

谢维岳:同上。苗栗人。府学廪生。粤籍。

郑家珍:光绪二十年甲午科伊象昂榜。廪生。原籍南安县。

弃仁山:同上。三湾人。附生。粤籍。

恩贡

林玺:乾隆五十五年。彰北县学。教职(有传)。

林超英:嘉庆二十四年。彰化,原籍同安县。

郑用铦:道光二十四年。用锡弟。府学。原籍同安县。

陈缉熙:道光二十六年。原籍惠安县。六品蓝翎候选教谕。

彭培桂:咸丰六年补考三年分。原籍同安县。

张有光:咸丰六年。原籍永春州。

郑程材:同治五年。原籍同安县。六品衔署福州府学训导。

郑如云:同治十三年。用铦子。原籍同安县。蓝翎同知衔候选训导。

黄如许:光绪五年。原籍惠安县。署彰化县学训导。

陈肇芳:光绪八年。原籍同安县。历署嘉义县训导;大甲人。旌表「孝友」。

刘锦标:光绪十五年。粤籍。

翁林煌:光绪十五年。原籍晋江县。

郑兆璜:光绪十七年补考十六年分。原籍同安县。

杜式珪:光绪十七年补考十六年分。原籍同安县。

岁贡

卢焕章:「厅志」载:『嘉庆元年。籍彰化』。今案「彰化县志」,岁贡并无其名。

张熏:嘉庆二十二年。籍彰化。

陈宗汉:

李有成:道光十年。

王国柱:道光十四年。

魏绍华:道光十八年。原籍安溪县。

叶呈芳:道光二十六年。原籍同安县。官闽县学教谕。

郭襄绣:同治元年。原籍南安县。候选训导。

陈梦藜:同治四年。粤籍。

锺有容:同治七年。粤籍。

林鹏霄:光绪八年。原籍同安县。署台湾县学教谕。

李祖训:光绪十二年补考十年分。联芬侄。署台湾府学训导。

吴逢清:光绪十二年。原籍晋江县。历署台湾县学训导。

李祖述:光绪十六年补考十五年分。联芬侄、祖训弟。

李希曾:光绪十七年补考十六年分。祖训、祖述侄。

黄廷交:光绪十九年补考十年分。粤籍。

郑如磻:光绪二十年分。原籍同安。候选州同。如松、如云功弟。

孝廉方正

郑用鉴:〔同治元年特诏举人〕。

武

武进士

武举人

武进士

周士超:乾隆五十八年癸丑科一甲三名。竹堑人,榜籍永春州。官至广东副将。

吴安邦:嘉庆元年丙辰科。籍彰化。官至闽安副将。

武举人

周士超:乾隆五十一年丙午科(见进士)。

吴安邦:乾隆六十年乙卯科(见进士)。

温斌元:嘉庆二十四年己卯科。府学。籍彰化。

吴兴邦:道光元年辛巳恩科。官千总。

张建邦:道光五年乙酉科。籍本城南雅庄。

林秋华:道光十一年辛卯科。籍六张犁。

吴奠邦:道光十二年壬辰科。原籍同安。

郑大经:道光二十六年丙午科。籍东城外。

列传

名宦(「厅志」所列「名宦」列传,均未暇编入)

乡贤

人瑞

孝友

节烈

名宦(「厅志」所列「名宦」列传,均未暇编入)

陈星聚,河南临颍人;道光己酉科举人。

同治十二年,任〔淡水厅同知〕。洁己爱民,实心任事。每断死刑,必为涕泣;而于盗贼抢案惩办,则不稍宽。到任后,亲往竹南二堡;三阅月,获著名盗首吴阿来。继往三角涌、大科崁,拿获数犯斩首。十余年,盗贼敛迹,皆星聚之力也。他如裁革口胥、删减船费、捐廉设建南北养济院、增加书院膏伙诸生乡试川资,举凡有裨益地方者,莫不尽力为之。淡水厅任内,两膺计典:一为诚恳笃实,洁己爱民;一为志坚守洁,慈惠爱民。诚不愧也!考试数次,所得皆知名士。

分治裁缺后,调补中路同知;抚番开山,不遗余力。六阅月,即升任台北知府;事皆开创,费出捐筹。劳瘁不辞,形神益惫。而城工一役,经营尤久。迨工程毕后,乞疾引退;适值法逆旋扰基、沪,又复维持一载。焦虑苦思,夜以继日;因病请假,卒于台北府署。

乡贤

林玺,字尔玉;竹堑人,恩贡生。性和厚,为乡闾矜式。遇亲友睚眦细故,辄以谈笑解之。年八十余,尚童颜如地上行仙(「彰化县志」)。

郑崇和,字其德、号诒庵;监生。籍金门;设教于淡,因家焉。九岁丧母,以耕读养志,得父欢。淹贯群籍,准先辈法程。门下多达材;晚益好宋儒书,令子弟时读数行,以窥圣学源流。

先,因贫困,有劝以刀笔营生者;崇和不屑为,衣食丧所守。洎家渐饶,粗粝如恒。不亲势要,尤敬惜字纸,不以口角伤人。待亲族,恩义备至。

嘉庆二十年岁歉,发粟平价。二十五年,施药,活命不少;死者助以棺。后垄,旧居也;设塾延师教之;人米三斗、钱三百、柴三担。自少至老,不履公庭;台俗分类,大讼兴,无有忍加诬者。当蔡牵乱,募勇守后垄,相为犄角。竹堑沿山屡被番害,设隘堵御,樵采便之。

道光四年,大吏运米赴津,首先应募。建文庙,亦捐赀为倡。入祀乡贤祠。

译谢锡光:光绪十一年乙酉科童其浚榜。廪生。苗栗人,原籍嘉应州。李师曾:光绪十九年癸巳恩科林旭榜。廪生。原籍晋江。李希曾的弟弟。谢维岳:同上。苗栗人。府学廪生。粤籍。郑家珍:光绪二十年甲午科伊象昂榜。廪生。原籍南安县。弃仁山:同上。三湾人。附生。粤籍。恩贡 林玺:乾隆五十五年。彰北县学。教职(有传)。林超英:嘉庆二十四年。彰化,原籍同安县。郑用铦:道光二十四年。郑用锡的弟弟。府学。原籍同安县。陈缉熙:道光二十六年。原籍惠安县。获授六品蓝翎,候选教谕。彭培桂:咸丰六年补考三年分。原籍同安县。张有光:咸丰六年。原籍永春州。郑程材:同治五年。原籍同安县。加六品衔,署任福州府学训导。郑如云:同治十三年。郑用铦的儿子。原籍同安县。加蓝翎同知衔,候选训导。黄如许:光绪五年。原籍惠安县。署任彰化县学训导。陈肇芳:光绪八年。原籍同安县。历任嘉义县训导;大甲人。获旌表“孝友”。刘锦标:光绪十五年。粤籍。翁林煌:光绪十五年。原籍晋江县。郑兆璜:光绪十七年补考十六年分。原籍同安县。杜式珪:光绪十七年补考十六年分。原籍同安县。岁贡 卢焕章:《厅志》记载:“嘉庆元年。籍彰化。”现在查考《彰化县志》,岁贡中并没有他的名字。张熏:嘉庆二十二年。籍贯彰化。陈宗汉:李有成:道光十年。王国柱:道光十四年。魏绍华:道光十八年。原籍安溪县。叶呈芳:道光二十六年。原籍同安县。任闽县学教谕。郭襄绣:同治元年。原籍南安县。候选训导。陈梦藜:同治四年。粤籍。锺有容:同治七年。粤籍。林鹏霄:光绪八年。原籍同安县。署任台湾县学教谕。李祖训:光绪十二年补考十年分。李联芬的侄子。署任台湾府学训导。吴逢清:光绪十二年。原籍晋江县。历任台湾县学训导。李祖述:光绪十六年补考十五年分。李联芬的侄子、李祖训的弟弟。李希曾:光绪十七年补考十六年分。李祖训、李祖述的侄子。黄廷交:光绪十九年补考十年分。粤籍。郑如磻:光绪二十年分。原籍同安。候选州同。郑如松、郑如云的同胞弟弟。孝廉方正 郑用鉴:〔同治元年特诏举人〕。武 武进士 武举人 武进士 周士超:乾隆五十八年癸丑科一甲三名。竹堑人,榜籍永春州。官至广东副将。吴安邦:嘉庆元年丙辰科。籍贯彰化。官至闽安副将。武举人 周士超:乾隆五十一年丙午科(见进士)。吴安邦:乾隆六十年乙卯科(见进士)。温斌元:嘉庆二十四年己卯科。府学。籍贯彰化。吴兴邦:道光元年辛巳恩科。任千总。张建邦:道光五年乙酉科。籍贯本城南雅庄。林秋华:道光十一年辛卯科。籍贯六张犁。吴奠邦:道光十二年壬辰科。原籍同安。郑大经:道光二十六年丙午科。籍贯东城外。列传 名宦(《厅志》所列“名宦”列传,都未能抽暇编入) 乡贤 人瑞 孝友 节烈 名宦(《厅志》所列“名宦”列传,都未能抽暇编入) 陈星聚,河南临颍人;道光己酉科举人。同治十二年,任淡水厅同知。他廉洁自守,爱护百姓,切实尽职。每次判处死刑,必定为之流泪哭泣;但对于盗贼抢劫案件的惩办,却一点也不宽纵。到任以后,亲自前往竹南二堡;三个月便捕获了著名盗首吴阿来。随后又前往三角涌、大科崁,捕获数名罪犯并斩首。十多年间,盗贼销声匿迹,都是陈星聚的功劳。其他如裁撤革除口胥、削减船费、捐出养廉银设置南北养济院、增加书院供给以及诸生参加乡试的路费等,凡是有益于地方的事情,没有不尽力去做的。他任淡水厅同知期间,两次受到考核褒奖:一次评为诚恳笃实、廉洁自守、爱护百姓;一次评为志向坚定、守身清廉、慈爱惠民。确实当之无愧!他主持考试多次,录取的都是有声望的士人。分治裁缺以后,调任中路同知;安抚番人、开山拓路,不遗余力。六个月后,就升任台北知府;各项事务都从头创办,费用靠捐款筹集。他不辞劳苦,身体和精神更加疲惫。至于城池工程这一项,筹划经营尤其长久。等工程完工后,请求以疾病为由退职;恰逢法军叛乱又扰及基、沪,便再次维持局面一年。焦虑苦思,日夜不停;因病请假,最终死于台北府署。乡贤 林玺,字尔玉;竹堑人,恩贡生。性情温和敦厚,是乡里的楷模。遇到亲友之间因细小事情发生嫌隙,总是用谈笑来化解。年过八十,仍面如儿童,仿佛在地上行走的仙人(《彰化县志》)。郑崇和,字其德,号诒庵;监生。籍贯金门;在淡水设馆授徒,于是便在那里安家。他九岁丧母,靠耕作和读书来修养志趣,使父亲感到欣慰。博览贯通群书,遵循前辈的规范和法则。门下有许多通达能干的人;晚年更加喜爱宋儒著作,让子弟时时诵读数行,以窥见圣学的源流。起初,他因家境贫困,有人劝他靠替人办理文书讼状谋生;郑崇和不屑于这样做,即使衣食困难,也不改变自己的操守。等到家境渐渐富裕,仍然像往常一样粗衣粗食。他不攀附权贵,尤其敬重并珍惜字纸,不因口角争执伤害别人。对待亲族,恩情义理周全至极。嘉庆二十年发生灾荒,他发放粮食并按平价出售。二十五年施舍药物,救活了不少人;对死者则资助棺材。后垄是他的旧居;他在那里设立私塾、聘请教师授课;每人供给米三斗、钱三百、柴三担。从年轻到老年,他从不踏入官府;台湾当地风俗有分类械斗,大规模诉讼发生时,没有人忍心加以诬陷。当蔡牵作乱时,他招募勇士守卫后垄,与各处互相呼应、形成犄角之势。竹堑沿山一带屡受番人侵害,他设置隘口加以堵御,使砍柴取薪的人得到便利。道光四年,大吏运米前往天津,他首先报名应募。修建文庙时,他也捐资倡导。后来入祀乡贤祠。

郑用锡,字在中、号祉亭;崇和子。少颕异,淹通经史百家;尤精于「易」。好吟咏。主明志书院讲席,汲引后进。淡自开辟,志乘无书,乃纂稿藏之。嘉庆戊寅(二十三年),举于乡;道光癸未(三年),成进士。开台二百余年,通籍自用锡始。

丁亥(七年),督建堑城,功加同知衔;复损京秩,签分兵部武选司,补授礼部铸印局员外郎,精勤称职。旋因母老乞养。

壬寅(二十二年),洋船扰大安口;率先募勇赴援,以功赏花翎。继获土地公港草鸟洋匪,加四品衔。〔咸丰〕甲寅(四年),在籍协办团练,劝捐津米,给二品封典。曾捐榖三千,赡父党、母党之贫乏者。南北漳、泉、粤各庄互闘,用锡躬诣慰解,并手书劝告,辄止;存活尤多。凡倡修学宫、桥渡及赈饥、恤寒,悉力为之。

治家最严,所编「家规」,子孙犹恪守之。晚筑北郭园以自娱,著述日富。着有「北郭园全集」。同治年间,入祀乡贤祠。

郑用鉴,字藻亭,竹堑城人;拔贡生。原籍同安。性恬淡。尝倡修文庙,复襄举义渡、义仓事。掌教明志书院,垂三十年。「厅志」稿,佐兄用锡兼修。以运津米劳,加内阁中书衔。同治元年,举孝廉方正。着「易经易读」、「静远堂文钞」,俱未付梓。光绪初年,入祀乡贤祠。

谨按「厅志」所载「先正」及「志余」两门,如黄骧云、林绍贤、郭成金、王士俊、林贵扬、李锡金、黄延祺、林占梅等,俱皆望重桑邦,足为乡闾表率。因仓皇撤局,未及附录;俟续修增入。合应声明。

人瑞

林贵扬,中港堡内湾庄人。年一百一岁。

邓暖,大坪顶人。年一百余岁。

叶拱,中港街番社人。同治九年举报时,年一百三岁。

陈瑞麟,厅治北门外水田街人。年一百岁。

陈康氏,厅治北门街人。年一百五岁。

江氏,新埔庄内山人;陈万成妻。一百三岁。

何氏,竿榛林庄人;张吉妻。年一百十岁。

林氏,浦仔庄人;吴讲妻。年一百十岁。

曾氏,厅治北门外水田后街仔苏鲁妻。同治十年举报时,年一百一岁。

徐氏,竹北六张庄人;林象贤妻。年一百岁,六代同堂。

林姜氏,竹南燔桃庄人。年一百三岁。

以上十一名,「厅志」所载;系新竹县辖,用特采入。

许氏,湳仔庄呈国治妻。光绪十四年举报,十五年卒。年一百三岁。

胡维三,本城南门内人。光绪二十年举报,二十一年卒。年一百三岁。

吴氏,本城北门外仑仔庄倪应学妻。光绪二十一年卒,年一百一岁。

林氏叶娘,西门外大南势庄郭绍民妻。现年一百岁(光绪二十年举报)。

以上人瑞四名,系采录光绪十九年「新竹县志」旧稿。

江阿庆,竹堑堡(即竹北一堡)火烧坑人(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九十二岁。

彭李强,竹堑堡坪林人(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九十岁。

何明熏,竹堑藤藔坑人(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九十一岁。

黄河清,竹堑堡九芎林校椅筐庄(即今树杞林堡)人(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九十一岁。

□氏,水坑口庄郑阿解妻。现年八十□岁。子献瑞。

黄阿石,竹北二堡新埔庄人(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九十岁。

刘良恩,竹北二堡石冈仔庄人(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九十七岁。

蔡阿华,竹北二堡大茅埔人(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九十□岁。

张阿旺,竹北二堡箭竹窝人(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九十九岁。

□氏,下横坑陈□妻(光绪十九年举报)。年一百二岁。

以上竹北一堡、竹北二堡寿民、寿妇九名,均属光绪十九年采访。现其存、其殁,尚未查明;姑存之,以备后来参考。

曾盖娘,竹堑城米市街李联城妻。现年八十二岁(详见「淡水厅志」「节孝」)。

孝友

李锡金,字谦光;堑城北门街人。

李联超,字汝前;本城北门街人。锡金子。

杨忠良,字森谅;竹堑城北门街人。

张首芳,原籍同安县;竹堑城北门内人。

陈大器,字子圭;泉州府惠安县獭窟人。

郑用钰,字圭亭;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

郑用谟,字训庭;竹堑城北门外水田庄人。

潘荣光,字华堂;竹北二堡新埔人。

曾呈泽,讳凤池;原籍同安县。北城外树林庄人。

郑如松,字友生、号荫波;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见上「选举表」)。

郑如恭,字尧羹;竹堑城北门外人。用钰子。

郑如城,字肇初;竹堑城北门外人,用鉴子。

吴士敬,字以让、号谨斋;竹堑城北门街人(见上「选举表」)。

陈缉熙,字维祯、号沙庄;竹堑城西门街人,恩贡生(见上「选举表」)。

郑廷珪,字君达;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厅增生。

陈紫垣,讳吟墙;竹堑城北门街人,原籍同安县。

张辉耀,讳定国;竹堑城北门内人,例贡生。

陈廷荣,字石泉;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

林文澜,字注生;竹堑城北门街人,原籍同安。

高沧浪,字澄淮;本城北门街人,原籍泉州府惠安县。

杜怡和,名喜;竹南二堡后垄街人。子有辉,廪生。

译郑用锡,字在中,号祉亭;郑崇和的儿子。年少时聪颖出众,博通经史和诸子百家;尤其精通《易》。喜爱吟诗作赋。主持明志书院讲席,提携引进后辈。淡水自开发以来,志书一直没有成书,于是他编纂稿本收藏起来。嘉庆戊寅(二十三年),乡试中举;道光癸未(三年),考中进士。台湾开发二百多年后,取得正式官籍的进士从郑用锡开始。丁亥(七年),督办修建堑城,因功加同知衔;又损京秩,签分兵部武选司,补授礼部铸印局员外郎,精勤办事,称职有声。随后因母亲年老,请求回籍奉养。壬寅(二十二年),洋船侵扰大安口;他率先招募勇士前往援助,因功赏赐花翎。后来又在土地公港捕获草鸟洋匪,加四品衔。〔咸丰〕甲寅(四年),在原籍协助办理团练,劝募捐款运米到天津,获授二品封典。他曾捐谷三千,赈济父族、母族中的贫困者。南北各地漳、泉、粤人聚居的村庄互相械斗,郑用锡亲自前往慰问调解,并亲笔写信劝告,往往因此平息;保全救活的人尤其多。凡是倡导修建学宫、桥梁渡口,以及赈济饥民、抚恤寒苦等事,他都尽力去做。他治家最为严整,所编的《家规》,子孙至今仍谨慎遵守。晚年修筑北郭园来自我娱乐,著述日益丰富。著有《北郭园全集》。同治年间,入祀乡贤祠。郑用鉴,字藻亭,竹堑城人;拔贡生。原籍同安。性情恬淡。曾倡议修缮文庙,又协助办理义渡、义仓等事。掌教明志书院,近三十年之久。《厅志》稿本由他协助兄长郑用锡共同编修。他因运米到天津的劳绩,加内阁中书衔。同治元年,被举为孝廉方正。著有《易经易读》《静远堂文钞》,都没有刊刻。光绪初年,入祀乡贤祠。谨按:《厅志》所载“先正”和“志余”两门,如黄骧云、林绍贤、郭成金、王士俊、林贵扬、李锡金、黄延祺、林占梅等人,都在乡里享有很高声望,足以作为乡里的表率。由于仓促撤局,来不及附录;等以后续修时再增入。现一并声明。人瑞 林贵扬,中港堡内湾庄人。享年一百一岁。邓暖,大坪顶人。享年一百多岁。叶拱,中港街番社人。同治九年举报时,年一百三岁。陈瑞麟,厅治北门外水田街人。享年一百岁。陈康氏,厅治北门街人。享年一百五岁。江氏,新埔庄内山人;陈万成的妻子。享年一百三岁。何氏,竿榛林庄人;张吉的妻子。享年一百十岁。林氏,浦仔庄人;吴讲的妻子。享年一百十岁。曾氏,厅治北门外水田后街仔苏鲁的妻子。同治十年举报时,年一百一岁。徐氏,竹北六张庄人;林象贤的妻子。享年一百岁,六代同堂。林姜氏,竹南燔桃庄人。享年一百三岁。以上十一人,均为《厅志》所载,且属于新竹县管辖,所以特意采录收入。许氏,湳仔庄呈国治的妻子。光绪十四年举报,十五年去世。享年一百三岁。胡维三,本城南门内人。光绪二十年举报,二十一年去世。享年一百三岁。吴氏,本城北门外仑仔庄倪应学的妻子。光绪二十一年去世,享年一百一岁。林氏叶娘,西门外大南势庄郭绍民的妻子。现年一百岁(光绪二十年举报)。以上四名人瑞,是从光绪十九年《新竹县志》旧稿中采录的。江阿庆,竹堑堡(即竹北一堡)火烧坑人(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九十二岁。彭李强,竹堑堡坪林人(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九十岁。何明熏,竹堑藤藔坑人(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九十一岁。黄河清,竹堑堡九芎林校椅筐庄(即今树杞林堡)人(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九十一岁。□氏,水坑口庄郑阿解的妻子。现年八十□岁。儿子是献瑞。黄阿石,竹北二堡新埔庄人(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九十岁。刘良恩,竹北二堡石冈仔庄人(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九十七岁。蔡阿华,竹北二堡大茅埔人(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九十□岁。张阿旺,竹北二堡箭竹窝人(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九十九岁。□氏,下横坑陈□的妻子(光绪十九年举报)。享年一百二岁。以上竹北一堡、竹北二堡的寿民、寿妇共九人,都是光绪十九年采访所得。现在他们是生是死,尚未查明;暂且保存这些记载,以备后人参考。曾盖娘,竹堑城米市街李联城的妻子。现年八十二岁(详见《淡水厅志·节孝》)。孝友 李锡金,字谦光;堑城北门街人。李联超,字汝前;本城北门街人。李锡金的儿子。杨忠良,字森谅;竹堑城北门街人。张首芳,原籍同安县;竹堑城北门内人。陈大器,字子圭;泉州府惠安县獭窟人。郑用钰,字圭亭;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郑用谟,字训庭;竹堑城北门外水田庄人。潘荣光,字华堂;竹北二堡新埔人。曾呈泽,讳凤池;原籍同安县。北城外树林庄人。郑如松,字友生,号荫波,是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上文《选举表》中也列有他的资料。郑如恭,字尧羹;竹堑城北门外人。郑用钰的儿子。郑如城,字肇初;竹堑城北门外人,郑用鉴的儿子。吴士敬,字以让,号谨斋,是竹堑城北门街人;上文《选举表》中也列有他的资料。陈缉熙,字维祯,号沙庄,是竹堑城西门街人,因恩贡取得贡生资格;上文《选举表》中也列有他的资料。郑廷珪,字君达,是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厅增生。陈紫垣,讳吟墙,是竹堑城北门街人,原籍同安县。张辉耀,讳定国,是竹堑城北门内人,例贡生。陈廷荣,字石泉,是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林文澜,字注生,是竹堑城北门街人,原籍同安。高沧浪,字澄淮,是本城北门街人,原籍泉州府惠安县。杜怡和,名喜,是竹南二堡后垄街人。他的儿子有辉,是廪生。

潘清溪,字云渠;竹北二堡新埔街人。蓝翎同知衔。

郑秉经,字贞甫;竹堑北城外水田街人。候选训导。

黄朝品,字镜堂;竹堑城北门人,原籍泉州府晋江县。

翁林萃,字史云;竹堑城北门内人。蓝翎同知衔。

翁林英,字史贞;竹堑城北门街人。候选通判。

陈敬义,讳两仪;竹堑城北门街人。

陈清淮,讳长水;竹堑城北门街人。

陈清光,讳耀;竹堑城北门街人。清淮弟。

郑如兰,字香榖;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

高廷琛,字瑛甫;竹堑城榖仓口人。

陈肇芳,字崧甫;竹南大甲堡人,原籍同安县。恩贡生,署嘉义县学训导(见上「选举表」)。

节烈

黄氏鹤娘,中港石女。年十七,侍东势庄增生郑琨。性柔顺,与嫡卢氏和睦。卢先卒,劝琨再娶继室,自居媵列。生二子。夫殁数月,二子亦相继殇。氏日夜哀哭,誓不独生;家人与其母防之綦密,且再三婉劝,姑从之。迨夫柩营葬毕,乃开箧取翦刀断舌以殉;其母号呼望救,家人奔视,舌已吞下。越二日,乃卒。时年三十二岁,道光二十五年事。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准旌;十六年,入祀节孝祠。墓在双溪葫芦堵(采录郑氏家谱)。

江氏担娘,竹堑瑞女。年十九岁,适东城外东势庄儒士郑琳为妻。孝舅姑、和妯娌,阃内无怨言。夫病年余,氏服侍汤药,未尝少懈。夫亡,哀哭惨烈,誓不独生;家人多方劝慰,氏佯许诺,从容治丧。其次日,夫殓毕。是夜,私袭衣裳;越早,焚香向夫灵柩前大哭,入帷中饮鸩而卒(「厅志」载:投缳死);时年二十六。夫家舁其柩,与夫合葬于南势山番子岭。至今节烈之名,人争颁之。道光十七年,请旌。同治五年丙寅,嗣男希康建坊于水田尾庄。光绪九年,入祀节孝祠(采录郑氏家谱)。

谨按「厅志」所载列女甚多,所属新竹县辖者,例应采入。又光绪十五年题准旌表之节孝、节烈属新竹县辖者,案卷县署已散失;俟搜罗「新竹县志」遗稿与「厅志」所载,一齐补入。

卷五

考一 风俗

考二 古迹

考三 兵燹

考一风俗

风俗云者,盖俗所尚,相习成风。苟无大戾乎政教,尽可俯听诸民情。新竹前隶淡水,富饶虽不如,而醇美则过焉。其间土著者,有闽俗、粤俗、番俗之分。谨将嗜啫、习尚逐一胪陈,他日輶轩到此采风问俗,谅不废斯篇。作风俗考。

一、士习为风化之原,故教先胶庠而后民庶。守斯土者,类皆尊儒重道,设塾延师。百余年间,人文蔚起,饶有海滨邹鲁风(「旧志」称为全台之冠)。四方结社,会文院课之外,复加私课。至后生小子就学数年,缙绅先生加设小讲会,朔、望考试,榜列甲、乙,奖赏有差;栽培之意厚矣!其俗,尤敬惜字纸。雇工沿途收拾,付火焚灰;遇子、午、卯、酉年,装贮竹箱,盛陈香花,鼓乐护送大海。亦一时盛事也。

一、农事为粒食之本,古先王贵粟重农,亲耕以劝,实为政要着也。新竹田多、园少,筑陂、筑圳,水利毕通。田则播插粳稻、糯稻,一年二获;园则杂种地瓜为多(晚季田亦兼种地瓜)。其余如麻、菽、麦、黍、稷、菁以及甘蔗、落花生等物,其栽培也渥、其耘锄也厚。岁时祈报,里中鸠资祭社(土神);祭毕会饮,俗呼食福(春二月二日、秋八月十五)。有佃户等自备工本,向田主贌田耕种。先纳无利银于田主,名曰「碛地」(亦有不用「碛地」银者,并不立契约),定租立限;满则起耕别贌,田主以「碛地」银如数交还。每年早稻登场,田主所收曰「小租」、陂长所收曰「水租」,皆佃户供纳;田纳榖、园则纳银。亦有先纳租银而后受耕者,不立贌耕字,并无「碛地」银。凡田器、牛、种,皆佃自备。其或荒地未垦、溪边浮复者,贌佃开垦成田,须三、五年田主方勘界定租。垦费佃人自备者,则限年多而纳租少;田主给与者,则限年少而纳租多。田中有庐,编茅为之,外植莿竹;各庄皆然。

一、女红为布帛所系。而新竹蚕桑不事、纺织无闻,妇人多学刺绣;花卉、禽鸟皆针线绣成,精致如绘。他若衣裳针绽,不假外人;甚有刀尺精良,为裁缝所不及者。富家,虽中馈亦雇人代理;贫则代人浣衣、代人裁缝,或织小帛(妇人缠足所用)、或织带,大小花纹俱工。

竹南大甲,善织嘉纹草席;近山一带,兼事采茶。乡下秋季,兼拾落花生(俗呼摆涂豆);或制麻、制苎,皆以女工为之。

译潘清溪,字云渠,是竹北二堡新埔街人,具有蓝翎同知衔。郑秉经,字贞甫,是竹堑北城外水田街人,候选训导。黄朝品,字镜堂,是竹堑城北门人,原籍泉州府晋江县。翁林萃,字史云,是竹堑城北门内人,具有蓝翎同知衔。翁林英,字史贞,是竹堑城北门街人,候选通判。陈敬义,讳两仪,是竹堑城北门街人。陈清淮,讳长水,是竹堑城北门街人。陈清光,讳耀,是竹堑城北门街人,是清淮的弟弟。郑如兰,字香榖,是竹堑城北门外水田街人。高廷琛,字瑛甫,是竹堑城榖仓口人。陈肇芳,字崧甫,是竹南大甲堡人,原籍同安县。由恩贡取得生员资格,代理嘉义县学训导一职;相关记载载于《选举表》中。节烈 黄氏鹤娘,是中港石女。十七岁时,嫁给东势庄增生郑琨为妾。她性情柔顺,与正妻卢氏和睦相处。卢氏先去世,黄氏劝郑琨再娶继室,自己居于媵妾之列。她生了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几个月后,两个儿子也相继夭折。黄氏日夜哀哭,发誓不独自活下去;家人和她的母亲严密防范,并且再三委婉劝解,她姑且答应了。等到丈夫的棺柩营葬完毕,她才打开箱子取出剪刀割断舌头以殉死;她的母亲大声呼喊求救,家人跑来看时,舌头已经吞下。过了两天,她才去世。死时三十二岁,这是道光二十五年的事。光绪十五年十二月,获准旌表;十六年,入祀节孝祠。墓在双溪葫芦堵(采录自郑氏家谱)。江氏担娘,是竹堑瑞女。十九岁时,嫁给东城外东势庄儒士郑琳为妻。她孝敬公婆,与妯娌和睦,家内从无怨言。丈夫患病一年多,她服侍汤药,从未稍有懈怠。丈夫去世后,她悲哀哭泣,情状惨烈,发誓不独自活下去;家人多方劝慰,她假装答应,从容料理丧事。第二天,丈夫入殓完毕。当夜,她私下穿好衣裳;到了清晨,在丈夫灵柩前焚香大哭,进入帷帐中饮鸩而死(《厅志》记载为上吊而死);当时二十六岁。夫家抬着她的棺柩,与丈夫合葬在南势山番子岭。直到今天,她节烈的名声仍为人们争相传颂。道光十七年,请求旌表。同治五年丙寅,嗣子希康在水田尾庄建坊。光绪九年,入祀节孝祠(采录自郑氏家谱)。谨按:《厅志》所记载的列女很多,其中属于新竹县辖区的,按例应当采录收入。又,光绪十五年题准旌表的节孝、节烈人物中,属于新竹县辖区的,案件卷宗已经在县署散失;待搜集《新竹县志》遗稿和《厅志》的记载后,一并补入。卷五 考一 风俗 考二 古迹 考三 兵燹 考一 风俗 所谓风俗,就是地方习俗所崇尚的事物,彼此沿袭而形成的风气。只要不严重违背政令教化,都可以顺从民情。新竹以前隶属淡水,富庶丰饶虽比不上淡水,但淳厚美好却超过那里。其中土著居民分为闽俗、粤俗和番俗。现谨将他们的嗜好和习尚逐一陈述,日后使者来到这里采集风俗、访问民情,想来也不会废弃这一篇。于是作《风俗考》。一、士人的习尚是风俗教化的根本,所以教化应先从学校开始,再推广到平民。守治此地的人,大多尊崇儒学、重视道义,设立私塾聘请教师。一百多年间,文教兴盛,颇有海滨邹鲁的风气(《旧志》称其为全台之冠)。各地结社,在会文、院课之外,又增设私课。后来年轻子弟入学数年,缙绅先生又设立小讲会,每月初一、十五考试,榜上列甲、乙等次,奖赏各有差别;培养人才的用意十分深厚!当地习俗尤其敬重爱惜字纸。雇人沿途拾取,交付焚烧成灰;逢子、午、卯、酉年,便装入竹箱,盛放香花,由鼓乐护送到大海中。这也是一时的盛事。一、农业是粮食的根本。古代先王重视粟米和农业,亲自耕作以作劝导,确实是治理国家的重要事务。新竹田地多、园地少,修筑陂塘、圳渠,水利全部畅通。田地播种粳稻、糯稻,一年收获两次;园地多杂种地瓜(晚季田也兼种地瓜)。其余如麻、豆、麦、黍、稷、菁,以及甘蔗、花生等物,栽培都很肥茂,耕耘锄草也很精细。每逢时节祈福报谢,乡里共同筹资祭祀土地神。祭祀完毕聚饮,俗称“食福”(春季二月二日、秋季八月十五日)。有些佃户自行准备工本,向田主租田耕种。先把无利息的银钱交给田主,名叫“碛地”(也有不使用“碛地”银的,不立契约),然后确定租额、订立期限;期限届满便停止耕种,另行租佃,田主按数退还“碛地”银。每年早稻收获入场后,田主所收的叫“小租”,陂长所收的叫“水租”,都由佃户缴纳;田地缴纳谷物,园地则缴纳银钱。也有先缴租银、然后接受耕种的,不立租耕文书,也没有“碛地”银。所有田具、耕牛和种子,都由佃户自行准备。有些荒地尚未开垦,或溪边冲积后重新形成的土地,由佃户租来开垦成田,必须过三、五年,田主才勘定界址、确定租额。开垦费用由佃户自备的,租期较长而租额较少;由田主提供的,租期较短而租额较多。田中有茅屋,用茅草编成,屋外种植刺竹;各个庄子都是这样。一、女红关系到布帛生产。可是新竹不从事蚕桑,纺织也没有名声,妇女大多学习刺绣。花卉、禽鸟都用针线绣成,精致得像绘画一样。至于衣裳缝补,不用请外人;甚至有人裁剪技艺精良,超过裁缝。富裕人家即使是操持家务,也雇人代办;贫穷人家则替别人洗衣、裁缝,或者织小帛(妇女缠足所用),或者织带子,大小花纹都很精巧。竹南大甲擅长织造嘉纹草席;靠近山地一带,也兼事采茶。乡下秋季还兼拾落花生(俗称“摆涂豆”);或者制麻、制苎,这些都由妇女操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