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令第二
商子 秦 商鞅
提要
卷一
更法第一
垦令第二
农战第三
去强第四
卷二
说民第五
算地第六
开塞第七
卷三
壹言第八
错法第九
战法第十
立本第十一
兵守第十二
靳令第十三
修权第十四
卷四
徕民第十五
刑约第十六亡佚
赏刑第十七
画策第十八
卷五
境内第十九
弱民第二十
御盗第二十一亡佚
外内第二十二
君臣第二十三
禁使第二十四
慎法第二十五
定分第二十六
提要
《商子》五卷,旧本题秦商鞅撰。鞅事迹具《史记》。鞅封於商,号商君,故《汉志》称《商君》二十九篇,《三国志·先主传注》,亦称《商君书》。其称《商子》,则自《隋志》始也。陈振孙《书录解题》云,《汉志》二十九篇,今二十八篇,已亡其一。晁公武《读书志》则云,本二十九篇,今亡者三篇。《读书志》成於绍兴二十一年,既云已阙三篇。《书录解题》成於宋末,乃反较晁本多二篇。殆两家所录,各据所见之本,故多寡不同欤。此本自更法至定分,目凡二十有六,似即晁氏之本。然其中第十六篇、第二十一篇又皆有录无书,则并非宋本之旧矣。《史记》称读鞅开塞书,在今本为第七篇,文义甚明。司马贞作《索隐》,乃妄为之解,为晁公武所讥。知其书唐代不甚行,故贞不及睹。又《文献通考》引周氏《涉笔》,以为鞅书多附会後事,疑取他词,非本所论著。然周氏特据文臆断,未能确证其非。今考《史记》,称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鞅欲反,惠王乃车裂鞅以徇。则孝公卒後,鞅即逃死不暇,安得著书?如为平日所著,则必在孝公之世,又安得开卷第一篇即称孝公之谥?殆法家者流掇鞅馀论,以成是编,犹管子卒於齐桓公前,而书中屡称桓公耳。诸子之书,如是者多。既不得撰者之主名,则亦姑从其旧,仍题所托之人矣。
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脩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垦令第二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译商子 秦 商鞅
提要
卷一
更法第一
垦令第二
农战第三
去强第四
卷二
说民第五
算地第六
开塞第七
卷三
壹言第八
错法第九
战法第十
立本第十一
兵守第十二
靳令第十三
修权第十四
卷四
徕民第十五
刑约第十六 亡佚
赏刑第十七
画策第十八
卷五
境内第十九
弱民第二十
御盗第二十一 亡佚
外内第二十二
君臣第二十三
禁使第二十四
慎法第二十五
定分第二十六
提要
《商子》五卷,旧本题为秦国人商鞅所撰。商鞅的事迹在《史记》中有详细记载。商鞅被封于商地,号称商君,所以《汉书·艺文志》称其为《商君》二十九篇,《三国志·先主传注》也称其为《商君书》。称其为《商子》,是从《隋书·经籍志》开始的。陈振孙在《书录解题》中说,《汉书·艺文志》记载有二十九篇,现在只有二十八篇,已经丢失了一篇。晁公武在《读书志》中却说,原本有二十九篇,现在丢失了三篇。《读书志》成书于绍兴二十一年,既然说已经缺失三篇。《书录解题》成书于南宋末年,反而比晁公武的本子多出两篇。大概两家所收录的,各自依据所见的版本,所以篇数多少不同吧。这个本子从《更法》到《定分》,目录共有二十六篇,似乎就是晁公武所见的本子。然而其中第十六篇、第二十一篇又都有目录而无正文,那就并非宋代的旧本了。《史记》称读商鞅的《开塞》书,在现在的本子中是第七篇,文义非常明白。司马贞作《索隐》,却胡乱加以解释,被晁公武所讥讽。由此可知这本书在唐代不太流行,所以司马贞没有看到。又《文献通考》引用周氏《涉笔》,认为商鞅的书多附会后事,怀疑是选取他人的言辞,并非商鞅本人所论述著述。然而周氏只是根据文意主观臆断,未能确证其非。现在考证《史记》,称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想要谋反,惠王于是车裂商鞅来示众。那么孝公去世后,商鞅连逃命都来不及,怎么能著书?如果是平日所著,那必定在孝公在世时,又怎么能开篇第一篇就称孝公的谥号?大概是法家流派收集商鞅的遗论,以此编成此书,就像管子死于齐桓公之前,而书中屡次称颂桓公一样。诸子百家的书,像这样的很多。既然无法确定撰著者的主名,那就暂且沿袭旧称,仍然题署所托之人了。
更法第一
秦孝公筹划治国大计,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侍奉在君王面前。考虑世事的变化,探讨确立正法的根本,寻求使百姓顺从的方法。
孝公说:“继承君位不忘国家社稷,是君王的道义;确立法度务必使君主长久,是臣子的行为。现在我想变法来治理国家,更改礼制来教化百姓,担心天下人议论我。”
公孙鞅说:“我听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能成功,做事疑虑重重就不会有功效。’君王赶快确定变法的决心,千万不要顾虑天下人的议论。况且那些行为高出常人的人,本来就会被世俗所非议;那些有独到见解的人,必定会被民众所轻慢。古语说:‘愚昧的人对已成之事尚且不明,智慧的人对未萌之事却能预见。百姓不可以和他们商量事情的开端,但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后的快乐。’郭偃的法令说:‘论述至高德行的人,不和世俗同流;成就大功业的人,不与众人谋议。’法度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制是用来便利事务的。因此圣人如果可以使国家强盛,就不效法旧制;如果可以使百姓得利,就不遵循旧礼。”
孝公说:“好!”
甘龙说:“不是这样。我听说:‘圣人不改变百姓的习俗来教化,智慧的人不改变法度来治理。’顺应百姓的习俗来教化的,不劳苦就能成功;依据法度来治理的,官吏熟悉而百姓安定。现在如果变法,不遵循秦国的旧制,更改礼制来教化百姓,我担心天下人议论君王,希望您仔细考察。”
公孙鞅说:“您所说的,是世俗的言论。那些普通人安于旧有的习惯,学者沉溺于所听说的知识。这两类人,是用来居官守法的,不是可以和他们讨论法度之外的事的。夏、商、周三代礼制不同而称王,五霸法度不同而称霸。所以智慧的人制定法度,而愚昧的人受制于法度;贤明的人更改礼制,而不贤的人拘泥于礼制。拘泥于礼制的人不值得和他们谈论政事,受制于法度的人不值得和他们讨论变革。君王不要犹豫了。”
杜挚说:“我听说:‘利益不到百倍,不改变法度;功效不到十倍,不更换器具。’我听说:‘效法古代没有过错,遵循礼制没有邪僻。’君王请考虑吧!”
公孙鞅说:“前世教化不同,效法哪一代的古制?帝王制度不相沿袭,遵循哪一代的礼制?伏羲、神农,只教化而不诛杀;黄帝、尧、舜,诛杀而不发怒;到了周文王、周武王,各自顺应时代而立法,根据事务而制礼。礼制、法度随着时代而确定;制度、法令各自顺应当时的适宜;兵器甲胄装备,各自便于使用。所以我才说:治理国家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有利于国家就不必效法古代。商汤、周武王的称王,不修习古制而兴起;殷商、夏朝的灭亡,不改变礼制而亡国。那么违背古制的未必可以非议,遵循礼制的未必值得称道。君王不要犹豫了。”
孝公说:“好!我听说穷巷多怪异,偏狭的学问多辩论。愚昧者的嘲笑,智者为之悲哀;狂人的快乐,贤者为之丧气。拘泥于世俗的议论,我不再怀疑了。”于是便颁布了垦草令。
垦令第二
没有滞留的政务,那么奸邪的官吏就来不及为私利而损害百姓。而百官的政务不相牵制,那么农夫就有空闲的时间;奸邪的官吏来不及为私利而损害百姓,那么农夫就不会遭受败坏。农夫不遭受败坏而有空闲的时间,那么荒地必定会被开垦了。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贱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不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子、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农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贾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农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则草必垦矣。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概。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则余子不游事人,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迂者不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征不烦。民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赍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
令送粮无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速来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必垦矣。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为奸不勉。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农民不败,则草必垦矣。
农战第三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官无爵。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
译按粮食产量征税,那么上级标准统一,百姓负担公平。上级标准统一,就建立威信;有了威信,臣下就不敢做邪恶的事。百姓负担公平,就谨慎;谨慎,就难以改变志向。上级有威信而官员不敢做邪恶的事,百姓谨慎而难以改变志向,那么下层不非议上级,中层不苦于官员。下层不非议上级,中层不苦于官员,那么壮年百姓就会勤于农事而不改变志向。壮年百姓勤于农事而不改变志向,那么年轻百姓就会不停地效仿。年轻百姓不停地效仿,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不凭借外在的权势、爵位来任用官员,那么百姓就不崇尚学问,也不轻视农业。百姓不崇尚学问,就愚昧;愚昧,就没有对外交往;没有对外交往,国家就安定而没有危险。百姓不轻视农业,就会勉力从事农事而不偷懒。国家没有危险,百姓勉力从事农事而不偷懒,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俸禄丰厚而赋税繁多,供养人口众多的,是败坏农业的人。就按照他们供养人口的数量来降低他们的地位并加重他们的劳役,那么那些逃避正业、游手好闲的百姓就没有地方获取食物。百姓没有地方获取食物,就一定会从事农业;从事农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让商人不能买入粮食,农民不能卖出粮食。农民不能卖出粮食,那么懒惰的农民就会勉力勤勉。商人不能买入粮食,那么丰年也不会增加快乐。丰年不增加快乐,那么荒年就没有丰厚的利润。没有丰厚的利润,那么商人就胆怯;商人胆怯,就想要从事农业。懒惰的农民勉力勤勉,商人想要从事农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音乐服饰不在各县间流通,那么百姓劳作时不旁顾,休息时不听邪音。休息时不听邪音,那么心气就不淫乱。劳作时不旁顾,那么心意就一定专一。心意专一而心气不淫乱,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不得雇佣劳力,那么大夫和家族家长就不修建房屋,宠爱的子弟不懒惰吃饭,懒惰的百姓不怠惰,而靠出卖劳力为生的人没有地方获取食物,就一定会从事农业。大夫和家族家长不修建房屋,那么农事就不受妨害。宠爱的子弟、懒惰的百姓不怠惰,那么原有的田地就不荒芜。农事不受妨害,农民更加致力于农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废除旅店,那么奸诈虚伪、浮躁、私下交往、怀疑农业的百姓就不出行,旅店从业者没有地方获取食物,就一定会从事农业。从事农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统一山林湖泽的管理,那么厌恶农业、怠慢懒惰、违背本分的百姓就没有地方获取食物。没有地方获取食物,就一定会从事农业。从事农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提高酒肉的物价,加重它们的赋税,令其价格十倍于成本,那么商人就少了,农民不能喜欢酣饮饱食,大臣不荒废饱食。商人少,那么国家不浪费粮食。百姓不能喜欢酣饮饱食,那么农民不怠慢。大臣不荒废,那么国家事务不延误,君主没有过举。国家不浪费粮食,农民不怠慢农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加重刑罚并连坐其罪,那么狭隘急躁的百姓不争斗,凶狠刚强的百姓不诉讼,怠惰的百姓不游荡,耗费资财的百姓不兴作,巧言谄媚、心术不正的百姓没有变故。这五种百姓不在境内生存,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让百姓不得擅自迁徙,那么诛杀愚民。扰乱农业的农民没有地方获取食物,就一定会从事农业。愚昧之心、浮躁欲望的百姓专一,那么农民就一定安静。农民安静、诛杀愚民,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平均征发多余子弟的劳役,按世代征发他们,又提高他们的解舍待遇,令他们有官职可食,概。不可以逃避徭役,而做大官未必能得到,那么多余子弟不游荡侍奉他人,就一定会从事农业。从事农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国家的大臣和各位大夫,博学多闻、辩才智慧、游居之事,都不得做,允许他们在各县游居,那么农民就没有听到变故和见识新法。农民没有听到变故和见识新法,那么明智的农民无从离开他们的旧业,而愚昧的农民不知道,不喜好学问。愚昧的农民不知道,不喜好学问,就致力于勤勉农业。明智的农民不离开他们的旧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命令军市中没有女子。而命令商人,让人自备甲兵,监视军队兴起;又命令军市中不得私自输送粮食。那么奸谋没有地方隐藏,偷运粮食的人不私下稽留,轻浮怠惰的百姓不游荡于军市。偷粮的人没有地方出售,送粮的人不私下,轻浮怠惰的百姓不游荡于军市,那么农民不淫乱,国家粮食不劳损,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各县的治理统一形式,那么顺从迂腐的人不敢更改制度,过错而被废弃的人不能隐藏他们的举动。过错的举动不隐藏,那么官员中没有邪恶的人。迂腐的人不掩饰,替代的人不更改,那么官员属员少而百姓不劳苦。官员没有邪恶,那么百姓不傲慢;百姓不傲慢,那么事业不败坏。官员属员少,征发不烦扰。百姓不劳苦,那么农民多日子。农民多日子,征发不烦扰,事业不败坏,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加重关市的赋税,那么农民厌恶商人,商人有怀疑怠惰的心思。农民厌恶商人,商人怀疑怠惰,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按商人的口数征发商人,命令他们的厮役、舆夫、徒卒、重车者必须名实相符,那么农民安逸而商人劳苦。农民安逸,那么良田不荒芜;商人劳苦,那么往来赠送的礼节不在各县间流通。那么农民不饥饿,行为不修饰。农民不饥饿,行为不修饰,那么公事一定勤勉,而私事不荒废,那么农事一定胜利。农事一定胜利,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命令送粮不收取僦费,不得反向雇佣,车牛舆重设置必须名实相符。那么去得快来得急,那么事业不败坏农业。事业不败坏农业,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不得为罪犯向官吏请求并供给食物,那么奸民没有主人。奸民没有主人,那么做奸事不勉力。做奸事不勉力,那么奸民没有基础。奸民没有基础,那么农民不败坏。农民不败坏,那么荒地就一定会被开垦了。
农战第三
大凡君主用来鼓励百姓的,是官爵;国家之所以兴盛的,是农业和战争。现在百姓追求官爵,都不通过农业和战争,而是通过巧言虚道,这叫做劳民。劳民的,他的国家一定没有力量;没有力量的,他的国家一定被削弱。
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他教化百姓,都通过专一从事农业和战争来获得官爵,因此没有不通过农业和战争而获得官爵的。国家摒弃言论,那么百姓就质朴;百姓质朴,就不淫乱。百姓看到上级的利益只从专一从事农业和战争这一条途径产生,就专一从事农业和战争;专一从事农业和战争,那么百姓不偷营;百姓不偷营,就多力;多力,那么国家强盛。现在境内的百姓都说:“农业和战争可以逃避而官爵可以获得。”因此豪杰都可以改变职业,致力于学习《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求得显贵,下可以求得官爵;还要靡费从事商业,做技艺,都用来逃避农业和战争。具备这些,国家的危险啊。百姓以此为教化的,他的国家一定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