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法第二十五
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而农民流徙。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上与之也。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垂衣裳而谈说者得,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无功而皆可以得,民去农战而为之,或谈议而索之,或事便辟而请之,或以勇争之。故农战之民日寡,而游食者愈众,则国乱而地削,兵弱而主卑。此其所以然者,释法制而任名誉也。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人君者不可不察也。
禁使第二十四
人主之所以禁使者,赏罚也。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可不审也。夫赏高罚下,而上无必知其道也,与无道同也。
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飞蓬遇瓢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也。故托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今夫幽夜,山陵之大,而离娄不见;清朝日撽,则上别飞鸟,下察秋豪。故目之见也,托日之势也。得势之至,不参官而洁,陈数而物当。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何以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通数者不然也。别其势,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故先王贵势。
或曰“人主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君以为不然。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以一岁别计,而主以一听,见所疑焉,不可蔽,员不足。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变,言至则论。故治国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今乱国不然,恃多官众吏。吏虽众,同体一也。夫同体一者相不可。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保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事合而利异者也。若使马、焉能言,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之所以为端也。民之蔽主,而不害于盖。贤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知,治之数也。
慎法第二十五
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治,故小治而小乱,大治而大乱,人主莫能世治其民,世无不乱之国。奚谓以其所以乱者治?夫举贤能,世之所治也,而治之所以乱。世之所谓贤者,言正也;所以为善正也,党也。听其言也,则以为能;问其党,以为然。故贵之不待其有功,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资而成其奸险,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诈。初假吏民奸诈之本,而求端悫其末,禹不能以使十人之众,庸主安能以御一国之民?
彼而党与人者,不待我而有成事者也。上举一与民,民倍主位而向私交。民倍主位而向私交,则君弱而臣强。君人者不察也,非侵于诸侯必劫于百姓。彼言说之势,愚智同学之,士学于言说之人,则民释实事而诵虚词。民释实事而诵虚词,则力少而非多。君人者不察也,以战必损其将,以守必卖其城。
故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破胜党任,节去言谈,任法而治矣。使吏非法无以守,则虽巧不得为奸;使民非战无以效其能,则虽险不得为诈。夫以法相治,以数相举者,不能相益;訾言者,不能相损。民见相誉无益,相管附恶;见訾言无损,习相憎不相害也。夫爱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爱恶各以其正,治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国治矣。
千乘能以守者,自存也;万乘能以战者,自完也;虽桀为主,不肯诎半辞以下其敌。外不能战,内不能守,虽尧为主,不能以不臣谐所谓不若之国。自此观之,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于此二者力本,而世主莫能致力者,何也?使民之所苦者无耕,危者无战。二者,孝子难以为其亲,忠臣难以为其君。今欲驱其众民,与之孝子忠臣之所难,臣以为,非劫以刑而驱以赏莫可。而今,夫世俗治者,莫不释法度而任辩慧,后功力而进仁义,民故不务耕战。彼民不归其力于耕,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贯也。
译当今的君主却不是这样,抛弃法制而凭主观臆断,背离功劳而看重声誉,所以军士不作战而农民流离失所。我听说:引导百姓的门径,在于君主所推崇的。所以百姓,可以让他们务农作战,可以让他们游宦求官,可以让他们钻研学问,这取决于君主所给予的。君主以功劳给予奖赏,百姓就作战;君主以《诗》、《书》给予奖赏,百姓就钻研学问。百姓对于利益,就像水向下流一样,四面八方没有选择。百姓之所以去做能得利的事,是因为君主给予奖赏。瞪眼捋袖谈论勇敢的人得到奖赏,垂衣拱手谈论说教的人得到奖赏,拖延时日、旷废长久、积累私门劳绩的人得到奖赏,尊崇这三类人,没有功劳却都能得到奖赏,百姓就离开务农作战而去从事这些,有的通过谈论议论来索取,有的通过逢迎谄媚来请求,有的通过逞勇斗狠来争夺。所以务农作战的百姓日益减少,而游食之徒越来越多,那么国家就会混乱而土地被削,军队软弱而君主卑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抛弃法制而任用名誉。
所以英明的君主谨慎对待法制。言论不符合法制的就不听,行为不符合法制的就不推崇,事情不符合法制的就不做。言论符合法制,就加以辩白;行为符合法制,就加以推崇;事情符合法制,就加以施行。所以国家治理得好而土地广阔,军队强大而君主尊贵,这是治理的最高境界。君主不可不审察这一点。
禁止使者篇第二十四
君主用来禁止使者的手段,是赏罚。奖赏跟随功劳,惩罚跟随罪过。所以评定功劳、考察罪过不可不审慎。如果奖赏很高、惩罚很轻,而君主没有必然知晓的方法,那就与没有方法一样。
凡是知道方法的人,依靠的是权势和法度。所以先王不依赖自己的强大而依赖权势;不依赖自己的诚信而依赖法度。现在,飞蓬草遇到旋风能飞行千里,是凭借风的气势;探测深渊的人知道千仞的深度,是凭借悬绳的法度。所以依托权势的人,即使遥远也必定到达;坚守法度的人,即使深奥也必定获得。现在在昏暗的夜晚,山陵再大,离娄也看不见;在晴朗的早晨阳光直射,就能向上辨别飞鸟,向下察见秋毫。所以眼睛能看见,是依托阳光的气势。得到权势的最高境界,不依靠众多官吏也能廉洁,陈列法度而万物各得其所。现在依赖众多官吏,设立丞、监。设置丞、监,本来是为了禁止人们谋取私利;而丞、监也想谋取私利,那么凭什么互相禁止?所以依赖丞、监来治理的,只是勉强维持的治理。通晓法度的人不是这样。分别其权势,使其道路艰难,所以说:权势难以隐藏,即使是盗跖也不做坏事。所以先王重视权势。
有人说:“君主执掌空虚、退居幕后以应对,那么事物就能得到检验;经过检验,奸邪就能被发现。”君主认为不是这样。官吏在千里之外专断决事,到十二月才确定计簿,事情按一年分别统计,而君主一次性听取,看到可疑之处,无法掩盖,人手也不足。事物来到,眼睛就不能不见;言论逼近,耳朵就不能不听。所以事物来到就发生变化,言论来到就进行讨论。所以治理国家的制度,百姓不能逃避罪责,就像眼睛不能把所见之物从心中遁去一样。现在混乱的国家不是这样,依赖众多官吏。官吏虽然众多,但同属一体。同属一体的人互相不能制约。况且利益不同而害处也不同。这是先王用来作为保障的。所以达到大治,夫妻、朋友不能互相隐瞒罪恶,却不伤害亲情,百姓不能互相包庇。君主与官吏,事情相同而利益不同。现在驺虞互相监视,不行,因为事情相同而利益不同。如果马、牛能说话,那么驺虞就无法逃避他们的恶行了,因为利益不同。利益相同而恶行也相同的,父亲不能质问儿子,君主不能质问臣子。官吏与官吏,利益相同而恶行也相同。事情相同而利益不同的,是先王用来作为准则的。百姓蒙蔽君主,却不伤害掩盖。贤者不能增加,不肖者不能减少。所以摒弃贤能、去掉智巧,是治理的法度。
慎法篇第二十五
凡是世间没有不以导致混乱的手段来治理的,所以小治则小乱,大治则大乱,君主不能世代治理好百姓,世代没有不混乱的国家。什么叫用导致混乱的手段来治理?举荐贤能,是世间所认为的治理,却是治理导致混乱的原因。世间所谓贤者,是言论端正;用来使言论端正的,是结党。听他们的言论,就认为他们有能力;问他们的党羽,就认为是对的。所以尊贵他们不等待他们有功劳,诛杀他们不等待他们有罪过。这种情势正好让污吏有资本完成他们的奸险,小人有资本施展他们的巧诈。起初假借官吏百姓奸诈的根本,却要求他们末端端正,大禹也不能使十个人服从,平庸的君主怎么能驾驭一国的百姓?
那些结党营私的人,不依赖我就能成事。君主举荐一个与百姓亲近的人,百姓就背离君主而趋向私交。百姓背离君主而趋向私交,那么君主就软弱而臣子就强大。君主不审察,不是被诸侯侵凌就是被百姓劫持。那种言论说教的情势,愚笨和聪明的人都同样学习,士人向谈论说教的人学习,那么百姓就舍弃实事而诵读虚词。百姓舍弃实事而诵读虚词,那么力量就少而非议就多。君主不审察,用兵作战必定损失将领,防守必定出卖城池。
所以有英明的君主和忠臣产生在当今时代而分散统领国家的,不可以片刻忘记法制。破除战胜结党营私,节制去除言论说教,任用法制就能治理好了。让官吏没有法制就无法坚守,那么即使巧妙也不能做奸邪;让百姓不作战就无法效验他们的能力,那么即使险恶也不能做欺诈。用法制互相治理,用法度互相举荐,不能互相增益;毁谤言论的人,不能互相损害。百姓看到互相赞誉没有益处,就互相包庇厌恶;看到毁谤言论没有损害,就习惯互相憎恨而不互相伤害。喜爱别人的人,不阿谀;憎恶别人的人,不伤害。爱恶各自符合正道,是治理的最高境界。所以我所以说:任用法制而国家就治理好了。
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能够防守的,可以自存;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家能够作战的,可以自保;即使是桀这样的君主,也不肯屈辱半句来降低自己的敌人。对外不能作战,对内不能防守,即使是尧这样的君主,也不能以不臣服的态度去调和那些不如自己的国家。从这里看来,国家之所以重要,君主之所以尊贵的,是力量。在这两者中力量是根本,而世间君主不能致力于此,为什么呢?让百姓所苦的不是耕种,所危的不是作战。这两者,孝子难以为了父母去做,忠臣难以为了君主去做。现在想要驱使众多百姓,让他们去做孝子忠臣所难以做的事,我认为,不靠刑罚胁迫而靠奖赏驱使是不行的。而现在,世俗的治理者,没有不抛弃法制而任用辩慧,轻视功力而推崇仁义的,百姓所以不致力于耕战。百姓不把力量归于耕种,那么粮食就在国内枯竭;不把节操归于作战,那么军队就在外面软弱。进入国内粮食枯竭,出去军队软弱,即使有万里土地、百万甲兵,也与独自站在平原上一样。
且先王能令其民,蹈白刃,被矢石,其民之欲为之?非!如学之,所以避害,故吾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境内之民莫不先务耕战,而后得其所乐。故地少粟多,民少兵强。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
定分第二十六
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
公孙鞅曰: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不中程,为法令以罪之。有敢 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各为尺六寸之符,明书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而法令之所谓也,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
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为法令为禁室,有铤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 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一岁受法令以禁令。
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此秦一法官。郡、县、诸侯一受宝来之法令,学问并所谓。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如此,天下之吏民,虽有贤良辩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不能以用一铢。故知诈贤能者皆作而为善,皆务自治奉公。民愚则易治也,此所生于法明白易知而必行。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其不几亦明矣。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也道也。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巨盗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夫势乱而治之,愈乱;势治而治之,则治。故圣王治治,不治乱。
夫微妙意志之言,上知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知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杀也,行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终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译况且先王能使他的百姓,冒着锋利的刀刃,承受箭矢和石块,这是百姓愿意为他这样做吗?不是!就像学习是为了躲避祸害一样,所以我的教令规定:百姓想要获得利益的,不从事耕作就不能得到;想要躲避祸害的,不参战就不能免除。境内的百姓没有不首先致力于耕战,然后才能得到他们所喜爱的。因此土地虽少粮食却多,百姓虽少军队却强。能在境内实行这两项,那么成就霸业和王业的大道就完备了。
定分第二十六
秦孝公问公孙鞅说:“法令是随着当时的情况制定的,第二天早上想要让天下的官吏和百姓都清楚地知道并运用它,做到统一而没有私心,该怎么办?”
公孙鞅说:制定法令,设置官吏,挑选那些朴实且足以知晓法令含义的人,让他们担任天下的法官,然后向天子奏报。天子就让他们各自主管法令,都下达命令,接受任命,发布官职。各自主管法令的百姓,如果敢忘记执行主管法令所规定的名称,就按照他们所忘记的法令名称来定罪。主管法令的官吏如果有调任或去世的情况,就立即让学习诵读法令含义的人,为他们制定程序,让他们每天多次知晓法令的含义;不符合程序的,就按照法令来定罪。如果有敢擅自确定法令、增减一个字以上的,判处死刑且不赦免。各级官吏和百姓,如果有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含义的,主管法令的官吏都要根据他们原本想要询问的法令,明确地告知他们。各自制作长一尺六寸的符信,清楚地写上年、月、日、时、所询问法令的名称,用来告知官吏和百姓。主管法令的官吏如果不告知,以及所告知的法令含义,都按照官吏和百姓所询问的法令的罪名,来分别惩处主管法令的官吏。然后把左券交给询问法令的官吏,主管法令的官吏,要谨慎地把右券收藏在木匣中;放在室内收藏,用主管法令长官的印信封缄。如果后来有官吏去世,就凭符信上的记录来处理事务。
法令都有副本,放置一份在天子的殿中,为法令设立禁室,有锁钥,作为禁室并用印信封缄,在禁室中收藏一份法令副本,用禁室的印信封缄。有擅自开启禁室印信,以及进入禁室查看禁室法令,以及禁室中增减一个字以上的,罪行都判处死刑且不赦免。每年接受法令以禁令。
天子,设置三位法官;殿中,设置一位法官;御史,设置一位法官及属吏;丞相,设置一位法官。诸侯、郡、县都各自设置一位法官及属吏,都隶属于秦的一位法官。郡、县、诸侯一旦接受宝来的法令,就学习并知晓其含义。官吏和百姓中知晓法令的,都向法官询问。所以天下的官吏和百姓,没有不知道法律的,官吏清楚地知道百姓知晓法令。因此官吏不敢用非法的手段对待百姓,百姓不敢触犯法律来冒犯法官。对待百姓不遵守法律,就询问法官,法官就按照法律的罪名告知他们,百姓就凭法官的话正式告知官吏。官吏知道情况如此,所以官吏不敢用非法的手段对待百姓,百姓也不敢触犯法律。像这样,天下的官吏和百姓,即使有贤良辩慧的人也不能说一句话来歪曲法律;即使有千金,也不能用一铢来行贿。所以那些有诈术和贤能的人都转而做好事,都致力于自我约束和奉公守法。百姓愚昧就容易治理,这是产生于法律明白易懂且必定执行。
法令,是百姓的生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是用来防备百姓的。治理国家却废除法令,就像想要不挨饿却去掉食物,想要不挨冷却去掉衣服,想要向东却向西走,其不可能也是显而易见的。一只兔子奔跑,一百个人追逐它,不是因为兔子可以分成一百份,而是因为兔子的归属名称没有确定。卖兔子的市场里兔子很多,但盗贼不敢拿取,是因为归属名称已经确定了。所以归属名称没有确定,尧、舜、禹、汤尚且像鸭子一样追逐它;归属名称已经确定,贪婪的盗贼也不敢拿取。现在法令不明确,归属名称没有确定,天下的人就可以议论它。他们的议论,人人不同而没有定论。君主在上面制定法律,下面的百姓在下面议论它,这是法令没有确定,以下凌驾于上。这就是所说的归属名称没有确定。归属名称没有确定,尧、舜尚且将折断而犯奸,何况众人呢?这是导致奸恶大起、君主丧失威势、国家灭亡社稷的途径。现在先圣人著书传给后世,一定要通过老师传授,才能知道所说的名称;不通过老师传授,而人们凭自己的心意去议论它,到死也不能知道它的名称和含义。所以圣人一定要为法令设置官员和属吏,作为天下的老师,用来确定归属名称,归属名称确定,那么大奸诈的人就会变得诚信,大盗贼就会变得老实,而各自自我约束。所以归属名称确定,是局势治理的大道;归属名称没有确定,是局势混乱的大道。所以局势治理的不可混乱,局势混乱的不可治理。局势混乱而治理它,更加混乱;局势治理而治理它,就得到治理。所以圣王治理已经治理好的,不治理混乱的。
那些微妙意志的言论,是上等智慧的人难以做到的。不依靠法令绳墨,而没有不公正的,千万人中也没有一个。所以圣人用千万人的标准来治理天下,所以只有智者才能知道它,不能把它作为法律,因为百姓不都是智者;只有贤者才能知道它,不能把它作为法律,因为百姓不都是贤者。所以圣人制定法律一定要使它明白易懂,名称正确,愚笨和聪明的人普遍都能知道;设置法官,设置主管法律的官吏,作为天下的老师,让万民不陷入危险。所以圣人治理天下而没有死刑的人,并不是不刑罚杀戮,而是执行法令明白易懂,设置法官和属吏作为老师,来引导他们的智慧,万民都知道躲避和趋向,躲避祸害趋向福分,而都各自自我约束。所以英明的君主顺着治理好的局面而最终治理好它,所以天下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