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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道藏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批注三

第九章一十六言

道藏 · 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 · 已译 · 第 7–9 段

第四章一百二十六言清浊交混,阴阳一元。非清而清,元清生浊。非浊而浊,元浊生清。非阴元阴,非阳元阳,元道斯在,阴阳同生,清浊孰能名。元清元浊,阴阳亦然。元者,清浊始交,而未分阴阳,同为一元。《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阴一阳者,阴阳未分之谓也。自阴阳未分,而继之以善。自善而后,继之以性。性立而后物成,世未有性未成而善先成者。故《易》所谓道所谓善,皆物之先,非善恶之谓也。方其清浊交混,阴阳同元,则非清非浊,非阴非阳,相交以性,而不交以形,故元清含浊,元浊含清,元阳含阴,元阴含阳,犹水火之不相射,清浊同源,阴阳同生,孰能名之哉。妙象元象,妙声元声,声象不可得万物之根,万物之灵。吾所谓一而非一,一而未彰。吾所谓元而未元,元而未常。妙象妙声,唯独听者可得而闻,独见者可得而视。其声其象非象,人所可得见,所可得闻。故为万物之根,万物之灵,方其为元也。谓之数之始,一之祖。然其实未彰,一犹未见。谓之形之始,常之祖。然其形未见,常犹未常。圣人体之,谓之无名。元一含妙,妙元流光。流光含气,元妙之常。吾曰元常之道,道法元常。气、形、数,三者之在妙有。非有非无,流光为气,气结为形,形见为数。古之至人,体於妙无,出为妙有。曷尝无是三者,然亦竟非有也。盖流光之气,非阴阳所感。妙气之形,非假合所造。形见之数,非一二可求。故入而为太虚,出而为妙有,分形散气形千万,不为有余。敛景吸光形闭藏,不为不足。是谓元妙之常,道法元常,故不可致诘。

第五章一百六十六言阴阳之妙,清浊之杳,杳妙相因而元生。阴阳同源之谓妙。清浊相容之谓杳。阴阳以气相同,清浊以形相混,妙气同为无气,妙形同为无形。故曰杳妙相因。元含万象,万象含元。万象生元元,元元生万象。元含万象,而非形也。万象生於元,而非物也。古之至人,反身而诚,则万物皆备於我。致中和则位天地、育万物,皆在吾中和之中。释氏谓意生身者,身随意生,非造所造。即道家灵光八耀,混生万神,而如意所生,迅疾无碍,乃至种类俱生,无所不有,不可计数。此之谓元元生万象。神不知神,真不知真,道不知道。吾元始於虚无,道隐无名,真隐无形,神隐无灵。吾神爽灵,吾真幽精。神隐无灵,无灵至神。真隐无形,无形至真。道隐无名,无名至道。三无合元。元之妙,神隐於无灵,真隐於无形,道隐於无名,故无灵为真神,无形於真真,无名为真道。故曰三无即为元。敷落五篇,非圣人强为之次也。妙者,在道为圣之极,在人为魂之始。非象非物,不死不生,吾之本始,所谓妙也。元为妙之次,在人为胎光。神为元之次,在人为爽灵。真为神之次,在人为幽精。自是以下,则为道。自道以降,性成而形具,故人之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灵,三曰幽精者,义取诸此。《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精气为物,则质具而体成。有成则有坏,物不足以为固,惟魂游於物,物坏而魂不亡。故《易》谓之变。古之圣人深切着明,所以示人者如此。故妙在魂上,而道在魂下。妙为魂之先,道为魂之降。自道而降,圣人不居。自道而上,众人不处。众人所以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者,由道降为魄,魄盛而魂衰也。圣人魂盛而魄亡,故与道同游。众人魄盛而魂亡,故与物俱坏。由是观之,所谓三魂者,即此元神真。而七魄者,喜怒哀惧爱恶欲也。全魂即为仙,全魄则为鬼。魂与魄两立,则为人。此理之自然,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虽然圣人为魂,众人为魄,此自其既成而言之,若元始之初,魂魄未分,清浊且未之判,则孰为魂,孰为魄哉。及其既分,全则为魂,散则为魄,(氵+公)而上则为魂,流而下则为魄,正则为魂,邪则为魄,真则为魂,伪则为魄,其本同,其末异,故魄亦魂也,魂亦魄也。魄消则为魂,魂消则为魄。佛氏所谓无明即佛性者,此之谓欤。吾元始之元道,周旋不可妙,妙不可得。自然元妙,上下往来,周旋自然,吾始於元元之元。吾不知其自然元道元德,孰能体吾元道元德,复归吾元始,是谓还元返本之道尽矣。圣人体元始之道,以周旋於物,妙藏於形迹之间,和其光,同其尘,不可以妙非,不可以妙谓,在其形迹之间,而形迹亦妙,故妙不可得。上下往来,周旋世故,自然元妙,而不见其徼。盖吾本始於元之元体,吾自然以应於物,而吾亦不知其自然。如是则不独元道化妙,而元德亦化妙。巨细心迹,无不妙者,孰能知之哉。由吾虽体道德而出世,复返道德於元始,是谓还元返本之道尽矣。

译第四章,一百二十六言 清浊交混,阴阳同出于一元。不是清而成为清,元清产生浊;不是浊而成为浊,元浊产生清。不是阴而元自为阴,不是阳而元自为阳;元道就在这里,阴阳同时产生,清浊又有谁能够命名呢?元清、元浊如此,阴阳也是这样。元,是清浊开始交会而尚未分为阴阳,彼此同为一元。《易》说:“一阴一阳叫作道。”一阴一阳,是说阴阳尚未分开。从阴阳尚未分开开始,接着才有善;从善之后,接着才有性;性确立之后,万物才形成。世间从来没有性尚未形成而善先形成的情况。所以《易》所说的道和善,都是万物产生以前的状态,并不是善恶意义上的善。正当清浊交混、阴阳同出一元时,既不是清,也不是浊;既不是阴,也不是阳。它们以性相交,而不是以形相交,所以元清中含有浊,元浊中含有清,元阳中含有阴,元阴中含有阳,就像水火并不相互冲射;清浊同源,阴阳同生,又有谁能给它命名呢?微妙之象就是元始之象,微妙之声就是元始之声;声与象不可执取,却是万物的根、万物的灵。我所说的“一”而又不是通常的一,是一而尚未显彰;我所说的“元”而尚未成为通常意义上的元,是元而尚未恒常显现。微妙之象、微妙之声,只有独自听见的人才能听到,只有独自看见的人才能看到。它的声音和形象并不是常人所能见、所能闻的形象和声音。因此,它作为万物的根、万物的灵,正处于元始状态时,称为数的开始、一的祖本。然而它的实际形态尚未显彰,“一”仍然不可见;称为形的开始、恒常的祖本,但它的形态尚未显现,恒常也仍未成为恒常。圣人体悟这一点,称之为“无名”。元始之中含有微妙,微妙之元始流布光明。流布的光明含有元气,这是元始与微妙的恒常。我说,元常之道,就是道取法于元常。气、形、数三者存在于微妙之有中。它既不是有,也不是无:流动的光成为气,气凝结成为形,形显现成为数。古代的至人,体悟于微妙之无,显现出来便成为微妙之有。他们哪里曾经没有这三者?然而最终也不能说它们就是有。因为流动光明所成的气,不是阴阳感应而生;微妙之气所成的形,不是借助各种物质聚合造成;形显现出来的数,也不是用一、二等数目所能求得。因此,收摄而入便成为太虚,发显而出便成为微妙之有;分散形体、散布元气,形体虽化为千万,也不算有余;收敛景象、吸纳光明,形体闭藏,也不算不足。这叫作元妙之常。道取法于元常,所以不可穷诘。第五章,一百六十六字。阴阳的微妙,清浊的幽杳,幽杳与微妙相互依因,于是元始产生。阴阳同出一源,叫作“妙”;清浊相互容纳,叫作“杳”。阴阳在气上相同,清浊在形上混合;微妙之气同归于无气,微妙之形同归于无形。所以说幽杳与微妙相互依因。元始包含万象,万象包含元始。万象生出元始之元,元始之元又生出万象。元始包含万象,但不是具体形体;万象产生于元始,但不是具体事物。古代至人返归自身而达到真实,万物便都具备于我身;达到中和,便能使天地各安其位、万物得到养育,这一切都在我的中和之中。释氏所说的“意生身”,是身体随着意念产生,并不是由外物制造。它就如道家所说的灵光八耀,混合而生出诸神,随意念产生,迅速而无障碍,乃至各种类别一同生成,无所不有,不可计数。这就叫作元元生万象。神并不知道神,真并不知道真,道也并不知道道。我由元始而起于虚无;道隐而无名,真隐而无形,神隐而无灵。我的神是爽灵,我的真是幽精。神隐于无灵之中,无灵才是至神;真隐于无形之中,无形才是至真;道隐于无名之中,无名才是至道。三种无合而为元。元始的微妙,是神隐于无灵、真隐于无形、道隐于无名,所以无灵就是真神,无形就是真真,无名就是真道。因此说,三无就是元始。铺陈为五篇,并不是圣人勉强安排次序。微妙,在道而言是圣人的极境,在人而言是魂的开始;它不是形象,也不是物体,不死也不生,是我的根本和起始,这就是所谓的微妙。元是微妙的次序,在人身中是胎光;神是元的次序,在人身中是爽灵;真是神的次序,在人身中是幽精。再往下就是道。由道下降,性情形成而形体具备,所以人的三魂,一叫胎光,二叫爽灵,三叫幽精,其意义就是取自这里。《易》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精气成为物,便有了质和形体;有形成就有毁坏,物不足以长久坚固,只有魂游行于物中,物虽毁坏而魂不会灭亡,所以《易》称之为变化。古代圣人深刻而明白地向人说明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微妙在魂之上,而道在魂之下;微妙是魂的先导,道是魂的下降。由道下降以后,圣人不居于此;由道上升以前,常人不能达到。常人之所以不断生死、死而复生,是因为道下降成为魄,魄旺盛而魂衰弱。圣人的魂旺盛而魄消亡,所以能与道同游;常人的魄旺盛而魂消亡,所以与万物一同败坏。由此看来,所谓三魂,就是这里所说的元、神、真;所谓七魄,就是喜、怒、哀、惧、爱、恶、欲。魂完全具足就是仙,魄完全具足就是鬼;魂与魄各自成立,就是人。这是自然之理,即使圣人重新出现,也不会改变我的说法。虽然说圣人为魂、常人为魄,这是从已经形成以后说的;若在元始之初,魂魄尚未分开,清浊也尚未判别,那么哪个是魂,哪个是魄呢?等到魂魄分开以后,完整的就是魂,散开的就是魄;(缺字“氵+公”)而上升就是魂,流而下降就是魄;正就是魂,邪就是魄;真就是魂,伪就是魄。它们的根本相同,末端却不同,所以魄也是魂,魂也是魄;魄消散便成为魂,魂消散便成为魄。佛氏所说“无明就是佛性”,说的或许就是这个道理吧。我所说的元始之元、元始之道,周流旋转而不可穷尽,微妙也不可执取。自然的元妙上下往来,自然周旋;我的起点在元元之元。我不知道这种自然的元道、元德是什么,谁能体悟我的元道、元德而重新回到我的元始,这就把还元返本之道完全实现了。圣人体悟元始之道,在万物之间周旋;微妙隐藏在形迹之间,和同光明,混同尘俗,不能因为它在形迹之中就否定微妙,也不能另行指称一个微妙。它就在形迹之间,而形迹本身也就是微妙,所以微妙不可执取。上下往来,周旋于世俗事务之中,自然元妙,却不显露它的边际。因为我的根本起始于元之元体,自然地应对万物,而我自己也不知道这种自然。这样,不只是元道化为微妙,元德也化为微妙;无论事情大小、内心外在的行迹,没有不微妙的,谁能知道呢?我虽然体悟道德而出于世间,又把道德返回到元始,这就把还元返本之道完全实现了。

第六章一百四十八言元生神,神生元。元之降为神,神之合为元。神以元而灵,元以神而显。故上下相生。吾元自粹,元一旋生,元色未辟,恍惚杳冥。苍素彤黅舍四象,四象含光。苍素彤黅,为四象不言玄者。玄为色之母,无色为玄。元色未辟,其光玄玄。元一者,玄之谓也。由有元一旋生五元,故天一为水。天生水中,水浮天而载地。元之未辟,自然太玄之中,有苍素彤黅之光,合为四象五元,恍惚杳冥。吾元始之妙,用一元,非一元,一元之妙。妙生元,元生妙。妙为元之祖,元为妙之用。自妙入元,故称一元。一元之用,元妙交相生,不知妙之为元,元之为妙。苍素隐显,左右相元。元光恍惚,元出元入,出入无门,吾不知其元。元彤上下,不皦不昧,上下一元,元法自然。苍,东方木色之气。素,西方金色之气。木左金右,故曰左右相元。彤,南方火色之气。元,北方玄色之气。火上水下,故曰元彤上下。元光恍惚,东西苍素,有出有入,而不见其门。南北玄彤,有上有下,而不显其晦。有出入而不见其出入,有显晦而不见其显晦,故神用无门,道法自然。无为自然,自然无为,道在恍惚之先,元元无为之先,孰能体吾无为自然。元因无为,无为因元,因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吾元始无为之天。无为之天,有苍而非木,有素而非金,有彤而非火,有玄而非水,有黅而非土。有左有右,而非左非右。有上有下,而非上非下。有出有入,而非出非入。有显有晦,而非显非晦。有色非色,有象非象,自然非自然,无为非无为,故曰:孰能体吾无为自然。又曰: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是之谓无为之天。

第七章二十言有无上下,左右内外,恍惚杳冥,妙妙中间,元在其中。物必有有无之数,上下之位,左右之别,内外之界。物之所不能免妙,妙之中元在其间。非有非无,非上非下,非左非右,非内非外,恍惚杳冥,未涉此八者。

第八章一百五十言元黄始妙,始妙相因。元因黄,黄因元,元始黄始,不知其以。以道言曰元,以色言曰玄。故元亦玄也。天元地黄,皆因始妙之本。元因黄,黄因元,交相因,交相生,元始黄始,不知其以,所谓以者妙之所也。不见之色,不闻之声,妙之又妙,忽然而生。无象之象,无物之状,妙之又妙,忽然而形。元元见矣。赤素变化,幽黄洞彰,元常造作,元道由生。吾不知其生,无为元黄,妙更之根。声色生於至妙,物象成於至妙,忽然而生,忽然而成,无使之者,故赤素变化,火金相克而相成。幽黄洞彰,水土同处而相克。是为元常造化。元黄之道,为万化更变之根。根生至妙,妙生元,元生黄,黄生元,三一之妙,自然而成。至人根於至妙,妙生元,元生黄,黄复生元,自无入有,自有化无,妙元黄三而一,一而三。故曰三一之妙,自然而成。元元又元,中有元黄之道。元始元元之母,元声元象。吾元元之母,声象得矣。吾曰此元元,吾不知其元元,道无上。元中有色,故曰元黄。元元之母,出生色象,故色象以元为母。元元以吾为母。唯吾无母,是谓吾不知其元元。道无上。

译第六章,一百四十八字。元始生神,神生元始。元下降而成为神,神合聚而成为元。神凭借元而有灵,元凭借神而显现,所以二者上下相互生成。我的元始本自纯粹,元一回旋而生;元始的色彩尚未分判,处于恍惚杳冥之中。苍、素、彤、黅寄寓于四象之中,四象又含有光明。苍、素、彤、黅,是四象,只是不称作“玄”。玄是色彩的母体,无色就是玄。元始的色彩尚未分判,其光明幽深玄妙。元一,就是玄的意思。由于有元一回旋而生出五元,所以天一属于水。天从水中产生,水浮载着天并承载着地。元始尚未分判时,在自然的太玄之中,有苍、素、彤、黅的光明,合成四象和五元,处于恍惚杳冥之中。我所说的元始之妙,运用一个元,却又不是通常的一个元,而是一个元的微妙。微妙生元,元生微妙。微妙是元的祖本,元是微妙的作用。由微妙进入元,所以称为一元。一元的作用,是元与微妙相互生成,不能分辨微妙是元、元是微妙。苍与素时隐时显,左右相互为元。元光处于恍惚之中,元在出入,出入却没有门户,我不知道它的元始。元与彤上下相对,不明不暗;上下同为一元,元取法于自然。苍,是东方木色之气;素,是西方金色之气。木在左、金在右,所以说左右相互为元。彤,是南方火色之气;元,是北方玄色之气。火在上、水在下,所以说元与彤上下相对。元光处于恍惚之中,东西方的苍、素有出有入,却看不见门户;南北方的玄、彤有上有下,却不显露昏暗。有出入却看不见出入,有明暗却看不见明暗,所以神的作用没有门户,道取法于自然。无为就是自然,自然就是无为。道在恍惚之前,元元在无为之前,谁能体悟我的无为自然?元因无为而成,无为因元而成,又因元而生自然,我却不知道它为什么如此。这就是我元始无为的天。无为之天,有苍却不是木,有素却不是金,有彤却不是火,有玄却不是水,有黅却不是土;有左有右,却不是左也不是右;有上有下,却不是上也不是下;有出有入,却不是出也不是入;有显有晦,却不是显也不是晦;有色却不是色,有象却不是象;自然却不是通常的自然,无为却不是通常的无为。所以说:“谁能体悟我的无为自然?”又说:“元生自然,我却不知道它为什么如此。”这就叫无为之天。第七章,二十字。有与无、上与下、左与右、内与外,都处在恍惚杳冥之中;微妙而又微妙的中间,元就在其中。万物必定有有无的数目、上下的位置、左右的区别、内外的界限。万物都不能逃离微妙,元就在微妙之中。它不是有,也不是无;不是上,也不是下;不是左,也不是右;不是内,也不是外,处于恍惚杳冥之中,尚未涉及这八个方面。第八章,一百五十字。元与黄开始显现微妙,元始与黄始相互依因。元因黄而成,黄因元而成;元始与黄始相互成立,却不知道其所凭借的根由。以道而言称为元,以色而言称为玄,所以元也就是玄。天元与地黄,都因始妙之本而存在。元因黄、黄因元,彼此依因、彼此生成;元始与黄始相互成立,却不知道凭借什么,这个所谓“凭借”,就是微妙所在之处。看不见的色、听不见的声,在微妙之中又微妙,忽然产生;无象之象、无物之状,在微妙之中又微妙,忽然成形。元元显现了。赤与素发生变化,幽黄深藏而显明,元常进行造化,元道由此产生。我不知道它如何产生;无为的元黄,是微妙更替变化的根本。声音和色彩产生于至微妙,事物和形象成就于至微妙,忽然产生,忽然形成,并没有一个主使它们的人。所以赤素发生变化,火与金相克又相成;幽黄显明,水与土同处而相克。这就是元常的造化。元黄之道,是万物变化更替的根本。根本产生至微妙,微妙产生元,元产生黄,黄又产生元;三与一的微妙,自然而然地形成。至人以至微妙为根本,微妙生元,元生黄,黄又生元;由无进入有,由有化为无;微妙、元、黄三者是一,一又是三。所以说,三一的微妙自然而然地形成。元元又元,其中有元黄之道。元始是元元之母,元声与元象由此而来。我的元元之母使声音和形象得以显现。我说这就是元元,却不知道它的元元,道没有更高之上。元中有色,所以称为元黄。元元之母出生色与象,所以色象以元为母;元元又以我为母。只有我没有母亲,这就叫作我不知道它的元元。道没有更高之上。

第九章一十六言妙隐元生,道隐妙有,有无相生,神用不穷。妙隐而元始生,元含至妙道隐,而物始有道,妙有中。妙中之元,元非显也。有中之道,道非隐也。故元亦妙,有亦妙,有无相生,神用不穷。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二竟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神篇一千言章第-章二百五十二言元中有神,神之又神,吾不知其神。神中有元,元之又元,吾不知其元。元神和合,道法自然,吾不知其自然。元神真道,皆从妙出。五而一,一而五,故元中有神,神中有元。方其为神也,不自知其神。方其为元也,不自知其元。元神和合,亦且不知其和合。故虽自然,亦且不知其然。左动右应,右动左应,呼之出之,吸之入之,远之又远,一之又一,神用神,一用一,吾不知其用,吾曰无为。吾非无为,本不知其用。应之者静,神之道。道无所不在,充满六合,包含虚空。苟执其机,则无所不应。如抚宫宫动,抚角角起,盖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故左动则右应,右动则左应,呼而出之,还复吸之,吸而入之,还复呼之,以为近耶,远之又远,以为多耶,一之又一,是之谓神。虽全於神,吾且不知其用。使神用神,神神更用,则神不知神。使一用一,一一更用,则一不知一。如汞走盘中,一一自圆,无使之者,故吾曰无为。如此则虽无为非无我,我不知其用。应之者静,是谓神之道。妙元生神,吾不知之生。吾所谓至生。至妙生妙,妙由妙生,自生之道。吾元言於妙生不可穷,无复得其始,吾能知其已。自妙元降而生神,吾不知神之生,盖守妙体元神神自生。吾不知其生,是谓至生。至生者,神生於妙,生不可穷。既不可穷,则无得其始。无得其始,则不见其已。虽不见已,至妙施而寂还,归於妙有,若已者非实已也。吾能知其已,既知其已,可复使之起矣。左动左应,吾不在左。右动右应,吾不在右。呼之出之,吾不在外。吸之入之,吾不在内。吾始从而应之,已失吾矣。吾所应运守乎大方之本,故无方。吾所应变立乎大象之首,故无体。左动左应而吾不在左,右动右应而吾不在右。则动非我,应亦非我。呼而出之,不知有我之出。吸而入之,不知有我之入。盖我无所不在。《楞严》所谓性空真火,周遍法界,譬如手执阳燧,求火於日,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世界执,遍世界起。人固知其有左有右,有呼有吸,而不知无所不在,殆将无应无动,无出无入,若纤毫有应之之心,则役於物之不暇,又安知吾之为吾哉。唯吾守乎大方以应运,故其运无方。吾唯立乎无象以应变,故其象无体。外无方,内无体,非天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哉。吾常变化,吾不知其变化。吾始一於元中,吾方三化至真。与吾为一,一非一,吾用与不用,吾不知其动静,神之又神。神之生於元妙之中,如云出山,须臾之间,变态横生,而云未尝自知也。吾体於妙,一化於元,再化於神,三化於真。虽三化而未尝不一,一亦三,三亦一,用与不用,无不皆化。故动亦神,静亦神,神之又神。

第二章三十三言妙元神一七九三,阴阳天地日月,土木火金水。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神在无无之元。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数,故元篇言苍素彤黅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数。揆之河图,则一为下,九为上,三为左,七为右。验之天数,则始青得九阳为木,丹光得三阳为火,素灵得七阳为金,玄上得一阳为水,皆一七九三之数,分布於四方。在阴阳为气数,在天地为运数,在日月为交数,在五行为用数。庄子曰:道与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知其数,夫自无适有而至於三,而况自有适有乎。若以庄子言之,则自有妙之名,而三已具,况自妙而元,自元而神,则巧历已不能算。故自一而二,自二而三,三而又三,以至於不可胜数。唯神虽散,而千万涉於数而非数。故曰:无无之元,谓之一且不可得,而况於三乎。

译第九章,一十六字。微妙隐藏而元始产生,道隐藏而微妙之有产生;有与无相互生成,神的作用没有穷尽。微妙隐藏,于是元始产生;元包含至微妙,道隐藏其中,于是万物开始有了道,道处于微妙之有中。微妙中的元并不显现,属于元却不显现;有中的道并不隐蔽,属于有却不隐蔽。所以元也是微妙,有也是微妙;有与无相互生成,神的作用没有穷尽。《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二完。《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三。神篇,一千言章。第一章,二百五十二字。元中有神,神又神,我不知道它的神;神中有元,元又元,我不知道它的元。元与神和合,道取法于自然,我不知道这种自然。元、神、真、道,都从微妙中产生。五归于一,一又分为五,所以元中有神,神中有元。正当它成为神时,并不知道自己是神;正当它成为元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元。元与神和合,也不知道自己在和合。所以即使是自然,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左边发动,右边响应;右边发动,左边响应。呼气使之出去,吸气使之进入;似乎很远,却又更远;似乎归于一,却又是一再归于一。神运用神,一运用一,我不知道它的作用,我称之为无为。我并不是刻意无为,而是本来就不知道它的作用。响应它的,是寂静,这就是神之道。道无处不在,充满六合,包含虚空。只要掌握它的关键,就没有什么不能响应的。就像抚摸宫音,宫音便振动;抚摸角音,角音便响起,其中有些是“不知其然而然”的情形,所以左动则右应,右动则左应;呼气使之出去,仍然吸气使之回来;吸气使之进入,仍然呼气使之回来。若认为它很近,它却远而又远;若认为它很多,它却归于一而又一,这就叫作神。即使完全属于神,我也不知道它的作用。让神运用神,神中之神不断运用,那么神就不知道神;让一运用一,一中之一本身不断运用,那么一就不知道一。就像水银在盘中流动,各自自然成圆,没有什么主使它,所以我说是无为。这样,虽是无为,却不是没有我,而是我不知道它的作用。响应它的,是寂静,这就是神之道。微妙与元产生神,我不知道这种产生。我所说的是至极的产生。至微妙产生微妙,微妙由微妙产生,这就是自生之道。我说元始中的微妙产生没有穷尽,既不能再找到它的起点,也不能知道它的终点。由微妙、元下降而产生神,我不知道神是怎样产生的。大概是守持微妙、体悟元,神自然产生。我不知道它如何产生,这就叫至生。所谓至生,就是神产生于微妙,产生没有穷尽;既然没有穷尽,就找不到它的开始;找不到开始,也就看不见它的终结。虽然看不见终结,但至微妙施行之后又归于寂静,回归到微妙之有;所谓终结,并不是真正的终结。我若能知道它的终结,就能再次使它兴起。左边发动而左边响应,我不在左边;右边发动而右边响应,我不在右边;呼气使之出去,我不在外面;吸气使之进入,我不在里面。我一旦跟随这些现象而响应,就已经失去我自己了。我所响应的运行,守持着大方之本,所以没有固定方位;我所响应的变化,站立在大象之首,所以没有固定形体。左边发动而左边响应,我不在左边;右边发动而右边响应,我不在右边。这样,发动不是我,响应也不是我;呼气使之出去,我不知道有一个“我”在呼出;吸气使之进入,我不知道有一个“我”在吸入。因为我无所不在。《楞严》所说的性空真火,周遍法界,就像手持阳燧向太阳求火:在一处举镜,一处便生火;遍世界举镜,遍世界便起火。人固然知道有左有右、有呼有吸,却不知道无所不在,几乎要达到无所响应、无所发动、无所出入;若有丝毫“我要响应”的心念,便会被外物役使而无暇自持,又怎能知道我的“我”呢?只有我守持大方以应对运行,所以运行没有固定方位;我只站立于无象之中以应对变化,所以形象没有固定形体。外在没有固定方位,内在没有固定形体,不是天下至神,谁能达到这种境界呢?我常常变化,却不知道自己的变化。我开始在元中归于一,正经历三次变化而达到至真。它与我成为一,而一又不是通常的一;我运用或不运用它,我不知道它的动静,这真是神之又神。神产生于元妙之中,就像云从山中涌出,片刻之间各种变化纷纷出现,而云从来不知道自己在变化。我体悟微妙,一次变化为元,再次变化为神,第三次变化为真。虽然经历三次变化,却始终未曾不是一;一也是三,三也是一;运用与不运用,无不都在变化。因此,动也是神,静也是神,真是神之又神。第二章,三十三字。微妙、元、神,一、七、九、三;阴阳、天地、日月,以及土、木、火、金、水。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神存在于无无之元中。微妙达到元而涉及形象,至神达到数而涉及数目,所以元篇说苍、素、彤、黅的形象,神篇说一、七、九、三的数目。按照《河图》考察,一在下,九在上,三在左,七在右。按照天数验证,始青得九阳而属木,丹光得三阳而属火,素灵得七阳而属金,玄上得一阳而属水,都是一、七、九、三之数,分布在四方。就阴阳而言是气数,就天地而言是运数,就日月而言是交数,就五行而言是作用之数。庄子说:“道与一为二,二与一为三。”从这里以后,即使精于计算的人也不能知道它的数目。由无到有尚且达到三,更何况由有到有呢?若按照庄子的话说,只要有了“妙”这个名称,三已经具备了,更何况由妙到元、由元到神,连精于计算的人也不能计算。所以由一到二,由二到三,三又不断分为三,直到数不胜数。只有神虽然分散,却涉及千万而又不是通常的数。所以说,在无无之元中,连“一”都不能执取,更何况是“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