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注卷之四竟
#1与福争赘:『争』原作『生』,据宝颜本改。#2以勇决:『以』原作『之』,据宝颜本改。#3愈多:原本作『与多』,据宝颜本改。道德真经注后序眉山苏辙注予年四十有二,谪居筠州。筠虽小州,而多古禅剎,四方游僧聚焉。有道全者住黄蘗山,南公之孙也,行高而心通,喜从予游,尝与予谈道。予告之曰:子所谈者,予於儒书已得之矣。全曰:此佛法也,儒者何自得之?予曰:不然,予忝闻道,儒者之所无,何苦#1强以诬之。顾诚有之,而世莫知耳。全曰:#2儒佛之不相通,如胡汉之不相谙也,子亦何由知之?试为我言其略。予曰:孔子之孙子思,子思之书曰《中庸》,《中庸》之言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此非佛法而何?顾所从言之异耳。全曰:何以言之?予曰:六祖有言:不思善,不思恶,方是时也,孰是汝本来面目?自六祖以来,人以此言悟入者太半矣。所谓不思善,不思恶,则喜怒哀乐之未发也。盖中者,佛性之异名;而和者,六度万行之总目也。致中极和而天地万物生於其间,此非佛法,何以当之?全惊喜曰:吾初不知也,今而后始知儒佛一法也。予笑曰:不然,天下固无二道,而所以治人则异。君臣父子之间,非礼法则乱,知礼法而不知道,则世之俗儒,不足贵也。居山林,木食涧饮,而心存至道,虽为人天师可也,而以之治世则乱。古之圣人,中心行道,而不毁世法,然后可耳。全作礼曰:此至论也。是时予方解老子,每出一章,辄以示全,全辄叹曰:皆佛说也。予居筠五年而北归,全不久亦化去,逮今二十余年矣。凡《老子解》亦时有所刊定,未有不与佛法合者。时人无可与语,思复见全而示之,故书之《老子》之末。大观二年十二月十日子向题。#1何苦:原本作『何若』,据宝颜本改。#2全曰:此二字原在『子亦何由知之』后,据宝颜本改。
译#1“与福争”:原文作“生”,依据宝颜本改为“争”。#2“以勇决”:原文作“之”,依据宝颜本改为“以”。#3“愈多”:原本作“与多”,依据宝颜本改为“愈多”。《道德真经注后序》,眉山苏辙注。我四十二岁时,被贬居住在筠州。筠州虽然只是个小州,却有很多古老的禅寺,各地游方僧人都聚集在那里。有一位道全住在黄蘗山,是南公的孙辈。他品行高尚而心地通达,喜欢来同我交游,曾经和我谈论道。我告诉他说:“您所谈论的,我在儒家书籍中已经得到过了。”道全说:“这是佛法,儒者怎么会自己得到它呢?”我说:“不是这样。我有幸听闻过道,这是儒者所没有的,何苦要强行把它说成儒家的东西而加以诬枉呢?只是确实有这种道理,而世人不知道罢了。”道全说:“儒家和佛教不能相通,就像胡人与汉人彼此不能理解一样,您又从哪里知道它们的差别呢?请试着为我概括说说。”我说:“孔子的孙子子思,子思的著作叫《中庸》。《中庸》中说:喜怒哀乐尚未发作,叫作‘中’;发作出来而都合乎节度,叫作‘和’。中,是天下的大根本;和,是天下共同通行的大道。达到中和,天地就各安其位,万物就生长发育。这不是佛法又是什么呢?只是说法所依据的不同罢了。”道全说:“为什么这样说?”我说:“六祖曾说:‘不思善,不思恶,正在这个时候,哪个是你的本来面目?’自六祖以来,因这句话而悟入的人已经超过一半了。” 所谓“不思善,不思恶”,就是喜怒哀乐尚未发作。“中”是佛性的另一名称,“和”则是六度万行的总称。达到中和的极致,天地万物便在其中生长,这不是佛法,又能用什么来当作它呢?道全惊喜地说:“我起初竟不知道,如今才开始知道,儒佛原来是一种道理。”我笑着说:“不是这样。天下本来没有两种道,但用来治理人的方式却不同。在君臣父子之间,如果没有礼法就会混乱;懂得礼法却不懂道,就是世俗的儒生,不值得尊重。居住在山林中,以树木果实为食、饮山涧之水,而心中存有至道,即使成为人间和天上的老师也可以;但若用这种方式治理世间,天下就会混乱。古代的圣人,内心实行道,却不毁弃世间的礼法,这样才可以。”道全行礼说:“这真是最高的见解。”当时我正在解释《老子》,每写出一章,总是拿给道全看;道全总是感叹说:“全都是佛说的。”我在筠州住了五年后北归,道全不久也去世了,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老子解》一书也时时有所刊定修改,但没有不与佛法相合的。我当时没有可以交谈这些道理的人,想再次见到道全,把这些给他看,所以把它写在《老子》注解的末尾。大观二年十二月十日,子由题。#1“何苦”:原本作“何若”,依据宝颜本改为“何苦”。#2“全曰”:这两个字原来在“子亦何由知之”之后,依据宝颜本改动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