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集藏经济文集一

(卷首)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1–1 段

钦定四库全书

集部五

经济文集

别集类四

元

提要

(臣)等谨案《经济文集》六卷,元李士瞻撰。士瞻字彦闻,先世新野人,徙居荆门。幼英敏好学,至正初中大都路进士,中书辟充右司掾,除刑部主事,累官戸部尚书,出督福建海漕,就拜行省左丞,召入为参知政事,改枢密副使,拜翰林学士承旨,封楚国公,以至正二十七年卒。元史不为立传,惟顺帝本纪载至正二十二年枢密副使李士瞻上疏,极言时政凡二十事,具列其目,大抵当时急务,盖亦谠直之士也。是集为其曽孙伸所编次,皆自为右司掾以迄奉使闽中时所著,故元史所载时政疏不在其中。检核卷目,其与人简札至七十余通,几居全集之半,虽多属一时酬答之作,而当时朝政之姑息,兵事之乖方,藩臣之跋扈,俱可藉以考见梗概。至士瞻之弥缝匡救,委曲周旋,其拳拳忧国之忱,不惮再三苦口,尤有为人所难能者。元史于顺帝时事最称疎畧,此集洵足资叅订之助矣。士瞻有子延兴,能嗣其家学,所著别有《一山文集》,亦已着于録云。

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 (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经济文集卷一

(元)李士瞻 撰

○书

上中书丞相书【为右司省掾时办济宁省官作】

盖闻赏罚者,国家之大柄;是非者,人心之至公。赏罚无章,虽尧舜不能以为治,况后世乎?是非混殽虽智者不能以有为,况庸人乎?我国家自太祖皇帝肇基朔方,世祖皇帝奄有区夏,皆未始有尺地专城之藉。一旦乘斯民云霓之望,乃能挥霍八极,席卷中原,一举而蹙残金,再举而踬南宋。一时将相大臣,又能丕阐皇猷,聿宣至化,遂使海内之人争効臣妾,豪杰之士奔走慕义,翕然如云龙风虎之相从者,此无他,赏罚明而是非公故也。承平以来,百年于兹,礼乐教化日益不明,纪纲法度日益废弛,上下之间玩岁愒日,率以为常,恬不为怪。一旦盗贼猝起,茫若无措,总兵者惟事虚声,秉钧者务存姑息。其失律丧师者,未闻显戮一人;玩兵养冦者,未闻明诛一将。是以不数年间,使中原云扰,海内鼎沸,山东河北莽为丘墟,千里王畿举皆骚动,而终未见尺寸之效者,此无他,赏罚不明而是非不公故也。近者天子以两丞相为元老旧臣,命总万机。今日之事,政宜开诚布公,振作纲纪,明示赏罚,号令天下,使六军之众鼓舞踊跃,忠义之气振彩扬精,一新天下之耳目,以尽扫前日之宿弊,庶几盗贼可平,四海可定,中兴之事业可计日而待也。今巨冦在迩,败军满前,其雷霆之威邈乎无闻,而姑息之风愈胜前日,但闻今日取一招,明日送刑部,切为阁下惑焉。今姑以一节近事言之,如哈喇巴图尔等所犯,最为容易处置者,乃至迁延到今,未有定论。中外之人谓圣君贤相作事犹且若此,安得不觖望乎?传曰:“赏不踰时,罚必当罪。”斯言是矣。何则?盖哈喇巴图尔官虽知院,其职则总兵也;右丞阿克塔齐,叅政贾惟贞,名虽省官,其职则供给也。在律,主将所犯,冝处重刑;供给所招,应得杖流。今哈喇巴图尔虽有特敕免死之文,不过圣上寛仁,少延其死耳。然法者,祖宗之所授,天下之名器也。虽天子不能以自私。是故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彼为舜者,惟知窃负而逃耳。汉薄昭,太后之母弟也。昭有罪,文帝终不忍贷之以死焉。夫虞舜,大圣人也;汉文,贤主也;而其所为若是,诚以恩不足以掩义,私不可以废公。古者制勑一下,事有弗顺于人而碍于理者,在百官有司,犹且三复还奏,不即奉诏,未闻宰相秉国之钧,职当绳愆纠缪,而徒以承颜顺旨为事者也。必不得已,其总兵官既已特勅免死,则分省官正应坐以本罪。如此则轻重纔适其均。后世犹惧为公道之玷,安可使冠履倒置,轻重失伦,以启将来纷然之议乎?况济宁密迩贼垒,窃恐此声一闻,将必使贼人有窥测朝廷之浅深,以懈惰诸军之心者,诚非国家之福也。丞相聪明絶人,识见髙逺,则此三人之罪,宜公是非以厌天下之望,不宜依违两端以滋人心之惑。此所谓关治道之大者,宰相之事也。若夫规规于簿书之末,琐琐于钱榖之务,而昧夫经国之要,不图为长久之计者,此非仆之所敢知也。仆一介草茅,滥叨掾属,顾惟职在簿书,叨司法守,固不敢偷容取合以卖法误国,亦不敢畏避诡随以陷阁下于不义,此不忠之甚者。非曰弗能,寔所弗忍。伏惟阁下亮之,进退惟命。干冐威严,不胜战栗之至。

上中书总兵书【为刑部主事时军前作】

译钦定《四库全书》集部五 《经济文集》别集类四 元 提要 臣等恭谨考察:《经济文集》六卷,是元代李士瞻所撰。李士瞻字彦闻,祖先世代是新野人,后来迁居荆门。他幼年聪敏好学,至正初年考中大都路进士,中书省征召他充任右司掾,授任刑部主事,历任升至户部尚书,出任福建海运督办,随即授任行省左丞;又被召入朝任参知政事,改任枢密副使,授翰林学士承旨,封楚国公,于至正二十七年去世。《元史》没有为他立传,只在《顺帝本纪》中记载至正二十二年枢密副使李士瞻上疏,极力陈说时政二十件事,并逐项列出,大多是当时的紧急事务;他大概也是一位正直敢言的人。这部集子是他的曾孙李伸编次的,所收都是他从担任右司掾直到奉使闽中时所写的作品,所以《元史》记载的那篇时政疏不在其中。查核卷目,他写给别人的书信有七十多通,几乎占全集的一半。虽然多是当时酬答之作,但当时朝政的姑息迁就、军事处置的失当、藩臣的跋扈,都可以借此考见其大概。至于李士瞻弥补匡救、委曲周旋,其中拳拳忧国的热忱,不怕一再苦口劝说,更是别人难以做到的。《元史》对于顺帝时期的事情记载最为疏略,这部集子确实足以作为考订补充的依据。李士瞻有个儿子叫延兴,能够继承他的家学,所著另有《一山文集》,也已经著录在书目中了。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恭敬校订进呈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经济文集》卷一 元代李士瞻撰 书 给中书丞相的信【任右司省掾时替济宁省官所作】我听说,赏罚是国家的重要权柄,是非判断是人心最公正的准则。赏罚没有章法,即使尧、舜也不能凭此治理国家,何况后世呢?是非混淆,即使智者也不能有所作为,何况庸人呢?我朝自太祖皇帝在朔方创建基业,世祖皇帝完全占有中原,都不曾有一尺土地、一座城池作为凭藉。后来一旦乘着百姓如盼云霓般的愿望,便能够威势遍及八方,席卷中原;一举击溃衰残的金朝,再举攻陷南宋。当时将相大臣又能够大力阐明皇帝的谋略,充分宣扬至高的教化,于是使天下人争相效法臣妾归附,豪杰之士奔走仰慕仁义,团聚相从如云从龙、风从虎,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赏罚分明、是非公正。太平以来,到现在已有一百年,礼乐教化日益不明,纲纪法度日益废弛,上下之间虚度年岁、苟且偷安,渐渐都习以为常,安然不以为怪。一旦盗贼突然兴起,便茫然不知所措;统兵的人只顾制造虚声,掌握国政的人一味姑息迁就。对于违反军纪、丧失军队的,没有听说公开杀戮一人;对于玩忽军务、养成寇患的,没有听说明确诛杀一名将领。因此不过几年,就使中原动乱如云,四海沸腾,山东、河北大片成为废墟,千里王畿全都骚动,却始终没有看到哪怕一点成效,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赏罚不明、是非不公。近来天子把两位丞相视为元老旧臣,命他们总理一切政务。如今的事情,正应当开诚布公,振作纲纪,明确赏罚,号令天下,使六军将士受到鼓舞而踊跃奋发,使忠义之气振作、精神焕发,一新天下人的耳目,彻底扫除往日积弊。这样或许可以平定盗贼,安定四海,中兴事业也就可以指日而待。如今大盗近在眼前,败军之将充斥面前,可是雷霆般的威势遥遥不闻,姑息之风反而比从前更盛;只听说今天逮捕一个,明天送交刑部,实在令我为阁下忧虑。姑且只就一件眼前的事情来说,像哈喇巴图尔等人所犯的罪,是最容易处置的,却拖延到今天还没有定论。朝廷内外的人都说,圣明的君主、贤能的宰相办事尚且如此,怎么能不失望呢?古书说:“赏赐不能超过时限,惩罚一定要与罪行相当。” 这话是对的。为什么呢?哈喇巴图尔虽然官职是知院,但他的职务实际上是统兵;右丞阿克塔齐、参政贾惟贞,名义上虽是省官,实际上担任的是供给军需之职。按法律,主将所犯的罪,应当处以重刑;供给军需者所招致的罪,应当杖责并流放。如今哈喇巴图尔虽有特敕免死的文书,不过是圣上宽仁,让他暂且延迟死亡罢了。然而法律是祖宗传给后世的,也是天下共同的权柄,即使天子也不能把它据为私有。因此舜做天子时,皋陶任士官,瞽瞍杀了人,作为舜,只知道背着父亲逃走而已。汉代薄昭是太后的同母弟,薄昭犯罪,汉文帝最终也不忍以死罪赦免他。虞舜是大圣人,汉文帝是贤明君主,而他们的做法尚且如此,实在是因为恩情不能掩盖义理,私情不能废弃公法。古代诏令一下,如果事情不合人情而且违背义理,百官有司还要再三复议回奏,不能立即奉行诏令;从未听说宰相掌握国家权柄,职责在于纠正过失,却只以迎合皇帝脸色、顺从皇帝旨意为事。即使实在不得已,既然统兵官已经特敕免死,那么分省官正应当按本罪论处。这样轻重才恰好相称。后世尚且害怕成为公道的污点,怎么可以使冠与履颠倒、轻重失序,从而引起将来纷纷的议论呢?何况济宁紧挨着贼军营垒,我私下担心,这种声势一旦被贼人听到,必定会使他们窥探朝廷力量的深浅,也使各军产生懈怠之心,这实在不是国家之福。丞相聪明过人,见识高远,那么这三人的罪,应该公正判断是非,以满足天下人的愿望,不应在两端之间犹豫不决,增加人心的疑惑。这就是关系到治国大道的重大事情,是宰相的职责。至于拘泥于文书末节,琐碎计较钱粮事务,却不明白治理国家的根本,不谋划长久之计,这不是我敢知道的。我不过是一个草野之人,滥居属官之职,只是职务在于掌管文书,兼任司法职责,本来不敢苟且容忍、迎合取巧,以卖法误国,也不敢畏惧躲避、诡诈顺从,使阁下陷于不义;那是最大的不忠。不是说我不能这样做,实在是不忍这样做。伏望阁下明察,进退听凭命令。冒犯威严,实在战栗惶恐至极。给中书总兵官的信【任刑部主事时在军前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