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农事门
类神定象第三
凡以登明神后为稻者,水谷也。稻非水无以生成,故以水类之。故凡水神乘吉量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干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宜稻也。登明宜粳,神后宜糯者,糯大而阳,粳阴而小,各从其类也。俗呼糯为大米,粳为小米者,义盖本此。
寅卯者,草木之类神也。草其本而木其性者,五谷之属也。故以功曹太冲类之,故凡用见木神,乘吉旺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五谷之属皆所宜也。盖惟草而似木者,功曹主之;草而终草者,太冲主之;木阳而草阴,性使然也。
巳午者,火之类神也。其性上炎,其象为陆,黍与豆宜于高原,而不宜于淤下者,故以太乙胜光类之,故凡用神见火神,乘吉旺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黍豆之属,皆所宜也。然而颜色高下,各有其宜,恶可无辨?盖黍之高出者,曰粱,其色多赤,胜光纯火而赤,应以主之。黍之低者,曰粟,其色多黄,太乙火土而黄,应以惟豆亦有黄赤之不同,其所应主者,可以思矣。触类而长,宁惟黍云乎哉?
申酉者,金之类神也。其性从革,故序为秋,二麦者,生于秋而成于夏者也。秋收也,收四时之金气,利金石之磋磨,故以传送从魁类之。故凡用见金神,乘吉旺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上神往来相伤者,二麦之所宜也。大麦小麦,阳大而阴小也。
辰戌丑未,土之神类也。万物资生,而承天柔顺,故曰稼穑,稼穑之所赅者,不一而足,故百谷之属,咸以土神类之,故凡用见土神,乘吉旺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百谷皆所宜也。然四土之中,惟大吉更吉,故又名之曰田。即以大吉为田郎者,丑有田象,从其类也。是皆农占圃占之种类也。
虽然,理有经常,占须通变,执而求之,反滋谬误,是故凡欲占其岁宜何类为植者,则以发用所现之类而言,吉则从之,凶则违之,不惟旱涝而耕者,良农也。若果为凶将,废耕乎?故凡用凶于类,而不伤辰,或即伤辰,而中末有救,及日年太岁上神,或有救制,而能扶生辰日上者,但当逐类求之,现与不现,非所论也。
若农圃之念,业有所主,而欲占其所主之类,宜与不宜也,亦第取类而俯仰视之可也。凡类既得地,旺相不空,类上神将,又不与类刑战而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用之可也。至必入传者,若仍以类为嫌,则反谬矣。
类上神将即是类之阴神。
象类约略第四
约而言之,日为农人,辰为畎亩,辰上神将为所树艺之物,日上神将为所仰望之天。发用者,求类之端也;行年者,干求之柄;太岁者,万物之主客也:故皆视其上神而较言之。惟用既以所乘为类,而亦视其上神也,用之阴神与有责焉。
故凡日上乘吉生干,则农人清吉,而旺相生合者更吉,乘凶克干则农人灾否,而休囚凶克者更凶。辰上吉旺生支,则田园茂盛,休囚相克则地土荒芜。日生辰上则发繁而工倍,辰生日则费少而功多。日上凶死而克辰上,则栽培灌溉未必及时,辰上吉生而克日上,则时届收成终归虚花。
类贵入传,莫教休死,又宜得地,不可落空。若为取类之占,则不必拘其藏现,而惟旺相不空者必佳。若果原无所主,则方以用神为类,而惟用生支神者可与。
水陆决于干支,早晚视夫初末。三传乘吉递生,而生日辰及生日辰上神者,农牧而无他患。
三传乘凶递克,而克日辰及克日辰上神者,歉获而有后殃。
类与用神虽逢生旺,而阴神生克干支者,即收获无虞,当防灾疫。用神与类虽觉平常,而阴神吉生支干者,即栽培劳费,实利堪收。式观大象,年属占人,所以日年用类,最忌刑伤;吉凶由神,克应由煞,凡神煞天官,利于和好。
农桑虽微,毕竟有关民命,象占非易,必须恃用周详,扩而充之,无不皆然。倘有三反,不为无益者也。
蚕桑象类第五
凡以午为蚕命,午为木之子孙,夏之旺神也。午于神为胜光,故其字从先,两其先者,岁必两收,虫其象也。其又以蚕取义者,午卦为离,为先天乾位,从天从先,象虽不同,义则一也。
是故时维清明,蚕即露种而有生焉。至于谷雨,则普天之下皆其初眠时也。时维夏至,则皆眠竟而恣食焉。至于小满,则普天之下,皆其结茧时也。是则午之所谓蚕命而为夏之王神,木之子孙也。
凡以未为桑者,午与未合,木之库也。惟库则子孙取之为寄,惟合则子孙食之无伤,未旺于夏,而木火之功,相与告成,是则未之所以为桑也。盖蚕为茧也,虽曰成功而告老,实即脱化而营胎,是则寅之所以类茧也。凡以卯为丝者,卯木本于午为沐浴。沐浴者,丝之象也。浴蚕于汤,而后丝出焉,是则卯之所以为茧也。
译类神定象第三 凡以登明、神后作为稻的类神,因为稻是水谷,没有水就不能生长,所以以水来类比。凡水神乘吉神、得旺相之气,与辰上神相生相合,并且不与日干、太岁上神往来相伤的,都适宜种稻。登明适宜类粳稻,神后适宜类糯稻;糯稻形体大而属阳,粳稻属阴而形体小,各自依据其类象。俗称糯稻为大米、粳稻为小米,大概就是根据这个道理。寅卯是草木的类神。以草为根本而具有木的性质的,是五谷一类,所以用功曹、太冲来类比。凡发用见木神,乘吉神而旺相,与辰上神相生相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的,五谷一类都适宜。大概草而近似树木的,由功曹主管;草而始终只是草的,由太冲主管;树木属阳而草属阴,这是它们本性的差别。巳午是火的类神。火性向上炎腾,象征陆地;黍和豆适宜种在高原,不适宜种在低洼淤地,所以用太乙、胜光来类比。凡发用见火神,乘吉神而旺相,与辰上神相生相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的,黍豆一类都适宜。不过作物的颜色和高低各有对应,怎么可以不加辨别?高秆的黍叫作粱,颜色多为赤色;胜光为纯火而色赤,应当由它主管。低秆的黍叫作粟,颜色多为黄色;太乙属火土而色黄,应当由它主管。豆也有黄、赤的不同,它所对应的主管之神,可以由此推想。由同类推及其他,难道只有黍可以这样判断吗?申酉是金的类神。金性有变革之义,所以序属秋;大小麦是在秋季生长、夏季成熟的作物。秋季主收,收取四时的金气,也有利于金石的磨砺,所以用传送、从魁来类比。凡发用见金神,乘吉神而旺相,与辰上神相生相合,不与日、年上神往来相伤的,都适宜种大小麦。大麦属阳而大,小麦属阴而小。辰戌丑未是土的类神。万物依靠土而生长,土承受上天而柔顺,所以称为稼穑。稼穑所包含的作物不止一种,因此百谷一类都用土神来类比。凡发用见土神,乘吉神而旺相,与辰上神相生相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的,百谷都适宜。可是四个土神中,只有大吉更加吉利,所以又把它称作田。把大吉称为田郎,是因为丑有田的象,从其类象而来。这些都是农事、田圃占中所取的作物类别。虽然如此,常理有常规,占断还必须通达变化;如果拘泥一端去求取,反而会增加谬误。因此凡想占问这一年适宜种植哪一类作物,就根据发用所出现的类神来判断:吉就依从,凶就避开。并不是只有避开旱涝去耕作的才叫良农。如果果真遇到凶将,难道就废弃耕作吗?所以凡用神对所类不利,却没有伤害辰;或者虽然伤害辰,但中传、末传有救助;以及日、年、太岁上神中有救助制约,并且能够扶生辰、日上神的,都只应逐类考察。至于类神是否显现,不必拘泥。如果农田园圃已有明确的经营对象,想占问所经营的类别是否适宜,也只须取其类神,观察它的盛衰即可。凡类神得地,旺相而不空亡,类神之上的神将又不与类神相刑相战,并且与辰上神相生相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就可以采用。至于它是否一定入传,如果仍以此为疑虑,反而会造成错误。类神上面的神将,就是该类神的阴神。象类约略第四 概括地说,日代表农人,辰代表田亩,辰上神将代表所种植的作物,日上神将代表农人所仰赖的天时。发用是寻求类神的起点;行年是日干所求取的凭借;太岁是万物的主客。因此都要观察它们的上神,再加以比较判断。只是用神既以所乘之神作为类神,也要观察用神的上神;用神的阴神也与事情有关。所以凡日上乘吉神而生助日干,农人就平安吉利;若旺相并且相生相合,则更加吉利。若乘凶神而克日干,农人就有灾祸;若休囚而又凶克,则更加凶险。辰上乘吉神、旺相而生助日支,田园就茂盛;若休囚而相克,土地就荒芜。日生辰上神,表示生长繁茂但劳作加倍;辰上神生日,表示耗费较少而功效较多。日上乘凶神、死气而克辰上神,栽培灌溉未必及时;辰上乘吉神、生气而克日上神,即使到了收成时节,最终也可能只是虚有其表。类神贵在入传,不要使它休囚死绝;还应得地,不可落空。若是专门为取类而占,就不必拘泥于类神是否藏伏或显现,只要旺相而不空亡,就一定好。若原本没有明确的经营对象,才以用神作为类神;而只有用神生助支神时,才可以采用。水路还是陆路,由干支决定;早晚,则看初传和末传。三传乘吉神,层层递相生,并且生日、辰以及日辰上神,农牧事业就不会有其他祸患。三传乘凶神,层层递相克,并且克日、辰以及日辰上神,就会收成歉薄,后来还会有祸患。类神和用神虽然遇到生旺,但它们的阴神若生克干支,就表示收获虽无忧,却要防备灾疫。用神和类神虽然看起来平常,但阴神若乘吉神并生助支干,就表示栽培劳费,实际利益却值得收取。观察课式应看整体大象;年命代表占问之人,所以日、年、用神、类神最忌刑伤。吉凶由神决定,应验由煞决定;凡神煞、天官,以和合为有利。农桑之事虽然细小,毕竟关系百姓的性命。象数占断并不容易,必须依靠周详的用法,推广并充实其理;其他事情也都一样。假如能够反复推究三次,也并非没有益处。蚕桑象类第五 凡以午作为蚕的命位,是因为午为木的子孙,也是夏季的旺神。午在十二神中为胜光,所以“蚕”字取义于“先”;有两个“先”,表示一年必有两次收成,虫就是它的象。之所以又从蚕取义,是因为午卦为离,位于先天乾位;“蚕”从天、从先,虽然字形取象不同,但意义相同。因此到了清明时节,蚕就由露水中的蚕种开始生长;到了谷雨,天下各地的蚕都处于第一次眠期;到了夏至,眠期结束,蚕开始尽情进食;到了小满,天下各地的蚕都进入结茧时期。这就是午被称为蚕命、成为夏季王神和木之子孙的原因。凡以未作为桑,是因为午与未相合,而未又是木的墓库。只有在墓库中,子孙才有所寄托;只有相合,子孙取食才不会受伤。未在夏季旺盛,木火共同完成其功,所以未用来类比桑。蚕结成茧,虽然说是功成而衰老,实际上是蜕化并孕育新生命,因此寅用来类比茧。凡以卯作为丝,是因为卯木对于午来说处于沐浴位。沐浴就是丝的象;蚕先在汤中浴洗,然后才能出丝,这就是卯用来类比丝的原因。
凡以辰为薄者,辰于午为冠带。冠带者,成人之具也。辰于春为季,中本墓,墓闭藏之所也,蚕必藏焉,而后登之于薄,登薄而茧,成长之象也。辰于象类,则又为山,故俗呼为薄为山,是辰之所以类薄也。
凡以巳为筐者,巳之于午,为临官,而比旺,比辅也,下顺从也,下比其类,以藏火为能,蚕之为性,以要寒为急,故巳火可以筐蚕。是则巳之所以类筐也。
凡以申为绵者,申于午为病,于寅为破,盖茧之为利于人也,丝与绵耳,缫而得丝,破之则仅可得绵,蚕所病也,所破也,病于茧而破于茧,是则申之所以类绵也。
凡以酉为僵者,午死于酉,而金有刚强之义,故曰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刚强。
戌为黄者,午墓于戌,黄其色也。
亥为厄绝者,午火绝于亥也。
子为鼠耗者,即冲且克,午火受伤,鼠其象也。
丑为眠化者,丑午脱害,脱所以当眠而身有变动之嫌也,化也者,变之谓也。
加临定象第六
故凡蚕桑之占,首以午为蚕之类位,而仰观焉。仰观者,观夫午上之神,以言吉凶。盖功曹加午则乘带俱吉,则茧收必倍多。太冲加午,而乘带俱吉,则丝获必多。天罡加午,而乘带俱吉,则登薄者成。太乙加午,而乘带俱吉,则上筐无恙。小吉加午,而乘带俱吉,则桑与蚕宜,自无他患。传送加午,而乘带俱吉,则金为火制,收必多绵。惟胜光加午,而乘带俱吉,则二火有比旺之能,蚕之顺利,不待言矣。盖仰观之神,即为类之所天,所以当责。
至于从魁之僵,天魁之黄,登明之死绝,神后之鼠耗,大吉之眠化,则皆不利于蚕,而非蚕命上之可或见者也。若既见于蚕命之上,而乘带复凶,则为灾更甚。
然而诸凡吉类,虽在午上之所加临,而类上所得之神,又须逐类分责。盖凡旺相乘吉,而无内外刑战,则此类当以吉言,上下克制,而休囚空亡,则此类当从凶论。
吉凶琐象
凡宅主年命之上,得见财神财星,相生旺相,蚕收必倍。而惟蚕临年上,与蚕更相关切。必须彼此生合,旺相有气,方为全吉。
大抵蚕伤姑辰,则蚕不利人,而蚕上更乘凶神凶将凶煞,蚕必无收,不可为也。姑伤其蚕,则人不利蚕,而蚕上更乘吉神吉将吉煞者,蚕收可望,但当择其吉于蚕者而用之可也。
至夫蚕室,岁各有方,法以姑年加岁,而惟寅申午未之下,姑为吉方。四者之中,择其最便而无冲犯者,居之可也。
迟早之法,则视三传,凡初传吉旺而生合蚕命上者,宜早;中吉宜中,末吉宜晚也。眠起吉凶,亦从传中次第求之。盖惟初传吉旺,则头眠起必齐,中主二眠,末主三眠,惟吴中独有四眠之蚕,谓之大眠。大眠之候,亦即视夫末传可也。
诸书不以四课为言者,指事而占,但须责类,无他求以乱指视耳。岂有置大象于不用,而竟抹煞干支对待之体哉?日为人,辰为物,不然,何可弃也。但观农人之于田亩种类,可类推矣。
卷之六 出行门
占例约第一
出行何以有占也?盖行藏显晦,一身之休咎所关,水陆舟车,千里之吉凶攸系。前知之则易为趋避,易视之则难以提防,孰谓出行也,而可无占乎?至夫望云之叹,谁则无之?所以家内吉凶,咸须归附,必如是也。而后促装就道,跋履山川,庶几可以无悔乎?
类象第二
凡以日干为行者之身,而视其上神,以言休咎;以日支为所往之地,而视其上神,以言吉凶。盖凡日上无伤乘吉不战,而气又当时,日支阴神又不凶伤于日,则此身之迪吉可知,反此则有凶灾,不宜妄动。
凡日上空亡,而无气无冲,则欲行未必。日上官鬼而兼刑带害,则阻滞难行,其所以阻滞者,视其所乘之天官可知也。如鬼乘天乙,气更休囚,必因贵人神鬼而有阻滞,鬼乘蛇雀,又带官符,必因口舌公讼、缠绕忧疑而有阻滞。鬼乘勾陈,又带刑煞,必因田上争斗勾扰牵连而有阻滞。鬼乘白虎,又带丧门、吊客、死符、病符,必因死丧疾病而有阻滞。鬼乘元武,又带盗耗,必因盗失而有阻滞。鬼乘天空,又带亡劫,必因逃亡、走失、欺绐、脱骗而有阻滞之类是也。类而推之,空亡之故,可以思矣。若用见子孙乘旺,既不为下所伤,而又上乘吉将,则是发用之神,力能制鬼而生财,日上虽有官鬼阻滞之嫌,仍可行矣。
盖凡日上之鬼,休则难动,鬼缠身也。旺则难当,鬼禁日也。若鬼在日上发用,而又上乘凶将者,是更不宜轻动。见在日上,已自难当,况又发用乎?若旺鬼乘吉,而又用自日发,则仕宦之行,反为吉占,未可概以凶言也。
凡日上神乘吉旺相,能制支上之神,而支上亦复旺相乘吉,则是我之财神,见于彼也,往则必吉。若反凶作鬼,带煞披刑,气又囚死,则是我之鬼贼,见于彼地,往则必凶,其所以凶于我者,则亦视之所乘所带可知也。
译凡以辰作为蚕簿,是因为辰对于午处于冠带位。冠带是成人所具备的服饰。辰在春季属于季春,其中本为墓;墓是闭藏之处,蚕必须先藏在其中,然后才能登上蚕簿;登簿结茧,是成长的象征。辰在象类上又代表山,所以民间把蚕簿称为山,这就是辰类比蚕簿的原因。凡以巳作为蚕筐,是因为巳对于午处于临官位;巳与午相近而同旺,也有辅佐之义,且在下位顺从。巳在下方接近其类,以藏火为能;蚕的习性以避寒为急,所以巳火可以类比养蚕的筐。这就是巳类比蚕筐的原因。凡以申作为绵,是因为申对于午处于病位,对于寅处于破位。蚕茧对人有利的产物,就是丝和绵;缫取可以得到丝,破坏蚕茧后只能得到绵,这是蚕的病,也是蚕的破;在茧上受病,在茧上被破,所以申用来类比绵。凡以酉作为僵,是因为午死于酉,而金有刚强的意义,所以说:它活着时柔弱,死后却刚强。戌作为黄,是因为午墓于戌,而黄色正是它的颜色。亥作为厄绝,是因为午火在亥处于绝地。子作为鼠耗,是因为子既冲午又克午,午火受到损伤;鼠就是这种象。丑作为眠化,是因为丑与午相脱相害;“脱”表示应当入眠,却又有身体发生变动的嫌疑;“化”就是变化的意思。加临定象第六 所以凡占蚕桑,首先以午作为蚕的类位,然后向上观察。所谓向上观察,就是观察午上所临的神,以判断吉凶。功曹加临午,而所乘神将都吉,蚕茧收成必定加倍。太冲加临午,而所乘神将都吉,丝的收获必定很多。天罡加临午,而所乘神将都吉,登簿的蚕就能结成茧。太乙加临午,而所乘神将都吉,上筐养蚕就没有祸患。小吉加临午,而所乘神将都吉,桑和蚕都适宜,自然没有其他灾患。传送加临午,而所乘神将都吉,金被火制,收成必多绵。只有胜光加临午,而所乘神将都吉,二火相近而同旺,蚕事顺利自不必说。所谓向上观察的神,就是该类神所仰赖的天,所以必须加以考察。至于从魁所代表的僵,天魁所代表的黄,登明所代表的死绝,神后所代表的鼠耗,大吉所代表的眠化,都不利于养蚕,不应在蚕命之上出现。若它们已经出现在蚕命之上,而所乘神将又凶,灾祸就更加严重。然而,各种吉类虽然出现在午上所临之处,但类神之上所得的神,还必须分别按照各类来考察。凡旺相而乘吉神,又没有内外刑战,这一类就应当按吉来判断;若上下相克相制,且休囚空亡,这一类就应当按凶来判断。吉凶琐象 凡宅主年命之上见到财神、财星,彼此相生且旺相,蚕的收成必定加倍。尤其蚕临年命之上,与蚕的关系更加密切。必须彼此相生相合、旺相有气,才是完全的吉象。大体说来,蚕伤害姑辰,表示蚕对人不利;如果蚕上又乘凶神、凶将、凶煞,蚕必定没有收成,不可养蚕。姑伤害蚕,表示人对蚕不利;如果蚕上又乘吉神、吉将、吉煞,仍可希望有蚕收,但应当选择对蚕有利的吉象来使用。至于蚕室的方位,每年都有不同。方法是以姑年加临岁位;只有寅、申、午、未之下,姑才是吉方。在这四个方位中,选择最方便且没有冲犯的方位居住即可。判断迟早,要看三传。凡初传吉而旺,并且生合蚕命之上的神,适宜早;中传吉,适宜中期;末传吉,适宜晚期。蚕眠和起眠的吉凶,也依次从三传中考察。初传吉旺,头眠必定整齐;中传主二眠;末传主三眠。只有吴中有四眠的蚕,称为大眠;大眠的情况,也只要看末传即可。各种书不以四课为主要依据,是因为它们只针对具体事情占问,只须考察类神,不必另求其他因素来扰乱视线。难道可以置大象于不顾,竟然抹杀干支相对待的体制吗?日代表人,辰代表物;否则怎么可以舍弃?观察农人、田亩和作物的关系,就可以类推。卷之六 出行门 占例约第一 出行为什么要占问呢?因为出仕或隐居、显达或晦藏,关系到自身的休咎;水路陆路、舟船车马,关系到千里行程的吉凶。事先知道,就容易趋吉避凶;若轻视它,就难以防备。谁说要出行而可以不占问呢?至于望着云彩而叹息,又有谁没有这种心情?所以家中的吉凶也都必须一并考虑。这样以后,才能催促整装上路,跋涉山川,也许可以少留遗憾吧?类象第二 凡以日干作为出行之人的身体,观察日干上神来判断休咎;以日支作为所要前往的地方,观察日支上神来判断吉凶。凡日上没有伤害,乘吉神而不相战,气又当时;日支的阴神也不凶、不伤日干,那么这个人的出行必然吉利。反过来就有凶灾,不宜轻率行动。凡日上空亡,又无气、无冲,想出行也未必能够成行。日上有官鬼,同时又带刑害,则阻滞难行;至于因何阻滞,要看它所乘的天官即可知道。鬼乘天乙,气又休囚,必因贵人、神鬼之事而阻滞;鬼乘蛇雀,又带官符,必因口舌、公讼、缠绕和忧疑而阻滞。鬼乘勾陈,又带刑煞,必因田宅上的争斗、勾扰和牵连而阻滞。鬼乘白虎,又带丧门、吊客、死符、病符,必因死亡、丧事或疾病而阻滞。鬼乘元武,又带盗耗,必因盗窃损失而阻滞。鬼乘天空,又带亡劫,必因逃亡、走失、欺骗、脱逃而阻滞。依此类推,空亡的原因也可以由此推知。如果用神见子孙,乘旺而不受下方伤害,又在上面乘吉将,那么发用之神有能力制伏官鬼并生助财星;日上虽有官鬼阻滞的嫌疑,仍然可以出行。凡日上之鬼处于休囚,便难以行动,因为鬼缠在身上;处于旺相,则难以承受,因为鬼禁制着日干。若鬼在日上发用,而且上面又乘凶将,就更加不宜轻举妄动。鬼既然出现在日上,已经难以承受,何况又发用呢?但如果旺鬼乘吉神,又从日上发用,那么做官之人的出行反而是吉占,不能一概说成凶。凡日上神乘吉而旺相,能够制伏支上之神,而支上也同样旺相并乘吉神,这就是我的财神出现在对方之地,前往必定吉利。若相反,支上成为凶神而作鬼,带煞并披刑,气又囚死,就是我的鬼贼出现在对方之地,前往必定凶险。它究竟以什么方式对我不利,也要看它所乘、所带之神煞才能知道。
凡日干游行之方,亦宜兼视。盖天上日干,身所动也;所临之地,身所止也,吉凶休咎,咸有攸关,安得无问?故当兼视。
凡日干病死墓绝之地,亦不可前往,往则多凶。惟地既生旺不空,而神将之吉者,方可往也。又须兼以日上神与方神较论,假如今日干之上,四土为神,木临之地,不可往也。惟火所临方,则为大利。火生土也。水临亦利,土克水也。金临之方,则无攸利,为所脱也。若所利之方,将吉气旺,又能生合日干年命者,则更利也,他方仿此。
然凡出行有占,须首辨欲行者,果为何等人,其人所司何事,而后即其内外喜忌言之,方可无失。漫以求之,占无应也。即如日上空亡,所主者何,未可必耳。若为九流技艺之人,空手求财之事,空非所忌,亦须将得吉气旺,乃往利耳。若为携本经商,则不惟不能行,行且有损。盖行商之占法,以日为外类,外空而占,则奔走徒劳,我空而凶,则资财可虑。视天官,则所以空者,可缕指矣。又如日上鬼,所主者鬼缠身,鬼禁日耳。若为求官问禄之人、功名科举之事,反所喜也。盖功名之占法,以官鬼为主,官临其身,旺相乘吉,既不内外战刑,而用传年命又不相伤,太岁月建又得生扶,而上神又不往来相克,则无官者,当有得官之庆。有官者,定膺迁推之利,荣何如之?若无气空克,即令求官,亦不可往,而常人得人,在所必忌,何可漫言而无分辨。
占法动静第三
凡欲出行,而欲占其能行与否,则又有动静之义,故以动静占之,盖动则能行,静则未能也。
盖凡关墓临干,身则难动。关有阻格之义,墓有敛藏之义,皆静象也,所以难动。若年上神,力能冲关破墓,则可仍以动言,否则须待冲关破墓月日,方能动也。
凡日上空亡,亦主难动,若用传年命,见有冲神,亦当以动言之。盖空逢其冲,空者反实,故可动也。然惟旺空逢冲,方有其象,若空带休囚,冲无益矣。
凡日干天官入庙者,虽非空亡关墓,亦难以动言。盖神将同体,变化无端,故难言动。惟二马乘旺发用,又无缚足恋厩之类,动斯确矣。
凡魁罡临日,则有万不获己之动,乘吉带旺,则以吉言而为速;乘凶囚死,则以凶论,而为迟;披刑带煞而有气,则当亦以速言。
故曰,旺如乘车得马,可以掣电而追风。
迟速占法第四
凡占出行,而欲以迟速言,则惟较视日用,日为行者之身,用乃征行之始也。
盖凡课传皆阳,事必显而多功,其动必速;课传俱阴,事必阴私而多晦,其动必迟。故曰,日阳而用阴,则当速中之迟;日阴而用阳,则当迟中之速。若日上阳旺而用阴休墓,则虽动复止;日上阴休,而用神旺,则虽迟必行。
凡用阳而传阴,当防中道之阻,用阴而传阳,则必履坦无虞,中为发用之阴神,所关于行色者,非浅鲜也。
凡用为子孙,而刑克日上,则当有伴侣相伤之应;用为父母,而刑克日上,则当有尊长相促之征;用为兄弟,宜切朋友;见妻财,情关妻妾;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惟用带丁马,旺相不空,不受下克者,动尤速也。
吉凶占法第五
凡占出行,又知其吉凶何若者,则首视日上,日上为行者之身也。次观辰上,辰上所往之地也。又次视用传,初中末,有道路阅历之象也。又次视年命,命为固有,年主流行,而为行者之身,所独有也。凡见有日鬼而乘凶带杀,则各有所主之事,各有所应之时,各有所见之处可按也。
其所吉于行者,惟禄马、生气、日德、天喜之类,附吉乘旺,而无损伤则其行也,即非因喜而动,将来必有喜庆之事,随所遇而自见者也。
其所凶于行者,则为鬼,以所乘带及五气言之。
盖凡鬼乘天乙,则主官司神鬼之凶,日旺为官,夜休为鬼,分以乘之,方无去也。鬼乘蛇,则主惊疑怪异,盗贼火光;鬼乘朱,则主鼠雀纷争,是非口舌;鬼乘合,则牙侩媒保,欺隐奸私;乘勾,主勾惹牵连,争斗讼狱;乘龙,主子孙财帛,亏折损伤;乘空,则主小人仆隶,诞妄欺凌;乘虎,则道路凶恶,疾病兵丧;乘常,主饮食筵会,参商嫌隙;乘元,主盗贼匪类,劫耗遗亡;乘阴,主阴私妇女,奸谋蔽匿;乘后,妇人女子,秽污贪淫。
以煞而言,则凡五符为鬼者,必有口舌公讼;往亡为鬼魅者,必将身不生还;车坑为鬼者,有车马舟辑之忧;飞廉为鬼者,防破败损失之患;空亡为鬼者,脱诳可虑;劫煞为鬼,劫夺堪虞。鬼墓则昏蒙多阻;鬼关则隔碍难通;天刑则小人有忧败之嫌,君子亦剥官夺禄;鬼带咸池,奸淫沉溺;鬼披刑害,破祖伤残。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则庶几乎百煞之用,其有当乎。
译凡日干游行所到的方位,也应当兼看。天上的日干,代表身体的行动;所临的地,代表身体停留之处。吉凶休咎都与此有关,怎么能不问?所以应当兼看。凡日干处于病、死、墓、绝之地,也不可前往,前往多有凶险。只有所到之地既生旺又不空亡,且神将吉利,才可以前往。还必须把日上神与方位之神相互比较。例如今天日干之上是四土之神,木所临的方位就不可前往;只有火所临的方位最为有利,因为火生土。水所临的方位也有利,因为土克水。金所临的方位没有利益,因为金被土所泄。若有利的方位,神将吉利、气旺,又能生合日干和年命,就更加有利。其他方位也依此类推。然而凡占出行,首先必须辨明想出行的究竟是什么人、他所从事的是什么事情,然后根据其内外喜忌来判断,才不会有失误。若不加辨别而笼统占问,占断就不会应验。比如日上空亡,究竟主什么事情,不能一概而论。若是九流技艺之人,或是空手求财,空亡并不是忌象;但仍须神将得吉、气旺,前往才有利。若是携带本钱经商,则不仅不能成行,即使成行也会有损失。因为行商占以日为外类,外类空亡而占,表示奔波徒劳;日干空亡而凶,则资财堪忧。观察所乘天官,就可以详细指出空亡的原因。又如日上有鬼,通常主鬼缠身、鬼禁制日干;但若是求官问禄的人,或问功名科举之事,反而是喜象。因为功名占以官鬼为主,官鬼临身,旺相而乘吉神,既没有内外战刑,用神、三传、年命又不相伤,太岁、月建又得生扶,上神之间也不往来相克,那么没有官职的人应当有得到官职的喜庆;已有官职的人一定有升迁、推举之利,荣耀何其大啊!如果官鬼无气、空亡而受克,即使求官也不可前往;对普通人而言,得到官鬼之象则必定是忌讳。怎么可以笼统地说而不加区别呢?占法动静第三 凡想出行而占问能否成行,又有动静的意义,所以要从动静来占断。动表示能够出行,静表示暂时不能出行。凡关、墓临于日干,身体就难以行动。关有阻隔之义,墓有收敛隐藏之义,都是静止的象,所以难以行动。若年上神有力量冲开关、破除墓,就可以仍按能够行动来判断;否则必须等到能冲关破墓的月份或日期,才可以行动。凡日上空亡,也主难以行动;如果用神、三传、年命中出现冲神,也应当按能够行动来判断。因为空亡遇冲,空亡反而变实,所以可以行动。但只有旺相的空亡遇冲才有这种象;若空亡而又休囚,冲它也没有益处。凡日干的天官入庙,即使不是空亡、关、墓,也难以按行动来判断。这是因为神与将同体,变化无常,所以难说能够行动。只有二马乘旺发用,又没有缚足、恋厩之类的象,行动才确实可定。凡魁罡临日,表示万不得已而行动。若乘吉神、带旺气,就按吉来判断,并且行动迅速;若乘凶神、处囚死,就按凶来判断,并且行动迟缓;若披刑带煞而有气,也应当按行动迅速来判断。所以说:旺相就像乘车得马,可以快如闪电、追逐疾风。迟速占法第四 凡占出行而想判断迟速,只需比较观察日和用神;日代表出行者的身体,用神代表出行的开始。凡课和三传都属阳,事情必然显明而功效多,行动一定迅速;课和三传都属阴,事情必然隐秘而多晦暗,行动一定迟缓。所以说,日属阳而用神属阴,是快中有慢;日属阴而用神属阳,是慢中有快。若日上阳旺而用神阴休、入墓,虽然行动也会再次停止;日上阴休而用神旺,虽然开始迟缓,最终一定能够出行。凡用神属阳而三传属阴,应当防备中途受阻;用神属阴而三传属阳,则必定道路平坦而无忧。中传是发用之阴神,关系到出行的情状,影响并不小。凡用神为子孙而刑克日上,主有同伴相伤的应验;用神为父母而刑克日上,主有尊长催促的征象;用神为兄弟,适宜切近朋友;见妻财,事情与妻妾有关。万物因同类而聚集,因类别不同而分别;只有用神带丁马,旺相而不空亡,又不受下方克制,行动才尤其迅速。吉凶占法第五 凡占出行,还想知道吉凶如何,首先看日上,因为日上代表出行者本人;其次看辰上,因为辰上代表所要前往的地方;再次看用神和三传,初、中、末分别有道路经历的象征;又次看年命,命代表固有之处,年代表流行之气,二者也是出行者自身所独有的因素。凡见日上有鬼并乘凶神、带凶煞,就可以分别判断它所主的事情、应验的时间和出现的地点。对出行有利的,只有禄马、生气、日德、天喜之类;若附着吉神、乘旺气而没有受损伤,出行就吉利。即使不是因为喜事而行动,将来也必定有喜庆之事,会随着所遇之事自行显现。对出行不利的,就是官鬼;要根据它所乘、所带以及五行之气来判断。凡鬼乘天乙,主官司、神鬼方面的凶事;白天旺时主官事,夜间休时主鬼事,须分别依其所乘来判断,才不会失误。鬼乘螣蛇,主惊疑、怪异、盗贼、火光;鬼乘朱雀,主鼠雀纷争、是非口舌;鬼乘六合,主牙侩、媒保、欺隐、奸私;鬼乘勾陈,主勾惹、牵连、争斗、讼狱;鬼乘青龙,主子孙、财帛方面的亏折损伤;鬼乘天空,主小人、仆隶、虚妄、欺凌;鬼乘白虎,主道路凶恶、疾病、兵事、丧事;鬼乘太常,主饮食、宴会以及参商嫌隙;鬼乘玄武,主盗贼、匪类、劫掠、损耗、遗失;鬼乘太阴,主阴私、妇女、奸谋、隐藏;鬼乘天后,主妇人女子以及污秽、贪淫之事。从煞来说,凡五符作鬼,必有口舌、公讼;往亡作鬼魅,必将身体不能平安归还;车坑作鬼,有车马舟楫方面的忧患;飞廉作鬼,要防破败损失;空亡作鬼,应忧虑脱逃欺骗;劫煞作鬼,应防劫夺。鬼入墓则昏蒙而多阻;鬼临关则隔绝阻碍、难以通行;天刑则小人有忧患败事之嫌,君子也会被削官夺禄;鬼带咸池,主奸淫沉溺;鬼披刑害,主破坏祖业、伤残。由此引申,触类推展,差不多就能掌握百煞的作用及其应验了。
水陆占法第六
凡占出行,而欲知其出行水陆之所宜者,则以日辰为主,而分言之,吉则从之,凶则违之。
凡以日干为陆,视其上神,以言休咎。日干之象,为天为阳,陆之位也。
日支为水,视其上神,以言吉凶。日支之象,为地为阴,水之位也。故凡干上之神,乘吉生干,气又旺相,则陆路自可从行,乘凶克日,气又囚死,则陆行匪吉。
支上之神,乘吉生支,气又复旺相,则水路允宜从往。若乘凶克支,或更克日,气又囚死,则水行必凶,若水陆俱吉,则惟择其最旺,而无损伤者从之。
凡陆行则不能不需车马,水行则不能不需舟楫。太冲者,车马舟楫之类神也,然须分视不谬耳。
盖太冲临水,象则舟楫。临土,象则车马。旺相则坚固而宽容,休囚则破毁而疲陋。惟乘龙合,而出于支干之端,更无刑战,则水陆皆堪遄往。若载元蛇,而见于日辰之上,则水陆皆不堪从。即乘辰合,则象为减下,沉溺堪虞。卯带车坑,则象为折轮,倾危可虑。上见魁罡,则舟车定多阻隔。更乘月厌,则道路时有忧惊。卯作隔神,宁无阻滞?卯逢夹克,必有损伤。卯上空亡,水则无忧,陆防倾陷。
凡舟行之时,万一有损,而欲占其损于何所。亟为衣枷计者,则当专视天罡,而以所加孟仲季言之。加孟则所损在头,仲中季尾。盖孟仲季有首尾之象,而与太冲相害者,天罡也,即以相害者占其所以害,故无失也。
阴晴风雨占法第七
凡占出行,而欲占其途次之阴晴风雨何若者?则以三传之阴阳为主,以言时地之克应。盖阴阳亦晴雨之机,三传开道路之象,而初中末即其时与地也。
故凡传得纯阳,则主晴朗,而木旺乘阳者多风。传得纯阴,则主阴晦,而金旺乘阴者多雨。
水神旺则虽阳亦雨,火神旺则虽阴亦晴。阳胜于阴,而乘朱蛇,又带晴杀,其晴必久。阴胜于阳,而乘后元,又带雨煞者,其雨必长。是则阴晴风雨之大象也。
若分视其时与地,则初传见者,应在始发;中传见者,应在中途;末传见者,应在末路。扩而充之,则辰上见者,应在彼地;日上见者,应在欲行未行之时;而时序之标准,即以三传之十二辰次之,是则所谓时与地也。
伴侣占法第八
凡欲出行,而欲知其将来有无伴侣,及伴侣何若者,则以子孙为主,而亦以三传言其时地。
责三传者,以道路言也。责子孙者,制克生财,缓急可恃也。兄弟之爻乃居然伴侣,而不责及者,兄弟有其本责,分财之象,职有合伙经营,而非萍水之交矣。
故凡子孙吉旺见于传中,而与日上德合生比,则不惟伴侣有人,而且富厚忠诚,自当竭蹶而相为。子孙休凶,见于传内,而与日上破害刑伤,则途中虽逢伴侣,而疏狂污贱,非徒无益而有损。传无子孙,则视三五六合言之。
若更视其所乘所带,则性情容貌,皆可前知。察其天地两间,则时序地方,曷难预定?至于辰见为他类,日见为类行,非虚语也。
赀本行李占法第九
凡占出行,而欲知其赀本何若,则以财爻为主,而以休旺言之。日干所克者,为财神。青龙六合为财星,二者兼视。
故凡财神见,而财星称之,则为有本之行、经营之类是也。旺相而带丁马,则必充盈,无往不利。休囚而无丁马,则必微薄蹇滞难通。若财神既藏,而财星又复空窘,则为无本之动,九流之类是也。旺相则得来可望,休囚则到底无功。财虽不现,而适财有气无伤,则居然良贾,深藏莫窥,吉可知矣。若兄弟化财,或财化兄弟者,即非借贷,定为合伙。
故凡欲知其行李若何者,则以父母为主,亦以休旺言之。盖行李者,覆庇之资也,而覆被吾身者,莫如父母。故以类之。
故凡父母见旺而无损伤,则行李自当富盛;休囚而有刑破,则行李必见凋残;空藏则无,类藏则失。若父母化兄或兄化父母,则与人共,己不自由。
投宿占法第十
凡征行在道,而欲占其止宿处吉凶若何者,则以日辰为主,而较视其上神焉。盖日为本身,辰为旅次也。故凡日辰上神,彼此生旺德合,乘吉带吉,则宾主相安,绝无疑忌。若彼此刑冲破害,乘凶带凶,则宾主不投,易生嫌隙。日伤其辰,则客怀不仁,咎由于我;辰伤其日,则主怀不义,咎起于人。
支干逢墓,必不安宁。鬼带三刑,定多凶祸。凶于我者,视其所乘天官。晕主惊疑,朱为口舌,勾陈争斗,白虎兵戈,元武盗贼,天空欺绐,太阴奸谋,天后淫秽之类是也。然天官之所凭依者,神也;十二神之所用者,五行也;五行之所变幻者,五气也。引而伸之,则形貌情性、老幼强弱之类,一览而无余蕴矣,于投宿也何有?
启行占法第十一
凡旅次虽安,而欲占其明发之情形者,则以日干为主,日支为佐,兼以用传相较言之。盖日为己身,支为奴仆行李,用为祸福端倪,而三传者,则有时与地之象也。
译水陆占法第六 凡占出行而想知道走水路还是陆路更适宜,就以日辰为主分别判断;吉就依从,凶就避开。凡以日干代表陆路,观察日干上神来判断休咎。日干的象是天、是阳,正是陆路的位置。日支代表水路,观察日支上神来判断吉凶。日支的象是地、是阴,正是水路的位置。因此凡干上之神乘吉神、生助日干,气又旺相,陆路自然可以走;若乘凶神、克日干,气又囚死,走陆路就不吉。支上之神乘吉神、生助日支,气又旺相,水路确实适宜前往。若乘凶神、克日支,或者进一步克日干,气又囚死,走水路必定凶险。若水路、陆路都吉,只选择其中最旺、没有损伤的一方前往。走陆路不能不需要车马,走水路不能不需要舟楫。太冲就是车马、舟楫的类神,但必须分别观察,不能混淆。太冲临水,象征舟楫;临土,象征车马。旺相则坚固宽大,休囚则破损疲陋。若乘青龙、六合,并出现在支干的起始处,又没有刑战,那么水陆都可以迅速前往。若乘玄武、螣蛇,并出现在日辰之上,那么水陆都不宜前往。即使乘辰、六合,也象征下沉,有溺水之忧。卯带车坑,象征车轮折断,有倾覆危险。上面见魁罡,舟车必然多有阻隔;再乘月厌,道路上时常有忧惊。卯作隔神,难道会没有阻滞吗?卯遇夹克,必有损伤。卯上空亡,走水路没有忧患,走陆路则要防倾覆陷落。舟行时万一发生损坏,想占问损坏在什么地方;若急于作衣枷计,则应专门观察天罡,再根据天罡所加临的孟、仲、季来判断。加孟,损坏在船头;加仲,在中部;加季,在船尾。因为孟、仲、季有首尾之象,而天罡与太冲相害;既然以相害之处来占其所造成的损害,所以不会有差错。阴晴风雨占法第七 凡占出行而想知道途中阴晴风雨如何,就以三传的阴阳为主,来判断时间和地点上的应验。阴阳也是晴雨变化的机兆;三传有开列道路的象,初、中、末分别代表时间和地点。所以凡三传纯阳,主天气晴朗;若木旺而乘阳,多主有风。三传纯阴,主天气阴晦;若金旺而乘阴,多主有雨。水神旺,即使三传属阳也会下雨;火神旺,即使三传属阴也会放晴。阳胜于阴,又乘朱雀、螣蛇,并带晴煞,晴天必定持续很久;阴胜于阳,又乘天后、玄武,并带雨煞,雨必定下得很久。这就是判断阴晴风雨的大致原则。若分别考察其应验的时间和地点,初传出现的,应在刚出发时应验;中传出现的,应在途中应验;末传出现的,应在旅途末段应验。推广来说,辰上出现的,应在对方所在之地应验;日上出现的,应在想出行而尚未出行之时应验。时间顺序的标准,就依三传所对应的十二辰次序来判断;这就是所谓的时间和地点。伴侣占法第八 凡是将要出行,想知道此行将来有没有伴侣,以及伴侣会是怎样的人,就以子孙爻为主,同时以三传说明应验的时间和地点。之所以考察三传,是因为它们代表道路。之所以考察子孙,是因为子孙能够制克官鬼、耗泄财爻,遇到缓急时可以依靠。兄弟爻本来就是伴侣的象征,但这里不专门考察它,是因为兄弟另有其本来的职责,象征分财,只有合伙经营的关系,而不是萍水相逢的交情。所以,凡是子孙爻吉利旺相而出现在三传之中,又与日上神德合、生扶或比和的,不仅一定有人作伴,而且伴侣富裕厚道、忠诚可靠,自然会竭尽全力互相帮助。子孙爻休囚凶衰而出现在三传之内,又与日上神形成破、害、刑、伤的,途中虽然遇到伴侣,但此人疏狂卑污,非但没有益处,反而会带来损害。三传中没有子孙,就看三传的孟、仲、季来判断。如果再观察它所乘的神和所带的天官,那么对方的性情、容貌都可以预先知道;考察天地两间所对应的内容,那么时间次序和地点又有什么难以预定的呢?至于辰上神代表他类,日上神代表同类行动,这并不是空话。资财本钱与行李占法第九 凡是占问出行,想知道所带的资财本钱如何,就以财爻为主,并根据财爻的休旺来判断。日干所克的五行,就是财神。青龙、六合是财星,二者要一并观察。所以,凡是财神出现,且财星相称的,就是有本钱的出行,属于经营谋利之类。财爻旺相而带丁马,必然充足丰盈,前往各处都没有不利;休囚而没有丁马,必然微薄困顿,事情难以通达。如果财神已经伏藏,财星又空乏窘迫,就是没有本钱的行动,属于九流之类。旺相则还有希望得到财利,休囚则最终徒劳无功。财爻虽然不显现,但恰好财有气而没有受伤,便是深藏不露的良商,吉凶自然可知。若兄弟化财,或财化兄弟,即使不是借贷,也一定是合伙。所以,凡是想知道行李如何,就以父母爻为主,也根据其休旺来判断。因为行李是遮蔽、庇护身体的资具,而能够覆盖保护我身的,没有什么比父母更相似,所以取父母来类比。因此,凡是父母爻出现且旺相、没有损伤的,行李自然丰盛;休囚而受到刑、破的,行李必然残损衰败;空亡、伏藏则没有,类神伏藏则遗失。若父母化兄弟,或兄弟化父母,就表示要与别人共用,自己不能自由作主。投宿占法第十 凡是在旅途中行进,想占问停宿之处的吉凶如何,就以日、辰为主,比较观察它们上面的神。因为日代表自身,辰代表旅舍。所以凡是日、辰上神彼此生旺、德合,又乘吉神、带吉将的,宾主相安,绝无猜疑忌惮;若彼此刑、冲、破、害,又乘凶神、带凶将的,宾主不合,容易产生嫌隙。日上神伤辰上神,表示客人心怀不仁,过咎由于我方;辰上神伤日上神,表示主人心怀不义,过咎起于对方。支、干遇墓,必然不得安宁。官鬼带三刑,一定多有凶祸。对我方不利的凶象,要看它所乘的天官:晕主惊疑,朱雀主口舌,勾陈主争斗,白虎主兵戈,元武主盗贼,天空主欺骗,太阴主奸谋,天后主淫秽,诸如此类。然而天官所凭依的是神,十二神所运用的是五行,五行所发生变化的是五气。由此推衍开来,形貌、情性、老幼、强弱之类,都可以一览无余;对于投宿占问,还有什么不能判断的呢?启行占法第十一 凡是旅舍虽然安稳,想占问第二天早晨出发时的情形,就以日干为主,日支为辅,再结合用传来比较判断。因为日代表自身,支代表奴仆和行李,用代表祸福的端倪,三传则代表时间和地点的象。
故凡日上吉旺,不伤于日,则为上天显佑,身必无虞;日下吉旺,不逢空败,则为地下默扶,任行无害。元不伤干,而财爻稳固,则无劫掠之忧。勾不制日,而乘性平和,则无口舌争斗之患。例而求之,十二天官,咸有责也。支不受伤,财爻、奴仆、行李,当无患也。以竟日而言,则初为卯辰,中为巳午,未为申酉,时可定也。然式中时位,咸自井如察其上神,吉凶休咎必以时相应,兼而求之。可无失也。盖三传者,时行之大象也;十二辰者,时位之分司也。先其大象,次其分司,占之法也。
以地分而言,则十二辰之见于三传者,自可按也。岗、岭、墓、田、湖、池、场、圃之类,各以类见,不可漫责也。
凡以年命为扶救之本,而与日辰用传相较而言之。盖年命者,吾身之所独有,转移休咎之权与也。故凡日吉而传凶,支辰年命之上,皆可救也。日辰俱凶,而年命休衰,不能效力者,三传之神,皆可救也。日辰年命俱凶,而三传复凶者,勿行可也,是则所谓趋避也。
凡以太岁月建,为君为长,而与日、辰、年、命、用、传相较言之。盖太岁者,人君之象,月建者,官长之象,身居君长临照之下,虽不敢妄异跋扈,毕竟难逃主宰,而其上神,亦即岁月吉凶之所系者也。
凡吉凶由神,克应由煞,诸煞之紧关休咎者,不可遗也。如太岁月建,气力最大,入课临传,皆须细视,生扶则吉来不小,刑害则凶至匪轻,即居闲地,而其上神,皆有关系,不可忽也。盖凡岁月上神,遥来相伤者,固为不利,而我去遥伤岁月上神者,尤非所宜也,故曰岁月上神,不可与类往来相克。太岁上神所主岁中事,月上神所主月事事,故与日辰用传年命上神以及类神皆不可相伤也。
见闻有疑占法第十二
凡征行在道,遥见人来,心有所疑,而欲占其为何等人者,则以神后为主,而视其所加孟仲季言也。凡神后加孟则为善良,孟为四长生,所以善良;仲为商贾,仲乃四旺,所以商贾;加季则为凶恶,季乃暗金四煞,所以凶恶。责神后者,后为十二神之长,一阳始生,首窃天气,可以为善,可以为恶,神变无端,故曰神后,而以责之。
凡占乘舟而来,则以天罡为主,而亦视其所加孟仲季言之。凡天罡加孟,则为吏人,为人之所长,孟长象也。故凡吏人,称为长吏。加仲则为常人,仲有中象,平等之象,故主常人。加季亦为奸恶,季居下流,而有藏垢纳污之象,故主奸恶。责天罡者,见因舟楫而生疑,罡立卯之前者也。盖凡有类主者,皆当以类加孟仲季言之,无类主者,则以天罡视之。罡为善恶之总主也。故兵占决几之占,每每视此。
以上两占皆不言日、辰、用、传、年、命,而视神后天罡者,呼吸安危,刻难姑缓,多视乱指,适以增疑也。虽然,万一乘象果为凶恶,则又何以处之?即就其所加定体,而以日上辰上决其趋避。
故凡辰上神克日上神,则吉。辰上旺相,而日上休囚者更吉,前行无忌。日上神克辰上神,则凶。而辰上休囚者更凶。避之可也。惟相生比合,而气俱旺相,又乘吉将者,彼虽凶恶,我无忌也。
凡有所问,而欲占其虚实何如者,亦以天罡为主,而亦视其所加孟仲季言之。
凡罡加孟上,则为虚诞,孟为始生,事未实也。加仲而虚实参半,仲中而有骑墙之象,疑信相参而未决。加季则实,季为四土,信而实也。然日上辰上,又当参论。故凡日上刑克支上,所言必虚。而罡、魁、蛇、虎、阴、空、谩语见于日上者,尤多诡诈,带空亡者,更出无根。若天罡加孟仲,而日又加彼,其虚可知矣。已上诸占,皆以辰属我,日属人者,来与言。皆有动相,动则为客,见与闻,皆有静象,静则为主,所以日属来言,辰属见闻也。主客动静之间,辨之审矣。
期会良法第十三
凡有相期会合,而欲占其得会与否,及已去未去者,若占他人,则视天罡,罡临日辰,定然得会,罡在日前则为已去,罡在日后,则尚未来。然又当以所加孟仲季参而定之。凡罡加孟则尚未至,加季则为已去,惟加仲则可会也。若占同伴则视胜光。凡胜光见于贵前,则为在前;见于贵后,则犹在后;若恰临日辰,便可相会。视胜光者,午于卦为?,?遇也,故视之。
家内吉凶占法第十四
凡身处客中,而欲占其家内吉凶何若者,则以日辰为主,而视其所乘天官言之,支为我之家也。
故凡支上之神下生其支,而气旺将吉,则必无事而安常。若支上神下脱其支,而上气休囚,则多耗费;上神下克其支,而气休将凶,则必多悔而驳杂。若支克其上,而上神旺相,则可庶几。
译所以,凡是日上神吉利旺相,且不伤日的,就是上天明显的保佑,自身必然无忧;日下神吉利旺相,且不逢空败的,就是地下暗中扶助,任意前行也不会受害。元武不伤日干,财爻稳定,就没有被抢劫掠夺的忧虑;勾陈不制日,且所乘之性平和,就没有口舌争斗的祸患。依此类推,十二天官都有各自的职责。支不受伤,财爻、奴仆和行李就应当没有忧患。若按一整天来论,初传为卯、辰,中传为巳、午,末传为未、申、酉,时辰便可以确定。然而式中的时位,都要像察看其上神一样考察;吉凶休咎必须与时辰相应,兼而求之,才不会有失。三传是行事时间的大体象,十二辰是时间方位的分别主管。先看大象,再看各自所司,是占断的方法。若从地分来说,十二辰出现在三传中的情况,自然可以按类考察。岗、岭、墓、田、湖、池、场、圃等,都应按类别取象,不可泛泛责求。凡是以年命作为扶助、救应的根本,并与日、辰、用、传比较来判断。因为年命是我身所独有的,掌握着转移休咎的权力。所以,若日上吉而三传凶,支、辰、年命上神都可以救应;日、辰全都凶,而年命休衰、不能发挥作用时,三传之神都可以救应;若日、辰、年命全都凶,三传又凶,就不要行动为好,这就是所谓趋避。凡是以太岁、月建作为君主和长官,与日、辰、年、命、用、传相比较来判断。因为太岁是人君之象,月建是官长之象;自身处在君主、长官照临之下,虽然不敢妄自违逆、跋扈行事,终究难以逃脱主宰,而它们上面的神,也就是岁月吉凶所系之处。凡是吉凶由神决定,应验由煞促成,各种煞中关系休咎紧要的,都不可遗漏。例如太岁、月建,气力最大,进入课中、临于三传,都必须仔细观察:得到生扶,吉事来得不小;受到刑害,凶事到来必然不轻。即使处在闲地,它们上面的神也都有关联,不可忽视。凡是岁、月上神从远处来伤我,固然不利;而我方主动去远伤岁、月上神,更是不宜。所以说,岁月上神不可与同类往来而相互克制。太岁上神主管一年中的事情,月建上神主管一个月的事情,因此它们与日、辰、用、传、年命上神以及类神都不可相伤。见闻有疑占法第十二 凡是在旅途中行进,远远看见有人走来,心中有所疑惑,想占问他是什么样的人,就以神后为主,再看神后所加临的孟、仲、季来判断。神后加孟,便是善良之人;孟是四长生,所以主善良。加仲,便是商人;仲是四旺,所以主商贾。加季,便是凶恶之人;季是暗金、四煞所在,所以主凶恶。之所以考察神后,是因为后为十二神之长,一阳开始生发,最先窃取天气,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神变无常,所以称为神后,并以它来判断。凡是占问乘船而来的人,就以天罡为主,也看它所加临的孟、仲、季来判断。天罡加孟,便是官吏,是众人之长;孟有长上的象,所以官吏称为长吏。加仲,便是普通人;仲有居中的象、平等的象,所以主普通人。加季,也主奸邪凶恶;季处于下流,有藏垢纳污的象,所以主奸恶。之所以考察天罡,是因为疑心由舟船而生,而天罡立在卯之前。凡是有类神主管的,都应根据类神所加的孟、仲、季来判断;没有类神主管的,就看天罡。天罡是善恶的总主管,所以兵占、决断机宜之占,常常观察这一点。以上两种占法都不谈日、辰、用、传、年、命,而只看神后、天罡,是因为安危迫在呼吸之间,片刻也不能拖延;如果观察的项目过多、指向纷乱,反而会增加疑惑。即便如此,万一所乘之象果真是凶恶之人,又应当怎样处置?就根据他所加临的位置确定其本体,再以日上、辰上来判断趋避。所以,凡是辰上神克日上神,就是吉;辰上旺相而日上休囚,则更加吉利,向前行进没有忌讳。日上神克辰上神,就是凶;辰上休囚,则更加凶,避开他即可。只有彼此相生、比和,双方气都旺相,又乘吉将的,即使对方是凶恶之人,我方也没有忌惮。凡是有人来询问,想占问他所说的是真是假,也以天罡为主,并看它所加临的孟、仲、季来判断。天罡加在孟上,便是虚妄夸诞;孟为开始生发,事情尚未成为事实。加仲,则虚实各半;仲居中,有骑墙两可的象,疑与信相杂,还没有定论。加季,则为真实;季属四土,表示可信而确实。不过,日上、辰上也应当参合判断。凡日上刑克支上,所说的话必然虚假;罡、魁、蛇、虎、阴、空以及谩语出现在日上,尤其多为诡诈,带空亡的更是没有根据。若天罡加孟、仲,而日又加临到对方,则其虚假显而易见。以上各种占法,都以辰属我,日属来与我说话的人。来者具有动象,动则为客;所见所闻都具有静象,静则为主。因此日属来言之人,辰属所见所闻之事。主客、动静之间,必须仔细辨别。期会良法第十三 凡是约定会面,想占问能否会面,以及对方已经出发还是尚未出发,若占问他人,就看天罡。天罡临日、辰,必然能够会面;天罡在日前,表示已经离去;天罡在日后,表示还没有到来。但还应结合它所加临的孟、仲、季来确定:天罡加孟,表示尚未到;加季,表示已经离去;只有加仲,才可以会面。若占同伴,则看胜光。胜光出现在贵人之前,表示同伴在前面;出现在贵人之后,表示仍在后面;恰好临日、辰,便可以相会。之所以看胜光,是因为午在卦中为【缺字】,而【缺字】有相遇之义,所以观察它。家内吉凶占法第十四 凡是身处外地客中,想占问家中的吉凶如何,就以日、辰为主,观察它们所乘的天官来判断;支代表我的家。所以,凡支上神向下生支,且气旺、天将吉利的,家中必然无事,安常度日;支上神向下脱耗支,且上神之气休囚的,家中多有耗费;上神向下克支,且气休、天将凶的,家中必然多有悔恨,事情纷杂反复。若支克其上,而上神旺相,还可以有希望。
盖吉凶所主,虽在上神,而事类所关,在于天将。即如鬼乘天乙,虽云鬼祟神祗,而昼夜阴阳岂无分辨?鬼作?蛇,虽主惊忧火盗,而旺衰虚实,能不周详?大抵贵合龙常,吉事居多,而为凶亦浅。元勾朱虎,凶灾常大,而为吉偏轻。天官各有所司,占者贵于类推,苟能达变,自可通穷。妻子父兄,式内岂无其象?刑冲德合,类端各有其神,周览旁搜,情表自见,仰观俯察,象类分明。
卷之七 三才门
三才易简例约第一
六壬,象学也。运式以占,象亦伙矣。一日十二时,课亦十二而止。十二课内,象则万千,若但以课体求之,则万千之象,无从出现,而五行之用,反为所拘矣。是故三才易简之法,不可不急讲也。
盖日辰之象,为两仪,贵贱尊卑,由此而定。四课之体为四象,刚柔内外,从此而分。三传之象,为三才,初中末伏,从兹而备。然两仪之成四象也,实乃三才之具体;三传之三才也,实即两仪之化身;是则所谓课体,而万类各有三才之用矣。
如占妇女,则责天后为类,天后妇女之象也。即令式中无天后,亦当视天后之所乘临。乘即天后所乘之神也。临即乘神所临之宫也。后所乘神,即为初传,初之阴神即为中传,中再传之神,即为末传,是即所谓类神之三传。始终情形,皆在于此。按此而求,尽堪取象,所以不必全拘课体而断吉凶。
盖凡末有所主,而概占大象,则吉凶情形,专在课体。若既有所主而占,则事各有类,类各有象,即类以定三传,即三传以言休咎,情形自露,不必徒求课体,即所谓易简也。
凡占贵人,则视天乙之三传,而谒贵干求者,亦同责焉。
占梦寐、怪异、忧疑、惊恐则视腾蛇之三传,而炉灶之具,亦俱责矣。
占文字、口舌,则视朱雀之三传,而飞禽、书信、词讼之属,亦并责焉。
占子孙、交易、婚姻、媒保则视六合之三传,而小儿、竹木器具、舟车、门户、床榻、盒桶等物,亦并责焉。
占勾连、斗讼则视勾陈之三传,而军旅、墓田、捕役、差人之类,亦皆责焉。
占贤良、财帛、及书吏则视青龙之三传,而择婿、求文职功名,亦同责焉。
占小人、奴仆、僧道则视天空之三传,而上书、通启、虚诞、诈伪之属,亦俱责焉。
占疾病、道路则视白虎之三传,而出师、征讨、死丧之事,亦并责焉。
占尊长、财帛则视太常之三传,而米麦、布帛、衣裳、丝絮、药食、武途功名,亦并责焉。
占盗贼、逃亡、走失、乞丐则视元武之三传,而行兵、行人、水利、沟渠等事,亦以责焉。
占外戚、私慝、婢妾、婆妈、老妇、尼姑则视太阴之三传,而阴私、嘱托、金银钱、石磁器等,亦同责焉。
占妇女,则视天后之三传,而择妇、望恩泽、封诰、赦书者,并皆责焉。盖类神所乘之神,虽各有三传可责,然须与日辰行年与制类者,尚可从吉言也。若日年落空,百事无成。惟类自作空,不以空论。
然神与将又有变通之法,将即神,神即将。如占贵人尊长,本当专视责天乙,若或课传无天局,而大吉出现,则视大吉之三传以断吉凶。不必更求天乙矣。如占财帛本应专责青龙,如或无青龙,而功曹出现,则视功曹之乘临,以及三传,不必更求青龙矣。或式中无青龙,而太常出现,则视太常之三传以定休咎,不必更求青龙功曹矣。是即所谓变通也。
译吉凶所主虽然在上神,但具体事情所涉及的类别,取决于天将。比如官鬼乘天乙,虽然说是鬼祟神祇之事,但白天、夜晚以及阴阳难道没有分别吗?官鬼作【缺字】蛇,虽然主惊忧、火灾、盗贼,但旺衰虚实难道能不周详考察吗?大体说来,贵人、六合、青龙、太常多主吉事,即使成为凶象,凶也较浅;元武、勾陈、朱雀、白虎所主的凶灾通常较大,即使成为吉象,吉也偏轻。各天官各有所主管,占者贵在能够类推;如果能够通达变化,自然可以穷尽事理。妻子、儿女、父母、兄长,在式中难道没有相应的象吗?刑、冲、德、合,各类事端都有相应的神。周遍观察、旁参广求,事情的内情自然会显现;仰观俯察,象与类便清楚分明。卷之七 三才门 三才易简例约第一 六壬,是一种取象之学。运用式盘进行占问,所取的象也很多。一日有十二时,课也到十二种为止。但十二课之内,象却有成千上万;如果只根据课体来求取,成千上万的象就无法显现,五行的作用反而会受到拘束。因此,三才易简的方法不可不赶紧讲明。日、辰之象构成两仪,贵贱尊卑由此确定;四课的体构成四象,刚柔、内外由此分别;三传之象构成三才,初、中、末的潜藏之象由此完备。然而两仪形成四象,实际上是三才的具体体现;三传所代表的三才,实际上就是两仪的化身。这就是所谓课体,而万类各自都有三才的作用。例如占问妇女,就取天后作为类神,因为天后是妇女之象。即使式中没有天后,也应观察天后所乘临之处。所谓乘,就是天后所乘的神;所谓临,就是所乘之神所临的宫。天后所乘之神就是初传,初传的阴神就是中传,中传再传出的神就是末传,这就是所谓类神的三传。事情始终的情形都在这里。依此求取,完全可以据此取象,所以不必拘泥于课体来判断吉凶。凡是没有特定主事对象,只概括占问总体情况的,吉凶情形专门取决于课体。若已经有明确的主事对象而占问,那么每件事都有相应的类别,每一类都有相应的象;根据类别确定三传,再根据三传说明休咎,事情情形自然显露,不必徒然寻求课体,这就叫易简。占问贵人,就看天乙的三传;拜谒贵人、求取官职等,也同样考察天乙。占梦寐、怪异、忧疑、惊恐,就看腾蛇的三传;炉灶及其器具,也一并考察腾蛇。占文字、口舌,就看朱雀的三传;飞禽、书信、词讼之类,也一并考察朱雀。占子孙、交易、婚姻、媒保,就看六合的三传;小儿、竹木器具、舟车、门户、床榻、盒桶等物,也一并考察六合。占勾连、争斗、诉讼,就看勾陈的三传;军旅、墓田、捕役、差人之类,也都考察勾陈。占贤良、财帛以及书吏,就看青龙的三传;选择女婿、求取文职和功名,也同样考察青龙。占小人、奴仆、僧道,就看天空的三传;上书、通启、虚诞、诈伪之类,也一并考察天空。占疾病、道路,就看白虎的三传;出师、征讨、死丧之事,也一并考察白虎。占尊长、财帛,就看太常的三传;米麦、布帛、衣裳、丝絮、药食以及武途功名,也一并考察太常。占盗贼、逃亡、走失、乞丐,就看元武的三传;行兵、行人、水利、沟渠等事,也以元武来考察。占外戚、私慝、婢妾、婆妈、老妇、尼姑,就看太阴的三传;阴私、嘱托、金银钱、石磁器等,也同样考察太阴。占妇女,就看天后的三传;选择妻子、盼望恩泽、封诰、赦书,也都考察天后。类神所乘之神虽然各有三传可供考察,但还必须与日、辰、行年以及制类之神参看,才可以顺从吉象来判断。若日、年落空,百事都不能成功;只有类神自身作空亡时,不按空亡论。不过,神与将还有变通的方法:将就是神,神就是将。例如占贵人、尊长,本来应专门考察天乙;如果课、传中没有天乙,却出现大吉,就看大吉的三传来判断吉凶,不必再寻找天乙。占财帛本来应专门考察青龙;如果没有青龙,却出现功曹,就观察功曹的乘临以及三传,不必再寻找青龙。若式中没有青龙,却出现太常,就看太常的三传来确定休咎,不必再寻找青龙、功曹。这就是所谓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