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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古乐经传一

(卷首)

儒藏 · 乐经 · 已译 · 第 1–1 段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九

  古乐经传       乐类

  提要

  【臣】等谨案古乐经传五卷

国朝李光地撰。光地所着《尚书解义》诸书,已别着録。是书乃所作《古乐经解诂》,取大司乐以下二十官为经,以乐记为之记。又有附乐经、附乐记,统为五卷。乐经、乐记为光地所自订,其乐教、乐用二篇,则其孙清植以遗稿集成者也。乐经之最不易通,为千古聚讼者,莫若大司乐一篇。葢窦公以后,久失其▯。康成之注,亦自隐奥难晓。学者各为之説,遂至纷纭轇轕,无所折衷。光地之论,谓经文“圜钟为宫”,当作“黄钟为宫”,葢即以黄钟为宫也。黄钟为角,则黄钟角调也。其起调毕曲之律,以姑洗、太蔟为徴,则太蔟徴调也。其起调毕曲之律,以南吕、姑洗为羽,则姑洗羽调也。其起调毕曲之律,以大吕。据此,则黄钟为角,乃姑洗为黄钟之角;太蔟为徴,乃南吕为太蔟之徴;姑洗为羽,乃大吕为姑洗之羽。经文自当为“黄钟之角”、“太蔟之徴”、“姑洗之羽”,不得以“黄钟为角”、“太蔟为徴”、“姑洗为羽”。光地错综比附,亦未免迂曲而不可通。然其以上文祀天神四望所用之律为证,亦自有意义,虽近于穿凿,正不妨存一解,以补前人所未备。其他立説,则多考核确当,议论精详,葢其用功甚深,逈非师心臆度者所可及矣。乾隆四十六年六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古乐经传卷一

  大学士李光地撰

  乐经

汉书》文帝时得魏文侯乐工窦公,年一百八十岁,出其本经一篇,卽今《周官》大司乐章,则知此篇乃古乐经也。

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敎焉。死则以爲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敎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敎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敎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防、大夏、大▯、大武。

成均,五帝之学名也。周人兼立四代之学,其所以敎,则皆古者之遗法。故举成均爲尊,而大司乐掌焉。其法则下文「乐德」「乐语」「乐舞」之类是也。国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弟也。瞽宗,殷学也。立师敎之,死而祀之于学,所谓释菜于先师者也。只敬也,庸常也,体中达和,所谓至德也。敬业有常,所谓敏德也。仁孝友悌,所谓孝德也。此养士之本。故与师氏之教同兴者,以物兴懐,道者自述其意,所谓「诗言志」者也。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所谓「歌永言」者也。发端曰言,答述曰语,所谓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者也。云门以下,黄帝至周列代之乐也。盖乐德则以理义养其心,乐语则以声音养其耳,乐舞则以舞蹈养其血脉。古人所谓以乐敎者,以此。

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逺人,以作动物。

大合乐,乃肄习于学之事,以致鬼神。▯以下则推言其用之之效。盖用乐多端,各从类应,非专主一事而言也。六律,阳律也;六同,阴律也。律以爲声之和,声以爲音之纲,音以爲舞之节。作乐本末,其序如此。用之祭祀,则鬼神。▯以致;用之邦国,则邦国以和;用之乡党闾里,则万民以谐;用之飨燕之属,则宾客以安,远人以说。至于凡有血气能动之物,莫不兴起其序,以自尊而卑,自近而远也。○案:大司乐,即《尚书》典乐之职;国之子弟,即胄子也。六德,即直、温、寛、栗之类,异其文耳。兴道、讽诵、言语,于是乎有,诗歌然后以声依之,以律和之,播之以音,动之以舞,而乐之用广矣。所谓神人以和者也。然则乐者,盖先王之所以敎,而因推之于宗庙、朝廷、邦国,以和神人。《书》、《礼》所称,其致一也。后世不知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九

古乐经传 乐类

提要

【臣】等谨案:《古乐经传》五卷,本朝李光地撰。李光地所著的《尚书解义》等书,已另行著录。本书是他所作的《古乐经解诂》,选取《周礼》中自大司乐以下二十个官职作为经,以《乐记》作为传。另有附《乐经》、附《乐记》,总共分为五卷。《乐经》、《乐记》由李光地亲自审定,其中《乐教》、《乐用》两篇,则是他的孙子李清植根据遗留的手稿汇编而成的。《乐经》中最难通晓、成为千古争论焦点的,莫过于《大司乐》这一篇。大概自窦公之后,其真义便长久失传。郑玄的注解,也自隐晦深奥难以理解。学者们各自提出说法,于是变得纷繁复杂、纠缠不清,没有可以折中裁断的标准。李光地的论述认为,经文中“圜钟为宫”,应当作“黄钟为宫”,大概就是以黄钟为宫的意思。黄钟为角,就是黄钟角调。其起调毕曲所用的律,以姑洗、太蔟为徵,就是太蔟徵调。其起调毕曲所用的律,以南吕、姑洗为羽,就是姑洗羽调。其起调毕曲所用的律,以大吕……根据这些,那么黄钟为角,乃是姑洗作为黄钟的角;太蔟为徵,乃是南吕作为太蔟的徵;姑洗为羽,乃是大吕作为姑洗的羽。经文自然应当是“黄钟之角”、“太蔟之徵”、“姑洗之羽”,而不能是“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李光地错综比附,也难免迂曲而不能通达。然而他以上文祭祀天神、四望所使用的律吕作为证据,也自有其意义,虽然近于穿凿附会,正不妨保留这一种解释,以补充前人所未能完备之处。他其他的立论,则大多考证确切恰当,议论精辟详细,大概他下功夫极深,绝非那些凭主观臆断者所能企及。乾隆四十六年六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古乐经传卷一

大学士李光地撰

乐经

《汉书》记载,汉文帝时得到魏文侯的乐工窦公,年龄一百八十岁,拿出他原本的一篇经,就是现在《周官》中的《大司乐》章,由此可知这一篇就是古代的《乐经》。

大司乐设中大夫二人,乐师设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大司乐掌管成均的教育法则,以此来治理建立国家的学校政事,而集合全国子弟入学。凡是拥有道义、拥有德行的人,就让他们担任教师。他们死后就作为乐祖,在瞽宗祭祀。用乐德来教育国子:中和、祗庸、孝友。用乐语来教育国子:兴、道、讽、诵、言语。用乐舞来教育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防、大夏、大濩、大武。

成均,是五帝时期学校的名称。周人同时设立四代(虞、夏、商、周)的学校,他们用来教育的方法,都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法则。所以举成均作为尊称,而由大司乐掌管。其法则就是下文所说的“乐德”、“乐语”、“乐舞”之类。国子的子弟,是指公卿大夫的子弟。瞽宗,是殷代学校的名称。设立老师教育他们,死后在学中祭祀,这就是所说的向先师释菜致敬。祗,是恭敬;庸,是常。体中达和,就是所说的至德。敬业有常,就是所说的敏德。仁孝友悌,就是所说的孝德。这是培养士人的根本。所以与师氏的教育同时兴起的,是用事物来引发情怀,道,是自我陈述心意,这就是所说的“诗言志”。背诵文章叫讽,用声音节奏来吟咏叫诵,这就是所说的“歌永言”。发端叫言,回答陈述叫语,这就是君子所说的“于是语,于是道”,这是古法。云门以下,是黄帝到周朝历代相传的乐舞。大概乐德是用理义来涵养其心,乐语是用声音来涵养其耳,乐舞是用舞蹈来涵养其血脉。古人所说的用音乐来教育,就是如此。

用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来大合乐,以此来招致鬼神,以此来和合邦国,以此来协调万民,以此来安抚宾客,以此来取悦远方之人,以此来感化动物。

大合乐,是在学校中演习的事,以此来招致鬼神。以下则是推论其应用的效果。大概用乐的用途很多,各自顺应同类,并非专指一件事而言。六律,是阳律;六同,是阴律。律用来作为声音的和谐,声用来作为音的纲领,音用来作为舞蹈的节奏。制作音乐的本末,其顺序就是这样。用在祭祀上,那么鬼神就以此招致;用在邦国上,那么邦国就以此和合;用在乡党闾里,那么万民就以此协调;用在宴饮一类场合,那么宾客就以此安抚,远方之人就以此取悦。至于凡是有血气能动的生物,没有不兴起其秩序,由尊而卑,由近而远。○案:大司乐,就是《尚书》中典乐的职位;国子的子弟,就是胄子。六德,就是直、温、宽、栗之类,只是文字不同罢了。兴道、讽诵、言语,于是就有了,诗歌然后用声音依附它,用律吕调和它,用音律传播它,用舞蹈感动它,而音乐的作用就广大了。这就是所说的神人和谐。那么音乐,大概是先王用来教育的手段,并由此推广到宗庙、朝廷、邦国,以和合神人。《书》、《礼》中所称述的,其宗旨是一致的。后世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