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说卷二 宋 熊朋来 撰
与项安世各立韵例。吴、郑同时,而朱文公《诗传》止采吴氏协音,间亦改其缪误,补其遗阙。郑韵出于《诗传》旣成之后,吴、郑自不相识,故其说或未归一。愚以《易》《诗》《书》折衷二家之说,字音不胜枚举,姑记其略。
译与项安世各自确立押韵的条例。吴棫、郑庠处于同一时代,而朱文公的《诗集传》只采纳吴氏的协音,偶尔也改正他的错误,补全他的遗漏。郑庠的韵书产生于《诗集传》完成之后,吴棫、郑庠彼此并不相识,所以他们的说法有时未能统一。我用《易经》《诗经》《尚书》来折中调和两家的说法,字音多得无法一一列举,姑且记下大概。
吴郑二家不同,莫如天人二字。吴韵天字皆依丁度《集韵》作铁因切,郑则谓天如字,而人协。然举古诗「山上复有山,破镜飞上天」爲证,协山爲羶,以从天。愚案:天字协音,易诗可以互证,爲郑氏之学者,专以贞、谆、臻、文、欣、元、魂、痕、寒、欢、删、山、先、僊十四韵皆协先僊之音,则似拘矣。天人二字在诗中,如《鄘》《栢舟》《黍离》《小宛》《巷伯》「何人斯」《十月之交》《棫朴》《旱麓》等诗,止有天人字,则吴郑说皆通。然诗韵天字多协贞、寒、清、蒸之韵,至《度人经》尚然,故丁韵天、田、年等字皆附入真、谆之韵,此古诗韵例也。《文王》之卒章,以天协躬,郑乃协躬爲羶,不如姑宏铁因爲易,协证之于《易》,尤不可限以十四韵之例。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虽可以人协,然《干》之文言以御天也,协精、情、平、行,成铁因之音,可爲铁烟,可爲铁婴,皆丁颠反纽。此程沙随所谓反纽通用者也。《易》中以真协川,诗颂以躬协年,项氏以青、先、贞三韵爲一例,又以东、蒸爲例,比郑稍通。然声音之道,变动周流,例有尽而音无穷也。
郑氏以东冬钟江阳唐庚耕清青蒸登十二韵相通,皆协阳唐之音。东之协当同是舌音,如大东小东则可也。降字音洪,郑恐破例,乃云古音江。不知江谐声于工,汉字如曲江书爲曲红者,有之矣。况《易》之《恒》以深协中,以禽协容,艮以心协躬;《诗》之《荡》以谌协终,《云汉》以临协宗,《閟宫》以綅协躬,《小戎》以音协弓,《緑衣》《晨风》诸诗以心林协风。东侵二韵相通者多矣,郑皆缺其音。项氏以东萧尤爲一例,东灰烝爲一例,东侵爲一例。烝也无戎,读戎爲汝,克咸厥功,读功爲古。似此戎功二字,岂必协阳唐之韵?郑庠乃尽欲协阳唐,固哉其言诗韵矣。
郑氏又以鱼、虞、模、歌、戈、麻六韵相通,皆协鱼模之音,别以萧、宵、爻、豪、尤、侯幽七韵相通,皆协尤侯之音。愚案:虞、模之与尤、侯自可相通,非但古韵可证,今人语音如谋之与模,侯之与胡,邹之与朱,往往相近。《皇华》、《羔裘》之韵,郑所知也。况歌、麻、脂之韵相通,如仪、爲等字是已。且《驺虞》首章上有葭、豝,则虞协牙。东方朔称建章宫后驺牙,是其音也。二章以虞协蓬、豵,又当通虞音于东韵。《易》之爻辞以“即鹿无虞”协“林中”,是其音也。如“熊罴是裘”以裘协“试”,“周爰咨谋”以谋协“骐”,诗中此类甚多。尤、侯亦可协脂韵矣。《泰》、《否》二卦之彖辞以“消”协“襄”,而从阳韵,岂必尽协尤、侯之音?项以虞、尤、豪爲一例,虞、麻爲一例,亦未知虞可通于东韵也。
郑氏以侵、覃、谈、盐、添、严、咸、衔、凡九韵相通,皆协侵音。项氏以侵、覃、盐爲一例,又以侵、东爲一例,俱有未尽。《鹿鸣》以「湛」「琴」,《卷阿》「燕燕」「泮水」以「南」协音,诸诗固有通例。《易》诗以侵、覃之韵协「风」「躬」诸字,语见东、冬韵下。项氏有「东侵」一例,比郑法差密。风谐声于凡,波谐声于皮,英谐声于央。在古人但见其同韵尔,观制字者之谐声,亦可见当时字音也。风字在东韵爲方冯切,在侵韵缺,非敷正字,遂旁协孚惜切。穆如清风,凄其以风,皆协「心」爲韵,「心」亦可爲「松」。「郁彼晨风」协「林」爲韵,「林」亦可爲「隆」。其爲「飘风」协「南」爲韵,「南」亦可爲「侬」。风有「凡」之声,亦可爲「冯」,不但爲「风」谐声于「凡」,「芃」「泛」亦谐「凡」爲声也。《易》中「禽」协「强」,「深」协「觞」,则侵韵又通于阳、唐矣。
郑氏辨今韵之讹,其间亦有自破其韵例者。又引沙门神珙反纽、旁声、正声之例。正声在一纽之中,旁声出四声之外。如《七月》、《生民》以嵗爲雪,《杕杜》、《东山》以至爲窒,来之利、力,又之异,亦世之设、逝之折,皆旁声之例。此言字音者所同然。郑氏旣知旁
译吴氏与郑氏两家观点不同,最明显的分歧在于“天”“人”二字。吴韵中“天”字都依据丁度的《集韵》读作“铁因切”,郑氏则认为“天”字读本音,而“人”字协韵。然而郑氏举出古诗“山上复有山,破镜飞上天”作为证据,将“山”协韵为“羶”,以配合“天”字。我认为:“天”字的协音,《易经》与《诗经》可以互相印证,那些专门研究郑氏学说的人,坚持认为贞、谆、臻、文、欣、元、魂、痕、寒、欢、删、山、先、仙这十四韵都协“先、仙”的音,这就显得拘泥了。“天”“人”二字在诗中,如《鄘风·柏舟》《王风·黍离》《小雅·小宛》《巷伯》“何人斯”《十月之交》《棫朴》《旱麓》等诗篇,只有“天”“人”二字,那么吴氏和郑氏的说法都讲得通。然而《诗经》中“天”字多协贞、寒、清、蒸的韵,直到《度人经》依然如此,所以丁度韵书中“天”“田”“年”等字都附入真、谆韵,这是古诗歌的韵例。《文王》的末章,用“天”协“躬”,郑氏便将“躬”协韵为“羶”,不如姑且将“天”读作“铁因”更为容易,协韵的证据在《易经》中,尤其不能局限于十四韵的条例。“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虽然可以用“人”来协韵,但《乾卦》的文言说“以御天也”,协精、情、平、行,形成“铁因”的音,可以读作“铁烟”,也可以读作“铁婴”,都是丁颠的反切纽转。这就是程沙随所说的反纽通用。《易经》中以“真”协“川”,《诗经》颂中以“躬”协“年”,项氏将青、先、贞三韵作为一类,又将东、蒸作为一类,比郑氏稍为通达。然而声音之道,变动周流,条例有穷尽而音韵无穷尽。
郑氏认为东、冬、钟、江、阳、唐、庚、耕、清、青、蒸、登十二韵相通,都协阳、唐的音。“东”协“当、同”是舌音,如“大东”“小东”就可以。降字音洪,郑氏恐怕破坏条例,就说古音读“江”。不知道“江”谐声于“工”,汉字如“曲江”写作“曲红”的,是有的。况且《易经》的《恒卦》以“深”协“中”,以“禽”协“容”,《艮卦》以“心”协“躬”;《诗经》的《荡》以“谌”协“终”,《云汉》以“临”协“宗”,《閟宫》以“綅”协“躬”,《小戎》以“音”协“弓”,《绿衣》《晨风》等诗以“心、林”协“风”。东、侵二韵相通的很多,郑氏都缺漏了它们的音。项氏将东、萧、尤作为一类,东、灰、蒸作为一类,东、侵作为一类。“烝也无戎”,读“戎”为“汝”,“克咸厥功”,读“功”为“古”。像这样的“戎”“功”二字,难道一定要协阳、唐的韵吗?郑庠却全都想协阳、唐,他论诗韵的话太固执了。
郑氏又认为鱼、虞、模、歌、戈、麻六韵相通,都协鱼、模的音,另外将萧、宵、爻、豪、尤、侯、幽七韵相通,都协尤、侯的音。我认为:虞、模与尤、侯自然可以相通,不仅古韵可以证明,今人语音如“谋”与“模”,“侯”与“胡”,“邹”与“朱”,往往相近。《皇华》《羔裘》的韵,郑氏是知道的。况且歌、麻、脂的韵相通,如“仪”“为”等字就是这样。而且《驺虞》首章上面有“葭”“豝”,那么“虞”协“牙”。东方朔称建章宫后“驺牙”,就是这个音。第二章以“虞”协“蓬”“豵”,又应当通虞音于东韵。《易经》的爻辞以“即鹿无虞”协“林中”,就是这个音。如“熊罴是裘”以“裘”协“试”,“周爰咨谋”以“谋”协“骐”,诗中此类很多。尤、侯也可以协脂韵了。《泰》《否》二卦的彖辞以“消”协“襄”,而跟随阳韵,难道一定要全都协尤、侯的音吗?项氏将虞、尤、豪作为一类,虞、麻作为一类,也不知道虞可以通于东韵。
郑氏认为侵、覃、谈、盐、添、严、咸、衔、凡九韵相通,都协侵音。项氏将侵、覃、盐作为一类,又将侵、东作为一类,都有未尽之处。《鹿鸣》以“湛”“琴”,《卷阿》《泮水》以“南”协音,各诗本来就有通例。《易经》《诗经》以侵、覃的韵协“风”“躬”等字,语见东、冬韵下。项氏有“东侵”一类,比郑氏的方法稍为严密。风谐声于凡,波谐声于皮,英谐声于央。在古人只看到它们同韵罢了,观察造字者的谐声,也可以看到当时的字音。风字在东韵为方冯切,在侵韵缺,不是敷正字,于是旁协孚惜切。穆如清风,凄其以风,都协“心”为韵,“心”也可以为“松”。“郁彼晨风”协“林”为韵,“林”也可以为“隆”。其为“飘风”协“南”为韵,“南”也可以为“侬”。风有“凡”的声,也可以为“冯”,不仅为“风”谐声于“凡”,“芃”“泛”也谐“凡”为声。《易经》中“禽”协“强”,“深”协“觞”,那么侵韵又通于阳、唐了。
郑氏辨别今韵的错误,其间也有自己破坏韵例的地方。又引用沙门神珙反纽、旁声、正声的条例。正声在一纽之中,旁声出四声之外。如《七月》《生民》以“岁”为“雪”,《杕杜》《东山》以“至”为“窒”,“来”之“利、力”,又“之”异,亦“世”之“设、逝”之“折”,都是旁声的条例。这是论字音的人所公认的。郑氏既然知道旁
声之例,则有「客宿」宿可以协瀡,不必改宿爲俣矣。「雉鸣」求其牡可以恊美,不必改牡爲牝矣。况「牺」之音娑、「华」之音敷、「羹」之音郎,皆不同一纽。吴、郑于旁声之协多所遗缺,观吴、郑有所不通,殊敬服《集传》之功也。
译关于声韵的条例,有“客宿”中“宿”字可以协韵,就不必将“宿”改为“俣”了。“雉鸣”中“牡”字可以协韵,就不必将“牡”改为“牝”了。何况“牺”的读音是娑,“华”的读音是敷,“羹”的读音是郎,都不属于同一韵部。吴棫、郑樵对于旁声协韵的问题多有遗漏缺失,看到吴、郑二人有不通之处,我特别敬服《诗集传》的功绩。
吴氏协韵补音援证甚详,且先集传而成,有功于诗敎,比郑爲优。愚尝熟阅之,稍窥其缪误。莫如常棣、文王有声二诗,如「外御其务」,当以《左传》「侮」字爲证。「烝也无戎」,即如《常武》「以修我戎」皆协「戎」之上声。《音汝崧髙》之七章「戎有良翰」,即「汝有良翰」;《民劳》之四章「戎虽小子」,即「汝虽小子」。可见古者「戎」「汝」同音。刘氏《七经小传》改「戎」爲「戍」,不思字有四声,未必二诗皆讹爲「戎」字。吴氏改「务」音「蒙」,而不顾《左传》引诗之文,尤爲理短。最是《文王有声》「匪▯其欲」,自有《礼记》「匪革其犹」可爲显证。诗中「犹」字多读爲去声,与「欲」字音相近,故讹作「欲」,乃不改「欲」字作「犹」,而改「孝」字音「畜」。所引「孝」者「畜」也,此在《祭统》本文,初非指其字音。上文「福者备也」,何不音「福」爲「备」,致误集传。有「许六切」「孝」字,岂可音「畜」?此一协韵必须改正,非文公本意也。又如「母」字例音「美」,不当于《葛覃》「蝃蝀南山思齐别出莫后莫补二切致误集传用其协音葛覃否协鄙」,《蝃蝀》「雨协唯」,《南山》「▯协美」,《思齐》「妇协菲」,屦之「菲」即「扉」之上声。《左传》作「屝」,《曲礼》「鞮屦」注作「菲」。如此则「母」皆音「美」,「▯」字在诗中亦无不音「美」者。常欲改正集传此数处协音,而未能,姑记于此,以俟知音者。
吴郑之说,学者各就其所长,而就正于集传可也。大抵来之爲厘,庆之爲羌,仪之爲义,华之爲敷,马之爲姥,下之爲虎,有之爲以。若此之类,在古人以爲常,特今儒以爲怪尔。君子顾言而行,书顾作寡,古音相近也。皇皇者华,协征夫爲韵,即《易》中“枯杨生华”,协“士夫令闻令望万夫之望”,即《易》中“月几望”。《易》中多以上字,音常应字协,央疑字协,牛协乂。周颂多难,协愚,窃疑《清庙》与《显相》爲韵,故尝定横渠《西铭》五换韵。宗子之家,相其“相”字协“肖”爲韵。对越在天,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天人承,亦未必非韵也。
古文今文尚书
书有今文、古文。晁错所受伏生,以汉▯写之,故曰今文。鲁共王得孔壁所藏科斗文字,故曰古文。然孔壁真古文之书不传,后有张霸之徒僞作二十四篇,亦名《古文尚书》。汉儒所治不过伏生二十八篇,及武帝时得僞《泰誓》一篇,故《艺文志》称二十九篇。伏生二十八篇者:虞书则《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臯陶谟》凡二篇;夏书则《禹贡》《甘誓》凡二篇;商书则《汤誓》《盘庚》《髙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凡五篇;周书则《牧誓》《洪范》《康诰》《酒诰》《金縢》《大诰》《君奭》《多方》《多士》《梓材》《召诰》《洛诰》《立政》《无逸》《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凡十九篇,通爲二十八篇。晋豫章内史梅赜别得《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凡汉儒注经指爲逸书者,遂皆有其书,又并有孔安国传序,世传以爲真。然所谓古文者,不如今文之古矣。案梅赜西晋时奏上《古文尚书》已亡失《舜典》,至萧齐建武四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而献之,以爲即孔安国所注。防方兴縁事书寝不行,至隋开皇二年购求古书乃得之。又案隋开皇求书时,有刘光伯者僞作古书及《连山易》等,悉上送官,后因有人告首其僞,遂败。窃意刘光伯辈实繁有徒,不被告首者其书遂传。《古文尚书》至隋开皇始备,至唐天寳始变汉▯爲俗楷,其间安能无僞?今《小序》定非孔安国所作,《大序》亦不类西汉文字。古书尚有僞,况孔序乎?郑康成本有《尚书》注,以不合注僞《泰誓》,故儒家不传。康成不见《武成》,则《礼记》注不知商容爲人名,宜也。若《无逸》,则伏生口授己有其书,乃不知「言乃讙」当爲「言乃雍」。尝见汉▯石经《无逸》书文与今楷本略不
译吴氏《协韵补音》援引证据非常详细,而且先于《诗集传》成书,对《诗经》的教学有功,比起郑氏更为优秀。我曾仔细研读,稍微窥见其中的谬误。没有比《常棣》、《文王有声》这两首诗更明显的了。如“外御其务”,应当以《左传》中的“侮”字作为证据。“烝也无戎”,就像《常武》中的“以修我戎”,都协“戎”的上声。《嵩高》第七章“戎有良翰”,就是“汝有良翰”;《民劳》第四章“戎虽小子”,就是“汝虽小子”。由此可见,古时候“戎”和“汝”同音。刘氏《七经小传》将“戎”改为“戍”,没有考虑到字有四声,未必两首诗都错写成“戎”字。吴氏将“务”音读为“蒙”,却不顾《左传》引用《诗经》的文字,尤其缺乏道理。最明显的是《文王有声》中的“匪〇其欲”,自有《礼记》中的“匪革其犹”可以作为显证。诗中“犹”字多读为去声,与“欲”字音相近,所以错写成“欲”,却不把“欲”字改为“犹”,反而把“孝”字的音读为“畜”。所引“孝”者“畜”也,这在《祭统》的原文中,本来就不是指其字音。上文说“福者备也”,为什么不把“福”音读为“备”,以致误导《集传》。有“许六切”的“孝”字,岂可音读为“畜”?这一处协韵必须改正,这不是朱文公的本意。又如“母”字例音读为“美”,不应当在《葛覃》、《蝃蝀》、《南山》、《思齐》中另外列出“莫后”、“莫补”二切,以致误导《集传》采用其协音。《葛覃》中“否”不协鄙,《蝃蝀》中“雨”协唯,《南山》中“〇”协美,《思齐》中“妇”协菲,屦的“菲”就是“扉”的上声。《左传》作“屝”,《曲礼》“鞮屦”注作“菲”。这样看来,“母”都音读为“美”,“〇”字在诗中也没有不音读为“美”的。我常想改正《集传》这几处协音,但未能做到,暂且记录在此,以等待知音者。
吴氏和郑氏的说法,学者各自取其所擅长的,而以《集传》作为标准就可以了。大抵“来”作为“厘”,“庆”作为“羌”,“仪”作为“义”,“华”作为“敷”,“马”作为“姥”,“下”作为“虎”,“有”作为“以”。像这类情况,在古人看来是平常的,只是现在的儒生觉得奇怪罢了。君子顾言而行,“书”顾作“寡”,古音相近。《皇皇者华》,协“征夫”为韵,就是《易经》中“枯杨生华”,协“士夫令闻令望万夫之望”,就是《易经》中“月几望”。《易经》中多以上字,音常应字协,央疑字协,牛协乂。《周颂》多难,协愚,我私下怀疑《清庙》与《显相》为韵,所以曾经确定横渠《西铭》五换韵。宗子之家,相其“相”字协“肖”为韵。对越在天,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天人承,也未必不是韵。
古文今文尚书
《尚书》有今文、古文之分。晁错从伏生那里受学,用汉代隶书写下,所以称为今文。鲁共王得到孔壁所藏的科斗文字,所以称为古文。然而孔壁真正的古文之书没有流传下来,后来有张霸之类的人伪造二十四篇,也名叫《古文尚书》。汉代儒生所研究的不过伏生二十八篇,以及汉武帝时得到的伪《泰誓》一篇,所以《艺文志》称二十九篇。伏生二十八篇是:虞书则《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臯陶谟》共两篇;夏书则《禹贡》《甘誓》共两篇;商书则《汤誓》《盘庚》《髙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共五篇;周书则《牧誓》《洪范》《康诰》《酒诰》《金縢》《大诰》《君奭》《多方》《多士》《梓材》《召诰》《洛诰》《立政》《无逸》《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共十九篇,总共为二十八篇。晋豫章内史梅赜另外得到《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凡是汉代儒生注经指为逸书的,于是都有此书,并且还有孔安国的传序,世人传为真本。然而所谓的古文,不如今文古老了。查考梅赜在西晋时奏上《古文尚书》已亡失《舜典》,到萧齐建武四年,姚方兴在大航头得到并献出,认为就是孔安国所注。姚方兴因事书稿被搁置不行,到隋开皇二年购求古书才得到它。又查考隋开皇求书时,有刘光伯的人伪造古书及《连山易》等,全部送上官府,后来有人告发其伪造,于是败露。我私下认为刘光伯之类的人实在很多,没有被告发的他们的书于是流传下来。《古文尚书》到隋开皇才开始完备,到唐天宝才开始将汉代隶书变为俗楷,这期间怎能没有伪造?现在《小序》确定不是孔安国所作,《大序》也不像西汉的文字。古书尚且有伪造,何况孔序呢?郑康成本有《尚书》注,因为不合注伪《泰誓》,所以儒家不传。康成没有见到《武成》,那么《礼记》注不知道商容是人名,也是应该的。至于《无逸》,伏生口授已有此书,却不知“言乃讙”应当是“言乃雍”。曾见过汉代隶书石经《无逸》文字与现在楷书版本略不
同,康成所见《无逸》或无「言乃雍」之文,且因「髙宗」二字遂妄疑「言乃讙」爲说。《命逸书》竟以「讙恱」爲注,使康成《尚书》行世,则其谬必不止如《诗笺》《礼注》而已。
译郑玄所见到的《无逸》篇,或许没有“言乃雍”这一句,并且因为“髙宗”二字,便胡乱怀疑“言乃讙”是解说之词。《命逸书》竟然用“讙恱”作为注解,假如郑玄的《尚书》注本流传于世,那么他的错误必定不止像《诗笺》《礼注》那样而已。
书百篇中有正摄
典谟训诰誓命,凡百篇。注者有正与摄之分。正者有其义而正,有其名;摄者无其名而附其义。此虽注家浅陋之説,无关于大指,姑记正摄之目。典谟训诰誓命之文,百篇。正三十四【见存三十,亡书四】
摄六十六【见存二十八,亡书三十八】
典十五篇,正者二【尧典,舜典】摄者十三【禹贡,洪范,汨作,九共九篇,槀饫】谟三篇,正者二【大禹谟,臯陶谟】摄者一【益稷】
训十六篇正者二【伊训髙宗之训】摄者十四【五子之歌,太甲三篇,咸有一德,髙宗肜日,旅獒,无逸,周官,吕刑,典寳,明居,徂后,沃丁】
诰三十八篇,正者八【仲虺之诰,汤诰,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康王之诰】摄者三十【盘庚三篇,西伯戡黎,微子,武成,金縢,梓材,多士,多方,君奭,立政,帝告,厘沃,汝鸠,汝方,夏社,疑至,臣扈,咸又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分器,将,蒲姑】
誓十篇正者八【甘誓、汤誓、泰誓三篇、牧誓、费誓、秦誓】摄者二【▯征、汤征】
命十八篇正者十二【说命三篇微子之命蔡仲之命顾命毕命冏命文侯之命肆命旅巢命贿肃慎之命】摄者六【君陈君牙归禾嘉禾成王政亳姑】
闰月定四时
月有闰,天无闰。欲知月之有闰,以闰月定四时,成嵗是也。欲知天之无闰,朞三百六旬有六日是也。朞者,如上年冬至起,至下年冬至;上年立春起,至下年立春,其间相去皆是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与周天度数相应。曰六旬有六日,举成数也。天虽无闰,而月则有闰,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焉。三嵗一闰,五嵗再闰,约三十二月一闰,十九年七闰爲一章。三年不置闰,则春一月入夏;上年一月入下年。三失闰,则春皆作夏;十二失闰,则上年皆作下年。所以定时成嵗,不可无闰月在其间。天虽无闰月之三五,而盈三五而缺,则可见也。月之有闰,天之无闰,并行而不相悖,只《尧典》二句尽之。三百六旬有六日,上下年节气相直,不以闰年而加多,不以无闰而减少。天未尝知有闰也,故《公羊》于文六年闰月不告月之传曰:「天无是月也。」
书注百姓异同
尚书》言百姓者,《尧典》《禹谟》《汤诰》《盘庚》《泰誓》《酒诰》《君奭》《吕刑》。注者或以爲百官,或以爲民。孔传多言百官,独于《泰誓》“百姓有过”“百姓懔懔”,専指爲民。《吕刑》“士制百姓于刑之中”,注云“百官下文”,在今尔安百姓爲上。经有“兆民赖之”之语,总言百姓、兆民。然上注旣作百官,此非谓百姓爲兆民,盖兼官与民而言。蔡传首改《尧典》“平章百姓”,“百姓昭明”,不用百官之说,直以爲民。然下经别言“黎民于变时雍”,故蔡传以百姓爲畿内之民。《禹谟》“防违道以干百姓之誉”,“防咈百姓以从己之欲”,下经亦别言民。《汤诰》“万方百姓”,孔传作百官,蔡传作民。《盘庚》“歴告尔百姓于朕志”,孔传“百官”,蔡传则以畿内民庶、百官、族姓兼言之。《泰誓》则孔、蔡皆作民。《君奭》“则商实百姓”,蔡氏以“则商实”爲句,“百姓”“王人”爲句,郤以百姓爲官着姓,“王人”爲王臣之微者。蔡传于《尚书》“百姓”独于此専指爲百官。《吕刑》“州有十二师”,只当是每州一人,即十二牧,不然则如《周礼》九两中“师以贤得民”,注“诸侯有师氏”也。蔡传以爲每州立十二师,亦未必然。两言“百姓”,蔡传皆作民。然《吕刑》篇末经文明言“百官族姓”矣。要知《尚书》有言“百姓”,多是百官。古者徳位尊显始有姓,未可尽改言民也。
六府即洪范五行
禹谟六府,即洪范五行,而加谷爲六者,土爰稼穑也。释经者,当以谷属于土,葛氏属木之说非。
臯陶明畏明威
古字畏威通用。天明畏民,明威畏威,合同音。俗儒拘训诂,直以明畏之畏爲于胃切,明威之威爲于非切,不知古人威畏同字,本非两音。注云:「明畏本
译《尚书》百篇中有“正”与“摄”的区别。
典、谟、训、诰、誓、命,总共一百篇。注释者有“正”与“摄”的区分。“正”是指既有其义理又有其名称;“摄”是指没有其名称而依附于其义理。这虽然是注家浅陋的说法,与大体主旨无关,姑且记下“正”与“摄”的目录。典、谟、训、诰、誓、命的文章,共一百篇。正篇三十四篇【现存三十篇,亡佚四篇】
摄篇六十六篇【现存二十八篇,亡佚三十八篇】
《典》十五篇,正篇两篇【《尧典》、《舜典》】,摄篇十三篇【《禹贡》、《洪范》、《汨作》、《九共》九篇、《槀饫》】。《谟》三篇,正篇两篇【《大禹谟》、《臯陶谟》】,摄篇一【《益稷》】。
《训》十六篇,正篇两篇【《伊训》、《髙宗之训》】,摄篇十四篇【《五子之歌》、《太甲》三篇、《咸有一德》、《髙宗肜日》、《旅獒》、《无逸》、《周官》、《吕刑》、《典寳》、《明居》、《徂后》、《沃丁》】。
《诰》三十八篇,正篇八篇【《仲虺之诰》、《汤诰》、《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康王之诰》】,摄篇三十篇【《盘庚》三篇、《西伯戡黎》、《微子》、《武成》、《金縢》、《梓材》、《多士》、《多方》、《君奭》、《立政》、《帝告》、《厘沃》、《汝鸠》、《汝方》、《夏社》、《疑至》、《臣扈》、《咸又》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分器》、《将》、《蒲姑》】。
《誓》十篇,正篇八篇【《甘誓》、《汤誓》、《泰誓》三篇、《牧誓》、《费誓》、《秦誓》】,摄篇二【《〇征》、《汤征》】。
《命》十八篇,正篇十二篇【《说命》三篇、《微子之命》、《蔡仲之命》、《顾命》、《毕命》、《冏命》、《文侯之命》、《肆命》、《旅巢命》、《贿肃慎之命》】,摄篇六篇【《君陈》、《君牙》、《归禾》、《嘉禾》、《成王政》、《亳姑》】。
闰月用来确定四季
月亮有闰月,天体没有闰月。要知道月亮有闰月,是因为用闰月来定四季,从而成就一年。要知道天体没有闰月,是因为一周年是三百六十六天。所谓“周年”,比如从上年的冬至开始,到下年的冬至;从上年的立春开始,到下年的立春,其间相隔都是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与周天的度数相符合。说“六旬有六日”,是取整数而言。天体虽然没有闰月,但月亮却有闰月,因为气盈朔虚而产生了闰月。三年一闰,五年两闰,大约三十二个月一闰,十九年七闰为一章。如果三年不置闰,那么春季的一个月就会进入夏季;上年的一个月就会进入下年。如果三次失闰,那么春季都会变成夏季;如果十二次失闰,那么上年都会变成下年。所以为了确定时节、成就年份,不能没有闰月在其中。天体虽然没有闰月的三五日,但月亮有盈有缺,这是显而易见的。月亮有闰月,天体没有闰月,并行而不相悖,只用《尧典》中的两句话就概括尽了。三百六十六天,上下年的节气相互对应,不因闰年而增加,也不因无闰而减少。天体未曾知道有闰月,所以《公羊传》在解释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时说:“天体没有这个月。”
《尚书》注中关于“百姓”的异同
《尚书》中提到“百姓”的,有《尧典》、《禹谟》、《汤诰》、《盘庚》、《泰誓》、《酒诰》、《君奭》、《吕刑》。注释者有的认为是百官,有的认为是百姓。孔安国传大多说是百官,唯独在《泰誓》中“百姓有过”、“百姓懔懔”,专门指为百姓。《吕刑》中“士制百姓于刑之中”,注释说“百官下文”,在此“尔安百姓”为上。经文中有“兆民赖之”的话,总说百姓、兆民。然而上文注释既然作百官,这里不是说百姓为兆民,大概是兼指官员与百姓而言。蔡沈传首先改《尧典》中“平章百姓”、“百姓昭明”,不用百官的说法,直接认为是百姓。然而下文经文中另说“黎民于变时雍”,所以蔡传认为百姓是京畿之内的百姓。《禹谟》中“防违道以干百姓之誉”、“防咈百姓以从己之欲”,下文经文中也另说百姓。《汤诰》中“万方百姓”,孔传作百官,蔡传作百姓。《盘庚》中“歴告尔百姓于朕志”,孔传作“百官”,蔡传则兼说京畿之内的百姓、百官、族姓。《泰誓》则孔、蔡都作百姓。《君奭》中“则商实百姓”,蔡氏以“则商实”为句,“百姓”、“王人”为句,却以百姓为有姓氏的官员,“王人”为王臣中地位卑微者。蔡传在《尚书》中关于“百姓”的解释,唯独在此专门指为百官。《吕刑》中“州有十二师”,只应当是每州一人,即十二牧,不然就像《周礼》九两中“师以贤得民”,注释说“诸侯有师氏”那样。蔡传认为每州立十二师,也不一定对。两处提到“百姓”,蔡传都作百姓。然而《吕刑》篇末经文明确说了“百官族姓”。要知道《尚书》中提到“百姓”,多是百官。古时候德行地位尊显才开始有姓,不能全部改为百姓。
六府就是《洪范》五行
《禹谟》中的六府,就是《洪范》中的五行,而加上谷成为六,是因为土主稼穑。解释经义的人,应当把谷归属于土,葛氏将其归属于木的说法是错误的。
臯陶明畏明威
古字“畏”与“威”通用。天明畏民,明威畏威,合同音。俗儒拘泥于训诂,直接把明畏中的“畏”读作于胃切,明威中的“威”读作于非切,不知道古人威畏同字,本来不是两个读音。注释说:“明畏本
一作威,即当读爲一音。」《吕刑》「徳威惟畏」,亦然。故《表记》引《甫刑》曰:「徳威惟威。」《汉志》引《洪范》「畏用六极」,《将仲子》《东山》诗韵,皆以畏字作威。
译“一作‘威’,就应当读作‘一’的音。”《吕刑》中“德威惟畏”,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表记》引用《甫刑》说:“德威惟威。”《汉书·艺文志》引用《洪范》中的“畏用六极”,以及《将仲子》《东山》两首诗的押韵,都是把“畏”字当作“威”字来用的。
禹贡
禹贡》在《尚书》家爲典之摄,何以曰《夏书》,而不列于《虞书》?不称舜而称禹也。作司空平水土,尧老舜摄之时也。▯圭告功,舜即位之时也。宅揆、陈谟,皆言平水土之功,则《禹贡》宜在《宅揆》、《陈谟》以前。其不见收于《虞史》,谓之《夏书》,盖救民于洪水之中者,舜之心也。取民于平水之后者,非舜之心也。故禹之对舜,仅言利用厚生以相民,不敢以贡赋利国爲功。如厎慎财赋,成赋中邦,亦惟《禹贡》言之。典谟初无是言。况《禹贡》九州九山,而舜分十二州十二山。注谓禹治水之后,舜分冀爲幽并,分青爲营,禹所画州地,舜犹改定,则所定贡赋在舜之时,亦未必尽行也。
武成月日
武成错简,先儒辨正者不一。今姑以蔡本读之,其闲月日,愚犹疑焉。一月壬辰,旁死魄。孔氏谓一月周之正月,旁死魄,正月初二日也。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则谓武王以初三日起程。若癸巳,则是正月初三日。则尚书自有通例,只合曰“哉生明”,正不必书癸巳。若书癸巳,则合曰“癸巳朏”,不合但言“越翼日癸巳”,此可疑一也。二月闰二月,三月,四月淹久在商,此可疑二也。以癸巳起程,至戊午二十六日,又五日癸亥,又一日甲子,师行日三十里,于理可通。丁未之后,又三日庚戌,自癸巳至庚戌本只七十八日。然正月初三癸巳起程,则二月初四甲子,只有三月中旬有丁未庚戌,与四月哉生明之后不合,故释经者疑二月有闰,则四月中旬再遇丁未庚戌,自正月初三癸巳至第二次庚戌爲一百三十八日。克商之后,逗畱日久乃归。沛公欲畱秦樊哙辈,犹能劝以还军,岂武王反出其下?或云死魄,晦也,非朔也。朔则魄苏矣,故上饶谢氏疑壬辰爲正月二十九日,癸巳爲二月朔。戊午师逾孟津,旧作正月二十八日者,爲二月二十六日。甲子誓于牧野,旧作二月初四日,爲三月初三日。旧说二月辛酉朔,二月庚寅朔,三月庚申朔,四月己丑朔。哉生明在辛卯日,旣生魄在乙巳日,四月十九日丁未,二十二日庚戌,不当生魄在丁未庚戌之后。如谢说,无闰则二月癸巳朔,三月癸亥朔,初二日甲子,四月壬辰朔。哉生明在甲午日,旣生魄在十七日戊申,前一日爲丁未,后二日爲庚戌。所以吴氏谓“厥四月哉生明”,当次“万姓恱服”之下,“旣生魄”至“其承厥志”,当次“示天下弗服”之下。蔡传亦以丁未次“受命于周”,皆欲改“旣生魄”在丁未庚戌之前。如谢说则丁未在“旣生魄”之前,只有庚戌在“旣生魄”之后,但取癸巳起程至癸亥陈于商郊,甲子防于牧野,至甲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往回皆三十一日,无在商淹久之疑。二月癸巳朔起程,无破例。书「日不书哉」,生明之疑。然亦未敢尽信者,以《泰誓》一月戊午证之。如谢说,则戊午不在一月,此犹可曰序文不信。是又以《国语》二月癸亥证之。如谢说,则癸亥不在二月。《国语》注出于虞翻、韦昭之徒,所言月日多附防书注。然所谓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乃《左氏》正文,又似未可轻改。终无以释癸巳不书哉,生明及在商淹久之疑也。
天锡禹洪范九畴
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即如天乃锡王勇智之锡,汤武征伐皆称天▯征。吕刑亦托辞于天,《尚书》言必称天,此其常也。痴愚之人遂谓禹治水至洛得▯书,爲天以此锡之。如▯书畀姒,词人言之则可,而不可用于解经。孔子于河图洛书,但言圣人则之,非天以此分送羲禹也。或谓九畴中▯书该几字,皆惑于天锡禹之语,不思《易》中兼有河图洛书,参伍错综即是洛书。若専谓《易》爲河图,《范》爲洛书,真俗儒之言也。
五纪以后,错简须别録出,方可读。
四五纪一曰嵗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厯数曰王省惟嵗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嵗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嵗月日时旣易百谷用不成乂用昬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宁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
译《禹贡》在《尚书》中属于典谟的范畴,为什么称为《夏书》,而不列入《虞书》呢?这是因为不称舜而称禹。禹担任司空治理水土,是在尧年老、舜摄政的时候。〇圭报告治水成功,是在舜即位的时候。《宅揆》、《陈谟》都讲述治理水土的功绩,那么《禹贡》应当位于《宅揆》、《陈谟》之前。它没有被收录在《虞史》中,被称为《夏书》,大概是因为拯救百姓于洪水之中,是舜的心愿;而在治水之后向百姓征收赋税,就不是舜的心愿了。所以禹回答舜时,只说利用厚生来辅助百姓,不敢以征收贡赋使国家获利作为功劳。至于谨慎管理财赋,完成赋税以安定邦国,也只有《禹贡》中提及。《典》《谟》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话。况且《禹贡》划分九州九山,而舜划分十二州十二山。注解说禹治水之后,舜将冀州分为幽州、并州,将青州分为营州,禹所划分的州域,舜还加以改定,那么所确定的贡赋在舜的时代,也未必完全实行。
《武成》篇的简册错乱,先儒辨析纠正的说法不一。现在暂且按照蔡沈的本子来读,其中的月份日期,我仍然有所怀疑。一月壬辰日,旁死魄。孔氏认为一月是周历的正月,旁死魄是正月初二日。接着第二天癸巳日,武王早晨从周出发,那么就是说武王在初三日起程。如果癸巳日是正月初三日,那么《尚书》自有通例,只应说“哉生明”,正不必书写癸巳日。如果书写癸巳日,那么应说“癸巳朏”,不应只说“越翼日癸巳”,这是可疑之一。二月、闰二月、三月、四月,在商地停留时间太久,这是可疑之二。以癸巳日起程,到戊午日共二十六天,又过五天癸亥日,再过一天甲子日,军队每天行军三十里,在情理上是通的。丁未日之后,又过三天庚戌日,从癸巳日到庚戌日原本只有七十八天。然而正月初三癸巳日起程,那么二月初四就是甲子日,只有三月中旬才有丁未、庚戌日,这与四月哉生明之后不符,所以解释经书的人怀疑二月有闰月,那么四月中旬再次遇到丁未、庚戌日,从正月初三癸巳日到第二次庚戌日为一百三十八天。攻克商朝之后,逗留很久才返回。沛公想留在秦国,樊哙等人尚且能劝他回师,难道武王反而不如他们吗?有人说死魄是晦日,不是朔日。朔日则月魄复苏,所以上饶谢氏怀疑壬辰日是正月二十九日,癸巳日是二月初一。戊午日军队渡过孟津,旧说作正月二十八日,则改为二月二十六日。甲子日在牧野誓师,旧说作二月初四日,则改为三月初三日。旧说二月辛酉朔,二月庚寅朔,三月庚申朔,四月己丑朔。哉生明在辛卯日,既生魄在乙巳日,四月十九日丁未,二十二日庚戌,不应既生魄在丁未、庚戌之后。如果按谢氏的说法,没有闰月则二月癸巳朔,三月癸亥朔,初二日甲子,四月壬辰朔。哉生明在甲午日,既生魄在十七日戊申,前一天是丁未,后两天是庚戌。所以吴氏认为“厥四月哉生明”,应当排在“万姓悦服”之后,“既生魄”到“其承厥志”,应当排在“示天下弗服”之后。蔡传也将丁未排在“受命于周”之后,都想把“既生魄”改在丁未、庚戌之前。如果按谢氏的说法,则丁未在“既生魄”之前,只有庚戌在“既生魄”之后,但取癸巳日起程到癸亥日陈兵于商郊,甲子日在牧野防备,到甲午日哉生明武王从商回来,到达丰邑,往返都是三十一天,没有滞留商地太久的嫌疑。二月癸巳朔日起程,没有破坏通例。书写“日”而不书写“哉生明”的嫌疑。然而也不敢完全相信,用《泰誓》一月戊午来证明。如果按谢氏的说法,则戊午不在一月,这还可以说是序文不可信。又用《国语》二月癸亥来证明。如果按谢氏的说法,则癸亥不在二月。《国语》的注出自虞翻、韦昭等人,所说的月份日期多依附于《尚书》的注。然而所谓二月癸亥夜陈兵未毕而下雨,是《左传》的正文,又似乎不可轻易改动。终究无法解释癸巳不书哉生明以及在商地滞留太久的嫌疑。
上天于是赐给禹洪范九畴,就像上天赐给王勇智的“锡”一样,商汤、武王的征伐都称为天〇征。《吕刑》也托辞于天,《尚书》言必称天,这是常理。愚昧的人于是认为禹治水到洛水得到〇书,是天以此赐给他。如果〇书赐给姒,词人这样说可以,但不能用于解释经书。孔子对于河图洛书,只说圣人效法它,并不是天以此分别送给羲和禹。有人说九畴中〇书包含几个字,都是被“天锡禹”的话迷惑,不思考《易经》中兼有河图洛书,参伍错综即是洛书。如果专门认为《易经》是河图,《洪范》是洛书,真是俗儒的话。
五纪以后,错简须另外记录出来,才能阅读。
四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岁月日时既易,百谷用不成,乂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宁。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
协虎】月之从星则以风雨五皇极皇建其有极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徳惟皇作极凡厥庶民有猷有爲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人之有能有爲使羞其行【协杭】而邦其昌无虐防独而畏髙明时人斯其惟皇之极曰皇极之敷言是彞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爲天下王【以下称賛天下王】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防其有极归其有极皇极畴文爲五福畴文乱入于内今除外本畴首以极徳爲韵次以守咎受爲韵次行昌明至光王爲韵【明协芒是训是行亦协杭】末因以爲天下王之语引无偏无陂以下古语结之凡六换韵至归其有极
译协虎】月亮追随星辰,就会带来风雨。五皇极,君王建立那最高的准则。当时他的百姓,对于你的准则,赐给你保持准则。凡是他的百姓,没有淫邪的朋党,人没有结党营私的德行,只有君王作为准则。凡是他的百姓,有谋略、有作为、有操守,你就思念他们;不符合准则、不遭受罪过的,君王就接纳他们。人有才能、有作为,让他们进献他们的行为,而国家就会昌盛。不要虐待孤弱,而畏惧高明之人,这样人们才会遵循君王的准则。说:皇极的广博言论,是常道、是训诫、是实行,以接近天子的光辉。说:天子作为百姓的父母,以此成为天下的君王。【以下称颂天下君王】不偏私、不倾斜,遵循君王的义理;没有私好的倾向,遵循君王的大道;没有作恶的行为,遵循君王的路径。不偏私、不结党,王道广阔平坦;不结党、不偏私,王道公平;不反复、不邪曲,王道正直。确立那最高的准则,回归那最高的准则。皇极的范畴,文辞作为五福;范畴的文辞混乱进入内部,现在排除在外。原本以“极德”为韵,其次以“守咎受”为韵,其次以“行昌明至光王”为韵。【明协芒,是训是行亦协杭】最后借“成为天下君王”的话,引出“无偏无陂”以下的古语来结尾。总共六次换韵,到“归其有极”为止。
六三徳: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平康,正直,彊弗友;刚克,燮友;柔克,沈潜。刚克,髙明;柔克,八庶征: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曰时。五者来备,各以其叙,庶草蕃芜。一极备凶,一极无凶。曰休征:曰肃,时雨若;曰乂,时旸若;曰哲,时燠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曰咎征: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旸若;曰豫,恒燠若;曰急,恒寒若;曰蒙,恒风若。
三徳畴文爲六极威用之说,乱入庶征畴文爲五纪歳月日时,乱入去其错简而义足。
九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徳,五曰考终命。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凡厥正人,旣富方谷【协国】而康而色【色如字,若谷如字,其色协速言旣富而康宁】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协孤言不康宁】时人斯其辜。曰:予攸好徳,汝则锡之福【协偪】于其无好徳,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协姞】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玊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颇僻,民用僭忒。
五福,畴文以经补经,并案古韵,谷色爲韵,家辜又爲韵徳福又爲韵,六极下入,惟辟九句,本自有韵【威古畏字亦可协域与福食爲韵】时人斯其辜,与时人斯其惟皇之极,对说下文,各有曰字,皆时人之言也。
九畴无十用无一
五福六极,共一畴。是九畴本有十,而藏其十。敬用,农用,协用,建用,乂用,明用,念用,向用,威用。独五行不言用,故天数无十,地数无一【向依汉志读作飨】
康诰
书中曰:「文考曰,朕其弟,又自称曰寡兄。」先儒皆知序说之妄,当爲武王之书。若果是成王、周公时作,不当无一语及武王。乃洪大诰治以上,别简错入。先儒疑《洛诰》或《大诰》首篇之言也。作《书序》之人,必出于《史记》之后,故用《史记·卫世家》之说作此序文。不知《史记》多失实,不可信也。
诗序引乐记
诗》大序多引《乐记》语,其小异处,亦《乐记》爲得。其当作《诗》序之人,必出于《礼记》已传之后。
麟趾
麟西方兽以兴,西伯非公子言也。文王时爲西伯,其子称公子。于嗟之叹,诗人叹西伯有子,知武王、周公之将有爲矣。
貍首
貍首之诗,古人以爲射节,在驺虞之下,采苹采蘩之上。想见孔子删诗之时,其诗已逸,不然则此诗未必见删于圣人也。或其他诗家自有,而毛公逸之,亦未可知也。小戴《射义》所记诗曰:「曽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此貍首之诗也。大戴《投壶》篇所记上章本同,而前一句「曽孙侯氏」爲数句隔断,恐「泰射张侯」等语本以解说「侯氏」,因乱入正文尔。下文又换韵曰:「弓旣平张,四侯具良。决拾有常,旣顺乃让【音平声】乃揖乃让,乃隮其堂,乃节其行。旣顺乃张。」此亦貍首之诗也。首章必有「貍首」二字,故以名其诗,此必第二、第三章也。貍首之诗,不幸逸于诗家,幸而略传于礼家。小戴得其一章,而大戴尤详。驺虞、貍首皆言射用之,天子诸侯皆有间,若一重韵叠歌之也。
关雎之乱
治乱曰:乱,犹言辑也。言《关雎》之末章也。至于《关雎》爲风始,则举全诗而言。《史记》于《孔子世家》言《诗》有四始,旣知《鹿鸣》爲小雅始,《文王》爲大雅始,《清庙》爲颂始矣。徃往口熟《论语》之文,竟谓《关雎》之乱爲风始,不觉衍之“乱”二字,何其谬也!
新宫
仪礼》大射、燕礼皆升歌《鹿鸣》,下管《新宫》。注云:“小雅逸篇,或曰即小雅中《斯干》之诗也。”《春秋传》昭二十五年,叔孙昭子聘宋,宋元公享之,赋《新宫》。昭子赋《车辖》,则《新宫》必有诗,下管所吹,非有谱无辞者矣。
君子于役
诗中不曰牛羊,而两言羊牛,日夕则畜之小者先归,而大者次之
译六三德:一是正直,二是刚强能胜,三是柔顺能胜。平和安康,靠的是正直,刚强而不友善;刚强能胜,靠的是调和友善;柔顺能胜,靠的是深沉潜藏。刚强能胜,表现为高明;柔顺能胜,对应八种征兆:一是雨,二是晴,三是暖,四是寒,五是风,六是适时。这五种征兆都具备,且各按次序出现,各种草木就会茂盛繁多。一种征兆极端具备是凶兆,一种征兆极端缺失也是凶兆。称为吉兆的:一是肃敬,适时就有雨;二是治理,适时就有晴;三是明智,适时就有暖;四是谋略,适时就有寒;五是圣哲,适时就有风。称为凶兆的:一是狂妄,常下雨;二是僭越,常天晴;三是安逸,常温暖;四是急躁,常寒冷;五是蒙昧,常刮风。
三德这一类的文辞属于六极威用的说法,杂乱地插入庶征这一类的文辞,又杂乱地插入五纪岁月日时的内容,去掉这些错简后,文意就完整了。
九五福:一是长寿,二是富贵,三是康宁,四是喜好德行,五是善终。汇聚这五种福分,用来布施给百姓。凡是那些正直的人,既然富裕又得道,并且康宁,面色和善;如果你不能使家中有人喜好德行,这些人就会获罪。说:我所喜好德行的,你就赐福给他;对于不喜好德行的人,你虽然赐福给他,他反而会成为你的祸患。六极:一是凶短折,二是疾病,三是忧患,四是贫困,五是丑恶,六是软弱。只有君王可以赐福,只有君王可以施威,只有君王可以享用美食。臣子没有赐福、施威、享用美食的权力。臣子如果有赐福、施威、享用美食的行为,就会危害你的家庭,危害你的国家。人们因此会偏邪不正,百姓因此会僭越违背。
五福,这一类的文辞是用经文补经文,并依据古韵,谷和色押韵,家和辜又押韵,德和福又押韵,六极之下,惟辟等九句,本来自有韵脚。时人斯其辜,与时人斯其惟皇之极,是相对说的下文,各有“曰”字,都是时人的话。
九畴没有十,用没有一。
五福六极,同属一畴。这说明九畴本来有十,而隐藏了第十。敬用,农用,协用,建用,乂用,明用,念用,向用,威用。唯独五行不说用,所以天数没有十,地数没有一。
康诰
书中说:“文考说,我是他的弟弟,又自称说我是寡兄。”以前的儒者都知道序说的错误,这应当是武王写的书。如果真的是成王、周公时期所作,不应该没有一句话提到武王。于是洪大诰治以上的内容,是别简错入的。以前的儒者怀疑这是《洛诰》或《大诰》首篇的话。作《书序》的人,必定出自《史记》之后,所以用《史记·卫世家》的说法作此序文。不知道《史记》多失实,不可信。
诗序引乐记
《诗》大序多引《乐记》语,其小异处,也是《乐记》更得当。那作《诗》序的人,必定出自《礼记》已经流传之后。
麟趾
麟是西方的兽,用来起兴,西伯不是公子的话。文王时是西伯,他的儿子称公子。于嗟的感叹,是诗人感叹西伯有子,知道武王、周公将有所作为。
貍首
貍首的诗,古人认为是射节,在驺虞之下,采苹采蘩之上。想见孔子删诗之时,其诗已逸,不然则此诗未必见删于圣人也。或者其他诗家自有,而毛公逸之,亦未可知也。小戴《射义》所记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此貍首之诗也。大戴《投壶》篇所记上章本同,而前一句“曾孙侯氏”为数句隔断,恐“泰射张侯”等语本以解说“侯氏”,因乱入正文尔。下文又换韵曰:“弓既平张,四侯具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跻其堂,乃节其行。既顺乃张。”此亦貍首之诗也。首章必有“貍首”二字,故以名其诗,此必第二、第三章也。貍首之诗,不幸逸于诗家,幸而略传于礼家。小戴得其一章,而大戴尤详。驺虞、貍首皆言射用之,天子诸侯皆有间,若一重韵叠歌之也。
关雎之乱
治乱说:乱,犹言辑也。言《关雎》之末章也。至于《关雎》为风始,则举全诗而言。《史记》于《孔子世家》言《诗》有四始,既知《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矣。往往口熟《论语》之文,竟谓《关雎》之乱为风始,不觉衍之“乱”二字,何其谬也!
新宫
《仪礼》大射、燕礼皆升歌《鹿鸣》,下管《新宫》。注云:“小雅逸篇,或曰即小雅中《斯干》之诗也。”《春秋传》昭二十五年,叔孙昭子聘宋,宋元公享之,赋《新宫》。昭子赋《车辖》,则《新宫》必有诗,下管所吹,非有谱无辞者矣。
君子于役
诗中不曰牛羊,而两言羊牛,日夕则畜之小者先归,而大者次之
,有大于羊牛者,亦宜归矣。
兔爰
君子遇乱世,不乐其生,情见乎辞,语简而悲,未有如《兔爰》章末之四字也。一章曰:「尚寐无吪。」二章曰:「尚寐无觉。」三章曰:「尚寐无聦。」庶几合眼而不复吪动,有所知闻,惟恐寐而起,则复苦。若后之诗人,几句方能道得此四字意。
译有比羊牛更大的,也应当归来了。
《兔爰》
君子身处乱世,对生存感到不快乐,这种情感流露在言辞中,语言简练而悲凉,没有哪处能像《兔爰》章末那四个字那样。第一章说:“但愿长眠不起,不再动弹。”第二章说:“但愿长眠不起,不再知觉。”第三章说:“但愿长眠不起,不再听闻。”只希望合上眼睛后不再动弹,不再有所知闻,只怕睡着后醒来,又会重新受苦。如果是后来的诗人,要用好几句话才能表达出这四个字的意思。
衡门
衡门之诗,朱子以爲隐居自乐而无求者之诗也。人须是世味淡,则能隐;亦须世味淡,则能乐。衡门可栖迟居,不求安也。泌可乐饥,食不求饱也。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故下二章特以食鱼、娶妻言之。此二者能共寂淡,则可以隐居自乐而无求矣。
豳诗
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以周正言之,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以夏正言之,独缺三月蚕月是也。豳诗备一年之月日矣。
鹿鸣鼓瑟吹笙
鹿鸣首章,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正如车邻以鼓瑟簧,对言之。古者堂上乐,受笙均瑟,与笙有相关者。郷饮未合乐之前,有升歌三终,笙入三终,间歌三终。其初以瑟歌鹿鸣之三,然后笙南陔之三,间歌鱼丽之三,笙由庚之三。此时所用乐器,惟瑟与笙而已。至合乐,歌周南、召南,始众声俱作。故鹿鸣惟言瑟与笙,歌鹿鸣时未有他乐也。
白驹伊人其人
一章、二章,言伊人于焉逍遥,于焉嘉客贤者,欲去而未去,故白驹犹絷之维之。卒章改伊人曰其人,则其人不可留矣。虽美之曰如玉,已勇于辞去,故白驹脱絷维而在空谷矣。
何人斯舍字音舒
尔之安行,亦不遑舍。非但与车盱协音作舒,便合读作舒。以经证经,《春秋》定六年,齐人弑其君荼【音舒】公羊》作“舍”字,音舒,自古有之。
大东啓明长庚
诗诂》但云:日未出时明星爲啓明日旣入后明星爲长庚。毛氏以爲一星,李氏以啓明爲太白。或又谓李太白母梦长庚爲太白。夹漈郑氏又谓啓明金星,长庚水星。金在日西,故日将出则东见;水在日东,故日旣没则西见。愚谓啓明、长庚难以金水分指定。二星行度有迟疾伏退,或速而先日则晨见东方,或迟而后日则昏见西方。诸家之说拘碍,当从《诗诂》,不问金水星,但日未出而东见者啓明,日旣入而西见者即长庚,非金则水,随其行度所至。
皷钟笙磬同音
皷钟之卒章,皷瑟皷琴之下,特言笙磬同音,何也?此诗人妙达音乐,而后能爲此诗。古者堂上乐皆受笙均,堂下乐皆受磬均。琴瑟,堂上乐也。小雅言皷瑟,则曰吹笙,即瑟受均于笙之证也。鞉皷管笛,堂下乐也。商颂言鞉皷渊渊嘒嘒,管声则曰依磬声,即皷▯受均于磬之证也。不然,则皷钟钦钦,雅南合奏,岂无他乐器同音,而特举笙磬二器而言之?正以见堂上下之乐皆和,诗语之妙如此。皷钟未必刺诗也。
菀栁
上帝甚神,古篆申字回转,故讹爲舀字。况有战国防可证。此刺时君之诗,犹比之上帝末章,比之天,不忘敬上也。
苕之华
先儒叹此诗「知我如此,不如无生」,词简而哀,此与《兔爰》皆不乐其生而作。
文王
文王之诗,専言周之兴可也。乃以周与商并言,如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则又曰“命之不易,有虞殷自天”。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则又曰“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言周有天命,而商亦尝有天命也。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又曰“商之孙子,其丽不亿”。言周有孙子,商亦非无孙子也。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又曰“殷士肤敏,王之荩臣”。言周有多士,商亦非无人也。常情于胜国,必抑彼扬己,欲人知彼所以亡,已所以兴。周家忠厚之,至于其子孙士大夫待之亦不薄,宜其卜世卜年之永。歌此诗以祀文王,足以得文王之心矣。《吕氏春秋》谓周公作此诗,非周公不能及此。
抑
卫武公年九十有五,使人日诵《抑》诗,自言亦聿旣耄,知爲耄年所作。旣耄而犹再三曰:“小子其谦抑至矣。”淇澳、賔筵、《抑》皆武公之诗。《淇澳》作于盛年,言学问;《賔筵》、《抑》皆戒饮。而《抑》乃旣耄之作,其言慎独,《论语》、《中庸》取焉。
抑之六章
太▯云:「童牛角马,言马童而牛角,以无角爲有角,所谓彼童而角也。」
崧髙烝民
吉甫作此二诗于崧髙,用申伯字,凡十四;于烝民,用仲山甫字,凡十二【韩退之栁子厚
译衡门
关于《衡门》这首诗,朱熹认为是隐居自乐、无所求取之人的作品。人必须对世俗的滋味淡薄,才能隐居;也必须对世俗的滋味淡薄,才能快乐。衡门可以栖息停留,并非追求安逸;泌水可以解渴,并非追求饱足。然而饮食男女,是人的最大欲望,所以下面两章特意以吃鱼、娶妻来说明。这两者如果能共同保持寂静淡泊,就可以隐居自乐而无所求取了。
豳诗
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是用周历来说的;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是用夏历来说的,唯独缺少三月,即蚕月。《豳风》这首诗完备地记载了一年的月份。
鹿鸣鼓瑟吹笙
《鹿鸣》第一章,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正如《车邻》中鼓瑟与鼓簧相对而言。古代堂上的音乐,接受笙的调音,与笙有相关联。乡饮酒礼在合乐之前,有升歌三终,笙入三终,间歌三终。起初用瑟歌唱《鹿鸣》三章,然后用笙演奏《南陔》三章,间歌《鱼丽》三章,笙演奏《由庚》三章。此时所用的乐器,只有瑟和笙而已。到了合乐时,歌唱《周南》、《召南》,才开始各种声音一起发出。所以《鹿鸣》只提到瑟和笙,因为歌唱《鹿鸣》时还没有其他乐器。
白驹伊人其人
第一章、第二章,说那个人在那里逍遥,在那里作为尊贵的客人,贤者想要离去却还未离去,所以白驹还被拴系着。最后一章把“伊人”改为“其人”,则那个人不可挽留了。虽然赞美他如玉般美好,但他已勇于辞别离去,所以白驹挣脱了拴系,留在空旷的山谷中了。
何人斯舍字音舒
你的安然行走,也不暇停留。“舍”字不仅与“车盱”协音读作“舒”,便应读作“舒”。以经文证明经文,《春秋》定公六年,齐人弑杀他们的国君荼【音舒】,《公羊传》写作“舍”字,音舒,自古就是这样。
大东啓明长庚
《诗诂》只说:太阳未出时的明星叫启明,太阳既入后的明星叫长庚。毛氏认为是一颗星,李氏认为启明是太白星。又有人说李太白的母亲梦到长庚星而生下太白。夹漈郑氏又说启明是金星,长庚是水星。金星在太阳西边,所以太阳将出时就在东方出现;水星在太阳东边,所以太阳既没时就在西方出现。我认为启明、长庚难以用金星、水星来指定。这两颗星运行的速度有快慢隐退,有时快而先于太阳则早晨在东方出现,有时慢而后于太阳则黄昏在西方出现。诸家的说法拘泥碍事,应当遵从《诗诂》,不问是金星还是水星,只要太阳未出而在东方出现的叫启明,太阳既入而在西方出现的即长庚,不是金星就是水星,随其运行度数所至而定。
皷钟笙磬同音
《鼓钟》的最后一章,在鼓瑟鼓琴之下,特意说笙磬同音,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诗人精通音乐,然后才能写出这首诗。古代堂上的音乐都接受笙的调音,堂下的音乐都接受磬的调音。琴瑟,是堂上的乐器。《小雅》说鼓瑟,就说吹笙,这就是瑟接受笙调音的证据。鞉鼓管笛,是堂下的乐器。《商颂》说鞉鼓渊渊嘒嘒,管声就说依从磬声,这就是鼓接受磬调音的证据。不然的话,鼓钟钦钦,雅南合奏,难道没有其他乐器同音,而特意只举笙、磬两种乐器来说吗?正是为了表明堂上堂下的音乐都和谐,诗语的精妙就在于此。《鼓钟》未必是讽刺的诗。
菀栁
上帝非常神明,古篆“申”字回转,所以讹误为“舀”字。况且有战国时期的“防可”可以证明。这是讽刺当时君主的诗,还是比喻上帝,最后一章,比喻上天,不忘尊敬上天。
苕之华
先儒感叹这首诗“知我如此,不如无生”,言辞简练而悲哀,这与《兔爰》都是因不乐于生存而作。
文王
《文王》这首诗,专门说周朝的兴起就可以了。却把周与商并列来说,如说“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又说“命之不易,有虞殷自天”。说“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说“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说周有天命,而商也曾有天命。说“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又说“商之孙子,其丽不亿”。说周有子孙,商也并非没有子孙。说“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又说“殷士肤敏,王之荩臣”。说周有多士,商也并非没有人。常情对于战胜的国家,必定压抑对方、赞扬自己,让人知道对方所以灭亡,自己所以兴起。周家忠厚,以至于其子孙士大夫对待商朝遗民也不薄,适宜其卜世卜年长久。歌唱这首诗来祭祀文王,足以符合文王的心意了。《吕氏春秋》说周公作这首诗,不是周公不能达到这个境界。
抑
卫武公九十五岁,让人每天诵读《抑》这首诗,自称也已年老,知道是年老时所作。年老后还再三说:“小子啊,谦抑到了极点。”《淇澳》、《宾筵》、《抑》都是武公的诗。《淇澳》作于壮年,说学问;《宾筵》、《抑》都是戒酒。而《抑》是年老时的作品,其中关于慎独的言论,《论语》、《中庸》都采纳了。
抑之六章
太公说:“童牛角马,说马童而牛角,以无角为有角,所谓彼童而角也。”
崧髙烝民
吉甫在《崧高》中作这两首诗,用申伯的字,共十四处;在《烝民》中,用仲山甫的字,共十二处【韩退之、柳子厚
江汉
周之二相,世世称周公、召公。宣王自幼长于召公之家,故江汉归功于召公而已。
商颂
赓歌虞诗也,每句有韵。五子之歌,夏诗也,隔句有韵。其四两韵一换。商颂商人之诗也,诗韵之例尽在是矣。那之首章,隔句用韵,两韵一换。至绥我思成以下,又每句用韵,篇末别出,尝将二韵结之。烈祖以祖祐所酤,四韵起,中间申锡无疆,开下文连句之韵,似以三无疆爲之节。后之人交互用韵,始此。商颂多每句用韵,▯鸟、长发、殷武皆然。禹敷下土方,朱子引楚词改正方字,絶句可谓至当。▯鸟五换韵【邦畿千里之上疑有逸句来假祁祁之祁当协伽】长发前六章皆每句有韵,惟卒章两韵一换。殷武每句有韵,惟第四章交互用韵,其末别出国福二韵结之。五章以翼极二韵起,而下文连句有韵,卒章又全章连句用韵。自后作诗者用韵,皆以商颂爲格例【皇华之首章即交互用韵之例,楚词九章皆两韵一换,以至汉之栢梁即每句用韵之例,唐诗犹有别出二韵起结,如杜今夕行、石犀行、七歌等诗皆别出二韵作结末】
经说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经说卷三 宋 熊朋来 撰春秋
春秋时月皆周正
孔子所谓行夏之时,见于答顔渊问爲邦者然也。至于因鲁史作《春秋》,乃当时诸侯奉时王正朔以爲国史,所书之月爲周正,所书之时亦周正。经传日月,自可互证,而儒者犹欲执夏时之说以紊之。譬如孔子言车,岂必皆言殷辂哉?小戴《记》孟献子之言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此言冬至在周正之春正月,而夏至在周正之秋七月。《明堂位》所言孟春,即建子月;所言季夏六月,即建巳月。《礼记》尚然,况《春秋》乎?证于《左传》可见已。若拘夏时、周正之说,则正月、二月须书冬,而三月乃可书春尔。且如桓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周人中冬狩田,此以春正月书之,即建子之月书春也。哀十四年春西狩,亦以周正之春行中冬之狩。桓十四年春正月无冰,若夏正春正月则解冻矣。惟建子之月无冰,故纪异而书。成元年春二月无冰,襄二十八年春无冰,皆可爲证。定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此夏正秋八月而书冬也。若建亥之月,则陨霜不爲异,而亦无菽矣。大扺周人虽以夏时并行,《豳诗》《周礼》则然,惟《春秋》鲁史专主周正。阳生于子,即爲春;阴生于午,即爲秋。学者惑夏时之说,谓至朔同日仅见于传而经无有也。不思经传所书月日参考相同,试以僖五年经传言之正月辛亥至朔同日,左氏举以见分至之例,故书「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自正月以后,日月可证者,经书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传书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又书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以六十甲子数之,自隔年十二月戊申,晋有申生之事,越三日即正月辛亥朔,鲁闻晋难必在正月,故经以春书也是年嵗在丙寅,正月辛亥朔大,二月辛巳朔大,三月辛亥朔小,四月庚辰朔大,五月庚戌朔小,六月己卯朔大,七月己酉朔小,八月戊寅朔大,九月戊申朔小,十月丁丑朔大,十一月丁未朔小,十二月丙子朔大,闰十二月丙午朔小。以八月戊寅朔数至甲午,晋围上阳,八月十七日也。由八月甲午数至九月朔,正得戊申。由九月戊申朔数至十二月朔,除两小月,该八十八日,故以十二月朔得丙子。其言丙子旦日在尾,以冬十二月而日在尾,此时尾度多在卯且后,逼闰月,宜其尚以建戍中气而合朔于卯之尾宿。所谓九月十月之交者,以夏正言之;所谓冬十二月者,以周正书之。以经传月日参考,可无疑矣。或谓昭二十年己卯传亦书「春王二月己丑朔,日南至」,自僖五年至朔同日爲始,数至此年得第七章,本注以爲失闰。案本年十一月乙酉朔,故经于此月有辛卯,乃初七日也。闰当在隔年十二月,而在是年八月,则正月至七月皆以失闰而差一月。二十一年庚辰,经书「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自二月己丑
译《江汉》
周朝的两代贤相,世世代代都称颂周公和召公。周宣王自幼在召公家中长大,所以《江汉》篇将功劳归于召公。
《商颂》
《赓歌》是虞代的诗歌,每句都有韵脚。《五子之歌》是夏代的诗歌,隔句押韵。其中四句两个韵脚,换一次韵。《商颂》是商人的诗歌,诗歌用韵的规律都在这里体现了。《那》篇的首章,隔句押韵,两个韵脚换一次。到了“绥我思成”以下,又变为每句押韵,篇末另外起韵,曾用两个韵脚来结尾。《烈祖》以“祖”和“祐”所酤的韵脚起头,四个韵脚开始,中间“申锡无疆”开启了下文连句押韵的格局,似乎以“三无疆”作为节拍。后来的人交互使用韵脚,是从这里开始的。《商颂》大多每句押韵,〇《那》、《长发》、《殷武》都是如此。《禹敷下土方》,朱子引用《楚辞》来改正“方”字,断句可以说非常恰当。〇《那》篇五次换韵【“邦畿千里”之上怀疑有脱漏的句子,“来假祁祁”的“祁”应当协“伽”韵】。《长发》前六章都是每句押韵,只有最后一章两个韵脚换一次。《殷武》每句押韵,只有第四章交互使用韵脚,其末尾另外用“国”和“福”两个韵脚来结尾。第五章以“翼”和“极”两个韵脚起头,而下文连句押韵,最后一章又全章连句押韵。自此后作诗的人使用韵脚,都以《商颂》为格式范例【《皇华》的首章就是交互使用韵脚的例子,《楚辞·九章》都是两个韵脚换一次,以至于汉朝的柏梁体就是每句押韵的例子,唐诗还有另外起两个韵脚开头结尾的,如杜甫的《今夕行》、《石犀行》、《七歌》等诗,都用另外两个韵脚作结末】
《经说》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经说》卷三 宋 熊朋来 撰 春秋
春秋时的月份和季节都采用周历正朔
孔子所说的“行夏之时”,见于回答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时说的。至于因鲁国史书而作《春秋》,是因为当时诸侯奉行周天子的正朔作为国史,所记载的月份是周历正朔,所记载的季节也是周历正朔。经文和传文中关于日月季节的记载,自然可以互相印证,但儒者还想坚持夏历正朔的说法来扰乱它。譬如孔子谈论车,难道一定都说殷朝的车吗?小戴《礼记》中孟献子的话说:“正月冬至,可以祭祀上帝;七月夏至,可以祭祀祖先。”这是说冬至在周历正朔的春季正月,而夏至在周历正朔的秋季七月。《明堂位》中所说的孟春,就是建子月;所说的季夏六月,就是建巳月。《礼记》尚且如此,何况《春秋》呢?通过《左传》的考证就可以知道了。如果拘泥于夏历正朔和周历正朔的说法,那么正月、二月必须记为冬季,而三月才可以记为春季。而且如桓公四年春季正月,鲁公在郎地狩猎,周人在冬季中期狩猎,这里用春季正月来记载,也就是在建子月记为春季。哀公十四年春季在西边狩猎,也是用周历正朔的春季进行冬季中期的狩猎。桓公十四年春季正月没有结冰,如果是夏历正朔的春季正月,冰就应该融化了。只有建子月没有结冰,所以记录异象而书写。成公元年春季二月没有结冰,襄公二十八年春季没有结冰,都可以作为证据。定公元年冬季十月降霜冻死了豆类,这是夏历正朔的秋季八月而记为冬季。如果是建亥月,那么降霜不算异象,而且也没有豆类了。大致上周人虽然并行使用夏历,《豳诗》《周礼》就是如此,但只有《春秋》鲁国史书专门采用周历正朔。阳气生于子月,就是春季;阴气生于午月,就是秋季。学者被夏历正朔的说法迷惑,认为只有朔日与冬至同日仅见于传文而经文中没有。不想经文和传文所记载的月日参考相同,试着以僖公五年经文和传文来说,正月辛亥与朔日同日,左氏举出这个例子来显示分至的规律,所以记载“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自正月以后,日月可以互相验证的,经文记载九月戊申朔,发生日食;传文记载八月甲午,晋侯包围上阳;又记载冬季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用六十甲子推算,自从隔年十二月戊申,晋国有申生的事件,过了三天就是正月辛亥朔,鲁国听闻晋国危难一定在正月,所以经文用春季记载。这一年岁在丙寅,正月辛亥朔是大月,二月辛巳朔是大月,三月辛亥朔是小月,四月庚辰朔是大月,五月庚戌朔是小月,六月己卯朔是大月,七月己酉朔是小月,八月戊寅朔是大月,九月戊申朔是小月,十月丁丑朔是大月,十一月丁未朔是小月,十二月丙子朔是大月,闰十二月丙午朔是小月。从八月戊寅朔数到甲午,晋国包围上阳,是八月十七日。从八月甲午数到九月朔,正好是戊申。从九月戊申朔数到十二月朔,除去两个小月,共八十八天,所以十二月朔得到丙子。其言丙子旦日在尾宿,因为冬季十二月而日在尾宿,此时尾宿度数多在卯且后,逼近闰月,适宜其尚以建戌中气而合朔于卯之尾宿。所谓九月十月之交,是用夏历正朔来说的;所谓冬季十二月,是用周历正朔记载的。用经文和传文的月日互相参考,可以没有疑问了。有人说昭公二十年己卯,传文也记载“春王二月己丑朔,日南至”,从僖公五年至朔同日开始,数到这一年得到第七章,本注认为这是失闰。查本年十一月乙酉朔,所以经文在这个月有辛卯,是初七日。闰月应当在隔年十二月,而在这年八月,那么正月至七月都因为失闰而差一个月。二十一年庚辰,经文记载“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从二月己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