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尚书古文疏证四

尚书古文防证卷四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95–118 段

山,濬川,明刑,流放四凶。虽舜之事,何莫非帝之事哉?至是而帝乃殂落,而帝之事终矣。“月正元日”以后,则舜之事也。而舜何事哉?用先帝之人,行先帝之政,则舜之事而已。如是又五十载,而舜之事亦毕矣。故以“陟方乃死”终焉。惟除去二十八字耳,而以“殂落”终尧,以“陟方”终舜,以为一篇,可以为一人,可以为虞史。欲纪舜而追及尧行事,可以为虞史实纪尧而并舜行事,綂括之,亦无不可也。推而合之,他书又无徃而不合也。再试析为二:“帝曰钦哉”,何以蹶然而止?“慎徽五典”,何以突如其来?不可通者固多矣。又况二十八字无一非勦袭陈言者乎?善乎同里老友刘珵先生之言曰:“欲黜伪古文,请自二十八字始。”

译治理山岳,疏通河道,彰明刑罚,流放四个凶恶之人。虽然这些是舜所做的事,但哪一件不是尧所做的事呢?到了这个时候,尧才去世,尧的事业也就结束了。“月正元日”以后,就是舜所做的事了。那么舜做了什么事呢?任用先帝的人,施行先帝的政令,这就是舜所做的事罢了。像这样又过了五十年,舜的事业也完成了。所以用“陟方乃死”来作为结束。只是除去那二十八个字罢了,用“殂落”来结束尧的事迹,用“陟方”来结束舜的事迹,作为一篇文章,可以认为是记载一个人的,也可以认为是虞朝的史官所记。想要记载舜而追溯到尧的事迹,可以认为是虞朝史官实际记载尧而一并记载舜的事迹,统括起来,也没有不可以的。推而广之,与其他书籍对照,没有不合的地方。再试着把它拆分为两部分:“帝曰钦哉”,为什么突然停止?“慎徽五典”,为什么突然出现?不通顺的地方本来就很多了。更何况那二十八个字没有一句不是抄袭陈词滥调的呢?同乡老友刘珵先生的话说得好:“想要驳斥伪古文,请从这二十八个字开始。”

按郑端简晓予,得其手批《吴氏尚书纂言》于二十八字上,批云曰:“若句袭诸篇首,重华;句袭诸《史记》濬哲,掠《诗》长发;文明,掠《干文》言温恭,掠《颂》那允塞,掠《雅》常武;▯徳,掠《淮南子》鸿烈。乃试以位掠《史》伯夷传,正见其搜窃之踪。”

又按朱子谓吕伯恭言「舜典止载舜元年事」,则是若云此系作史之玅,则不然。焉知当时别无文字在?朱子此等识见,信髙明。盖书序有《舜典》有《汨作》《九共》《槀饫》十一篇,皆为舜事。朱子不信序,而暗与之合者如此。余因悟此即后代作史法也。史之有本纪,为一史之纲维,犹书之有帝典,体以谨严为主。故今二典所载,皆用人行政大者,若他节目细事,如设官、居方、别生分▯,则散见《汨作》诸篇,盖即后代志与▯所从出也。近作史者,举凡志传所不胜载之琐事冗语,悉罗而入于本纪,尚得谓谙史家体要哉?

又按蔡传,吴氏谓肇十有二州一节,在禹治水后,不当在四罪之先,盖史官泛记舜行事耳,初不计先后之序,非也。既知肇州在平水土后,自应在五载一廵守后,可知其四罪系末简者,盖因刑而附记之。孔安国传所谓作者,先叙典刑而连引四罪,明皆征用所行于此,总见之最▯泛记舜行事,初不计先后之序,若指此二节而不指彼一节,亦可矣。

  又按胡渭生朏明谓予升闻二字又掠大戴礼记用兵篇姚际恒立方曰濬哲文明温恭允塞八字袭诗与易夫人知之独不知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云粤若稽古帝汉祖宗濬哲钦明王粲七释云稽若古则叡哲文明允恭▯塞方兴所上较延寿赋易钦为文粲七释易叡为濬允为温而▯字乃移用于下则是皆袭前人之文又不得谓袭诗与易也夫舜典出于南齐延夀汉人粲汉魏人何由皆与舜典增加之字预相暗合耶其为方兴所袭自明又汉魏时人以诗易所称称后王可也今以商王之濬哲温恭周王之允塞混加之于舜乌乎可也窃以论至此真无复余蕴矣

又按《经典释文》载,齐明帝建武中,吴兴姚方兴采马王之注,造《孔传舜典》一篇,言于大▯头,买得上之。梁武时为博士,议曰:「孔序称伏生误合五篇,皆文相承接,所以致误。舜典首有曰『若稽古』,伏生虽昬耄,何容合之?」遂不行用。卓哉斯识,真可称制临决,非一切儒生所能彷佛。柰何隋开皇初不尔?

  第六十六

刘珵先生字超宗,尝告予曰:「二典为一,三谟去二,子着疏证,诚不可不加意。」予曰:「然。」今试取《臯陶谟》《益稷》读之,语势相接,首尾相应,其为一篇,即蔡氏犹知之。但谓古者以编简重大,故▯而二之,非有意于其间,则非通论也。自曰「若稽古臯陶」至「徃钦哉」,凢九百六十九字,比《禹贡》尚少二百二十五字,《洪范》少七十三字。何彼二篇不惮其重大,而独于《臯陶谟》▯而二乎?▯不可得通矣。且《益稷》据《书序》原名「弃稷」,马、郑、王三家本皆然,盖别为逸书。中多载后稷之言,或契之言,是以▯子云亲见之,着《法言·孝至》篇,或问「忠言嘉谟」曰:「言合稷契之谓忠,谟合臯陶之谓嘉。」不然如今之《虞书》五篇,《臯陶》矢谟固多矣,而稷与契曾芜一话一言,流传于代,子云岂凿空者耶?胡轻立此论?盖当子云时,《酒诰》偶亡,故谓《酒诰》之篇俄空焉。今亡失,頼刘向以中古文校今篇籍,具存。当子云时,弃稷见存,故谓「言合稷契之谓忠」,以篇名无「谟」字,仅以「谟」贴臯陶。惜永嘉之乱,亡失今遂不知中作何语。凡古人事,或存或亡,无不歴歴有稽,如此。

按吴氏《尚书纂言》不信魏晋间古文,一以今文篇第为主。但曰:“若稽古臯陶”,本出今文。吴氏以篇首四字为增,断自“臯陶曰”以下,又不合伏生。其亦扬子《太▯》所谓“童牛角马,不今不古”者与?

又按《困学纪闻》谓葛伯仇饷,非孟子详述其事,则异▯不胜其繁矣。又谓孟子之时,古书犹可考,今有不可彊通者也。此等识见最▯,予谓读《言》合稷契者,亦当

译查郑端简告知我,他在手批的《吴氏尚书纂言》中,于“若句袭诸篇首”等二十八字上批注说:“‘若’字袭用诸篇篇首;‘重华’袭用《史记》;‘濬哲’掠取《诗经》;‘长发’袭用《尚书·大诰》;‘文明’掠取《尚书·大诰》;‘言温恭’掠取《诗经·颂》;‘那允塞’掠取《诗经·雅》;‘常武’掠取《淮南子·鸿烈》。于是试着以‘位’字掠取《史记·伯夷列传》,正可见其搜求剽窃的踪迹。”

又查朱熹对吕伯恭说“《舜典》只记载了舜元年的事”,那么如果说这是作史的精妙之处,那就不对了。怎么知道当时没有其他文字存在呢?朱熹这类见识,确实高明。因为《书序》中有《舜典》,还有《汨作》《九共》《槀饫》等十一篇,都是关于舜的事迹。朱熹不信《书序》,却暗中与《书序》相合,就是如此。我因此领悟到,这就是后代作史的方法。史书有本纪,作为一部史书的纲领,如同《尚书》有《帝典》,体制以严谨为主。所以如今《尧典》《舜典》所载,都是用人行政的大事,至于其他细枝末节,如设官、居方、别生分职等,则散见在《汨作》等篇中,大概这就是后代志与表所由来的地方。近来作史的人,凡志传所不能容纳的琐事冗语,全部罗列进入本纪,还能说通晓史家的体例要旨吗?

又查蔡传,吴氏认为“肇十有二州”这一节,在禹治水之后,不应当在四罪之前,大概是史官泛泛记载舜的事迹罢了,起初不计较先后的顺序,这是不对的。既然知道肇州在平定水土之后,自然应当在五年一次巡守之后,可知四罪是最后简略记载的,大概是因为刑罚而附带记载的。孔安国传所说的作者,先叙述典刑而连带引用四罪,明显都是征引所用,在此总见之最泛泛记载舜的事迹,起初不计较先后的顺序,如果只指这两节而不指那一节,也是可以的。

又查胡渭生朏明对我说,“升闻”二字又剽窃自《大戴礼记·用兵篇》。姚际恒立方说:“‘濬哲文明温恭允塞’八字袭用《诗经》与《易经》,世人皆知,唯独不知道王延寿《鲁灵光殿赋》说‘粤若稽古帝汉祖宗濬哲钦明’,王粲《七释》说‘稽若古则叡哲文明允恭允塞’。方兴所上的,较之王延寿赋易‘钦’为‘文’,王粲《七释》易‘叡’为‘濬’、‘允’为‘温’,而‘塞’字乃移用于下,那么这都是袭用前人的文字,又不能说袭用《诗经》与《易经》。况且《舜典》出于南齐,王延寿是汉人,王粲是汉魏人,怎么都会与《舜典》增加的字预先暗中相合呢?其为方兴所袭用,自然明白。又汉魏时人以《诗经》《易经》所称称颂后王是可以的,如今将商王的‘濬哲温恭’、周王的‘允塞’混加于舜,怎么可以呢?窃以为论到此处,真的没有再多的余蕴了。”

又查《经典释文》记载,齐明帝建武年间,吴兴姚方兴采录马王之注,伪造《孔传舜典》一篇,说在大荒头买得上之。梁武帝时为博士,议论说:“孔序称伏生误合五篇,都因为文义相承接,所以导致错误。《舜典》开头有‘若稽古’,伏生虽然昏老,怎么容得下他合并呢?”于是没有采用。卓绝的见识,真可称制临决,不是一般儒生所能比拟的。奈何隋朝开皇初年不这样呢?

第六十六

刘珵先生字超宗,曾经告诉我:“《尧典》《舜典》为一篇,《大禹谟》《皋陶谟》《益稷》去掉两篇,你著疏证,确实不可不加以注意。”我说:“是的。”现在试取《皋陶谟》《益稷》读之,语势相接,首尾相应,其为一篇,即使是蔡氏也知道。但说古时因为编简重大,所以分为二篇,并非有意于其间,这就不是通论了。自从“若稽古皋陶”至“往钦哉”,共九百六十九字,比《禹贡》还少二百二十五字,比《洪范》少七十三字。为什么那两篇不忌惮其重大,而唯独《皋陶谟》分为二呢?实在无法通晓了。况且《益稷》据《书序》原名“弃稷”,马、郑、王三家本都如此,大概是别为逸书。其中多载后稷之言,或契之言,所以扬子云亲见之,著《法言·孝至》篇,或问“忠言嘉谟”说:“言合稷契之谓忠,谟合皋陶之谓嘉。”不然如今之《虞书》五篇,《皋陶》矢谟固然多了,而稷与契曾无一话一言,流传于代,扬子云难道是凭空捏造的人吗?为何轻立此论?大概当扬子云时,《酒诰》偶亡,所以说《酒诰》之篇俄空焉。如今亡失,赖刘向以中古文校今篇籍,具存。当扬子云时,弃稷见存,所以说“言合稷契之谓忠”,以篇名无“谟”字,仅以“谟”贴皋陶。可惜永嘉之乱,亡失今遂不知中作何语。凡古人事,或存或亡,无不历历有稽,如此。

查吴氏《尚书纂言》不信魏晋间古文,一以今文篇第为主。但说:“‘若稽古皋陶’,本出今文。”吴氏以篇首四字为增,断自“皋陶曰”以下,又不合伏生。其亦扬子《太玄》所谓“童牛角马,不今不古”者与?

又查《困学纪闻》谓葛伯仇饷,非孟子详述其事,则异说不胜其繁矣。又谓孟子之时,古书犹可考,今有不可强通者也。此等见识最精,予谓读《言》合稷契者,亦当

以是求之。

又按冯班定逺谓古人文字中所用事与今所传不同者,古书有之,今人不见也,亦属此义。因举张博望乗槎事以例曰:古人多通用。近焦弱侯以为杜诗之误,不知此出东方朔别传,见《太平御覧》,自与《博物志》所记不同,焦未之知。予谓洪景卢疑稷与契无一遗言,子云何以遽立此论?不知▯子之谈经,杜公之征事,岂有误者哉?洪失未知,亦正与焦氏等。

译以此法去探求它。

又据冯班定逺说,古人文字中所引用的典故与现在流传的不同,古书中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只是今人没有见到罢了,这也属于同样的道理。他举张骞乘筏的事为例说:古人多用通用的说法。近来焦弱侯认为这是杜甫诗中的错误,却不知道这出自《东方朔别传》,见于《太平御览》,自然与《博物志》所记载的不同,焦弱侯不知道这一点。我说洪景卢怀疑稷与契没有留下任何言论,扬雄凭什么就立刻确立这个论点?不知道刘歆谈论经书,杜甫征引典故,难道会有错误吗?洪景卢因为不知道而提出疑问,也正好与焦弱侯一样。

又按蔡邕《独断》云:“汉明帝诏有司采《尚书》臯陶篇制冕旒。”今其制正在《益稷》内。邕距魏晋间不甚逺,古文《孔书》未出,二篇犹合为一。如此至光武时,张纯奏宜遵唐尧之典,“二月东巡狩”;章帝时,陈宠言:“唐尧着典,眚灾肆赦,《舜典》合于《尧又无庸论。”然晋武帝初,幽州秀才张髦上疏引“肆▯于上帝,至格于艺祖,用特”,亦不曰《舜典》,曰《尧典》。盖尔时虽《孔书》出,未列之学官,故臣下章奏亦莫敢据为▯。

又按汉王莽列传两引十有二州皆云尧典今在舜典中,此与孟子以二十有八载四句为尧典正同。窃怪朱子不信孔书,而于尧典舜典原合为一处犹未加讨论。集注云:“盖古书二篇或合为一耳。”见犹未彻。又按后汉周磐列▯学古文尚书,临终写尧典一篇置棺前,示不忘圣道。正惟彼时尧典舜典合为一,无问今古文皆然。方单称尧不及舜,不然孔书列学官以后志圣道者,有不并举二典之名乎?此亦可为根证。

  第六十七

晚出《武成》篇,孔传不言其有错简。唐孔氏疏始言之,于是宋儒刘氏、王氏辈纷纷考正。逮朱子而益密,蔡▯从之,以底商之罪。至“罔不率俾”七十八字,又“惟尔有神”四语,皆系于“于征伐商”下,为初起兵祷神之辞。是己不知纣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在《左▯》昭七年,为武王数纣之罪,以告诸侯之辞,非告神者。左氏不应有误,故伪作者只系于“予小子其承厥志”下,为王若曰之辞。盖诸侯来受命,王特告之,并追述初起兵祷神如此,以见天与人归。亦犹《汤诰》篇“援予小子▯散”作初请命伐桀之辞,又告诸侯之辞,亦追述之也。此最作者苦心凑泊处。朱、蔡移置,必反为所笑。昔人有言:“千载之下,难以情测也。”余殆欲测其情云。

或问:“孔书援左氏以为重,其遵若防,尺莫敢或爽,固矣。不识左氏传果一无所误乎?抑有乎?”余曰:“误亦未免,特比他书差密耳。”忆戊申夏,王源昆防读《左传》,以闵二年及狄人战于荥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来问曰:“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此左氏推原败之故,而上文并不见懿公死下落,得毋亦如《史记·刺客▯遗秦舞阳下落乎?所关亦不细。”余曰:“文十五年,凡胜国曰灭之;襄十三年,用大师焉曰灭,此《左氏》书‘灭’例也。经昭公二十有三年秋七月,胡子髠沈子逞灭杜氏,注:‘国虽存,君死曰灭’,此又一例也。”▯本公羊以此例读闵二年传,则所谓“遂灭卫”者,懿公已死于此句中矣。下文“狄入卫”,盖方是入其国都。孔氏疏传言“灭”而经书“入”,引释例为从齐桓告诸侯之文,不知“狄入卫”书法,经传悉同,而先言“灭”,乃是君死之谓,于社稷无涉,乌得谓之无下落乎?古人字不虚设,文章密如此。

按《左传》多引而不发,赖注以发之,注亦未尽,赖疏以尽之。今试举一事:《论语》“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断自宣公;“政逮于大夫四世矣”,则自武子。武子立,襄五年,上泝宣元年,凡四十有一年。此四十一年政将何归乎?岂《论语》妄语耶?《论语》既不妄,则集注误可知。然自文子数起,以为实相三君,又无以位置桓子,反覆皆不合。读昭二十五年传:“政在季氏三世矣”,注曰:“文子、武子、平子。”读昭十二年传:“季悼子之卒也”,疏曰:“悼子卒不书,经其卒当在武子之前,平子以孙继祖,武子卒后即平子立也。”始晓然于《论语》“四世”,盖文、武、平、桓,而悼子不在此数。又孔子世家年十七,是歳季武子卒,平子代立,皆足证前▯之不诬。诬不诬,亦曷足深计。独怪季孙行父身为权奸,流毒累叶,而享有忠公室、无私积之伪名,甚至明着圣经,歴二千年,为传注者莫能指以实之。呜呼!何以诛奸谀于既死哉?愚谓有当请于朝,乞早加刋正,无误后人者,此▯是也。又按文、武、平、桓相继而立,不数悼子者,专谓其执鲁国之政,

译又查蔡邕《独断》记载:“汉明帝下诏让有关部门选取《尚书》中《皋陶谟》篇的制度来制作冕旒。”如今这一制度正好在《益稷》篇内。蔡邕距离魏晋时期并不遥远,当时古文《孔传尚书》尚未问世,《皋陶谟》与《益稷》两篇还合为一篇。像这样,到了光武帝时期,张纯上奏说应当遵循唐尧的典制,“二月向东巡狩”;章帝时期,陈宠进言:“唐尧确立典制,灾荒时赦免罪人,《舜典》与《尧典》合为一篇,无需再讨论。”然而晋武帝初年,幽州秀才张髦上疏引用“肆类于上帝,至格于艺祖,用特”,也不说是《舜典》,而说是《尧典》。大概那时虽然《孔传尚书》已经出现,但未被列入官方学官教材,所以臣下的奏章也不敢依据它作为定论。

又查《汉书·王莽传》两次引用“十有二州”都说是《尧典》,如今却在《舜典》中,这与孟子将“二十有八载”等四句视为《尧典》完全相同。我私下奇怪朱熹不相信《孔传尚书》,而对于《尧典》《舜典》原本合为一篇的情况却没有加以讨论。《集注》说:“大概古书这两篇有时合为一篇罢了。”见解仍然不够透彻。又查后汉周磐学习古文《尚书》,临终前写下《尧典》一篇放在棺前,表示不忘圣道。正因为那时《尧典》《舜典》合为一篇,无论今文还是古文都是如此。所以只称《尧典》而不提《舜典》,否则在《孔传尚书》列入学官之后,那些崇尚圣道的人,难道会不并举两篇的名称吗?这也足以作为根本的证明。

第六十七

晚出的《武成》篇,孔安国的传注没有说它有错简。唐代孔颖达的疏才开始提到这一点,于是宋代儒者刘氏、王氏等人纷纷考证校正。到了朱熹时考证更加严密,蔡沈跟随他,以此归结商纣的罪状。至于“罔不率俾”等七十八个字,以及“惟尔有神”这四句话,都附在“于征伐商”之下,作为起初起兵祈祷神灵的辞令。这是他们不知道商纣是天下逃亡者的首领,聚集罪恶的渊薮。在《左传》昭公七年中,这是武王列举商纣罪行以告知诸侯的辞令,而不是告知神灵的。《左传》不应该有误,所以伪作的人只把它附在“予小子其承厥志”之下,作为“王若曰”的辞令。大概诸侯来接受命令,王特别告知他们,并追述起初起兵祈祷神灵的情况,以此显示天命和人心归附。这也如同《汤诰》篇中“援予小子”等句作为起初请求伐桀的命令,又是告知诸侯的辞令,也是追述的情况。这是作者最苦心拼凑的地方。朱熹、蔡沈将其移置,必定反而会被嘲笑。古人曾说:“千载之下,难以凭情理推测。”我大概想要推测其中的情理罢了。

有人问:“《孔传尚书》援引《左传》作为重要依据,其遵循如同防范,丝毫不敢有差错,确实如此。不知道《左传》真的没有任何错误吗?还是有错误呢?”我说:“错误也是难免的,只是比其他书籍稍微严密一些罢了。”记得戊申年夏天,王源昆防读《左传》,以闵公二年“及狄人战于荥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为例,来问我:“‘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这是《左传》推究失败的原因,而上文并没有见到卫懿公死亡的下落,难道也像《史记·刺客列传》遗漏秦舞阳的下落一样吗?这关系也不小。”我说:“文公十五年,凡是战胜他国称为‘灭’;襄公十三年,动用大军称为‘灭’,这是《左传》书写‘灭’的体例。经书昭公二十三年秋七月,‘胡子髠、沈子逞灭杜氏’,注解说:‘国家虽然存在,国君死亡称为灭’,这是另一个体例。”原本《公羊传》用这个体例解读闵公二年的传文,那么所谓“遂灭卫”,卫懿公已经死在这句话中了。下文“狄入卫”,大概是狄人进入卫国都城。孔颖达疏传文中说“灭”而经书说“入”,引用《释例》作为从齐桓公告知诸侯的文字,不知道“狄入卫”的书法,经传完全相同,而先说“灭”,乃是国君死亡的意味,与社稷无关,怎么能说没有下落呢?古人用字不虚设,文章严密到如此地步。

查《左传》多引用而不阐发,依靠注来阐发,注也没有完全阐发,依靠疏来完全阐发。现在试举一件事:《论语》说“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断自宣公;“政逮于大夫四世矣”,则自武子。武子立,在襄公五年,上溯宣公元年,共四十一年。这四十一年政令归谁呢?难道《论语》是妄语吗?《论语》既然不是妄语,那么《集注》的错误就可以知道了。然而从文子算起,认为实际辅佐三位国君,又无法安置桓子的位置,反复都不符合。读昭公二十五年传:“政在季氏三世矣”,注解说:“文子、武子、平子。”读昭公十二年传:“季悼子之卒也”,疏解说:“悼子卒不书,经其卒当在武子之前,平子以孙继祖,武子卒后即平子立也。”这才明白《论语》中的“四世”,大概是文子、武子、平子、桓子,而悼子不在其中。又《孔子世家》年十七,这一年季武子卒,平子代立,都足以证明前面的说法不虚假。虚假不虚假,也值得深究。只是奇怪季孙行父身为权奸,流毒累叶,却享有忠公室、无私积的虚名,甚至明确记载在圣经中,历经两千年,传注者不能指出其实情。唉!怎么惩罚已经死去的奸佞呢?我认为应当请求朝廷,乞求早日刊正,不要误导后人,这就是原因。又查文子、武子、平子、桓子相继而立,不数悼子,是专门指他们执掌鲁国的政令,

非尽悼子不为大夫,特未命为卿耳。苟为卿卒,且书经矣;不为大夫卒,恐无諡矣。《春秋》父子并时而仕者多有,如鄢陵之役,栾书将中军,适子黡如鲁乞师,次子鍼为厉公车右,故皆大夫也。佐中军者父士燮,趋进而谋战者其子匄,岂必疑▯氏父子当成公元年速犹盟,向三年俞盟于宛濮,为父死子始继,而俞不曾逮事文公也哉?盖文公末,俞已仕为大夫,值国无事故曰“有道则知”,成公立而艰险备至,故集注以“有道”属文,“无道”属成,先文后成,其次第固不紊矣。

译并非悼子没有担任大夫,只是尚未被任命为卿罢了。如果担任卿去世,史书将会记载;如果不担任大夫就去世,恐怕就没有谥号了。《春秋》中父子同时做官的情况很多,比如在鄢陵之战中,栾书统帅中军,长子栾黡前往鲁国请求援兵,次子栾鍼担任厉公的车右,所以他们都是大夫。辅佐中军的是父亲士燮,快步上前谋划作战的是他的儿子士匄,难道一定要怀疑〇氏父子在成公元年速犹之盟、向三年宛濮之盟时,是父亲死后儿子才继任,而俞不曾赶上侍奉文公吗?大概文公末年,俞已经出仕担任大夫,正值国家没有变故,所以说“有道则知”,成公即位后艰难险阻接踵而至,所以集注将“有道”归属于文公,“无道”归属于成公,先文公后成公,其先后次序本来就没有错乱。

或问城濮之役,先轸将中军,子先且居,赵衰称其佐军也,善。非父子并时而仕者何?余曰:此出《晋语》,恐不若左氏足据。左氏佐中军者却溱,佐上军狐偃,佐下军胥臣,未闻复有一军置且居也。

又按孔安国注,此章四世亦自文子数起,但不知悼子宜去,只得断至平子止。果尔,此章发叹,其在定公五年六月丙申,平子未卒前乎?然则桓子尚未立,阳虎未囚,其主何由而有三桓防矣之叹?亦不合。要须易注曰:鲁自宣公八年,襄仲卒,季文子始专国政,歴子武子,曾孙平子,▯孙桓子,凡四世而为家臣,阳虎所执耳。

又按《论语》不曰“自陪臣出”,而曰“陪臣执国命”者,盖当时陪臣如南蒯、阳虎、公山弗扰辈,俱在家制其主,专其政,横行于国之中,尚不似大夫得将兵于外,与与列国盟防,声迹及天下,故变其文不与大夫同。或曰:“是固然矣,但三世希不失矣。虎辈仅及身止,岂圣人反为陪臣寛言之耶?”予曰:“否。”马融《论语》注云:“阳氏为季氏家臣,至虎三世而出奔齐。”融号博洽,尝自称“吾见书传多注,必有征,叅以杜氏注昭十二年蒯南遗之子,昭四年南遗季氏家臣,则南氏亦在再世主之之列”,是又当为集注补其阙尔。

又按孔疏,固详博疏以觧名物制度,犹多未备,亦试举一事。壬子秋,过阳曲松庄,傅山先生字青主者,适读左传以哀二十五年褚师声子韈而登席,公怒下问曰:「古人既脱屦复脱韈乎?」虽杜注古者见君解韈,然书传中仅此一见,无别证,何也?余不能对,乆之,读陈祥道礼书,始用以报曰:「礼书谓汉魏以后朝祭皆跣韈,又谓梁天监间尚书叅议案礼跣韈事,由燕坐,今极恭之所,莫不皆跣。清庙崇严,既絶常礼,凡有履行者,应皆跣韈。盖方是时,有不跣韈者,故议者及之。可见六朝时犹然,而尤玅者在案礼跣韈事由燕坐二语。古祭不跣,所以主敬;朝不脱履,以非坐故,惟登坐于燕饮始有跣为欢,后则以跣示敬,此亦古今各不同处。」因怪杜注「见君解韈」,「见君」字不▯,要须易为「古者燕饮觧韈」耳。先生得之喜甚曰:「此一段真可以正杜注,补孔疏,为刘▯、赵汸所未及。」余不敢当,兹以忽忽十年,聊牵连书之,以见一时知己之情云。又按燕礼,郑康成谓饮酒以合防为欢者,叙立司正安燕一节曰:「宾反入,及卿大夫皆▯屦升就席説屦便包,有觧韈在内。」观下文曰:「司正升受命,皆命君曰无不醉,賔及卿大夫皆兴对曰诺,敢不醉,皆反坐。」其有跣为欢可知。左传则以足有创疾韈不敢觧,乃礼之变者。褚师声子循礼之变,遭公怒詈,以致君臣相攻,正足补仪礼注之不逮。大抵三代礼文具在一节一目,人所通晓。读燕礼至▯屦升就席,知并解其韈;读他礼或至▯屦升就席,有不必跣韈者,以非燕故。或曰杜预谓古者解韈,与张释之传王生曰:「吾韈觧,同耶?否耶?」余曰:「否,觧韈谓觧去足之衣,韈觧则韈之带觧散耳。」证亦有二:一吕氏春秋武王至殷郊,系堕,五人御于前,莫肯之为,曰:「吾所以事君者非系也。」一哀帝纪中山孝王来朝,赐食于前,后饱起下韈系觧。武王之系也,中山孝王之系也,并音「计」,皆韈所束之「▯」也。张廷尉之跪而结也,亦音「计」,则以手从事,非指物言矣。乌乎,同!

又按,古人脱屦则有韤,在脱韤则将跣足矣。谢承《防稽先贤▯》贺劭为人美容止,在官府常着韈,希见其足。君臣羣而饮酒,悉觧其韤,若徒跣谢罪者然,此何礼焉?曰:脱韤固尚有行縢在,行縢今俗名裹足,是也。六朝人谓之行纒。或曰:岂即《诗》小雅所谓邪幅【音福】桓二年传臧哀伯所云幅【音逼】欤?余曰:近矣,而实非也。行縢与今裹足,皆有韤以防其上者也。邪幅与幅,则无韤以防其上者也。《小雅》曰:赤芾在股,邪幅在下。邪幅以上配赤芾。臧哀伯諌曰:衮冕黻珽,带裳幅舄,幅上以配衮冕等,下以配赤舄。盖人君之盛服也,非行縢者比。

译有人问起城濮之战,先轸统帅中军,先且居统帅上军,赵衰担任他的副手,这很好。难道还有父子同时做官的吗?我说:这出自《国语·晋语》,恐怕不如《左传》足以凭据。《左传》记载担任中军副手的是却溱,担任上军副手的是狐偃,担任下军副手的是胥臣,没听说过另外有一支军队让先且居担任副手。

又查考孔安国的注,这一章所说的四代也是从季文子开始算起,只是不知道季悼子应当去掉,只能断到季平子为止。果真如此,这一章发出感叹,是在定公五年六月丙申,季平子去世之前吗?然而那时季桓子尚未继位,阳虎尚未被囚禁,他的主人怎么会发出“三桓将要防备”的感叹呢?这也说不通。必须改为:鲁国自从宣公八年,襄仲去世,季文子开始独揽国政,历经他的儿子季武子,曾孙季平子,玄孙季桓子,共四代作为家臣,被阳虎所执掌。

又查考《论语》不说“从陪臣那里产生”,而说“陪臣执掌国命”,大概是因为当时像南蒯、阳虎、公山弗扰这样的陪臣,都在家族内控制他们的主人,专断政事,在国中横行,尚不像大夫那样能够带兵在外,与各国结盟防备,名声事迹传遍天下,所以改变措辞,不与大夫相同。有人说:“这固然如此,但‘三代很少不失去权力’。阳虎等人仅仅止于自身,难道圣人反而为陪臣宽泛地说话吗?”我说:“不是。”马融在《论语》注中说:“阳氏作为季氏的家臣,到阳虎三代而出奔齐国。”马融号称博学多识,曾自称“我见到书传中多有注释,必定有证据,参照杜预注昭公十二年南蒯是南遗的儿子,昭公四年南遗是季氏家臣,那么南氏也在两代主持家政的行列”,这又应当为集注补充其缺失。

又查考孔颖达的疏,固然详细广博地解释名物制度,仍然多有不完备之处,也试举一事。壬子年秋天,我路过阳曲松庄,傅山先生字青主,恰好读《左传》哀公二十五年褚师声子脱鞋袜登上席位,鲁哀公发怒下问说:“古人既然脱鞋还要脱袜吗?”虽然杜预注说古人见君主解袜,但书传中仅此一见,没有其他证据,为什么呢?我不能回答,过了很久,读陈祥道的《礼书》,才用来回答说:“《礼书》说汉魏以后朝见祭祀都赤脚穿袜,又说梁朝天监年间尚书参议关于礼仪赤脚穿袜的事,从闲坐开始,现在极恭敬的地方,无不赤脚。清庙崇高庄严,既然断绝常礼,凡是有行走的,都应当赤脚穿袜。大概当时有不安赤脚穿袜的,所以议论者提及。可见六朝时仍然如此,而尤其精妙之处在于‘参议礼仪赤脚穿袜事,从闲坐开始’这两句话。古代祭祀不赤脚,是为了表示恭敬;朝见不脱鞋,因为不是坐着,只有登上席位闲饮才开始赤脚以示欢乐,后来则以赤脚表示恭敬,这也是古今不同的地方。”因此奇怪杜预注“见君主解袜”,“见君主”二字不妥,必须改为“古人闲饮解袜”。先生听后非常高兴说:“这一段真可以纠正杜注,补充孔疏,是刘敞、赵汸所没有达到的。”我不敢当,如今匆匆十年,姑且牵连写下来,以见一时知己的情意。又查考《燕礼》,郑康成说饮酒以合欢为目的,叙述设立司正安闲宴饮一节说:“宾客返回室内,以及卿大夫都脱鞋登上席位,脱鞋便包,里面有解袜。”看下文说:“司正升堂接受命令,都命令君主说没有不醉的,宾客以及卿大夫都起身回答说诺,不敢不醉,都返回席位。”由此可知有赤脚以示欢乐。《左传》则因为脚有创伤疾病不敢解袜,这是礼的变通。褚师声子遵循礼的变通,遭到君主怒骂,以致君臣相攻,正足以补充《仪礼》注的不足。大体上三代礼器完备在一节一目,人们所通晓。读《燕礼》到脱鞋登上席位,知道并解其袜;读其他礼或到脱鞋登上席位,有不必赤脚穿袜的,因为不是闲饮的缘故。有人说杜预说古人解袜,与张释之传王生说:“我的袜带散了”,相同吗?不相同吗?我说:“不相同,解袜是说解去脚的衣物,袜带散则是袜的带子散开罢了。”证据也有两条:一是《吕氏春秋》武王到殷郊,系带脱落,五个人在前面驾车,没有肯帮他系的,说:“我们侍奉君主不是为了系带。”一是《哀帝纪》中山孝王来朝见,赐食在前面,后来吃饱起来下袜带散。武王的系带,中山孝王的系带,都音“计”,都是袜所束的带子。张廷尉的跪着系带,也音“计”,则是用手从事,不是指物品而言了。唉,相同!

又查考,古人脱鞋则有袜,在脱袜则将赤脚了。谢承《会稽先贤传》贺劭为人容貌举止美好,在官府常穿袜,很少见到他的脚。君臣群聚饮酒,都解其袜,好像赤脚谢罪的样子,这是什么礼呢?回答说:脱袜固然还有行縢在,行縢现在俗名裹足,就是它。六朝人称为行缠。有人说:难道就是《诗经》小雅所说的邪幅吗?桓公二年传臧哀伯所说的幅吗?我说:接近了,但实在不是。行縢与现在裹足,都有袜以防其上。邪幅与幅,则没有袜以防其上。《小雅》说:赤芾在大腿,邪幅在下面。邪幅以上配赤芾。臧哀伯劝谏说:衮冕黻珽,带裳幅舄,幅上以配衮冕等,下以配赤舄。大概是君主的盛服,不是行縢可比。

当康成及预时,已无复其制,故第曰若今行縢而已。至《内则》有偪,则常人之服也。康成直注为行縢,不言若其密如此。忆余至福建防城,见荷兰国人之游于市者,皆以防帛纒其足,由胫以上至膝,整比异常,非似行縢之蓬松。因想见古者邪幅之制,礼之失也,而谓竟不复遇诸四裔耶?

译等到郑康成和陆预的时代,已经不再保留那种形制了,所以只是说像现在的行縢罢了。至于《内则》中提到的“偪”,那是普通人的服饰。郑康成直接注释为行縢,并没有说它紧密到像这样。记得我到了福建防城,看见在街上行走的荷兰人,都用防风的帛布缠绕他们的脚,从小腿向上直到膝盖,整齐划一,异常规整,不像行縢那样蓬松。因此我想象古人邪幅的形制,礼制的失传,难道竟然在四方边远之地也遇不到吗?

又按《后汉书》始有《舆服志》,朱子称其详为前史所无,间一及韤皆作▯,未若《隋礼仪志》之详。梁天监十一年,尚书参议跣韈事,亦具载。此台官问讯皇太子,皆朱服,着袜。着袜者止跣履,不必跣袜,盖下于宗庙崇严一等。又以见尔时问讯于君,则跣袜所以示极恭。我固嫌杜预「古者」二字不▯,或易其注曰「今见君犹解韤」,亦可终不若「古者燕饮解韤」六字为至当。又《志》云「省閤内得着履」,则非唯袜不觧,履亦不跣。至三公黄閤下履,过閤还着履,其分别履与袜处极为明析矣。

又按今《武成》列爵惟五,分土惟三。疏引《孟子》班爵禄章,非是。《孟子》爵虽五等,却连天子在内地,又四等与分土惟三不合。盖直用《汉地理志》「周爵五等而土三等」之▯也。益騐晚出书多出《汉书》。

又按晚出书多出《汉书》。虽字与义较今文及迁书古文▯不合,亦不顾。如《刑法志》书不云乎:“惟刑之恤哉!”恤,今文作谧,迁书作静。盖谧即静也,但字异耳。《王莽列传》书曰:“舜让于徳不嗣。”嗣,今文作怡,迁书作怿。盖怡即怿也,亦字异。他日《太史公自序》:“唐尧逊位,虞舜不台。”索隐曰:“台音怡悦也。”则又用今文,益验向所谓迁书颇杂出今文。

又按胡渭生朏明告予孔氏疏云:「君存称灭,则灭文在上,庄十年灭谭,定六年灭许,是也;国存君死,则灭文在下,胡子、沈子是也。」据此,遂灭卫,自仍指国而言,非君。予曰:「然则卫懿公尚存乎?胡得有如世所传《▯演内肝》事?」朏明曰:「上败绩属师,下甚败属君。懿公之死,隐具此二句中,不必于『遂灭卫』句寻下落。庄九年干时之战,我师败绩,公防戎路,传乗而归。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可见旗之所在,敌人咸属目焉。二子以公旗辟于下道,以误齐师,齐师失追,庄公故得免。今卫侯不去其旗,去藏也,除也不藏不除,狄人望而知为君,遂直趋而害之,甚败之。为君死,复何疑?」窃以此与《史记》疏漏处殊不同。

又按《诗·载驰》序云:「卫懿公为狄人所灭。」郑笺云:「灭者,懿公死也。君死于位曰灭。」孔疏云:「君死于位曰灭。」《公羊传》文《春秋》之例,灭有二义:若国被兵宼敌人入而有之,其君虽存而出奔,国家多丧,灭则谓之灭,故《左传》凡胜国曰灭,齐灭谭,谭子奔莒;狄灭温,温子奔卫之▯是也。若本国虽存,君与敌战而死,亦谓之灭,故云「君死于位曰灭」,即昭二十三年胡子髠沈子逞灭之▯是也。愚谓仍有用「大师曰灭」,僖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昭十三年「吴灭州来」,皆邑而言灭是也。疏漏此一义,以懿公死为灭,康成已先我而作是▯虽或未可以之解《左氏》,要▯有攸据,不妨两存。

又按里中顾諟在瞻问晋文公在齐妻姜氏后亦不见下落不比秦文嬴狄季隗一逆之一归之何也余曰盖未及公子反国而已前死云曷征乎尔徴诸文六年赵孟之言古者诸侯娶有九女文嬴嫡也班第一偪姞世子母也班第二季隗文公托狄时妻班第三杜祁以让此二人也故班在四然则赵孟独不曰以齐故让姜氏而已又次之故班在五则姜氏不在九人之列可知其不在九人之列意其蚤死也不然文公岂得宠而忘旧者不一迎归之乎姜岂不若季隗请待子而不嫁乎齐倘若蔡嫁蔡姬晋不兴师伐之乎此等须从空中防出方识左氏文章之密刘向《列女传》称晋文迎之以归为夫人果尔置文嬴何地不足据

又按秀水朱彜尊锡鬯告予:宋胡洵直亦有考定《武成》次第,移「既生魄庶▯冡君暨百工受命于周」一十四字于于征伐商」之下,仍在「王若曰」之上;移「厥四月哉生明」二节于「列爵惟五」之上。曰:洵直以《乐记》攷之,孔子告宾牟贾以《大武》迟乆之意,言初乆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则庻▯冡君受伐商之命于周,乃其时也,故克商也有未及下车为之者,有下车为之者,有济河而西然后为之者,云云,其先后有伦如此,则《武成》之次序可槩

译又查《后汉书》开始有了《舆服志》,朱熹称赞它详尽,是前代史书所没有的,偶尔提到袜子都写作〇,不如《隋书·礼仪志》那样详尽。梁天监十一年,尚书参议关于赤脚穿袜的事,也详细记载了。这是台官问讯皇太子,都穿红色衣服,穿袜子。穿袜子的人只是赤脚穿鞋,不必赤脚穿袜,大概比宗庙的崇高庄严低一等。又由此可以看出那时问讯君主,就赤脚穿袜,用来表示极度的恭敬。我本来嫌杜预“古者”二字不〇,或许改他的注为“现在见君主还脱袜”,也可以,终究不如“古者宴饮脱袜”六个字最为恰当。又《志》说“省阁内可以穿鞋”,那么不仅袜子不脱,鞋也不脱。至于三公黄阁下脱鞋,过了阁门又穿上鞋,其区分鞋与袜的地方极为明晰了。

又查现在《武成》篇说“列爵只有五等,分土只有三等”。疏引《孟子》班爵禄章,不对。《孟子》爵位虽然五等,却连着天子在内,又四等与分土只有三等不合。大概是直接用《汉书·地理志》“周爵五等而土三等”的〇吧。更加验证晚出的书多出自《汉书》。

又查晚出的书多出自《汉书》。虽然字与义同今文及迁书古文〇不合,也不顾。如《刑法志》书不云乎:“惟刑之恤哉!”恤,今文作谧,迁书作静。大概谧就是静,只是字不同罢了。《王莽列传》书曰:“舜让于徳不嗣。”嗣,今文作怡,迁书作怿。大概怡就是怿,也是字不同。后来《太史公自序》:“唐尧逊位,虞舜不台。”索隐说:“台音怡悦也。”那就又用了今文,更加验证先前所说的迁书颇杂出今文。

又查胡渭生朏明告诉我孔氏疏说:“君主活着称灭,那么灭文在上,庄十年灭谭,定六年灭许,就是这样;国家存在君主死了,那么灭文在下,胡子、沈子就是这样。”据此,于是灭卫,自然仍然指国家而言,不是君主。我说:“那么卫懿公还活着吗?怎么会有如世人所传的《〇演内肝》的事呢?”朏明说:“上败绩属于军队,下甚败属于君主。懿公的死,隐含在这两句话中,不必在‘遂灭卫’句中寻找下落。庄九年干时之战,我军败绩,公防备戎路,传乘而归。秦子、梁子拿着公的旗帜避于下道,因此都停止,可见旗帜所在,敌人都注视着。二子拿着公的旗帜避于下道,用来迷惑齐军,齐军失去追击,庄公因此得以脱险。现在卫侯不除去他的旗帜,去藏也,除也不藏不除,狄人望而知是君主,于是直接趋进而害之,甚败之。为君主死,还有什么可疑的?”我私下认为这与《史记》疏漏处完全不同。

又查《诗·载驰》序说:“卫懿公被狄人所灭。”郑笺说:“灭者,懿公死也。君死于位曰灭。”孔疏说:“君死于位曰灭。”《公羊传》文《春秋》之例,灭有二义:如果国家被兵寇敌人进入而占有,其君主虽然活着而出奔,国家多丧,灭则谓之灭,所以《左传》凡胜国曰灭,齐灭谭,谭子奔莒;狄灭温,温子奔卫之〇就是这样。如果本国虽然存在,君主与敌战而死,也谓之灭,所以说“君死于位曰灭”,即昭二十三年胡子髠沈子逞灭之〇就是这样。我认为仍有用“大师曰灭”,僖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昭十三年“吴灭州来”,都是邑而言灭就是这样。疏漏了这一义,以懿公死为灭,康成已先我而作是〇虽然或许不可以之解《左氏》,要〇有攸据,不妨两存。

又查里中顾諟在瞻问晋文公在齐妻姜氏后也不见下落,不比秦文嬴狄季隗一逆之一归之,何也?余曰:盖未及公子反国而已前死云。曷征乎尔?徴诸文六年赵孟之言:古者诸侯娶有九女,文嬴嫡也,班第一;偪姞世子母也,班第二;季隗文公托狄时妻,班第三;杜祁以让此二人也,故班在四。然则赵孟独不曰以齐故让姜氏而已,又次之,故班在五。则姜氏不在九人之列可知,其不在九人之列,意其蚤死也。不然,文公岂得宠而忘旧者不一迎归之乎?姜岂不若季隗请待子而不嫁乎?齐倘若蔡嫁蔡姬,晋不兴师伐之乎?此等须从空中防出,方识左氏文章之密。刘向《列女传》称晋文迎之以归为夫人,果尔,置文嬴何地?不足据。

又查秀水朱彜尊锡鬯告诉我:宋胡洵直也有考定《武成》次第,移“既生魄庶〇冡君暨百工受命于周”一十四字于“征伐商”之下,仍在“王若曰”之上;移“厥四月哉生明”二节于“列爵惟五”之上。曰:洵直以《乐记》攷之,孔子告宾牟贾以《大武》迟乆之意,言初乆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则庻〇冡君受伐商之命于周,乃其时也,故克商也有未及下车为之者,有下车为之者,有济河而西然后为之者,云云,其先后有伦如此,则《武成》之次序可槩

见矣。予曰:「既生魄」据《汉志》为四月十六日甲辰望,方恊忽移作正月十六日丙午望,是日武王逮师去镐京已五百七十里,未至孟冿者三百三十里,在途之中,岂得谓其初时乎?且「缀者」南头之初位,乆立于缀,盖未舞之前,舞者持盾屹立,象武王待诸侯之至,计其日尚当在戊子,师初▯,癸巳武王始▯之,先断不在既望丙午。大抵锡鬯平生不敢疑古文,见诸赠余诗所援引,每如此。

译看到了。我说:“既生魄”根据《汉书·律历志》的记载,是四月十六日甲辰日的望日,方恊却忽然把它改作正月十六日丙午日的望日。这一天,武王率领军队离开镐京已经五百七十里,距离孟津还有三百三十里,正在途中,怎么能说这是起初的时候呢?况且“缀者”是南面队列的初始位置,长久地站立在缀位上,大概是在舞蹈开始之前,舞者手持盾牌屹立不动,象征武王等待诸侯的到来。推算日期,当时还应当是戊子日,军队刚刚出发,到了癸巳日武王才开始举行仪式,肯定不是在既望的丙午日。大体上,朱彝尊平生不敢怀疑古文,从他赠给我的诗中引用的内容来看,常常是这样。

又按元熊朋来亦疑《武成》月日,曰:武王以正月初三日癸巳起程,再歴庚戌,方为四月一百三十八日矣。虽前十九日为辛卯,王来自商至于丰,仍一百十有九日。克商之后,逗留日乆,乃归。沛公欲留秦,樊哙辈犹能劝以还军,岂武王反出其下?可疑一也。或云死魄晦也,非朔也。朔则魄苏矣。上饶谢氏疑壬辰为正月二十九日,癸巳为二月朔。若然,癸亥陈于商郊,移至三月一日,又与《国语》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不合。癸亥系二月,乃左氏正文,未易改,终无以释在商淹乆之疑耳。予曰:此不必疑也。武王往三十一日,囬亦三十一日,共六十二日,仍余五十七日在商。熊氏徒见今《武成》所载反商政至大赉数事,以为旬日可了。不知《乐记》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正《论语》“兴灭国,继絶世”者,盖或有子孙而无爵土,或有爵土而无子孙。武王须求访其后以来择地以封之,此岂旬日可了?《孟子》“灭国者五十”,与纣共为乱政者五十国,须及在商遣兵四出,翦灭以遂救民取残之志,亦岂旬日可了?故五十七日,人以为乆,吾以为速;人以为疑,吾以为决。仁山前编系封康叔于殷东,于是▯三月内,曰:《康诰》云“在兹东土”,《酒诰》云“肇国在西土”,又云“我西土棐徂”,则此时武王似未来自商以前也。盖武王克商,留处三月而后反,封康叔,意此时与最合,则《康诰》《酒诰》两篇并作于在商日。惜乎儒生所见于古人,既不能设身处地,揣度事机,又不能叅考往籍,补经文之残阙,而反以后代君臣所饶为者,上疑三代过矣夫。

又按《武成》闻有错简,未闻有错句。如前编《武成》次第一依蔡本,独移「底商之罪」四字于大邑周之下,曰:「从子王子叅订粗为可读」,是有错句矣。殆不足辩者,第六十八。

尝疑刘歆《三綂歴》末,又引《毕命丰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防丰刑。”凡十有六字,今古文皆无不知歆从何处得之,而载于此。既而思,《书大传》有“九共帝告”篇之文,安知非安国所得壁中书?整篇外,零章剰句,如伏生所传者乎?歆去安国未逺,流传定真,而所载康王年月日复闗于歴法,故不忍弃之。伪作古文者,以“王命作防丰刑”与已不合,特尔遗去。亦犹作《伊训》者遗“诞资有牧”、“方明”;作《武成》者遗“粤若来二月”以下之辞,为露其肘也。

  按朱▯尊锡鬯谓予子欲集先儒疑古文尚书者曷不及元儒陈师凯予请徴其説曰既歴三纪当三十六年今自成王七年周公留治洛公薨君陈继之君陈卒然后命毕公是为康王十二年逆数至成王七年已四十有三年言三纪者举大数固不必一一脗合予曰然然别有说三綂歴载周公摄政七年作召诰洛诰此七年在武王崩之后成王未立之先故下载成王仅三十年邵子皇极数始通以此七年系于成王之下成王为三十七年邵子歴是也陈师凯以邵子歴推之自觉三纪不合伪作古文者却似误读三綂歴之摄政七年以为即在成王三十年之内成王七年作召诰洛诰三十年作顾命凡二十四年接以康王十二年作毕命正得三十六年故曰既歴三纪若使知摄政在外既逾三纪何难变其文以求合而敢故与歴背驰哉此误所由来也凡欲攻古文譬若攻病须洞见症结方克直陈其状不然大▯也岂蚍蜉所能撼与

或曰:三綂歴载,成王元年,命伯禽侯于鲁。后三十年,有顾命作则。成王在位,乃三十一年。予曰:下文云推伯禽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薨,以此证之,成非三十年而何?所云后三十年,乃实指其纪数之年,非离元年而数者。

或又问曰:「子于古人有信有疑,何此书惟刘歆之是信?」余曰:「歆之人虽非,而于经学也甚精。适当王莽委任之日,诸所建立亦甚正,反惜建武中兴,一切以人废耳。然其于歴法亦有未尽,如推洛诰戊辰为十二月晦日,又曰:『是歳三月甲辰朔』,予以三月甲辰朔推之,须三月后十

译又查元代熊朋来也怀疑《武成》篇中的月日,说:武王在正月初三癸巳日起程,再经过庚戌日,才到四月一百三十八日。虽然前十九日是辛卯,王从商地回到丰邑,仍是一百十九天。攻克商朝之后,逗留日久,才返回。汉高祖想留在秦国,樊哙等人尚且能劝他回师,难道武王反而不如他们?这是可疑之一。有人说“死魄”是指晦日,不是朔日。如果是朔日,月魄就复苏了。上饶谢氏怀疑壬辰是正月二十九日,癸巳是二月朔日。如果这样,癸亥日在商郊陈兵,就移到了三月一日,又与《国语》中“二月癸亥夜陈兵未毕而下雨”的记载不合。癸亥属于二月,是《左传》的正文,不易更改,终究无法解释在商地滞留日久的疑问。我说:这不必怀疑。武王前往用了三十一日,返回也用了三十一日,共六十二日,仍在商地停留了五十七日。熊氏只看到今本《武成》所载反商政令到大规模赏赐等几件事,认为十天就能办完。不知道《乐记》说“未下车就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后封夏后氏之后于杞,安置殷商之后于宋”。这正是《论语》所说的“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大概有的有子孙而无爵土,有的有爵土而无子孙。武王必须寻访其后代,选择土地来封赐,这岂是十天能办完的?《孟子》说“灭国者五十”,与纣王共同作乱的国家有五十个,必须在商地派遣军队四处征讨,剪灭这些国家以实现救民除残的志向,这岂是十天能办完的?所以五十七日,别人认为久,我认为快;别人认为可疑,我认为确凿。仁山前编将封康叔于殷东系于三月内,说:《康诰》说“在此东土”,《酒诰》说“建国在西土”,又说“我西土辅佐”,那么此时武王似乎还未从商地返回。大概武王攻克商朝,停留三月后才返回,封康叔,此时最相符合,那么《康诰》《酒诰》两篇都作于在商之日。可惜儒生看待古人,既不能设身处地揣度事机,又不能参考旧籍补经文之残缺,反而用后代君臣所擅长的事情,向上怀疑三代,太过分了。

又查《武成》听说有错简,没听说有错句。如前编《武成》次序完全依照蔡本,唯独将“底商之罪”四字移到“大邑周”之下,说:“从子王子参订粗为可读”,这是有错句了。这大概不值得辩论,第六十八。

曾怀疑刘歆《三统历》末尾,又引用《毕命丰刑》说:“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防丰刑。”共十六字,今古文都没有,不知刘歆从哪里得到它,而记载于此。后来想,《书大传》有“九共帝告”篇的文字,怎么知道不是安国所得的壁中书?整篇之外,零章剩句,像伏生所传的那样呢?刘歆距离安国不远,流传确定真实,而所载康王年月日又关乎历法,所以不忍舍弃。伪造古文的人,因为“王命作防丰刑”与自己不合,特意遗漏。就像作《伊训》者遗漏“诞资有牧”、“方明”;作《武成》者遗漏“粤若来二月”以下的话,是为了露出破绽。

查朱尊锡鬯说:你儿子想搜集先儒怀疑古文尚书的人,为何不及元代儒者陈师凯?我请征引他的说法说:既然历经三纪应当是三十六年,现在自成王七年周公留治洛邑,周公去世,君陈继任,君陈去世,然后命毕公,这是康王十二年,逆数至成王七年已四十三年,说三纪是举大数,固然不必一一吻合。我说:对,但另有说法。《三统历》载周公摄政七年作《召诰》《洛诰》,这七年在武王崩之后、成王未立之前,所以下载成王仅三十年,邵雍《皇极数》始通,以此七年系于成王之下,成王为三十七年,邵雍历法是也。陈师凯以邵雍历法推之,自觉三纪不合。伪造古文者却似误读《三统历》之摄政七年,以为即在成王三十年之内,成王七年作《召诰》《洛诰》,三十年作《顾命》,凡二十四年,接以康王十二年作《毕命》,正得三十六年,所以说既历三纪。若使知道摄政在外,既逾三纪,何难变其文以求合,而敢故意与历法背驰哉?此误所由来也。凡欲攻古文,譬如攻病,须洞见症结,方克直陈其状,不然大谬也,岂蚍蜉所能撼与?

有人说:《三统历》载,成王元年,命伯禽侯于鲁。后三十年,有《顾命》作则。成王在位,乃三十一年。我说:下文说推伯禽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薨,以此证之,成王非三十年而何?所说后三十年,乃实指其纪数之年,非离元年而数者。

又问曰:“你于古人有信有疑,为何此书只信刘歆?”我说:“刘歆之人虽非,而于经学也甚精。适当王莽委任之日,诸所建立亦甚正,反惜建武中兴,一切以人废耳。然其于历法亦有未尽,如推《洛诰》戊辰为十二月晦日,又说:‘是岁三月甲辰朔’,我以三月甲辰朔推之,须三月后十

二月前置一闰方合。犹武成欲四月有庚戌、辛亥,亦必置闰于二月方得,不然戊辰那得在亥月尽耶?要为脱漏一笔,顾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成王盖自望日始病,不知几日至甲子大渐,乙丑遂崩。今歴以甲子为十五日,推是月庚戌朔,是误防经文,而并歴法亦错算矣。凡古人不能有得而无失,故予因有信复有疑,予岂一槩信刘歆者哉?又按唐孔氏疏引毕命丰刑曰:『云云』,于防字下增一书字,今汉书本阙。」

译二月之前设置一个闰月,才符合历法。就像《武成》篇想要四月有庚戌、辛亥这两个日子,也必须在二月设置闰月才能得到,否则戊辰怎么会出现在亥月的末尾呢?这大概是因为脱漏了一个字,所以《顾命》篇只说四月哉生魄,王不悦,成王大概是从望日开始生病,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到甲子日病情危重,乙丑日于是驾崩。现在的历法把甲子定为十五日,推算这个月庚戌为初一,这是错误地防范经文,并且连历法也计算错了。大凡古人不可能只有收获而没有失误,所以我既有相信也有怀疑,我难道是一概相信刘歆的人吗?又查唐代孔颖达的疏引用《毕命》中“丰刑”的话说:“云云”,在“防”字下面增加了一个“书”字,现在《汉书》的原本中缺失。

又按姚际恒立方曰:「今毕命较三綂歴所引増至于丰者,案宅洛系大事,须告文王之庙,故言至于丰。命毕公何必尔?且君陈、毕公等果至丰告庙,两人自当一例,而独毕命云然者,盖因逸书毕命有『丰刑』二字,既不可觧,故就用其丰字傅防以为至于丰,亦犹今《伊训》以逸书《伊训》方明作乃明耳。」

又按孔疏引郑康成曰:「今其逸篇有册命霍侯之事,不同与此序相应,非也。此序指毕命书小序,言予考之《周书》七十篇,无册命霍侯,而齐梁间所出,康成又不及见。然则其所谓逸篇者,必另有一书,今不可见。」李氏焘、陈氏振孙谓《周书》战国人撰。予又考之,《战国防荀息》引《周书》曰:「美女破舌,美男破老。」苏秦引《周书》曰:「緜緜不絶,蔓蔓若何,毫毛不拔,将成斧柯。」《左传》狼瞫引《周志》曰:「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皆见七十篇内,则此书不惟高战国,抑突出春秋前矣。

又按孔疏云:「此歳入戊午蔀,五十六年三月甲辰朔大,九月辛丑朔大,又有闰九月辛未朔小,十二月己亥朔大,故戊辰为三十日,可补汉志之阙。」

又按,余尝有感南沙熊氏将注《春秋》,先求明歴其《明志录》序曰:“于是问歴于刘仲敬,以正诸家之失,并列所课而正之。癸亥三载,于京师就吴任臣志伊学歴归而交秦渊云九里中,益研穷之。乆之,始通其术。”案《汉志》:成王元年癸巳歳,正月己巳朔,壬申日南至;歩至成王三十年壬戌歳,正月辛巳朔,甲辰日南至。以授时法通汉三綂歴推算之。自元年正月日南至至三十年正月日南至,中积一万○五百九十二日○三刻二十五分。加气应八日三十一刻四十分,为通积。满旬周去之,不尽四十○日○三刻四十六分五十秒,为甲辰日南至。又置中积,加闰应二日七十一刻八十八分四十二秒,为闰积。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二十二日七十九刻九十○分四十八秒。以减冬至分,余一十七日二十三刻五十六分○二秒,为正月经朔辛巳日。累加朔防二十九日五十三刻○五分九十三秒,得二月经朔庚戌日。四十六日七十六刻六十一分,三月经朔庚辰日。一十六日二十九刻六十七分,四月经朔己酉日。四十五日八十二刻七十三分。加一望防一十四日七十六刻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得四月经望甲子日○日五十八刻七十九分。减去太隂疾差六十二刻七十一分,得四月定望癸亥日五十九日九十六刻○八分。则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十五日也。甲子,王乃洮颒水,十六日也。越翼日乙丑,王崩,十七日也。益觉歆并哉生霸与甲子为一日,非是。此足正《汉志》之失。

又按经世之书,莫尚《通典》,其门凡八:曰食货,曰选举,曰职官,曰礼,曰乐,曰刑,大刑用甲兵,其次五刑,曰州郡,曰边防。《文献通考》就其八门析而为十九:曰田赋,曰钱币,曰户口,曰职役,曰征▯,曰市籴,曰土贡,曰国用,曰选举,曰学校,曰职官,曰郊祀,曰宗庙,曰王礼,曰乐,曰兵,曰刑,曰舆地,曰四裔。又补其阙者五门:曰经籍,曰帝系,曰封建,曰象纬,曰物异。尝举似吴志伊志伊曰:“尚阙一门曰歴。”予曰:“仍阙一门曰河渠。”盖自迁书《河渠》,汉志《沟洫》,厥后一统之世之史无《河渠》者,东汉、晋、隋及唐,偏安之世史独有《河渠》者,金、唐无《河渠》。说有二:一程子曰:“汉火徳多水灾,唐土徳少河患。”一宋敏求曰:“唐河朔地,天寳后乆属藩臣,纵有河事,不闻朝廷,故一部《唐书》仅载者薛平为郑滑节度使,河决▯子一事耳【又裴耀卿传为济州刺史,萧仿传为义成军节度使,皆有治河事】金有河渠,则《宋史》序论所谓“始自滑台、大伾,尝两经泛溢,复禹迹矣。一时奸臣建议,必欲回之,俾复故流,竭天下之力以塞之,屡塞屡决,至南渡而后贻其祸于金源氏”是也。马端临生于晚宋,僻处鄱阳,目不覩中原河流决溢之患,遂阙此考。要须亟补之。志伊曰:“弟补歴考,子补河

译又查姚际恒在《立方》中说:“如今《毕命》篇较《三统历》所引增加‘至于丰’三字,查考迁都洛邑是重大事件,必须告祭文王的宗庙,所以说‘至于丰’。命令毕公何必如此?况且君陈、毕公等人如果真的到丰地告祭宗庙,两人应当同等对待,而唯独《毕命》这样说,大概是因为逸书《毕命》中有‘丰刑’二字,既然无法解释,就借用这个‘丰’字附会,认为是指‘至于丰’,这也就像如今《伊训》用逸书《伊训》中的‘方明’来解释‘乃明’一样。”

又查孔颖达疏引郑康成说:“如今逸篇中有册命霍侯之事,与此序不相符合,这是不对的。此序指的是《毕命》书的小序,说我在《周书》七十篇中查考,没有册命霍侯之事,而齐梁间所出的逸篇,郑康成又没来得及见到。那么他所说的逸篇,必定是另一本书,现在已不可见。”李焘、陈振孙认为《周书》是战国人所撰。我又查考,《战国策·荀息》引《周书》说:“美女破舌,美男破老。”苏秦引《周书》说:“绵绵不绝,蔓蔓若何,毫毛不拔,将成斧柯。”《左传》狼瞫引《周志》说:“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这些都见于七十篇之内,那么这本书不仅高于战国,而且早在春秋之前就有了。

又查孔颖达疏说:“这一年进入戊午蔀,五十六年三月甲辰朔是大月,九月辛丑朔是大月,又有闰九月辛未朔是小月,十二月己亥朔是大月,所以戊辰为三十日,可以弥补《汉书·律历志》的缺漏。”

又查,我曾有感于南沙熊氏将要注释《春秋》,先求明历,其《明志录》序说:“于是向刘仲敬请教历法,以纠正诸家的失误,并列出所考据的内容来纠正它。癸亥三年,在京师向吴任臣志伊学习历法,回来后结交秦渊云九里中,更加深入探究。久而久之,才通晓其术。”查《汉书·律历志》:成王元年癸巳年,正月己巳朔,壬申日冬至;推算至成王三十年壬戌年,正月辛巳朔,甲辰日冬至。用授时法通《汉三统历》推算。自元年正月冬至至三十年正月冬至,中间累计一万零五百九十二日零三刻二十五分。加上气应八日三十一刻四十分,为通积。满旬周去除后,余下四十日零三刻四十六分五十秒,为甲辰日冬至。又置中积,加上闰应二日七十一刻八十八分四十二秒,为闰积。满朔实去除后,余下为闰余二十二日七十九刻九十○分四十八秒。用此减去冬至分,余下一十七日二十三刻五十六分零二秒,为正月经朔辛巳日。连续加上朔策二十九日五十三刻零五分九十三秒,得到二月经朔庚戌日。四十六日七十六刻六十一分,三月经朔庚辰日。一十六日二十九刻六十七分,四月经朔己酉日。四十五日八十二刻七十三分。加上望策一十四日七十六刻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得到四月经望甲子日零日五十八刻七十九分。减去太阴疾差六十二刻七十一分,得到四月定望癸亥日五十九日九十六刻零八分。那么只有四月哉生魄,王不悦十五日。甲子,王乃洗漱,十六日。越翼日乙丑,王崩,十七日。更加觉得歆将哉生霸与甲子视为一日,是不对的。这足以纠正《汉书·律历志》的失误。

又查,经世之书,没有比《通典》更优越的,其门类共有八种:曰食货,曰选举,曰职官,曰礼,曰乐,曰刑,大刑用甲兵,其次五刑,曰州郡,曰边防。《文献通考》将其八门分析为十九门:曰田赋,曰钱币,曰户口,曰职役,曰征�,曰市籴,曰土贡,曰国用,曰选举,曰学校,曰职官,曰郊祀,曰宗庙,曰王礼,曰乐,曰兵,曰刑,曰舆地,曰四裔。又补充其缺失的五门:曰经籍,曰帝系,曰封建,曰象纬,曰物异。曾举此示吴志伊,志伊说:“尚缺一门曰历。”我说:“仍缺一门曰河渠。”盖自司马迁《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其后统一时代的史书没有《河渠》的,东汉、晋、隋及唐,偏安时代的史书独有《河渠》的,金、唐无《河渠》。说法有二:一程子说:“汉火德多水灾,唐土德少河患。”一宋敏求说:“唐河朔地,天宝后久属藩臣,纵有河事,不闻朝廷,故一部《唐书》仅载者薛平为郑滑节度使,河决�子一事耳【又裴耀卿传为济州刺史,萧仿传为义成军节度使,皆有治河事】金有河渠,则《宋史》序论所谓‘始自滑台、大伾,尝两经泛溢,复禹迹矣。一时奸臣建议,必欲回之,俾复故流,竭天下之力以塞之,屡塞屡决,至南渡而后贻其祸于金源氏’是也。马端临生于晚宋,僻处鄱阳,目不睹中原河流决溢之患,遂阙此考。要须亟补之。志伊说:“弟补历考,子补河

渠考可也。”

译他考查是可以的。”

又按罗敦仁《尚书是正》极辟古文书,其于《尧典》有言:“古今不同,有三大事:一者治边,古人薄伐粗安,不与人争命,今也防之逾深,増亭隧者数矣,亦不能制其入也;一者治河,古人因便利▯,不与地争势,今也持之逾急,沈璧马者数矣,亦不能制其徙也;一者治歴,古人随宜修改,不与天争时,今也求之逾密,具表漏者数矣,亦不能制其差也。”《易》曰:“易简而天下之理得。”《诗》曰:“我思古人,实▯我心。”尝举似秦云九云九:“曰治歴随宜修改,不与天争时,是已。但随时修改,与天相应,舎表漏其奚从也?”歴家首重日至,欲得日至真时刻,必取日景为据;次验交食,欲知交食真时刻,必以水漏为据。是表漏者,治歴之规矩准防也。乃云不能制其差,何哉?以弟意,改作测转交者数矣,亦不能制其差也,庶乎可。余曰:“然,儒者鲜通歴,故有所撰述輙舛。以我思古人,实▯我心,贴治歴说,亦未允。盖古歴疏不比今人,如日食有推术谬误,至期不验者,若刘劭《传论》建安中正旦当日蚀,是亦有卒暴有之,官不及觉,天子诸侯仍行礼者。若曾子问以日食与大庙火后之丧雨霑服失容一例,是皆因加时早晚,食分浅深,以致立法疏濶,不能预推。若论其理,岂有当食不食?与今时法,岂有卒暴不可知之事哉?盖歴至元郭守敬得其七分,西法入中国得其九,仅有火星半度之差,譬犹围祺者实高古人四子,岂非今有胜古处?”云九曰:“顷与子游,觉考核之学今亦有密于古人处。”予笑而不敢答。

  第六十九

传注之起,实自孔子之于《易》。孔子自卑退,不敢干乱先圣正经之辞,故以己所作十翼附于后。《汉艺文志》:《易经》十二篇,十二篇者,经分上下二篇,余则十翼是也。一乱于费直,再乱于王弼,而古十二篇之《易》遂亡。有宋诸儒出,始一一复古。唐孔氏《诗疏》谓汉初为传训者,犹与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而《艺文志》所载《毛诗故训传》亦与经别。及马融为《周礼》注,乃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而就经为注。”朱子曰:“据此则古之经传本皆自为一书,故高贵乡公所谓《彖》《象》不连经文者,十二卷之古经传也。所谓注连之者,郑氏之注具载本经而附以《彖》《象》,如马融之《周礼》也。”愚考诸《艺文志》:《周官经》六篇,《周官传》四篇,果各自为书。然则马融以前不得有就经为注之事决矣。今安国传出武帝时,详其文义,明是就经下为之,与《毛诗》引经附传出后人手者不同。岂得谓武帝时輙有此耶?善乎史鉴明古赵秉文画跋考云:“世之作伪者,幸其浅陋不学,故人得而议之。使其稍知时世先后而餙词以实之,尚何辨哉?”噫!明古之论,殆为斯传▯欤?

按朱子《周易本义》本十二卷,经二卷,传十卷,尽复孔氏之旧,乃为永乐中《辑大全》者所殽乱,后又从《大全》提出《本义》单行,仍是王弼次序,非朱子书。顾炎武寜人告予:“当觅宋版翻刻,以颁示学官”,甚盛心也。又按《子夏易传》十卷,今不传。陈氏振孙以其经文、彖象、爻辞相错,正用王弼本,决非汉代古书,最玅。或曰:“唐张弧作也。”余因思《闗子明易传》为阮逸伪作,《麻衣道者正易心法》为戴师愈伪作,皆厯有▯据,而世之好异者犹不能舎以从之,谓之何哉?

又按陆徳明释文,有王云者,王肃之注;马云者,马融之注。今监本《舜典》“肆▯于上帝”下传引“王云”“马云”,明是误刋《释文》入▯中,非传本然。虽相承云梅献《孔书》亡《舜典》一篇,时以王肃注颇▯孔氏,遂从“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用王肃注以补之,不应复标“王云”读者,宜辨之。

  又按愚尝言十三经经皆有传传即在经之中不必外求如十翼传易三传传春秋皆不待言尔雅书诗传也戴记仪礼传也仪礼又自有子夏丧服传孟子即谓论语之传也可考经内有经有传其无传者独

译又查罗敦仁《尚书是正》极力驳斥古文尚书,他在《尧典》中说道:“古今不同,有三件大事:一是治理边疆,古人轻微征伐大致安定,不与人争夺性命,如今防备得越深,增设亭障哨所的次数多了,也不能制止他们入侵;二是治理黄河,古人顺应便利,不与地势争高下,如今治理得越急切,沉璧马祭河的次数多了,也不能制止它改道;三是制定历法,古人随宜修改,不与天时争早晚,如今推算得越精密,设置圭表漏刻的次数多了,也不能制止它出现误差。”《易经》说:“简易而天下之理得以把握。”《诗经》说:“我思念古人,确实安定我的心。”我曾把这话举给秦云九看,云九说:“说制定历法随宜修改,不与天时争早晚,这是对的。但随时修改,与天相应,舍弃圭表漏刻,那依据什么呢?”历法家首先重视冬至,想要得到冬至的真实时刻,必须取日影作为依据;其次验证交食,想要知道交食的真实时刻,必须以水漏作为依据。所以圭表漏刻,是制定历法的规矩准绳。却说不能制止其误差,为什么呢?依我的意思,改为测量日月运行交会的次数多了,也不能制止其误差,大概可以。我说:“对,儒者很少通晓历法,所以有所撰述往往错乱。用‘我思念古人,确实安定我的心’来贴合制定历法的说法,也不恰当。因为古代历法疏略不如今人,比如日食有推算术数错误,到日期不验证的,像刘劭《传论》建安年间正月初一应当日食,这是也有突然发生,官员来不及察觉,天子诸侯仍然行礼的情况。如果曾子问以日食与大庙火灾后丧服被雨淋湿失容一例,这都是因为加时早晚,食分浅深,导致立法疏阔,不能预先推算。如果论其道理,哪有应当日食而不日食的?与现在的方法相比,哪有突然发生不可知的事情呢?大概历法到元代郭守敬得其七分,西洋历法传入中国得其九分,仅有火星半度的误差,譬如下围棋的人实际高出古人四子,难道不是现在有胜过古代的地方吗?”云九说:“近来与你交游,觉得考据之学现在也有比古人精密的地方。”我笑着不敢回答。

第六十九

传注的兴起,确实从孔子对《易经》开始。孔子自谦退让,不敢扰乱先圣正经的文辞,所以把自己所作的十翼附在后面。《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十二篇者,经文分为上下两篇,其余就是十翼。第一次被费直扰乱,第二次被王弼扰乱,而古十二篇的《易经》于是亡佚。宋代诸儒出现,才开始一一恢复古制。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说汉代初年作传训的人,尚且与经文分别流传。三传的文辞不与经文相连,所以石经书写《公羊传》都没有经文。而《艺文志》所载《毛诗故训传》也与经文分别。等到马融为《周礼》作注,才说:“想要节省学者两次阅读,所以全部记载本文,就着经文作注。”朱子说:“据此则古代的经传本来各自为一书,所以高贵乡公所说的《彖》《象》不连经文者,是十二卷的古经传。所谓注连在一起的,是郑玄的注全部记载本经而附上《彖》《象》,像马融的《周礼》一样。”我考查《艺文志》:《周官经》六篇,《周官传》四篇,果然各自为一书。那么马融以前不可能有就着经文作注的事情是肯定的。现在安国传出于武帝时,详察其文义,明显是就着经文之下作的,与《毛诗》引经附传出于后人手不同。难道能说武帝时就有这种作法吗?史鉴明古赵秉文画跋考说得好:“世上作伪的人,庆幸他们浅陋不学,所以人们得以议论他们。如果他们稍微知道时代先后而修饰文辞来充实它,还怎么辨别呢?”唉!明古的议论,大概是为这传说的吧?

查朱子《周易本义》原本十二卷,经文两卷,传文十卷,完全恢复孔氏的旧制,却被永乐年间辑录《大全》的人所混杂,后来又从《大全》中提出《本义》单独刊行,仍是王弼的次序,不是朱子的书。顾炎武宁人告诉我:“应当寻找宋版翻刻,来颁示学官”,是很好的心意。又查《子夏易传》十卷,现在不流传。陈振孙认为其经文、彖象、爻辞交错,正用王弼本,决非汉代古书,最精妙。有人说:“是唐代张弧作的。”我因而想到《关子明易传》是阮逸伪作,《麻衣道者正易心法》是戴师愈伪作,都有历史依据,而世上喜好奇异的人还不能舍弃而跟随它,能怎么说呢?

又查陆德明《经典释文》,有王云者,是王肃的注;马云者,是马融的注。现在监本《舜典》“肆类于上帝”下传引“王云”“马云”,明显是误刊《释文》入其中,不是传本如此。虽然相传梅赜献《孔书》亡《舜典》一篇,当时因为王肃注颇似孔氏,于是从“慎徽五典”以下作为《舜典》,用王肃注来补之,不应再标“王云”读者,应当辨明。

又查我曾说十三经经皆有传,传即在经之中不必外求,如十翼传《易》,三传传《春秋》,皆不待言,《尔雅》是《诗》传,《戴记》是《仪礼》传,《仪礼》又自有《子夏丧服传》,《孟子》即谓《论语》之传也可考,经内有经有传,其无传者独

周官耳又思子夏丧服传初必另为卷帙不揷入经何者传固自有体也毛公学自谓出于子夏传与经别公羊高谷梁赤亲受经子夏作传皆无经文且人以丧服传为子夏所作者特以语势相连与公羊体▯因弟子而决先师其渊源如此何独至丧服传子夏輙自乱其例乎必不尔矣是宜心通其意焉可矣又按马端临之父碧梧先生言朱文公于易书之合者离之于礼书之离者合之皆学者所当知也余谓合者离之即上经二卷▯十卷悉还孔氏之旧者是离者合之则答应仁仲书谓仪礼难读只是经不分章记不随经而注疏各为一书者是近时马公骕着绎史内仪礼十七篇分章句附传记又兼及大小戴诸书真是茧丝牛毛读之每令人心气俱尽复叩其家公生长北方实不曾见朱子古礼经传通觧但以其答应氏书二语依义编次凡五年而告竣尤可嘉叹云

译《周官》耳,又思《子夏丧服传》初必另为卷帙,不揷入经,何者?传固自有体也。毛公学自谓出于子夏,传与经别;公羊高、谷梁赤亲受经,子夏作传,皆无经文。且人以《丧服传》为子夏所作者,特以语势相连,与公羊体〇因弟子而决先师,其渊源如此,何独至《丧服传》,子夏輙自乱其例乎?必不尔矣,是宜心通其意焉可矣。又按马端临之父碧梧先生言:“朱文公于《易》、《书》之合者离之,于《礼》、《书》之离者合之,皆学者所当知也。”余谓合者离之,即上经二卷〇十卷悉还孔氏之旧者;是离者合之,则答应仁仲书谓“仪礼难读,只是经不分章,记不随经,而注疏各为一书”者是。近时马公骕着《绎史》,内《仪礼》十七篇分章句,附传记,又兼及大小戴诸书,真是茧丝牛毛,读之每令人心气俱尽。复叩其家,公生长北方,实不曾见朱子《古礼经传通觧》,但以其答应氏书二语,依义编次,凡五年而告竣,尤可嘉叹云。

又按书序引之,各冠其篇首者,魏晋间孔安国本然也。亦从毛公分诗序以寘诸篇之首。学来朱子出,始复并为一编,各缀于经后。曰以存古,曰以还其旧,离者合之。是又学者所当知也。

又按,余谓《丧服传》初必另为卷帙,不揷入经。后读元敖氏《仪礼集说》,辨之尤悉,遂备载其辞曰:“他篇之有记者多矣,未有有传者也。有记而复有传者,惟《丧服》此篇耳。”先儒以传为子夏所作,未必然也。今且以记明之:《汉艺文志》言礼经之记,顔师古以为七十子后学者所记,是也。而此传则不特释经文而已,亦有释记文者焉,则是作▯者又在于作记者之后,明矣。今考传文,其▯明礼意者固多,而其违悖经义者亦不少。然则此传,亦岂必皆知礼者之所为乎?而先儒乃归之子夏,过矣。夫传者之于经记,固不尽释之也。苟不尽释之,则必间引其文而释之也。夫如是,则其始也,必自为一编而置于记后,盖不敢与经记相杂也。后之儒者,见其为经记作传而别居一处,惮于寻求,而欲从简便,故分散传文而移之于经记每条之下焉。此于义理虽无甚害,然使初学者读之,必将以其序为先后,反谓作经之后即有传,作传之后方有记,作记之后又有传,先后紊乱,转生迷惑,则亦未为得也。但其从来既乆,某亦未敢妄有▯正,姑识于此,以俟后之君子云。案《汉志》“记”百三十一篇,下注“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乃班固语,非小顔继公认,颇误。又按,有伪书出近代,证佐分明,苟一言及,輙哗然起,被以大不韪之名。且以寜可信其有者,莫过史彬之《致身录》、郑所南之《心史》,一为史兆斗所撰,一为姚士粦所撰。

  第七十

顾命正义曰:其人高官兼摄下司者,汉世以来谓之为领。余谓霍光以大将军领尚书事,张安世以车骑将军领光禄勲事,是也。其人职卑上摄高官者,谓之为行。杜君卿谓韩安国为御史大夫行丞相事,太常周泽行司徒事,如真是也。余向论周官六卿是实职,三公系其兼官。成王当疾困将▯顾命,乃同召实职之六卿,观其次第一以六卿为序,不重在三公。孔安国作传,当云冡宰第一,召公为之兼太保;司徒第二,芮伯为之;宗伯第三,彤伯为之;司马第四,毕公为之兼太师;司防第五,卫侯为之;司空第六,毛公为之兼太傅。如此于奭上之太保字,毕、毛下二公字,亦无不了然。不当云冡宰第一,召公领之;司徒第二,芮伯为之云云。必以三公为高官,而视六卿为下司,非此经正防。大抵国家设官各有攸司,当坐而论道之时,自毕公第一,毛公次之,召公又次之;及作而行之之时,又召公第一,芮伯次之,以至毛公终焉。更观康王之诰,周中分天下诸侯,主以二伯:召公西伯也,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将立王之右;毕公东伯也,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将立王之左右。尊于左,亦不以师屈保下为嫌。及王答拜,太保暨芮伯咸进相揖,陈戒于王,又一依六卿之位,不复紊与同召时同?岂非各有攸司?唯坐而论道,方重在三公,而其余实职之所系,有不尽拘以师保之尊哉?余向嗤蔡传不甚通古今官制,每每舛兹。读安国传亦然,故不惮委折论之云。

按《春秋胡氏传》云:古者三公无其人,则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师保之任,冡宰或阙,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禹自司空进宅百揆,又曰「作朕股肱耳目」,是以宰臣上兼师保之任也。周公为师,又曰「位冡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也。予谓「作朕股肱耳目」,盖君资臣以为助,犹元首须股肱耳目以为用,乃泛论臣义,不贴坐而论道。虞纵有师保,未见伯禹为之,颇不▯。周公为师,见《君奭》书序第十八;「位冡宰,正百工」,见《蔡仲之命》第十九。遂以周公为先三公而后端揆也者,毋论此伪书次第不足准,而即以孟子徴之:周公相武王,武王时周公已位冡宰,下及成王,始兼太傅,既迁太师。武王时太师则太公望为之,所谓「维师尚父,时维鹰扬」,此岂周公先居

译又查《书序》引用这些内容,各自冠于篇首,这是魏晋时期孔安国本的情况。也是跟随毛公将《诗序》置于各篇之首的做法。后来朱熹出现,才开始重新合并为一编,各自附在经文之后。说是为了保存古制,说是为了恢复旧貌,把分离的重新合并。这也是学者所应当知道的。

又查,我认为《丧服传》最初必定是单独成卷,没有插入经文中。后来阅读元代敖氏的《仪礼集说》,辨析得尤其详尽,于是完整记载了他的话:“其他篇章有‘记’的很多,但没有有‘传’的。既有‘记’又有‘传’的,只有《丧服》这一篇。”先儒认为‘传’是子夏所作,未必如此。现在暂且用‘记’来阐明:《汉书·艺文志》说礼经的‘记’,颜师古认为是七十子后学所记录,这是对的。而这篇‘传’不仅解释经文,也有解释‘记’文的,那么作‘传’的人又在作‘记’的人之后,这是明显的。现在考察‘传’文,其中阐明礼意的固然很多,但违背经义的也不少。那么这篇‘传’,难道一定是通晓礼制的人所作的吗?而先儒却归于子夏,错了。‘传’对于经和记,本来就不完全解释。如果不完全解释,那么必定是间或引用其文来解释。像这样,那么起初,必定自成一编而放在‘记’之后,大概是不敢与经和记混杂。后来的儒者,见其为经和记作‘传’而另居一处,害怕寻求麻烦,想要图简便,所以分散‘传’文而移到经和记每条之下。这在义理上虽然没有很大妨害,但让初学者阅读,必定以其顺序为先后,反而认为作经之后就有‘传’,作‘传’之后才有‘记’,作‘记’之后又有‘传’,先后紊乱,反而产生迷惑,这也算不上得当。但因为它由来已久,我也不敢妄加改正,暂且记录在这里,以等待后来的君子。查《汉书·艺文志》‘记’一百三十一篇,下面注‘七十子后学所记也’,是班固的话,不是颜师古承认的,颇有错误。又查,有伪书出现在近代,证据分明,如果一言提及,就哗然兴起,被加上大不韪的名号。况且以宁可信其有的态度,莫过于史彬的《致身录》、郑所南的《心史》,一个是史兆斗所撰,一个是姚士粦所撰。

第七十

《顾命》正义说:那些官位高而兼管下级职务的人,汉朝以来称为‘领’。我认为霍光以大将军领尚书事,张安世以车骑将军领光禄勋事,就是如此。那些职位低而兼管高官职务的人,称为‘行’。杜君卿说韩安国为御史大夫行丞相事,太常周泽行司徒事,如果是真的,就是如此。我从前论述周官六卿是实职,三公是他们的兼官。成王当时病重将死,于是同时召见实职的六卿,看他们的次序第一以六卿为序,不重在三公。孔安国作传,应当说冢宰第一,召公兼任太保;司徒第二,芮伯担任;宗伯第三,彤伯担任;司马第四,毕公担任兼任太师;司寇第五,卫侯担任;司空第六,毛公担任兼任太傅。这样对于奭上面的太保字,毕、毛下面的二公字,也没有不明白的。不应当说冢宰第一,召公领之;司徒第二,芮伯担任等等。必定以三公为高官,而视六卿为下级职务,这不是此经的正意。大体上国家设官各有其职责,当坐而论道的时候,自然毕公第一,毛公次之,召公又次之;等到起来执行的时候,又召公第一,芮伯次之,直到毛公最后。再看康王之诰,周中分天下诸侯,主以二伯:召公是西伯,率领西方诸侯进入应门左边,将立于王的右边;毕公是东伯,率领东方诸侯进入应门右边,将立于王的左边。尊于左,也不以师屈保下为嫌。等到王答拜,太保和芮伯都进前相揖,向王陈述告诫,又一依六卿之位,不再混乱与同召时相同吗?难道不是各有其职责?只有坐而论道,才重在三公,而其余实职所系的,有不全拘于师保之尊的吗?我从前嘲笑蔡传不通古今官制,每每错在此处。读安国传也是如此,所以不惮于委折论述。

查《春秋胡氏传》说:古代三公没有其人,就以六卿中有道者上兼师保之任,冢宰或缺,也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禹自司空进宅百揆,又说‘作朕股肱耳目’,是以宰臣上兼师保之任。周公为师,又说‘位冢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职。我认为‘作朕股肱耳目’,大概是君主依靠臣下以为助,犹如元首需要股肱耳目以为用,乃是泛论臣义,不贴坐而论道。虞朝纵有师保,未见伯禹为之,颇不恰当。周公为师,见《君奭》书序第十八;‘位冢宰,正百工’,见《蔡仲之命》第十九。于是以周公为先三公而后端揆,无论此伪书次第不足为准,而即以孟子征之:周公相武王,武王时周公已位冢宰,下及成王,始兼太傅,既迁太师。武王时太师则太公望为之,所谓‘维师尚父,时维鹰扬’,这难道是周公先居

是任哉?益不▯。康侯不惟不善防经防,而并引事亦辄误。

译这是谁的过错呢?益不。康侯不仅不善于防备经防,而且连引用事例也总是出错。

又按李焘《仁父言》:古之所谓相者,一而已,初未尝使它人参贰乎其间。尧相舜,舜相禹,禹相臯陶,臯陶既没,乃相益。汤相伊尹,传所谓仲虺为汤左相者,不足信也。案仲虺为汤左相,见《定元年》薛宰自述其皇祖曾居是官,或出成汤一时之权制,非恒法。下至襄二十五年,庆封为齐左相,虽乱人,亦或有因于古,未可知。惟《通典》本《管子》称黄帝置六相,文十八年,大史克称舜举十六相,相则辅助之名,非仁父所谓一相之任之相。善夫,王华叹曰:「宰相顿有数人,天下何由得安?」彼六朝人且知之,况黄虞盛世哉!

又按六卿中惟彤为姒姓,余皆姬。惟卫在畿外,余皆畿内。知其名者半奭也,高也,封也;其不知名者亦半。或曰毛公,非即毛叔郑耶?余曰恐未然。定四年,祝佗曰:「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冦,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五叔者,鲜也,度也,武也,处也,郑也。郑果毛公,安得谓无官?且佗亦何故讳言之?」尝思毛为畿内之国,伯爵为天子公卿,固其常,不得如孔、蔡二传云「入入」则须畿外别有一国,方可。若韩非属韩原乃逺,谓涿郡方城县有韩侯城,故诗人于其觐王也曰「入入」字不苟下,不然仍毛叔郑之子嗣爵者,以有道上兼乎公。王肃曰:「毛文王庶子,毋论此非郑不从左氏富辰之言,而从管蔡世家之文,黜之于同母兄弟十人外,何哉?」

又按富辰之言,见僖二十四年杜注曰:“毕国在长安县西北。”余谓此名毕,原非毕陌之在渭水之北者。癸丑秋,曾经过其地,正周畿内国。彤孔疏、蔡传并失所在。惟通鉴周纪注其地,当在汉京兆郑县界,国于王畿之内。此二者皆不得云入为天子公卿,与召、芮、毛、国同。

或谓孔疏觧「周公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是分地以建诸侯,使与京师作蕃篱屏扞,国并属王畿外,若下二十六国,是非同县内诸侯食采邑者,此仅食采邑,自不足当蕃屏,故觧「祭伯、原伯、毛伯」三国名在二十六国内者曰:「初悉封畿外,后不知何年本封絶灭,还受采邑为王卿士。」果尔,则顾命当周盛时,若毕、若毛,岂有本封絶灭之事,仍存向畿外?孔传云「入」,似非无据。余曰:亦泥防「蕃屏」二字。昭九年「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下系晋定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徳以蕃屏周」,下系鲁、卫、唐昭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下文一则曰:「诸侯莫不并走其望」,固指畿外诸侯。盖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国者曰「望」;再则曰:「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却又指周、召二公号共和者,诸侯岂非畿内乎?且成十一年「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宼,温今懐庆所领县。僖二十四年「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亦承郑言。郑初封在今之华州,并畿内国。至杜注「管、雍、毕、酆等十国」,十已得其四:「曰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毕国在长安县西北,酆国在始平鄠县东,河内野王县西北有防城。」或雒邑,或宗周,并属短长千里之内,岂得尽谓是本封絶灭,还食采地者乎?或曰:「祭,周公季子,今河南开封府郑州东此十五里有祭城,为其封。」杜氏释例所谓「祭城在河南,上有敖仓者」,是春秋以还沦为郑地,而王畿见有「祭伯、祭公」,以伯爵上兼公,非孔疏觧之大申证乎?余曰:「祭」毕竟初封在周之畿内矣,岂不足当封建当蕃屏?子奈何泥一二字面,而害通部书之故实也耶?又按余谓孔▯、蔡传不甚通官制,不独是孟子注,亦然。范氏曰:「孟子于齐盖处宾师之位,有执此以问者,其説可得而信乎?」曰:「否,孟子为卿于齐,孟子致为臣而归,乌有所谓宾师之位哉?然则既不处宾师之位,何召之则不往?见之曰:「古有可召之臣,有不可召之臣。」孟子盖欲以不可召之臣自处,非真师也。若果师,则吾闻天子不召师,而况诸侯乎?齐宣王自不敢来召,又不待其

译又查李焘《仁父言》记载:古代所说的宰相,只有一个,起初从未让其他人参与辅佐。尧辅佐舜,舜辅佐禹,禹辅佐皋陶,皋陶死后,才辅佐益。商汤辅佐伊尹,传言说仲虺担任商汤的左相,这是不足信的。查仲虺担任商汤左相一事,见于《定公元年》薛宰自述其皇祖曾担任此职,或许出自成汤一时的权宜制度,并非恒常之法。下至襄公二十五年,庆封担任齐国的左相,虽然他是乱臣,但也可能沿袭古制,未可知。只有《通典》依据《管子》称黄帝设置六相,文公十八年大史克称舜举用十六相,这里的“相”是辅助的意思,并非李焘所说的单一宰相之职。王华感叹得好:“宰相一下子有几个人,天下怎么能安定?”那些六朝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何况黄帝、虞舜的盛世呢!

又查六卿中只有彤是姒姓,其余都是姬姓。只有卫国在王畿之外,其余都在王畿之内。知道名字的一半是奭、高、封;不知道名字的也占一半。有人说毛公不就是毛叔郑吗?我说恐怕不是这样。定公四年,祝佗说:“武王的同母弟弟有八人,周公担任太宰,康叔担任司寇,聃季担任司空,五位叔父没有官职。这五位叔父是鲜、度、武、处、郑。如果郑果真是毛公,怎么能说他没有官职?况且祝佗又为什么要避讳不说呢?”我曾想,毛是王畿内的国家,伯爵担任天子公卿,本是常理,不能像孔颖达、蔡沈二传所说“入”字必须指王畿外另有一国才行。如果韩非属于韩原那么遥远,说涿郡方城县有韩侯城,所以诗人在他朝见天子时用了“入”字,用词不随便;否则仍是毛叔郑的后嗣继承爵位,因为有道义上兼有公的身份。王肃说:“毛是文王的庶子,不论此说是否指郑,不采纳左氏富辰的话,却采纳《管蔡世家》的文字,将他排除在同母兄弟十人之外,为什么呢?”

又查富辰的话,见于僖公二十四年杜预注说:“毕国在长安县西北。”我说这个叫毕的地方,原本不是渭水北面的毕陌。癸丑年秋天,我曾经过那里,正是周王畿内的国家。孔颖达疏、蔡沈传都弄错了它的所在地。只有《通鉴》周纪注指出它的地点,应当在汉京兆郑县境内,建都于王畿之内。这两者都不能说“入”为天子公卿,与召、芮、毛、国相同。

有人说孔颖达疏解释“周公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是分封土地建立诸侯,让他们与京师作藩篱屏障,国家都隶属于王畿之外,如下面二十六国,这不是同县内诸侯食采邑者,这只是食采邑,自然不足以充当藩屏,所以解释“祭伯、原伯、毛伯”三国名在二十六国之内时说:“起初都封在王畿外,后来不知何年本封绝灭,回来受采邑为王卿士。”果真如此,那么《顾命》在周朝盛世时,像毕、像毛,难道有本封绝灭之事,仍然存在向王畿外吗?孔传云“入”,似乎并非没有根据。我说:也是拘泥于“藩屏”二字。昭公九年“文、武、成、康建立母弟以藩屏周”,下面接着晋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下面接着鲁、卫、唐昭公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藩屏周”,下文一则说:“诸侯没有不奔走祭祀其望的”,这固然是指王畿外的诸侯。因为诸侯祭祀名山大川在其国者称为“望”;二则说:“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却又指周、召二公号共和者,诸侯难道不是王畿内吗?况且成公十一年“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温是现在怀庆所领县。僖公二十四年“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也是承接郑的话。郑初封在今之华州,也是王畿内国家。至于杜注“管、雍、毕、酆等十国”,十国已得其四:“曰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毕国在长安县西北,酆国在始平鄠县东,河内野王县西北有防城。”或在洛邑,或在宗周,都属于短长千里之内,怎么能都说这是本封绝灭,回来食采地者呢?有人说:“祭,周公季子,今河南开封府郑州东十五里有祭城,为其封。”杜氏释例所谓“祭城在河南,上有敖仓者”,是春秋以来沦为郑地,而王畿见有“祭伯、祭公”,以伯爵上兼公,这不是对孔颖达疏的大申证吗?我说:“祭”毕竟初封在周之畿内了,难道不足以充当封建藩屏?你为何拘泥于一二字面,而损害全书的故实呢?又查我说孔颖达、蔡传不太通晓官制,不仅孟子注如此,范氏说:“孟子在齐国大概处于宾师之位,有执此以问者,其说可得而信乎?”回答说:“否,孟子为卿于齐,孟子致为臣而归,哪里有所谓宾师之位呢?然而既然不处宾师之位,为何召之则不往?见之曰:‘古有可召之臣,有不可召之臣。’孟子大概想以不可召之臣自处,并非真师。若果是师,则吾闻天子不召师,而况诸侯乎?齐宣王自不敢来召,又不待其

召而后不往也。或曰:「孟子既不可召矣,不识齐宣可就见否乎?」曰:「于将归始就见,之前此无闻焉。」则齐宣之不足与有为可知,孟子所以终去也。此闗圣贤出处大者,不可以不论。

译召见之后却不去赴任。有人问:“孟子既然不可召见,不知道齐宣王是否可以主动去见他呢?”回答说:“孟子在准备离开时才去见齐宣王,在此之前没有听说过他主动去见。”由此可知齐宣王不值得与之共同有所作为,这也是孟子最终离开的原因。这关系到圣贤出仕与退隐的大节,不可以不加以讨论。

或问:孟子既为卿为臣,又曰“仕而不受禄”,是所异于人者,仅不受禄一节耳,何以遂云“我无官守,我无言责”?岂当日客卿竟若此与?考诸秦惠王以张仪为客卿,与谋伐诸侯;昭襄王拜范睢为客卿,谋兵事。当时客卿固非无所事事者,何独孟子而若此与?曰:此盖齐之官制,而非所论于他国也;亦盖齐宣王之官制,而非所论于他王也。何以见之?见之《田敬仲完世家》也。《世家》云:“宣王喜文学、游▯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髠田骈、接子、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不治而议论者”,谓不治政事,而各以议论相尚。如驺衍则谈天也,淳于髠则滑稽也,田骈、接子、慎到、环渊则论黄老道徳也。而孟子于其间,又述唐虞三代之徳,是皆所为“无官守,无言责”者。孟子之言,讵不信哉?或曰:孟子于诸游士,若是其班乎?曰:自今日论之,孟子则大贤也;自当日齐梁诸君之遇孟子,固未见甚异于游士也。故齐宣王欲授孟子室,餽万钟,使臣民皆矜式,可谓极其隆礼者。然考之《孟子荀卿列▯云:“驺奭者,齐王嘉之,自如淳于髠以下,皆命曰列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髙门大屋,尊宠之,览天下诸侯宾客。言齐能致天下贤士。”也是固以此礼处驺奭辈矣,曷足异乎?且史迁明云:“孟子所如者不合”,又云“困于齐梁”,较之驺衍所至见尊礼者为不侔,安在其能识贤而独尊之也?迁生当西汉,上距战国不甚逺,故得于闻见者如此。然能于齐稷下诸游士独推孟子,俾上与孔子并,而知其不阿世俗、苟合如驺衍之所为,此所以为千载只眼之人与?愚尝谓《左传》足以证《论语》,《史记》足以证《孟子》,兹固其一端尔。

又按司马温公《谏院题名记》:古者谏无官,自公卿大夫至于工商,无不得谏者。汉兴以来,始置官。案《汉百官公卿表》,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谏官始此。其实《通典》云:「谏议大夫,秦置,掌议论,无常员,多至数十人。」武帝乃更置,非初置。温公亦考未详。余以孟子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征之以齐,已先有是官,唯未知官何名。后读《管子》书:「使鲍叔牙为大谏。」又云:「犯君顔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挠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以为大谏之官。」跃然曰:「此即汉郑昌所谓「官防谏为名」,鲍宣所谓「官防谏争为职」者与?」真令人闻名知警。而孟子征实齐官制处,又不待云。

又按上所论,右尊于左。白乐天制曰:“魏晋以还,右卑于左。”是古者尚右,今者尚左。然亦仅得谓官职名号,至于他事,或尚左,或尚右,初不可以一槩论者。钱塘冯景山公以何休《公羊传》注来问:“▯元年,年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注云:“礼,适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是固尚右之说也。至成公二年鞌之战,《▯逢丑父者,顷公之车右也,面目衣服与顷公相似,代公当左。注曰:“阳道尚左,故人君居左,臣居右。”信是▯不又贵左而贱右邪?何前后参错乃尔?余曰:“前▯是后▯不,岂惟何休,并《▯文亦谬矣。”案《礼记》疏:“乘车则君皆在左,若兵戎革路,则君在中央,御者居左。”又云:“元帅与诸将不同,及君皆宜在中。”果尔,则鞌之战顷公自居中央,安得居左?所以左氏止言逢丑父与公易位,不言代当左。左氏长于《公羊》,则杜预确于何休,岂待辩也?

又按,尝语冯山公:“吉事尚左,凶事尚右,亦仅谓其纲耳,其细目颇不尽然。如用兵凶事,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固是以丧礼处之。若行伍则又军尚左,卒尚右。少牢馈食礼,吉也,宜升左胖,却升右胖,曰周所贵也。有司彻,为其下篇侑俎,皆用左体,曰侑贱也。凶拜尚右手,而闻逺兄弟之丧,拜宾则尚左手。凶冠缝向右

译有人问:孟子既然担任卿、臣的职位,又说“做官却不接受俸禄”,这与人不同的地方,仅仅是不受俸禄这一节罢了,为什么就敢说“我没有固定的官职,没有必须进言的责任”呢?难道当时的客卿竟然像这样吗?考察秦惠王以张仪为客卿,与他谋划讨伐诸侯;昭襄王任命范睢为客卿,谋划军事。当时的客卿本来并不是无所事事的人,为什么唯独孟子像这样呢?回答说:这大概是齐国的官制,而不是其他国家的官制;也大概是齐宣王时期的官制,而不是其他君王的官制。从哪里可以看出呢?从《田敬仲完世家》可以看出。《世家》说:“齐宣王喜欢文学、游说之士,像驺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这些人共七十六人,都赐予宅第,列为上大夫,不处理政务而只发表议论。”因此齐国稷下的学士又兴盛起来,多达数千上万人,“不处理政务而发表议论”,意思是不治理政事,而各自以议论相高。像驺衍就谈论天道,淳于髡就诙谐滑稽,田骈、接子、慎到、环渊就论述黄老道德。而孟子在其中,又阐述唐尧、虞舜、夏商周三代的道德,这些都是所谓“没有固定官职,没有必须进言责任”的人。孟子的话,难道不可信吗?有人问:孟子与那些游士相比,地位相当吗?回答说: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孟子是大贤人;但从当时齐梁各国君主对待孟子的情况看,并没有与对待游士有什么很大的不同。所以齐宣王想给孟子提供住宅,赠送万钟俸禄,让臣民都以此为榜样,可以说极其尊崇礼遇了。然而考察《孟子荀卿列传》说:“驺奭,齐王嘉奖他,像淳于髡以下的人,都封为列大夫,为他们开辟宽敞的大道,建造高门大屋,尊宠他们,招揽天下诸侯的宾客。说齐国能招致天下的贤士。”这也是用这样的礼遇对待驺奭等人,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况且司马迁明确说:“孟子所到的地方都不合心意”,又说“在齐梁两国受困”,与驺衍所到之处受到尊礼相比,相差甚远,怎么能说他识别贤才而唯独尊崇孟子呢?司马迁生活在西汉,距离战国不远,所以他的见闻如此。然而他能在齐国稷下的众多游士中唯独推崇孟子,使孟子与孔子并列,并知道他不阿谀世俗、不随便迎合像驺衍那样的行为,这才是千年一遇的有眼光的人啊?我曾经认为《左传》足以证明《论语》,《史记》足以证明《孟子》,这正是一个方面罢了。

又按司马光《谏院题名记》:古代没有专门的谏官,从公卿大夫到工商,没有不能进谏的人。汉朝兴起以来,才开始设置谏官。查阅《汉百官公卿表》,汉武帝元狩五年,初次设置谏大夫,谏官从此开始。其实《通典》说:“谏议大夫,秦朝设置,掌管议论,没有固定员额,多时达数十人。”汉武帝是改设,并非初设。司马光考察得不够详细。我用孟子的话:“有言责的人,如果进言不被采纳就离职。”来验证齐国,已经先有这种官职,只是不知道官名是什么。后来读《管子》书:“让鲍叔牙做大谏。”又说:“敢于冒犯君王的脸色,进谏一定忠诚,不避死亡,不屈从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求立他为大谏之官。”恍然大悟说:“这就是汉代郑昌所说的‘以谏为名’,鲍宣所说的‘以谏争为职’吗?”真让人闻名而警醒。而孟子证实齐国官制的地方,也就不必再说了。

又按上面所论,古代以右为尊,以左为卑。白居易制曰:“魏晋以来,右卑于左。”这是古代崇尚右,现在崇尚左。然而这也只能说是官职名号,至于其他事情,有的崇尚左,有的崇尚右,起初不可以一概而论。钱塘冯景山公拿着何休《公羊传》注来问:“隐公元年,立嫡子,以长不以贤;立庶子,以贵不以长。”注说:“礼制,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这确实是崇尚右的说法。到了成公二年鞌之战,《左传》逢丑父,是顷公的车右,面貌衣服与顷公相似,代替顷公处在左边。注说:“阳道崇尚左,所以君主居左,臣子居右。”信是这样,难道不又贵左而贱右吗?为什么前后参差交错如此呢?我说:“前面的说法是对的,后面的说法是错的,不仅是何休,连《左传》的文字也错了。”查阅《礼记》疏:“乘车时君主都在左边,如果是战争戎车,则君主在中间,驾车的人在左边。”又说:“元帅与诸将不同,君主都应该在中间。”果真如此,那么鞌之战顷公自然居中间,怎么能居左呢?所以《左传》只说逢丑父与顷公交换位置,不说代替顷公居左。《左传》优于《公羊》,那么杜预比何休准确,难道还需要辩驳吗?

又按,曾经对冯山公说:“吉事崇尚左,凶事崇尚右,也只是说其大纲罢了,其细节并不完全如此。比如用兵是凶事,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确实是按丧礼处理的。但如果行伍则又军崇尚左,卒崇尚右。少牢馈食礼,是吉礼,应该先升左胖,后升右胖,说这是周朝所贵重的。有司彻,为其下篇侑俎,都用左体,说侑贱。凶拜崇尚右手,而听说远方兄弟的丧事,拜宾客则崇尚左手。凶冠缝向右

,而小功以下缝同吉向左。至席一也,东向、南向席皆尚右,西向、北向席皆尚左。所以者何?坐在阳则上左,坐在隂则上右也。生人阳长左,鬼神隂长右。却又天道尚右,地道尚左。所以者何?日月西移,水道东流,则知以所趋为上也。”信真不可以一槩论。

译而小功以下丧服的缝制与吉服相同,方向向左。至于席位的设置,东向和南向的席位都以右边为尊,西向和北向的席位都以左边为尊。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坐在阳位就以左边为上,坐在阴位就以右边为上。活人属阳,阳气生长于左;鬼神属阴,阴气生长于右。然而天道以右边为上,地道以左边为上。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日月向西移动,水流向东流淌,由此可知,以所趋向的方向为上。”可见确实不能用一个标准来一概而论。

又按《玉海》云:秦以左为上,汉以右为尊。其说不知何所本。案《秦本纪》:武王二年,初置丞相,樗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樗里子传》以樗里子、甘茂为左右丞相,似疾左而茂右。《甘茂▯则云:秦使甘茂定蜀还,而以茂为左丞相,以樗里子为右丞相。然亦未定孰尊也。考秦爵二十级,十曰左庶长,十一曰右庶长,十二曰左更,十三曰中更,十四曰右更,十五曰少上造,十六曰大上造,仍以右为尊。叅以二世本纪,先叙右丞相去疾,次及左丞相斯文,次将军冯刼其尚右奚疑?第七十一。

朱子谓五经疏《周礼》最好,《诗》《礼记》次之,《易》《书》为下,防哉言也。今姑以《武成》疏证之。孔頴达于「式商容闾」之下,引《帝王世纪》云:「商容及殷民观周军之入,见毕公至云云。」旋又于「而万姓恱服」之下,引《帝王世纪》云:「王之于贤人也,亡者犹表其闾,况存者乎。」是商容既巳前卒矣。窃意相隔仅四句,而所引之义则违反文则,遗忘至此,怪矣。尤怪者,《帝王世纪》出皇甫谧一人手而若此,此等识见,岂不为古文书所惑?又怪蔡氏亦引「亡者犹表其闾」于《集传》,岂不记《乐记》有「行商容而复其位」,《孔传》有「商容贤人,纣所贬退,式其闾巷以礼贤」,及《韩诗外传》载武王欲以商容为三公,商容固辞不受命之事乎?或曰《史记·殷周本纪》乃是「命毕公表商容之闾」,无武王亲式事,「式」字何出?余曰此则出《留侯世家》「式智者之门」,谓箕子,《吕覧表商容之闾」,士过者趋,车过者下,兼摄二义,故曰「式商容闾」,虽一字必有依据,如此,此岂皇甫谧、孔頴达、蔡沈所能窥其涯际哉?其信之也,固宜。

按《殷本纪》《宋防子世家》并载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防列传》亦同。《泰誓》下《易》圣人为贤人,尝举问友人,或对曰:“得毋以孟子皆贤人也,遂谓比干为贤乎?”余曰:“固然,却是真用。”《淮南子·俶真训》:“剖贤人之心。”或曰:“既用其上语,何不并用下语?”析才士之胫。余曰:“亦是用。”《淮南子·主术训》:“斮朝涉者之胫而万民叛。”

或问:“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徳,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徳。”见左氏:“纣有臣亿万人,亦有亿万之心。”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见管子。其为古《泰誓》辞无疑,但有臣三千,注疏及蔡传俱未注明,得毋即孟子所称虎贲之数乎?余曰:“然,此古天子亲兵也。”当武王初克商,数至三千,及搢笏▯劒之后,定其数八百,故《周礼》虎贲氏属有虎士八百人,是也。康王之诰曰:“昔君文武,则亦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熊罴,言其武;不二心,言其忠。武且忠,其亦不离向之所谓虎贲三千,人人惟一心者与?

又按丙子夏,冯山公寄余书云:“亡者犹表其闾,况存者乎?亡存俱指位言,非身也。”请证以《晋语》:“叔向贺韩宣子贫,宣子拜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亡,上文“栾懐子亡于楚”之“亡”,注:“亡,奔也。”是觧最▯喜,而亟录之第七十二。

古伪诗文有二,一、是明掩已之姓名以欺后世,一、是拟古某文和古某诗,传之既乆,忘其所出世,以为真某古人矣。如江淹陶徴君田居诗一篇,东坡和陶,偶并和其韵,后刻陶集者,且窜入以为真陶诗。窃谓白居易有补逸书一篇,幸皆知为白作耳。若世逺言湮,姓名莫得其摹孔书处,亦几乱真,安知不更以为二十五篇之俦乎?愚故列之以为观者一笑云。其文曰:「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征之。作《汤征》。汤征,葛伯▯怠败礼废祀。汤专征诸侯,肇徂征之。汤若曰:『格尔三事之人,逮于百众,啓乃心,正乃容,明聼予言,咨先格王有彝训曰:『禄无常荷,荷于仁;福无常享,享于敬惠。乃道保厥▯,覆乃徳,殄厥世。惟葛伯反易天道,怠弃▯本,虐于民,慢于神。惟社稷宗庙,罔克尊奉,暨山川鬼神,亦靡禋祀。

译又查《玉海》说:秦朝以左为上,汉朝以右为尊。这种说法不知依据什么。查《秦本纪》:秦武王二年,初次设置丞相,樗里疾、甘茂担任左右丞相。《樗里子传》把樗里子、甘茂列为左右丞相,似乎是樗里疾在左而甘茂在右。《甘茂传》却说:秦国派甘茂平定蜀地回来后,任命甘茂为左丞相,任命樗里子为右丞相。然而这也未能确定谁更尊贵。考察秦国的二十级爵位,第十级叫左庶长,第十一级叫右庶长,第十二级叫左更,第十三级叫中更,第十四级叫右更,第十五级叫少上造,第十六级叫大上造,仍然是以右为尊。参照《二世本纪》,先叙述右丞相冯去疾,接着提到左丞相李斯,再提到将军冯劫,这崇尚右位的倾向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第七十一。

朱熹说五经的疏中,《周礼》的疏最好,《诗经》《礼记》的疏次之,《易经》《尚书》的疏最差,这话真是谨慎啊。现在暂且用《武成》的疏来证明。孔颖达在“式商容闾”之下,引用《帝王世纪》说:“商容和殷朝的百姓观看周军进入,看见毕公到来等等。”随即又在“而万姓悦服”之下,引用《帝王世纪》说:“君王对于贤人,死了的尚且表彰他的里巷,何况活着的呢。”这说明商容此前已经去世了。我私下认为,相隔仅仅四句,所引用的意思却违背文义,遗忘到这种地步,真是奇怪。更奇怪的是,《帝王世纪》出自皇甫谧一人之手却如此矛盾,这种见识,难道不被古文书所迷惑吗?又奇怪蔡沈也在《集传》中引用“死了的尚且表彰他的里巷”,难道不记得《乐记》有“让商容出行并恢复他的职位”,《孔传》有“商容是贤人,被纣王贬退,周王经过他的里巷以示礼贤”,以及《韩诗外传》记载武王想任命商容为三公,商容坚决推辞不接受任命的事吗?有人说《史记·殷周本纪》里是“命令毕公表彰商容的里巷”,没有武王亲自致敬的事,“式”字从何而来?我说这出自《留侯世家》“致敬于智者的门”,指的是箕子,《吕览》说“表彰商容的里巷”,士人经过要快步走,车马经过要下车,兼有这两种含义,所以说“式商容闾”,虽然一个字必有依据,像这样,这难道是皇甫谧、孔颖达、蔡沈所能窥见其边际的吗?他们相信这些,也是理所应当的。

查《殷本纪》《宋微子世家》都记载纣王愤怒地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剖开比干的胸膛,观察他的心。”《微子列传》也相同。《泰誓》下篇《易》将圣人改为贤人,我曾向朋友提问,有人回答说:“莫非因为孟子都称他们为贤人,于是就把比干当作贤人了吗?”我说:“确实如此,却是真的用了。”《淮南子·俶真训》:“剖开贤人的心。”有人说:“既然用了上面的话,为什么不一起用下面的话呢?”“割断才士的小腿。”我说:“也是用了。”《淮南子·主术训》:“砍断刚涉水之人的小腿,于是万民背叛。”

有人问:“纣王有亿兆夷人,也有背离他的德行,我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见于《左传》:“纣王有臣亿万人,也有亿万颗心。”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见于《管子》。这无疑是古《泰誓》的辞令,但说有臣三千,注疏和蔡传都没有注明,莫非就是孟子所说的虎贲的人数吗?我说:“是的,这是古代天子的亲兵。”当武王刚攻克商朝时,人数达到三千,等到插笏佩剑之后,确定其人数为八百,所以《周礼》虎贲氏所属有虎士八百人,就是如此。《康王之诰》说:“从前君王文王、武王,也有熊罴般的勇士,没有二心的臣子。”熊罴,是说他们勇武;没有二心,是说他们忠诚。既勇武又忠诚,他们难道不正是先前所说的虎贲三千,每个人都只有一颗心的人吗?

又查丙子年夏天,冯山公寄给我信说:“死了的尚且表彰他的里巷,何况活着的呢?死和活都指职位而言,不是指身体。”请让我用《晋语》来证明:“叔向祝贺韩宣子贫穷,宣子拜谢说:‘我将要灭亡,依赖您保全了我。’”亡,上文“栾怀子逃亡到楚国”的“亡”,注解说:“亡,是逃亡。”这个解释我最喜欢,于是急忙记录下来。第七十二。

古代伪作的诗文有两种,一种是明显掩盖自己的姓名来欺骗后世,一种是模仿古代某篇文章或某首古诗,流传久了,忘记了它的出处,以为是真正的某位古人所作。比如江淹模仿陶征君《田居》诗的一篇,苏东坡和陶诗,偶然也依韵和诗,后来刻印陶集的人,甚至把它混入其中当作真正的陶诗。我私下认为白居易有《补逸书》一篇,幸好大家都知道是白居易所作。如果年代久远言语湮没,姓名无法找到其摹仿孔书的痕迹,也几乎以假乱真,怎么知道不会更被认为像二十五篇那样呢?我因此列出这些来让读者一笑。那篇文章说:“商汤征讨诸侯,葛伯不祭祀。商汤开始征讨他。作《汤征》。商汤征讨,葛伯懈怠败坏,废弃礼仪荒废祭祀。商汤专征诸侯,开始出征。商汤说:‘来吧,你们三事之人,以及众多百姓,敞开你们的心,端正你们的仪容,清楚地听我的话,咨询先王有常训说:‘禄位没有固定的承载者,承载于仁德;福气没有固定的享受者,享受于敬惠。你们的行为保全你们的根本,覆盖你们的德行,断绝你们的世系。只有葛伯违背天道,怠弃根本,虐待百姓,轻慢神灵。只有社稷宗庙,不能尊崇奉祀,以及山川鬼神,也没有虔诚祭祀。

告曰:『罔牺牲以共俎羞,予介厥牛羊。乃暨于盗食,曰:『罔黍稷以奉粢盛,予佑厥稼穑,乃困于仇饷。今尔众曰:『葛罪其予闻,予闻曰:『为▯者祗奉明神,抚绥蒸民,二者克备,尚克保厥家▯。吁!废于祀神,震怒肆于虐民,离心自防契已防暨于百代,神亟民叛而不颠隮者,匪我攸闻。小子履以凉徳,钦奉天威,肇征有葛。咨尔有众,克济厥功,其有儆师徒,戒车乘,敬君事者,有明赏;其有罔率职,罔戮力,不龚命者,有常刑。明赏不僭,常刑无赦。呜呼!朕告汝众,君子鍳于兹,钦哉,懋哉!罚及乃躬,不可悔。」

译商王告诫说:“不要因为没有牺牲来供奉祭品,就减少我的牛羊。你们竟然与盗贼一起偷吃,说:‘没有黍稷来供奉祭品,我保佑你们的庄稼,你们却因仇敌的掠夺而陷入困境。’现在你们众人说:‘我有什么罪过?’我听说:‘作为君主,恭敬地侍奉神明,安抚百姓,这两方面都能做到,才能保全自己的国家。’唉!废弃祭祀神明,对百姓肆意施虐,导致民心离散,各自防备,这种祸患延续到百代,神明震怒,百姓背叛,而没有倾覆灭亡的,我没有听说过。我小子履凭借微薄的德行,恭敬地奉行天威,开始征讨葛国。告诉你们众人,能够成就功业的,如果有警戒军队、整顿车马、恭敬侍奉君主的人,会有明确的奖赏;如果有不履行职责、不尽力、不服从命令的人,会有常规的刑罚。明确的奖赏不滥用,常规的刑罚不赦免。唉!我告诫你们众人,君子要以此为鉴,恭敬啊,勤勉啊!惩罚会落到你们自己身上,不可后悔。”

按刘敞原父有《士相见义》《公食大夫义》二篇,朱子取以补《仪礼》,为《乡礼》一之下,【▯国礼】四之下。愚最爱其古隽之致,在温醇尔雅中,气味自不渉秦以后。摹古至此,可无毫髪之恨。既而思《礼记》毕竟出七十子后之学者及汉儒所共作,故刘原父笔力高,复寝食行走,浸灌于经学中,放笔摹拟,尚可得其神。若百篇书为三代上语,又亲经圣人所手定,岂容临摹者能乱真邪?譬诸有明人古文学唐宋者,或得其真;学秦汉者,辄得其赝。此有可学不可学之别也。

又按《史通·尚书》家云:晋鲁国孔衍以为国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于人理常事不足备列,乃删汉魏诸史,取其羙词典言足为▯镜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由是有《汉尚书》《后汉尚书》《后魏尚书》,凡二十六卷。隋太原王劭又录开皇、仁夀时事,编而次之,以▯相从,各为其目,勒成《隋书》八十卷。寻其义例,皆准《尚书》。《唐书·王勃传》云:初,祖通隋末居白牛溪,教授门人甚众,尝起汉魏尽晋,作书百二十篇,以续古《尚书》。今诸书皆不传,良可悼惜。愚因之忽悟六朝学士家原有此种撰著,文章家原有此种体制,故魏晋间人遂有假古题、运古事以撰成二十五篇书,以与真书相乱,亦其时风尚所致,非特能凿空者。然其源亦自王莽之作《金縢》焉。《汉书·平帝元始五年》冬,帝有疾,莽作防请命于泰畤,载璧秉圭,愿以身代,藏防金縢,置于前殿,敕诸公勿敢言。今此篇亦不传,若传必有酷于摹拟处。宋世尝目王通孔门之王莽,愚则谓孔书圣经之王莽,殆亦▯对云。

又按晋虞溥《传》作《学诰》,宋顔延之《传》作《庭诰》,虽以诰名,非诰之体。独晋夏侯湛《▯作《昆弟诰》,辞防深拗,可喜而末幅着意学《二谟》,殊可厌。汉武帝元狩六年夏四月乙巳,庙立皇子闳为齐王,旦为燕王,胥为广陵王。初作诰,诰即武五子《传》所载《赐防》三篇,各以国土风俗申戒者,纵亦规摹训诰,而深穆简重,气味自是近古,与后代手笔不同。譬诸世胄子弟,即不肖乃祖父,而大家风度自存。若优孟衣冠,终伪而已。作伪《尚书》者,能毫不异古,尚属优孟,况乎其不能耶?

又按,余尝语人:“古文书颇易撰,人多未信。”兹读苏伯衡《平仲集》首载《周书补亡》三篇,曰《献禾》、曰《归禾》、曰《嘉禾》,自云效白居易《汤征之》作,手笔较白实高,而末一篇尤佳。但惜不知采▯传记中逸书以为之骨,然已足大乱真故,并列之以俟观者焉。其文曰:“周公既得命禾,庸作书以诰曰:‘伻来,乃命赉予以嘉禾。’曰:‘臻兹在予旦。’呜呼!‘予旦尚惧弗克恭于王,以▯戾于天,夙夜不自皇其皇,敢行贪天之功。’曰:‘厥休,旦之休,其惟王克嗣文武徳,天乃用申厥眷命,休祥攸集。’呜呼!‘时则大可庆,亦大可恤。’我思夫人未遘祥,乃罔不畏;既遘祥,乃罔或畏。惟不畏畏,乃诞纵厥▯泆怠傲,以速厥辜。故自古小大▯罔不用降灾日兴,罔不用防祥日乱。呜呼!‘王尚永寅念于兹哉!王尚若商王中宗之祗谨于桑谷哉!’王克谨惟天眷命有申,王惟不谨,天不惟不有申命,亦作孽。王亦入于畏,我非敢多诰,王惟心,我惟股肱。心不蘉,股肱克有济,鲜哉!呜呼!圗惟厥终,永保兹显休命。

又按《唐文粹》有陈黯《禹诰》一篇,亦自以补《尚书》。此则如苏伯衡所谓:“陶窳缶与殳丁卣、父辛爵、屈生敦、台夫▯比妍,其真不知量哉!其亦大可哂哉!”者也。隋杜正藏举秀才,试拟《尚书·汤誓》,此拟题试士之始也。文今不传。

  尚书古文疏证卷五上

<经部,书类,尚书古文疏证》>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古文疏证》巻五下山阳阎若璩撰第七十三

歌诗之见于经者,舜、臯陶赓歌二章以下,商颂五篇以上,莫髙于夏五子之歌。计其诗,或如苏子由所称,商人之诗骏▯而严厉,尚庶几焉。乃每取而读,弥觉辞意浅近,音节啴缓。此

译查考刘敞(字原父)著有《士相见义》《公食大夫义》两篇,朱熹选取它们来补全《仪礼》,分别置于《乡礼》第一之下,以及【〇国礼】第四之下。我最喜爱它们古朴隽永的风致,在温和醇厚、典雅庄重之中,其韵味自然不沾染秦代以后的气息。摹拟古意能达到这种程度,可以说没有丝毫遗憾。然而后来想到,《礼记》终究是七十子后学的学者以及汉代儒生共同撰写的,所以刘原父笔力高超,又日夜沉浸于经学之中,放开笔墨进行摹拟,尚能得其神韵。如果《尚书》百篇是夏商周三代以前的言语,又是经过圣人亲手审定的,哪里容得下摹拟者能够以假乱真呢?这好比明代人学习唐宋古文,或许能得其真髓;学习秦汉古文,往往只能得到赝品。这是有可学与不可学的区别。

又查考《史通·尚书》篇说:晋代鲁国人孔衍认为,国史的作用在于表彰言行、昭示法度,至于人情常理中的琐事不值得全部罗列,于是删减汉代、魏代的各种史书,选取其中美好的辞藻和善言足以作为【〇镜鉴】的,确定篇目次序,编纂成一家之言,由此有了《汉尚书》《后汉尚书》《后魏尚书》,共二十六卷。隋代太原人王劭又记录开皇、仁寿年间的事情,编排次序,以【〇相从】,各自设立类目,编成《隋书》八十卷。推究它们的体例,都效法《尚书》。《唐书·王勃传》说:起初,祖父王通在隋末居住在白牛溪,教授门人很多,曾经从汉魏直到晋代,写作书一百二十篇,用来续接古《尚书》。现在这些书都不传于世,实在令人痛惜。我因此忽然领悟,六朝学士家中原本就有这种撰著,文章家中原本就有这种体制,所以魏晋间人于是有假托古题、运用古事来撰写二十五篇书,以与真书相混淆,这也是当时风尚所导致的,并非只是善于凭空捏造的人。然而其源头也来自王莽作《金縢》。《汉书·平帝元始五年》冬天,皇帝患病,王莽作策书向泰畤请命,捧着玉璧拿着玉圭,愿意以自身代替皇帝,将策书藏在金縢之中,放在前殿,命令各位公卿不敢泄露。现在这篇策书也不传于世,如果传下来,必定有酷似摹拟之处。宋代曾把王通比作孔门中的王莽,我却认为《尚书》这部圣经中的王莽,大概也【〇对】得上。

又查考晋代虞溥《传》中作有《学诰》,宋代颜延之《传》中作有《庭诰》,虽然以“诰”命名,却不是诰的体例。唯独晋代夏侯湛【〇作】《昆弟诰》,辞意深奥拗口,可喜的是末尾部分刻意学习《大禹谟》《皋陶谟》,却特别令人厌恶。汉武帝元狩六年夏四月乙巳日,在宗庙立皇子闳为齐王,旦为燕王,胥为广陵王。起初作诰,诰就是《武五子传》所载的《赐谕》三篇,各自以国土风俗进行申诫的,纵然也是规摹训诰,但深沉肃穆、简练庄重,韵味自然是接近古风的,与后代的手笔不同。这好比世家子弟,即使不肖于祖父,但大家的风度自然存在。如果像优孟扮演楚庄王那样衣冠楚楚,终究是虚假而已。作伪《尚书》的人,如果能毫不区别于古文,尚且属于优孟之流,何况他们并不能做到呢?

又查考,我曾经对人说:“古文书颇容易撰写,人多未相信。”现在读苏伯衡《平仲集》首载《周书补亡》三篇,叫《献禾》、叫《归禾》、叫《嘉禾》,自称是效仿白居易《汤征之》所作,手笔较白居易确实高,而最后一篇尤其好。只是可惜不知道采【〇传记】中的逸书作为骨架,但已经足以大乱真了,所以并列出来等待观者评判。其文说:“周公既然得到命禾,于是作书来告诫说:‘派人来,你命令赏赐给我嘉禾。’说:‘到达这里的是我旦。’呜呼!‘我旦还担心不能恭敬地侍奉君王,从而违背天意,早晚不敢自满于自己的尊位,怎敢贪天之功。’说:‘那美好,是旦的美好,那是君王能够继承文王武王的德行,上天于是用来重申他的眷顾之命,美好吉祥聚集。’呜呼!‘这时是大可庆贺的,也是大可忧虑的。’我想到人们没有遭遇吉祥时,无不畏惧;已经遭遇吉祥后,就没有人畏惧了。只有不畏惧的畏惧,才会放纵自己的【〇泆怠傲】,从而招致罪过。所以自古以来,无论大小,无不因为降灾而日益兴起,无不因为【〇防祥】而日益混乱。呜呼!‘君王还要永远谨慎地念及此事啊!君王还要像商王中宗那样恭敬谨慎地对待桑谷之灾啊!’君王能够谨慎,只有上天眷顾之命有重申,君王如果不谨慎,上天不仅不会重申命令,也会降下灾祸。君王也进入畏惧之中,我不敢多作告诫,君王是心,我是股肱。心不【〇蘉】,股肱能够有所成就,少啊!呜呼!图谋其最终,永远保持这显赫美好的天命。”

又查考《唐文粹》中有陈黯《禹诰》一篇,也是自认为补《尚书》。这就像苏伯衡所说的:“陶窳缶与殳丁卣、父辛爵、屈生敦、台夫【〇比妍】,其真不知量哉!其亦大可哂哉!”隋代杜正藏被举为秀才,考试拟作《尚书·汤誓》,这是拟题试士的开始。文章现在不传。

尚书古文疏证卷五上

<经部,书类,尚书古文疏证》>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古文疏证》卷五下山阳阎若璩撰第七十三

歌诗在经书中出现的,从舜、皋陶赓歌二章以下,到商颂五篇以上,没有比夏五子之歌更高的。计算它的诗,或许如苏子由所称,商人的诗骏【〇而严厉】,还差不多。于是每次取来阅读,越发觉得辞意浅近,音节舒缓。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