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家礼,礼类六【杂礼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家礼五卷旧本题宋朱子撰。案王懋竑《白田杂著》有《家礼考》曰:《家礼》非朱子之书也。《家礼》载子行状,其序载于文集,其成书之嵗月载于年谱,其书亡而复得之,由载于《家礼附录》。自宋以来遵而用之,其为朱子之书,几无可疑者。乃今反复考之,而知决非朱子之书也。李公晦叙年谱,《家礼》成于庚寅,居祝孺人丧时。文集序不纪年月,而序中絶不及居丧事。《家礼附录》陈安卿述朱敬之之语,以为此往年僧寺所亡本,有士人录得,会先生葬日,擕来因得之。其录得擕来,不言其何人,亦不言其得之何所也。黄勉斋作行状,但云所辑《家礼》,世所遵用,其后多有损益,未及更定,既不言成于居母丧时,亦不言其亡而复得其书。《家礼》后亦然。敬之、朱子季子,公晦、勉斋、安卿皆朱子髙第弟子,而其言防错不可考据如此。按文集,朱子荅汪尚书书、与张敬夫书、吕伯恭书,其论祭仪、祭説往复甚详。汪、吕书在壬辰、癸巳,张书不详其年,计亦其前后也。壬辰、癸巳距庚寅仅二三年,《家礼》既有成书,何为絶不之及,而仅以祭仪、祭説为言耶?陈安卿録云:向作祭仪、祭説甚简而易晓,今已亡之矣。则是所亡者乃祭仪、祭説,而非《家礼》也,明矣。文集、语录,自家礼序外,无一语及《家礼》者,惟与蔡季通书有「已取《家礼》四卷纳一哥」之语,此《仪礼经传通解》中《家礼》六卷之四,而非今所传之《家礼》也。甲寅八月跋《三家礼范》后云:尝欲因司马氏之书,防考诸家,裁订増损,举纲张目,以附其后,顾以衰病不能及已。后之君子必有以成吾志也。甲寅距庚寅二十年,庚寅已有成书,朱子虽耋年,岂尽忘之?至是而乃为是语耶?窃尝推求其故,此必有因《三家礼范》跋语而依仿以成之者,葢自附于后之君子,而传者遂以托之朱子所自作。其序文亦依仿礼范跋语,而于《家礼》。反有不合家礼、重宗法,此程张司马氏所未及,而序中絶不言之,以跋语所未有也。其年谱所云居母丧时所作,则或者以意附益之尔。敬之但据所传,不加深考,此如司马季思刻温公书之比。公晦从游在戊申后,其于早年固所不详,祗叙所闻以为谱。而勉斋行状之作在朱子没后二十余年,其时家礼已盛行,又为敬之所传录,故不欲公言。其非但其辞略而不尽,其书家礼后谓经传通解未成为百世之遗恨,则其微意亦可见矣。后之人以朱子家季子所传,又见行状年谱所载,廖子晦、陈安卿皆为刋刻,三山杨氏、上饶周氏复为之考订,尊而用之,不敢少致其疑。然虽云尊用其书,实未有能行者,故于其中谬误亦不及察,徒口相传以熟文公家礼云尔。惟元应氏作家礼辨,其文亦不传,仅见于明邱仲深濬所刻家礼中,其辨専据三家礼范跋语,多疎略未有以解世人之惑。仲深亦不然之,故余今编考年谱、行状及朱子文集、语录所载,俱附于后,而一一详注之。其应氏、邱氏语亦并附焉。其他所载谬误亦数十条,庶来者有以知家礼决非朱子之书,而余亦得免于凿空妄言之罪云云。其考证最明,又有《家礼后考》十七条,引诸説以相印证;《家礼考误》四十六条,引古礼以相辨难,其説并精核有据。懋竑之学笃信朱子,独于《易本义》九图及是书龂龂辨论,不肯附合,则是书之不出朱子可灼然无疑。然自元明以来流俗沿用,故仍录而存之,亦记所谓「礼从宜,使从俗」也。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家礼序
凡礼有本有文。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婚、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礼,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又皆所以纪纲人道之始终。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家礼,礼类六【杂礼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家礼》五卷,旧本题宋朱熹撰。查王懋竑《白田杂著》中有《家礼考》说:《家礼》不是朱熹的书。《家礼》中记载了朱熹儿子的行状,其序言收录在文集中,其成书的年月记载在年谱中,其书失而复得的情况记载在《家礼附录》中。自从宋代以来人们遵循并使用它,认为它是朱熹的书,几乎没有什么可疑的。如今反复考证,才知道决非朱熹的书。李公晦为年谱作序,说《家礼》成于庚寅年,即朱熹居祝孺人丧期间。文集序不记载年月,而且序中完全不提及居丧之事。《家礼附录》中陈安卿转述朱敬之的话,认为这是往年僧寺中丢失的本子,有士人抄录下来,恰逢先生下葬之日,携带而来才得以获得。那抄录和携带的人,不说是什么人,也不说从哪里得到的。黄勉斋作行状,只说所辑《家礼》,世人遵行使用,后来多有增删,来不及修订,既不说成于居母丧时,也不说书失而复得。《家礼》后面也是这样。敬之是朱熹的小儿子,公晦、勉斋、安卿都是朱熹的高材弟子,而他们的说法互相矛盾不可考证竟到了如此地步。查文集,朱熹回复汪尚书的书信、与张敬夫的书信、与吕伯恭的书信,其中讨论祭仪、祭说往来非常详细。汪、吕的书信在壬辰、癸巳年,张的书信不详其年,计算也在其前后。壬辰、癸巳距离庚寅仅两三年,《家礼》既然已有成书,为何完全不提及,而仅以祭仪、祭说为言呢?陈安卿抄录说:以前作的祭仪、祭说很简略易懂,如今已经丢失了。那么所丢失的是祭仪、祭说,而不是《家礼》,这就很明白了。文集、语录,除了家礼序外,没有一句话提及《家礼》的,只有与蔡季通的书信中有“已取《家礼》四卷纳一哥”的话,这是《仪礼经传通解》中《家礼》六卷中的四卷,而不是现在所传的《家礼》。甲寅八月在《三家礼范》后作跋说:曾经想依据司马氏的书,参考诸家,裁订增删,举纲张目,附在后面,但因衰病未能做到。后来的君子必定能完成我的心愿。甲寅距离庚寅二十年,庚寅已有成书,朱熹虽然年老,难道完全忘记了吗?到这时才说这样的话呢?我私下推求其原因,这必定是有人依据《三家礼范》的跋语而模仿编成的,大概是自附于后来的君子,而传播者就把它托名为朱熹所作。其序文也模仿礼范跋语,而于《家礼》。反而有不合家礼、重视宗法,这是程、张、司马氏所未涉及的,而序中完全不提及,因为跋语中没有。年谱所说居母丧时所作,或许是有人随意添加的。敬之只依据所传的,不深入考证,这就像司马季思刻温公书一样。公晦跟随朱熹在戊申年后,对于早年情况本来就不详细,只叙述所闻以为谱。而勉斋行状之作在朱熹死后二十余年,那时家礼已盛行,又为敬之所传录,所以不想公开说。其言辞简略而不尽,其书家礼后说经传通解未成为百世之遗恨,那么其微意也可以看到了。后来的人因为朱熹小儿子所传,又见行状年谱所载,廖子晦、陈安卿都为之刊刻,三山杨氏、上饶周氏又为之考订,尊崇并使用它,不敢稍有怀疑。然而虽然说是尊崇使用其书,实际上没有能实行的,所以对于其中的谬误也不及考察,只是口口相传熟记文公家礼罢了。只有元应氏作《家礼辨》,其文也不传,仅见于明邱仲深濬所刻家礼中,其辨专据三家礼范跋语,多疏略不足以解除世人的疑惑。仲深也不以为然,所以我今编考年谱、行状及朱子文集、语录所载,都附在后面,而一一详细注释。其应氏、邱氏的话也一并附上。其他所载谬误也有数十条,希望后来的人能知道家礼决非朱熹的书,而我也能免于凿空妄言之罪云云。其考证最明,又有《家礼后考》十七条,引诸说以相印证;《家礼考误》四十六条,引古礼以相辨难,其说并精核有据。懋竑之学笃信朱熹,唯独于《易本义》九图及是书龂龂辩论,不肯附合,则是书之不出朱熹可灼然无疑。然自元明以来流俗沿用,故仍录而存之,亦记所谓「礼从宜,使从俗」也。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家礼序
大凡礼仪有根本有文饰。从它施用于家庭来说,名分的坚守、爱敬的实质,是根本;冠、婚、丧、祭的仪、章、度、数,是文饰。其根本,是家庭日常之常礼,固然不可以一天不修习;其文饰,又都是用来纪纲人道之始终。虽然其施行有时,施之有所,然而若非平时讲习明白、习之熟练,那么其临事
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亦不可以一日而不讲且习焉者也。三代之际,礼经备矣。然其存于今者,宫庐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节,皆已不宜于世。世之君子,虽或酌以古今之变,更为一时之法,然亦或详或畧,无所折衷;至或遗其本而务其末,缓于实而急于文。自有志好礼之士,犹或不能举其要;而困于贫窭者,尤患其终不能有以及于礼也。熹之愚,盖两病焉。是以尝独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于其间,以为一家之书。大抵谨名分、崇爱敬以为之本;至其施行之际,则又畧浮文、务本实,以窃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遗意。诚愿得与同志之士熟讲而勉行之,庻防古人所以修身齐家之道、谨终追逺之心,犹可以复见;而于国家所以崇化导民之意,亦或有小补云。
译在那些时候,也没有办法做到合乎适宜、顺应节度,因此这也是不可以一天不研习和练习的。夏、商、周三代的时候,礼制的经典已经完备了。然而那些保存至今的,宫殿房屋、器物服饰的制度,出入起居的节度,都已经不适合当世了。世上的君子,虽然有时根据古今的变化,制定出一时的法度,但有的详细有的简略,没有折中调和;甚至有的舍弃根本而追求末节,忽视实质而急于形式。即使是那些有志向、喜好礼制的人,尚且不能把握其中的要点;而受困于贫困的人,尤其担心最终无法达到礼的要求。朱熹的愚见,认为这两种毛病都存在。因此我曾经独自深入研究古今的典籍,依据那些大体上不可改变的原则,在其中稍作增减,写成了一部家用的书。大致是以谨慎名分、崇尚爱敬作为根本;至于实施的时候,则又省略浮华的仪式,务求根本和实质,以此暗自契合孔子追随先进之人的遗意。真诚地希望能与志同道合的人深入讲解并努力践行,或许古人用来修身齐家的道理、慎终追远的心意,还可以重新显现;而对于国家用来推崇教化、引导百姓的意图,也或许能有一点小小的补益。
钦定四库全书
家礼卷一
宋 朱子 撰
通礼【此篇所着皆所谓有家日用之常礼,不可一日而不修者】
祠堂【此章本合在祭礼篇,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首,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着此冠于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而凡后篇所以周旋升降出入向背之曲折,亦有所据以考焉。然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云】
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
【祠堂之制,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为两阶,皆三级,东曰阼阶,西曰西阶,阶下随地广狭以屋覆之,令可容家众叙立。又为遗书、衣物、祭器库及神厨于其东,缭以周垣,别为外门,常加扃闭。若家贫地狭,则止为一间,不立厨库,而东西壁下置立两柜,西藏遗书衣物,东藏祭器。亦可正寝,谓前堂也,地狭则于防事之东亦可。凡祠堂所在之宅,宗子世守之,不得分析。凡屋之制,不问何向背,但以前为南,后为北,左为东,右为西,后皆放此】
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
【祠堂之内,以近北一架为四龛,毎龛内置一卓。大宗及继高祖之小宗,则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继曽祖之小宗,则不敢祭高祖,而虚其西龛一。继祖之小宗,则不敢祭曾祖,而虚其西龛二。继祢之小宗,则不敢祭祖,而虚其西龛三。若大宗世数未满,则亦虚其西龛,如小宗之制。神主皆藏于椟中,置于卓上,南向。龛外各垂小帘,帘外设香卓于堂中,置香炉、香合于其上。两阶之间,又设香卓,亦如之。非嫡长子,则不敢祭其父。若与嫡长同居,则死而后其子孙为立祠堂于私室,且随所继世数为龛,俟其出而异居,乃备其制。若生而异居,则预于其地立斋以居,如祠堂之制。死则因以为祠堂。主式见丧礼治▯章】
旁亲之无后者以其班祔
【伯叔祖父母祔于高祖,伯叔父母祔于曽祖,妻若兄弟、若兄弟之妻祔于祖,子侄祔于父,皆西向。主椟并如正位,侄之父自立祠堂,则迁而从之。程子曰:无服之殇不祭,下殇之祭终父母之身,中殇之祭终兄弟之身,长殇之祭终兄弟之子之身,成人而无后者,其祭终兄弟之孙之身。此皆以义起者也】
置祭田
【初立祠堂,则计见田,毎龛取其二十之一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墓田。后凡正位祔者,皆放此。宗子主之,以给祭用。上世初未置田,则合墓下子孙之田计数而割之,皆立约,开官不得典卖】
具祭器
【牀席倚卓盥盆火炉酒食之器,随其合用之数,皆具贮于库中,而封锁之,不得它用。无库则贮于柜中,不可贮者,列于外门之内】
主人晨谒于大门之内
【主人谓宗子主此堂之祭者,晨谒,深衣,焚香,再拜】
出入必告
【主人主妇近出则入大门,瞻礼而行,归亦如之。经宿而归,则焚香再拜。逺出经旬以上,则再拜焚香告云:“某将适某所,敢告。”又再拜而行,归亦如之,但告云:“某今日归,自某所,敢见。”经月而归,则开中门,立于阶下,再拜,升自阼阶,焚香告毕,再拜,降复位,再拜。余人亦然,但不开中门。凡主妇,谓主人之妻。凡升降,惟主人由阼阶,主妇及余人虽尊长亦由西阶。凡拜,男子再拜则妇人四拜,谓之侠拜。其男女相答拜亦然】
正至朔望则参
【正至朔望前一日洒扫齐宿,厥明夙兴,开门轴帘。毎龛设新果一大盘于卓上,每位茶盏、托酒盏、盘各一于神主椟前,设束茅聚沙于香卓前,别设一卓于阼阶上,置酒注、盏、盘一于其上,酒一缾于其西,盥盆帨巾各二于阼阶下。东南有台架者,在西为主人亲属所盥,无者在东为执事者所盥,巾皆在北。主人以下盛服入门就位,主人北面于阼阶下,主妇北面于西阶下。主人有母,则特位于主妇之前;主人有诸父、诸兄,则特位于主人之右,少前重行西上;有诸母、姑、嫂、姊,则特位于主妇之左,少前重行东上。诸弟在主人之右
译钦定四库全书
家礼卷一
宋 朱子 撰
通礼【本篇所记载的都是所谓家庭日常所用的常礼,是一天也不能不修习的】
祠堂【这一章原本应该合在祭礼篇中,现在因为报答根本、追念始源的心意,尊崇祖先、敬重宗族的意义,实在是家庭名分的首要,是开创基业、传之后世的根本,所以特别记载此章置于篇首,使阅读的人知道首先要确立那最重要的部分,而后篇中那些周旋往来、升降出入、面向背向的曲折细节,也有依据可以考证。然而古代的宗庙制度在经书中没有记载,况且现在士人和庶民地位低贱,也有不能做的事情,所以特别用祠堂来命名,而其制度也大多采用世俗的礼仪】
君子将要营造宫室,先在正寝的东边建立祠堂。
【祠堂的规制,是三间,外面作为中门,中门外有两阶,都是三级,东边的叫阼阶,西边的叫西阶,阶下根据地面的宽窄用房屋覆盖,使得可以容纳家族众人按次序站立。又在东边设置存放遗书、衣物、祭器的库房以及神厨,用围墙环绕,另设外门,经常加锁关闭。如果家贫地狭,就只建一间,不建厨库,而在东西墙壁下放置两个柜子,西边的藏遗书衣物,东边的藏祭器。也可以就在正寝,即前堂,地狭的话在防事的东边也可以。凡是祠堂所在的宅第,由宗子世代守护,不得分割。凡是房屋的规制,不问朝向如何,只以前面为南,后面为北,左边为东,右边为西,后面都依照这个原则】
设置四个龛位来供奉先世的神主
【祠堂内部,以靠近北边的一排作为四个龛位,每个龛位内放置一张桌子。大宗以及继承高祖的小宗,那么高祖居西,曾祖其次,祖再次,父最后。继承曾祖的小宗,就不敢祭祀高祖,而空出西边的一个龛位。继承祖的小宗,就不敢祭祀曾祖,而空出西边的两个龛位。继承父亲的小宗,就不敢祭祀祖,而空出西边的三个龛位。如果大宗世代数目未满,也空出西边的龛位,如同小宗的制度。神主都藏在木匣中,放在桌子上,面向南。龛位外各垂下小帘,帘外堂中设置香桌,上面放置香炉、香盒。两阶之间,又设置香桌,也如此。如果不是嫡长子,就不敢祭祀他的父亲。如果与嫡长子同居,那么死后他的子孙在私室为他建立祠堂,并且根据所继承的世代数目设置龛位,等到他分家异居,才完备其制度。如果生前就分家异居,就预先在那里建立斋室居住,如同祠堂的制度。死后就因斋室作为祠堂。神主的式样见丧礼治丧章】
旁系亲属中没有后代的,按照辈分附祭
【伯叔祖父母附祭于高祖,伯叔父母附祭于曾祖,妻子或兄弟、或兄弟的妻子附祭于祖,子侄附祭于父,都面向西。神主木匣与正位相同,侄子如果父亲自己建立了祠堂,就迁移跟随他。程子说:没有服丧关系的夭折者不祭祀,下殇的祭祀直到父母去世为止,中殇的祭祀直到兄弟去世为止,长殇的祭祀直到兄弟的儿子去世为止,成人而没有后代的,其祭祀直到兄弟的孙子去世为止。这些都是根据义理而设立的】
设置祭田
【刚建立祠堂时,就计算现有的田地,每个龛位取二十分之一作为祭田;亲尽则作为墓田。后来凡是正位附祭的,都依照这个原则。由宗子主管,用来供给祭祀费用。上代最初没有设置田地,就合并墓下子孙的田地计算而分割,都立下契约,报官备案,不得典卖】
准备祭器
【床席、倚桌、盥盆、火炉、酒食之器,根据合用的数量,都准备存放在库房中,并封锁起来,不得他用。没有库房就存放在柜子中,不可存放的,陈列在外门之内】
主人在大门内早晨谒见
【主人指宗子中主持此堂祭祀的人,早晨谒见,穿深衣,焚香,再拜】
出入必须告知
【主人、主妇就近外出就进入大门,瞻礼而行,回来也如此。在外过夜回来,就焚香再拜。远出超过十天,就再拜焚香告知说:“我将去某地,冒昧告知。”又再拜而行,回来也如此,只告知说:“我今天从某地回来,冒昧拜见。”经过一个月回来,就打开中门,站在阶下,再拜,从阼阶上去,焚香告知完毕,再拜,下来回到原位,再拜。其他人也如此,只是不打开中门。凡主妇,指主人的妻子。凡升降,只有主人从阼阶,主妇及其他人即使是尊长也从西阶。凡拜,男子再拜则妇人四拜,称为侠拜。男女相互答拜也如此】
正至朔望则参拜
【正至朔望前一日洒扫斋宿,第二天早起,开门卷起帘子。每个龛位在桌子上设置一大盘新果,每位神主木匣前设置茶盏、托酒盏、盘各一,在香桌前设置束茅聚沙,另在阼阶上设置一张桌子,上面放置酒注、盏、盘各一,西边放置酒一瓶,阼阶下放置盥盆、帨巾各二。东南有台架的,在西边是主人亲属盥洗用的,没有的在东边是执事者盥洗用的,巾都在北边。主人以下盛装入门就位,主人在阼阶下面面向北,主妇在西阶下面面向北。主人有母亲,就特别位于主妇之前;主人有伯叔父、兄长,就特别位于主人的右边,稍前重行西上;有伯叔母、姑、嫂、姊,就特别位于主妇的左边,稍前重行东上。诸弟在主人的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