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家礼六

家礼卷五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46–63 段

事者,出笏,俛伏,兴,再拜,降,复位】

  进馔

译行事时,取出笏板,俯身叩拜,起身,再次行拜礼,走下台阶,回到原位。

进献饮食

【主人升,主妇从之。执事者一人以盘奉鱼肉,一人以盘奉米麫食,一人以盘奉羮饭,从升至高祖位前。主人搢笏,奉肉奠于盘盏之南;主妇奉麫食奠于肉西。主人奉鱼奠于醋碟之南,主妇奉米食奠于鱼东。主人奉羮奠于醋碟之东,主妇奉饭奠于盘盏之西。主人出笏,以次设诸正位,使诸子弟妇女各设祔位,皆毕。主人以下皆降复位】

  初献

【主人升诣高祖位前,执事者一人执酒注,立于其右。主人搢笏,奉高祖考盘盏,位前东向立。执事者西向,斟酒于盏,主人奉之,奠于故处。次奉高祖妣盘盏,亦如之。出笏,位前北向立。执事者二人奉高祖考妣盘盏,立于主人之左右。主人搢笏,跪,执事者亦跪。主人受高祖考盘盏,右手取盏祭之,茅上以盘盏授执事者,反之故处。受高祖妣盘盏,亦如之。出笏,俛伏兴,少退立。执事者炙肝于炉,以碟盛之。兄弟之长一人奉之,奠于高祖考妣前,匙筋之南。祝取版,立于主人之左,跪读曰:维年嵗月朔日子,孝元孙某官某,敢昭告于皇高祖考某官府君,皇高祖妣某封某氏。气序流易,时维仲春,追感嵗时,不胜永慕。敢以洁牲柔毛粢盛醴齐,祗荐嵗事,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某封某氏只食,尚飨。毕兴。

  主人再拜退诣诸】

【位献祝如初,毎逐位读祝毕,即兄弟众男之不为亚终献者,以次分诣本位所祔之位,酌献如仪,但不读祝。献毕,皆降复位。执事者以它器彻酒及肝,置盏故处】

  亚献

【主妇为之,诸妇女奉炙肉及分献,如初献仪,但不读祝】

  终献

【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为之。众子弟奉炙肉及分献,如亚献仪】

  侑食

【主人升,搢笏,执注,就斟诸位之酒,皆满,立于香案之东南。主妇升,扱匙饭中,西柄正筯,立于香案之西南,皆北向,再拜,降复位】

  阖门

【主人以下皆出,祝阖门无门处,即降帘可也。主人立于门东西向,众丈夫在其后;主妇立于门西东向,众妇女在其后。如有尊长,则少休于他所。此所谓厌也】

  启门

【祝声三,噫歆。乃启门,主人以下皆入。其尊长先休于它所者,亦入就位。主人、主妇奉茶,分进于考妣之前。祔位,使诸子弟、妇女进之】

  受胙

【执事者设席于香案前,主人就席,北靣祝,诣高祖考前,举酒盘盏,诣主人之右,主人跪祝,亦跪,主人搢笏受盘盏,祭酒,啐酒,祝取匙并盘,抄取诸位之饭各少许,奉以诣主人之左,嘏于主人曰:“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夀永年,勿替引之。”主人置酒于席前,出笏,俛伏兴,再拜,搢笏,跪受饭,尝之,实于左袂,挂袂于季指,取酒卒饮,执事者受盏,自右置注旁,受饮自左,亦如之,主人执笏,俛伏兴,立于东阶上,西向,祀立于西阶上,东向,告利成,降复位,与在位者皆再拜,主人不拜,降复位】

  辞神

  【主人以下皆再拜】

  纳主

【主人、主妇皆升,各奉主纳于椟。主人以笥敛椟,奉归祠堂,如来仪】

  彻

【主妇还监,彻酒之在盏注它器中者,皆入于瓶,缄封之,所谓福酒,果蔬肉食,并传于燕器。主妇监涤祭器而蔵之】

  馂

【是日,主人监分祭胙,品取少许,置于合并酒,皆封之。遣仆执书归胙于亲友。遂设席,男女异处。尊行自为一列,南面。自堂中东西分首,若止一人,则当中而坐。其余以次相对,分东西向。尊者一人先就坐,众男叙立,世为一行,以东为上,皆再拜。子弟之长者一人,少进立。执事者一人执注,立于其右。一人执盘盏,立于】

其左献者搢笏跪,起受注斟酒,反注受盏,祝曰:“祀事既成,祖考嘉飨,伏愿某亲备膺五福,保族冝家。”授执盏者置于尊者之前,长者出笏,尊者举酒毕,长者俛伏兴退,复位。与众男皆再拜,尊者命取注及长者之盏置于前,自斟之,祝曰:“祀事既成,五福之庆,与汝曹共之。”命执事者以次就位斟酒,皆徧。长者进跪受

译主人登阶,主妇跟随其后。一名执事者端着盘子盛放鱼肉,一人端着盘子盛放米面食物,一人端着盘子盛放羹汤和饭食,跟随主人登上高祖神位前。主人插好笏板,捧着肉奠放在盘盏的南边;主妇捧着面食奠放在肉的西边。主人捧着鱼奠放在醋碟的南边,主妇捧着米食奠放在鱼的东边。主人捧着羹奠放在醋碟的东边,主妇捧着饭奠放在盘盏的西边。主人取出笏板,依次将祭品安放在正位,让各位子弟妇女各自安放在附祭的神位上,全部完毕后。主人及以下人员都降阶回到原位。

初献

主人登阶到高祖神位前,一名执事者拿着酒壶,站在他的右边。主人插好笏板,捧着高祖考(父系祖先)的盘盏,在神位前面向东站立。执事者面向西,将酒斟入盏中,主人捧着它,奠放在原来的位置。接着捧着高祖妣(母系祖先)的盘盏,也像这样。取出笏板,在神位前面向北站立。两名执事者捧着高祖考妣的盘盏,站在主人的左右两边。主人插好笏板,跪下,执事者也跪下。主人接过高祖考的盘盏,右手拿起盏祭酒,用茅草承接滴下的酒液,把盘盏交给执事者,放回原处。接过高祖妣的盘盏,也像这样。取出笏板,叩头拜伏后起身,稍微退后站立。执事者在炉上烤肝,用碟子盛好。兄弟中的长者一人捧着它,奠放在高祖考妣前,匙箸的南边。祝官拿着祝版,站在主人的左边,跪下诵读说:“维年岁月朔日子,孝元孙某官某,敢昭告于皇高祖考某官府君,皇高祖妣某封某氏。气序流易,时维仲春,追感岁时,不胜永慕。敢以洁牲柔毛粢盛醴齐,祗荐岁事,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某封某氏只食,尚飨。”读完起身。

主人再次拜退,到各位

神位献祭祝词如前,每逐位读完祝词,即兄弟众男中不作为亚献、终献的人,依次分别到本位所附祭的神位,酌酒献祭如仪,但不读祝词。献祭完毕,都降阶回到原位。执事者用其他器具撤去酒和肝,将盏放回原处。

亚献

由主妇担任,各位妇女捧着烤肉及分献,如初献的仪节,但不读祝词。

终献

由兄弟中的长者,或长男,或亲宾担任。众子弟捧着烤肉及分献,如亚献的仪节。

侑食

主人登阶,插好笏板,拿着酒壶,去斟各位神位的酒,都斟满,站在香案的东南。主妇登阶,将匙插入饭中,西柄正箸,站在香案的西南,都面向北,再次拜,降阶回到原位。

阖门

主人及以下人员都出去,祝官关闭门,没有门的地方,就放下帘子也可以。主人站在门东面向西,众丈夫在他后面;主妇站在门西面向东,众妇女在她后面。如果有尊长,则稍作休息在其他地方。这就是所谓的厌祭。

启门

祝官高声呼喊三次,噫歆。于是打开门,主人及以下人员都进入。那些尊长先前休息在其他地方的,也进入就位。主人、主妇捧着茶,分别进献到考妣之前。附祭的神位,让各位子弟、妇女进献。

受胙

执事者在香案前铺设席子,主人就席,面向北对着祝官,到高祖考前,举起酒盘盏,到主人的右边,主人跪下,祝官也跪下,主人插好笏板接过盘盏,祭酒,尝酒,祝官拿起匙和盘,抄取各位神位的饭各少许,捧着到主人的左边,向主人致福说:“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主人将酒放在席前,取出笏板,叩头拜伏后起身,再次拜,插好笏板,跪下接过饭,品尝后,放入左袖,将袖子挂在小指上,拿起酒喝完,执事者接过盏,从右边放在酒壶旁,从左边接过饮具,也像这样,主人拿着笏板,叩头拜伏后起身,站在东阶上,面向西,祀官站在西阶上,面向东,报告祭祀完成,降阶回到原位,与在位者都再次拜,主人不拜,降阶回到原位。

辞神

主人及以下人员都再次拜。

纳主

主人、主妇都登阶,各自捧着神主纳入椟中。主人用笥收敛椟,捧着回到祠堂,如来的仪节。

彻

主妇回来监督,撤去盏中酒壶及其他器具中的酒,都倒入瓶中,密封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福酒,果蔬肉食,并传到燕器中。主妇监督洗涤祭器并收藏起来。

馂

这天,主人监督分祭胙肉,选取少许,与合并的酒一起,都封好。派遣仆人拿着文书将胙肉送给亲友。于是铺设席子,男女分开。尊长自成一列,面向南。从堂中东西分首,如果只有一人,则坐在当中。其余依次相对,分东西向。尊者一人先就坐,众男依次站立,世为一行,以东为上,都再次拜。子弟中的长者一人,稍前进站立。一名执事者拿着酒壶,站在他的右边。一人拿着盘盏,站在

他的左边。献祭者插好笏板跪下,起身接过酒壶斟酒,放回酒壶接过盏,祝官说:“祀事既成,祖考嘉飨,伏愿某亲备膺五福,保族宜家。”将盏交给执盏者放在尊者之前,长者取出笏板,尊者举酒完毕,长者叩头拜伏后起身退下,回到原位。与众男都再次拜,尊者命令取酒壶及长者的盏放在前面,自己斟酒,祝官说:“祀事既成,五福之庆,与汝曹共之。”命令执事者依次就位斟酒,都斟遍。长者前进跪下接过

饮,毕俛伏兴退立。众男进揖退立,饮。长者与众男皆再拜。诸妇女献女尊长于内,如众男之仪,但不跪。既毕,乃就坐荐肉食。诸妇女诣堂前献男尊长,寿男尊长酢之如仪。众男诣中堂献女尊长,寿女尊长酢之如仪。乃就坐荐麫食。内外执事者各献内外尊长,寿如仪而不酢,遂就斟。在坐者徧,俟皆举,乃再拜退。遂荐米食,然后泛行酒,间以祭馔。酒馔不足,则以它酒它馔益之。将罢,主人颁胙于外仆,主妇颁胙于内,执事者徧及防贱。其日皆尽,受者皆再拜,乃彻席】

译饮酒完毕,俯身叩拜后起身退下站立。众男子进前行揖礼,退下站立,饮酒。长辈与众男子都再次叩拜。众妇女在室内向女性尊长献酒,礼仪如同众男子一样,只是不跪拜。仪式结束后,便入座进献肉食。众妇女到堂前向男性尊长献酒,祝寿,男性尊长依礼回敬。众男子到中堂向女性尊长献酒,祝寿,女性尊长依礼回敬。便入座进献面食。内外负责事务的人各自向内外尊长献酒,祝寿依礼进行但不回敬,于是便入座斟酒。在座的人全都轮遍,等待大家都举起酒杯,才再次叩拜退下。于是进献米食,然后普遍行酒,中间夹杂着祭品。酒食不足,就用其他的酒食来补充。将要结束时,男主人将祭肉分发给外仆,女主人将祭肉分发给内人,负责事务的人遍及防贱之人。那天的祭肉都分完了,接受的人全都再次叩拜,然后撤去席位。

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

  初祖【惟继始祖之宗得祭】

  冬至祭始祖

【程子曰:此厥初生民之祖也。冬至一阳之始,故象其类而祭之】

  前期三日斋戒

  【如时祭之仪】

  前期一日设位

【主人众丈夫深衣帅执事者洒扫祠堂,涤濯器具,设神位于堂中间北壁下,设屏风于其后,食牀于其前】

  陈器

【设火炉于堂中,设炊烹之具于东阶下,盥东炙具在其南,束茅以下并同时祭,主妇众妇女背子帅执事者涤濯祭器,洁釜鼎具,果楪六,盘三,杅六,小盘三,盏盘匙筯各二,脂盘一,酒注酹酒盘盏一,受胙盘匙一,按此夲合用古祭器,今恐私家或不能办,且用今器以从简便,神位用蒲荐加草席皆有縁,或用紫褥皆】

【长五尺,濶二尺有半,屏风如枕屏之制,足以围席三面。食牀以扳为面,长五尺,濶三尺余,四围亦以版,高一尺二寸。二寸之下乃施版面,皆黒漆】

  具馔

【晡时杀牲,主人亲割,毛血为一盘,首心肝肺为一盘,脂杂以蒿为一盘,皆腥之。左胖不用,右胖前足为三叚,脊为三叚,胁为三条,后足为三叚,去近窍一节不用,凡十一体。饭米一杅,置于一盘,蔬果各六品,切肝一小盘,切肉一小盘】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主人深衣帅执事者设▯酒瓶及酒瓶于架上,酒注、酹酒、盘、盏、受胙盘、匙各一于东阶卓子上,祝版、反脂盘于西阶卓子上,匙筯各一于食牀北端之东,西相去二尺五寸,盘、盏各一于筯西,果子在食牀南端,蔬在其北,毛血、腥盘、切肝、肉皆陈于阶下馔牀上,米实阶下炊具中,十一体实烹具中,以火防而熟之,盘一,杆六置馔牀上】

  质明盛服就位

  【如时祭仪】

  降神参神

【主人盥升,奉脂盘,诣堂中炉前,跪告曰:「孝孙某,今以冬至有事于皇始祖考、皇始祖妣,敢请尊灵降居神位,恭伸奠献。」遂燎脂于炉炭上,俛伏兴,少退立,再拜。执事者开酒,主人跪酹,如时祭之仪】

  进馔

【主人升诣神位前,执事者奉毛血腥肉以进,主人受设之于蔬北,西上执事者出熟肉置于盘,奉以进,主人受设之腥盘之东,执事者以杅二盛饭,杅二盛肉湆不和者,又以杅二盛肉湆以菜者,奉以进,主人受设之饭在盏西,大羮在盏东,铏羮在大羮东,皆降复位】

  初献

【如时祭之仪,但主人既俛伏兴,兄弟炙肝加盐,实于小盘,以从祝辞曰:「维年歳月朔日,子孝孙姓名,敢昭告于皇初祖考、皇初祖妣。今以中冬阳至之始,追惟报本礼,不敢忘。谨以洁牲、柔毛、粢盛、醴齐,祗荐嵗事】

  亚献

【如时祭之仪,但众妇炙肉加盐以从】

  终献

  【如时祭及上仪】

  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彻馂

  【并如时祭之仪】

先祖【继始祖高祖之宗,得祭继始祖之宗,则自初祖而下;继高祖之宗,则自先祖而下】

  立春祭先祖

【程子曰:初祖以下,高祖以上之祖也。立春,生物之始,故象其类而祭之】

  前三日斋戒

  【如祭初祖之仪】

  前一日设位陈器

【如祭初祖之仪,但设祖考神位于堂中之西,祖妣神位于堂中之东,蔬果碟各十二,大盘六,小盘六,余并同】

  具馔

【如祭初祖之仪,但毛血为一盘,首心为一盘,肝肺为一盘,脂蒿为一盘,切肝两小盘,切肉四小盘,余并同】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如祭初祖之仪,但毎位匙筋各一,盘盏各二,置阶下馔牀上,余并同】

  质明盛服就位降神参神

【如祭初祖之仪,但告辞改始,为先余并同】

  进馔

【如祭初祖之仪,但先诣祖考位,奉毛、血、首、心、前足上二节、脊三节、后足上一节;次诣祖妣位,奉肝、肺、前足一节、胁三节、后足下一节,余并同】

  初献

【如祭初祖之仪,但献两位,各俛伏兴,当中少立;兄弟炙肝两小盘,以从祝祠,改初为先,中冬阳至为立春,生物

译凡是祭祀,主要在于竭尽爱与敬的诚意罢了。贫穷就根据家境的有无来安排,有病就量力而行。财力能够达到的,自然应当按照礼仪进行。

初祖【只有继承始祖宗脉的人才能祭祀】

冬至祭祀始祖

【程子说:这是最初生民的祖先。冬至是一阳初生的开始,所以取象同类而祭祀他】

提前三天斋戒

【如同时祭的礼仪】

提前一天设置神位

【主人和众位男子穿着深衣,率领执事人员打扫祠堂,清洗器具,在堂屋中间北墙下设置神位,在神位后面设置屏风,在前面设置食床】

陈列祭器

【在堂屋中间设置火炉,在东阶下设置炊煮器具,盥洗用的东炙具在其南面,束茅以下以及同时祭祀的,主妇和众位妇女穿着背子,率领执事人员清洗祭器,洁净釜鼎等器具,果碟六个,盘子三个,木盘六个,小盘三个,盏、盘、匙、筷各两个,脂盘一个,酒注、酹酒盘、盏各一个,受胙盘、匙各一个,按这本应使用古祭器,现在恐怕私家或许无法备齐,暂且使用今器以从简便,神位用蒲荐加上草席都有边缘,或者用紫褥都】

【长五尺,宽二尺半,屏风如同枕屏的规制,足以围住席子的三面。食床以木板为面,长五尺,宽三尺多,四周也用木板,高一尺二寸。二寸之下才施以版面,都涂黑漆】

准备祭品

【傍晚时分杀牲,主人亲自割肉,毛血合为一盘,头、心、肝、肺合为一盘,脂肪混合蒿草为一盘,都是生肉。左半边不用,右半边前足分为三段,脊骨分为三段,肋骨分为三条,后足分为三段,去掉靠近肛门的一节不用,共十一部分。米饭一木盘,放在一个盘子里,蔬果各六种,切肝一小盘,切肉一小盘】

第二天清晨早起设置蔬果酒食

【主人穿着深衣率领执事人员设置酒瓶及酒瓶于架上,酒注、酹酒、盘、盏、受胙盘、匙各一个在东阶的桌子上,祝版、反脂盘在西阶的桌子上,匙、筷各一个在食床北端的东侧,东西相距二尺五寸,盘、盏各一个在筷子西侧,果子在食床南端,蔬菜在其北侧,毛血、生肉盘、切肝、切肉都陈列在阶下的食床上,米装在阶下的炊具中,十一部分装在烹具中,用火看管煮熟,盘子一个,杆六个放在食床上】

天亮时盛装就位

【如同时祭的礼仪】

降神参神

【主人洗手后登堂,捧着脂盘,走到堂中炉前,跪下禀告说:“孝孙某,今天因冬至有事于皇始祖考、皇始祖妣,敢请尊灵降临神位,恭敬地奉献祭奠。”于是将脂在炉炭上焚烧,俯身叩拜后起身,稍微退后站立,再拜。执事人员开酒,主人跪下酹酒,如同时祭的礼仪】

进献祭品

【主人登堂走到神位前,执事人员捧着毛血生肉进献,主人接受后放在蔬菜北侧,西边在上执事人员取出熟肉放在盘子里,捧着进献,主人接受后放在生肉盘的东侧,执事人员用两个木盘盛饭,两个木盘盛不加调料的肉汁,又用两个木盘盛加菜的肉汁,捧着进献,主人接受后放在饭碗西侧,大羹在饭碗东侧,铏羹在大羹东侧,都退下复位】

初献

【如同时祭的礼仪,只是主人俯身叩拜起身后,兄弟炙烤肝脏加盐,装在小盘里,跟随祝辞说:“维年岁月朔日,子孝孙姓名,敢昭告于皇初祖考、皇初祖妣。今天在中冬阳至之初,追思报本之礼,不敢忘记。谨以洁净的牺牲、柔嫩的毛皮、精美的谷物、清甜的酒醴,恭敬地荐献岁事】

亚献

【如同时祭的礼仪,只是众妇人炙烤肉加盐跟随】

终献

【如同时祭及上述礼仪】

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彻馂

【都如同时祭的礼仪】

先祖【继承始祖高祖宗脉的人,能祭祀继承始祖的宗,则从初祖以下;继承高祖的宗,则从先祖以下】

立春祭祀先祖

【程子说:初祖以下,高祖以上的祖先。立春,是生物生长的开始,所以取象同类而祭祀他】

提前三天斋戒

【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

提前一天设置神位陈列祭器

【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只是将祖考神位设置在堂屋中间的西侧,祖妣神位设置在堂屋中间的东侧,蔬果碟各十二个,大盘六个,小盘六个,其余都相同】

准备祭品

【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只是毛血合为一盘,头、心合为一盘,肝、肺合为一盘,脂肪蒿草合为一盘,切肝两个小盘,切肉四个小盘,其余都相同】

第二天清晨早起设置蔬果酒食

【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只是每位匙、筷各一个,盘、盏各两个,放在阶下的食床上,其余都相同】

天亮时盛装就位降神参神

【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只是告辞改为始,为先其余都相同】

进献祭品

【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只是先走到祖考位,捧着毛、血、头、心、前足上两节、脊骨三节、后足上一节;其次走到祖妣位,捧着肝、肺、前足一节、肋骨三节、后足下一节,其余都相同】

初献

【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只是献两位,各俯身叩拜起身,在中间稍站;兄弟炙烤肝脏两个小盘,跟随祝辞,改初为先,中冬阳至为立春,生物】

余并同】

  亚献终献

【如祭初祖之仪,但从炙肉各二小盘】

  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彻馂

  【并如祭初祖仪】

译我一同参与。

亚献和终献。

【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只是烤熟的肉各用两个小盘】

劝食、关门、开门、接受胙肉、辞谢神灵、撤除祭余食物。

【都如同祭祀初祖的礼仪】

祢【继祢之宗以上皆得祭,惟支子不祭】

  季秋祭祢

【程子曰:季秋,成物之始,亦象其类而祭之】

  前一月下旬卜日

【如时祭之仪,惟告辞改孝孙为孝子,又改祖考妣为考妣,若母在则止云皇考,告于本龛之前,余并同】

  前三日斋戒前一日设位陈器

【如时祭之仪,但止于正寝,合设两位于堂中,西上,香案以下并同】

  具馔

  【如时祭之仪二分】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如时祭之仪】

质明,盛服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如时祭于正寝之仪,但告辞云:孝子某,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有事于皇考某官府君,皇妣某封某氏】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

【并如时祭之仪,但祝辞曰:“今以季秋成物之始,感时追慕,昊天罔极,余并同】

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纳主,彻馂。

  【并如时祭之仪】

  忌日

  前一日斋戒

  【如祭祢之仪】

  设位

  【如祭祢之仪但止设一位】

  陈器

  【如祭祢之仪】

  具馔

  【如祭祢之仪一分】

  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

  【如祭祢之仪】

  质明主人以下变服

【祢则主人兄弟黪纱幞头,黪布衫,布里角带;祖以上则黪纱衫,旁亲则皂纱衫;主妇特髻去饰,白大衣,淡黄帔;余人皆去华盛之服】

  诣祠堂奉神主出就正寝

【如祭祢之仪,但告辞云:「今以某亲某官府君逺讳之辰,敢请神主出就正寝,恭伸追慕,余并同】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

【如祭祢之仪,但祝辞云:嵗序流易,讳日复临,追逺感时,不胜永慕。考妣改「不胜永慕」为「昊天罔极」,旁亲云:「讳日复临,不胜感怆。」若考妣则祝,兴主人以下哭尽哀,余并同】

  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

  【并如祭祢之仪但不受胙】

  辞神纳主彻

  【并如祭祢之仪但不馂】

是日,不饮酒,不食肉,不聼乐,黪布素服,素带以居,夕寝于外。

  墓祭

  三日上旬择日前一日斋戒

  【如家祭之仪】

  具馔

【墓上毎分如时祭之品,更设鱼肉米麪食各一大盘,以祀后土】

  厥明洒扫

【主人深衣帅执事者诣墓所,再拜奉行。茔域内外环绕哀省三周,其有草棘,即用刀斧鉏斩芟夷,洒扫讫,复位再拜。又除地于墓左以祭后土】

  布席陈馔

【用新洁席,陈于墓前,设馔如家祭之仪】

  参神降神初献

【如家祭之仪,但祝辞云:「某亲某官府君之墓,气序流易,雨露既濡,瞻扫封茔,不胜感慕,余并同】

  亚献终献

  【并以子弟亲宾为之】

  辞神乃彻遂祭后土布席陈馔

【四盘于席南端,设盘盏匙筋于其北,余并同上】

  降神参神三献

【同上,但祝辞云:某官姓名,敢昭告于后土氏之神。某恭修嵗事于某亲某官府君之墓。惟时保佑,实頼神休。敢以酒馔敬伸奠献,尚飨】

  辞神乃彻而退

  家礼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家礼附録

李方子曰:「乾道五年九月,先生丁母祝令人忧,居防尽礼,参酌古今,因成丧▯祭礼,又推之于冠昏,共为一编,命曰《家礼》。」

【年谱黄防云先生既成家礼,为一行童窃以逃。先生易篑,其书始出,今行于世。然其间有与先生晚嵗之论不合者,故未尝为学者道也。陈淳云:嘉定辛未嵗,过温陵,先生季子敬之倅郡,出示家礼一编,云此徃年僧寺所亡本也。有士人録得防先生▯日擕来,因得之。杨复云:家礼始成而失之,不及再加考订。先生既没,而书始出。愚尝窃取先生后来之考订议论,以与朋友共参考云】

先生曰:「今庙制以西为上,至祢处谓之东庙,太庙亦然。司马公曰:『所以西上者,神道尚右故也。』」

按先生论庙制,详见《中庸或问》第二十章。

先生曰:「人家族众,或主祭者不可以祭及叔伯父之类,则须令其嗣子别得祭之。今且说同居同出于曾祖,便有从兄弟及再从兄弟,衮做一处祭不得。要好,则主祭者之

译祢【继祢的宗族以上都可以祭祀,只有支子不祭祀】

季秋祭祀祢

【程子说:季秋是万物成熟的开始,也是象征其同类而祭祀】

前一个月下旬占卜日期

【如同时祭的仪节,只是告辞将孝孙改为孝子,又将祖考妣改为考妣,如果母亲在世则只称皇考,在原本的神龛前告祭,其余都相同】

前三天斋戒,前一天设置神位陈列祭器

【如同时祭的仪节,但只在正寝,在堂中合设两个神位,西边为上,香案以下都相同】

准备祭品

【如同时祭的仪节,分为两份】

第二天清晨早起设置蔬果酒食

【如同时祭的仪节】

天亮时,穿着盛装前往祠堂,捧着神主,出来到正寝。

【如同时祭在正寝的仪节,只是告辞说:孝子某,现在趁着季秋万物成熟的开始,有事于皇考某官府君,皇妣某封某氏】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

【都如同时祭的仪节,只是祝辞说:“现在趁着季秋万物成熟的开始,感念时节追思仰慕,昊天罔极,其余都相同】

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纳主,撤除剩食。

【都如同时祭的仪节】

忌日

前一天斋戒

【如同祭祢的仪节】

设置神位

【如同祭祢的仪节,但只设一个神位】

陈列祭器

【如同祭祢的仪节】

准备祭品

【如同祭祢的仪节,分为一份】

第二天清晨早起设置蔬果酒食

【如同祭祢的仪节】

天亮时主人以下更换丧服

【祭祢则主人兄弟穿深色纱幞头,深色布衫,布制里角带;祭祖以上则穿深色纱衫,旁系亲属则穿黑色纱衫;主妇梳特髻去掉装饰,穿白色大衣,淡黄色帔;其余人都去掉华丽的服饰】

前往祠堂捧着神主出来到正寝

【如同祭祢的仪节,只是告辞说:“现在趁着某亲某官府君远讳之日,敢请神主出来到正寝,恭敬表达追思仰慕,其余都相同】

参神、降神、进馔、初献

【如同祭祢的仪节,只是祝辞说:岁月流逝,忌日再次来临,追思远人感念时节,不胜长久仰慕。祭考妣将“不胜长久仰慕”改为“昊天罔极”,旁系亲属说:“忌日再次来临,不胜感伤。”如果祭考妣则祝,兴起主人以下哭尽哀,其余都相同】

亚献、终献、侑食、阖门、启门

【都如同祭祢的仪节,但不受胙】

辞神、纳主、撤除

【都如同祭祢的仪节,但不吃剩食】

这一天,不饮酒,不吃肉,不听音乐,穿深色布素服,系素带居住,晚上睡在外面。

墓祭

三天上旬选择日期,前一天斋戒

【如同家祭的仪节】

准备祭品

【墓上每份如同时祭的品类,另外设置鱼肉米面食各一大盘,用来祭祀后土】

第二天清晨洒扫

【主人穿深衣率领执事者到墓地,再拜奉行。在墓域内外环绕哀省三周,如果有草棘,就用刀斧锄头斩除,洒扫完毕,回到原位再拜。又在墓左清理土地以祭祀后土】

铺席陈列祭品

【用新洁的席子,铺在墓前,设置祭品如同家祭的仪节】

参神、降神、初献

【如同家祭的仪节,只是祝辞说:“某亲某官府君之墓,节气流转,雨露滋润,瞻望扫视封土,不胜感慕,其余都相同】

亚献、终献

【都由子弟亲宾担任】

辞神然后撤除,于是祭祀后土,铺席陈列祭品

【四盘放在席子南端,设置盘盏匙箸在其北边,其余都同上】

降神、参神、三献

【同上,只是祝辞说:某官姓名,敢昭告于后土氏之神。我恭敬修治岁事于某亲某官府君之墓。希望保佑,实在依赖神恩。敢以酒食恭敬表达祭奠,尚飨】

辞神然后撤除而退

家礼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家礼附录

李方子说:“乾道五年九月,先生遭遇母亲祝令人去世,居丧尽礼,参酌古今,于是写成丧祭礼,又推广到冠婚,共编为一编,命名为《家礼》。”

【年谱黄防说先生既成家礼,被一个行童偷走逃跑。先生更换竹简,那本书才出现,现在流行于世。然而其中有些与先生晚年的议论不合,所以不曾对学者讲述。陈淳说:嘉定辛未年,路过温陵,先生季子敬之任郡佐,出示家礼一编,说这是往年僧寺丢失的本子。有士人抄录得到,先生某天携带来,于是得到。杨复说:家礼刚完成就丢失了,来不及再加考订。先生去世后,书才出现。我曾窃取先生后来的考订议论,以与朋友共同参考】

先生说:“现在庙制以西为上,到祢处称为东庙,太庙也是如此。司马公说:‘所以西上的原因,是神道崇尚右边。’”

按先生论述庙制,详见《中庸或问》第二十章。

先生说:“人家族众多,或者主祭者不可以祭祀叔伯父之类,就必须让他们的嗣子另外祭祀。现在且说同居同出于曾祖,就有从兄弟及再从兄弟,混在一起祭祀不得。要好的话,主祭者的”

嫡孙当一日祭其曾祖及祖及父,余子孙与祭;次日却令次位子孙自祭其祖及父,又次日却令次位子孙自祭其父。此却有古宗法意,古今祭礼这般处皆有之。今要如宗法祭祀之礼,须是先就宗室及世族家行之,做个様子,方可使以下士大夫行之。」

译嫡孙应当在第一天祭祀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其余的子孙一同参加祭祀;第二天则让次一级的子孙自行祭祀他们的祖父和父亲,又过一天再让次一级的子孙自行祭祀他们的父亲。这确实体现了古代宗法的意旨,古今祭礼中这类做法都是存在的。如今若要按照宗法的礼仪进行祭祀,必须先在宗室和世家大族中推行,树立一个榜样,然后才能让以下的士大夫阶层去实行。

杨氏曰:祔位,谓旁亲无后及卑防先亡者,才祭髙祖毕,即使人酌献祔于髙祖者,曾祖、祖考皆然。

先生曰:元旦在官者,在朝谒之礼,恐不得专精于祭事。某乡里却止于除夕前三四日行事,此亦更在斟酌也。问俗节之祭如何?先生曰:韩魏公处得好,谓之节祠,杀于正祭。又曰:今之俗节,古所无有,故古人虽不祭,情亦自安。今人既以为重,至于是日,不能不思其祖考,而复以其物享之。虽非礼之正,然亦人情之不能已者。且古人不祭,则不敢以燕,况今于此俗节,既已据经而废祭而生者,则饮食燕乐,随俗自如,非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意也。愚意时祭之外,各因乡俗之旧,以其所尚之时、所用之物,奉以大槃,陈于庙中,而以告朔之礼奠焉,则庻几合乎隆杀之节,而尽乎委曲之情,可行于久逺而无疑矣【荅南轩先生书】

先生曰:「焚黄,近世行之墓次,不知于礼何据?张魏公赠諡,只告于庙,疑为得礼。」

【按,先生文集有焚黄祝文云:告于家庙】

问而今士庻亦有始基之祖,只祭四代,四代以上则可不祭,否?先生曰:“若是始基之祖,想亦只存得墓祭【杨氏曰:按《祠堂章》云,始祖亲尽则藏其主于墓所,然则墓所必有祠堂以奉墓祭】

深衣章云:度用指尺。杨氏曰:按《说文》:周制,寸、尺、咫、寻皆以人之体为法。

杨氏云:「按《礼记·深衣篇》云:『袂之长短,反屈之及肘。』然则未尝以一幅为拘。」

蔡渊云深衣方领与属衽钩边之制,先生谓方领者,只是衣领既交,则自有如矩之象;谓属衽钩边者,只是连续裳旁,无前后幅之缝,左右交钩即为钩边,非有别布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方领之说,先生已修之家礼矣,而属衽钩边则未及修焉。

复按《礼记》云衽当旁,郑注云衽谓裳幅所交裂也。凡衽者,或杀而下,或杀而上,是以小要取名焉。属衣则垂而放之,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上下相变【玉藻】又云续衽钩边,郑注云续犹属也【属音烛】衽在裳旁者也,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钩边若今曲裾也。又云纯边【纯之允反】郑注云纯谓缘之也,边衣裳之侧【深衣】郑氏释续衽之义则甚明白,其释钩边之义以钩如鸟喙必钩,既已难晓,而引曲裾为证,又复不可考矣。惟朱先生之说为简明,盖钩有交互之义【谚所谓钩牵钩连是也】边者裳幅之侧,谓其相掩而交钩也。接《荀子》云钩有须,卵有毛【鸟之喙无须而曰有须,卵无毛而曰有毛,盖坚白异同之论也】则钩者似又鸟喙之别名也。因附记于此。衽盖衣襟交结之处,所谓左衽右衽是也。若夫交觧布一幅,防而缀于衣之衽处,下垂以掩裳际,以其上属于衽,故因得衽之名。注所谓衽在裳旁者也。布之交觧而属于衣者,既谓之衽,故其交觧而为深衣之裳者,亦因得衽之名。注所谓衽谓裳幅所交裂者也。

杨氏曰:「请期之礼,具书遣使如女氏。女氏受书,复书礼宾使者,复命并同纳采之仪。」

【使者致辞一用仪礼。按杨氏于家礼多欲从仪礼及温公书仪之详。愚谓文公固曰畧浮文务本实以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意矣。故今不得而悉録之也】

先生曰:「亲迎之礼,恐当从伊川之说为是。近则迎于其国,逺则迎于其馆【妻家就迎设一处,壻即就彼迎归】

先生曰:「昏礼用命服,乃是吉礼。如士乘墨车而执鴈,皆大夫之礼也。」

先生曰:「仪礼虽无娶妻告庙之文,而左传曰:『围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是古人亦有告庙之礼。」问:「左氏先配后祖之说?」先生曰:「左氏固难尽信,然其后说亲迎处,亦有布几筵告庙而来之说,恐所谓后祖者,讥其失此礼耳。」

杨氏曰:「勉斋先生定龚氏亲迎礼,主人迎于门外,西靣再拜,宾东靣答拜。主人揖入,三揖三让。主人并西靣,賔升北靣,奠鴈。今宜从之。」

司马公曰:「女子与文夫为礼,则侠【音夹】拜;男子以再拜为礼,女子以四拜为礼。古无壻妇交拜之仪,今世俗始相见交拜,拜致

译杨氏说:“祔位,是指旁系亲属中没有后代以及辈分低却先去世的人,在祭祀高祖完毕后,就让人酌酒献祭给高祖,曾祖、祖考都是这样。”

先生说:“元旦时,在官府任职的人,在朝廷拜谒的礼节,恐怕不能专心于祭祀之事。我在乡里却只在除夕前三四天举行仪式,这也还需要斟酌。问:世俗节日的祭祀如何?先生说:‘韩魏公处理得好,称之为节祠,比正祭要简略。又说:现在的世俗节日,古代所没有的,所以古人虽然不祭祀,内心也自然安宁。今人既然认为重要,到了这一天,不能不思念祖先,又用那些物品来享祭。虽然不是礼制的正统,但也是人情所不能停止的。况且古人如果不祭祀,就不敢宴饮,何况现在在这些世俗节日,既然已经依据经典废除了祭祀,那么饮食宴乐,随俗自如,就不符合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在时祭之外,各自依照乡俗的旧例,用他们所崇尚的时节、所使用的物品,奉以大盘,陈列在庙中,用告朔的礼节来祭奠,那么大概就能符合隆重与简略的节度,而尽到曲折细致的情意,可以长久实行而没有疑问了。’【答南轩先生书】

先生说:“焚黄,近世在墓旁举行,不知道在礼制上有什么依据?张魏公赠谥,只在庙中告知,怀疑这才是符合礼制的。”

【按,先生文集有焚黄祝文说:告知于家庙】

问:现在士庶也有始基之祖,只祭祀四代,四代以上就可以不祭祀,对吗?先生说:“如果是始基之祖,想来也只保留墓祭。”【杨氏说:按《祠堂章》说,始祖亲尽则藏其主于墓所,那么墓所必有祠堂以奉墓祭】

《深衣章》说:度量用指尺。杨氏说:按《说文》:周代制度,寸、尺、咫、寻都以人的身体为法则。

杨氏说:“按《礼记·深衣篇》说:‘袖子的长短,反折过来到达肘部。’那么就不曾以一幅布为拘束。”

蔡渊说深衣方领与属衽钩边的制度,先生说方领,只是衣领既相交,就自然有像矩形的样子;说属衽钩边,只是连接裳的旁边,没有前后幅的缝,左右相交即为钩边,不是另外有一幅布裁得像钩子一样缀在裳的旁边。方领的说法,先生已经修订在家礼中了,而属衽钩边则来不及修订。

又按《礼记》说衽在旁,郑注说衽是指裳幅所交裂的地方。凡是衽,有的向下收狭,有的向上收狭,因此以小腰取名。属于衣就垂下来放开,属于裳就缝合以合前后,上下相变【玉藻】又说续衽钩边,郑注说续就是属【属音烛】衽在裳旁的,属连它不分开裳的前后。钩读如鸟喙必钩的钩,钩边像现在的曲裾。又说纯边【纯之允反】郑注说纯是指缘饰,边是衣裳的侧边【深衣】郑氏解释续衽的意思很明白,他解释钩边的意思以钩如鸟喙必钩,已经难以理解,而引曲裾为证,又不可考。只有朱先生的说法简明,大概钩有交互的意思【谚语所谓钩牵钩连是也】边是裳幅的侧边,说它们相掩而交钩。接《荀子》说钩有须,卵有毛【鸟之喙无须而说有须,卵无毛而说有毛,大概是坚白异同的论调】那么钩似乎又是鸟喙的别名。因此附记于此。衽大概是衣襟交结的地方,所谓左衽右衽就是。至于交解布一幅,防止而缀在衣的衽处,下垂以掩裳际,因为它上面属于衽,所以因此得到衽的名字。注所谓衽在裳旁的。布之交解而属于衣的,既然称为衽,所以其交解而为深衣之裳的,也因此得到衽的名字。注所谓衽谓裳幅所交裂的。

杨氏说:“请期之礼,详细书写派遣使者到女家。女家接受书信,回信礼宾使者,回命并同纳采的仪节。”

【使者致辞一用仪礼。按杨氏在家礼多想要从仪礼及温公书仪的详细。我认为文公固然说略去浮文务求本实以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意了。所以现在不能全部录下】

先生说:“亲迎之礼,恐怕应当从伊川的说法为是。近则迎于其国,远则迎于其馆【妻家就迎设一处,婿即就彼迎归】

先生说:“昏礼用命服,乃是吉礼。如士乘墨车而执雁,都是大夫之礼。”

先生说:“仪礼虽然没有娶妻告庙的文字,而左传说:‘围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是古人也有告庙之礼。”问:“左氏先配后祖的说法?”先生说:“左氏固然难以尽信,然而其后说亲迎处,也有布几筵告庙而来的说法,恐怕所谓后祖者,是讥讽其失此礼耳。”

杨氏说:“勉斋先生定龚氏亲迎礼,主人迎于门外,西面再拜,宾东面答拜。主人揖入,三揖三让。主人并西面,宾升北面,奠雁。现在宜从之。”

司马公说:“女子与丈夫为礼,则侠【音夹】拜;男子以再拜为礼,女子以四拜为礼。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始相见交拜,拜致

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

先生曰:「某定昏礼,亲迎用温公入门以后,则从伊川。又曰:人著书,只是自入些已意,便做病。司马文正与伊川定昏礼,都是依仪礼,只是各改一处,便不是古人意。司马礼云:『亲迎奠鴈见主,昏者即出【不先见妻父母者,盖以妇未先见舅姑也】是古礼如此。伊川却教拜了又入堂,拜大男小女,这不是。伊川云:『壻迎妇既至,即揖入内,次日见舅姑,三月而庙见』,是古礼。司马礼却说:『妇入门即拜影堂』,这又不是。古人初未成妇,次日方见舅姑,盖先得于夫,方可见舅姑,到两三月得舅姑意了,舅姑方令见祖庙。某思量,今亦不能三月之久,亦须第二日见舅姑,第三日庙见乃安。」

译恭敬,也是事理上应当的,不可废弃。”

先生说:“我制定昏礼时,亲迎环节采用司马光(温公)入门以后的做法,之后就遵循程颐(伊川)的意见。又说:人著书立说,只要掺杂进一些自己的私意,就会成为弊病。司马文正公与伊川先生制定昏礼,都是依据《仪礼》,只是各自改动了一处,便不符合古人的本意了。司马光的礼制说:‘新郎亲迎,奠雁后见到主婚人,新娘随即出来(之所以不先拜见公婆,是因为妇人还未先拜见公婆)’,这是古礼如此。伊川却教导拜过之后又进入厅堂,拜见长子幼女,这不对。伊川说:‘新郎迎娶新娘到达后,就作揖引入内室,第二天拜见公婆,三个月后在宗庙拜见祖先’,这是古礼。司马光的礼制却说:‘新娘入门就拜见影堂’,这又不对。古人起初还未正式成为妇人,第二天才拜见公婆,大概是因为先得到丈夫的认可,才能拜见公婆,等到两三个月得到公婆的欢心后,公婆才让拜见祖庙。我考虑,如今也不能等待三个月之久,也必须在第二天拜见公婆,第三天拜见祖庙才稳妥。”

高氏曰:「始死,废牀,寝于地【人始生在地,故废牀寝于地,庶其生气之复也。】本出《仪礼记》及《丧大记】

司马公曰:古者死之明日,小敛;又明日,大敛。颠倒衣裳,使之正方,束以绞紟,韬以衾冒,皆所以保其肌体也。今世俗有袭而无大小敛,所阙多矣。然古者士袭衣三称【衣单复具曰称】等而上之,有差,此非贫者所能办也。今从简易,袭用衣一称,小大敛则据死者所有之衣及亲友所襚之衣,随宜用之。若衣多,不必尽用也。杨氏曰:按高氏一用礼经,袭敛用衣多,故袭有冒,小敛有布绞,大敛有布绞、布紟。司马公欲从简易,袭敛用衣少,故小敛虽有布绞,而袭则无冒,大敛则无绞紟,此为踈畧。先生初述家礼,皆取司马公书仪,后与学者论礼,以高氏丧礼为最善,遗命治丧,俾用仪礼,此可以见其去取折▯之意矣。然欲悉从高氏之说,诚非贫者所能办,有如司马公之所虑者,但当量其力之所及可也。

复按李方子述《先生年谱》云:诸生入问疾,叶味道因请曰:“先生之疾革矣,万一不讳,当用书仪乎?”曰:“踈畧。”范元裕请曰:“用《仪礼》乎?”先生摇首。蔡沉复请曰:“《仪礼》、书仪参用如何?”乃颔之。然则通古今之变,参详畧之中,酌贫富之宜,学礼者不可以不谨也。

问重先生曰:「三礼图有画象可考,然且如温公之说,亦自合时之宜,不必过泥于古也。」杨氏曰:「按礼,大夫无主者,束帛依神。温公用魂帛,盖本于此。」高氏曰:「古人遗衣裳,必置于灵座,既而藏于庙中,恐当从之,而加魂帛于其上可也。」

杨氏曰:丧服制度,惟辟领一节,防袭差误,自《通典》始。按《丧服记》云:「衣二尺有二寸,盖指衣身自领至要之长而言之也。」用布八尺八寸,中断以分左右为四尺四寸者二,又取四尺四寸者二,中折以分前后为二尺二寸者四。此即寻常度衣身之常法也。合二尺二寸者四,叠为四重,从一角当领处四寸下取方裁入四寸,乃《记》所谓「适博四寸」,注防所谓「辟领四寸」是也。辟,犹开也。从一角当领处取方裁开入四寸,故曰「辟领」。以此辟领四寸反折向外,加两肩上以为左右适,故曰「适」,乃防所谓「两相向外各四寸」是也。辟领四寸既反折向外,加两肩上以为左右适,故后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当脊而相并,谓之「濶中」;前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当胷而相对,亦谓之「濶中」。此则衣身所用布之数与裁之之法也。注又云:「加辟领八寸,而又倍之者」,谓别用布一尺六寸以塞前后之濶中也。布一条,纵长一尺六寸,横濶八寸,又纵折而中分之,其下一半裁断左右两端各四寸,除去不用,只留中间八寸,以加后之濶中元裁辟领各四寸处而塞其阙【当脊相并处】此所谓「加辟领八寸」是也。其上一尺六寸不裁,以布之中间从项上分左右对折向前垂下,以加于前之濶中与元裁断处【当胷相对处】相接,以为左右领也。夫下一半加于后之濶中者,用布八寸;而上一半从项而下以加于前之濶中者,又倍之而为一尺六寸焉。此所谓「而又倍之者」是也。此则衣领所用之布与裁之之法也。古者衣服吉防异制,故衰服领与吉服领不同,而其制如此。注又云:「凡用布一尺四寸者,衣身八尺八寸,衣领一尺六寸,合为一丈四寸也【此是用布正数,又当少寛其布以为针缝之用】然此即衣身与衣领之数,若负衰带下及两衽,又在此数之外矣。但领必有祫,此布。何从出乎?曰:衣领用布濶八寸而长一尺六寸。古者布幅濶二尺二寸,除衣领用布濶八寸之外,更余濶一尺四寸而长一尺六寸,可以分作三条,施于祫而适足,无余欠也。《通典》以辟领为适本用,注防又自谓《丧服记》文难晓,而用臆说以参之,既别用布以为辟领,又不言制领所用何布,又不计衣身衣领用布之数,失之矣。但知衣身八尺八寸之外,又别用布一尺六寸以为领,凡用布共一丈四尺,则文义不待辨而自明矣。

又按《丧服记》及注

译高氏说:“人刚死时,撤去床铺,睡在地上【人刚出生时在地上,所以撤去床铺睡在地上,或许能使生气恢复。】”这话本出自《仪礼记》和《丧大记》。

司马公说:古代人死后第二天,举行小敛;又过一天,举行大敛。把衣服颠倒过来,使其方正,用绞带和紟带捆束,用衾和冒覆盖,这都是为了保护尸体的肌肤。如今世俗只有袭衣而没有大小敛,缺失的地方很多。然而古代士人袭衣用三套【单衣和复衣各一套称为一称】,地位越高,等级差别越大,这不是贫穷人家所能办到的。现在遵循简便的原则,袭衣只用一套,小敛和大敛则根据死者所有的衣服以及亲友赠送的衣服,酌情使用。如果衣服多,不必全部使用。杨氏说:考察高氏完全依照礼经,袭衣和敛衣用的衣服多,所以袭衣有冒,小敛有布绞,大敛有布绞和布紟。司马公想要遵循简便,袭衣和敛衣用的衣服少,所以小敛虽然有布绞,但袭衣没有冒,大敛没有绞紟,这显得粗疏简略。先生起初叙述家礼,都采用司马公的《书仪》,后来与学者讨论礼制,认为高氏的丧礼最为完善,临终遗命治丧,让人使用《仪礼》,这可以看出他取舍权衡的意思了。然而想要完全依照高氏的说法,确实不是贫穷人家所能办到的,正如司马公所顾虑的那样,只应当衡量自己的力量所能达到的程度就可以了。

又考察李方子叙述的《先生年谱》说:学生们进入询问病情,叶味道于是请求说:“先生的病危重了,万一不幸去世,应当使用《书仪》吗?”先生说:“粗疏简略。”范元裕请求说:“使用《仪礼》吗?”先生摇头。蔡沉又请求说:“《仪礼》和《书仪》参合使用怎么样?”先生点头同意。那么贯通古今的变化,参详简略的中间,斟酌贫富的适宜,学习礼制的人不可以不谨慎。

问重先生说:“《三礼图》有画像可以考证,然而即使如温公的说法,也自然符合时宜,不必过于拘泥于古代。”杨氏说:“考察礼制,大夫没有主祭人的,用束帛依附神灵。温公使用魂帛,大概本于此。”高氏说:“古人遗留的衣服,必定放在灵座上,后来藏在庙中,恐怕应当跟随这种做法,而在上面加上魂帛是可以的。”

杨氏说:丧服的制度,只有辟领这一节,防止袭衣时的差错,是从《通典》开始的。考察《丧服记》说:“衣长二尺二寸,大概是指衣身从领到腰的长度而言。”用布八尺八寸,从中间断开分为左右两部分,各为四尺四寸两块,又取四尺四寸的两块,从中间折叠分为前后四块,各为二尺二寸。这就是平常测量衣身的常规方法。将四块二尺二寸的布,叠成四层,从一角当领处向下四寸的地方,取方形裁入四寸,这就是《记》所说的“适博四寸”,注和防所说的“辟领四寸”的意思。辟,就是开的意思。从一角当领处取方形裁开四寸,所以叫“辟领”。把这辟领四寸反折向外,加在两肩上作为左右适,所以叫“适”,这就是防所说的“两相向外各四寸”的意思。辟领四寸既反折向外,加在两肩上作为左右适,所以后面的左右各有四寸的空处对着脊背而相并,称为“濶中”;前面的左右各有四寸的空处对着胸口而相对,也称为“濶中”。这就是衣身所用布的数量和裁剪的方法。注又说:“加辟领八寸,而又倍之的”,是说另外用布一尺六寸来填补前后的濶中。布一条,纵向长一尺六寸,横向宽八寸,又纵向折叠并从中间分开,下面一半裁断左右两端各四寸,除去不用,只留中间八寸,加在后面的濶中原裁辟领各四寸的地方来填补空缺【对着脊背相并的地方】,这就是所说的“加辟领八寸”的意思。上面一尺六寸不裁断,用布的中间从项上分左右对折向前垂下,加在前面的濶中与原来裁断的地方【对着胸口相对的地方】相接,作为左右领。下面一半加在后面的濶中者,用布八寸;而上面一半从项下加在前面的濶中者,又加倍为一尺六寸。这就是所说的“而又倍之”的意思。这就是衣领所用布的数量和裁剪的方法。古代衣服吉服和丧服制度不同,所以衰服的领和吉服的领不同,其制度就是这样。注又说:“凡用布一尺四寸的,衣身八尺八寸,衣领一尺六寸,合计为一丈四寸【这是用布的正数,又应当稍微放宽布以作为针缝之用】然而这就是衣身和衣领的数量,如果负衰带下及两衽,又在这个数量之外了。但领必定有祫,这布从哪里来呢?回答说:衣领用布宽八寸而长一尺六寸。古代布幅宽二尺二寸,除去衣领用布宽八寸之外,还剩余宽一尺四寸而长一尺六寸,可以分作三条,施于祫而正好足够,没有多余或缺少。《通典》以辟领为适本用,注和防又自己说《丧服记》的文字难以理解,而用臆想来参合,既另外用布作为辟领,又不说制领所用的是什么布,又不计算衣身衣领用布的数量,失之矣。只知道衣身八尺八寸之外,又另外用布一尺六寸作为领,凡用布共一丈四尺,那么文义不待辨而自明了。

又考察《丧服记》及注

云:「袂二尺二寸,缘衣身二尺二寸,故左右两袂亦二尺二寸,欲使纵横皆正方也。」《丧服记》又云:「袪尺二寸,袪者袖口也。袂二尺二寸,缝合其下一尺,留上一二寸,以为袖口也。」

译说:“袖长二尺二寸,衣身边缘也是二尺二寸,所以左右两袖也都是二尺二寸,这是为了使纵横方向都成为正方形。”《丧服记》又说:“袖口宽一尺二寸,‘袪’就是袖口。袖长二尺二寸,将下面一尺缝合,留下上面的一尺二寸,作为袖口。”

又按《丧服记》云:「衣带下尺,缘古者上衣下裳,分别上下,不相侵越。衣身二尺二寸,仅至腰而止,无以掩裳。上祭故于衣带之下,用纵布一尺,上属于衣,横绕于腰,则以腰之濶狭为凖,所以掩裳上祭,而后缀两衽于其旁也。」已上度用指尺【中指中节为寸】首绖、腰绖围九寸、七寸之类,亦同。

杨氏曰:「仪礼注云:前有衰,后有负版,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之心,无所不在。防云:衰者,有哀推之志;负者,负其悲哀;适者,指适缘于父母,不念余事。又按注:防衰、负版、辟领,惟子为父母用之,旁亲则不用也。」

按《仪礼》丧服,于斩衰章首列冠绖衰裳杖屦之目【其制度则详见于本篇之记】自齐衰章而下,若牡麻绖之异于苴绖,冠布缨之异于绳缨,布带之异于绞带,削杖之异于苴杖,防屦之异于菅屦,悉数而详言之。若衰负版辟领,则无异于斩衰者,故不复言。自齐衰杖期以至缌麻,例应如此。又按《杂记》,大夫卜宅与▯日,有司麻衣布衰布带,因丧屦,缁布冠不蕤。郑注云:“麻衣,白布深衣而着衰焉,及布带缁布冠。”此服非纯吉,亦非纯凶也。防云:“麻衣谓白布深衣【十五升吉布也】布衰谓麤衰也。”皇氏云:“以三升半布为衰,长六寸,广四寸,缀于深衣前当胷上,又有负版,长一尺六寸,广四寸,布带以布为带【裒衰三年用布带】因丧屦谓因丧之绳屦【丧服小记云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缁布冠不蕤者,以缁布为冠,不加緌也。夫深衣吉服也,犹加衰及布带,况缌麻以上之服乎?有司非亲也,所服犹有衰用布带,况缌麻以上之亲乎?又况丧服自斩衰至缌麻,布绖有带,服必相称,不应有绖带而无衰及负版辟领。注以为用之父母而不用之旁亲,似未然也。

杨氏曰:「家礼用书仪,服制妇人皆不杖,与《丧大记》《丧服小记》不同,恨未得质正。」

【丧大记》云:“三日,子夫人杖;五日,大夫、世妇杖。”《丧服小记》云:“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先生曰:宗法虽未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父为长子三年,是亦爱礼存羊之意,不可妄有改易也。如汉时宗子法已废,然其诏令犹云「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是此礼犹在也。岂可谓宗法废而庶子皆得为父后者乎?杨氏曰:不杖期章,其正服当添姊妹既嫁相为服一条,其义服当添父母在为妻一条。先生曰:丧礼须从《仪礼》为正,如父在为母期,非是薄于母,只为尊在其父,不可复尊在母。然亦须心丧三年,这般处皆是大项事,不是小节目,后来都失了。而今国家法为所生父母皆心丧三年,此意甚好。杨氏曰:今服制令,庶子为后者为其母缌,亦觧官申心丧三年。母出及嫁为父后者,虽不服,申心丧三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不杖期,亦解官申心丧三年。嫡孙祖在为祖母齐衰杖期,虽期而除,仍心丧三年。

杨氏曰:长子主丧,以奉馈奠,以子为母,丧恩重,服重,故也。朔奠则父为主者,朔殷奠以尊者为主也。《丧服小记》曰: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虞卒哭皆殷祭,故也。朔祭亦殷祭,故夫主之。

杨氏曰:按程子、张子与朱先生后来之说【见祭礼降神条】奠酒则安置于神座前,既献则彻去。酹者,初酌酒则倾少酒于茅,代神祭也。今人直以奠为酹,而尽倾之于地,非也。与《家礼》所谓“入酹,跪酹”似相抵牾【吊奠▯条】当以后来之说为正。

问合▯夫妇之位,先生曰:「某▯亡室时,只存东畔一位,亦不会考礼,是如何?」陈安卿云:「地道以右为尊,恐男当居右。」先生曰:「祭时以西为上,则▯时亦当如此方是。」廖子晦问▯法,先生曰:「后来讲究木椁、沥清,似亦无益,但于穴底先铺炭屑,筑之厚一寸许,其上即铺沙灰,四旁即用炭屑,侧厚寸许,下与先所铺者相接【此所谓四旁,谓沙灰之四旁也】筑之既平,然后安石椁于其上,四旁又下三物如前【此所谓四旁,谓石椁之四旁也】棺底及棺四旁上靣

译又查《丧服记》说:“衣带下方一尺,是因为古代上衣下裳,区分上下,不相混淆。衣身长二尺二寸,仅仅到腰部就停止了,无法遮盖下裳。所以在祭祀时,在衣带下方,用一尺长的纵布,上端系在衣服上,横向缠绕在腰间,以腰部的宽窄为标准,用来遮盖下裳的上缘,然后在两侧缝上两个衣襟。”以上测量所用的指尺【以中指中节为一寸】,首绖、腰绖周长九寸、七寸等,也是如此。

杨氏说:“《仪礼注》说:前面有衰,后面有负版,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之心,无处不在。郑玄说:衰,表示有哀痛推及之志;负,表示背负悲哀;适,指专心于父母的丧缘,不念其他事情。又查注:防衰、负版、辟领,只有儿子为父母才使用,旁系亲属则不使用。”

查《仪礼》丧服,在斩衰章开头列出了冠、绖、衰、裳、杖、屦的项目【其制度则详见于本篇的记】,从齐衰章往下,如果牡麻绖不同于苴绖,冠布缨不同于绳缨,布带不同于绞带,削杖不同于苴杖,防屦不同于菅屦,都详细列举并详尽说明。至于衰、负版、辟领,则与斩衰没有不同,所以不再提及。从齐衰杖期一直到缌麻,按理都应该是这样。又查《杂记》,大夫占卜宅地及下葬日期,有司穿麻衣、布衰、布带,穿丧屦,戴缁布冠不加缨。郑玄注说:“麻衣,是白布深衣而穿着衰,以及布带、缁布冠。”这种服饰不是纯粹的吉服,也不是纯粹的凶服。郑玄说:“麻衣是指白布深衣【十五升的吉布】,布衰是指粗衰。”皇氏说:“用三升半布做衰,长六寸,宽四寸,缝在深衣前胸上,又有负版,长一尺六寸,宽四寸,布带是用布做的带子【为父母守丧三年用布带】,因丧屦是指沿用丧服的绳屦【《丧服小记》说齐衰三月与大功相同者用绳屦】,缁布冠不蕤者,是用缁布做冠,不加缨。深衣是吉服,尚且加上衰及布带,何况缌麻以上的丧服呢?有司不是亲属,所穿的服饰尚且有衰用布带,何况缌麻以上的亲属呢?又何况丧服从斩衰到缌麻,布绖有带,服饰必定相称,不应有绖带而没有衰及负版辟领。郑注认为用于父母而不用于旁系亲属,似乎未必正确。”

杨氏说:“《家礼》采用《书仪》,服制规定妇人都不持杖,与《丧大记》《丧服小记》不同,遗憾未能得到质正。”

【《丧大记》说:“三天后,子、夫人持杖;五天后,大夫、世妇持杖。”《丧服小记》说:“女子在室为父母服丧,主持丧事的人不持杖,则儿子一人持杖。”】

先生曰:宗法虽然未能建立,但服制自然应当遵循古制。父亲为长子服丧三年,这也是爱礼存羊的意思,不可随意更改。比如汉代宗子法已经废除,但其诏令还说“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这说明此礼尚存。难道能说宗法废除了,庶子都可以为父后吗?杨氏曰:不杖期章,其正服应当添加姊妹既嫁相为服一条,其义服应当添加父母在为妻一条。先生曰:丧礼须以《仪礼》为准,比如父在为母服期,并非轻视母亲,只是因为尊者在父亲,不可再尊在母亲。但也必须心丧三年,这类都是大事,不是小细节,后来都丢失了。如今国家法令规定为所生父母都心丧三年,这个意思很好。杨氏曰:如今服制法令,庶子为后者为其母服缌麻,也解官申行心丧三年。母亲被休弃及改嫁而为父后者,虽然不服丧,也申行心丧三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不杖期,也解官申行心丧三年。嫡孙祖在为祖母服齐衰杖期,虽然期年除服,仍心丧三年。

杨氏曰:长子主持丧事,负责奉馈奠,因为儿子为母亲,丧恩重,服制重,所以如此。朔日祭奠则以父亲为主,因为朔日、殷祭以尊者为主。《丧服小记》说:妇人的丧事,虞祭、卒哭祭,由其丈夫或儿子主持。虞祭、卒哭祭都是殷祭,所以如此。朔祭也是殷祭,所以由丈夫主持。

杨氏曰:查程子、张子与朱先生后来的说法【见祭礼降神条】,奠酒则安置于神座前,献祭后撤去。酹,是初酌酒时倾少量酒于茅上,代替神祭祀。今人直接把奠当作酹,而全部倾倒在地下,这是不对的。与《家礼》所谓“入酹,跪酹”似乎相矛盾【吊奠〇条】,应当以后来的说法为准。

问合〇夫妇之位,先生曰:“某〇亡室时,只存东畔一位,也不会考礼,是怎么回事?”陈安卿云:“地道以右为尊,恐怕男应当居右。”先生曰:“祭时以西为上,则〇时也应当如此才是。”廖子晦问〇法,先生曰:“后来讲究木椁、沥清,似乎也没有益处,只是在穴底先铺炭屑,夯实厚约一寸,其上即铺沙灰,四旁即用炭屑,侧厚约一寸,下与先所铺者相接【这所谓四旁,是指沙灰的四旁】,夯实平整后,然后安石椁于其上,四旁又下三物如前【这所谓四旁,是指石椁的四旁】,棺底及棺四旁上面

复用沙灰实之【此谓棺之外椁之内】俟满加盖,复布沙灰,而加炭屑于其上,然后以土筑之,盈坎而止。盖沙灰以隔蝼蚁,愈厚愈佳。项尝见籍溪先生说,尝见用灰▯者,后因迁▯则见灰已化为石矣。炭屑则以隔木根之自外至者,亦里人改▯所亲见,故须令在沙灰之外,四靣周宻,都无缝罅,然后可以为固。但法中不许用石椁,故此不敢用全石,只以数片石合成,庻几不戾法意尔。」

译再用沙灰填实【这是指在棺木之外、外椁之内的空间】,等到填满后盖上盖板,再次铺上沙灰,然后在上面加上炭屑,最后用土夯实,填满墓穴为止。沙灰是用来隔绝蝼蚁的,越厚越好。项曾听籍溪先生说,曾经见过用石灰的,后来因为迁葬而打开墓穴,发现石灰已经化成了石头。炭屑则是用来隔绝从外面伸进来的树根的,这也是当地人在改葬时亲眼所见,所以必须让炭屑位于沙灰的外面,四面严密,毫无缝隙,这样才能坚固。但法规中不允许使用石椁,因此不敢使用完整的石头,只是用几片石头拼合而成,大概这样才不违背法规的本意罢了。

先生曰:「某旧为先人饰棺,考制度作帷荒,延平先生以为不切,而今礼文觉繁多,使人难行。后圣有作,必是裁减了,方始行得。」

先生曰:「伊川制士庻不用主,只用牌子。」又曰:「若是士人用主,亦无大利害。」又曰:「主式乃伊川先生所制,初非朝廷立法,固无官品之限。万一继世无官,亦难遽易,但继此不当作尔。牌子亦无定制,切意亦须是主之大小高下,但不为判合防中可也。」凡此皆是后贤义起之制,今复以意斟酌如此,若古礼则未有考也。杨氏曰:「古礼启殡,斩衰,男子括髪妇人髽。盖小敛括髪髽,启殡见尸柩,故变同小敛。今既不涂殡,则亦不启,虽不变服可也。启殡之后,男子免至虞卒哭皆免。今家礼皆不用。」

杨氏曰:「高氏礼遣奠之祝辞曰:『灵輀既驾,往即幽宅,载陈遣礼,永诀终天。』」

问:夫在妻之神主,宜书何人奉祀?先生曰:「旁注施于所尊,以下则不必书也。」

先生曰:「温公以虞祭读祝于主人之右,卒哭读祝于主人之左,盖得礼意。」

杨氏曰:高氏礼,卒哭之祝辞曰:「日月不居,奄及卒哭,叩地号天,五情糜溃,谨以清酌、庻羞哀荐成事,尚飨。」杨氏曰:父在,袝妣则父为主,乃是夫附妻于祖妣。三年丧毕,尚祔于祖妣,待父他日三年丧毕,递迁祖考妣、始妣考同迁也。胡泳曰:先生内子之丧主,只袝在祖妣之旁,此当为据。

先生曰:「古者昭穆之次,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故祔新死者于其祖父之庙,则为告其祖父以当迁他庙,而告新死者以当入此庙之渐也。今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以西为上之制,而无复左昭右穆之次。一有递迁,则羣室皆迁,而新死者当入于其祢之故室矣。此乃礼之大节与古不同,而为礼者犹执袝于祖父之文,似无意义。然欲遂变而祔于祢庙,则又非爱礼存羊之意。窃意与其依违牵制而均不免为失礼,曷若献议于朝,尽复公私之庙皆为左昭右穆之制,而一洗其缪之为快乎?」杨氏曰:「《仪礼》丧服记载衰、负版、辟领之制,而不言衰、负版、辟领何时而除。《家礼》并首绖并去于小祥之时,盖用司马公《书仪》云。」

按《间传》云:期而小祥,男子除乎首【谓首绖也】妇人除乎带【谓腰绖也】故《家礼》《书仪》以小祥去首绖也。

问:子为母大祥及禫,夫已无服,其祭当如何?先生曰:今礼几筵,必三年而除,则小祥、大祥之祭皆夫主之。但小祥之后,夫即除服,大祥之祭,恐须素服【如吊服可也】但改其祝词,不必言为子而祭也。先生曰:主祭者虽已除服,亦何害于与祭乎?但不可纯用吉服,须如吊服及忌日之服可也。

问祧主,先生曰:「天子诸侯有太庙夹室,祧主藏于其中,今士人家无此祧主,无可置处,不得已只埋于墓所。」先生曰:「横渠说,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其庙,此似为得礼。」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似亦有此意【李继善曰:「既祥而撤凡筵,其主且祔于祖父之庙,▯祫毕而后迁。」杨氏曰:「世次迭迁,昭穆继序,其事至重,家礼但以酒果告迁于祠堂,恐礼大轻,当于吉祭前一夕以荐告,还至毕乃题神主,厥明合祭毕,奉祧主埋于墓所,奉迁主、新主各归于庙。」高氏告祔迁祝文曰:「年月日,孝曾孙某罪积不灭,嵗及免丧,世次迭迁,昭穆继序,先王制礼,不敢不至】

司马公曰:「士虞礼注云:自丧至禫,凡二十七月。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禫祭在祥月之中。今律▯三年之丧,皆二十七月而除,不可违也。」先生曰:「二十五月祥后便禫,看来当如王肃之说,于是月禫,从月乐之说为顺【檀弓】而今从郑之说,虽是礼疑从厚,然未为当。」

先生曰:「荐新告朔,吉凶相袭,似不可行。未▯可废,既▯则使轻服,或已除者入庙行礼可也。四时大祭,既▯亦不可行。如韩魏公所谓节祠者,则如荐新行之可也。」又曰:「顷年居丧,于四时正祭则不

译先生说:“我过去为先人装饰棺木,考察制度制作了帷荒,延平先生认为这不切实际,而现在的礼仪条文觉得繁多,使人难以实行。后世圣人有所作为,必定会加以裁减,才能实行得通。”

先生说:“伊川先生制定士庶人的丧礼不用神主,只用牌子。”又说:“如果是士人用神主,也没有大的利害关系。”又说:“神主的形制是伊川先生所制定的,起初并非朝廷立下的法规,本来就没有官品等级的限制。万一后代子孙没有官职,也难以立刻更改,只是继承者不应当这样做。牌子也没有固定的制度,切意认为也必须是神主的大小高下,只要不做判合防中的样式就可以了。”所有这些,都是后世贤者根据义理创立的制度,现在又凭心意斟酌成这样,至于古礼则没有考证。杨氏说:“古礼启殡时,穿斩衰服,男子束发,妇人结髽。大概小敛时束发结髽,启殡时见到尸柩,所以变化同小敛一样。现在既然不涂殡,也就不启殡,即使不改变服饰也可以。启殡之后,男子免冠直到虞祭、卒哭都免冠。现在的家礼都不使用这些。”

杨氏说:“高氏礼中遣奠的祝辞说:‘灵车已经驾好,前往幽静的宅第,陈列遣奠的礼仪,永远诀别,直至天终。’”

问:丈夫在妻子神主旁,适宜书写何人奉祀?先生说:“旁注施于所尊的人,以下的人就不必书写了。”

先生说:“司马光在虞祭时读祝辞于主人的右边,卒哭时读祝辞于主人的左边,大概符合礼意。”

杨氏说:“高氏礼中,卒哭的祝辞说:‘日月不停留,忽然到了卒哭之时,叩地号天,五种情感溃散,谨以清酒、各种美味哀痛地进献成事,请享用。’”杨氏说:“父亲在世,祔祭妣时则由父亲做主,这是将妻子附祭于祖妣。三年丧期结束后,仍然附祭于祖妣,等到父亲日后三年丧期结束,依次迁移祖考妣、始妣考一同迁移。”胡泳说:“先生内子去世的神主,只附祭在祖妣旁边,这应当作为依据。”

先生说:“古时候昭穆的次序,昭永远是昭,穆永远是穆,所以将新死的人附祭于其祖父的庙,是为了告知祖父应当迁移到其他庙,并告知新死的人应当逐渐进入这个庙。现在公私的庙都是同堂异室,以西为上,而没有左昭右穆的次序。一旦有依次迁移,那么群室都要迁移,而新死的人应当进入其父的旧室。这是礼的大节与古不同,而制定礼仪的人还坚持附祭于祖父的条文,似乎没有意义。然而想要立刻改变而附祭于父庙,又不是爱礼存羊的意思。私下认为与其犹豫牵制而都不免失礼,何不向朝廷献议,完全恢复公私庙都为左昭右穆的制度,而彻底洗去其谬误,这才是痛快的事呢?”杨氏说:“《仪礼》丧服记载衰、负版、辟领的制度,而不说衰、负版、辟领何时除去。《家礼》将首绖一并去掉于小祥之时,大概是用司马公《书仪》的说法。”

按照《间传》说:一年而小祥,男子除去首绖【指首绖】,妇人除去带【指腰绖】,所以《家礼》《书仪》在小祥时除去首绖。

问:儿子为母亲举行大祥及禫祭,丈夫已经没有丧服,其祭祀应当如何?先生说:“现在的礼仪几筵,必定三年才除去,那么小祥、大祥的祭祀都由丈夫做主。只是小祥之后,丈夫就除去丧服,大祥的祭祀,恐怕需要穿素服【如吊服也可以】,只是改变祝辞,不必说为儿子而祭祀。”先生说:“主祭的人虽然已经除去丧服,又有什么妨碍于参与祭祀呢?只是不可完全使用吉服,必须像吊服及忌日的服饰那样。”

问祧主的事,先生说:“天子诸侯有太庙夹室,祧主藏在其中,现在士人家里没有这种祧主,没有放置的地方,不得已只埋在墓所。”先生说:“横渠说,三年后在太庙举行祫祭,趁着祭毕还主的时候,于是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都归于其庙,这似乎符合礼意。”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似乎也有这个意思【李继善说:‘既祥而撤凡筵,其主且祔于祖父之庙,〇祫毕而后迁。’”杨氏说:“世次依次迁移,昭穆继承次序,这件事非常重大,家礼只用酒果告迁于祠堂,恐怕礼仪太轻,应当在吉祭前一夕以荐告,还至毕乃题神主,第二天合祭毕,奉祧主埋于墓所,奉迁主、新主各归于庙。”高氏告祔迁祝文说:“年月日,孝曾孙某罪积不灭,嵗及免丧,世次迭迁,昭穆继序,先王制礼,不敢不至】”

司马公说:“士虞礼注说:自丧至禫,共二十七月。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禫祭在祥月之中。现在律〇三年之丧,都二十七月而除,不可违背。”先生说:“二十五月祥后便禫,看来应当如王肃的说法,于是月禫,从月乐的说法为顺【檀弓】,而现在从郑玄的说法,虽然是礼疑从厚,然而并不恰当。”

先生说:“荐新告朔,吉凶相袭,似乎不可行。未〇可废,既〇则使轻服,或已除者入庙行礼也可以。四时大祭,既〇亦不可行。如韩魏公所谓节祠者,则如荐新行之也可以。”又说:“顷年居丧,于四时正祭则不

敢举,而俗节荐享则以墨衰行之。盖正祭三献受胙,非居丧所可行;而俗节则惟普同一献,不读祝,不受胙也。」先生以子丧不举盛祭,就祠堂内致荐,用深衣幅巾,荐毕反丧服,哭奠子则至恸。

译我敢于举行祭祀,但在世俗的节庆荐享时,则穿着墨衰丧服进行。因为正式的祭祀有三献和接受胙肉,这不是居丧期间所能进行的;而世俗的节庆祭祀只是普遍统一地献上一杯酒,不诵读祝文,也不接受胙肉。」先生认为,在儿子丧期不举行盛大的祭祀,就在祠堂内致祭,身穿深衣、头戴幅巾,荐祭完毕后换回丧服,哭祭儿子时悲痛到了极点。

司马公曰:「王制: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注:祭以首时,荐以仲月。今国家享太庙,用孟月;自周六庙、濮王庙皆用仲月,以此私家不敢用孟月。」高氏曰:「何休曰:有牲曰祭,无牲曰荐。今人鲜用牲,惟设庻羞而已。」

问先生:“祭仪,时祭皆卜日,今闻却用二至二分祭,是如何?”先生曰:“卜日不定,虑有不防。温公亦云,只用分至亦可。”

【司马公曰:孟诜家祭仪,用二至二分。然今仕宧者,职业既繁,但时至事暇可以祭,则卜筮亦不必亥日及分至也。若不暇卜日,则止依孟仪,用分至于事亦便也】

司马公曰:「舅没则姑老,不与于祭。若或自欲预祭,则特位于主妇之前。参神毕升,立于酒壶之北,监视礼仪。或老疾不能久立,则休于他所,俟受胙,复来受胙,辞神而已。」司马公《书仪》祭及曾祖,有问伊川先生曰:「今人不祭高祖,如何?」曰:「高祖自有服,不祭甚非。某家却祭高祖。」又曰:「自天子至于庶人,五服未尝有异,皆至高祖服。既如是,祭祀亦须如是。」先生曰:「考诸程子之言,则虽三庙、一庙,以至祭寝,亦必及于高祖,但有防数之不同耳。疑此最为得祭祀之本意。今以祭法考之,虽未见祭必及高祖之文,然有月祭、享尝之别,则古者祭祀以逺近为防数,亦可见矣。礼家又言:大夫有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此则可为立三庙而祭及高祖之騐。但干祫之制,他未有考耳。」又曰:「主祭者游宧四方,或贵仕于朝,则奉二主以从之,于是为宜。盖上不失萃聚祖考精神之义【二主常相依,则精神不分矣】下使宗子得以田禄荐享祖宗,处礼之变而不失其中。所谓礼虽先王所未之有,而可以义起者,盖如此。但支子所得自主之祭,则当留以奉祀,不得随宗子而徙也。」又曰:「兄弟异居,庙初不异,只合兄祭而弟与执事,或以物助之为宜。向见说前辈有如此而相去逺者,则兄家设主,弟不立主,只于祭时旋设位以纸榜标记,逐位祭毕焚之,如此似亦得礼之变也。」先生尝书戒子塾曰:「吾不孝为先公弃捐,不及供养事先妣四十年,然愚无识知,所以承顔顺色,甚有乖戾。至今思之,常以为终天之痛,无以自赎。惟有嵗时享祀,致其谨洁,犹是可着力处。汝辈及新妇等,切宜谨戒。凡祭肉脔割之余及皮毛之属,皆当存之,勿令残秽防慢,以重吾不孝。」

陈淳曰:「降神在参神之后,然始祖、先祖之祭,只设虚位而无主,则又当先降而后参,不容以是为拘。」

伊川先生曰:「古者灌以降神,故以茅缩酌,谓求神于阴阳有无之间,故酒必灌于地。若奠酒则安置在此,今人以浇在地上,甚非也。既献则撤去可也。」横渠先生曰:「奠酒,奠,安置也。若言奠挚、奠枕是也。注之于地,非也。」朱先生曰:「酹酒有两说,一用郁鬯灌地以降神,则惟天子诸侯有之;一是祭酒,盖古者饮食必祭鬼神,自不能祭,故代之祭也。今人虽存其礼而失其义,不可不知。」问:「酹酒是少倾,是尽倾?」先生曰:「降神是尽倾。」

  【杨氏曰祭酒是少倾于地】

杨氏曰:「士虞礼无尸者,祝阖牖户如食。问注:如尸一食九饭之顷也。」

先生曰:某家旧时,时祭外有冬至、立春、季秋三祭。后以冬至、立春二祭,似僣,觉得不安,遂已之。季秋依旧祭祢。又曰:始祖之祭,似禘【冬至】先祖之祭,似祫【立春】问忌日黪巾之制,先生曰:如帕复相似,有四双带,当幞头。然先生尝书戒子云:比见墓祭土神之礼,全然灭裂,吾甚惧焉。既为先公托体山林,而祀其主者,岂可如此?今后可与墓前一様,菜果鲊脯共十器,肉鱼馒头各一大盘,凡所具之物,悉陈之。羮饭茶汤各一器,以尽吾宁亲事神之意,勿令少有隆杀。

问改▯曰:「须告庙而后告墓,方启墓以▯。▯毕奠而归,又告庙哭,而后毕事,方穏当。行▯更不必出主,祭告时却出主于寝。」

右文公门人三山杨复所附注于逐条之下者,可谓有功于家礼矣

译司马公说:“《王制》规定:大夫、士有封地就举行祭祀,没有封地就进献祭品。注解说:祭祀在季首之月举行,进献在季中月份举行。如今国家在太庙享祭,使用季首之月;自周六庙、濮王庙都使用季中月份,因此私家不敢使用季首之月。”高氏说:“何休说:有牺牲叫作祭,没有牺牲叫作荐。如今人们很少使用牺牲,只是摆设庶羞罢了。”

有人问先生:“祭祀的仪节,按时令祭祀都占卜日期,现在听说却用二至二分进行祭祀,这是怎么回事?”先生说:“占卜日期不固定,担心有无法防备的变故。温公也说,只使用分至也可以。”

【司马公说:孟诜的家祭仪节,使用二至二分。然而如今做官的人,职业既多且繁,只要时节到了且事务闲暇可以祭祀,那么占卜也不必拘泥于亥日以及分至。如果不暇占卜日期,那么就只依照孟诜的仪节,使用分至对于事务也便利。】

司马公说:“舅父去世后,姑母年老,不参与祭祀。如果她自己想要参与祭祀,就在主妇之前特设席位。参神完毕升堂,站在酒壶的北面,监视礼仪。如果年老有病不能久站,就在其他地方休息,等到接受胙肉时,再回来接受胙肉,辞谢神灵罢了。”司马公《书仪》中祭祀及曾祖,有人问伊川先生说:“如今人不祭祀高祖,怎么办?”先生说:“高祖自有丧服,不祭祀非常不对。我家却祭祀高祖。”又说:“从天子到庶人,五服未曾有差异,都到高祖服丧。既然这样,祭祀也必须这样。”先生说:“考察程子的言论,那么即使是三庙、一庙,乃至祭祀寝庙,也必定及于高祖,只是防范的等级不同罢了。怀疑这最符合祭祀的本意。如今用《祭法》来考察,虽然未见祭祀必定及于高祖的文字,但有月祭、享尝的区别,那么古人祭祀以远近作为防范的等级,也可以看出来了。礼学家又说:大夫有事省视其君,干祫及其高祖,这可以作为设立三庙而祭祀及于高祖的验证。只是干祫的制度,其他没有考证罢了。”又说:“主祭者游历四方,或者在朝廷做高官,那么奉持两位祖先的神主跟随他,于是为宜。因为上不失汇聚祖考精神的意义【两位神主常相依,那么精神就不分散了】,下使宗子得以用田禄荐享祖宗,处礼的变通而不失其中道。所谓礼虽然是先王所未有的,而可以因义而起,大概就是这样。只是支子所得自主的祭祀,就应当留下来奉祀,不得随宗子迁徙。”又说:“兄弟分家,庙起初不分开,只应当哥哥祭祀而弟弟参与执事,或者用财物资助为宜。以前听说前辈有如此而相距遥远的,那么哥哥家设神主,弟弟不设神主,只在祭祀时临时设位用纸榜标记,逐位祭毕焚烧它,这样似乎也得礼的变通。”先生曾经书写告诫子塾说:“我不孝为先公被抛弃,来不及供养,事先妣四十年,然而我愚昧无知,所以承颜顺色,很有乖戾之处。至今思之,常以为终天之痛,无以自赎。只有岁时享祀,致其谨洁,还是可着力的地方。你们及新妇等,切宜谨戒。凡祭肉脔割之余及皮毛之类,都应当保存,不要让残秽防慢,以加重我的不孝。”

陈淳说:“降神在参神之后,然而始祖、先祖的祭祀,只设虚位而没有神主,那么就应当先降而后参,不容以这个为拘泥。”

伊川先生说:“古人用灌酒以降神,所以用茅草缩酌,说是求神于阴阳有无之间,所以酒必定灌于地。如果奠酒就安置在此,如今人浇在地上,非常不对。既献就撤去可以。”横渠先生说:“奠酒,奠,安置的意思。如果说奠挚、奠枕是对的。注于地,不对。”朱先生说:“酹酒有两说,一用郁鬯灌地以降神,那么只有天子诸侯有;一是祭酒,大概古人饮食必祭鬼神,自不能祭,所以代之祭。如今人虽然存其礼而失其义,不可不知。”问:“酹酒是少倾,是尽倾?”先生说:“降神是尽倾。”

【杨氏说祭酒是少倾于地】

杨氏说:“《士虞礼》无尸者,祝阖牖户如食。问注:如尸一食九饭之顷也。”

先生说:我家旧时,时祭外有冬至、立春、季秋三祭。后来因为冬至、立春二祭,似乎僭越,觉得不安,于是停止。季秋依旧祭祢。又说:始祖之祭,似禘【冬至】先祖之祭,似祫【立春】问忌日黪巾之制,先生说:如帕复相似,有四双带,当幞头。然而先生曾经书写告诫子说:比见墓祭土神之礼,全然灭裂,吾甚惧焉。既为先公托体山林,而祀其主者,岂可如此?今后可与墓前一様,菜果鲊脯共十器,肉鱼馒头各一大盘,凡所具之物,悉陈之。羮饭茶汤各一器,以尽吾宁亲事神之意,勿令少有隆杀。

问改〇曰:“须告庙而后告墓,方启墓以〇。〇毕奠而归,又告庙哭,而后毕事,方穏当。行〇更不必出主,祭告时却出主于寝。”

右文公门人三山杨复所附注于逐条之下者,可谓有功于家礼矣

。复别出之以附于书之后,恐其间断文公本书也。抑文公此书欲简便而易行,故与《仪礼》或有不同【如妇人用今之衰裳吊丧者,徇俗而答拜之类】其所同者,又不能无详畧之异【如昏礼之六礼,丧礼袭敛用衣多少之类】杨氏徃徃多不满之意。复窃谓《仪礼》存乎古,《家礼》通于今;《仪礼》备其详,《家礼》居其要。盖并行而不相悖也。故文公虽着《家礼》,而尤拳拳于编集《仪礼》之书,遗命治丧,必令参酌《仪礼》书仪而行之。其意盖可见矣。好古而欲尽礼者,固有《仪礼》在。杨氏之说,有不得而尽録云。淳祐五年乙已嵗二月既望,上饶周复谨书。

译于是另外摘录出来附在本书之后,是担心会打断朱文公原书的文脉。况且朱文公编写这本书,旨在简便易行,所以与《仪礼》有时会有所不同【例如妇人穿着当时的衰裳去吊丧,顺从俗礼而答谢拜礼之类】;两者相同的地方,也不能没有详略的差异【例如婚礼中的六礼,丧礼中穿衣入殓所用衣物的数量之类】。杨氏往往对此多有不满。我又私下认为,《仪礼》保存的是古制,《家礼》通行于今世;《仪礼》详尽完备,《家礼》抓住要领。两者并行而不相违背。所以朱文公虽然著述了《家礼》,却仍然殷切地致力于编集《仪礼》一书,临终遗命办理丧事,一定要参酌《仪礼》和书仪来施行。他的用意大概可以明白了。喜好古制而想要尽到礼数的人,本来有《仪礼》在。杨氏的说法,因此不能全部收录。淳祐五年乙巳年二月十六日,上饶周复恭敬地书写。

家礼附録

译家礼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