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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医藏药征续编四

卷下 虻虫

医藏 · 已译 · 第 8–10 段

大陷胸丸证,似不具。然今按其方,此方之于治也。毒结于心胸之间,项亦强痛,如柔痉状者主之。本论但云:项亦强,强字之下,疑脱痛字。故大陷胸汤证曰: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者主之。又曰:心下满而硬痛者主之。汤法已然。丸方亦岂无强痛之证乎?然则此方,亦当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项背亦强痛者主之。比诸汤方其证但缓也耳。况有大黄有葶苈有甘遂有杏仁、芒硝,岂无项背心胸至少腹不强痛乎?是蜜之所以补其结毒疼痛也。

大半夏汤证曰:治呕、心下痞硬者。虽无急痛结痛之证,然其人呕,而心下痞硬,则岂无心胸不痛之证乎?故和蜜一升于一斗二升之水而煮之,但取蜜与药汁二升半,则是欲多得蜜之力也明矣。然则不可谓无所急痛矣。

甘草粉蜜汤证曰:毒药不止。《千金翼方》毒药作药毒为是,此方本主缓结毒急痛。故兼治一切药毒不止烦闷者。后世见之,以为蜜能解百药毒。蜜若解百药毒,则仲景之方,何其用蜜之多乎?夫蜜之于诸药也,能助其毒;又于其病毒也,能缓其急,犹粳米与小麦乎?甘草及粉,亦其功大抵相似,故如此方则为缓其急用之。凡蜜之为物,同诸药用之,则能助其毒。

今同甘草及粉用之,则又能缓其急痛也。烦闷,岂非药毒之急乎?又所以兼治蛔虫心痛也。

又按:所谓药毒者非攻病毒,毒药之药毒,而必是害人毒药之药毒矣,故曰药毒不止烦闷者。所谓烦闷者,非攻病毒毒药之烦闷,而害人药毒之烦闷也。苟止攻病毒毒药之烦闷者,非疾医之义矣。烦闷,是毒药之瞑眩也。岂其止之可乎?余故曰:此药毒者,非攻病毒毒药之药毒矣。由此观之,则蜜之功可以知矣(害人毒药者盖非医人误治之毒药)。甘遂半夏汤证曰:病者脉伏,其人欲自利,利反快。虽利,心下续坚满。按此证,非此方正证,此方盖芍药甘草汤证,而心下硬满呕者主之。夫芍药甘草汤之为方,非治疼痛拘挛急迫者乎?然则此方,亦岂得无治心下硬满疼痛急迫证矣乎?是所以合其蜜半升也。坚满之坚,当作硬。

卷下 蜜

辨误

《本草》曰:蜜和百药。李时珍曰:调和百药,而与甘草同功。此二说,俱以味之甘,故云有调和之功。盖甘草者,诸方多用之,蜜则不然。由是观之,蜜调和百药之说,最可笑矣。

虽然,若谓之治结毒疼痛急迫,则谓之与甘草同功亦可也。然则蜜有能缓病之急之功也,大抵与甘草相似矣。彼不知之而谓之调和者,所谓隔靴搔痒之类乎哉?或曰:大乌头煎、乌头汤、乌头桂枝汤,功何在于蜜乎?蜜有调和乌头之意。余曰:此不知治疗之法者言也。尝造此三方,去蜜用之,未尝见奏其功。如法者,况有服之如醉状者乎?故此三方,蜜之立功最居多矣。

蜜煎导之方。李时珍曰:张仲景治阳明结燥,大便不通,诚千古神方也。本论云: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也。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 按:此为以下七字,盖王叔和所搀入也。本论多有此句法,岂仲景之意乎?夫津液内竭与不竭,非治之所急也,宜随其证治之。故此证本有不可施大黄、芒硝者矣!今作此方以解大便初头硬者,则当须大便易而燥结之屎与蜜煎导俱烊解必下,岂谓之润燥可乎?宜谓之解燥结之屎矣!此非蜜之缓病之急之一切乎?时珍不知,而谓之润脏腑,通三焦、调脾胃者,最非也。凡仲景之为方,随证治之,则无一不神方者。岂唯此方特千古神方乎哉?又按此章,当作小便自利者,大便必硬,不可攻之。于是文本稳,法证备,始得其义。

卷下 蜜

品考

蜜者,本邦关东北国不产,但南海镇西诸州多产之。我们不择崖石土木诸蜜,皆生用之,不用炼法,唯宜漉过。王充曰:蜜为蜂液,食多则令人毒,不可不知,炼过则无毒矣。是王之说,为饵食言之。若为药材,则平人食之有毒,毒乃蜜之能也。炼过无毒,则同于不用。

无毒,岂得治病毒乎?

卷下

虫

主治干血。故兼治少腹满痛,及妇人经水不利。

卷下 虫

考证

下瘀血汤证曰:产妇腹痛。又曰:经水不利。

上一方, 虫二十枚。

土瓜根散证曰:带下、经水不利、少腹满痛、经一月再见者。又曰:阴 肿。

上一方, 虫三两。

大 虫丸证曰:羸瘦、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

上一方, 虫一升。

据此三方,则 虫能下干血,利经水明矣。脐下若有干血必痛,故兼治少腹满痛也。夫经水不利或一月再见者,亦以脐下有干血也。干血者,久瘀血也。是少腹结毒也,可按候之。

此

卷下 虫

互考

译大陷胸丸的证候,似乎没有记载完整。不过现在考察它的方剂,这张方剂所治疗的证候是:邪毒结聚在心胸之间,连颈项也强硬疼痛,像柔痉一样的,主治这种证候。本论只说“颈项也强硬”;“强”字下面,疑似脱漏了“痛”字。所以大陷胸汤的证候说:从心下直到少腹,坚硬胀满而疼痛,不能让人接近的,主治这种证候。又说:心下胀满而坚硬疼痛的,主治这种证候。汤剂的用法已经是这样了。丸剂的方子难道就没有强硬疼痛的证候吗?这样看来,这张方剂也应当主治从心下直到少腹坚硬胀满而疼痛、颈背也强硬疼痛的证候。与这些汤剂的方证相比,只是它的证候较为缓和罢了。何况方中有大黄、葶苈、甘遂、杏仁、芒硝,难道会没有颈背、心胸直到少腹强硬疼痛的证候吗?这就是用蜂蜜来缓解结聚邪毒和疼痛的原因。大半夏汤的证候说:治疗呕吐、心下痞硬。虽然没有急迫疼痛、结聚疼痛的证候,但病人呕吐而心下痞硬,难道会没有心胸部疼痛的证候吗?所以将一升蜂蜜加入一斗二升水中煎煮,只取蜂蜜和药汁共二升半,这显然是为了更多地取得蜂蜜的药力。这样看来,不能说它完全没有急迫疼痛的证候。甘草粉蜜汤的证候说:药毒不能停止。《千金翼方》把“毒药”作“药毒”,这样才是正确的;这张方剂本来主治结聚邪毒所致的急迫疼痛,使其缓解。所以兼治一切因药毒不能停止而烦闷的证候。后世看到这一点,就认为蜂蜜能够解除百药之毒。如果蜂蜜能够解除百药之毒,那么仲景的方剂为什么使用蜂蜜这么多呢?蜂蜜对于各种药物来说,能够辅助它们发挥药力;对于药物所致的邪毒,又能够缓解它的急迫性,这不就像粳米和小麦的作用吗?甘草和面粉的功效,大体上也与此相似,所以在这张方剂中,是用来缓解急迫症状的。凡是蜂蜜这种药物,与其他药物同用,就能够辅助它们发挥药力。现在与甘草和面粉同用,又能够缓解急迫疼痛。烦闷,难道不是药毒所致的急迫症状吗?这也是它兼能治疗蛔虫所致心痛的原因。又按语:所谓药毒,不是指攻伐邪毒的药物所产生的药毒,而一定是指会伤害人的毒药所产生的药毒,所以说“药毒不能停止而烦闷”。所谓烦闷,不是指攻伐邪毒的毒药所产生的烦闷,而是指伤害人的药毒所产生的烦闷。如果只把它理解为治疗攻伐邪毒的毒药所致的烦闷,就不符合良医的道理了。烦闷,是毒药产生的瞑眩反应。难道可以只把它止住吗?所以我说:这里所说的药毒,不是攻伐邪毒的毒药所产生的药毒。由此看来,就可以知道蜂蜜的功效了(所谓伤害人的毒药,大概不是医者误治所造成的毒药)。甘遂半夏汤的证候说:病人的脉象伏,想要自行下利,下利后反而觉得舒畅。虽然下利,心下仍然接着坚硬胀满。按语:这个证候不是这张方剂的主要证候;这张方剂大概是芍药甘草汤的证候,主治心下坚硬胀满而呕吐。芍药甘草汤这张方剂,难道不是治疗疼痛、拘挛、急迫的方剂吗?这样看来,这张方剂难道会没有治疗心下坚硬胀满、疼痛急迫的证候吗?这就是方中配合蜂蜜半升的原因。“坚满”的“坚”,应当作“硬”。下卷 蜂蜜 辨析错误 《本草》说:蜂蜜能够调和各种药物。李时珍说:蜂蜜能够调和各种药物,功效与甘草相同。这两种说法,都是因为蜂蜜味甘,所以说它有调和的功效。甘草在各种方剂中经常使用,蜂蜜却不是这样。由此看来,说蜂蜜能够调和各种药物,实在最可笑了。不过,如果说蜂蜜能够治疗结聚的邪毒和急迫疼痛,那么说它的功效与甘草相同,也可以。这样看来,蜂蜜确实有缓解疾病急迫症状的功效,大体上与甘草相似。他们不了解这一点,却说蜂蜜能够调和药物,这难道不是隔靴搔痒之类的说法吗?有人问:大乌头煎、乌头汤、乌头桂枝汤的功效,究竟与蜂蜜有什么关系呢?蜂蜜有调和乌头的作用。我说:这是不了解治疗方法的人所说的话。我曾经制作过这三张方剂,去掉蜂蜜使用,却从未见到它们发挥功效。如果按这种说法,何况还有服药后像醉酒一样的情况呢?所以这三张方剂中,蜂蜜所发挥的功效最多。蜜煎导的方剂。李时珍说:张仲景治疗阳明病燥结、大便不通,这确实是千古以来的神妙方剂。本论说:阳明病,自汗出,如果发汗后小便通利,这是体内津液已经枯竭了。即使大便坚硬,也不可以攻下。应当等到自己想要大便时,用蜜煎导使大便通下。按语:从“以下”到“七字”,大概是王叔和掺入的文字。本论中有很多这样的句法,难道是仲景的意思吗?津液是否枯竭,并不是治疗时最紧要的事情,应当随着证候来治疗。所以这个证候本来就有不能使用大黄、芒硝的情况!现在制作这张方剂来解除大便起初坚硬的情况,应当使大便先容易排出,并使燥结的粪便与蜜煎导一起熔化分解后排出,难道能称为润燥吗?应当说它是解除燥结粪便才对!这不正是蜂蜜缓解疾病急迫症状的全部作用吗?李时珍不了解这一点,却说蜂蜜能够润泽脏腑、疏通三焦、调和脾胃,这是最错误的说法。凡是仲景所制定的方剂,都是随着证候来治疗的,因此没有一张不是神妙方剂。难道只有这张方剂特别称得上千古神方吗?又按语:这一章应当作“小便通利者,大便必然坚硬,不可攻下”。这样文字才稳妥,治疗方法和证候才完备,才能得到它的真正含义。下卷 蜂蜜 品种考察 蜂蜜,本国的关东、东北地区不出产,只有南海、镇西各州出产较多。我们不选择产自山崖、岩石、泥土、树木等处的各种蜂蜜,都直接使用,不采用炼制的方法,只应当滤过。王充说:蜂蜜是蜜蜂的液体,吃得多就会使人中毒,这一点不可不知;炼制过就没有毒了。这是王充从作为食物的角度来说的。如果作为药材,那么常人吃了它就会中毒;这种毒性正是蜂蜜所具有的药力。炼制过后没有毒性,就等同于没有使用它。没有毒性,怎么能够治疗邪毒呢?下卷 虫 虫主治干血。所以兼治少腹胀满疼痛,以及妇女月经不畅。下卷 虫 考证 下瘀血汤的证候说:产妇腹痛。又说:月经不畅。以上一张方剂中,〔缺字〕虫用二十枚。土瓜根散的证候说:带下、月经不畅、少腹胀满疼痛,月经一个月来两次。又说:阴部肿胀。以上一张方剂中,〔缺字〕虫用三两。大〔缺字〕虫丸的证候说:身体羸瘦、腹部胀满而不能饮食、体内有干血、肌肤粗糙错杂、两眼昏暗发黑。以上一张方剂中,〔缺字〕虫用一升。根据这三张方剂可知,〔缺字〕虫能够攻下干血,使月经通畅,这一点很清楚了。脐下如果有干血,就一定会疼痛,所以也兼治少腹胀满疼痛。月经不畅,或者一个月来两次,也是因为脐下有干血。干血,就是长期积留的瘀血。这就是少腹结聚的邪毒,可以通过按压来察看。此〔句未完〕 下卷 虫 互相考证

下瘀血汤证曰:产妇腹痛。土瓜根散证曰:带下、经水不利、少腹满痛。又曰:经一月再见者,上二方。皆以 虫为主药,似为妇人血毒设之。虽然,或云治 、或云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何必妇人血毒之治乎?由此观之,则 虫及此三方,不啻治妇人血毒矣。虽男子亦可用之,但脐下有血毒者,妇人最多。故仲景尝立此方法,以治妇人之病,是其遗法耳。

凡一身之内,有血毒所着者,必见肌肤甲错证。若着脐下,则有两目黯黑,羸瘦,腹满,不能饮食证,后世不知此证,名曰五劳。为尔申约,其审听之。

曰七伤、曰虚劳、曰劳瘵,皆属空谈理义,我们所不取也。是以如下瘀血汤,亦治男子少腹满痛,小便不利,及淋沥或血自下者,此人当必有肌肤甲错等证。又按此方服法曰:顿服之。新血下如豚肝,然亦谓腹中有干血着脐下,则似言相矛盾。此方本为干血而设之。今服此方而其血下,谓之新血可乎?凡用 虫三方,皆为治干血之方。盖干血,乃久瘀血也。

若治新血不下证,则别有桃仁承气汤、大黄牡丹皮汤、大黄甘遂汤。若治畜血,则有抵当汤及丸。故治干血,则有此方,及土瓜根散、大 虫丸。是皆以 虫为主药,此为 虫能破久瘀血之用也。由此观之,则新血下如豚肝者,是盖畜结之血,新下如豚肝色之谓乎?土瓜根散证曰:经水不利、少腹痛、经一月再见者。下瘀血汤证曰:干血着脐下,经水不利者。然则经水不利者,是干血所为明矣。又曰:主阴 肿、按丈夫阴器连少腹,急痛谓之也。此证亦瘀血所为也。此虽其证不具,然据少腹急痛证,则自有此方证具矣。

大 虫丸证曰:羸瘦、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此证者,乃后世所谓劳瘵、五劳七伤是也。皆是世医常谈,其说属臆度也。但羸瘦腹满、至两目黯黑、其证不可废也。其证不可废,则此方亦不可废也。是必仲景遗方,而有所可征者。至五劳虚极,及七伤,及缓中补虚数证,则后人妄添,不俟余言矣。李时珍本草, 虫附方有之。大黄虫丸,治产妇腹痛,有干血者,用 虫二十枚,去足,桃仁二十枚,大黄二两,为末,炼蜜杵和,分为四丸,每以一丸,酒一升,煮取二合,温服,当下血也。张仲景方云云:按是下瘀血汤之方,而非大黄 虫丸之方也。时珍何以称此方,而谓大黄 虫丸乎?其文亦大同小异。盖时珍所见《金匮要略》有别所传之本乎?又本草传写之谬误乎?若夫本草之谬,则大黄虫丸下,必脱《金匮要略》五劳以下法语,而本草治产妇腹痛条上,脱下瘀血汤四字矣乎?《大观本草》所引苏颂《图经》蛴螬条曰:张仲景治杂病方,大 虫丸中,用蛴螬,以其主胁下坚满也。由此观之,则十二味方者,名大 虫丸,而大字之下无黄字,此非大黄虫丸也。又 虫条曰:张仲景治杂病方,主久瘕积结。有大黄虫 丸,乃今下瘀血汤也。然则本是二方,而《金匮要略》十二味方者,盖古名大 虫丸,犹大柴胡汤、大承气汤、大青龙汤、大半夏汤、大建中汤、大陷胸汤之大也,当须别有小 虫丸之方矣。疑今下瘀血汤,盖名大黄 虫丸,故以大黄 虫为主药也。且今名下瘀血汤者,疑非方之名,而当须以下此瘀血之汤主之之意矣乎?后之录方者,误脱大黄 虫丸五字,而称之曰下瘀血汤乎?又后之揖《金匮要略》者,遂谓之下瘀血汤,而名此方者矣,犹抵当、乌头桂枝汤、救逆汤、新加汤类乎?况此方是丸方,犹抵当丸,以水煮之。然则此方,亦不可名汤也。由此观之,下瘀血汤,宜称大黄 虫丸,而十二味大黄 虫丸,宜称大 虫丸矣。东洞翁尝谓大黄 虫丸(乃十二味之方),说非疾医之言。 谨按:翁盖指五劳虚极,及七伤缓中补虚之语乎!夫羸瘦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数语,可谓此方之证具矣!若按其腹状,而内外诸证,诊察相应,则此方当须奏其功耳。明者其谓之何矣?鳖甲煎丸方,《千金方》,《外台秘要》皆作大鳖甲煎丸。苏颂《图经》,作大鳖甲丸。张仲景方云云:方内有 虫,然非仲景之意。疑仲景之时,别有鳖甲煎者,后世失其方。盖苏颂所见别方矣。东洞翁曰:此方唐朝以降之方,而非古方,故不取焉。 谨按:《千金方》《外台秘要》已载之,取决非唐朝以降之方矣,恐翁未深考之。唯 虫之功,于此方无所征矣,故不赘于此。

卷下 虫

品考

虫,状似鼠妇。而大者寸余,形扁如鳖,有甲似鳞,横纹八道,露目六足,皆伏于甲下,少有臭气,似蜚蠊,本邦未产,此物但华舶来一品,余尝多畜,而使用之,屡得其效。

卷下

虻虫

主治瘀血,少腹硬满。兼治发狂、瘀热、喜忘、及妇人经水不利。

卷下 虻虫

考证

抵当汤证曰:少腹硬满。又曰:有久瘀血。又曰:有瘀血。

上虻虫三十枚。

抵当丸证曰: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者。

译下瘀血汤的证候说:产妇腹痛。土瓜根散的证候说:带下、月经不畅、少腹胀满疼痛。又说:月经一个月来两次。以上两张方剂,都以〔缺字〕虫为主药,似乎是为妇女的血毒而制定的。不过,有的说治疗〔缺字〕,有的说体内有干血、肌肤粗糙错杂,何必一定是治疗妇女血毒呢?由此看来,〔缺字〕虫和这三张方剂,不只是治疗妇女的血毒。男子也可以使用,只是脐下有血毒的人,妇女最多。所以仲景曾经制定这种方法来治疗妇女的疾病,这只是他流传下来的方法罢了。凡是身体内部有血毒附着的,必然会出现肌肤粗糙错杂的证候。如果附着在脐下,就会有两眼昏暗发黑、身体羸瘦、腹部胀满、不能饮食等证候;后世不了解这些证候,称为五劳。现在我为此再作说明,你们要仔细听着。所谓七伤、虚劳、劳瘵,都是空谈义理,我们不采用这些说法。因此,像下瘀血汤这样的方剂,也治疗男子少腹胀满疼痛、小便不利,以及淋沥或血液自行排出的证候;这样的人一定还会有肌肤粗糙错杂等证候。又按语:这张方剂的服法说,应当一次服完。新血像猪肝一样排出,但又说腹中有干血附着在脐下,这两种说法似乎互相矛盾。这张方剂本来就是为干血而制定的。现在服用这张方剂后血液排出,称为新血,合理吗?凡是使用〔缺字〕虫的三张方剂,都是治疗干血的方剂。干血,就是长期积留的瘀血。如果治疗新血不能排出的证候,另有桃仁承气汤、大黄牡丹皮汤、大黄甘遂汤。如果治疗蓄积的血,则有抵当汤和抵当丸。所以治疗干血,就有这张方剂,以及土瓜根散、大〔缺字〕虫丸。这些方剂都以〔缺字〕虫为主药,这就是〔缺字〕虫能够破除长期瘀血的作用。由此看来,所谓“新血像猪肝一样排出”,大概是说蓄积结聚的血,像猪肝的颜色一样新近排出吧?土瓜根散的证候说:月经不畅、少腹疼痛、月经一个月来两次。下瘀血汤的证候说:干血附着在脐下,月经不畅。这样看来,月经不畅,显然是干血造成的。又说:主治阴部〔缺字〕肿;按语:男子的阴器连同少腹一起急迫疼痛,就是这种情况。这个证候也是瘀血造成的。虽然这里没有把证候记载完整,但根据少腹急迫疼痛这一证候,自然就具备这张方剂的方证了。大〔缺字〕虫丸的证候说:身体羸瘦、腹部胀满而不能饮食、体内有干血、肌肤粗糙错杂、两眼昏暗发黑。这个证候,就是后世所说的劳瘵、五劳七伤。这些都是世俗医家常说的话,他们的说法属于臆测。但是,身体羸瘦、腹部胀满直到两眼昏暗发黑,这些证候不能废弃不论。既然这些证候不能废弃,这张方剂也不能废弃。这一定是仲景流传下来的方剂,其中有可以考察验证的依据。至于五劳、虚极、七伤以及缓中补虚这几个证候,则是后人妄自添加的,不必等我再作说明了。李时珍的《本草》中,有附录〔缺字〕虫方剂的内容。大黄虫丸治疗产妇腹痛、患有干血的证候:用〔缺字〕虫二十枚,去掉足;桃仁二十枚;大黄二两。研成粉末,用炼制的蜂蜜捣和,分成四丸。每次用一丸,加酒一升,煮取二合,温服,应当排出血液。张仲景的方剂如此如此。按语:这其实是下瘀血汤的方剂,不是大黄〔缺字〕虫丸的方剂。李时珍为什么把这张方剂称作大黄〔缺字〕虫丸呢?其中的文字也只是大同小异。大概李时珍所见到的《金匮要略》,是另外一种流传的版本吧?又或者是《本草》在传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吧?如果是《本草》的错误,那么在大黄虫丸条文之后,必定脱漏了《金匮要略》中“五劳”以下的治疗方法文字;而在《本草》治疗产妇腹痛的条文上方,也脱漏了“下瘀血汤”四个字吧?《大观本草》引用苏颂《图经》中蛴螬的条文说:张仲景治疗杂病的方剂“大〔缺字〕虫丸”中,使用蛴螬,因为蛴螬主治胁下坚硬胀满。由此看来,这张十二味药的方剂名为大〔缺字〕虫丸,而“大”字下面没有“黄”字,所以它不是大黄虫丸。又在〔缺字〕虫的条文中说:张仲景治疗杂病的方剂,主治长期的癥瘕积结。有大黄虫丸,就是现在的下瘀血汤。这样看来,本来是两张方剂;《金匮要略》中由十二味药组成的方剂,大概古代名称是大〔缺字〕虫丸,就像大柴胡汤、大承气汤、大青龙汤、大半夏汤、大建中汤、大陷胸汤中的“大”一样;应当另外还有小〔缺字〕虫丸这张方剂。我怀疑现在的下瘀血汤,大概原名是大黄〔缺字〕虫丸,所以以大黄和〔缺字〕虫为主药。而现在称为下瘀血汤的名称,恐怕不是方剂名称,而应当是“应当用这张下瘀血的汤剂来主治”的意思吧?后来记录方剂的人,误脱了“大黄〔缺字〕虫丸”五个字,而把它称为下瘀血汤吗?又是后来编纂《金匮要略》的人,于是把它称为下瘀血汤,并以此作为这张方剂的名称吗?这就像抵当、乌头桂枝汤、救逆汤、新加汤之类的情况吗?何况这张方剂本来是丸剂,就像抵当丸一样,只是用水煎煮。这样看来,这张方剂也不能称为汤剂。由此看来,下瘀血汤应当称为大黄〔缺字〕虫丸,而十二味药组成的大黄〔缺字〕虫丸,应当称为大〔缺字〕虫丸。东洞翁曾说,大黄〔缺字〕虫丸(就是由十二味药组成的方剂)的说法,不是良医的言论。谨慎地按语:东洞翁大概是指五劳、虚极以及七伤、缓中补虚这些说法吧!羸瘦、腹部胀满、不能饮食、体内有干血、肌肤粗糙错杂、两眼昏暗发黑这几句话,可以说已经完整具备了这张方剂的证候!如果按察腹部的情况,并且内外各种证候相互符合,那么这张方剂就应当发挥功效了。明白的人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呢?鳖甲煎丸方,《千金方》和《外台秘要》都作大鳖甲煎丸。苏颂《图经》作大鳖甲丸。张仲景的方剂如此如此:方中有〔缺字〕虫,但这并不是仲景的意思。我怀疑在仲景的时代另有鳖甲煎这张方剂,只是后世失传了它的方子。大概苏颂所见的是另一张方剂。东洞翁说:这张方剂是唐代以后出现的方剂,不是古方,所以不采用。谨慎地按语:《千金方》《外台秘要》已经记载了它,由此可以断定它绝不是唐代以后出现的方剂;恐怕东洞翁没有深入考察。只是〔缺字〕虫的功效,在这张方剂中没有可以验证的依据,所以不在这里赘述。下卷 虫 品种考察 虫,形状像鼠妇。大的有一寸多长,形状扁平像鳖,有甲壳,像鳞片一样,带有八道横纹;眼睛外露,六只脚都伏在甲壳下面;略有臭气,像蜚蠊。本国不出产,这种药只有华船运来的一种。我曾经大量蓄存并使用它,多次取得疗效。下卷 虻虫 虻虫主治瘀血、少腹坚硬胀满。兼治发狂、瘀热、容易忘事,以及妇女月经不畅。下卷 虻虫 考证 抵当汤的证候说:少腹坚硬胀满。又说:有长期积留的瘀血。又说:有瘀血。以上方剂中,虻虫用三十枚。抵当丸的证候说:少腹胀满,应当小便不利。现在反而小便通利,是因为有血。

上虻虫二十枚。

据此二方,则虻虫治瘀血明矣。是与水蛭,互相为其用,故二品等分。唯汤方用三十枚,丸方用念枚。夫汤之证,急也。丸之证,缓也。故分两,亦有多少也耳。

卷下 虻虫

互考

《淮南子》曰:虻破积血。刘完素曰:虻食血而治血,因其性而为用也。按用虻虫之方曰:破积血、曰下血、曰畜血、曰有久瘀血、曰有瘀血、曰妇人经水不利下曰为有血曰当下血、曰瘀热在里、曰如狂、曰喜忘,是皆为血证谛也。然不谓一身瘀血也。但少腹有瘀血者,此物能下之。故少腹硬满,或曰少腹满,不问有瘀血否是所以为其证也。

卷下 虻虫

品考

虻虫,夏月多飞食人及牛马之血。小者如蜜蜂,大者如小蜩,形似蝇,大目露出,腹凹偏,微黄绿色,或云水蛭所化,间见之山中原野群集。然则大者山蛭所化,而小者水蛭所化矣,俱用之。段成式曰:南方溪涧多水蛆,长寸余,色黑,夏末变为虻。 按:水蛆,盖水蛭之误,蛆蛭字相似。

卷下

阿胶

主治诸血证。故兼治心烦、不得眠者。

卷下 阿胶

考证

芎 当归胶艾汤证曰:妊娠下血。

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证,不具。

大黄甘遂汤证曰:水与血俱结在血室。

上三方,阿胶各二两。

黄连阿胶汤证曰:心中烦、不得卧。

黄土汤证曰:下血、吐血、衄血。

上二方,阿胶各三两。

猪苓汤证曰:心烦、不得眠。

上一方,阿胶一两。

据此诸方,则阿胶主治诸血证,心烦不得眠者明矣。然心烦有数证,不得眠亦有数证。

若无血证,则属他证也。故法无血证者,皆为脱误矣。

卷下 阿胶

互考

芎 当归胶艾汤证曰:妇人有漏下者(上一证),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上一证),有妊娠下血者(上一证),假令妊娠,腹中痛为胞阻(上一证)。按此条,古来未得其解。余尝如此段落,分裁为四章,其义始明,其证亦可得治之。解曰:妇人有漏下、腹中痛、心烦、不得眠者,此方主之。上第一章:妇人有半产后、下瘀血、都不绝、腹中痛、心烦、或不得眠者,此方主之。上第二章:妇人有妊娠下血、腹中痛、心烦不得眠、或顿仆失跌、或胎动不安者,此方主之。上第三章:妇人有妊娠、腹中痛、漏胞、经水时时来、心烦、不得眠、或因房室所劳伤胎者,此方主之。上第四章:以上诸证,皆女人妊娠、或半产、或产后下血、而心烦腹痛者,此方所宜治也。诸证当须有不得眠之候,然无血证,则非此方所宜也。

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证,不具,但云产后下利。此方岂惟产后下利治之乎?凡本方证而下血、心烦、急迫不得眠者,此方主之。由此观之,岂惟妇人乎?虽男子亦有热利下重、大便血、心烦、急迫不得眠者,则宜用此方。夫下重者,下利重多也?非后世所谓痢病。肛门下坠、利急后重之谓也。盖利急后重者,下利急迫重多也。古者便为之后,故后重者,下重也。下重者,下利重多也。是此方所治也。

黄连阿胶汤证曰:心中烦、不得卧,盖此方治下利腹痛、大便血、心中烦悸、不得眠者。

夫黄芩之于下利,黄连之于心中烦悸,芍药之于腹中痛,主以治之。惟阿胶之于心烦、不得眠、亦不见血,则无所奏其效。然则此方治下利腹痛、心中烦悸、不得眠而见血者明矣。若不见血而施此方,岂其谓之得其治法乎?大黄甘遂汤证曰:妇人少腹满、如敦状,小便微难而不渴者,是乃此方所主也。《脉经》敦状作敦敦状,敦音堆,敦敦者,不移不动之谓也。若作敦状,则敦音对,器名。 按:其此证谓之有血亦非也。谓之无血亦非也。然谓之小便微难,则谓之非血亦非也。是所谓因法立略,因略取法,法略相熟。则虽未见其血,亦有此证,则施此方。施此方,则血自下。血自下,而后其证自差。故仲景曰:其血当下,其此可谓之略而已。夫略也者,不熟其法,则不可得此者也。生后者此为水与血,俱结在血室也。此章盖后人所妄添也。生后,产后也。

产后若有前证者,此为水与血,俱结在血室。水血本无二,血是指瘀血,血室谓其分位。义属想像臆度,今不取焉。夫水血若有二,则仲景何其不谓水与血当下乎?今谓其血当下者,是水血无二之谓也。医者其思诸。

猪苓汤证曰: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主之。又曰: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主之。夫少阴病者,脉微细、但欲寐也。又曰: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是虽今见此少阴本证,若其人有血证,则心烦不能眠也。故见其下血,而后施此方,则未尝有不差者。若不见其血下,则虽屡施此方,亦未尝见奏其功者,数试数验,不可不知矣。

卷下 阿胶

辨误

译以上方剂中,虻虫用二十枚。根据这两张方剂可知,虻虫治疗瘀血,这一点很清楚了。它与水蛭相互配合发挥作用,所以两味药等量使用。只是汤剂的方子用三十枚,丸剂的方子用〔疑字〕枚。汤剂所对应的证候,是急迫的。丸剂所对应的证候,是缓和的。所以剂量也有多少的分别罢了。下卷 虻虫 互相考证 《淮南子》说:虻虫能够破除积血。刘完素说:虻虫以血为食,却能治疗血证,是因循它的习性来发挥药用作用。考察使用虻虫的方剂,其中有说破除积血的,有说下血的,有说蓄血的,有说有长期积留的瘀血的,有说有瘀血的,有说妇女月经不畅的,有说这是因为有血的,有说应当下血的,有说瘀热在里的,有说神志像发狂的,有说容易忘事的,这些全都是确实属于血证的。但不能说是全身都有瘀血。只是少腹有瘀血的,虻虫能够把它攻下排出。所以少腹坚硬胀满,或者说少腹胀满,不论是否有瘀血,都是它所对应的证候。下卷 虻虫 品种考察 虻虫在夏季大量飞行,吸食人和牛马的血。小的像蜜蜂,大的像小蝉,形状像苍蝇,眼睛很大而外露,腹部凹陷偏斜,略带黄绿色;有人说它是由水蛭变化而成的,偶尔能见到它们在山中原野成群聚集。这样看来,大的由山蛭变化而成,小的由水蛭变化而成;两种都可以使用。段成式说:南方溪流中有很多水蛆,长一寸多,颜色黑,夏末变成虻虫。按语:所谓水蛆,大概是水蛭的错误,因为“蛆”和“蛭”两字形近。下卷 阿胶 阿胶主治各种血证。所以兼治心中烦乱、不能入睡。下卷 阿胶 考证 〔缺字〕芎当归胶艾汤的证候说:妊娠下血。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的证候没有记载完整。大黄甘遂汤的证候说:水和血一同结聚在血室。以上三张方剂中,阿胶各用二两。黄连阿胶汤所治的证候是:心中烦躁,不能安卧。黄土汤所治的证候是:便血、吐血、鼻出血。上面两个方剂中,阿胶各用三两。猪苓汤所治的证候是:心中烦躁,不能入睡。上面这个方剂中,阿胶用一两。根据这些方剂来看,可以明确知道,阿胶主治各种出血证,以及心中烦躁、不能入睡的症状。不过,心中烦躁有几种证候,不能入睡也有几种证候。如果没有出血证,就属于其他证候。所以,凡是所列治法中没有出血证的,都是脱漏或错误。下卷 阿胶 互相参证考察。芎当归胶艾汤的证候说:妇女有漏下的,有小产后出血接连不断的,有妊娠期间出血的;假如妊娠时腹中疼痛,这就是胞阻。考察这一条,历来都没有得到正确的解释。我曾将这样的段落分割编排为四章,意思才明白,这些证候也就可以得到治疗了。解释说:妇女有漏下、腹中疼痛、心中烦躁、不能入睡的,此方主治。上面第一章:妇女有小产后瘀血下出不尽、腹中疼痛、心中烦躁,或者不能入睡的,此方主治。上面第二章:妇女妊娠期间出血、腹中疼痛、心中烦躁不能入睡,或者突然跌倒、失足,或胎动不安的,此方主治。上面第三章:妇女妊娠时腹中疼痛、胞漏、月经时常来潮、心中烦躁、不能入睡,或者因房事劳累而损伤胎儿的,此方主治。上面这些证候,都是妇女妊娠、小产或产后出血,并且心中烦躁、腹中疼痛的情况,适合用此方治疗。这些证候都应当有不能入睡的表现;但是没有出血证,就不适合用此方。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的证候记载不完整,只说用于产后下利。难道这个方剂只能治疗产后下利吗?凡是符合本方证候,并有出血、心中烦躁、症状急迫而不能入睡的,此方主治。由此看来,难道只能用于妇女吗?即使男子有热利下重、大便出血、心中烦躁、症状急迫而不能入睡的,也适合使用此方。所谓下重,是不是指下利严重而且次数很多呢?并不是后世所谓的痢病。它说的是肛门下坠,以及腹泻急迫、排便后仍有下坠感。所谓腹泻急迫、排便后下坠,是说腹泻来势急迫而且次数多。古代把大便称为‘后’,所以‘后重’就是‘下重’。下重,就是下利严重而且次数多。这正是此方所治疗的证候。黄连阿胶汤的证候说:心中烦躁、不能安卧;大概此方是治疗下利、腹痛、大便出血、心中烦闷悸动而不能入睡的。黄芩针对下利,黄连针对心中烦闷悸动,芍药针对腹中疼痛,分别以此为主来治疗。只有阿胶针对心烦、不能入睡;如果同时不见出血,它就无法发挥疗效。这样看来,此方治疗下利、腹痛、心中烦闷悸动、不能入睡而又见出血的情况,是很明确的。如果没有出血却使用此方,难道能说是掌握了正确的治疗方法吗?大黄甘遂汤的证候说:妇女少腹胀满,形状像敦实的器物,小便稍微困难而不口渴,这就是此方所主治的证候。《脉经》把‘敦状’写作‘敦敦状’;‘敦’读作‘堆’,‘敦敦’是说固定不移、不动的样子。如果写作‘敦状’,‘敦’读作‘对’,是器物的名称。考察起来,把这个证候说成有血,也不对。把它说成没有血,也不对。然而,既然说小便稍微困难,那么说它不是血证,也同样不对。这就是所谓依据具体治法建立概略认识,再依据概略认识掌握治法,使治法与概略认识彼此融会贯通。这样,即使还没有看到出血,只要具有这种证候,也可以使用此方。使用此方后,血就会自行下行。血自行下行以后,这些证候自然就会痊愈。所以仲景说:血应当下行;这只能说是对证候作了概略说明罢了。所谓概略说明,如果不能熟悉具体治法,就无法得到这样的认识。所谓产后,是说水和血一同凝结在血室之中。这一章大概是后人擅自增添的。‘生后’就是产后。产后如果有前面所说的证候,就是水和血一同凝结在血室中。水和血本来不是两种东西;这里的‘血’是指瘀血,‘血室’是指它所在的部位。这种说法属于想象和主观推测,现今不予采用。如果水和血是两种东西,那么仲景为什么不说水和血都应当下行呢?现在说血应当下行,就是说水和血并不是两种东西。医者应当对此好好思考。猪苓汤的证候说:脉浮、发热、口渴想喝水、小便不利的,主治用此方。又说:少阴病,下利六七天,咳嗽而呕吐、口渴,心中烦躁、不能入睡的,主治用此方。所谓少阴病,是脉象微弱细小,只想睡觉。又说:想吐却吐不出来,心中烦躁,只想睡觉,经过五六天,出现自发性腹泻并且口渴。即使现在出现了少阴病的这些本证,如果这个人有出血证,那么就会心中烦躁而不能入睡。所以,看到他有便血,然后使用此方,就没有不痊愈的。如果没有看到血排出,即使多次使用此方,也从未见到它奏效;屡次试验、屡次应验,这一点不可不知。下卷 阿胶 辨析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