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漕船志 (明)席书 编次
漕船志 序
增修《清江漕船志》叙
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致仕前兵科都给事中
山阳潘埙撰
《清江漕船志》创于元山,续于点白子。嘉靖癸卯,南川子来莅厂事,复增修焉。并卫河之归隶,还郡乘之久假。约其卷为八,目为十。其事则详而核,其文则简而严,章其物采,掇其体要,一展卷间,见帝略之宏焉,见使命之重焉,见王赋之充焉,见军实之盛焉,见经制之密焉,见优乐之诚焉。于我国家培养灵长之脉,缔造巩固之基,吁谟远犹,灿然在目。猗与休哉!
夫《禹贡》志山川也,于贡赋则孅入丝台木,禹以之告成功;《周礼》志六典也,记考工则木石毛革之属,周公持以归政焉。斯志也,志漕政之大也,器数昭矣,品式具矣,材用饬矣,综理周矣,防范严矣。而其细也,不遗竹头、木屑,盖必如是而后能理天下之财,能成天下之务。上以副承遣之命,下以摅驰驱之怀。抑有虑焉,漕舟本以利国,今乃滋病:成化以前,其病在民,以后其病在军;嘉靖以来,不在商则在厂。盖船日加而日损,价岁增而岁不足。其取解也,常逾年,而给领也,常不逮年。或者乘其病,而因以为利,则病益病矣。其在商乎?其在厂乎?吾不得而知也。然则如之何其可也?曰任人。
南川子简易方具,在医国者主治于上,俾得以调剂于下,病其瘳矣乎?南川子姓朱氏,名家相,字伯邻,归德州人,登嘉靖戊戌榜进士。其文章、政事、节行,于斯志见一斑云。
嘉靖甲辰岁鞠月望日
《漕船志》叙
遂宁元山席书撰
慨我皇明,舟楫挽运,南北会通,盖刳木以来,未有今日之盛也。考惟天下大派,北则黄河,南则大江。自古建都者多于西北,漕舟所入,皆逆流而上。独我国家始都大江之东,继都黄河之北,适当二派会极入海之地,漕舟所入,皆顺流而东。此正万派朝宗,百川纳海,帝王之居,孰有壮于此哉!今昔皆云:汉、唐而后,兵力莫强于西北,财赋莫盛于东南。此二都者,虽皆南北之要会,必财赋、兵力合一不倚,而后为全盛之都。晋都金陵,舆地未统于西北。元都幽燕,漕舟未大通于东南,况元人都此,实以地便,胡虏岂真知此为天下之会邪!
国家既迁河朔,以控天下之大势,而江南之粟不可废也。首览群议,一浚真、楚诸湖,引江舟以入淮;再浚徐、吕二洪,引淮舟以入济;最后疏汶河,达清、卫、漳、御,而济舟长抵于直沽。因罢海运,改从内河,而济利之具,场、厂之设,实先务也。乃于淮安南清河、山东北清河设二厂,以提举舟事,百年于兹。长江、大河,一气流通。漕舟南来,远自岭北,辐辏于都下。君子占人国家之盛,于此可见其大者。故昔有远夷入贡者,见吾舳舻千里,谓丑类曰:“中国之樯橹,多[于]小夷之甲兵,吾曹敢异志乎?”由是观之,漕舟所系,匪惟控御南北,所以跨四海而肃百蛮者,亦尚倚壮于斯。于戏,盛哉!
书,承朝命来领淮厂。暇,于建始之由,兑运之次,造作之地,计艘之数,岁运之额,财计之所用,运道之所经,与夫漕卒之利病,积年之事宜,凡关于舟事者,考寻故典,采拾大要,编次一帙,名曰《漕船志》,使国家文献有征。披览之间,南北形势,漕运规模始末,可以概见。司彤史者,或有录焉。斯亦今日纂修《会典》之一助也。此志言者之大也。至于志有未言,因志而可考者,今日漕舟之数,实未增损于昔时也。
祖宗时,承事者众,而食之者寡。今之承事者寡,而食之者众,是将何道以处之?有识者曰:“与其多漕粟之舟,不若节食粟之士。”此名言也。是用叙之志首,万或下有献纳之臣,而九重采焉,则今日之漕舟,将与长江大河混南北于无涯也。此亦滴水东流之意也。
弘治辛酉岁春三月吉旦
增修《漕船志》叙
漕船旧有志,元山公实创之。正德中,重刻于丁君敬夫。板久寖以漫患。相也不类,儗翻刻以传,而犹叹夫元山公之意有未竟也。是故时有今昔,政有沿革,漕规凡几变。始协厥(哀)[衷],视旧贯互有同异,且卫河之归隶已久,而典章制度阙如也。不有增定,后也何征?小子亦何敢让?乃订故拓新,期无乖于永式。三阅月始攟摭成编,僭逾之罪谅无于逃。而作者之志,则莫之敢异也。
嗟乎!愚观造舟之役,而因重有感矣。夫造舟,小技也,程材信度,事必禀于工师。而其操之也,行若止,亦惟楫师之为听。何哉?欲涉之利也。漕运,国家之重计也,储胥数百万,衔尾而输京师,其倚办于舟,不亦重乎?董其役者,苟自信而罔稽于典则,谬用是长,其病漕也滋甚,难乎免于官之戾矣。
译《漕船志》(明)席书编纂。《漕船志》序。增修《清江漕船志》序。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致仕前任兵科都给事中。山阳潘埙撰写。《清江漕船志》创始于元山公,后来由点白子续编。嘉靖癸卯年,南川子来主持船厂事务,又加以增修。并把卫河归属清江的事项补入,恢复郡志中长期借载的内容。全书约分为八卷,列为十门。所记事务详尽而核实,文字简约而严谨;彰明船材,摘取纲要。展卷阅读之间,可以看见帝国谋略的宏大、使命的重大、王朝赋税的充足、军事实力的强盛、经常制度的严密以及优恤安乐措施的诚意。对于我国培育长久国运的根脉、缔造巩固基业的根基,以及深远的谋略,都灿然呈现在眼前。多么美盛啊!《禹贡》记载山川,对于贡赋则细到蚕丝、金属、木材等物,禹凭此向天下报告治水成功;《周礼》记载六典,谈到考工时连木、石、毛、革之类也加以记述,周公据此辅佐治理政事。这部志书记载漕运政务的大要,器物和数量清楚,品级和式样完备,材料使用安排妥当,综合管理周密,防范措施严谨。至于细节,也不遗漏竹头木屑,因为必定这样,才能治理天下财赋,办成天下事务。对上可以副承遣使命,对下可以抒发奔走效劳的心愿。但也有值得忧虑的地方:漕船本来是为了便利国家,如今却逐渐成为祸患。成化以前,祸患在百姓;成化以后,祸患在军队;嘉靖以来,不在商人身上,就在船厂方面。大概是船只日益增加却日益损坏,价格年年上涨而经费年年不足。领取船只,常常超过一年;发给和领受经费,也常常赶不上期限。有人乘船政困弊之机,因而从中牟利,那么弊病就会更加严重。究竟在商人方面,还是在船厂方面?我无法知道。既然如此,怎样做才可以解决呢?答案是任用合适的人。南川子的办法简明而完备;如果治理国家的人能在上面主持整治,使下面得到调节补救,漕运的病患大概就可以痊愈了吧?南川子姓朱,名家相,字伯邻,是归德州人,嘉靖戊戌科考中进士。他的文章、政务才能和节操品行,从这部志书中可以看到一斑。嘉靖甲辰年菊月十五日。《漕船志》序。遂宁元山席书撰写。感慨我大明王朝通过舟船运输,使南北会通;自从剖木造船以来,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兴盛的。考察天下的大水道,北方是黄河,南方是长江。自古建都多在西北,漕船进入后都要逆流而上。唯独我国先建都于长江以东,后来又建都于黄河以北,正处在两条大水道汇合并流入海的地方,漕船进入后都顺流向东。这正是万条水流朝宗、百川汇入大海,帝王居所哪里有比这里更壮观的呢!古今都说:汉、唐以后,兵力没有比西北更强的,财赋没有比东南更充足的。这两个都城虽然都是南北交通的要地,但必须使财赋和兵力合在一起而不偏废,才能成为全盛之都。晋朝建都金陵,疆域尚未统合西北;元朝建都幽燕,漕船尚未完全通达东南,何况元人建都这里,实际上只是因为地理便利,难道胡人真知道这里是天下的会聚之地吗!国家迁都河朔以后,凭此控制天下大势,但江南的粮食也不能废弃。首先采纳众议,疏浚真州、楚州诸湖,引长江来的船进入淮河;再次疏浚徐洪、吕洪,引淮河来的船进入济水;最后疏通汶河,使水道通达清河、卫河、漳河、御河,济水来的船便可一直抵达直沽。于是停止海运,改走内河,而便利漕运的设施以及船场、造船厂的设置,确实是首先要办的事务。于是就在淮安南清河、山东北清河设置两个船厂,负责督造船只,至今已有百年。长江、大河一气贯通,漕船从南方而来,最远来自岭北,像车辐聚集一样汇聚于京城。君子要判断国家的盛强,在这里可以看见其最大的征象。从前有远方夷族来进贡,看见我国船舰绵延千里,对同类说:“中国的桅樯橹楫,比小夷的铠甲兵器还多,我们怎敢生出异心?”由此看来,漕船所关系的,不只是控制南北;至于横跨四海、使百蛮肃服,也还要依靠它来壮大声势。啊,真是盛大啊!我席书奉朝廷命令前来掌管淮安船厂。闲暇时,我考察建厂的缘由、兑运的次序、造船的地点、船只的数量、每年的运输定额、财赋经费的用途、运输道路所经过的地方,以及漕卒的利弊和历年应办的事务;凡是有关船政的,都考查旧典,采集要点,编成一册,名为《漕船志》,使国家文献有所依据。翻阅之间,南北形势和漕运制度的始末大体都可以看见。掌管记录史事的人,或许会把它收入史册。这也是今天纂修《会典》的一项帮助。这部志书记载的是大事。至于志书没有记载、但可以由志书考察出来的事项,今天漕船的数量实际上并没有比过去增加或减少。祖宗时期,办事任职的人多,而依靠国家供养的人少;如今办事任职的人少,而依靠国家供养的人多,这将要用什么办法来处置呢?有见识的人说:“与其增加运送粮食的漕船,不如节省供养粮食的官员和士卒。”这是至理名言。因此把它写在志书开头;如果天下有进言献策的大臣,而皇帝能够采纳,那么今天的漕船将与长江、大河一起,使南北交通无边无际。这也是水滴向东流的意思。弘治辛酉年春三月吉日。增修《漕船志》序。漕船旧有志书,确实是元山公创作的。正德年间,丁敬夫重新刻印。版片久已逐渐漫漶损坏。我朱家相不才,打算重刻流传,但仍然感叹元山公的意图还有没有完成的地方。因此时代有古今,政务有沿革,漕运规制也有多次变化。我开始协调这些情况,考察旧有制度,彼此有同有异;况且卫河归属清江已经很久,而典章制度却有缺略。如果不增补订正,后人凭什么考证?我又哪里敢推辞?于是订正旧文、补充新制,希望不违背长久通行的规范。经过三个月才搜集编成此书,冒昧越职的罪过,想来实在无法逃避。但对于原作者的志愿,我不敢有丝毫不同。唉!我观察造船的事务,因而又深有感触。造船只是小技,材料规格和尺寸必须真实合度,事情一定要听命于工师;而船的操纵,行进还是停泊,也只能听从楫师。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为了有利于航行。漕运是国家最重要的计划,数百万石储粮首尾相接地运往京师,依靠船只来办理,难道不重要吗?主管这项事务的人,如果自以为是而不考察典章规范,错误地任用这种长处,那么漕运的祸害就会更加严重,也难免招致官府的罪责了。
昔子文举政以告新,刘昭补志而成史,君子有取焉。相也,非其徒也,敢曰:既尽其心,庶几彰往告来,相期靖共于斯役,少裨于国,无病于漕焉尔矣。若夫删芜补缺,发小子之蒙,以竟元山公之初意,使是编将为昭焉,则当在君子矣。归德朱家相谨叙。
漕船志 凡例
增修《漕船志》凡例
一,编纂揭书其名,分注其事,僭拟古志书法,每条列以小叙,或援前代故实、经传格言,引其端。诸所纪载,悉本之旧志,搜之往牒,访之耆旧,不敢妄自增损。
一,旧志凡船数、船号、岁办、工办之属,各分为类,计目三十有二。今稍加括,为卷八,为目十,使各以类附,便观览也。
一,志以漕船为重,其清江人物、土产、古迹、寺观之类,义无于丽者,姑去之。
一,官属、人役、法例、兴革,旧志未载,今增入,备考据也。
一,事有裨于漕政,未即施行者,间尝参以臆见,僭为叙论,则冠一“按”字,或书名以别之。
一,志以清江为主,凡卫河归隶始末事宜,悉附于各条之后,不复立例。
一,漕船旧隶本厂,后改隶各卫,犹必附录其船数者,存旧也。
一,凡载先代名贤及本朝名公事文,往往直书姓名,临文不讳故也。
一,志中纪载,随文剪截,取见大义而止,其关系尤重,足备稽考者,则详见别条。
一,载诗文不拘体裁,惟以岁序为先后。
一,每卷虚其左方,以俟贤者订伪补阙。
漕船志 卷之一
卷之一
建置
志首建置何?溯建厂之源也。夫治艘以转粟,国计允赖;建厂以治艘,漕政之所先也。是故地控上游,规制弘矣;法监前代,综理周矣;官省剩员,责成易矣。此明兴经国理漕之善,所以度越千古与。志《建置》。
三代而上,漕法未备,建置无所于考。古者封建井田,各有定制。天子中千里为都,所贡入者,不出畿封之内。《禹贡》曰:“四百里粟,五百里米”是也。盖是时,卿大夫各有采地,而兵赋寓于农,无后世养官养兵之费也。
汉初,命河南以东造舟五百艘,岁漕东方之粟于关中。汉用张良议,漕山东之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武帝时,用粟渐多,岁始至四百万石,漕法至是浸备矣。
唐代宗时,刘(宴)[晏]领漕事,乃于扬子置十场造船,每艘给钱千缗。或言:所用实不及半,虚费太多。晏曰:“不然。论大计者,不计小费,凡事必为永久之虑。今始置船场,执事者众,当先使之私用无穷,则官物坚完矣。他日必有患,吾多而减其半犹可也,过此则不能运矣。”至今韪之。
宋初,命温、台、婺、楚诸州设场,岁造运舟共三千三百余艘,分纲而运。处州六百五,吉州五百二十五,明州一百七十七,婺州一百三十,温州一百二十五,台州一百二十六,楚州八十七,潭州二百八十,鼎州二百四十一,凤翔、斜谷六百,嘉州四十五。天禧末,议于各州,岁减造四百二十一。
国朝洪武元年,诏中书省议,漕四方之粟于京师。洪武三十年,议海运辽东以给军饷。是时,河海运船俱派造川、湖诸省及龙江提举司。当时,每年会计粮运应用船只,俱派湖广、四川诸省产木近水州县,军民相兼成造,亦有造于龙江关者。
永乐间,肇建清江、卫河二厂,督造运船。旧传:永乐七年,淮安、临清肇建清江、卫河二厂。窃惟十二年以前,虽由海运,内有黄河运至卫河漕船,以是而知船厂设于是年之前明矣,但不知的为七年否也。南京、[南]直隶、江西、湖广、浙江各总里河浅船,俱造于清江。遮洋海船并山东、北直隶三总浅船,俱造于卫河。大约造于清江者,视卫河多十之七。因罢海运,故以便于里河者为浅船,从仪真、徐、淮、临、德运至通州。遮洋海船由山东、北直隶,从直沽入海,转白河运至蓟州。先年,遮洋船多隶清江厂成造,寻改隶卫河。
宣德间,议造江西、湖广、浙江、江南直隶各总浅船,俱归原卫,惟南京、镇江、江北直隶诸卫,隶于清江。各就水次兑运,不专在淮安常盈仓支运,故归原卫造船,以便物料。是后,各船虽归原卫,计料修造,仍从清江。凡各船回至清江本厂,行委提举司官匠,估计应该修理或改造合用料物,填注票贴,给官军回至原卫,照数支给,买料修造。后因各船守候日久,本司方行估计,稽误回程,成化十年以后,议令各司府自行估计修理。
成化二十一年,议将卫河总遮洋海船,山东、北直隶浅船,听官军领价,从便成造。是后,官军给领料价,多在仪真自造。虽有卫河厂主事代管,缘地里隔远,不能遥制,往往侵费料价,以致船只脆薄,不堪驾运。甚有中途拆改旧船搪塞,及将船只盗卖而逃者,奸弊尤甚。成化二十三年,议造镇江浅船,亦改归原卫。是年,御史谢文、郎中洪汉,奏将直隶镇江卫船,比照苏、松事例,归本处成造。及将通、泰、盐城三所,分拨军余,一体出办,料银五两。
译从前子文举出政事来告诫后人更新,刘昭补充志书而成就史业,君子都认为这些做法可取。我朱家相不是他们的门徒,斗胆说:既然已经尽了自己的心力,但愿能够彰明往事、告诫后来者,共同期望把这项事务办好,对国家略有补益,对漕运没有危害而已。至于删去芜杂、补足缺漏,启发我的蒙昧,以完成元山公最初的意图,使这部编书将来能够显明于世,那就要等待君子来完成了。归德朱家相谨慎撰写。《漕船志》凡例。增修《漕船志》凡例。一,编纂时在书首题写书名,分别注明所记事项,冒昧仿效古代志书的体例,每条都列出小序,有时援引前代旧事、经典传文和格言,从而引出本条的端绪。所有记载,都以旧志为依据,搜求历代文书,访问年长旧人,不敢任意增删。一,旧志把船数、船号、每年应办数额、工料办理等分别归类,共列三十二项。如今稍加归括,编为八卷、十门,使各项按类别附列,以便阅读。一,本志以漕船为重点,至于清江的人物、土产、古迹、寺观等类,与本书主旨无关的,暂且删去。一,官属、人役、法例、制度兴革等事项,旧志没有记载的,如今增补收入,以备考证。一,有些事情对漕运政务有帮助,但尚未立即施行,间或参杂个人推测,冒昧加以叙论的,就在开头冠以“按”字;有时写明作者姓名,以便区别。一,本志以清江为主,凡卫河归属清江的始末和有关事务,都附在各条之后,不再另立凡例。一,漕船原先隶属于本厂,后来改隶各卫,但仍附录其船数,这是为了保存旧制。一,凡记载前代名贤和本朝名公的事迹文章,往往直接写出姓名,这是因为行文时不避讳。一,志中的记载,随着文章截取,只取能够显示大义的部分为止;关系尤其重大、足以备查考的,则在其他条目中详细记载。一,所载诗文不拘体裁,只以年代先后为次序。一,每卷都空出左边,以等待贤者订正讹误、补充缺漏。《漕船志》第一卷。第一卷。建置。本志开头为什么记建置?是为了追溯建造船厂的源流。治理船只以转运粮食,国家的财政确实依赖它;建立船厂以治理船只,是漕运政务的首要事务。因此,所在地控制上游,规模制度就宏大;法度参照前代,综合管理就周密;官员裁减冗员,责任落实就容易。这正是明朝兴起后治理国家、整顿漕运的优长之处,所以超过千古。现记《建置》。夏、商、周三代以前,漕运制度还不完备,建置情况无从考察。古代实行封建和井田制度,各有固定的规制。天子以方圆千里的地区为都城,所缴纳的贡物不超出京畿封域之内。《禹贡》说:“四百里缴纳粟,五百里缴纳米。”就是这个意思。当时卿大夫各有采地,兵役和赋税寄寓在农业之中,没有后世供养官员、供养军队的费用。汉朝初年,命令河南以东地区制造五百艘船,每年把东方的粮食经漕运运到关中。汉朝采纳张良的建议,漕运山东的粮食供应中都官,每年不过数十万石。汉武帝时期,所用粮食逐渐增多,每年开始达到四百万石,漕运制度到这时逐渐完备了。唐代宗时期,刘晏主持漕运事务,于是在扬子设置十个船场造船,每艘发给钱一千缗。有人说:实际使用的钱不到一半,虚耗太多。刘晏说:“不是这样。谋划大计的人不计较小额费用,办任何事都必须考虑长远。如今刚设置船场,办事的人多,应当先让他们私人使用的材料和费用没有穷尽,这样官物才会坚固完好。将来一定会出现弊病,即使我们的费用多、后来减去一半也还可以;超过这个限度,就不能运输了。”直到今天人们仍称赞他。宋朝初年,命令温州、台州、婺州、楚州等州设置船场,每年制造运输船共三千三百多艘,分成纲运输。处州六百零五艘,吉州五百二十五艘,明州一百七十七艘,婺州一百三十艘,温州一百二十五艘,台州一百二十六艘,楚州八十七艘,潭州二百八十艘,鼎州二百四十一艘,凤翔、斜谷六百艘,嘉州四十五艘。天禧末年,朝廷与各州商议,每年减少制造四百二十一艘。本朝洪武元年,下诏令中书省商议把四方的粮食漕运到京师。洪武三十年,商议通过海运把粮食运到辽东,以供应军饷。当时,河运、海运船只都派往四川、湖广等省制造,也派往龙江提举司制造。那时,每年核算粮食运输所需的船只,都分派给湖广、四川等省临水产木材的州县,由军户和民户共同制造,也有在龙江关制造的。永乐年间,开始建立清江、卫河两个船厂,督造运输船。旧传:永乐七年,淮安、临清开始建立清江、卫河两个船厂。我私下考察,永乐十二年以前虽然实行海运,但其中有黄河运输到卫河的漕船,由此可以知道船厂显然设立在这年以前,只是不知道确实是不是七年。南京、南直隶、江西、湖广、浙江各总的里河浅船,都在清江制造。遮洋海船以及山东、北直隶三总的浅船,都在卫河制造。大约清江制造的船,比卫河多十分之七。因为停止海运,所以把适合内河运输的船称为浅船,从仪真、徐州、淮安、临清、德州运到通州。遮洋海船由山东、北直隶出发,从直沽入海,转入白河运到蓟州。早年遮洋船多隶属清江厂制造,不久改隶卫河。宣德年间,商议制造江西、湖广、浙江、江南直隶各总的浅船,都归原属卫所;只有南京、镇江、江北直隶各卫隶属于清江。各地都在临水处兑运,不专门在淮安常盈仓支取粮食运输,所以归原卫制造船只,以便取得材料。此后,各船虽然归属原卫,但核算材料、维修和制造,仍由清江负责。凡各船返回清江本厂,就派提举司的官员和工匠估算应当修理或改造所需的材料,填注在票贴上,发给官军带回原卫,按数支领,购买材料维修制造。后来因为各船等候日久,提举司才进行估算,耽误了返程,成化十年以后,商议命令各司府自行估算修理。成化二十一年,商议将卫河总的遮洋海船以及山东、北直隶的浅船,听任官军领取价银,按照方便自行制造。此后,官军领取材料费和船价,多在仪真自行制造。虽然有卫河厂主事代为管理,但由于相隔遥远,无法遥相控制,往往侵吞耗费材料费和船价,以致船只脆薄,不能承担航运。甚至有在途中拆改旧船敷衍塞责的,以及盗卖船只后逃走的,奸弊尤其严重。成化二十三年,商议制造镇江浅船,也改归原卫。该年,御史谢文、郎中洪汉上奏,将直隶镇江卫的船只按照苏州、松江的事例,归本地制造;并将通州、泰州、盐城三所分派军余,一律办理,材料银五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