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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折狱龟鉴一

(卷首)

子藏 · 法家 · 已译 · 第 1–6 段

折狱龟鉴 南宋 郑克

虞应龙序

  天开之会,一统同文。宜春旧有书版,鐍于郡斋,其在今日,搜放失、补残断莫先焉。至元辛巳秋仲,府尹张公国纪发其藏归校官,若春秋分记、紫阳四书、昌黎文、黄陈诗注、折狱龟鉴、廉吏传并有先儒讲义,洎南阳活人书与局方医书咸切于用,而灭裂亡完者。越半岁,同知郝公居正来莅郡事,以敦化善俗为己任,颛命刊补,于是悉备。文学掾赵君火▯卞石书来谂学,因惟圣贤托宪,言贻后人,所以共天命,树民彝也。善锓以广其传,此良师帅职分所在。曷危于时,多有缺轶。易曰,汤武革命,顺天应人。此邦之人,粗识事理,金城夹附,未尝有烽火之警,视他路贮书,宜如旧秦,何脱落无善本,殆不可晓。幸而今之从政者作兴斯文,独劬精而成之。继今共学之士相与勖励,养根▯实,加膏希光,毋敝口耳,以负初意。至元之黓敦牫夏五泛蒲日奉训大夫湖南道儒学提举陵阳虞应龙序。

释冤上 释冤下 辨诬 鞫情 议罪 宥过 惩恶 察奸 核奸 擿奸 察慝 证慝 钩慝 察盗 迹盗 谲盗 察贼 迹贼 谲贼 严明 矜谨

折狱龟鉴译注卷一

 释冤上

 孙登比丸

吴太子孙登,尝乘马出,有弹圆过。左右求之,适见一人,操弹佩圆,咸以为是。辞对不服。从者欲捶之,登不听。使求过圆,比之非类,乃见释。旧出吴志本传。旧,指五代和凝、和▯父子所撰疑狱集。郑克折狱龟鉴系以疑狱集为基础增广而成,故称之为旧集,或省称为旧。吴志,即三国志吴书。孙登传在吴书吴主五子传中。

按:人之负冤,多因疑似,听者不能审谨,忿然作威,遂至枉滥。此事虽小,可以喻大,故首着焉。

 曹摅明察(于公、孟尝二事附)

晋曹摅,为临淄令。县有寡妇,养姑甚谨。姑以其年少,劝令改适,妇守节不移。姑愍之,密自杀。亲党告妇杀姑,官为考鞫。妇不胜苦楚,乃自诬。狱当决,适值摅到。知其有冤,更加辨究,具得情实,时称其明。出晋书本传。

按:前汉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傥在是乎? ”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家,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孰。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出前汉书于定国传。于公乃定国父也。

后汉上虞有寡妇,养姑至孝。姑以寿终,而夫女弟先怀嫌恨,乃诬妇厌苦供养,加酖其母。官吏不察,户曹史孟尝言于太守,亦不为理,遂以冤死。郡中连旱二年。出后汉书本传。此两事,旧集并不载。

临淄寡妇若不遇曹摅,则与东海、上虞无以异矣。惟鉴彼负冤之可戒,乃显此释冤之足尚,故附着之。

 苻融占梦

前秦苻融,为司隶校尉。京兆人董丰,游学三年而返,过宿妻家。是夜,妻为贼所杀,妻兄疑丰杀之,送丰有司。丰不堪楚掠,诬引杀妻。融察而疑之,问曰:“汝行往还,颇有怪异及卜筮否?”丰曰:“初将发,夜梦乘马南渡水,返而北渡,复自北而南,马停水中,鞭之不去,俯而视之,见两日在于水下,马左白而湿,右黑燥。寤而心悸,窃以为不祥。还之夜,梦如初。问之筮者,云:‘忧狱讼,远三枕,避三沐。’既至,妻为具沐,夜授丰枕。丰记筮者之言,皆不从之。妻乃自沐,枕枕而寝。”融曰:“吾知之矣。周易:坎为水,离为马。梦乘马南渡,旋北而南者,从坎之离。三爻同变,变而成离。离为中女,坎为中男。两日,二夫之象。坎为执法吏,吏诘其夫,妇人被流血而死。坎二阴一阳,离二阳一阴。相承易位,离下坎上,既济。文王遇之囚羑里,有礼而生,无理而死。马左而湿,湿,水也。左水右马,冯字也。两日,昌字也。其冯昌杀之乎?”于是推捡,获昌而诘之。昌具首服,曰:“本与其妻谋杀董丰,期以新沐、枕枕为验,是以误中妇人。”旧出晋载记本传。占梦辞烦,删取其要。

译折狱龟鉴 南宋 郑克

虞应龙序

上天开启的会合,天下统一,文字相同。宜春郡旧有书籍雕版,锁在郡斋之中,在当今之时,搜求散佚、补全残缺,没有比这更紧迫的了。至元辛巳年仲秋,府尹张公国纪打开藏书归还给校官,其中《春秋分记》、《紫阳四书》、《昌黎文》、《黄陈诗注》、《折狱龟鉴》、《廉吏传》以及先儒的讲义,还有《南阳活人书》和局方医书,都切合实用,但破损不全。过了半年,同知郝公居正来掌管郡事,以敦厚教化、改善风俗为己任,专门命令刊刻补全,于是书籍全部完备。文学掾赵君火卞石写信来告知学官,于是想到圣贤寄托法度,言语留给后人,是为了共同顺应天命,树立民众的伦理规范。精心雕版以广泛传播,这是良师帅的职责所在。为何时运艰难,多有缺失遗漏。《易经》说:“商汤周武革命,顺应天命,顺应人心。”这里的人,大致懂得事理,城池坚固依附,未曾有战火警报,看待其他路州贮存书籍,应当像旧秦一样,为何脱落没有善本,几乎不可理解。幸好如今从政者振兴文事,独自辛勤努力而完成它。从今以后,共同求学的人相互勉励,培养根本充实果实,增加膏泽希望光明,不要败坏口耳之学,以辜负初衷。至元黓敦牫夏五泛蒲日,奉训大夫湖南道儒学提举陵阳虞应龙序。

释冤上 释冤下 辨诬 鞫情 议罪 宥过 惩恶 察奸 核奸 擿奸 察慝 证慝 钩慝 察盗 迹盗 谲盗 察贼 迹贼 谲贼 严明 矜谨

折狱龟鉴译注卷一

释冤上

孙登比丸

吴国太子孙登,曾经骑马外出,有弹丸飞过。左右侍从寻找弹丸,恰好看见一人,拿着弹弓佩戴弹丸,大家都认为是他。那人辩解不服。随从想要鞭打他,孙登不听从。让人寻找飞过的弹丸,对比发现不是同类,于是那人被释放。此事原出《三国志·吴书》孙登本传。“旧”,指五代和凝、和㠓父子所撰《疑狱集》。郑克《折狱龟鉴》系以《疑狱集》为基础增广而成,故称之为旧集,或省称为旧。《吴志》,即《三国志·吴书》。孙登传在《吴书》吴主五子传中。

按:人遭受冤屈,多因疑似,听审者不能审慎严谨,愤怒地施加威刑,于是导致枉滥。此事虽小,可以比喻大事,所以首先记载。

曹摅明察(于公、孟尝二事附)

晋朝曹摅,任临淄令。县里有个寡妇,侍奉婆婆非常恭敬。婆婆因为她年轻,劝她改嫁,妇人守节不变。婆婆怜悯她,秘密自杀。亲戚族人告发妇人杀了婆婆,官府进行拷问。妇人受不了痛苦,于是自诬认罪。案件即将判决,恰好曹摅到任。知道她有冤屈,更加辨析追究,完全查明实情,当时人称他明察。此事出《晋书》曹摅本传。

按:前汉于公任县狱史、郡决曹,断案公平。东海有个孝妇,年少守寡,没有儿子,侍奉婆婆非常恭敬,婆婆想嫁她,最终不肯。后来婆婆自缢而死,婆婆的女儿告诉官吏:“妇人杀了我母亲。”官吏逮捕孝妇,孝妇辩说不杀婆婆。官吏查验治罪,孝妇自诬服罪。完备的案卷上报府衙,于公认为这妇人侍奉婆婆十余年,以孝闻名,必定不会杀人。太守不听,于公争辩,不能成功,于是抱着完备的案卷,在府衙哭泣,因此称病离去。太守最终判处孝妇死刑。郡中枯旱三年。后来太守到任,占卜灾祸原因,于公说:“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行断案,灾祸恐怕在这里吧?”于是太守杀牛在孝妇家自祭,因此表彰她的坟墓,天立刻下大雨,年成丰收。郡中因此非常敬重于公。此事出《前汉书》于定国传。于公是定国的父亲。

后汉上虞有个寡妇,侍奉婆婆至孝。婆婆寿终正寝,而丈夫的妹妹先前怀有嫌恨,于是诬陷妇人厌烦供养,给婆婆下毒。官吏不查察,户曹史孟尝向太守陈述,也不被审理,于是冤死。郡中连旱二年。此事出《后汉书》孟尝本传。这两件事,旧集都没有记载。

临淄寡妇如果不遇到曹摅,那就与东海、上虞的孝妇没有不同了。只有鉴戒那些遭受冤屈的可警戒之处,才显出这些释放冤屈的可崇尚之处,所以附记在这里。

苻融占梦

前秦苻融,任司隶校尉。京兆人董丰,游学三年返回,路过妻子家住宿。这天夜里,妻子被贼人杀害,妻子的哥哥怀疑董丰杀了她,把董丰交给司法部门。董丰受不了拷打,诬陷承认杀妻。苻融察觉而怀疑,问说:“你出行往返,颇有怪异及占卜吗?”董丰说:“刚要出发,夜里梦见骑马南渡水,返回北渡,又从北到南,马停在水中,鞭打不走,俯身看它,看见两个太阳在水下,马左边白而湿,右边黑而干。醒来心悸,私下认为不祥。回来那夜,梦见如初。问占卜的人,说:‘忧虑狱讼,远离三个枕头,避开三次沐浴。’到了之后,妻子准备沐浴,夜里给董丰枕头。董丰记得占卜者的话,都不听从。妻子于是自己沐浴,枕着枕头睡觉。”苻融说:“我知道了。《周易》:坎为水,离为马。梦见骑马南渡,旋转北而南,是从坎到离。三爻同变,变而成离。离为中女,坎为中男。两个太阳,是两个丈夫的象。坎为执法吏,官吏审问她的丈夫,妇人被流血而死。坎二阴一阳,离二阳一阴。相承易位,离下坎上,既济。文王遇到它囚禁在羑里,有礼而生,无理而死。马左边湿,湿,是水。左水右马,是冯字。两个太阳,是昌字。是冯昌杀了她吗?”于是推究搜查,抓获冯昌审问。冯昌全部首服,说:“本来与他的妻子谋杀董丰,约定以新沐、枕枕为验证,因此误杀了妇人。”此事原出《晋书·载记》苻融本传。占梦言辞繁琐,删取要点。

按:古之察狱,亦多术矣。卜筮、怪异,皆尽心焉。至诚哀矜,必获冥助。是以冯昌之罪具服,而董丰之冤得释也。冯之马边非水,乃冰也;昌之日下非日,乃曰也。苻融以意言,其事遂验。此周宣所谓“神灵动君使言”者也,岂非至诚哀矜而然欤!占梦事又见察贼门。

 辛祥察色(法雄、魏丕、赵德彝、薛奎、唐肃、杜衍、孙沔、姚仲孙、程坦、孙廉、靳宗说、刘纬、宋昌言凡一十三事附)

后魏辛祥,为并州平北府司马。有白璧还兵药道显,被诬为贼,官属咸疑之。祥曰:“道显面有悲色。察狱以色,其此之谓乎!”苦执申之。月余,别获真贼。祥终于安定王燮征虏府长史。出北史辛绍先传。祥,其孙也。旧集不载。

按:后汉法雄,为青州刺史。每行部,录囚徒,察其颜色,多得情伪。盖察狱之术有三:曰色,曰辞,曰情。此其以色察之者也。若辞与情颇有冤枉,而迹其状稍涉疑似,岂可遽以为实哉?苦执申之,理亦应尔。后十二事是也,故附见之云。

魏丕初从周世宗镇澶渊,奏授司法参军。时有强盗五人,狱具,将伏法。丕疑其冤,缓刑而察之。不数日,本盗就擒,五人获免。后事本朝,终于左骁卫将军。

信都郡王德彝,雍熙中判沂州。儒生乙恕,郊居肄业。一日,有横尸在舍侧,逻者见之,捕恕送官,狱具,将伏法。德彝疑其冤,命别司鞫问,亦如之。因令缓刑以俟。未几,果获贼,恕乃得释。

薛奎参政,为隰州军事推官。时有民常聚博僧舍。一日,盗杀寺奴,取财去。而博者四人适至,启户,溅血污衣,遽惊走。逻者因捕送官,考讯,引伏。奎独疑之,请缓其狱。后数日,果得杀人者。

唐肃待制,为秦州司理参军。时有商人,夜宿逆旅,而同宿者杀人亡去。旦起视之,血污其衣,为吏所执,不能辨明,遂自诬服。肃为白其冤,而知州马知节趣令具狱,肃固持不可。后数日,得真杀人者。就辟本州岛观察推官。

杜衍丞相作河东提刑时,上党民有继母为人所杀,或告民杀之,不胜楚掠,遂自诬服。狱既具,衍疑非实,未论决间,果得真杀人者。已上六事,并见本传。

孙沔副枢为赵州司理参军时,盗发属县,为捕者所迫,乃弃其刀并所盗赃于民家。后即其家得会饮者十六人,适如其数,捕系县狱,掠使服罪,法皆当死。以具狱上,沔疑其枉而留讯之。州将怒,然终不敢决。未几,得真盗,州将反喜,谓沔曰:“微子,吾得自脱耶!”见王圭丞相所撰墓志。凡本朝公卿事,惟载于国史本传者称名,若墓志、行状、杂书、小说所载,则或称爵,或称字。此皆以名书之,庶得古今一体;且临以绍兴恤刑手诏,则于礼亦当书名也。

姚仲孙龙学为许州司理参军时,民有被盗杀者,其妻言:“里胥常责贿于夫,不与而怨之。此必盗也。”乃捕系狱,将傅以死。而仲孙疑之,知州王嗣宗曰:“ 若保非盗耶?”然亦不敢遽决。后数日,果得真盗。嗣宗复喜曰:“察狱当如是也。”改资州。转运使檄往富顺监按疑狱,全活者数十人。

程坦国博为郢州司户参军时,民有执盗者三人,法当死。州趣狱上,坦疑其自诬,辄留更讯之。后果得真盗。自是,虽他州疑狱,监司必属坦平决。子戡,为宣徽南院使,赠太师。见王圭丞相所撰墓志。

孙廉观察初隶亲事官,后以慈州刺史知沧州。有劫盗,狱既成,廉疑之。谓僚属曰:“我武人也,狱辞固非吾事。然试召某邻里,询其行止,皆曰此平日跅弛不事,今以为盗则非也。”后数日,果得真盗。降诏奖谕。

靳宗说馆使,初以荫补三班奉职,监沧州盐山务。尝摄县事,有系囚,坐杀人,法当死者。宗说疑之。会囚言:“母年九十,病。”且言:“愿得一别母而死。 ”宗说恻然,释缚,令人与俱至其家。既而,更获真杀人者。

刘纬大卿,知邢州。属邑有卒死于林中,捕盗者从旁得一人,俾偿死。纬疑不实。明日,得死卒戍所移文,乃二人共窜。亟令追获其一同窜者,考之果服。

宋昌言大监知泽州时,有大辟狱具,昌言疑其冤,持之不决,果获真盗。已上四事,并见本传。

译按:古代审理案件,也有多种方法。占卜、怪异之说,都尽心运用。如果至诚哀怜,必定能获得冥冥中的帮助。因此冯昌的罪行完全招认,而董丰的冤屈得以洗雪。冯昌梦中的马边不是水,而是冰;昌梦中的日下不是日,而是曰。苻融凭借心意判断,事情于是验证。这就是周宣所说的“神灵感动君主让他说话”啊,难道不是至诚哀怜才这样的吗!占梦的事又见《察贼》篇。

辛祥察色(法雄、魏丕、赵德彝、薛奎、唐肃、杜衍、孙沔、姚仲孙、程坦、孙廉、靳宗说、刘纬、宋昌言共十三件事附在后面)

后魏辛祥,担任并州平北府司马。有个叫道显的白璧还兵,被诬陷为盗贼,官员们都怀疑他。辛祥说:“道显脸上有悲色。通过脸色来审案,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坚持上奏申诉。一个多月后,另外抓获了真贼。辛祥最终官至安定王燮征虏府长史。出自《北史·辛绍先传》。辛祥,是辛绍先的孙子。旧集没有记载。

按:后汉法雄,担任青州刺史。每次巡视辖区,登记囚犯,观察他们的脸色,大多能查明真假。大概审案的方法有三种:看脸色,听言辞,察情理。这是通过脸色来审案的。如果言辞和情理颇有冤枉,而追踪其状况稍微涉及嫌疑,怎么可以立刻当作事实呢?坚持上奏申诉,道理也应当这样。后面十二件事就是这样,所以附在后面。

魏丕起初跟随周世宗镇守澶渊,上奏授予司法参军。当时有五个强盗,案件已定,将要执行死刑。魏丕怀疑他们有冤,暂缓刑罚并调查。没过几天,真盗被擒获,五人得以赦免。后来侍奉本朝,最终官至左骁卫将军。

信都郡王赵德彝,雍熙年间判沂州。儒生乙恕,在郊外居住读书。一天,有具横尸在房舍旁,巡逻的人看见,逮捕乙恕送官,案件已定,将要执行死刑。赵德彝怀疑他有冤,命令别的部门审讯,结果也一样。于是命令暂缓刑罚等待。不久,果然抓获真贼,乙恕才得以释放。

薛奎任参知政事时,担任隰州军事推官。当时有百姓常在僧舍聚众赌博。一天,盗贼杀死寺奴,取走财物离去。而四个赌徒恰好到达,打开门,溅血污了衣服,急忙惊慌逃走。巡逻的人于是逮捕送官,拷问审讯,招认伏罪。薛奎独自怀疑他们,请求暂缓案件。几天后,果然抓到杀人者。

唐肃任待制时,担任秦州司理参军。当时有商人,夜里寄宿旅店,而同宿的人杀人逃走了。早上起来查看,血污了他的衣服,被官吏逮捕,不能辩白,于是自己诬服。唐肃为他辩白冤屈,而知州马知节催促他定案,唐肃坚决坚持不可。几天后,抓到真杀人者。被征辟为本州观察推官。

杜衍丞相任河东提刑时,上党有个百姓,继母被人杀死,有人告发百姓杀了她,百姓受不了拷打,于是自己诬服。案件已定,杜衍怀疑不真实,在判决之前,果然抓到真杀人者。以上六件事,都见于本传。

孙沔任副枢密使时,担任赵州司理参军,盗贼在属县作案,被追捕者逼迫,于是把刀和所盗赃物丢弃在百姓家。后来就在那家抓到十六个聚会饮酒的人,恰好符合那个数目,逮捕关进县狱,拷打使他们服罪,按法律都应当处死。把定案的文书上报,孙沔怀疑冤枉而留置审讯。州将发怒,但最终不敢判决。不久,抓到真盗,州将反而高兴,对孙沔说:“没有你,我能脱身吗!”见于王圭丞相所撰写的墓志。凡是本朝公卿的事,只有记载在国史本传中的称名,如果墓志、行状、杂书、小说所载,则有的称爵位,有的称字。这里都用名书写,希望古今一体;况且依据绍兴恤刑手诏,那么在礼仪上也应当书名。

姚仲孙任龙图阁学士时,担任许州司理参军,百姓有被盗杀的,他的妻子说:“里胥常向丈夫勒索贿赂,不给而怨恨他。这一定是盗贼。”于是逮捕关进监狱,将要判处死刑。而姚仲孙怀疑,知州王嗣宗说:“你保证不是盗贼吗?”但也敢立刻判决。几天后,果然抓到真盗。嗣宗又高兴地说:“审案应当这样。”改任资州。转运使发公文让他去富顺监审理疑案,保全活命的有几十人。

程坦任国子监博士时,担任郢州司户参军,百姓有抓获盗贼的三人,按法律应当处死。州催促案件上报,程坦怀疑他们自己诬服,就留置重新审讯。后来果然抓到真盗。从此,即使是其他州的疑案,监司一定委托程坦平反决断。儿子程戡,任宣徽南院使,赠太师。见于王圭丞相所撰写的墓志。

孙廉任观察使时,起初隶属亲事官,后来以慈州刺史身份知沧州。有劫盗,案件已定,孙廉怀疑。对僚属说:“我是武人,狱辞本来不是我的事。但试着召来某邻里,询问他们的行为举止,都说这人平日放荡不羁不做事,现在认为是盗贼则不对。”几天后,果然抓到真盗。降下诏书奖赏慰谕。

靳宗说任馆阁使职,起初因荫补任三班奉职,监沧州盐山务。曾经代理县事,有系囚,犯杀人罪,按法律应当处死。靳宗说怀疑。恰逢囚犯说:“母亲年九十,生病。”并且说:“希望分别母亲而死。”靳宗说恻隐,解开束缚,让人和他一起到他家。不久,又抓到真杀人者。

刘纬任大卿,知邢州。属邑有卒死在林中,捕盗者从旁边抓到一人,让他抵命。刘纬怀疑不真实。第二天,得到死卒戍所移文,乃是两人一起流放。急忙命令追获那一同流放的人,拷问果然服罪。

宋昌言任大监知泽州时,有大辟案件已定,宋昌言怀疑冤枉,坚持不判决,果然抓到真盗。以上四件事,都见于本传。

右十二事,皆以其辞与情察之者也。若靳宗说释死囚缚,使别其母,非知其冤而然也,但以囚有念母之心而悯之耳。冤状卒明,出于邂逅,是亦至诚哀矜之效也。其余审谨不敢遽决,亦因详缓,每获辨释。盖宁可淹系以求其实,毋或滥刑以陷于冤,庶协舜典“钦恤 ”之义也。易曰:“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此之谓欤?

 李崇绐兵

后魏李崇,为河东太守。有定州流人解庆宾兄弟,坐事俱徙扬州。弟思安背役亡归。庆宾惧后役追责,规绝名贯,乃认城外死尸,诈称其弟为人所杀,迎归殡葬。颇类思安,见者莫辨。又有女巫杨氏,自云见鬼,说思安被害之苦,饥渴之意。庆宾又诬同军兵苏显甫、李盖等所杀,诣州讼之。二人不胜楚毒,各自款引。狱将决竟,崇疑而停之。密遣二人非州内所识者,伪从外来,诣庆宾告曰:“仆住在北州,去此三百。比有一人见过寄宿,夜中共语,疑其有异,便即诘问,迹其由绪。乃云是流兵背役逃走,姓解字思安。时欲送官,苦见求及,称:有兄庆宾,今住扬州相国城内,嫂姓徐。君脱矜愍,为往报告,见申委曲,家兄闻之,必重相报。所有资财,当不爱惜。今但见质,若往不获,送官何晚?是故相造,指申此意。君欲见顾几何?当放贤弟。若其不信,可见随看之。”庆宾怅然失色,求其少停,当备财物。此人具以告崇,崇摄庆宾问曰:“尔弟逃亡,何故妄认他尸?”庆宾伏引。更问盖等,乃云自诬。数日之间,思安亦为人缚送。崇召女巫视之,鞭笞一百。崇断狱精审,皆此类也。

按:此亦察其面之色、款之辞、事之情,而疑其诬服者也。但用谲钩慝,以验诬告,为异耳。然所以绐而验之者,欲释诬服之冤也,故列于此焉。绐兵事又见辨诬门,质弟事又见钩慝门,鞭巫事又见惩恶门。

 司马悦视鞘

后魏司马悦,为豫州刺史。有上蔡董毛奴,赍钱五千,死于道路。或疑张堤行劫,又于堤家得钱五千。堤惧楚掠,自诬言杀。悦疑不实,引毛奴兄灵之问曰:“杀人取钱,当时狼狈,应有所遗,曾得何物?”答曰:“得一刀鞘。”悦取刀鞘视之,曰:“此非里巷所为也。”乃召州内刀匠示之。有郭门者,言此刀鞘其手所作,去岁卖与邻人董及祖。悦收及祖,诘之,具服。灵之又于及祖身上认得毛奴所服皂襦,遂释张堤。出北史司马楚之传。悦其孙也。旧集不载。

按:悦所以能使及祖服罪者,虽有智算,亦偶然耳。向若贼不遗刀鞘,或鞘非州内刀匠所作,何从知及祖为贼耶?其可称者,哀矜审谨,合于中孚“议狱缓死”之义,故卒能获贼以释冤也。认鞘事又见迹贼门。

 宋世良放囚

后魏宋世良为清河太守时,阳平郡移掩劫盗三十余人,世良讯其情状,惟送十二人,余皆放之。阳平太守怒曰:“辄放吾贼!”及推问,送者皆实,放者皆非,始叹服焉。出北史宋隐传。世良,其族曾孙也。旧集不载。

按:他郡移掩劫盗,虽或诬引,咎不在我,据名缚送,斯亦可矣。世良乃复讯其情状,实者送之,非者放之,是哀矜审谨之至也。传言:齐天保初,大赦,世良郡无一囚,率群吏拜诏而已。此其效欤?

 苏琼推盗

北齐苏琼,为文襄仪同府刑狱参军。并州尝有强盗,推其事者所疑贼徒并已考伏,失物家亦识认,惟不获盗赃。付琼穷审,乃别推得元景融等十余人,并获赃验。文襄语前妄引者曰:“尔辈不遇我好参军,几致枉死。”出北史本传。旧集不载。

按:琼推盗之术,固有可称。然君子所贵者,不在核奸,而在释冤也。

 柳庆问饮

后周柳庆,初仕后魏,为雍州别驾。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交易,寄人居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并失之。谓是主人所窃。郡县讯问,主人遂自诬服。庆闻而疑之,乃召问贾人曰:“卿钥常置何处?”对曰:“常自带之。”庆曰:“颇与人同宿乎?”曰:“无。”曰:“与同饮乎?”曰:“向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主人特以痛自诬,非盗也。彼沙门乃真盗耳。”即遣吏逮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之金。旧出北史柳虬传。庆,其弟也。

译以上十二件事,都是通过言辞与情理来察验的。像靳宗说解除死囚的绑缚,让他去告别母亲,并不是因为他知道囚犯有冤情才这样做的,只是因为囚犯有思念母亲的心而怜悯他罢了。冤情最终得以查明,是出于偶然,这也是至诚哀怜的效果。其余那些审慎严谨不敢轻易判决的情况,也因为详细迟缓,每每能够辨明释放。大概是宁可拖延羁押以求得真相,也不愿滥用刑罚使人陷入冤狱,这才符合《舜典》中“钦恤”的原则吧。《易经》说:“中孚卦,君子以此议论狱讼,延缓死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李崇欺骗士兵

后魏李崇,担任河东太守。有定州流配的人解庆宾兄弟,因犯罪都被流放到扬州。弟弟解思安脱离劳役逃回家。解庆宾害怕后来劳役追责,打算切断名籍关联,于是认领城外的尸体,谎称弟弟被人杀害,迎回家殡葬。尸体很像解思安,看见的人都分辨不出。又有女巫杨氏,自称看见鬼,诉说解思安被害的痛苦,饥渴的情形。解庆宾又诬告同军的士兵苏显甫、李盖等人所杀,到州府诉讼。这两人受不了拷打,各自招认。案件即将判决,李崇怀疑而暂停审理。秘密派遣两个州内不认识的人,假装从外地来,到解庆宾那里告诉他说:“我住在北州,离这里三百里。最近有一个人来借宿,夜里一起谈话,怀疑他有异常,便立即追问,查究他的来历。那人说是流配士兵脱离劳役逃走,姓解名思安。当时想送官,苦苦请求不要告发,说:有哥哥解庆宾,现在住在扬州相国城内,嫂子姓徐。您如果怜悯,替我去报告,当面说明详情,家兄听说后,必定重重报答。所有的财物,都不会吝惜。现在只请您做保证,如果去那里没有找到,送官又晚吗?因此前来拜访,指明这个意思。您想要多少报酬?我当放贤弟。如果不信,可以跟随去看。”解庆宾怅然失色,请求稍等片刻,当准备财物。这个人把情况全部告诉李崇,李崇逮捕解庆宾审问说:“你弟弟逃亡,为什么妄认别人的尸体?”解庆宾伏罪招认。再审问李盖等人,才说自己是诬告。几天之内,解思安也被人捆绑送来。李崇召来女巫审问,鞭打一百下。李崇断案精明审慎,都是这类情况。

按语:这也是通过观察脸色、招供的言辞、事情的情理,而怀疑他们诬服。只是用诡计钩取奸恶,来验证诬告,有所不同罢了。然而之所以欺骗来验证,是为了释放诬服的冤屈,所以列在这里。欺骗士兵的事又见于“辨诬”门,验证弟弟的事又见于“钩慝”门,鞭打女巫的事又见于“惩恶”门。

司马悦查看刀鞘

后魏司马悦,担任豫州刺史。有上蔡人董毛奴,携带五千钱,死在道路上。有人怀疑张堤抢劫,又在张堤家得到五千钱。张堤害怕拷打,自己诬认杀人。司马悦怀疑不真实,传唤董毛奴的哥哥董灵之问说:“杀人取钱,当时狼狈,应该有所遗留,曾得到什么东西?”回答说:“得到一把刀鞘。”司马悦取刀鞘查看,说:“这不是民间工匠做的。”于是召集州内的刀匠给他看。有个叫郭门的,说这把刀鞘是他做的,去年卖给了邻居董及祖。司马悦逮捕董及祖,审问,全部招认。董灵之又在董及祖身上认出董毛奴所穿的黑色短衣,于是释放张堤。出自《北史·司马楚之传》。司马悦是他的孙子。旧集没有记载。

按语:司马悦之所以能使董及祖服罪,虽然有智谋算计,也是偶然罢了。假如贼人没有遗留刀鞘,或者刀鞘不是州内刀匠做的,从哪里知道董及祖是贼呢?值得称赞的是,哀怜审慎,符合中孚卦“议论狱讼,延缓死刑”的原则,所以最终能抓获贼人而释放冤屈。认刀鞘的事又见于“迹贼”门。

宋世良释放囚犯

后魏宋世良担任清河太守时,阳平郡移送掩捕的劫盗三十多人,宋世良讯问他们的情状,只送交十二人,其余都释放了。阳平太守愤怒地说:“擅自释放我的贼人!”等到推问,送交的确实都是罪犯,释放的都不是,才开始叹服。出自《北史·宋隐传》。宋世良,是他的族曾孙。旧集没有记载。

按语:其他郡移送掩捕的劫盗,虽然可能有诬告牵连,过错不在我,根据名单捆绑送交,这也就可以了。宋世良却再次讯问他们的情状,真实的送交,不真实的释放,这是哀怜审慎到了极点。传言:齐天保初年,大赦,宋世良的郡中没有囚犯,率领群吏拜受诏书罢了。这是他的成效吧?

苏琼推究盗贼

北齐苏琼,担任文襄仪同府刑狱参军。并州曾经有强盗,推究案件的人所怀疑的贼徒都已经拷打招认,失物家也识别确认,只是没有查获盗赃。交给苏琼彻底审问,于是另外推究得到元景融等十多人,并且查获赃物验证。文襄对先前妄自牵连的人说:“你们不遇到我好的参军,几乎导致枉死。”出自《北史》本传。旧集没有记载。

按语:苏琼推究盗贼的方法,固然值得称赞。然而君子所看重的,不在于核查奸恶,而在于释放冤屈。

柳庆询问饮酒

后周柳庆,起初在后魏做官,担任雍州别驾。有个商人携带二十斤金子,到京师交易,寄住在别人家。每次想要出行,常常自己拿着钥匙。不久,封缄没有异样却全部丢失了。认为是主人偷窃。郡县讯问,主人于是自己诬认服罪。柳庆听说后怀疑,于是召来问商人说:“你的钥匙常放在哪里?”回答说:“常自己带着。”柳庆说:“曾和别人同宿吗?”说:“没有。”说:“曾和别人同饮吗?”说:“先前曾和一个沙门再次酣饮,醉后白天睡觉。”柳庆说:“主人只是痛心地自己诬认,不是盗贼。那沙门才是真盗贼。”立即派遣官吏逮捕沙门,沙门怀金逃匿。后来捕获,全部查获丢失的金子。旧出《北史·柳虬传》。柳庆,是他的弟弟。

按:缄闭不异而失其金,则盗非远,故疑主人。庆察其色、其辞、其情,而知主人诬服矣,故问其管钥所在,同宿、同饮者谁。沙门无故与贾酣宴,不一而止,果何意哉?此必伺隙为盗也。醉而昼寝,彼乃得便,其金于是失之,沙门非盗而何?庆之明察,亦可称矣。用以释冤,尤为美也。问饮事又见迹盗门。

韦鼎览状(萧怀武一事附)

隋韦鼎,为光州刺史。有人客游,通主家妾。及其还去,妾盗珍物,于夜逃亡,寻于草中为人所杀。主家知客与妾通,因告客杀之。县司鞫问,具得奸状,因断客死。狱成,上州。鼎览之,曰:“此客实奸,而不杀也。乃某寺僧绐妾盗物,令奴杀之,赃在某处。 ”即放此客,遣人掩僧,并获赃物。自是部内肃然,道无拾遗。出南史韦睿传。鼎,其孙也。旧集不载。

按:鼎所以知者,能广耳目,以察奸慝也。苟不如是,则无以释疑似之冤矣。夫治民之有耳目也,犹用兵之有间谍也。兵法云:“非圣智不能用间,非微密者不能得间之实。” 广耳目,察奸慝,亦犹是也。不然,则所使察奸慝者,或反为奸慝矣。

王蜀时,有萧怀武,主“寻事团”,乃军巡之职也。所管百余人,每人各养私名十余辈,或聚或散,人莫能别,呼之曰“狗”。深坊、曲巷,马医、酒保、乞丐、佣作、贩卖、童儿,皆有其徒,民间偶语,无不知者。或在州郡及勋贵家,掌庖、看厩、御车、执乐,公私动静,即时闻达。于是人心恐惧,自疑肘腋悉其狗也。怀武杀人不可胜数,冤枉之声满于内外。郭崇韬入蜀,乃族诛之。见成都古今记。

是使察奸慝而反为奸慝者也,岂能资耳目之用,释疑似之冤乎?鼎异于此,故可称也。

蒋常留妪(韩思彦一事附)

唐贞观中,卫州版桥店主张逖妻归宁。有魏州三卫杨正等三人投店宿,五更早发。是夜,有人取其刀杀逖,却纳鞘中,正等不觉。至晓,店人追及,刀血狼籍,收禁考掠,遂自诬服。太宗疑之,差御史蒋常覆推。常至,追店人十五以上皆集,人数不足,因俱放散,独留一妪年八十余,晚乃令出,密遣狱典觇之,曰:“有人共语,即记姓名。 ”果有一人问妪:“使人作何推勘?”前后三日,并是此人。捕获诘问,具服:与逖妻奸杀逖,有实迹。正等乃释。旧不着出处。当是唐人小说所载,今亡其本耳。余类此者,同。

按:李崇用谲钩慝,蒋常用谲察贼,而皆能释冤,斯无恶于谲也。留妪事又见谲贼门。唐韩思彦,使并州。有贼杀人,主名不立。醉胡怀刀血污,讯掠已服。思彦疑之,晨集童儿数百,暮出之,如是者三。因问:“儿出,亦有问者乎?”皆曰:“有之。”乃物色追讯,遂擒真盗。见唐书本传。

此亦用谲获贼而冤乃释,但不若常独留一妪密觇问者为精审耳,故特附见之也。

 裴怀古抗辞

唐裴怀古,为监察御史时,真定有浮屠,为其徒诬告祝诅不道,武后怒,命按诛之。怀古得其枉,为后申析,不听,怀古因曰:“陛下法与天下画一,岂使臣杀无辜以希盛旨哉?即其人有不臣状,臣何情宽之?”后意解,得不诛。见唐书本传。旧集不载。

按:怀古当酷吏深文之时,独能申析诬枉,抗辞执法,始终不挠,其徐有功之流亚欤?

李元素奏狱

唐李元素为御史时,东都留守杜亚,恶大将令狐运。会盗劫输绢于洛北,运适与其下畋近郊,亚疑而讯之。幕府按鞫无状,更以爱将武金掠服之。诏监察御史杨宁覆验,事皆不▯。亚劾宁罔上,宁抵罪。傅致周内之,若不可翻者。德宗信不疑,宰相难之。诏元素与刑部员外郎崔从质、大理司直卢士瞻驰按之。亚迎,以狱告。元素徐察其冤,悉纵所囚以还。亚大惊,复劾元素失有罪。比元素还,帝已怒,奏狱未毕,帝曰:“ 出。”元素曰:“臣言有所未尽。”帝曰:“第去。”元素曰:“臣以御史按狱,知冤不得尽辞,是无容复见陛下。”帝意解,即道运冤状。帝感寤曰:“非卿,孰能辨之。”然运犹以擅捕人得罪,流归州。武金流建州。后岁余,齐抗得真盗,繇是天下重之,迁给事中。出唐书本传。

译按:门锁没有异样却丢失了金子,那么盗贼不会在远处,所以怀疑主人。庆观察主人的神色、言辞和神情,知道主人是诬告服罪的,所以询问钥匙在哪里,以及同宿、同饮的人是谁。和尚无缘无故与商人尽情宴饮,不止一次,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一定是窥伺空隙做盗贼。商人醉酒白天睡觉,他便得以方便,金子于是丢失,和尚不是盗贼又是谁?庆的明察,也可以称赞了。用来洗清冤屈,尤其美好。询问饮酒之事又见于“迹盗”门。

韦鼎阅览案卷(附萧怀武一事)

隋朝韦鼎,担任光州刺史。有个人客居外地,与主人家的妾私通。等到他回去时,妾偷了珍贵物品,在夜里逃亡,不久在草丛中被人杀死。主人家知道客人与妾私通,于是控告客人杀了妾。县衙审讯,完全查明了奸情,因此判处客人死刑。案件定论,上报州府。韦鼎阅览案卷,说:“这客人确实有奸情,但没有杀人。是某寺的僧人欺骗妾偷东西,让奴仆杀了她,赃物在某处。”随即释放了这位客人,派人抓捕僧人,一并查获了赃物。从此境内肃然有序,路上没有拾取遗失物品的现象。出自《南史·韦睿传》。韦鼎是韦睿的孙子。旧集没有记载。

按:韦鼎之所以能知道真相,是因为他能广泛耳目,以察知奸邪。如果不这样,就无法洗清疑似的冤屈了。治理百姓需要有耳目,就像用兵需要有间谍一样。兵法说:“不是圣明智慧的人不能使用间谍,不是细微周密的人不能得到间谍的真实情报。”广泛耳目,察知奸邪,也是这样。不然,那么所派遣察知奸邪的人,或许反而成为奸邪之人了。

王蜀时期,有萧怀武,主管“寻事团”,这是军巡的职务。他管辖一百多人,每人各自豢养十几个私人名下的人,有时聚集有时分散,人们无法辨别,称他们为“狗”。深巷、曲街,马医、酒保、乞丐、佣工、商贩、儿童,都有他们的党徒,民间偶尔交谈,没有不知道的。或者在州郡及勋贵家中,掌管厨房、看守马厩、驾车、演奏音乐,公私动静,立刻就能听闻传达。于是人心恐惧,自己怀疑身边都是他的“狗”。怀武杀人不可胜数,冤枉的呼声充满内外。郭崇韬进入蜀地,于是诛灭了他全族。见于《成都古今记》。

这是让察知奸邪的人反而成为奸邪之人,怎么能借助耳目的作用,洗清疑似的冤屈呢?韦鼎与此不同,所以值得称赞。

蒋常留下老妇(附韩思彦一事)

唐朝贞观年间,卫州版桥店主张逖的妻子回娘家。有魏州三卫杨正等三人投宿店里,五更天早起出发。这夜,有人取了他的刀杀死张逖,又放回刀鞘中,杨正等人没有察觉。到天亮,店里的人追上,刀上血迹斑斑,逮捕拘禁拷打,于是自己诬告服罪。太宗怀疑此事,派遣御史蒋常重新审理。蒋常到达后,召集店里十五岁以上的人都集合,人数不够,于是全部放散,只留下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妇,傍晚才让她出去,秘密派遣狱吏观察她,说:“如果有人和她说话,就记下姓名。”果然有一个人问老妇:“使者做什么推勘?”前后三天,都是这个人。逮捕审问,全部服罪:与张逖妻子通奸杀死张逖,有确实的证据。杨正等人于是释放。旧书没有注明出处。大概是唐人小说所载,现在失传了。其余类似的,相同。

按:李崇用诡计钩取奸邪,蒋常用诡计察知盗贼,而都能洗清冤屈,这说明诡计没有坏处。留下老妇之事又见于“谲贼”门。唐朝韩思彦,出使并州。有盗贼杀人,主犯没有确定。醉酒的胡人怀刀血污,审讯拷打已经服罪。韩思彦怀疑此事,早晨召集几百儿童,傍晚放出他们,像这样做了三次。于是问:“儿童出去,也有问话的人吗?”都说:“有。”于是根据特征追捕审问,于是擒获真盗。见于《唐书》本传。

这也是用诡计抓获盗贼而冤屈得以洗清,但不如蒋常只留下一位老妇秘密观察问话那样精审,所以特别附记在这里。

裴怀古抗言

唐朝裴怀古,担任监察御史时,真定有和尚,被他的徒弟诬告祝诅不道,武后愤怒,命令查办诛杀他。裴怀古得知这是冤屈,为武后申辩分析,武后不听,裴怀古于是说:“陛下的法律与天下统一,难道让臣杀无辜之人来迎合圣意吗?如果这人真有叛臣的罪状,臣有什么理由宽恕他?”武后心意化解,得以不诛杀。见于《唐书》本传。旧集没有记载。

按:裴怀古在酷吏深文的时候,独自能申辩分析诬枉,抗言执法,始终不屈,大概是徐有功一流的人物吧?

李元素奏报案件

唐朝李元素担任御史时,东都留守杜亚,厌恶大将令狐运。恰逢盗贼抢劫输送到洛北的绢,令狐运恰好和他的部下在近郊打猎,杜亚怀疑并审讯他。幕府查办没有罪证,又用酷刑逼供爱将武金服罪。诏令监察御史杨宁复查验证,事情都不符合。杜亚弹劾杨宁欺瞒皇上,杨宁获罪。罗织罪名,严密地陷害,好像不可翻案一样。德宗相信不怀疑,宰相难以处理。诏令李元素与刑部员外郎崔从质、大理司直卢士瞻迅速查办。杜亚迎接,把案件告知。李元素慢慢察知其冤屈,全部释放囚犯让他们回去。杜亚大惊,又弹劾李元素放纵罪犯。等到李元素回来,皇帝已经愤怒,奏报案件没有完毕,皇帝说:“出去。”李元素说:“臣的话还没有说完。”皇帝说:“只管出去。”李元素说:“臣以御史查办案件,知道冤屈不能尽情陈述,是没有资格再见陛下的。”皇帝心意化解,于是陈述令狐运的冤状。皇帝感动醒悟说:“不是你,谁能辨别呢。”然而令狐运还是以擅自捕人获罪,流放归州。武金流放建州。后来一年多,齐抗抓获真盗,因此天下重视他,升任给事中。出自《唐书》本传。

按:运之冤,初按鞫无状,后覆验不▯,虽傅致周内之,若不可翻者,亦非难辨也。但帝怒斥令出,又云“去”,元素气不慑,辞不挠,卒辨其冤,而帝亦寤,斯为难能耳。语曰:“仁者必有勇。”此其所以能释冤也。

柳浑白冤

唐江西观察使魏少游,表柳浑为判官。州僧有夜饮火其庐者,归罪喑奴。军候受财不诘,狱具。浑与其僚崔佑甫白奴冤,少游趣讯僧,僧首服。因厚谢二人。见唐书柳浑传。

按:僧饮酒、失火,二罪俱发,而谓失火者喑奴耳,且掩其饮酒之迹也。若非军候受财不诘,则此狱岂难辨乎?唯上下相蒙,不以狱事为意,故莫之辨耳!浑与佑甫,一代英贤,而白其冤;少游能听用之,故趣讯僧云,斯亦可称也。

袁滋称金

唐李勉,镇凤翔。有属邑耕夫,得马蹄金一瓮,送县。为令者虑公藏主守不谨,而置之私室。翌日,开视之,则皆土块耳。以状闻府,遣掾案之,不能自明,诬服换金。初云“藏之粪壤,被人窃去”,后云“投之水中,失其所在”。虽未穷易用之所,而皆以为换金无疑。府中宴集,语及此事,咸共嗟叹。时袁滋在幕府,独疑其枉,勉乃移狱就府,俾滋鞫之。滋阅瓮间,得二百五十余块。诘其初获者,则二人以巨竹舁至县。乃于列肆索金,依块形状,镕写校量。始秤其半,已及三百斤,计其大数,非二人以竹担可举,即是在路之时,金已化为土矣。令乃获雪。旧出康骈剧谈录。

按:唐书袁滋传云:“滋进詹事府司直。部官以盗金下狱,滋直其冤。”无凤翔属邑事。又云:“滋累从张伯仪、何士干辟。”无在李勉幕府事。康骈所记,传闻失实,故非特本末差误,抑又事理乖舛:夫六百斤金,固非二人竹担可举,若在路时已化为土,则到县时自当验实,虽色未变,而轻重顿异,亦易知矣,令何故尚虑公藏主守不谨,而置之私室乎?乖舛如此,无足取者。和▯谓能释冤,载于旧集,意则善矣,不若唐书本传为得其实也。

刘崇龟换刀

唐刘崇龟,镇南海。有富商子泊船江岸,见一高门中有美姬,殊不避人。因戏语之曰:“夜当诣宅矣。”亦无难色,启扉待之。忽有盗入其室,姬即欣然往就。盗谓见擒,以刃剸之,逃去。富商子继至,践其血,洿而仆,闻脰血声未已,觉有人卧于地,径走至船,夜解维遁。其家踪迹,讼于公府。遣人追捕,械系考讯,具吐情实,惟不招杀人。崇龟视所遗刀,乃屠刀也,因下令曰:“某日大设,阖境屠者皆集球场,以俟宰杀。”既而晚放散,令各留刀,翌日再至。乃命以杀人刀换下一口。明日,诸人各认本刀。一人不去,云非某刀。问是谁者?云某人刀。亟往捕之,则已窜矣。于是以他囚合死者为商人子,侵夜毙之。窜者闻而还,乃擒,置于法。富商子坐夜入人家,杖背而已。旧不着出处,盖亦唐人小说所载,今见唐书刘政会传后,崇龟其七世孙也。传辞太简,故于旧集删取其要。

按:凡欲释冤,必须有术。换刀者,迹贼之术也;毙囚者,谲贼之术也。贼若不获,冤何由释?故仁术有在于是者,君子亦不可忽也。

庄遵审奸

庄遵,初为长安令,后迁扬州刺史,性明察。尝有阳陵女子与人杀其夫,叔觉,来赴贼,女子乃以血涂叔,因大呼曰:“奈何欲私于我而杀其兄!”便即告官。官司考掠其叔太过,因而自诬其罪。遵察之,乃谓吏曰:“叔为大逆,速置于法。可放嫂归。”密令人夜中于嫂壁下听。其夜,奸者果来,问曰:“刺史明察,见叔宁疑之耶?”嫂曰:“不疑。”因相与大喜。吏即擒之送狱,叔遂获免。旧不着出处,亦不着何代人。与蜀庄遵姓名同。和氏父子各载一事,皆附卷末。或疑是唐人,然其叙闻哭事言:巡行部内、驻车听之,则非唐刺史也。唐之扬州刺史,治广陵,领江都、江阳、六合、海陵、高邮、扬子、天长七县,而无阳陵。汉之扬州刺史,治历阳,领九江、丹阳、庐江、会稽、吴、豫章六郡,而丹阳郡有陵阳县,岂非陵阳误为阳陵乎?其云阳陵女子,岂非王尊传所谓“美阳女子”之类乎?以此观之,乃汉人乎?但未有明据,不敢决定。故且依和氏,序唐人后,此聊以志疑也。克编次已定,始见蜀本华阳国志:后汉巴郡士人,有扬州刺史严遵,字王思:徐州牧严羽,字子翼。羽乃遵之子也,父子并着称云。遵在扬州,每当迁,民遮止之,天子就增州秩中二千石,居十八年,卒于官。则遵果是汉人也。势难移改,姑仍旧贯,览者察之。

译按:运的冤案,起初审讯没有查出实情,后来复核验证也不相符,虽然有人罗织罪名、深文周纳,好像不可翻案的样子,其实并不难辨明。只是皇帝愤怒地斥责命令他出去,又说“滚”,元素气势不被震慑,言辞不屈服,最终辨明了他的冤屈,而皇帝也醒悟了,这才是难能可贵的。俗话说:“仁爱的人一定有勇气。”这就是他能够洗雪冤屈的原因。

柳浑洗雪冤屈

唐朝江西观察使魏少游,上表推荐柳浑担任判官。州里有个僧人夜里喝酒放火烧了自己的房子,把罪责推给哑巴奴仆。军候受贿不追究,案件已经定论。柳浑和他的同僚崔佑甫为奴仆辩白冤屈,魏少游催促审讯僧人,僧人最终认罪。因此厚厚地酬谢了这两个人。见《唐书·柳浑传》。

按:僧人喝酒、失火,两桩罪过都犯了,却说失火的是哑巴奴仆,并且掩盖他喝酒的痕迹。如果不是军候受贿不追究,这案件难道难辨吗?只是上下互相蒙蔽,不把案件当回事,所以没人去辨明罢了!柳浑和崔佑甫,是一代英才贤士,他们为奴仆辩白冤屈;魏少游能听从任用他们,所以催促审讯僧人,这也值得称赞。

袁滋称金

唐朝李勉镇守凤翔。有个属县的耕夫,得到一瓮马蹄金,送到县里。县令担心官府仓库管理不谨慎,把它放在自己的私室里。第二天,打开查看,却都是土块。把情况上报府衙,派属吏审理,县令不能自我辩白,被迫认罪说换了金子。起初说“藏在粪土里,被人偷走了”,后来又说“扔进水里,找不到地方了”。虽然没有查清金子换用的去向,但都认为换金无疑。府中宴饮聚会,谈到这件事,大家都感叹。当时袁滋在幕府,独自怀疑其中有冤情,李勉于是把案件移到府衙,让袁滋审讯。袁滋查看瓮中,得到二百五十多块土块。审问最初获得金子的人,说是两个人用大竹竿抬到县里的。于是在集市上寻找金子,依照土块的形状,熔铸称量。刚称了一半,就已经达到三百斤,估计总数,不是两个人用竹竿能抬得动的,就是在路上时,金子已经变成土了。县令于是得以洗雪冤屈。旧本出自康骈《剧谈录》。

按:《唐书·袁滋传》说:“袁滋晋升詹事府司直。属官因盗金入狱,袁滋为他辩白冤屈。”没有凤翔属邑的事。又说:“袁滋屡次跟随张伯仪、何士干征辟。”没有在李勉幕府的事。康骈所记,传闻失实,所以不仅本末差误,而且事理乖谬:六百斤金子,固然不是两个人用竹竿能抬得动的,如果在路上时已经变成土,那么到县里时自然应当验明,虽然颜色没变,但轻重突然不同,也容易知道,县令为什么还担心官府仓库管理不谨慎,而把它放在私室呢?乖谬如此,不值得采信。和氏说他能洗雪冤屈,记载在旧集中,用意是好的,不如《唐书》本传符合事实。

刘崇龟换刀

唐朝刘崇龟镇守南海。有个富商子弟停船在江岸,看见一扇高门中有个美女,毫不避人。于是戏弄她说:“晚上应当去你家了。”美女也没有为难的神色,开门等他。忽然有盗贼进入她的房间,美女就高兴地前往。盗贼以为被抓获,用刀刺她,逃走了。富商子弟随后到来,踩到血迹,弄脏了衣服跌倒,听到喉咙流血的声音还没停止,发觉有人躺在地上,径直跑到船上,夜里解开缆绳逃跑。他家追踪踪迹,向官府诉讼。派人追捕,戴枷锁拷问,全部吐露实情,只是不招认杀人。刘崇龟查看留下的刀,是屠刀,于是下令说:“某日大设宴席,全境的屠夫都聚集在球场,等待宰杀。”不久傍晚散去,命令各自留下刀,第二天再来。于是命令用杀人刀换下一把。第二天,众人各自认领本刀。有一人不肯交出,说不是他的刀。问是谁的?说是某人的刀。急忙去抓他,已经逃窜了。于是用其他该死的囚犯冒充富商子弟,深夜杀死他。逃窜的人听说后回来,于是被擒获,处以死刑。富商子弟因夜里进入人家,只受杖责背部。旧本不著出处,大概也是唐人小说所载,现在见于《唐书·刘政会传》后,刘崇龟是他的七世孙。传记文字太简略,所以在旧集中删取要点。

按:凡是想要洗雪冤屈,必须有方法。换刀,是追踪盗贼的方法;杀囚犯,是诱骗盗贼的方法。盗贼如果不抓获,冤屈怎么洗雪?所以仁爱的方法在于此,君子也不可忽视。

庄遵审奸

庄遵,起初担任长安令,后来升任扬州刺史,性格明察。曾经有个阳陵女子与人合谋杀死丈夫,叔叔发觉,来捉拿盗贼,女子就把血涂在叔叔身上,于是大喊说:“为什么想和我私通而杀死你的哥哥!”就立即告官。官府拷打叔叔太过,于是叔叔被迫认罪。庄遵察觉了,就对吏员说:“叔叔犯大逆罪,迅速处以死刑。可以放嫂子回去。”秘密派人夜里在嫂子墙下偷听。那天夜里,奸夫果然来了,问说:“刺史明察,对叔叔怀疑吗?”嫂子说:“不怀疑。”于是两人非常高兴。吏员立即抓获奸夫送进监狱,叔叔于是得以免罪。旧本不著出处,也不著何代人。与蜀地庄遵姓名相同。和氏父子各记载一事,都附在卷末。有人怀疑是唐人,然而叙述闻哭事说:巡行部内、停车听之,就不是唐刺史。唐朝的扬州刺史,治所在广陵,管辖江都、江阳、六合、海陵、高邮、扬子、天长七县,而没有阳陵。汉朝的扬州刺史,治所在历阳,管辖九江、丹阳、庐江、会稽、吴、豫章六郡,而丹阳郡有陵阳县,难道不是陵阳误作阳陵吗?所说的阳陵女子,难道不是《王尊传》所说的“美阳女子”之类吗?由此看来,是汉人吗?但没有明确证据,不敢决定。所以暂且依照和氏,排在唐人之后,这姑且用来记录疑问。我编次已定,才看到蜀本《华阳国志》:后汉巴郡士人,有扬州刺史严遵,字王思;徐州牧严羽,字子翼。严羽是严遵的儿子,父子都著称。严遵在扬州,每当升迁,百姓拦路挽留,天子就增加州秩中二千石,在位十八年,死在任上。那么严遵果然是汉人。势难更改,姑且保留原样,读者明察。

按:遵之罪叔而放嫂,盖用谲以擿奸也。于是既得其情,遂擒其人,岂非释冤有术而然欤?

折狱龟鉴译注卷二

 释冤下

孔循虑囚(范正辞、赵稹、薛向三事附)

后唐孔循,以邦计贰职,权领夷门军府事。长垣县有四盗鉅富,及败,而捕系者乃四贫民也。盖都虞候者,郭从韬之僚婿,与推吏、狱典同谋锻成此狱,法当弃市。循亲虑之,囚无一言,领过萧墙,而乃屡顾。因召问之,云:“适以狱吏高其枷尾,故不得言。请退左右,细述其事。”即令移于州狱,俾郡主簿鞫之。受赂者数十人,与四盗俱伏法,四贫民获雪。此盖和▯所闻五代时事。

按:巡捕之吏,或纵盗而捕系平民以应命,或失盗而捕系平民以逃责,或求盗而捕系平民以希赏。若狱吏与之为市,则冤滥岂可胜言!此在听者察之耳。孔循所察,乃纵盗而捕系平民以应命者也。又有三事,失盗而捕系平民以逃责者二,求盗而捕系平民以希赏者一,今附于后云:

范正辞,齐州人,父劳谦。正辞为江南转运副使,饶州民甘绍者,积财鉅万,为盗所掠。州捕得十四人,狱具当死。正辞按部至,引问之,囚皆泣下。察其非实,命徙他所讯鞫。既而,民有告群盗所在者。正辞潜召监军王愿掩捕之,盗遁去。正辞即单骑出,追及之。贼控弦持▯来逼,正辞以鞭击之,中贼双目,执之以归。按其奸状伏法,而前十四人皆得释。

赵稹少师,为益州路转运使。时邛州蒲江县捕劫盗不得,而官司反系平民数十人,楚掠强服,且合其辞,若无可疑者。稹适行部,意其有冤,乃驰入县狱,尽得其冤状,释出之。已上二事,并见本传。

薛向枢密,提点河北刑狱。 时深州武强县有盗杀人,而夺其财。尉以失盗为负,捕平人掠服之,置赃于外以符其语。向得而疑之,亲引问,直其冤,免死者六人,正其尉故入之罪。见吕大防丞相所撰墓志。

此三者,皆与孔循虑囚事类矣。非有他术,俱尽心察情,故能释冤也。

 府从事发瘗(庐陵、歙县二事附)

和▯载玉堂闲话云:近代有人,因行商回,见妻为人所杀,而失其首。既悲且惧,以告妻族。乃执婿送官。不胜捶楚,自诬杀妻。狱既具,府从事独疑之,请更加穷治,太守听许。乃追封内仵作行人,令供近日与人家安厝去处。又问:“颇有举事可疑者乎?” 一人对曰:“某处豪家举事,只言殂却奶子,五更初,墙头舁过凶器,极轻,似无物,见瘗某处。”亟遣发之,乃一女子首。令囚验认,云:“非妻也。”遂收豪家鞫问,具服: “杀奶子,函首埋瘗,以尸易囚之妻,畜于私室。”婿乃获免。

按:此汉干佑中,王仁裕所说五代时事也。顷闻一事,与此相似;又闻一事,颇亦类此。并附于后:

太平州有一妇人,与小郎偕出,遇雨,入古庙避之,见数人先在其中。小郎被酒困睡,至晚始醒,人皆去矣,嫂已被杀,而尸无首。惊骇号呼,被执送官,不胜考掠,诬服强奸嫂,不从而杀之,弃其首与刀于江中,遂坐死。后其夫至庐陵,于优戏场认得其妻,诸伶悉窜,捕获伏法。盖向者无首之尸,乃先在庙中之人也。伶人断其首,易此妇人衣,而携以去。小郎之冤如此,以无善疑从事故也。然则赃证未明,狱可遽决乎?

宣、歙间有强盗,夜杀一行旅,弃尸道上,携其首去。将晓,一人继至,而践其血,亟走避之。寻被追捕系狱,半年不决。有司切欲得首结案,乃严督里胥,遍行搜索。会一丐者病卧窑中,即斩以应命。囚亦久厌考掠,遂伏诛。后半年,强盗始败于仪真。狱成,验所斩首,乃瘗于歙县界。彼里胥之滥杀,与平民之枉死,皆缘有司急于得首以结案也。然则追责赃证,可不审谨乎?

此皆政和中事,可为典狱之戒,故附着之。发瘗事又见迹贼门。

许宗裔验赃

王蜀时,有许宗裔守剑州。部民被盗,灯下识之,迨晓告官。捕获一人,所收赃物,唯丝絇、紬线而已。宗裔引问,缧囚诉冤,称是本家物,与被盗人互有词说。乃命取两家缲车,以丝絇量其大小,与囚家车车▯工同。又问:“紬线胎心用何物?”一云: “杏核。”一云:“瓦子。”因令相对开之,见杏核,与囚款同。于是被盗人服妄认之罪,巡捕吏当考决之辜。指顾之间,便雪冤枉。旧不着出处。验赃事又见证慝门。

译按:遵之罪责小叔而放逐嫂子,大概是用诡计来揭露奸恶吧。于是既然查清了实情,就擒获了那个坏人,这难道不是因为有解除冤屈的方法才这样的吗?

折狱龟鉴译注卷二

释冤下

孔循审问囚犯(附范正辞、赵稹、薛向三件事)

后唐孔循,担任掌管国家财政的副职,暂时统领夷门军府的事务。长垣县有四个大盗非常富有,等到他们败露时,被捕入狱的却是四个贫民。原来是都虞候,郭从韬的连襟,与推事吏、狱官同谋伪造了这起案件,按法律应当处死。孔循亲自审问他们,囚犯没有一个人说话,被押解经过内墙时,却屡次回头张望。于是召来询问,他们说:“刚才因为狱吏把枷锁的尾部垫高了,所以无法说话。请屏退左右,让我们详细陈述事情。”孔循立即命令将他们转移到州狱,让郡主簿审问。受贿的人有几十个,与四个大盗一起依法处死,四个贫民得以昭雪。这是和凝所听说的五代时期的事情。

按:巡捕的官吏,有的放纵盗贼而抓捕平民来应付命令,有的丢失盗贼而抓捕平民来逃避责任,有的寻找盗贼而抓捕平民来希求奖赏。如果狱吏与他们做交易,那么冤假错案岂止说得完!这在于听讼的人去明察罢了。孔循所明察的,就是放纵盗贼而抓捕平民来应付命令的情况。还有三件事,丢失盗贼而抓捕平民来逃避责任的有两件,寻找盗贼而抓捕平民来希求奖赏的有一件,现在附在后面:

范正辞,齐州人,父亲叫范劳谦。范正辞担任江南转运副使,饶州有个叫甘绍的百姓,积蓄财产上万,被盗贼抢劫。州里抓捕了十四个人,案件审结应当处死。范正辞巡视辖区到达那里,提审询问他们,囚犯都哭泣。范正辞察觉案情不实,命令转移到别的地方审讯。不久,有百姓报告盗贼所在的地方。范正辞秘密召来监军王愿突袭抓捕,盗贼逃走了。范正辞立即单人匹马出城,追上了他们。贼人拉弓持刀逼近,范正辞用鞭子击打他们,击中贼人的双眼,抓住他们回来。查究他们的罪行依法处死,而前面的十四个人都得以释放。

赵稹少师,担任益州路转运使。当时邛州蒲江县抓捕抢劫的盗贼没抓到,官府反而拘押了几十个平民,用刑逼供强行让他们认罪,并且使他们的口供一致,好像没有什么可疑的。赵稹正好巡视辖区,怀疑其中有冤情,于是快马进入县狱,全部查清了冤情,释放了他们。以上两件事,都见于他们的本传。

薛向枢密,提点河北刑狱。当时深州武强县有盗贼杀人,并抢走了财物。县尉因为丢失盗贼被判失职,抓捕平民逼供认罪,把赃物放在外面来符合他们的口供。薛向得知后怀疑此事,亲自提审询问,伸张了他们的冤屈,免除了六个死囚的死刑,判定了县尉故意入人罪行的罪责。见于吕大防丞相所撰写的墓志铭。

这三件事,都与孔循审问囚犯的事情类似。没有其他方法,都是尽心明察实情,所以能够解除冤屈。

府从事发掘坟墓(附庐陵、歙县两件事)

和凝记载《玉堂闲话》说:近代有个人,因为经商回来,看见妻子被人杀害,而且丢失了头颅。既悲伤又恐惧,告诉了妻子的家族。于是抓住女婿送官。女婿受不了拷打,自己诬陷杀妻。案件已经审结,府从事独自怀疑此事,请求进一步彻底查办,太守听从并允许。于是追查封地内的仵作行人,让他们供出最近给人家安葬的地方。又问:“有没有办理丧事可疑的人吗?”一个人回答说:“某处豪强人家办丧事,只说奶妈死了,五更初,墙头抬过棺材,极轻,好像没有东西,看见埋在某个地方。”急忙派人发掘,竟是一个女子的头颅。让囚犯验看辨认,说:“不是我的妻子。”于是逮捕豪强审问,全部招供:“杀了奶妈,把头颅装进盒子埋掉,用尸体换囚犯的妻子,养在私室。”女婿于是得以免罪。

按:这是后汉乾祐年间,王仁裕所说的五代时期的事情。近来听说一件事,与此相似;又听说一件事,也颇与此类似。都附在后面:

太平州有一个妇人,与小叔一起外出,遇到下雨,进入古庙躲避,看见几个人先在里面。小叔被酒困住睡着,到晚上才醒来,人都走了,嫂子已经被杀,尸体没有头颅。惊恐呼喊,被抓住送官,受不了拷打,诬陷强奸嫂子,不从而杀了她,把头颅和刀丢弃在江中,于是判了死罪。后来她的丈夫到庐陵,在优伶戏场认出了自己的妻子,众伶人都逃窜,被捕获依法处死。原来先前没有头颅的尸体,是先在庙中的人。伶人砍下她的头颅,换上这个妇人的衣服,带着离开了。小叔的冤情就是这样,因为没有善于怀疑的府从事啊。那么赃物证据还不明确,案件可以立刻判决吗?

宣州、歙州之间有强盗,夜里杀了一个行旅,丢弃尸体在路上,带着他的头颅离开。天将亮时,一个人接着来到,踩到了血迹,急忙走开躲避。不久被追捕拘押入狱,半年没有判决。有关部门急切想要得到头颅来结案,于是严厉督促里胥,到处搜索。恰逢一个乞丐病卧在窑中,就砍下他的头颅来应付命令。囚犯也久厌拷打,于是伏法被杀。半年后,强盗才在仪真败露。案件审结,验看所砍下的头颅,竟埋在歙县边界。那些里胥的滥杀,与平民的枉死,都是因为有关部门急于得到头颅来结案。那么追查责任赃物证据,可以不审慎吗?

这些都是政和年间的事情,可以作为掌管刑狱的警戒,所以附记在这里。发掘坟墓的事又见于迹贼门。

许宗裔检验赃物

王蜀时,有许宗裔镇守剑州。部下的百姓被盗,在灯下认出了盗贼,等到天亮报告官府。捕获一个人,所没收的赃物,只有丝线、绸线而已。许宗裔提审询问,囚犯诉冤,称是本家的东西,与被盗的人互相有争辩。于是命令取来两家的缫车,用丝线量其大小,与囚犯家的车子做工相同。又问:“绸线的胎心用什么东西?”一个说:“杏核。”一个说:“瓦子。”于是命令相对打开,看见杏核,与囚犯的供词相同。于是被盗的人服了妄认的罪,巡捕吏应当受拷打的罪。指顾之间,就洗雪了冤枉。旧书没有记载出处。检验赃物的事又见于证慝门。